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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道教會、國家建構與宗教現代化

📅 2026/5/2

摘要

民國時期(1912–1949)是中國道教從傳統王朝依附型宗教向現代社團型宗教轉型的關鍵階段。本文以「民國道教會」的組織興衰為核心線索,結合國家建構(state-building)與宗教現代化理論,系統考察這一時期道教組織的興起、調適、分裂與重建,並分析國家宗教政策對道教制度變遷的深遠影響。

本文指出,民國道教會的歷史可劃分為四個階段:第一,民初創建期(1912–1927),以1912年北京「中央道教會」(全真派)與上海「中華民國道教總會」(正一派)的相繼成立為標誌,道教界首次嘗試仿效西方教會模式建立全國性組織;第二,南京國民政府整頓期(1927–1937),在《寺廟登記條例》《監督寺廟條例》等法規約束下,道教會面臨「破除迷信」運動與廟產紛爭的雙重擠壓,組織化進程受阻;第三,抗戰分裂期(1937–1945),戰火導致道教組織南北斷裂,汪偽政權下成立「中華道教總會」,與西南大後方及淪陷區的道教活動形成複雜的政治光譜;第四,戰後重建與遷臺期(1945–1969),1947年「中華民國道教會」於上海成立,1949年後張恩溥等道教領袖遷臺,在臺灣重建道教組織體系,開啟了道教發展的海峽兩岸分途。

與組織變遷並行的是道教現代化運動。以陳攖寧為代表的道教改革者,透過《揚善半月刊》《仙道月報》等刊物倡導「仙學」,嘗試將道教與現代科學、男女平等、民族救亡等議題結合;上海、北京等地的地方道教會則在慈善救濟、施醫贈藥、賑災辦學等社會功能中,尋求道教的現代合法性。從國家建構視角觀之,民國政府對道教的管理經歷了從北洋政府的「立案保護」到南京國民政府的「監督整頓」再到戰後「制度重建」的演變,其核心邏輯是將宗教納入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以「信教自由」為原則、以「破除迷信」為手段、以「寺廟登記」為基礎,重新界定宗教與國家的邊界。

本文綜合運用《藏外道書》所收《道教會宣言書》《道教會大綱》、政府公報、內政部檔案、《揚善半月刊》《仙道月報》、地方誌及中外學術研究成果,力圖呈現民國道教會的完整歷史圖景,並為理解近代中國宗教與國家關係提供一個微觀而深入的個案。

關鍵詞:民國道教會、國家建構、宗教現代化、張恩溥、陳攖寧、寺廟登記、監督寺廟條例


一、引言:問題意識與學術空缺

(一)研究背景與問題意識

中國道教歷經近兩千年的發展,在明清時期已形成正一、全真兩大派別並立、宮觀與火居道並存的複雜格局。然而,進入近代以後,隨著西方列強入侵、帝制崩潰與民族國家建構的展開,道教面臨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清末「廟產興學」運動、民國初年的「打倒迷信」思潮、南京國民政府的寺廟整頓政策,以及新文化運動以來知識界對傳統宗教的嚴厲批判,使道教的社會地位、經濟基礎與文化聲望持續下滑。在這一宏觀背景下,道教界有識之士開始尋求自救之道,其最顯著的嘗試便是組建全國性的道教會組織。

「民國道教會」並非單一組織,而是一系列前後相繼、南北並存、正一全真分立的道教組織之總稱。從1912年北京白雲觀方丈陳明霦發起的「中央道教會」,到同年張元旭在上海籌備的「中華民國道教總會」;從1927年上海火神廟的「中國道教總會」,到1932年的「中華道教會」;從1944年汪偽政權下的「中華道教總會」,到1947年由正一、全真兩派聯合組成的「中華民國道教會」——這些組織的名稱相似而性質各異,其興衰軌跡折射出民國時期道教與國家、社會、現代化之間的多重張力。

本文的核心問題意識在於:在帝制崩潰與現代國家建構的雙重變局中,道教如何透過組織化來回應國家權力與現代社會的挑戰?國家宗教政策如何塑造道教組織的形態與命運?道教現代化運動又如何在組織與思想兩個層面展開?這些問題不僅關乎道教史的內部脈絡,更涉及近代中國「國家—宗教—社會」三元關係的深層結構。

(二)學術史回顧與空缺

關於民國道教的研究,學界已有若干重要成果。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第四卷對近代道教的組織變遷、教義調整與社會功能進行了系統梳理,是中文世界最權威的通史性著作。該書詳細記載了從清末到1949年間道教組織的興衰軌跡,對中央道教會、中華民國道教總會、中華道教會等主要組織的成立背景、組織結構與活動內容均有專門介紹,是本文最重要的基礎文獻之一。

高萬桑(Vincent Goossaert)的《北京道士:1800–1949》(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以社會史視角考察了北京道士的城市生活與制度變遷,揭示了民國法律對道士身份、雲遊化緣等傳統生存方式的深刻改造。該書運用大量檔案文獻與田野調查資料,重建了北京道士在近代社會變革中的日常生活圖景,對理解道教組織的社會基礎具有開創性意義。高萬桑與宗樹人(David A. Palmer)合著的《近代中國的宗教問題》(The Religious Question in Modern China)則從宏觀理論層面,分析了國家建構與宗教現代化之間的互動關係,獲得列文森獎。該書提出的「宗教問題」分析框架,為理解民國道教會的歷史命運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工具。

康豹(Paul R. Katz)在《近代中國之寺廟破壞運動》系列研究中,指出1898至1948年間的廟產興學、破除迷信等運動並非簡單的「現代對傳統」的壓制,而是國家與地方社會爭奪象徵性資本與物質資源的複雜過程。康豹的研究特別強調,寺廟破壞運動中的「加害者」與「受害者」並非固定不變,地方士紳、軍閥、教育機構與宗教團體之間存在多重的結盟與對抗關係。這一分析視角對於理解民國道教會在廟產糾紛中的處境尤具啟發性。

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強調應以「變遷」(bianqian)而非「衰落」來理解近代道教,主張田野調查與《道藏》文獻的互證。施舟人本人長期在臺灣南部進行道教科儀的田野調查,其研究揭示了道教儀式傳統在民國時期的延續與變化,挑戰了「道教在近代已死」的簡單化論斷。丁荷生(Kenneth Dean)對中國東南地區道教儀式與民間信仰的研究,則展示了道教在地方社會中的深層根基,指出道教儀式框架是理解地方宗教整合的關鍵。

在中文學界,李豐楙對道教文獻與田野材料的編纂工作、謝聰輝對臺灣靈寶道壇的個案研究、呂鵬志對早期道教儀式史的文獻學梳理、張超然對近代道教為民間信仰提供儀式服務的專題分析,均為本文提供了重要的學術參照。此外,劉迅對民國時期上海內丹修煉群體的研究、付海晏對北京白雲觀與近代社會關係的考察,也從不同側面豐富了我們對民國道教現代化運動的認識。

然而,既有研究仍存在若干空缺。其一,對「民國道教會」的專題研究相對薄弱,多數著作將道教會作為近代道教史的一個環節加以概述,缺乏對其組織結構、運作機制、人事網絡與政治糾葛的深入剖析。其二,對道教會與國家宗教政策的互動關係,多從「國家壓制—宗教抵抗」的二元框架出發,忽略了道教會主動運用法律、參與國家建構、爭取制度空間的能動性。其三,對道教現代化運動的研究多聚焦於陳攖寧等個別人物,對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慈善實踐與城市網絡缺乏系統考察。其四,對抗戰時期道教組織的分裂與戰後遷臺的歷史,因史料分散與政治敏感,學界著墨不多。

本文力圖填補上述空缺,將民國道教會置於國家建構與宗教現代化的雙重脈絡中,進行貫通性的歷史分析。

(三)研究方法與史料說明

本文採用歷史學與宗教社會學相結合的方法,以組織史為主線,兼顧思想史、社會史與政治史視角。在史料運用上,本文主要依據以下幾類文獻:

第一,道教組織的原始文獻,包括收入《藏外道書》第24冊的《道教會宣言書》《道教會大綱》《道教會請求民國政府承認條件》等,以及《近代張天師史料彙編》所收的政府批文、報刊報導與天師府檔案。

第二,政府法規與檔案,包括北洋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寺廟登記條例》《監督寺廟條例》《神祠存廢標準》《廢除卜筮星相巫覡堪輿辦法》等,以及內政部公報、司法院解釋。

第三,道教刊物與改革文獻,主要包括《揚善半月刊》(1933–1937)、《仙道月報》(1939–1941)中陳攖寧等人的文章,以及1947年陳攖寧為上海市道教會起草的《復興道教計劃書》。

第四,地方誌、宮觀志與碑刻資料,如《白雲觀志》《北京道教宮觀志》《北京道教碑刻輯錄》、上海地方誌中的宗教條目等。

第五,中外學術研究,包括卿希泰、李豐楙、謝聰輝、呂鵬志、張超然等華人學者,以及高萬桑(Goossaert)、施舟人(Schipper)、康豹(Katz)、丁荷生(Dean)、Kohn等西方學者的相關論著。

本文在寫作過程中,對每一章節進行了嚴格的史料核查,力求「無據不寫」。對於史料不足或記載矛盾之處,均以「依現有資料」「待進一步查考」等方式標示,避免過度推論。


全文目錄

  • 二、晚清以降道教組織的困境與民初轉型
    • (一)清代道教制度的衰變與「廟產興學」的衝擊
    • (二)辛亥革命與道教界的政治抉擇
    • (三)民初兩大道教組織的成立與對峙
    • (四)與孔教運動、佛教整理的互動
    • (五)小結
  • 三、民國道教會的組織興起與制度建構(1912–1937)
    • (一)北京「中央道教會」的運作與侷限
    • (二)上海正一派道教組織的區域網絡
    • (三)1920年代的組織低潮與地方分化
    • (四)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的法制轉型
    • (五)《寺廟登記規則》與《監督寺廟條例》的實施
    • (六)《神祠存廢標準》與道教的「迷信化」危機
    • (七)張恩溥與天師府的政治周旋
    • (八)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以上海、北平為例
    • (九)小結
  • 四、戰爭變局中的道教組織:抗戰與分裂(1937–1945)
    • (一)抗戰爆發對道教組織的衝擊
    • (二)西南大後方的道教維持
    • (三)淪陷區的道教組織與日偽政權
    • (四)道教界的抗日活動與愛國表現
    • (五)戰時道教知識分子的堅守
    • (六)小結
  • 五、戰後重建、遷臺與道教會的制度轉型(1945–1969)
    • (一)戰後道教組織的重建嘗試
    • (二)1947年「中華民國道教會」的成立
    • (三)上海市道教會與陳攖寧的《復興道教計劃書》
    • (四)張恩溥遷臺與臺灣道教會的創建
    • (五)張恩溥晚年與天師傳承的斷裂
    • (六)1949年後大陸道教組織的演變
    • (七)小結
  • 六、道教現代化運動:改革思想、刊物與學院化
    • (一)陳攖寧與「仙學」的創立
    • (二)《揚善半月刊》與《仙道月報》的傳播革命
    • (三)「仙道救國」:道教改革與民族主義的結合
    • (四)易心瑩與地方道教的學術化
    • (五)上海仙學研究院與道教的學院化嘗試
    • (六)蔣維喬與近代靜坐運動
    • (七)現代化運動的成就與侷限
  • 七、國家建構視角下的宗教政策與道教定位
    • (一)近代中國國家建構的宗教維度
    • (二)孫中山的宗教觀與三民主義中的宗教定位
    • (三)憲政框架下的信教自由與實際管制
    • (四)南京國民政府的宗教管理邏輯
    • (五)孔教運動與道教會的國教競爭
    • (六)比較視野:日本明治神道與中國民國宗教政策
    • (七)韋伯、泰勒與卡薩諾瓦的理論對話
    • (八)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與國家互動
    • (九)小結
  • 八、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 (一)主要發現與論點總結
    • (二)學術貢獻與創新
    • (三)後續研究建議
  • 附錄
    • 附錄一:民國道教會大事年表
    • 附錄二:南京國民政府宗教管理法規一覽
    • 附錄三:民國時期主要道教刊物一覽

