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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祇主經

藝文類聚·卷九十五·獸部下·鼠

藝文類聚·犀· 原文依公開底本整理。校勘記以〔校:…〕照錄,罕用字附〔形:…〕字形描述,缺字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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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 《藝文類聚》為唐初奉敕編纂的官修類書,歐陽詢等依四十六部分類,保存大量先秦至六朝文獻。每目大抵先列事類,後收詩賦,故有「先事後文」的編輯特色。本卷為獸部下:象、犀、鹿、狐、猿、獼猴、鼠等。本卷多涉道教神仙、祥瑞、方術、服食之想,可由名物次第觀其文化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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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本類型
單篇底本
來源題名
藝文類聚·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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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511
原文511

爾雅曰.犀似豕.〔校:形似牛.豬頭大腹卑腳.腳有三節.黑色.二角.一在頂.一在鼻.〕

戰國策曰.張儀為秦破縱連橫.說楚王.楚王遣車百乘.獻駭雞之犀.夜光之璧於秦王.

韓詩外傳曰.太公使南宮适至義渠.得駭雞犀.以獻紂.

漢書曰.元始二年.黃支國獻犀牛.

又曰.尉他獻文帝犀角十.

又曰.烏弋國出犀牛.

蜀王本紀曰.江水為害.蜀守李冰作石犀五枚.二枚在府中.一枚在市橋下.二在水中.以厭水精.因曰石犀里.

抱朴子曰.通天犀有一白〔校:原訛百.據馮校本改.〕理如線者.以盛米.置群雞中.雞欲往啄米.至輒驚卻.故南人名為駭雞也.得其角一尺以上.刻為魚而銜以入水.水常為開.方三尺.可得氣息水中.以其角為叉導者.得煮毒藥為湯.以此叉導攪之.皆生白沫.無復毒勢.

劉欣期交州記曰.犀出九德縣.其毛如豕.蹄有三甲.頭如馬.有二角.鼻上角長.額上角短.

南州異物志曰.玄犀處自林麓.食惟棘刺.體兼五肉.或有神異.表靈以角.含精吐烈.望若華燭.置之荒野.禽獸莫觸.

【贊】晉郭璞犀贊曰.犀之為狀.形兼牛豕.力無不傾.吻無不靡.以賄嬰災.因乎角椅.

【序】晉傅咸犀鉤序曰.世稱雞駭之犀.聞之父常侍曰.犀之美者有光.雞見影而驚.故曰駭雞.有以此鉤見遺者.乃為之銘.

白話 · CC0230

本章寫「犀」,先引爾雅說其似豕而形如牛、黑色二角,又引戰國策、韓詩外傳記駭雞犀與夜光璧進獻,漢書、蜀王本紀、抱朴子、交州記、南州異物志等補犀角、產地、通靈與辟忌的傳聞。其後收郭璞犀贊、傅咸犀鉤序以及詩、銘、表、書、文。全章從形貌、貢獻、珍寶價值,轉入南方異物和犀角器用。駭雞犀、犀角、犀鉤等材料,使犀在章中同時是珍寶、兵器或器飾材料、南方異物;它的價值多由角與皮轉化為禮物和文辭。

這樣的收束也提醒讀者,短章雖材料有限,仍以原引書目、形貌功用與篇末文辭共同成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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