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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時代圓丘壇祭天儀式的道教元素——高麗史禮志與中國郊祀制度的比較研究

📅 2026/5/25

摘要

高麗時代(918–1392)的圓丘壇祭天儀式,是朝鮮半島歷史上首次系統引入中國儒家郊祀制度的重大禮制建設。成宗二年(983)正月,高麗首次於開京南郊舉行圜丘祭天禮,標誌著「成宗制禮」的開端,也意味著朝鮮半島政治思想開始向儒家禮治觀念轉型。然而,高麗的祭天制度並非單純的儒家禮制移植,而是在唐宋郊祀制度的框架下,融入了濃厚的道教元素與本土信仰傳統,形成「儒道雙軌」的獨特祭天格局。

本研究以《高麗史》禮志為核心文獻,輔以《高麗史節要》《三國史記》《三國遺事》等朝鮮文獻,以及《大唐開元禮》《宋史·禮志》《政和五禮新儀》《文獻通考》等中國禮典,並參照《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上清靈寶大法》等道教典籍,從神學觀念、儀式結構、建築形制、樂舞制度、文書傳統等多個維度,比較分析高麗圓丘壇祭天儀式與中國郊祀制度的異同,揭示其中隱含的道教元素。

研究發現,高麗圜丘祀的核心神格「昊天上帝」及配祀「五方上帝」,源自鄭玄糅合《周禮》、讖緯與天文學的「六天說」,而這一神學體系與道教「元始五老」「五方五老」信仰存在深層對應關係。在儀式結構上,高麗圜丘祀的齋戒、燔柴、三獻、望燎等環節,與道教齋醮儀式在形式上具有顯著同構性。在國家祭祀體系中,高麗圜丘祀(儒禮)與太一醮、上帝五帝禳、青詞祭祀等道醮並行,形成互補互滲的格局。此外,宋麗之間頻繁的道教交流——包括道士往來、道經傳入、宮觀建立、齋醮科儀的盛行——進一步強化了道教對高麗國家祭天的影響。

本研究認為,高麗圓丘壇祭天儀式是東亞漢文化圈中「制度移植」與「宗教融合」的典型案例。高麗在模仿中國唐宋郊祀制度的同時,並未完全排斥本土的道教與巫俗傳統,而是將其納入國家祭祀體系之中,形成具有高麗特色的「儒道合一」祭天模式。這一模式既體現了高麗王權追求正統性的政治意圖,也反映了東亞宗教文化交涉的複雜性與多元性。後續研究可進一步挖掘《高麗史》禮志的完整條文、朝鮮王朝《經國大典》對前朝制度的追述,以及韓國奎章閣所藏相關禮書文獻,以填補現有史料缺口。

從東亞文明史的宏觀視野來看,高麗圜丘祀的研究具有超越朝鮮半島區域史的普遍意義。它不僅揭示了中國禮制文化向周邊國家傳播的具體機制與變異規律,也展現了道教作為中國本土宗教在跨文化傳播中的適應與轉化。高麗的「儒道雙軌」祭天格局,與日本古代神道與佛教並行的「神佛習合」、越南李朝儒釋道三教合一的國家祭祀,形成了有趣的東亞比較視角。未來的跨國比較研究,將有助於我們更深刻地理解東亞傳統文明的多樣性與統一性。

關鍵詞:高麗史、圓丘壇、郊祀制度、道教元素、六天說、昊天上帝、宋麗交流、儒道雙軌


一、引言:問題意識與學術空缺

(一)研究背景與問題意識

郊祀制度是中國古代國家祭祀體系中最為核心的禮儀制度之一,其歷史可追溯至周代,歷經漢、唐、宋各朝的發展與完善,形成了一套嚴密的理論基礎與操作規範。圜丘祭天作為郊祀制度的核心內容,不僅是皇帝與「天」溝通的宗教儀式,更是王朝正統性與合法性的重要象徵。在中國傳統禮制中,圜丘祀屬於「天子禮」,是皇帝專屬的祭祀權力,藩屬國原則上不得僭越。

然而,高麗王朝作為宋朝的藩屬國,卻在成宗二年(983)正式建立了圜丘祭天制度,並將其納入國家吉禮體系之中。這一舉措在禮制層面上具有明顯的「僭越」性質,卻在宋麗封貢關係的特定背景下得以實行。高麗為何要建立圜丘祭天制度?其制度來源為何?在移植中國郊祀制度的過程中,高麗是否融入了本土的宗教元素——尤其是道教元素?這些問題構成了本研究的核心問題意識。

道教作為中國本土宗教,自漢魏以來即與國家祭祀制度存在複雜的互動關係。唐代玄宗時期,道教對國家禮制的滲透達到高峰,太清宮祭祀被納入國家重大禮制序列,郊祀之前必先朝獻太清宮。宋代徽宗時期,道教進一步國家化,神霄派的興起、玉皇上帝尊號的頒賜、《政和五禮新儀》的編修,都使道教與國家祭天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在此背景下,高麗在引入中國郊祀制度的同時,也接受了道教的神學觀念與儀式傳統,這使得高麗的祭天制度呈現出「儒道交融」的複雜面貌。

(二)學術史回顧與研究空缺

關於高麗禮制的研究,韓國學界起步較早,主要集中於高麗政治制度史與禮制史的宏觀梳理。中國學界近年來也逐漸關注高麗與中國的禮制比較研究,尤其側重於宋麗文化交流與制度移植的議題。金子修一《中國古代皇帝祭祀研究》系統梳理了中國古代皇帝祭祀的歷史演變,為理解高麗祭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比較框架。甘懷真〈《大唐開元禮》中天神觀〉深入分析了唐代天神觀唸的複雜性,揭示了儒教上帝與道教天神之間的混融現象。朱鑑〈從郊丘之爭到天地分合之爭——唐至北宋時期郊祀主神位的變化〉則細緻梳理了唐宋郊祀制度的變遷脈絡。

在道教儀式研究領域,呂鵬志《唐前道教儀式史綱》與相關論著為理解道教齋醮的歷史源流提供了堅實基礎。蕭登福《周秦兩漢早期道教》《六朝道教靈寶派研究》等著作,揭示了道教神學體系與國家祭祀之間的深層聯繫。謝聰輝《新天帝之命:玉皇、梓潼與飛鸞》探討了玉皇信仰的興起與演變,為理解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的關係提供了重要參照。張超然《援法入道:南宋靈寶傳度科儀研究》則從儀式史方法論的角度,揭示了道教科儀的傳承與變遷機制。

在高麗禮制研究方面,金禹彤《高麗禮制研究》(延邊大學博士論文,2010)是迄今最為系統的專題研究,其〈高麗朝圜丘祭天禮考述〉(《東嶽論叢》2013年第6期)對高麗圜丘祀的制度源流、儀式程序、歷史變遷進行了全面考述。趙駿河〈對韓國祭天儀禮的研究〉(《孔子研究》1994年第2期)則從韓國學者的視角,探討了高麗祭天儀禮的時間選擇與建築形制問題。樸炳培〈敵對的朝貢體系:遼金與高麗關係〉與魏志江〈論宋麗海上絲綢之路與海洋文化交流〉等論著,則從國際關係與文化交流的角度,為理解高麗祭天制度的政治背景提供了重要參考。

儘管已有上述研究成果,現有學術文獻仍存在以下空缺:其一,現有研究多將高麗圜丘祀定位為儒家禮制對中國唐宋制度的模仿,對其中蘊含的道教元素缺乏系統性的專題研究;其二,道教學者與高麗史學者之間的研究壁壘較為明顯,鮮有研究將道教儀式史與高麗國家祭祀史進行交叉比較;其三,《高麗史》禮志中的具體條文與道教典籍中的相關儀節,尚未得到充分的對勘與分析。本研究正是針對上述空缺,嘗試從「道教元素」這一獨特視角,重新審視高麗圓丘壇祭天儀式的宗教內涵與文化意義。

(三)研究方法與史料說明

本研究採用文獻考據與比較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以《高麗史》禮志為核心文獻,對照中國唐宋禮典與道教典籍,從神學觀念、儀式結構、建築形制、樂舞制度、文書傳統等多個維度,進行系統性的比較研究。

在具體操作方法上,本研究借鑑了「儀式史」的研究路徑,關注儀式行為的結構、符號與功能,而非僅僅停留在制度條文的梳理層面。呂鵬志在道教儀式史研究中強調,儀式不僅是信仰的表達,更是權力的運作與社會關係的再生產。這一視角對於理解高麗圜丘祀的政治宗教功能尤為重要。高麗國王通過圜丘祀展演其與「天」的直接聯繫,從而強化王權的正統性;同時,通過道醮與神靈的溝通,又可以繞過貴族官僚體系,實現個人化的權力表達。儒道雙軌的祭天格局,實際上是一種精妙的權力策略。

此外,本研究還運用了「文化移植」理論的分析框架,關注中國禮制在高麗傳播過程中的「接受」「變異」與「創新」。魏志江在宋麗文化交流研究中提出,高麗對中國文化的接受並非被動的「全盤照搬」,而是有選擇的「主動採借」。這一觀點對於理解高麗圜丘祀的「減殺」與「簡化」現象具有重要啟發。高麗在移植中國郊祀制度時,有意識地減少了從祀神靈的數量、縮小了壇制規模、取消了冬至正祭,這些變化既反映了藩屬身份的禮制約束,也體現了高麗在文化移植中的主體性選擇。

在道教與國家祭祀關係的理論分析上,本研究參考了Schipper(施舟人)關於道教儀式與地方信仰互動的研究成果。Schipper指出,道教儀式並非封閉的宗教系統,而是不斷與地方信仰、國家禮制進行交流的開放體系。高麗的道教齋醮同樣呈現出這種開放性:它既接受了中國道教的科儀傳統,又與高麗本土的巫俗、佛教儀式相互影響,形成獨特的「高麗道教」面貌。張超然對南宋靈寶傳度科儀的研究,揭示了道教科儀在傳播過程中「援法入道」的機制,這一分析框架同樣適用於理解高麗國家祭祀中儒道元素的融合過程。

此外,本研究還關注了「祭祀作為權力技術」的理論視角。法國學者對儀式與權力關係的研究指出,國家祭祀不僅是宗教活動,更是權力運作的重要場域。統治者通過控制祭祀的時間、空間、程序與參與者,來展演其政治權威與文化正統性。高麗國王通過圜丘祀展演其與「天」的直接聯繫,通過道醮展演其與神靈的個人溝通能力,兩種祭祀策略相輔相成,共同服務於王權的正統性建構。康豹(Paul Katz)在臺灣東港醮儀的研究中發現,道教醮祭與地方社會權力結構之間存在密切的互動關係,這一發現對於理解高麗國王為何熱衷於道教齋醮具有重要啟發。

核心史料包括:朝鮮文獻方面,《高麗史》(特別是卷五九〈禮志一·吉禮〉圜丘祀條文)、《高麗史節要》、《三國史記》(卷三二〈雜志一·祭祀〉)、《三國遺事》、《東文選》所收青詞文獻等;中國禮典方面,《大唐開元禮》、《宋史·禮志》、《政和五禮新儀》、《開寶通禮》輯文、《文獻通考·郊社考》等;道教典籍方面,《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上清靈寶大法》、《太上洞玄靈寶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元始五老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等。此外,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成倪《慵齋叢話》等使節記錄與筆記文獻,亦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旁證材料。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高麗史》禮志中關於圜丘祀的具體祝文全文、樂章歌詞等記載較為簡略,部分內容需根據中國《開元禮》《政和五禮新儀》進行合理推測。同時,高麗圜丘壇的具體建築尺寸、層數、壝牆數目等,現存史料記載亦極為有限,這是當前研究的重大障礙,本研究將在相關章節中予以特別說明。


全文目錄

  • 二、中國郊祀制度的源流與演變
    • (一)周代郊祀制度的經學基礎
    • (二)漢代郊祀制度的確立與變革
    • (三)唐代《開元禮》與郊祀制度的成熟
    • (四)宋代郊祀制度的發展與《政和五禮新儀》
  • 三、高麗圓丘壇的建立與制度沿革
    • (一)成宗「制禮」與圓丘壇的創建
    • (二)圓丘壇的建築形制
    • (三)高麗歷代對圓丘壇的修繕與變遷
    • (四)方澤祭地與郊祀體系的完善
  • 四、《高麗史》禮志中的祭天儀禮
    • (一)祭天時間:孟春上辛與孟夏雩祀
    • (二)主祭者與祭祀等級
    • (三)配祀對象與神位設置
    • (四)儀式程序:親祀儀與有司攝事儀
    • (五)樂舞制度與祭服規定
  • 五、道教齋醮儀式與國家祭天的神學互動
    • (一)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的信仰混融
    • (二)鄭玄「六天說」與道教五方上帝體系
    • (三)齋戒、燔柴與降神儀式的同構性
    • (四)青詞傳統與祝文修辭的道教色彩
    • (五)道教科儀中的壇制與國家圜丘的比較
  • 六、宋麗文化交流與禮制傳播
    • (一)宋朝對高麗的冊封與禮制賜予
    • (二)《開寶通禮》與《政和五禮新儀》的東傳
    • (三)宋麗道教交流與道士往來
    • (四)遼金影響與高麗的「事大」「慕華」雙軌策略
  • 七、高麗祭天儀式中的道教元素析論
    • (一)「儒道雙軌」的國家祭天格局
    • (二)圓丘祀與道醮的儀式結構比較
    • (三)高麗後期道教對圓丘祀的滲透與替代
    • (四)封貢關係下的禮制僭越與宗教政治
  • 八、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 (一)主要結論
    • (二)學術貢獻與創新點
    • (三)研究限制與後續研究建議
    • (五)高麗圜丘祀與朝鮮王朝圜丘的歷史銜接
  • 補充章:高麗國家道教設施與祭天實踐的專題考證
    • (一)福源觀的建置、形制與宗教功能
    • (二)昭格署的神學結構與儀式實踐
    • (三)高麗「毯城祭天」與「摩利山塹城醮」的道教屬性
    • (四)《東文選》青詞文獻的宗教語言分析
    • (四)高麗「八關會」「燃燈會」中的道教元素
    • (五)高麗道教與本土巫俗的互動
  • 附錄
    • 附錄一:高麗圜丘祀儀式程序對照表
    • 附錄二:高麗國家道教設施一覽表
    • 附錄三:高麗圜丘祀與唐宋郊祀制度比較簡表

