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層地獄
原文 341 字世人皆云,陰司只有『十八層地獄』之說,非也!係是入『八重地獄』,如:第二殿之『活大地獄』、第三殿之『黑繩大地獄』、第四殿之『合大地獄』、第五殿之『叫喚大地獄』、第六殿之『大叫喚大地獄』、第七殿之『熱惱大地獄』、第八殿之『大熱惱大地獄』、第九殿『阿鼻大地獄』、『八重大地獄』之外,各另有十六小地獄,及本殿之『血污池』、『枉死城』。大小計共一百三十八獄。且又有銅柱火焚,各施刑罰之處。凡發至一處受苦,雖皮焦肉爛,筋斷骨碎,臟血毛髮皆無。
若解別獄用刑,悉照初死之魂,復完披髮裸體之本身,再受痛苦。逐殿,逐獄,如此。勿誤以為,只有十八層之地獄;像人生百年。容易可過。若是造作淫詞,描畫春宮,寫傳墮胎迷藥諸方;紙、版不滅,雖千萬劫,亦難脫離陰司之逐獄輪受痛苦。
十王補列畢,發與判吏,分繕成冊。
文本指出,世人常說陰司只有十八層地獄,其實不合本書制度。第二至第九殿共有八重大地獄,即活大、黑繩、合、叫喚、大叫喚、熱惱、大熱惱、阿鼻;每重大獄外又各設十六小獄,再加血污池、枉死城,共計一百三十八獄,另有銅柱火焚等施刑處。
鬼魂在一處受刑,即使皮肉筋骨臟血毛髮盡壞,轉到別獄仍復成初死魂身,再受痛苦。不可誤以為十八層容易受完。尤其造淫詞、春宮、墮胎迷藥方者,只要紙版未滅,千萬劫難脫逐獄輪苦。
末句以十王分冊收束,表示上述制度已成陰司正式條例,並非泛泛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