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醮樂與道教音樂史
摘要
道教音樂是中國傳統宗教文化中最具連續性與系統性的聲音傳統之一。自先秦巫覡「以歌舞降神」的遠古淵源,歷經東漢天師道的儀式雛形、北魏寇謙之的音誦改革、南朝陸修靜的齋醮定型、唐宋宮廷的雅樂融合,直至明清以降的民間化與地方化演變,道教音樂始終與中國政治、社會、藝術的發展緊密交織。本文以「齋醮樂」為核心切入點,系統梳理道教音樂史的歷史脈絡、制度變遷、儀式功能、樂器編制、地域流派及其與宮廷雅樂、民間戲曲的雙向互動,並關注當代數位保存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挑戰與機遇。
本文主張:道教齋醮音樂並非獨立於儀式之外的藝術表演,而是嵌套於科儀程序的有機組成,其功能涵蓋召神通靈、淨化超度、敬神娛人等多重宗教目的。從歷史縱深觀之,道教音樂呈現「宮廷化—制度化—民間化」的三段式演變軌跡:唐代為宮廷化高峰,道調入律、法曲興盛;宋代為譜錄化與標準化關鍵期,《玉音法事》的編成標誌道教音樂首次以詞譜兼備的形式被系統記錄;明代達到制度化頂峰,神樂觀與樂舞生制度使道士主導國家祭祀禮樂;清代因統治者的宗教抑制政策而轉向民間,與地方曲調廣泛融合。當代道教音樂面臨傳承人老齡化、口傳心授傳統斷裂、舞臺化與原生態張力等困境,數位典藏與非遺認定為其保存帶來新契機,但如何在現代語境中維持其宗教神聖性,仍是學界與道門共同面對的核心課題。
本文引用卿希泰、呂鵬志、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曹本冶、蒲亨強、陳國符、李豐楙、謝聰輝、蕭登福、張超然、甘紹成、呂錘寬、史新民、王忠人、劉紅、大淵忍爾、窪德忠等中外學者研究成果,並以《魏書·釋老志》《雲中音誦新科之誡》《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玉音法事》《大明御製玄教樂章》《重刊道藏輯要·全真正韻》等道藏文獻與正史資料為核心史料,力求在文獻考證與田野視野的交匯中,呈現道教音樂史的全幅圖景。
一、引言:問題意識與學術空缺
1.1 研究對象的界定
「齋醮樂」一詞,在道教內部通常泛指配合齋醮科儀進行的全部音聲活動,包括經韻唱誦、法器敲擊、絲竹吹打以及與儀式動作相結合的步虛旋繞之聲。廣義而言,它涵蓋了道教儀式音樂的核心部分;狹義而言,則特指靈寶派、正一派等以齋醮為主要修持方式的道派在壇場中使用的音樂。本文採廣義界定,將齋醮樂視為理解道教音樂史的關鍵樞紐,因其不僅保留了道教最古老的音聲傳統(如步虛、誦經腔),也是道教音樂與宮廷雅樂、民間戲曲、地方曲調互動最為頻繁的領域。
道教音樂研究作為一門交叉學科,涉及宗教學、音樂學、人類學、文獻學等多個領域。1985年香港中文大學與中國音樂家協會等單位聯合舉辦第一屆「國際道教科儀及音樂研討會」,標誌著道教音樂研究在國際學界的正式登場。此後,曹本冶主持「中國傳統儀式音樂研究計畫」(1990年代起)、施舟人在臺灣的長期田野調查(1962–1970)、蒲亨強的歷史考察與美學分析、呂鵬志的儀式史文獻考證等,均為該領域奠定了堅實基礎。然而,現有研究或偏重音樂形態分析而疏於歷史縱深,或聚焦田野個案而缺乏跨地域比較,或專精文獻考證而與活態傳統脫節。本文嘗試綜合文獻史、制度史、音樂形態學與當代田野視野,建構一幅較為完整的道教音樂史圖景。
1.2 核心問題意識
本文圍繞以下三組問題展開:
第一,歷史源流問題:道教音樂的遠源可追溯至先秦巫覡的「歌舞降神」,但從巫樂到道樂的轉變並非自然而然的線性進化,而是經歷了多次關鍵的宗教改革與儀式創新。北魏寇謙之改「直誦」為「音誦」,南朝陸修靜創制靈寶齋儀,唐代帝王將道樂納入宮廷律令——這些歷史節點如何重塑了道教音樂的功能與形態?
第二,儀式功能問題:道教音樂並非單純的「宗教藝術」,而是具有召神通靈、淨化超度、敬神娛人等多重功能的儀式工具。在齋醮科儀的具體語境中,音聲如何與文本誦讀、法器操作、身體動作(步罡、步虛)相互配合,共同建構一個「人神交接」的儀式空間?
第三,當代傳承問題:在現代化、世俗化與全球化的衝擊下,道教音樂面臨傳承人斷層、儀式語境萎縮、舞臺化演繹與原生態保護之間的張力等挑戰。數位典藏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為其帶來了哪些機遇與風險?
1.3 學術史回顧與本文定位
道教音樂的現代學術研究,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開創期(1940–1980年代),以陳國符《道藏源流考》附錄〈道樂考略稿〉(1940年代撰寫,1963年出版)為標誌,首次從《道藏》文獻中系統梳理道教音樂的歷史線索。楊蔭瀏在1940年代對青城山道樂的田野記錄,開啟了現代學術界對道教音樂的科學採錄。第二階段為發展期(1980–2000年代),史新民《中國武當山道教音樂》(1987)、王忠人《中國龍虎山天師道音樂》(1992)、曹本冶與劉紅《道樂論》(1993)等專著相繼問世,標誌著道教音樂研究從文獻考證邁向系統性的音樂學分析。施舟人在臺灣的長期田野調查,則為儀式人類學視角的引入開闢了新路徑。第三階段為深化期(2000年代至今),學界開始關注道教音樂的數位保存、非遺保護、跨文化比較以及理論方法的反思(如Stephen Jones對「道教儀式音樂」概念的解構)。
本文的定位在於:以齋醮樂為核心線索,整合文獻史、制度史與音樂形態學的三重視角,在時間縱軸上貫通先秦至當代,在空間橫軸上比較全真與正一、宮廷與民間、大陸與臺港澳的多元傳統,並對當代數位保存與非遺保護的實踐進行批判性反思。
全文目錄
- 二、源流:從巫樂到道樂的遠古根基
- 2.1 先秦巫覡傳統與音樂降神
- 2.2 漢代天師道對巫樂傳統的繼承與改造
- 2.3 《太平經》中的音樂功能理論
- 2.4 遠古根基的歷史意義
- 三、經文依據與早期音樂觀念
- 3.1 《度人經》與「梵氣離合而成音」
- 3.2 寇謙之與《雲中音誦新科之誡》:音誦改革的劃時代意義
- 3.3 陸修靜與靈寶齋儀的音樂定型
- 3.4 「步虛」「梵唄」「誦經」的早期文獻脈絡
- 3.5 上清派的音樂思想:存思與仙界妓樂
- 四、齋醮儀式中的音樂結構與功能
- 4.1 儀式環節與音樂安排的整體框架
- 4.2 音聲的宗教功能:召神、通靈、淨化、超度
- 4.3 「梵音」「步虛聲」「誦經腔」的儀式語境
- 4.4 道教音樂的「陰陽」分類:陽韻、陰韻、文場、武場
- 4.5 儀式音樂與文本誦讀的關係
- 五、歷代道教音樂制度變遷
- 5.1 唐代:道調入律與宮廷化高峰
- 5.2 宋代:譜錄化與標準化
- 5.3 明代:神樂觀與道樂的制度化頂峰
- 5.4 清代與民國:去宮廷化與民間轉型
- 5.5 制度變遷的歷史軌跡
- 六、道樂器、演奏形式與記譜法
- 6.1 齋醮儀式中的樂器編制
- 6.2 各樂器的宗教象徵與儀式功能
- 6.3 「文場」與「武場」的功能區分
- 6.4 獨奏、齊奏、合奏形式在儀式中的運用
- 6.5 道教音樂的記譜方式:曲線譜、工尺譜與口傳心授
- 6.6 記譜方式的傳承危機與現代挑戰
- 七、地方道樂傳統與流派分野
- 7.1 全真道音樂:十方韻與地方韻
- 7.2 正一道音樂:一地一韻的多樣綻放
- 7.3 閩臺道樂:靈寶派與閭山派的音樂分野
- 7.4 四大名山道樂特色
- 7.5 地方韻與全國通用韻的關係
- 八、道教音樂與宮廷/民間音樂的互動
- 8.1 道教音樂與中國傳統雅樂的關係
- 8.2 燕樂、俗樂與道樂的相互滲透
- 8.3 地方戲曲對道樂的影響
- 8.4 民間信仰儀式音樂與道樂的界線與交融
- 8.5 道教音樂對中國傳統音樂的反向影響
- 九、當代傳承、數位保存與未來展望
- 9.1 當代道樂傳承人的培養與困境
- 9.2 道樂的數位化記錄與保存計畫
- 9.3 道教音樂在當代文化中的展演
- 9.4 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的雙面效應
- 9.5 兩岸道教音樂交流
- 十、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 10.1 主要結論
