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第十戒:不得輕忽言笑,舉動非真,當持重寡辭,
原文 126 字原文126 字
第十戒者,不得輕忽言笑,舉動非真,當持重寡辭,以道德為務。
按古云:端謹嚴重,不富即貴;輕浮薄劣,不夭即貧。而輕忽語言,脅肩諂笑,曲學阿世,小人之歸,實非正士之所宜有。況持重寡辭,動容中式,乃進道之要,誠達者之所當為。若能恪守,力行,何患乎高尚之不至歟?
白話 · CC0183 字
本章大意是:以戒條、受戒因緣或罪福報應勸人守戒修善,避免殺盜淫妄、慢法欺師、輕泄經戒等過失。章中如「第十戒者,不得輕忽言笑,舉動非真,當持重寡辭,以道德為務。,按古云:端謹嚴重,不富即貴;輕浮薄劣,不夭即貧。而輕忽語言,脅肩諂笑,曲學阿世,小人之歸,實非正士之所宜有。況持重寡辭」所示,常以天曹考校、護戒神明、尸解升仙或三塗五苦作為勸戒框架,強調持戒與度世成真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