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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

天子是中國古代君主的稱號,意為上天之子,表達統治者受命於天、代表上天治理國家與人民的觀念。此稱在西周文獻與青銅器銘文中已有使用,相關經典並以禮樂、德行與養民等責任規範天子的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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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

摘要

天子是中國古代君主的稱號,意為上天之子,表達統治者受命於天、代表上天治理國家與人民的觀念。此稱在西周文獻與青銅器銘文中已有使用,相關經典並以禮樂、德行與養民等責任規範天子的職分。註

名稱與使用

《詩經》的《雅》《頌》中多次以天子稱周王,西周青銅器銘文亦有此稱。康王時的井侯簋已有用例,但當時銘文仍較常稱王;至穆王時,天子的使用漸廣,臣下受賜後頌揚天子恩賜的辭語也逐漸形成固定格式。《穆天子傳》通篇以天子稱周穆王,亦可與這些文獻及金文用語相參照。註

天子與皇帝在史籍中可以指稱同一君主。《資治通鑑》記梁孝王與朝廷的衝突時,即交替使用皇帝與天子兩種稱呼。君主的旨意亦可稱聖旨;該書記李德裕等諫止誅殺楊嗣復、李玨的事件,便使用了這一稱謂。註

天命與王統

受命於天是天子地位的思想依據。《禮記·表記》區分天子受命於天、士受命於君;《孟子·萬章上》論堯舜授受,也主張天子不能自行把天下交給他人,舜之有天下來自天授。在這類論述中,天子雖是天下共主,仍是承受天命、履行天所交付職責的統治者。註

《尚書·康王之誥》以皇天改變殷命、周文王與武王受命,解釋周人取得天下,並以先王功業告誡康王敬慎維持王業。與周初王權相關的記載中,《史記》敘述周公奉成王之命平定管叔、蔡叔與武庚之亂,並記周公作《大誥》。註

史傳中的天命論述也包含先祖神異出生與德澤延續的故事。《史記》載姜嫄履大人之跡而生后稷的傳說,又以黃帝的德澤延及後世,解釋其子孫何以復立為天子,將王統的延續說成上天對有德者的回報。註

《穆天子傳》的敘事以周穆王為天子,記述其祭河、接受河神傳達的天帝之命,以及登崑崙觀黃帝之宮、與西王母宴飲酬唱等情節。相關研究將這些祭祀與交遊視為周穆王形象神異化的一環,並指出他在敘事中仍須藉祭祀及河伯傳命與天帝聯繫。註

天命也被用於即位的政治宣示。《資治通鑑》記王莽即位前,各方進呈符瑞;哀章又製作銅匱與圖書,宣稱王莽應為真天子。王莽隨後至高廟拜受金匱,以上帝授命、漢高帝之靈傳國為即位依據,定國號為新,並宣布更改正朔、服色、祭牲與徽幟。註

職分與道德要求

《司馬法·天子之義》要求天子取法天地、參照先聖,並強調士卒須先受教而後任用。《仁本》則將征討不義納入禮樂法度之中,規定發兵前公布罪狀、祭告皇天上帝及諸神;軍令並要求保護所征國家的老幼,不得焚燒房屋、砍伐林木或掠取牲畜與禾黍。註

禮樂與教化也是經典為天子規定的重要職分。《禮記·中庸》將議禮、制度、考文列為天子的權限,同時強調德與位必須相配,有位無德或有德無位者皆不可擅作禮樂。《左傳》昭公二十一年記泠州鳩以樂為天子之職,其注疏將之解釋為考察風俗之弊、作樂以移風易俗。註

《呂氏春秋》以養育上天所生者說明天子之義,並把重生與貴公作為理想君主的要求。重生強調不以外物或天下損害自身之生,使感官欲求服從生命之利;貴公則要求利民而不專求自利,不把天下視為一人之私有。其論述將治身與治天下相聯,把節制己欲視為治理臣民與人事的基礎。註

天子威嚴的表現方式亦受到史家的道德批評。《資治通鑑》記蕭何營建未央宮,以天子以四海為家、宮室須壯麗才能立威為理由;司馬光在史評中反對這一說法,主張王者應以仁義為美、以道德為威,創業之君尤其應節儉以示子孫。註