- 10.2 後續研究建議
- 附錄
- 附錄一:道教音樂史大事年表
- 附錄二:主要道樂曲牌一覽
- 附錄三:全真道「十方韻」與正一道地方韻對照簡表
參考文獻
一、道藏文獻與古籍
- 《正統道藏》(明正統年間編修,新文豐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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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會要》卷三十三,宋·王溥撰。
- 《新唐書·禮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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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冊府元龜》。
- 《明太祖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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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常續考》。
- 《大清會典事例》。
- 《清史稿·職官志》。
- 《清高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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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修靜,《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收入《正統道藏》。
- 《洞玄靈寶玉京山步虛經》,收入《正統道藏》。
- 《無上秘要》,北周·宇文邕朝編,收入《正統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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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代學術專著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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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田野調查報告與機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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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文化局,《金門道法壇暨執業內容普查紀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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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蘇州玄妙觀道教音樂」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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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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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源流:從巫樂到道樂的遠古根基
2.1 先秦巫覡傳統與音樂降神
道教音樂的遠源,可追溯至中國古老的巫覡文化。先秦時期,巫覡是溝通人神的核心媒介,而音樂與舞蹈則是其降神的主要手段。《尚書·伊訓》載:「敢有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謂巫風。」此處「巫風」即指以歌舞為核心的宗教活動,顯示音樂在巫覡祭儀中的中心地位。《呂氏春秋·古樂》載士達作五絃瑟「以來陰氣,以定群生」;《禮記·郊特牲》載伊耆氏時的「蠟辭」;《山海經·大荒西經》載黃帝時「神北行」之令。這些文獻共同指向一個事實:樂舞是巫覡通神的手段,樂器首先是施行巫術的法器。王國維指出「歌舞之興,其始於古之巫乎」;陳夢家更進一步論證「巫」「舞」為同源字,揭示了音樂、舞蹈與巫術在語源上的內在聯繫。
考古實物亦為此提供了有力佐證。舞陽賈湖遺址出土的龜鈴與骨笛(距今約九千年),其功能屬性首先是用於施行巫術。這證明瞭在個體巫術時代,樂器是控制自然的法器,音聲被賦予了溝通天地、召喚神靈的神聖力量。這種「音聲通神」的觀念,成為後世道樂功能論的遠古根基。
2.2 漢代天師道對巫樂傳統的繼承與改造
東漢時期,張陵創立天師道,標誌著道教作為制度化宗教的正式誕生。天師道在儀式層面繼承了巫覡傳統的「以歌舞降神」,但同時進行了系統性的宗教改造。早期天師道重新禳祭祀(即所謂壇醮),不斷吸取帝王廟堂儀典音樂和民俗祭神音樂以豐富自己的宗教活動內容,逐漸形成以表達神仙信仰為核心內容的道教音樂。後來的天師道幾乎凡有醮儀便有音樂,道教音樂成了重要的演教方式之一。
然而,早期天師道的音樂形態相對簡樸。據葛洪《抱樸子內篇·道意》記載,當時的儀式音聲主要是「撞金伐革,謳歌踴躍」,以鐘、鼓等打擊樂器為主,輔以集體歌唱,尚未形成後世那樣複雜的經韻系統。這一時期的道教音樂,仍處於從巫樂向道樂過渡的階段。
2.3 《太平經》中的音樂功能理論
早期道教最重要的經典之一《太平經》,首次系統闡述了音樂的宗教功能理論,對後世道樂的發展影響深遠。《太平經》指出音樂能「以樂治身、守形、順意致思、卻災」、「和合陰陽」,認為音樂代表了「天地之善氣精」,可以「致平氣、去災氣」。其功能分為三種:
- 樂人:通神明,得長生存;
- 樂治:移風易俗;
- 樂天地:物類和諧、陰陽調順、四時五行有序。
這是道教最早的有系統的音樂功能理論,將音樂從單純的通神工具提升為「治身」「治國」「治天地」的多層次媒介。這一理論框架,為後世道教音樂在齋醮儀式中的多功能運用(召神、淨化、超度、祈福)奠定了思想基礎。《太平經》的音樂觀,強調音聲與「氣」的關聯——音樂被視為天地元氣的具象化表達,具有調和陰陽、溝通人神的神聖力量。這一觀念貫穿了整個道教音樂史的發展,從寇謙之的「樂誦」改革到陸修靜的齋儀建構,再到唐代道調的確立,無不體現了「音聲通氣、氣通神明」的核心邏輯。
2.4 遠古根基的歷史意義
從巫樂到道樂的轉變,並非簡單的傳統延續,而是一次深刻的宗教革命。巫覡音樂的核心是「降神」——通過歌舞使神靈附體於巫者;道教音樂的核心則是「通神」——通過規範化的音聲儀節與神靈溝通,但神靈並不降臨於道士之身,而是通過章奏、符籙、音聲等媒介進行人神交接。這一轉變使道教音樂從「附體型」的巫術音聲,轉向「媒介型」的宗教音聲,為其後來的制度化、譜錄化與宮廷化開闢了道路。正如呂鵬志所指出,東漢天師道儀式最初模仿世俗官僚行政程序,以書面章奏與鬼神交流,音樂並非核心;而靈寶齋儀的建立,才使音樂真正成為儀式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這一歷史判斷提醒我們:道教音樂的「核心地位」並非自始即有,而是經歷了漫長的歷史建構過程。
三、經文依據與早期音樂觀念
3.1 《度人經》與「梵氣離合而成音」
