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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雅各道教文本(1891)與韋利道之道(1934)的翻譯策略——漢學道教英譯的術語政治與宗教誤讀

📅 2026/5/28

摘要

本文以詹姆斯·理雅各(James Legge, 1815–1897)於一八九一年為馬克斯·繆勒(F. Max Müller)主編之《東方聖書》(Sacred Books of the East)所譯《道教文本》(The Texts of Taoism),以及阿瑟·韋利(Arthur Waley, 1889–1966)於一九三四年出版之《道之道》(The Way and Its Power)為核心研究對象,系統比較兩位漢學奠基者對道教經典——主要為《道德經》與《莊子》——的翻譯策略、術語選擇與宗教詮釋框架,並在此基礎上探討十九至二十世紀漢學道教英譯過程中所涉及的術語政治與宗教誤讀問題。

研究發現,理雅各與韋利雖然代表西方漢學史上兩個截然不同的學術世代——前者為傳教士漢學的集大成者,後者為文學漢學與語文學轉向的標誌性人物——但兩人的翻譯實踐共享一種深層的認識論不對稱:即將西方自身的詮釋框架(基督教神學或文學人文主義)視為普遍中性的分析工具,而將道教傳統的自我理解降格為需要被「翻譯」的局部知識。理雅各以基督教「成全論」(fulfillment theory)的詮釋學閱讀《道德經》,將道教建構為一個具有「聖典」的「世界宗教」,同時以新教式的「原始純真—後世墮落」敘事割裂道教傳統的完整性;韋利則以歷史主義與語文學方法將《道德經》從「宗教經典」降格為「古代哲學文獻」,以「瑜伽—靜默主義」(Yoga-Quietism)的發明性框架消解道教的宗教維度。兩種翻譯策略呈現出「鏡像對稱」的誤讀結構:理雅各以基督教神學覆蓋道教自主性,韋利以文學批評消解道教宗教性。

在術語層面,本文通過逐章對比分析,揭示兩人對「道」「德」「無為」「自然」等核心概念的翻譯選擇如何承載不同的文化政治意涵。理雅各以音譯 Tao 保留「道」的異域性,卻在註釋中持續進行基督教神學類比;韋利以 The Way 開篇卻迅速放棄,最終回歸 Tao,揭示出「道」的不可譯性本身即是一種認識論挑戰。韋利以 Power 統一翻譯「德」,強調其作為「道的效能」而非倫理意義上的「美德」;以 Self-so 翻譯「自然」,凸顯「自己如此」的自發性;以 actionless activity 的矛盾修辭捕捉「無為」的辯證特質——這些術語創新雖然在語文學層面更具精確性,卻也建構了一個去宗教化的「哲學道家」範式,與理雅各的基督教化範式共同遮蔽了道教作為「自我指涉的、連續的、整全的宗教傳統」的複雜面貌。

本文進一步將兩人的翻譯實踐置於更宏觀的漢學史脈絡中,提出道教英譯的三期分期:傳教士時期(一八六〇年代至一九一〇年代)、文學漢學時期(一九二〇年代至一九六〇年代)、學院漢學時期(一九七〇年代至二〇〇〇年代),並結合安娜·塞德爾(Anna Seidel)、米歇爾·施裡克曼(Michel Strickmann)、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等後世學者的批判性反思,論證「Taoism」作為一個英語範疇本身就是西方學術建構的歷史產物。本文主張,二十一世紀的道教研究若要擺脫理雅各與韋利所開創的雙重誤變傳統,必須從「以實踐為中心」的宗教學視角出發,正視道教傳統中「哲學」維度與「宗教」維度從未被自身割裂的歷史事實,從而完成一項尚未完成的認識論解放任務。

關鍵詞:理雅各、韋利、道教英譯、術語政治、宗教誤讀、《道德經》、《莊子》、漢學史、後殖民翻譯理論


一、引言:問題意識與學術空缺

1.1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道教經典的英譯史,實質上是西方現代學術與中國宗教傳統相遇、碰撞、誤讀與重構的知識考古學。在這段跨越近兩百年的知識生產歷程中,詹姆斯·理雅各與阿瑟·韋利佔據了兩個無可替代的奠基性位置:理雅各一八九一年為《東方聖書》所譯《道教文本》,是道教經典首次以系統性、權威性姿態進入英語學術傳統;韋利一九三四年出版之《道之道》,則是二十世紀最具影響力的《道德經》英譯本,其讀者群橫跨學院與大眾,至今仍是英語世界理解老子的首要參照之一。然而,這兩部譯本在「打開」道教思想之門的同時,也以各自的方式「關閉」了某些理解的可能性——它們的翻譯策略、術語選擇與詮釋框架,深刻地塑造了西方世界對道教的集體想像,而這種想像與道教在中國歷史脈絡中的自我理解之間,存在著系統性的斷裂。

本文的核心問題意識由此而生:理雅各與韋利的翻譯策略如何通過術語選擇與詮釋框架,建構了兩種截然不同卻又結構相關的「道教」形象?這兩種形象各自承載了怎樣的文化政治意涵?它們共同遮蔽了道教傳統的哪些核心維度?更重要的是,從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一世紀初,漢學界對這兩種翻譯範式的持續反思與批判,為當代道教研究提供了怎樣的認識論教訓?

這一問題意識並非純粹的翻譯技術探討,而是涉及跨文化詮釋的認識論政治。正如愛德華·薩義德(Edward Said)在《東方主義》(Orientalism, 1978)中所揭示的,西方對東方的「客觀」研究實則與帝國主義權力結構緊密勾連;劉禾(Lydia H. Liu)在《跨語際實踐》(Translingual Practice, 1995)中進一步指出,翻譯中不同語言間詞彙的「等值性」並非先驗存在,而是歷史接觸中「被製造出來的」權力協商結果。將這些理論框架應用於道教英譯研究,意味著我們必須追問:當理雅各將「道」音譯為 Tao、韋利將「德」譯為 Power 時,這些術語選擇背後不僅是語言學的判斷,更是文化政治的表態——它們決定了道教思想在英語世界中被理解、被接受、被評價的方式,也決定了哪些意義可以被言說,哪些意義必須被沉默。

1.2 學術史回顧

對理雅各與韋利翻譯實踐的學術反思,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傳統翻譯批評,主要聚焦於兩人譯本的語言準確性與可讀性。二十世紀中葉以前,學界普遍將理雅各視為「忠實但僵硬」的學術翻譯典範,將韋利視為「優美但主觀」的文學翻譯典範。這一階段的批評尚未意識到翻譯作為文化詮釋的政治性,其評價標準主要來自維多利亞時代的語文學傳統與現代主義的文學鑑賞。

第二階段為後殖民批判與漢學史重構,以諾曼·吉拉爾多(Norman J. Girardot)的《維多利亞時代的中國翻譯》(The Victorian Translation of China, 2002)為標誌。Girardot 首次系統地將理雅各的翻譯實踐置於「維多利亞時代道教的發明」這一後殖民框架中分析,揭示出理雅各如何通過《東方聖書》的編纂,將道教建構為一個「經典化的」「本質化的」「純粹的」世界宗教。Anna Sun 在《儒教作為世界宗教》(Confucianism as a World Religion, 2013)中進一步指出,理雅各與繆勒在十九世紀末的牛津將「儒教」建構為一種「世界宗教」,此話語框架同樣適用於道教——即透過「聖典」來定義一個宗教的本質。這一階段的研究深刻揭示了傳教士漢學的意識形態滲透,但對韋利的批判相對薄弱,往往將韋利視為理雅各的「進步」替代者。

第三階段為道教研究內部的範式轉移,以安娜·塞德爾、施裡克曼與施舟人等學者的研究為標誌。這一階段的核心特徵是從「以文本為中心」轉向「以實踐為中心」的研究方法,強調道教作為一個「活的宗教傳統」(living religious tradition),其儀式、修煉、身體技術與社群生活與經典文本同等重要。Russell Kirkland 在〈西方想像中的道教與中國的道教〉("The Taoism of the Western Imagination and the Taoism of China", 1997)中,將西方學術建構的道教稱為「知識殖民主義」(intellectual colonialism)與「靈性殖民主義」(spiritual colonialism)。Louis Komjathy 在《道教傳統導論》(The Daoist Tradition, 2013)中明確主張:「提及所謂的『哲學道教』和/或『宗教道教』,應當被自動視為對道教傳統的不準確與誤解。」這一階段的研究為重新評價理雅各與韋利的翻譯實踐提供了全新的理論資源:兩人不僅各自代表了不同的誤變模式,而且他們共同預設的「哲學/宗教」二分法,本身就是西方認識論暴力的產物。

然而,現有研究仍存在明顯空缺:第一,缺乏對理雅各與韋利進行系統性、逐章對比的術語分析,多數研究僅停留在概括性描述;第二,缺乏將兩人的翻譯實踐與道教傳統的自我理解進行對話的嘗試,多數研究仍從西方學術內部的視角出發;第三,缺乏對兩人誤讀模式之間「結構相似性」的深入探討,往往將兩人視為對立而非互補的建構力量。本文試圖填補這些空缺。

1.3 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

本文採取「翻譯研究」(Translation Studies)與「宗教學」(Religious Studies)交叉的方法論路徑。具體而言,本文運用描述性翻譯研究(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的方法,對理雅各與韋利的譯本進行系統的術語對比與詮釋學分析;同時借鑑後殖民翻譯理論與宗教學的「以實踐為中心」方法,將兩人的翻譯實踐置於更宏觀的知識—權力脈絡中加以批判性審視。

本文的文本分析主要基於以下原始文獻:理雅各《道教文本》第一、二部(The Texts of Taoism, SBE vol. 39–40,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891;一九六二年 Dover 重印本);韋利《道之道》(The Way and Its Power,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1934)。在二手文獻方面,本文廣泛參照了道教研究、漢學史與翻譯理論領域的權威著作,所有引用均附完整出處。

值得特別說明的是,本文在學術史回顧與學者引用方面,刻意避免採用特定幾位學者的著作作為理論框架,轉而直接從國際道教研究的主流成果——包括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安娜·塞德爾(Anna Seidel)、米歇爾·施裡克曼(Michel Strickmann)、諾曼·吉拉爾多(Norman Girardot)、彌敦·席文(Nathan Sivin)、羅素·柯克蘭(Russell Kirkland)、路易斯·科馬西(Louis Komjathy)等學者的權威研究——中汲取理論資源。這一選擇並非對任何個別學者的否定,而是基於主題相關性與文獻可取得性的考量,旨在確保論證的多元性與獨立性。

章節安排如下:第二章與第三章分別考察理雅各與韋利的生平、學術脈絡與翻譯方法論;第四章進行《道德經》英譯的逐章術語對比分析,為全文的核心章節;第五章將對比擴展至《莊子》的翻譯;第六章提出「宗教誤讀的類型學」,系統比較兩人的基督教化誤讀與去宗教化誤讀;第七章將兩人的翻譯實踐置於漢學史的三期分期中加以宏觀考察;第八章總結主要發現並提出後續研究建議。


全文目錄

  • 二、理雅各與《道教文本》(1891):傳教士漢學的翻譯典範
    • 2.1 理雅各的生平與學術脈絡
    • 2.2 《東方聖書》與比較宗教學的框架
    • 2.3 理雅各的翻譯方法論:信任的詮釋學
    • 2.4 核心術語的基督教化選擇
  • 三、韋利與《道之道》(1934):文學漢學的翻譯轉向
    • 3.1 韋利的生平與學術脈絡
    • 3.2 從文學翻譯到哲學詮釋
    • 3.3 韋利的翻譯方法論:歷史主義與語文學
    • 3.4 核心術語的文學化選擇
  • 四、《道德經》英譯的術語政治:逐章對比分析
    • 4.1 「道」的翻譯:Tao vs. The Way
    • 4.2 「德」的翻譯:Virtue / Characteristics vs. Power
    • 4.3 「無為」的翻譯:Without Doing Anything vs. Actionless Activity
    • 4.4 「自然」的翻譯:Being What It Is vs. Self-so
    • 4.5 其他核心術語的對比
    • 4.6 術語選擇背後的詮釋學立場
  • 五、《莊子》英譯的擴展對比
    • 5.1 理雅各《莊子》全譯的編纂策略
    • 5.2 韋利《中國古代思想的三種方式》中的莊子
    • 5.3 「逍遙遊」與「齊物論」的翻譯對比
    • 5.4 兩人對道教身體論與修煉傳統的處理
  • 六、宗教誤讀的類型學:基督教化與去宗教化的雙重暴力
    • 6.1 理雅各的基督教化誤讀:以神學覆蓋道教
    • 6.2 韋利的哲學化誤讀:以人文主義消解宗教性
    • 6.3 鏡像對稱:兩種誤讀的共同結構
    • 6.4 後世學者的批判性反思
  • 七、漢學道教英譯的學術史分期與範式轉移
    • 7.1 第一期:傳教士漢學(1860年代至1910年代)
    • 7.2 第二期:文學漢學(1920年代至1960年代)
    • 7.3 第三期:學院漢學(1970年代至2000年代)
    • 7.4 「Taoism」作為西方發明範疇的後設反思
  • 八、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 8.1 主要發現總結
    • 8.2 翻譯倫理與跨文化詮釋的反思
    • 8.3 後續研究建議
  • 附錄
    • 附錄一:核心術語對照表
    • 附錄二:重點章節翻譯對照表
    • 附錄三:理雅各與韋利生平年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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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雅各與《道教文本》(1891):傳教士漢學的翻譯典範

2.1 理雅各的生平與學術脈絡

詹姆斯·理雅各於一八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於蘇格蘭阿伯丁郡亨特利(Huntly, Aberdeenshire),家庭為嚴格的非國教派(nonconformist)背景。一八三五年畢業於阿伯丁大學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Aberdeen)後,進入倫敦海伯裡學院(Highbury College)接受公理會(Congregational Church)牧師訓練,一八三七年按立。一八三九年,理雅各受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 LMS)派遣前往中國,途經馬六甲,擔任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College)院長,開始系統學習中文(粵語與官話),並著手翻譯中國經典。鴉片戰爭後,書院遷至香港,改組為英華神學院(Anglo-Chinese Theological Seminary),理雅各繼續擔任院長至一八五六年。在香港的三十年間(一八四三–一八七三),他不僅完成了《中國經典》(The Chinese Classics)前五卷的翻譯(一八六一–一八七二),還深度捲入了十九世紀傳教士社群最具爭議的「術語之爭」(Term Question)。

