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倫敦、巴黎、阿姆斯特丹華人道教考——以唐人街協會、宗親會的神明祭祀
當我們談「歐洲的華人道教」,第一個必須面對的事實是:歐洲幾乎沒有受籙的道士,卻處處有香火。倫敦蘇活區爵祿街的餐館後角供著紅面長髯的關公,巴黎十三區奧林匹亞德平台底下的廟裡端坐著被潮州人喚作「老爺」的玄天上帝,阿姆斯特丹善德街(Zeedijk)的荷華寺裡,觀音、韋馱與化身伽藍菩薩的關羽並列受供。神明渡了海,道壇卻多半留在原鄉。這個「神在、道士不在」的結構性落差,正是本報告的核心問題意識。 本報告以倫敦、巴黎、阿姆斯特丹三座歐洲華埠為樣本,考察華人道教與民間信仰如何透過唐人街的商會、同鄉會、宗親會與善堂這類社團組織,在歐洲落地、再生與跨國連結。研究取徑上,本報告以楊慶堃(C. K. Yang)「
摘要
當我們談「歐洲的華人道教」,第一個必須面對的事實是:歐洲幾乎沒有受籙的道士,卻處處有香火。倫敦蘇活區爵祿街的餐館後角供著紅面長髯的關公,巴黎十三區奧林匹亞德平台底下的廟裡端坐著被潮州人喚作「老爺」的玄天上帝,阿姆斯特丹善德街(Zeedijk)的荷華寺裡,觀音、韋馱與化身伽藍菩薩的關羽並列受供。神明渡了海,道壇卻多半留在原鄉。這個「神在、道士不在」的結構性落差,正是本報告的核心問題意識。
本報告以倫敦、巴黎、阿姆斯特丹三座歐洲華埠為樣本,考察華人道教與民間信仰如何透過唐人街的商會、同鄉會、宗親會與善堂這類社團組織,在歐洲落地、再生與跨國連結。研究取徑上,本報告以楊慶堃(C. K. Yang)「擴散性宗教/制度性宗教」的二分為骨幹,輔以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對道教作為「地方社群科儀框架」的界定、周越(Adam Yuet Chau)「做宗教的五種模式」、特威德(Thomas A. Tweed)的離散宗教「跨界與棲居」理論,以及丁荷生(Kenneth Dean)對閩南跨國儀式網絡的研究,建立一套足以解釋「為何神明易於旅行、而道士難以移植」的分析架構。
在實證層面,本報告確認了若干可靠的歐洲在地事證:阿姆斯特丹荷華寺(佛光山,二○○○年由荷蘭女王碧翠絲主持開幕,主祀觀音,兼供伽藍關公);倫敦佛光山(一九九二年設於瑪格麗特街一座二級星等登錄古蹟內);巴黎法國潮州會館佛堂(一九八六年立會、約一九八九年設寺,供三寶、觀音、地藏);巴黎印度支那原籍居民協會(ARFOI)所屬廟宇,主神玄天上帝,新年由長老抬出巡遊;以及由香港嗇色園官方非物質文化遺產紀錄明載的——巴黎潮州會館佛堂已開始為黃大仙信眾扶乩問卜。這幾個錨點把抽象的「歐洲華人神明信仰」釘在了具體的時空座標上。
同時,本報告嚴守學術誠實的底線,對史料未及之處絕不臆造。歐洲華埠的民間神明信仰研究,相較於東南亞與北美,文獻極為稀薄,現有的歐洲華人宗教研究多集中於制度化佛教(佛光山)與溫州人的基督新教,真正針對民間神明崇拜的權威專著付之闕如。這個文獻空缺本身,即是本報告的發現之一。報告於各處明確標示「原鄉守護神為某神,惟其歐洲供奉尚待田野與檔案佐證」的句式,凡屬推論者皆標明為推論。
最後,本報告嘗試從台灣道法二門的法脈視角,重新理解這片「神在、道士不在」的信仰地景,並指出制度性道教在歐洲華人社群中所留下的、尚未被填補的禮儀空間。
一、引言:問題意識與學術空缺
1.1 一個被忽略的研究領域
海外華人宗教研究有一條清楚的重心軸線:東南亞最厚,北美次之,歐洲最薄。檳城的廣福宮、馬六甲的青雲亭、新加坡的天福宮與粵海清廟、曼谷的華僑報德善堂,都已有數十年的人類學與歷史學積累;三藩市與溫哥華的中華會館、天后廟、譚公廟亦有專書處理。唯獨歐洲——這個擁有歐洲最古老華埠(利物浦,一八六○年代成形)與歐洲最大海外華人離散人口(法國,含後代約六十萬人)的大陸——其華人民間神明信仰,至今仍是一塊學術上幾近空白的版圖。
這個空白並非偶然。歐洲華人移民的時序較晚、規模較分散、來源方言群複雜,且二十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經濟大蕭條、移民政策的反覆,使得早期社群屢屢中斷重組。更關鍵的是,歐洲華人社群長期以「謀生」為第一要務——海員、洗衣、餐飲、皮件、成衣、批發——宗教生活往往隱沒在社團會所的樓上神龕、餐館後角的香爐、年節遊行的獅鼓之中,不易被外部觀察者辨識為「宗教」,更難被建檔保存。
本報告的第一個任務,因此是把這片散落的香火重新拼合成圖。
1.2 核心問題:神明渡海、道士難移
貫穿全篇的核心問題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為什麼神明能夠隨移民漂洋過海,而執行道教科儀的受籙道士卻難以移植?
這個問題並非語言遊戲。它觸及了中國宗教最根本的結構特徵。按楊慶堃的經典區分,中國社會的宗教主要以「擴散性」(diffused)形態存在——信仰與儀式擴散、附著於家庭、行會、村社、同鄉組織與國家等世俗制度之中,沒有獨立的教團、神職與成員身分;相對地,具備獨立組織、專業神職、系統經典與固定會眾的「制度性」(institutional)宗教,在中國社會中反而相對薄弱(Yang 1961)。
擴散性宗教的這個特性,恰好使它成為「可攜帶」的宗教。當一個移民群體整體遷往異鄉時,它所攜帶的不只是人與資本,還有家庭、同鄉網絡與行業組織——而神明信仰正附著在這些可移動的社會單位之上。一尊關公像、一爐香、一張紅紙寫的「五方五土龍神/前後地主財神」,就足以在異國的店鋪後角重建一個微型的神聖空間,毋須任何受過授籙訓練的專業道士在場。
反之,制度性道教的核心——醮典科儀、章表符籙、授籙傳度——需要一整套師徒相承的專業傳承體系、法本抄本、壇場法器與在地的信眾經濟支撐,這套體系難以隨零散的移民潮整體搬遷。於是在歐洲華埠,我們看到的是「神明的在場」與「道士的缺席」並存的奇特景觀。本報告將反覆回到這個張力。
1.3 三城作為研究樣本的理由
選擇倫敦、巴黎、阿姆斯特丹作為樣本,有其方法論上的考量。這三座城市分別代表了歐洲華人移民的三種不同構成,因而其神明地圖也呈現出三種不同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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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代表「廣府/香港餐飲移民」主導的英國型華埠。其信仰底色是粵語社群的關公、天后、觀音、黃大仙,公共宗教展演集中於醒獅點睛與新年遊行,制度化的代表則是台灣佛光山的英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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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代表「印支難民/潮州人」主導的法國型華埠(十三區),疊加「溫州/浙江」網絡(美麗城與第三區)。其信仰核心是潮州人的玄天上帝與善堂傳統,是三城中道教神祇「主神化」最明確的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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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代表「廣東寶安海員+浙江青田小販」奠基、後由香港餐飲移民與溫州移民層疊的荷蘭型華埠。其宗教生活以佛光山荷華寺為樞紐,呈現觀音主導、佛道交涉的格局。
三城並置,恰好構成一組天然的比較組:同樣是「歐洲華埠」,但因移民來源不同,其供奉的神明、社團的形態、儀式的密度皆有系統性差異。這正印證了本報告的一個基本命題——神明地圖是移民地圖的投影。
1.4 研究取徑與資料限制
本報告為文獻與田野線索的綜合考據,所據資料分為三層:第一層是離散研究、宗教社會學與海外華人宗教研究的學術專著與期刊論文;第二層是各地廟宇、社團、佛光山分院的官方記載,以及學術機構(如法國高等社會科學院/國家科學研究中心 EHESS/CNRS 的網路民族誌)的一手紀錄;第三層是地方政府、文化遺產普查、旅遊與新聞媒體的報導,作為事證的旁證與線索。
必須坦白指出資料的限制。歐洲華埠民間信仰缺乏系統檔案,廟宇碑刻稀少,社團文獻多為私藏,口述記憶隨世代凋零。本報告在許多環節只能確認「某神為某方言群之原鄉守護神」,卻未必能確認「該神確實在歐洲某城受供奉」。凡屬此類,報告一律明白標示,不以原鄉的事實冒充歐洲的事實,亦不以東南亞的盛況冒充歐洲的實況。寧可信心稍減而每字有據,不取信心虛高而流於想當然。
1.5 方法論自覺:本派立場與學術誠實的並立
本報告由鼎稔道學館發布,館之法脈源出劉厝派——一支自閩粵渡台、以道法二門相承的台灣道教世家。以一個活態道教法脈的內部視角來考察海外華人的神明信仰,既是本報告的特殊位置,也是它的方法論自覺所在。
這個視角帶來兩個益處。其一,它使本報告對「道」與「法」、「科儀」與「神明崇拜」、「制度性道教」與「擴散性民間信仰」之間的層次差異格外敏感——這正是外部觀察者最容易混淆、而內部傳承者最清楚的分野。其二,它使本報告在描述「歐洲缺乏受籙道士」這一現象時,不流於價值判斷,而能理解這背後的傳承結構:道壇之所以難移,正因為它是一套需要在地師承、長期養成、且與在地信眾經濟深度綁定的活態體系。
與此同時,本報告嚴守學術誠實。法脈立場不等於可以放寬對證據的要求;恰恰相反,正因為以法脈之名發布,更須以最嚴的考據自律。凡涉本派與海外的關係,本報告只陳述公開可考之通則,絕不杜撰任何劉厝派在歐洲的傳法事蹟。本派立場與學術誠實,在本報告中並立而不相妨。
二、理論框架:離散、擴散性宗教與「可攜的神明」
2.1 擴散性宗教與制度性宗教(楊慶堃)
楊慶堃在《中國社會中的宗教》(Religion in Chinese Society, 1961)第十二章提出的「擴散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與「制度性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之分,是理解海外華人神明信仰的第一把鑰匙。
制度性宗教擁有獨立的神學體系、自成一格的崇拜組織、專職的神職人員,並在社會結構中構成一個與世俗制度相區隔的獨立系統。擴散性宗教則相反:它的信仰、儀式與組織都「擴散」融入了世俗社會制度——家庭、宗族、行會、同鄉會、村社乃至國家——成為這些制度的一部分,而不具備獨立的存在形式(Yang 1961)。
楊慶堃的核心論斷是:中國社會由擴散性宗教所主導,制度性宗教相對居於次要。擴散性宗教為核心的世俗制度賦予神聖性,從而強化並支撐這些制度的運作。家有家神(灶君、門神、祖先),行有行神(魯班、關公、軒轅),鄉有鄉神(境主、城隍、同鄉守護神),這些信仰並不需要一座獨立的教堂或一個獨立的教團來維繫,它們就活在世俗生活的縫隙之中。
把這個框架移到海外華埠,答案幾乎是自明的:擴散性宗教依附於可隨移民整體遷移的社會組織(家庭、同鄉會、宗親會、行會),因而易於移植;制度性道教需要獨立的專業傳承機構,因而難以移植。 移民帶走了家庭,就帶走了祖先牌位與灶君;帶走了同鄉組織,就帶走了同鄉的守護神;帶走了行業,就帶走了行業神。但他們很難帶走一整座道壇的師承體系。
2.2 道教作為「地方社群的科儀框架」(施舟人)