東晉時期,靈寶派創立的《元始無量度人上品妙經》(簡稱《度人經》),為道教音樂提供了極為重要的宇宙論基礎。該經認為「梵氣離合而成音」,將道教音樂提升至宇宙生成的本體論高度——音聲不再是人為的藝術創造,而是天地元氣自然運行的產物,是天神的語言,具有通神警人的神聖功用。《度人經》的修齋思想後來居上,成為道教齋醮的主流範式,其誦經齋科受到佛教思想影響,以三十二天帝、三界魔王為主,構建了一個龐大的音聲宇宙圖式。
這一「音聲本體論」對後世道樂的影響極為深遠。它賦予道教音樂不可質疑的神聖性:道士在壇場中唱誦的經韻,不是普通的歌曲,而是「天音」的人間再現;法器的敲擊,不是單純的節奏控制,而是「梵氣」振動的模擬。這一觀念為道教音樂的嚴格傳承(如全真道「十方韻」的「死全真」傳統)提供了宗教正當性——改動經韻不僅是藝術上的偏離,更是對「天音」的褻瀆。
3.2 寇謙之與《雲中音誦新科之誡》:音誦改革的劃時代意義
北魏明元帝神瑞二年初(415年,一說太武帝始光二年425年),嵩山道士寇謙之託言太上老君授天師之位,並賜《雲中音誦新科之誡》。寇謙之制定了《樂章誦戒新法》,由此產生《華夏頌》《步虛辭》等最初的道教音韻,改「直誦」為「樂誦」(音誦)。這是目前為止最早描述道教音樂的書面記載,被學界公認為道教音樂史上的劃時代事件。
《魏書·釋老志》對此有權威記載:寇謙之「又開始為帝王受命之符,皆如偽經所言。又言:『吾此經誡,自天地開闢以來,不傳於世,今運數應出。汝宜吾此經誡,佐國扶命,施行吾此經誡者,可以長生。』」寇謙之吸取儒家禮法儀式,在音樂伴奏下,將經文誦持由直誦改為樂誦。《華夏頌》約莫是一種在道教儀式開壇前行進吟詠的音韻,其音韻基調沿襲秦漢以來宮廷祭祀雅樂的莊嚴風格。蒲亨強、劉紅等學者均指出,這是道教音樂史上首次將經文配上固定曲調演唱,形成「樂誦」傳統,標誌著道教音樂從即興的巫俗祭歌走向規範化的「經韻樂章」。
寇謙之音誦改革的歷史意義在於:第一,它使道教誦經從單純的語言傳達發展為音樂性儀式行為,開創了道教音樂的「經韻」傳統;第二,它借鑑了宮廷雅樂的莊嚴風格,為後世道樂與宮廷音樂的互動奠定了基調;第三,它建立了類似佛教音誦轉讀之法的音誦制度,反映了佛道交涉的歷史語境。
3.3 陸修靜與靈寶齋儀的音樂定型
如果說寇謙之開創了道教音樂的「音誦」傳統,那麼南朝劉宋時期的陸修靜則使道教音樂真正成為齋醮儀式的有機組成。陸修靜(406–477)是道教史上最重要的儀式改革家之一,他對道教音樂的規範化做出了決定性貢獻。
陸修靜強調音樂在齋醮儀式中的作用,認為音樂具有制心遑欲的功能,即「禮誦役身心,乘動以反靜」。音樂必須配合叩齒、唱液、存思等儀式,即「思神役心念,御有以歸虛」。他開始規範《步虛》的吟唱程序,使其成為一套完整的儀式音樂,用於不同齋儀之中,如《升玄步虛章》《靈寶步虛章》《步虛洞章》等。他編制的科儀,節次之完整、音樂曲目之豐富、邏輯之嚴謹,遠遠超越了之前各個時期。他同時開創了將齋樂內容記錄於書的傳統,標誌著齋樂形式的固定化。
陸修靜《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記載了步虛的儀節:「次師起巡行,詠步虛。其辭曰……每誦步虛一首訖,弟子唱善,散花,禮一拜。」《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進一步解釋:「聖眾及自然妙行真人……步虛皆執板當心……唯正身前向,臨目內視,存見太上在高座上。」這表明步虛不僅是外在的聲樂表演,更是內在存想修煉的媒介——道士旋繞壇場時,需「執板當心,臨目內視」,在音聲中觀想太上高坐,從而達到「乘動以反靜」的修煉目的。
陸修靜所建立的齋儀體系,將東晉道教齋壇法會區分為「九等十二法」,其中洞玄靈寶之齋有九法,包括金籙齋、黃籙齋、明真齋、三元齋、八節齋、自然齋等,每種齋法均有相應的音樂與儀節要求。這一體系為後世道教音樂的程式化奠定了基礎,靈寶齋法由此成為道教各派共同承襲的科儀基礎,其音樂傳統延續一千六百餘年,在世界音樂史上亦屬罕見。
3.4 「步虛」「梵唄」「誦經」的早期文獻脈絡
「步虛」原意是指道士在法壇上一邊詠誦,一邊繞壇步行的環節,所詠誦的韻文被稱為「步虛詞」。關於起源,一說為「太極真人」徐來勒於「飛巡虛空」時吟詠而得;另一說見於南朝劉敬叔《異苑》卷五,稱曹植登魚山聞巖裡有誦經聲,清遠寥亮,解音者寫之為神仙聲,道士效之作《步虛聲》。但學者指出,劉敬叔的記載為孤證,曹植被視為始製梵唄的第一人僅係宗教文學作品的「箭垛式人物」,道教步虛儀與《步虛詞》是否確實始於葛玄仍有商榷空間。較為可靠的是,步虛詞淵源於六朝時期的靈寶派,是模仿天界仙真旋繞玉京山時所詠唱的經詞。
「梵唄」隨佛教傳入,至東晉時期已經廣泛在江南流行,並已相當程度地中國化。晉代到宋,建康等地梵唄流行日盛。道教的誦經儀節自然會採用這種流行曲式,並在道教儀式中採用「梵詠」。靈寶經典《空洞靈章》等對經典音誦的重視,即是在這種宗教文化氛圍中形成的。《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載「繞壇梵詠還」,明確使用「梵詠」一詞,反映靈寶科儀對佛教梵唄的借鑑。
《空洞靈章經》將念誦經典的音韻區分為兩種型態:一種是「大梵天所制之音」,特色是速度平穩,音韻不哀傷,優雅美妙;另一種是「中夏九天之音韻」,特色是歌聲悠揚清朗,偏向北方聲腔的曲調。這說明當時道教所使用的誦經音韻至少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中原音韻的曲調,另一種則是來自印度的梵唄。這種雙音韻系統的存在,反映了早期道教音樂在佛道交涉中的開放性與多元性。
3.5 上清派的音樂思想:存思與仙界妓樂
上清派創始於東晉,後經王靈期推衍,茅山陶弘景潛心整理經典漸大盛。此派道士重視個人修道成仙,強調存思與誦經的巨大作用。上清經典中對「降真妓樂」的描寫尤為突出,如《無上秘要》卷二十引《道跡經》載西王母為茅盈作樂,命侍女彈八琅之璈、吹雲和之笙、擊昆庭之金、鼓震靈之璜等,並命侍女歌《玄雲之曲》。又引上清經典中「上元無英帝君」「中元黃老帝君」「下元白元帝君」所唱各章曲,以及《陽歌九章》《陰歌六章》等。這些描繪了仙眾作樂的龐大場面,所用樂器包括璈、金、璜、石、磬、鈞、鐘、簫、節等。
上清派的類書《上清道寶經》並特別將妓樂列為一品。這種融合了龐大陣仗的仙真儀駕以及諸天妓樂的音樂演奏,除了是文學性表現,同時也是修煉者存思冥想降真時影像音聲交揉的宗教體驗狀態。張超然指出,上清派的音樂思想與靈寶派有顯著差異:靈寶派以齋醮科儀為重,強調音樂的集體儀式功能;上清派則強調個人存思修道,其音樂觀念更側重內在的宗教體驗與仙界想象。李豐楙在《仙境與遊歷:神仙世界的想像》中,對上清派的仙界想象有深入探討,指出「降真妓樂」的描寫不僅是文學修辭,更反映了修煉者在存思狀態中對音聲的感官體驗。
唐代茅山道樂與宮廷音樂有密切關係。上清派高道司馬承禎被詔制《玄真道曲》,茅山道士李會元制《大羅天曲》。司馬承禎擅長鼓琴,其《素琴傳》將良琴於高手演奏之下各弦相合、眾音相溶的音樂韻味描寫得美妙明麗。唐代因茅山與天台山道教的特殊地位,使得上清宗齋醮科儀及音樂活動在中國道教的活動中一直十分顯耀。從現今茅山道樂中,仍能窺見到唐代宮廷音樂的孑遺。
四、齋醮儀式中的音樂結構與功能
4.1 儀式環節與音樂安排的整體框架
道教齋醮科儀的音樂並非單獨存在的藝術表演,而是嵌套於儀式程序之中的有機組成。陳國符《道藏源流考》指出,道教齋醮音樂結構具有完整性:「法事之前有序曲,法事終了有尾聲」,法事進行中有歌有舞,音樂形式包括獨唱、齊唱、獨奏、齊奏等。餘尚清記蘇州「打醮」共分三個大段落,每段法事前有序奏(吹打音樂),法事終了有尾聲,整個法式音樂結構具備完整性、強弱濃淡對比及多樣表現力。這一結構特徵,使道教齋醮音樂具備了類似於西方宗教音樂「序曲—正文—尾聲」的完整戲劇性框架,但又不拘泥於固定曲式,而是隨儀式程序的推進靈活變化。
以臺灣南部靈寶道派「打船醮」為例,儀式流程依次為:(1)三直符;(2)步虛;(3)淨壇;(4)請神‧三獻;(5)入意;(6)送神;(7)化紙咒;(8)唱儎;(9)開水路;(10)迴向。其中「三直符」為開壇咒語,使用「法仔鼓」經典曲調;「步虛」則為道士旋繞壇場時所唱之韻腔。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指出,步虛讚(Buxu hymns)在南宋時已用於醮儀(jiao)的開場,亦用於朝科(chao)之中;其文本最早可追溯至四世紀,很快被納入靈寶科儀傳統。這顯示步虛在齋醮音樂結構中佔據著「開場」的核心位置,如同西方彌撒曲中的「進堂詠」,標誌著儀式空間的神聖化轉換。