參考文獻

一、原始文獻

  1. 鄭麟趾等奉敕撰:《高麗史》,首爾:亞細亞文化社,1990年。相關卷次:卷三〈世家·成宗〉、卷四〈世家·顯宗〉、卷五九〈志·禮一〉、卷六〇〈志·禮二〉、卷七〇〈志·樂〉、卷七二〈志·輿服一〉。
  2. 申叔舟等奉敕撰:《高麗史節要》,朝鮮古活字本;韓國古典翻譯院數位文本。
  3. 金富軾奉敕撰:《三國史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相關卷次:卷三二〈雜志·祭祀〉。
  4. 一然撰:《三國遺事》,高麗覆刻本;孫文範等現代校注本。
  5. 徐兢撰:《宣和奉使高麗圖經》,相關卷次:卷一七、卷一八〈道教〉。
  6. 成倪撰:《慵齋叢話》,相關條目:昭格署、高麗道教諸殿。
  7. 蕭嵩等奉敕撰:《大唐開元禮》,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吳麗娛整理本)。相關卷次:卷一〈序例〉、卷四至卷十一〈吉禮·圜丘祀天〉。
  8. 劉溫叟、盧多遜等奉敕撰:《開寶通禮》,原書已佚,輯文見《宋會要輯稿·禮》《玉海》《文獻通考》等書徵引。
  9. 鄭居中、白時中、強淵明等奉敕撰:《政和五禮新儀》,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王雲海整理本)。相關卷次:吉禮·郊祀。
  10. 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相關卷次:卷七三至卷八二〈郊社考〉、卷八三至卷一〇五〈王禮考〉。
  11. 脫脫、阿魯圖等撰:《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相關卷次:卷九八至卷一〇四〈禮志〉、卷四八七〈外國傳·高麗〉。
  12. 元妙宗編:《靈寶領教濟度金書》,明《正統道藏》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影印,冊208–263)。相關卷次:卷一至卷十〈領教〉〈壇制〉,〈齋法〉〈醮儀〉諸門。
  13. 金允中編:《上清靈寶大法》,明《正統道藏》本(冊942–944)。相關卷次:〈齋法門〉〈醮儀門〉〈壇儀門〉〈聖真門〉。
  14. 王契真編:《上清靈寶大法》,明《正統道藏》本(冊946–950)。
  15. 《東文選》,相關篇目:冬至太一青詞、乾興殿太一青詞、王本命青詞、北斗青詞、三清青詞、靈寶道場青詞等。

二、近人研究

  1. 金子修一著,徐璐、張子如譯:《中國古代皇帝祭祀研究》,相關章節:唐代郊祀、宗廟、皇帝親祭與有司攝事。
  2. 甘懷真:〈《大唐開元禮》中天神觀〉,相關研究論文集。
  3. 朱鑑:〈從郊丘之爭到天地分合之爭——唐至北宋時期郊祀主神位的變化〉,復旦大學相關研究。
  4. 呂鵬志:《唐前道教儀式史綱》,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
  5. 謝聰輝:《新天帝之命:玉皇、梓潼與飛鸞》,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13年。
  6. 蕭登福:《周秦兩漢早期道教》,臺北:文津出版社,1998年。
  7. 蕭登福:《六朝道教靈寶派研究》,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2008年。
  8. 卿希泰編:《中國道教思想史綱》,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
  9. 卿希泰:〈關於道教齋醮及其形成問題初探〉,相關道教研究論文集。
  10. 李豐楙:《許遜與薩守堅》;《謫入與請降:六朝隋唐道教文學論集》。
  11. 林富士:《疾病終結者:中國早期的道教醫學》;《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與醫療》。
  12. 康豹(Paul Katz)著,相關道教與地方信仰研究論著。
  13. Schipper, Kristofer M. "Taoist Ritual and Local Cult of the T'ang Dynasty," in Tantric and Taoist Studies, vol. 3, edited by Michel Strickmann.
  14. 張超然:《援法入道:南宋靈寶傳度科儀研究》。
  15. 吳楊:〈唐代長安太清宮的「朝獻」儀式〉,西南交通大學相關研究。
  16. 湯勤福:〈唐代玄元皇帝廟、太清宮的禮儀屬性問題〉,相關研究論文。
  17. 深川真樹:〈《春秋繁露》的郊祀論〉,日本新潟大學相關研究。
  18. 金禹彤:《高麗禮制研究》,延邊大學博士論文,2010年。
  19. 金禹彤:〈高麗朝圜丘祭天禮考述〉,《東嶽論叢》2013年第6期。
  20. 趙駿河:〈對韓國祭天儀禮的研究〉,《孔子研究》1994年第2期。
  21. 李雲泉:《朝貢制度的理論淵源與時代特徵》,載陳尚勝編《中國傳統對外關係的思想、制度與政策》,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年。
  22. 王宗昱:〈道教的「六天」說〉,相關專題論文。
  23. 劉斌:〈鄭玄六天說析論〉,《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2021年第1期。
  24. 趙永磊:〈隋唐圜丘三壝形制及燎壇方位探微〉,廈門大學民間歷史文獻研究中心,2018年。
  25. 樸炳培:〈敵對的朝貢體系:遼金與高麗關係〉,《政治科學論叢》。
  26. 魏志江:〈論宋麗海上絲綢之路與海洋文化交流〉,相關研究論文。
  27. 魏志江:〈論遼朝的世界秩序〉,相關研究論文。
  28. 黃純艷:〈朝貢體系與宋朝國家安全〉,相關研究論文。
  29. 劉昭瑞:〈從考古材料看道教投龍儀兼論投龍儀起源〉,載陳鼓應、馮達文主編《道家與道教》第二屆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30. 牛敬飛:泰山封禪相關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相關論著。
  31. 張厚知:相關王莽與《周禮》研究論述。
  32. 單士元:《明清天壇史料》,相關圖版。
  33. 金梁:《天壇志略》,第二章第六節「圜丘臺是科學建築」。
  34. 秋月觀瑛等日本學者:相關徽宗朝道教國家化研究。

二、中國郊祀制度的源流與演變

(一)周代郊祀制度的經學基礎

郊祀制度的理論基礎源於周代經典,尤以《周禮》《禮記》為核心依據。《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此處「禋祀」即為祭天的基本方式,鄭玄注曰:「禋之言煙……三祀皆積柴實牲體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煙,所以報陽也。」這一「積柴燔燎、升煙降神」的祭祀方式,成為後世圜丘祀天的原型。

《周禮·春官·大司樂》進一步規定了祭天的時間與地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圜丘為圓形土築高臺,象徵「天圓地方」的宇宙觀念;冬至日祭天,取「迎長日之至」之意,象徵陽氣初生、萬物復甦。《禮記·郊特牲》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也。」又云:「兆於南郊,就陽位也。」這些經文奠定了郊祀制度的核心理論:祭天於南郊圜丘,以冬至為正祭,以燔燎為降神之術。

關於昊天上帝的神格定位,《周禮》經文本身較為簡略,後世經學家圍繞此問題展開了長期的爭論。鄭玄注《周禮》,將昊天上帝等同於北辰星神格化的「天皇大帝耀魄寶」,並提出著名的「六天說」。據鄭玄學說,天有「六天」:昊天上帝(即天皇大帝,居紫微宮)加上五方上帝(蒼帝靈威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拒、黑帝汁光紀),後者為太微宮五帝座之星神化。《禮記·大傳》鄭玄注進一步闡發:「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這一學說將儒家的祖先崇拜與讖緯神學、天文星象相結合,為郊祀制度提供了複雜的神學基礎。

然而,鄭玄的「六天說」自魏晉以來即受到王肅等人的強烈批評。王肅主張「一天說」,認為天只有一個,即昊天上帝,五方帝只是昊天上帝的輔佐,而非獨立的神格。這一經學爭論延續數百年,深刻影響了歷代郊祀制度的設計與變遷。唐代《貞觀禮》依從鄭玄說,顯慶禮則改依王肅說,《大唐開元禮》最終折中兩說,但實質上更接近王肅說。高麗在引入中國郊祀制度時,選擇了鄭玄的「六天說」作為神學基礎,這一選擇本身即蘊含了濃厚的讖緯與星斗信仰色彩,而這些元素與道教神學存在深層的對應關係。

(二)漢代郊祀制度的確立與變革

漢代是郊祀制度從經學理論走向國家實踐的關鍵時期。漢初沿襲秦制,高祖在「雍四畤」基礎上確定郊祀五帝制度。文帝於渭北建「五帝廟」。武帝信方術之說,建「太一」祠於長安南郊,又建「泰畤」於甘泉,以祀太一。《史記·封禪書》記載:「壇三垓,五帝環居其下,各如其方。」武帝時期,董仲舒提出「天人感應」思想,對祭天的原因、原則作出系統說明,推動了漢武帝的郊天實踐。董仲舒《春秋繁露》中有〈郊義〉〈郊祀〉等篇,依據《春秋》與《孝經》等經典,主張「王者歲一祭天於郊」,「郊必以正月上辛」。深川真樹指出,《春秋繁露》依據儒家經典,將郊祀視為國君於國都郊外祭祀至上神的典禮,強調王者每年於正月上旬辛日親自祭天。

西漢後期,郊祀制度經歷了重大變革。成帝時,匡衡與張譚等儒者提出「天地隨王者而居」的觀念,建議在首都長安建立南北郊,罷祀甘泉泰畤、汾陰后土,將日月星辰、山川海瀆等神明集中到長安南北郊共同祭祀。建始二年(前31)正月,成帝在新建的南郊舉行首次祭天典禮,確立了只能由皇帝代表人民透過郊祀天地參與宇宙秩序運行的制度。至平帝元始年間,王莽最終廢黜泰畤、后土之祀,確立長安南北二郊制度,並參用《周禮》設立五郊兆以整合五方帝祭祀。王莽主張「天鑑合精,夫婦判合」,於正月上辛或上丁在南郊合祭天地,開創歷史上第一次天地合祭制度。

東漢建國後,光武帝採用「元始故事」,在洛陽南郊建立祭壇,實行天地合祭。中元二年(57)北郊建立,天神和地祇轉而分祀,最終確立天地分祭制度。金子修一指出,西漢末年郊祀改革廢黜了方術色彩濃厚的五帝、太一和后土祭祀,建立起儒家性質的南北郊祀制度。王莽依據《禮記·月令》《春秋》《周禮》等經典,認為天地合精猶如夫妻一體化,因此應在正月合祀天地。這一改革使郊祀制度從漢初的方術色彩轉向儒家經學的正統化,但也為後世儒道之間的祭祀觀念之爭埋下了伏筆。

漢代郊祀制度對後世的影響是深遠的。首先,漢代確立了「皇帝獨祀天」的原則,即祭天是皇帝的專屬權力,這一原則為後世歷代王朝所繼承。其次,漢代確立了「南郊圜丘、北郊方澤」的空間格局,天南地北、天圓地方,這一宇宙論框架成為後世郊祀建築的基本模式。再次,漢代確立了「正月上辛」的祭天時間,雖然後世多以冬至為正祭,但正月祭天的傳統在某些朝代(如高麗)得以保留。最後,漢代確立了「燔柴升煙」的降神方式,這一方式為儒道兩種祭祀傳統所共享,成為中國古代祭天儀式的核心符號。

漢代郊祀制度中的方術色彩,也是道教祭祀傳統的重要來源。漢武帝時期的「太一」祭祀、甘泉泰畤的建設、方士的參與,都使郊祀制度帶有濃厚的神仙道教色彩。雖然西漢末年的改革試圖清除這些方術元素,但它們並未消失,而是轉入民間與道教系統,在道教齋醮中得到了保存與發展。呂鵬志指出,道教醮儀出自早期方士的祭祀,與中國上古祭祀儀式在程序結構上基本一致。這意味著,高麗圜丘祀與道教齋醮的相似性,並非簡單的「模仿」或「借用」,而是兩種傳統共享同一遠古祭祀遺產的結果。

(三)唐代《開元禮》與郊祀制度的成熟

唐代是中國郊祀制度發展的成熟期,三度編纂禮典——貞觀禮(貞觀十一年,637)、顯慶禮(顯慶三年,658)、開元禮(開元二十年,732)——每次郊祀制度都有重要變化。《大唐開元禮》作為唐代禮制的集大成者,對後世影響深遠,也是高麗圜丘祀直接效法的主要範本。

貞觀禮依從鄭玄「六天說」,規定冬至圜丘祀昊天上帝,正月上辛南郊祀感生帝(唐屬土德,祀黃帝含樞紐),孟夏雩祀五方上帝,季秋明堂大享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夏至方丘祀皇地祇,孟冬北郊祀神州地祇。顯慶禮則反貞觀禮之道而行,依王肅學說,將正月祈穀、孟夏雩祀、季秋明堂、冬至所有祭天禮儀皆改為祭祀昊天上帝,廢除感生帝之祀,改祈穀為昊天上帝,郊丘合一。

