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與基督教傳入中國的早期互動——以利瑪竇《天主實義》中的道教批判與晚明士大夫回應
晚明萬曆年間,義大利耶穌會士利瑪竇(Matteo Ricci,1552–1610)以《天主實義》一書叩開了天主教與中國思想世界的第一次系統性對話。這場對話的主軸,學界向來聚焦於「天主」與儒家「上帝」的會通、以及耶穌會「闢佛」的激烈交鋒;相形之下,《天主實義》對道教的批判,以及道教一方的回應,長期處於研究的邊緣。本報告以「道教」為觀察主軸,重新梳理利瑪竇在《天主實義》中對道家「無」「道」、宋明「太極」「理」、以及神仙方術的批判,並考察晚明士大夫——包括皈依天主教的「聖教三柱石」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與反教陣營的儒、釋、道人士——對這場思想撞擊的回應。 研究發現有三:其一,利瑪竇對道教的批判在
摘要
晚明萬曆年間,義大利耶穌會士利瑪竇(Matteo Ricci,1552–1610)以《天主實義》一書叩開了天主教與中國思想世界的第一次系統性對話。這場對話的主軸,學界向來聚焦於「天主」與儒家「上帝」的會通、以及耶穌會「闢佛」的激烈交鋒;相形之下,《天主實義》對道教的批判,以及道教一方的回應,長期處於研究的邊緣。本報告以「道教」為觀察主軸,重新梳理利瑪竇在《天主實義》中對道家「無」「道」、宋明「太極」「理」、以及神仙方術的批判,並考察晚明士大夫——包括皈依天主教的「聖教三柱石」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與反教陣營的儒、釋、道人士——對這場思想撞擊的回應。
研究發現有三:其一,利瑪竇對道教的批判在《天主實義》中主要落在「本體論」層面,他援引亞里斯多德—多瑪斯士林哲學的「自立者/依賴者」(實體/依附體)範疇,論證道家「以無為道」「有生於無」的宇宙生成論不能成立,因為「虛無」不能為「實有」之原;同一套標準也同時切中宋明理學的「太極」「理」與佛教的「空」。其二,利瑪竇對道教「神仙」「長生」的處理較為分散,《天主實義》正文並未對煉丹、黃白、符籙齋醮展開逐項批判——這部分多見於其《中國札記》、書信及後繼耶穌會士的著述;同時,他在概念上往往把哲學的「道家」(老莊之「道」)與宗教的「道教」(神仙方術、科儀符籙)混為一談,理解相對淺薄。其三,晚明對利瑪竇的正面論戰主力來自儒、佛兩陣營,道教界並未留下具名、成系統的反駁專書;這種「沉默」既源於利瑪竇的論辯焦點不在道教,也與晚明道教多以彌散性形態存在於民間信仰與科儀實踐、缺乏與西學正面對話的菁英論述機制有關。
本報告進一步指出:利瑪竇與中國思想的根本扞格,並非單純的教義之爭,而是兩種宇宙論結構的錯位。道家的「無」並非西方 creatio ex nihilo(從無中創造)所否定的絕對虛無(nihil),而是「無形無名之本根」;中國思想的「即內在即超越」有機宇宙觀,與利瑪竇所本的「外在超越、位格造物主」框架難以通約。正是在這一層意義上,《天主實義》的道教批判,為我們提供了一面照見中國本土宇宙論之獨特性的鏡子。
一、引言:問題意識與學術空缺
(一)一場被「儒」與「佛」遮蔽的對話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利瑪竇在多次北上受挫之後,終於獲准進入北京,並於次年覲見的安排中留居京師,成為首位長期定居帝國心臟的西方傳教士。萬曆三十一年(1603),他以中文寫成、刊行了《天主實義》。這部以「西士」與「中士」往復問答構成的對話體著作,被公認為天主教神學進入中國思想語境的奠基之作,也是中西「兩大文明首次系統撞擊」的文本標誌。
長期以來,研究者考察《天主實義》,大多沿著兩條線索展開。第一條線索是「合儒」:利瑪竇主張天主教所信仰的造物主「天主」,即中國先秦六經中屢屢出現的「上帝」「上主」,因此天主教非但不與儒家牴觸,反而能「補儒」之所未備。第二條線索是「闢佛」:利瑪竇對佛教的輪迴、六道、戒殺、「萬物一體」展開了逐項而系統的駁斥,並由此與晚明佛教領袖——尤其是淨土宗高僧雲棲祩宏(蓮池大師)——爆發了直接的論戰。《四庫全書總目》的館臣早已敏銳地點出這一格局,評《天主實義》「知儒教之不可攻,則附會六經中上帝之說以合於天主,而特攻釋氏以求勝」。「附會上帝」與「特攻釋氏」,恰是這兩條線索的傳神概括。
然而,在「合儒」與「闢佛」的雙重聚光燈之外,《天主實義》與「道教」的關係始終處在陰影之中。這並非因為利瑪竇不曾觸及道教——恰恰相反,全書第二篇〈解釋世人錯認天主〉的論述起點,正是把當時中國三大精神傳統的終極概念並列檢視:「老氏謂物生於無,以無為道;佛氏謂色由空出,以空為務;儒謂易有太極」。換言之,道家的「無」與「道」,是利瑪竇必須首先清算的對象之一。只是後世研究的注意力,被「上帝之爭」與「闢佛之戰」吸走了,道教這一維度長期未獲與其重要性相稱的梳理。
(二)問題意識:以「道教」為主軸重讀《天主實義》
本報告嘗試填補這一空缺。所要追問的核心問題有三:
第一,利瑪竇在《天主實義》中究竟如何批判道教? 他的批判建立在何種哲學框架之上?批判的鋒芒主要指向道教的哪一個層面——是老莊的形上學「道」「無」,還是民間道教的神仙、煉丹、符籙?這兩個層面在利瑪竇筆下是否被清晰地區分?
第二,晚明士大夫如何回應這場批判? 皈依天主教的「聖教三柱石」如何以護教的姿態,呼應利瑪竇對「太極」「理」「無」的否定?反教陣營——《破邪集》所收的儒者、釋子——又以何種論據反擊?而在這場波瀾壯闊的論戰中,「道教界」本身的聲音何在?
第三,這場交鋒在思想史上意味著什麼? 當利瑪竇用「實體/依附體」的士林哲學範疇去裁量「道」「無」「太極」時,他是否準確地把握了中國宇宙論的內在邏輯?抑或這是一場建立在「概念錯位」之上的對話?道家的「無」,與利瑪竇所理解、所否定的「虛無」,是否根本是兩回事?
(三)方法、立場與材料
在方法上,本報告以《天主實義》文本——特別是火力最集中的第二篇——為一手依據,逐字徵引其論證原文,再輔以《四庫全書總目》的著錄、晚明反教文獻總集《聖朝破邪集》、以及聖教三柱石的護教論述,建立史料的三角印證。在二手研究方面,本報告倚重謝和耐(Jacques Gernet)《中國與基督教》所開創的「文化—語言誤解」詮釋路徑,並參酌孫尚揚、李天綱、何俊、張曉林、梅謙立(Thierry Meynard)、林月惠等學者對《天主實義》與中國學統交涉的專門研究。
在立場上,本報告作為道學研究的學術典藏,特別著意於還原「道教」一方的思想內涵與尊嚴。利瑪竇站在士林哲學的立場上,把「無」「道」「太極」一概貶入「依賴」「虛無」「卑賤」的範疇;本報告則希望指出:這種裁量背後,是一套外在超越的位格神學框架,它與中國「即內在即超越」的有機宇宙觀並不通約。把道家的「無」理解為「絕無所有」,恰恰錯失了「無名天地之始」的本根義。因此,與其說《天主實義》「駁倒」了道教,不如說它在一個錯置的座標系裡,與道教擦肩而過。釐清這一錯位,正是還給道家宇宙論一個公道的學術工作。
在材料的誠實性上,本報告遵循一條基本原則:凡一手文獻可徵者,逐字引錄並標明出處;凡《天主實義》正文未見、而散見於利瑪竇其他著作或後人轉述者,明白標示其文獻層級,不混為一談。 例如,後文將指出,利瑪竇對「煉丹」「方術」的批評,並非《天主實義》正文的內容,而當求諸其《中國札記》與書信——這一區分,對於避免「張冠李戴」式的學術失真至關重要。
二、利瑪竇與《天主實義》:成書、版本、結構與傳教策略
(一)利瑪竇其人與入華歷程
利瑪竇,本名瑪竇·利奇(Matteo Ricci),1552年10月生於義大利中部馬切拉塔(Macerata)。1571年入耶穌會,受教於羅馬學院(Collegio Romano),在著名數學家克拉維烏斯(Christopher Clavius)門下研習天文、數學與曆算,這一西學素養日後成為他叩開中國士人之門的鑰匙。1580年晉鐸,次年隨耶穌會東方傳教的浪潮啟程,1582年抵達澳門,研習漢語與華人禮俗。
利瑪竇的入華傳教,是一部持續調整策略的歷程。1583年,他與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獲准入居廣東肇慶,初時為融入中國社會而剃髮著僧服,自稱「西僧」;其後逐漸體認到,在這個以科舉文官為社會重心的帝國,真正掌握話語權與尊榮的是「儒」而非「僧」。於是約在韶州時期(1589年起),他改著儒服儒冠,以「西儒」自居,與士大夫平等論交。這一「由僧而儒」的身分轉換,標誌著耶穌會「適應策略」(accommodation)在華的成形。此後他經南昌(1595)、南京(1599)一路北上,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正月覲見之機留居北京,獲賜月俸。萬曆三十八年(1610)五月卒於北京,享年五十八歲。經內閣大學士葉向高等斡旋,萬曆帝破例恩准賜葬,由徐光啟主持,葬於阜成門外二里溝,成為首位獲准安葬於中國土地的西方傳教士。這一「賜葬」本身,便是利瑪竇「適應」路線在政治象徵層面的勝利。
(二)《天主實義》的成書與版本流傳
《天主實義》的撰作,是一個長期醞釀的過程。利瑪竇在〈天主實義引〉中自述「二十餘年旦夕瞻天泣禱……乃述答中土下問吾儕之意,以成一帙」,可見此書是他長年與中國士人問答、辯難所積累的思想結晶。其初稿題作《天學實義》,後改定為《天主實義》。關於確切的撰寫起始年代,學界有1595年南昌初稿、1601年成稿、1603年定稿等不同說法;《四庫全書總目》明載「是書成於萬曆癸卯」,即萬曆三十一年(1603),這一年通常被視為其北京首刊之年。
《天主實義》刊行後流傳極廣,屢經重刻。萬曆三十五年(1607),汪汝淳於杭州重刻(即「燕貽堂校梓」本),由李之藻撰〈天主實義重刻序〉。其後,崇禎以降續有重刊,並陸續被譯為日文、朝鮮文、法文等,影響跨越東亞。最具標誌性的一次「入典」,是李之藻將其收入所編《天學初函》的「理編」——《天學初函》分「理編」「器編」兩部,前者收教義神哲學著作,後者收天文、數學、地理等西學譯著,而《天主實義》位居「理編」之首,足見其在奉教士人心目中的綱領地位。至清代,《四庫全書》修纂時,《天主實義》二卷被著錄於〈子部·雜家類存目二〉,僅存其目而未收全書,反映了官方對「西學」既著錄又警惕的微妙態度。
值得辨明的是,文獻中常有將利瑪竇《天主實義》與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天主聖教實錄》(又名《天主實錄》)相混的情形——後者是更早的、面向一般民眾的問答體要理書,二者作者、體例、對象皆異,不可混為一談。
(三)八篇結構:一部護教神學的對話體系統
《天主實義》分上、下二卷,凡八篇,全書採「西士」(利瑪竇自喻)答「中士」(中國士人)之問的對話體。八篇篇名依次為:
- 首篇〈論天主始制天地萬物,而主宰安養之〉
- 第二篇〈解釋世人錯認天主〉
- 第三篇〈論人魂不滅大異禽獸〉
- 第四篇〈辯釋鬼神及人魂異論,而解天下萬物不可謂之一體〉
- 第五篇〈辯排輪迴六道、戒殺生之謬說,而揭齋素正志〉
- 第六篇〈釋解意不可滅,並論死後必有天堂地獄之賞罰,以報世人所為善惡〉
- 第七篇〈論人性本善,而述天主門士正學〉
- 第八篇〈總舉大西俗尚,而論其傳道之士所以不娶之意,並釋天主降生(西士來由)〉
從篇目結構可清楚看出全書的神學佈局:首篇確立「天主」為創造並主宰萬物的造物主;第二篇即是本報告最關注的部分——「解釋世人錯認天主」,亦即清算中國人「誤把天主認作別物」的種種觀念,矛頭直指道家的「無」、佛家的「空」與理學的「太極」;第三、第四篇論靈魂不滅、辨鬼神、駁「萬物一體」;第五篇排佛教輪迴與戒殺;第六篇論天堂地獄之賞罰;第七篇論人性本善與「天主門士」之正學;第八篇則介紹西方風俗、神職獨身之意,並引出「天主降生」。
由此可見,對道教與道家概念的批判,集中於第二篇的本體論清算,並在第四篇「辨鬼神」中觸及「神仙」這類中介性存在;而全書篇幅最大、論證最系統的攻擊對象,其實是佛教(第三、四、五篇)。這一篇幅分配本身,已透露出利瑪竇「闢佛重於闢道」的策略重心,這一點後文將深入分析。
(四)「合儒、補儒、易佛、辟道」:傳教策略的總綱與限度
學界習慣以「合儒、補儒、易佛、辟道」八字概括利瑪竇對中國三教的態度。其要義是:在儒家方面,主張「合」與「補」——天主即先秦之上帝,故天主教與原始儒家相合,並能補其「事天」之學的不足;在佛、道方面,則主張「易」與「辟」——以天主之學取代、駁斥佛老之說。需要審慎指出的是,「易佛」「排佛」之說有充分的文本依據(《天主實義》第三至五篇即是明證),而「辟道」一項,更多是後世學者對其態度的歸納概括,《天主實義》正文中針對「道教」的系統批判,其實遠不如針對佛教者集中。因此,本報告在使用「辟道」一語時,將其理解為學界對利瑪竇思想傾向的概括,而非利瑪竇本人標舉的口號。
