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山妖水怪
原文 162 字原文162 字
世間男婦,見聞眾生急難,力可能救而不為;受人恩惠而忘,記怨而必欲加害。雖屢積功,誦經施捨,望成仙道者,死後免入諸獄受苦,罰為魑、魅、魍、魎、山妖、木客、水怪、殭屍、遊魂,或附靈性於狐、狸、熊、罷、蛟、蛇之類,在百十年之不等。如能修醒,返本糾察,使歸福地。若不善為斂形,迷惑驚嚇人者,作祟罪惡滿盈之日,雷擊為聻,永世不得超生。
白話 · CC0204 字
此節說,世間男女見眾生有急難,自己有力可救卻不救;或受人恩惠卻忘恩,記怨而必欲加害,即使曾多積功德、誦經施捨、希望成仙,死後也雖免入諸獄,卻要受罰成為魑魅魍魎、山妖木客、水怪殭屍、遊魂,或附靈於狐、狸、熊、羆、蛟、蛇等類,期限百年十年不等。若能醒悟返本,協助糾察,可歸福地;若不收斂形跡,反而迷惑驚嚇人,作祟罪滿,則被雷擊為聻,永不得超生。這使它成為全書中專門警戒冷漠、負恩與假修行的一段補充法條。戒意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