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與基督教身體觀比較——道教內丹、基督教苦修的身體技術與救贖路徑
身體,是一切宗教修行最古老也最切身的場域。當道士在丹室裡屏息凝神、駕河車運轉於任督二脈之際,沙漠的隱修士也正在埃及曠野以禁食與守夜苦煉其身;當內丹家以「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標舉形神俱妙的成仙階梯時,東正教的靜修士也正將耶穌禱文繫於呼吸的節律,求其「心思下沉入心」而與神的非受造能量相契。這兩條看似毫不相干、在歷史上幾乎不曾真正交會的修行傳統,卻在「以身體為超越的工具」這一根本旨趣上,呈現出令人驚異的結構共鳴;而在「身體最終要被帶往何處」這一終極問題上,又顯露出幾乎不可通約的分野。 本報告以「身體技術」(technique of the body)與「自我的技術」(technologi
摘要
身體,是一切宗教修行最古老也最切身的場域。當道士在丹室裡屏息凝神、駕河車運轉於任督二脈之際,沙漠的隱修士也正在埃及曠野以禁食與守夜苦煉其身;當內丹家以「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標舉形神俱妙的成仙階梯時,東正教的靜修士也正將耶穌禱文繫於呼吸的節律,求其「心思下沉入心」而與神的非受造能量相契。這兩條看似毫不相干、在歷史上幾乎不曾真正交會的修行傳統,卻在「以身體為超越的工具」這一根本旨趣上,呈現出令人驚異的結構共鳴;而在「身體最終要被帶往何處」這一終極問題上,又顯露出幾乎不可通約的分野。
本報告以「身體技術」(technique of the body)與「自我的技術」(technologies of the self)為分析框架,系統比較道教內丹與基督教苦修兩大修行體系的身體觀、修煉技術與救贖路徑。全文分八章:首章確立問題意識與方法論,特別強調「實際技術對應」與「結構類比」的分級,以防止跨文化比較最常見的過度比附;第二、三章分別深描內丹與苦修各自的身體技術與內在邏輯;第四章進入身體哲學的層次,對照道教「身國同構」的一元傾向與基督教在「靈肉二元」與「道成肉身」之間的根本張力;第五章逐項對照兩傳統在呼吸、守心、觀想、飲食、身姿、火候六個微觀技術面的異同,並標明每組對應的可靠程度;第六章比較兩者的救贖目標——道教的「即身成仙」與基督教的「末世復活」,析論「此生自力煉成」與「末世恩典所賜」三組深層張力;第七章回顧唐代景教、元代也里可溫、明清耶穌會與道教的歷史接觸,說明兩套身體觀的不可通約如何釀成歷史的誤解;末章綜論並指出後續研究方向。
本報告的核心論點有三。其一,內丹與苦修共享一個被學界忽略的共通結構:二者都不把身體視為與救贖無關的累贅,而是把它當作「轉化的技術場域」,並都在高張力的身心操作中內建了「不可過度、須師授、失度則害身」的調節原則——道教稱之為「火候」與「走火入魔」之戒,基督教稱之為「明辨」(discretio)與「屬靈迷妄」(prelest)之防。其二,二者最深的分野不在技術而在目的論與能動性:道教是「我命在我不在天」的自力煉養,求肉身在現世被提純轉化而「不死」;基督教(主流奧古斯丁傳統)則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的恩典救贖,身體在末世被神改變、死而復活而「勝死」。其三,迄今學界尚乏將「內丹」與東正教「靜修主義」(Hesychasm)並置的專門比較研究,這既是一個明確的學術空缺,也正是本報告嘗試填補的縫隙。
全文恪守學術倫理,凡人物、年代、經文、學者觀點均附出處;史料未足者寧可存而不論,不以臆測填補。報告希望說明:身體從來不是宗教的邊緣,而是宗教的核心戰場——人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往往就是他如何理解超越、理解救贖、理解人之為人的最誠實的答案。
一、引言:身體作為宗教比較的場域
(一)被重新發現的身體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宗教研究習慣把身體當成靈魂或精神的附庸——彷彿真正重要的只是教義、信仰、神祕經驗,而身體只是承載這些「更高之物」的容器。這一偏見在二十世紀後半被徹底翻轉。法國社會學家牟斯(Marcel Mauss)一九三四年在心理學會宣讀、翌年刊出的經典論文〈身體的技術〉(Les techniques du corps),首次提出每一個社會都有其特定的、經由訓練習得的「使用身體的方式」,從走路、游泳、睡眠到呼吸,無一不是文化建構的「技術」與「習癖」(habitus)。身體不是自然的既定物,而是被社會塑造、被傳統規訓的產物。這一洞見為後來的身體研究奠定了基調。
半世紀後,傅柯(Michel Foucault)在其晚期工作中提出「自我的技術」(technologies of the self)概念。在一九八二年佛蒙特大學的研討會(一九八八年結集出版同名論文集)中,傅柯將古希臘羅馬的「修養」(epimeleia heautou,照顧自己)與早期基督教的告解、苦行實踐放在同一譜系下考察,指出這些都是「個體以自身的手段,對自己的身體、靈魂、思想、行為施加一系列操作,以求自我轉化、達致某種幸福、純潔、智慧、完美或不朽狀態」的技術。傅柯尤其強調,西方文化中「認識你自己」(gnōthi seauton)的格言遮蔽了更古老的「照顧你自己」(epimeleia heautou)的關懷,而後者的核心,正是古義的 askēsis——苦修、操練。在傅柯的《性史》第二、三卷(《快感的享用》一九八四、《關懷自我》一九八四)中,這一以身體為對象的「倫理主體形構」更得到了系統的展開。
幾乎與傅柯同時,法國古典學者哈道(Pierre Hadot)在《作為生活方式的哲學》(一九八一年法文版,一九九五年英譯)中提出「靈性操練」(exercices spirituels)概念,指出古代哲學本身就是一套涵蓋身體與心靈的修行實踐,而非純粹的理論思辨。這些理論工具的匯流,使「身體」終於成為宗教比較研究的正當場域。
把這一視角推到極致,我們甚至可以說:一個宗教如何對待身體,往往比它在教義上「相信什麼」更能透露它的本質。教義是寫在經卷上的宣告,身體技術卻是刻在血肉裡的實踐;前者可以堂皇而抽象,後者卻必須具體、可操作、且要由活生生的人日復一日地承受。當一個道士在丹田裡凝神守一、當一個隱修士在曠野裡忍受飢餓,他們的身體所「說」出的,是這個傳統對「人是什麼、人能成為什麼」最不容造假的回答。正因如此,比較兩個宗教的身體技術,絕不是在比較邊緣的、技術性的細節,而是在比較它們各自最核心的人觀與救贖觀的「肉身版本」。本報告選擇從身體切入道教與基督教的比較,正是基於這一信念:身體不是宗教的外殼,而是宗教最誠實的內核。
而把道教內丹與基督教苦修並置,初看之下似乎是一樁悖論。在流俗的印象裡,這兩個傳統幾乎處於身體態度的兩極:道教被想像為「養生、長生、貴生」的身體肯定者,內丹家煉精煉氣,所求無非健康長壽乃至肉身成仙;基督教苦修則被想像為「禁慾、苦行、棄世」的身體否定者,沙漠教父鞭笞己身、絕食守貞,彷彿與肉體為敵。若這一印象成立,則二者根本沒有比較的基礎——一個愛身,一個恨身,如何相提並論?然而,本報告的核心發現之一,正是要拆穿這一過於簡化的對立:內丹絕非單純地「縱容」身體,它對身體施加的是極其嚴苛的紀律與精密的改造;苦修也絕非單純地「仇恨」身體,它對身體的種種磨煉,恰恰是把身體當作救恩工程的核心場域來「重塑」。一旦穿透這層表象,我們便會驚訝地發現:這兩個看似南轅北轍的傳統,在「以身體為超越之技術場域」這一最深的層面上,其實共享著一個被長久忽略的結構。
正是在這一學術背景下,比較道教內丹與基督教苦修才獲得了堅實的方法論立足點。我們不再問「哪一個傳統的教義更高明」,而是問:在這兩個傳統中,身體分別被當作什麼?人們對身體施加了哪些具體的技術操作?這些操作通向什麼樣的救贖目標?支撐這些操作的,又是怎樣的身體觀與宇宙論?
(二)為何是內丹與苦修
在道教浩繁的修行傳統中,本報告選擇「內丹」作為比較的道教一極,理由有三。其一,內丹是道教身體技術的集大成者:它整合了先秦以來的行氣、導引、存思、守一、房中、服食諸術,並以「精、氣、神」為樞紐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身體—宇宙論體系,可說是道教「以身為道場」理念最成熟的表達。其二,內丹的修煉具有高度的技術性與階段性,從築基、煉精化氣、煉氣化神到煉神還虛,每一階段都有明確的身體操作與火候要求,這使它與同樣高度技術化的基督教苦修具有可比性。其三,內丹興盛於唐宋以降,其文獻豐富、義理綿密,正好對應於基督教苦修傳統由四世紀沙漠教父至中世紀靜修主義的成熟階段。
在基督教一極,本報告選擇「苦修」(asceticism),尤其聚焦於東正教的靜修主義(Hesychasm)與沙漠教父傳統。理由同樣有三。其一,苦修是基督教身體技術最集中的體現:禁食、守夜、貞潔、勞動、靜默,乃至呼吸祈禱與心禱,構成了一整套規訓與轉化身體的操作系統。其二,東正教靜修主義中將耶穌禱文配合呼吸節律、把「理智之心」下沉於「心」的技術,與內丹的調息、守竅在技術形態上呈現出驚人的近似,提供了最富啟發的比較切入點。其三,苦修在基督教救贖論中的定位——它究竟是通往「神化」(theosis)的階梯,還是與「恩典」(grace)相衝突的「功德」?——本身就是一個與道教「自力修煉」遙相對照的深刻議題。
(三)一個尚待填補的學術空缺
值得指出的是,儘管道教內丹研究與基督教靜修主義研究各自都已積累了極為豐厚的成果——前者有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羅比內(Isabelle Robinet)、戴思博(Catherine Despeux)、栢夷(Fabrizio Pregadio)等西方學者的奠基性工作,後者有沙漠教父研究、拜占庭神學研究與《慕善集》(Philokalia)研究的長期傳統——但在現有可檢索的學術文獻範圍內,尚未見到專門、嚴肅地將「內丹」與「靜修主義」並置比較的學術專論。二者的研究幾乎是在兩個互不往來的學術共同體中平行進行的。
這一空缺並非偶然。它部分源於語言與訓練的壁壘:研究內丹者多通中文與道教文獻,研究靜修主義者多通希臘文、敘利亞文與拜占庭神學,二者的交集甚少。它也部分源於一種根深柢固的成見:以為「東方肯定身體、西方否定身體」,於是內丹(被視為養生、長生的「身體肯定」傳統)與苦修(被視為禁慾、苦行的「身體否定」傳統)根本就分屬光譜的兩端,無從比較。本報告將論證,這一成見是膚淺的——苦修絕非單純地「否定身體」,內丹也絕非單純地「縱容身體」;二者其實都把身體當作精密的轉化工程的對象,只是工程的藍圖與終點不同。
(四)方法論:技術對應與結構類比的分級
跨文化、跨宗教的比較最大的危險,是「過度比附」(over-assimilation)——看見表面的相似就斷言本質的相同,把兩個其實毫不相干的東西強行等同。為了防範此弊,本報告貫徹一個方法論的分級原則,把所有的比較對應區分為兩個層級:
其一,「實際技術對應」:指兩傳統各自的一手技術描述在操作層級上高度同構,近乎可以平行陳述。例如道教靜修的調息行氣與東正教靜修主義的呼吸祈禱,都以「自覺調控呼吸節律+內向專注+半凝視體內定位點」作為進入身體性內向狀態的入口,其技術描述的相似度極高。這類對應可以較為大膽地陳述,但仍須註明其目的論的差異。
其二,「結構類比」:指兩傳統的某種實踐在功能上相似,但概念框架、目的論、乃至身體形態都不相同,二者之間並無歷史接觸,只是各自獨立的平行發明。例如道教的辟穀與基督教的四旬期禁食,都把飲食的節制納入修行系統,但一者是「去濁氣、輕身、趨長生」的生理—煉養操作,一者是「克己、悔罪、與基督聯合」的道德—屬靈操練,二者的對應僅在功能層面成立,不可推論為「同一套技術」。這類對應只能審慎地作為啟發,不可過度引申。