杜光庭《太上黃籙齋儀》所編定的散壇儀式,具體程序為:入戶→禮師存念→衛靈→鳴法鼓→稱法位→上香湯茶酒→跪啟科文→焚香散果→唸送神頌→唸還戒頌→納職→發願→復爐→唸三塗五苦頌→唸解壇頌→出戶→唸辭三師頌→迴向。其中「鳴法鼓」為音樂信號,標誌著儀式進入新階段;「送神頌」「解壇頌」均為聲樂環節,標誌著儀式的神聖時間即將結束,世俗時間重新開始。這種以音樂標誌儀式階段轉換的結構,體現了道教齋醮音樂作為「儀式時間架構工具」的核心功能。
4.2 音聲的宗教功能:召神、通靈、淨化、超度
道教音樂最核心的宗教功能在於「感動群靈」。《雲笈七籤‧翊聖保德真君傳》雲:「扣鼓集神,懇禱而告。」《要修科儀戒律鈔》卷八引「太真科」稱:「齋堂之前,經臺之上,皆懸金鐘玉磬……非唯警戒人眾,亦乃感動群靈。」道教徒認為在祈福求願的齋醮儀式中,音樂具有召神降靈的作用。施舟人強調,音樂是整合儀式不同層次的關鍵:「只有音樂能夠整合儀式執行過程中的不同層級,使高功的冥想與呼吸逐步跟隨侍壇者的外部儀式表演;只有音樂能夠橫貫兩個世界之間的鴻溝,確保人與其環境乃至宇宙各層次之間的和諧。」這一論斷揭示了道教音樂的「中介性」功能——它不僅連接人與神,也連接儀式的內在層次(高功的存想)與外在層次(侍壇者的動作)。
音聲在儀式中的另一重要功能為淨化壇場與超度亡魂。齋醮儀式開始前須行「淨壇」,全體道士唱唸「淨壇咒」:「琳琅振響,十方肅靜。河海靜默,山嶽吞煙……」此咒源出《元始無量上品度人妙經》,藉音聲與咒語之力,使壇場清淨、內外成真。在超度法事中,音樂的功能更為凸顯。道樂主要用於頌讚神仙、祈福禳災、超度亡靈和修持養煉。其曲調形式上有「陽韻」和「陰韻」之分:「陽韻」多用於早壇功課和祥祈性法事;「陰韻」多用於晚壇功課和超度法事。《要修科儀戒律鈔》所言「非唯警戒人眾,亦乃感動群靈」,揭示了道教音樂的雙重音樂思想:一方面警戒參與儀式的人眾,使之專注虔誠;另一方面以音聲感通神明,達到人神交接。
4.3 「梵音」「步虛聲」「誦經腔」的儀式語境
「步虛聲」是道教齋醮音樂中最具代表性的聲樂形式之一。其旋律舒緩悠揚、平穩優美,宛如眾仙飄緲步行虛空,故稱「步虛聲」。陳國符據《太極真人敷靈寶齋戒威儀諸經要訣》指出,靈寶齋法中,道士旋繞香爐時口詠《步虛躡無披空洞章》,此舉「上法玄根無上玉洞之天大羅天上,太上大道君所治七寶自然之臺,無上諸真人,持齋誦詠,旋繞太上七寶之臺」。劉宋陸修靜《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進一步解釋:「聖眾及自然妙行真人……步虛皆執板當心……唯正身前向,臨目內視,存見太上在高座上。」這表明步虛不僅是外在的聲樂表演,更是內在存想修煉的媒介——道士在音聲中觀想眾仙旋繞玉京山的場景,從而將個人修煉與宇宙神聖空間相連接。
「梵音」或「梵詠」在道教儀式中的出現,反映了佛道交涉的歷史。陳國符指出,陸修靜《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中有「師弟子遶壇梵聲詠《步虛辭》」之語,另有《梵聲》及《梵詠》二種。呂鵬志指出,靈寶科儀由東晉末劉宋初的道士創立,是天師道、方士傳統與佛教深入融合之產物。古靈寶經中的「大梵隱語」模彷彿教陀羅尼咒語,而誦經修齋的儀式亦借鑑了佛教的梵唄傳統。這種佛道音聲的交融,並非簡單的「抄襲」,而是在中國本土宗教語境中的創造性轉化——道教將佛教的梵唄形式納入自身的儀式框架,賦予其新的宗教意義(如「大梵隱語」被解釋為元始天尊傳下的先天真文)。
「誦經腔」是道教音樂中最基礎也最普遍的聲樂形式。早期道教科儀僅有誦念而無音腔。寇謙之改革天師道,制定《樂章誦戒新法》,改「直誦」為「音誦」(樂音誦),使道教齋醮「威儀肅然,教戒森嚴」。其所用的《華夏頌》《步虛聲》,是有關道教音樂較早的書面記載。陸修靜進一步發展了經韻音樂。他編撰的科儀中,吟詠讀頌均有嚴格規範,如傳授《五真人頌》時「依玉訣正音字字解說口授讀度」;唱《八會內音玉字天文》時要求「次讀細字,唱度之,橫讀之也」。這標誌著道教誦經從單純的語言傳達,發展為具有音樂性、儀式性的「誦經腔」。
4.4 道教音樂的「陰陽」分類:陽韻、陰韻、文場、武場
道教音樂在長期發展中形成了精細的「陰陽」分類系統,以對應不同性質的儀式與宗教功能。周菁葆指出,道教音樂將用於修持、紀念、讚頌活動的音樂稱「陽調」,將用於祭祀活動用的音樂稱「陰調」兩大類。更具體地說,「陽韻」多用於早壇功課和祥祈性法事(如祝壽、慶賀、接駕等),曲調較為明快莊嚴;「陰韻」多用於晚壇功課和超度法事(如祭孤、煉度、普度等),曲調較為哀婉舒緩。臺灣清微派道士對陰韻與陽韻的區分更為講究:陰韻速度較慢,曲調跳進多,音域也比較寬;共有曲調會因場合不同而在旋律上有所變化。
在科儀音樂的演奏層面,道士團與戲班類似,存在功能上的「文場」與「武場」區分。邱坤良指出,道教科儀進行依戲班習慣區分前場與後場,後場樂師有些能兼做前後場,有些則純粹只負責文場或武場。金門地區靈寶派道士壇的後場人員更明確分為:武場居虎邊,以手部敲擊樂器為主,如鼓、鐘鑼、雙音、鈸等;文場居龍邊,以嘴部吹響樂器及弦類樂器為主,如大吹、嗩吶、大管絃、殼子絃、哨角等。在具體音樂風格上,齋醮儀式亦有「細樂」與「粗樂」之別。以臺灣南部為例,道場中揚琴、海笛、洞簫或耶胡、高胡等輕聲伴奏,形成優美氣氛,即為「細樂(軟樂)」;而鼓聲震天、氣勢磅礴的吹打樂,則用於召神遣將、鎮邪驅魔的場合。江南正一教道士齋醮則「唱崑曲,奏粗細十番鑼鼓」。陳國符指出,現代江南正乙教道士齋醮所用之「粗細十番鑼鼓」,實為近代中國音樂之正宗。
4.5 儀式音樂與文本誦讀的關係
道教音樂的聲樂部分以經文、咒語、讚頌為文本基礎。聲樂體裁主要有「頌」「讚」「步虛」「偈」等格式。這些形式在道教齋醮儀式中有著不同的應用。陳國符詳細梳理了唐宋時期的道曲譜系:《玉音法事》捲上、中、下所錄,包括《玉京步虛詞》《金闕步虛詞》《奉戒頌》《三啟頌》《啟堂頌》《敷齋頌》《華夏讚》《散花詞》《白鶴詞》等,均有相應的曲譜(雖然記譜法奇特,至今難以確譯)。
道教科儀對文本的聲音呈現有精細區分。邱坤良指出,臺灣道教科儀的樂曲有各種吟、咒、讚、偈:「吟」為唸經文,不用樂器,類似雜唸;「咒、讚、偈」為唱文,有樂器伴奏,句式有三字、四、五、七字句。陳國符亦指出,齋醮儀中與音樂有關者為「吟詠讀頌」,但「吟、誦、唱、詠之字義難明」,諸讚頌是否另有曲調、或借用他曲調、或朗誦之,部分已不可考。這種文本與音聲的複雜關係,反映了道教音樂在長期傳承中經歷的多次變遷——某些經韻可能原本有固定曲調,但在口傳過程中逐漸簡化為誦念;某些誦念則可能因地方音樂的影響而被「旋律化」,形成新的經韻。
在實際儀式中,前場經生的誦讀與後場樂師的演奏須緊密配合。以香港全真派儀式為例,醮師們參與《朝科》時用的旋律樂器必定包括嗩吶,而《懺科》則以笛子為主;對亡者所用的《攝召科》《破地獄科》《點燈散花科》之類便用笛子和喉管。過場音樂(間奏)在儀式中亦不可或缺。儀式進行中之間奏有純敲擊樂間奏,亦有吹管與敲擊樂合奏之間奏;吟唱經文時則有器樂伴奏。這些音樂的靈活運用,使儀式節奏流暢而不停滯。曹本冶提出的「核心層次」「中間層次」「表面層次」三分法,為理解這種前後場協作提供了理論框架:核心層次(如全真早晚課)用於道士自我修持,音樂相對封閉;中間層次(如正一齋醮)用於人神溝通,前後場協作最為緊密;表面層次(如飛鈸、過場曲)則具娛樂性,後場樂師的即興發揮空間較大。
五、歷代道教音樂制度變遷
5.1 唐代:道調入律與宮廷化高峰
唐代是道教音樂發展史上的第一個高峰,其核心特徵是「宮廷化」。唐高宗因李唐自稱老子後裔,「制道調」,將林鐘宮改為「道宮」,使道教音樂正式進入宮廷律令體系。此即後世所稱「道調」之由來。宋·王溥《唐會要》卷三十三記載,天寶十三載(754),太樂署供奉曲名中,林鐘宮(道調)列有《步虛》《景雲》《九真》《紫極》《小長壽》《承天》《順天樂》等道曲;同時太簇宮、黃鐘商亦收錄多首道教樂曲。這標誌著道曲已成為燕樂系統的組成部分。
唐玄宗是唐代道樂宮廷化的關鍵人物。他除親製《紫雲回》《凌波仙》等道曲、改制《霓裳羽衣曲》外,還於宮內道場親授道士「步虛聲韻」,更定後宣示中外。開元二十九年(741)二月,玄宗制《霓裳羽衣曲》《紫微八卦舞》以薦獻於太清宮。玄宗詔道士司馬承禎制《玄真道曲》,茅山道士李會元制《大羅天曲》,工部侍郎賀知章制《紫清上聖道曲》;太清宮成,太常卿韋紹制《景雲》《九真》《紫極》《小長壽》《承天》《順天樂》六曲。此後這些道曲成為宮廷音樂的一部分。