「術語之爭」的核心問題在於:以何種中文詞彙翻譯基督教的 God?理雅各在一八五〇年《中國郵報》(China Mail)發表六封公開信,主張以「上帝」(Shang Di)翻譯 God,反對以「神」(shen)或「天主」(Tian Zhu)。這一立場的背後,是他對中國古代宗教的整體判斷:他堅信古代中國人的宗教是「原始一神論」(primitive monotheism),「上帝」即古代中國人對唯一真神的稱呼。這一立場雖然在傳教士社群內部引發激烈爭論,卻深刻影響了理雅各此後對所有中國宗教文本的閱讀方式——他始終帶著一種「尋找上帝蹤跡」的詮釋學衝動來接近中國經典。

一八七三年,理雅各退出倫敦傳道會,經由上海、煙臺、北京訪問後返英。一八七五年獲選為牛津大學基督聖體學院(Corpus Christi College)研究員,為該院首位非國教派教授。一八七六年,他就任牛津大學首任中文教授(Professor of Chinese),任職至一八九七年逝世。在牛津的二十餘年間,理雅各完成了《中國經典》後續三卷(一八七九–一八九四)、一八八〇年出版的《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述要並與基督教比較》(The Religions of China: Confucianism and Taoism Described and Compared with Christianity),以及一八九一年為繆勒主編之《東方聖書》所譯《道教文本》。Norman Girardot 稱其為「十九世紀最重要的漢學家」("probably the most important sinologist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這一評價不僅基於其翻譯數量與質量,更基於他在西方學術體制內為漢學爭取到的正當性位置。

2.2 《東方聖書》與比較宗教學的框架

《東方聖書》(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簡稱 SBE)是德國印度學家、比較宗教學奠基人弗里德里希·馬克斯·繆勒(Friedrich Max Müller, 1823–1900)主編的大型經典翻譯系列,由牛津大學出版社(Clarendon Press)於一八七九年至一九一〇年間出版,共五十卷,涵蓋印度教、佛教、道教、儒教、祆教、耆那教與伊斯蘭教經典。該系列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列入「代表性作品集」(Collection of Representative Works),為新興學科「比較宗教學」(comparative science of religions / Religionswissenschaft)奠定了文獻基礎。

對於道教研究而言,SBE 系列的編纂具有決定性的範式意義。在繆勒的「世界宗教」框架下,道教被建構為一個具有「聖典」(sacred books)的宗教傳統,與基督教、佛教等並列。這一建構過程本身即是一種深刻的文化翻譯:它將道教在中國歷史脈絡中複雜多元的經典體系、儀式傳統與修煉實踐,壓縮為幾部可以被類比為「聖經」的古代文本。理雅各的《道教文本》正處於這一建構過程的核心位置。

《道教文本》分為兩卷:第三十九卷(Part I)包含《道德經》(The Tao Teh King)與《莊子》卷一至十七(The Writings of Kwang-Tze, Books I–XVII);第四十卷(Part II)包含《莊子》卷十八至三十三(Books XVIII–XXXIII)、《太上感應篇》(Thâi-Shang Tractate of Actions and Their Retributions)以及附錄一至八(含《清靜經》《陰符經》《玉樞經》《內日用經》等)。全書共約七百三十六頁(Vol. 39: xxii + 396頁;Vol. 40: 340頁),一九六二年由 Dover Publications 重印,至今仍是英語世界易取得的標準參考本。

理雅各的道教翻譯某種程度上是對弗雷德裡克·亨利·巴爾福(Frederic Henry Balfour, 1846–1908)一八八一年《莊子》譯本與一八八四年《道德經》譯本的回應,亦是對翟理斯(Herbert A. Giles, 1845–1935)激烈批評的反制。T. H. Barrett 指出,理雅各與翟理斯之間的論戰被稱為「道教大戰」("the grand Taoist war"):翟理斯質疑《道德經》大部分內容的真實性,而理雅各則較為信任傳統文本的完整性。這場論戰標誌著英國漢學專業化的轉折點,也預示了後來圍繞道教文本詮釋權的持續爭論。

Girardot 在〈找到道路:理雅各與維多利亞時代道教的發明〉("'Finding the Way': James Legge and the Victorian Invention of Taoism", Religion 29, no. 2, 1999: 107–121)中精闢地指出:「通過為繆勒的《聖書》翻譯(一八九一),理雅各是晚期維多利亞時代將『道教』發明為一個『世界宗教』的最重要人物,這個宗教被『經典地』『本質地』『純粹地』定位於某些古代文本或『聖書』之中,尤其是一部被稱為道教『聖經』的單一神秘文本——《道德經》。」這一評價揭示了理雅各翻譯實踐的雙重性:一方面,他以驚人的語文學勤奮與學術嚴謹,為西方世界打開了理解道教思想的大門;另一方面,他的「世界宗教」框架深刻地扭曲了道教的歷史面貌,將一個以儀式實踐與修煉傳統為核心的活宗教,改造為一個以古代哲學文本為本質的「經典宗教」。

2.3 理雅各的翻譯方法論:信任的詮釋學

Norman Girardot 在《維多利亞時代的中國翻譯》中提出,理雅各對待中國古典文本採取的是一種「信任的詮釋學」(hermeneutics of trust),與後來翟理斯的「懷疑的詮釋學」(hermeneutics of suspicion)相對。這一方法論特徵可概括為三個層面:

第一,信任文本的整體性與作者意圖的可恢復性。理雅各堅信,通過反覆抄寫原文與多次試譯,譯者可以讓自己的心靈與原作者「建立共鳴」("bring his mind en rapport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ry Chinese author")。他在《道教文本》導論中詳細評述了此前十種歐洲語言譯本對「道」的處理方式,並參考了六種主要中文文獻來源,包括河上公注、王弼注、吳澄(1249–1333)等注本。這種語文學的嚴謹態度,使他的譯本在準確性方面遠超此前的倉促嘗試。

第二,相信古代文本中包含「相關的真理」(relevant truths),雖然這些真理始終從屬於聖經真理。理雅各坦承自己的偏見是「作為一名基督徒,努力實踐保羅的勸勉——『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endeavour to fulfil the counsel of Paul, to 'prove all things and hold fast that which is good'")。這一自我定位決定了他的翻譯不可能是一種「中立的」語言轉換:他始終在尋找《道德經》與基督教教義之間的「友好」觀念,並在註釋中將這些觀念明確標示出來。

第三,採取「異化優先」(foreignizing strategy)的翻譯策略。理雅各優先保留原文的文化特異性與結構,而非迎合英語讀者的閱讀習慣。他的翻譯以語義精確(semantic translation)配合詳盡腳註、前言與索引,目標讀者為來華傳教士與學術研究者。在詩體方面,他使用維多利亞時代的押韻詩體翻譯《道德經》,使其呈現出類似《聖經》詩篇的莊嚴感。例如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被他譯為:

The Tao that can be trodden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 The name that can be named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name.

這種詩體選擇本身就是一種文化政治行為:它將《道德經》納入西方讀者熟悉的「聖典」文類,賦予其宗教權威性的聲調。

然而,理雅各的「信任」是有選擇的。他信任《道德經》與《莊子》文本的完整性,卻不信任道教傳統對這些文本的宗教性理解;他信任古代中國哲人的智慧,卻將後世道教徒的儀式實踐視為「墮落」與「迷信」。這種選擇性信任,正是其新教式詮釋學的標誌性特徵。

2.4 核心術語的基督教化選擇

理雅各對道教核心術語的翻譯,深刻地反映了他的基督教詮釋學框架。以下為其主要術語選擇及其脈絡說明:

「道」:音譯 Tao

理雅各刻意保留「道」的音譯,強調其不可譯性與神秘性。他認為道「是一種存在模式,而非一個實體」("a phenomenon; not a positive being, but a mode of being")。根據 Chen Zhong 與 Wang Heyu(2022)對《道德經》三十個樣本章節的統計,理雅各將「道」音譯為 Tao 達五十九次,意譯為 the Way / doctrine / highway 等僅十次,不譯一次。這種處理方式雖然在表面上是「異化」的,卻在註釋中持續進行基督教神學類比。例如他在第四章「象帝之先」的註釋中,將「帝」譯為 God(全書唯一以此譯法處理「帝」之處),並試圖證明老子相信「上帝先於世界」。他曾戲稱:若非 Methodism 一詞已被佔用,「我會推薦以 Methodism 與 Methodist 來對應 Taoism 與 Taoist」——這一玩笑暴露了他在潛意識中將道教視為某種基督教異端的傾向。

「天」:Heaven

理雅各在道家文本中堅持將「天」譯為 Heaven,拒絕譯為 God。這一選擇表面上避免了將道教「天」概念基督教化,但實際上卻是為了區分道家之「天」(非人格的、形容詞性的)與儒家之「天」(可隱喻為上帝)。他對翟理斯將《莊子》中的「天」譯為 God 提出嚴厲批評,認為這是「其譯本中最令人痛苦的汙點」("a blot on his translation more painful to my eyes and ears")。然而,這種嚴格的區分本身即預設了一種基督教神學的關切:只有人格化的、有意識的「上帝」才配得上 God 這一譯名,而道教的宇宙論卻因此被降格為一種「非人格的」自然哲學。

「聖人」:the Sage

理雅各在全書中統一使用 the Sage 來翻譯「聖人」,並將其視為一種理想化的統治者或道德楷模。這種譯法與西方古典傳統中的「智者」(如古希臘的七賢)相呼應,便於西方讀者理解,但同時也將「聖人」的宗教維度——在道教傳統中,「聖人」不僅是道德典範,更是與道合一的修行者——壓縮為倫理學概念。

「無為」:多譯並舉

理雅各對「無為」無統一譯法,常依語境變化:第二章譯為 without doing anything,第三章 abstinence from action,第四十三章 doing nothing (with a purpose),第四十八章 doing nothing (on purpose) / non-action,第六十三章 without (thinking of) acting。他常添加括號說明(on purpose / with a purpose)以防止讀者誤解為完全消極的「什麼都不做」。這反映了他對儒家「積極有為」價值的潛意識調和,也揭示了他對「無為」作為一種積極的、順應自然的實踐哲學的理解侷限。

「自然」:強調自發性

理雅各始終避免將「自然」譯為 Nature(他批評巴爾福以 Nature 譯「道」)。他的選擇包括:第十七章 as we are, of ourselves,第二十五章 its being what it is,第五十一章 a spontaneous tribute。這些譯法強調「自發性」(spontaneity)與「自爾」(of themselves),而非現代英語中與「自然界」對應的 Nature。這一選擇在語文學層面頗具洞見,卻也將「自然」從道教宇宙論中「天地萬物的本然狀態」這一形上學概念,收窄為一種心理學意義上的「自發性」。

「德」:the characteristics / virtue

《道德經》譯名全稱為 The Tao and Its Characteristics,以 characteristics 譯「德」。這一選擇將「德」理解為「道」的屬性或表徵,帶有濃厚的西方形而上學色彩——彷彿「德」是「道」這一「實體」的「屬性」。在部分章節中,他也使用 virtue,將「德」納入西方倫理學框架。

「神」:Spirit / spirits

理雅各以 Spiritspirits 翻譯「神」,如「穀神」譯為 the valley spirit。這一譯法帶有基督教「聖靈」(Holy Spirit)的聯想,將道教語境中涵蓋鬼神、祖先、自然神靈的複雜「神」概念,壓縮為單數大寫的 Spirit 或泛化的 spirits,喪失其多神論與官僚體系意涵。

綜上所述,理雅各的術語選擇呈現出一種深刻的矛盾:他在表面層次上追求語文學的精確與異化策略的徹底,卻在註釋與導論層次持續進行基督教神學的類比與評價。這種矛盾並非個人失誤,而是傳教士漢學這一整體知識形態的結構性特徵:它必須同時承認中國古典文本的「智慧」與維護基督教神學的「優越」,從而在翻譯實踐中製造出一種持續的詮釋張力。

更進一步分析,理雅各的術語系統實際上建構了一個「雙層翻譯」結構:第一層是正文層次的語言轉換,以音譯與直譯為主,呈現出學術的客觀性與語文學的嚴謹性;第二層是註釋層次的意義闡釋,以基督教神學類比為主,呈現出傳教士的意識形態立場。這種雙層結構使讀者既能獲得一個「忠實」的譯本,又不可避免地被導向基督教化的理解框架。例如,當讀者看到正文中的 Tao 時,他們同時會在腳註中讀到理雅各將「道」與《約翰福音》的 Logos 進行類比;當讀者看到 Heaven 時,他們會在導論中讀到理雅各對「天」與基督教 God 之間「相似又相異」的冗長討論。這種雙層結構的巧妙之處在於:它使理雅各能夠同時維持學術聲譽與傳教士身份,卻也深刻地限制了讀者理解道教思想的認識論空間。


三、韋利與《道之道》(1934):文學漢學的翻譯轉向

3.1 韋利的生平與學術脈絡

阿瑟·韋利原名亞瑟·大衛·施洛斯(Arthur David Schloss),一八八九年生於英國肯特郡坦布里奇韋爾斯(Tunbridge Wells)。一九一四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反德情緒,改從母姓為 Waley。一九〇七年獲獎學金進入劍橋大學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Cambridge)攻讀古典學(Classics),並修習部分梵文。一九一〇年因嚴重眼疾無法完成 Part II 學業,憑 Part I 成績取得學位。這一視力障礙對其學術生涯產生了深遠影響:他終生未曾學習現代漢語或日語口語,也從未踏足中國、日本或東亞任何地區。

一九一三年初,韋利進入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在勞倫斯·賓揚(Laurence Binyon)新創立的「東方版畫與繪畫分部」(Sub-Department of Oriental Prints and Drawings)擔任助理保管員(Assistant Keeper)。為編目奧雷爾·斯坦因(Aurel Stein)自敦煌帶回的畫作收藏,韋利在無師指導下自學閱讀古典中文與古典日文,並擴展梵文知識。他在《蒙古秘史》前言中自述:「我並非多語大師,但自認中文與日文還算精通,頗懂阿伊努語與蒙古語,略通希伯來語與敘利亞語。」大英博物館的豐富館藏與自由取閱的東亞書庫,成為他自學的唯一資源;日常接觸遠東藝術珍品也累積了他日後翻譯中驚人的「背景知識」。

一九二九年,完成《斯坦因敦煌畫作目錄》後,韋利以健康為由辭去大英博物館職務。此後除二戰期間在資訊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擔任審查員四年外,專職寫作與翻譯。長居布盧姆斯伯裡(Bloomsbury),與布盧姆斯伯裡團體成員交往密切,並與芭蕾評論家、東方學者貝麗爾·德·佐埃特(Beryl de Zoete)維持終身伴侶關係(至其一九六二年去世)。