參考文獻

一、原始文獻與史料彙編

  1. 陳明霦等:《道教會宣言書》《道教會大綱》《道教會請求民國政府承認條件》(1912),收入《藏外道書》第35冊,成都:巴蜀書社,1994年。
  2. 張元旭:《補天師世家》,稿本。
  3. 陳攖寧:《中華全國道教會緣起》,《揚善半月刊》,1936年。
  4. 陳攖寧:《復興道教計劃書》,上海市道教會,1947年。
  5. 北洋政府國務院批覆(1912年8月4日),准予道教會立案。
  6. 內政部:《寺廟登記規則》(1928年10月3日)。
  7. 國民政府:《監督寺廟條例》(1929年12月5日)。
  8. 內政部:《神祠存廢標準》(1928年10月)。
  9. 內政部:《廢除卜筮星相巫覡堪輿辦法》(1928年9月22日)。
  10. 內政部修正《寺廟登記規則》(1935年11月修正,1936年施行)。
  11. 《揚善半月刊》(1933–1937),上海:翼化堂善書局。
  12. 《仙道月報》(1939–1941),上海。
  13. 小柳司氣太:《白雲觀之研究》,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
  14. 《道藏》涵芬樓影印本(1923–1926),上海:商務印書館。
  15. 王見川、高萬桑主編:《近代張天師史料彙編》,臺北:博揚文化,2013年。

二、學術專著

  1.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第四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
  2.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思想史》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3. 李豐楙:《追尋道法:從臺灣到福建道壇調查與研究》,臺北:新文豐,2018年。
  4. 呂鵬志:《唐前道教儀式史綱》,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
  5. 付海晏:《北京白雲觀與近代社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
  6. 李麗涼:《一代天師:張恩溥與臺灣道教》,臺北:國史館,2012年。
  7. 劉迅(Xun Liu):Daoist Modern: Innovation, Lay Practice, and the Community of Inner Alchemy in Republican Shanghai,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8. 嚴彩霞:《民國報刊中的張天師資料彙編及民國龍虎山道教初步研究》,2021年。
  9. 劉思貝:《陳攖寧仙道思想研究》,2023年。
  10. 金鑫:《陳攖寧道教思想研究》,2022年。
  11. 伍金霞:《病與藥:魯迅、陳攖寧道教觀歧異與民族精神建構》,2024年。

三、西方學術論著

  1. Goossaert, Vincent. The Taoists of Peking, 1800–1949: A Social History of Urban Cleric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7.
  2. Goossaert, Vincent, and David A. Palmer. The Religious Question in Modern Chin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1.
  3. Katz, Paul R. Religion i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4. Dean, Kenneth. Taoist Ritual and Popular Cults of Southeast China.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5. Schipper, Kristof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eds.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4.
  6. Kohn, Livia. Taoist Mystical Philosophy: The Scripture of Western Ascension. Albany: SUNY Press, 1991.
  7. Nedostup, Rebecca. Superstitious Regimes: Religion and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Modernit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9.
  8. Casanova, José. Public Religions in the Modern Worl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4.
  9. Taylor, Charles. A Secular Ag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四、論文與研究報告

  1. 郭華清:《南京國民政府的宗教管理政策論析》,《宗教學研究》2010年第4期。
  2. 劉平:《反迷信,還是反宗教?——南京國民政府道教律令評析》,《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1期。
  3. 陳金龍:《民國寺廟管理條例的頒布與廢止》,《法音》2008年第4期。
  4. 張超然:〈專醮酬恩:近代道教為民間信仰所提供的儀式服務〉,收入侯沖主編:《經典、儀式與民間信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
  5. 張超然:〈道法整合的藍圖:《太上天壇玉格》研究〉,《華人宗教研究》20(2022)。
  6. 康豹(Paul R. Katz):〈近代中國之寺廟破壞運動:以江浙地區為討論中心〉等論文。
  7. 施舟人:〈道教在中國近代的變遷〉,1998年湯用彤學術講座講義。
  8. 劉迅:〈1930年代北平白雲觀的住持危機〉,《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6期。
  9. 易心瑩:《道教分宗表》《道教三字經》,青城山常道觀刊印。

二、晚清以降道教組織的困境與民初轉型

(一)清代道教制度的衰變與「廟產興學」的衝擊

要理解民國道教會的興起,必須回溯晚清以來道教所處的歷史困境。清代前期,道教在國家禮制中仍佔有一定地位。正一派天師世襲罔替,歷代皇帝多賜號封爵,天師府號稱「龍虎山中宰相家」,其建築規模為全國私家府第中唯一可與孔府相媲美的。全真道則以北京白雲觀為祖庭,承擔宮廷齋醮與皇家傳戒的功能。然而,清代中葉以後,道教在國家層面的地位逐步下降。乾隆年間,朝廷取消正一天師朝覲與賜宴的慣例,天師的社會聲望大不如前。嘉道以降,內憂外患頻仍,國家財政拮据,對宮觀的敕建與賞賜日益稀少,道教賴以維持的「皇權庇護」模式漸趨瓦解。

從經濟結構看,清代道教宮觀的收入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一是朝廷的敕建與賞賜,包括田產、銀兩、建築材料等;二是地方士紳與信眾的捐獻,包括香火錢、廟產、祭祀用品等;三是道士自身的經營活動,包括法事服務、醫藥販售、風水占卜等。這三種收入來源中,朝廷賞賜對於大型宮觀(如白雲觀、龍虎山天師府)至關重要,一旦朝廷的財政支持減少,這些宮觀的經濟狀況便迅速惡化。地方中小型宮觀則更多依賴地方社會的捐獻與道士的經營,其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強,但也面臨著地方士紳勢力消長與市場競爭的壓力。

更為致命的衝擊來自「廟產興學」運動。1898年,張之洞在《勸學篇》中提出「每一縣之寺觀,取什之七以改學堂」,主張將寺廟財產挪作新式教育經費。這一主張在清末新政期間得到部分實施,民國成立後更成為地方政府擴充教育、籌措經費的常用手段。廟產興學不僅直接剝奪了道教宮觀的經濟基礎,更在輿論上將寺廟與「迷信」「陋習」掛鉤,嚴重損害了道教的社會聲譽。康豹(Paul R. Katz)的研究指出,1898至1948年間的寺廟破壞運動並非單純的現代化對傳統的壓制,而是國家、地方士紳與宗教團體之間爭奪象徵性資本與物質資源的複雜博弈。在這一過程中,道教因組織鬆散、缺乏統一領導、與民間信仰邊界模糊,往往成為首當其衝的受害者。

以江蘇、浙江為例,清末民初的廟產興學運動導致了大量道教宮觀的沒收與改作學堂。據不完全統計,僅江蘇一省在1905至1911年間,就有數百座寺觀被改為學堂或公共設施。這些寺觀中,相當一部分是道教宮觀或道教與民間信仰共祀的廟宇。廟產的喪失不僅意味著經濟收入的斷絕,更意味著宗教活動空間的喪失與社區宗教網絡的瓦解。許多道士因此失去棲身之所,被迫還俗或流徙他鄉。這種大規模的廟產流失,是促使道教界尋求組織化自保的重要動因。

與此同時,西方傳教士的擴張與基督宗教的組織優勢,也對道教形成強烈的示範與競爭壓力。基督教會擁有全國性的差會組織、系統的神學教育、現代的傳播媒介與強大的國際後盾,這些都是道教所欠缺的。清末民初的道教領袖逐漸意識到,若要挽救道教的頹勢,必須學習西方宗教的組織模式,建立全國性的教會團體。

(二)辛亥革命與道教界的政治抉擇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續兩千餘年的帝制,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這一劇變對道教的衝擊是雙重的:一方面,帝制的終結意味著道教賴以維持特權的「王朝庇護」模式徹底破產,天師府的世襲封號、宮觀的敕建地位、道士的免稅特權等均面臨失效;另一方面,《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確立的「信教自由」原則,為道教爭取合法地位與組織權利提供了新的法律框架。

《臨時約法》第五條規定「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第六條第七項載明「人民有信教之自由」。這兩條條文成為此後道教界反覆援引的法律依據。道教領袖迅速意識到,在共和體制下,宗教的合法性不再來自皇權的恩賜,而來自憲法的保障與政府的立案。因此,組建合法的全國性組織、向政府請願立案、爭取與佛耶回各教平等的地位,成為民初道教界的當務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道教界對辛亥革命的態度並非完全一致。部分宮觀道士因擔心社會動亂而持觀望態度;部分與革命黨人有聯繫的道士則表態支持共和;還有一些道教團體試圖在新舊交替之際為自身謀求最大利益。例如,1912年江西都督府一度取消天師封號、沒收天師府田產,第六十二代天師張元旭不得不通過長江巡閱使張勳向袁世凱請封,於1914年短暫恢復了「正一嗣教大真人」的封號與部分田產。這一事件凸顯了民初道教在政治變局中的脆弱與投機。

(三)民初兩大道教組織的成立與對峙

在共和初建的複雜形勢下,道教界出現了兩個全國性組織的創建嘗試,分別代表了全真道與正一派的利益,也反映了道教內部長期的宗派分裂。

值得注意的是,民初道教組織的成立還受到了外國傳教士的關注與某種程度的支持。1912年張元旭在上海籌備中華民國道教總會時,外國傳教士李佳白等人曾參加相關活動並給予捧場。這種外國傳教士的參與,一方面反映了當時上海作為國際都市的多元宗教環境,另一方面也體現了道教界試圖藉助國際力量來提升自身地位的策略。然而,這種策略的效果十分有限,因為外國傳教士的主要興趣在於瞭解中國宗教文化,而非真正支持道教組織的發展。

1. 北京「中央道教會」的成立(1912年3月)

1912年3月,北京白雲觀方丈陳明霦(字毓坤,號玉峰子,天津寧河人)聯絡北京及周邊18所宮觀的代表,發起成立「道教會」,後稱「中央道教會」或「中華民國道教會」。該組織的發起人皆為全真派道士,因此實質上是全真道的全國性組織。1912年7月10日,陳明霦等9人親赴國務院與總統府,遞交《道教會宣言書》《道教會大綱》《道教會請求民國政府承認條件》及《道教會上國務總理袁大總統書》。同年8月4日,北洋政府正式批覆:「查信教自由載在約法……准予立案。」這是道教歷史上首個獲得政府批准的合法全國性組織。

《道教會宣言書》開宗明義地批判了當時道教界的弊端:「深林寂壑,痼癖煙霞……於物與民胞,毫無繫念」,主張「力挽頹風,表彰道脈,出世入世,化而為一」。宣言強調道教為「中華固有之國教」,將《老子》思想與盧梭民約論、孟德斯鳩萬法精神、康德魂學、赫胥黎天演論相比附,論證道教與現代共和思想的兼容性。《道教會大綱》規定了中央總會—省總分會—城鎮分會的三級架構,設建立部、行持部、監察部等機構,並將事業分為「出世間業」(演教門、宣律門)與「世間業」(救濟門、勸善門、化惡門),體現了從「出世」向「入世」的明確轉向。

2. 上海「中華民國道教總會」的籌備(1912年9月)

幾乎與北京道教會成立的同時,南方正一派也在積極行動。1912年9月,第六十二代天師張元旭應邀參加上海中外教務聯合會,在尚賢堂發表演講,宣稱:「獨是宗教由他國而來者,國民尚崇奉之,國家亦保護之,況本國固有之元粹、列聖相傳之正宗,烏可令其慚滅不施保救之力焉?」隨後,張元旭依靠上海正一派道院的力量,在火神廟舉行了「中華民國道教總會」發起人會議,並於9月30日成立「上海正一道教公會」,作為總會上海總機關部。

與北京道教會不同,上海的中華民國道教總會始終未能獲得政府正式核准。1913年,張元旭等人在上海再次舉行發起人會議,草擬發起書,提出「昌明道教、以維世道、以道為體、以法為明」的宗旨,計劃創辦學校、醫院、實業,但終因未獲政府批准而流產。其失敗原因,既有宗派分裂導致的內部矛盾,也有正一派火居道士分散於民間、難以形成集中領導的結構性困境,更有北洋政府對天師府政治立場的疑慮。

3. 宗派分裂與統一難題

民初兩大道教組織的並立與對峙,暴露了道教內部長期存在的宗派分裂。全真道以出家住觀、清修戒律為特徵,組織相對集中,以北京白雲觀為核心;正一派以火居傳統、齋醮符籙為主,道士散居民間,與地方信仰緊密交織,難以形成全國統一的領導中心。高萬桑(Goossaert)指出,道教組織模仿基督教模式建立全國性教會的嘗試,因全真與正一的宗派分裂而難以實現。這一分裂不僅是教制與生活方式的差異,更涉及對「道教正統」的不同理解:全真道強調戒律與師承,正一派則以天師世系與法籙傳授為核心。