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 1934–2021)對道教的著名界定,為上述命題提供了另一個角度的支撐。施舟人於一九六二至一九七○年間在台灣長期田野,並親身受籙為正一派道士,是少數兼具學者與道士雙重身分的西方研究者。他在《道體論》(Le corps taoïste, 1982;英譯 The Taoist Body, 1993)中主張:道教「首先是地方社群的科儀結構,因此屬於人民的日常生活」,是「地方教派發展所依託的科儀框架」。
這個定義的深意在於:如果道教的本質是一套「科儀框架」,那麼當這套框架所需的執行者(受籙道士)在海外缺席時,能夠存留下來的,主要就是這個框架原本所「服務」與「籠罩」的對象——也就是地方神明的崇拜本身。換言之,海外華埠所保存的,多半是道教科儀框架底下的神明信仰層,而非那套科儀體系本身。神還在,但為神行醮的那套專業儀式不在了。這恰與楊慶堃的擴散/制度之分相互呼應。
2.3 做宗教的五種模式(周越)
人類學家周越(Adam Yuet Chau)提出的「做宗教的五種模式(modalities of doing religion)」,為分析海外華埠的宗教實踐提供了更精細的工具。周越區分出五種模式(Chau 2011):
- 論述/經典模式(discursive-scriptural):宗教文本的撰寫、辯論與使用。
- 個人修煉模式(personal-cultivational):長期的自我修養與身心轉化。
- 科儀模式(liturgical):由道士、僧侶等專業儀式專家執行的繁複程序。
- 即時實用模式(immediate-practical):追求快速靈驗效果,運用占卜、符籙、神藥等技術。
- 關係模式(relational):強調人與神、鬼、祖先之間,以及家庭、村社、宗教社群內部的人際關係。
用這五種模式來透視歐洲華埠,一個清晰的圖像浮現:歐洲華埠的宗教生活,以「即時實用模式」與「關係模式」為主,而「科儀模式」極為稀薄。移民向關公求財運、向觀音求平安、向黃大仙求籤問前程,這是即時實用模式;同鄉會、宗親會圍繞著一尊共同的守護神凝聚認同、聯絡情誼、互助救濟,這是關係模式。至於需要受籙道士主持的大型醮典(科儀模式),則因專業人才的缺席而難以展開。周越的框架精準地刻畫了海外華埠宗教的「模式偏移」。
2.4 離散宗教的雙重運動:跨界與棲居(特威德)
如果說楊慶堃、施舟人、周越解釋了「什麼東西移植過來了」,那麼宗教學者特威德(Thomas A. Tweed)的理論則解釋了「移植過來的宗教如何運作」。
特威德在研究邁阿密古巴流亡者的天主教聖母朝聖地時,提出了「離散宗教(diasporic religion)」的概念。他指出離散宗教具有兩個關鍵性質:「跨地方的(translocative)」與「跨時間的(transtemporal)」——它聚焦於社群的過去與原鄉的命運,信徒透過儀式與聖物,「想像性地」把自己運送回記憶與渴望中的故土(Tweed, Our Lady of the Exile, 1997)。
在其更具野心的理論著作《跨界與棲居:一種宗教理論》(Crossing and Dwelling, 2006)中,特威德把宗教定義為「有機—文化之流的匯聚,藉由汲取人與超人之力,以製造家園與跨越邊界,從而增強喜悅、面對苦難」。他提出一組雙重動力學:
- 棲居(dwelling)/製造家園:宗教幫助人在四個尺度上「安身立命」——身體、家、原鄉、宇宙。
- 跨越(crossing):宗教幫助人跨越地理的、身體的(生命週期)與宇宙的(轉化性經驗)邊界。
這組「製造家園/跨越邊界」的框架,極其貼合歐洲華埠的處境。移民在異國建廟、安神、辦遊行,一方面是「棲居」——把陌生的歐洲城市改造為可以安身的家園,把一條善德街、一條爵祿街、一塊奧林匹亞德平台變成「我們的地方」;另一方面是「跨越」——透過神明的香火,跨界連回那個記憶中的潮州、寶安、新界、溫州,連回那個由媽祖、玄天上帝、關帝所構成的神聖宇宙。華埠的廟宇,因此既是棲居之所,也是跨界之門。
2.5 跨國宗教與去領域化(萊維特、科恩、薩夫蘭、巴斯克斯)
特威德的理論可由幾位學者進一步補充,構成完整的離散宗教理論光譜。
社會學家萊維特(Peggy Levitt)在《神不需要護照》(God Needs No Passport, 2007)中挑戰了「移民融入移居國就必然斷絕與母國聯繫」的舊假設。她指出移民持續以宗教維繫跨國連結,既被整合進新國家、又連結至全球的同信仰者網絡。華埠的神明信仰因此不是孤立的在地現象,而是一個跨國宗教網絡上的節點。
離散研究的奠基者科恩(Robin Cohen)在《全球離散族群》(Global Diasporas, 1997;第三版 2022)中提出離散的類型學——受難型、勞工型、貿易型、帝國型、文化型。華人離散在此框架中常被歸為「貿易離散」兼具「勞工」面向,這有助於界定歐洲華埠社群的基本性質。薩夫蘭(William Safran)則早在一九九一年就以六項特徵界定「離散」,其中「保有對原鄉的集體記憶與神話」「視祖居地為理想之家」兩點,恰可解釋華埠廟宇何以成為維繫原鄉象徵連結的裝置(Safran 1991)。
宗教學者巴斯克斯(Manuel A. Vásquez)與馬夸特(Marie F. Marquardt)在《全球化神聖》(Globalizing the Sacred, 2003)中則引入「去領域化(deterritorialization)」概念——這個由阿帕度萊(Arjun Appadurai)推廣的術語,指文化與特定地方之間連結的鬆動。宗教透過去領域化的場址與網絡化的社群跨越國界傳播,而後又在新的土地上「再領域化(reterritorialization)」。歐洲華埠的神明信仰,正可理解為「原鄉信仰之去領域化,及其在歐洲的再領域化」。一尊玄天上帝離開了潮州的廟宇(去領域化),又在巴黎十三區的平台底下安了座(再領域化)。
2.6 東南亞作為歐洲的方法論先例
歐洲華埠民間信仰文獻稀薄,但東南亞數百年的華人宗教研究累積深厚,可作為「比較先例」與理論借鏡。這是本報告方法論上的一個重要策略:以成熟的東南亞研究脈絡,來解讀資料稀薄的歐洲案例。
丁荷生(Kenneth Dean)與鄭振滿合著的《莆田平原的儀式聯盟》(Ritual Alliances of the Putian Plain, 2 vols., Brill, 2010),以歷史地理資訊系統重建了莆田平原約七百餘村、一百五十三個區域性「儀式聯盟」的層級化廟宇網絡。更重要的是,丁荷生在〈儀式革命:聯結莆田與東南亞的寺廟與信任網絡〉(2015)一文中提出「信任網絡(trust networks)」的概念,論證興化(莆田)移民如何在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重建廟宇網絡(多座「興化天后宮」奉媽祖),這些海外節點又回連原鄉祖廟。丁荷生並提出「道壇高度可攜(the Daoist altar as highly portable)」的論點,解釋儀式如何隨移民移植。這一跨國儀式網絡的中觀框架,是解讀歐洲華埠神明信仰最具解釋力的工具之一。
德貝爾納迪(Jean DeBernardi)的《歸屬的儀式》(Rites of Belonging, 2004)研究檳城華人民間宗教,分析廟宇、秘密會黨、社區慶典如何成為移民社群「歸屬的儀式」與社會組織核心;這個「廟宇+會黨+慶典」的三位一體模型,可直接平移來分析歐洲華埠的社團宗教。傅茂梭(Bernard Formoso,巴黎南泰爾大學人類學教授)對潮州善堂與德教的多點民族誌(涵蓋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則是「以社團承載神明信仰」的典型研究,與華埠同鄉會帶神明赴歐的現象高度可比。柯群英(Khun Eng Kuah-Pearce)的《重建祖鄉》(Rebuilding the Ancestral Village, 2011)提出「道德經濟(moral economy)」概念,解釋新加坡華人與福建安溪僑鄉之間如何透過祭祖復振維繫跨國互惠關係,為理解華埠宗教的跨國面向提供了又一框架。
這些東南亞研究共同構成本報告的理論後盾。它們提醒我們:歐洲華埠的神明信仰雖然資料稀薄,但其運作邏輯——社團承載、跨國網絡、原鄉連結、即時靈驗——與東南亞並無二致,只是規模較小、密度較低、且尚未被充分記錄。
2.7 標準化、疊寫與生活宗教:三組概念工具
在進入個案之前,尚有三組概念工具值得提出,它們能幫助我們更精細地分析海外華埠的神明信仰。
第一組是「神明的標準化(standardization)」與「符號的疊寫(superscription)」之爭,這是中國宗教研究中最核心的學術辯論之一。華生(James Watson)在〈神明的標準化〉中主張,帝國國家透過敕封、透過鼓勵統一的儀式實踐(orthopraxy,正統實踐),把地方上五花八門的神祇崇拜「標準化」、納入官方認可的神譜,從而促成了文化的統合——同一尊媽祖,得以從福建的地方海神,被推廣為整個南中國沿海共同承認的天后。杜贊奇(Prasenjit Duara)則以關帝為例提出「疊寫」說:不同群體在千餘年間,把各自版本的神話「疊寫」於既有版本之上,而不抹除其他版本,使同一神祇能同時承載多重、甚至矛盾的意義。這場辯論在二○○七年的《近代中國》(Modern China)專輯中被重新檢視,宋怡明(Michael Szonyi)、蘇堂棟(Donald Sutton)、彭慕蘭(Kenneth Pomeranz)、康豹等學者各有回應,華生本人亦撰〈正統實踐再思〉作答。
這組概念對本報告極有用:標準化解釋了為什麼某些神祇(媽祖、關帝、觀音)能跨越方言群、成為「公約數神祇」而易於在多元的海外華埠落地;疊寫則解釋了為什麼同一尊神(如關帝),能在倫敦被武館敬為武神、在阿姆斯特丹被佛寺奉為伽藍、在巴黎被舞獅團視為守護神——同一神像,承載著不同群體疊寫上去的不同意義。
第二組是奧爾西(Robert A. Orsi)的「生活宗教(lived religion)」取向及其方法論警覺。奧爾西在《一一五街的聖母》中奠定了「生活宗教」的研究範式,聚焦宗教在尋常男女日常生活中的實際位置,而非教義與制度的層面。更重要的是,他對「民間宗教/通俗宗教(popular religion)」這個標籤提出尖銳批評:他認為這個詞有把某些宗教表達「封存」、暗示其「原始、無知、邊緣」的危險,是一種「宗教的治安化(policing religion)」。這提醒本報告在使用「民間信仰」一詞時須保持自覺——華埠的店鋪神龕、醒獅點睛、扶乩問卜,不是「低級的」「迷信的」宗教殘餘,而是移民在異鄉所實際活出的、有其完整邏輯與深刻情感的宗教生活。
第三組是「擴散性宗教」與「即時實用模式」在分析層次上的對接。楊慶堃的「擴散性」是宏觀的社會結構判斷(宗教擴散於世俗制度),周越的「即時實用模式」則是微觀的實踐類型判斷(求速效的靈驗追求)。兩者對接後,可以精準地描述歐洲華埠宗教的雙重特徵:它在結構上是擴散的(附著於社團、商號、家庭),在實踐上是即時實用與關係取向的(求財、求平安、求籤、聯絡同鄉情誼)。這個雙重描述,將貫穿後續三城的分析。
三、移民史與社群構成:誰把神帶到歐洲
哪一座歐洲城市出現哪一尊神祇,取決於哪一支移民群體在當地落腳。因此,在進入三城的個案之前,必須先梳理歐洲華人移民的主要梯次與祖籍來源。神明地圖是移民地圖的投影——這個命題在本章將得到具體的歷史支撐。
3.1 海員與小販的拓荒時代(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
西歐華埠的拓荒者是兩類人:廣府海員與浙江小販。