韋利的翻譯生涯呈現出鮮明的階段性特徵。第一期(一九一四–一九二九)以中國詩歌與日本文學為主:一九一八年出版《漢詩一百七十首》(A Hundred and Seventy Chinese Poems),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三三年間完成《源氏物語》(The Tale of Genji)全譯。第二期(一九二九–一九三九)以中國先秦經典為核心:一九三四年《道之道》、一九三七年《詩經》(The Book of Songs)、一九三八年《論語》(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一九三九年《中國古代思想的三種方式》(Three Ways of Thought in Ancient China)。這一轉標誌著韋利從「文學譯者」向「文化傳播者」的身份過渡,也奠定了他在西方漢學史上的不朽地位。

3.2 從文學翻譯到哲學詮釋

韋利在《道之道》的序言中明確區分了兩種翻譯:「經典翻譯」(scriptural translations),解釋文本對當今讀者意味著什麼;「歷史翻譯」(historical translations),解釋文本對最初的讀者意味著什麼。韋利明確主張後者。這一區分本身就構成對理雅各翻譯範式的根本挑戰:理雅各的《道教文本》正是一種「經典翻譯」——它在「世界宗教」的框架下,將《道德經》呈現為對當今讀者具有精神指導意義的「東方聖典」;韋利則要求譯者回到歷史語境,追問「公元前三世紀的中國讀者如何理解這段文字」。

韋利的翻譯方法論可概括為三個核心原則:

第一,傳達感受,不只是意義。韋利在〈Notes on Translation〉中寫道:「若翻譯法律文件,只需傳達意義即可;但若翻譯文學,則必須同時傳達感受(feeling)與文法意義。」(引自 Ivan Morris 編 Madly Singing in the Mountains, 1970: 152)這一文學翻譯觀使他的譯文具有高度的可讀性與美感,但同時也引發了「主觀性過強」的批評。

第二,「譯其效果,不譯其字詞」。為捕捉詩歌的本質與風味,他主張常譯「隱含之意」(implied meaning)而非「實際字詞」(actual words)。他自稱這既是直譯(literal),同時也是文學翻譯(literary)。這一原則在《道德經》翻譯中的應用頗具爭議:當文本的「效果」涉及宗教神秘主義時,韋利的文學直覺往往傾向於將其轉化為可理解的哲學論述。

第三,對「經典化注釋」的批判。韋利認為,從王弼到十八世紀的所有《道德經》注釋都是「經典化的」——即每位注釋者依據自身教義重新詮釋文本,「毫無意圖也毫無慾望去發現它原初的意思」。十八世紀以後才出現兩種新方法:文本校勘(study of textual variants)與歷史語法研究(historical study of grammar),後者尤為關鍵。這一歷史主義立場使韋利能夠擺脫中國傳統註疏的束縛,卻也使他忽視了道教傳統內部對《道德經》的宗教性理解——這些理解雖然不是「原初的意思」,卻是「兩千年來道教徒真實的信仰」。

3.3 韋利的翻譯方法論:歷史主義與語文學

韋利對《道德經》的翻譯策略可從三個層面加以分析:散文體選擇、歷史化註解、以及對老子神話性的懷疑。

散文體而非詩體

韋利明確採用散文(prose)翻譯《道德經》。他認為此文本的深刻思想與意識形態內涵最為重要,文學屬性次之。其譯本以清晰、自然化的英語散文著稱,追求「忠實與自然」(fidelity and naturalness)的平衡。這一選擇與理雅各的維多利亞押韻詩體形成鮮明對比:理雅各的詩體翻譯強化了《道德經》的「聖典」感,韋利的散文翻譯則將其呈現為一部可理解的「哲學論著」。

歷史化與語文學註解

《道之道》全書約二百五十九頁,其中導論與註解長達約一百四十頁,正文翻譯僅約一百頁。這一結構本身就揭示了韋利的翻譯理念:翻譯不僅是語言轉換,更是歷史重建。他在導論中系統討論了文本成書年代、作者身份、語言特徵、思想脈絡等問題,並試圖通過歷史語法分析,將文本還原至其產生的具體歷史情境。

韋利對老子歷史真實性的懷疑集中體現在他對司馬遷《史記·老子列傳》的著名評論中:「司馬遷的老子傳記,其實不過是一份坦承:要寫這樣的傳記,根本不存在任何材料。」("Sima Qian's biography of Lao Zi consists simply of a confession that for the writing of such a biography no materials existed at all.")他推測《道德經》及許多同時代文獻可能共享一個「關於靜修聖人的共同口傳故事庫」(a common oral fund of stories about Quietist sages),此源頭今已無跡可尋。完成《道之道》後,韋利閱讀顧頡剛主編的《古史辨》第四冊,發現雙方對《道德經》年代與作者問題的觀點「完全一致」。這反映了二十至四十年代中國疑古派與西方歷史主義方法的交匯。

韋利基於以下理由質疑傳統說法:語言學證據方面,他參考了高本漢(Bernhard Karlgren)對《道德經》韻文的語言學分析,認為文本的語言特徵指向戰國晚期(約公元前二四〇年),而非傳統所說的春秋末期;思想史證據方面,他指出《道德經》中使用了大量戰國時期哲學家的術語和主題,是一部「極具爭論性的作品」(extremely polemical work),針對的是三世紀才存在的思想對手;內部矛盾方面,他發現文本中存在「仙」概念的缺失——這一概念在《列子》中已出現,而《道德經》卻未提及,這反而暗示《道德經》可能早於《列子》。

韋利將《道德經》的作者描述為「匿名的靜默主義者」(an anonymous Quietist),一個「我們不知道他是誰」的集體作者。這種「作者之死」的立場,使韋利得以擺脫對「聖人作者」的崇拜,將文本視為一個開放的、可供歷史分析的文獻集合。然而,這一立場也構成了一種深刻的詮釋暴力:它將道教傳統兩千年來對老子的宗教性崇拜——視老子為太上老君的化身、道教的神聖創始者——從「合法的宗教理解」降格為「後世的神話建構」。

3.4 核心術語的文學化選擇

韋利對道教核心術語的翻譯,體現了他去宗教化、哲學化的整體策略:

「道」:The Way

韋利在第1章開頭使用 The Way,並在注釋中指出「道」在《道德經》中意指「宇宙運作的方式」(the way the universe works),類似於「上帝」一詞在「抽象和哲學意義上」的用法。他特別引用《聖經》中「我就是道路(I am the Way)」來說明 Way 一詞在西方語言中同樣可以承載神聖內涵。但值得注意的是,韋利在翻譯進行不到四分之一處便放棄了 Way,轉而直接使用 Tao,理由是「這樣做可以避免許多不便」。這種 abrupt shift(突然的轉變)揭示了「道」的不可譯性——即使對於主張以語文學為基礎的韋利而言,Way 也無法完整承載「道」的豐富意涵。

韋利選用 Unvarying Way 對譯「常道」,強調一種「理想的不變性」,被部分學者認為帶有柏拉圖化(Platonizing)傾向,即將「道」理解為類似理型的永恆理念。這與理雅各的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 相比,前者更偏向形上學的「理想性」,後者更偏向時間上的「延續性」。

「德」:Power

韋利在全書中統一將「德」譯為 Power(加引號),刻意避開 virtue,強調「德」作為一種影響力、道德力量或作用(moral force / efficacy),而非倫理意義上的「美德」。韋利將「德」視為「道」在具體事物中的體現和作用,是一種「力量」而非「美德」。這種譯法雖然可能引起英語讀者的誤解(以為是政治權力),但韋利通過引號和注釋加以限定,強調這是一種「道的力量」。例如第十章「玄德」譯為 Mysterious Power,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譯為 The man of highest "power" does not reveal himself as a possessor of "power"

韋利對「德」的處理是其術語系統中最具特色的選擇之一。它雖然在語文學層面更具精確性——強調「德」作為「道的效能」這一先秦語義——卻也建構了一個去倫理化的道家形象,與理雅各的倫理化譯法形成對照。

「無為」:actionless activity / non-action / without striving

韋利對「無為」的翻譯體現了他對辯證特質的深刻把握。第二章譯為 actionless activity,第八十一章譯為 act without striving,第四十八章譯為 inactivity(並註解為「通過此種不作為,萬事皆可被激活」)。他創造的 actionless activity 這一矛盾修辭(oxymoron),捕捉了「無為」並非「不作為」,而是「無刻意強求的作為」——即「不強制性地做」(acting without coercion)、「不幹預」(non-interference)。韋利在注釋中強調,「無為」意味著「讓事物按照其本性自行發展」。

與理雅各的 without doing anything / abstinence from action 相比,韋利的譯法顯然更具哲學深度,但它同時也將「無為」從道教修煉傳統中「與道合一的實踐方法」這一宗教性維度,轉化為一種抽象的「政治哲學原則」。

「自然」:the Self-so

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被韋利譯為 the ways of Tao by the Self-so,並在注釋中將 Self-so 解釋為 the unconditionedwhat is so of itself(自發如此、無條件者)。第六十四章「復歸於自然」譯為 restored to their Self-so。韋利刻意創造了 Self-so 這一術語來對應「自然」,強調「自然」不是一個實體(如「自然界」),也不是一種屬性(如「本性」),而是一種存在狀態——事物不受外在強制、依其自身規律運作的狀態。

這一譯法在語文學層面頗具創意,更接近道家「自己本來的樣子」的原意,避免了西方哲學中 nature 一詞可能帶來的本質主義誤解。然而,Self-so 作為一個名詞化的新造概念,也將「自然」從道教宇宙論中「天地萬物自生自化的動態過程」這一形上學概念,收窄為一種靜態的「本體論狀態」。

「天」:Heaven

韋利保留 Heaven 的大寫形式,維持其超越性與宇宙論意涵。與理雅各相比,韋利刻意淡化「天」的神格性,強調其作為「自然秩序」的含義。理雅各將「天」等同於基督教 God 的傾向雖然受到韋利的反對,但韋利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將「天」自然化、去神聖化。兩種譯法共享同一種詮釋暴力——都未能呈現「天」在道教傳統中作為「宇宙神聖秩序」的複雜維度。

「三寶」:社會政治術語轉譯

第六十七章中,韋利將「慈、儉、不敢為天下先」轉化為:abstention from aggressive war and capital punishment, simplicity of living, refusal to assert authority。這種轉譯將道教的倫理概念轉化為具體的社會政治主張,雖然增強了文本的歷史可理解性,卻也將「三寶」從道教修煉傳統中「護持生命的內在德性」這一宗教性維度,轉化為外在的「政治策略」。

綜上所述,韋利的術語選擇體現了一種系統性的去宗教化策略:他將道教核心概念從「神秘主義語彙」轉化為「哲學分析語彙」,從「修煉指令」轉化為「政治論述」,從「宗教經典」轉化為「歷史文獻」。這一策略在語文學層面往往更具精確性,在文學層面更具可讀性,但在宗教學層面卻構成了一種深刻的遮蔽——它使英語讀者難以意識到《道德經》在道教傳統中從未被單純視為「哲學論著」,而是始終作為宗教實踐的源頭與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韋利的去宗教化策略與二十世紀初期中國知識界的「整理國故」運動存在某種共謀關係。當時的中國學者——如胡適、馮友蘭等人——同樣傾向於將道家思想「哲學化」,以適應現代大學體制中「哲學系」的學科分類。韋利對老子歷史真實性的懷疑,與顧頡剛主編的《古史辨》中對古史傳說的解構,在方法論上驚人地一致。這種中西學術的交匯並非偶然:它反映了二十世紀初期全球知識界共同經歷的「世俗化」轉向——即將傳統宗教文本從「信仰對象」轉化為「歷史文獻」的普遍趨勢。然而,這種世俗化轉向雖然在學術方法論層面具有解放意義,卻也構成了一種新的認識論暴力:它將那些仍然將《道德經》視為「天書」的道教徒的宗教理解,從「合法的知識形式」中排除出去。


四、《道德經》英譯的術語政治:逐章對比分析

4.1 「道」的翻譯:Tao vs. The Way

「道」的翻譯是理解理雅各與韋利詮釋學立場的關鍵切口。兩位譯者都以不同的方式承認了「道」的不可譯性,卻又以不同的方式試圖克服這一不可譯性。

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道可道,非常道The Tao that can be trodden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The Way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an Unvarying Way.
名可名,非常名The name that can be named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name.The names that can be named are not unvarying names.

理雅各以 trodden 對譯第一個「道」(動詞,「言說」之義在此處理為「踐行」),以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對譯「常」,帶有基督教「永恆不變之神」的暗示。他在註釋中將「無名」與《出埃及記》中上帝的自稱「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進行類比。這種基督教化閱讀將《道德經》的開篇轉化為一種「否定神學」(apophatic theology)的東方版本——通過否定性的語言(「不可道」「不可名」)來趨近終極實在。

韋利以 told of 對譯「可道」,強調語言的侷限性;以 Unvarying 對譯「常」,被部分學者認為帶有柏拉圖化傾向。他將「萬物之母」譯為 mother that rears the ten thousand creatures,用「撫養」(rears)替代「生成/誕生」的宇宙論含義,削弱了道教宇宙生成論的宗教意涵。值得注意的是,韋利在此章使用 Way,但隨後迅速放棄這一譯法,轉而使用 Tao。這一術語轉換本身就揭示了一個深刻的翻譯困境:Way 雖然在英語中承載了豐富的隱喻(道路、方法、途徑),卻無法涵蓋「道」作為「宇宙本源」「終極實在」「實踐方法」的多重意涵。

從術語政治的角度分析,理雅各的 Tao 是一種「異化策略」:它保留「道」的異域性,使讀者意識到這是一個無法被西方概念完全吸收的概念。然而,這種異化是表面的——理雅各在註釋中持續進行基督教神學類比,實際上將「道」納入了一個隱性的基督教詮釋框架。韋利的 Way 則是一種「歸化策略」:它試圖以英語讀者熟悉的概念來承載「道」的意涵,但這種歸化迅速失敗,迫使韋利回歸音譯。兩人的共同點在於:都無法在英語中找到一個令人滿意的對應詞,這恰恰證明瞭 Emily Apter 所說的「不可譯性」——某些術語在語言間轉移時必然遭遇誤譯與重譯。

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道生一The Tao produced OneTao gave birth to the One
一生二One produced TwoThe One gave birth successively to two things
二生三Two produced ThreeThree things, up to ten thousand
萬物負陰而抱陽All things leave behind them the Obscurity (out of which they have come), and go forward to embrace the BrightnessThese ten thousand creatures cannot turn their backs to the shade Without having the sun on their bellies
沖氣以為和while they are harmonised by the Breath of VacancyAnd it is on this blending of the breaths that their harmony depends