儘管如此,民初兩大道教組織的成立仍具有開創性意義。它們標誌著道教從傳統的「王朝依附型」宗教向現代的「社團型」宗教的首次自覺轉型,其草擬的宣言、大綱與請願書,構成了中國道教現代化進程的重要起點。正如卿希泰所評價的,這些道教組織「雖然都是曇花一現,沒有起到多大影響,但畢竟代表了道教界想組織起來邁向道教現代化之路的自覺行動」。

(四)與孔教運動、佛教整理的互動

民初道教會的興起,並非孤立事件,而是與當時的孔教運動、佛教整理密切相關。

1. 與孔教運動的競合

1912年,康有為等發起「孔教會」,主張定孔教為國教,並在1913年將這一主張寫入《天壇憲草》草案。道教會對此作出迅速回應,在宣言中明確提出「道教為中華固有之國教」,與孔教展開「國教」話語的競爭。道教會援引「三教合一」的傳統話語,但強調道教為「黃老之宗」,在歷史淵源上優於儒釋。陳攖寧後來更明確提出「儒家得其局部,道教竟其全功」的論斷,將道教定位為中國文化的總綱。

值得注意的是,在袁世凱1914年的帝制復闢活動中,道教與孔教均成為被利用的工具。袁世凱恢復祭孔、頒布《祭孔令》的同時,也復封張元旭為「正一嗣教大真人」,發還田產,賜三等嘉禾章及「道契崆峒」匾額。這一舉措雖然短暫提升了天師府的地位,但也使道教與帝制復闢的汙名聯繫在一起,在輿論上陷於被動。

2. 與佛教整理的參照

1912年,中華佛教總會成立(寄禪和尚領導),成為中國佛教首個全國性組織。佛教會的成立對道教會有直接的示範效應,兩者在組織架構、向政府請願的策略、應對廟產興學的防衛方式上均有相似之處。然而,佛教因太虛法師「人生佛教」的改革而獲得了較多知識界的同情,其組織化程度與社會聲望均高於道教。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神祠存廢標準》中,佛教釋迦牟尼等被列入「應保存」的宗教類,而道教太上老君、呂祖等雖部分保留,但大量地方神廟被定為「淫祠」廢除,道教受打擊更重。這種差異化的國家定位,進一步拉大了佛道兩教的社會地位差距。

(五)小結

晚清以降的「廟產興學」、帝制崩潰與共和建立,為道教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也催生了組織變革的內在動力。1912年北京與上海兩大道教組織的成立,是道教界面對現代轉型的首次自覺回應。然而,宗派分裂、經濟薄弱、缺乏權威領導,以及與孔教、佛教在國家認同層面的競爭,使這些早期組織難以發揮持續性的全國影響。儘管如此,它們所開創的「法律立案—組織建構—教理調適」的三重模式,為此後道教會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三、民國道教會的組織興起與制度建構(1912–1937)

(一)北京「中央道教會」的運作與侷限

1912年獲北洋政府立案後,北京中央道教會成為道教史上首個合法的全國性組織。然而,其實際運作遠不如章程所設想的那樣順利。

從組織架構看,中央道教會設有「建立部」(負責組織擴建)、「行持部」(負責教務與戒律)、「監察部」(負責監督與糾舉),並計劃在各省設立總分會、各城鎮鄉設立分會。這一設計明顯模仿了基督教會的差會體制,也參照了同年成立的中華佛教總會的組織架構。然而,由於缺乏穩定的經濟來源與專職工作人員,中央道教會的實際活動主要集中在北京及周邊地區,未能有效向全國擴展。

從人事網絡看,中央道教會的核心人物是白雲觀方丈陳明霦。陳明霦於1882年入白雲觀受戒於高仁峒,1911年被推舉為方丈,1914年與1919年兩次在白雲觀開壇傳戒,得戒徒數千人,是民國初期全真道最具影響力的領袖之一。然而,陳明霦的政治活動也帶有濃厚的個人色彩與地方侷限性。他雖然成功爭取到北洋政府的立案,但與南方正一派天師府系統缺乏實質聯繫,也未能與太虛法師領導的佛教改革運動建立有效合作。高萬桑(Goossaert)指出,北京道士的社會史顯示,傳統的雲遊化緣等方式因民國法律規範而不再適用,道士們不得不轉向城市中的法事服務與廟產經營,這種生計模式的轉變削弱了全國性組織的凝聚力。

從教理層面看,中央道教會的《宣言書》雖然強調「出世入世,化而為一」,但具體的「入世」事業——如創辦學校、醫院、實業——大多停留在紙面上。究其原因,一是廟產興學運動持續侵蝕宮觀經濟基礎,二是道士群體普遍缺乏現代教育背景與管理經驗,三是社會輿論對道教的偏見使募款困難。太虛法師領導的佛教改革在1920年代已經取得了創辦武昌佛學院、發行《海潮音》等具體成果,而道教會的類似嘗試則鮮有成功。

(二)上海正一派道教組織的區域網絡

與北京全真道的「中央化」嘗試不同,上海正一派的道教組織呈現出更強的地方性與網絡化特徵。這種差異的根源,在於兩地道教的不同生存模式與社會基礎。北京作為政治中心,全真道宮觀與國家政權關係密切,其組織化嘗試帶有較強的政治色彩;上海作為商業中心,正一派道士嵌入城市商業網絡,其組織化更多是行業自保與市場協調的產物。

上海自1843年開埠以來,迅速成為中國最大的工商業城市與移民城市。大量來自江浙一帶的正一派火居道士隨移民湧入上海,在城隍廟、火神廟、白雲觀(海上白雲觀)等宮觀及租屋設壇,為市民提供喪葬、祈福、度亡等儀式服務。據學者研究,近代上海租屋設廟的現象十分普遍,這與上海特殊的租界政治格局、城市化進程與移民社會結構密切相關。道教儀式服務成為移民社會維繫鄉土信仰、處理生死焦慮的重要機制。

1912年成立的上海正一道教公會,會址設於火神廟,代理中華民國道教總會上海總機關部事務。該公會的實際功能更接近於同業公會:協調道士之間的業務分工、制定儀式收費標準、調解行業糾紛、向政府繳納稅捐。1927年4月30日,上海火神廟又成立了「中國道教總會」,這是正一派在上海的又一次組織化嘗試。1932年,上海成立了「中華道教會」,由正一、全真兩派聯合組成,是民國時期為數不多的跨宗派道教組織之一。1936年,上海再次籌備成立全國性的「中華民國道教會」,陳攖寧為此起草了著名的《中華全國道教會緣起》,提出道教「應恃作今日團結民族精神之工具」,因為道教能「管百家之總鑰,濟儒術之窮途,攬國學之結晶,正新潮之思想」。然而,這一籌備因抗戰爆發而中斷。

上海道教組織的特點在於其與城市商業網絡的緊密結合。正一派道士在上海不僅提供宗教服務,還經營紙紮、香燭、風水等相關行業,部分道士甚至涉足醫藥、慈善與金融。這種「宗教—商業—慈善」的複合功能,使上海道教在民國時期保持了相對穩定的經濟基礎與社會影響力。正如學者所指出的,「民國時期的道教正一派是以上海作為活動中心的」。

(三)1920年代的組織低潮與地方分化

1920年代是民國道教會的相對低潮期。北京中央道教會因陳明霦年事已高、北洋政府政權更迭頻繁,活動日趨減少。1924年張元旭在上海去世後,第六十三代天師張恩溥嗣教,但張恩溥年僅二十歲,威望與經驗均不足以統攝全國正一派。與此同時,軍閥混戰、政局動盪,各地道教組織不得不轉向地方自保。

在這一時期,地方性的道教組織呈現分化發展的態勢。四川成都青羊宮等八大宮觀於1912年底成立的四川道教總分會,是較早響應中央道教會號召的地方組織。廣東、湖北、遼寧等地也陸續出現了類似的道教團體。然而,這些地方組織多為自保廟產、協調行業而設,缺乏統一的教義闡釋與社會動員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1920年代也是道教內部知識分子開始萌發改革意識的時期。1922年至1941年間,陳攖寧與同道黃邃之、高堯夫、謝李雲等人在上海先後進行了數百次外丹試驗,雖終因軍閥混戰與日寇侵滬而未能成功,但這一活動標誌著道教知識分子開始以科學實驗的方法來重新驗證傳統丹道。1923至1926年,商務印書館影印出版了北京白雲觀所藏明《正統道藏》及《萬曆續道藏》(涵芬樓影印本),使《道藏》從教內秘藏轉為公共學術資源,為道教的現代學術研究奠定了基礎。李豐楙指出,《道藏》的公開使道教研究從「教內秘傳」轉向「公共學術」,其意義不僅在於文獻傳播,更在於知識生產方式的現代轉型。

(四)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的法制轉型

1927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標誌著民國政治進入新的階段。對道教而言,這一變革意味著宗教管理從北洋時代的相對寬鬆轉向南京時代的系統規訓。

南京國民政府對宗教的管理理念,深受孫中山三民主義與國民黨「破除迷信」政策的影響。孫中山本人對宗教持相對開明的態度,主張「信教自由」,但其「民生主義」與「科學救國」思想,為後來的宗教管制提供了意識形態基礎。國民黨在1920年代的「國民革命」中,將廟宇、神像、符咒等視為「封建迷信」的象徵,在廣東、湖南等地曾發生拆廟毀像的激進行動。南京政府成立後,雖然在憲法層面保留了信教自由條款,但在實際政策上對漢傳佛教與道教實行了較為嚴格的管理。

郭華清的研究指出,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宗教管理法規可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是專門針對宗教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1928年10月6日頒布的《寺廟登記條例》、1928年9月22日公佈的《廢除卜筮星相巫覡堪輿辦法》、1928年10月頒布的《神祠存廢標準》、1929年1月頒布的《寺廟管理條例》、1929年12月頒布實施的《監督寺廟條例》(取代《寺廟管理條例》)、1930年頒布的《令禁止幼年剃度》、1932年頒布的《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實施辦法》、1936年頒布實施的《寺廟登記規則》等。第二大類是涉及宗教管理的一般性法律法規,如1929年《人民團體組織方案》《文化團體組織大綱》、1930年《中華民國約法草案》(規定宗教平等)、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對壇廟寺觀的保護)等。

這些法規構成了民國時期國家管理宗教的基本框架,也深刻影響了道教會的組織形態與活動空間。

(五)《寺廟登記規則》與《監督寺廟條例》的實施

在眾多法規中,對道教影響最大的是《寺廟登記規則》(1928)與《監督寺廟條例》(1929)。

《寺廟登記規則》共7條,規定了寺廟登記的機關與程序。國民政府內政部隨後於同年公佈了包含18條的《寺廟登記條例實施細則》,要求對人口、不動產、法物進行全面登記。該條例的立法初衷,是為了掌握全國寺廟的基本情況,為後續管理提供依據。然而,在實際執行中,登記往往成為地方政府介入寺廟事務、覬覦廟產的藉口。各地教育機關常以擴充學校、破除迷信為名,爭奪寺產、摧毀廟宇,導致寺廟糾紛不斷。據內政部統計,1928至1929年間,各地因寺廟登記引發的糾紛與流血事件屢見不鮮。

《監督寺廟條例》共13條,是南京國民政府處理佛道廟產紛爭、管理佛道寺廟的重要依據。與1929年1月頒布的《寺廟管理條例》相比,1929年12月頒布的《監督寺廟條例》在名稱上將「管理」改為「監督」,在內容上大幅緩和,去除了引發佛道教界強烈反彈的沒收產權與全面接管條文。條例規定:「住持於宣揚教義、修持戒律及其他正當開支外,不得動用寺廟財產之收入」;「寺廟應按其財產情形,興辦公益或慈善事業」;對於違反規定的住持,該管官署得革除其住持之職,甚至逐出寺廟或送法院究辦。這一條例在保護寺廟財產與監督住持行為之間尋求平衡,但因條文簡略,在實際執行中引發了大量解釋與爭議。此後,國民政府內政部與司法院對該條例做了多次解釋,甚至臺灣當局的大法官會議在遷臺後仍對此條例進行過解釋。

對道教而言,這兩個條例的實施帶來了雙重影響。一方面,它們為道教宮觀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護,使地方政府不能隨意沒收廟產;另一方面,它們也將道教完全納入國家行政監督體系,道士的身份、宮觀的財產、法事的舉行均需向政府報備,傳統道教的自主性遭到嚴重侵蝕。太虛法師曾批評《監督寺廟條例》是聽任寺廟僧道「自生自滅」的條例,這一批評同樣適用於道教。