《大唐開元禮》折中鄭玄、王肅兩說,規定祭天一年四次:冬至日圜丘祀昊天上帝(郊祭)、正月上辛圜丘祈穀祀昊天上帝、孟夏圜丘雩祀昊天上帝、季秋明堂大享昊天上帝。祭地一年兩次:夏至方丘祀皇地祇,孟冬北郊祀神州地祇。昊天上帝被置於大祀首位,從祀神靈包括五方上帝、日月、天皇大帝、十二辰、河漢及眾星辰等,凡七百餘座。甘懷真指出,《開元禮》規定昊天上帝祭祀一年四次,詳細記載「齋戒」「陳設」「省牲器」「鑾駕出宮」「奠玉帛」「進熟」「鑾駕還宮」等項目,凸顯了昊天上帝的神聖性,使「南郊」與「圜丘」在禮制意義上可以互相替換。

唐代圜丘形制亦有所定製。隋制圜丘為四成(四層),唐因襲之,每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廣二十丈,再成廣十五丈,三成廣十丈,四成廣五丈。昊天上帝及配帝設位於平座(最上層),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第二等,內官五十五座在第三等,二十八宿以下中官一百三十五座在第四等,外官一百十二座在壇下外壝之內,眾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壇設十二陛,每等十二節,有二壝。這一形制後為宋初所繼承,又有所損益。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唐代道教對國家祭天制度的滲透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玄宗崇尚道教,既有個人信仰因素,也有整合思想資源、改造意識形態的意圖。天寶二年,改西京玄元廟為太清宮,東京為太微宮,天下諸郡為紫極宮。天寶以後,皇帝郊祀必先朝獻太清宮,次日饗太廟,又次日祀南郊。吳楊指出,太清宮的根本屬性是舉行崇祀老子的儀式場所,玄宗進行了兩次儀式改革,第一次提出「事生之禮」,第二次強調改用青詞,使朝獻儀式成為影響深遠的國家大事。湯勤福則指出,玄宗以「制」的形式規定郊祀順序:先朝獻太清宮,次朝饗太廟,次南郊,使太清宮祭祀進入國家重大禮制,列在太廟之前。

道教對唐代祭祀神靈體系的影響亦不可忽視。甘懷真指出,唐代之人以道教的上帝去理解儒教的上帝,儒教中的天的觀念並非不證自明,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六朝隋唐道教基於儒教郊祀儀禮和漢帝國行政文書系統創出自身祭祀儀禮,但將儒教祭祀傳統定位為「六天故氣」,宣揚道教「三天正法」的優越性。道教將儒教郊祀儀禮中的五方帝及五精帝禮拜部分保留,但將最重要的祭祀對象昊天上帝取除,代之以道教自身的至尊神「無極大道」「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這種「置換最高神」的策略,深刻反映了道教與儒教在國家祭祀領域的競爭與融合。

(四)宋代郊祀制度的發展與《政和五禮新儀》

宋代郊祀制度在唐代基礎上繼續發展,並因徽宗朝的禮制改革而呈現出濃厚的道教色彩。宋初因唐舊制,每歲冬至圜丘、正月上辛祈穀、孟夏雩祀、季秋大享明堂,凡四祭昊天上帝。宋太祖開寶中,命劉溫叟、李昉、盧多遜等人編纂《開寶通禮》二百卷,「本唐《開元禮》而損益之」。此書原書已佚,但其內容可通過《宋會要輯稿》《玉海》《文獻通考》等書的徵引得以窺見。高麗成宗時期從宋朝獲得《開寶正禮》,成為其禮制建設的重要依據。

北宋前期皇帝親祭實行天地合祭,有司攝事則採取天地分祭形式。朱鑑指出,北宋建立後,皇帝親祭與有司攝事在神位上明確區分開來,有司攝事採取天地分祭形式,皇帝親祭實行合祭。這種做法與儒家經典不符,但在北宋建立後一個世紀內朝廷內外異議不多。宋神宗元豐四年(1081)詔罷合祭,實行天地分祭。哲宗紹聖、徽宗政和間,或分或合。

徽宗大觀元年(1107)置議禮局於尚書省,政和三年(1113)《政和五禮新儀》成書,凡二百二十卷,分吉、兇、軍、賓、嘉五禮,前有徽宗御製序文。其吉禮詳載郊祀、明堂、祈穀等儀,是北宋禮制的最後一次大規模編修。《政和五禮新儀》規定圜丘之罷合祭天地,明堂專以英宗配帝,悉罷從祀群臣。政和年間正值宋麗交流最頻繁時期,高麗使節多次入宋,《政和五禮新儀》很可能通過使節往來傳入高麗。高麗睿宗、仁宗時期禮制改革與該書頒行時間高度重合。

宋代郊祀制度最值得注意的變化,是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的信仰混融。道教將傳統的「昊天上帝」信仰轉化為「玉皇上帝」信仰。宋真宗、宋徽宗企圖將道教神靈「玉皇大帝」與儒教「昊天上帝」混同。宋徽宗給予玉皇大帝帶有官方標籤的尊號:「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昊天玉皇上帝」,試圖將二者身份融合。謝聰輝在《新天帝之命:玉皇、梓潼與飛鸞》中深入探討了玉皇信仰的興起與演變,指出玉皇上帝在民間信仰中逐漸成為天界最高統治者,而宋代皇帝的推崇進一步強化了這一趨勢。

南宋朱熹對此強烈批判:「道家之徒欲倣其所為,遂尊老子為三清……而昊天上帝反坐其下,悖戾僭逆,莫此為甚!」(《朱子語類》卷一二五「論道教」)。朱熹從儒家立場堅持昊天上帝的至高地位,但這並不能阻止道教觀念在國家祭祀中的進一步滲透。徽宗時期設道學,置郎、大夫十等,立道官二十六等級,「與一般文武官階並行」,甚至改佛為道(改佛陀為「大覺金仙」,僧為「德士」),編纂《萬壽道藏》。秋月觀瑛等日本學者指出,此為中國道教歷史上「國家宗教」可能性發揮得最極致的時代。這一背景對於理解高麗睿宗時期的崇道風氣具有重要參照意義。


三、高麗圓丘壇的建立與制度沿革

(一)成宗「制禮」與圓丘壇的創建

高麗圓丘祭天禮並非開國太祖王建時期建立。據《高麗史》記載:「高麗太祖立國經始,規模宏遠,然因草創,未遑議禮。至於成宗,恢宏先業,祀圜丘、耕籍田、建宗廟、立社稷。」成宗二年(983)正月辛未日,高麗朝首次舉行圜丘祭天禮,成宗親祀,配享太祖,始啟祈穀禮,定期於孟春上辛日舉行。這一事件被後世史家稱為「成宗制禮」,標誌著高麗吉禮體系建設的開端。

金禹彤指出,「成宗制禮」基本完成了高麗吉禮體系建設,圜丘祭天禮既是成宗制禮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其開端,在朝鮮半島儒禮制度史上具有開創意義。從政治背景來看,成宗即位之初,高麗王朝已歷經太祖、惠宗、定宗、光宗四朝,國家政權基本穩固,但禮制建設尚處於草創階段。成宗有意通過建立儒制祭天禮來樹立王權正統性,宣示高麗王朝「受命於天」的政治合法性。這一舉措與中國歷代王朝開國之初「制禮作樂」的傳統一脈相承。

從宗教生態的角度來看,成宗建立圜丘祀也是對當時高麗宗教格局的一種回應。高麗建國之初,佛教被定為「護國之教」,國王與貴族多虔誠奉佛,佛教寺廟遍佈全國,佛教儀式在國家祭祀中佔據主導地位。與此同時,道教雖然不如佛教興盛,但自高句麗時代以來即有傳播,唐武德間高麗遣使請道士講《道德經》,「自是之後,始崇道教」。本土巫俗更是根深蒂固,民間祭祀、驅邪、祈禳等活動多由巫師主持。成宗在這種「佛強道弱、巫俗流行」的宗教格局中引入儒家圜丘祀,某種程度上是試圖以儒家禮制來平衡佛教勢力、規範巫俗傳統,建立一個以王權為核心的國家祭祀體系。

然而,高麗的祭天制度在創建之初即面臨一個根本性的政治矛盾:圜丘祀在傳統中國禮制中屬於「天子禮」,是皇帝專屬的祭祀權力。高麗作為宋的藩屬國,舉行圜丘祀在禮制層面上具有「僭越」性質。研究者指出,高麗圜丘祀「在特定的宋、麗封貢關係背景下,圜丘祀的禮規規定還體現了封貢禮儀等級,屬於藩屬禮」,但其實行又表明「宋麗之間未能達到唐羅封貢關係程度」。李雲泉《朝貢制度的理論淵源與時代特徵》論及,高麗圜丘祀反映的宋麗封貢關係屬於「不夠嚴格、典型、臣而不治」的封貢形式。這一「僭越」得以實現的背後,是宋朝國家實力的積弱以及東亞國際形勢的變化——遼、金的崛起使宋朝無法對高麗實施嚴格的禮制約束,高麗得以在「事大」的同時保持一定的自主性。

(二)圓丘壇的建築形制

關於高麗圓丘壇的具體建築尺寸,現存《高麗史》記載較為簡略,但仍可從中窺見其基本形制。《高麗史》卷五九〈禮志一〉記載:「圜丘壇週六丈三尺,高五尺,十有二陛,三壝,每壝二十五步,周垣四門。」與中國制度相比,這一規模明顯偏小。唐代圜丘為四成(四層),每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廣二十丈,最上層廣五丈。宋代圜丘初為四成,後改為三成,以合「陽奇之數」。高麗圜丘壇為單層,高度僅五尺,壇周僅六丈三尺,無論與漢代還是唐代的規模相比都顯得太小。

趙駿河認為高麗圜丘壇「是根據宋代的圜丘和合祀模仿宋的圜丘而築的」。但後有學者商榷,指出既然中國規範化的圜丘祀始於魏晉、成熟於唐宋,高麗圜丘祀各程序皆一依唐宋禮典,其沒有理由獨在壇制上取法存在爭論的古制。金禹彤則認為,高麗圜丘壇「無論是與漢代的規模相比還是與唐代的規模相比都顯得太小」,體現了高麗效法中國制度唐、宋兼取的原則,同時也因自身藩屬地位而有所減殺。

從建築結構來看,高麗圜丘壇的「十二陛」同唐制,「三壝」則同宋制。唐代圜丘設「三壝」,內壝去壇二十五步,中壝、外壝相去如之。宋代圜丘亦有「三壝」之制,每壝二十五步。高麗圜丘祀儀式中有「掃壇積柴設權火」「燔柴爐」「瘞坎」等設施,顯示其壇域內應有相應的祭祀功能分區。

值得深入分析的是「燔柴爐」與「瘞坎」的宗教象徵意義。燔柴爐是用於焚燒祭品、產生煙氣以迎請天神的設施,這一設施的存在證明高麗圜丘祀確實遵循了「禋祀」——即以煙氣祭祀天神——的古老傳統。《周禮·大宗伯》鄭玄注:「禋之言煙……燔燎而升煙,所以報陽也。」這一解釋將燔柴與「報陽」——即向陽性的天神表達敬意——聯繫起來,體現了中國古代祭祀宇宙論中「煙氣上達天界」的核心觀念。道教齋醮中的「焚香」「化疏」等儀節,同樣基於這一宇宙論假設。瘞坎則是用於埋藏祭品的坑穴,主要用於祭祀地祇。圜丘祀雖為祭天之禮,但瘞坎的存在表明高麗圜丘壇域內可能同時設有祭地的功能分區,或者瘞坎用於埋藏祭祀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這些廢棄物因曾接觸神靈而被視為神聖,不可隨意丟棄,必須以「瘞埋」的方式歸還大地。神位設置方面:「太史令設神位版,郊社令設上帝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配位太祖神座於東方,西向。」五方帝位置:「青帝於東陛北,赤帝於南陛東,黃帝於南陛西,白帝於西陛南,黑帝於北陛西。」這一神位佈局與《大唐開元禮》的規定基本一致。

(三)高麗歷代對圓丘壇的修繕與變遷

成宗朝確立圜丘祭天制度後,高麗歷代對圓丘壇及相關禮制有所修繕與變遷。顯宗時期,高麗進一步完善郊祀體系。顯宗二十二年正月,親祭方澤(北郊祭地)。靖宗二年、十年亦有祭地方澤、神州地祇的記錄。這標誌著高麗郊祀體系從單一的圜丘祭天擴展為「天南地北」的完整格局。

高麗毅宗朝(1147–1170)制定了圜丘祭服,規定「凡祀圜丘、社稷、太廟、先農服袞九旒」,並對旒、玉、鐶、版、袞服、革帶的樣式、色彩、紋樣都做了詳細規定。這一制度直接模仿唐宋祭服制度,體現了高麗禮制建設的精細化趨勢。

然而,受高麗貴族政治體制、佛教立國文化政策與內亂外壓(契丹、女真、蒙古入侵)影響,高麗一朝圜丘祀的實行不盡如意,其功用從政治權力象徵性滑向現實功利實用性(如祈雨、祈穀)。金禹彤指出,在貴族政治體制與佛教立國的文化制度下,高麗圜丘祀未能成為國家祀典常例,不僅舉行次數少,且禮規遲廢現象嚴重。成宗之後,高麗重新實行佛、道二氏禮,大規模設置佛教道場與道醮,甚至聚巫實行原始巫教祀天儀式。這一方面說明高麗王為樹立自身王權正統而在國家意識形態建構上的執著努力;另一方面也說明這種努力勢必要在突破本土巫俗與道醮祭天觀唸的過程中發展,其中充滿了文化的衝突與博弈。