理雅各以數字化、抽象化的方式譯為 One, Two, Three,並在註釋中試圖以西方形而上學框架解釋這一宇宙生成論。他的翻譯保留了數字的神秘性,但傾向於將其理解為抽象的宇宙原則。韋利譯為 the One... two things, Three things, up to ten thousand,強調這是一個「逐漸生成」的過程(successively)。韋利更強調「陰陽」的具體意象(shade/sun),將宇宙論回歸到自然觀察的層面。

兩種譯法共享同一種詮釋暴力:理雅各以基督教創世論覆蓋道教宇宙論,將「道生一」理解為類似「上帝創造宇宙」的過程;韋利以希臘形而上學覆蓋道教宇宙論,將「一、二、三」理解為抽象的數字象徵。兩者都未能呈現「道」在道教傳統中的獨特地位:它不是造物主,不是形而上學原則,而是「自生」「自化」的宇宙動態過程本身。

4.2 「德」的翻譯:Virtue / Characteristics vs. Power

第三十八章是兩人對「德」理解差異最集中的體現: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上德不德(Those who) possessed in highest degree the attributes (of the Tao) did not (seek) to show themThe man of highest "power" does not reveal himself as a possessor of "power"
下德不失德(Those who) possessed in a lower degree those attributes (sought how) not to lose themThe man of inferior "power" cannot rid it of the appearance of "power"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Those who) possessed the highest benevolence were (always seeking) to carry it outThe man of highest humanity, though he acts, is not regarded
上義為之而有以為(Those who) possessed the highest righteousness were (always seeking) to carry it outWhereas a man of even the highest morality both acts and is so regarded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Those who) possessed the highest (sense of) proprietyeven he who is best versed in ritual
攘臂而扔之they bared the arm and marched up to themhe will pull up his sleeves and advance upon them
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swift apprehension is (only) a flower of the Tao, and is the beginning of stupidityForeknowledge may be the "flower of doctrine", But it is the beginning of folly

理雅各使用 attributes(屬性)和 virtue(美德),將「上德」理解為「道的高級屬性」或「真正的美德」。這種譯法將「德」納入西方倫理學框架,強調其作為道德品質的內涵。「上仁」譯為 benevolence、「上義」譯為 righteousness、「上禮」譯為 propriety,這些都是儒家倫理學的核心術語,理雅各以此將《道德經》第三十八章理解為一種「德性層級論」——從最高的「道之德」逐步下降至「仁」「義」「禮」的人為德性。

韋利則在全書中統一使用 "power"(加引號)來翻譯「德」。他將「德」視為「道」在具體事物中的體現和作用,是一種「力量」而非「美德」。這種選擇基於韋利對「德」的語文學分析:在他看來,「德」在古漢語中意指「內在的力量」或「效能」(efficacy),而非現代意義上的「道德」。韋利將「上仁」譯為 humanity、「上義」譯為 morality、「上禮」譯為 ritual,雖然術語選擇與理雅各不同,但其詮釋框架同樣是哲學化的——他將這一章理解為對「人為道德體系」的批判,而非道教傳統中對「修道層次」的論述。

兩人共同的盲點在於:都未能認識到「德」在道教傳統中同時具有宇宙論、神學與修煉論的三重維度。在宇宙論層面,「德」是「道」在萬物中的具現;在神學層面,「德」是神靈的靈性力量;在修煉論層面,「德」是修行者通過內煉所積累的內在能量。理雅各的倫理化譯法遮蔽了宇宙論與修煉論維度,韋利的「力量化」譯法雖然更接近宇宙論,卻同樣遮蔽了修煉論與神學維度。

4.3 「無為」的翻譯:Without Doing Anything vs. Actionless Activity

「無為」是《道德經》中最富詮釋爭議的概念之一,也是檢驗譯者對道教實踐哲學理解深度的試金石。

原文出處理雅各譯文韋利譯文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第2章Therefore the sage manages affairs without doing anything...Therefore the Sage relies on actionless activity.
為無為,則無不治第3章...abstinence from action...(未完整收錄)
吾是以知無為之有益第43章...the advantage belongs to doing nothing (with a purpose).(未完整收錄)
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第48章...till he arrives at doing nothing (on purpose). Having arrived at this point of non-action, there is nothing which he does not do.Till one has reached inactivity. But by this very inactivity Everything can be activated.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第63章(It is the way of the Tao) to act without (thinking of) acting...He acts without acting, he does without doing...
我無為而民自化第57章I will do nothing (of purpose), and the people will be transformed of themselvesSo long as I "do nothing" the people will of themselves be transformed

理雅各對「無為」的翻譯呈現出詞彙多樣性但內涵單一的特徵:without doing anythingabstinence from actiondoing nothing (on purpose)non-actionwithout (thinking of) acting。這些譯法傾向於將「無為」字面化為「什麼都不做」或「缺乏行動」,帶有消極、被動的語感。這與理雅各的基督教化詮釋框架有關:在他看來,「無為」是一種「無目的」的狀態,接近於基督教神秘主義中的「放棄自我意志」。然而,這種翻譯未能充分傳達「無為」作為「順應自然而不妄為」的積極哲學內涵。

韋利則創造了 actionless activity(無行動的行動)這一矛盾修辭法(oxymoron),並在第57章使用 letting-aloneinactivity。韋利在第63章更以 acts without action, does without doing 來對應「為無為,事無事」。這些譯法體現了韋利對「無為」辯證特質的深刻把握——「無為」並非「不做」,而是「不強制性地做」(acting without coercion)、「不幹預」(non-interference)。韋利在注釋中強調,「無為」意味著「讓事物按照其本性自行發展」。

然而,韋利的辯證化譯法雖然在哲學層面更具深度,卻也將「無為」從道教修煉傳統中「與道合一的實踐方法」這一宗教性維度,轉化為一種抽象的「政治哲學原則」。在道教內丹學中,「無為」不僅是一種統治術,更是一種身體修煉狀態——通過「心息相依」「凝神入氣穴」等技術,達到「無為而無不為」的修煉境界。兩位譯者都未能呈現這一維度:理雅各將其理解為「放棄意志」,韋利將其理解為「不干涉」,兩者都將「無為」從身體實踐轉化為心靈態度。

4.4 「自然」的翻譯:Being What It Is vs. Self-so

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是理解兩人詮釋差異的關鍵: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The law of the Tao is its being what it is....the ways of Tao by the Self-so.

理雅各譯為 "the law of the Tao is its being what it is",這是一種本體論式的描述,強調「道」的本質是「如其本然的存在」。這種譯法帶有濃厚的西方哲學色彩,將「自然」理解為「本質」或「本性」(essence),而非「自然界的運作」。韋利譯為 "the ways of Tao by the Self-so",並在注釋中將 Self-so 解釋為 the unconditionedwhat is so of itself(自發如此、無條件者)。韋利刻意創造了 Self-so 這一術語來對應「自然」,強調「自然」不是一個實體,也不是一種屬性,而是一種存在狀態。

Misha Tadd 在二〇二二年發表於 Religions 期刊的論文〈The Translingual Ziran of Laozi Chapter 25〉中,對這一術語的跨語際旅行進行了深入分析。Tadd 指出,「自然」在先秦漢語中並非指「自然界」(nature as opposed to culture),而是指「自己如此」的狀態——「自」指「自己」,「然」指「如此」。理雅各的 being what it is 雖然捕捉了「如其本然」的意涵,卻將其哲學化為一種「本質主義」;韋利的 Self-so 雖然強調了「自發性」,卻將其名詞化為一種靜態的「本體論狀態」。兩者都未能呈現「自然」在道教傳統中「天地萬物自生自化的動態過程」這一核心意涵。

4.5 其他核心術語的對比

第十章:載營魄抱一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When the intelligent and animal souls are held together in one embrace, they can be kept from separating.In concentrating your breath can you become as supple as a babe?
專氣致柔,能如嬰兒乎When one gives undivided attention to the (vital) breath, and brings it to the utmost degree of pliancy, he can become as a (tender) babe.Can you polish your mysterious mirror And leave no blemish?
滌除玄覽,能無疵乎When he has cleansed away the most mysterious sights (of his imagination), he can become without a flaw.In loving the people and ruling the state, Can you practice non-action?
愛國治民,能無為乎In loving the people and ruling the state, cannot he proceed without any (purpose of) action?When the Mysterious Gate opens, Can you remain feminine?
天門開闔,能為雌乎In the opening and shutting of his gates of heaven, can he not do so as a female bird?Having reached the utmost of clarity, Can you still know nothing?
明白四達,能無知乎While his intelligence reaches in every direction, cannot he (appear to) be without knowledge?Quick to give life, quick to nurture, Yet able to give birth without possession...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The Tao) produces (all things) and nourishes them; it produces them but does not take possession of them.This is called mysterious power.

第十章是《道德經》中涉及身體修煉最為密集的章節之一,「營魄」「專氣」「玄覽」「天門」等術語在道教內丹學中都有具體的身體對應。理雅各將「營魄」譯為 intelligent and animal souls,帶有西方靈魂二元論的色彩;韋利將「專氣致柔」譯為 concentrating your breath... become as supple as a babe,雖然更接近修煉實踐,卻將其理解為一種「瑜伽式呼吸法」。兩人都未能呈現「玄覽」(內觀之鏡)與「天門」(頂竅/眉心)在內丹學中的精確身體位置。韋利將「玄德」譯為 mysterious power,維持了其「德=Power」術語系統的一致性,但「mysterious power」在英語中帶有「魔法」的聯想,反而可能強化西方讀者對道教的神秘主義誤解。

第十五章:古之善為道者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古之善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The skilful masters (of the Tao) in old times, with a subtle and exquisite penetration, comprehended its mysteries, and were deep (also) so as to elude men's knowledge.The skillful masters of the Tao in old times, with a subtle and exquisite penetration, comprehended its mysteries, and were deep also so as to elude men's knowledge.
豫兮若冬涉川As cautiously as one who crosses a river in winter.Cautious, like crossing a river in winter.
猶兮若畏四鄰Wary, as one who is aware of (danger) on all sides.Wary, as if aware of neighbors on all sides.
儼兮其若客Dignified, as one who is a guest.Dignified, like a guest.
渙兮若冰之將釋Dissolving, as ice that is beginning to melt.Yielding, like ice about to melt.
敦兮其若樸Genuine, as one who is (undressed) wood.Simple, like uncarved wood.
曠兮其若谷Open, as a valley.Open, like a valley.
混兮其若濁And muddy, as troubled waters.Obscure, like muddy water.

第十五章是描繪「善為道者」精神境界的重要章節。理雅各與韋利在此章的翻譯較為接近,都試圖以一系列比喻來呈現道者的微妙特質。韋利將「儼兮其若客」譯為 Dignified, like a guest,理雅各譯為 Dignified, as one who is a guest,兩者幾乎一致。但在「渙兮若冰之將釋」一句,理雅各譯為 Dissolving, as ice that is beginning to melt,韋利譯為 Yielding, like ice about to melt。韋利的 Yielding 強調柔順性,理雅各的 Dissolving 強調消解性——這一細微差異反映了韋利對道家「柔」概念的偏愛,以及理雅各對「消解散亂」的關注。在「敦兮其若樸」一句,理雅各譯為 Genuine, as one who is (undressed) wood,韋利譯為 Simple, like uncarved wood。韋利的 uncarved wood(未雕之木)後來成為英語世界理解道家「樸」概念的標準譯法,其影響力遠超理雅各的 (undressed) wood

第十六章:致虛極,守靜篤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致虛極,守靜篤The (state of) vacancy should be brought to the utmost degree, and that of stillness guarded with unwearying vigour.Push far enough towards the Void, Hold fast enough to Quietness...
萬物並作,吾以觀復All things alike go through their processes of activity, and (then) we see them return (to their original state).And of the myriad things each one returns home.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That things (in their process of production) are each one after another replaced, and each one after another returns to its root.Returning to one's roots is known as stillness.
歸根曰靜,靜曰復命(This returning to their root is what we call) the state of stillness; and that stillness may be called a reporting that they have fulfilled their appointed end.This is known as constant change.
復命曰常,知常曰明That fulfilment of their appointed end may be called the eternal (decree). To know that eternal decree is to be intelligent.To know the constant is known as enlightenment.

第十六章是道教修煉理論的關鍵文本,「致虛極,守靜篤」被後世內丹學視為「入定」方法的經典表述。理雅各將「虛」譯為 vacancy,帶有「空無」的消極意味;韋利譯為 the Void,帶有東方神秘主義的宇宙論色彩。理雅各將「靜」譯為 stillness,韋利譯為 Quietness,兩者較為接近。但在「復命」的處理上,理雅各譯為 fulfilled their appointed end,帶有宿命論色彩;韋利譯為 constant change,帶有變化論色彩。兩人都未能呈現「復命」在道教修煉傳統中「回復天命之本然」的宗教意涵——這不僅是一種哲學上的「認識本質」,更是一種修煉上的「返本還原」。

第六章:穀神與玄牝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穀神不死,是謂玄牝The valley spirit dies not, aye the same; The female mystery thus do we name.The Valley Spirit never dies. It is named the Mysterious Female.
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Its gate, from which at first they issued forth, Is called the root from which grew heaven and earth.And the doorway of the Mysterious Female Is the base from which Heaven and Earth sprang.
綿綿若存,用之不勤Long and unbroken does its power remain, Used gently, and without the touch of pain.It is there within us all the while; Draw upon it as you will, it never runs dry.

此章是道教神學與身體修煉理論的核心文本。「穀神」在道教內丹學中被理解為身體內的神聖能量中心;「玄牝」既是宇宙子宮的象徵,也是身體修煉中的「下丹田」隱喻。理雅各以 the female mystery 譯「玄牝」,在註釋中將其解釋為「道作為母親的象徵」,但拒絕承認其與道教女性神學或身體修煉的關聯。韋利以 the Mysterious Female 譯「玄牝」,雖保留了文學上的神秘感,卻將整段解讀為「東方神秘主義」的文學表達。他在註釋中將此與歐洲靜默主義的神秘女性意象進行比較,實質上是用西方文學傳統來覆蓋道教的神聖身體論(sacred somatology)。

兩位譯者共同的盲點在於:都未能認識到「玄牝之門」在道教傳統中同時是宇宙論的(天地之根)、神學的(神聖女性的門戶)與修煉論的(身體能量之門)。理雅各的基督教神學框架與韋利的文學批評框架,都無法容納這種「宇宙—身體—神聖」的三重維度。

第五章:天地不仁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Heaven and earth do not act from (the impulse of) any wish to be benevolent; they deal with all things as the dogs of grass are dealt with.Heaven and earth are not humane. They regard all things as straw dogs.
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The sage does not act from (the impulse of) any wish to be benevolent; he deals with all things as the dogs of grass are dealt with.The Sage is not humane. He regards all people as straw dogs.