貫徹這一分級,我們才能既看見兩傳統之間真實的共鳴,又不抹煞其各自的獨特性。本報告第五章的微觀技術對照,將逐項標明每組對應屬於「實際技術對應」抑或「結構類比」,並評定其強弱。
(五)章節安排
以下各章的安排是:第二章深描道教內丹的身體技術與宇宙論;第三章深描基督教苦修的身體技術;這兩章是「各說各話」的並置,旨在先讓兩傳統各自完整地呈現自己。第四章進入身體哲學的層次,對照二者對「身與心」「形與神」「靈與肉」關係的根本理解。第五章是全文的技術核心,逐項微觀對照。第六章上升到救贖論,比較兩者的終極目標。第七章補入歷史的維度,回顧二者在中國的實際接觸。末章綜論並展望。
二、道教內丹的身體技術與宇宙論
(一)精、氣、神:身體中的三寶
內丹學的全部技術,都建立在「精、氣、神」這三個範疇之上。內丹家稱之為「三寶」,並把它們視為煉丹的「藥物」——也就是說,煉丹的原料不在身外,而就在修煉者自己的身體之中。精,是生命的精微物質基礎;氣,是生命的能量與流動;神,是生命的精神與意識。三者又各有「先天」與「後天」之別:先天為元精、元氣、元神,是與生俱來、未經耗散的本然之物;後天為交感之精、呼吸之氣、思慮之神,是日用之間流轉消耗的狀態。內丹的根本工夫,正在於「採先天、屏後天」,在後天的身體中重新尋回並煉養那一點先天。
這一「先天/後天」的辨析,絕非空泛的玄談,而是內丹整套技術的樞紐所在。在道教的理解中,人自出生以後,先天的元精、元氣、元神便日漸耗散——情慾耗精、勞思耗神、呼吸間漏氣,於是生命如薪盡火滅,終歸於死。內丹之所以號稱可以「逆天改命」,正是因為它聲稱掌握了一套「採補先天、復返本元」的技術:在後天身體的種種耗散之中,重新捕捉那一點將漏未漏的先天真陽(所謂「活子時」的「一陽來復」),把它採回、封固、煉化,層層回灌,使日趨枯竭的生命重新充盈圓滿,乃至「返老還童」「長生久視」。這一「以後天養先天、由後天返先天」的根本思路,把抽象的「成仙」轉化為一套可操作的生命能量管理工程,是內丹有別於一切外求之術的根本特色。也正因如此,內丹與中國傳統醫學共享同一套關於精、氣、經脈、臟腑的身體知識——道教的煉養與醫家的養生,本就同源而互滲。
三寶之間的關係,被理解為宇宙生成的「逆反」。在道教的宇宙論中,萬物的順向生成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落實到人身,則是「神化氣、氣化精、精化形」而成人;而內丹的修煉,則是這一過程的「逆轉」——「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層層回返,最終復歸於「道」。元代內丹大家陳致虛在《上陽子金丹大要》中把這一順逆關係講得最為透徹:「虛化神,神化氣,氣化精,精化形,形乃成人(此為順);煉精化氣,煉氣合神,煉神還虛,金丹乃成(此為逆)。」後世通俗化為「順則成人,逆則成仙」一語,廣為流傳。羅比內(Isabelle Robinet)在其論內丹的論文集中,正是以「顛倒的世界」(the world upside down)來概括內丹這一「逆修返本」的根本邏輯。
(二)三丹田:身體中的鼎爐
煉丹需有鼎爐。外丹術以金屬器皿為鼎爐,內丹則「以身為鼎爐」——身體本身就是煉丹的器皿。具體而言,內丹以人身的「三丹田」為核心的修煉部位。上丹田在兩眉之間、泥丸宮(腦部),為藏神之所;中丹田在心窩、絳宮一帶,為藏氣之所;下丹田在臍下三寸、關元氣海一帶,為藏精之所,也是「煉精化氣」起手結丹的根本所在。三丹田由下而上,恰好對應於「煉精(下)→煉氣(中)→煉神(上)」修煉部位的層層上移。
值得注意的是,「以身為鼎爐」的具體所指,在不同經典中略有差異。漢代的《周易參同契》以《易》卦象立論,所謂「乾坤者,易之門戶,眾卦之父母;坎離匡廓,運轂正軸」,註家解為以乾坤兩卦寓爐鼎、坎離兩卦寓藥物、其餘六十卦寓火候。上清派的《黃庭經》則以體內的「黃庭」(中宮)為樞紐。至宋元內丹成熟,則普遍以下丹田為起手的鼎爐。這一從「卦象之爐」到「身體之爐」的轉變,正體現了內丹「把外在的宇宙論符號內化為身體操作」的根本取向。
(三)藥物、火候、河車、周天
有了鼎爐(身體部位)與藥物(精氣神),煉丹還須掌握「火候」。火候原是外丹燒煉時對爐火溫度與時程的控制,引入內丹後,則轉化為對運心與調息「程度」的隱喻。火候分「文火」與「武火」:武火指深而強的呼吸,用於採藥、進陽火,在「活子時一陽生」之際「火逼金行」;文火指輕而微的呼吸,用於精氣煉過泥丸之後的「退陰符」與溫養。文武火候之間的拿捏,丹經視為「不可以文字傳」的祕要,必賴師授。失其節度,則有「走火入魔」之虞——這是一個我們在第五章還要回到的重要概念。
內氣在體內的運行,被比喻為「河車」之運轉。「駕河車」即推動內氣循行於經脈。其初階為「小周天」:內氣自下丹田出發,經會陰、過尾閭、夾脊、玉枕此「三關」而上達頭頂泥丸,再由舌接任脈、沿胸腹正中線而下,還歸下丹田,如此循環一周。這一階段屬「煉精化氣」,主於防病去病、補虧益損。其進階為「大周天」:在任督二脈打通的基礎上,內氣遍行奇經八脈、十二經脈,流貫全身。河車與周天的技術,把抽象的「煉化」落實為可體驗、可操作的身體歷程,是內丹最具特色的身體技術。
這套技術的精妙,在於它把「呼吸」與「意念」與「內氣的循行」三者緊密綁定:行小周天時,修煉者以吸氣導引內氣自督脈(背後正中)上升、以呼氣導引內氣自任脈(身前正中)下降,一呼一吸為一周,而意念則如牧人之趕羊,溫和地「引而不縱、守而不執」地伴隨內氣運行。一次完整的周天,傳統以「三百息」一類數字為度。這裡尤須留意「三關」之說——尾閭、夾脊、玉枕,是內氣上行督脈時最難通過的三個關隘,初學者往往在此滯礙不前,須以恰當的火候(而非蠻力)耐心煉化方能「通關」。整套周天工夫,因此既是一套精微的身體操作,也是一場對心性耐力的長期磨煉:急不得、躁不得,一急一躁,便是「走火入魔」的開端。內丹之難,難就難在這「不疾不徐、恰到好處」的分寸——而這分寸,正是丹經所謂「不可以文字傳」、必賴明師當面口授的「火候」。
(四)三階段: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
內丹修煉建立起一套清晰的階段次第,通常表述為四段:
第一階段「煉精化氣」,又稱「初關」「百日築基」。其身體操作是煉化下丹田的元精,使之化為氣,駕河車而行小周天。這一階段又稱「收三歸二」——把精、氣、神三者中的精煉化為氣,歸於「氣與神」二者。在宇宙論上,這對應於「形→氣」的逆返,意在補回後天耗散的虧損,返回先天的圓滿。
第二階段「煉氣化神」,又稱「中關」,傳統以「十月」之功為喻。其身體操作是使氣與神交融凝結,結成所謂「聖胎」(內丹、嬰兒),以大周天溫養之。這一階段是「由二歸一」——氣與神合而為一。在宇宙論上,對應於「氣→神」的逆返,凝成不死之「丹」。
第三階段「煉神還虛」,又稱「上關」,以「三年乳哺」一類語彙表述。其身體操作的核心是「陽神出殼」(詳見第六章),使所煉成之神還歸於虛無,多以「無為」之法行之。在宇宙論上,對應於「神→虛」的逆返,個體生命與宇宙本源(虛、道)重新合一。
第四階段「煉虛合道」,是最高的圓滿境界,「形神俱妙,與道合真」。部分文獻將其併入「還虛」,部分則獨立為第四段。
這四段次第,把成仙從一個模糊的宗教嚮往,轉化為一套有明確步驟、明確身體指標、明確火候要求的「工程」。這正是內丹最深刻的特色:它把超越的追求,徹底地技術化、身體化了。
(五)外丹到內丹的歷史轉向
內丹並非道教養生術的原初形態。在隋唐以前,道教求長生的主流是「外丹術」——以鉛、汞等礦物在爐中燒煉「丹藥」,服食以求不死。外丹在唐代達到鼎盛,卻也在唐代埋下了危機的種子:所煉丹藥多含重金屬,服之非但不能長生,反而屢致中毒身亡。六朝至唐,因服食丹藥而中毒致死的貴族、官僚乃至帝王,史不絕書,這從根本上動搖了外丹信仰。栢夷(Fabrizio Pregadio)在《大清》(Great Clarity, 2006)一書中,正是系統考察了這一早期外丹「太清」傳統的興衰。
外丹的危機,為內丹的興起讓出了空間。隋代以來緩慢醞釀的「內丹成仙」信仰,在唐末五代藉鍾離權、呂洞賓、陳摶等人的推動而蔚為大觀,入兩宋後遂成主流。值得玩味的是,內丹在「內化」外丹的同時,大量沿用了外丹的術語——鼎爐、藥物、火候、鉛汞、河車、結丹,無一不是外丹的舊詞。但這些詞語的所指,已從「外在金屬的煉化」徹底轉為「身體內精氣神的煉化」。羅比內與栢夷在辨析「外丹(waidan)」與「內丹(neidan)」的原義時,都特別強調了這一「語彙繼承、所指內化」的轉化過程。可以說,內丹的興起,是道教把求道的場域,從丹爐徹底搬回到了自己的身體之內。
(六)內丹身體觀的根本前提
支撐這一整套技術的,是道教獨特的身體觀。其根本前提至少有四:
其一,「重身貴生」。道教把身體與生命視為最高的價值,這與許多以肉身為虛幻、為桎梏的宗教傳統截然不同。這一傾向可上溯《太平經》「治身治國並重」的思想,並貫穿整個道教史。
其二,「我命在我不在天」。此語典出葛洪《抱朴子內篇》卷十六〈黃白〉所引龜甲文:「我命在我不在天,還丹成金億萬年。」託名老子的《西昇經》亦有「我命在我,不屬天地」之語。這是一句極為自信、甚至可說是極為「叛逆」的宣言:它主張人的生死壽夭並非由天命註定,而可以由自身的修煉來奪取與改變。這一「生命自主」的信念,是內丹「人可奪天地造化、自主長生」的核心。
其三,「身國同構」。道教把治身比擬為治國,把身體理解為一個有官府、宮室、關隘、百神居於其中的「國度」。《老子想爾注》謂「人身像天地」,《太平經》倡「身國並治」。修身,就如同治理體內的這個「國」。這一觀念,正是《黃庭經》存思體內神系統的思想背景。
其四,「形神俱妙」。修煉的終極,不是靈魂脫離肉體而獨存,而是「形神俱妙、與道合真」——肉體與精神一同得到超越與轉化,達致「長生久視」。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在其名著《道體論》(Le corps taoïste, 1982;英譯 The Taoist Body, 1993)中,正是以「身體」為樞紐,闡明道教如何把整個宇宙觀與修煉論奠基於對身體的肯定之上。在道教這裡,身體不是要被超越的對象,而是超越得以發生的場所。
(七)內丹諸派的身體論差異
內丹在發展中分為多派,各派的身體論略有側重,此處僅作概要說明,以見其豐富。唐末五代的鍾呂金丹道(以鍾離權、呂洞賓為宗),建立了仙品分級(鬼、人、地、神、天五等仙)與採藥、河車、周天的操作框架,為後世南北各宗的共同源頭。北宋以降的南宗(張伯端、白玉蟾等「南五祖」),主「先命後性」,從煉形煉氣的命功入手,再修心性,不主出家,以《悟真篇》為宗經。金代王重陽所創的北宗、全真道(及馬鈺、丘處機等北七真),則主「先性後命」,以澄心明性為煉丹的先決條件,強調清靜心性,主出家清修。明代的東派(陸西星)與清代的西派(李涵虛),在性命次第與採藥取徑上各有調和折衷。明末清初的伍柳派(伍守陽、柳華陽),則以「仙佛合宗」為特色,把周天、採藥、火候等身體操作講得最為系統而具體,後世入門多依其書。諸派的差異,大體可歸納為三個軸線:性命修煉的先後次第、清淨與陰陽兩種採藥取徑、是否出家。但無論如何分派,「以身為鼎爐、煉精氣神以成丹」的根本身體技術,則是共通的。
這裡須補充一點歷史的縱深:內丹並非憑空出現,而是對先秦以降諸多身體技術的「總集成」。在內丹成熟之前,道教(及其前身的方仙、黃老傳統)早已積累了極為豐富的身體修煉法門——戰國的「行氣」(以《行氣玉佩銘》為最早物證)、漢代以來的「導引」(模仿動物姿態的肢體屈伸,如馬王堆《導引圖》、後世的五禽戲)、上清派的「存思」(觀想體內神與星辰)、《太平經》的「守一」(凝神於一)、葛洪所重的「服食」(服餌草木金石之藥)、以及「房中」(男女交接以養生延命)等等。這些技術原本各自獨立、各有師承,內丹的偉大,正在於它以「精、氣、神」這一統一的範疇架構,把這些散落的法門重新整編、貫通為一個有層次、有次第、有終極目標的完整體系。可以說,內丹是道教身體技術兩千年積澱的結晶。理解這一點,我們才能明白,為何內丹的身體觀如此豐厚——它背後站著的,是整個道教的修煉傳統。
三、基督教苦修的身體技術