支撐這一整套策略的,是被後世稱為「利瑪竇規矩」(Ricci's accommodation)的彈性原則:利瑪竇容許中國教徒保留祭祖、祀孔等傳統禮儀,將其詮釋為「敬其師範」「盡其孝思」的非宗教性社會禮節,而非偶像崇拜。這一通融的背後,是一套深思熟慮的「文化區辨」策略:利瑪竇把中國人的宗教—文化實踐,劃分為「可容」與「不可容」兩類。凡屬倫理性、社會性、政治性的禮儀(如祭祖盡孝、祀孔尊師),被詮釋為「公民禮儀」而予以保留;凡屬「偶像崇拜」與「迷信」者(如佛寺道觀的造像供奉、僧道的齋醮法事、求籤問卜的方術),則在禁絕之列。正是在這條界線上,佛教與道教的「宗教性」實踐——而非儒家的「禮儀性」實踐——被推到了被否定的一端。換言之,「闢佛老」與「合儒」,在利瑪竇的策略中本是一體之兩面:他要保留的是「儒」的倫理外殼,要清除的是附著於民間的「佛老」式偶像與方術,再以「天主」填入被騰空的終極信仰位置。
然而,這條看似清晰的界線,內部其實潛藏著難以化解的張力。祭祖究竟是「敬其先人」的社會禮節,還是「事死如事生」的宗教祭祀?「上帝」「天」究竟是先秦一神論的造物主,還是被理學「太極化、理化」之後的非位格本體?這些問題,利瑪竇以其圓融的「適應」暫時擱置了,卻並未真正解決。這一通融為來華耶穌會士沿襲數十年,終於在利瑪竇身後埋下了「中國禮儀之爭」的種子——當其繼任者龍華民(Niccolò Longobardo)等人質疑「上帝」「天」「太極」是否真能對應 Deus 時,這套適應路線的內在張力便全面爆發。關於這一點,後文第八章將結合道家「道」的形上地位再作申論。
三、《天主實義》對道教的批判(上):「無」「道」與宇宙生成論的清算
(一)三教終極概念的並列檢視
《天主實義》第二篇〈解釋世人錯認天主〉的論述策略,是先把中國三大思想傳統的終極範疇並置於同一檢視台上,然後以一套統一的標準予以裁量。利瑪竇借「西士」之口提綱挈領地說:
「老氏謂物生於無,以無為道;佛氏謂色由空出,以空為務;儒謂易有太極,故惟以有為宗,以誠為學……二氏之謂,曰無曰空,於天主理大相剌謬,其不可崇尚明矣。」
這段話清晰地勾勒出利瑪竇的「敵我」判分:道家以「無」為道、佛家以「空」為務,二者同屬「以虛無為本」的一路,與「天主」之理「大相剌謬」;而儒家「易有太極」「以有為宗、以誠為學」,則被劃入「尚有」的一路,因而可以接引、可以會通。換言之,在利瑪竇的思想地圖上,「有/無」的對立是劃分敵友的根本座標:尚「有」者近於天主,尚「無」「空」者則是必須清算的迷誤。道家,正因其標舉「無」與「道生於無」的宇宙生成論,而被推到了批判的最前線。
(二)核心論證:「虛無」不能為「實有」之原
利瑪竇對道家「以無為道」的批判,其論證核心可以概括為一個命題:虛無不能生出實有,故「無」不能是萬物的本原。 這一論證分幾個層次展開。
首先,他承認「先空後實、先無後有」的直觀似乎言之成理。「中士」設問道:
「凡物先空後實,先無後有,故以空無為物之原,似也。」
利瑪竇並不否認這種直觀的表面合理,但他立即以「貴賤」的價值論斷加以翻轉:
「天下以實有為貴,以虛無為賤,若謂萬物之原貴莫尚焉,奚可以虛無之賤當之乎?」
這裡的論證骨架是:萬物的本原,必定是天下最尊貴者;而「實有」貴、「虛無」賤;既然如此,怎能以最卑賤的「虛無」充當最尊貴的「萬物之原」?這是一個典型的、以「存有的等級」(存有愈充實則愈尊貴)為前提的士林哲學式論證。
其次,他從「施與」的邏輯切入:給予者必須先擁有,方能給予;「無」既「絕無所有於己」,便無從「施有性形」以構成萬物。利瑪竇說:
「今曰空曰無者,絕無所有於己者也,則胡能施有性形以為物體哉?」
又申論道:
「世人雖聖神,不得以無物為有;則彼無者、空者,亦安能以其空無為萬物有、為萬物實哉?」
這一論證的關鍵,在於利瑪竇把道家的「無」徹底等同於「絕無所有」(拉丁神學意義上的 nihil,純粹的虛無)。在這一理解下,「無生有」就成了邏輯上的不可能:一個一無所有的東西,如何能把「性」與「形」賦予萬物?
(三)四因說的引入:「作者、模者、質者、為者」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利瑪竇在這一論證中悄然引入了亞里斯多德的「四因說」,並以中文新詞予以對譯。他斷言:
「既謂之空無,則不能為物之作者、模者、質者、為者。」
此處的「作者」「模者」「質者」「為者」,正是亞里斯多德四因——動力因(efficient cause,使物成形者)、形式因(formal cause,物之模型者)、質料因(material cause,物之材質者)、目的因(final cause,物之所為者)——的中譯。利瑪竇的論點是:「空無」既然一無所有,便不可能擔當萬物的任何一種「因」;它既不能作為造物的動力,也不能提供形式、質料或目的。因此,「以無為道」「物生於無」的道家宇宙論,在四因說的檢視下全盤瓦解。
這是中西哲學交鋒史上一個極具象徵意義的時刻:亞里斯多德的四因說,第一次被用來裁量《老子》的「有生於無」。利瑪竇相信他握有一把放諸四海皆準的形上學量尺;而這把量尺能否真正度量「道」,正是後文要深究的問題。
(四)老子「物生於無」的原意:被遺漏的「本根」義
要評估利瑪竇批判的有效性,必須回到道家文本本身。利瑪竇所針對的「物生於無」,其原型是《老子》的數段核心經文:
《老子》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老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老子》第一章:「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關鍵在於:道家所謂的「無」,究竟是不是利瑪竇所理解的那種「絕無所有」的純粹虛無?從《老子》文本的內在脈絡看,答案是否定的。「無名天地之始」的「無」,是「無形」「無名」之意——它指向一個尚未分化、無可名狀、卻孕育萬有的「本根」(源頭),而非一個空洞的「沒有」。第四十章「有生於無」之「無」,與「道」相通,是那個「先天地生」「為天下母」的終極實在;它不是「不存在」,而是「以無形無象的方式存在」的最高真實。
換言之,道家的「無」是一個肯定性的形上學概念(無形之大有),而利瑪竇卻把它讀成了一個否定性的虛空概念(一無所有)。這一「以否定釋肯定」的理解轉換,正是整個批判的隱蔽前提,也是它最脆弱的環節。耐人尋味的是,《天主實義》文本內部其實已經留下了這一錯位的線索:「中士」曾明確地向「西士」提出反駁——
「吾聞空無者,非真空無之謂,乃神之無形、無聲臭者耳,則于天主何異焉?」
「中士」在此一語中的:所謂「空無」,並不是「真正的空無」(絕對虛無),而是指那無形無象、無聲無臭的精神性本體——若是如此,這「無」與你所說的「天主」(同樣無形無象)又有什麼分別呢?這是一個極為有力的詰問,它幾乎觸及了問題的核心:道家的「無」與基督教的「上帝」,在「無形無象」這一點上本可相通,分歧只在於是否「位格化」。然而利瑪竇並未順此線索深入,而是再次祭出「實有為貴、虛無為賤」的價值階序,拒絕承認「無」可以是本根。對話就在這裡擦肩而過——這一錯位,正是謝和耐所謂「中西首次撞擊」中最深刻的一道裂縫,後文第八章將再作哲學的深掘。
(五)「孔子無取於老氏之道」:把道家逐出「正統」
在全書收束的第八篇,利瑪竇再度回到三教的判分,並把道家明確地排除在中華正統之外。他借「西士」之口說:
「孔子無取於老氏之道,則立儒門。」
這一論斷的策略意圖十分清楚:利瑪竇要把「老氏之道」描繪成連孔子都不予採納、因而另立門戶以與之區隔的歧路。在「合儒」的大前提下,貶抑老氏正是抬高(先秦)儒家、進而接引天主教的必要步驟。他甚至認為佛教的「寂滅一切」之說,源頭也在道家——「中竊老氏芻狗萬物之說,而衍之為寂滅一切」,把佛教的虛無主義追溯到《老子》「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的觀念。如此一來,道家的「無」便不僅自身有誤,還成了佛教「空」說的禍源——在利瑪竇的譜系裡,「老氏」儼然是中國一切「尚無」迷誤的總源頭。這一判斷固然有其論辯的銳利,卻也暴露了他對道家思想層次的簡化:他把《老子》「芻狗萬物」的深刻體道之言,化約為一種否定生命的虛無主義,這與道家「生生」「長生」「貴生」的核心關懷,恰恰背道而馳。
四、《天主實義》對道教的批判(下):「太極」「理」、神仙與方術
(一)以「自立者/依賴者」框架統攝一切批判
利瑪竇對道家「無」的批判,並非孤立的一擊,而是其整套形上學體系的一個環節。要理解這一批判的全貌,必須先把握他所引入的那一對核心範疇——「自立者」與「依賴者」,亦即亞里斯多德哲學中的「實體」(substantia)與「依附體」(accidens)。《天主實義》第二篇對此有極為清晰的界說:
「夫物之宗品有二:有自立者,有依賴者。物之不恃別體以為物,而自能成立,如天地、鬼神、人、鳥獸、草木、金石、四行等是也,斯屬自立之品者;物之不能立,而託他體以為其物,如五常、五色、五音、五味、七情等是也,斯屬依賴之品者。」
利瑪竇將「物」分為兩大宗品:一類是「自立者」,不依賴別的東西而能自己存在,如天地、人、鳥獸、草木乃至「四行」(四元素);另一類是「依賴者」,自己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依附於別的「自立者」才能存在,如五常(仁義禮智信)、五色、五音、五味、七情。為了讓「中士」明白這一區分,他舉了一個經典的「白馬之喻」:
「曰白,曰馬,馬乃自立者,白乃依賴者。雖無其白,猶有其馬;如無其馬,必無其白,故以為依賴也。」
馬是自立者,白是依賴者:沒有「白」,馬依然是馬(可以有黑馬、黃馬);但沒有「馬」(或別的白色物體),「白」就無所附麗、根本不存在。由此,利瑪竇導出了一條決定性的價值—存有等級律:
「凡自立者,先也、貴也;依賴者,後也、賤也。」
自立者在存有上、邏輯上、時間上、價值上都優先於依賴者。這條規律,是利瑪竇用來裁量「太極」「理」乃至「道」「無」的統一量尺:凡是被判定為「依賴者」的,就不可能是萬物的本原;凡是被判定為「虛無」的,更等而下之。
(二)「太極止解之以理,則不能為萬物本原」
裝備了「自立/依賴」這一範疇之後,利瑪竇的鋒芒轉向了宋明理學的最高範疇「太極」與「理」。他開宗明義地宣示自己的論證步驟:
「吾今先判物之宗品,以置理於本品,然後明其太極之說不能為萬物本原也。」
意即:先確立「自立/依賴」的分類,再把「理」歸入其應屬的品類(依賴品),如此便能證明「太極」不能作為萬物之原。其核心論斷是:
「若太極者,止解之以所謂理,則不能為天地萬物之原矣。蓋理亦依賴之類,自不能立,曷立他物哉?」
利瑪竇的推論是:如果把「太極」僅僅解釋為「理」(一如朱子所主張的「太極只是理」),那麼太極就不可能是天地萬物的本原;因為「理」屬於「依賴」一類,它自己都不能獨立存在,又怎能「立」起別的東西、創生萬物呢?他進一步追問「理」的存在依託與先後次序:
「據此兩端,則理固依賴,奚得為物原乎?二者皆在物後,而後豈先者之原?」
既然「理」是依賴者,依附於「心」與「物」這兩個自立者而存在(沒有心與物,就沒有「理」可言),那麼「理」在邏輯上、存有上必定後於自立者;而「後者」怎麼可能是「先者」的本原?這一論證實際上是把朱子「理先氣後」的命題徹底翻轉為「氣(物)先理後」。
利瑪竇還從「理無靈覺、無動靜」進一步論證理不能創生。他質問道:
「且其初無一物之先,渠言必有理存焉。夫理在何處?依屬何物乎?……試問盤古之前,既有理在,何故閑空不動而生物乎?……況理本無動靜,況自動乎?」
他的詰難是:你們說在萬物未生之前,先有「理」存在;那麼這「理」存在於何處?依附於什麼?再者,既然「盤古之前」就有「理」在,它為什麼長久「閑空不動」而不生物?「理」本身既無動靜,又怎能自己發動去創造?在利瑪竇看來,唯有一個「有靈覺」「能自動」的造物主(天主),才能解釋萬物何以在某一時刻被創造出來——而「理」「太極」既無靈覺亦無能動,根本承擔不起這一創造的職能。
(三)「以燕伐燕」:道、佛、理學被一網打盡
利瑪竇批判的高明(也是其爭議)之處在於:同一套「自立/依賴」的標準,把道家的「道/無」、佛家的「空」、理學的「太極/理」一網打盡。當「中士」援引周敦頤「理為物之原」為太極辯護時,利瑪竇回應道:
「無子則無父,而誰言子為父之原乎?……若以虛理為物之原,是無異乎佛老之說,以此攻佛老,是以燕伐燕,以亂易亂矣。」
