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真檢第二
原文 74 字本卷為《真誥》全書終卷,總結陶弘景編纂之原則、所遇之困難、未解之疑問,並列出其所參考之諸家舊本與所訪之諸家收藏者,是研究陶弘景學術思想最直接的文獻。
陶弘景終述曰:弘景編《真誥》之經過,凡歷四階段。第一階段(齊永明十年至建武元年,492-494),訪求真跡。弘景遍訪丹陽、句容、會稽、剡縣、上虞諸地之許氏後裔及王、馬、葛、虞諸家,得真跡七百三十四紙,又得偽跡及後人補抄者三百餘紙,須一一辨別。
第二階段(建武二年至永元元年,495-499),校讎異同。弘景以真跡為底本,與顧歡《真跡》本、馬朗鈔本、陸修靜《三洞經書》本相校,凡異文皆兩存之,並以朱筆標出。第三階段(永元二年至天監元年,500-502),分類編次。
弘景將真誥內容分為七篇:〈運題象〉論天象運數,〈甄命授〉論受命傳授,〈協昌期〉論修行年限,〈稽神樞〉論神界地理,〈闡幽微〉論冥府制度,〈握真輔〉論傳承譜系,〈翼真檢〉論書誌源流。七篇分二十卷,每卷一萬至一萬五千字不等。第四階段(天監二年至天監五年,503-506),自為箋注。
弘景於每段真誥之後,皆附「弘景案」一條,或考訂史實,或辨別真偽,或補充背景,或抒發己見。其箋注之文,凡十二萬餘言,幾與真誥原文等量。所遇之困難:一、楊許手書草率,字跡漫漶,難以辨識者多;
二、真跡傳寫日久,魯魚亥豕之訛甚夥;三、王靈期偽造之經混入其中,須細加辨別;四、真誥內容涉及神祕經驗,世俗之人難以理解,註釋之時,須斟酌深淺,使其既不失真意,又能為學者所通。
所未解之疑問:一、楊君所降之真誥,何以止於太和五年而忽止?此後楊君之事蹟,幾不可考;二、北酆六天宮之歷代鬼帝,何以選此六人而非他人,其義理何在?
三、上清經與靈寶經、三皇文之關係,何以同源而異流?此三疑,弘景終身未能解,存以待後人。所感念者:弘景幼年遇孫遊嶽先生,得受真經,後又於茅山訪得真跡,編纂此書,皆非偶然,乃宿緣之所至。
弘景於梁天監五年(506)完成此書,時年五十一,又十年(516),始將此書傳於弟子王遠知;又十年(526),王遠知傳於潘師正;如是輾轉相傳,乃有後世之上清一脈。
弘景一生別無所願,唯願此書與真經並傳,使後之學者得以入道之門,是所至禱。陶弘景案:弘景作此書,非為立異於三教之間,亦非為爭勝於諸宗之上,唯欲使真經不墜、真跡不失、真傳不絕。後之讀此書者,當體弘景此心,毋以世俗門戶之見讀之,則庶幾近矣。
Robinet 評本卷曰:「這是一份罕見的、近乎現代意義的學術自傳——陶弘景以無比的真誠與謙遜,將自己十五年的編纂歷程、所遇困難、未解疑問坦誠相告,這在中國學術史上是極為罕見的。」Strickmann 則指出,本卷所體現之「學術倫理」——存疑待考、不強為解、傳之後人——已具備現代學術精神之核心要素,比歐洲文藝復興時期之學術自覺早約一千年。
Schipper 在其晚年著作《道體論》中更感慨地說:「我研究道教五十年,每讀《真誥》末卷,未嘗不為陶弘景之精神所感動。
在一個普遍依託、普遍偽造的時代,他選擇了最艱難的道路——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