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運象篇〉開篇:降誥整理原則
原文 144 字弘景謹按:右所抄諸真授辭,並出於楊君(楊羲)夜中所書。其辭多即興而發,文義斷續,或一段而三神並出,或一神而前後分授。今盡依楊君手書原次,不敢妄為移易。其有楊君自註者,悉以小字隨之;其有許君(許謐)後加問語者,亦以小字別之。不可考者,闕之;可疑者,識之;可信者,存之。後之覽者,當以此為據。
陶弘景謹按:以上所抄錄的諸真降誥詞,全部出自楊羲先生夜中親筆所書。這些降誥詞多半是諸神即興口授,文義時斷時續,有時一段話之中三位神同時出現,有時一位神的話分前後兩次降下。現在我完全依照楊君手稿的原始次序編排,不敢隨意移動。
凡是楊君自己加註的,全部用小字附在原文之後;凡是許謐後來追問記下的問語,也用小字另行標明。文義無法考訂的,留空;
可疑的,標出來;可信的,保留。後世讀者,應當以這個編纂體例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