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正一鳴鐘威儀
原文 282 字原文282 字
正一鳴鐘威儀:鐘者,威儀寶器,四眾所聽,六時急務,不可闕也。左鐘右經,皆置臺閣舉之。
正一鳴鐘威儀:若二時、三時、六時、九時、十二時,皆須整頓衣服,洗手漱口,調正身心,先叩齒誦咒,然後打之。
正一鳴鐘威儀:打鐘法,先須穊漸疏,徐打三槌,上謂之三下後,先穊漸疏,徐打二十四槌概之,謂之長打。復初漸穊,徐打十二槌,謂之終。合三十九槌,以應三十九戶。
正一鳴鐘威儀:三下鐘,安致燈火,整飾席座,澡漱冠帶,悉須如法,候打長鐘,徐徐舉出之,眾會所依位行列,香華贊引,並宜齊整。待後起鐘,唱導舉聲,行不得臨時迫注,失其威儀。
正一鳴鐘威儀:不得失時,及非法打擊。若非時集眾,別立小鐘。
白話 · CC0179 字
本章大意是:說明某一類科儀、威儀或齋戒程序的規定,要求修道者依次第行事,不得任意簡省。章中如「正一鳴鐘威儀:鐘者,威儀寶器,四眾所聽,六時急務,不可闕也。左鐘右經,皆置臺閣舉之。,正一鳴鐘威儀:若二時、三時、六時、九時、十二時,皆須整頓衣服,洗手漱口,調正身心,先叩齒誦咒」所示,常把器物、方位、禮拜、齋日或職事連在一起,目的是維持壇場與日常修持的清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