廣府海員主要來自廣州、四邑一帶,受英、荷等歐洲航運公司招募,聚集在倫敦、利物浦、鹿特丹、阿姆斯特丹、漢堡、安特衛普等主要港市等待僱用。歐洲第一個唐人街於一八六○年代在利物浦形成(最早的華人於一八三四年隨直航商船抵港,一八六○年代後因藍煙囪輪船公司大量僱用華人海員而成形),倫敦的萊姆豪斯(Limehouse)緊隨其後。在荷蘭,廣東寶安(Bo On,香港割讓前所屬之縣)的貧農赴港謀生,再被船公司僱為廉價海員;據李明歡的研究,阿姆斯特丹於一八九八年登記的中國海員僅十一人,次年增至一百零九人,一九一一年荷蘭海員大罷工期間,數百名華人被僱為破壞罷工者(strikebreakers),中國海員總數由一九一○年的一百九十六人躍升至一九一一年的七百六十五人,一九一五年再升至兩千一百六十五人(Li 1999)。
浙江小販則主要來自溫州與青田。青田縣以淺色凍石(soapstone)雕刻聞名,青田石雕最早的出口紀錄為一八八○年(出口四點八公噸),商人陳元豐於一八九三年乘輪船赴歐,發現石雕在歐洲有高經濟價值。青田人攜石赴歐,甚至有人徒步穿越西伯利亞抵達歐陸。一戰期間,逾兩千名青田勞工被招募赴歐,許多人戰後未返鄉,構成溫州系移民的首波大規模外移。經濟大蕭條期間,不少浙江華人靠沿街叫賣花生糖(荷蘭語俗稱 pindaman,「賣花生的人」)維生(Li 1999)。
這個拓荒時代的宗教面貌極為模糊。海員與小販多為單身旅居男性,居無定所,宗教需求主要是航海平安(天后信仰的潛在土壤)與客死異鄉的喪葬互助。但目前可靠史料中,並無這一時期歐洲華埠建立實體廟宇或神壇的明確記載——倫敦萊姆豪斯時期可查者僅一九三四年於佩尼菲爾茲(Pennyfields)開設的「中華會館」(Chung Hwa Club),是文化社團而非廟宇。這個早期宗教實體的空白,本身就反映了拓荒社群的不穩定與謀生優先的處境。
3.2 青田石雕的歐洲路徑
青田移民值得單獨一提,因為它是「一個縣的信仰隨一門手藝走遍歐洲」的典型。青田一縣產生了逾三十八萬海外華僑,散居一百四十六個國家地區,被稱為「中國的小歐洲」。青田人以販售中國手工藝品(瓷器、石雕、絲綢、玻璃)為生,凍石雕刻是他們外出之初因。約一九二六年青田出現首波大規模移民潮,第二波在一九九○年代。
青田與鄰近的溫州文成、瑞安構成了浙南移民的核心區。文成玉壺鄉首位赴歐者於一九○五年成行,至一九三○年代末有三百九十一名玉壺人在歐、其中七十五人定居荷蘭。這支浙南移民後來成為法國(巴黎美麗城與第三區)、義大利(普拉托)、荷蘭等地華人社群的重要構成。
就信仰而言,浙南移民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其後代在當代歐洲(尤其巴黎溫州人)呈現出顯著的基督新教傾向,而非道教廟宇崇拜。這是一個重要的反例,提醒我們「華人移民=民間信仰」並非鐵律,方言群的宗教取向差異極大。溫州原鄉的民間信仰(如閭山派系統的陳十四娘娘/臨水夫人)是否隨移民傳入歐洲華埠並受供奉,目前並無可靠的直接證據,只能說該神確為溫州原鄉信仰之一,其歐洲落地尚待考。
3.3 戰後香港粵籍餐飲移民(一九五○至七○年代)
二戰後是英國與荷蘭華人移民的關鍵轉折。戰爭使遠東歸國的英軍愛上了中餐,戰後中餐需求大增,香港——尤其新界鄉村——的男性農業勞工大量湧入,投入擴張中的餐飲業。一九五○至六○年代是英國華人移民最大的一波,移民持續至一九七○年代末。英國的中餐供應粵菜,因英港的殖民連結,主廚多來自香港。
這一波移民徹底改變了英國華埠的性質與位置。倫敦的華人重心從東區被轟炸殆盡的萊姆豪斯,西遷至蘇活區(Soho)以爵祿街(Gerrard Street)為主軸的新華埠。荷蘭方面,香港移民同樣帶來了餐飲業的繁榮,並推動阿姆斯特丹唐人街由班塔默街(Binnen Bantammerstraat)一帶向善德街(Zeedijk)擴展。
宗教上,這一波粵籍移民帶來的,正是香港/廣府民間信仰的標準配置:關公(粵稱關帝,店鋪守護神兼武財神)、天后(粵稱 Tin Hau,航海與沿海社群的守護神)、觀音(粵稱 Kwun Yum)、黃大仙(香港戰後最盛的求籤之神)。這套神明配置構成了倫敦與阿姆斯特丹華埠信仰的粵語底色。
3.4 印支難民與潮州人入法(一九七五年後)
巴黎的情況截然不同。一九七五年越戰結束、印度支那(越南、寮國、柬埔寨)相繼赤化,大批華裔難民為逃避共產政權而湧入前殖民母國法國。至一九七○年代末、八○年代初,法國接收了約十二萬此類難民。這些難民中的華裔,多屬潮州(Teochew)與廣府,潮州話是該社群最常用的華語變體。
這批難民大量遷入巴黎十三區新建的高層公寓,形成由舒瓦西大道、義大利大道(avenue d'Ivry)、馬塞納大道圍成的「舒瓦西三角」大唐人街。值得注意的是其二度離散的軌跡:許多巴黎潮州人是先從潮汕原鄉移居柬埔寨,再因印支戰亂二度遷徙至法國的——這是一條「潮汕→柬埔寨→巴黎」的雙重離散路線。
潮州人帶來的,是與粵語社群相當不同的神明配置:玄天上帝(潮州人尊為「老爺」的核心護鄉神)、宋大峰祖師(潮州善堂的祖師)、雙忠(張巡、許遠)等。其中玄天上帝在巴黎十三區的落地,是本報告所能確認的、歐洲華埠道教神祇「主神化」最明確的一例(詳見第五章)。
3.5 溫州與浙江網絡(一九八○年代起)
一九八○至九○年代,歐洲每年接收逾一萬一千名溫州移民,登記居留許可從約一萬增至九○年代末約六萬。溫州聚落在法國與義大利尤盛,據點如巴黎美麗城(Belleville,第二十區)與第三區的工藝街(rue au Maire)一帶,以及義大利的普拉托(Prato,溫州人佔該市人口逾百分之十五)。
在巴黎的空間分布上,必須校正一個常見的錯誤:巴黎十三區是潮州/印支難民的地盤,而美麗城與第三區一帶才是溫州/浙江人的聚居地。 部分通俗來源誤把十三區標為溫州,這與法國國立人口研究所(INED)及離散研究的權威認定相左。釐清這一點,對於正確理解「哪尊神在哪區」至關重要——十三區的玄天上帝屬潮州,而非溫州。
如前所述,溫州移民的顯著宗教面向是基督新教,其原鄉民間信仰在歐洲的落地缺乏直接證據。這使溫州人成為歐洲華埠信仰版圖上一個相對「去民間信仰化」的群體。
3.6 福建與東北新移民
一九九○年代起,福建(尤其福清、福州地區與閩西北明溪)成為赴歐增速最快的群體之一,主要定居義大利、匈牙利、俄羅斯,至二○○○年代初總規模估逾二十萬。英國的福建移民多來自福州地區。二○○○年七月多佛貨櫃車悶死的五十八名中國偷渡客中,有二十八名來自福清,震驚一時,也揭示了這一波移民的艱險。福建移民原鄉的媽祖、清水祖師、保生大帝等信仰,理論上隨之而來,但其在歐洲華埠的具體供奉,除媽祖外大多缺乏直接文獻。
中國東北(Dongbei)移民近年亦出現於歐洲(法國二○一○年約一萬五千人),但規模較小,宗教面貌尚不清晰。
3.7 籍貫—守護神的對應邏輯
綜合上述,可整理出一張「籍貫—方言群—守護神」的對應表,這是理解海外華人神明信仰的基礎邏輯。漢學家焦大衛(David K. Jordan)對台灣早期移民守護神的整理,提供了一個清晰的參照系:安溪人奉清水祖師,漳州/金門人奉開漳聖王,泉州晉江/南安人奉廣澤尊王,惠安人奉靈安尊王,客家人奉三山國王,沿海漁民與航海者奉媽祖。這套「原鄉—守護神」的綁定邏輯,同樣適用於歐洲:
- 廣府(Cantonese) → 關帝、天后、黃大仙、觀音
- 潮州(Teochew) → 玄天上帝、大峰祖師、雙忠
- 福建/閩南(Hokkien) → 媽祖、清水祖師、保生大帝
- 客家(Hakka) → 三山國王、譚公
- 溫州/浙南 → 地方神、陳十四娘娘(原鄉信仰,歐洲落地待考)
必須再次強調的方法論警語是:上述對應,多數有「該神為該方言群守護神」的紮實文獻基礎,但「該神實際在歐洲某城受供奉」的直接證據相對稀少。凡屬「原鄉/東南亞有、歐洲未直接查證」者,本報告均明確標示。讀者應把這張表理解為「移民可能帶來的神明清單」,而非「歐洲華埠既成的神明地圖」——後者,本報告將在三城個案中逐一檢核。
3.8 三城華人人口的數字輪廓
為三城的神明信仰提供一個量化的背景,有必要勾勒三國華人人口的數字輪廓。
英國:據二○二一年人口普查,華裔族群共五十萬零二千二百一十六人,佔英國人口百分之零點八,是英國主要少數族群之一。歷史序列可資對照:一九五一年僅一萬二千五百餘人,一九八一年增至十五萬四千餘人,顯示戰後香港餐飲移民帶動的成長。倫敦方面,二○一一年普查時大倫敦有華裔十二萬四千餘人,佔該市人口百分之一點五。利物浦則擁有歐洲最古老的華人社群——最早的華人於一八三四年隨直航商船抵港,一八六○年代後因藍煙囪輪船公司大量僱用華人海員而成形,其納爾遜街牌樓高十三點五公尺,是中國境外最高的牌樓,二○○○年農曆新年落成啟用。
法國:是歐洲最大的海外華人離散地。據法國國立人口研究所(INED)資料,華裔移民(第一代)約十一萬六千人,含後代的整體華人離散人口約六十萬人。子群(二○一○年估計)為:溫州籍約三十五萬、印支華裔約十五萬、東北籍約一萬五千。三分之二居於大巴黎地區。社群特徵上,女性偏多(二○一七年佔百分之六十),二十至三十九歲青壯佔半數以上,顯示其相對年輕、勞動取向的人口結構。
荷蘭:二○二二年官方統計,源自中國大陸(含香港)與台灣、或父母至少一方為此來源者,共八萬四千四百五十三人,佔荷蘭人口約百分之零點四八;荷蘭統計局另估實居者「逾十萬」。集中於鹿特丹(約六千五百)、阿姆斯特丹(約五千)、恩荷芬(約三千二百)。二○一八年,在荷華人勞動者逾百分之四十三從事住宿餐飲業,餐飲業作為華人經濟支柱的格局延續至今。
這組數字提醒我們:歐洲華人社群的規模,相較於東南亞(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的華人動輒以百萬、千萬計)要小得多,且分布分散。這正是歐洲華埠神明信仰「密度較低、廟宇較少、制度化程度較弱」的人口學原因——一個五千人的阿姆斯特丹華人社群,難以支撐起東南亞那種規模的廟宇與道壇經濟。神明信仰因此更多地以擴散的、嵌入社團與商號的形態存在,而非以獨立廟宇的形態存在。
四、倫敦:海員舊埠到蘇活新街的神明蹤跡
4.1 萊姆豪斯舊華埠
倫敦的華人故事始於碼頭。約自一七○○年代晚期,華人海員受東印度公司及英國航運公司招募,來倫敦碼頭裝卸貨物,其工資不到英國海員的一半。早期聚居於東區的萊姆豪斯,形成兩個方言社群並存的格局:廣東(南方)社群居於萊姆豪斯堤道(Limehouse Causeway)、吉爾街(Gill Street);上海社群居於佩尼菲爾茲、廈門里(Amoy Place)、明街(Ming Street)。
一八八○年代起,華商開始設立餐館、洗衣店、客棧、雜貨店,服務往來海員。一九二○年代華人婦女以家務工身分抵英,一九三○年代華人人口達到高峰(約三百名長住居民),其後開始衰退。衰退有三重原因:經濟大蕭條使航運需求下降;貧民窟清拆計畫驅離居民與商家;二戰倫敦大轟炸摧毀了該區,迫使家庭遷往郊區或西區。
萊姆豪斯時期的宗教生活幾乎不可考。目前唯一可查證的社團設施,是一九三四年於佩尼菲爾茲開設的中華會館(Chung Hwa Club,教授中文與中華文化),這是文化社團而非廟宇。早期粵籍海員的航海守護神(如天后)信仰是否在倫敦落地為實體祭祀空間,並無確證記載。這個空白提醒我們:拓荒時代的華埠,宗教往往尚未制度化,香火多隱於私人居所與寄宿屋之間,不留痕跡。
4.2 蘇活/爵祿街今日華埠與社團
今日倫敦華埠是戰後的產物。一九五○年代,華商看中蘇活區廉價的商業租金,先在里爾街(Lisle Street)開設餐館(早期之一為九龍餐廳 Kowloon Restaurant)。一九六○年代,張林、龍鳳等華人超市設立。一九七○年代,以爵祿街為主軸、位於沙夫茨伯里大道旁的華埠正式成形,業態擴及美容院、書店、旅行社。一九八○年代,西敏市議會與倫敦華埠商會協商後,將該區行人徒步化,增設牌樓、石獅(中國大使館所贈)與銀杏樹(長壽象徵),路牌改為中英(繁體)雙語。
倫敦華埠的兩大社團是理解其宗教與節慶生活的關鍵:
倫敦華埠商會(London Chinatown Chinese Association, LCCA) 創立於一九七八年,目的是加強華埠社群與市議會、警方及蘇活區外社會的聯繫。商會發展華埠商業、代表英國華人與政府交涉,並曾為中國災區募款(如一九八七大興安嶺火災、一九九一華東水災、一九九八長江洪災)。最重要的是,商會主辦倫敦農曆新年慶典,現為亞洲以外規模最大者。