(一)askēsis:從運動員的操練到屬靈的鍛鍊
「苦修」一詞,在中文裡帶有濃厚的「自苦」意味,但其希臘字源 askēsis(ἄσκησις)的本義,卻是中性的「鍛鍊、訓練、操練」。它源自動詞 askein(鍛鍊、培養),最初的語境正是運動員的訓練:古希臘的競技選手為了奧林匹克的桂冠,以系統化的操練磨礪身體,戒絕日常的享樂,忍受嚴酷的考驗,以達致身體的卓越。askēsis 最初指的,就是這種「為了卓越而進行的刻苦訓練」。
這一運動的隱喻,被早期基督教完整地繼承了下來。基督徒把苦修者理解為「屬靈的運動員」(spiritual athlete),把苦修理解為心志與靈魂的「操練」。其聖經根據,正是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所用的競技意象:「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提摩太後書》四章七節更以「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總結一生的屬靈征戰。在這裡,身體不是要被仇恨的敵人,而是要被「攻克」、被「訓練」、使之「服我」的對象——這與運動員馴服自己的身體以求卓越,在邏輯上一脈相承。
與 askēsis 相輔的另一個關鍵詞是 enkrateia(ἐγκράτεια,節制、自制),指對食慾、性慾、情緒的掌控。askēsis 是操練的過程,enkrateia 是操練所要達致的德性狀態。二世紀曾有主張嚴格禁慾(禁婚、禁肉、禁酒)的「節制派」(Encratites),其名正出於此。
這一從「運動員的操練」到「屬靈的鍛鍊」的詞義轉化,有著深遠的意涵。它意味著:在基督教苦修的自我理解中,苦修從來不是消極的「自我折磨」,而是積極的「自我訓練」——正如運動員忍受訓練之苦不是為了受苦本身,而是為了奪取桂冠,苦修者忍受禁食、守夜之苦,也不是為了受苦本身,而是為了在屬靈的競技場上「得那不能壞的冠冕」(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五節)。哲學家哈道(Pierre Hadot)在研究古代哲學時提出的「靈性操練」(spiritual exercises)概念,正點出了這一傳統的精髓:無論是斯多噶哲人的每日省察,還是基督徒的禁食祈禱,都是一套有目的、有方法、可重複練習的「操練」,旨在逐步改造操練者的整個存在。這一「操練」的框架,使基督教苦修與道教內丹在最根本的結構上得以相通——二者都不是一次性的頓悟或恩賜,而是日積月累、循序漸進的「功夫」。內丹講「百日築基、十月懷胎、三年乳哺、九年面壁」,苦修講「逐級攀登的天梯、終身不輟的操練」,二者都把超越理解為一場需要長期身體紀律的「修煉」,而非一蹴可幾的奇蹟。這一「修煉論」的共通氣質,是兩傳統最深層的親緣之一。
(二)沙漠教父:基督教苦修的源頭
基督教苦修制度的歷史源頭,公認在四世紀的埃及曠野。埃及人聖安東尼(Anthony the Great,約二五一至三五六年),變賣家產、退入曠野獨修,被後世尊為「隱修制度之父」。他的事蹟,經亞歷山大主教亞他那修(Athanasius,約二九六至三七三年)所撰的《安東尼傳》(Vita Antonii,約成於三五七至三六〇年)而傳遍整個基督教世界。此書迅速被譯為拉丁文,深刻影響了西方——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即記載自己曾因聽聞安東尼的故事而深受震動。
繼安東尼之後,埃及的尼特里亞、凱利亞、斯凱提斯等曠野,以及敘利亞、巴勒斯坦的荒漠,聚集了大批隱修士(Desert Fathers)與隱修女(Desert Mothers)。他們的言行,由師徒口耳相傳,後寫定為《沙漠教父言行錄》(Apophthegmata Patrum,約成於五世紀,內容上溯四世紀),以科普特文、敘利亞文、希臘文記錄,後譯為拉丁文,成為基督教苦修傳統的根本文獻。其中「字母順序集」是最通行的版本。
值得強調的是,沙漠中不只有「教父」,也有「教母」(Ammas):一批同樣退入曠野、以苦修著稱的女性隱修者,如辛克利提卡(Syncletica)、賽奧多拉(Theodora)等,她們的言行同樣被收入《言行錄》,享有屬靈導師的權威。這一現象,提示我們苦修並非男性的專利,而是早期基督教中男女皆可踐行的屬靈道路。更值得玩味的是沙漠教父對「苦修」與「謙卑」關係的深刻自覺:在他們的言行錄中,反覆出現的一個主題,是警告修士不可因自己的禁食、守夜而生驕傲——「苦行的功德」一旦變成自我炫耀的資本,便立刻成為比放縱更危險的陷阱。一則著名的言行記載,一位老修士說:即便有人能行盡一切苦行,若無謙卑,則一無所成。這一「苦行須以謙卑為底」的洞見,把苦修從單純的「自苦競賽」提升為一種深刻的靈性教育——它要對治的,歸根結柢不是身體的慾望,而是靈魂深處的驕傲。這與下文將論及的「明辨」(discretio)原則,同屬苦修傳統內部的自我節制智慧。
(三)苦修的身體技術
沙漠教父及其後繼者所發展的身體技術,蔚為大觀,主要包括:
禁食(fasting):長時間的斷食、減食,或戒絕特定食物(尤其是肉與酒)。這是苦修最核心的操練之一。
守夜(vigils):徹夜不眠的祈禱,常與禁食並行,意在以剝奪睡眠來磨礪意志、保持警醒。
貞潔與獨身(celibacy / chastity):永久性的性節制乃至終身童貞。這是早期基督教苦修最引人注目、也最具神學意涵的一環,我們在下一章還要詳論。
貧窮與勞動(poverty and labour):放棄財產(如安東尼之變賣家產),並以編籃、手工等體力勞動自給並防止懶散。
自我鞭笞與苦衣(self-flagellation and hair shirt):部分苦修者以鞭打肉身、貼身穿著粗糙刺人的毛衣來折磨身體。這類極端的自苦,在中世紀西方更發展出系統化的形式。
靜默(silence):守口、退離言語,被沙漠教父視為核心的德目。
這些技術中,最為極端、也最具象徵性的,是敘利亞的「柱頂修士」(Stylites)。其代表人物聖西默盎(Simeon Stylites the Elder,約三九〇至四五九年),出身敘利亞西北的牧羊家庭,約於四二三年首次登上石柱,從此在柱頂生活了約三十六、七年直至去世。柱高由最初的約兩公尺逐步加高至約十五公尺,頂部的平台僅約一平方公尺。他在柱頂禁食、祈禱、講道,相信「苦待肉身」有助於靈魂的得救。西默盎引發了大量的模仿者,在拜占庭早期形成了一陣「柱頂修行」的風潮,其後更有「小西默盎」(約五二一至五九二年)承此傳統。
這些極端的身體苦行——柱頂的風吹日曬、苦衣的日夜磨折、鞭笞的自我懲罰——對現代人而言,往往顯得難以理解,甚至近乎自虐。但若放回其神學脈絡,便可見其內在邏輯:在這些苦修者看來,墮落的肉身是罪與情慾的溫床,唯有透過嚴酷的「苦待肉身」(mortification of the body),才能制伏肉慾、淨化靈魂、使身體重新服膺於靈的主宰,從而趨近救恩。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苦修內部本身就存在著一個「強度的光譜」:一端是敘利亞、埃及曠野那種趨於極端的自苦(柱頂、極長的禁食、苦衣鐵鏈),另一端則是本篤會規所代表的溫和、務實、可持續的「中道」苦修。而貫穿這一光譜的,則是一個始終存在的內部張力與自我警惕——苦行究竟是通往謙卑與淨化的途徑,還是會墮落為自我炫耀的驕傲、乃至損毀神所賜身體的暴力?正是這一張力,催生了下文將詳論的「明辨」(discretio)原則。換言之,基督教苦修傳統從未天真地以為「越苦越好」;它自始就在「苦待肉身」與「善待神所造的身體」之間,進行著審慎的權衡。這一點,恰與內丹「火候須得中、過則走火入魔」的自我節制,構成了深刻的呼應。
(四)靜修主義:呼吸、耶穌禱文與心禱
如果說沙漠教父代表了苦修「外在身體技術」的極致,那麼東方教會的「靜修主義」(Hesychasm),則代表了苦修「內在身體技術」的成熟。Hesychasm 一詞源自希臘文 hesychia(ἡσυχία,寧靜、內在的止息),其核心是透過不斷重複的「心禱」,在內在的止息中參與神的非受造能量(uncreated energy)。
靜修主義的核心技術有三。其一是耶穌禱文(Jesus Prayer):不斷地、節律性地重複「主耶穌基督,神之子,憐憫我罪人」這一短禱,直至它成為呼吸般自然的存在節律。其二是心禱(prayer of the heart):把「理智」(nous)從紛亂的頭腦中「降入」心(kardia),使祈禱不再停留於思辨的層面,而沉入存在的中心。其三,也是最具身體技術色彩的,是呼吸的控制:十三世紀的尼基弗洛斯(Nikephoros the Hesychast)教導修士低頭俯向胸口,把耶穌禱文「繫於呼吸」,調控呼吸的節律,並把目光與注意力凝注於身體的中段(心臟或腹部一帶),使「心思下沉入心」。這一技術後來被收入《慕善集》(Philokalia)——這部由尼科底謨(Nikodimos of the Holy Mountain)與馬卡里奧斯(Makarios of Corinth)於一七八二年在威尼斯首次刊行的希臘文選集,匯集了四至十五世紀東方教父的靜修文獻,是靜修傳統的集大成之作。
靜修主義有其深厚的思想源流。本都的厄瓦格略(Evagrius Ponticus,約三四五至三九九年)在《實踐論》(Praktikos)中提出「八種邪念」(後發展為西方的「七宗罪」)的心理學,並以「無動於情」(apatheia)——靈魂從情慾中淨化而得的穩定狀態——為修行的目標。七世紀西奈山的若望·克利馬克(John Climacus)在《天梯》(The Ladder of Divine Ascent)中,以三十級階梯為喻,逐級鋪陳須獲得的德性與須棄絕的惡習,成為東方教會流傳最廣的苦修手冊。十四世紀,阿索斯山的修士額我略·帕拉瑪斯(Gregory Palamas,約一二九六至一三五九年),在與巴爾拉姆(Barlaam)的著名爭論中,為靜修士「得見非受造之光」的主張作了神學辯護:他區分神的「本質」(essence,不可知、不可分享)與神的「能量」(energies,可經由祈禱與苦修真實地分享),從而把靜修主義的整套身體技術奠基於堅實的神學之上。帕拉瑪斯進一步主張,靜修士所見的「非受造之光」,正是基督在他泊山「顯聖容」(Transfiguration)時所放射的光——這意味著,經由身體的祈禱技術,人竟可以在今生、以肉身,真實地分享神的榮光。這是一個對「身體之神學潛能」極高的肯定:身體不僅不是障礙,反而是分享神聖之光的器皿。
厄瓦格略所提出的「八種邪念」(eight logismoi),值得稍作展開,因為它構成了東西方苦修共同的「靈性病理學」。這八念依次為:饕餮(貪食)、淫慾、貪婪、憂愁、忿怒、倦怠(accidie,一種使修士厭棄修行、坐立難安的「正午的魔鬼」)、虛榮、驕傲。厄瓦格略認為,苦修的工夫正是要逐一辨識、抵禦、淨化這些由淺入深的邪念,最終達致「無動於情」(apatheia)——並非麻木無感,而是靈魂從情慾的擾動中得潔淨而臻於穩定的狀態,由此 nous(理智)方能澄澈,進入與神的默觀合一。這「八念」後經教宗大額我略(Gregory the Great)整編,演變為西方著名的「七宗罪」,可見其影響之深遠。與厄瓦格略相呼應,七世紀的認信者馬克西穆斯(Maximus the Confessor,約五八〇至六六二年)更把「情慾」(passions)的理解推向精微:他認為情慾本身並非純然的惡,而是人性內在能量的「失序表現」;當這些能量與神的旨意對齊時,便導向德性與神聖的合一,失序時則扭曲靈魂朝向神的本性傾向。換言之,苦修的目標不是「消滅」情慾,而是「轉化」與「重新定向」情慾——這一洞見,與道教內丹「煉化」(而非壓抑)精氣的思路,在結構上頗有可玩味的呼應。守護心思以抵禦邪念的持續警醒,則被稱為「nepsis」(警醒、守心),是靜修傳統的核心德目之一。