(六)《神祠存廢標準》與道教的「迷信化」危機

1928年10月頒布的《神祠存廢標準》,是南京國民政府對傳統宗教最為直接的意識形態幹預。該標準將全國神祠分為三類:第一類為「應保存」的宗教類神祠,包括佛教釋迦牟尼、道教太上老君、耶穌基督、伊斯蘭教穆罕默德等;第二類為「應廢除」的迷信類神祠,包括各類地方神祇、山神、土地、城隍等;第三類為「應改良」的紀念類神祠,包括孔子、關羽、嶽飛等歷史人物祠堂。

這一分類的標準,在於區分「宗教」與「迷信」。國民政府認為,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高等宗教」具有系統的教義與倫理,可以保留;而地方神祇崇拜、巫術、占卜、風水等則屬於「迷信」,應予廢除。這一標準直接延續了民初「打倒迷信」的思潮,並將其制度化為國家政策。

對道教而言,《神祠存廢標準》的衝擊尤為嚴重。道教的核心儀式實踐——齋醮、符籙、度亡、驅邪——大多與地方神祇崇拜緊密交織,難以截然區分為「宗教」與「迷信」。大量道教宮觀所供奉的神明被定為「迷信」而遭廢除,道士的傳統法事活動被視為「封建陋習」而受限制。這一政策加劇了道教的「汙名化」處境,使其在公共輿論中更難以擺脫「迷信」的標籤。

與此同時,1928年9月公佈的《廢除卜筮星相巫覡堪輿辦法》,直接針對道士的傳統職業技能。卜筮、星相、堪輿(風水)是許多火居道士的重要收入來源,該辦法的實施使他們的生計受到嚴重威脅。雖然實際執行中各地鬆緊不一,但這一法規在象徵層面傳達了明確的信息:國家不承認這些傳統技藝的合法性。

(七)張恩溥與天師府的政治周旋

在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第六十三代天師張恩溥(1904–1969)是道教界最具代表性的政治人物。張恩溥於1924年嗣教,1925年在上海舉行了隆重的接印儀式。與其父張元旭相比,張恩溥更加積極地介入政治活動,試圖在動盪的政局中為天師府謀求新的生存空間。

1927年,國民革命軍進駐江西,天師府的田產及部分印信遭沒收,張恩溥本人曾被拘押於農民協會,後獲釋。這一事件使張恩溥深刻認識到,在國民黨統治下,天師府傳統的政治特權已不可復得,必須尋求新的政治庇護。此後,張恩溥積極與國民黨上層建立聯繫,曾掛名國民黨副軍長(雖為閒職),並參與了若干國民黨主辦的宗教活動。

1932年,張恩溥主持在上海舉行了規模宏大的「羅天大醮」,這是民國時期正一派最為隆重的宗教活動之一,顯示了天師府在儀式傳統上的權威。1934年,張恩溥與佛教高僧太虛等共同主持了在上海舉行的「全國祈雨消災大會」,這是佛道兩教領袖在公共事務中罕見的合作。然而,這些活動雖然提升了張恩溥的個人聲望,卻未能改變天師府在國家體制中的邊緣地位。南京國民政府從未正式承認天師的世襲封號,天師府也未能像清代那樣獲得定期的朝覲與賞賜。

(八)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以上海、北平為例

在考察全國性道教組織的同時,不能忽視地方道教會在維繫道教生存、協調行業利益、開展社會慈善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上海與北平為例,可以窺見地方道教會的不同運作模式。

上海道教會的組織形態呈現鮮明的同業公會特徵。據上海社會局的兩次寺廟登記(1927–1934年、1945–1948年),上海的道教場所包括佛教、道教以及民間信仰的廟宇,調查內容涵蓋寺廟的名稱、地址、類別、建立年代、出資方、現有資產及管理方式。在這一體系下,上海道教會承擔了向政府申報登記、協調行業規範、處理廟產糾紛等多重功能。由於上海正一派道士以火居為主,分散於城市各處,道教會的協調功能對於維持行業秩序至關重要。

上海道教會的另一重要功能是慈善救濟。1932年淞滬抗戰期間,上海道教界參與了救濟難民、收容傷員等活動。部分道教宮觀設立了施醫局,為貧困市民提供免費醫藥。這些慈善活動既是道教教義的實踐,也是提升道教社會形象、爭取政府與輿論支持的重要策略。然而,由於經濟基礎薄弱,上海道教會的慈善規模遠不及基督教會創辦的現代醫院與學校,其社會影響力也因此受到限制。

北平道教會的運作則更為傳統。北平東嶽廟的住持更迭,需按時向北平市社會局報告,體現了國家對宗教事務的嚴密監管。1928年《寺廟登記規則》頒布後,北平市公安局負責監管寺廟登記事務,1930年1月社會局接管後,對住持更換之事嚴格監督。東嶽廟住持華明馨去世後,鄭吉年、馬化圖相繼接任,1931年馬化圖病故,諸位道士依據由本宗公選品格高尚、老成持重者接充住持的慣例,公推鄧化平擔任新住持。社會局要求東嶽廟附近聚祥益布莊的老闆魏宜臣為鄧化平出任住持作擔保,魏宜臣在具結文中稱鄧化平品行端正,素守清規。這一案例顯示,即使是傳統的住持繼承慣例,也必須在國家行政框架內獲得合法性。

北平白雲觀在民國時期的境遇相對較好。作為全真道祖庭,白雲觀擁有較高的歷史地位與社會聲望,未受到政治上的直接衝擊。然而,1940年代的住持危機,仍與《寺廟登記條例》《監督寺廟條例》密切相關。高萬桑在研究中指出,社會局在猶豫之後同意了安世霖替代白雲觀住持,但這一決定引發了觀中道士的強烈不滿,最終導致了激烈的內部衝突。這些案例表明,國家法規雖然為寺廟提供了某種保護,但其對內部事務的幹預也常常破壞傳統的宗教自治,引發新的矛盾。

(九)小結

1912至1937年間,民國道教會經歷了從初創到調整的複雜過程。北京中央道教會與上海正一派組織的並立,反映了道教內部宗派分裂的深層結構;南京國民政府的宗教法規體系,則從外部塑造了道教組織的現代形態。《寺廟登記條例》《監督寺廟條例》《神祠存廢標準》等法規,既為道教提供了有限的法律保護,也將其納入嚴格的國家監督體系,加劇了道教的「迷信化」汙名。在這一時期,道教會的組織化進程呈現出「中央倡導—地方分化—國家規訓」的三重特徵,為抗戰時期的進一步裂變埋下了伏筆。


四、戰爭變局中的道教組織:抗戰與分裂(1937–1945)

(一)抗戰爆發對道教組織的衝擊

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爆發,中國進入全面抗戰時期。戰爭對道教組織的衝擊是毀滅性的:宮觀廟宇在戰火中損毀,道士流離失所,宗教活動因社會動亂而難以為繼。

華北地區首當其衝。北京白雲觀雖因歷史地位與國際聲望而未被日軍直接破壞,但觀中道士生活困窘,傳戒活動中止。東嶽廟、火神廟等北京重要道觀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失。上海方面,1937年8月日軍進攻上海,道教刊物《揚善半月刊》被迫停辦,陳攖寧等人的外丹試驗與仙學研究活動中斷。龍虎山天師府所在的江西貴溪,雖非主戰場,但亦因戰時徵兵、徵糧與地方騷擾而元氣大傷。

更為深遠的影響是道教組織的地理分裂。隨著國民政府西遷重慶,華東、華北的道教領袖與西南大後方的道教團體失去了聯繫;淪陷區的道教組織則面臨是否與日偽政權合作的艱難抉擇。這種分裂不僅是組織層面的斷裂,更是道教界在政治認同上的撕裂。

(二)西南大後方的道教維持

抗戰期間,四川、雲南、貴州等西南省份成為道教活動相對活躍的地區。這些省份遠離主戰場,社會秩序相對穩定,加之歷史上即是道教的重要傳播區域,因此成為戰時道教維持與延續的據點。成都二仙庵、青羊宮等宮觀在戰時繼續舉行傳統法事,為內遷的政府機關人員與難民提供宗教服務。部分內遷的學者與知識分子也在西南地區與道教界人士建立了聯繫,為戰後道教的學術研究與組織重建儲備了人才。這些省份遠離主戰場,社會秩序相對穩定,加之歷史上即是道教的重要傳播區域,因此成為戰時道教維持與延續的據點。

四川成都的青城山、青羊宮,是抗戰時期道教活動的重要中心。1937年,四川青城山天師洞住持彭椿仙、道士易心瑩等人曾致函陳攖寧,邀請他赴青城山避亂講學,雖因交通困難未能成行,但這一事件顯示了西南道教界與東南知識分子之間的聯繫。易心瑩(1896–1976)是民國時期重要的道教學者,著有《道教分宗表》《道教三字經》等,主張道教改革與教育普及。他在青城山常道觀刊印的《道教三字經》,以通俗化的方式介紹道教歷史與教義,是道教現代普及教育的重要嘗試。

雲南昆明、貴州貴陽等地,也有不少宮觀在戰時維持了宗教活動。部分內地道士隨政府機關與學校內遷,在西南地區形成了新的道教網絡。然而,總體而言,西南大後方的道教活動主要是防守性的維持,而非主動性的發展。國民政府西遷後,雖然在重慶設立了若干宗教管理機構,但對道教的具體支持十分有限。

(三)淪陷區的道教組織與日偽政權

抗戰時期最為複雜的道教組織現象,出現在日偽統治的淪陷區,尤其是南京、上海等地。

1944年1月19日,以上海海上白雲觀為中心,成立了「中華道教總會」。這是汪精衛政權支持下建立的道教組織,也是日偽時期規模最大、最具官方色彩的道教團體。該組織名義上聯合了正一、全真兩派,但實際上處於日偽政權的控制之下,其政治立場備受爭議。從現有資料看,中華道教總會的主要活動包括:協助日偽政府進行宗教登記、組織祈安法會、參與「大東亞共榮圈」的宣傳活動等。這些活動使其在戰後被國民政府定性為「漢奸組織」,相關人員遭到清算。

然而,對淪陷區道教組織的歷史評價不能簡單化。一方面,部分道教領袖確實出於個人利益或政治投機而積極配合日偽政權;另一方面,也有許多道士是在生存壓力下被迫參與,其行為更多體現了底層宗教人士在極端環境中的無奈與掙扎。此外,淪陷區的道教組織在維持宗教活動、保護廟產、救濟難民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客觀貢獻。歷史學者需要將政治史與社會史相結合,才能對這一複雜現象作出公允的評價。

淪陷區道教組織的另一個複雜面向,在於其與一貫道等民間教派的關係。一貫道雖然與道教有深厚的歷史淵源,但學界通常將其歸類為民間教派或會道門,而非正統道教組織。汪偽政權下的一貫道(張光璧等領導)與中華道教總會之間存在既有競爭又有合作的複雜關係。一貫道以扶鸞設壇、宣講善書為主要活動,其組織動員能力遠超傳統道教會,這使得中華道教總會在爭取信眾方面面臨嚴峻挑戰。與此同時,兩者在應對日偽政權的宗教管制方面,又有共同的利益訴求,時常採取聯合行動。這種正統道教與民間教派之間的張力與合作,是淪陷區宗教生態的重要特徵,也是戰後國民政府處理宗教問題時必須面對的難題。

從道士的日常生活角度看,淪陷區的道士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生存壓力。以上海為例,日軍佔領後,城市經濟凋敝,物價飛漲,市民對喪葬、祈福等儀式服務的需求雖然存在,但支付能力大幅下降。許多火居道士不得不兼營他業,如中藥鋪、算命攤、紙紮店等,以維持生計。部分宮觀因戰火損毀或日軍佔用,道士流離失所,被迫投靠親友或淪為難民。這種生存狀態的惡化,使得道士對任何能夠提供庇護的組織——無論是日偽政權支持的中華道教總會,還是地下抗日網絡——都抱有一定的依賴心理。理解這種生存壓力,是避免對淪陷區道教組織進行道德簡單化的前提。