這段話的鋒芒極為犀利:他指出,理學家若以「虛理」為萬物之原,那其實與「佛老」(佛家之空、道家之無)的主張並無二致——都是以一個無形、無能動的「虛」為本原。因此理學家若想用「太極/理」去批判佛老的「空無」,無異於「以燕伐燕,以亂易亂」(用燕國去攻打燕國,用一種錯亂去取代另一種錯亂),因為他們自己也站在同樣的「以虛為本」的立場上。在利瑪竇的眼中,「太極之理」「道之無」「佛之空」,本質上是同一類錯誤的三種變體——它們都把一個「依賴者」或「虛無」誤當成了創生萬物的「自立的本原」,而真正的本原只能是那位自有永有、有靈覺、能創造的位格造物主「天主」。
由此可見,利瑪竇對「道教(道家)」的本體論批判,與其對理學、對佛教的批判,是同一套論證機器的不同出口。這也解釋了一個重要的現象:在《天主實義》中,純粹針對「道教」而發、不牽涉理學與佛教的獨立批判,其實寥寥可數——道家的「無」總是與理學的「太極」、佛家的「空」捆綁在一起被處理。這一「捆綁」本身,便是利瑪竇對中國思想內部差異理解有限的一個徵候。
(四)神仙、長生與方術:一個必須誠實面對的文獻界限
談到利瑪竇對「道教」的批判,學界與通俗論述中常有一種印象,認為《天主實義》痛斥道教的「神仙不死」「煉丹燒汞」「符籙齋醮」等方術迷信。然而,回到文本本身,這一印象需要重要的修正——《天主實義》正文中,並沒有針對煉丹、黃白、符籙、齋醮等道教方術展開逐項、系統的批判。 這是一個必須誠實面對的文獻界限,混淆它將造成學術上的失真。
具體而言,《天主實義》對與道教相關的「神仙」之觸及,主要見於第四篇〈辯釋鬼神及人魂異論〉,而其切入點是否定「神仙」作為天主在各方的「代理」中介。利瑪竇借西士之口論道:上帝(天主)「知能無限」,遍在而全能,無須委派佛祖、神仙、菩薩去「分區保固」各方——
「天主委此等佛祖、神仙、菩薩保固各方……(此說)本失而似得……上帝知能無限……奚待彼流人代司之哉?」
這一批判的實質,是神學意義上的「反中介」——否定在唯一全能的造物主之外,還存在著一群分掌職司的次級神靈(神仙、菩薩等)。它針對的是中國民間信仰「多神分職」的宇宙圖景,而非道教內丹修煉或外丹燒煉的具體技術。
更值得玩味的是,《天主實義》對「長生不死」之願的態度,竟與一般想像相反。在第三篇〈論人魂不滅大異禽獸〉中,利瑪竇不但不批判「希望長生」,反而把「人心希望常生不死」當作「靈魂不滅」的一條心理學證據:人天生渴望永恆,正說明人的靈魂本是為永恆而造、是不朽的。換言之,在《天主實義》的脈絡裡,「長生」之願被收編為論證靈魂不滅的助力,而非被斥為虛妄。
那麼,「利瑪竇批判道教煉丹方術」的印象從何而來?答案要到《天主實義》之外去尋找。利瑪竇在其拉丁文回憶錄《中國札記》(即金尼閣整理的 De Christiana expeditione apud Sinas,中譯《利瑪竇中國札記》)以及書信中,確曾以相當輕蔑的筆調描述道士的煉丹、求長生、行符咒等活動,視之為荒誕的迷信與騙術。但這些評論屬於「民族誌觀察」與「傳教士書信」的文獻層級,與《天主實義》這部面向士人的護教神學論著,在性質、對象與論證方式上判然有別。因此,嚴謹的學術表述應當是:利瑪竇對道教神仙方術的鄙夷,主要見於其札記與書信;而《天主實義》正文對道教的批判,集中於「無/道」的本體論層面與「反中介」的神學層面。 把前者的內容硬塞進後者,是常見卻不可取的張冠李戴。
(五)哲學道家與宗教道教的混同
利瑪竇對道教理解的另一重局限,在於他幾乎不曾區分「哲學的道家」與「宗教的道教」。在現代宗教學的視野中,老莊所代表的「道家」(一種以「道」為核心的形上學與人生哲學)與後世以神仙信仰、符籙科儀、煉養方術為實踐主體的「道教」(一個有神譜、有教團、有儀軌的建制宗教),雖同源而異流,已有清楚的分疏。然而在利瑪竇筆下,「老氏之教」往往是一個籠統的整體:他既以「老氏謂物生於無」批判其形上學,又以「神仙」「方術」概括其宗教實踐,卻很少意識到,《老子》《莊子》的玄思與民間道士的科儀方術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層次落差。
這種混同並非利瑪竇個人的疏失,而與耶穌會對道教的整體認知水平相關。相較於他們對儒家經典的精研、對佛教義理(尤其禪宗與淨土)的相當把握,耶穌會士對道教教義的理解明顯較淺。利瑪竇早年的書信中雖含糊地把「道教」列為中國「三教」之一,但並未深入其內部的丹道、齋醮、神學體系。其結果是:在利瑪竇的天平上,道教既得不到像先秦儒家那樣「哲學的一神論」之有限肯定,也得不到像佛教那樣被系統逐項駁斥的「重視」——它被籠統地歸入「尚無」的本體論迷誤與「多神」的偶像崇拜,成為一個輪廓模糊的批判對象。這一「模糊」,恰恰是後文要討論的「道教界何以沉默」的一個重要伏筆。
(六)「闢佛重於闢道」的策略根源:雙重教義論與論辯對手的選擇
通讀《天主實義》,一個結構性的事實格外醒目:全書批判佛教的篇幅與系統性,遠遠超過批判道教。第三、四、五篇對佛教的靈魂觀、輪迴六道、戒殺護生、「萬物一體」逐項而深入地駁斥,論證綿密、針鋒相對;而對道教的批判,則幾乎全部收攏在第二篇對「無/道」的本體論清算之中,且總是與理學「太極」、佛家「空」捆綁出場,少有獨立而具體的展開。何以利瑪竇「闢佛」如此用力,而「闢道」如此輕略?
學界的研究為此提供了一個極具說服力的解釋——這要追溯到耶穌會東亞傳教所繼承的「雙重教義論」(double doctrine)。據梅謙立的研究,耶穌會在更早的日本傳教中,已發展出一套理解東亞佛教的框架:佛教被認為兼具「兩重教義」,一重是面向民眾的「民間迷信」(偶像崇拜、淨土信仰式的他力救度),另一重是面向精英的「無神論哲學」(禪宗式的「空」「無」本體論)。范禮安(Alessandro Valignano)為日本傳教所編的要理書中,已運用這套論證去批判東亞宗教的「空無」終極觀;利瑪竇來華後,把這套現成的武器移用於中國,於《天主實義》第二篇中,一舉把「道教的無、佛教的空、新儒學的太極」並列為「不能代表究竟實在的終極本源」而予以否定。
關鍵在於:當這套框架移植到中國時,耶穌會所面對的主要論辯場域,是「文人與儒學」。利瑪竇深知,在這個由科舉文官主導的帝國,能否贏得士大夫,是傳教成敗的樞紐。而在他的觀察中,晚明的文人「漸漸沾染了偶像崇拜」,宋明新儒學又被他判讀為一種「佛教式的無神論教義」——理學的「太極」「理」,在他看來與佛教的「空」同屬「以虛無為本」的迷誤,而這套理學恰恰是士大夫安身立命的思想正統。於是,與士人關係最深、又在哲學上與理學交織纏繞的「佛教」(尤其是禪宗的「空」與淨土的「他力」),就成了利瑪竇必須全力擊破的「主敵」:擊破佛教,既是清理士大夫思想中的「無神論」成分,也是為「天主即上帝」的合儒路線掃清障礙。
相形之下,道教就不在這條主戰線上。一方面,道教(無論是老莊玄思還是民間方術)並不像理學那樣直接構成士大夫的思想正統,不是利瑪竇爭奪士人心靈的主要競爭者;另一方面,如前所述,耶穌會對道教教義的理解本就遠較對儒、佛為淺,缺乏對其內部丹道、義理、神學體系作系統批判的知識準備。兩相結合,遂造成《天主實義》「闢佛重於闢道」的鮮明落差——這一落差並非因為道教在思想上「不值一駁」,而是利瑪竇的傳教戰略與知識結構,使道教自始就被置於論辯火力的邊緣。這一點,與第七章將論及的「道教界何以沉默」,恰好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攻擊者未以道教為主要對手,被攻擊者亦無從、無須組織正面的應戰。
(七)「萬物不可謂之一體」:對天人合一的否定
利瑪竇對中國思想的批判,除了「無/道/太極」的本體論清算之外,還有一條與道、儒皆深切相關的戰線——對「萬物一體」的否定。《天主實義》第四篇的篇題,正作〈辯釋鬼神及人魂異論,而解天下萬物不可謂之一體〉,明白標舉「天下萬物不可謂之一體」為其論旨之一。
「萬物一體」是中國思想中一個跨越儒道的深厚母題。在道家,它表現為《莊子·齊物論》「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的齊物境界;在理學,則有程明道「仁者渾然與物同體」、張載〈西銘〉「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王陽明「大人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之說。這一母題的共同精神,是把人與天地萬物視為一個內在貫通、生命相續的有機整體——終極實在(道、天、仁)不在萬物之外,而是內在地貫注、流行於萬物之中,使萬物渾然一體。
利瑪竇則站在「造物主/受造物」截然二分的立場上,堅決否定這種「一體」觀。在他的框架裡,天主是自立的、超越的造物主,萬物是被造的、依賴的受造物,二者有著不可逾越的存有鴻溝;萬物彼此之間,也各有其「自立」的分際與等級,斷不可混同為「一體」。他所憂懼的是:若萬物果真渾然一體、人即是天、物即是神,那麼善惡的分判、賞罰的根據、倫常的分際乃至造物主的獨尊,都將無從安立。因此,「萬物一體」在利瑪竇看來,不僅是形上學的錯誤,更潛藏著倫理與信仰的危險——它模糊了神與人、造物與受造的界限,近乎一種他所不能接受的「泛神」傾向。
然而,正如林月惠所析論的,利瑪竇在此再次以「外在超越」的框架,錯置了中國「即內在即超越」的宇宙論。中國的「萬物一體」並非主張「萬物即是神」的泛神論(pantheism),而更近於「神在萬物之中、萬物在神之內」的「萬有在神論」(panentheism)——它既肯定終極本體內在於萬物(內在性),又不否認其超越於萬物(超越性)。換言之,「萬物一體」所彰顯的,正是那種「即內在即超越」的天人關係:天道流行於萬物而不被萬物所限,仁心貫通萬物而不失其超越的根據。利瑪竇以「造物/受造」的外在二分去否定它,恰如以「主客對立」的眼光去看「物我兩忘」的境界——再一次地,量尺非不精,而對象非其所宜。這條「萬物一體」的戰線,與「道/無」的本體論之辯,實為同一場「兩種宇宙論錯位相遇」的不同表現。
五、晚明三教格局與道教的實際處境:批判的歷史土壤
(一)從嘉靖崇道之盛到萬曆以降的轉冷
要理解利瑪竇何以如此批判道教,也要理解他所面對的「道教」究竟處於怎樣的歷史情境。明代道教承宋元舊制,分正一、全真兩大系統,朝廷將其納入行政管理:中央設「道錄司」,府設「道正司」,縣設「道會司」,層層管轄;其中正一道地位居諸派之首,明初洪武年間更明令道教符籙「止許張真人門下出給」,賦予龍虎山天師以高度的制度特權。
明代道教在官方的隆遇,於嘉靖朝(明世宗,1522–1566在位)達到頂峰。世宗篤信道教,自號「玄都境萬壽帝君」,長年深居西苑、修齋設醮、祈禳長生,寵信道士邵元節、陶仲文等,廣建宮觀、好製青詞。邵元節獲授真人號、「總領道教」,皇嗣降生後更「拜禮部尚書,賜一品服」——道士位至一品,是明代崇道的極致。然而,世宗一朝對道教的尊崇,本質上是帝王個人對長生方術的迷戀,而非道教作為一種思想體系獲得了制度性的尊重。
世宗崩逝之後,這種建立在帝王個人偏好之上的隆遇迅速退潮。利瑪竇活動的萬曆朝(1573–1620)及其後,朝廷不再以道教齋醮為治國要務,道士參預朝政的盛況不復再現,道教在官方層面由「顯」轉「隱」。正一天師雖仍受朝廷禮遇,而全真道在明代的政治地位則長期沉寂。換言之,利瑪竇來華傳教之時,恰逢道教在官方話語中相對退潮的階段——這或許也是他得以較為輕慢地處置「老氏之教」、而不必像對待當朝顯學(理學與佛教)那樣鄭重其事的客觀背景之一。
(二)萬曆朝的正一天師與《續道藏》的纂修
儘管官方崇道的熱度消退,晚明道教在典籍整理上仍有不可忽視的建樹。萬曆年間正一道的代表人物,是第五十代天師張國祥(?–1611)。他於萬曆五年(1577)襲位,赴京覲見受到禮遇,獲賜印、賜婚,誥封「正一嗣教凝誠志道闡元宏教大真人」,並著有《漢天師世家》《龍虎山志》等。
道教史上最重要的一筆,是張國祥奉旨續修《道藏》。在明初《正統道藏》(正統十年,1445刊成)之後,萬曆年間由張國祥主持續編,於萬曆三十五年(1607)編成《續道藏》(即所謂《萬曆續道藏》),共56函、180卷,與《正統道藏》合為現存明刊《道藏》的主體。這一纂修工程,顯示官方對道教典籍的整理仍給予支持,但其性質已是「續補」而非開創,不復嘉靖朝那種以道教為政治核心的氣象。值得一提的是,利瑪竇《天主實義》刊行(1603)與《續道藏》編成(1607)幾乎同時——一邊是西來的位格神學試圖重寫中國人的宇宙觀,一邊是本土道教在默默地整理、保存自己延續千年的經典傳統。這兩件幾乎同時發生的事,構成了晚明思想史一個耐人尋味的對照。
(三)「三教合一」思潮與善書、功過格之盛
晚明思想氛圍最鮮明的特徵,是「三教合一」(或「三教調和」)的盛行。在士大夫層面,陽明心學的流行為三教融通提供了思想基礎;在民間層面,最具代表性的是福建莆田林兆恩(林龍江,1517–1598)所創的「三一教」(又稱夏教)。林兆恩以「道釋歸儒,儒歸孔子」為宗旨,主張立德、行善、行孝、濟貧,並深受陽明心學影響;學界視「三一教」為晚明士人學術社團「宗教化轉向」的一個社會標本,反映三教調和已從士大夫的思想取向,下沉、擴展為有組織的民間教團。
