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基礎經典

玉曆寶鈔·枉死城至十八層地獄·十八層地獄

玉曆寶鈔·當兵戰死· 維基文庫《玉歷寶鈔》,題淡癡道人傳,善書類;逐字錄自維基文庫 raw。· 1

校勘:完整

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 《玉曆寶鈔》是清代以降廣泛流通的民間地獄勸善善書,借地藏、十殿閻君與冥府官司的敘事,將殺生、淫邪、不孝、欺詐、毀經、悖禮等日用過惡具體化為冥罰圖像。其十殿信仰承接佛教地獄、道教陰司與地方城隍司過觀念,又與《太上感應篇》「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及功過格逐條記善記惡的倫理技術相通。此書重點不在獵奇刑罰,而在以可怖敘事促人懺悔、戒殺、孝親、惜字、守分,並鼓勵鈔傳勸化,以善書流通本身作為積功補過之行。

追源已逐段對上來源
底本類型
單篇底本
來源題名
玉曆寶鈔·當兵戰死
原文量級
140 字
校勘界線
標為完整全文;正式引用仍應核對專門校勘本。
5

當兵戰死

原文 140
原文140

凡有陽世食糧充當軍兵者,自奉令出剿除叛之日為始,若實心努力,及未犯姦縱火有害民間。雖死於身首異處,屍骨拋零者,即有往昔過犯,陰司慨免受苦,仍准完全原體,自第一殿點名,即交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為男女,安吉善終。如若械鬥,互相殺死,及從賊之叛犯,各皆罪加一等,仍照生前所犯諸獄受苦。

白話 · CC0214

凡在陽世食糧從軍者,自奉命出征剿除叛亂之日起,若確實盡力效命,且未犯姦淫、縱火、擾害民間等罪,即使戰死時身首異處、屍骨拋零,若有往昔過犯,陰司也從寬慨免諸獄之苦。其魂仍准保全原體,從第一殿點名後即交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為男女,享安吉善終。若是械鬥互殺,或從賊作叛犯而死,則罪加一等,仍照生前所犯諸罪,分入各殿各獄受苦。此節區分忠勇從軍與私鬥叛亂,不將戰死一概同論。它也提醒軍人之功以護民守紀為前提,若藉兵亂害人,仍不能逃過冥律。

本譯為鼎稔道學館編譯,白話 CC0 1.0 釋出。原文欄優先採通行公眾領域底本;校勘狀態為「部分」或「待校」者,白話僅對應頁面所列段落,請依頁首說明另行核對底本。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玉曆寶鈔·枉死城至十八層地獄·十八層地獄(玉曆寶鈔·當兵戰死) · 經文翻譯區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