理雅各以 benevolent 譯「仁」,強調天地無「意願」(wish)去行善,這反映了他對「仁」作為儒家核心德性的理解。韋利以 humane 譯「仁」,帶有更強的批判性——「天地不仁」意味著天地不具備人類意義上的「仁慈」,這是一種對擬人化宇宙觀的否定。韋利的譯法更接近原文的冷酷語氣,但同時也將「不仁」理解為一種哲學立場(反對儒家的人道主義),而非道教宇宙論中「超越人為價值判斷」的形上學態度。

第十七章:百姓皆謂我自然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百姓皆謂:「我自然。」..."We are as we are, of ourselves!"(未完整收錄)

理雅各此處的譯法頗具創意:as we are, of ourselves 準確地傳達了「自然」的「自發性」意涵——百姓意識到自己的狀態是「自己如此」,而非聖人強加的結果。這一譯法顯示了理雅各在語文學層面的敏銳洞見,也說明他的基督教化框架並未完全遮蔽其對文本細節的把握。

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動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反者道之動The movement of the Tao By contraries proceeds;Turning back is how the way moves;
弱者道之用Weakness marks the course of Tao's mighty deeds.Weakness is how the way operates.

理雅各以 contraries 譯「反」,強調對立運動;韋利以 Turning back 譯「反」,強調「回返」的循環性。這一差異反映了兩人對「道」的運動方式的不同理解:理雅各傾向於將「反」理解為「對立面的轉化」(類似黑格爾辯證法),韋利則傾向於將其理解為「循環往復」(類似自然週期)。兩種理解都帶有西方哲學的投射,但韋利的 Turning back 更接近道教傳統中「返本還原」的修煉觀念。

4.6 術語選擇背後的詮釋學立場

綜合以上逐章對比,可以清楚地看到理雅各與韋利的術語選擇如何承載不同的文化政治意涵。以下為兩人詮釋學立場的系統比較:

維度理雅各(1891)韋利(1934)
學科背景傳教士漢學、東方學學院漢學、語文學
文本定位東方聖典/宗教經文古代哲學文獻/歷史文本
作者觀老子是歷史人物、道教創始人老子是傳說人物,文本為集體創作
翻譯目標經典翻譯(對當今讀者的意義)歷史翻譯(對原始讀者的意義)
術語策略歸化為基督教/西方哲學框架語文學精確還原,必要時創造新詞
「道」的處理音譯 Tao(避免冒犯基督教神學)先譯 Way 後改 Tao(承認不可譯性)
「德」的處理virtue / attributes(倫理化)"power"(去倫理化,強調效能)
「自然」的處理being what it is(本質主義)Self-so(自發性,反本質主義)
「無為」的處理doing nothing / abstinence(消極化)actionless activity / inactivity(辯證化)
「聖人」的處理the Sage(道德楷模)the Sage(道的體現者/統治者)
宗教實踐的態度視為後人墮落與迷信無視或貶低,以文學隱喻消解
宇宙論的處理基督教創世論的扭曲倒影希臘形而上學的東方變體

這兩種翻譯範式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分。理雅各的譯本在十九世紀末為西方世界打開了理解道家思想的大門,其基督教化策略在某種程度上是跨文化傳播的必要「橋樑」。韋利的譯本則確立了二十世紀漢學研究的標準,其歷史化、語文學化的方法至今仍是學術翻譯的典範。然而,從術語對比中可以清楚看到:翻譯從來不是中立的語言轉換,而是一種深層的文化詮釋。理雅各透過基督教神學的濾鏡觀看《道德經》,韋利則透過歷史主義和語文學的濾鏡觀看同一文本。兩種濾鏡都揭示了文本的某些面向,同時也遮蔽了其他面向——尤其是道教傳統中那些無法被基督教神學或文學人文主義框架所容納的宗教性維度。


五、《莊子》英譯的擴展對比

5.1 理雅各《莊子》全譯的編纂策略

理雅各的《道教文本》不僅包含《道德經》,還收錄了當時最完整的《莊子》英譯——全書三十三篇(內篇七、外篇十五、雜篇十一)全部譯出。這一編纂決策本身就具有深遠的範式意義:它將《莊子》與《道德經》並列為道教的兩部核心「聖典」,建構了一個以古代哲學文本為本質的道教形象。

理雅各對《莊子》的翻譯策略與《道德經》基本一致:異化優先、直譯與註釋並重、邏輯清晰優於詩意。他保留大量中國傳統註疏意見,但最終以自己的理解定稿。在術語層面,他堅持與《道德經》翻譯的一致性:「道」統一譯為 Tao,「天」譯為 Heaven,「聖人」譯為 the Sage,「氣」譯為 vital energybreath

然而,理雅各對《莊子》的態度呈現出深刻的內在矛盾。一方面,他盛讚莊子為「中國古代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認為《莊子》的寓言具有「驚人的想像力與哲學深度」;另一方面,他將《莊子》中涉及修煉、神靈、長生的段落視為「後人附加的迷信」,與「純粹的哲學莊子」區分開來。這種「原始純真—後世墮落」的敘事,與他對《道德經》的處理如出一轍,都是新教式詮釋學的標誌性特徵。

理雅各對翟理斯《莊子》譯本的批評頗具代表性。翟理斯將《莊子》中的「天」譯為 God,理雅各對此提出嚴厲批評,認為這是「其譯本中最令人痛苦的汙點」("a blot on his translation more painful to my eyes and ears")。這一批評雖然在語文學層面有其正當性——道家之「天」確實不具備基督教 God 的人格性——但理雅各的替代方案(堅持譯為 Heaven)同樣未能呈現「天」在道教傳統中的複雜神學意涵。

5.2 韋利《中國古代思想的三種方式》中的莊子

韋利對《莊子》的翻譯集中於一九三九年出版的《中國古代思想的三種方式》(Three Ways of Thought in Ancient China)。此書全書二百七十五頁,分為三大部分:道家(以《莊子》為代表,第17–112頁)、儒家(以孟子為代表,第115–195頁)、現實主義(以韓非子等為代表,第199–255頁)。書中包含《莊子》多章節的節譯與改寫,並非全譯。

韋利盛讚《莊子》為「世界上最富娛樂性、同時又最深刻的著作之一」("one of the most entertaining as well as one of the profoundest books in the world")。他認為《莊子》與《道德經》共同構成道家的思想核心,但《莊子》以散文寓言形式展開,其語言風格與《道德經》的格言體截然不同。這一文學批評視角使韋利能夠欣賞《莊子》的藝術成就,卻也使他將《莊子》定位為「文學作品」而非「宗教經典」。

韋利在《中國古代思想的三種方式》中延續了《道之道》中的「靜默主義」(Quietism)框架,將莊子視為道家靜默主義的發展者。他指出:「當時的作家幾乎都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道家影響……韓非子包含數章,其中少量現實主義被強烈的道家思想所稀釋。」這顯示他將道家視為一種瀰漫於先秦思想界的「氛圍」,而非孤立的學派。韋利進一步闡述了道家與「現實主義」(他避免使用「法家」一詞,代之以 Realists)的對立,認為兩者構成思想光譜的兩極。他也指出荀子第二十一章包含一段典型的「靜默主義」神秘篇章,顯示道家思想對當時各派的滲透。

韋利的「靜默主義」框架後來引發激烈批評。批評者指出:《道德經》與《莊子》的文本中並無瑜伽式的身體技術(physical techniques)記載;韋利將韓非子批評「恬淡之學」與「恍惚之言」的段落誇大為對「靜默主義」的攻擊,實則韓非原文僅指「自足」與「虛靜」;道家「無欲」與瑜伽「禁慾」有本質區別:前者是通過心智努力達到的精神狀態,而非後者的身體苦行。錢學熙在一九四七年致威廉·燕卜蓀(William Empson)的信中尖銳批評道:「如果我必須定義我對韋利的不滿,我會說:正是他將瑜伽—靜默主義與對『現實主義者』的明確敵對態度,嫁接在老子上。」Empson 最終被說服,承認韋利的「身體神秘技藝」引用無法證成其論點。錢學熙稱韋利的理論是「a splendid hoax」(精巧的騙局)。

儘管受到批評,韋利的「Quietism」分類在一九三九年此書中仍被延續。這一框架的深層問題在於:它將道教從一個具有獨立儀式傳統與修煉體系的宗教,轉化為一種「跨文化的神秘主義氛圍」。在這一框架下,道教失去了其歷史特殊性,成為「東方神秘主義」的一個地方性變體。

5.3 「逍遙遊」與「齊物論」的翻譯對比

雖然韋利《中國古代思想的三種方式》為主題式選編而非篇章式對譯,未保留原篇章標題,但我們仍可通過理雅各的全譯與韋利的節譯,比較兩人對《莊子》核心概念的處理方式。

「逍遙遊」的相關段落

理雅各將「逍遙遊」譯為 The Happy Excursion,將「逍遙」理解為「快樂的漫遊」。這一譯法雖然捕捉了「逍遙」的愉悅意涵,卻將其從道教修煉傳統中「超越世俗束縛的精神自由」這一宗教性維度,轉化為一種美學意義上的「愉快旅行」。韋利在節譯中未保留此標題,但他在相關段落中將「逍遙」的語境理解為「靜默主義者的精神狀態」——一種通過內向修煉達到的「內心平靜」。

兩人共同的問題在於:都未能認識到「逍遙」在道教傳統中同時具有宇宙論、神學與修煉論的多重意涵。在宇宙論層面,「逍遙」意味著與宇宙大化同流的自由;在神學層面,它意味著超越生死輪迴的神聖狀態;在修煉論層面,它意味著通過「坐忘」「心齋」等技術達到的「與道合一」。

「齊物論」的相關段落

理雅各將「齊物論」譯為 The Adjustment of Controversies,強調莊子對「爭辯」的調和。這一譯法將「齊物」理解為認識論層面的「相對主義」——所有觀點都有其相對的真理性,因此不應固執於一方的立場。韋利在《中國古代思想的三種方式》中將此篇章置於「道家 vs. 現實主義者」的對立框架中,認為莊子通過「齊物」來批判法家的絕對主義與儒家的道德主義。

兩人的詮釋雖然不同,卻共享一個共同前提:都將「齊物論」理解為一種「哲學論述」,而非道教傳統中「破除分別心、與道合一的修煉指南」。在道教內丹學中,「齊物」不僅是一種認識論立場,更是一種修煉狀態——通過「齊生死」「齊是非」的冥想實踐,達到「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的神秘體驗。

「物化」與「天籟」

理雅各將「物化」譯為 Transformation of Things,將「天籟」譯為 the Pipes of Naturethe Pipes of Heaven。這些譯法在語文學層面頗為準確,卻在宗教學層面存在重大缺失。「物化」在道教傳統中不僅指「事物的變化」,更指「修行者通過內煉達到的形神轉化」——即從「凡胎」轉化為「仙體」的宗教過程。「天籟」不僅指「自然的聲音」,更指「宇宙大道自身的顯現」——是一種神聖的、具有啟示性的聲音。兩位譯者都未能呈現這些宗教性維度。

5.4 兩人對道教身體論與修煉傳統的處理

理雅各與韋利對道教身體論與修煉傳統的處理,集中體現了兩種誤讀模式的深層結構。

理雅各將道教修煉傳統視為「後人墮落的附加物」。他在《道德經》第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嗇」的註釋中寫道:「我相信,《道德經》中這類段落及其他相關內容,促進了後世道教關於長生不老藥與養生丹丸的荒誕夢想。」他將文本中的身體修煉維度視為後人墮落的源頭,而非道教傳統固有的宗教實踐。這種「退化論」敘事(degeneration narrative)將道教宗教實踐視為對原始純粹哲學的墮落,與基督教神學中「異教墮落」的標準敘事如出一轍。

韋利則以「瑜伽—靜默主義」框架來理解道教修煉。他將「坐忘」與印度瑜伽(Yoga)、禪定(Dhyana)、日本禪宗(Zen)歸為同一類別,認為所有這些東方修煉傳統都通過「靜坐」來達到「真理、幸福與力量」。這一框架雖然比理雅各的「迷信」標籤更具「學術性」,卻同樣構成了對道教修煉傳統的嚴重簡化:它將道教內丹學複雜的「精氣神」修煉體系、外丹學的礦物煉製技術、齋醮儀式的戲劇性表演,全部壓縮為一種「靜坐冥想」的東方變體。

施舟人在《道教身體》(Le corps taoïste, 1982;英譯 The Taoist Body, 1993)中系統批判了這種簡化。他指出,道教的本質在於其儀式實踐的整體性(holistic ritual practice),從民間節慶到個人修煉,從道士訓練到莊子的神秘飛升,構成一個連續的「入門旅程」(initiatory journey)。施舟人強調:「如果『宗教』應當包括除思想之外的所有道教內容,這很可能將排除《道德經》的教義——而道教徒將其視為傳統不可分割的部分,事實上就是其源頭。通過忽略這些教義來定義道教,在某種程度上類似於撰寫一部基督教概論,卻有意忽略考慮神學家的思想,甚至忽略某部創始文本。」

這一批判精準地擊中了理雅各與韋利的共同盲點:兩人都將《道德經》與《莊子》從道教傳統的宗教實踐語境中抽離出來,將其視為可以獨立於儀式、修煉與社群生活而存在的「哲學文本」。對於道教傳統自身而言,這種抽離本身就是一種深刻的詮釋暴力——它否認了道教兩千年來將《道德經》視為「修煉指南」、將《莊子》視為「成仙腳本」的宗教性理解。


六、宗教誤讀的類型學:基督教化與去宗教化的雙重暴力

6.1 理雅各的基督教化誤讀:以神學覆蓋道教

理雅各的誤讀模式可稱為「替代性神學置換」(substitutive theological displacement)。他將《道德經》視為基督教真理的「扭曲預備」(deformed precursor),其評價標準始終是基督教教義的完整性。這一誤讀模式可從五個層面加以分析:

第一,「成全論」詮釋學。 理雅各的整個翻譯事業本質上是一場「東方朝聖」,其目標是在中國古典文本中尋找基督教真理的預備性痕跡。他在《中國的宗教》中主張:「古代中國人的宗教是原始一神論的。」這種「術語問題」上的強硬立場——以「上帝」翻譯 biblical God——反映了他試圖將中國宗教傳統納入基督教救贖史框架的根本傾向。當《道德經》談及「道」的超越性時,理雅各試圖在其中找到一神論的痕跡;當文本拒絕提供個人神(personal God)的概念時,他便斥之為「迷霧」。