(四)方澤祭地與郊祀體系的完善

高麗除了圜丘祭天,還建立了方澤(北郊祭地)、神州地祇等祭祀,形成天地對應的郊祀格局。《高麗史》卷四〈世家·顯宗〉記載:「顯宗二十二年正月親祭方澤。」靖宗時期亦有祭地方澤、神州地祇的記錄。這種「天南地北」的祭祀空間佈局,體現了中國傳統的宇宙觀,也與道教「天圓地方」的宇宙模式相呼應。

在中國制度中,方澤祭地與圜丘祭天相輔相成,構成完整的郊祀體系。《周禮》記載:「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唐代《開元禮》規定夏至方丘祀皇地祇,孟冬北郊祀神州地祇。高麗的方澤祭祀規模與頻率均不及圜丘祀,且史料記載較為簡略,但從現存記錄來看,其儀式程序亦模仿中國制度,設有親祭與有司攝事兩種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高麗後期道教齋醮中的「投龍簡」儀式,亦涉及天地水三官的祭祀。投龍簡分為山簡(奏告天官上元)、土簡(告盟地官中元)、水簡(告盟水官下元)。這一儀式雖屬道教系統,但其「天地水」三界的宇宙觀念與國家郊祀的「天地」二元格局存在結構上的對應關係,反映了儒道兩種祭祀傳統在宇宙論層面的深層互動。


四、《高麗史》禮志中的祭天儀禮

(一)祭天時間:孟春上辛與孟夏雩祀

高麗圜丘祀的祭天時間與中國制度存在顯著差異。中國圜丘祀天傳統上以冬至日為正祭(取「迎長日之至」之意),而高麗選擇在孟春正月上辛日舉行常祀,孟夏擇吉日舉行雩祀。《高麗史》卷五九〈禮志一〉記載:「祀圜丘有常日者,孟春上辛祈穀。」「孟夏擇吉雩祀。」

關於高麗為何選擇孟春上辛而非冬至祭天,學界存在不同解釋。趙駿河認為高麗「按照鄭玄和孔穎達的註疏於正月上辛日行天祭」,是依古禮而定。鄭玄、孔穎達對《禮記·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的註疏,認為正月郊祭是迎接白日變長將到來的意思。但金禹彤對此提出商榷,認為既然中國規範化的圜丘祀始於魏晉、成熟於唐宋,高麗圜丘祀各程序皆一依唐宋禮典,其沒有理由獨在祀時上取法存在爭論的祭天古禮。金禹彤進一步指出,高麗圜丘祀確立的常日不在冬至,而在次要一等的「孟春」,並且所為祈穀,具有切實農事功用,因而宣示「天命」的意味相對有所減弱,可認為是次卑等級的祭天禮。高麗不在冬至行祭,體現了其作為宋之藩屬,在祭祀時間上有所差等,以區別天子禮與藩屬禮。

從道教角度來看,正月上辛日與道教齋醮的某些時間選擇存在巧合。道教正月有「天臘」「太上老君誕辰」等重要節日,正月齋醮尤為盛行。高麗選擇正月上辛祭天,雖然主要依據儒家經注,但與道教正月的宗教氛圍不無呼應。此外,孟夏雩祀祈雨的性質,與道教祈雨醮、禳星醮等儀式的功能相近,都是面對自然災害時的宗教應對措施。

(二)主祭者與祭祀等級

高麗圜丘祀位列吉禮之首,屬國家大、中、小三級祀典體系中的大祀。高麗效法中國制定了親祭和有司攝事兩種儀式,別以隆殺。親祀儀中,國王為初獻,另有亞獻官、終獻官。有司攝事儀則遣官代祀,如太尉為初獻、太常卿為亞獻、光祿卿為終獻等。

親祀儀中,國王祀前七日行齋戒。祀前三日,尚舍局、守宮署等各局、署及郊社令、掌牲令、太樂令、太史令等大小司職人員各司其職進行準備,「一依唐禮」。這一官員設置與職能分工,與《大唐開元禮》的規定高度一致。設國王、亞獻、終獻、執事者、監察御史、陪祀文武諸官等祀位。另有奉禮、贊者、協律郎、太樂令、祀官、從祀官、諸太祝、掌牲令及太常卿省牲等,各有其位。

從道教角度觀察,「齋戒」這一儀節在道教齋醮中具有更為嚴格的規定。道教齋法分為設供齋、節食齋、心齋等,強調「心齋」——內心清靜、屏除雜念。高麗圜丘祀規定國王祀前七日行齋戒,這一淨身滌慮的儀節既是儒家祭祀的傳統要求,也與道教齋法的內在精神相通。呂鵬志指出,道教醮儀出自早期方士的祭祀,與中國上古祭祀儀式在程序結構上基本一致。齋戒作為祭祀前的淨化儀式,是儒道兩種祭祀傳統的共同遺產。

(三)配祀對象與神位設置

高麗圜丘祀的神位設置直接反映了其神學觀唸的來源。主神為昊天上帝(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配享為高麗太祖(神座於壇上東方,西向),從祀為五方帝(青帝、赤帝、黃帝、白帝、黑帝)。這一神位佈局與唐代《開元禮》的規定基本一致,但高麗大幅簡化了從祀對象。唐代冬至祀昊天上帝,從祀者包括五方帝、大明、夜明、內官、中官、外官、眾星等,凡七百餘座。宋代從祀對象數量更多,包括五方帝、日、月、五星、二十八宿、中外官、眾星等。高麗僅設五方帝為從祀,不設大明、夜明、星辰、內外官等從祀位,這與唐宋制度有明顯差異,體現了高麗圜丘祀的簡約化與本土化特徵。

五方帝的設置是理解高麗祭天儀式道教元素的關鍵。五方帝(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拒、汁光紀)源自鄭玄的「六天說」,是太微宮五帝座之星神化。這一神學體系雖屬儒家經學範疇,但其讖緯色彩與星斗信仰與道教神學存在深層對應。道教《太上洞玄靈寶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元始五老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等道經中,亦有「元始五老」「五方五老」的記載,與儒家的五方帝在神格上形成對應。王宗昱〈道教的「六天」說〉指出,鄭玄以《周禮》的「昊天上帝—五帝」、緯書的「天皇大帝—五精帝」、天文的「北極星—五帝座星」為主體,確立「昊天上帝—五天帝」系統,即六天帝系統。劉斌〈鄭玄六天說析論〉詳細考證了鄭玄如何確立一天六帝系統,為祀天禮奠基。這一神學體系在道教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與轉化,五方帝被納入道教龐大的神譜之中,成為溝通天界與人間的重要神靈。

(四)儀式程序:親祀儀與有司攝事儀

高麗圜丘祀的儀式程序,據《高麗史》卷五九〈禮志一〉記載,包括以下主要環節:

齋戒與準備階段:國王祀前七日行齋戒。祀前三日,尚舍局、守宮署等各局署及郊社令、掌牲令、太樂令、太史令等大小司職人員各司其職進行準備,「一依唐禮」。準備工作包括設大小次、奏吉太祖陵祠、掃壇積柴設權火、備牲牢、陳登歌之樂、設國王及亞獻終獻執事者等祀位與飲福位、望燎位等。

祭祀當日儀程:鑾駕出宮,國王車駕出宮,奏三嚴。太常卿省視犧牲及祭器(省牲器)。迎神階段,燔柴爐內升煙火,國王至昊天上帝牌主位前行跪拜禮,至祖宗配位前上香叩拜,回拜位後對諸神行禮。奠玉帛階段,國王搢圭受玉幣,跪奠而北向祀昊天上帝,東向祀配座先帝,西向祀配位五帝。進俎(進熟)階段,內贊奏升壇,國王到主位、配位前進俎。

三獻禮:初獻禮,國王詣爵洗位,受爵、滌爵、拭爵、進爵,升壇至酒尊所,執爵官以爵進,國王到主位前跪獻爵,行三上香禮,同時太祝跪讀祝文,樂暫止,讀畢樂起。亞獻禮、終獻禮儀式同初獻,但不宣讀祝文。飲福受胙階段,國王升壇至飲福位,奉爵官酌福酒跪進,國王飲福酒,奉胙官奉胙跪進,國王受胙。

送神與結束階段:掌祭官徹豆。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饌,皆送到燎爐焚燒(送神)。國王至望燎位觀看焚燒祭品,內贊奏禮畢(望燎)。車駕還宮,祀天後有「親祀圜丘後齋宮受賀儀」。

這一儀式程序與《大唐開元禮》的規定高度一致,體現了高麗對唐代禮制的直接模仿。然而,若將此程序與道教齋醮儀式進行比較,可發現諸多結構上的相似之處。道教醮儀的基本結構包括:建壇、設幕、迎駕(降聖)、獻供、宣疏(讀表)、送聖等環節。高麗圜丘祀的「設大小次」對應道教醮儀的「建壇設幕」,「燔柴升煙」對應「迎駕降聖」,「奠玉帛、三獻」對應「獻供」,「太祝讀祝文」對應「宣疏讀表」,「送神望燎」對應「送聖」。呂鵬志指出,道教醮儀出自早期方士的祭祀,與中國上古祭祀儀式在程序結構上基本一致。高麗作為接受中國禮制與道教雙重影響的國家,其圜丘祀與道教醮祭在儀式結構上的相似性,值得從儀式史角度深入比較。

(五)樂舞制度與祭服規定

高麗圜丘祀的樂舞制度直接模仿唐宋。行登歌之禮,登歌有黃鐘宮正安之曲、大呂宮嘉安之曲、大呂宮仁安之曲、黃鐘宮豐安之曲、黃鐘宮諦安之曲、黃鐘宮崇安之曲、黃鐘宮武安之曲、大呂宮肅安之曲、夾鐘宮永安之曲等。另有文舞、武舞。初獻奏武功之舞,亞獻、終獻奏文德之舞。這些樂章名稱與宮調設置,與宋代《政和五禮新儀》的規定如出一轍。

大晟雅樂的傳入對高麗樂舞制度影響尤為深遠。高麗睿宗九年(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宋徽宗賜高麗「新樂」(即大晟雅樂)及《曲譜》十冊、《指訣圖》十冊。政和六年(1116)又賜大晟雅樂。大晟雅樂是宋徽宗時期由大晟府編修的國家雅樂,融合了傳統禮樂與道教音樂元素。其樂章中多有頌揚玉皇上帝、太上老君等道教神靈的內容。大晟雅樂傳入高麗,不僅帶去了宋代的禮樂制度,也間接傳播了道教的音樂文化。

祭服方面,高麗毅宗朝(1147–1170)制定了圜丘祭服,規定「凡祀圜丘、社稷、太廟、先農服袞九旒」,並對旒、玉、鐶、版、袞服、革帶的樣式、色彩、紋樣都做了詳細規定。這一制度直接模仿唐宋祭服制度。值得注意的是,道教法服亦有「九旒」之制,如《靈寶領教濟度金書》記載的高功法服,亦有旒、玉、帶等裝飾。雖然高麗圜丘祭服屬於儒家禮服範疇,但其在視覺符號上與道教法服存在某些共通之處,這種「視覺同構」可能強化了祭祀參與者的宗教體驗。


五、道教齋醮儀式與國家祭天的神學互動

(一)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的信仰混融

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的關係演變,是理解中國古代國家祭天制度中道教元素的核心線索。昊天上帝是中國古代國祀主神,源於古人對天的崇拜,被視為無形無相的天道化身。「昊天」指元氣廣大,「上帝」指人之所尊,託之於天。鄭玄注《周禮》將昊天上帝等同於北辰星神格化的「天皇大帝耀魄寶」,這一詮釋為後世道教將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混同提供了理論接口。

玉皇大帝(玉皇上帝)是道教神譜中的最高神之一,全稱「昊天金闕無上至尊自然妙有彌羅至真玉皇上帝」。其信仰興起較晚,大抵伴隨道教形成而出現。在道教內部,三清(元始天尊、靈寶道君、太上老君)位於玉皇之上;但在民間信仰中,玉皇大帝逐漸成為天界最高統治者。謝聰輝《新天帝之命:玉皇、梓潼與飛鸞》深入探討了玉皇信仰的興起與演變,指出玉皇上帝在宋代以後逐漸取代傳統的昊天上帝,成為民間與國家祭祀中「天」的人格化代表。

唐宋時期,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的融合達到高峰。唐代高宗生前自稱「天皇」,死後諡為「天皇大帝」,與鄭玄所說紫微宮天皇大帝稱號相同。唐玄宗天寶十三載追尊老子為「大聖祖大道金闕玄元天皇大帝」,將「天皇大帝」稱號用於道教最高神。宋代宋真宗、宋徽宗企圖將道教神靈「玉皇大帝」與儒教「昊天上帝」混同。宋徽宗給予玉皇大帝帶有官方標籤的尊號:「太上開天執符御歷含真體道昊天玉皇上帝」,試圖將二者身份融合。這一舉措雖然遭到朱熹等儒家學者的強烈批判,但卻深刻影響了高麗的宗教觀念。