法曲(又稱「道調法曲」)融合清樂、胡樂、佛曲與道曲,玄宗在梨園親自教授,被視為「正樂」。其「音清而近雅」,與道教思想背景關係極深。這顯示唐代道樂不僅是宗教音樂,更是宮廷雅樂的核心。唐代統治者奉行「三教並用」政策,道教音樂的教育功能逐漸由宗教通神轉向政治教化。李唐皇室以老子為始祖,玄元廟告享使用與太廟相同的雅樂(《混成之樂》《太乙之樂》),體現了以道教音樂服務皇權正統性的意圖。唐代茅山道樂與宮廷祭樂禮制的結合尤為緊密。唐高宗對茅山宗師潘師正極為禮重,詔令禮部太常寺為其創製《祈仙》《望仙》《翹仙》等新曲,令廟中道童演唱,作為祭神樂章。王小盾、蒲亨強的研究指出,唐代政府由此創立了「道教廟堂祭樂制」,並將道教音樂納入宮廷燕樂系統,用於宴饗。這既是宮廷對茅山宗的禮遇,也是道教音樂正式進入國家禮樂體制的關鍵節點。
5.2 宋代:譜錄化與標準化
宋代是道教音樂從宮廷雅樂向譜錄化、標準化轉型的關鍵時期。宋代中央設「道錄院」(分左右街)管理道教事務,隸屬鴻臚寺,政和六年(1116)改屬秘書省。地方則設「道正司」(分管內與山門兩類),負責落實政府宗教指令、推薦道士、主持本處教事。這是首次由國家行政系統全面統籌道教(含音樂)事務。宋真宗、宋徽宗時期,朝廷曾令全國道觀選送道士上京集訓科儀音樂,顯示中央對道樂標準化的重視。徽宗時期道樂發展至另一高峰,宮廷音樂元素大幅融入道教音樂。
北宋編製的《玉音法事》三卷,是道教音樂史上里程碑式的文獻。該書以曲線符號記譜(稱為「聲曲折」),輯錄唐宋道曲五十首,是目前道教音樂史上第一部詞譜兼備的經韻詞曲總集。其中收有《玉京步虛詞》《金闕步虛詞》《空洞章》《奉戒頌》等,部分為宋真宗、宋徽宗御製(如《玉清樂》《上清樂》《太清樂》《白鶴詞》《散花詞》)。《玉音法事》的記譜方式極為獨特:在漢字旁邊標註蜿蜒曲線,以示聲調之抑揚轉折。這種譜式與漢代《漢書·藝文志》所載「聲曲折」有淵源關係,但至今尚未被完全破譯。陳國符對北宋《玉音法事》線譜進行考證,認為其與高腔相關。趙維強〈宋代《玉音法事》曲線譜新論〉則提出新的解讀思路,但學界對其記譜法的準確破譯仍未達成共識。
宋代道樂具有明顯的「南曲風格」,絲弦樂開始加入道樂行列,標誌著道樂從以鐘磬為主的儀式音樂向更豐富的器樂編制發展。宋代市民音樂蓬勃發展,成為燕樂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反向滋養道教音樂。宋金時期文人積極參與道教曲牌創作,《玉音法事》《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等文獻保存了大量宋代道樂曲調與儀式音樂信息,顯示俗樂對道樂的深層滲透。
5.3 明代:神樂觀與道樂的制度化頂峰
明代是道教音樂制度化的頂峰,其核心標誌是洪武十一年(1378)建立的「神樂觀」。神樂觀隸屬太常寺,址在郊壇之西,其職能是培養樂舞生、負責國家祭祀活動,是前朝太樂署的延續與轉型。神樂觀的創置與明初天地「合祀」的壇廟改制直接相關。神樂觀置「提點」「知觀」等職,由精通樂舞的道士主領。樂舞生原由徵集的道童充任,服飾如全真道士;後舞生亦改用軍民俊秀子弟。除京師外,五嶽亦設樂舞生,以備國家祭典。嘉靖年間樂舞生人數高達二千二百名。
明初著名道士冷謙曾主神樂觀,定雅樂;宋濂撰《周尊師小傳》記載首任領觀事者周玄初(周玄真)的道教背景,顯示明初神樂觀道士多出身南方道派。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親定道教科儀樂章,並設「道錄司」統轄全國道教(前身為玄教院),命道士編制齋醮儀範,道樂由此逐漸規範化。朱元璋在《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範》序中強調正一道「益人倫、厚風俗」,要求道教音樂發揮政治教化功能。
明成祖永樂年間(1403–1424)御製《大明御製玄教樂章》(亦稱《大明玄教樂章》),以「工尺」法記譜,分「醮壇贊詠樂章」「玄天上帝樂章」「洪恩靈濟真君樂章」三部分,收曲目十四首(如《迎風輦》《天下樂》《聖賢記》《迎仙客》《步步高》)。此書後收入《正統道藏》,是明代道教音樂宮廷化的最主要標誌,也是研究明代古音樂的寶貴資料。明代道士深度滲透王朝禮儀,甚至把持太常寺。明世宗時,道士崔志端竟官至禮部尚書,形成「明朝禮樂大權集於道士之手」的特殊局面。神樂觀道士的晉升途徑包括:給度道士→樂舞生→司樂/贊禮郎→太常寺丞,或提點、知觀、各壇奉祀等。明代祭祀設「樂舞生」一職,為受過宮廷祭祀音樂訓練的御用人員,服飾如全真道士,形成特殊的「宮廷齋醮樂舞派」。這一批人雖屬國家禮制系統,但實質為道士身份,體現了明代儒教祭祀與道教儀式的深度合流。
5.4 清代與民國:去宮廷化與民間轉型
清代是道教音樂從宮廷轉向民間的轉折期。乾隆七年(1742),乾隆帝以「二氏異學,不宜用之朝廷」為由,下令改革神樂觀。規定神樂觀道士「不得仍習道教,有不願改業者削其籍,聽為道士可也」。次年(1743)改神樂觀為「神樂所」,乾隆二十年(1755)再改為「神樂署」。同時清理神樂觀崇奉神祇,除玄天上帝外,將天師、文昌等神盡行撤出。乾隆七年成立「樂部」,將神樂觀與和聲署(前身為教坊司)合而為一,由禮部與內務府大臣總理。樂舞生改從八旗子弟或民間俊秀中選拔,不再由道士充任。這標誌著道士引導王朝祭祀禮儀的時代的終結。
清代對道教整體採抑制政策。乾隆四年(1739)禁止龍虎山天師至各省開壇授徒;乾隆五年停正一真人朝覲筵宴之例;乾隆十七年(1752)將正一真人品秩由二品降為五品。道光年間更禁止正一派領袖朝覲。清廷基於前朝白蓮教起義等教訓,對道教採「嚴格防範和限制條件下利用」的政策。清代道教音樂從官方流入民間,與地方曲調廣泛融合,呈現「多樣化、地區化、世俗化」趨勢。道士農忙時務農,閒時為民眾操辦喜慶與祭奠,音樂「贊誦宣揚,引商刻羽,合樂笙歌,竟同優戲」,呈現「似道非道、似俗非俗」的特點。
清代全真道龍門派著名道士王常月(第七代律師)中興全真道,先後在北京、江浙、湖北武當山等地開壇傳戒,所傳戒子僅北京白雲觀即達千餘人。全真道的齋醮科儀音樂隨之中興。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重刊道藏輯要·全真正韻》在四川成都二仙庵問世,標誌全真道樂的規範化與定型。該書收「十方韻」五十六首,附「當請譜」,是研究全真道音樂傳承與清代道樂定型的關鍵文獻。
民國時期,道教音樂在社會動盪中瀕臨失傳,但也因此催生了楊蔭瀏、曹本冶等學者的現代學術搶救。1940年代,北京白雲觀道樂名噪一時。1944–1945年,王君儀先生對白雲觀住持安世林和白全一口傳的「北京韻」進行蒐集記譜整理。著名音樂史學家楊蔭瀏也曾到四川青城山常道觀(天師洞)蒐集全真道音樂。這是近代學術界對道教音樂進行科學記錄的開端。清末民國時期,正一道式微,齋醮科儀音樂活動除上海、蘇州較為公開外,其他地方多以「散居火居道」身份在民間開展。某些地區正一道士為求生存,甚至依附全真道派,字譜、科書與全真龍門宗派相通,但音樂上仍行本派傳統。
5.5 制度變遷的歷史軌跡
綜觀歷代道教音樂的制度變遷,可以清晰地辨識出一條「宮廷化—制度化—民間化」的三段式演變軌跡:
| 朝代 | 核心政策 | 制度機構 | 對道樂的影響 |
|---|---|---|---|
| 唐代 | 尊崇道教,以老子為始祖;三教並用 | 太樂署、梨園、玄元廟 | 道調入律,法曲興盛,道曲成為宮廷雅樂核心 |
| 宋代 | 設道錄院/道錄司管理道教;帝王御製道樂 | 左右街道錄院(後屬秘書省)、地方道正司 | 《玉音法事》編成,道樂譜錄化、標準化 |
| 明代 | 揚正一、抑全真;以道教禮儀服務國家祭祀 | 神樂觀(隸太常寺)、道錄司(隸禮部) | 道樂全面宮廷化、制度化,道士主導國家禮樂 |
| 清代 | 抑制道教,清洗神樂觀道士;限制正一真人 | 神樂署(原神樂觀,改隸樂部) | 道士退出國家祭祀音樂,道樂轉向民間與地方化 |
| 民國 | 政教分離,道教失去官方保護 | 中央道教會(1912) | 道樂瀕危,開始學術搶救與現代記錄 |