這一整套苦修,最終都指向一個救贖論的目標:神化(theosis)。在東方教會的理解中,苦修不是目的本身,而是「神化」的工具——藉著棄絕罪性的傾向、淨化情慾、培養德性,人被逐漸轉化得更肖似基督,「得與神的性情有分」。這是一個「協同」(synergy)的過程:既非單靠人的努力,也非單靠神的恩典,而是人神的合作。苦修的身體技術,因此被收攝進一個宏大的救贖論框架之中——它是人在神恩之下,以自己的身體參與自身神化的努力。這一點,我們在第六章比較兩傳統的救贖路徑時,還要深入展開。
(五)西方修道傳統與「節度」原則
在西方,苦修則循著修道院制度的軌道發展。努西亞的聖本篤(Benedict of Nursia,約四八〇至五四七年)約於五三〇年在卡西諾山所訂的《會規》(Regula Benedicti,共七十三章),確立了西方修道的根本精神「祈禱與勞動」(Ora et labora):一日的時間被劃分為祈禱、睡眠、勞動三大部分,以每日七次的「神聖工作」(Opus Dei)、聖讀(lectio divina)、體力勞動,並輔以禁食、靜默、克己,構成一套相對溫和、務實而可持續的苦修進路。相對於沙漠與敘利亞的極端自苦,本篤傳統代表了苦修的「中道」。
這一「中道」的精神,在約翰·卡西安(John Cassian,約三六〇至四三五年)的《會談錄》(Conferences)中得到了最清晰的表達。卡西安藉阿巴·摩西之口,論「明辨」(discretio,discernment)乃「眾德之母、王道之導」,告誡修士須在「過度苦行」與「放縱」這兩個極端之間掌握分寸。聖本篤的《會規》正承此而為西方隱修引入了「節制」的根本原則。這一「不可過度、須掌握分寸」的「明辨」,與道教內丹的「火候」之說,構成了一組極富意味的對照——這是我們在第五章將要深入展開的。
四、身體哲學:身國同構的一元傾向與靈肉關係的張力
技術的背後是哲學。要真正理解內丹與苦修的差異,必須上升到二者對「身與心」「形與神」「靈與肉」根本關係的理解。在這一層次上,道教呈現出一種鮮明的「一元傾向」,而基督教則內在地包含著一種深刻的「張力」。
(一)道教:身國同構與形神不離的一元傾向
道教身體觀的根本特徵,是把身體視為宇宙的縮影,並由此肯定身體的價值。「人身一小天地」——人身是小宇宙,宇宙是大人身,其中含藏著造化之機、性命之道。正因身體與天地同構,修身才可能參贊造化、奪取造化。
這一「身國同構」的觀念,在《黃庭經》中得到了最具體的展開。《黃庭內景經》把人身分為上、中、下三元,對應三丹田,並建構出一套龐大的「體內神」系統:不僅五臟六腑各有神居,甚至「百節皆有神」——每一個關節、每一個器官,都有神靈居處其間,各有名號、服色、職司與所居的宮闕。修煉者透過「存思」(內視),默念諸神之名、存想其形象服色,使體內諸神安居、臟腑調和,從而延年成仙。在這一身體觀中,身體不是一團沉默的肉,而是一座神聖的、有神居住的「宮城」。戴思博(Catherine Despeux)在《道教與人體:修真圖》(Taoïsme et corps humain: Le Xiuzhen tu, 1994)中,正是透過內丹身體圖像,揭示了這一「身體即宇宙」的視覺與觀念系統。羅比內的《上清存思冥想》(Taoist Meditation, 1993)則深入考察了上清派存思體內神的冥想技術。
道教這一身體觀的核心命題,是「形神不離」。《太平經鈔·壬部》明言:「人有一身,與精神常合並也。形者乃主死,精神者乃主生。常合即吉,去則凶。」又謂「形須神而立」——形體不能沒有精神,精神也不能離開形體;二者一旦分離,便是死亡與凶禍。正因如此,道教絕不主張靈魂脫離肉體而獨存的「解脫」,而是追求形與神俱得保全、俱得超越的「形神俱妙」。林富士在《疾病終結者:中國早期的道教醫學》(2001)與《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與醫療》(2008)等研究中,對道教如何透過對身體、疾病的特殊理解而發展出整套宗教—醫療體系,有深入的考察。
道教這一「身體即神聖宮城」的觀念,還有一個耐人尋味的「道德化」面向。《太上除三尸九蟲保生經》記載,人的體內居住著「三尸」與「九蟲」——三尸是體內為害之物,它們每逢庚申之日便上天庭,向司命之神告發人的罪過,以求縮減其壽命。於是道教發展出「守庚申」的信仰:在庚申之夜徹夜不眠,使三尸無從上告;更進一步,則透過辟穀、服氣、煉養來「斬三尸」,從根本上去除這些體內的告密者。這一套觀念極富啟發:在道教這裡,身體不只是一個生理的場域,更是一個道德與命運的場域——人的善惡、壽夭,竟與體內居住的神祇、蟲尸的動向直接相關。修身因此同時是「修德」:潔淨身體與潔淨德性,在這套身體觀中是一回事。這與基督教苦修把禁食、守夜視為對治「八念」(貪食、淫慾、忿怒……)的屬靈操練,在「以身體技術對治道德缺陷」這一結構上,恰可遙相對照——只是道教把這場道德戰爭安置在「體內諸神與三尸」的宇宙劇場中,而基督教把它安置在「靈魂與邪念」的屬靈交鋒中。
更值得注意的是,道教沒有「原罪」的觀念。人的命運可以由自己把握,壽命可以改變、延長。身體不是墮落的標記,不是須要被救贖的累贅,而是可以被養護、被煉化、被神聖化的場域。正是這一根本的肯定,使道教發展出了汗牛充棟的養生、導引、氣功、內丹之術。卿希泰主編的《中國道教史》、李豐楙、蕭登福、呂鵬志(《唐前道教儀式史綱》, 2008)、謝聰輝等學者的研究,從不同角度勾勒出這一以身體為神聖場域的道教傳統的歷史脈絡。
(二)基督教:柏拉圖主義二元與希伯來整全人觀的張力
基督教的身體觀,則遠為複雜而充滿張力。這一張力的根源,在於基督教是兩種異質傳統的混血:一是希臘的柏拉圖主義,一是希伯來的聖經傳統。
柏拉圖主義傾向於把身體視為「靈魂的監獄」:靈魂屬於永恆的、精神的理型世界,身體則屬於變動的、物質的感官世界;身體是靈魂的桎梏,死亡是靈魂從身體中得釋放、回歸理型世界的解脫。在這一框架下,「身體是惡的、靈魂是善的」,修行的目標是靈魂盡可能地擺脫身體的牽累。這一思想,經由新柏拉圖主義,深刻地滲入了早期基督教神學。
然而,希伯來的聖經傳統卻持一種截然不同的「整全人觀」(holistic anthropology):在希伯來的思維中,人是身體與靈魂不可分割的整體,並沒有「靈魂離開肉體而獨存」的觀念。神所造的身體是「美好的」(創世記一章,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是反映神之美善的受造之物。
這兩種傳統的張力,貫穿了整個基督教思想史。它在使徒保羅那裡,已表現為兩個希臘詞的精微區分:sarx(σάρξ,肉體)與 sōma(σῶμα,身體)。sarx 源於希伯來思想,著重「受造、軟弱」之意,代表人的罪性傾向;而 sōma 則高於 sarx,其真義是「為主而有」的身體,它可以「等候得贖與復活」——卑賤的身體將被改變,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三章二十一節)。正因有此區分,保羅體系把罪性歸於 sarx,而把得贖、復活的屬靈潛能歸於 sōma,從而使基督教無法把物質的身體本身判定為邪惡。
這一精微的區分,使後世神學家試圖在「柏拉圖式的靈肉二元」與「希伯來式的整全人觀」之間,尋找一條中道。當代部分神學家以「整體二元論」(holistic dualism)一詞來概括這一立場:人的身與心確實可以「區分」(distinguishable),卻不可「分離」(separable);身體不是靈魂偶然棲居的容器,而是構成「這個人」之為這個人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在這一立場下,身體被肯定為神所造的「美好的受造物」,反映神的美善,而非須要逃離的牢獄。然而,必須誠實地承認:這條中道走得並不輕鬆。整個基督教思想史上,柏拉圖主義「身體即靈魂之監獄」的引力始終存在,一再把基督教拉向對身體的貶抑與猜疑;基督教之所以最終沒有徹底滑入諾斯底式的身體否定,靠的正是「道成肉身」與「身體復活」這兩個無法繞過的教義錨點。換言之,基督教對身體的肯定,是一種「掙扎中的肯定」、「張力中的肯定」——它必須不斷地對抗自身內部那股貶抑身體的傾向,才能守住身體的尊嚴。
這恰恰與道教形成了意味深長的對照。道教對身體的肯定,是「天然的」、「從容的」、毫無張力的——它從一開始就不曾把身體與靈魂、形與神對立起來,「形神不離」「形神俱妙」是它不證自明的前提。道教不需要一個「道成肉身」式的教義來「拯救」身體的地位,因為在它的宇宙論裡,身體的神聖性根本就不曾受到質疑。一個是「無須辯護的肯定」,一個是「歷盡辯護的肯定」;一個的身體觀是「一元的、安穩的」,一個的身體觀是「二元張力中艱難守護的」。這一根本氣質的差異,是我們理解兩傳統一切身體技術與救贖路徑的鎖鑰。
(三)奧古斯丁:身體並非監獄
這一張力,在奧古斯丁(Augustine,三五四至四三〇年)那裡得到了關鍵的調停。人們常誤以為奧古斯丁是「貶抑身體」的代表,但細究其思想,實非如此。奧古斯丁皈依基督教後,猛烈批判了他早年曾信奉的摩尼教的「善惡二元論」;他藉新柏拉圖主義「惡是善的虧缺(privatio boni)而非正面的實有」這一論點,脫離了摩尼教把物質、身體判為惡的立場。他主張「至善的上帝所造的一切皆善」,把人理解為「靈魂與身體完美的統一」,甚至以婚姻來比喻身與心的結合。
在《上帝之城》卷十四中,奧古斯丁論人類始祖之罪時,明確指出:人原本可以無情慾(concupiscence)地生育,情慾是墮落的「結果」,而非身體本然之「惡」。他批判的是失序的「意志」,而非身體本身。在卷二十二中,他更詳論末日審判與聖徒「身體的復活」。可見,奧古斯丁的身體觀,絕非「身體即監獄」的柏拉圖式貶抑,而是在原罪論的框架下,仍堅持身體之為神所造的善物、並終將復活得榮。
(四)道成肉身:基督教身體觀的內在錨點
基督教之所以最終無法徹底貶抑身體,最深的神學根據在於兩大教義:「道成肉身」(Incarnation)與「身體的復活」(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道成肉身」見《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希臘原文 kai ho logos sarx egeneto——那永恆的「道」(Logos)取了「肉身」(sarx),降世為人。這一教義,經《尼西亞信經》確立,成為基督教的根本信仰。它的神學後果是深遠的:如果神自己都認為人的肉身「值得居住」,如果神的兒子親自取了肉身成為具體的歷史人物,那麼任何對身體的徹底貶抑,就在根本上與基督教的核心信仰相牴觸了。道成肉身,本身就是對物質身體的肯定與抬升。
與之相輔的,是「身體的復活」。基督肉身的復活,被視為信徒身體復活的「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在末世,信徒的身、靈將重新結合,人的完整性將得恢復——基督徒「不會以無肉體的靈魂形態度過永恆」。這兩大教義,構成了基督教身體觀的內在「錨點」:即使柏拉圖主義的浪潮一再衝擊,基督教也始終無法把身體完全拋棄。
這一立場,在二世紀對抗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的鬥爭中得到了最鮮明的表達。諾斯底主義把物質與身體判為惡,認為人是「被囚禁於惡質物質、禁錮於身體中的靈性火花」,救贖就是靈魂逃離身體。里昂的愛任紐(Irenaeus of Lyons)在《駁異端》(Adversus Haereses,約一八〇年)中,引《創世記》「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駁斥諾斯底,並提出「復歸統攝」(recapitulation)的救恩論:基督所救贖的是「全人」——身、魂、靈;復活之時,聖靈將使人的身體復甦得榮。愛任紐因此被譽為「道成肉身的捍衛者」。正統基督教對諾斯底的根本反對,正在於後者否定了物質世界與身體的善。
(五)苦修是否仇恨身體?——一個關鍵的澄清
至此,我們可以回應一個常見的誤解:苦修是否等於「厭世、仇恨身體」?