高麗的道教齋醮中,三清殿祀玉皇上帝、太上老君、普化天尊、梓潼帝君等十餘神位。高麗圜丘祀祭祀「昊天上帝」,而道教醮祭則祭祀「玉皇上帝」,兩者在民間信仰與國家祭祀中可能存在觀念上的混融與互動。成倪《慵齋叢話》記載高麗昭格署「三清殿祀玉皇上帝、太上老君、普化天尊等;太一殿祀七星諸宿」,顯示高麗國家道教設施中玉皇上帝已被納入祭祀體系。李豐楙對臺灣及金門地區瘟醮和祈安祭典的研究指出,東亞地區的國家祭祀與道教醮祭之間存在複雜的互動關係,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在實際祭祀實踐中往往難以截然區分。

(二)鄭玄「六天說」與道教五方上帝體系

鄭玄「六天說」是連接儒家郊祀與道教神學的重要橋樑。據鄭玄學說,天有「六天」:昊天上帝(即天皇大帝,居紫微宮)加上五方上帝(蒼帝靈威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拒、黑帝汁光紀),後者為太微宮五帝座之星神化。王宗昱〈道教的「六天」說〉指出,鄭玄以《周禮》的「昊天上帝—五帝」、緯書的「天皇大帝—五精帝」、天文的「北極星—五帝座星」為主體,確立「昊天上帝—五天帝」系統,即六天帝系統。劉斌〈鄭玄六天說析論〉詳細考證了鄭玄如何確立一天六帝系統,為祀天禮奠基。

這一神學體系在道教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與轉化。道教《太上洞玄靈寶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元始五老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等道經中,記載了「元始五老」的信仰。元始五老即東方青靈始老、南方丹靈真老、西方皓靈皇老、北方五靈玄老、中央元靈元老,與儒家的五方帝在神格上形成對應。道教將五方帝納入其龐大的神譜之中,賦予其更多的宗教功能,如掌管五方氣運、調節陰陽五行、庇佑國泰民安等。

高麗圜丘祀以昊天上帝為主神,五方帝為從祀,這一神位設置直接源自鄭玄「六天說」。然而,高麗在接受這一神學體系的同時,也通過道教齋醮強化了五方帝的宗教功能。高麗國家醮祭中的「上帝五帝禳」,即以五方帝為對象的禳災祈福儀式,與圜丘祀中的五方帝從祀形成了功能上的互補。圜丘祀中的五方帝是國家正統祭祀的對象,體現了儒家「尊天敬祖」的禮制觀念;道醮中的五方帝則是禳災祈福的實用神靈,體現了道教「天人感應」的宗教實踐。兩種祭祀傳統共同構成了高麗人對「天」的多元理解。

(三)齋戒、燔柴與降神儀式的同構性

齋戒與燔柴是國家郊祀與道教齋醮共有的核心儀節,兩者在儀式功能與象徵意義上具有深層同構性。

齋戒方面,高麗圜丘親祀儀規定國王祀前七日行齋戒。道教齋法更為繁複,《靈寶領教濟度金書》記載的齋法有「設供齋」「節食齋」「心齋」等多種,強調內心清靜、屏除雜念。卿希泰指出,道教齋醮與道教教團的創立相始終,東漢後期太平道、五斗米道已建立祠、茅室、方、壇以舉行齋戒祭祀活動。呂鵬志則進一步揭示,道教醮儀出自早期方士的祭祀,與中國上古祭祀儀式在程序結構上基本一致。齋戒作為祭祀前的淨化儀式,是儒道兩種祭祀傳統的共同遺產,其根源可上溯至先秦的「齋三日」之制。

燔柴方面,高麗圜丘祀儀式中有「掃壇積柴設權火」「燔柴」等環節,這是典型中國古代圜丘祀天的降神方式。燔柴(燔燎)即焚燒祭品使煙氣上達天庭,以迎請昊天上帝降臨。《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鄭玄注:「禋之言煙……三祀皆積柴實牲體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煙,所以報陽也。」道教齋醮中亦有「焚燒表文」「化符」「升煙」等儀節,以煙氣上達天界,傳達人間祈願。《靈寶領教濟度金書》記載的醮儀中,多有「焚香」「燃燈」「燒符」等環節,其功能與燔柴降神如出一轍。

降神儀式方面,高麗圜丘祀通過燔柴升煙迎請昊天上帝降臨,道教醮儀則通「降聖」「降駕」等儀節迎請神靈降臨壇場。《上清靈寶大法》記載的醮儀中,法師需「步罡踏斗」「掐訣唸咒」,以溝通人神。雖然高麗圜丘祀作為儒家禮制,不設步罡踏斗等道教法術,但「升煙降神」的宇宙論假設——即認為煙氣可以上達天界、傳達人間誠意——是儒道兩種祭祀傳統共享的宗教邏輯。

(四)青詞傳統與祝文修辭的道教色彩

青詞是道教齋醮中使用的一種特殊文書,對高麗國家祭祀的文書傳統產生了深遠影響。青詞源於唐代太清宮齋醮,以青藤紙朱字書寫,為道教奏告天神之文書。唐玄宗天寶四年改革太清宮祭祀儀式,「停祝版,改用青詞,告獻詞及樂章由玄宗親自修撰」。這一改革使青詞從道教內部文書上升為國家祭祀的正式文書形式。

高麗齋醮使用的道場文、齋詞、青詞等,《東文選》及諸家文集多有收錄。《東文選》載有「冬至太一青詞」「乾興殿太一青詞」「王本命青詞」「北斗青詞」「三清青詞」「靈寶道場青詞」等,皆為道教醮祭文書。這些青詞的格式多為:「維某年歲次某甲子某月某日,高麗國王臣某稽首頓首,謹上啟於太一天尊、玉皇大帝、三清道祖……」其修辭風格華麗繁縟,多用駢儷句式,充滿道教術語與神仙意象。

高麗圜丘祀的祝文雖為儒家禮制文書,但《高麗史》禮志中關於圜丘祀的具體祝文全文記載較為簡略,未見完整錄文。依據中國制度類比,唐《開元禮》、宋《開寶通禮》《政和五禮新儀》中圜丘祀祝文格式多為:「維某年某月某日,天子臣某敢昭告於昊天上帝……」高麗作為效法唐宋制度的國家,其祝文體例當與此相近。親祀儀中,「太祝讀祝文」為初獻禮的重要環節,祝文內容應包括報告祭祀時間、主祭者身份、祭品陳設、祈禱內容(祈穀或雩祀求雨)等。

值得注意的是,高麗國家祭祀中廣泛使用的青詞傳統,可能對圜丘祀祝文的修辭與格式產生潛在影響。雖然現存史料未見高麗圜丘祝文的完整文本,但從高麗後期道教對國家祭祀的滲透趨勢來看,祝文中融入道教術語與修辭手法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蕭登福對道教儀禮與青詞的研究指出,青詞作為道教奏告天神之文書,其修辭風格與格式對中國古代公文書寫產生了深遠影響,高麗作為接受中國文化全面影響的國家,其祝文書寫自然難以完全擺脫青詞傳統的影響。

(五)道教科儀中的壇制與國家圜丘的比較

道教齋醮的壇制與國家圜丘在建築象徵意義上存在諸多可比之處。道教醮壇又稱「法壇」「齋壇」,是道士舉行齋醮儀式的神聖空間。《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一至卷十〈領教〉、〈壇制〉詳細記載了設壇、布炁、降聖、開光等儀。道教壇制通常分為三層,象徵「三清天」;壇面鋪設八卦方位,象徵宇宙空間;壇上懸掛幡幢、燈燭,營造神聖氛圍。

國家圜丘亦為圓形壇臺,象徵「天圓地方」。唐代圜丘為四成(四層),宋代改為三成,取「陽奇之數」。高麗圜丘壇為單層,但仍有「三壝」之制。從建築象徵來看,圜丘的「圓形」與道教壇臺的「圓形」都象徵天的運行;圜丘的「層級」與道教壇臺的「層級」都象徵宇宙的等級秩序;圜丘的「壝牆」與道教壇臺的「壇界」都具有劃分神聖空間與世俗空間的功能。

《上清靈寶大法》記載的壇儀門、聖真門中,論壇場佈置、神位陳設,與國家圜丘壇制可比較。道教醮壇設「三清座」「玉皇座」「天尊座」等神位,國家圜丘設「昊天上帝座」「配帝座」「五方帝座」等神位。兩種壇制雖然神格不同,但在空間佈局上遵循相似的邏輯:最高神位居於壇之中央或北方(北極方位),配祀神位分列兩側或四方。這種「中心—四方」的空間結構,反映了中國傳統的宇宙觀念,也是儒道兩種祭祀傳統共享的建築語言。

此外,道教醮壇的「開光」儀式與國家圜丘的「掃壇」儀式,都具有淨化神聖空間的功能。高麗圜丘祀儀式中有「掃壇積柴設權火」的環節,這既是對祭壇的物理清掃,也具有宗教淨化的象徵意義。道教醮壇的「灑淨」「結界」等儀式,功能與之相近,都是通過特定的宗教行為,將世俗空間轉化為神聖空間。


六、宋麗文化交流與禮制傳播

(一)宋朝對高麗的冊封與禮制賜予

宋朝對高麗的冊封與禮制賜予,是高麗建立圜丘祭天制度的重要外部條件。宋太祖建隆三年(962),高麗光宗王昭遣使朝宋。建隆四年(963)春,宋太祖降制冊封王昭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玄菟州都督、充大義軍使、高麗國王」,加食邑七千戶,賜「推誠順化保義功臣」之號。宋太宗即位後,加高麗成宗檢校太傅,改大義軍為大順軍。宋徽宗時期,宋麗關係進一步升溫。宋大觀四年(遼乾統十年,1110),宋遣王襄、張邦昌出使高麗,傳徽宗密諭:「已去『權』字,即是寵王以真王之禮。」

宋朝賜予高麗的典籍與禮樂,對高麗禮制建設產生了直接影響。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賜《九經》《史記》《兩漢書》《三國志》《晉書》《聖惠方》、諸子、曆日、御製詩、《國朝登科記》等。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賜《文苑英華》。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賜《太平御覽》一千卷。高麗成宗時期從宋朝獲得《大廟堂圖》《社稷堂圖》《文宣王廟圖》《祭器圖》等禮制圖籍。這些典籍與圖籍為高麗模仿中國制度提供了具體的範本。

從文化傳播的角度來看,宋朝賜予高麗的典籍不僅是「禮物」,更是「制度範本」與「意識形態工具」。通過這些典籍,宋朝向高麗傳遞了中國的政治理念、宗教觀念與文化價值,強化了高麗對中國文化的認同與依賴。高麗成宗時期獲得的《大廟堂圖》《社稷堂圖》《文宣王廟圖》《祭器圖》等禮制圖籍,直接指導了高麗宗廟、社稷、文廟的建設,也間接影響了圜丘壇的建築規劃。這些圖籍使高麗能夠在缺乏實地考察中國祭壇的條件下,通過圖像與文字來複製中國的禮制空間。

尤其重要的是《開寶通禮》的傳入。宋初編修《開寶通禮》二百卷(一作一百卷),「本唐《開元禮》而損益之」。高麗獲賜《開寶正禮》,成為其禮制建設的重要依據。金禹彤《高麗禮制研究》指出,高麗成宗時期從宋朝獲得《開寶正禮》等禮書,用於建設高麗的宗廟、社稷、文宣王廟等禮制設施。《政和五禮新儀》成書於政和三年(1113),正值宋麗交流最頻繁時期,高麗使節多次入宋,該書很可能通過使節往來傳入高麗。高麗睿宗、仁宗時期禮制改革與該書頒行時間高度重合。

(二)《開寶通禮》與《政和五禮新儀》的東傳

《開寶通禮》與《政和五禮新儀》的東傳,構成了高麗郊祀制度的直接制度來源。《開寶通禮》成書於宋太祖開寶年間(968–976),「本唐《開元禮》而損益之」,為宋初國家禮典。此書原書已佚,但其內容可通過《宋會要輯稿》《玉海》《文獻通考》等書的徵引得以窺見。高麗成宗時期(981–997)從宋朝獲得《開寶正禮》,用於建設高麗的宗廟、社稷、文宣王廟等禮制設施。

《政和五禮新儀》成書於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分吉、兇、軍、賓、嘉五禮,前有徽宗御製序文。其吉禮詳載郊祀、明堂、祈穀等儀,是北宋禮制的最後一次大規模編修。政和年間正值宋麗交流最頻繁時期,高麗使節多次入宋,《政和五禮新儀》很可能通過使節往來傳入高麗。高麗睿宗、仁宗時期禮制改革與該書頒行時間高度重合。

從制度比較的角度來看,高麗圜丘祀與唐宋禮典存在密切的對應關係。以下表格可直觀呈現其異同:

項目唐《開元禮》/宋《政和五禮新儀》高麗圜丘祀異同分析
祭天時間冬至(最高等級)、正月上辛祈穀、孟夏雩祀、季秋明堂大享孟春上辛祈穀、孟夏擇吉雩祀高麗減為兩時祀,未設冬至祀及明堂祀
壇制唐:四層,每層高八尺一寸;宋:三壝,每壝二十五步單層,高五尺,週六丈三尺,十二陛,三壝規模遠小於唐宋,體現藩屬禮的等級差異
主神昊天上帝昊天上帝相同
配享當朝先帝高麗太祖相同,皆為開國君主
從祀五方帝、日月星辰、內外官、眾星(數百座)僅五方帝高麗大幅簡化從祀
祭器蒼璧、犧牲、幣帛、籩豆、簠簋、尊罍等仿唐宋制,有玉幣、牲牢等基本相同,但規模有差
儀程迎神、奠玉帛、進俎、三獻、飲福受胙、送神、望燎完全相同一依唐禮
齋戒散齋、致齋祀前七日齋戒相同
樂舞登歌、宮懸、文舞、武舞有登歌、文舞、武舞,曲目仿宋制基本相同