這一歷史軌跡揭示了道教音樂與中國政治權力之間的複雜關係:當皇權需要道教服務其正統性論述時(如唐代李唐自稱老子後裔、明代朱元璋強調正一道「益人倫、厚風俗」),道教音樂便獲得宮廷化的推動力;當皇權轉向儒教正統或對宗教採抑制政策時(如清代乾隆的「二氏異學」論),道教音樂便失去官方支持,轉而與民間音樂深度融合。這種「上接下引」的雙向運動,塑造了道教音樂既莊嚴典雅又靈活多變的獨特品格。
六、道樂器、演奏形式與記譜法
6.1 齋醮儀式中的樂器編制
道教齋醮儀式中的樂器,統稱為「法器」,兼具音樂功能與宗教法術功能。這一「法器即樂器,樂器即法器」的觀念,是理解道教音樂的關鍵——道教並不區分「宗教法器」與「音樂樂器」,而是將所有在儀式中發出聲音的器物都視為溝通人神的媒介。依演奏方式可分為三大類:
| 類別 | 主要樂器 | 功能定位 |
|---|---|---|
| 打擊樂器 | 鐘、磬、鼓、鑼、鈸、鐺子、木魚、引磬、碰鈴、帝鐘 | 控制節奏、營造氣氛、通神降靈 |
| 吹管樂器 | 笛、簫、笙、管、嗩吶(海笛)、噯仔 | 旋律主奏、渲染情緒 |
| 絃樂器 | 二胡、三絃、揚琴、琵琶、阮、提琴(古提琴)、板胡 | 伴奏、潤色音色 |
根據李豐楙、謝聰輝《臺灣齋醮》及後續田野調查,臺灣道教法會後場樂手配置如下:打擊部包括通鼓、大鼓、小鼓、拍板、銅鐘、小鑼、響盞、鈸;吹奏部包括嗩吶(鼓吹、吃仔)、洞簫、笛;絃樂部包括二胡、三絃、揚琴、椰胡、高胡。北部正一派道場多吸收北管樂系,風格熱鬧激昂;南部靈寶派喜用北管中典雅的細樂形式,風格徐緩悠揚,近似南管。
歷代樂器編制經歷了顯著演變:東漢至魏晉時期僅有誦唸,「撞金伐革,謳歌踴躍」,以鐘、鼓為主;南北朝時期寇謙之改「直誦」為「音誦」,出現《華夏讚》《步虛聲》;隋唐時期加入吹管、彈撥樂器,道樂屬燕樂系統;宋代加入拉弦樂器,明代《茅山志》記載國醮奏樂道士達三十名;明清時期十番鑼鼓、粗細絲竹並用,樂器大備。這一演變軌跡反映了道教音樂從簡樸到繁複、從單一打擊樂到綜合管絃樂的發展趨勢,同時也折射出中國音樂整體發展的歷史進程。
6.2 各樂器的宗教象徵與儀式功能
鐘與磬是道教齋醮中最核心的法器,被視為「金鐘玉磬」,具有溝通人神的宗教功能。鐘磬原為宮廷雅樂重器,象徵皇權與神權。道教將其引入科儀,賦予陰陽二氣、通達三界的宗教意義。鐘聲「能上達九霄,通達天庭;朝下可召喚地府諸神」。叩擊次數具有嚴格的儀式象徵:擊一下代表陽數生於一;擊三下代表上聞清微、禹餘、大赤三天;擊九下代表三天、三界、三途;擊二十七下代表上通九天之道君,中覺九宮之真帝,下招九幽之苦魂;擊三十六下代表上聞三十六天帝,中應三十六部尊經,下徹三十六地戶。這種數字象徵系統,體現了道教音樂與宇宙論、神譜學的緊密結合。
鼓在道教儀式中具有「通神辟邪」的功能。《雲笈七籤·翊聖保德真君傳》雲:「扣鼓集神,懇禱而告。」《太上助國救民總真秘要》:「凡建醮道場行法事時,必先鳴法鼓。」道教擊鼓手法多樣,既能模擬「風雲雷雨」,又能配合經韻板眼,謂之「花點」。鼓聲震天時,氣勢磅礴,隱含召神遣將、鎮邪驅魔之意。木魚刻為魚形,相傳魚類晝夜不合睛,道教用以警惕修行者「晝夜思道,切勿懈怠」。行儀時用以敲擊節奏,控制誦經速度。帝鐘(三清鈴)柄端呈「山」字形,象徵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靈寶天尊、太清道德天尊)。搖動時叮噹之聲,意為「振動法鈴,神鬼鹹欽」,具有降神、驅魔的作用。鐺子(又稱單音、雲鐺)與鈸(鉸子)是全真道音誦的核心法器。鐺為單面小銅鑼,懸於木框;鈸為兩片合擊。二者構成「法器牌子樂」的骨架,控制經韻的板眼節奏。
6.3 「文場」與「武場」的功能區分
「文場」「武場」的概念原出於戲曲樂隊(如京劇),後被道教音樂研究所借用,用以區分齋醮樂隊中不同性質的樂器群組。在道教儀式實踐中,雖無嚴格的「文武場」名目,但存在功能上的類似區分:
| 類型 | 對應樂器 | 功能與氣氛 | 儀式場合 |
|---|---|---|---|
| 文場(細樂/軟樂) | 笛、簫、揚琴、二胡、洞簫、海笛 | 輕聲伴奏,優美舒緩,營造清靜飄渺之境 | 運香、誦經、見靈、唱慰靈齋曲 |
| 武場(粗樂/硬樂) | 鼓、鑼、鈸、鐺子、大鑼、通鼓 | 節奏強烈,氣勢磅礴,召神遣將、鎮邪驅魔 | 開壇、發擂、召兵、驅邪、鬧廳 |
在金門及臺灣部分道壇,後場人員明確區分為「武場」與「文場」:武場人員坐虎邊,以手部敲擊樂器為主;文場人員坐龍邊,以嘴部吹響樂器及絃類樂器為主。在溫州蒼南等地的實際儀式中,存在文武場交替的現象。例如「進表」之後,道場氛圍起變化,樂班不再用絃樂器,而以鑼鼓為主,儀式戲劇性增強;待道士斬完「鐵蛇」後,開始做朝科,整個儀式空間才又回到「文場」框架裡面。當地兼擅「齋醮」與「驅邪」的儀式專家被稱為「文武教先生」。這種文武場的動態轉換,體現了道教齋醮音樂作為「儀式戲劇」的結構特徵——音樂不僅是背景,更是推動儀式情節發展的「聲音敘事」。
6.4 獨奏、齊奏、合奏形式在儀式中的運用
道教齋醮音樂中的表演形式豐富多樣,包括獨唱(由高功或都講單獨演唱,領誦經韻、表達虔誠)、齊唱(眾道士同聲合唱,營造莊嚴氛圍、整齊劃一)、輪唱(高功、都講、副講輪流演唱,科儀程序銜接)、獨奏(單一樂器獨自演奏,過場、間奏、炫技)、齊奏(多個相同或相似樂器同奏同一旋律,強化聲部、製造氣勢)、合奏(多種不同樂器協同演奏不同聲部,伴奏經韻、渲染氣氛)。
根據《道藏》文化價值研究及各地道樂實踐,道教器樂演奏依樂器配置可分為五種形式:大奏(使用吹管樂器和大法器,用於武樂屬性的曲牌,氣勢雄壯);細奏(使用絲竹樂器和小法器,用於安詳、肅穆的祭祀場面);節奏(在絲竹樂器演奏時,用小法器伴奏,用於形體動作的伴奏);清奏(只用吹管或絲竹樂器,不打法器,用於經韻之間的插曲或間奏);擊奏(只用法器演奏,用於法事的開壇或結尾,類似戲曲「鬧臺」)。
蘇州玄妙觀道教音樂在齋醮科儀中,根據法事需要靈活運用各種演奏形式:召神遣將、鎮壓邪魔時,演奏《將軍令》等樂曲,打擊樂器與管絃樂器配合,營造聲勢磅礴、劍拔弩張的氛圍;歌頌太上聖者時,演奏《玉皇頌》《碧桃花》等樂曲,僅用笛、簫、絃樂輕聲伴奏,表現清靜無為、平和悠遠的飄渺意境。伴奏者可視不同法事動作的需要,採用坐樂(坐奏)和行樂(行進中演奏)的形式。
6.5 道教音樂的記譜方式:曲線譜、工尺譜與口傳心授
道教音樂的記譜與傳承方式,體現了中國傳統音樂「口傳心授」與「譜傳」並重的特點。其主要記譜法包括:
| 記譜法 | 性質 | 用途與特徵 | 流傳情況 |
|---|---|---|---|
| 曲線譜(聲曲折) | 道教專用古譜 | 以蜿蜒曲線標示聲調抑揚轉折,見於《玉音法事》 | 北宋政和年間(1111-1115),至今無人能完全破譯 |
| 工尺譜 | 中國傳統通用樂譜 | 用上、尺、工、凡、合、四、乙等字記寫七聲,配板眼記節拍 | 明清以來最通行,蘇州玄妙觀「曹譜」即用工尺譜 |
| 減字譜 | 古琴專用譜 | 將漢字減筆組合,記錄指法、弦位、徽位 | 主要用於古琴曲,道教音樂中較少直接使用 |
| 當請譜(法器譜) | 道教專用法器譜 | 「當」為鐺子之聲,「請」為鑔(鈸)之聲,狀聲記節奏 | 全真道常用,發展出三星板、七星板等板式 |
| 郎譜/坤譜 | 道教專用口傳譜 | 「郎譜」用於口授花板(加花變奏),「坤譜」為打擊樂念唱法 | 武當山等地仍有傳承 |
《玉音法事》成書於北宋政和年間(1111-1115),收入《正統道藏》洞玄部讚頌類,是現存最早的一部道教音樂聲樂譜集。全書三卷,輯錄道曲五十首,包括宋徽宗御製《玉清樂》《上清樂》《太清樂》《白鶴詞》《步虛詞》等。其記譜方式極為獨特:在漢字旁邊標註蜿蜒曲線,以示聲調之抑揚轉折,稱為「聲曲折」或「步虛譜」。這種譜式與漢代《漢書·藝文志》所載「聲曲折」有淵源關係,但至今尚未被完全破譯。陳國符對北宋《玉音法事》線譜進行考證,認為其與高腔相關;趙維強〈宋代《玉音法事》曲線譜新論〉則提出新的解讀思路,但學界對其記譜法的準確破譯仍未達成共識。
工尺譜是明清以來道教音樂最通行的記譜法。蘇州玄妙觀的「曹譜」(《鈞天妙樂》)即用工尺譜記錄,清嘉慶四年(1799年)由吳縣道士曹希聖根據吾定庵所輯曲本重訂,至今仍是玄妙觀從事齋醮法事的規範。明代《大明御製玄教樂章》亦以「工尺」法記譜,為解讀明代古音樂提供了關鍵文本。