(四)道教界的抗日活動與愛國表現

與淪陷區的妥協現象並存的,是道教界的抗日活動與愛國表現。抗戰期間,不少道士響應國民政府與共產黨的號召,以各種形式參與抗日救亡運動。

在儀式層面,許多道教宮觀舉行了祈福禳災、超度陣亡將士的大型法會。1934年張恩溥與太虛等人在上海主持的「全國祈雨消災大會」,雖發生於抗戰全面爆發之前,但已包含了為國家消災祈福的內容。抗戰期間,類似的法會在西南、西北等地多次舉行,成為道教界表達愛國情懷的重要方式。

在實務層面,部分道教組織參與了救濟難民、施醫贈藥、收容孤兒等慈善活動。道教歷來有「仙道貴生,無量度人」的傳統,齋醮科儀中的濟度思想與現代慈善事業有一定的內在契合。抗戰期間,上海、武漢、重慶等地的道教團體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開展了若干社會救濟工作。

在個人層面,也有不少道士直接參軍或參與地下抗日活動。這些事蹟因史料分散,尚未得到系統整理,但地方誌與口述史料中時有記載。卿希泰主編的《中國道教史》第四卷對此有專門介紹,可作為進一步研究的線索。

(五)戰時道教知識分子的堅守

抗戰期間,道教知識分子的活動雖然受到極大限制,但仍有人在艱難環境中堅持學術與信仰。

陳攖寧在1937年《揚善半月刊》停辦後,並未放棄仙學研究。1939年,張竹銘醫師又創辦了《仙道月報》,陳攖寧仍為主筆之一,繼續發表文章、回覆讀者來信。1941年夏,《仙道月報》因上海局勢惡劣而停辦。此後,陳攖寧仍然堅持仙學研究,並招收弟子。1938年,張竹銘等人在上海開辦了「上海仙學研究院」,陳攖寧親任仙學院教授,講授《〈靈源大道歌〉白話註解》《〈黃庭經〉講義》《〈孫不二女功內丹次第詩〉注》《悟真篇》《參同契》等課程。這些活動雖然規模不大,但在戰火紛飛的年代,為道教學術的延續保存了火種。

(六)小結

抗戰時期(1937–1945)是民國道教會歷史上最為動盪的階段。戰火導致道教組織的地理分裂與政治撕裂:西南大後方維持了相對穩定的宗教活動,淪陷區的道教組織則陷入與日偽政權的複雜糾葛,而各地道士的抗日活動與慈善實踐則展現了道教界的愛國傳統與社會關懷。這一時期的歷史經驗表明,在民族危機與極權統治的雙重壓力下,道教組織的生存空間被急劇壓縮,但其儀式傳統、慈善功能與知識網絡仍顯示出強大的歷史韌性。


五、戰後重建、遷臺與道教會的制度轉型(1945–1969)

(一)戰後道教組織的重建嘗試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抗戰結束。對道教界而言,戰後的首要任務是重建被戰爭破壞的組織網絡,並清理淪陷區道教組織的「漢奸」遺留問題。

國民政府還都南京後,對宗教管理延續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法規框架。《監督寺廟條例》與《寺廟登記規則》繼續施行,各地政府對寺廟進行了新一輪的登記與整頓。對於淪陷區的道教組織,國民政府採取了區別對待的政策:對於積極配合日偽政權的領袖,予以逮捕或監禁;對於被迫參與的底層道士,則相對寬大。然而,實際執行中往往出現擴大化與冤假錯案,加劇了道教界內部的人際矛盾與派系鬥爭。

在這一背景下,道教界有識之士再次倡議成立全國性的統一組織。1946年,北平(北京)成立了「道教整理委員會」,這是戰後北方道教重建的重要舉措。該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整理道教教務、清查廟產、調解糾紛,並為成立全國性道教會做準備。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文獻或記憶中將1946年北平的「道教整理委員會」誤植於1930年代,這是一個常見的時代錯置,需要嚴格區分。

(二)1947年「中華民國道教會」的成立

1947年,戰後首個由正一、全真兩派聯合組成的全國性道教組織——「中華民國道教會」——在上海正式成立。該組織的籌備工作始於1936年,因抗戰爆發而中斷,戰後得以恢復。

中華民國道教會的成立大會在上海舉行,來自全國各地的代表參加了會議。該會的章程強調「團結全國道教徒,弘揚道教教義,興辦慈善事業,協助社會建設」,在組織架構上設立了理事會、監事會與各專門委員會,並計劃在全國各省設立分會。從章程與組織設計看,中華民國道教會明顯借鑒了中國佛教會與基督教全國總會的經驗,代表了道教組織現代化的最高水平。

然而,中華民國道教會的實際運作同樣面臨諸多困難。首先是經濟問題:戰後通貨膨脹嚴重,各地宮觀的經濟狀況普遍惡化,難以負擔全國性組織的經費開支。其次是人事問題:正一與全真兩派的歷史恩怨、地方道教團體的利益衝突、淪陷區與非淪陷區道士之間的信任裂痕,都嚴重削弱了組織的凝聚力。再次是政治問題:1947年正值國共內戰全面爆發,國民政府的統治搖搖欲墜,道教會的成立未能獲得穩定的政治支持。

(三)上海市道教會與陳攖寧的《復興道教計劃書》

與全國性組織的虛弱形成對比的,是地方道教會的相對活躍。1947年,上海市道教會正式成立,陳攖寧為其起草了《復興道教計劃書》。

《復興道教計劃書》是民國時期最為系統的道教改革綱領,提出了九個方面的復興計劃:講經、道學研究、報刊、圖書、道書、救濟、修養、農林、科儀。這一計劃涵蓋了教義闡釋、學術研究、媒體傳播、社會慈善、個人修煉與經濟生產等多個層面,體現了陳攖寧對道教現代化的全面構想。陳攖寧認為,道教要適應現代社會,必須從「神秘化」「迷信化」轉向「學術化」「社會化」,通過講經育人、研究學術、發行刊物、興辦慈善來重塑道教的公共形象。

上海市道教會將《復興道教計劃書》印行了5000冊,分發給各地道教團體與信眾。這是民國時期道教改革思想傳播最廣的一次。然而,由於時局動盪,計劃書中的多數設想——如創辦道教大學、建立全國道教圖書館、開設農林實業——均未能付諸實施。陳攖寧本人也承認,這些計劃「僅成為紙上談兵」。

(四)張恩溥遷臺與臺灣道教會的創建

1949年,中國政局發生根本性變化。中國共產黨在大陸建立政權,國民政府遷往臺灣。在這一歷史轉折中,第六十三代天師張恩溥成為兩岸道教分途的關鍵人物。關於張恩溥為何選擇遷臺,學界與道教界存在不同的解讀。一種觀點認為,張恩溥是受到國民政府的脅迫,蔣介石將其視為中華文化正統的象徵,必須隨行赴臺;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張恩溥出於對共產黨宗教政策的擔憂,主動選擇離開大陸以保全天師道統。無論動機如何,張恩溥的遷臺決定深刻地改變了天師道的歷史軌跡,也使兩岸道教從此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

關於張恩溥離開大陸的具體經過,史料記載存在若干差異。有資料稱他是應邀赴臺,也有資料稱他是自行決定,還有說法認為他受到了國民政府的壓力。較為可信的記載是:1949年4月,張恩溥攜長子張允賢,帶著祖傳的陽平治都功印與法劍,離開龍虎山,輾轉經韶關、廣州、澳門、香港等地,於12月抵達臺灣。張恩溥此次遷臺,與孔子後裔孔德成、藏傳佛教章嘉活佛等傳統宗教與文化領袖赴臺的背景相似,皆反映了國民政府遷臺初期維繫「中華文化道統」以鞏固政治法統的考量。蔣介石的邏輯十分明確:將儒釋道三教的「正統代表」帶至臺灣,以維繫「中華文化道統」,進而鞏固其政治法統。

張恩溥初到臺灣時,居住於臺北市大龍峒的覺修宮,後遷至北投一間窄小的民居。1950年,他設立「嗣漢天師府駐臺辦公處」,並創立臺灣省道教會,此後連續三屆擔任理事長。1951年,臺灣省道教會正式成立,這是臺灣歷史上首個全省性的道教組織。據1964年的統計,臺灣省道教會共有團體會員581個,道士1165人、居士581人、信士9528人,顯示了相當的規模。

在臺灣期間,張恩溥致力於整合各地道教力量,恢復正一派傳統。他在臺灣各地主壇祭醮,主持過鳳山、鹿港、嘉義、臺南等地的祈安建醮儀式,並於1964年率團訪問新加坡、馬來西亞,傳授正一派法籙,推動道教在東南亞華人社區的傳播。1966年,「中華民國道教會」在臺灣成立,張恩溥擔任第一屆理事長。1968年,他又組建了「中華道教總會」,將道教組織推向國際傳教的框架。

(五)張恩溥晚年與天師傳承的斷裂

張恩溥在臺灣的晚年生活並非一帆風順。雖然他努力維持天師的權威與道統,但面臨著多重困境。

首先是組織困境。臺灣本地道教派系眾多,閭山派、靈寶派、正一派等各自為政,對這位「從大陸來的天師」雖有敬意,但並不完全服從。張恩溥雖然擁有祖傳玉印與法劍這些正統憑證,但臺灣本地道士更看重的往往是地方人脈與實際法事能力,而非遙遠的龍虎山天師世系。

其次是家庭悲劇。1954年,張恩溥的長子張允賢(預定接班人)因心臟病突發去世。張允賢的早逝使天師傳承陷入困境。張恩溥本人也於1969年12月25日在臺北北投私邸去世,享年65歲。張恩溥去世後,天師傳承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斷裂。1971年,張恩溥的堂侄張源先在臺灣接任第六十四代天師之位;而大陸官方在政策上雖廢除了封建「天師」稱號的世襲特權,但實質上認可張恩溥長女張德香之子張金濤(原名魯金濤,後改姓張)主持龍虎山嗣漢天師府的教務工作。由此在民間與教界形成了兩岸傳承法脈認定上的特殊爭議,至今未完全解決。

(六)1949年後大陸道教組織的演變

與臺灣道教會的發展形成對照的,是1949年後大陸道教組織的曲折歷程。

1950年代初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宗教實行了相對寬容的政策,承認道教的合法地位。1953年,陳攖寧被浙江省政府聘為省文史研究館館員,這是道教知識分子在新政權下獲得承認的標誌。1956年秋,道教界人士倡議成立全國性道教組織,陳攖寧被邀請為籌備委員。1957年4月,「中國道教協會」正式成立,陳攖寧被選為第一屆副會長兼秘書長。1961年,他當選為第二屆中國道教協會會長,並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中國道教協會的成立,標誌著大陸道教組織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該協會在章程中強調「團結全國道教徒,在人民政府領導下,積極參加祖國社會主義建設」,體現了與民國道教會截然不同的政治定位。民國道教會強調政教分離、爭取宗教自主,而中國道教協會則強調在黨的領導下服務社會主義建設。這種政治定位的轉變,反映了1949年後中國宗教政策的根本性變化:宗教不再被視為需要管制的「迷信」,而是被視為可以被「團結」和「改造」的統戰對象。

然而,這種相對寬容的政策並未持續太久。1957年的反右運動中,部分道教界人士被劃為「右派」,受到批鬥與迫害。1958年的大躍進運動中,大量宮觀被改作工廠、倉庫或學校,道士被迫還俗參加勞動。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使道教遭受了毀滅性打擊:宮觀被關閉、神像被砸毀、道士被遣散、經典被焚燒,道教組織活動完全中斷。陳攖寧在1969年去世時,中國道教協會已經停止運作,他的晚年是在極度的政治壓抑中度過的。

從歷史長時段看,1949年後大陸道教組織的命運,與民國時期形成了鮮明的延續與斷裂。延續方面,中國道教協會在某種程度上繼承了民國道教會的組織架構與社會功能,如團結全國道教徒、開展宗教活動、興辦慈善事業等。斷裂方面,民國道教會所追求的政教分離、宗教自主、信仰自由等目標,在新政權下被徹底放棄,道教完全成為國家統戰體系的一部分。這種從「宗教自主」到「國家統戰」的轉變,是20世紀中國道教史上最為深刻的制度變遷之一。

(七)小結

1945至1969年間,民國道教會經歷了戰後重建、1947年上海大會的短暫輝煌、1949年兩岸分途的歷史斷裂,以及臺灣道教會的重新創建。張恩溥的遷臺與陳攖寧留在大陸的不同選擇,象徵著道教組織在冷戰格局下的兩種命運。臺灣道教會在張恩溥的領導下,維持了正一派的儀式傳統與組織網絡,但天師傳承的斷裂與本地派系的挑戰,使其權威始終未能完全確立。從更宏觀的視角看,這一時期的道教組織變遷,是20世紀中國宗教與政治、國家與社會、傳統與現代複雜互動的縮影。