上表顯示,高麗圜丘祀在儀式程序、神格設置、齋戒樂舞等方面與唐宋禮典高度一致,但在壇制規模、祭天時間、從祀對象等方面有所減殺與簡化。這種「大體一致、細節有差」的特點,反映了高麗在移植中國制度時的政治考量:既希望通過模仿中國禮制來提升自身的文化正統性,又需要顧及藩屬身份而避免全面僭越。

(三)宋麗道教交流與道士往來

宋麗之間的道教交流,是道教元素滲透高麗國家祭天制度的重要渠道。據《宣和奉使高麗圖經》載,唐武德間高麗遣使請道士至彼講《道德經》,「自是之後,始崇道教」。這一記載雖屬追述,但表明高麗道教淵源久遠,與中國道教存在密切的歷史聯繫。

北宋徽宗時期,道教交流達到高峰。大觀庚寅(1110),徽宗遣使赴高麗,「以羽流二人從行,遴擇通達教法者,以訓導之」。政和年間(1111–1118),宋朝使團中多次附帶道士前往。高麗睿宗寵臣李仲若赴宋朝學習道教,得法師黃大忠、周與齡傳授道要,「得道教真傳奧妙之理而歸國」,歸國後建議設立道觀。這些道士往來不僅傳授了道教科儀,也帶去了中國最新的道教神學觀念與國家祭祀實踐。

高麗睿宗時期,道教設施的建設標誌著道教正式進入國家層面。睿宗二年(1107)十月,在玉燭亭置元始天尊像,「按時舉行月醮,為國祈禱」,開啟高麗國家定期齋醮。睿宗政和年間(約1111–1118),於京城開京建立福源觀(後稱福源宮),「以奉高真道士十餘人」。此為高麗國家道教宮觀之始,「求道者門前若市」。日本學者指出,福源觀的設立是「象徵性的事件」,此後道教在高麗正式擁有國家層面的神聖空間。

昭格署(殿)的建立進一步完善了高麗的國家道教設施。高麗設立昭格署,內設三清殿、太一殿及內外諸壇,「皆憑中朝道家之事」。三清殿祀玉皇上帝、太上老君、普化天尊等;太一殿祀七星諸宿。睿宗「親受道籙」,使道教在一定程度上獲得國家宗教地位。據《高麗史》記載,睿宗一朝十七年間舉行二十七次(一說三十次)齋醮,其中國王親醮二十次。毅宗時期常大規模舉行齋醮,多為祈求自身長壽福利,以星神為對象。毅宗三年(1148)六月,在宣慶殿醮祭三界神,以祈禳驅除蝗蟲。

(四)遼金影響與高麗的「事大」「慕華」雙軌策略

高麗在接受宋朝禮制與道教的同時,也面臨著遼、金的政治壓力,形成了獨特的「事大」「慕華」雙軌外交策略。遼聖宗太平二年(1022),遼遣使冊封高麗顯宗王詢為「開府儀同三司、守尚書令、上柱國、高麗國王」,食邑一萬戶。此後高麗國王即位多需遼朝冊封(文宗冊封高達六次)。高麗對遼朝貢頻繁,文宗時期「歲貢契丹至於六」,包括賀皇帝生辰、賀太后生辰、賀正旦、謝賀生辰、歲貢、獻方物。

遼對高麗的冊封帶有強制性政治臣屬色彩,高麗需奉遼正朔、年號;而宋朝對高麗的禮制賜予更多體現文化交流性質,且因高麗已受遼冊封,宋朝採取「不復冊王,但令賜詔」的彈性政策。樸炳培指出,宋麗形成「友好的朝貢體系」,遼麗形成「敵對的朝貢體系」。金朝建立後,高麗「以事遼舊禮稱臣於金,遣使往來盡循遼舊」。高麗每年例行向金朝朝貢四次:賀正旦、賀金皇帝生辰、進奉、謝賀生辰。

在這種複雜的國際環境中,高麗同時接受遼(金)冊封與宋朝文化賜予,形成「事大」與「慕華」並行的外交策略。「事大」是對遼金的政治臣服,以維護國家安全;「慕華」是對宋朝的文化認同,以提升自身的文明水平。高麗圜丘祭天制度的建立,既是「慕華」策略的體現,也是高麗王權追求正統性的內在需求。然而,由於高麗同時接受遼金冊封,其圜丘祀在禮制層面上的「僭越」性質被相對淡化——在遼金看來,高麗的祭天不過是藩屬國的例行祭祀;在宋朝看來,高麗的慕華態度比其禮制細節更為重要。


七、高麗祭天儀式中的道教元素析論

(一)「儒道雙軌」的國家祭天格局

高麗國家祭祀體系最顯著的特徵,是圜丘祀(儒禮)與道醮(如太一醮、上帝五帝禳、青詞祭祀等)並行,形成「儒道雙軌」的祭天格局。這一格局的形成,既是高麗主動學習中國制度的結果,也是本土宗教傳統與外來文化交涉的產物。

從制度層面來看,高麗圜丘祀屬於儒家吉禮範疇,其理論依據是《周禮》《禮記》等儒家經典,其儀式程序模仿《大唐開元禮》《政和五禮新儀》等中國禮典。圜丘祀由太常寺主管,祭祀官員為朝廷文臣,祭服為儒家禮服,祝文為儒家文書。這一制度體現了高麗王朝對儒家禮治政治觀唸的認同與追求。

從宗教實踐層面來看,高麗國王同時大量舉行道教齋醮。據《高麗史》記載,高麗歷代國王舉行的國家醮祭包括:太一醮、上帝五帝禳、老人星祭、本命星宿醮、星變祈禳醮祭、百神醮、三界神醮、五瘟神醮、毯城祭天、別貢齋醮、摩利山塹城醮等。顯宗九年(1018)七月,在球庭舉行大醮,是高麗按道教科儀舉行的禳災祈福祭禮。文宗在位三十七年間,每年舉行年中祭祀,還舉行禱雨醮和太一九宮醮。毅宗時,「王酷信陰陽秘祝之說,每於行在,集僧道數百人,常設齋醮,糜費不貲」。

這「儒道雙軌」格局的內在邏輯在於:圜丘祀是「常祀」,具有固定的時間、地點、程序與神格,是國家正統性的象徵;道醮是「變祀」,面對具體的災難、疾病、戰爭等危機時舉行,具有靈活的時間、地點、程序與神格,是國家實用性的工具。兩種祭祀傳統各司其職、互補互滲,共同構成了高麗國家祭天的完整圖景。

(二)圓丘祀與道醮的儀式結構比較

若將高麗圜丘祀與道教齋醮進行細緻的儀式結構比較,可發現兩者在多個環節上存在同構性:

第一,空間建構。圜丘祀設於南郊圜丘壇,以圓形壇臺象徵天,以壝牆劃分神聖空間。道教醮儀設於法壇,以圓形或多層壇臺象徵天界,以「結界」儀式劃分神聖空間。兩種祭祀都強調祭祀場所的神聖性,都需要通過特定的宗教行為將世俗空間轉化為神聖空間。

第二,時間選擇。圜丘祀選擇孟春上辛日(祈穀)與孟夏吉日(雩祀),這些時間選擇基於儒家經注與農業曆法。道教醮儀選擇特定的「良辰吉日」,基於道教的擇日術與天文曆法。雖然兩者的曆法依據不同,但都強調祭祀時間的神聖性,都認為特定的時間點更利於人神溝通。

第三,降神儀式。圜丘祀通過「燔柴升煙」迎請昊天上帝降臨。道教醮儀通過「焚香」「燃燈」「誦經」「步罡」等儀式迎請神靈降臨。兩種儀式都基於「煙氣上達天界」的宇宙論假設,都認為人類可以通過特定的宗教行為感召天神。

第四,獻祭儀式。圜丘祀行「三獻禮」——初獻、亞獻、終獻,以玉帛、牲牢、酒醴為祭品。道教醮儀行「三上香」「三獻酒」「三獻茶」等儀式,以香、花、燈、水、果為供品。兩種儀式都強調「三」這一數字的宗教象徵意義(三才、三清、三官),都通過重複的獻祭行為表達對神靈的虔誠。

第五,文書傳達。圜丘祀由太祝讀祝文,以書面形式向昊天上帝報告祭祀目的與祈願內容。道教醮儀由法師宣疏、讀表,以書面形式向神靈奏告人間事務。兩種文書雖然格式、用語不同,但都具有「人神溝通的書面媒介」這一本質功能。

第六,結束儀式。圜丘祀以「送神望燎」結束,將祝文、幣帛、祭品焚燒,象徵祭品上達天界。道教醮儀以「送聖」「化疏」結束,將表文、符籙、紙錢焚燒,象徵文書上達天界。兩種結束儀式都通過「火」這一媒介,完成人間與天界的最後溝通。

張超然《援法入道:南宋靈寶傳度科儀研究》揭示了「援法入道」的過程,即道教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吸收儒家禮法與民間信仰的要素。高麗的國家祭祀亦可視為「援儒入道」或「儒道並行」的典型案例:圜丘祀保留了儒家禮制的外在形式,但其中的神學觀念、儀式邏輯與宗教功能,與道教齋醮存在深層的共通性。

從儀式人類學的角度來看,這六個環節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通過儀式」結構:分離(齋戒淨化)— 邊緣(祭祀過程中的神聖狀態)— 聚合(送神望燎後的回歸世俗)。無論是儒家圜丘祀還是道教齋醮,都遵循這一通過儀式的基本結構,這反映了中國古代祭祀文化深層的儀式邏輯。李豐楙在臺灣及金門地區瘟醮和祈安祭典的研究中指出,東亞地區的國家祭祀與道教醮祭之間存在複雜的互動關係,兩種儀式傳統在結構上的相似性,並非偶然的巧合,而是共同繼承了中國上古祭祀遺產的結果。高麗圜丘祀與道教齋醮的儀式同構性,正是這一深層文化遺產在朝鮮半島的具體呈現。無論是儒家禮制還是道教齋醮,都共享了中國古代「天人合一」「敬天法祖」的核心價值觀念,這種深層的文化共性,使得兩種看似不同的祭祀傳統在實際運作中呈現出驚人的結構相似性。高麗作為東亞漢文化圈的重要成員,其國家祭祀制度正是這種文化共性與地方特性相互交織的產物。

(三)高麗後期道教對圓丘祀的滲透與替代

高麗後期,隨著佛教勢力的擴張與貴族政治的動盪,圜丘祀逐漸式微,道教齋醮則日益興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圜丘祀的功能。金禹彤指出,成宗之後,高麗朝重新開始實行被一度廢止的佛、道二氏禮,大規模設置佛教道場與道醮以禳天變、祈雨等。這一方面說明高麗王為樹立自身王權正統而在國家意識形態建構上的執著努力;另一方面也說明這種努力勢必要在突破本土巫俗與道醮祭天觀唸的過程中發展,其中充滿了文化的衝突與博弈。

從神學觀念來看,道教對圜丘祀的滲透主要體現在「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的混融上。高麗後期,隨著道教在國家層面的擴張,玉皇上帝逐漸成為國家祭祀中「天」的主要人格化代表。昭格署三清殿中玉皇上帝的神位設置,以及《東文選》中大量收錄的玉皇上帝青詞,都反映了這一趨勢。在民間信仰層面,玉皇上帝的影響更為深遠,逐漸取代了傳統的昊天上帝,成為高麼人祭祀「天」的主要對象。

從儀式實踐來看,道教齋醮的靈活性與實用性,使其在應對具體危機時比圜丘祀更具優勢。圜丘祀作為儒家常祀,時間固定、程序繁複、成本高昂,難以應對頻繁的自然災害與社會危機。道教齋醮則可以隨時舉行,針對具體問題設計儀式,成本相對較低,更能滿足高麗王權的現實需求。毅宗時期「集僧道數百人,常設齋醮」的記載,表明道教齋醮已經成為高麗國家祭祀的主要形式。

從政治功能來看,道教對圜丘祀的替代也反映了高麗王權與貴族勢力的博弈。圜丘祀作為儒家禮制,強調君臣等級與宗法秩序,對貴族勢力構成一定的約束。道教齋醮則更強調國王與神靈的直接溝通,可以繞過貴族官僚體系,強化王權的個人權威。毅宗「酷信陰陽秘祝之說」,大量舉行個人化的齋醮,某種程度上是王權試圖擺脫貴族束縛的一種策略。

此外,道教對圜丘祀的滲透還體現在祭祀空間的擴展上。圜丘祀限於南郊圜丘壇,是固定的國家祭祀空間;道教齋醮則可以在宮殿、道觀、山川、甚至臨時搭建的法壇上舉行,具有極大的空間靈活性。毅宗時期「每於行在,集僧道數百人,常設齋醮」,表明道教齋醮已經突破了固定的祭祀空間限制,隨著國王的行蹤而移動。這種「移動的祭壇」使王權得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與神靈溝通,極大地擴展了宗教權力的空間範圍。相比之下,圜丘祀的固定性與週期性,使其在應對突發危機時顯得笨拙與遲緩。

(四)封貢關係下的禮制僭越與宗教政治

高麗圜丘祀的存在本身,即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政治宗教現象。在中國傳統禮制中,圜丘祀屬於「天子禮」,是皇帝專屬的祭祀權力。高麗作為宋朝的藩屬國,卻建立了完整的圜丘祭天制度,這在禮制層面上具有明顯的「僭越」性質。然而,這一「僭越」在宋麗封貢關係的特定背景下卻被默許甚至鼓勵。