與此並行的,是善書(勸善書)與功過格的廣泛流行。袁黃(袁了凡,1533–1606)受雲谷禪師啟發奉行「功過格」,逐日記錄善惡以求「改造命運」,所著《了凡四訓》以「立命—改過—積善—謙德」的框架融貫三教倫理,成為中國史上影響極為深遠的具名善書。而道教系統的《太微仙君功過格》等文本,正是這一勸善運動的源頭之一。善書與功過格的盛行表明,晚明的「道教」早已不是一個壁壘分明的建制宗教,而是深深織入了三教共享的倫理實踐網絡之中。
(四)方術、內丹、扶乩的瀰漫與士林的批評
在晚明的社會生活與士大夫圈子裡,神仙方術、內丹養生、扶乩降筆、符籙齋醮極為流行。扶乩(請紫姑、降筆乩示)盛行於士大夫之間,崇禎年間文人為亡者招魂、問卜的記載屢見不鮮;內丹修煉之學自鍾呂一系下衍多派,至明代廣見於文人養生著作,如高濂《遵生八牋》被譽為「文人養生聖經」,將導引、服食、起居養生熔於一爐。
值得注意的是,對這種瀰漫於士林的方術風氣,當時的儒家士大夫本身也不乏批評之聲——以理性、務實為尚的儒者,對神仙不死、燒煉求金之說多持保留乃至譏斥的態度。這一點極為重要:它意味著,利瑪竇對道教方術的鄙夷,並非全然是「西方理性」對「東方迷信」的外來審判,而是在相當程度上與晚明儒家士大夫內部既有的「闢方術」傾向相呼應、相借力。利瑪竇「合儒」策略的高明,正在於他善於嫁接中國士人本已存在的價值判斷——當他批評道教方術時,許多儒家士大夫是會點頭的。這也部分解釋了,為何皈依天主教的士大夫能夠如此順暢地把「闢佛老方術」納入自己的信仰實踐(詳見第六章)。
(五)彌散性宗教:道教在晚明的存在形態
要準確理解利瑪竇眼中的「道教」,還須借助社會學的一個概念——「彌散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又譯「分散性宗教」)。社會學家楊慶堃(C. K. Yang)在研究中國宗教時提出:相對於有獨立教會組織、獨立神職與獨立經典的「制度性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中國民間信仰更多是一種「彌散性宗教」——它以天地崇拜、祖先崇拜為核心,融會道教、儒教、大乘佛教與巫覡等元素,瀰散滲透於家庭、宗族、行業、社區的日常生活之中,在實踐裡並不刻意區分「這是道教、那是佛教」。
這一概念,恰好解釋了利瑪竇眼中「道教」何以與民間方術、巫術難以分割。利瑪竇所遭遇的「道教」,並不是一個邊界清晰、神學嚴整、有統一教團的「教會」,而是一種滲透於民間日常的彌散性信仰:求籤問卜、扶乩降筆、延請道士做醮、家中供奉神像——這些實踐與佛教、與民間雜信交織難分。對於一個習慣了西方「制度性宗教」(教會、教義、教階分明)框架的傳教士而言,這種彌散、流動、難以定位的信仰形態,本身就極易被歸入「偶像崇拜」與「迷信」的籠統範疇。換句話說,利瑪竇對道教的「籠統化」與「迷信化」,一部分固然源於他理解的局限,另一部分也客觀地反映了晚明道教以彌散性形態存在的歷史實況。在學術研究上,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任繼愈主編《中國道教史》等通史著作,於明代道教部分皆持「正一相對活躍、全真相對沉寂」之說,可供進一步參稽。
六、晚明士大夫的回應(上):聖教三柱石的接受與護教
利瑪竇的批判並非空谷迴音。在晚明士大夫之中,既有人為之傾倒、受洗皈依,成為護衛「天學」的中堅;也有人視之為「夷說」「邪教」,奮起反擊。本章先論皈依的一方——被後世並稱為「聖教三柱石」的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柱石」之喻典出《聖經·加拉太書》以雅各、磯法、約翰為「教會柱石」之語),考察他們如何接受天主教、又如何看待包括道教在內的本土宗教。
(一)徐光啟(1562–1633):「補儒易佛」的科學家
徐光啟,字子先,上海人,是晚明最具份量的奉教士大夫,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萬曆三十一年(1603)由耶穌會士羅如望(Jean de Rocha)施洗於南京,教名保祿(Paulus)。次年(1604)中進士,入翰林院。他與利瑪竇的合作堪稱中西科學交流的典範:萬曆三十四年(1606)起,二人合譯古希臘歐幾里得《幾何原本》前六卷(平面幾何部分),於次年(1607)刊行,「幾何」「點」「線」「面」「平行」「直角」等譯名,多由此書奠定,沿用至今。
在信仰立場上,徐光啟的綱領可概括為「補儒易佛」。萬曆四十四年(1616),南京教案爆發,禮部侍郎沈㴶連上奏疏請查辦傳教士,徐光啟挺身上《辨學章疏》為之辯護。其奏疏的核心論斷是:傳教士「諸陪臣之學」,「真可以補益王化,左右儒術,救正佛法,裨益當朝」。「補益王化」「左右儒術」是「合儒補儒」,「救正佛法」則是「易佛」——徐光啟認為天主教「修身事天」的信仰,正可以匡正佛教(在他看來)流於空疏、無補世道的弊病。他更撰有《辟釋氏諸妄》(簡稱《辟妄》)一書,逐條駁斥佛教(針對雲棲祩宏一系)及民間宗教的「迷信觀念與習俗」,理由是它們「無補於世道與心性修養」。
就道教而論,徐光啟與其他奉教士人一樣,把「漢傳佛教、道教及中國民間宗教中的迷信觀念和習俗」一併視為應被「天學」匡正、取代的對象。需要審慎指出的是:現存可靠史料中,徐光啟對道教「神仙」「煉丹」「符籙」「齋醮」的逐項批評,並無如其《辟妄》之於佛教那般集中而具體的專門文字;他對道教的否定,更多是「佛老並提、籠統斥其迷信」式的。因此,在學術上不宜把他「闢佛」的具體鋒芒,無據地移植為對道教方術的逐項清算。
(二)李之藻(1565–1630):《天學初函》的編纂者
李之藻,字振之,號涼庵,杭州仁和人,教名良(Leo)。他是利瑪竇最親密的合作者之一,在西學譯介上厥功至偉。他與利瑪竇合編了中國最早的西方筆算著作《同文算指》,又譯亞里斯多德學派的邏輯學《名理探》(中國第一部邏輯學譯著)與宇宙論《寰有詮》,把西方的形式邏輯與經院自然哲學首次系統地引入漢語世界。
李之藻的受洗歷程頗具戲劇性。他原本因蓄妾與天主教「一夫一妻」的教義相牴觸而遲遲未領洗;萬曆三十八年(1610),他在京師重病垂危之際,利瑪竇「朝夕於床笫間,躬為調護」,這份情誼終於促使他決意受洗,教名良。受洗之後,他「將家中供祀的佛像毀棄,換上耶穌像」——這一「毀佛像」的舉動,象徵著奉教士人與本土佛、道偶像崇拜的決裂。
李之藻對「天學」傳播的最大貢獻,是編纂叢書《天學初函》(約成於崇禎初年,1629–1630),分「理編」「器編」兩部。其中「理編」收錄教義神哲學著作,《天主實義》正位居其列。換言之,正是經由李之藻的編纂,利瑪竇對「太極」「理」「無」的批判,被鄭重地收入了一套面向中國士人的「西學叢書」,獲得了系統流傳的載體。李之藻本人深受利瑪竇形上學的浸染——他所譯的《名理探》《寰有詮》,正是「自立者/依賴者」「四因說」等範疇的學理源頭;可以說,他在學理上完全認同利瑪竇「以實有為貴、虛無為賤」的存有論立場,並以譯介之功為這一立場提供了哲學的彈藥庫。
(三)楊廷筠(約1557–1627):由佛入耶的護教健將
楊廷筠,字仲堅,號淇園(教中又號彌格子),杭州人,教名彌額爾(Michael)。在三柱石中,他的皈依最具「宗教轉向」的張力,護教著作也最為豐富。
楊廷筠改宗之前,本是杭州佛教圈中的虔誠居士,與馮夢禎、董其昌等名流交往,受洗前兩年「特別熱心於佛教」。他歸信天主教的障礙有二:一是神學上的疑慮(不拜偶像、基督之降生與救贖、肉身復活等教義難以接受),二是情感上對妾室的依戀(所謂「不能容吾一妾」與一夫一妻誡相衝突)。最終,在摯友李之藻的勸說下(「泰西聖教誡規,天主領之,古聖奉之」),他安頓妾室、於萬曆三十九年(1611)由耶穌會士郭居靜(Lazaro Cattaneo)領洗。
楊廷筠改宗之徹底,在三柱石中尤為觸目。據傳記記載,他受洗後「像拋棄陶器碎片一樣扔掉了鍍金的菩薩像」,拒絕以佛教儀式為父母辦理喪事,並公開斷絕與舊日佛教徒的往來。這種與前半生信仰的決絕切割,使他成為晚明最有力的護教筆桿。其護教與辨異著作甚多,包括《代疑篇》《代疑續篇》《天釋明辨》《鴞鸞不並鳴說》《西學十誡詮釋》《聖水紀言》等。其中《天釋明辨》專事辨析天主教與佛教的根本差異而批佛;《鴞鸞不並鳴說》(1616)則列舉天主教與白蓮教的十餘點差異,矛頭指向晚明的民間秘密宗教。需誠實說明的是,楊廷筠這幾部護教著作的具體章節內容,現存便於徵引的可靠來源主要證其存在與「批佛、辨異」的主旨,至於其中是否有針對道教神仙方術的專門段落,尚待覆核原典,本報告不作無據的推斷。
(四)三柱石的共同邏輯:以「外在普遍的道德淵源」取代佛老
三柱石雖各有性情與專長,但在思想上共享一條清晰的邏輯主線,這條主線恰與利瑪竇對「太極/理/無」的批判嚴絲合縫地呼應。其要點是:以天主教所提供的「外在、永恆、普遍的道德與存有淵源」(位格化的造物主天主),去補正、進而取代他們認為佛、道所代表的「內向、相對、虛無」的本體。
具體而言:徐光啟讀利氏之書而「銘記於心,請入教」,因為他認為天主之學「無論問題在人類社會本體之內或之外、萬物根源,皆能以詳盡解釋應答」,並提供了一套訴諸「各人自身查究實證」的治學方法——這與他作為科學家對「實證」的偏好高度契合。李之藻則贊同利瑪竇對佛教「人人都想做自己的主宰」式相對主義的批評,接受天主作為「外在、永恆」的權威與道德淵源,推崇利氏「無己」「不離於真」的超越主觀之境。楊廷筠則以同一律式的推理斷言:「上帝」與「天主」只能是一、不能為二——既然儒經所言的最高主宰「上帝」是唯一的,那它就只能等同於天主教的造物主。
三人的共通處,是都接受了利瑪竇所設定的那個根本前提:萬物與道德的本原,必須是一個自立的、超越的、有靈覺的位格存有,而不能是「太極」「理」這類內在於萬物、無靈覺、無能動的「依賴者」,更不能是道家「無」、佛家「空」那樣的「虛無」。正是在接受了這一前提之後,他們才會把本土的「太極之學」「老氏之道」「佛家之空」一概視為有待超越的不圓滿。可以說,三柱石的護教論述,是利瑪竇「自立/依賴」存有論在中國士人思想中結出的果實——他們不僅接受了結論(天主即上帝),更內化了那套導向結論的形上學框架。而這套框架對「道」「無」「太極」的裁量是否公允,正是本報告第八章要回到的問題。
(五)「西學東漸」與晚明「實學」的接引:一個思想史的觀察
三柱石的意義,遠不止於「三位皈依天主教的高官」。他們同時是明清之際「西學東漸」的關鍵橋樑,是中西知識交流史上不可繞過的樞紐。徐光啟不僅合譯《幾何原本》,更主持曆法改革、編纂《農政全書》、引介西洋水利與火器之學;李之藻除譯介邏輯學《名理探》、自然哲學《寰有詮》外,亦參與輿圖與曆算之事;楊廷筠則以著述之力,向士林系統介紹「天學」與「西學」的內容。在他們身上,宗教的皈依與知識的引進,是同一場「會通中西」運動的兩個側面。
從思想史的縱深看,三柱石對天主教的接受,深植於晚明士大夫一場更廣泛的精神轉向——由王學末流的「空疏」「玄虛」,轉向「崇實黜虛」的「實學」思潮。晚明王學流弊所及,士風一度趨於蹈空談玄、束書不觀;面對內憂外患、社會危機,一批有經世關懷的士大夫,渴求一種「實理」「實學」「實證」以救其弊。正是在這一思想氛圍中,利瑪竇「以實有為貴、以虛無為賤」的本體論,以及西學「言必有徵、推必有據」的論證方式,對徐光啟這樣的務實士人產生了強大的吸引力——「崇實」既是一種哲學立場,也是一種救世的實踐取向,二者在三柱石的心靈中合而為一。徐光啟之所以稱許天主之學能「以詳盡解釋應答」、訴諸「各人自身查究實證」,正是這一「實學」渴求的投射。
需要持平指出的是:三柱石接受天主教,並非單純地被利瑪竇「駁倒」,而是一種主動的、帶著深厚儒家關懷的「選擇性接受」。他們把天主教讀作「補儒」「益儒」的資源,用以匡正佛老之虛、王學之蕩,而非用以取代儒家的倫理根基——「補儒易佛」四字,道盡了這種「以西補中、以耶補儒」的接受姿態。
而從本報告的道教視角看,這一觀察別有一層意味:晚明士林「崇實黜虛」的時代風氣,客觀上使一切標舉「貴無」「尚虛」「主靜」的形上學——無論是道家的「無」、佛家的「空」,還是被判為「虛理」的太極之學——在當時的論述場域中一齊處於守勢。換言之,道家「無」之學在晚明的相對沉寂,與其說是它在義理上輸給了天主教,不如說是它恰好逆著當時士大夫「崇實」的思想潮流而行。風氣使然,而非道之有失。一旦時移世易、「崇實」的歷史情境淡去,道家「有無相生」「虛室生白」的智慧,自會重新顯露其不可替代的價值——這也正是今日重訪這段歷史的意義之一。
七、晚明士大夫的回應(下):反教陣營與道教界的「沉默」
與三柱石的傾心皈依形成尖銳對照的,是晚明聲勢同樣浩大的反教陣營。利瑪竇之學在晚明激起的,不只是讚歎與信從,也有警惕、抵制乃至驅逐。本章考察反教論述的總集《聖朝破邪集》、標誌性的「南京教案」、以及佛、儒兩陣營的反駁;最後,回到本報告的主軸,追問一個被忽視的問題:在這場波瀾壯闊的論戰中,「道教界」的聲音何在?
