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導引論(第三)(二)
原文 221 字原文221 字
先解發,散梳四際,上達頂,三百六十五過,散發於後,或寬作髻亦得。燒香,面向東,平坐握固,閉目思神,叩齒三百六十過,乃縱體平氣,依次為之。
先閉氣,以兩手五指交叉,反掌向前,極引臂,拒托之良久,即舉手反掌向上極臂,即低左手,力舉右肘,令左肘臂按著後項,左手向下力牽之,仍亞向左,開右腋努脅為之,低右舉左亦如之,即低手鉤項,舉兩肘,偃胸,仰頭向後,令頭與手前後競力為之,即低手鉤項,擺肘綟身,向左向右,即放手兩膝上,微吐氣通息,又從初為之三度雲云。
白話 · CC0222 字
先解發,散梳四際,上達頂,三百六十五過,散發於後,或寬作髻亦得。燒香,面向東,平坐握固,閉目思神,叩齒三百六十過,於是縱體平氣,依次為之。
先閉氣,以兩手五指交叉,反掌向前,極引臂,拒托之良久,即舉手反掌向上極臂,即低左手,力舉右肘,令左肘臂按著後項,左手向下力牽之,仍亞向左,開右腋努脅為之,低右舉左亦如之,即低手鉤項,舉兩肘,偃胸,仰頭向後,令頭與手前後競力為之,即低手鉤項,擺肘綟身,向左向右,即放手兩膝上,微吐氣通息,又從初為之三度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