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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慾

貪婪指一種攫取遠超過自身需求的金錢、物質財富或肉體滿足等的強烈欲望。貪婪也可以指得寸進尺,永不滿足,貪圖可能是屬於別人的東西。貪心的個體不會考慮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這些東西,也不理會其他個體的動機,也可能會忽視其他人的福利,因此被社會部分人視為"有害的"(經濟學的解釋,假定市場經濟是零和博弈),貪心的人的思想和行動可能會被慾望控制。 幾乎所有的文化也都反對貪婪、認為貪婪是不道德的;而相對地,幾乎所有的文化都讚許慷慨的行為;不過另一方面,「享受現世生活」及「擁有充足的財富」等,在Shalom H. Schwartz等人對普世價值的研究中,被發現是可能的普世價值之一;另外Donald Brown的《普世人性》一書中,也將materialism列入普世文化通則的列表中。也就是說,任何的文化在可能一定程度上都有重視物質生活的傾向。 宗教 天主教 貪婪被列為天主教的七宗罪之一。如果貪婪被引申用來指對飲食的過分消費,即暴食,同樣被列為天主教的七宗罪之一。 佛教 佛教徒認為,貪婪是基於將物質財富與快樂錯誤地聯繫在一起所致。這種錯誤是由於被某一事物積極方面誇大的印象所迷惑引起的。 參見 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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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整理狀態: 待核/待整理:這是已收錄的資料入口,正文保留目前可見內容與來源線索;尚未表示為通過考據或已完成審核。(目前記錄:content-review-v1: 73 道教清靜、知足、養生與欲望節制的主題明確,也列出數部相關典籍;但前半混入引證不完整的跨文化概說、參見清單與站務文字,後半對典籍內容及思想承襲多作概括轉述,缺少篇卷、原文與版本資訊。刪除雜訊並限定可證範圍後,可整理為一篇短札記。

貪慾

概述

貪婪指一種攫取遠超過自身需求的金錢、物質財富或肉體滿足等的強烈欲望。貪婪也可以指得寸進尺,永不滿足,貪圖可能是屬於別人的東西。貪心的個體不會考慮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這些東西,也不理會其他個體的動機,也可能會忽視其他人的福利,因此被社會部分人視為"有害的"(經濟學的解釋,假定市場經濟是零和博弈),貪心的人的思想和行動可能會被慾望控制。

幾乎所有的文化也都反對貪婪、認為貪婪是不道德的;而相對地,幾乎所有的文化都讚許慷慨的行為;不過另一方面,「享受現世生活」及「擁有充足的財富」等,在Shalom H. Schwartz等人對普世價值的研究中,被發現是可能的普世價值之一;另外Donald Brown的《普世人性》一書中,也將materialism列入普世文化通則的列表中。也就是說,任何的文化在可能一定程度上都有重視物質生活的傾向。

宗教 天主教

貪婪被列為天主教的七宗罪之一。如果貪婪被引申用來指對飲食的過分消費,即暴食,同樣被列為天主教的七宗罪之一。

佛教

佛教徒認為,貪婪是基於將物質財富與快樂錯誤地聯繫在一起所致。這種錯誤是由於被某一事物積極方面誇大的印象所迷惑引起的。

參見 詐騙 詐騙集團 貪 (佛教) 貪欲 (佛教) 參考文獻 這是一篇與心理學及精神疾病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歷史淵源

「貪慾」一詞在道教語境中,既承續先秦兩漢以來中國思想對欲望失衡的批判,也受到佛、道互動的影響而逐漸定型。先秦典籍已多見對「貪」與「欲」的警戒,如《老子》主張「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將節制欲求視為返樸歸真的修養工夫;《莊子》則從形神失養的角度,批評外物牽累與心志馳逐。至漢魏六朝,神仙方術與道教教團發展,修道者愈加重視清靜寡欲,以為欲念過盛足以損傷精氣、障蔽神明。南北朝以後,道經與戒律中常將貪慾列為修持障礙,與嗔、癡等並舉,反映出道教在教義表述上對內在心性治理的強化。唐宋以降,內丹學興起,更進一步把貪慾理解為耗散真精、擾亂心神的根源,主張以存思、調息與返照工夫加以化解。由此可見,道教對貪慾的論述,並非單一的道德訓誡,而是逐步結合宇宙論、養生論與修煉實踐而形成的歷史概念。

