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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丹 / 修煉

服氣論(第二)(五)

導引論(第三)(二)· 維基文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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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 本篇出自《雲笈七籤》卷五十七,題為《服氣精義論》,相傳天臺白雲撰。內容系統討論五牙、服氣、導引、符水、服藥、慎忌、五臟與療病,是道教氣法的重要總論。本檔依原 JSON 十章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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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題名
導引論(第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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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學者:歷代道藏編校者 · 近現代道教文獻研究者
17

導引論(第三)(二)

原文 221
原文221

先解發,散梳四際,上達頂,三百六十五過,散發於後,或寬作髻亦得。燒香,面向東,平坐握固,閉目思神,叩齒三百六十過,乃縱體平氣,依次為之。

先閉氣,以兩手五指交叉,反掌向前,極引臂,拒托之良久,即舉手反掌向上極臂,即低左手,力舉右肘,令左肘臂按著後項,左手向下力牽之,仍亞向左,開右腋努脅為之,低右舉左亦如之,即低手鉤項,舉兩肘,偃胸,仰頭向後,令頭與手前後競力為之,即低手鉤項,擺肘綟身,向左向右,即放手兩膝上,微吐氣通息,又從初為之三度雲云。

白話 · CC0222

先解發,散梳四際,上達頂,三百六十五過,散發於後,或寬作髻亦得。燒香,面向東,平坐握固,閉目思神,叩齒三百六十過,於是縱體平氣,依次為之。

先閉氣,以兩手五指交叉,反掌向前,極引臂,拒托之良久,即舉手反掌向上極臂,即低左手,力舉右肘,令左肘臂按著後項,左手向下力牽之,仍亞向左,開右腋努脅為之,低右舉左亦如之,即低手鉤項,舉兩肘,偃胸,仰頭向後,令頭與手前後競力為之,即低手鉤項,擺肘綟身,向左向右,即放手兩膝上,微吐氣通息,又從初為之三度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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