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教育是透過教導與學習,傳授知識、培養能力與涵養品德的活動。其實踐可見於學校、家庭及社會生活,兼有培養人才與傳承文化的作用。
教育
摘要
教育是透過教導與學習,傳授知識、培養能力與涵養品德的活動。其實踐可見於學校、家庭及社會生活,兼有培養人才與傳承文化的作用。註
名稱與意涵
《孟子·盡心上》以「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為君子三樂之一,將教育與英才培養相連。同篇亦比較善政與善教,認為善政使民眾畏服,善教則使民眾愛戴,並能贏得民心,呈現教化在人倫與政治生活中的意義。註
內容與教學
《大學衍義補》卷七十八所錄教學主張,以人倫與事物之理為基礎,由灑掃、應對等日常行為入手,逐步修習孝悌、忠信與禮樂,以擇善修身為要。書中又將建立師道、選任學業明達且德義可尊的教師,視為培養人才與改善風俗的重要條件,並主張使學有所成者分赴各地學校任教。註
《大唐西域記》卷二記述的印度教育,兼及宗教義理與專門知識。書中所述學習次第,是先行開蒙,再於七歲以後漸授五明:聲明涉及文字訓詁,工巧明涉及技術與曆數,醫方明涉及藥石針艾等,因明考辨正邪真偽,內明則探討五乘因果之理;婆羅門另學四吠陀。書中亦重視教師通曉學問、提示大義與引導學生的能力。註
學校制度與人才選拔
《近思錄》卷九記述明道先生任澤州晉城令時,以孝悌忠信告諭到縣辦事的民眾,並親赴鄉校,校正兒童讀書的句讀;遇到不善教導的教師便予以更換,又選取優秀子弟集中施教。這項記載將地方倫理教化、教師任用與兒童教學相互聯繫。註
宋代學校與取士制度的改革,也涉及教育內容的選擇。《宋史紀事本末》卷三十八記載,王安石主張整頓學校須同時變更貢舉法,批評士人在少壯時專習詩賦,入官後反而不熟悉政事。同卷所錄反對意見則認為,以孝、廉等名目取人,可能使人迎合上意、矯飾行為。該卷所載改革取消詩賦、帖經與墨義,改考經義、論、策,殿試則專用策問。註
《元史》卷一六四記載,大德六年,尚野任國子助教,受丞相哈剌哈孫之命在上都分學教授諸生,書中稱上都分學自尚野開始。尚野教學先經學而後文藝,並請擴建學舍以推廣教育;他以持錢買水與自行鑿井取泉相比,說明只求辭藻的所得有限,應先建立學問根基。註
道教教育
道教的師徒傳授可見於《甘水仙源錄》所收〈終南山圓明真人李練師道行碑〉。碑文記載李志源師事玉峰觀全陽周君,服勤數年;全陽周君因其精懇,授予修真要旨,並令他遊歷諸方、參證心印,呈現師徒教導與遊歷參學相結合的方式。註
家庭教養亦見於道教人物的褒贈文書。《皇明恩命世錄》保存的嘉靖二十一年三月初九日誥命,贈張彥頨的嫡母朱氏為端柔順德玄君。誥文褒揚她相夫、教子之德,並將其教養之功與道教的弘揚相聯繫。註
近代學制與社會教育
《清史稿》卷一〇七記載,榮慶、張之洞等重訂學堂章程,參考外國課程,再按中國情況加以刪改。其教育主張以忠孝與中國經史為基礎,藉西學增進知識、訓練技能;所議章程涵蓋初等小學、高等小學、中學、高等學與大學,亦包括師範教育、蒙養院及家庭教育等安排。註
同卷記載,嚴修任直隸學務處督辦時,提倡小學教育,設置勸學所,並參照日本地方教育行政及學校管理方法訂定章程。嚴修所呈章程後由學部奏定,推行全國,使地方勸學工作具有共同的組織規範。註
地方教育的組織不限於學校。《民國新脩合川縣志》卷二十八所錄地方自治章程,把中小學堂、蒙養院、教育會、勸學所、宣講所、圖書館與閱報社一同列入地方學務。《民國大竹縣志》則將諺語視為社會教育者應留意的材料,認為其流傳廣遠、含有情理,能補充經傳所未及的內容。註
經典教育的近代論述
朱自清在《經典常談》序中主張,中等以上教育應包含經典訓練,其價值主要在文化。他所說的經典不限於群經,亦包括先秦諸子、史書與集部著作,理解經、子還須具備文字學基礎。他同時批評以讀經作為教育的唯一內容,以及自幼不分程度地要求學生讀經,認為這會損害學習興趣;新式教育按學生程度選錄各類經典,則是經典訓練範圍的擴展。註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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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forager:concept:6747c881f535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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