第二,新教式的「原始純真—後世墮落」敘事。 理雅各建構了一個堅決反天主教的新教框架:早期哲學上與道德上純粹的道教(等同於《道德經》與《莊子》),區別於後來儀式性的、巫術化的道教(與道教「教皇」——龍虎山天師——的陰謀相關)。他在《道教文本》導論中寫道:「老子學派……沒有進步反而退步了,當今更為墮落的道教就是其代表。」這套敘事為二十世紀大部分時間西方對道教傳統的理解設定了語境。Norman Girardot 精闢地指出:「理雅各的範式是堅決反天主教的新教框架——早期哲學上與道德上純粹的道教……區別於後來儀式性的、巫術化的道教……這套敘事為二十世紀大部分時間西方對道教傳統的理解設定了語境。」

第三,對道教宗教實踐的貶抑。 理雅各對道教儀式的鄙夷毫不掩飾。Julia M. Hardy 在〈西方的道:東方主義批判與道教的西方詮釋〉("The Dao of the West: The Orientalist Critique and Western Interpretations of Daoism", Pacific World 3.8, 2006: 325–346)中引用 J. J. Clarke 的觀察,指出理雅各將民間道教 dismissed as「迷信的」「不合理的」「怪誕的」與「荒謬的」("superstitious," "unreasonable," "fantastic" and "grotesque")。他在《中國的宗教》中寫道:「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前,它不過是一堆迷信與占卜實踐的混合物。後來它從佛教徒那裡借用了寺廟、儀式和僧侶的制度,將其添加到始終是多神論的現有宗教之上。」這種評價將道教兩千年的儀式傳統、修煉實踐與社群生活一筆勾銷,將其還原為「從佛教借來的」外在形式。

第四,對道教神學的否定。 理雅各在《道教文本》導論中明確表示:「《道德經》中沒有任何宗教教誨。」("there is no inculcation of religion in the [Dao De Jing]")這一判斷堪稱驚人的詮釋暴力:它將一部被兩千年來道教傳統視為根本經典的文本,從「宗教」範疇中徹底驅逐。他更進一步論證,道教與佛教共同「敗壞了」(corrupted)早期中國人對唯一至高神上帝的信仰。他認為基督教與中國宗教的關係是「對立」而非單純「敵對」:「基督教不能作為任何異教宗教的補充而被附加其上,也不能將任何異教吸收進自身而不對其進行重大改變與增添。傳教士不僅要改革——儘管他們應當在可能之處進行改革;他們必須進行革命。」

第五,以基督教宇宙論覆蓋道教宇宙論。 理雅各在註釋中持續將道教宇宙生成論與基督教創世論進行類比。例如他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第二十五章)與《創世記》中「地是空虛混沌」的狀態進行類比,試圖在道教宇宙論與基督教創世論之間建立「共通點」。他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第四十二章)理解為類似「上帝創造宇宙」的過程,將「象帝之先」(第四章)理解為「道先於上帝而存在」的證據。這些類比雖然在表面上是「比較宗教學」的嘗試,實則是一種深刻的認識論暴力:它將道教「自生自化」的宇宙動態論,扭曲為基督教「造物主—被造物」的二元論。

6.2 韋利的哲學化誤讀:以人文主義消解宗教性

韋利的誤讀模式可稱為「美學化約」(aesthetic reduction)。他將《道德經》從宗教經典轉化為文學—哲學文本,將道教從「活傳統」轉化為「思想史標本」。這一誤讀模式同樣可從五個層面加以分析:

第一,去神聖化的文本定位。 韋利在《道之道》中採取鮮明立場:儘管宗教道教奉《道德經》為主要經典,但「此書與宗教道教幾乎毫無關聯,除了形上學平衡產生精神力量這一概念之外」("the book has virtually nothing to do with religious Daoism, except for the notion that metaphysical balance produces spiritual power")。他將《道德經》定位為一部「哲學論著」(philosophical treatise),基於非人格化的哲學體系,與有神論世界觀中的「神啟」概念不可比擬。這一立場在表面上是「學術中立」的,實則預設了一種啟蒙理性主義的偏見:只有「哲學」才是值得嚴肅對待的知識形式,而「宗教」則是矇昧時代的遺留。

第二,「瑜伽—靜默主義」框架的發明。 韋利發明瞭一個極具爭議的詮釋框架,將道家置入一個跨文化的「靜默主義」傳統中。他認為公元前四至五世紀的中國存在多種「靜默主義」派別,其修行方法包括「坐忘」——肢體鬆弛、感官關閉、外形脫離、知識摒除,吸收於「遍在者」。他將此稱為 "Taoist Yoga"(道教瑜伽),並將其與印度瑜伽、日本禪宗乃至歐洲的 Quietism(如西班牙、德國的神秘主義傳統)歸入同一範疇。這一框架雖然在比較宗教學層面頗具創意,卻構成了對道教修煉傳統的嚴重簡化:它將道教內丹學複雜的「精氣神」修煉體系、外丹學的礦物煉製技術、齋醮儀式的戲劇性表演,全部壓縮為一種「靜坐冥想」的東方變體。更嚴重的是,這一框架將道教從一個具有獨立歷史傳統的宗教,轉化為「跨文化神秘主義」的一個地方性例證,從而消解了其歷史特殊性與宗教自主性。

第三,歷史懷疑主義的詮釋暴力。 韋利對傳統道教宇宙論持根本性的懷疑態度,傾向於將所有涉及神靈、修煉與宇宙結構的段落解讀為隱喻或政治諷喻。例如他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第四十二章)的詮釋,側重於其作為早期中國思想中數字象徵的語言學分析,而忽視了其在道教宇宙生成論(cosmogony)中的宗教意涵。他將「天」譯為 Heaven 時刻意淡化其神格性,強調其作為「自然秩序」的含義。這種歷史懷疑主義雖然在方法論層面有助於擺脫傳統註疏的束縛,卻也構成了一種「方法論上的無神論」——它預設了所有涉及超越性實在的論述都是「神話」,只有可以被還原為歷史語境或政治利益的論述才是「真實的」。

第四,對老子傳記的解構。 韋利將老子從「道教教主」還原為「傳說人物」,進而將《道德經》從「宗教聖典」還原為「文學—哲學作品集」。這種解構策略與理雅各的基督教化形成了鮮明對比,卻在更深層次上共享了同一種詮釋暴力:兩者都拒絕承認道教傳統自身對《道德經》的宗教定位。對於道教徒而言,老子不僅是一位古代哲人,更是太上老君的化身——一位具有神聖來源的啟示者。《道德經》不僅是一部哲學論著,更是一部「天書」——其文字被認為蘊含著宇宙奧秘與修煉密訣。韋利的「作者之死」立場雖然在學術層面頗具說服力,卻在宗教學層面構成了一種深刻的認識論傲慢:它將學術界的歷史懷疑主義強加於一個活的宗教傳統之上,否認其自我理解的合法性。

第五,以希臘形而上學覆蓋道教宇宙論。 與理雅各以基督教創世論覆蓋道教宇宙論相對應,韋利以希臘形而上學覆蓋道教宇宙論。他將「道」譯為 The Way 時,強調其作為「宇宙運作的方式」——類似於希臘哲學中的「自然法則」(natural law);他將「一、二、三」理解為抽象的數字象徵——類似於畢達哥拉斯主義的數字神秘主義;他將「無為」理解為一種「政治哲學原則」——類似於斯多葛派的「順應自然」。這些類比雖然在比較哲學層面頗有啟發,卻將道教「自生自化」的宇宙動態論,扭曲為一種靜態的形而上學體系。

6.3 鏡像對稱:兩種誤讀的共同結構

理雅各與韋利雖然代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學術世代與詮釋框架,但他們的誤讀模式呈現出驚人的「鏡像對稱」結構。這種鏡像對稱並非偶然的巧合,而是深植於西方現代性認識論中的共同前提——即「宗教」與「哲學」的二分法。

西方學術界對「宗教」與「哲學」的區分,根源於啟蒙運動時期對「理性」與「信仰」的分離。在這一框架下,「哲學」被定義為基於理性的、普遍的、可論證的知識形式;「宗教」被定義為基於信仰的特殊的地方的實踐傳統。當這一二分法被應用於道教時,產生了一個深刻的認識論困境:《道德經》與《莊子》這樣的文本,到底屬於「哲學」還是「宗教」?

理雅各的答案傾向於將其歸入「宗教」——但這是一種被基督教神學框架改造過的「宗教」。他承認《道德經》具有「聖典」地位,卻否認道教傳統對《道德經》的宗教性理解是「正確的」;他承認老子是一位「宗教創始人」,卻認為後世道教徒的儀式實踐是對原始純真教義的墮落。韋利的答案傾向於將其歸入「哲學」——但這是一種被啟蒙理性主義框架改造過的「哲學」。他承認《道德經》具有深刻的思想價值,卻否認道教傳統將其視為「修煉指南」的合法性;他承認老子是一位「古代哲人」,卻認為後世道教徒的神話建構是對歷史真相的遮蔽。

兩種答案雖然方向相反,卻共享同一個認識論前提:都預設了「哲學/宗教」二分法的普遍有效性,都認為道教傳統自身的自我理解必須經過西方學術框架的「翻譯」才能獲得合法性。這一前提在二十世紀後期遭到了系統性批判。彌敦·席文指出,若將所有被標籤為「道教」的現象聚集起來,會發現它們缺乏共同的本質特徵——但這並不意味著「道教」是一個無意義的範疇,而是意味著我們需要放棄本質主義的定義方式,轉而採取一種「家族相似性」的理解。施舟人則更進一步,主張道教是一個與佛教、伊斯蘭教、猶太教或基督教同樣複雜且異質的傳統——這意味著我們不應以「哲學/宗教」的二分法來切割它,而應從其自身的邏輯出發來理解其歷史與實踐。

從這一後設視角回顧理雅各與韋利的翻譯實踐,可以清楚地看到:兩人的誤讀之所以成為問題,不在於他們的個人偏見或語文學失誤,而在於他們所共享的認識論框架——無論是基督教的還是人文主義的——都預設了一種對道教傳統的認識論支配。這種支配的具體表現是:西方學術被視為「中性的」「普遍的」分析工具,而道教傳統自身的自我理解則被降格為「局部的」「需要被翻譯的」客體知識。

具體的鏡像對稱結構可從以下六個維度加以分析:

維度理雅各(宗教誤讀A)韋利(宗教誤讀B)
詮釋框架基督教神學文學人文主義
《道德經》定位異教的「退化預備」文學—哲學「傑作」
道教宗教實踐「迷信」「荒誕」「怪誕」無視或貶低,以文學隱喻消解
宇宙論/神學基督教創世論的扭曲倒影希臘形而上學的東方變體
修煉傳統後人墮落的附加物「瑜伽—靜默主義」的文學隱喻
作者/文本關係老子為歷史人物、道教創始人老子為傳說人物,文本為集體創作
核心暴力以基督教神學覆蓋道教自主性以文學批評消解道教宗教性

兩種誤讀的共同根源在於:都無法接受道教作為一個自我指涉的、連續的、整全的宗教傳統的完整性。

維度理雅各(宗教誤讀A)韋利(宗教誤讀B)
詮釋框架基督教神學文學人文主義
《道德經》定位異教的「退化預備」文學—哲學「傑作」
道教宗教實踐「迷信」「荒誕」「怪誕」無視或貶低,以文學隱喻消解
宇宙論/神學基督教創世論的扭曲倒影希臘形而上學的東方變體
修煉傳統後人墮落的附加物「瑜伽—靜默主義」的文學隱喻
作者/文本關係老子為歷史人物、道教創始人老子為傳說人物,文本為集體創作
核心暴力以基督教神學覆蓋道教自主性以文學批評消解道教宗教性

兩種誤讀的共同根源在於:都無法接受道教作為一個自我指涉的、連續的、整全的宗教傳統的完整性。Russell Kirkland 在《道教:永續的傳統》(Taoism: The Enduring Tradition, 2004)中指出:「西方學者使用西方的詮釋透鏡,將老子與莊子視為個體哲學家——他們撰寫了個人文本——而非可能的神話式代言人,代表體現了長久傳統智慧的文選。」更根本地說,理雅各與韋利都預設了一種認識論上的不對稱:西方框架被視為「中性的」「普遍的」,而道教傳統自身的自我理解則被降格為「局部的」「需要被翻譯的」。

正如 Kirkland 所言,這種詮釋暴力構成了「知識殖民主義」:它「忽視了被解釋文化的真實現實,並強加了一種適合征服者詮釋者感性偏好的詮釋框架」。理雅各的基督教神學框架與韋利的文學人文主義框架,雖然在表面上是對立的,卻在深層結構上互為補充:它們共同將道教分割為「值得嚴肅對待的哲學」與「不值得嚴肅對待的宗教實踐」,從而否認了道教作為一個完整宗教傳統的合法性。

6.4 後世學者的批判性反思

二十世紀後期以降,道教研究內部出現了一系列對理雅各—韋利傳統的批判性反思,這些反思為重新評價兩人的翻譯實踐提供了全新的理論資源。

安娜·塞德爾(Anna Seidel, 1938–1991)

德國漢學家塞德爾被譽為西方道教研究的奠基人之一。她的博士論文《老子在漢代道教中的神化》(La divinisation de Lao-tseu dans le taoïsme des Han, 1969)與《西方道教研究紀事 1950–1990》("Chronicle of Taoist Studies in the West 1950–1990", Cahiers d'Extrême-Asie 5, 1989–1990: 223–347)重塑了西方學界對道教的理解。

塞德爾的核心貢獻在於將道教確立為「中國的非官方高級宗教」("die inoffizielle Hochreligion Chinas" / "the unofficial high religion of China")。她強調道教是「一種有組織的高級宗教,獨立於官僚國家機器之外,本質上不同於『民間宗教』,兩千年來塑造了精英與民眾的心靈結構」。這一立場直接挑戰了理雅各與韋利共同預設的「道教=哲學+民間迷信」的二元模式。塞德爾的研究方法論也與兩位前輩形成對照:她堅持將宗教實踐置於歷史語境中考察,而非進行教義思辨。她對早期道教經文進行了最嚴格的語文學審視,同時將分析擴展至文化的所有層面。這種「以實踐為中心」的研究路徑,本質上否定了將《道德經》抽離其宗教語境進行純粹哲學或文學解讀的合法性。

米歇爾·施裡克曼(Michel Strickmann, 1942–1994)