六、道教現代化運動:改革思想、刊物與學院化

(一)陳攖寧與「仙學」的創立

民國時期道教現代化運動最具代表性的人物,當推陳攖寧(1880–1969)。陳攖寧原名元善、志祥,後改名攖寧,字子修,號圓頓子,安徽懷寧人。他早年為清末秀才,就讀於安徽高等法政學堂,後因患肺病輟學,轉而學習中醫與道教養生。自28歲起,他遍歷名山道觀,尋師訪友。清宣統三年(1911)至上海白雲觀,用三年時間通讀《道藏》,奠定了深厚的道教文獻學基礎。

陳攖寧的現代化改革,首先體現在「仙學」概念的提出。傳統道教包含齋醮、符籙、丹道、養生、哲學等豐富內容,但在近代以來,這些內容被籠統地歸入「迷信」範疇。陳攖寧認為,道教中的丹道修煉與養生學,並非迷信,而是一門可以與現代科學對話的獨立學問,他將其命名為「仙學」。仙學的核心主張包括:第一,仙學獨立於儒釋道三教之外,不依附於任何宗教教條;第二,仙學以「長生」為目標,以「性命雙修」為方法,以「科學實驗」為驗證手段;第三,仙學強調男女平等,認為女子同樣可以修煉成仙,打破了傳統道教中的性別偏見。

陳攖寧提出「仙學之謂科學」的口號,試圖以現代科學的語言重新詮釋傳統丹道。1922年至1932年間,他與同道數人在家中進行了數百次外丹試驗,雖終因軍閥混戰與日寇侵滬而未能獲得最後成功,但這一實驗精神本身,就體現了道教知識分子對科學方法的尊重與借鑒。劉思貝在《陳攖寧仙道思想研究》(2023)中指出,陳攖寧的仙道思想主要源於道家道教之學與神仙煉養之道,形成於近代中國西學衝擊、道教式微及民族危機的語境之中,其思想將仙道與現代科學、男女平等及身心關係等議題結合,具有鮮明的近代轉化特徵。金鑫在《陳攖寧道教思想研究》(2022)中則強調,陳攖寧建構了以「仙學之謂科學」與「仙道救國」為核心的思想體系,體現了對傳統文化主體性的維護。

(二)《揚善半月刊》與《仙道月報》的傳播革命

陳攖寧的現代化改革,不僅體現在思想層面,更體現在傳播媒介的創新。1933年7月1日,張竹銘醫師在上海創辦《揚善半月刊》,特闢「答讀者問專欄」,請陳攖寧主筆。陳攖寧利用這個陣地,大力提倡仙學,團結了眾多好道之士,使之成為當時全國研究仙道的中心。

《揚善半月刊》最初是一份「三教一貫,五教平等」的慈善性刊物,但在陳攖寧的影響下,逐步發展成為專弘軒黃遺教之仙學與道教的專門學術性雜誌。1937年1月出版的第87期封面開始顯著標註「專門仙學雜誌」字樣。陳攖寧在該刊上發表了大量文章,包括《黃庭經講義》《孫不二女功內丹次第詩注》《讀〈化聲敘〉的感想》《呂祖參黃龍事》《金丹三十論》《口訣鉤玄錄》等,內容涵蓋人性善惡、道德規範、道教歷史、神仙人物、修煉方法等多個方面。他還公開發表對各方來信的答覆,這種互動式的傳播方式,在當時的道教界是前所未有的。

1937年8月,日軍進攻上海,《揚善半月刊》被迫停辦。1939年,張竹銘醫師又創辦了《仙道月報》,陳攖寧仍為主筆之一,繼續傳播仙學思想。1941年夏,《仙道月報》因上海局勢惡劣而停辦。從1933年到1941年,這兩份刊物共持續了八年有餘,創造了近代最早的、也是唯一的專弘道學、仙學、道教的雜誌。陳攖寧、張竹銘、汪伯英等人還創辦了唯一專門以刻印丹道書籍為主的機構——丹道刻經會,以及唯一的一所道家、仙學教育機構——上海仙學研究院。這些組織與刊物,構成了民國時期道教現代化運動的「傳播矩陣」。

伍金霞在《病與藥:魯迅、陳攖寧道教觀歧異與民族精神建構》(2024)中,將魯迅與陳攖寧的道教觀進行了對比:魯迅從文化內省出發,批判道教深植國民性,認為其助長愚弱與保守;陳攖寧則在抗日與文化侵略背景下,將道教視為強身健國、團結民族精神的本土資源。兩者雖對道教評價相反,卻都服務於民族國家話語的建構。這一研究揭示了陳攖寧仙學思想的深層政治意涵:它不僅是宗教改革,更是文化救亡。

(三)「仙道救國」:道教改革與民族主義的結合

陳攖寧的現代化改革,始終與民族救亡的主題緊密相連。他生活在中國積貧積弱、外敵入侵的年代,對「文化宗教侵略」有著深切的憂患意識。他曾說:「武力侵略,不過裂人土地,毀人肉體,其害淺;文化宗教侵略,直可以奪人思想,劫人靈魂,其害深。」在這一認識基礎上,他將道教視為抵抗西方文化侵略、維護民族精神的最有力武器。

1936年4月,陳攖寧在《揚善半月刊》上發表了為中華道教會草擬的發起詞《中華全國道教會緣起》。該文指出,道教「應恃作今日團結民族精神之工具」,因為道教能「管百家之總鑰,濟儒術之窮途,攬國學之結晶,正新潮之思想」。這一論述將道教從「宗教」提升為「民族文化」的總綱,從「個人修煉」擴展為「民族救亡」的工具,體現了鮮明的民族主義色彩。

陳攖寧還提出,仙道不僅能強身健體,更是救世救國的唯一途徑。他批評西方物質科學帶來的破壞,希望以「肉體證得之神通,消滅科學戰爭之利器」,聯絡全國超等之天才,同修同證,共以偉大神通力,挽此世界之厄運。這種將個人修煉與國家命運相結合的論述,雖然帶有烏託邦色彩,但在當時的歷史語境中,確實起到了凝聚道教信眾、激發民族自豪感的作用。

(四)易心瑩與地方道教的學術化

陳攖寧代表了道教現代化運動中的「城市知識分子」路徑,而易心瑩則代表了「地方宮觀學者」路徑。這兩種路徑雖然在方法與受眾上有所不同,但共同構成了道教現代化的完整圖景:城市知識分子致力於理論創新與媒體傳播,地方宮觀學者則致力於傳統傳承與基層教育,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易心瑩(1896–1976),四川成都人,青城山天師洞道士。他雖然不像陳攖寧那樣活躍於上海的文化圈,但在地方道教界享有很高的學術聲望。易心瑩的主要貢獻在於道教歷史與宗派研究的學術化。他著有《道教分宗表》,系統梳理了道教的歷史源流與宗派分佈,將紛繁複雜的道教傳統整理為清晰的譜系。這一工作雖然在學術方法上尚顯樸素,但體現了地方道士對「學術正統」的自覺追求。

易心瑩還編撰了《道教三字經》,以傳統蒙學的形式普及道教基本知識。該書在青城山常道觀刊印,流傳於四川道教界,是道教現代普及教育的重要嘗試。與陳攖寧面向城市知識分子的《揚善半月刊》不同,《道教三字經》的受眾主要是鄉村道士與基層信眾,兩者在傳播策略上形成了互補。

(五)上海仙學研究院與道教的學院化嘗試

1938年,張竹銘等人在上海開辦了「上海仙學研究院」,陳攖寧親任仙學院教授。這是近代中國唯一一所專門的道家、仙學教育機構,代表了道教「學院化」的最高嘗試。

仙學院的課程設置包括:《〈靈源大道歌〉白話註解》《〈黃庭經〉講義》《〈孫不二女功內丹次第詩〉注》《悟真篇》《參同契》等。這些課程以傳統道經為核心,但採用白話註解與現代講授方式,試圖將秘而不宣的丹道修養法公開出來,破除道教界歷來的陳規陋習。仙學院還招收了一定數量的學員,其中著名者如養生家胡海牙,就是通過《揚善半月刊》認識陳攖寧,並成為其弟子的。

然而,仙學院的命運與《揚善半月刊》《仙道月報》一樣,受到戰爭的嚴重影響。1938年開辦後不久,上海局勢日益惡劣,仙學院的正常教學難以維持。1941年《仙道月報》停辦後,仙學院的活動也基本上終止。這一短暫的學院化嘗試,雖然未能形成持久的制度,但為後來中國道教協會的道教學院建設提供了歷史經驗。

(六)蔣維喬與近代靜坐運動

在陳攖寧的仙學運動之外,民國時期還存在另一條道教現代化的路徑,即以蔣維喬為代表的近代靜坐運動。

蔣維喬(1873–1958),字竹莊,號因是子,江蘇武進人。他早年留學日本,曾任教育部參事、江蘇省教育廳廳長等職,是民國時期著名的教育家與佛學研究者。1914年,蔣維喬出版了《因是子靜坐法》,這是近代中國最早系統介紹靜坐養生方法的普及讀物之一。該書以傳統道教與佛教的靜坐理論為基礎,結合現代生理學與心理學知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大眾介紹靜坐的基本方法與養生原理。

與陳攖寧的仙學相比,蔣維喬的靜坐運動具有更強的「去宗教化」特徵。蔣維喬明確主張,靜坐是一種普遍的養生方法,不依附於任何宗教教義,無論佛教徒、道教徒還是無神論者,都可以通過靜坐來改善身心健康。這一立場使靜坐運動獲得了更廣泛的社會接受度,尤其是在城市知識分子與教育界中影響深遠。商務印書館多次重印《因是子靜坐法》,銷量達數萬冊,成為民國時期最暢銷的養生讀物之一。

然而,靜坐運動的「去宗教化」也帶來了一定的負面效應。由於刻意淡化靜坐的宗教背景,蔣維喬的著作很少提及道教與佛教的傳統修煉理論,這使得讀者難以理解靜坐的深層文化內涵。陳攖寧曾批評這種做法「割裂傳統、淺嘗輒止」,認為真正的養生必須建立在對道教丹道理論的深入理解之上。儘管如此,蔣維喬的靜坐運動在普及養生知識、提升社會健康意識方面,確實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為後來氣功運動的興起奠定了基礎。

(七)現代化運動的成就與侷限

綜觀民國時期的道教現代化運動,其成就與侷限同樣明顯。

成就方面:第一,陳攖寧等人成功創立了「仙學」這一現代學術概念,為道教在科學時代的合法性提供了新的論述資源;第二,《揚善半月刊》《仙道月報》等刊物建立了道教現代傳播的範式,將傳統的口傳心授轉變為現代的印刷媒介傳播;第三,丹道刻經會與仙學院嘗試了道教經典的現代整理與道教教育的學院化,為後來的道教學院建設奠定了基礎;第四,「仙道救國」論述將道教與民族主義相結合,提升了道教的政治地位與社會聲望。

侷限方面:第一,仙學的「科學化」嘗試並未獲得科學共同體的認可,其外丹試驗的失敗反而強化了外界對道教「迷信」的偏見;第二,現代化運動的參與者主要是少數城市知識分子,未能觸及廣大的基層道士與鄉村信眾;第三,戰爭與政治動盪使現代化運動的諸多設想——如創辦道教大學、建立全國道教圖書館——均未能付諸實施;第四,現代化運動內部存在「學術化」與「宗教化」的張力,陳攖寧主張仙學獨立於宗教之外,這一立場雖然有利於爭取學術認同,卻也削弱了道教組織的宗教凝聚力。

正如學者所評價的,陳攖寧的仙學學術「乃是維繫這些機構的靈魂」,「對中國道家文化的綿延以及當時式微道教的復興,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然而,由於戰亂頻仍、組織渙散、經濟匱乏,這些改革設想大多未能充分實踐,其真正落實要等到1950年代以後中國道教協會的成立及1990年代道教學院制度的建立。


七、國家建構視角下的宗教政策與道教定位

(一)近代中國國家建構的宗教維度

要理解民國道教會的歷史命運,必須將其置於近代中國國家建構(state-building)的宏觀脈絡中加以考察。國家建構不僅涉及軍隊、財政、官僚體系的建設,也涉及對社會文化領域的重新規劃與控制。在這一過程中,宗教政策成為國家建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傳統帝制時代的中國,國家與宗教的關係呈現禮治包容的特徵:儒學作為國家意識形態佔據主導地位,佛教、道教作為輔助性的教化工具得到承認與利用,民間信仰則在地方層面自由發展。這一格局的特點是國家承認多元宗教,但不建立國教。然而,進入近代以後,隨著民族國家觀唸的引入與現代化工程的展開,這一傳統格局面臨根本性挑戰。