倫敦華人社區中心(London Chinese Community Centre, LCCC) 於一九八○年創立,為英國第一所華人社區中心,由呂博士(Dr Abraham Lue)倡建,位於爵祿街一帶。首年即收到近一千件求助,服務含福利諮詢、語言課、長者支援、青年活動。(按:商會與社區中心的成立關係,部分資料記為商會於一九七九年發起、呂博士於一九八○年推動,兩說可能描述不同階段,宜並陳。)
至於倫敦的宗親會與同鄉會,可確認英國華人社團的制度與類型——血緣性宗親會(同姓同宗)與地緣性同鄉會(同籍貫同方言)——但具體到倫敦某特定宗親會(如龍岡親義公所的倫敦分會、各姓宗親會)的具名分會、創會年份或地址,目前並無可靠查證。龍岡親義公所是全球性的四姓(劉、關、張、趙)宗親組織,其主要分會見於三藩市等北美城市,倫敦分會無法查證,本報告不據此書寫。這一點值得記下:倫敦的宗親會神明祭祀,是一個有待田野填補的空白。
4.3 商鋪神龕:關公、觀音、地主財神
倫敦華埠最普遍、最日常的神明信仰,不在廟宇,而在店鋪。
關公(粵稱關帝)是各地華埠最常見的店鋪守護神,常設神龕於店鋪後角,被奉為武財神與忠義守護神。餐館常供奉關公,並依店主祈求之福祉搭配其他神明,供品有香、食物、錢幣,祈求財運、平安、庇佑。在粵式商業空間中,常見的是「關帝+觀音+地主(地主財神)」的組合:關公鎮店防盜、觀音主慈悲平安、地主近地掌招財。其中「地主財神」是粵港及海外華人特有的門口地面紅龕傳統,神位字樣標準為「五方五土龍神」「前後地主財神」,神格雖低(屬只管一房舍範圍的「陰神」),卻最貼近商家的日常祈願。
必須誠實指出:以上是華埠的「普遍模式」,有跨地域的可靠記載;但針對倫敦個別店家神龕的逐店田野記載與學術引用,目前並未查得。本報告因此將其標示為「依華埠普遍模式」,而非倫敦特定店例的實證。這正是擴散性宗教研究的典型困難——它無所不在,卻最少被建檔。
4.4 醒獅點睛:社團宗教的公共展演
如果說店鋪神龕是倫敦華埠宗教的「私領域」,那麼醒獅點睛就是它最具公共能見度的「神聖實踐」,而且——值得強調——這一環有具名的、可靠的倫敦在地來源,可信度甚高。
新獅在首次表演前須行「點睛」開光,象徵喚醒獅子,意在驅邪、為觀者帶來平安與好運,融合了道、佛、祖先與自然崇拜。點睛以硃砂(cinnabar)粉調水,以新筆依序點獅之鏡(第三眼)、眼、鼻、口、耳、頭、頸、身、尾;硃砂在傳統觀念中象徵生命、不朽與靈性開明。
倫敦的具體案例極具價值。倫敦華埠的少林醒獅團(Shaolin Lion Dance Troupe,葉良師傅 Grandmaster Yap Leong)在點睛前,會把新獅置於設有神像的神壇前,燃九炷香「請神」;所敬的神祇包括觀音、齊天大聖(孫悟空)、關公——其中關公居「左青龍」(文/和平側),齊天大聖居「右白虎」(武/戰士側)。另在英國華人超市偉義行(Wai Yee Hong)的醒獅開光儀式中,須陳設供奉「天神」的供品——烤乳豬、白切雞、水果、糖果,並燃燭上香祝禱。
這兩個具名案例的意義在於:它們證明了在倫敦的華人社團宗教實踐中,觀音、關公、齊天大聖、天神確實作為被敬奉的對象出現在儀式現場。這是倫敦華埠「多神共處」的民間信仰格局的硬證據,比抽象的「店鋪可能供關公」要紮實得多。
4.5 倫敦佛光山:制度化佛教的落地
倫敦最可靠、文獻最佳的宗教實體,是倫敦佛光山(London Fo Guang Shan Temple)。它創立於一九九二年,地址在瑪格麗特街八十四號(鄰近牛津街與華埠),是台灣佛光山(一九六七年由星雲大師於台灣創立)的英國分院之一,亦稱國際佛教促進會(International Buddhist Progress Society)。
倫敦佛光山的建築本身就是一則「在地化」的故事。它原為建築師巴特菲爾德(William Butterfield)設計的一八六八至七○年維多利亞教區學校與教會堂(Church House),是英格蘭二級星等(Grade II*)登錄建築。佛光山於一九九二年接手,並於二○一六年成為首間獲英國文化遺產彩券基金(Heritage Lottery Fund)競爭性整建資助的佛寺——一座台灣佛教道場,入住一座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基督教學校建築,再以英國國家遺產經費修復,這本身就是離散宗教「再領域化」的生動例證。
寺中設大禪堂及多座小神龕,含一座觀音龕,菩薩像皆於台灣製作後運抵。信眾多來自鄰近華埠的本地華人社群,倫敦佛光山並參與萊斯特廣場的農曆新年慶典,部分儀式以中文進行;它行「人間佛教」,辦禪修、節慶、婚禮、兒童主日學(小菩提園 Little Bodhi Garden)。
關於倫敦佛光山,有一篇高品質的同行評審學術論文:施塔基(Caroline Starkey,里茲大學)的〈開啟天堂之門:在地化與倫敦佛光山〉("Opening the Door to Heaven: Localization and London's Fo Guang Shan Temple," Architecture and Culture, 2022/2023)。施塔基以訪談與觀察(受訪者多為大學生與年輕專業人士),分析建築與古蹟空間如何服務佛光山在英的「在地化」目標。她並指出,對英國華人社群宗教實踐(尤其佛教)的學術關注一向不足,該文正是為了填補這一空白——這個觀察與本報告的問題意識完全吻合。
4.6 倫敦新年慶典與官方「點睛禮」
倫敦農曆新年慶典由倫敦華埠商會主辦,並與大倫敦市府合作。它始於二十餘年前華埠的小型社區活動,現已成為亞洲以外規模最大的農曆新年慶典,每年吸引數十萬人。巡遊於上午十時自特拉法加廣場東角出發,沿查令十字路繞行華埠各街,是歐洲最大規模的舞龍舞獅集結。特拉法加廣場場於上午十一時半有螢幕表演,正午十二時半有致詞與「醒獅點睛禮(Lions' Eye-Dotting Ceremony)」;萊斯特廣場、特拉法加廣場亦設舞獅與武術表演。
值得注意的是「醒獅點睛禮」被納入官方慶典的正式程序。一個源自民間信仰的開光儀式,被搬上特拉法加廣場這個倫敦最具象徵意義的公共空間,由政要與社團領袖共同執筆點睛——這是民間信仰儀式「公共化」「節慶化」的典型,也是華埠宗教在歐洲城市公共空間中爭取能見度的方式。它既是宗教,也是族群認同的展演與觀光的賣點,三者交織。
4.7 倫敦的空白:誠實的界線
最後,必須誠實標示倫敦的幾個重要空白,這些空白本身就是研究發現:
其一,倫敦並無可查證的獨立天后宮/媽祖廟,也無黃大仙祠。可確認的宗教實體僅倫敦佛光山(佛教,主奉佛與觀音)。雖然黃大仙、媽祖的信仰背景資料豐富,但那是原鄉與香港的事實,不是倫敦在地的事實。北美(洛杉磯、三藩市)有天后廟,但與倫敦無涉,不可混用。
其二,倫敦華人社群的中元節、清明的具體舉行方式、地點,以及是否有華人專屬墓區,均無可靠查證。
其三,倫敦特定宗親會分會的神明祭祀,如前所述,無法查證。
這些空白共同指向一個結論:倫敦華埠的民間神明信仰,以「店鋪神龕+醒獅點睛+新年遊行」這種擴散的、嵌入日常與節慶的形態存在,而非以獨立廟宇的制度化形態存在。倫敦的「道教」,是隱於商業與社團生活肌理中的擴散性宗教,而非有專屬廟宇與道士的制度性宗教。這恰恰再次印證了本報告的核心命題。
五、巴黎:潮州人的玄天上帝與十三區的神明巡遊
5.1 巴黎華人三大聚居區
巴黎是三城中華人宗教格局最豐富、道教神祇落地最明確的一座。這得益於其華人社群的特殊構成。學界一致將法國華人歸納為三大來源——東南亞(前法屬印度支那)難民、浙江溫州/青田移民、中國東北較晚近移民——逾八成集中於大巴黎地區。對應到空間,則形成三個聚居區:
| 聚居區 | 主要族群 | 來臨時間 | 信仰主軸 |
|---|---|---|---|
| 第十三區「亞洲區」(舒瓦西三角+奧林匹亞德平台) | 潮州人+華裔越、柬、寮難民 | 一九七五年後 | 佛道民間信仰(玄天上帝、觀音、媽祖、關帝、地藏) |
| 美麗城(第十九/二十區) | 溫州人、東北人 | 一九八○年代起 | 溫州以基督新教較顯著,民間信仰分散 |
| 工藝街一帶(第三區) | 溫州/青田人(最早一批) | 一九五○年代中起 | 鄉誼會主導,宗教記載較少 |
十三區的族群構成有具體數據:以一九八五年計,舒瓦西區華人中約百分之六十七來自柬埔寨(主要為潮州人)、百分之十八來自寮國、百分之十二至十三來自越南。這是一個以華裔印支難民為主體、潮州話為通用語的社群。它的信仰核心,正是潮州民間信仰。
5.2 法國潮州會館及其佛堂
法國潮州會館(Amicale des Teochew en France)創立於一九八六年,由旅法最大的華人群體——潮州人——創立。其宗旨為保存潮州文化、協助融入法國社會、服務華人社團、舉辦中文學校與潮樂組。值得注意的是,會館的官方組織結構中明列「佛堂組」,與會務、興趣班、中文學校、潮樂組、青年組並列——這意味著神明祭祀是會館的制度化常設職能,而非附屬活動。這正是楊慶堃所言「宗教擴散融入世俗組織」的具體例證:一個以文化與互助為宗旨的同鄉會,內設佛堂,把神明祭祀編制進日常會務。
會館的佛堂設於義大利大道四十四號的奧斯陸商場內,會館於成立後購入兩層空間設立(年份在不同來源間略有出入:維基數據記為一九八七年,媒體與會館敘述多作一九八九年購置開光;本報告折衷標示為「會館一九八六、廟堂約一九八七至一九八九」)。佛堂以佛教為主軸:主龕供三尊佛(不同手印),右側供觀音(象徵慈悲),另設地藏王(救度地獄眾生)壇,環列十八羅漢,壁畫繪佛與觀世音,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半開放。
這座佛堂的意義在於:它是巴黎潮州社群的宗教中心之一,也是「同鄉會=廟」這一海外華人經典格局的法國版本。下層辦會務、辦學、聯誼,上層/一隅設佛堂安神,世俗與神聖在同一棟建築內共存。
5.3 ARFOI 廟與玄天上帝(老爺)
巴黎道教神祇最明確的一處,是法國印度支那原籍居民協會(Association des Résidents en France d'Origine Indochinoise, ARFOI)所屬的廟宇,位於奧林匹亞德平台底下的圓盤街(rue du Disque)三十七號。
這座廟的沿革本身就是一則離散宗教「再領域化」的精彩記錄。它最初於一九八二年設於一間公寓,一九八六年遷至現址。兩尊主神像由潮州工匠仿製——協會代表曾專程赴廣東的「玄武廟」取樣,神像鑄成後於一九八九年一月二十九日隆重安座,由區內商家出資鑄造、運輸、安裝。一群從潮汕經柬埔寨輾轉流亡到巴黎的難民,集資請潮州工匠按原鄉玄武廟的樣式造神像,跨越半個地球運到巴黎的高層住宅平台底下安座——這是一個社群把神聖故土「想像性地運送」到異鄉的完整儀式,正是特威德所說離散宗教「跨地方、跨時間」性質的鮮活體現。
廟的主神是玄天上帝(Xuantian Shangdi),俗稱「老爺(Lao Ye)」。玄天上帝平日不示人,僅於新年遊行當日由長者抬出巡遊、「降至與人同高」,供信眾觸摸。玄天上帝(真武大帝)是潮州民間信仰的核心神祇之一,文獻明確將其歸為道教神。與其並列為廟中二主神的是觀音(具女性特徵的菩薩)。廟中的宗教實踐包括祈願、擲筊問卜、上香、懸掛願籤;每月一次素食聚餐,「信者與不信者」共聚。
這個案例的學術價值極高,因為它有可靠的學術一手紀錄佐證——法國高等社會科學院/國家科學研究中心(EHESS/CNRS)的研究者王晶(Jing Wang)與蒙費朗(Jean-Christophe Monferran)於二○一四年製作的網路民族誌紀錄片,明確點名了玄天上帝為廟主神及其新年出巡。法語維基百科亦概括這座廟「供奉多位佛教與道教神祇,其中包括觀音菩薩」。換言之,「巴黎潮州人=道教神祇崇拜」這一命題,在玄天上帝這一點上得到了坐實。它是本報告全篇中,歐洲華埠道教神祇「主神化」最硬的證據。