答案是否定的。彼得·布朗(Peter Brown)在其奠基性的《身體與社會:早期基督教中的男人、女人與性的棄絕》(The Body and Society, 1988)中,深入研究了公元一至五世紀基督教圈內的性節制實踐,提出了一個關鍵論點:身體並非自然的、生物學的「既定物」,即便在古代晚期,身體也是個人與群體用以「部署其天堂與地獄之神學」的工具與媒介。換言之,苦修者對身體的種種操作,不是出於對身體的仇恨,而是把身體當作意義生產與救恩工程的場域加以「重塑」與「轉化」。禁慾不等於厭惡身體,正如運動員的苦練不等於仇恨自己的肉體。
卡羅琳·拜納姆(Caroline Walker Bynum)在《神聖的盛宴與神聖的齋戒》(Holy Feast and Holy Fast, 1987)中,對中世紀女性的極端禁食與身體苦行,作了同樣富於啟發的詮釋:她主張這些身體實踐是一種具有能動性的宗教語言與權力形式,應放回中世紀的宗教社會脈絡來理解,而非以現代醫學(如「厭食症」)的框架加以化約。她的《西方基督教中身體的復活》(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1995)與《碎裂與救贖》(Fragmentation and Redemption, 1991)更系統地展示了:身體,恰恰是中世紀基督教救贖想像的中心,而非邊緣。
(六)共通的框架:身體作為轉化的技術場域
經過以上的分析,一個重要的結論浮現出來:儘管道教傾向於身體觀的「一元」,基督教內在地包含「靈肉」的張力,但二者其實共享一個更深的框架——身體是通往超越的「技術場域」(site of transformation)。
道教的存思、守一、煉養,與基督教的苦修、禁食、心禱,雖然一者出於對身體的肯定、一者出於充滿張力的靈肉觀,但二者都把身體當作可以被系統地操作、規訓、轉化的對象。正是在這一層面上,傅柯的「自我的技術」提供了一個跨傳統的共通分析語言:無論是內丹的「逆修返本」,還是苦修的「攻克己身」,都是一種透過對自身身體與思想施加精密操作以求自我轉化的「askēsis」。這一框架,使我們得以避免「東方肯定身體、西方否定身體」的粗糙二分,而看見二者在更深層次上的共鳴:它們都相信,身體不是救贖的障礙,而是救贖得以發生的工坊。
五、修煉技術的微觀對照
本章是全文的技術核心。我們將逐項對照內丹與苦修在六個微觀技術面的異同,並嚴格貫徹第一章確立的分級原則:每組對應標明屬「實際技術對應」抑或「結構類比」,並評定其強弱,同時辨明其目的論的差異,以防過度比附。
(一)呼吸:行氣、胎息 vs 呼吸祈禱
道教側,以呼吸為核心的技術源遠流長。戰國的《行氣玉佩銘》已是最早的行氣文獻。內丹則發展出調息、行氣(循環內氣)、閉息(止息)乃至「胎息」(taixi)——胎息是內丹追求的終極呼吸狀態,呼吸極緩極微,傳說可使「鼻下置羽毛而不動」,意在回返先天之氣。南北朝陶弘景《養性延命錄》所載的「六字訣」(噓、呵、呼、呬、吹、嘻),則以六種吐氣發聲分別對應五臟。
基督教側,如前所述,東正教靜修主義發展出了把耶穌禱文「繫於呼吸」、調控呼吸節律、目光凝注於身體中段的呼吸祈禱技術。十三世紀的尼基弗洛斯所傳的具體方法是:端坐、低頭、收斂心神,把目光與注意力導向胸腹之間,隨著吸氣把「理智」(nous)引導著「下沉入心」,並把耶穌禱文與一呼一吸的節律緊密結合,使禱文如呼吸般綿密不斷。這種注視身體中段的修法,在希臘文中甚至留下了「omphalopsychoi」(臍中藏魂者)這樣帶嘲諷意味的稱呼——正是反對者(如巴爾拉姆)攻擊靜修士的話柄。然而,主流的靜修導師(如後世的卡利斯托斯·韋爾 Kallistos Ware)始終強調:呼吸技術只是「輔助」,絕不可喧賓奪主,更不可在無導師指引下擅自施行,否則有損身心。
評定:實際技術對應(強)。兩者都以「自覺調控呼吸節律+內向專注+半凝視體內定位點」作為進入身體性內向狀態的入口,其技術描述在操作層級上高度同構。尤其是「把氣息與意念同步、把注意力下沉於腹/心一帶」這一核心操作,內丹的「氣沉丹田」與靜修主義的「心思下沉入心」幾乎可以互換語言來描述。然而,二者的目的論截然不同:道教行氣的目標是「煉氣」本身,是生理的轉化(長生、結丹),呼吸即是煉化的工夫;而靜修主義的調息純粹是「載具」——其目的是不間斷的耶穌禱文與神的相遇,呼吸本身並無救贖的價值。一者把呼吸當作「煉丹的火」,一者把呼吸當作「禱告的舟」。功能同構,目的論異趣,不可推論為「同一套身體技術」。這組對應,正是本報告認為「最值得大膽書寫」的兩處之一——它在技術細節的層級上構成了真實的同構,而非牽強的比附。
(二)守心:守一、守竅 vs 心思入心
道教側有「守一」與「守竅」。守一是道教核心的冥想,存想代表「太一」的神居於體內,其位置或在下丹田,或在中丹田。守竅則是專注於丹田、玄關等具體的體內竅位。
基督教側,靜修主義要求把「理智」(nous)由頭腦下沉、安置於「心」(kardia),先「理智之禱」進而「心之禱」,以達「警醒」(nepsis)。
評定:實際技術對應(中強)。兩者都要求把注意力、意識的焦點,從分散的頭腦移到一個身體內的定位點,這一「由頭腦下沉至軀幹中心」的操作方向,是二者最深刻的共鳴。靜修主義反覆強調,單純的「頭腦的祈禱」(理智的、概念的)是不夠的,必須使祈禱「下降入心」,讓整個存在的中心——而非僅僅理智——浸潤於禱告之中;道教則以「神返身中、氣沉丹田」為入手,把平日上浮外馳的心神收攝、安頓於下丹田。兩者都洞察到:真正的內向修煉,須把意識從「頭」這個慣於思辨、攀緣的器官,移交給一個更深、更穩、更接近生命中心的所在。差異則在於這個「定位點」的性質:靜修主義的「心」(kardia)是屬靈的人格中心、人與神相遇之所,並非解剖學的位置;而道教的丹田、竅則是能量與神靈的居所,有具體的寸位、有體內的神。一為神學的「心」,一為宇宙—生理的「竅」。前者要在「心」中遇見一位位格的神,後者要在「竅」中煉養非位格的精氣、安頓體內的諸神——定位點的座標相近,而其所通向的終極實在,卻判然有別。
(三)觀想:存思 vs 默觀——一個須謹慎處理的對照
這是最容易出錯的一組對照,須格外謹慎。
道教側的「存思」(cunsi,存想),是上清派的核心技術:觀想體內的景象與體內的神,《黃庭經》《大洞真經》為主要文本。存思是高度「有相」(kataphatic)、形象化的觀想——道士甚至可以「遣送」體內諸神上呈天庭。
基督教側的默觀,卻分為相反的兩條路徑。一是「有相」(kataphatic)的想像式默觀:依納爵·羅耀拉《神操》(Spiritual Exercises)的「構景」(composition of place)與「五官運用」,要求修行者鮮明地想像聖經的場景(如基督受難的視、聽、觸),並置身其中。二是「無相」(apophatic)的否定神學默觀:偽狄奧尼修斯(Pseudo-Dionysius)的《神祕神學》與十四世紀英文的《不知之雲》(The Cloud of Unknowing),主張神不可由思想、想像、推理把握,唯藉「不知之雲」與「赤裸的愛之意向」趨近,須捨棄一切形象。
評定:須分別配對。道教的存思,在功能上對應於「依納爵的想像式默觀」(結構類比,強)——二者皆為有相、感官化、刻意建構內在圖景的技術。但內容指向完全不同(體內神、星官 vs 福音場景、基督),且無歷史接觸,屬各自的平行發明。至於基督教「無相」的否定神學默觀,則與存思恰恰「對立」而非對應——《不知之雲》刻意排除了存思所依賴的一切形象。道教中真正與否定神學默觀相對應的,不是存思,而是「坐忘」:司馬承禎《坐忘論》所述的無相、空心冥想,源出《莊子》的「心齋」「坐忘」,是一種捨象、空心、消解自我的無相路徑(結構類比,中強)。
由此可見一個重要的方法論教訓:把道教的「存思」整體等同於基督教的「默觀」,是常見的過度比附。正確的做法,是先區分基督教默觀的「有相/無相」兩支,再各自配對——存思對依納爵,坐忘對否定神學。這一細緻的辨析,才能既見其同,又不抹其異。
「坐忘」一路尤其值得深說,因為它揭示了道教冥想中常被忽略的「無相」維度。坐忘語出《莊子·大宗師》:顏回自言「墮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於大通,此謂坐忘」——這是一種徹底捨棄形體之執、聰明之巧,使自我消融於「大通」(道)之中的無相工夫。與之相通的還有《莊子·人間世》的「心齋」:「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即把心靈清空至「虛」,使道得以充盈其中。唐代司馬承禎《坐忘論》把這一莊子式的工夫系統化為「敬信、斷緣、收心、簡事、真觀、泰定、得道」的七階,使坐忘成為一套可循序漸進的修行階梯。當代學者孔麗維(Louis Komjathy)正是把坐忘歸為道教的「否定式」(apophatic)冥想,與守一、心齋、抱朴同屬一類。由此可見,道教冥想絕非只有上清派「存思體內神」那種繁複的「有相」一路;它同樣有一條「捨象、空心、忘我」的「無相」路徑。這一發現極為重要,因為它正好對應於基督教默觀中偽狄奧尼修斯、《不知之雲》所代表的否定神學一路——二者都主張,通往終極實在的最高路徑,不在「增添」(更多的形象、概念、觀想),而在「減損」(捨棄一切形象、概念,直至赤裸的虛靜)。只是道教的坐忘通向「與道合一、物我兩忘」的無位格之道,基督教的否定神學默觀通向「超越一切概念」的位格之神——目的論依舊判然有別,但「以減損趨近終極」的路徑結構,卻是深刻共通的。
(四)飲食:辟穀、服氣 vs 禁食、四旬期
道教側有「辟穀」(bigu,斷穀、避穀):戒絕五穀,常配合「服氣」「食氣」以取代穀食。最早的文獻是馬王堆出土的《卻穀食氣》(約公元前一六八年)。唐代上清派宗師司馬承禎,把辟穀列為核心修煉,與服氣並用。其觀念基礎是:「穀氣」與「血食之氣」是致死的濁氣,去之方能輕身趨生。
基督教側有「禁食」與「四旬期」(Lent,四十日大齋)等齋期的克己節制,東正教另有多個齋期。其目的是悔改、淨化、操練心志。
辟穀的觀念基礎,值得進一步說明。在道教的身體理論中,五穀雜糧雖養人,卻也在腸胃中積為「穀氣」與「血食之氣」這類濁重之氣,正是滋養三尸、招致衰老死亡的根源。因此,要追求輕身長生,就須逐漸減食、斷穀,代之以「服氣」「食氣」——吞咽天地清虛之氣以為養。辟穀往往不是孤立的禁食,而是與行氣、服餌、存思配套的一整套修煉。唐代上清派宗師司馬承禎便把辟穀列為核心工夫,與服氣並用。可見道教的「不食」,指向的是一種身體狀態的「升級」:從依賴粗濁的穀食,轉為攝取精微的清氣,使身體愈來愈「輕」、愈來愈接近仙真的存在樣態。
基督教的禁食,其神學意涵則完全不同。四旬期(Lent)的四十日大齋,直接呼應基督在曠野禁食四十晝夜、受魔鬼試探的敘事;信徒以禁食「與基督一同受苦」,並藉飢餓提醒自己對神的依賴、操練意志對肉慾的掌控。禁食的目的是悔改、淨化、謙卑,是把對食物的渴求轉化為對神的渴求。它從不指望「斷食」本身能換來身體的轉化或不朽——身體的不朽,要等到末世的復活,且是神的恩賜,而非禁食的「成果」。
評定:結構類比(中),非技術對應。兩者都把飲食的節制納入修行系統,但邏輯根本不同:辟穀是「去濁氣、輕身、趨長生」的生理—煉養操作,飢餓本身就在「煉」身;齋期則是「克己、悔罪、與基督的受苦聯合」的道德—屬靈操練,飢餓是通往謙卑與依賴的途徑。一者的飢餓是「煉丹的工序」,一者的飢餓是「謙卑的學校」。功能類比可以成立,技術—目的論不可等同。
(五)身姿與重複:打坐、咒訣 vs 跪拜、唸珠
道教側有打坐、盤坐、站樁等靜態的身姿,並有咒、訣的重複誦念。
基督教側有「跪拜」(prostrations,metanoia,兼指「悔改」與俯伏的身體動作,齋期中可達數百次),以及「唸珠」(prayer rope,komboskini,相傳為四世紀的聖帕科繆所創,以打結的繩計數祈禱,常見三十三、五十、一百結;左手持,每結誦一遍耶穌禱文,重複以求「不住地禱告」)。
評定:須分兩組。其一,「重複念誦」對「耶穌禱文、唸珠」(實際技術對應,強)——二者皆以短句的高頻重複,把祈禱或咒語植入身心的節律,使禱告「成為存在的節律」。其二,「打坐」對「跪拜」(結構類比,弱至中)——道教重靜定的身姿,基督教重重複的動作(俯伏),身體形態其實相反;唯有「以身體姿態承載修煉」這一層面可以類比。事實上,基督教的跪拜更近於其他祈禱傳統的禮拜身姿,與道教的靜坐並非同型。