主要內容

貪慾,於道教修持語境中,指對財物、名位、聲色與感官享受等外在對象之過度執取與無厭追求,屬障蔽清靜本性的根本心態之一。道教多以「少私寡欲」「見素抱樸」為修養要旨,認為貪慾易使心神散亂、真氣耗損,進而妨害養生與內修。就教義而言,貪慾不僅是個體德性之缺失,亦是導致人與道相乖、失其自然之重要原因;其弊在於使人逐外逐物,背離虛靜、柔弱、知足之道。故道教典籍常主張以守一、存思、齋戒、清心寡欲等方式調攝身心,抑制妄念,使欲望回歸節制與秩序。於此脈絡下,貪慾並非單純的倫理評價,而是關涉生命養成、心性澄明與得道可能性的核心問題。

相關典籍

道教論及「貪慾」,多見於戒律、清靜修持與內丹典籍之中。《太平經》已將人之多欲視為耗損精氣、敗亂身心之源,強調節欲以致平和。《老子》所言「禍莫大於不知足」,為後世道教解釋貪求之重要經典依據。至魏晉以降,《抱朴子》承襲道家養生觀,認為嗜欲傷神、縱情損壽,修道者尤當屏絕外馳之念。唐宋以後,戒律類典籍如《太上感應篇》及諸科戒文,則更明確將貪婪、貪色、貪名列為招致罪報與損德之行。內丹文獻如《悟真篇》亦從煉養工夫出發,指出心中妄想與物欲若不澄定,則真氣難聚、金丹難成。此類典籍共同構成道教對貪慾的規範性論述。

文化影響

在道教思想中,「貪慾」不僅被視為個人修身的障礙,也深刻影響中國傳統文化中對欲望、節制與道德秩序的理解。道教經典與修持實踐強調清靜、寡欲與返樸歸真,使「去貪」逐漸成為倫理教化的重要觀念,並與儒家克己、佛教戒欲相互滲透,共同塑造東亞社會對慾望的規範性想像。在文學與民間信仰中,貪慾常被描繪為致禍根源,藉由神靈懲戒、修道成仙或善惡報應等敘事,強化人們對節制的道德認同。另一方面,道教對身心調攝、養生延壽的重視,也使「抑制貪慾」不僅是倫理要求,更被理解為維持生命和諧與氣機平衡的實踐原則。此一觀念長期影響中國社會對財利、權勢與感官享受的文化評價,並在宗教儀式、日常禮俗與教化文本中持續發揮作用。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概念節點
  • LIUS-ID:LIUS-NODE-7FE0B4735185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61356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 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道教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普世人性》、《老子》、《莊子》、《太平經》、《抱朴子》、《太上感應篇》、《悟真篇》。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道教、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貪慾」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貪慾」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普世人性》。相關術語包括:道教、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老子》。相關術語包括: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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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莊子》。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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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太平經》。相關術語包括: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抱朴子》。相關術語包括: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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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太上感應篇》。相關術語包括:道教、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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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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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普世人性》。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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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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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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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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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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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抱朴子》。相關術語包括: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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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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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悟真篇》。相關術語包括:概念史、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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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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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老子》。相關術語包括:道教、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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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莊子》。相關術語包括:道藏、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太平經》。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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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貪慾」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抱朴子》。相關術語包括:概念史、科儀。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貪慾」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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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oncept:貪慾 · 最後更新:2026/7/14· 版本:20260713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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