5.4 十三區新年遊行中的神明巡遊
巴黎十三區的農曆新年遊行,自一九八六年起由 ARFOI 主辦,每年吸引數十萬觀眾,是全法乃至全歐規模最大者之一,約有兩千名參與者、二十萬以上觀眾。遊行路線在舒瓦西大道與義大利大道之間,含龍獅舞、花車、傳統服飾。出發點即義大利大道四十四號,正是潮州會館佛堂所在,顯示潮州社群為十三區慶典的空間與組織核心。
但這場公開嘉年華之下,並行著一場「幾乎不為一般觀眾所見的宗教巡遊(procession religieuse)」。據 EHESS/CNRS 的紀錄片,遊行當日除玄天上帝出巡為核心外,尚有其他神祇受供:媽祖/天后由福建同鄉會以香火、鞭炮致敬(護海女神);關帝/關公由一九八二年成立的舞獅團致敬(武財神、守護神)。
這個「公開的嘉年華+隱藏的神明巡遊」的雙層結構極具啟發性。它顯示歐洲華埠的宗教,往往以一種「對外是文化展演、對內是神明祭祀」的雙面形態存在。對巴黎市民與觀光客,這是一場熱鬧的中國新年遊行;對潮州、福建社群內部,這是玄天上帝、媽祖、關帝的年度出巡與酬神。三尊神明的「族群歸屬」也清晰可辨:玄天上帝屬潮州、媽祖屬福建、關帝由舞獅團(武館)奉祀——這恰是第三章「籍貫—守護神」對應邏輯的活生生展現。
5.5 巴黎潮州會館的黃大仙與扶乩——一個關鍵錨點
本報告所能找到的、把「求籤/扶乩問卜/黃大仙跨國信俗」釘在歐洲的最可靠一手錨點,來自一個意想不到的權威來源:香港嗇色園(黃大仙祠的管理機構)的官方非物質文化遺產紀錄。
嗇色園的官方非遺頁面明確記載,黃大仙信俗已傳至東南亞、歐洲、美國、澳洲,並特別點名「巴黎法國潮州會館佛堂(Temple de l'Amicale des Teochew en France)」——原文謂對黃大仙師的崇拜與為信眾扶乩問卜,近年才在該處開始。同頁並列了新加坡青松觀、雪梨黃大仙元清閣、胡志明市慶雲南院、馬來西亞沙巴黃大仙廟等海外據點。
這條記載的價值有三。其一,它以黃大仙信仰大本營的官方身分,證實了歐洲華埠(具體到巴黎潮州會館佛堂)出現了黃大仙崇拜與扶乩問卜的宗教實踐——這是求籤、扶乩這類「即時實用模式」儀式在歐洲華埠存續的可靠證據。其二,它顯示巴黎潮州會館佛堂同時容納多重神祇(佛、觀音、地藏、黃大仙),體現了民間宗教「諸神共處」的特性,也體現了「潮州—香港—歐洲」的信俗連結。其三,它把巴黎接入了一個以香港為節點的跨國信俗網絡,印證了萊維特、丁荷生關於跨國宗教網絡的理論。
不過此處須謹守界線:這是「信俗的傳播」,而非「嗇色園在歐洲設立分院」。巴黎潮州廟出現黃大仙崇拜,不等於嗇色園有歐洲分支,不可誇大為「嗇色園歐洲分院」。
5.6 善堂與大峰祖師:母體在東南亞,巴黎的延續與界線
潮州人的另一個重要宗教傳統是「善堂」——一種帶民間信仰色彩的慈善機構,以宋大峰祖師為祖師。這個傳統值得詳述,但更須謹守界線。
善堂的起源在潮汕。宋大峰(一○三九至一一二七)是北宋僧人,於潮州潮陽和平築橋、施醫贈藥、收埋屍骸,身後潮人立「報德堂」紀念,成為潮汕善堂之肇始。隨潮人離散,善堂遍及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台灣等地。傅茂梭對泰國善堂的研究極為深入:泰國運作中的善堂可追溯至粵東北潮州的五大廟系,其慈善活動與佛教聖者及道教神仙的合祀緊密相連。其中最具特色的是「修孤骨」儀式(收埋無主屍骸),相傳源自大峰;泰國報德善堂自一八九七年開始活動,獲泰王朱拉隆功庇護,一九一○年首辦修孤骨,至二○一七年間火化逾十七萬五千具遺體。與善堂緊密相關的「德教」,一九三九年起於潮州,以扶乩為核心,戰後傳入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泰國逾九十個分會、全東南亞逾兩百五十個會所。
然而——這是關鍵的界線——目前並無可靠來源直接證實巴黎存在以「報德善堂」為名、或以宋大峰祖師為主祀的善堂機構。 巴黎潮州廟宇的主祀為佛、觀音、玄天上帝、地藏,潮州會館自設「佛堂組」並從事社團互助,可視為善堂慈善精神的延續,但「巴黎報德善堂/大峰祖師專祀」一說無法查證。傅茂梭本人另著有題為〈一廂情願的全球擴張宣稱?以德教為例〉的論文,題名本身即質疑德教自稱的全球擴張——這提醒我們,對於「潮州善堂/德教遍布歐洲」之類的說法,必須採取審慎乃至懷疑的立場。
因此,本報告的處理是:善堂與大峰祖師信仰,其母體在潮汕、其盛況在東南亞,是理解潮州人「以社團承載神明、以神明組織慈善」這一宗教—社會模式的關鍵背景;巴黎潮州社群的會館佛堂與互助功能,可謂這一模式精神的延續;但不可宣稱巴黎有獨立的大峰善堂機構。母體與延續之間的這條界線,必須守住。
5.7 溫州人的信仰面向
最後補記巴黎的溫州人。溫州人聚居於美麗城與第三區,是巴黎華人的另一大群體,學界以「企業型離散社群」描述之。但溫州移民在巴黎最顯著的宗教面向,是基督新教而非道教廟宇——曹南來對巴黎溫州基督徒商人的民族誌研究(2013)即聚焦於此。溫州原鄉的民間信仰(如陳十四娘娘)是否隨移民傳入巴黎華埠並受供奉,並無直接證據。
這使巴黎呈現出一個有趣的宗教分層:十三區的潮州/印支社群是道教—民間信仰的重鎮(玄天上帝、觀音、媽祖、關帝、黃大仙),而美麗城與第三區的溫州社群則相對「去民間信仰化」、偏向基督新教。同一座巴黎,因方言群不同而呈現截然不同的宗教面貌。這再次印證:在歐洲華埠,宗教地圖嚴格地是移民地圖的投影。
六、阿姆斯特丹:善德街的荷華寺與觀音
6.1 海員、青田小販與善德街唐人街
阿姆斯特丹華人社群的奠基者,是廣東寶安的海員與浙江溫州/青田的小販。李明歡的專著《我們需要兩個世界》('We Need Two Worlds', 1999)以荷蘭官方統計與田野材料,給出了最精確的早期圖像。
廣東寶安群體最初多為受荷蘭船公司僱用、自香港帶來的海員。如前所述,因病、候船或厭倦海上生活,許多華人「跳船」上岸,集中租住由「中國船頭」經營的寄宿屋的床位;隨寄宿屋聚集,荷蘭最早的兩個唐人街成形——鹿特丹的卡滕德雷赫特(Katendrecht)區與阿姆斯特丹的班塔默街。浙江群體則攜青田凍石赴歐,經濟大蕭條期間靠沿街叫賣花生糖維生。二戰前,因遣返與自願外移,留荷的華人不足千人。
戰後格局再變。一九六○年代抵荷的華人多來自香港,且傾向以家庭為單位移民或盡快接眷。二戰後中餐流行,唐人街由班塔默街、新市場(Nieuwmarkt)、海爾德蘭堤(Geldersekade)一帶,進一步擴展至善德街。善德街因此成為今日阿姆斯特丹唐人街的核心。
進入二十一世紀,善德街唐人街出現衰退與轉型。它鄰接紅燈區,近年華人店家減少,與華人移民面貌的改變有關——新移民教育程度更高、更富裕,不再聚居於傳統唐人街。二○二二年,源自中國大陸(含香港)與台灣者在荷蘭共逾八萬四千人,集中於鹿特丹、阿姆斯特丹、恩荷芬。
6.2 旅荷華僑總會與宗親會
阿姆斯特丹的華人社團史,是理解其宗教與節慶生活的背景。
旅荷華僑總會(Algemene Chinese Vereniging in Nederland, ACV) 的根,是一個溫州同鄉組織。據李明歡,一九四七年數十名浙江人在阿姆斯特丹成立一個以同鄉為基礎的小社團,名「甌海同鄉會」(甌海即溫州甌海);數年後發展為全荷華人社團並更名為旅荷華僑總會。它是荷蘭最重要、最古老的華人社團,二○一七年慶祝成立七十週年。
華英(Fa Yin) 於一九七六年六月十八日在阿姆斯特丹成立,是戰後第一個由廣東話人群組織的同鄉社團,一九八○年代發展為具影響力的社團。
宗親會(姓氏會) 方面,李明歡記載荷蘭有四個以共同姓氏為基礎的宗親會,分別為鄧(Tang)、文/萬(Man)、彭(Pang)、蔡(Choi)四姓;其中蔡氏會限定為來自寶安「蔡屋圍」村的蔡氏,屬地域化的宗族會,其餘三姓以廣東話發音,地緣指向廣東與香港。當代延續者如「歐洲文/萬氏家族基金會」。
李明歡對荷蘭華人宗教社團的整體判斷值得記下:荷蘭約有十個宗教社團,其中兩個為華人佛教、其餘為華人基督教;且多數社團「雖以華人教會或寺廟為名,實為帶有宗教信仰色彩的族裔互助/友誼團體,真正具完善宗教實體者僅少數」。事實上,荷蘭最早的正式華人宗教社團是基督教——一九七四年於鹿特丹成立的「歐洲華人福音傳道會」。這個判斷再次印證了楊慶堃的洞見:海外華人的「宗教社團」,本質上往往是「擴散性宗教」附著於族裔互助組織的形態,而非獨立的制度性宗教實體。
6.3 荷華寺:歐洲最大中國宮殿式佛寺
阿姆斯特丹宗教生活的樞紐,是位於善德街一○六至一一八號的荷華寺(佛光山荷華寺,He Hua Temple)。這是本報告所能確認的、歐洲華埠最重要、文獻最堅實的宗教實體之一,其核心事實已多源交叉查證。
先正名。其中文正式名是「荷華寺」,而非坊間偶見的「和合廟」——後者並無任何可靠來源支持,本報告不採用。「荷華」二字是精妙的雙關:荷指荷蘭、華指中華,寓意「佛法能在荷蘭開華結果」;同時「荷華」又可讀作「蓮花」,象徵佛教在荷蘭如蓮花綻放,亦象徵中荷友誼。一個寺名,三重意涵,本身就是離散宗教「在地化」的語言結晶。
荷華寺屬佛光山與國際佛光會,由星雲大師等發起,建築師為荷蘭人格雷文(Fred Greven)。市政核准在一九九四年,二○○○年九月落成,並於二○○○年九月十五日由荷蘭女王碧翠絲(Beatrix)親自主持開幕。它被稱為歐洲第一座、也是最大的中國傳統宮殿式佛寺。(按:「歐洲最大佛寺」之說,作為「歐洲最大的中國宮殿式佛寺」可採信,但「歐洲最大寺廟(不分宗教與式樣)」屬旅遊文案的誇張,本報告採前者的審慎表述。)寺基地約五百零八平方公尺,樓面約一千六百五十九平方公尺。
荷華寺的建立,與善德街的經濟復興連動。其關鍵推手包括阿姆斯特丹華人企業家協會主席馮先生(Frank Man)、餐館東主盧富文(Fu Wen Lo),以及「善德街經濟復興公司」等在地力量。一座女王親臨開幕的佛寺,成為一條沒落街區重生的精神與經濟支點——這是離散宗教「製造家園」功能的城市尺度展現。
6.4 荷華寺的伽藍菩薩(關公)與民間信仰交涉
荷華寺與本報告主題最相關之處,在於它的神祇配置。
主殿為觀音殿,是入口大殿,主祀觀音(大慈大悲,救苦救難)。一樓佛殿供奉三尊像:觀音、韋馱(護法天將)、以及——這是關鍵——伽藍菩薩。而伽藍菩薩,正是關公(關羽/關帝)。
關羽在漢傳佛教中被奉為伽藍菩薩(護法神),在道教中被尊為關聖帝君(伏魔大帝、雷部元帥、護法天神),在儒家被奉為武聖。荷華寺以伽藍菩薩的形式供奉關公,是一個極具代表性的「佛道交涉」「三教共尊」的具體例證,也是阿姆斯特丹可文獻坐實的關公崇拜實例。在這裡,一尊源於三國武將、被道教冊封為帝君、被民間奉為武財神的神祇,以佛教護法的身分,安坐在一座台灣佛教道場、荷蘭女王開幕的歐洲最大中式佛寺之中——這一尊神像,濃縮了中國宗教「擴散」「混融」「跨界」的全部特質。
荷華寺另設玉佛殿(位於觀音殿下層),尚有禪堂、祖先堂、教室、圖書館、齋堂等。祖先堂的設置,亦呼應了海外華人「神明祭祀+祖先崇拜」並存的傳統。
6.5 衛塞節迎佛巡行
荷華寺最具公共能見度的年度宗教遊行,不是農曆新年,而是衛塞節(Vesak,佛誕,五月月圓)。每年五月,大批荷蘭華人與佛教徒前來燒香禮佛,並有遊行將釋迦牟尼佛像由寺中迎至新市場——上午十時自荷華寺起,迎佛像巡行善德街、海爾德蘭堤、新市場。每場法會後並提供免費素齋。
這與倫敦、巴黎以農曆新年為最大宗教展演的格局形成有趣對比:阿姆斯特丹因其宗教樞紐是一座佛光山佛寺,故其最盛大的公共宗教巡遊是佛教的衛塞節,而非民間信仰的神誕或道教的醮典。這再次說明,歐洲華埠的宗教面貌,深受其主導宗教實體性質的影響——有佛光山,則佛教節慶突出;有潮州廟,則玄天上帝出巡突出。
至於阿姆斯特丹的農曆新年慶典,則以新市場與善德街為核心,含舞獅舞龍、音樂、文化活動,荷華寺位於慶典核心地帶,每年於寺中舉辦新年慶祝。