「重複」這一技術,尤其值得單獨深思,因為它觸及了身體修煉最基礎的一條原理:藉由高頻的重複,把一個動作、一句話、一種狀態,從「刻意為之」磨煉成「自然天成」。靜修主義追求的「不住地禱告」(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七節),正是要透過耶穌禱文的無數次重複,使禱告最終脫離意識的刻意操控,成為與呼吸、與心跳一般自發的存在節律——到那時,不是「我在禱告」,而是「禱告在我裡面自行進行」。道教的持咒、誦訣、乃至周天的反覆運轉,同樣是要透過重複,把生疏的工夫煉成純熟的本能,使內氣的循行、意念的安頓不再需要費力的維持,而成為身體的「第二天性」。這一「由刻意到自然、由費力到無為」的轉化邏輯,在兩傳統中是高度共通的——它揭示了一切身體修煉的共同祕密:真正的功夫,不在於一時的努力,而在於把努力重複到不再需要努力。內丹的至境「無為」與靜修的至境「不住地禱告」,在這一意義上,都是「重複至於自然」的果實。
(六)火候 vs 節度:全文最穩固的一組對應
這是兩傳統之間最深刻、也最值得書寫的一組對應。
道教側的「火候」,源於外丹的控火,引入內丹後成為運心與調息「程度」的隱喻。火候分文火(靜、緩、收)與武火(動、進、張),須在二者之間取得平衡;丹經稱此為「不可以文字傳」的祕要,必賴師授。一旦失控,則有「走火入魔」(zouhuo rumo)之虞——因修煉失度而導致精神失常乃至身體損傷。
基督教側的「明辨」(discretio),如前所述,源於卡西安《會談錄》與本篤《會規》,告誡修士須在「過度苦行」與「放縱」兩端之間掌握分寸,以「明辨」為「眾德之母」。而過度苦行的危險,在靜修主義中對應於「屬靈迷妄」(prelest)——一種因修行失當而生的屬靈幻覺與驕妄。
評定:結構類比(強),且為全文最穩固的對應之一。兩傳統都在高張力的身心操作中,內建了一個「不可過度、須掌握分寸、且難以言傳、須賴師授」的調節原則:道教是文武火候的拿捏,基督教是 discretio 的明辨。更精彩的是,二者對「失度之害」的警語幾乎如出一轍:道教的「走火入魔」與靜修主義的「prelest」(屬靈迷妄),都指向因修煉失當而導致的精神錯亂;而二者也都因此強調「必須有可靠的師父引導,否則危害身心」。靜修主義甚至明言呼吸技術若誤用會損害健康、擾亂心神,這與內丹的「走火入魔」之戒,簡直是同一句警語的兩種語言。仍須註明的是:火候是煉丹的生理—時間框架,discretio 是德行的倫理判斷,二者的概念家族不同;對應成立於「節度的功能」與「師授的必要」這兩個層面,而不在具體內容。
(七)小結:對應強度速覽
綜合本章的逐項分析,可將八組對照的性質與強度概括如下:呼吸(調息行氣 vs 呼吸祈禱)——實際技術對應,強;守心(守一守竅 vs 心思入心)——實際技術對應,中強;有相觀想(存思 vs 依納爵構景)——結構類比,強;無相默觀(坐忘 vs 否定神學)——結構類比,中強;飲食(辟穀服氣 vs 禁食四旬期)——結構類比,中;重複念誦(咒訣 vs 耶穌禱文唸珠)——實際技術對應,強;身姿(打坐 vs 跪拜)——結構類比,弱至中;節度(火候、走火入魔 vs discretio、prelest)——結構類比,強。
最值得大膽書寫的兩個對應,是「呼吸—禱文的同步」(技術細節層級的真實同構)與「節度、須師授、失度則害身」(功能對應加師授警語的高度一致)。最易出錯之處,則是把「存思」籠統等同於「默觀」——必須細分有相、無相兩支再各自配對。而貫穿全章、最具普遍性的一個虛線,是兩傳統都強調真正的技術細節「不可言傳、須口授師承」:內丹的火候「不可以文字傳」,靜修主義的呼吸法與唸珠也須可靠的靈修導師。這一「祕傳須師授」的共通結構,本身就是一個深刻的對照。
六、救贖路徑的對照:成仙 vs 復活
技術與哲學最終都指向救贖。本章比較內丹與苦修的終極目標:道教的「即身成仙」與基督教的「末世復活」,並析論支撐這兩條路徑的三組深層張力。
(一)道教的救贖:成仙與身體的轉化
道教的「救贖」,根本上不是「脫離身體」,而是「身體與精神一同被煉化、提升,最終與道合一」。其核心不是「被救」,而是「煉成」。
道教成仙有明確的層級。《鍾呂傳道集·論真仙》把仙分為五等,法分小、中、大三乘:鬼仙(「不離於鬼」,最下,陰中超脫而未能煉形)、人仙(「不離於人」,卻病延年而仍不離人身)、地仙(「不離於地」,長生住世而未能昇天)、神仙(「不離於神」,煉形成氣、形神俱妙)、天仙(「不離於天」,功行圓滿、超凡入聖)。這一階梯清楚地顯示:道教的救贖是「有等差的、漸進的」,而仙位的高低,與「煉形」的徹底程度直接相關——身體轉化得愈徹底,仙位愈高。
道教成仙的諸種樣態,都圍繞著「身體被轉化而非被棄」這一核心。「形神俱妙」——形與神俱達於微妙之境而不可分離;「白日飛升」——形神俱升於虛無,肉身與神同時昇天,是最高的成就象徵;「屍解」(shijie)——修道者「遺其形骸於世間」而真身昇舉,所遺之「屍」常被視為以他物所化的假形,屬較低層次的成仙;「陽神出殼」——內丹修煉至高階,所煉成的純陽之神可離於肉身,象徵神已煉成而可獨立存在;而其究竟,則是「與道合真」——與「道」合一、復歸於道。葛洪在《抱朴子內篇》中力證「仙可學致」「不死可得」,並引《黃帝九鼎神丹經》謂「服神丹令人壽無窮已,與天地相畢,乘雲駕龍,上下太清」。在道教這裡,死亡不是必經的關口,而是可以被修煉所「超越」乃至「避免」的——理想的成仙,是「不死」。
「陽神出殼」一節,尤須細辨,因為它最能體現道教成仙的「身體性」。在內丹的理解中,常人的「神」是「陰神」——雜染、昏昧、隨形體生滅而漂泊;而透過內丹的層層煉化(尤其是煉氣化神、煉神還虛二階),這「陰神」被先天真氣反覆淘洗、與所結的內丹相合,終而煉成「陽神」——純陽、光明、可獨立於肉身而存在的神。陽神煉成,則可「出殼」(出神),離形而往來於天地之間,最終「形神俱妙」而昇舉。值得注意的是,道教文獻反覆強調,陽神的成就極其艱難:絕大多數修煉者,終其一生連「煉精化氣」的初關都難以真正打通,遑論陽神出殼。正因如此,《鍾呂傳道集》才會把仙分為鬼、人、地、神、天五等——這五等仙的階梯,實際上正是一張「成就的難度表」,標誌著煉形程度由淺至深的層層遞進。這一點極為重要:道教的成仙不是一個「全有或全無」的事件,而是一條漫長的、有無數中間階位的攀登之路。即便未能臻於天仙的至境,卻病延年的「人仙」、長生住世的「地仙」,也都是這條路上真實的成就。這與基督教救恩「得救/不得救」的相對二分,構成了一個結構上的差異:道教的救贖是「連續的階梯」,基督教的救恩(至少在其經典表述中)更近於「一次的跨越」。
而「屍解」(shijie)則代表了成仙的另一種樣態,也是層級較低的一種。所謂屍解,是修道者「遺其形骸於世間」而真身昇舉——表面看來是死亡(留下了「屍體」),實則是脫殼飛昇。道教文獻中,所遺之「屍」常被解釋為以竹杖、寶劍或他物所化的「假形」,而非真正的肉身。葛洪《抱朴子內篇》對屍解多有論述,後世更細分為「上屍解」「下屍解」「兵解」等不同層級(其確切分類仍宜回校《抱朴子》與《無上祕要》原文)。屍解之所以被視為較低的成仙方式,正因它畢竟「假死」了一回,未能如白日飛昇那般形神俱全地直接超越——但即便如此,它仍是「成仙」而非「死亡」,所遺的不過是一具空殼。由此可見,道教即便面對看似最像「死亡」的情形,也始終把它詮釋為「身體的超越」而非「身體的終結」。這一執著於「身體不可棄」的詮釋傾向,與基督教「必須先死、而後復活」的邏輯,形成了最鮮明的對照。
(二)基督教的救贖:救恩與身體的復活
基督教的救贖,核心是「救恩」(salvation):人因罪與死亡的權勢而被擄,需由神在基督裡施行拯救。其終極的身體目標,不是「此生煉成」,而是「末世由神所賜的復活的身體」。
這一目標的根據,集中於使徒保羅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保羅以「種子與植株」為喻:所種的是必朽壞的、血氣的身體(natural body),復活的是不朽壞的、屬靈的身體(spiritual body,sōma pneumatikon,十五章四十四節)。須特別說明:所謂「屬靈的身體」並非指「非物質之體」,而是指受聖靈所賦能、被改變為不朽的身體——它仍然是「身體」。《羅馬書》八章二十三節更說,信徒雖已有聖靈為「初熟的果子」,仍歎息等候「身體得贖」(redemption of the body)——即身體完全脫離死亡與敗壞。天主教傳統並把復活之體的特質歸納為不朽壞、精妙、無苦、敏捷四者(其神學淵源可溯及阿奎那《神學大全》補編)。
保羅「種子與植株」的比喻,精準地刻畫了基督教復活觀的核心張力:一方面,復活之體與現今之體有「連續性」(同一顆種子長成),它仍是「身體」、仍是「這個人」的身體,而非另一個全新的造物;另一方面,二者又有「不連續性」(種子須先死、且所長成的與種子形貌迥異),復活之體已被根本地改變、榮化、不再朽壞。卡羅琳·拜納姆在《西方基督教中身體的復活》一書中,正是細緻地追索了從二世紀到十四世紀,基督教神學如何反覆辯論這「同一具身體如何既腐朽又復活」的難題——殘缺的肢體會否復原?被野獸吞食、化為塵土的肉身如何重聚?這些在現代人看來近乎荒誕的爭論,恰恰證明了基督教對「身體」的執著之深:它寧可背負種種形上學的難題,也不願放棄「正是這具身體要復活」的信仰。這一執著,與道教「形神俱妙、肉身不可棄」的執著,在「拒絕讓救贖脫離身體」這一點上,竟是殊途同歸的。
由此可見一個常被忽略的事實:正統基督教(尤其是反對諾斯底主義者)並非主張「靈魂得救、身體拋棄」。保羅的「身體得贖」與「身體復活」,都明確地把身體當作救贖的對象。在這一點上,基督教與道教其實有著意外的共識:二者都肯定身體在終極狀態中的延續與轉化,都不是單純「靈魂逃離肉身」的二元逃亡。
東正教的「神化」(theosis)教義,把這一身體救贖的維度推得更遠。神化,指人「藉恩典」逐漸轉化、「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得後書一章四節)而與神聯合。亞他那修的名言「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正是此意。須強調:神化不是成為神的「本質」,而是分有神的「能量」與恩典;且東正教明言,身體的完全神化要到末日(身體復活)才圓滿——神化始於今生、成於肉身的復活。身體因此是救恩的「場域」,而非須棄絕之物。
(三)三組深層張力
儘管二者都肯定身體的終極延續,但在「如何到達」這一問題上,內丹與苦修呈現出三組幾乎不可通約的深層張力。
張力之一:此生煉成 vs 末世神賜。道教是「即身成仙」——透過修煉,在現世就把肉身煉化、提純;轉化的時點是「現在」,動力是「自身的煉養」。基督教是「末世復活」——身體在基督再來時被改變、被賜予新身;轉化的時點是「將來」,動力是「神的大能、聖靈的賦能」。一個是煉金爐裡此生煉成的金丹,一個是種子死了之後在末世結出的新身。一個強調肉身的「煉化與提純」(連續性),一個強調「死而復活」(舊體死去、新體被賜的不連續性)。
張力之二:超越死亡 vs 戰勝死亡。道教的理想是「不死」——透過修煉而不經歷(或超越)死亡;即便是屍解,也是「假死」而真昇。基督教則承認死亡是真實的(連基督自己也死了),但死亡「已被基督的復活所擊敗」;信徒要經歷死亡,卻將同得復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四至五十五節歡呼:「死被得勝吞滅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一個是「避開」死亡,一個是「穿越並戰勝」死亡;一個理想是不死,一個理想是雖死而復活。
這一差異,在兩傳統各自的「典範人物」身上,體現得最為鮮明。道教的典範,是那位煉成內丹、白日飛昇、根本不曾經歷死亡的神仙——他「乘雲駕龍,上下太清」,以一具煉化純淨的身體,徑直超越了生死的界限。基督教的典範,則是那位被釘十字架、真實地死去、第三日卻從墳墓中復活的基督——他不是繞過死亡,而是親自走入死亡的最深處,再從那裡得勝歸來。前者示範的是「如何不死」,後者示範的是「如何死而復生」。值得深思的是:基督教之所以不迴避死亡,正因為它的救贖邏輯建立在「死而復活」之上——若無真實的死,便無真實的復活;基督的空墳,恰恰預設了基督的死亡。而道教之所以執著於「不死」,則因為它根本不認為死亡是通往超越的「必經之門」——死亡在道教這裡始終是「失敗」(修煉未成)或「方便」(屍解假死),而非救贖的環節。一個把死亡收編進救贖的核心情節,一個把死亡排除在理想的成就之外:這是兩種對生命有限性最根本的、迥異的回應。