道教音樂歷來重視「口傳心授」,尤其對於「花板」(加花變奏)等技巧性強的部分,往往不記於譜,而由師傅口傳、弟子心領神會。武當山道教樂師對「直板」用工尺譜傳授,對「花板」則用口授「郎譜」。這種傳統保證了音樂的靈活性,但也增加了失傳的風險。全真道有專用法器「當請譜」,以「當、請、魚」標示鐺、鉸和木魚的演奏符號,發展出三星板、七星板等板式,是全真道音誦節奏控制的核心工具。
6.6 記譜方式的傳承危機與現代挑戰
道教音樂的記譜傳統面臨著嚴峻的現代挑戰。《玉音法事》的曲線譜至今未能破譯,意味著宋代宮廷道樂的音調已無法準確復原;工尺譜雖然通行,但其節奏記錄不精確,許多細微的裝飾音、滑音、顫音無法在譜面上呈現;「口傳心授」仍是核心傳承方式,但隨著老一代道士的羽化,許多「花板」技巧面臨失傳。1940年代楊蔭瀏、王君儀等學者開始對北京白雲觀、四川青城山道樂進行現代學術記錄,標誌著道教音樂從傳統的「口傳心授」向現代的「科學記譜」轉型。史新民《中國武當山道教音樂》(1987)採用簡譜記譜,2006年再版時轉為五線譜,反映了這一轉型的深化。然而,現代記譜法雖然提高了精確性,卻也可能喪失傳統記譜中的某些靈活性與即興空間——這是道教音樂數位保存中需要正視的方法論難題。
七、地方道樂傳統與流派分野
7.1 全真道音樂:十方韻與地方韻
全真道音樂最突出的特點是其統一性與相對穩定性。通行於全真道內的音樂以《全真正韻》(教內通稱「十方韻」)為模板,各宮觀均準規嚴行。經韻的承傳全憑上師密傳、口傳心授,故其音樂型態上有高度的統一性,道內有「天下同」之稱,亦有「死全真」之說,意即全真道音樂不得隨意改動。
《全真正韻》有明顯的重宮音調式特點,各經韻不論音階調式與中間樂句是何結音,其末尾大多數終止到宮音,顯示莊嚴、肅穆、恬靜與穩重之風格。唱韻的呼吸換氣遵循意念和氣息控制,運氣連貫平滑,呼吸綿長,不急不躁,力度不強不弱,自然平衡、沉著莊嚴。這些形式特點表達了全真道與世無爭、清心寡慾的宗教觀念和虛靜柔和的審美風格。
《重刊道藏輯要》刊載了全真道常用的《全真正韻》經韻詞曲56首,為目前所見最完整的全真道韻集,全部經韻均附「當請」字譜。1991年由閔智亭道長傳譜,武漢音樂學院記譜編輯出版《全真正韻譜輯》,收錄53首全真正韻及15首全真道常用經韻。
關於「全真正韻」產生的歷史,目前尚未發現確切的文獻記載和實證。閔智亭道長認為「全真韻」的形成與宮觀封閉式的口口相傳有關,其源承宋時或者更早。甘紹成先生則認為「全真正韻」形成於金代,已歷經七百多年歷史。蒲亨強先生提出「全真正韻」當在宋元年間即有之,因其中絕大多數曲目和唱詞已見載於宋元科書,且元時全真各地宮觀設有夜坐制度與「韻學」教授「十方經韻」。孫凡副教授認為「全真正韻」是在繼承並發展了唐宋宮觀道樂的傳統,從全真的教理、教義出發,於全真道科儀法事的長期實踐中逐步創編、累積而成。
全真派道樂大體分為十方韻和地方韻兩類。地方韻是「十方韻」與當地民間俗樂相結合的產物,道內習稱「地方韻」,如北京韻(北京白雲觀曾獨有的地方韻,清末方丈孟永才為留住遊方道士而將「十方韻」改為「北京韻」,1947年後隨老道長羽化而失傳)、嶗山韻(以「十方韻」為主體,與膠東地方語言聯繫緊密)、廣成韻(又稱「南韻」,清代流行於四川的地方韻)、東北韻(吸收東北地方戲曲「二人轉」及其他東北民間音樂的營養)、武當韻(又稱「武當神韻」,來源廣泛,既保持古代音樂素材,又滲透當代音樂特徵)。地方韻的產生並非對「正統」的偏離,而是道教音樂「活態傳承」的必然機制——無論是全真道的地方韻,還是正一道對民間音樂的吸收,都體現了道教音樂在「神聖性」與「世俗性」之間的動態平衡。
7.2 正一道音樂:一地一韻的多樣綻放
正一道音樂具有歷史悠久、一方流佈、風格多樣、亦道亦俗的特點。正一道尊江西龍虎山嗣漢天師府為祖庭,以齋醮、符籙見長,音樂具有地域性、民俗性和古老性特點,承襲了唐宋道樂並進一步趨於完整和規範。與全真道「天下流佈」的「十方韻」不同,正一道音樂由於是「一方流佈」,且各地不同,因而具有「風格多樣」的特點。從大範圍看,南方正一道音樂以清新活潑、華麗雅緻見長;北方則以質樸明朗、熱烈粗獷取勝。各省市之間、區縣之間,風格又帶有當地韻味,如京味、海味(上海)、川味、滇味、晉味等。
蒲亨強在〈靈寶派:道教科儀音樂傳統的主載體〉中指出,道教歷史上形成的繁多道派在科儀音樂上始終奉行一個相對統一的主流傳統,這個傳統初萌於東晉靈寶齋,正式形成於南朝陸修靜創制的靈寶九齋。唐以後,此傳統作為相對獨立的行法體系和運用工具,得到各個道派的公認共傳。換言之,正一道各派雖使用不同的地方音調(如蘇州道樂用蘇南吹打、閩南道樂用南音),但科儀結構(程式)卻大體遵循靈寶齋法的傳統。這就形成了「科儀通用、音調地方」的獨特格局,與全真道「韻腔通用、地方變奏」形成對照。
7.3 閩臺道樂:靈寶派與閭山派的音樂分野
臺灣道教的傳承,主要傳承福建及粵東地區兩個系統的正一派,其道脈淵源於江西省龍虎山,並適應泉州、漳州及客家的地方文化,形成宗教職能及道法風格各異的地方性派別。謝聰輝在〈關於撰述當代《臺灣道教史》的詮釋建構試探〉中指出,臺灣道教依方位可分為南、北兩派,都屬於天師道正一派,科儀多沿自閩南漳州、泉州。但無一本科儀相同,其音樂更是風格迥異:中部與南部道曲尚陰柔,唱唸之時抑揚頓挫;北部道曲崇剛健,唱唸之時注重字正腔圓。
靈寶派道場科儀的唱腔,依演唱方式與樂曲形式的不同,可分為引子、正曲、吟詠、誦唱四類:引子類為節拍自由的散板歌曲,每一唱段常由數句法相同的詞組成,各唱段皆由一位道士獨唱;正曲類除〈彌羅誥〉以小吹、噯仔等伴奏外,其餘皆以二支嗩吶伴奏;吟詠類為節拍自由的吟唱歌曲;誦唱類是靈寶派的獨特唱法,可分為有節拍的音誦與無節拍的音誦兩種。就道曲的音樂型態與風格而言,靈寶派拍法富變化,有較複雜的裝飾音,曲調較華麗,伴奏方式除粗樂外,也有各種不同的細樂編制,風格兼具熱鬧與典雅莊嚴。靈寶派道場喜用北管中典雅的細樂形式,樂曲多選擇節奏舒緩、音調低沉者,故風格徐緩悠揚,近似南管。
閭山派主要流行於福建、臺灣、廣東、廣西及東南亞華人地區,尤其以閩臺為核心。閭山派強調「巫道合一」,融合了原始巫術、儺儀與道教符咒,以「法術」為核心,擅長驅邪禳災、收驚安胎、超度亡靈等。其音樂風格與靈寶派有明顯差異:閭山派儀式中常見「上刀山」「下火海」「請神附體」等法術表演,音樂節奏更為激昂、富於戲劇性,與民間巫覡音樂、儺戲音樂關係密切。在臺灣,臺南溪北地區的閭山法派有《無上拔產十轉科儀》等獨特科儀,其儀節包括召三值符、步虛、淨壇咒、請神召將、三獻酒、唱七字偈韻等,配合嗩吶邊唱邊轉輦拔度,具有強烈的表演性與地方性。
| 比較項目 | 靈寶派 | 閭山派 |
|---|---|---|
| 主要分佈 | 臺灣中南部(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 | 閩臺地區,尤以福建北部、臺南溪北為主 |
| 音樂風格 | 陰柔、典雅、華麗,近似南管 | 激昂、戲劇性強,近於巫覡儺戲 |
| 伴奏樂器 | 細樂為主,揚琴、秦琴等 | 嗩吶、鑼鼓等鼓吹樂為主 |
| 唱腔特點 | 拍法富變化,裝飾音複雜 | 說白夾唱,襯詞豐富,節奏自由 |
| 科儀功能 | 齋醮、拔度、祈福等完整科儀 | 驅邪、收驚、安胎、血湖救度等法術 |
呂錘寬《臺灣的道教儀式與音樂》(1994)是臺灣道教音樂研究的奠基之作,以音樂學專業方法對臺灣道教儀式音樂進行了詳盡的田野調查與樂譜記錄。他提出臺灣道教正一派與靈寶派音樂可分為「道教固有音樂」與「非道教固有音樂」(吸收南管、北管、潮調等民間音樂),並區分「前場音樂」(道士唱誦)與「後場音樂」(樂師伴奏),分析其功能與編制。李豐楙、謝聰輝《臺灣齋醮》(2001)則對臺灣正一派與靈寶派道場的音樂編制、前場與後場的分工、文武場配置等進行了系統記錄與分析,指出臺灣北部正一派與南部靈寶派在音樂風格上的對比(北部熱鬧激昂/南部典雅悠揚),以及後場樂器的四大功能(伴奏、細樂、過場、鬧廳)。
7.4 四大名山道樂特色
北京白雲觀道教音樂用的韻腔,屬於全真正韻(道內亦稱「十方韻」)。1980年代初,原白雲觀監院黃信陽從浙江溫州帶入部分經韻,經住觀各方道士,特別是玉溪道人閔智亭的指點,成為規範的全真韻齋醮科儀音樂。北京白雲觀曾有獨屬於自己的「北京韻」,據老道長介紹,白雲觀在清代以前一直沿用「十方韻」,到了清末,方丈孟永才為了留住遊方道士長住觀內,曾經把「十方韻」改為地方韻——「北京韻」,直至1947年白雲觀被查封。後來「北京韻」隨著高齡老道長羽化或遊方他去而失傳,現今白雲觀內已無人會唱誦「北京韻」。劉紅《北京白雲觀道教音樂研究》(新文豐出版公司,2001)是學術界首部正式出版的研究白雲觀道樂的專著,書中對白雲觀的早晚課及施食科儀之程序與音樂曲目均做了精闢的分析討論。