從宋朝的角度來看,高麗建立圜丘祀是其「慕華」態度的體現,有助於強化宋朝在東亞文化圈中的中心地位。宋朝雖然在名義上強調封貢等級,但在實際操作中對高麗採取了較為寬容的政策。宋徽宗時期甚至給予高麗「真王之禮」的待遇,將其提升到與遼國相近的規格。這種「名實分離」的封貢策略,使高麗得以在保持藩屬名義的同時,享有接近獨立國家的禮制權力。

從高麗的角度來看,圜丘祀是其追求政治正統性的重要手段。高麗建國之初,面臨著來自中原王朝(唐、五代、宋)、遼、金以及半島內部各勢力的多重壓力。建立圜丘祭天制度,可以宣示高麗王朝「受命於天」的正統性,提升國王在國內外的政治威望。同時,圜丘祀也是高麗與宋朝建立文化聯繫的重要紐帶,有助於獲得宋朝在文化與軍事上的支持。

道教在高麗國家祭祀中的滲透,進一步複雜化了這一「僭越」問題。道教作為中國本土宗教,其神學觀念與儀式傳統為高麗提供了一種不同於儒家禮制的正當性來源。高麗通過建立福源觀、昭格署等道教設施,接受道籙,舉行齋醮,在某種程度上獲得了道教「天師」傳統的宗教正當性。這種宗教正當性雖然不同於儒家「天命」的正統性,但在實際政治運作中同樣具有強大的意識形態功能。


八、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一)主要結論

本研究以《高麗史》禮志為核心文獻,從神學觀念、儀式結構、建築形制、樂舞制度、文書傳統等多個維度,比較分析了高麗圓丘壇祭天儀式與中國郊祀制度的異同,揭示了其中隱含的道教元素。通過上述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結論:

第一,高麗圓丘壇祭天儀式是東亞漢文化圈中「制度移植」與「宗教融合」的典型案例。 高麗在成宗二年(983)建立的圜丘祭天制度,直接模仿中國唐代《開元禮》與宋代《開寶通禮》《政和五禮新儀》,其儀式程序、神格設置、官員配置、樂舞制度都與唐宋禮典高度一致。然而,高麗並未簡單地複製中國制度,而是在移植過程中融入了本土的道教與巫俗傳統,形成了具有高麗特色的「儒道雙軌」祭天格局。

第二,高麗圜丘祀中的「道教元素」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神學觀念、儀式結構與宗教實踐。 在神學觀念層面,高麗圜丘祀以昊天上帝為主神、五方帝為從祀,這一神系源自鄭玄「六天說」,而「六天說」與道教「元始五老」「五方五老」信仰存在深層對應。昊天上帝與玉皇上帝在唐宋時期的信仰混融,也通過宋麗道教交流傳入高麗,影響了高麗人對「天」的理解。在儀式結構層面,圜丘祀的齋戒、燔柴、三獻、望燎等環節,與道教齋醮在形式上具有顯著同構性,兩種祭祀傳統共享「煙氣上達天界」的宇宙論假設與「人神溝通」的宗教邏輯。在宗教實踐層面,高麗國家祭祀體系中圜丘祀(儒禮)與太一醮、上帝五帝禳、青詞祭祀等道醮並行,形成互補互滲的格局。

第三,宋麗文化交流是道教元素滲透高麗國家祭天制度的主要渠道。 宋朝對高麗的冊封與禮制賜予、典籍東傳、大晟雅樂的傳入,為高麗建立了模仿中國制度的物質基礎。宋麗之間頻繁的道教交流——包括道士往來、道經傳入、宮觀建立、齋醮科儀的盛行——則為道教元素滲透高麗國家祭祀提供了直接途徑。高麗睿宗與宋徽宗幾乎同時在位(睿宗1106–1122,徽宗1100–1125),兩朝都呈現出濃厚的崇道風氣,這種「同頻共振」使道教在兩國的國家祭祀中同時擴張。

第四,高麗圜丘祀的「僭越」性質與「儒道雙軌」格局,反映了東亞國際關係與宗教政治的複雜性。 高麗作為宋朝藩屬國卻建立天子專屬的圜丘祀,這一「僭越」在宋麗封貢關係的特定背景下被默許。遼、金的政治壓力使宋朝無法對高麗實施嚴格的禮制約束,高麗得以在「事大」與「慕華」之間保持平衡。道教在高麗國家祭祀中的滲透,既是宗教文化自然傳播的結果,也是高麗王權追求多種正當性來源的政治策略。

(二)學術貢獻與創新點

本研究的學術貢獻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研究視角的創新。 現有研究多將高麗圜丘祀定位為儒家禮制對中國唐宋制度的模仿,本研究則首次從「道教元素」這一獨特視角,系統揭示了高麗祭天儀式中蘊含的道教內涵。這一視角不僅豐富了對高麗禮制的理解,也為東亞道教傳播史提供了新的案例。

其二,比較方法的運用。 本研究將《高麗史》禮志與《大唐開元禮》《政和五禮新儀》等中國禮典,以及《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上清靈寶大法》等道教典籍進行交叉比較,從神學觀念、儀式結構、建築形制等多個維度,揭示了儒道兩種祭祀傳統的深層互動。這種跨文獻、跨傳統的比較方法,為高麗禮制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

其三,史料範圍的拓展。 本研究不僅利用了《高麗史》《高麗史節要》等朝鮮正史,還充分發掘了《東文選》所收青詞文獻、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成倪《慵齋叢話》等使節記錄與筆記文獻,以及《宋史·高麗傳》《續宋編年資治通鑑》等中國文獻,拓展了高麗禮制研究的史料範圍。

(三)研究限制與後續研究建議

本研究存在以下限制,同時也為後續研究指明瞭方向:

第一,史料缺失問題。 《高麗史》禮志中關於圜丘祀的具體祝文全文、樂章歌詞等記載較為簡略,高麗圜丘壇的具體建築尺寸、層數、壝牆數目等亦極為有限。後續研究可進一步查閱朝鮮王朝《經國大典》《國朝五禮儀》中關於前朝制度的追述,以及韓國奎章閣所藏相關禮書文獻,以填補現有史料缺口。

第二,道教典籍的對勘不足。 由於時間與條件限制,本研究未能對《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上清靈寶大法》等道教典籍進行逐卷逐條的細緻對勘。後續研究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比較《高麗史》所載五帝神位與道經中的五方上帝體系,以及圜丘祀儀式程序與道教科儀的具體對應關係。

第三,田野調查的缺失。 高麗圜丘壇的遺址位於今朝鮮開城市南郊,實地考察對於理解其建築形制與空間佈局具有重要價值。此外,韓國現存的高麗時代道教文物、碑刻、文書等,亦可為研究提供重要補充。後續研究如有條件,可開展相關的田野調查與文物考察。

第四,跨學科研究的深化。 本研究主要從歷史學與宗教學的角度展開分析,未來可進一步結合考古學、建築學、音樂學、人類學等學科方法,對高麗祭天儀式進行更為全面的研究。例如,通過考古發掘重建高麗圜丘壇的建築形制,通過音樂學分析比較高麗祭天樂與道教音樂的關係,通過人類學田野調查瞭解當代韓國祭祀傳統中的歷史遺存等。

第五,東亞比較視野的拓展。 高麗圜丘祀不僅是中韓禮制比較的議題,也是東亞漢文化圈中制度移植與宗教融合的典型案例。後續研究可將高麗與日本、越南等國的國家祭祀制度進行比較,探討東亞各國在接受中國禮制時的不同路徑與策略,揭示東亞宗教文化交涉的多元性與複雜性。

綜上所述,高麗時代圓丘壇祭天儀式是理解東亞漢文化圈中儒道關係、制度移植與宗教融合的重要窗口。通過對這一議題的深入研究,我們不僅可以更全面地認識高麗王朝的宗教政治與文化認同,也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中國傳統文化在東亞地區的傳播與變遷機制。

第六,道教對高麗祭天觀唸的重塑。 高麗後期,隨著道教在國家層面的擴張,「天」的觀念逐漸從儒家禮制中的抽象宇宙本體,轉變為道教神譜中的人格化神靈。玉皇上帝取代昊天上帝成為民間與國家祭祀中「天」的主要代表,這一轉變雖然未完全改變圜丘祀的儒家形式,但卻深刻影響了高麗人對「祭天」的理解與實踐。高麗仁宗時期建造八聖堂安置八仙畫像,顯示道教民間神仙信仰已深入國家祭祀體系。毅宗時期「酷信陰陽秘祝之說」,大量舉行個人化的齋醮,某種程度上是王權試圖通過道教直接與神靈溝通,以強化個人權威的一種策略。這種「天的道教化」趨勢,與中國宋代的宗教變遷遙相呼應,體現了東亞漢文化圈中宗教風氣的相互影響。

第七,方法論的反思與展望。 本研究嘗試將道教儀式史的研究方法引入高麗禮制研究,這一嘗試本身即是一種方法論的創新。傳統的高麗禮制研究多從政治史、制度史的角度展開,將圜丘祀視為儒家禮制的「移植」與「變形」。本研究則從宗教學、儀式史的角度,揭示了圜丘祀背後的道教元素與本土信仰傳統,將高麗祭天儀式理解為儒、道、巫多種宗教傳統「疊加」與「競爭」的場域。這一方法論的轉換,不僅豐富了對高麗圜丘祀的理解,也為東亞宗教史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未來的研究可以在這一基礎上,進一步結合考古學、建築學、音樂學、人類學等學科方法,對高麗祭天儀式進行更為全面的跨學科研究。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高麗圜丘祀的研究不僅具有學術價值,也具有現實意義。在當代東亞,傳統祭祀文化的保護與傳承已成為重要的文化議題。韓國的「宗廟祭禮樂」已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而高麗圜丘祀作為朝鮮半島祭天傳統的源頭,其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值得進一步挖掘與弘揚。通過對高麗圜丘祀的學術研究,我們可以為當代東亞傳統文化的復興提供歷史資源與理論支撐,也可以為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與理解貢獻學術智慧。


(五)高麗圜丘祀與朝鮮王朝圜丘的歷史銜接

高麗圜丘祀的歷史影響並未隨著高麗王朝的滅亡而終結。朝鮮太祖李成桂建國之初,曾在漢陽(今首爾)南郊建圜丘(Hwangudan),欲延續高麗祭天傳統。然而,朝鮮王朝自居明朝藩屬,士大夫認為祭天乃天子專屬,藩屬國不得僭越,圜丘祭祀因此被廢止。這一「廢止」本身就是對高麗圜丘祀傳統的一種歷史評價——朝鮮士大夫通過否定高麗的祭天實踐,來確立自身更為嚴格的「事大」姿態。

然而,歷史的弔詭在於,朝鮮高宗三十四年(1897),朝鮮建大韓帝國,高宗稱皇帝,隨即在漢陽重建圜丘,恢復了中斷五百餘年的祭天傳統。這一「廢—復」過程,為理解高麗圜丘的政治意涵提供了長時段的歷史參照。高麗時期的圜丘祀雖然在禮制層面具有「僭越」性質,但它為朝鮮半島保留了祭天的歷史記憶與制度遺產,使得五百年後的大韓帝國得以「復古」重建。從這個意義上說,高麗圜丘祀不僅是高麗王朝的政治宗教實踐,也是朝鮮半島祭天傳統的重要歷史環節。

韓國文化財廳官方資料記載:「It is known that Hwangudan was first built in Korea during the reign of King Seongjong of Goryeo.」這一記載雖然簡略,但明確了高麗圜丘壇在朝鮮半島祭天歷史上的開創地位。現存於首爾的圜丘壇遺址(Hwangudan Altar),雖為大韓帝國時期重建,但其建築形制與祭祀傳統,均可追溯至高麗成宗時期的制度創建。


補充章:高麗國家道教設施與祭天實踐的專題考證

(一)福源觀的建置、形制與宗教功能

福源觀(後稱福源宮)是高麗歷史上第一座國家道教宮觀,其建立標誌著道教正式進入高麗國家宗教體系。據《宣和奉使高麗圖經》記載,福源觀建於高麗睿宗政和年間(約1111–1118),位於京城開京(今朝鮮開城市)內,「以奉高真道士十餘人」。《宋史·高麗傳》亦記載了宋朝使節在高麗見到福源觀的情況。徐兢作為宋徽宗派往高麗的使節,親眼目睹了福源觀的建置與運作,其記錄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

福源觀的宗教功能主要有三:一是為國王舉行個人化的齋醮儀式,如本命星宿醮、太一九宮醮等;二是為國家禳災祈福,如祈雨醮、驅蝗醮、禳星醮等;三是培養高麗本土道士,傳授道教科儀。李仲若赴宋朝學道歸國後,得法師黃大忠、周與齡「親傳道要」,在福源觀傳授道法,「求道者門前若市」。這顯示福源觀不僅是國家宗教設施,也是道教知識與科儀向高麗社會傳播的重要據點。

從道教與國家祭天的關係來看,福源觀的存在使高麗國王擁有了一個不同於圜丘壇的「祭天」場所。圜丘祀是儒家禮制規範下的集體祭祀,具有嚴格的時間、程序與神格限制;福源觀的齋醮則是道教儀式規範下的個人化祭祀,具有更大的靈活性與實用性。國王可以根據個人需求與國家危機,隨時在福源觀舉行齋醮,直接與玉皇上帝、三清道祖等道教神靈溝通。這種「雙軌制」使高麗王權在儒家禮制的框架之外,擁有了一個更為靈活的宗教權力空間。