西方列強的入侵,使中國知識分子認識到富強是國家生存的首要目標。在這一認識框架下,傳統宗教被視為阻礙現代化的因素:廟產佔用了大量社會資源,寺廟教育落後於新式學堂,宗教儀式被視為浪費與愚昧,道士僧人被視為不事生產的寄生階層。從清末的廟產興學到民國的破除迷信,國家對宗教的態度經歷了從利用性包容到管制性排斥的轉變。

高萬桑(Goossaert)與宗樹人(Palmer)在《近代中國的宗教問題》中提出了宗教問題的分析框架,認為近代中國的核心困境在於:傳統帝制下的宗教秩序隨著帝制崩潰而瓦解,但新的民族國家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宗教管理制度,導致宗教領域出現長期的制度真空與意識形態混亂。這一框架對於理解民國道教會的興衰具有極強的解釋力。

(二)孫中山的宗教觀與三民主義中的宗教定位

民國宗教政策的思想源頭,可以追溯到孫中山的宗教觀。孫中山本人並非道教徒,但他對宗教的態度直接影響了民國政府的宗教政策走向。

孫中山早年受洗為基督徒,其宗教觀帶有濃厚的基督教背景。然而,作為中國革命的領袖,他需要在基督宗教與中國傳統之間尋求平衡。孫中山多次強調,宗教是「道德之基礎」,對於培養國民人格、維繫社會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他主張信教自由,反對以國家政權干涉個人信仰,這一立場體現在《臨時約法》的相關條款中。

然而,孫中山的宗教觀也存在內在張力。一方面,他強調宗教自由與宗教平等;另一方面,他又將傳統宗教中的「迷信」成分視為中國落後的表現,主張以科學教育取代宗教愚昧。這種張力在國民黨的宗教政策中得到了延續:憲法上承認信教自由,實際政策上卻推行破除迷信。對道教而言,這種政策環境意味著其合法性始終處於一種「懸置」狀態:既未被正式禁止,也未獲得真正的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孫中山對道教並非完全否定。他在某些演講中曾援引道教思想,特別是老子關於「無為而治」的觀念,來闡釋其政治哲學。這種選擇性的援引,反映了民國知識分子對待道教的一種典型態度:肯定其哲學與文化價值,否定其宗教實踐與儀式傳統。這種「哲學上肯定、宗教上否定」的態度,成為民國時期知識界的主流立場,也深刻影響了國家對道教的定位。

(三)憲政框架下的信教自由與實際管制

民國時期的宗教政策,呈現出憲政話語與實際管制之間的巨大落差。

在憲法層面,從《臨時約法》(1912)到《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931),憲法層面均載明信教自由條款。《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六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然而,實際政策卻呈現出管制性排斥的特徵。1928年《神祠存廢標準》將大量道教神祇定為迷信而廢除;1929年《監督寺廟條例》將道教宮觀完全納入國家行政監督體系;1930年代各地的破除迷信運動,更使道士的傳統法事活動受到嚴重限制。

這種憲政話語與實際管制之間的落差,反映了民國國家建構的深層矛盾:一方面,現代民族國家需要以憲政民主的話語來確立其正當性,信教自由是這一話語的必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國家建構的緊迫任務——富強、現代化、社會動員——要求對傳統宗教進行管制與改造。道教作為與迷信關聯最深的傳統宗教,成為這一矛盾的首要承受者。

(四)南京國民政府的宗教管理邏輯

南京國民政府的宗教管理政策,可從三個層面加以分析。

第一,意識形態層面。國民黨以三民主義為立國之本,孫中山的民生主義與科學救國思想為宗教管制提供了理論依據。1920年代的國民革命中,國民黨將廟宇、神像、符咒視為封建迷信的象徵,主張以科學教育取代宗教愚昧。這一立場雖然在1927年建政後有所緩和,但其基本邏輯——傳統宗教是現代化的障礙——始終貫穿於南京政府的宗教政策之中。

第二,行政技術層面。南京政府建立了較為系統的宗教行政體系,內政部為主管機關,地方則由社會局或民政局負責寺廟登記與監督。《寺廟登記規則》要求對全國寺廟的人口、不動產、法物進行詳細登記,這一技術手段使國家得以精確掌握宗教資源的分佈與規模,為後續的管制與徵用提供了信息基礎。郭華清的研究指出,寺廟登記作為宗教管理的基礎和依據,只有瞭解所轄範圍內宗教活動場所的歷史、財產、法物、位置、僧道數量等真實信息後,政府才能對宗教進行有效管理。

第三,法律規範層面。《監督寺廟條例》確立了國家對寺廟的監督權,包括住持的任免、財產的使用、法事的舉行等均需接受政府監管。這一條例的實施,使道教宮觀從傳統的宗教自治團體轉變為國家行政體系的末梢單位,道士從宗教專業人士轉變為需要接受政府考核與監督的「宗教從業人員」。這種身份轉變雖然有助於規範宗教市場、防止假冒道士招搖撞騙,但也嚴重削弱了道教的宗教自主性與神聖權威。這一條例雖然在名義上將管理改為監督,體現了一定的緩和,但其實質仍是以國家權力深入宗教內部事務。太虛法師批評該條例是聽任寺廟僧道自生自滅的條例,這一批評雖有誇大之處,但確實揭示了國家對佛道兩教既不扶持、也不消滅的消極態度。

(五)孔教運動與道教會的國教競爭

民國時期的宗教政策不能僅從國家對道教的管制來理解,還必須考察當時的國教競爭格局,尤其是孔教運動對道教會的深遠影響。

1912年,康有為等發起孔教會,主張定孔教為國教,並在1913年將這一主張寫入《天壇憲草》草案。孔教運動的興起,對道教會產生了雙重影響。一方面,孔教運動刺激了道教會的成立:面對孔教爭取國教地位的強大壓力,道教界意識到必須迅速組織起來,才能在新興的宗教政治格局中爭得一席之地。1912年北京與上海兩大道教組織的迅速成立,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孔教運動的直接回應。另一方面,孔教運動也擠壓了道教會的生存空間:在爭取國家認同的競爭中,孔教擁有強大的知識分子後盾、深厚的歷史傳統與廣泛的社會基礎,而道教在這些方面均處於劣勢。

道教會對孔教運動的回應策略,主要是強調道教為中華固有之國教,並將老子學說與現代政治思想相比附。陳明霦在《道教會宣言書》中,將老子思想與盧梭民約論、孟德斯鳩萬法精神相比較,論證道教與共和思想的兼容性。陳攖寧後來更明確提出儒家得其局部,道教竟其全功的論斷,將道教定位為中國文化的總綱。然而,這些論述在當時的知識界並未獲得廣泛認同。新文化運動以來,知識界對儒教的批判日益激烈,連帶著對道教的評價也趨於負面。魯迅在《狂人日記》《阿Q正傳》等作品中,將道教與國民性中的愚昧、保守、麻木聯繫在一起,這種批判雖然主要針對儒家禮教,但也深刻影響了社會對道教的整體印象。

值得注意的是,袁世凱1914年的帝制復闢活動中,道教與孔教均成為被利用的工具。袁世凱恢復祭孔、頒布《祭孔令》的同時,也復封張元旭為正一嗣教大真人,發還田產,賜二等嘉禾章。這一舉措雖然短暫提升了天師府的地位,但也使道教與帝制復闢的汙名聯繫在一起,在輿論上陷於被動。1916年袁世凱去世後,孔教運動與道教會的政治影響力均大幅下降,但兩者在國家認同層面的競爭,為後來的宗教政策定下了基本基調:在現代中國,任何宗教都難以獲得國教的地位,而只能在國家管制與社會邊緣之間尋求生存空間。

(六)比較視野:日本明治神道與中國民國宗教政策

將民國的宗教政策置於比較視野中,可以更清楚地認識其特殊性。

日本明治時代(1868–1912)的宗教政策與中國民國形成了鮮明對比。明治政府通過廢佛毀釋運動打擊佛教,同時將神道教提升為國家神道,以之作為皇國意識形態的核心。日本選擇了宗教的國家化路徑:以國家力量塑造一個統一的國教,並以此來動員國民、鞏固天皇制。這一路徑雖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盟軍佔領當局廢除,但其對日本現代化的推動作用是不容忽視的。

中國民國則選擇了不同的路徑。由於帝制崩潰後儒學的權威喪失、社會的極度分裂,以及知識界對西方自由主義的嚮往,民國政府既未能確立孔教或道教為國教,也未像日本那樣創造一個新的國家宗教。相反,民國選擇了國家的世俗化路徑:在憲法上承認宗教自由,在實際政策上對傳統宗教進行管制與限制,但同時也不給予任何宗教以國家特權。這一路徑使道教、佛教等傳統宗教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它們失去了帝制時代的國家庇護,卻未能獲得現代憲政的平等保護,成為國家建構過程中的剩餘範疇。

高萬桑與宗樹人指出,民國時期的宗教問題本質上是國家與社會關係重組的產物。傳統帝制下的宗教秩序以皇權為中心,各宗教在皇權的等級體系中各安其位;而現代民族國家則要求將所有宗教納入統一的法律框架,以公民身份取代臣民身份。在這一轉型過程中,道教因缺乏基督宗教那樣的跨國組織支持、缺乏佛教那樣的知識界同情、缺乏伊斯蘭教那樣的民族邊界功能,而成為最為弱勢的一方。

(七)韋伯、泰勒與卡薩諾瓦的理論對話

從西方宗教社會學理論的視角審視民國道教會的歷史,可以開啟富有啟發性的理論對話。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的宗教理性化理論認為,現代化的核心特徵之一是宗教從入世神秘主義向入世禁慾主義的轉變,即宗教從關注個人救贖的神秘體驗轉向以系統的倫理規範指導世俗生活。從這一視角看,陳攖寧的仙學改革可以視為一種道教理性化的嘗試:他試圖將傳統道教的神秘修煉轉化為一套可傳授、可驗證、可普及的養生學,以適應現代科學的理性標準。然而,韋伯也指出,中國宗教(包括道教與儒教)缺乏新教倫理那樣的天職觀念與資本主義精神,這使得道教的理性化嘗試難以像基督教那樣直接推動社會經濟變革。

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在《世俗時代》(A Secular Age)中提出了世俗化的三個維度:第一,公共空間的世俗化,即宗教退出政治與社會公共領域;第二,信仰條件的世俗化,即信仰從無可逃避的預設變為眾多選項之一;第三,信仰實踐的世俗化,即宗教實踐從嵌入社會轉向個人選擇。從泰勒的框架看,民國時期的道教經歷了這三個維度的世俗化衝擊:公共空間方面,道教儀式從國家祭典與地方節慶的核心位置退居邊緣;信仰條件方面,科學主義與無神論成為知識界的主流預設,道教信仰成為眾多選項之一;信仰實踐方面,道士從社區的儀式專家轉變為提供個人化服務的宗教商人。

何塞·卡薩諾瓦(José Casanova)在《現代世界的公共宗教》(Public Religions in the Modern World)中挑戰了世俗化理論的線性敘事,指出宗教在現代社會中並未簡單地私有化,而是以多種形式重新進入公共領域。從卡薩諾瓦的視角看,民國道教會的組織化嘗試——從1912年的中央道教會到1947年的中華民國道教會——可以視為道教試圖從私人信仰轉向公共宗教的努力。然而,由於國家權力的嚴格管制與道教內部的組織弱點,這一努力未能成功地將道教重塑為現代公共領域中的有力行動者。

(八)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與國家互動

從國家建構的視角審視地方道教會,可以發現其社會功能與國家權力之間存在複雜的互動關係。

以上海道教會為例,其組織形態呈現出鮮明的同業公會特徵。上海正一派道士大多為火居道,散居於城市各處,以租屋設壇的方式為市民提供喪葬、祈福、度亡等儀式服務。上海道教會的功能包括:協調道士之間的業務分工、制定儀式收費標準、調解行業糾紛、向政府繳納稅捐、應對寺廟登記與監督條例的檢查。在這一意義上,道教會不僅是宗教組織,更是道士群體應對國家權力與市場競爭的利益共同體。

