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一)
原文 364 字夫十二部經者,蓋是通三乘之妙訓,貫七部之鴻規;尋之者知真,玩之者悟理;實出生死之津梁,入大道之途徑。故《正一經》云:三乘所修,各十二部。
夫十二部道義,通於三乘。今就中乘為釋,餘例可知。十二者:第一本文,第二神符,第三玉訣,第四靈圖,第五譜錄,第六戒律,第七威儀,第八方法,第九眾術,第十記傳,第十一贊頌,第十二表奏。言本文者,即三元八會之書,長行元起之說,其例是也。紫微夫人云:三元八會之書,太極高真所有。本者,始也,根也。是經教之始,文字之根。又為得理之元,萬法之本。文者,分也,理也。既能分辨二儀,又能分別法相。既能理於萬事,又能表詮至理。如木有文,亦名為理也。
不名真文者,十二義通三乘真文教主中,洞非通義也。神符者,即龍章鳳篆之文,靈跡符書之字是也。神,則不測為義;符,以符契為名。謂此靈跡,神用無方,利益眾生,信若符契。
凡十二部經,蓋是通三乘之妙訓,貫七部之鴻規;尋之者知真,玩之者悟理;實出生死之津梁,入大道之途徑。
因此《正一經》說:三乘所修,各十二部。凡十二部道義,通於三乘。今就中乘為釋,餘例可知。
十二者:第一本文,第二神符,第三玉訣,第四靈圖,第五譜錄,第六戒律,第七威儀,第八方法,第九眾術,第十記傳,第十一贊頌,第十二表奏。言本文,即三元八會之書,長行元起之說,其例是。紫微夫人說:三元八會之書,太極高真所有。
本,始也,根。是經教之始,文字之根。又為得理之元,萬法之本。
文,分也,理。既能分辨二儀,又能分別法相。既能理於萬事,又能表詮至理。
如木有文,亦名為理。不名真文,十二義通三乘真文教主中,洞非通義。神符,即龍章鳳篆之文,靈跡符書之字是。
神,則不測為義;符,以符契為名。謂此靈跡,神用無方,利益眾生,信若符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