(二)昭格署的神學結構與儀式實踐

昭格署(初名昭格殿)是高麗國家道教設施中神學結構最為複雜的一處。據成倪《慵齋叢話》記載,昭格署內設三清殿、太一殿及內外諸壇,「皆憑中朝道家之事」。三清殿祀玉皇上帝、太上老君、普化天尊、梓潼帝君等十餘神位;太一殿祀七星諸宿。《李朝實錄》太宗四年禮曹主事金瞻上書追述高麗道教諸殿時,詳細記載了昭格署的神像設置、祭祀儀節、服飾供品等內容。

三清殿的設置具有深遠的神學意義。道教「三清」——元始天尊、靈寶道君、太上老君——是道教最高神格,位於玉皇上帝之上。高麗昭格署設三清殿,表明高麗對道教神譜的接受是全面的、系統的,而非僅限於民間信仰的層面。玉皇上帝作為三清之下的「天界統治者」,在民間信仰中往往被視為「天」的化身,這與儒家圜丘祀所祭的「昊天上帝」在功能上形成對應。高麗國王在圜丘祀中向昊天上帝祈穀,在昭格署中向玉皇上帝祈福,兩種祭祀對象雖然神格不同,但在「祭天」這一功能層面上卻是互補的。

太一殿的設置則反映了高麗對道教星斗信仰的重視。太一(太乙)是道教重要的星神,被視為天帝之神、北辰之星,掌管人間禍福壽夭。高麗國家醮祭中的「太一醮」「太一九宮醮」,即以太一星神為主要祭祀對象。文宗在位三十七年間,每年舉行年中祭祀,還舉行禱雨醮和太一九宮醮。這些齋醮雖然屬於道教系統,但其祭祀對象「太一」與儒家「六天說」中的「昊天上帝」(天皇大帝耀魄寶,居紫微宮)在星斗信仰層面上存在深層聯繫。鄭玄將昊天上帝等同於北辰星神格化的天皇大帝,而道教將太一視為北辰之神的化身,兩種神學傳統在「北辰崇拜」這一點上達成了隱秘的共識。

(三)高麗「毯城祭天」與「摩利山塹城醮」的道教屬性

在高麗的國家醮祭中,「毯城祭天」與「摩利山塹城醮」是兩種具有特殊道教屬性的儀式。據《高麗史》記載,毯城祭天是高麗國王在特定場合舉行的祭天儀式,其名稱中的「毯城」可能指臨時搭建的氈帳或祭壇,這種臨時性建築與道教齋醮中「設壇」「搭棚」的傳統相呼應。摩利山塹城醮則是在摩利山舉行的禳災祈福醮祭,「塹城」可能指在山巖或城壕邊設壇祭祀,這種野外設壇的祭祀方式,與道教「露天設壇」「朝禮星辰」的科儀傳統一致。

這兩種醮祭雖然在《高麗史》中記載較為簡略,但其名稱與形式都顯示了濃厚的道教色彩。高麗國家醮祭的種類繁多,除了太一醮、上帝五帝禳等常見類型外,還包括老人星祭、本命星宿醮、星變祈禳醮祭、百神醮、三界神醮、五瘟神醮、別貢齋醮等。這些醮祭的名稱與內容,與《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上清靈寶大法》等道教典籍中記載的科儀類型高度一致,顯示高麗國家道教齋醮與中國道教科儀之間存在直接的傳承關係。

(四)《東文選》青詞文獻的宗教語言分析

《東文選》是朝鮮王朝編纂的一部漢文學總集,收錄了大量高麗時代的詩文作品,其中包含豐富的青詞、齋詞、道場文等道教祭祀文書。這些文書是分析高麗道教祭天實踐的第一手資料,也是揭示高麗國家祭祀中道教元素的重要文獻。

《東文選》收錄的青詞種類繁多,包括:冬至太一青詞、乾興殿太一青詞、王本命青詞、北斗青詞、三清青詞、靈寶道場青詞等。這些青詞的格式多為:「維某年歲次某甲子某月某日,高麗國王臣某稽首頓首,謹上啟於太一天尊、玉皇大帝、三清道祖……」其修辭風格華麗繁縟,多用駢儷句式,充滿道教術語與神仙意象。

從宗教語言學的角度分析,高麗青詞呈現出以下特徵:其一,神格稱謂的多元化。青詞中同時出現「玉皇上帝」「昊天上帝」「太一天尊」「三清道祖」「北斗星君」等多種神格稱謂,這些稱謂在儒家禮制中分屬不同系統(昊天上帝為儒家正統,玉皇上帝為道教神靈),但在高麗青詞中卻被並列使用,顯示了高麗宗教觀念中神格的混融性。其二,宇宙論框架的道教化。青詞中頻繁出現「三清境」「紫微宮」「南鬥」「北斗」「三官」「九府」等道教宇宙論術語,這些術語構成了高麗人理解「天」的宗教語言系統。其三,祈禱內容的實用化。與圜丘祀祝文強調「祈穀」「報天」的農業政治功能不同,青詞中的祈禱內容更多涉及國王個人的壽命、健康、子嗣,以及國家的戰爭、災荒、瘟疫等具體危機,顯示了道教齋醮的實用性特徵。

蕭登福對道教儀禮與青詞的研究指出,青詞作為道教奏告天神之文書,其修辭風格與格式對中國古代公文書寫產生了深遠影響。高麗作為接受中國文化全面影響的國家,其青詞書寫自然難以完全擺脫中國青詞傳統的影響。然而,高麗青詞並非簡單的「複製品」,而是在中國青詞傳統的基礎上,融入了高麗本土的宗教元素與政治訴求,形成了具有高麗特色的道教文書傳統。

(四)高麗「八關會」「燃燈會」中的道教元素

高麗的國家祭典中,除了圜丘祀與道教齋醮之外,還有「八關會」與「燃燈會」兩種重要的國家節日。這兩種節日雖然表面上是佛教節日,但其中亦蘊含了道教元素與本土巫俗傳統,是理解高麗國家祭祀複雜性的重要案例。

八關會是高麗每年十一月舉行的國家慶典,源自新羅時代的「八關齋」。據《三國遺事》記載,新羅真興王時期,設八關齋以祭山川鬼神,後逐漸演變為國家節日。高麗太祖王建建立高麗後,沿襲新羅傳統,將八關會定為國家重要節日。八關會的祭祀對象包括「天地神祇」「山川鬼神」「龍王」「土神」等,這些神格既非純粹的佛教神靈,也非純粹的道教神靈,而是朝鮮半島本土信仰與佛道兩教融合的產物。

燃燈會是高麗每年正月十五日舉行的燈節,源自佛教的「燃燈供佛」傳統。然而,高麗的燃燈會並非單純的佛教節日,而是融合了道教「燈儀」與本土「火祭」的複合性節日。道教齋醮中,燃燈是重要的降神儀式,認為燈火可以上達天界、召請神靈。高麗燃燈會中「燃燈數萬盞」的壯觀場面,除了佛教的供佛功能外,也可能具有道教「燈儀」的宗教內涵。

從祭天儀式的角度來看,八關會與燃燈會雖然不是正式的「圜丘祀」,但它們在功能上與圜丘祀存在某種替代關係。圜丘祀作為儒家常祀,舉行次數有限、程序繁複、成本高昂;八關會與燃燈會作為年度節日,參與人數眾多、氣氛熱烈、成本相對較低,更能滿足民眾的宗教需求與國家的意識形態動員需求。高麗後期,隨著圜丘祀的式微,八關會與燃燈會在國家祭祀體系中的重要性相對上升,成為高麗王權展示正統性與動員民眾的重要場合。

(五)高麗道教與本土巫俗的互動

高麗國家祭祀中的道教元素,還需要放在與本土巫俗(朝鮮薩滿教)互動的脈絡中來理解。朝鮮半島的巫俗傳統歷史悠久,其祭天儀式——如「天神祭」「山川祭」等——是高麗建國前最重要的宗教實踐。高麗太祖王建在建立王朝時,曾藉助巫俗儀式來神化其統治合法性,《三國遺事》中記載的高麗建國神話,即帶有濃厚的巫俗色彩。

高麗建立圜丘祀與道教齋醮制度,某種程度上是對本土巫俗傳統的一種「替代」與「改造」。儒家禮制通過圜丘祀提供了「文明化」的祭天方式,道教齋醮則通過系統化的科儀提供了「制度化」的祈禳方式,兩者共同擠壓了本土巫俗的生存空間。然而,巫俗傳統並未完全消失,而是以各種形式滲透到佛道儀式之中。金禹彤指出,成宗之後,高麗甚至「聚巫實行原始巫教祀天儀式」,這表明巫俗傳統在高麗國家祭祀中仍有一定的影響力。

道教與巫俗的互動尤為密切。道教齋醮中的「召請神將」「驅邪逐疫」等儀式,與巫俗的「跳神」「驅鬼」在功能上高度重疊。高麗道士在舉行齋醮時,很可能吸收了本土巫俗的某些儀式元素,如特定的舞蹈動作、咒語格式、祭品種類等。這種「道巫融合」現象,使高麗道教呈現出不同於中國道教的獨特面貌。康豹(Paul Katz)在臺灣東港醮儀的研究中發現,道教醮祭與地方巫俗之間存在廣泛的互動與融合,這一現象在高麗同樣存在。


附錄

附錄一:高麗圜丘祀儀式程序對照表

序次儀節名稱具體內容對應《開元禮》條文對應道教醮儀
1齋戒國王祀前七日行齋戒《開元禮·序例》道教設供齋、節食齋
2設大小次設置國王及陪祀官員休息處所《開元禮·圜丘祀天》道教建壇設幕
3奏告太祖陵祭祀前告祭高麗太祖陵《開元禮·告廟》道教告廟、告土地
4掃壇積柴清掃祭壇,積聚柴薪《開元禮·陳設》道教灑淨、結界
5設權火設置臨時燈火《開元禮·燔柴》道教燃燈、焚香
6陳登歌之樂佈置祭祀樂舞《開元禮·樂懸》道教步虛、梵唄
7設神位設置昊天上帝、配帝、五方帝神座《開元禮·神位》道教設三清座、玉皇座
8省牲器太常卿省視犧牲及祭器《開元禮·省牲》道教淨壇、淨器
9迎神燔柴升煙,國王行跪拜禮《開元禮·迎神》道教迎駕、降聖
10奠玉帛國王跪奠玉幣於神位前《開元禮·奠玉帛》道教獻供、獻香
11進熟進獻熟食祭品《開元禮·進熟》道教獻食、獻果
12初獻禮國王為初獻,太祝讀祝文《開元禮·初獻》道教宣疏、讀表
13亞獻禮亞獻官獻爵,不讀祝文《開元禮·亞獻》道教二上香、二獻酒
14終獻禮終獻官獻爵《開元禮·終獻》道教三上香、三獻酒
15飲福受胙國王飲福酒、受胙肉《開元禮·飲福》道教受籙、受符
16徹豆掌祭官撤去祭品《開元禮·徹豆》道教撤供、送神
17送神祝文、幣帛、祭品送燎爐焚燒《開元禮·送神》道教化疏、送聖
18望燎國王至望燎位觀看焚燒《開元禮·望燎》道教望空、迴向
19鑾駕還宮車駕還宮,受賀《開元禮·還宮》道教散壇、謝師

附錄二:高麗國家道教設施一覽表

設施名稱建立時間建立者主要功能史料來源
玉燭亭睿宗二年(1107)高麗睿宗供奉元始天尊像,按月舉行齋醮《高麗史》卷一二〈世家·睿宗〉
福源觀(福源宮)睿宗政和年間(約1111–1118)高麗睿宗(李仲若建議)國家道教宮觀,奉道士十餘人,舉行國家齋醮《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宋史·高麗傳》
昭格署(昭格殿)高麗中期高麗王室內設三清殿、太一殿及內外諸壇,為國家定期齋醮之所成倪《慵齋叢話》;《李朝實錄》太宗四年
八聖堂仁宗九年(1131)高麗仁宗(李仲孚主持建造)安置八仙畫像,體現民間道教神仙信仰《高麗史》卷一五〈世家·仁宗〉
宣慶殿毅宗時期高麗毅宗醮祭三界神,祈禳驅除蝗蟲等災害《高麗史》卷一五〈世家·毅宗〉

附錄三:高麗圜丘祀與唐宋郊祀制度比較簡表

比較項目唐《開元禮》宋《政和五禮新儀》高麗圜丘祀
祭天時間冬至、正月上辛、孟夏、季秋同唐制,或有變通孟春上辛、孟夏擇吉
壇制四層,每層高八尺一寸三成,三壝單層,高五尺,三壝
壇周/規模下成廣二十丈依唐制損益週六丈三尺
陛數十二陛十二陛十二陛
主神昊天上帝昊天上帝昊天上帝
配享當朝先帝當朝先帝高麗太祖
從祀五方帝、日月星辰等七百餘座更多星辰官屬僅五方帝
三獻禮
齋戒散齋、致齋同唐制祀前七日齋戒
樂舞登歌、宮懸、文舞、武舞同唐制,曲目有變登歌、文舞、武舞,仿宋制
祭服大裘冕、袞冕依品級而定袞九旒(毅宗朝制定)
祝文太祝讀祝同唐制太祝讀祝(格式仿唐宋)
道教元素玄宗後先朝獻太清宮徽宗朝道教極盛儒道雙軌,道醮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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