張力之三:自力 vs 恩典。這是最深的一組張力。道教救贖根本上是「自力」的——「我命在我不在天」,靠個人的功行、煉養、積德,「仙可學致」。基督教的救恩,則「本乎恩,也因著信,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八至九節)。
關於「自力」與「恩典」的對照,有一個極富意味的歷史註腳。基督教內部曾就「功德與恩典」爆發過著名的「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爭議。伯拉糾(Pelagius)主張人本性能行善守誡,恩典只是「光照、指引」;奧古斯丁則堅持亞當之罪敗壞了後世每個人的意志,人無力自行守誡,唯有恩典能「釋放並使能」敗壞的意志。伯拉糾主義最終在迦太基會議(四一八年)受譴、以弗所大公會議(四三一年)被定為異端。耐人尋味的是,道教「我命在我」的自力觀,恰恰近於基督教正統所拒斥的那種「伯拉糾式」的自力立場。道教把救贖的能動性放在「人」(自力煉成),主流基督教(奧古斯丁傳統)則把它放在「神的恩典」(神所賜、所使能)。即便是強調「協同」(synergy)的東正教神化論,也仍堅持是「藉恩典」成為神性所是者——與道教純然的自力,仍有根本之別。這是兩傳統最深的結構性分歧。
不過,這一分歧須謹慎地表述,以免落入另一種粗糙的二分。事實上,東正教的「神化」論並非純粹的「恩典獨作」:它明確主張人神「協同」,人必須以自己的苦修、德性、祈禱去「配合」神的恩典,二者缺一不可。在這個意義上,東正教傳統其實為「人的努力」保留了相當大的空間——苦修者的禁食、守夜、心禱,都是他主動參與自身神化的真實作為。同樣地,道教的「自力」也非全無「他力」的成分:內丹極重「師授」(火候不可以文字傳,必賴明師口訣),而道教更廣的傳統中也充滿了對神靈、祖師的祈請與感通。因此,與其說二者是「純自力 vs 純恩典」的截然對立,不如說是「能動性重心」的根本差異:道教把救贖的能動性重心,牢牢地放在「人」這一端——「我命在我不在天」,人是自己成仙的主要作者;而主流基督教(尤其奧古斯丁傳統)則把重心放在「神」這一端——恩典是發動者,人的努力是回應。一個是「人煉成神仙」,一個是「神恩使人成神」;一個的主詞是人,一個的主詞是神。這一「主詞之別」,或許比任何技術或教義的差異,都更深地刻畫了兩傳統的精神氣質。
(四)身體在終末論中的地位
把三組張力收束於「身體在終末論中的地位」這一焦點,可作如下對照:道教的身體最終被「煉化、提升」為仙體(形神俱妙、陽神、仙身),身體本身延續並轉化,理想是不經歷死亡,偏向「個人現世的階梯上升」,無必然的宇宙性末日。基督教的身體則「死而復活」為屬靈的、榮耀的身體,舊體死去、新體被賜(但仍是身體),須經歷死亡而後復活,嵌於「宇宙性的末世論」(基督再來、普遍復活、末日審判、新天新地)。二者的共同點是:都肯定身體在終極狀態的延續與轉化,都非單純的「靈魂脫離肉身」。
一言以蔽之:道教是「此生自力煉成不死的仙體」,基督教是「末世藉恩典領受復活的榮體」。前者是身體在現世被煉化的攀升,後者是身體在末世被神改變的賜予;前者求不死,後者勝死亡;前者靠「我命在我」,後者「本乎恩也因著信」。
七、歷史交涉:景教、耶穌會與身體觀的不可通約
前六章是觀念與技術的「平行比較」。本章補入歷史的維度:道教與基督教在中國,究竟有過怎樣的實際接觸?這些接觸又如何因兩套身體觀的不可通約而釀成誤解?
(一)唐代景教:格義式的詞彙借用
基督教初入中國,是唐代的景教(聶斯脫利派,Nestorian Christianity)。其最重要的物證,是唐德宗建中二年(七八一年)所立、明天啟年間(一六二三或一六二五年,學界尚無定論)出土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碑文由景教僧景淨(敘利亞名 Adam)撰述,今藏西安碑林博物館。
景教為了在中土傳教,大量借用既有的佛、道詞彙,屬「格義」式的本土化。它把神譯作「阿羅訶」,並以「三一妙身」「無元真主」等語表述;碑文開篇「先先而無元,後後而妙有……總玄樞而造化,妙眾聖以元尊者」,更是一派濃厚的道家、玄學口吻——「無元」(無始、先於本元)、「妙有」「玄樞」皆是道家色彩的語彙。教堂稱「寺」、傳教士稱「僧」,則明顯襲用佛教的制度語彙。敦煌出土的景教文獻,構成了一個珍貴的文本群:其中《序聽迷詩所經》(即「耶穌彌賽亞經」)與《一神論》屬較早的寫本(學界推約七世紀中葉,年代仍待確認),風格樸拙;而景淨(同碑文撰人)所譯的《志玄安樂經》與《三威蒙度讚》則屬晚唐,文辭已相當圓熟。以《志玄安樂經》為例,其思想近於《道德經》而結構仿於佛經,經中講「無為」「清淨」「安樂」,儼然一派釋道交融的口吻——正是景教入華後兼受佛、道影響的產物。學界對部分敦煌景教寫本的真偽尚有專門的辨析,引用個別寫本時宜留意。然而,無論這種詞彙與文體的借用何等巧妙,它終究只是表層的「格義」——以中土既有的語彙來「翻譯」一個異質的信仰——並未、也無力觸及兩套身體觀與救贖論的根本差異。景教徒可以借用「無元」「妙有」來稱說他們的神,卻不會、也不能因此接受「肉身成仙」;道士也不會因為讀到「清淨安樂」的字眼,就改信一個由神恩拯救、待末世復活的身體。詞彙可以互借,身體觀卻難以互譯。
(二)元代也里可溫
元代,基督徒被統稱為「也里可溫」(Yelikewen),這一蒙古語詞意為「信奉神的人/有福分的人」,泛指當時境內所有的基督徒,既包含經由中亞、回鶻聶派社群再傳入的景教,也包含新來的羅馬天主教(方濟各會)。與唐代景教由「總教會直接派遣」的脈絡不同,元代的也里可溫,更多是隨著蒙古帝國橫跨歐亞的版圖,經由各色族群(中亞色目人、回鶻人、汪古部等)而流播於中土的。一二八九年,教宗派方濟各會士孟高維諾(Giovanni da Montecorvino)東來,一二九三年抵大都獲准傳教,並在大都建立教堂、施洗信眾,為羅馬天主教在華傳教之始;孟高維諾一三二八年卒於中國。然而,元代的也里可溫終究是一個依附於蒙古統治、以外來族群為主體的信仰群體,並未深入漢地社會的肌理,更遑論與道教的身體觀展開任何實質的對話。元亡之後,也里可溫隨之衰落,幾近湮滅。它的興衰提示我們:在明清耶穌會之前,基督教與道教在中國的接觸,大體仍停留在「並存」而非「對話」的階段——兩套身體觀真正的正面交鋒,還要等到利瑪竇的到來。
(三)明清耶穌會:利瑪竇對煉丹長生的否定
兩套身體觀的正面交鋒,要到明清之際的耶穌會傳教才真正展開。利瑪竇(Matteo Ricci)的《天主實義》(一六〇三年定稿),以對話體系統闡述天主教義。其傳教策略是「合儒、補儒、趨儒」,並含「易佛、排道」的傾向:主張回歸先秦原始的一神式儒學,以先秦儒典的「上帝」對譯天主,藉以剔除佛、道的「雜質」。利瑪竇明確與道教劃界:「吾國天主即華言上帝,與道家所塑玄帝、玉皇之像不同。」而對於道教「肉身長生、煉丹成仙」的修煉,利瑪竇則一概視為迷信與虛妄——這與其靈魂不滅、來世救贖的神學框架,是針鋒相對的。在利瑪竇的眼中,人的真正歸宿在於靈魂的得救與來世的賞報,肉身終必朽壞,妄圖以煉丹服食求肉身不死,不啻是緣木求魚、本末倒置;道教把無窮的工夫傾注於這必朽的肉身之上,在他看來正是不識「靈魂不朽」這一根本真理的迷誤。耐人尋味的是,利瑪竇對道教的這一批評,其立足點恰恰是基督教那套「靈魂為重、肉身為輕」的價值序列——而這套序列,正是道教身體觀所從根本上拒絕的。於是我們看到一幕奇特的「雞同鴨講」:利瑪竇站在「靈魂不朽、肉身必朽」的高地上,斥道教求肉身長生為妄;而道教則站在「形神俱妙、即身成真」的立場上,根本不接受「肉身必朽、唯靈可貴」這一前提。雙方的爭論,表面上是關於「煉丹有沒有用」,實質上卻是兩套不可通約的身體觀的對撞——他們甚至無法在「身體是什麼、值不值得救」這一最基本的問題上達成共識,遑論真正的對話。
繼利瑪竇之後,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以西洋曆法入清欽天監,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繼之。在康熙曆獄(一六五九至一六六五年)中,欽天監官楊光先控告耶穌會士,南懷仁則於一六六九年撰《曆法不得已辨》《妄推吉凶之辨》《妄占辨》《妄擇辨》等,系統批駁中國傳統的擇日、占卜、堪輿等術數,斥之為迷信。這一「以曆算科學為據、貶傳統術數為迷信」的立場,與耶穌會士對道教身體修煉、煉丹長生的負面評價,同屬一套理性主義、一神論的框架。
(四)不可通約:歷史誤解的深層根源
耶穌會士對道教的「迷信」判定,其深層根源正在於兩套身體—救贖觀的不可通約。耶穌會士以「靈魂得救、神恩賜予、來世復活」的框架來審視道教,遂把「即身成仙、肉身長生」一概判為迷信妄想;而道教則以「自力修煉、即身成就」的視角,難以理解「全憑外在恩典、待來世復活」的救贖觀。一方求的是此生肉身的不死,一方信的是末世神賜的復活;一方靠的是「我命在我」的自力,一方靠的是「本乎恩」的恩典。這兩套身體觀,在最根本的層面上是難以互譯的。
這裡尤須辨明一個極易混淆的詞彙陷阱:基督教神學的「道成肉身」(Incarnation,神之子取肉身),與道教的「肉身成仙」(凡人煉身成仙),字面相近而義理截然相反。前者是「神下降為人」,後者是「人上升為仙」;前者的動力在神,後者的動力在人。若因字面相近而把二者等同,便是最大的誤讀。事實上,正是這一根本的方向之別——「神成肉身」與「人成神仙」——最精煉地概括了基督教與道教在身體與救贖問題上的分野。
(五)近現代的對話
時至近現代,兩傳統的關係,則從早期「迷信對真理」的對立,逐漸轉向「身體作為靈修場域」的共同關注。一方面,部分福音派對氣功、瑜伽等東方身體修行仍持審慎乃至抵拒的態度;另一方面,也有「基督徒練瑜伽」一類群體,以及神學人類學中「身體靈修」(Christian embodiment / embodied spirituality)的研究,主張重新把身體納入基督教的靈修,重估身—靈的關係。在這一新的對話氛圍中,內丹與靜修主義的比較——這一迄今尚乏專論的學術空缺——或許正可以提供一個富於成果的交會點。
這一當代轉向的背後,其實有一個深刻的時代動因:現代人在身心分裂的處境中,重新渴求一種「整全的、身體性的」靈性。當西方主流文化長期受笛卡兒身心二元論的支配,把身體貶為一架與「我」(思維主體)無關的機器,當代的修行者——無論基督徒還是非宗教者——便愈來愈感到一種「失落了身體的靈性」的空洞。於是,東方修行傳統中那種「即身而修、身心一如」的工夫,以及基督教自身被遺忘的身體靈修傳統(靜修主義、聖體虔敬、身體性的祈禱姿勢),都在這一渴求中被重新發現。內丹與苦修的比較,在這一脈絡下,便不只是學院裡的考據,而可能回應一個切實的當代需要:如何在一個身體被異化的時代,重新學會「以身體去修行、在身體中安頓」。當然,這樣的對話必須以嚴謹的學術考辨為前提,不能流於浮泛的「東西方智慧大融合」式的比附——這也正是本報告貫徹「技術對應/結構類比」分級的用意所在:唯有先把兩傳統各自的脈絡辨析清楚,真正有意義的對話才有可能。
八、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一)綜論:同途而殊歸
行文至此,內丹與苦修的圖景已大體清晰。我們可以用「同途而殊歸」四字來概括二者的關係。
所謂「同途」,是指二者在「以身體為修行場域」這一根本旨趣上的深刻共鳴。它們都不把身體當作與救贖無關的累贅,而把它當作可以被系統地操作、規訓、轉化的「技術場域」。它們都發展出了高度精密的身體技術:呼吸的調控(行氣 vs 呼吸祈禱)、注意力的內向定位(守竅 vs 心禱)、短句的高頻重複(咒訣 vs 耶穌禱文)。它們都在高張力的身心操作中,內建了「不可過度、須師授、失度則害身」的調節原則(火候、走火入魔 vs discretio、prelest)。它們都強調真正的技術祕要「不可言傳、須口授師承」。這些共鳴,絕非偶然的巧合,而是「身體作為通往超越之技術場域」這一共通邏輯的必然結果。正是在這一層面上,本報告主張:那種「東方肯定身體、西方否定身體」的流俗二分,是必須被超越的——苦修絕非單純地仇恨身體,內丹也絕非單純地縱容身體,二者其實都是對身體的精密「轉化工程」。