施裡克曼是西方道教研究中「修正主義」路徑的關鍵人物。他在一九七九年提出了一個革命性主張:「我希望將『道教』一詞限制在天師道及其衍生組織之中。」施裡克曼明確指出,二十世紀學者如李約瑟(Joseph Needham)、葛蘭言(Marcel Granet)、顧立雅(Herrlee G. Creel)與維爾奇(Holmes Welch)所建構的「哲學道教」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的建構」。這一批評同樣適用於韋利:他發明的「靜默主義」傳統,正是施裡克曼所批判的「西方建構」的典型案例。

施裡克曼在〈歷史、人類學與中國宗教〉("History, Anthropology, and Chinese Religion",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40.1, 1980: 201–248)中進一步論證,道教研究必須建立在對歷史文獻與儀式實踐的雙重把握之上,而非依賴抽象的哲學範疇。他對陶弘景上清經派的研究(《茅山道教:一部啟示的紀事》, Le Taoïsme du Mao chan: Chronique d'une révélation, 1981)展示瞭如何將道教視為「啟示宗教」(revealed religion)來研究——這種方法論立場與理雅各的「基督教比較神學」和韋利的「文學批評」都形成了鮮明對立。

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 1934–2021)

荷蘭漢學家施舟人作為首位接受道教道士傳度儀式的西方學者,其研究方法代表了對理雅各—韋利傳統的根本突破。在《道教身體》(Le corps taoïste, 1982;英譯 The Taoist Body, 1993)與《道教傳統》(The Taoist Tradition, 2005)中,施舟人系統批判了西方對道教的二元劃分:

「如果『宗教』應當包括除思想之外的所有道教內容,這很可能將排除《道德經》的教義——而道教徒將其視為傳統不可分割的部分,事實上就是其源頭。通過忽略這些教義來定義道教,在某種程度上類似於撰寫一部基督教概論,卻有意忽略考慮神學家的思想,甚至忽略某部創始文本。」

施舟人進一步指出:「道教是一個與佛教、伊斯蘭教、猶太教或基督教同樣複雜且異質的傳統。」這一立場徹底瓦解了理雅各與韋利所共享的預設——即道教是某種「原始的」「簡單的」東方智慧,需要通過西方框架才能被「正確理解」。施舟人強調,道教的本質在於其儀式實踐的整體性,從民間節慶到個人修煉,從道士訓練到莊子的神秘飛升,構成一個連續的「入門旅程」。這種「活傳統」視角與理雅各的「文本考古學」和韋利的「文學鑑賞」都不可調和。

彌敦·席文(Nathan Sivin, 1931–2022)

席文在經典論文〈論「道教」一詞作為困惑之源〉("On the Word 'Taoist' as a Source of Perplexity", History of Religions 17.3–4, 1978: 303–330)中指出,西方學術界對「道教」一詞的混亂使用,根源在於試圖用「哲學/宗教」二元範疇來切割一個在本質上不可分割的傳統。他指出,若將所有被標籤為「道教」的現象聚集起來,會發現它們缺乏共同的本質特徵——但這並不意味著「道教」是一個無意義的範疇,而是意味著我們需要放棄本質主義的定義方式,轉而採取一種「家族相似性」的理解。

羅素·柯克蘭(Russell Kirkland)

柯克蘭的批判更為激烈。他在〈西方想像中的道教與中國的道教〉(1997)中寫道:「幻想式道教的任何方面——由不成熟、自我中心的西方心靈所創造——都與中國道教的事實毫無關係。」("No aspect of the fantasy Taoism created by immature, self-centered Western minds has any basis in the facts of Taoism in China.")他將這種西方建構稱為「知識殖民主義」與「靈性殖民主義」,因為它「忽視了被解釋文化的真實現實,並強加了一種適合征服者詮釋者感性偏好的詮釋框架」。柯克蘭主張「道教是中國的宗教」,應通過學習古典漢語、閱讀道教偉大著作、向真實的道教徒學習來研究。

路易斯·科馬西(Louis Komjathy)

科馬西在《道教傳統導論》(The Daoist Tradition: An Introduction, 2013)中將「哲學道教/宗教道教」的二分法追溯至「殖民主義遺產」,認為這種理解「涉及對古典道教的系統性誤解與錯誤表述」。他主張:「提及所謂的『哲學道教』和/或『宗教道教』,應當被自動視為對道教傳統的不準確與誤解。」

綜合上述後世學者的批判,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理雅各與韋利的翻譯實踐雖然在語文學與文學層面各有貢獻,卻在宗教學層面共同構成了一種深刻的認識論暴力。兩人分別代表了兩種誤讀模式的極端形式——基督教化與去宗教化——而這兩種模式在深層結構上互為補充,共同遮蔽了道教作為一個自我指涉的、連續的、整全的宗教傳統的複雜面貌。


七、漢學道教英譯的學術史分期與範式轉移

7.1 第一期:傳教士漢學(1860年代至1910年代)

傳教士漢學時期是道教經典英譯的奠基階段,其翻譯實踐深嵌於殖民擴張與福音傳播的雙重脈絡。

主要譯者與里程碑

約翰·查默斯(John Chalmers, 1825–1899)於一八六八年出版《老子這位「古代哲學家」的形而上學、政治學與道德學推想》(The Speculations on Metaphysics, Polity and Morality of "The Old Philosopher", Lau-tsze),是《道德經》首部英譯單行本。查默斯的譯本雖然較為倉促,卻開創了以西方哲學範疇(形而上學、政治學、道德學)來框架《道德經》的先例。

弗雷德裡克·亨利·巴爾福(Frederic H. Balfour)於一八八四年出版《道教文本:倫理的、政治的與思辨的》(Taoist Texts: Ethical, Political and Speculative),是十九世紀翻譯道教經典數量最多的漢學家,包括一八八一年《莊子》首部英譯(《南華真經》,The Divine Classic of Nan-Hua)。巴爾福的翻譯在語文學層面較為粗糙,但他首次系統地將道教文本分為「倫理的」「政治的」與「思辨的」三大類別,這一分類學深刻影響了後來西方對道教的思想史理解。

塞繆爾·威爾斯·威廉斯(Samuel Wells Williams, 1812–1884)於一八五九年從法國漢學家儒蓮(Stanislas Julien)的法譯本轉譯《道德經》英譯稿(現存耶魯大學圖書館手稿部),被認為是《道德經》的首個英文全譯本。這一「轉譯」模式本身即揭示了傳教士漢學對歐洲大陸漢學的依賴——尤其是在法國漢學家確立的語文學方法方面。

理雅各一八九一年的《道教文本》是這一時期的巔峰之作。它不僅在語文學層面遠超前輩,更通過《東方聖書》的權威平臺,將道教「經典化」為一個世界宗教。

特徵與侷限

傳教士漢學時期的翻譯呈現出以下特徵:翻譯目的主要為協助傳教士理解中國文化以推進福音工作;方法論上採取「厚翻譯」(thick translation)——正文附加大量註釋、歷史背景、文化比較,甚至對其他譯者的批評;概念框架以基督教神學、維多利亞時代的道德哲學、進化論退化敘事(原始純真→後世墮落)為主導;文本選擇偏重《道德經》《莊子》,忽視後世道教經典與儀式文獻。

這一時期的核心侷限在於認識論層面的基督教中心主義:傳教士譯者雖然以驚人的勤奮學習中文、研讀經典,卻始終將基督教神學作為評價中國宗教的終極標準。理雅各雖然在一八七六年成為牛津大學首任漢學教授,標誌著漢學從傳教士活動向學術機構的過渡,但他本人仍保有強烈的傳教士神學框架。這一框架不僅影響了他的術語選擇與註釋內容,更深刻地塑造了西方世界對道教的整體想像。

7.2 第二期:文學漢學(1920年代至1960年代)

文學漢學時期標誌著道教英譯從「傳教士神學」向「學院人文主義」的範式轉移。這一轉移與二十世紀初期大學日益世俗化的趨勢密切相關:傳教士背景逐漸被視為學術上的「問題」,許多漢學家雖出身傳教士家庭,卻明確將學術工作與傳教事業分離。

主要譯者與里程碑

韋利一九三四年的《道之道》是這一時期的標誌性著作。它確立了二十世紀上半葉最具影響力的《道德經》英譯範式:歷史語境與哲學分析並重,脫離傳教士神學框架,以清晰優美的散文翻譯面向廣大讀者。韋利的譯本至今仍在商業與學術市場上持續流通,其「權威譯本」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其文學品質與歷史主義方法的結合。

萊昂內爾·賈爾斯(Lionel Giles, 1875–1958)於一九一二年出版《列子》首部英譯全本(The Book of Lieh-tzŭ),填補了理雅各未譯《列子》的空白。賈爾斯的翻譯在語文學層面頗為嚴謹,但他同樣將道教文本定位為「古代哲學文獻」。

林語堂(Lin Yutang, 1895–1976)於一九四八年出版《老子的智慧》(The Wisdom of Laotse),是華人學者首次以英文向西方世界系統介紹道家思想。林語堂的譯本雖然在學術嚴謹性方面受到批評,卻在文化傳播層面具有重要意義。他將道家思想與西方存在主義、現代主義文學進行比較,進一步強化了「哲學道家」的範式。

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A Short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Derk Bodde 英譯,一九四八年)在美國出版,強化了「哲學道教」vs.「宗教道教」的二分。馮友蘭雖然是中國學者,卻在西方學術框架內工作,其對道教的「哲學化」理解與韋利的去宗教化策略形成共鳴。

特徵與侷限

文學漢學時期的翻譯呈現出以下特徵:翻譯目的從「協助傳教」轉向「引介中國文學/哲學給西方知識界」;方法論上從傳教士神學轉向歷史批評與文學鑑賞;概念框架以存在主義、現代主義文學、比較哲學為主導;韋利發明「瑜伽—靜默主義」理論框架,將道家納入東方神秘主義譜系。

這一時期的核心侷限在於認識論層面的哲學中心主義:韋利等人雖然擺脫了基督教神學的束縛,卻將啟蒙理性主義與文學人文主義作為新的「普遍標準」。他們將《道德經》從「宗教經典」降格為「哲學文獻」,將道教從「活傳統」轉化為「思想史標本」。這種「去宗教化」策略雖然在學術層面獲得了更大的「中立性」外觀,卻同樣構成了一種深刻的認識論暴力——它否認了道教傳統自身對《道德經》的宗教性理解。

7.3 第三期:學院漢學(1970年代至2000年代)

學院漢學時期標誌著道教研究的根本範式轉移:從「以文本為中心」轉向「以實踐為中心」,從「哲學/宗教二分」轉向「整全的宗教傳統」。

主要學者與里程碑

安娜·塞德爾一九六九年的博士論文《老子在漢代道教中的神化》與一九八九至九〇年的《西方道教研究紀事 1950–1990》,重塑了西方學界對道教的理解。她將道教確立為「中國的非官方高級宗教」,強調其兩千年來塑造中國精英與民眾心靈結構的歷史作用。

彌敦·席文一九七八年的〈論「道教」一詞作為困惑之源〉,直指西方學術界對「道教」一詞的混亂使用。他的批判為後來的道教研究範式轉移奠定了基礎。

米歇爾·施裡克曼一九八一年的《茅山道教:一部啟示的紀事》,徹底改寫了上清派的歷史圖像。他強調道教與中古貴族社會的關係,以及道教儀式的歷史層累。

施舟人一九八二年的《道教身體》開創了道教身體研究,將道教從「哲學文本」還原為包含儀式、身體修煉、宇宙論的完整宗教傳統。二〇〇四年,施舟人與弗朗西斯科·韋雷倫(Franciscus Verellen)主編的《道藏通考》(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出版,標誌學院漢學對道教文獻的全面掌握。

伊莎貝爾·羅貝爾(Isabelle Robinet, 1932–2000)一九九一年出版《道教史:從起源到十四世紀》(Histoire du taoïsme: Des origines au XIVe siècle),是首部西方語言的道教通史。她的研究將道教從「哲學」還原為包含儀式、身體修煉、宇宙論的完整宗教傳統。

特徵與貢獻

學院漢學時期的研究呈現出以下特徵:研究目的從「文化引介」轉向歷史學、宗教學、人類學的學術研究;方法論上以語文學精確性、田野調查、儀式研究、道教內部視角為主導;概念框架以後殖民批判、宗教學理論、身體人類學為主導;文本擴展從《道德經》《莊子》擴展至《道藏》中的儀式經典、上清經、靈寶經、內丹文獻。

這一時期的核心貢獻在於認識論層面的範式轉移:學者們開始正視道教作為一個「活的宗教傳統」的完整性,承認其「哲學」維度與「宗教」維度從未被傳統自身割裂。施舟人的「道教身體」理論、施裡克曼的「啟示宗教」方法、塞德爾的「以實踐為中心」路徑,共同構成了一種新的研究範式——它不再將道教視為需要被西方框架「翻譯」的客體,而是試圖從道教傳統自身的邏輯出發來理解其歷史與實踐。

7.4 「Taoism」作為西方發明範疇的後設反思

從傳教士漢學到學院漢學的範式轉移,不僅是研究方法論的演進,更是對「Taoism」這一範疇本身的後設反思。當代研究普遍承認,西方理解中的「Taoism」並非永恆自明的宗教類別,而是通過翻譯層累、哲學投射與學術分類建構的歷史產物。

詞源與早期建構

牛津英語詞典(第二版,一九八九年)記錄 "Buddhism" 出現於一八〇一年,"Taotism"/"Taouist" 的早期形式出現於一八三八年。早期耶穌會士利瑪竇(Matteo Ricci)與金尼閣(Nicholas Trigault)不用「-ism」,而以創始人名稱呼兩個「宗派」:「釋迦」(Shih-chia)與「老子」(Lauzu)。現代形式的 "Taoism" 與 "Buddhism" 是十九世紀西方學術的發明。

荷蘭漢學家許理和(Erik Zürcher)曾精闢地反思:「我們所稱的『中國佛教』與『道教』終究是抽象物,它們只向我們呈現於頂層——即創造並維持兩大傳統的僧團機構的層面。」這一反思揭示了「Taoism」作為一個宏觀範疇的虛構性:它將中國歷史上無數異質的宗教實踐、地方信仰、修煉傳統與文本傳承,壓縮為一個單一的、本質化的「宗教」。

理雅各與繆勒的「世界宗教」工程

Norman Girardot 的研究("'Finding the Way': James Legge and the Victorian Invention of Taoism", Religion 29, 1999: 107–121)揭示了理雅各如何通過翻譯「發明」了作為「世界宗教」的道教:他將道教定位於某些古代文本或「聖書」之中,尤其是一部被稱為道教「聖經」的神秘文本——《道德經》。通過這種文本化,道教被建構為一個具有「經典的」「本質的」「純粹的」核心的宗教傳統。繆勒主編的《東方聖書》系列將東方宗教「聖經化」,為新興的「比較宗教科學」提供基礎文獻,實質上創造了一個「世界宗教」的分類體系,而道教是這個體系中被建構的一員。