6.6 烏特勒支龍泉寺與荷蘭其他華人宗教場所
荷華寺之外,荷蘭觀音崇拜的另一處可查證據點,是烏特勒支(Utrecht)祖伊倫區的「大悲龍泉寺」(Longquan Temple of Great Compassion)。它於二○一五年由在荷華人與來自中國的比丘尼共同創立,設於一座舊教堂內,以觀音菩薩為核心,環繞成千上萬尊金色小觀音像,前殿有三尊大佛(含釋迦牟尼),日常以水果、香、花供養,自稱「第一座由荷蘭華人創立的歐洲華人寺院/道場」。又是一座入住舊基督教堂的華人佛寺——這與倫敦佛光山入住維多利亞教會學校如出一轍,是離散宗教「再領域化」反覆出現的空間模式:華人宗教接收了歐洲世俗化後空置的基督教建築,賦予其新的神聖意義。
至於阿姆斯特丹的關帝(除荷華寺伽藍外的獨立關帝廟)、媽祖(天后廟)、土地等獨立供奉,本報告未能查得可靠的歐洲在地實證。荷蘭另有藏傳與華人大乘佛教中心(如海牙一帶),以及「蓬萊閣道家太極」這類道家養生/太極取向的組織——但後者屬太極養生而非神祇崇拜廟宇,不應與道教科儀或神明祭祀混為一談。
6.7 阿姆斯特丹的空白
如同倫敦,阿姆斯特丹也須誠實標示空白。其一,阿姆斯特丹(及鹿特丹、海牙)均未查到可靠來源證實的媽祖/天后廟。其二,除荷華寺以伽藍形式供奉關公外,未查到獨立的關帝廟,或具體可引的華人社團/餐館供奉關帝、土地的學術或新聞案例。其三,旅荷青田同鄉會的確切名稱與成立年未能查證。其四,中元普渡(盂蘭盆)在荷華寺或荷蘭華人社團的具體舉辦,未取得可靠來源直接證實——可確認的佛教節慶是衛塞節。
這些空白與倫敦的空白如出一轍,共同勾勒出歐洲華埠宗教的一個結構性特徵:制度化的宗教實體以「佛教道場」(佛光山)為主,而道教神祇與民間信仰則以「佛寺中的伽藍/護法」「社團中的擴散祭祀」「節慶中的巡遊」等附著、嵌入的形態存在,鮮少獨立成廟。
七、神明列傳:渡海諸神的身分與功能
本章為前述三城所涉神祇立傳,逐一考其源流、屬性、圖像、神誕,並析論其「可攜性」——即何以這尊神特別適合隨移民渡海。凡神誕、敕封等年代有歧異或無確證者,一律標明。
7.1 關聖帝君(關帝/關公)
關帝是海外華埠分布最廣的店鋪與社團守護神。其歷史原型為東漢末三國蜀漢名將關羽(卒於公元二二○年初),由武將層累演變為跨三教的神祇——杜贊奇(Prasenjit Duara)稱此過程為「符號的疊寫(superscription of symbols)」:不同群體在千餘年間將各自版本的關公神話疊寫於既有版本之上,而不消滅其他版本,使同一神祇得以承載多重意義、被不同群體挪用。
關帝的敕封史漫長:宋徽宗封崇寧真君(道教封號),宋孝宗封壯繆義勇武安英濟王,明萬曆封「三界伏魔大帝神威遠震天尊關聖帝君」(年代有一六一四與一六○五兩說),清順治封忠義神武關聖大帝。三教歸屬上,道教尊「關聖帝君」,佛教奉為伽藍菩薩,儒家奉為武聖。圖像為紅面長髯、綠袍、青龍偃月刀,脇侍關平與周倉。神誕多說並陳(最通行為農曆六月廿四,另有五月十三、正月十三),但無史料確證關羽生日。
關帝的「可攜性」源於「義」的倫理。桃園結義所象徵的忠義,為異姓兄弟的結盟提供了神聖見證——移民在異鄉無宗族依託,靠結義與會館凝聚,關帝便是盟誓的監臨神。康豹(Paul Katz)在《神判》(Divine Justice, 2009)中指出關帝與歃血盟誓、賭咒等「司法儀式」緊密相關。同時,關帝作為武財神,隨商貿網絡外移,成為商家信用的象徵(守契約、講信義)。在歐洲,關帝以三種形態現身:倫敦醒獅請神所敬之關公、阿姆斯特丹荷華寺的伽藍菩薩、巴黎新年遊行由舞獅團致敬的關帝。三城皆有其蹤,足見其分布之廣。
7.2 天后媽祖
媽祖是福建沿海航海移民的守護神。其原型為林默娘,福建莆田湄洲人,傳生於宋建隆元年(九六○)卒於雍熙四年(九八七),傳為里中巫女、海上救難(按:其人史上所知極少,精確生卒屬傳統繫年,不宜以信史口吻陳述)。歷代敕封由夫人而妃而天妃而天后:南宋封靈惠夫人、靈惠妃,元封天妃,明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清康熙晉「天后」(年份有一六八三與一六八四兩說,宜寫「康熙年間約一六八三至一六八四」)。主流登記為道教神,道藏依據為《太上老君說天妃救苦靈驗經》。圖像為帝后服飾、平頂冕冠(垂珠串),脇侍千里眼與順風耳。神誕為農曆三月廿三,升天日為九月初九。二○○九年媽祖信俗列入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
媽祖的可攜性顯而易見:渡海最大的威脅是風暴,故航海移民攜媽祖香火祈平安,抵埠建廟。詹姆斯·華生(James Watson)的著名研究〈神明的標準化〉指出,朝廷透過敕封將地方海神標準化、納入官方神譜,使同一神祇得以跨地域、跨方言群被共同承認——這正是媽祖能成為閩、粵、海南等多個沿海群體共同守護神的制度原因。在歐洲,媽祖見於巴黎十三區新年遊行(由福建同鄉會致敬);但須誠實指出,倫敦、阿姆斯特丹均未查得獨立的媽祖廟,這是歐洲華埠一個值得注意的空白——海神隨海員而來,卻未在這幾座城市落地成廟。
這個空白本身值得深思。倫敦、阿姆斯特丹的華人社群,恰恰是由航海者(廣府海員、寶安海員)所奠基的,理應是媽祖信仰最深厚的土壤;然而這兩座城市的華人宗教,最終卻由戰後的餐飲移民與制度化佛教(佛光山)所主導,航海守護神反而隱沒。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早期海員社群的不穩定(單身、流動、人口凋零、戰時中斷)使其未及把航海信仰沉澱為實體廟宇;待社群在戰後重建並穩定下來時,主導群體已是以餐飲為業的香港移民,他們的核心神祇是店鋪守護的關公與求籤問前程的黃大仙,而非護海的媽祖。神明的興替,於是又一次記錄了移民世代與職業結構的變遷。在東南亞,媽祖廟多與會館合一(如馬六甲、麻坡的海南會館兼天后宮),但這種「會館即媽祖廟」的格局,在本報告所考的三座歐洲城市並未複製——這也是歐洲與東南亞華人宗教在密度與形態上差異的又一例證。
7.3 觀音菩薩
觀音是海外華埠最普及、最無宗派邊界的神祇。其梵文原型為 Avalokiteśvara(觀世音/觀自在),核心經典為《妙法蓮華經·普門品》(《觀音經》)。于君方(Chün-fang Yü)的研究指出,這位菩薩經中國文化的融合而被轉化為「觀音」。性別上,印度與藏地多作男相或中性,中國早期亦男相,約宋代後確立溫婉女神形象(妙善公主傳說的文本鏈可溯至北宋約一一○○年汝州香山寺,現存最早寶卷刊本為一七七三年)。教義上觀音明確屬佛教,但在海外廟宇中功能上呈泛宗教性,與媽祖、關帝、道教神同祀。圖像有千手千眼、送子、水月、南海、白衣、楊柳等變化,標誌為淨瓶(甘露)與楊柳枝;道場為浙江普陀山。神誕三大日皆農曆十九:誕辰二月十九、成道六月十九、出家九月十九。
觀音的可攜性在於其慈悲普及、無宗派邊界——她最易跨族群移植,是海外多神同祀廟宇的「最大公約數」。賜子嗣(送子觀音)、保平安,對應移民最迫切的安全與家庭需求。在歐洲,觀音是落地最廣的神祇:倫敦佛光山有觀音龕、醒獅請神敬觀音;巴黎潮州會館佛堂與 ARFOI 廟均供觀音;阿姆斯特丹荷華寺以觀音為主殿主神、烏特勒支龍泉寺以觀音為核心。三城無一例外。觀音之普及,恰恰因為她超越了方言群的界線——粵人拜、潮人拜、閩人拜,無分彼此。
7.4 黃大仙
黃大仙是香港/廣府移民的求籤之神。其原型為道教仙真黃初平(東晉人,生三二八、約卒三八六,會稽郡金華人),牧童得道,入赤松山修仙,事蹟為「叱石成羊」,最早文獻見葛洪《神仙傳》。明確屬道教仙真。香港建祠史清晰:道侶梁仁菴於一九一五年自廣東西樵山普慶壇攜黃大仙畫像抵港,一九二一年於九龍竹園村建黃大仙祠,管理機構嗇色園同年成立,壇號「普宜壇」,宗旨「普濟勸善」,一九五六年全面對公眾開放。黃大仙以「有求必應」聞名,黃大仙靈籤共一百支。
黃大仙的可攜性,藍格(Graeme Lang)與羅格沃(Lars Ragvald)合著的《一位難民神的興起》(The Rise of a Refugee God, 1993)有精闢分析。他們提出「難民之神」的論題:黃大仙信仰隨戰後逃難人潮南遷入港,神祇本身的「逃難」經驗與離散社群高度共鳴;信仰並由治病之神轉為「通才型」神祇,被都市人就愛情、事業、移民等事求問。其可攜性的核心有四:靈驗(有求必應)回應移民生活的不確定性;求籤作為占卜工具,為重大抉擇提供指引;鮮明的香港/廣府身分錨點;以及「難民之神」與離散經驗的同構。在歐洲,黃大仙的落地有前述嗇色園官方非遺的明確記載——巴黎潮州會館佛堂近年開始供奉黃大仙並為信眾扶乩問卜。這是黃大仙信俗跨入歐洲的可靠一手錨點。
7.5 玄天上帝(真武大帝)
玄天上帝是潮州人的核心護鄉神。玄武原為漢代「四象」之一、主北方的星象符號(龜蛇),宋代人格化。北宋大中祥符五年(一○一二)為避宋聖祖趙玄朗諱,「玄武」改稱「真武」;元加封「玄天元聖仁威上帝」。明永樂帝稱靖難之役真武顯靈助戰,遂大規模營建武當山宮觀群。屬道教高階神(蕩魔天尊、戰神、北方水神兼海神)。圖像為披髮跣足、黑袍、仗劍、足踏龜蛇、怒目。神誕為農曆三月初三。
玄天上帝在潮汕的地位遠高於他地,是「老爺文化」的核心。在廣府則以「北帝」之名見於香港長洲玉虛宮(乾隆年間因迎北帝像鎮疫而建,長洲太平清醮即以北帝廟為中心)。其可攜性在於:作為武神、降妖伏魔、北方水神兼海神,提供「平安渡海、護漁、驅疫鎮邪」的功能性保護;作為潮汕原鄉的地方神,又是同鄉認同的錨點。在歐洲,玄天上帝是道教神祇落地最明確的一例——巴黎 ARFOI 廟以其為主神(潮州人尊稱「老爺」),新年由長老抬出巡遊,並有 EHESS/CNRS 學術紀錄片佐證。一群潮汕難民跨越半個地球,按原鄉玄武廟樣式造像、安座、年年出巡,玄天上帝因此成為巴黎潮州社群最核心的神聖認同象徵。(按:玄天上帝的學術專研應歸趙昕毅與吉烏弗里達 Noelle Giuffrida 等學者,其形象演變與宋明國家宗教關係的研究皆有專著。)
7.6 宋大峰祖師
宋大峰祖師是潮州善堂的祖師。其原型為北宋僧人(生一○三九、卒一一二七,世壽八十八,俗姓林),活動於潮州潮陽和平鄉,晚年發願於練江建橋(和平橋),橋未竣而圓寂,鄉人續成。歷史記載見光緒十年《潮陽縣志》。歷史人物為佛教僧人,但其衍生的善堂/德教信仰呈佛道混融。大峰以收屍埋骨(修孤骨)、施醫、賑濟、築橋著稱,被尊為潮汕善堂之鼻祖;圓寂後鄉人建「報德」祠並仿其善行組織善堂。南洋傳播以泰國華僑報德善堂為代表。
大峰祖師的可攜性,根植於善堂的社會功能。善堂的本質,正是移民最迫切需要的互助與殯葬制度——客死他鄉者的喪葬、收屍、義塚、賑濟,恰是離鄉社群的核心需求。加上鮮明的潮州同鄉認同,使「大峰—善堂」成為一套可整體移植的社會—宗教基礎設施。傅茂梭的研究是這一信仰最權威的學術來源(De Jiao, NUS Press, 2010;〈從骨到灰〉, Cambridge UP, 2012)。但如第五章所述,大峰善堂的盛況在東南亞,其歐洲落地(巴黎)僅能說是會館互助精神的延續,而無獨立善堂機構的證據。大峰祖師的神誕日期,目前無法可靠查證,本報告標示為「待考」,不予杜撰。
7.7 譚公
譚公是香港/廣府與惠州(客家)的海神兼天氣神。傳為惠州九龍峰的童子神,自幼能治病、呼風喚雨、預測天氣,約二十歲成仙(香港地方傳說另作元朝惠州人,朝代屬傳說層)。多歸民間/道教系海神。神誕為農曆四月初八。祖籍惠州或潮汕者最虔誠,尤為客家與廣府漁民、航海者所奉。主要廟宇有香港筲箕灣譚公廟(一九○五客家漁民建)、跑馬地譚公廟(一九○一),海外見於澳門、馬來西亞山打根,以及加拿大卑詩省維多利亞的譚公廟(廟方自稱加拿大最古老華人廟,奉獻於一八七六年;按加拿大公園管理局的官方記述較審慎,僅述其一八六○年代起源、一八九四磚廟、一九一二現樓,並未斷言「最古老」,故宜以「廟方自稱」處理)。
