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殿 宋帝王
原文 514 字三殿宋帝王:司掌大海之底,東南沃燋石下『黑繩大地獄』。此重縱廣亦五百由旬。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鹹鹵小地獄、
二名麻繯枷紐小地獄、
三名穿肋小地獄、
四名銅鐵刮臉小地獄、
五名刮脂小地獄、
六名鉗擠心肝小地獄、
七名挖眼小地獄、
八名剷皮小地獄、
九名刖足小地獄、
十名拔手腳甲小地獄、
十一名吸血小地獄、
十二名倒弔小地獄、
十三名分腢小地獄、
十四名蛆蛀小地獄、
十五名擊膝小地獄、
十六名割心小地獄、
陽世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生為重;膺位享祿者,不堅臣節,不顧民命;士庶見利妄義;夫不義、妻不順;應受繼與人為子嗣,曾受恩惠,及過得財產,負良歸宗歸支者;奴僕負家主、書役兵隸負本官管長,夥伴負財東業主;或犯罪越獄,及軍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負累官差親屬等事者,久途而不懺悔;雖作善,發入各重,受苦不免。如犯講究風水,阻止殯葬;造墳掘見棺槨,不即罷墾換穴,有損骨殖;倫漏錢糧;遺失宗親墳塚:誘人犯法,教唆興訟;
寫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據,捏造契議書札,收回錢債券據,不註不掣,套描花押圖記,添改帳目,遺害後人等事件者。查對事犯輕重,使大力鬼役推入大獄。另發應至何重小獄受苦,受滿轉解第四殿,加刑收獄。世人若於二月初八日,誓願戒而不犯,即准轉發,免進各獄受苦。
宋帝王掌黑繩大地獄與十六小獄,刑名多與綑縛、穿肋、刮臉、挖眼、割心等身體傷害相應。此章所責,重在負義失信與破壞人倫秩序:臣不顧民命,士庶見利忘義,夫妻不義不順,嗣子受恩得產後背本,僕役、書吏、兵隸負主負官,越獄逃亡而累及保人。又列風水阻葬、掘墳損骨、漏錢糧、教唆興訟、偽造文書契據、改帳描押等事。
若於二月初八誓願戒犯,則可免進各獄。其判罰不只針對大奸大惡,也追究契約、保結、宗族與文書上的細密虧欠。此戒尤重長期責任。
譯讀 1:三殿宋帝王:司掌大海之底,東南沃燋石下『黑繩大地獄』。此重縱廣亦五百由旬。亦另設十六小地獄。一名鹹鹵小地獄、二名麻繯枷紐小地獄、三名穿肋小地獄、四名銅鐵刮臉小地獄、五名刮脂小地獄、六名鉗擠心肝小地獄、七名挖眼小地獄、八名剷皮小地獄、九名刖足小地獄、十名拔手腳甲小地獄、十一名吸血小地獄、十二名倒弔小地獄、十三名分腢小地獄、十四名蛆蛀小地獄、十五名擊膝小地獄、十六名割心小地獄、陽世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生為重;
膺位享祿者,不堅臣節,不顧民命。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三殿宋帝、六名鉗擠心、十六名割心、陽世為人」與修煉工夫、氣脈火候與性命語彙的關係;讀者可把人物、名物、動作、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若原文連續列舉,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