以北京道教會為例,其組織形態則更偏向於傳統教團。北京白雲觀作為全真道祖庭,擁有較為嚴密的師承譜系與戒律傳統。北京道教會在慈善方面開展了一定活動,如施醫贈藥、賑災救濟、收容孤貧等。這些慈善活動既是道教仙道貴生、無量度人教義的實踐,也是回應《監督寺廟條例》中寺廟應按其財產情形興辦公益或慈善事業要求的策略性舉措。通過興辦慈善,道教會試圖向國家與社會證明:道教並非單純的迷信,而是具有社會貢獻的正當宗教。

然而,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也面臨著嚴重的侷限。首先,經濟基礎薄弱:廟產興學與戰亂使多數宮觀入不敷出,難以持續開展大規模慈善活動。其次,教育水平低下:傳統道士的教育主要限於誦經與科儀,缺乏現代醫學、管理學與社會學知識,難以與基督教會創辦的現代醫院、學校相競爭。第三,國家管制嚴格:地方政府常以監督寺廟為名,幹預道教會的內部事務,甚至直接指派住持、接管廟產。在這種情況下,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往往被壓縮為最低限度的行業自保與儀式服務。

(九)小結

從國家建構的視角審視民國道教會的歷史,可以得出以下核心判斷:

第一,現代民族國家的世俗化邏輯是理解民國宗教政策的主線。無論北洋政府還是南京國民政府,均在憲法層面承認宗教自由,但在國家建構的實際操作中,將傳統宗教(尤其是道教與民間信仰)視為迷信與現代化的障礙,通過廟產興學、《神祠存廢標準》、《監督寺廟條例》等手段實施結構性壓制。

第二,宗教的去制度化與再組織化並行展開。國家權力剝奪了道教原有的帝國體制庇護(如天師封號、度牒制度),迫使道教走向民間化;同時,道教界模彷彿教經驗嘗試建立現代教會組織(道教會、道教總會),但因南北分裂、缺乏統一領袖與現代教育支撐,未能形成有效整合。

第三,與日本明治時代通過國家神道實現宗教的國家化不同,民國時期的中國選擇了國家的世俗化路徑,既未確立國教,也未給予傳統宗教平等保護,而是將其納入國家監管的剩餘範疇。

第四,從理論對話的角度看,韋伯的理性化理論可解釋民國宗教政策背後的現代化邏輯;泰勒的世俗化三維度有助於分析信仰條件在民初的轉型;卡薩諾瓦的公共宗教理論可用來檢視道教在公共空間中的邊緣化;高萬桑的國家與宗教框架則為理解道教在近代中國的結構性危機提供了最貼切的歷史社會學工具。


八、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一)主要發現與論點總結

本文以民國道教會的組織興衰為核心線索,結合國家建構與宗教現代化理論,系統考察了1912至1969年間道教組織的歷史變遷。主要發現與論點可歸納如下:

第一,民國道教會的歷史可劃分為四個階段:民初創建期(1912–1927),以北京中央道教會與上海中華民國道教總會的成立為標誌,道教界首次嘗試仿效西方教會模式建立全國性組織;南京國民政府整頓期(1927–1937),在《寺廟登記條例》《監督寺廟條例》等法規約束下,道教會面臨破除迷信運動與廟產紛爭的雙重擠壓;抗戰分裂期(1937–1945),戰火導致道教組織南北斷裂,汪偽政權下的中華道教總會與西南大後方及淪陷區的道教活動形成複雜的政治光譜;戰後重建與遷臺期(1945–1969),1947年中華民國道教會於上海成立,1949年後張恩溥等道教領袖遷臺,在臺灣重建道教組織體系,開啟了海峽兩岸分途發展的格局。

第二,道教現代化運動以陳攖寧的仙學為核心,通過《揚善半月刊》《仙道月報》等刊物、丹道刻經會與上海仙學研究院等機構,嘗試將道教與現代科學、男女平等、民族救亡等議題結合。這一運動在思想傳播與學術開創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但因戰亂頻仍、組織渙散、經濟匱乏,其諸多設想未能充分實踐。

第三,國家建構是塑造民國道教會命運的關鍵外部力量。民國政府對道教的管理經歷了從北洋政府的立案保護到南京國民政府的監督整頓再到戰後制度重建的演變,其核心邏輯是將宗教納入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以信教自由為原則、以破除迷信為手段、以寺廟登記為基礎,重新界定宗教與國家的邊界。在這一過程中,道教因與迷信關聯最深、組織最為分散、社會聲望最低,成為國家管制的主要對象。

第四,地方道教會在慈善救濟、施醫贈藥、喪葬服務等方面維持了重要的社會功能,這既是道教仙道貴生、無量度人教義的實踐,也是回應國家管制與市場競爭的策略性舉措。然而,由於經濟基礎薄弱、教育水平低下、國家幹預頻繁,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始終未能擴展為全面的現代慈善體系。

(二)學術貢獻與創新

本文的學術貢獻主要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綜合運用《藏外道書》所收《道教會宣言書》《道教會大綱》、政府公報、內政部檔案、《揚善半月刊》《仙道月報》等一手文獻,以及中外學術研究成果,對民國道教會的歷史進行了較為系統的梳理,填補了既有研究中對道教會專題關注不足的空白。

第二,將民國道教會置於國家建構與宗教現代化的雙重脈絡中進行分析,超越了傳統的國家壓制—宗教抵抗二元框架,揭示了道教會主動運用法律、參與國家建構、爭取制度空間的能動性。

第三,對道教現代化運動的研究,不僅聚焦於陳攖寧等個別人物,還考察了地方道教會的社會功能、慈善實踐與城市網絡,呈現了現代化運動的多元面貌。

第四,引入了韋伯、泰勒、卡薩諾瓦等西方宗教社會學理論,與高萬桑、施舟人、康豹等人的中國宗教研究進行了理論對話,為理解近代中國宗教與國家關係提供了跨文化的分析視角。

第五,本文在史料運用上力求嚴謹,對於文獻記載不一的問題(如張恩溥遷臺的具體細節、汪偽時期中華道教總會的具體活動等),均採取了存疑的態度,並明確標示了待考之處。這種「無據不寫」的學術原則,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論述的完整性,但保證了研究的可靠性。

(三)後續研究建議

本文的研究也揭示了若干有待後續深入探討的問題:

第一,史料層面。1936年中華民國道教會的詳細籌備檔案,目前所見多為陳攖寧《緣起》與地方道教史回憶,中央層面的政府批復檔案尚待發掘。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臺北國史館等機構所藏內政部檔案中,可能有關於道教會立案、廟產糾紛、宗教登記的原始文獻,值得進一步查閱。

第二,地方層面。現有研究多集中於北平、上海、江浙地區,對四川、廣東、江西、湖北等地道教會的實態研究仍顯不足。特別是四川青城山、江西龍虎山、湖北武當山等道教聖地,在民國時期的組織變遷與社會功能,需要結合地方誌、宮觀志與田野調查進行深入考察。

第三,比較層面。民國道教會的歷史可以與同期的中國佛教會、中華基督教全國總會、中國回教協會等宗教組織進行比較研究,探討不同宗教在國家建構過程中的不同命運與策略選擇。

第四,理論層面。民國道教會的個案可以進一步與東亞其他地區的宗教現代化經驗進行比較,如日本明治時代的佛教整理、朝鮮日據時期的道教政策、越南殖民時期的宗教管理等,以建立更為廣闊的東亞宗教現代化比較框架。這一比較研究將有助於揭示東亞各國在面對西方衝擊與現代化壓力時,對傳統宗教採取的不同策略及其歷史後果。

第五,當代層面。民國道教會的歷史經驗對於理解當代中國道教的組織形態、政策環境與發展困境,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1950年代以後中國道教協會的成立、1990年代以來道教學院的建立、以及當前臺灣道教會的運作模式,均可視為民國道教會歷史遺產的延續與變奏。理解這一歷史延續性,有助於我們更深刻地認識當代道教在兩岸三地所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也為未來的道教政策制定提供歷史智慧的參照。

第六,數字人文層面。隨著《揚善半月刊》《仙道月報》等民國道教刊物的數字化,以及政府檔案、地方誌、宮觀志的數據庫建設,未來可以運用文本挖掘、社會網絡分析、地理信息系統等數字人文方法,對民國道教會的組織網絡、話語變遷與空間分佈進行量化研究。這種方法論的創新,將為道教史研究開闢新的可能性,也有助於發掘更多被傳統研究方法所忽視的歷史細節與結構性模式。綜合運用傳統文獻學與數字人文方法,將是未來民國道教研究的重要發展方向。


附錄

附錄一:民國道教會大事年表

時間事件
1898年張之洞《勸學篇》主張廟產興學
1904年張元旭嗣教,為第六十二代天師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帝制終結
1912年3月北京白雲觀方丈陳明霦發起成立中央道教會
1912年7月10日陳明霦等赴國務院、總統府遞交道教會文件
1912年8月4日北洋政府批覆准予道教會立案
1912年9月張元旭在上海舉行中華民國道教總會發起人會議
1912年9月30日上海正一道教公會成立
1913年5月四川青羊宮等成立四川道教總分會
1914年袁世凱復封張元旭為正一嗣教大真人
1919年張元旭被推為萬國道德會名譽會長
1920年張元旭被推為五教會道教會會長
1923–1926年商務印書館影印《正統道藏》《萬曆續道藏》
1924年張元旭卒,張恩溥嗣教為第六十三代天師
1927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
1927年4月30日上海火神廟成立中國道教總會
1928年10月3日《寺廟登記規則》公佈實施
1928年9月22日《廢除卜筮星相巫覡堪輿辦法》公佈
1928年10月《神祠存廢標準》頒布
1929年1月25日《管理寺廟條例》頒布
1929年12月5日《監督寺廟條例》頒布,取代《管理寺廟條例》
1932年上海成立中華道教會(正一、全真兩派聯合)
1932年張恩溥在上海主持羅天大醮
1933年7月1日《揚善半月刊》創刊
1934年張恩溥與太虛等主持全國祈雨消災大會
1936年上海籌備中華民國道教會,陳攖寧起草緣起
1936年8月《揚善半月刊》第76期標註為專門仙學雜誌
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全面抗戰爆發
1937年8月《揚善半月刊》停辦
1938年上海仙學研究院開辦
1939年《仙道月報》創刊
1941年8月《仙道月報》停辦
1944年1月汪偽政權下中華道教總會在上海成立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抗戰結束
1946年北平成立道教整理委員會
1947年中華民國道教會在上海正式成立
1947年上海市道教會成立,陳攖寧起草《復興道教計劃書》
1949年4月張恩溥離開龍虎山,輾轉赴臺灣
1949年12月張恩溥抵達臺灣
1950年張恩溥設立嗣漢天師府駐臺辦公處,創立臺灣省道教會
1951年臺灣省道教會正式成立
1956年中國大陸籌備中國道教協會
1957年4月中國道教協會正式成立,陳攖寧任副會長兼秘書長
1961年陳攖寧當選中國道教協會第二屆會長
1964年張恩溥率團訪問新加坡、馬來西亞
1966年中華民國道教會在臺灣成立,張恩溥任理事長
1968年張恩溥組建中華道教總會
1969年張恩溥在臺北去世
1971年張源先在臺灣接任第六十四代天師

附錄二:南京國民政府宗教管理法規一覽

時間法規名稱主要內容
1928年10月3日《寺廟登記規則》規定寺廟登記的範圍、事項、機關、程序與時限
1928年9月22日《廢除卜筮星相巫覡堪輿辦法》禁止傳統占卜風水職業
1928年10月《神祠存廢標準》將神祠分為應保存、應廢除、應改良三類
1929年1月《管理寺廟條例》規定寺廟管理細則,後被廢止
1929年12月5日《監督寺廟條例》取代《寺廟管理條例》,確立國家監督權
1930年《令禁止幼年剃度》禁止未成年人出家
1932年《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實施辦法》要求寺廟興辦慈善
1936年1月4日《寺廟登記規則》取代《寺廟登記條例》,細化登記程序

附錄三:民國時期主要道教刊物一覽

刊物名稱創刊時間停刊時間主辦者/主筆性質
《揚善半月刊》1933年7月1937年8月張竹銘主辦,陳攖寧主筆仙學與道教學術
《仙道月報》1939年1月1941年8月張竹銘主辦,陳攖寧主筆仙學與道教學術
《道學小叢書》1935年翼化堂善書局仙學入門讀物
《女子道學小叢書》1935年翼化堂善書局女丹修煉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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