(一)《聖朝破邪集》:晚明反教論述的總集
晚明反天主教文獻的集大成者,是《聖朝破邪集》(又稱《破邪集》《皇明聖朝破邪集》)。輯者為徐昌治(1582–1672),字覲周,浙江海鹽人,初為生員,後師事密雲圓悟、費隱通容兩位禪師,故其立場帶有鮮明的佛教護法色彩。全書共八卷,於崇禎十二年(1639)初刻於浙江,字數逾十萬。
《破邪集》的結構,恰好折射出反教陣營的構成:卷一至卷二為官方文獻(疏文、回咨、會審記錄、告示等,多出自南京教案及福建反教事件);卷三至卷六為儒者的反教著作;卷七至卷八為佛教界的反教文章。其重要收文包括黃貞《尊儒亟鏡》、許大受《聖朝佐闢》、釋祩宏《天說》、釋通容《原道闢邪說》、釋如純《天學初闢》、釋圓悟《辯天說》等。此書後於日本安政二年(1855)重刻,流傳益廣,成為今日研究晚明反教思想最重要的一手文獻總集。
從《破邪集》的編次可以清楚看出:晚明反教的兩大主力,是「儒」與「佛」。 全書收文僅分官方、儒者、佛教三類,並無「道教」一類——這一編纂事實本身,已為本章末節「道教界何以沉默」的問題埋下了伏筆。
(二)南京教案(1616–1617):第一次正面衝突
晚明天主教與本土勢力的第一次正面、激烈的衝突,是「南京教案」。萬曆四十四年(1616),禮部侍郎沈㴶三次上〈參遠夷疏〉,指控天主教傳教士與白蓮教暗中勾連、圖謀不軌,教義悖逆、違犯明律、有礙「華夷之防」。徐光啟雖上《辨學章疏》力為辯護,稱傳教士為「聖賢之徒」,終未能挽回局面。是年,南京的耶穌會士王豐肅(即高一志,Alfonso Vagnoni)、謝務祿(曾德昭)等被捕、押解澳門;北京的龐迪我、熊三拔亦於年底被遣送澳門。傳教士遭逮捕、受刑、驅逐,史稱中國基督教史上的第一次重大教案。
南京教案的意義是雙重的:在事件層面,它是天主教在華傳播遭遇的第一次系統性官方打壓;在思想層面,沈㴶等人的奏疏,把反教的論據從零散的議論,凝聚為「夷夏之防」「妨害王化」「勾連邪教」等可訴諸朝廷的政治—文化指控。教案中所積累的官方文書,後來大量被收入《破邪集》卷一、卷二,成為反教論述的「官方背書」。
(三)佛教界的反駁:祩宏的〈天說〉與智旭的《闢邪集》
反教陣營中論辯最力、學理最深的,是佛教界。其領袖人物是淨土宗高僧雲棲祩宏(蓮池大師,1535–1615)。祩宏晚年所作隨筆《竹窗隨筆》(含初、二、三筆)中,有〈天說〉數則(輯入《破邪集》卷七),直接回應利瑪竇之學。其論辯要旨有二:其一,針對利瑪竇把「天主」抬為至高無上的唯一主宰,祩宏以佛教的宇宙論反駁——所謂「天主」,至多相當於佛教三界諸天中忉利天的天主(帝釋天),其位階遠在佛之下,並非真正「至高無上」;其二,針對天主教反對戒殺,祩宏堅守佛教「戒殺護生」的立場予以回護。利瑪竇身後輯刊的《辯學遺牘》,便收錄了他與祩宏一系(包括居士虞淳熙)往復辯難的書信,其後半部更是利瑪竇對祩宏〈天說〉的逐條駁斥。這場「天學」與淨土宗之間的交鋒,是晚明中西宗教思想正面對撞最具代表性的一幕。
佛教界另一位重量級的反教者,是晚明四大高僧之一的蕅益智旭(1599–1655,俗姓鍾)。學界通說認為,他以筆名「鍾始聲」撰《闢邪集》(又名《天學初徵》《天學再徵》),從佛教立場系統反駁「天學」。智旭的加入,使佛教的反教論述更添義理的厚度。
值得從本報告主軸加以強調的是:佛教之所以反應如此激烈、論辯如此系統,正因為它是利瑪竇「闢佛」的直接靶子——利瑪竇對輪迴、六道、戒殺、萬物一體的逐項攻擊,迫使佛教不得不全力應戰。這從反面印證了前文的判斷:利瑪竇的火力重心在佛而不在道。
(四)儒者的反駁:夷夏之辨與「闢佛即闢中華」
在儒者一方,反教的代表作有黃貞的《尊儒亟鏡》(《破邪集》卷三)、許大受的《聖朝佐闢》(《破邪集》卷四)等,王朝式等士人亦列名其中。歸納其常見論據,大致有四:其一,「夷夏之辨」——天主教是「遠夷」之教,與華夏文明在根本上扞格不入;其二,「廢祭祖、背孝道」——天主教(在嚴格教義上)反對祭祀祖先,被視為對中國孝道倫理的根本顛覆;其三,「天主即天/上帝之爭」——質疑天主教的一神論,辨析其「天主」與儒家「天」「上帝」的異同,否認二者可以等同;其四,「闢佛即闢中華」——這是一個耐人尋味的論據:部分儒者認為,佛教雖為外來,但歷千餘年已深植中華文化,天主教激烈闢佛,實際上是在摧毀中華文化既有的根基,故「闢佛」即是「闢中華」。
這四項論據顯示,儒者的反教,主要是從「文化認同」與「倫理秩序」(夷夏、孝道、祭祖)的角度出發,而非從「本體論」的層面與利瑪竇正面交鋒「無」「太極」之是非。這也意味著,在最核心的形上學戰場上,真正與利瑪竇短兵相接的,反而是佛教(如祩宏對「天主」位階的辯難),而非儒者。
(五)道教界的「沉默」:一個值得深思的歷史現象
至此,我們可以回到本章、乃至本報告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在這場席捲晚明思想界的論戰中,「道教界」本身的聲音何在?
考諸現存文獻,一個必須誠實承認的事實是:晚明並未留下以「道教」立場具名、成系統反駁利瑪竇的專書。 反教文獻的總集《破邪集》收文只分官方、儒者、佛教三類,並無道教一類;遍查可徵的史料,亦未見有道士撰文與《天主實義》正面論戰的記載。對於這一「沉默」,學術上唯一誠實的態度,是如實承認其史料的闕如,而絕不杜撰任何「某道士反駁利瑪竇」的著作或言論來填補空白。
那麼,這「沉默」該如何理解?本報告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加以解釋,且這些解釋彼此並不衝突:
其一,論辯焦點的錯位。 利瑪竇「合儒、補儒、闢佛」的策略,使其正面交鋒的對象是儒與佛——他要爭取的是儒家士大夫,要擊敗的是與士人關係最密切的佛教(尤其禪、淨)。道教並非他論辯火力的焦點,自然也就較少激起道教方面正面應戰的必要。一場論戰能否爆發,往往取決於攻擊者是否把對方當作主要對手;利瑪竇並未把道教當作主要對手,道教遂處於這場論戰的邊緣。
其二,菁英論述機制的差異。 晚明的佛教,有雲棲祩宏、蕅益智旭、憨山德清、紫柏真可等「四大高僧」,他們既是宗教領袖,又是能與士大夫平等論學、著書立說的思想菁英,具備與西學正面對話的論述能力與意願。相形之下,晚明道教多在地方宮觀的科儀實踐、民間的方術祈禳層面運作,其重心在於「行儀」而非「論辯」,在與外來思想體系正面交鋒所需的「菁英論述機制」上,不如佛教那般現成而強健。這並非道教思想的貧乏——道教自有其深邃的丹道、義理與宇宙論傳統——而是其在晚明的存在形態與運作重心,使它較少介入這種書齋式、論戰式的思想交鋒。
其三,彌散性形態的「無從應戰」。 承前章所論,晚明「道教」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彌散性宗教」的形態存在的:它沒有一個統一的、能代表「道教」發言的教會中樞或神學權威,來組織一場對外來宗教的「官方回應」。當天主教以一個邊界清晰、教義嚴整的「制度性宗教」姿態前來挑戰時,彌散於民間日常的道教,在組織上本就難以聚合出一個對等的、具名的「應戰主體」。
其四,「以無應對」的可能。 這是一個更具思辨意味的角度:道家思想的核心氣質,本就不在「論辯求勝」,而在「為而不爭」「大辯若訥」(《老子》第四十五章)。一個以「不爭」為德、以「無為」為宗的傳統,面對一場高度論辯化、以駁倒對方為目的的神學攻勢,其「不應」本身,或許也可以被理解為一種與其精神氣質相符的態度。當然,這一層解釋帶有詮釋的成分,本報告僅作為一種思想史的可能視角提出,而不作為史實的斷言。
無論如何,這份「沉默」不應被解讀為道教思想的「理屈」或「無言以對」。恰恰相反,後文第八章將指出:利瑪竇對「無」「道」的批判,本身就建立在對道家概念的根本誤讀之上——道家的「無」從來不是他所否定的那種「絕無所有」。在這個意義上,這場「論戰」之所以未能在道教一方真正展開,與其說是道教輸了,不如說是利瑪竇與道家的真正交鋒,根本未曾在同一個概念平面上發生。
八、形上學的深層交鋒與學術定位:誤讀、翻譯錯位與「即內在即超越」的宇宙論
前面各章梳理了利瑪竇批判道教的具體論證、晚明士大夫的兩極回應。本章則要從思想史的縱深處,重新審視這場交鋒的性質:當利瑪竇用士林哲學的量尺去度量「道」「無」「太極」時,他究竟把握住了中國宇宙論的內在邏輯,還是與之擦肩而過?這一審視,將綜合謝和耐、林月惠等學者的研究,並回到道家與中國哲學的本根義,為這場「首次撞擊」作一學術定位。
(一)利瑪竇的形上學裝備:亞里斯多德—多瑪斯的存有論
要評斷這場交鋒,必先理解利瑪竇手中那把「量尺」的來歷與構造。利瑪竇在羅馬學院所受的,是文藝復興後期經院哲學(士林哲學,Scholasticism)的訓練,其形上學的骨幹是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經中世紀神學家多瑪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改造後的體系。這套體系的幾個關鍵零件,構成了《天主實義》全部批判的隱形前提:
其一,是前文已詳論的「實體—依附體」(substantia—accidens,利瑪竇譯為「自立者—依賴者」)二分,以及「自立者先而貴、依賴者後而賤」的存有等級律。其二,是「四因說」(質料、形式、動力、目的四因),利瑪竇據此追問萬物的「作者、模者、質者、為者」。其三,是由「存有等級」上溯而得的「第一實體」與「第一推動者」(Prime Mover):既然依附體依賴實體、結果依賴原因,這個依賴的鏈條不能無限後退,必有一個「自有而不依賴他者」的終極實體、第一因——這就是被論證為造物主的「天主」。林月惠精確地指出,利瑪竇承襲的正是亞氏「存有學(ontology)→ 實體學(ousiology)→ 神學(theology)」的思路:從對「存有者」的一般分析,上升到對「最高實體」的確認,最終抵達「神」。
這套裝備的特質,是它預設了一個「外在超越」的位格造物主:天主是萬物之外的、先於萬物的、有靈覺有意志的「第一實體」,祂從「無」中創造(creatio ex nihilo)萬有,又以其意志主宰、安養萬有。整部《天主實義》,本質上就是要用這套外在超越的框架,去「校正」中國人「錯認」的天主。問題在於:中國的「道」「無」「太極」,是否本就屬於這同一套「存有者」的遊戲?