譚公的可攜性與媽祖、天后類似:作為漁業與航海社群的海上安全、天氣、療癒之神,契合早期北美(淘金、漁業、採石)客家/廣府移民之需;作為惠州/客家原鄉神,亦為同鄉與方言群認同的核心。本報告所涉三城(倫敦、巴黎、阿姆斯特丹)未查得譚公的獨立落地實證,故此處列傳主要作為「客家/惠州移民可能攜帶之守護神」的參照——其歐洲供奉尚待田野查證。
7.8 土地公與地主財神
土地公(福德正神)是分布最廣、最親民的神。其源自上古「社神/后土」傳統(《禮記·祭法》后土為社,《說文》「社,地主也」),道教中神格較低但最貼近人民。圖像為白鬍長者,持元寶、如意或拐杖,部分伴土地婆。神誕為農曆二月初二(頭牙,多視為聖誕)與八月十五(多視為得道日,兩日分配各地說法不一);做牙週期為每月初二、十六,二月初二「頭牙」、十二月十六「尾牙」。
與土地公相關但有別的,是粵港特有的「地主財神/地主神」。其標準神位字樣為「五方五土龍神」「前後地主財神」,神格低於土地神、境主、城隍,屬只管一房舍範圍的「陰神」。中文資料明確記載,粵港人和海外華人會設立獨立神龕供奉門外的門口土地財神——這是粵港及海外華人特有的門口地面紅龕傳統。海外粵式餐館常見地面紅龕並奉關帝、觀音、土地(地主)三神。
土地公與地主財神的可攜性是所有神祇中最高的:因為每地各立獨立的在地土地神,華人遷徙至何處,即可在何處另立一位,把商號與新土地的「在地性」綁定。地主財神龕更是一個「可即時安裝、在地化的保護+招財複合神位」,特別適合異國的商業場所——一張紅紙、一個地面紅龕,就完成了一次微型的「再領域化」。在倫敦、阿姆斯特丹的粵式餐館後角,這類神龕應屬普遍(依華埠普遍模式),惟逐店實證待田野補充。
八、節慶、儀式與跨國網絡
8.1 農曆新年遊行的組織政治
農曆新年遊行是歐洲華埠規模最大、文獻最確鑿的公共宗教—文化活動,也是觀察「社團如何組織宗教」的最佳窗口。三城的新年遊行各有其組織者:倫敦由倫敦華埠商會(一九七八成立)主辦,與大倫敦市府合作,巡遊自特拉法加廣場出發;巴黎十三區由 ARFOI(自一九八六)主辦,是全歐最大者之一,出發點即潮州會館佛堂所在;阿姆斯特丹則以新市場與善德街為核心,荷華寺居中。此外,曼徹斯特由曼徹斯特華人協會聯合會主辦,利物浦(歐洲最古老華人社群)則有中國境外最高的牌樓(二○○○年落成)。
新年遊行的組織,是一場「社團—地方政府—觀光推廣」三方互動的政治。有學術論文以「關係(guanxi)」概念切入,分析英格蘭華人新年慶典的組織如何塑造慶典與社群凝聚(按此文題名與主旨可徵,但作者與刊名待補,本報告僅作線索引述)。這個視角提醒我們:歐洲華埠的新年遊行,既是內部的酬神與認同展演,也是對外爭取城市公共空間能見度、爭取地方政府資源、吸引觀光的策略。宗教、族群認同與經濟利益,在獅鼓聲中交織為一。
8.2 醒獅、點睛、採青
醒獅是社團宗教最具公共能見度的面孔。舞獅隊多由功夫武館社團組成,約十人一隊。其三個關鍵儀式環節是點睛、請神與採青。
點睛(開光)如第四章所述,以硃砂點獅之眼、耳、鼻、口、角、身,使獅「活」,賦予其護佑、招福、致富之能。請神則如倫敦少林醒獅團之例,在點睛前燃香請觀音、關公、齊天大聖、天神等神祇降臨。採青是表演的高潮——「採青」字面為採摘青菜,獅「食」綁於店門上方、內含紅包的生菜,嚼之、再「吐青」,象徵來年豐足;商家開張常請獅採青祈財。
這三個環節共同構成了「社團宗教在歐洲華埠商業空間中的日常展演」。一家新餐館開張,請醒獅隊來採青,獅子在鼓樂中跳躍、食青、吐青、向店主作揖——這既是表演,也是一次微型的祈福儀式,是擴散性宗教嵌入商業生活的典型場景。(按:點睛、採青的權威說明多取自北美與東南亞來源,屬通則;歐洲華埠舞獅遵此通則合理可靠,惟歐洲特定隊伍、特定店鋪採青的個案未逐一查證。)
8.3 中元/盂蘭勝會及其在歐洲的存疑
中元節(道教稱中元、佛教稱盂蘭盆,農曆七月十五)是潮州與廣府社群最重視的鬼月節慶。潮州社群所辦「盂蘭勝會」含誦經、派米(charity rice)、神功戲等;香港潮人盂蘭勝會自一八九七年起,已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但這是香港的脈絡。
在歐洲,必須誠實標示:歐洲華埠具體盂蘭勝會的專門可靠報導,本報告未尋獲。潮州社群在巴黎、倫敦確有規模,合理推測有相關活動,但無可靠來源,故不得斷言其組織者與規模。同樣地,元宵、清明、端午在歐洲華埠的宗教面向,亦缺乏專門可靠來源。這些節慶的「歐洲版本」是否存在、以何形態存在,是一片有待田野填補的空白。
8.4 跨國廟宇網絡:佛光山、嗇色園、善堂
歐洲華埠的宗教,並非孤立的在地現象,而是接入了若干跨國網絡的節點。本報告所能確認的跨國網絡有三,但須分辨其在歐洲的實存程度。
佛光山是歐洲實存、文獻最佳的跨國宗教網絡。其歐洲據點包括阿姆斯特丹荷華寺(二○○○,女王開幕)、倫敦佛光山(一九九二,Grade II* 古蹟,有施塔基的學術專文)、曼徹斯特佛光山等。佛光山全球逾三百寺、分布約五十國,是一個以台灣為基地、向全球擴展的制度化人間佛教網絡。它是歐洲華埠宗教生活中「制度性宗教」的主要承擔者。
嗇色園/黃大仙信俗在歐洲確有傳播,但屬信俗的擴散而非機構的設立。如第五章所述,嗇色園官方非遺紀錄明載巴黎潮州會館佛堂近年開始供奉黃大仙並扶乩問卜。這是一個信俗節點,把巴黎接入了以香港為中心的黃大仙信俗網絡——但不可誇大為嗇色園的歐洲分院。
潮州善堂網絡在東南亞確鑿(泰國華僑報德善堂、新馬各善堂),但其歐洲獨立分支,除巴黎潮州會館佛堂可視為精神延續外,未尋獲可靠來源。至於德教會(De Jiao)的歐洲存在,學界(傅茂梭)對其「全球擴張」說法本就持懷疑,歐洲會堂亦無可靠民族誌證據——任何「德教遍布歐洲」的說法都須打上問號。
理論上,這些跨國網絡的運作邏輯,可由丁荷生對閩南—東南亞跨國儀式網絡的研究來理解:移民在海外重建廟宇網絡,海外節點又回連原鄉祖廟,形成「信任網絡」。陳志明(Tan Chee-Beng)主編的《移民與宗教歸屬之後》(2015)則系統呈現了海外華人之間及其與中國之跨國宗教網絡。歐洲華埠雖規模較小,但其神明信仰同樣是這張全球網絡上的節點。
8.5 求籤、扶乩、童乩在歐洲的存續
求籤(kau cim)、擲筊(問杯)、扶乩(spirit-writing)、童乩(spirit mediums)這類「即時實用模式」的儀式技術,在歐洲華埠是否存續?這是一個資料極稀的問題,但本報告找到了一個可靠的錨點。
如前所述,嗇色園官方非遺頁面記載巴黎潮州會館佛堂「近年開始為黃大仙信眾扶乩問卜」——這是求籤、扶乩在歐洲華埠存續的可靠一手線索。此外,巴黎 ARFOI 廟的宗教實踐亦包含擲筊問卜、懸掛願籤。扶乩本是潮州善堂與德教的核心儀式,理論上隨潮州社群移植歐洲,但歐洲華埠童乩、扶乩活動的專門可靠民族誌,除巴黎潮州廟一例外,本報告未尋獲。
至於道士的稀缺,這是貫穿全篇的核心觀察。正一派道士有「散居道士/火居道士」,可婚、半職業,為地方廟宇與民家行齋醮、酬神、禳解;民間另有「法師」傳承,社會功能近散居道士。但西方的道教組織多以太極、氣功、靜坐為主,而非正式齋醮神職傳統。歐洲華埠少見常駐受籙道士,其儀式需求多由四種力量填補:制度化佛教(佛光山)的常駐僧團、社團與武館(舞獅、點睛、採青)、潮州善堂/會館的扶乩問杯,以及偶來的巡訪禮儀專家。(按:「歐洲道士稀缺」屬合理綜述與推論,尚無專門量化研究可引,本報告僅作綜述,不作斷言。)
8.6 物質文化:神像、神龕與建築作為宗教的載體
巴斯克斯主張,研究跨國宗教必須兼顧器物、建築、神像與神聖空間這些「物質」面向,而非把宗教化約為待解讀的文本。這一取向,對歐洲華埠尤其貼切——因為當文字檔案稀薄時,神像、神龕與建築反而成了最可靠的「會說話的史料」。三城的物質線索,恰好串起了本報告反覆論及的幾條主線。
神像的跨海與仿製。神像如何渡海,本身就是離散宗教的具體事件。倫敦佛光山的菩薩像於台灣製作後運抵,這是制度化佛教「總本山—海外分院」網絡的物質表現——神像隨教團的組織體系而來。巴黎 ARFOI 廟的玄天上帝與觀音像,則是另一種模式:協會代表專程赴廣東的玄武廟取樣,由潮州工匠仿製,再由區內商家集資鑄造、運輸、安裝、安座。前者是教團網絡的延伸,後者是社群自力的「原鄉複製」——一群難民按記憶中故鄉廟宇的樣式,把神聖故土一刀一鑿地重造於巴黎。兩種造像模式,對應著兩種不同的宗教移植路徑。
神龕的層級。從一張紅紙的地面地主財神龕,到店鋪後角的關公神龕,到同鄉會樓上的佛堂,再到女王開幕的荷華寺——神龕的物質規模,忠實地記錄了宗教制度化的程度。地面紅龕是「可即時安裝」的擴散性宗教之極致,一個移民商家半小時就能在異國店面立起一方神聖空間;荷華寺則是另一極,五百餘平方公尺的宮殿式建築,需要市政核准、教團資源、社群集資與十餘年的籌備。這條從紅紙到宮殿的物質光譜,正是「擴散—制度」連續體的具象化。
建築的再領域化。最耐人尋味的物質現象,是華人宗教反覆入住歐洲世俗化後空置的基督教建築:倫敦佛光山入住一八六八至七○年的維多利亞教會學校(並以英國國家遺產經費修復),烏特勒支龍泉寺入住一座舊教堂。在歐洲基督教衰退、教堂閒置的同時,華人移民的神明走進了這些建築,賦予其新的神聖意義。這是「再領域化」最生動的城市地景——同一棟石造建築,先是英國孩童的主日學校,後是台灣菩薩的禪堂。建築的軀殼未變,神聖的內容已然易主。這一物質事實,比任何文字都更有力地訴說著歐洲宗教版圖的變遷,以及華人神明在其中所佔據的、嶄新的一席之地。
九、學術定位與結論
9.1 三城的比較:神明地圖與移民地圖的同構
把三城並置,本報告的核心命題得到了清晰的驗證:歐洲華埠的神明地圖,嚴格地是其移民地圖的投影。
倫敦由香港/廣府餐飲移民主導,故其信仰底色是粵語社群的關公、觀音、黃大仙,公共展演集中於醒獅點睛與新年遊行,制度化代表是佛光山。巴黎由潮州/印支難民主導(十三區),故其信仰核心是潮州人的玄天上帝(「老爺」)與善堂精神,並有黃大仙扶乩的跨國信俗接入;而溫州人主導的美麗城與第三區則相對偏向基督新教。阿姆斯特丹由廣東寶安海員與浙江青田小販奠基、後由香港餐飲移民層疊,故其宗教樞紐是佛光山荷華寺,呈現觀音主導、佛道交涉(伽藍關公)的格局。
三城的差異不是偶然,而是移民來源差異的必然結果。潮州人帶來玄天上帝,廣府人帶來黃大仙,福建人帶來媽祖,閩粵海員帶來航海守護神的潛在需求——每一支移民都把自己原鄉的神聖宇宙打包帶來,在歐洲的土地上重新安座。神明的分布,因此忠實地記錄了人的遷徙。要讀懂一座歐洲華埠供的是什麼神,先要讀懂是什麼人來到了這裡。
9.2 「神在、道士不在」的結構性意義
本報告反覆觀察到的「神在、道士不在」現象,至此可以給出完整的理論解釋。
這個現象不是歐洲華人不夠虔誠,也不是道教不夠重要,而是中國宗教結構特徵的必然投影。按楊慶堃,中國宗教以「擴散性」為主——信仰附著於家庭、同鄉會、宗親會、行會等可隨移民整體遷移的世俗組織,故神明易於移植。按施舟人,道教本質是「地方社群的科儀框架」,當執行框架的受籙道士缺席時,存留下來的就是框架所服務的神明崇拜本身。按周越,海外華埠以「即時實用模式」(求籤、祈福、扶乩)與「關係模式」(社團—神明—同鄉網絡)為主,而需要專業道士的「科儀模式」極為稀薄。
三套理論交叉指向同一個結論:歐洲華埠保存的,是擴散性的神明信仰,而非制度性的道教科儀體系。 神明渡海,是因為它附著於可移動的社會組織;道士難移,是因為道壇是一套需要在地師承、長期養成、與在地信眾經濟深度綁定的活態體系,難以隨零散的移民潮整體搬遷。荷華寺的伽藍關公、ARFOI 廟的玄天上帝、潮州佛堂的黃大仙扶乩——這些都是擴散性宗教在歐洲的成功移植;而大型醮典、授籙傳度這類制度性道教的核心,則基本缺席。
9.3 制度性道教在歐洲的缺席與潛在空間
「神在、道士不在」的另一面,是一片尚未被填補的禮儀空間。
歐洲華埠有神明、有香火、有祈願、有節慶,但缺乏能主持完整道教科儀的受籙道士。當社群需要為新廟開光、為亡者超度、為災厄禳解、為神誕建醮時,這個需求目前多由制度化佛教(佛光山僧團)、社團武館、潮州善堂的扶乩,以及偶來的巡訪禮儀專家來部分填補。換言之,存在一個「道教科儀的供給缺口」——需求是存在的(華人社群的禳災、超度、酬神需求不會因移民而消失),但能提供正統道教科儀服務的專業道士供給不足。
