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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制

禮制是中國傳統社會用以規範禮儀、區分尊卑及維繫秩序的制度。其內容涉及冠婚、喪葬、祭祀、朝會與人際往來,並以服飾、器物和儀節等形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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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制

摘要

禮制是中國傳統社會用以規範禮儀、區分尊卑及維繫秩序的制度。其內容涉及冠婚、喪葬、祭祀、朝會與人際往來,並以服飾、器物和儀節等形式施行。註

內涵與禮樂觀

傳統禮學常將禮與樂相互闡釋。《閩中理學淵源考》所錄論述以敬為禮的根本,制度與威儀為其外在表現;以和為樂的根本,鐘鼓管磬為其表現。禮重分別,樂重和合,兩者不可偏廢:禮過於嚴苛,可能使人疏離;樂失去節度,則可能流蕩。該論述又以天尊地卑、陰陽流行說明禮樂,將人間規範與天地萬物的分別、和合相聯繫。註

禮制亦涉及人情與耗費的節制。《魏書》載,高允向高宗陳論時,認為禮制應順應人情,用於養生送死,反對為奉死而損害生者。他批評國家在喪葬中焚毀巨額財物,卻禁止百姓如此行事;又指出朝廷宴會失去儀式節度,卻要求民間風俗清純的矛盾。註

《抱朴子·外篇》卷四十八記錄鮑生與抱朴子對君主制度的辯論。鮑生認為君臣制度既立,禮度與刑罰難以消弭由此產生的禍患;抱朴子則以天尊地卑及人身元首、股肱的關係比附君臣,認為貴賤有章、設官分職有助於社會安定,並主張個人的奢淫暴虐不能一概歸咎於君主制度。註

歷史沿革

《漢書》記孔子稱美周代禮文,又載漢初叔孫通奉命制定禮儀,以確立君臣位序,後由高祖任為奉常。文帝時,賈誼主張制定制度、振興禮樂,使君臣上下有序、六親和睦,並期望透過教化改善風俗、減少訟獄;其建議因大臣反對而未行。註

東漢建武初,張純參與郊廟、婚冠及喪紀禮儀的正定。建武十九年,他與太僕朱浮以宗廟昭穆失序為由,共同奏請撤除當時所立的親廟,並援引高帝、宣帝的先例,主張承繼大宗者應降低對私親的禮遇,以維持皇統與宗廟的尊卑秩序。註

宋元豐元年,陳襄等任詳定官,楊完等任檢討官,參與禮制整理。陳襄等指出,當時壇壝神位、法駕輿輦及儀物大體沿用唐與歷代制度,其中既有沿襲已久而不合古義者,也有出於一時、未足作為常法者,因而請求逐條奏定禮式。註

《續資治通鑑》記載,朝廷在編類御筆所設置禮制局,討論古今禮制沿革。禮制局並利用御府收藏的商、周禮器考訂形制,涉及鼎、彝、簠、簋、尊、爵等器物,據以改製郊廟祭器,使古器考察成為禮制修訂的一項依據。註

《明史》記,世宗改行天地分祀,恢復東、西郊朝日夕月等禮。對他將睿宗祔入太廟、位居武宗之上的安排,史書則批評其偏重本生親屬而違背皇統秩序,反映宗廟禮制中私親與大統之間的爭議。註

清順治十六年,袁懋功奏請舉行祫祭,以彰顯孝治。康熙時,李時謙請行禘祭,禮臣張玉書考辨歷代禘祫之說,認為既有的四孟祭祀與歲暮祫祭已足以表達敬祖之意,不必另行五年一禘;李時謙的建議遂未實行。註

儀節與社會生活

禮儀規範也以人生階段為安排依據。《禮記正義》所載規範包括十歲學習、二十歲加冠、三十歲有室、四十歲出仕及七十歲傳家事等;註文將有室解釋為娶妻,將傳解釋為把家事交付子孫。成年、婚姻、任官與家庭傳承,因而被納入相互連貫的禮儀秩序。註

歲時禮俗亦具有勸農作用。《大學衍義補》所述迎春禮,在立春前預造土牛與芒人,以鼓樂迎入官署,立春日由官員持彩鞭環擊土牛。該書並比較宋、元及正統年間土牛配色規範的變化,其頭、身、角耳尾等部位的用色,涉及干支與納音的配合。註

《泰泉鄉禮》將服色、居室、婚喪祭葬列為國家禮制規範的事項,違者可送官治罪,呈現禮制與行政、刑罰的連結。該書批評聘禮、嫁妝及宴飲的鋪張,提倡量力節用,並要求里社於每月朔望集會,透過自陳過失、鄰里勸戒、族長責勸及必要時呈官等方式維持地方秩序。註

近代政治制度改變後,部分傳統祭禮也經歷重新制定。《民國武勝縣志》記錄當地祀孔禮在民初的變化,跪拜、鞠躬與祭服規範曾多次調整。民國十七年,蔡元培以大學院院長身份下令廢止祀孔舊禮;其後內政部仍要求保護孔廟,並主張利用其地辦理圖書館、運動場或民眾學校。註

道教與國家禮制

道士與官員相見的禮節亦受到朝廷規範。《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記,政和七年(1117)的詔令免除道士在階墀迎接衙府的要求,禁止對宮觀科配借索騷擾,並規定道士與郡官、監察司相見依長老法。註

相關典籍與禮學論辯

《周禮》是後世討論制度的重要依據之一。《大學衍義補》論軍事教閱時,援引《周禮》春夏振旅、茇舍與秋冬治兵、大閱的制度,並建議參考漢、唐、宋遺制,以《開元禮》儀注為本加以增損,制定當代講武之禮。註

《儀禮》《禮記》則是喪服與除喪期限論辯的重要文本。《日知錄》卷七援引《儀禮·喪服》及《禮記》相關篇章,比較父在為母服期喪或三年之喪的不同主張,也考察王肅、鄭玄所代表的二十六月與二十七月祥禫制度。書中並記載唐代改制及其後復議古制、爭論未息的情形。註

歷代儀注與制度文獻保存了禮制的制定及施行規範。《宋史》記,政和三年《五禮新儀》成書後,王革奉詔編類其中通行的儀節,刊本頒給天下。《明史》記《大明會典》自孝宗朝開始集纂,世宗、神宗時有所增益,並稱其詳於禮制。顧炎武《日知錄》卷十五則援引《通典》等文獻,考察古今權量制度與禮器容量。註

禮學論述亦重視制度因革。《大學衍義補》引馬端臨之說,把大射、聘禮、士相見等列為古有而後世已無之禮,把聖節、上壽、上尊號、拜表等列為後起之禮。該書按語主張古今異宜,後世可依義創制新禮;《呻吟語摘》亦反對將先王制度視為一概不可變更,認為議禮應因應時勢與民俗。註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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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concept:禮制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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