(二)「太極」的本義與朱子的詮釋史
利瑪竇批判的「太極」,其實已是經過朱子(朱熹)特定詮釋之後的「太極」。回到源頭,「太極」一詞出自《周易·繫辭上》: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在《繫辭》與北宋周敦頤〈太極圖說〉的原初語境中,「太極」是宇宙生成的本根,是「生兩儀」的那個渾淪未分的終極——它更近於一個「生生不息」的生成本源,而並未被等同於一個抽象的「理」。把「太極」解釋為「理」(「太極只是一個理字」「太極者,理也」),是朱子的獨特創見,而非《繫辭》或周敦頤的本意。
更關鍵的是「無極而太極」這一命題所牽動的、朱子與陸象山之間著名的論爭。周敦頤〈太極圖說〉開篇作「無極而太極」(一作「自無極而為太極」),陸象山質疑「無極」二字疊床架屋、且染有道家「以無為本」的色彩;朱子則極力為「無極」辯護,但他的辯護方式恰恰是要把「無極」與道教的「無」劃清界限——朱子主張,「無極」並非在「太極」之上、之先別有一物,而只是用以形容「太極」乃「無聲無臭、無方所、無形狀」的形上本體(所謂「無極而太極」即「無形而有理」)。朱子之所以如此費力地「去道教化」,正說明「太極—無極」這組概念,本就深深植根於、並糾纏於道家「有無」的宇宙論土壤之中。
這帶來一個極富意味的觀察:利瑪竇批判「太極即理、理為依賴者、故不能為萬物之原」,其攻擊對象其實是「朱子化的太極」;而朱子化的太極,又是朱子刻意「去道教化」之後的產物。利瑪竇站在這條詮釋鏈的末端發動攻擊,卻渾然不覺自己所批的「太極」,早已是中國思想內部數百年詮釋、論爭、提煉的結晶——他把一個高度精密的本體論概念,徑直判入「依賴者」的卑賤品類,未免過於輕率。
(三)道家的「無」不是 nihil:翻譯與理解的根本錯位
如果說對「太極」的批判失之輕率,那麼對道家「無」的批判,則失之於更根本的「概念錯位」。這正是法國漢學家謝和耐(Jacques Gernet)在其名著《中國與基督教:中西文化的首次撞擊》(Chine et christianisme, 1982)中所揭示的核心洞見:中西之間的「首次撞擊」,與其說是教義之爭,不如說是兩套語言—思想結構之間的深層誤解;中國人是透過自身既有的範疇(理、氣、道、太極)去「接收」基督教的,而西方傳教士也是透過自身的範疇(substance、accident、ens、Deus)去「裁量」中國思想的——雙方在最核心的概念上,根本不在同一個意義平面。
「無」正是這種錯位最尖銳的體現。利瑪竇把道家的「無」徹底等同於拉丁神學中的 nihil(純粹的、絕無所有的虛無),於是「物生於無」就成了「從一無所有中生出萬有」的荒謬命題,理所當然地不能成立。然而,道家的「無」從來不是 nihil。回到《老子》的文本: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第一章)
「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第四十章)
這裡的「無」,是「無形」「無名」之意,指向一個尚未分化、無可指名、卻孕育並涵攝萬有的「本根」。它不是「不存在」,而是「以無形無象的方式存在著的最高真實」——是「道」的別名。道家以「無」名「道」,恰恰是要凸顯這個終極本根的超越性(超越一切具體形名的限定)與豐盈性(涵攝一切可能)。把這個「無形之大有」讀成「絕無所有之虛空」,是以西方「有/無」二元對立的存有論,去切割一個原本「有無玄同」「有無相生」(《老子》第二章「有無相生」)的東方智慧——其結果,必然是文不對題的。
最有力的證據,仍然來自《天主實義》文本內部。前文已引「中士」的詰問:「吾聞空無者,非真空無之謂,乃神之無形、無聲臭者耳,則于天主何異焉?」這一句,正是道家立場對「無」的精準自辯:「無」不是真空無,而是無形無聲臭的精神性本體——若是如此,它與你所謂無形無象的「天主」又有何分別?這個詰問幾乎已經把問題逼到了牆角:道家的「無」與基督教的「上帝」,在「無形無象、超越形名」這一點上本可會通,真正的分歧只在於「是否位格化」「是否外在超越」。可惜利瑪竇沒有順著這條線索深入對話,而是再次以「實有為貴、虛無為賤」的價值階序強行壓下——對話的窗口就此關閉。謝和耐所謂「首次撞擊」中最深的裂縫,正在於此:不是一方駁倒了另一方,而是兩種宇宙論在概念的入口處就彼此錯身。
(四)「即內在即超越」:中國宇宙論的另一種可能
利瑪竇之所以必然誤讀「道」「無」「太極」,根源在於他所持的是一種「外在超越」的位格神學:神在萬物之外、之上、之先,以其意志從無中創造萬物。而中國思想——無論是道家的「道」、《周易》的「太極」,還是宋明理學的「天理」「萬物一體」——所體現的,是一種截然不同的宇宙論性格,當代學界常以「即內在即超越」(immanent-transcendent)來概括之。
在這種宇宙論裡,終極本體(道、太極、天理)並不外在於萬物,而是內在於萬物、又超越於萬物:它是萬物「生生不息」的內在動力與根據(內在性),同時又不被任何具體之物所窮盡、所限定(超越性)。「道」不在天地之外創造天地,而是「先天地生」又「周行而不殆」地貫注於天地之中;「太極」不是一個外在的工匠,而是「生兩儀」的那個內在於易道的生成本根;理學的「萬物一體」,更是把仁心的內在性與天道的超越性打通為一。當代哲學家方東美、唐君毅等,乃至研究中西哲學會通的秦家懿(Julia Ching),都曾以「萬有在神論」(panentheism,神在萬物之中、萬物在神之內,既非神即萬物的泛神論,亦非神外於萬物的一神論)來定位這種「天人合一」「萬物一體」的中國式終極關懷。
林月惠在其對《天主實義》的研究中,更直接點出了利瑪竇論證的內在破綻。她指出,即便就亞里斯多德與多瑪斯的學說本身而論,利瑪竇的處理也「不免過於簡化」:士林哲學本有「精神自立體」(如人的靈魂,脫離肉體仍可存在)一類——既然天主可以是「最高的精神自立體」,那麼朱子作為「存在之理」之本體的「太極」,為何就不能比照被理解為「最高的精神自立體」,反而被一口咬定為卑賤的「依賴體」?利瑪竇在此的取捨,「難免有其來自士林哲學的侷限」。林月惠並指出一個耐人尋味的史實:利瑪竇在1604年致耶穌會總會的信中,竟把「太極」誤解為亞氏哲學中的「原質」(materia prima,第一質料)——這一誤置,恰是他把一個「即內在即超越」的本體,硬塞進「質料/形式」框架的鮮活例證。
這場錯位,連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都曾隔代地有所洞察。萊布尼茲透過利瑪竇繼任者龍華民(Niccolò Longobardo)對中國「理」的(批判性)轉述,反而敏銳地意識到:中國人所說的「理」,或許正是西方在「上帝」之名下所敬拜的那個至上實體;自然神論與一神論之間的距離,「並非那麼遙遠」。換言之,當龍華民斷言「宋儒都是無神論、唯物論者」「孔子以下皆無神論」、力主「上帝/天」不能等同於 Deus、應改用音譯「陡斯」之時,萊布尼茲卻從同一批材料中,讀出了中西會通的可能。這一強烈反差,再清楚不過地說明:對「道」「理」「太極」的判讀,從來不是一個有唯一正解的「事實問題」,而是一個深受詮釋框架制約的「視角問題」。利瑪竇與龍華民選擇了「外在超越」的框架,於是把中國的終極本體判為「無神」「唯物」「虛無」;而若換上「即內在即超越」的框架,同樣的「道」「理」「太極」,便顯露出其作為終極實在的深邃尊嚴。
(五)餘波:龍華民的「譯名之爭」與道家「道」的形上地位
利瑪竇對「太極/理/無」的判讀,並未隨他的辭世(1610)而塵埃落定,反而在其身後的耶穌會內部引爆了一場更為根本的爭論——「譯名之爭」(Term Controversy),這也是日後「中國禮儀之爭」的思想前奏。爭論的主角,正是利瑪竇指定的繼任會長龍華民(Niccolò Longobardo,1565–1655)。
龍華民於1624至1629年間撰寫了一份葡文報告《論中國宗教的幾點問題》,對利瑪竇的「適應路線」提出了釜底抽薪的質疑。利瑪竇主張「天主」即儒經之「上帝」「天」,故可借用中國固有名詞來指稱造物主;龍華民卻認為,中國思想中根本不存在一個與基督教 Deus 對等的、超越的位格神。在他看來,宋儒(理學家)「都是無神論者和唯物主義者」:他們所說的最高範疇「理」「太極」,乃至朱熹所言的「氣」,都不過是物質性的元素或屬性;所謂「神」,在中國人那裡「無非是空氣的活動」而已。由此他甚至推論:「從古至今所有的儒家,包括孔子在內,都是無神論者。」龍華民還引入了一種近乎馬基雅維利式的政治解讀:他認為中國士大夫之所以一面內心持無神論、一面又維持祭天祭祖的儀式,乃是為了「管理國家」的實用考量。其結論是激進的——既然「上帝」「天」「太極」皆不足以承載 Deus 的超越性與位格性,就應當棄用這些被「污染」的中國名詞,改採拉丁文 Deus 的音譯「陡斯」。
龍華民的立場,對本報告的主軸有一層特別的意涵。據相關研究,龍華民傾向於把「基督宗教、儒教、佛教、道教,甚至伊斯蘭教」不加區分地置於同一層次來打量——這意味著,他根本不承認道家的「道」具有任何接近基督教上帝的形上地位。如果說利瑪竇對「無」「道」尚有「批判」(批判本身即是一種「認真對待」),那麼龍華民則更進一步,幾乎是把整個中國(包括道家)的終極範疇,一概判入「物質性/無神論」的範疇而不予正眼。「道」在龍華民的天平上,連被嚴肅批判的資格都被取消了。
然而,正是龍華民這份「全盤否定」的報告,在歐洲激起了出人意表的迴響。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茲(G. W. Leibniz)透過龍華民對「理」的(批判性)轉述,反而讀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他認為中國人所敬拜的「理」,很可能正是西方在「上帝」之名下所崇奉的那個至高實體;自然神論與一神論之間的距離「並非那麼遙遠」。同一批材料,在龍華民眼中是「中國無神論」的鐵證,在萊布尼茲眼中卻是「中西可以會通」的契機。這一耐人尋味的反差,把第八章反覆申說的那個道理,推到了極致:對「道」「理」「太極」的判讀,從來不是一個有唯一正解的「事實問題」,而是一個被詮釋框架深刻制約的「視角問題」。龍華民選擇了最嚴格的「外在超越」尺度,於是「道」「理」盡成虛妄;萊布尼茲鬆動了這把尺度,於是同樣的「理」便顯露出接近終極實在的光芒。道家的「道」之命運,就懸繫在這把尺度的鬆緊之間。
(六)學術定位:一場「未完成的對話」
綜上,本報告對「《天主實義》的道教批判」這一思想史事件,給出如下學術定位:
第一,在論證層面,利瑪竇對道教(道家)的批判,是一套以「自立/依賴」存有論為核心、以「四因說」與「第一實體」為輔翼的士林哲學論證。它邏輯嚴整、鋒芒銳利,在「外在超越的位格神學」這一框架內部是自洽的、有力的。
第二,在效力層面,這套批判對道家「道」「無」、對宋明「太極」「理」的「駁倒」,建立在一個未經檢證的前提之上——即把中國的終極本體,預先化約為「存有者」序列中的一員(依賴者或虛無),再以實體論的標準予以裁量。一旦這個前提被質疑(如「中士」之問、如林月惠之辯、如萊布尼茲之異見),批判的效力便大打折扣。道家的「無」不是 nihil,「太極」也不必是「依賴者」或「原質」——利瑪竇的量尺,量錯了對象。
第三,在性質層面,借謝和耐之見,這與其說是一場「論戰」,不如說是一場「未完成的對話」,甚至是一場「在概念入口處即告錯身的相遇」。雙方都以自己的範疇去框定對方,而未能在對方的意義世界內部設身處地。利瑪竇沒有真正進入「道」的內在超越,正如龍華民沒有真正理解「理」的本體尊嚴。
第四,在道學的立場上,本報告願意特別申明:這場交鋒所暴露的,恰恰是中國本土宇宙論——尤其是道家「有無相生」「道法自然」的智慧——之不可被外在超越框架所窮盡的獨特性。利瑪竇的批判,非但沒有「駁倒」道,反而以其「量錯對象」的失誤,反襯出「道」之為「道」的深微:它「無形」卻「大有」,「不爭」卻「善勝」,「無為」卻「無不為」。從這個角度看,《天主實義》的道教批判,其最大的學術價值,不在於它說對了什麼,而在於它「說錯」的方式——恰好為我們標示出中西兩種終極關懷的分水嶺所在。
最後,這場「未完成的對話」還留下了一個超越其時代的方法論啟示。利瑪竇的失誤,本質上是一種「範疇移植」的失誤:他把一套在自身文化中行之有效的形上學範疇(實體/依附體、四因、第一實體),當作放諸四海皆準的普遍量尺,徑直套用於一個由完全不同的範疇(道、無、有、太極、氣、自然)所編織的意義世界。其結果,不是「翻譯」,而是「化約」——把對方的概念強行塞進己方的格子,凡塞不進去的,便判為「虛無」「迷誤」。這一教訓,對於今日任何一場跨文化、跨宗教的對話,都仍有警示意義:真正的理解,不在於用己方的標準去「裁量」對方,而在於懸置己方的預設,進入對方的意義脈絡,傾聽其概念在其自身土壤中的本來言說。就道與天主、東方的內在超越與西方的外在超越而言,與其急於判定孰是孰非,不如先承認:這是人類心靈面對「終極」時,所開出的兩種同樣深邃、卻不可互相化約的偉大可能。能在這兩種可能之間從容往來、各還其本來面目者,方是真正的「會通」——而這,或許正是四百年前那場相遇,留給後世道學最珍貴的功課。
九、研究史回顧:二十世紀以來的學術脈絡
本報告的論述,建立在二十世紀以來中外學界對「明清之際天主教與中國思想互動」的豐厚積累之上。為使讀者能在學術脈絡中定位本報告的問題意識,本章扼要回顧這一研究領域的主要進路與代表著作,並指出「道教」維度在其中的位置與空缺。
(一)西方漢學的奠基:謝和耐與「文化—語言誤解」範式
在西方漢學界,對這一課題影響最為深遠的,無疑是法國漢學家謝和耐(Jacques Gernet,1921–2018)的《中國與基督教:中西文化的首次撞擊》(Chine et christianisme: action et réaction)。此書於1982年初版(為紀念利瑪竇來華四百周年而作),中譯本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的舊譯(題《中國文化與基督教的衝撞》)與商務印書館2013年的增訂譯本(耿昇譯)。謝和耐的核心論點,是把明清之際的「中西撞擊」從教義之爭,提升到「語言—思想結構」之爭的高度:他主張,中國人是透過自身既有的思想範疇(理、氣、道、太極、心、性)來「接收」基督教觀念的,而這些範疇與基督教神學賴以建立的西方語言、邏輯與形上學範疇之間,存在著難以化約的結構性差異。因此,所謂「傳教」,在深層其實是一場充滿「誤解」與「再詮釋」的文化轉譯。本報告第八章對「無—nihil」翻譯錯位的分析,正是循謝和耐所開闢的這條路徑而來。謝和耐的範式雖也引發過「是否過度強調不可通約性」的爭論,但其揭示的「概念錯位」問題,至今仍是理解《天主實義》道教批判的鑰匙。
(二)制度史與個案研究:鐘鳴旦與許理和
