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神樞第三
原文 42 字本卷專論句曲洞天之外圍諸小洞與山中靈藥、神泉、奇石之分布,並附入山採藥之禁忌與儀軌。
小茅君降告許翽曰:句曲大洞之外,別有小洞三十有六,皆與大洞潛通。其要者:北垂有燕洞,東麓有鹿跡洞,南趾有伏龍洞,西陲有玉柱洞。燕洞中產白石英,狀如鵝卵,服之輕身延年;
鹿跡洞中有靈芝五色,每歲三月生於石壁,採之須齋戒七日;伏龍洞深不可測,洞口有泉,名曰玉漿,飲一升者百病皆除;玉柱洞中有石柱百八十根,皆天然玉質,每柱上有古篆一字,合而讀之,乃《大洞》篇目也。
又山中有神泉九處:一曰金井(在大茅峰下),二曰玉液(在中茅峰側),三曰瓊漿(在小茅峰前),四曰華池(在積金峰東),五曰瑤池(在積玉峰西),六曰丹井(在三官峰南),七曰甘露泉(在燕洞口),八曰長生泉(在鹿跡洞旁),九曰不死泉(在伏龍洞底)。九泉之水,皆可服食,唯不死泉最難得,須有玉籙仙骨者方能取之。凡入山採藥,須擇吉日:以甲子、庚申、本命三日為上,餘日次之,戊辰、己巳、戌亥四日大凶,犯者必遭虎狼之厄。
入山之時,當帶銅鏡九寸懸於背後,朱書「太上敕令」四字佩於左肘,誦《入山咒》七遍,然後可進。陶弘景案:今山中諸洞,可考者僅十之三四,其餘多湮沒於草萊,蓋自東晉以來,兵燹頻仍,山民漸稀,神蹟亦隨之隱晦。又案,「不死泉」之說,恐是寓言,學者不可妄信而執象求藥,致誤生死大事。
又案,本卷所列入山禁日(戊辰、己巳、戌亥),與《抱朴子·登涉篇》所載入山禁忌大致相符,可見此種禁忌系統在東晉時已甚普遍,非楊君獨創。然《真誥》獨特之處,在於將此種民間禁忌與上清派之神聖宇宙論結合,使每一禁日皆有其神聖根據——戊辰為土神巡日,己巳為火神當值,戌亥為刑殺之時,皆非凡人輕入山林之吉日。此種「禁忌之神聖化」乃道教吸收民間信仰之典型手法。
又案,銅鏡九寸之制,本於漢代方士入山辟邪之舊俗,《抱朴子》亦有「明鏡照妖」之說;朱書「太上敕令」四字,則為上清派獨創之符令,至今茅山道士入深山採藥仍沿用此法,可見其傳承之久遠。Schipper 在《道藏通考》中指出,本卷所載之礦物學與植物學知識,雖披以宗教外衣,實則保存了大量六朝江東地區的本草學資料,與《吳普本草》《名醫別錄》可互相印證。
Robinet 進一步分析,「採藥儀軌」之繁複,反映上清派試圖將外丹術(即傳統服食派)納入其修行體系,但又以存思、誦經等內修法門加以制衡,此即所謂「內外雙修」之雛形。本卷對研究中國早期山岳信仰與本草傳統之交融,提供了第一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