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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 / 倫理

真觀

真觀· zh.wikisource.org·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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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觀

原文 1527
原文1527

夫觀者,智士之先鑒,能人之善察,究儻來之禍福,詳動靜之吉凶。得見機前,因之造適,深祈衛定,功務全生。自始之末,行無遺累,理不違此,故謂之真觀。然則一餐一寢,俱為損益之源;一言一行,堪成禍福之本。雖則巧持其末,不如拙誠其本,觀本知末,又非躁競之情。

是故收心簡事,日損有為。體靜心閑,方能觀妙。故經云:「常無欲以觀其妙。」然於修道之身,必資衣食,事有不可廢,物有不可棄者,當須虛襟而受之,明目而當之,勿以為妨,心生煩躁。若見事為事而煩躁者,心病已動,何名安心?夫人事衣食者,我之船舫。我欲渡海,事資船舫。渡海若訖,理自不留。何因未渡,先欲廢船?衣食虛幻,實不足營。為欲出離塵幻,故求衣食,雖有營求之事,莫生得失之心,則有事無事,心常安泰。與物同求,而不同貪;與物同得,而不同積。

不貪故無憂,不積故無失。跡每同人,心常異俗。此實行之宗要,可力為之。

前雖斷簡,病有難除者,且依法觀之。若色病重者當觀,染色都由想耳,想若不生,終無色事。若知色想外空,色心內妄,妄心空想,誰為色主?經云: 「色者想耳。想悉是空,何有色耶?又思襖妍美色,甚於狐魅。狐魅惑人,令人厭患,身雖致死,不入惡道,為厭患故,永離邪淫。祅豔惑人,令人愛著,乃至身死,留戀彌深,為邪念故,死墮地獄,永失人道,福路長乖。故經云:「今世發心為夫妻,死後不得俱生人道。」所以者何?為邪念故。又觀色若定是美,何故魚見深入,鳥見高飛?

仙人以為穢濁,賢士喻之刀斧。一生之命,七日不食,便至於死。百年無色,翻免夭傷。故知色者非身心之切要,適為性命之讎賊,何乃繫戀,自取銷毀?若見他人為惡,心生嫌惡者,猶如見人自殺,己身引項,承取他刃,以自害命。他自為惡,不遣代當,何故引取他惡,以為己病?又見為惡者若可嫌,見為善者亦須惡。夫何故?同障道故。若苦貧者,則審觀之,誰與我貧?天地平等,覆載無私,我今貧苦,非天地也。父母生子,欲令富貴,我今貧賤,非由父母。

人及鬼神,自救無暇,何能有力,將貧與我?進退尋察,無所從來,乃知我業也,乃知天命也。業由我造,命由天賦。業命之有,猶影響之逐形聲,既不可逃,又不可怨。唯有智者,因而善之,樂天知命,故不優。故莊子云:「業入而不可舍。」為自業,故貧病來入,不可舍止。經云:「天地不能改其操,陰陽不能回其業。」

由此言之,故知真命,非假物也。有何怨焉?又如勇士逢賊,無所畏懼,揮劍當前,群寇皆潰,功勳一立,榮祿終身。今有貧病惱害我者,則寇賊也。我有正心,則勇士也。用智觀察,則揮劍也。惱累消除,則戰勝也。湛然常樂,則榮祿也。凡有苦事,來迫我心,不作此觀,而生憂惱者,如人逢賊,不立功勳,棄甲背軍,以受逃亡之罪,去樂就苦,何可湣焉?若病者,當觀此病,由有我身,我若無身,患無所讬。故經云:「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次觀於心,亦無真宰,內外求覓,無能受者。

所有計念,從妄心生,若枯體灰心,則萬病俱泯。若惡死者,應念我身,是神之舍。身今老病,氣力衰微,如屋朽壞,不堪居止。自須舍離,別處求安,身死神逝,亦復如是。若戀生惡死,拒違變化,則神識錯亂,自失正業。以此讬生受氣之際,不感清秀,多逢濁辱,蓋下愚貪鄙,實此之由。

是故當生不悅,順死無惡者,一為生死理齊,二為後身成業。若貪愛萬境,一愛一病,一肢有疾,猶令舉體不安;而向一心萬疾,身欲長生,豈可得乎?凡有愛惡,皆是妄生,積妄不除,何以見道?是故心舍諸欲,住無所有,除情正信,然後返觀舊所癡愛;自生厭薄。若以合境之心觀境,終身不覺有惡,如將離境之心觀境,方能了見是非。譬如醒人,能知醉者為惡;如其自醉,不覺他非。故經云:「吾本棄俗,厭離人間。」又云:「耳目聲色,為子留愆。鼻口所喜,香味是怨。

」老君厭世棄俗,猶見香味為怨。嗜欲之流,焉知鮑肆為臭哉。

白話 · CC0686

司馬承禎在「真觀」中說明坐忘次第。修道人要信道敬法、斷絕俗緣、收攝其心、簡省事務、以真觀照破色欲貧病生死等執著,最後入泰定而得道。其語意重在實修,不在空談玄理。

譯讀 1:夫觀者,智士之先鑒,能人之善察,究儻來之禍福,詳動靜之吉凶。得見機前,因之造適,深祈衛定,功務全生。自始之末,行無遺累,理不違此,故謂之真觀。然則一餐一寢,俱為損益之源;一言一行,堪成禍福之本。雖則巧持其末,不如拙誠其本,觀本知末,又非躁競之情。是故收心簡事,日損有為。體靜心閑,方能觀妙。故經云:「常無欲以觀其妙。」然於修道之身,必資衣食,事有不可廢,物有不可棄者,當須虛襟而受之,明目而當之,勿以為妨,心生煩躁。

若見事為事而煩躁者,心病。第 1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故謂之真觀、是故收心簡事、體靜心、方能觀」與勸善倫理、報應觀念與日用規範的關係;讀者可把人物、名物、動作、方位或制度次序連起來看,若原文連續列舉,便依次轉成材料鋪排、功能說明與題旨回收。

譯讀 2:狐魅惑人,令人厭患,身雖致死,不入惡道,為厭患故,永離邪淫。祅豔惑人,令人愛著,乃至身死,留戀彌深,為邪念故,死墮地獄,永失人道,福路長乖。故經云:「今世發心為夫妻,死後不得俱生人道。」所以者何?為邪念故。又觀色若定是美,何故魚見深入,鳥見高飛?仙人以為穢濁,賢士喻之刀斧。一生之命,七日不食,便至於死。百年無色,翻免夭傷。故知色者非身心之切要,適為性命之讎賊,何乃繫戀,自取銷毀?

若見他人為惡,心生嫌惡者,猶如見人自殺,己身引項,承取他刃。第 2 節的白話重點可放在「狐魅惑人、不入惡道、祅豔惑人、永失人道」與勸善倫理、報應觀念與日用規範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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