比利時漢學家鐘鳴旦(Nicolas Standaert)是當代研究明清天主教史的領軍人物。他的成名作《楊廷筠:晚明中國的儒家與基督徒》(Yang Tingyun, Confucian and Christian in Late Ming China: His Life and Thought, Leiden: Brill, 1988),以聖教三柱石之一的楊廷筠為個案,細緻呈現了天主教、儒、佛三種思想在一個士大夫身上交涉、衝突與融合的複雜歷程,是「奉教士人」個案研究的典範。他主編的《中國基督教史手冊(第一卷,635–1800)》(Handbook of Christianity in China, Volume One: 635–1800, Leiden: Brill, 2001),更是這一領域的標準工具書,全面整理了從唐代景教到清中葉的文獻、人物與議題。
荷蘭萊頓大學的許理和(Erik Zürcher,1928–2008)則提供了另一條進路。他早年以《佛教征服中國》(The Buddhist Conquest of China, Brill, 1959)奠定佛教漢學的地位,後期則轉向十七世紀中國對基督教的反應。許理和的貢獻,在於確立了「中國宗教(尤其佛教)的既有脈絡,如何形塑士人對天主教的接受與抗拒」這一問題意識——他敏銳地看到,晚明士人是帶著佛教的「業力」「輪迴」「懺悔」等既有觀念去理解(或誤解)基督教的「罪」「救贖」「告解」的。這一「以中釋西」的視角,與謝和耐的「文化誤解」範式相得益彰。
(三)中文學界:思想的衝突與會通
在中文學界,這一課題自二十世紀九〇年代以來蔚為大觀,形成了若干代表性的研究。孫尚揚的系列研究最具系統性,其成果先後以《明末天主教與儒學的交流和衝突》(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基督教與明末儒學》(北京:東方出版社,1994)、《明末天主教與儒學的互動》(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3)等不同版本面世,系統梳理了天主教與晚明儒學「既交流又衝突」的雙重關係,並對《天主實義》以「實有為貴、虛無為賤」否定佛道「空無」本體的論證,作了深入剖析。
李天綱的《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則利用新公布的漢語文獻,重述了「禮儀之爭」的始末,並闡發其在明清史、教會史與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多重意義——而「禮儀之爭」的思想前奏,正是利瑪竇與龍華民之間關於「上帝/天/太極」能否對應 Deus 的譯名之爭。
何俊的《西學與晚明思想的裂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從思想史內部著眼,論析晚明士人的思想結構在西學衝擊下如何鬆動、「裂變」,把天主教的傳入放在晚明思想自身演變的脈絡中考察,視角獨到。
張曉林的《天主實義與中國學統——文化互動與詮釋》(上海:學林出版社,2005),則以《天主實義》一書為核心,專門探討它與中國「學統」(儒、釋、道三教傳統)之間的詮釋互動,是少數以《天主實義》文本為中心的專著,與本報告的取徑最為相近。
此外,張西平長期深耕1500–1800年間的中西文化交流史與西方早期漢學史,其相關研究(如關於利瑪竇與中西文化交流、傳教士漢學的系列論著)為本領域提供了宏觀的歷史背景與豐富的文獻線索。
(四)文本與概念的精細化:近年的專題深掘
晚近的研究,呈現出向「文本細讀」與「概念史」精細化的趨勢。耶穌會士梅謙立(Thierry Meynard)的工作尤具份量:他校注的《天主實義今注》(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為文本研究提供了精審的版本;其論文〈十六至十七世紀耶穌會士的東亞佛教觀〉(《佛光學報》新六卷第二期,2020年7月,頁91–123)則指出,利瑪竇繼承了源自日本傳教經驗的「雙重教義論」,並以亞氏四因說論證「道教之無、佛教之空、理學之太極」皆不能為究竟實在——這一研究,為理解利瑪竇「闢佛重於闢道」的策略重心提供了關鍵的解釋。
林月惠(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的〈太極與萬物一體:利瑪竇對宋明理學的詮釋與批判〉(收於《東亞哲學的終極真理》論文集),是近年對《天主實義》形上學批判最精細的哲學分析之一。該文逐字疏解了《天主實義》第二篇「自立者/依賴者」「太極即理則不能為萬物原」等關鍵段落,並從亞氏—多瑪斯哲學內部指出利瑪竇論證的「過於簡化」(如忽略「精神自立體」一類、誤把太極當「原質」),本報告第八章的哲學分析,多有取資於此。
韓思藝的〈大公傳統視域下的利瑪竇「合儒排佛」思想研究〉(《中華神學研究中心研究季報》第9期,2022),則從基督教神學傳統(奧古斯丁的文化神學、多瑪斯的神哲學)的內部,解釋利瑪竇何以「親先秦儒、排佛道與宋明理學」——他把先秦儒家理解為「哲學家的一神論」,而把佛、道與宋明理學視為「腐化」了中國原始一神信仰的「無神論/泛神論」。此一研究,揭示了利瑪竇「合儒排佛(道)」背後的神學動因。
此外,祝平一〈翻譯 Anima〉(《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等論文,則從利瑪竇與佛教徒、士人論戰的具體經驗入手,考察這些論辯如何成為《天主實義》成書的思想資糧。
(五)小結:一片有待深耕的「道教」空缺
綜觀這一研究脈絡可以發現:學界對「《天主實義》與儒學」「與佛教」的研究已相當深厚,對「禮儀之爭」「上帝譯名之爭」的考辨也蔚為大觀;唯獨「《天主實義》與道教」這一專題,始終是相對薄弱的一環。多數研究在論及道教時,往往一筆帶過,或將其與「太極/理」「空無」之批判籠統合併處理,鮮少以「道教」為主軸作獨立而深入的考察。這一空缺,既緣於利瑪竇本人對道教著墨有限、理解較淺,也緣於晚明道教在這場論戰中的「沉默」使可資研究的對話文本本就稀少。本報告即是在這一空缺處,嘗試以「道教」為焦點,重新組織既有的史料與研究,勾勒出這場「未完成的對話」的輪廓——這也正是本報告自認的學術貢獻所在。
十、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一)主要結論
本報告以「道教」為主軸,重讀了利瑪竇《天主實義》及晚明士大夫的回應,可歸納為以下幾點結論:
其一,《天主實義》對道教的批判,主要是本體論的、而非方術論的。 在《天主實義》正文中,利瑪竇對道教的火力集中於第二篇對「無/道」的清算,以及第四篇對「神仙」作為中介神靈的否定;而針對煉丹、符籙、齋醮等具體方術的批判,並非《天主實義》的內容,當求諸其《中國札記》與書信。釐清這一文獻層級的界限,是嚴謹研究此課題的前提。
其二,利瑪竇對道教的批判,與其對理學、佛教的批判,共用同一套「自立/依賴」存有論機器。 道家的「無」總是與理學的「太極」、佛家的「空」被捆綁處理,鮮有純粹針對道教而發的獨立論證。這一「捆綁」,既是利瑪竇論證的「經濟」,也是他對中國思想內部差異理解有限的徵候——他甚至常把哲學的「道家」與宗教的「道教」混為一談。
其三,晚明對利瑪竇的正面回應,呈現「儒佛兩極、道教沉默」的格局。 皈依的「聖教三柱石」內化了利瑪竇的存有論框架,以「外在普遍的道德淵源」取代佛老;反教的主力則是儒(從夷夏、孝道立論)與佛(從本體、護生立論)。而道教界並未留下具名、成系統的反駁專書,這一「沉默」可從論辯焦點、菁英論述機制、彌散性形態乃至道家「不爭」的氣質等多重層面理解,但絕不可以杜撰文獻來填補。
其四,這場交鋒的深層性質,是兩種宇宙論的「錯位相遇」。 利瑪竇所持的「外在超越、位格造物主」框架,與中國「即內在即超越」的有機宇宙觀並不通約。他把道家的「無」誤讀為 nihil、把「太極」誤置為「依賴者」乃至「原質」,於是這場批判在概念的入口處就已錯身。道家的「無」之為「無形之大有」、中國本體之「即內在即超越」,正是在這一錯位的反襯下,顯露出其不可化約的獨特尊嚴。
(二)對道學研究的意義
對於道學自身而言,這段歷史提供了一面珍貴的「他者之鏡」。利瑪竇是第一個以一套高度系統、邏輯嚴整的異質形上學,全面審視中國「道」「無」「太極」的外來者。他的「誤讀」,反而逼使我們去重新辨明:道家的「無」究竟是什麼?「道法自然」的宇宙論,與「位格造物、從無創有」的神學,分野何在?「即內在即超越」的天人關係,又如何不被「外在超越」的框架所收編?這些問題,在與利瑪竇的隔代對話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清晰度。可以說,正是這場「未完成的對話」,使道家宇宙論的獨特性,第一次在中西比較的座標系中被照亮。
更進一步說,這段歷史也促使我們重新評估晚明道教「沉默」的歷史定位。長久以來,一種隱含的史觀傾向於把「沒有回應」等同於「沒有能力回應」,進而把道教在這場思想交鋒中的缺席,讀作其思想活力衰退的表徵。然而本報告的梳理顯示,這一推論並不成立:道教的「不應」,是論辯焦點、論述機制、存在形態與精神氣質多重因素交織的結果,而非義理上的理屈詞窮。恰恰相反,當利瑪竇以最精銳的西方形上學叩問「道」與「無」而終究「量錯對象」時,道家宇宙論那「無形而大有、不爭而善勝」的深層結構,反而在無言中得到了最有力的印證。在這個意義上,道教在晚明的「沉默」,不是一場敗局,而是一種尚未被充分聆聽的、有待後人重新開啟的潛在對話——而以道學立場重訪這段公案、為「道」在中西比較中討回一個公道,正是鼎稔道學館編纂此類學術典藏的旨趣所在。
(三)後續研究建議
基於本報告的梳理,謹提出以下幾個值得深化的研究方向:
第一,《天主實義》以外的耶穌會「道教觀」文獻整理。 本報告已指出,利瑪竇對道教方術的批評主要見於《中國札記》與書信。系統爬梳利瑪竇及其後繼者(如金尼閣、艾儒略、龍華民等)在札記、書信、年信(Annual Letters)中對道教的觀察與評論,並與《天主實義》的本體論批判相對照,將更完整地呈現耶穌會「道教觀」的全貌。
第二,「無—nihil」翻譯錯位的概念史專題研究。 道家「無」與拉丁 nihil、「道」與 Logos / Tao 的對譯及其錯位,是中西概念史上極富張力的個案。可循謝和耐的路徑,結合具體譯本(如《老子》最早的西文譯本)作精細的概念史考察。
第三,晚明道教「彌散性」與「論述機制」的社會史考察。 「道教界何以沉默」這一問題,可從晚明道教的組織形態、宮觀經濟、道士的知識結構與社會角色等社會史層面深入,以更堅實的史料支撐本報告所提出的解釋。
第四,清代以降道教對「天學」之回應的長時段追蹤。 晚明道教雖無正面論戰,但隨著天主教的持續傳播,清代乃至近代道教界是否、以及如何回應基督宗教,是一個值得長時段追蹤的課題。
第五,「即內在即超越」與「萬有在神論」的比較哲學深掘。 把道家「道」、理學「萬物一體」與西方 panentheism、過程哲學(process philosophy)等思潮並置比較,將是道家宇宙論走向當代世界哲學對話的一條極具潛力的路徑。
(四)結語
四百年前,當一位來自地中海的耶穌會士,以亞里斯多德的四因與多瑪斯的實體論,叩問《老子》的「有生於無」、《周易》的「易有太極」時,他自以為握有度量一切終極實在的量尺。今天回望,我們看到的並非一方對另一方的征服,而是兩種偉大宇宙論在概念入口處的莊嚴錯身。利瑪竇的「天主」,是萬物之外、從無創有、有靈覺有意志的位格造物主;而道家的「道」,是「先天地生」「周行不殆」、無形而大有、即內在即超越的本根。前者以「外在超越」立教,後者以「自然無為」體道。利瑪竇用前者的標準否定後者,恰如以丈量直線之尺去丈量渾圓——尺非不精,而對象非其所宜。
《天主實義》的道教批判,因此成為一面珍貴的鏡子:它照見的,與其說是道家的「不足」,不如說是道家宇宙論那不可被外在超越框架所收編的獨特尊嚴。「道隱無名」(《老子》第四十一章),「大音希聲,大象無形」——道的沉默,從來不是理屈詞窮,而是另一種更深的言說。晚明道教界在這場論戰中的「不應」,或許正暗合了這一「不爭之德」。而本報告所做的,無非是在四百年後,為這場「未完成的對話」補上一頁來自道學立場的註腳,讓「道」在中西比較的座標系裡,重新顯露它本來的面目。
參考文獻
一手文獻
- 〔意〕利瑪竇:《天主實義》,明萬曆三十一年(1603)北京刊本;另萬曆三十五年(1607)杭州汪汝淳「燕貽堂」校梓重刻本(李之藻〈天主實義重刻序〉)。後收入李之藻編《天學初函》「理編」。電子全文見「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https://ctext.org/wiki.pl?if=gb&res=2351032
- 〔意〕利瑪竇:《辯學遺牘》,明崇禎間(約1635)身後輯刊本。
- 〔意〕利瑪竇著,金尼閣(Nicolas Trigault)整理:《利瑪竇中國札記》(De Christiana expeditione apud Sinas),何高濟等中譯本,北京:中華書局。
- 〔明〕徐昌治輯:《聖朝破邪集》(《皇明聖朝破邪集》《破邪集》),明崇禎十二年(1639)刻本,八卷;日本安政二年(1855)重刻本。參見離教文庫整理本:https://lib.exchristian.hk/xu.html
- 〔明〕雲棲祩宏:《竹窗隨筆》(含〈天說〉三則),相關篇章輯入《破邪集》卷七。
- 〔明〕釋智旭(鍾始聲):《闢邪集》(《天學初徵》《天學再徵》)。
- 〔明〕徐光啟:《辨學章疏》(萬曆四十四年,1616);《辟釋氏諸妄》(《辟妄》)。
- 〔明〕楊廷筠:《代疑篇》《代疑續篇》《天釋明辨》《鴞鸞不並鳴說》。
- 〔明〕龍華民(Niccolò Longobardo):《論中國宗教的幾點問題》(葡文報告,約1624–1629)。
- 《老子》(王弼注通行本)、《周易·繫辭傳》、〔宋〕周敦頤《太極圖說》。原文參「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及「維基文庫」。
- 〔清〕永瑢、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二五,子部雜家類存目二「《天主實義》二卷」條。
二手研究
- 〔法〕謝和耐(Jacques Gernet)著,耿昇譯:《中國與基督教:中西文化的首次撞擊》,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年增訂版(原著 Chine et christianisme, Paris: Gallimard, 1982;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舊譯《中國文化與基督教的衝撞》)。
- Nicolas Standaert(鐘鳴旦), Yang Tingyun, Confucian and Christian in Late Ming China: His Life and Thought, Leiden: Brill, 1988.