所謂「殊歸」,則是指二者在「身體最終被帶往何處」這一終極問題上的不可通約。道教求的是「此生自力煉成不死的仙體」,基督教信的是「末世藉恩典領受復活的榮體」。前者的轉化在現世、靠自力、求不死;後者的轉化在末世、靠恩典、勝死亡。一個是「人成神仙」的上升,一個是「神成肉身」再開出「身體復活」的下降與重生。在三組深層張力——此生煉成對末世神賜、超越死亡對戰勝死亡、自力對恩典——之中,二者分道揚鑣。可以說,技術上的相似有多麼令人驚異,目的論上的分歧就有多麼根本。
這一「技術趨同、目的殊途」的格局,本身就是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它提示我們:人的身體,作為一切修行的共同基底,似乎為「如何通往超越」設下了某些近乎普遍的限制與可能——無論在埃及的曠野還是在中國的丹室,人要向內收攝心神,終究都得從調控呼吸、安頓注意力、重複神聖語句這幾條路上走;人要在高張力的身心操作中持久而不崩潰,終究都得學會節度與分寸,都得仰賴過來人的指引。這些「身體的普遍語法」,或許正是內丹與苦修在技術上不約而同的根源——它們面對的是同一具人的身體,自然會摸索出某些相似的操作。然而,身體雖為人所共有,「人應當成為什麼」的想像卻深植於各自的宇宙論與救贖論之中,因而千差萬別。於是,同一套身體的「硬體」,被裝載了截然不同的「作業系統」:道教要把這具身體煉成不死的仙體,基督教要等候這具身體在末世復活成榮體。技術是共通的人類遺產,目的卻是各自文明最深的抉擇。理解這一點,我們對兩傳統的比較,便不會止於「找相似」的淺層遊戲,而能深入到「為何在相似的技術之上,長出了如此不同的救贖想像」這一更根本的追問。
(二)方法論的反思
本報告在比較中始終堅持「技術對應」與「結構類比」的分級,這一方法論的自覺,本身也是一項貢獻。跨宗教比較最大的陷阱,是看見表面相似就斷言本質相同。透過嚴格區分「實際技術對應」(如呼吸—禱文的同步)與「結構類比」(如辟穀—禁食),並逐項辨明其目的論的差異,我們得以既看見兩傳統真實的共鳴,又不抹煞其各自的獨特性。尤其是「存思」與「默觀」的對照,提醒我們:必須先細分基督教默觀的有相、無相兩支(存思對依納爵構景,坐忘對否定神學),才能避免籠統的比附。這一細緻的態度,應是一切嚴肅的宗教比較研究的方法論底線。
(三)對當代道教修行的意義
從道教本位的視角來看,這一比較也有其積極的意義。它清楚地顯示:道教「重身貴生、形神俱妙」的身體觀,不是一種需要在「靈肉二元」的西方框架下自慚形穢的「低級」修行,而是一套自有其完整邏輯、深邃義理與精密技術的偉大傳統。當基督教在柏拉圖主義與道成肉身之間反覆掙扎、艱難地為身體爭取神學的尊嚴時,道教從一開始就以「人身一小天地」「我命在我不在天」的自信,把身體奉為神聖的場域、奉為與道合真的津梁。這一對身體的根本肯定,在當代——一個身心分裂、身體被異化為消費與焦慮對象的時代——或許恰恰具有療癒性的智慧。對於台灣這一保存了豐富道法傳承的土地而言,如何在當代重新闡發這一身體智慧,使古老的煉養工夫與當代人的身心安頓相接,正是一個值得深耕的方向。
事實上,這一比較也澄清了一個常見的誤解:以為道教重身、貴生、求長生,便是「貪生怕死」、便是「形而下」的庸俗追求。透過與基督教苦修的對照,我們反而看得更清楚:道教對身體的看重,背後站著一套極其深邃的宇宙論與生命哲學——身體是「人身一小天地」的神聖縮影,煉身即是參贊造化、與道合真。道教之所以不汲汲於「離開身體」,不是因為它層次低,而是因為它根本不認為身體與超越是對立的;在道教這裡,最高的超越(與道合真)恰恰要透過、而非繞過身體來達成。這一「即身而超越」的智慧,與基督教在歷經千年掙扎後,終於藉「道成肉身」與「身體復活」重新肯定身體的艱難歷程,適成對照——一個是從未懷疑過身體的傳統,一個是經過深刻懷疑而後重新接納身體的傳統。二者各有其深度,而道教的這份「從容的身體自信」,在今日尤其值得珍視與闡揚。對於承續劉厝派一系道法、以煉養與科儀濟世的當代道門而言,這份對身體的鄭重,本就是日用之間的活傳統;把它放回世界宗教的廣闊視野中重新審視,既可印證其深厚,亦可激發其在當代的新的闡釋。
(四)後續研究建議
本報告也清楚地指出了幾個值得深耕的研究方向。
其一,內丹與靜修主義的專門比較。如前所述,迄今學界尚乏將「內丹」與東正教「靜修主義」並置的專門比較研究,這是一個明確的學術空缺。本報告所揭示的「呼吸—禱文同步」「火候—明辨對應」「祕傳須師授」等橋樑,都可以成為未來深入專論的切入點。唯須謹記:在缺乏既有二手比較文獻的情況下,後續研究應立足於兩傳統各自的一手文獻,以審慎的概念對照展開,而非引用不存在的二手權威。
其二,身體技術的微觀比較史。呼吸法、唸誦、身姿這些具體技術,在兩傳統內部各自有怎樣的演變史?它們之間是否真的全無歷史接觸(如經由中亞、絲路的可能傳播)?這些都值得更細緻的考辨。
其三,內丹身體圖像與基督教身體想像的視覺比較。道教有「修真圖」「內經圖」這樣把身體宇宙化的視覺傳統,基督教中世紀也有豐富的身體想像;二者的視覺文化比較,是一個尚待開墾的領域。
最後須誠實申明:本報告所及,多為觀念與技術層面的「平行比較」,其論斷的可靠性,取決於對兩傳統一手文獻的忠實。凡史料未足、或屬概念橋樑而無直接文獻者,本報告皆已隨文標明,不敢以臆測充作定論。身體觀的比較研究,是一個既迷人又充滿陷阱的領域;唯有以最大的審慎與最深的同情,我們才能既見其同,又敬其異。
身體,終究是人最誠實的所在。一個道士如何對待他的精氣神,一個隱修士如何對待他的飢餓與呼吸,所透露的,正是他們各自對「人之為人、人之所向」最深的信念。在這個意義上,比較內丹與苦修,比較的其實是兩種對「人」的根本想像——而這,正是宗教比較研究最值得探問的核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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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督教原典與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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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西亞的聖本篤(Benedict of Nursia)《會規》(Regula Benedicti),約五三〇年。
- 約翰·卡西安(John Cassian)《會談錄》(Conferences),五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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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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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el Mauss, "Les techniques du corps"(〈身體的技術〉), Journal de Psychologie XXXII, 1935, pp. 271–293.
附錄
附錄一:道教內丹三階段與身體技術對照表
| 階段 | 別稱 | 身體操作 | 歸併 | 宇宙論意涵 |
|---|---|---|---|---|
| 煉精化氣 | 初關、百日築基 | 煉化下丹田元精,駕河車行小周天 | 收三歸二 | 形→氣的逆返,補虧益損 |
| 煉氣化神 | 中關、十月之功 | 氣神交融結「聖胎」,大周天溫養 | 由二歸一 | 氣→神的逆返,凝成不死之丹 |
| 煉神還虛 | 上關、三年乳哺 | 陽神出殼,煉神還歸虛無,以無為行之 | 化一還虛 | 神→虛的逆返,與宇宙本源合一 |
| 煉虛合道 | 最高圓滿 | 形神俱妙 | 與道為一 | 與道合真 |
附錄二:內丹與苦修修煉技術對應強度表
| 技術面 | 道教 | 基督教 | 對應性質 | 強度 |
|---|---|---|---|---|
| 呼吸 | 調息、行氣、胎息、六字訣 | 靜修主義呼吸祈禱 | 實際技術對應 | 強 |
| 守心 | 守一、守竅(丹田) | 心思入心、心禱 | 實際技術對應 | 中強 |
| 有相觀想 | 存思(《黃庭經》) | 依納爵構景 | 結構類比 | 強 |
| 無相默觀 | 坐忘(《坐忘論》、心齋) | 《不知之雲》、否定神學 | 結構類比 | 中強 |
| 飲食 | 辟穀、服氣 | 禁食、四旬期 | 結構類比 | 中 |
| 重複念誦 | 咒、訣重複 | 耶穌禱文、唸珠 | 實際技術對應 | 強 |
| 身姿 | 打坐、站樁 | 跪拜、metanoia | 結構類比 | 弱至中 |
| 節度 | 火候(文武火)、走火入魔之戒 | discretio(明辨)、prelest之防 | 結構類比 | 強 |
附錄三:成仙與復活——救贖路徑對照表
| 面向 | 道教:成仙 | 基督教:復活 |
|---|---|---|
| 終極身體目標 | 形神俱妙的仙體;身體被煉化提升 | 屬靈的、榮耀的復活之體;死而復活 |
| 轉化時點 | 此生即身成仙 | 末世由神所賜 |
| 轉化動力 | 自身煉養(自力) | 神的大能、聖靈賦能(恩典) |
| 對死亡的態度 | 超越/避免死亡(理想為不死) | 經歷而戰勝死亡(雖死而復活) |
| 能動性 | 我命在我不在天 | 本乎恩,也因著信 |
| 救贖層級 | 五等仙(鬼/人/地/神/天) | 救恩→神化(theosis),成於末日復活 |
| 末世框架 | 個人現世階梯上升 | 宇宙性末世論(基督再來、普遍復活) |
| 共同點 | 皆肯定身體在終極狀態的延續與轉化,皆非「靈魂脫離肉身」的二元逃離 | 同左 |
附錄四:關鍵經文與名句錄
道教
- 《周易參同契》:「乾坤者,易之門戶,眾卦之父母。坎離匡廓,運轂正軸。」
- 陳致虛《上陽子金丹大要》:「虛化神,神化氣,氣化精,精化形,形乃成人;煉精化氣,煉氣合神,煉神還虛,金丹乃成。」(後世通俗化為「順則成人,逆則成仙」)
- 葛洪《抱朴子內篇·黃白》引龜甲文:「我命在我不在天,還丹成金億萬年。」
- 《抱朴子內篇·金丹》引《黃帝九鼎神丹經》:「服神丹令人壽無窮已,與天地相畢,乘雲駕龍,上下太清。」
- 《太平經鈔·壬部》:「人有一身,與精神常合並也。形者乃主死,精神者乃主生。常合即吉,去則凶。」
- 《鍾呂傳道集·論真仙》:仙分五等——鬼仙不離於鬼、人仙不離於人、地仙不離於地、神仙不離於神、天仙不離於天。
基督教
- 《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四節:「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
-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四至五十五節:「死被得勝吞滅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
- 《羅馬書》八章二十三節:信徒「歎息……等候……身體得贖」。
- 《以弗所書》二章八至九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彼得後書》一章四節:「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 亞他那修:「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