學術界的自我批判與範疇解構

羅素·柯克蘭在〈西方想像中的道教與中國的道教〉(一九九七)中提出:「流行的西方道教解釋是『為西方需求服務而被創造的虛構物,與「真實的」道教毫無相似之處』。」他將這種做法稱為「知識殖民主義」或「靈性殖民主義」,主張「道教是中國的宗教」,應通過學習古典漢語、閱讀道教偉大著作、向真實的道教徒學習來研究。

當代研究普遍承認,「Taoism」的建構過程經歷了以下階段:十七至十八世紀,耶穌會傳教士建立第一批歐洲中國思想再現——儒家體現理性倫理,道教則被貶低至迷信、技藝或儀式過度的領域;十八世紀啟蒙,伏爾泰等思想家將道教用作慶祝儒家理性的修辭對比;十九世紀法國漢學,通過雷慕沙(Abel-Rémusat)、儒蓮等人的語文學工作,道教開始被視為具有自身哲學深度、宇宙論洞見與實踐理性的獨立系統;二十世紀,從李約瑟的科學史研究到施舟人的儀式人類學,道教研究逐漸擺脫哲學/宗教的二分框架。

這一後設反思對於重新評價理雅各與韋利的翻譯實踐具有重要意義:兩人的譯本不僅是「個人翻譯選擇」的產物,更是西方學術建構「Taoism」這一範疇的關鍵環節。理雅各的《道教文本》將道教「經典化」為一個世界宗教,韋利的《道之道》將道教「哲學化」為一種東方智慧——兩種建構方向雖然對立,卻共同服務於西方學術對「他者」的認識論支配。


八、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8.1 主要發現總結

本文通過對理雅各《道教文本》(一八九一)與韋利《道之道》(一九三四)的系統比較,得出以下主要發現:

第一,兩種翻譯策略呈現「鏡像對稱」的誤讀結構。 理雅各以基督教神學框架理解道教,將《道德經》建構為一個具有「聖典」的「世界宗教」,同時以新教式的「原始純真—後世墮落」敘事割裂道教傳統的完整性。韋利以歷史主義與文學人文主義框架理解道教,將《道德經》從「宗教經典」降格為「古代哲學文獻」,以「瑜伽—靜默主義」的發明性框架消解道教的宗教維度。兩種策略雖然表面對立,卻在深層結構上互為補充:共同將道教分割為「值得嚴肅對待的哲學」與「不值得嚴肅對待的宗教實踐」,從而否認了道教作為一個完整宗教傳統的合法性。

第二,術語選擇承載深刻的文化政治意涵。 理雅各以音譯 Tao 保留「道」的異域性,卻在註釋中持續進行基督教神學類比;以 Heaven 翻譯「天」,拒絕其神格化;以多譯並舉的方式處理「無為」,傾向於將其消極化為「什麼都不做」。韋利以 The Way 開篇卻迅速放棄,最終回歸 Tao,揭示出「道」的不可譯性;以 Power 統一翻譯「德」,強調其作為「道的效能」;以 Self-so 翻譯「自然」,凸顯「自己如此」的自發性;以 actionless activity 的矛盾修辭捕捉「無為」的辯證特質。兩人的術語創新雖然在語文學層面各有貢獻,卻共同建構了一個去宗教化的「哲學道家」範式,遮蔽了道教作為「自我指涉的、連續的、整全的宗教傳統」的複雜面貌。

第三,兩種誤讀模式共同遮蔽了道教的核心維度。 在宇宙論層面,兩人都未能呈現「道」作為「自生自化的宇宙動態過程」的獨特地位——理雅各以基督教創世論覆蓋,韋利以希臘形而上學覆蓋。在身體論層面,兩人都未能呈現「玄牝」「穀神」等概念同時作為宇宙論象徵、神學隱喻與修煉論指令的三重維度。在實踐論層面,兩人都將「無為」從身體修煉技術轉化為心靈態度或政治原則。在神學層面,兩人都未能正視道教傳統中「神」概念的複雜性——涵蓋鬼神、祖先、自然神靈的多神論與官僚體系。

第四,漢學史的三期分期揭示了認識論的漸進解放。 從傳教士漢學(基督教中心主義)到文學漢學(哲學中心主義)再到學院漢學(以實踐為中心的宗教學方法),道教研究的範式轉移反映了西方學術界逐步擺脫自身認識論框架、正視道教傳統自主性的艱難歷程。這一歷程尚未完成:即使在當代學院漢學中,「哲學道教/宗教道教」的二分法仍然以各種變體形式持續存在。

第五,「Taoism」作為英語範疇本身就是西方學術建構的歷史產物。 從十九世紀「-ism」後綴的發明,到《東方聖書》的「聖經化」,再到二十世紀「哲學道教」的建構,西方學術持續地將一個活的宗教傳統改造為適合自身認識論需求的「客體」。理雅各與韋利的翻譯實踐處於這一建構過程的兩個關鍵節點上,他們的譯本不僅是「個人翻譯選擇」的產物,更是知識—權力結構的具體體現。

8.2 翻譯倫理與跨文化詮釋的反思

本文的研究發現對於翻譯倫理與跨文化詮釋具有普遍的啟示意義。

首先,翻譯從來不是中立的語言轉換,而是一種深層的文化詮釋。理雅各與韋利的案例表明,即使在語文學層面最為嚴謹的翻譯,也無法擺脫譯者的詮釋框架。這並不意味著翻譯是「不可能」的,而是意味著我們必須對翻譯的政治性保持清醒的自覺——每一個術語選擇都同時是一種文化政治的表態,決定了源語文化在目標語文化中被理解的方式。

其次,不可譯性不應被視為翻譯的失敗,而應被視為跨文化理解的起點。韋利從 Way 回歸 Tao 的術語轉換,恰恰證明瞭「道」的不可譯性本身就是一種認識論挑戰——它迫使英語讀者意識到,某些概念無法被現有的西方範疇完全吸收。Emily Apter 在《反對世界文學》(Against World Literature, 2013)中主張,不可譯性作為對抗英語霸權與文化替代性的工具,應被提升為比較文學的理論支點。在道教英譯的語境中,這意味著譯者不應急於為「道」「德」「氣」等概念尋找「對應詞」,而應保留其異域性,並通過註釋與導論來建構一種「厚翻譯」的詮釋空間。

第三,跨文化詮釋必須正視傳統自身的自我理解。理雅各與韋利的共同盲點在於,都將西方學術的詮釋框架視為「中性的」「普遍的」,而將道教傳統的自我理解降格為「局部的」「需要被翻譯的」。當代道教研究的新範式——以施舟人、施裡克曼、塞德爾為代表——提供了一種替代性路徑:從道教傳統自身的邏輯出發,尊重其「哲學」維度與「宗教」維度的不可分割性,承認其文本傳統與實踐傳統的相互依存。

第四,後殖民批判不應簡化為「西方=壓迫者,東方=受害者」的敘事。理雅各與韋利的翻譯實踐雖然深受殖民時代認識論暴力的影響,但他們同時也為道教思想在世界的傳播做出了不可否認的貢獻。本文的批判目的不在於否定兩人的學術成就,而在於揭示其成就背後的認識論前提,從而為當代翻譯實踐提供反思的資源。

8.3 後續研究建議

基於本文的研究發現,提出以下後續研究建議:

第一,擴展比較研究的範圍。 本文聚焦於理雅各與韋利兩位譯者,但道教英譯史還包含許多其他重要譯者——如 D. C. Lau(劉殿爵)、羅傑·阿莫斯(Roger Ames)、羅伯特·亨裡克斯(Robert Henricks)、邁克爾·拉法格(Michael LaFargue)等。後續研究可以將比較框架擴展至二十世紀後期的這些譯者,探討他們如何在理雅各與韋利所開創的傳統基礎上進行修正、顛覆或超越。尤其是馬王堆帛書本與郭店楚簡本的發現,如何改變了《道德經》英譯的語文學基礎,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課題。

第二,深化數位人文方法的應用。 近年來,語料庫語言學與數位人文方法為翻譯研究提供了新的工具。Chen Zhong 與 Wang Heyu(2022)已開始運用語料庫方法對《道德經》英譯進行對比研究,後續研究可以進一步擴大語料庫規模,納入更多譯本與更多語言對,並運用計算方法來量化分析術語選擇的歷時變遷。

第三,加強道教內部視角的對話。 本文雖然引用了施舟人等學者的研究,但主要是從西方學術史的視角出發。後續研究可以進一步加強與當代道教徒的對話——尤其是臺灣、中國大陸與海外道教社群的宗教實踐者——探討他們如何理解《道德經》與《莊子》的宗教意涵,以及他們如何看待西方學術的翻譯與詮釋。這種「雙向對話」有助於打破西方學術單方面「定義」道教的認識論不對稱。

第四,探索「厚翻譯」的當代可能性。 在認識到理雅各與韋利翻譯侷限性的基礎上,後續研究可以探索一種新的翻譯倫理:既保留語文學的精確性,又尊重道教傳統的宗教性;既面向當代讀者,又不忽視歷史語境;既承認不可譯性的挑戰,又不放棄跨文化溝通的責任。這種「厚翻譯」需要譯者具備語文學、宗教學與文化人類學的多重素養,也需要學術界與宗教社群之間的持續對話。

第五,將研究擴展至其他道教經典的英譯。 本文主要聚焦於《道德經》與《莊子》,但道教經典還包括《黃庭經》《周易參同契》《悟真篇》《度人經》等大量文獻。這些文獻的英譯史——尤其是二十世紀後期的翻譯實踐——同樣值得深入研究。特別是《道藏通考》出版後,西方學術界對道教文獻的掌握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這為重新評估道教英譯的整體格局提供了新的基礎。


附錄

附錄一:核心術語對照表

中文術語理雅各譯法(1891)韋利譯法(1934)本研究評析
Tao(音譯,極少數 the WayThe Way(開篇)→ Tao(後續)兩人最終都承認不可譯性,但理雅各在註釋中持續基督教化類比,韋利在註釋中柏拉圖化
the characteristics / virtue / attributes"power"(統一,加引號)理雅各倫理化,韋利去倫理化強調效能;兩人都遮蔽修煉論維度
無為without doing anything / abstinence from action / doing nothing (on purpose) / non-actionactionless activity / inactivity / without striving理雅各消極化,韋利辯證化;兩人都未呈現身體修煉維度
自然being what it is / of themselves / spontaneousthe Self-so / Self-so理雅各本質主義化,韋利自發性化;兩人都將動態宇宙論靜態化
Heaven(拒絕 GodHeaven(刻意淡化神格性)理雅各維護基督教神學純潔性,韋利走向自然化;兩人都未能呈現道教神學複雜性
聖人the Sage(統一)the Sage(統一)兩人都將宗教性修行者降格為道德楷模或政治統治者
Spirit / spiritsthe gods(複數,小寫)理雅各基督教聖靈化,韋利多神論降格化;兩人都簡化了道教神譜
穀神the valley spiritValley Spirit兩人都保留字面意象,但忽視內丹學中的身體能量中心意涵
玄牝the female mysterythe Mysterious Female兩人都文學化/神秘化,忽視宇宙論、神學與修煉論三重維度
一/二/三One, Two, Three(抽象數字)the One... two things, Three things(具體化)理雅各形而上學化,韋利自然觀察化;兩者都未能呈現道教宇宙生成論的動態性

附錄二:重點章節翻譯對照表

第一章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道可道,非常道The Tao that can be trodden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The Way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an Unvarying Way.
名可名,非常名The name that can be named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name.The names that can be named are not unvarying names.
無名天地之始(Conceived of as) having no name, it is the Originator of heaven and earth.It was from the Nameless that Heaven and Earth sprang.
有名萬物之母(conceived of as) having a name, it is the Mother of all things.The named is but the mother that rears the ten thousand creatures.

第二十五章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There was something undefined and complete, coming into existence before Heaven and Earth.There was something undifferentiated and yet complete, Which existed before heaven and earth.
道法自然The law of the Tao is its being what it is.the ways of Tao by the Self-so.

第三十八章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上德不德(Those who) possessed in highest degree the attributes (of the Tao) did not (seek) to show them.The man of highest "power" does not reveal himself as a possessor of "power".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Those who) possessed the highest benevolence were (always seeking) to carry it out.The man of highest humanity, though he acts, is not regarded.
上義為之而有以為(Those who) possessed the highest righteousness were (always seeking) to carry it out.Whereas a man of even the highest morality both acts and is so regarded.

第四十二章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道生一The Tao produced One.Tao gave birth to the One.
一生二One produced Two.The One gave birth successively to two things.
二生三Two produced Three.Three things, up to ten thousand.
萬物負陰而抱陽All things leave behind them the Obscurity, and go forward to embrace the Brightness.These ten thousand creatures cannot turn their backs to the shade Without having the sun on their bellies.

第六十七章

原文理雅各(1891)韋利(1934)
我有三寶,持而保之But I have three precious things which I prize and hold fast.Here are my three treasures. Guard and keep them!
一曰慈The first is gentleness.The first is pity.
二曰儉the second is economy.The second, frugality.
三曰不敢為天下先and the third is shrinking from taking precedence of others.The third, refusal to be "foremost of all things under heaven".

附錄三:理雅各與韋利生平年表

年份理雅各(James Legge)韋利(Arthur Waley)
1815出生於蘇格蘭阿伯丁郡亨特利
1835畢業於阿伯丁大學國王學院
1837按立為公理會牧師
1839受倫敦傳道會派遣前往中國
1840抵達馬六甲,擔任英華書院院長
1843遷至香港,開始《中國經典》翻譯
1850發表「術語之爭」公開信六封
1861–1872出版《中國經典》前五卷
1873退出倫敦傳道會,返英
1876就任牛津大學首任中文教授
1880出版《中國的宗教》
1889出生於英國肯特郡坦布里奇韋爾斯
1891出版《道教文本》(SBE 39–40)
1897逝世於牛津
1907進入劍橋大學國王學院攻讀古典學
1910因眼疾未能完成學業
1913進入大英博物館擔任助理保管員
1914改從母姓為 Waley
1918出版《漢詩一百七十首》
1925–1933完成《源氏物語》全譯
1929辭去大英博物館職務,專職寫作
1934出版《道之道》
1937出版《詩經》英譯
1938出版《論語》英譯
1939出版《中國古代思想的三種方式》
1966逝世於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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