- Nicolas Standaert (ed.), Handbook of Christianity in China, Volume One: 635–1800, Leiden: Brill, 2001.
- Erik Zürcher(許理和), The Buddhist Conquest of China, Leiden: Brill, 1959;及其關於十七世紀中國對基督教反應之系列論文。
- 孫尚揚:《明末天主教與儒學的交流和衝突》,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基督教與明末儒學》,北京:東方出版社,1994。
- 李天綱:《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 何俊:《西學與晚明思想的裂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 張曉林:《天主實義與中國學統——文化互動與詮釋》,上海:學林出版社,2005。
- 張西平:關於明清之際中西文化交流史、西方早期漢學史之系列論著。
- 〔法〕梅謙立(Thierry Meynard)注:《天主實義今注》,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
- 梅謙立:〈十六至十七世紀耶穌會士的東亞佛教觀〉,《佛光學報》新六卷第二期,2020年7月,頁91–123。
- 林月惠:〈太極與萬物一體:利瑪竇對宋明理學的詮釋與批判〉,收於《東亞哲學的終極真理》論文集,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 韓思藝:〈大公傳統視域下的利瑪竇「合儒排佛」思想研究〉,《中華神學研究中心研究季報》第9期,2022年10月。
- 祝平一:〈翻譯 Anima〉(論利瑪竇靈魂論與其論戰經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四卷本),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 任繼愈主編:《中國道教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 楊慶堃(C. K. Yang)著,范麗珠等譯:《中國社會中的宗教》(Religion in Chinese Society),原著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1。
(說明:第6、9兩種文獻為傳世稀見或外文原報告,本報告徵引以二手研究之轉述與校注本為據;凡《天主實義》正文逐字引文,均以「燕貽堂」重刻本/ctext 電子本及梅謙立《天主實義今注》相互參校。)
附錄
附錄一 《天主實義》道教批判相關原文輯錄
下列原文輯自《天主實義》第二篇〈解釋世人錯認天主〉及相關篇章(依「燕貽堂」重刻本,並參ctext電子本;用字以原刻為準),按論題分組,每組附簡要按語。
【一、三教終極概念之判分】
「老氏謂物生於無,以無為道;佛氏謂色由空出,以空為務;儒謂易有太極,故惟以有為宗,以誠為學……二氏之謂,曰無曰空,於天主理大相剌謬,其不可崇尚明矣。」
〔按〕此為利瑪竇判分敵友之綱領:以「有/無」立界,尚「有」之儒可接引,尚「無」之道、尚「空」之佛則在所必闢。道家以其「以無為道」,首當其衝。
【二、虛無不能為萬物之原】
「凡物先空後實,先無後有,故以空無為物之原,似也。」(中士設問)
「天下以實有為貴,以虛無為賤,若謂萬物之原貴莫尚焉,奚可以虛無之賤當之乎?」
「今曰空曰無者,絕無所有於己者也,則胡能施有性形以為物體哉?」
「世人雖聖神,不得以無物為有;則彼無者、空者,亦安能以其空無為萬物有、為萬物實哉?」
「既謂之空無,則不能為物之作者、模者、質者、為者。」
〔按〕末句「作者、模者、質者、為者」即亞里斯多德「四因說」(動力因、形式因、質料因、目的因)之中譯。此組論證之關鍵預設,在於將道家之「無」徑直等同於「絕無所有」(nihil)——而此正是全部批判最脆弱之環節(參正文第三、八章)。
【三、自立者與依賴者(實體/依附體)】
「夫物之宗品有二:有自立者,有依賴者。物之不恃別體以為物,而自能成立,如天地、鬼神、人、鳥獸、草木、金石、四行等是也,斯屬自立之品者;物之不能立,而託他體以為其物,如五常、五色、五音、五味、七情等是也,斯屬依賴之品者。」
「曰白,曰馬,馬乃自立者,白乃依賴者。雖無其白,猶有其馬;如無其馬,必無其白,故以為依賴也。」
「凡自立者,先也、貴也;依賴者,後也、賤也。」
〔按〕此即利瑪竇全部本體論批判之量尺。以下對「太極/理」之否定,皆由此「自立先而貴、依賴後而賤」之律導出。
【四、太極即理則不能為萬物之原】
「吾今先判物之宗品,以置理於本品,然後明其太極之說不能為萬物本原也。」
「若太極者,止解之以所謂理,則不能為天地萬物之原矣。蓋理亦依賴之類,自不能立,曷立他物哉?」
「據此兩端,則理固依賴,奚得為物原乎?二者皆在物後,而後豈先者之原?」
「且其初無一物之先,渠言必有理存焉。夫理在何處?依屬何物乎?……試問盤古之前,既有理在,何故閑空不動而生物乎?……況理本無動靜,況自動乎?」
「若以虛理為物之原,是無異乎佛老之說,以此攻佛老,是以燕伐燕,以亂易亂矣。」
〔按〕「以燕伐燕」一語,明示利瑪竇將道之「無」、佛之「空」、理學之「太極/理」視為同類,皆「以虛為本」而不能創生。此可見其批判之「一體通殺」性格。
【五、中士對「無」的辯護(被忽略的線索)】
「吾聞空無者,非真空無之謂,乃神之無形、無聲臭者耳,則于天主何異焉?」
〔按〕此為《天主實義》文本內部,道家立場對「無」之精準自辯:「無」非真空無,乃無形無聲臭之精神本體,與「天主」之無形無象本可相通。惜利瑪竇未循此深入。此句實為理解整場「概念錯位」之樞紐。
【六、神仙作為中介之否定(第四篇)】
「天主委此等佛祖、神仙、菩薩保固各方……(此說)本失而似得……上帝知能無限……奚待彼流人代司之哉?」
〔按〕此為《天主實義》正文觸及「神仙」之主要段落,其性質為神學意義之「反中介」(否定次級神靈分掌職司),而非針對煉丹、符籙等方術技術之批判。後者主要見於利瑪竇《中國札記》與書信,文獻層級不同,不可混淆。
附錄二 相關道家、易學經文輯錄
供與附錄一對讀,以見利瑪竇所批判之中國概念的本來脈絡。
《老子》(王弼本)
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第二章:「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第四十一章:「大方無隅,大器晚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道隱無名。」
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按〕道家之「無」,乃「天地之始」「無形無名」之本根,與「有」相生相成,非西方 creatio ex nihilo 所否定之絕對虛空。
《周易·繫辭上》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按〕《繫辭》之「太極」為「生兩儀」之渾淪本根,並未以「理」釋之;「太極即理」乃朱子之詮釋。利瑪竇所批,實為「朱子化之太極」。
周敦頤《太極圖說》(首句)
「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
〔按〕「無極而太極」牽動朱陸之辯。朱子力主「無極」乃形容太極「無聲無臭、無方所、無形狀」,以與道教之「無」劃界——足見「太極—無極」一組概念,本深植於道家「有無」宇宙論之土壤。
附錄三 晚明天主教與中國思想互動大事年表(節要)
| 年代(西元/明年號) | 事件 |
|---|---|
| 1552 | 利瑪竇生於義大利馬切拉塔。 |
| 1582/萬曆十年 | 利瑪竇抵澳門,研習漢語華俗。 |
| 1583/萬曆十一年 | 利瑪竇、羅明堅入居廣東肇慶,初著僧服,自稱「西僧」。 |
| 約1589/萬曆十七年 | 利瑪竇移居韶州,改著儒服儒冠,轉為「西儒」路線。 |
| 1595/萬曆二十三年 | 利瑪竇赴南京未果,回南昌;《天主實義》一說此時已有初稿。 |
| 1601/萬曆二十九年 | 利瑪竇覲見之安排留居北京,獲賜月俸。 |
| 1603/萬曆三十一年 | 《天主實義》於北京刊行;同年徐光啟受洗(教名保祿)。 |
| 1607/萬曆三十五年 | 徐光啟、利瑪竇合譯《幾何原本》前六卷刊行;汪汝淳於杭州重刻《天主實義》;張國祥奉旨編成《萬曆續道藏》。 |
| 1610/萬曆三十八年 | 利瑪竇卒於北京,獲萬曆賜葬,徐光啟主持安葬。 |
| 1611/萬曆三十九年 | 楊廷筠由郭居靜領洗(教名彌額爾)。 |
| 1616–1617/萬曆四十四—四十五年 | 沈㴶三上〈參遠夷疏〉,南京教案爆發,傳教士被捕逐;徐光啟上《辨學章疏》辯護。 |
| 1624–1629/天啟四—崇禎二年 | 龍華民撰《論中國宗教的幾點問題》,引發譯名之爭。 |
| 1639/崇禎十二年 | 徐昌治輯《聖朝破邪集》八卷刊行。 |
(說明:年表所列年代,凡學界有異說者,已於正文相應處註明;本表取較通行之繫年。)
附錄四 本報告涉及主要人物簡表
| 人物 | 生卒 | 身分/要事 |
|---|---|---|
| 利瑪竇(Matteo Ricci) | 1552–1610 | 義大利耶穌會士;著《天主實義》,創「適應策略」與「利瑪竇規矩」。 |
| 龍華民(Niccolò Longobardo) | 1565–1655 | 利瑪竇繼任會長;質疑「上帝」譯名,主用音譯「陡斯」,引發譯名之爭。 |
| 徐光啟 | 1562–1633 | 聖教三柱石之一(教名保祿);合譯《幾何原本》,著《辨學章疏》《辟妄》。 |
| 李之藻 | 1565–1630 | 聖教三柱石之一(教名良);編《天學初函》,譯《名理探》《寰有詮》。 |
| 楊廷筠 | 約1557–1627 | 聖教三柱石之一(教名彌額爾);由佛入耶,著《代疑篇》《天釋明辨》。 |
| 沈㴶 | ? | 萬曆禮部侍郎;發動南京教案,三上〈參遠夷疏〉。 |
| 徐昌治 | 1582–1672 | 輯《聖朝破邪集》八卷;師事密雲圓悟、費隱通容。 |
| 雲棲祩宏(蓮池大師) | 1535–1615 | 淨土宗高僧;著〈天說〉反駁利瑪竇之「天主」與「闢佛」。 |
| 蕅益智旭 | 1599–1655 | 晚明四大高僧之一;傳以筆名「鍾始聲」著《闢邪集》反天學。 |
| 張國祥 | ?–1611 | 第五十代正一天師;萬曆三十五年奉旨編成《續道藏》。 |
| 林兆恩 | 1517–1598 | 創「三一教」(夏教),主「道釋歸儒,儒歸孔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