天下秩序與君臣關係

《尚書·康王之誥》以建侯樹屏說明諸侯與王室的關係,要求諸侯雖身在外而心向王室。《史記》所載服制,則以侯服供月祀、賓服供時享、要服供歲貢、荒服事奉天子,區分不同服屬的義務。對不履行義務者,文中要求王者先修整自身的志意、號令、典法、名分與德行,再按情形施以刑罰、征伐、責讓或文告;文告仍無效時,又主張增修德行,避免為遠方之事勞民。註

天子與諸侯的臣屬關係,在漢代經說中有不同解釋。《白虎通義》以諸侯世守封土、傳位子孫且南面而治,解釋王者不純臣諸侯,並說明天子接待諸侯時有異於王朝眾臣的禮遇。《五經異義》則並列《公羊》不純臣與《左氏》純臣之說;許慎認為天子所親封的諸侯當為臣,而不純臣者限於王德未及之人。註

在政治論辯中,是否奉行天子之命也被用來區分順逆。《資治通鑑》記傅幹勸馬騰支持曹操,以曹操奉天子討暴亂、袁氏背棄王命為理由。馬騰接受勸說,遣子馬超率兵與鐘繇會合,參與對郭援的作戰。註

禮制與祭祀

《禮記·月令》以時令規定天子的宮室、車服及飲食。春居青陽而尚青,夏居明堂而尚赤,秋居總章而尚白,冬居玄堂而尚黑;又記中央屬土,天子居大廟大室。這套安排把天子的起居與季節、方位及五行相配,車馬、旌旗、衣服、佩玉與食物亦隨時序調整。註

祭祀被視為天子的重要職責。《禮記正義》以掃地而祭說明祭天尚質的原則。蔡邕向靈帝所上封事,則把明堂月令、迎氣五郊、宗廟祭祀與辟雍養老列為帝者的重要事業,批評皇帝少親祀典而屢委有司,並以災異勸其修政敬神。註

天子婚禮是否親迎,經說亦有分歧。《白虎通義》認為天子至士均須親迎授綏,以表示親近並取得妻子的歡心。《五經異義》記《禮》戴說與《春秋公羊》說主張親迎,《左氏》說則因天子至尊而主張無親迎之禮;許慎援引叔孫通所定之禮,支持後者。註

君臣尊卑也表現在喪禮之中。《白虎通義》以諸侯有親喪而聞天子崩即奔喪為準則。《五經異義》所載眭生之說,認為諸侯嗣子應待逾年即位後才奔天子之喪;許慎則以不得因私喪廢公、以卑廢尊反對,主張未逾年也當奔喪。註

印信也是區別天子身分的器物。《史記》注釋所引蔡邕之說,記天子璽為白玉螭虎鈕;所引衞宏之說則稱,秦以前金玉印信不限尊卑,秦以後天子專以印稱璽,並以玉製作,群臣不得僭用。註

出處

本條目引用 15 種資料,點開查看
  • 劉蓉,〈論《穆天子傳》的史料價值〉,2003年,數位本影像頁 5–5

  • 潘俊杰,〈先秦雜家研究〉,2005

  • 黃聖松,〈《左傳》、《國語》「職」與「職貢」析論〉,2022

  • 《禮記》,中庸 維基文庫原文

  • 司馬光,《資治通鑑》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016 維基文庫原文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246 維基文庫原文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036 維基文庫原文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011 維基文庫原文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064 維基文庫原文

  •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三家註》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三家註》,卷004 維基文庫原文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三家註》,卷013 維基文庫原文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三家註》,卷006 維基文庫原文

  • 《尚書》,康王之誥 維基文庫原文

  • 沈婉婷,〈中國古代昆侖觀念研究〉,2023

  • 〈魏晉南北朝時期文學中的帝王升仙敘事〉,2023年,數位本影像頁 8–9

  • 司馬穰苴,《司馬法》 維基文庫原文

  • 鄭雯馨,〈從漢代經學講論覆覈《白虎通義》書名與表現形式〉,2018

  •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ien-Yi Location And the Human Body〉

  • 許仲南,〈論術數學於九宮之發揮──以遁甲、相宅為例〉,2016

  • 《禮記正義》,26,原文 維基文庫原文

  • 王欽若、楊億,《冊府元龜》,卷0490 維基文庫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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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concept:tian_zi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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