這個觀察,把本報告引向一個關於未來的問題:誰能填補這片禮儀空間?這也正是本報告作為一個活態道教法脈(劉厝派/鼎稔道學館)的學術機構,特別關注此一課題的原因。
9.4 從法脈視角看:道法二門與海外華人的禮儀需求
從台灣道法二門的法脈視角觀之,歐洲華埠的這片禮儀空間,既是一個學術觀察的對象,也提出了一個值得深思的課題。
台灣道教主體屬正一道(火居道)傳統,傳承自福建、廣東的正一道。北部道士自稱「道法二門」,兼行「道」(道教科儀)與「法」(法師小法事)兩個範疇——這套兼具公領域醮典與私領域法事的完整科儀體系,正是海外華埠所缺乏的。當歐洲華人社群需要超度客死異鄉的亡者、需要為新建的神壇開光、需要在神誕為神明建醮時,這正是道法二門所擅長的禮儀服務。
必須極其審慎地指出:本報告並無任何可靠史料證實劉厝派或任何台灣道法二門法脈,已在倫敦、巴黎、阿姆斯特丹建立傳法據點或提供常態化的科儀服務。本報告不杜撰任何此類事蹟。此處所述,純粹是從法脈視角對「歐洲華埠禮儀供給缺口」這一學術觀察的延伸思考——它指出的是一個結構性的可能空間,而非一個既成的事實。一個成熟的、活態的道法二門法脈,原則上具備填補這類海外禮儀需求的能力;至於這個可能性是否、以及如何轉化為現實,則屬於未來的實踐課題,超出本報告的考據範圍。
本報告作為鼎稔道學館的學術典藏,把這個觀察記錄下來,本身就是法脈對自身所處之全球華人宗教生態的一次自覺定位:道法二門不只是台灣一隅的地方傳統,它所承載的科儀體系,回應的是全球華人離散社群普遍存在的禮儀需求。理解歐洲華埠「神在、道士不在」的處境,正是理解這套科儀體系之當代價值的一面鏡子。
9.5 研究海外華人宗教的方法論反思
本報告的考據過程,本身也是一次方法論的演練,其中的甘苦值得記下,作為後續研究者的參照。
第一,田野工作(民族誌)為主軸。海外華人宗教研究的奠基性成果——施舟人之於台灣、德貝爾納迪之於檳城、傅茂梭之於潮州善堂、陳志明之於馬來西亞、柯群英之於安溪僑鄉、丁荷生之於莆田——無一不是長期參與觀察的產物。歐洲華埠之所以研究薄弱,一個重要原因正是缺乏這種長時段、深扎根的田野。本報告所能依憑的,多為二手綜述與機構記載;唯有巴黎十三區因有 EHESS/CNRS 的網路民族誌,才得以呈現玄天上帝出巡的細節。這個對比本身就說明了田野之不可替代。
第二,社團檔案與廟宇碑刻是關鍵史料。同鄉會、宗親會、廟宇管理委員會的章程、碑記、捐題名錄,是重建跨國連結的主要文獻——柯群英正是透過捐資重建記錄,重構了新加坡與安溪的「道德經濟」。但海外華埠這類文獻多為私藏、散佚或從未建檔,這是史料層面的根本困難。
第三,史料困難(the difficulty of sources)須以多元方法補足。海外華埠宗教多無系統檔案、碑刻散佚、社團文獻私藏、口述記憶隨世代流失。研究者須結合民族誌、物質文化(巴斯克斯所強調的器物、建築、神像、地景)與口述史,方能補足文字檔案之不足。本報告大量依賴廟宇建築、神像配置、節慶實況等「物質」線索,正是這一取向的體現。
第四,多點民族誌(multi-sited ethnography)是必要的設計。傅茂梭研究德教時橫跨五地,丁荷生追蹤莆田—東南亞的網絡,都示範了跨原鄉與僑居地的多點研究設計,避免把海外社群孤立看待。本報告以「東南亞作為歐洲的方法論先例」的策略,正是這一精神在文獻層面的應用。
第五,概念的自覺。如二點七節所述,奧爾西提醒慎用「民間宗教」標籤以免「治安化」他者;本報告因此在「民間信仰」與「生活宗教/社群神明信仰」之間斟酌用詞,並自覺「道教/民間信仰」的邊界本身是一種學術建構,而非自然given的事實。對一個活態道教法脈而言,這種對「道」「法」「俗」分際的清醒,既是學術要求,也是傳承內部本有的知識。
9.6 研究空缺與後續建議
本報告在考據過程中,反覆遭遇歐洲華埠民間信仰研究的文獻稀薄。這個稀薄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研究發現:相較於東南亞與北美數十年的厚實積累,針對歐洲華埠神明信仰的權威學術專著幾近闕如;現有的歐洲華人宗教研究,多集中於制度化佛教(佛光山)與溫州人的基督新教,真正針對民間神明崇拜的研究是一片空白。
基於此,本報告提出以下後續研究建議:
其一,三城的田野補白。倫敦的店鋪神龕與宗親會神明祭祀、巴黎潮州廟的完整神祇配置與善堂精神的實際運作、阿姆斯特丹善德街的神祇與中元實踐,均亟需逐點的田野民族誌與口述史調查。本報告已將各處的「存疑/待考」明確標出,這些正是田野的切入點。
其二,社團檔案與廟宇碑刻的搶救。同鄉會、宗親會、廟宇管理委員會的章程、碑記、捐題名錄,是重建跨國連結的關鍵史料,但多為私藏且隨世代流失,亟待系統蒐集建檔。
其三,跨國網絡的追蹤。以巴黎潮州會館佛堂的黃大仙扶乩為起點,追蹤香港嗇色園—東南亞—歐洲的黃大仙信俗網絡;以潮州善堂為線索,追蹤潮汕—東南亞—歐洲的善堂與大峰信仰是否存在歐洲節點,都是極有價值的跨國研究課題。
其四,道教科儀供給缺口的研究。歐洲華埠的禳災、超度、酬神需求由誰填補、如何填補,制度性道教在歐洲的缺席與潛在空間,是一個兼具學術價值與實踐意義的課題。
歐洲華埠的香火,渡過了海,卻尚未被充分書寫。本報告是一次拼合散落香火的嘗試,也是一份邀請——邀請更多的田野、更多的檔案、更多的追蹤,來填補這片仍然空白的信仰版圖。神明已經在那裡,等待著被記錄。
參考文獻
(以下著作均經查證為真實出版品;凡正文標明「存疑/待考/待補」之處,係指該事項之歐洲在地證據或特定細節有待補充,非指下列文獻不實。為維護學術倫理,本報告對未能一手核實之頁碼、年份歧異均已於正文標示,引用時建議覆核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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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機構、田野與一手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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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嗇色園(Sik Sik Yuen),黃大仙信俗非物質文化遺產官方頁面。(黃大仙信俗傳至歐洲=巴黎法國潮州會館佛堂扶乩問卜之一手記載。)
- 倫敦佛光山(London Fo Guang Shan Temple)官方記載;佛光山荷華寺(IBPS Netherlands)官方記載。
- 法國潮州會館(Amicale des Teochew en France)官方記載;法國宗教遺產普查條目。
- 焦大衛(David K. Jordan), "Patron Gods of Early Taiwan Settlers."(籍貫—守護神對應參照。)
- 中文維基百科、英文維基百科相關條目(荷華寺、媽祖、玄天上帝、黃初平、嗇色園、大峰祖師、華僑報德善堂、譚公、土地公、地主神、台灣道教等),作為背景通則與線索,具體年代均經交叉核對或標明歧異。
附錄
附錄一:三城華人宗教場所與社團一覽(已查證者)
| 城市 | 名稱 | 性質 | 創立/關鍵年代 | 主要神祇/功能 |
|---|---|---|---|---|
| 倫敦 | 倫敦佛光山 | 佛光山佛寺 | 1992(入住 1868–70 古蹟,Grade II*) | 觀音龕;人間佛教;服務華埠 |
| 倫敦 | 倫敦華埠商會(LCCA) | 商會 | 1978 | 主辦新年慶典(含官方點睛禮) |
| 倫敦 | 倫敦華人社區中心(LCCC) | 社區中心 | 1980(呂博士倡建) | 福利、語言、長者、青年服務 |
| 倫敦 | 中華會館(Chung Hwa Club) | 文化社團(萊姆豪斯) | 1934 | 中文與文化教學(非廟宇) |
| 巴黎 | 法國潮州會館佛堂 | 同鄉會附設佛堂 | 會 1986/寺約 1987–89 | 三寶、觀音、地藏、十八羅漢;近年加黃大仙、扶乩 |
| 巴黎 | ARFOI 廟(圓盤街 37 號) | 協會附設廟 | 1982 公寓/1986 遷現址/1989 安座 | 玄天上帝(主神,「老爺」)、觀音;擲筊、願籤 |
| 巴黎 | 十三區新年遊行 | 節慶(ARFOI 主辦) | 自 1986 | 玄天上帝出巡、媽祖(福建會)、關帝(舞獅團) |
| 阿姆斯特丹 | 荷華寺(佛光山) | 佛光山佛寺 | 2000(女王碧翠絲開幕) | 觀音(主殿)、韋馱、伽藍(關公);衛塞節迎佛巡行 |
| 阿姆斯特丹 | 旅荷華僑總會(ACV) | 全荷華人社團 | 1947(源出甌海同鄉會) | 互助、辦學、聯誼 |
| 阿姆斯特丹 | 華英(Fa Yin) | 廣東話同鄉社團 | 1976 | 戰後首個粵語同鄉社團 |
| 烏特勒支 | 大悲龍泉寺 | 華人佛寺(入住舊教堂) | 2015 | 觀音為核心;三尊大佛 |
附錄二:渡海諸神神誕與屬性簡表
| 神祇 | 屬性/歸屬 | 主要崇奉群體 | 神誕(農曆) | 三城落地實證 |
|---|---|---|---|---|
| 關聖帝君 | 道教帝君/佛教伽藍/儒家武聖 | 廣府、商家、武館 | 六月廿四(多說並陳) | 倫敦(醒獅請神)、巴黎(舞獅團)、阿姆斯特丹(荷華寺伽藍) |
| 天后媽祖 | 道教海神 | 福建沿海、航海者 | 三月廿三 | 巴黎(福建會新年致敬);倫敦、阿姆斯特丹無廟(空白) |
| 觀音 | 佛教菩薩(功能泛宗教) | 不分方言群 | 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 | 三城皆有(落地最廣) |
| 黃大仙 | 道教仙真 | 香港、廣府 | (信俗為主,求籤百籤) | 巴黎潮州佛堂(嗇色園非遺記載);倫敦無祠(空白) |
| 玄天上帝 | 道教高階神 | 潮州、廣府(北帝) | 三月初三 | 巴黎 ARFOI 廟主神(EHESS 紀錄片佐證) |
| 宋大峰祖師 | 佛教僧人/善堂祖師(佛道混融) | 潮州善堂 | 待考 | 母體在東南亞;巴黎僅善堂精神延續(無獨立善堂) |
| 譚公 | 民間/道教海神 | 惠州、客家、廣府漁民 | 四月初八 | 三城未查得(原鄉守護神,歐洲待考) |
| 土地公/地主財神 | 道教低階/粵港門口陰神 | 各業商家、家庭 | 二月初二、八月十五 | 依華埠普遍模式(逐店實證待補) |
附錄三:田野與檔案調查建議要點
- 倫敦:蘇活區餐館與超市店鋪神龕的逐點田野(關帝/觀音/地主三神配置);倫敦各姓宗親會與香港同鄉會的具名清單、會所神龕與祭祀慣例;華人社群中元、清明實踐與墓葬安排。
- 巴黎:法國潮州會館佛堂與 ARFOI 廟的完整神祇配置、年度祭祀曆、扶乩問卜實況;十三區「隱藏的神明巡遊」之參與觀察;潮州善堂精神在巴黎互助組織中的實際運作;溫州社群民間信仰的有無。
- 阿姆斯特丹:荷華寺祖先堂與年度祭祀;善德街店鋪神龕;旅荷華僑總會、宗親會(鄧、文、彭、蔡四姓)之祭祀慣例;中元普渡的有無。
- 跨國追蹤:香港嗇色園—東南亞—巴黎之黃大仙信俗網絡;潮汕—泰國報德善堂—歐洲之善堂與大峰信仰可能節點;佛光山歐洲分院的神祇在地化策略。
- 史料搶救:三城社團章程、廟宇碑記、捐題名錄、開光與安座紀錄之系統蒐集建檔;耆老口述史之搶救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