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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注·老子道經音義(王弼)

道德經注·五十六章(王弼)· 維基文庫 zh.wikisource.org·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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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注·五十六章(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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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學者: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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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注·五十六章(王弼)

原文 172
原文172

知者不言,

因自然也。

言者不知。

造事端也。

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

含守質也。

解其分,

除爭原也。

和其光,

無所特顯,則物無所偏爭也。

同其塵,

無所特賤,則物無所偏恥也。

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

可得而親,則可得而疏也。

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

可得而利,則可德而害也。

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

可得而貴,則可得而賤也。

故為天下貴。

無物可以加之也。

白話 · CC0155

經文大意是: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兌閉門,挫銳解紛,與玄同。王弼的注文把這一章讀成『本』與『末』的關係:可說、可名、可見的制度與德目都屬末端,真正起作用的是無形無名、不可執定的根源。白話地說,本章不是勸人逃避事物,而是要人在處事、修身、治國時先守住使萬物成立的根本;若只追逐名相、功利或外在形跡,就會離道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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