武當山宮觀道樂,又稱「武當韻」或「武當神韻」,是流行於湖北省十堰市武當山一帶的傳統音樂,2006年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武當山宮觀道樂具有四個顯著特徵:莊嚴典雅的氣質(唐至明代,武當道場受到皇室重視,宮廷雅樂對武當道樂有很大影響);混融一體的獨特宗教韻味(全真、正一等派別的道士長期同室詠誦經樂,相互吸收相互滲透);南北交融的地方特色(武當山與川、陝、豫相鄰,民歌、曲藝、戲曲十分豐富,武當道樂深受影響);道佛融合的宗教風格(武當道樂還融合吸收了相當數量的佛教文化因素)。史新民教授主編的《武當山道教音樂》一書認為,武當山宮觀道樂從整體構成上看,主要成分是古代音樂、宮廷音樂和藝術性較為成熟的民間音樂;其型態和風格的一般特徵,主要偏重我國南方尤其是江南一帶音樂的風格色彩。
蘇州玄妙觀道教音樂屬於正一派道樂,歷史可追溯至西晉,是以玄妙觀齋醮音樂為代表的蘇州道教音樂的總稱,2006年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Ⅱ-42)。蘇州道教音樂繼承了古代「巫以歌舞降神,祝以言辭禱神」的傳統,吸取了帝王廟堂儀典音樂、祀禮音樂等成分,還受到堂名音樂、江南絲竹、崑曲、吳歌等吳地文化的薰陶,形成了獨樹一幟的風格,獲得「姑蘇仙樂」的美譽。明末清初,玄妙觀道士施亮生真人輯成《齋天》《懺悔》《全表》《全符》《施食》等科書。清嘉慶四年(1799年),吳縣道士曹希聖根據吾定庵所輯曲本重訂了《鈞天妙樂》(俗稱「曹譜」),至今仍是玄妙觀從事齋醮法事的規範。蘇州玄妙觀道教音樂包括器樂和聲樂兩大部分。器樂主要有笛曲、鼓段和由兩者連綴而成的套曲,演奏方式有「坐奏」、「行樂」;聲樂為道教的經韻唱腔,有旋律的為「韻腔」,包括「讚」、「頌」、「偈」、「誥」、「咒」、「符」等諸種形式。醮儀中的「飛鉞」絕技(亦稱「丟齊鉞」),一般在「火司朝」和「全功」中穿插於《發符》時進行。
四川青城山道教音樂歷史悠久,可分為聲樂和器樂兩大類型。聲樂類型主要有韻曲(旋律性強,採用詠唱形式)、吟誦曲(分為「朝韻」和「誥」兩種形式)和朗誦曲。器樂類型又分細樂(又稱小樂,以笛子或鐺子、鉸子為主奏樂器)和大樂(民間道壇採用,以嗩吶和川劇鑼鼓場面和曲牌演奏)。青城山是張陵的創教傳道之地。北魏時,寇謙之誕生了第一部道教經韻樂章,改以往的直誦為樂誦,以鐘、磬、鼓等法器伴奏,青城山的「步虛曲」也在這時產生。五代時,青城山道士杜光庭就對道教科儀及其音樂進行過規範整理。廣成壇是清代至今四川行壇派中的一大派別,其前身當係東漢時期在西蜀青城山一帶產生的天師道正一派。廣成韻又稱「南韻」,為清代流行於四川的地方韻。甘紹成專著有《青城山道教科儀音樂研究》(2000)。
7.5 地方韻與全國通用韻的關係
十方韻是全真道各宮觀的主要通用韻,因運用於全真道「十方叢林」而得名。全真道內把「全真正韻」視為最正統的韻,具有「天下同」的特點。近代以來,全真道的十方韻曾廣泛流傳於我國北京、陝西、甘肅、河南、山東、江蘇、浙江、湖南、湖北、河北、四川等地的全真道觀。這些地區使用的十方韻曲目,大體都是根據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在成都問世的《重刊道藏輯要·全真正韻》一書編訂的曲目,合計共56首韻腔。甘紹成曾將我國幾個地區流傳的全真道十方韻作過比較,發現它們所使用的韻腔皆是同出一源,不僅曲名相同,而且唱詞和曲調均同。
雖然十方韻具有全國統一性,但坐落於全國各地的全真派宮觀,為了適應社會的需要,必然以當地的民風、民俗、語言習慣和民間音樂納入到齋醮科儀中。於是在音樂上,為順應齋主要求與宣教佈道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和調整原有的音樂形式,適應當地民眾審美情趣,從而使得一些地方的宮觀,在長期的宗教活動中形成了地域性特色的經韻音樂。例如,嶗山韻雖以十方韻為主體,但又與膠東一帶地方語言聯繫緊密;東北韻則是吸收東北地方戲曲「二人轉」及其他東北民間音樂的營養,重新為經韻創作的新經韻。這種現象說明,地方韻並非對十方韻的取代,而是其在地方語境中的延伸與變奏。
相對於全真道有統一的「十方韻」,正一道雖無全國通用的統一韻腔,但卻有相對統一的科儀傳統。蒲亨強指出,道教歷史上形成的繁多道派在科儀音樂上始終奉行一個相對統一的主流傳統,這個傳統初萌於東晉靈寶齋,正式形成於南朝陸修靜創制的靈寶九齋。唐以後,此傳統作為相對獨立的行法體系和運用工具,得到各個道派的公認共傳。換言之,正一道各派雖使用不同的地方音調(如蘇州道樂用蘇南吹打、閩南道樂用南音),但科儀結構(程式)卻大體遵循靈寶齋法的傳統。這就形成了「科儀通用、音調地方」的獨特格局,與全真道「韻腔通用、地方變奏」形成對照。這兩種不同的傳承模式,反映了全真道與正一道在組織形態上的根本差異:全真道以宮觀為中心,強調集體修行與統一規範;正一道以火居道士為主體,強調家族傳承與地方適應。這種組織差異,直接塑造了兩大道派音樂傳統的不同發展路徑。
八、道教音樂與宮廷/民間音樂的互動
8.1 道教音樂與中國傳統雅樂的關係
道教音樂與中國傳統雅樂的關係,可追溯至道教音樂誕生之初。北魏寇謙之《雲中音誦新科之誡》改直誦為樂誦,其音韻基調沿襲秦漢以來宮廷祭祀雅樂的莊嚴風格。蒲亨強、劉紅等學者均指出,這是道教音樂史上首次將經文配上固定曲調演唱,形成「樂誦」傳統,其音韻源頭即為宮廷雅樂。這一「雅樂基因」的植入,使道教音樂從誕生之初就具備了莊嚴肅穆的品格,與民間巫俗祭歌的即興、狂歡特質形成了鮮明對比。
唐代是道教音樂與宮廷雅樂融合最為緊密的時期。唐高宗對茅山宗師潘師正極為禮重,詔令禮部太常寺為其創製《祈仙》《望仙》《翹仙》等新曲,令廟中道童演唱,作為祭神樂章。王小盾、蒲亨強的研究指出,唐代政府由此創立了「道教廟堂祭樂制」,並將道教音樂納入宮廷燕樂系統,用於宴饗。這既是宮廷對茅山宗的禮遇,也是道教音樂正式進入國家禮樂體制的關鍵節點。玄宗詔道士司馬承禎制《玄真道曲》,茅山道士李含光制《大羅天曲》,工部侍郎賀知章制《紫清上聖道曲》——這些「文人道士」與「道士文人」的共同創作,使道教音樂與唐代詩樂文化深度交融。
明代武當山道教音樂的「宮廷化」尤為典型。明代武當山被視為皇家道場,明太祖破格提拔五龍宮住持丘玄清為太常寺卿,掌管朝廷祭祀;明成祖御製《大明御製玄教樂章》,專為武當山降賜樂器。永樂年間,張道賢由神樂觀樂舞生升任玉虛宮提點,將宮廷祭祀雅樂直接引入武當山,與道樂融為一體。史新民、劉紅等學者認為,明代武當道樂因而具有「莊嚴典雅的古典音樂風韻」,《步虛》《轉經韻》等曲目被視為盛唐古樂與宮廷音樂的遺存。這種「宮廷→道觀」的音樂流動,與唐代「道觀→宮廷」的流動形成了有趣的雙向互動。
8.2 燕樂、俗樂與道樂的相互滲透
唐代「燕樂」並非純粹俗樂,而是與「雅樂」廣義上相互交織、甚至可以轉化。秦序指出,唐玄宗親自創作的《霓裳羽衣曲》原為道教法曲,後進入宮廷燕樂系統,成為坐部伎與立部伎的重要曲目。這顯示道樂不僅受燕樂影響,也反向豐富了燕樂的內涵。隋唐法曲(又稱法樂)最初用於佛教、道教法會,後與道曲相結合,被納入宮廷,成為當時最重要的歌舞俗樂,專在梨園演出。唐代法曲代表作《霓裳羽衣曲》即體現了道教音樂與燕樂的融合。這一過程說明道樂在唐代已成為宮廷俗樂的重要創作來源之一。
宋代市民音樂蓬勃發展,成為燕樂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反向滋養道教音樂。宋金時期文人積極參與道教曲牌創作,《玉音法事》《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等文獻保存了大量宋代道樂曲調與儀式音樂信息,顯示俗樂對道樂的深層滲透。明萬曆年間收入《續道藏》的道教音樂文獻中,已可見對「清江引」「一錠金」「採茶歌」等民間曲調及南北曲音樂的吸收。清初葉夢珠描述道教科儀「引商刻羽,合樂笙歌,竟同優戲」。蒲亨強進一步論證:道教音樂在形成固有傳統模式後,不僅被動吸收戲曲音樂,更對中國傳統音樂(尤其是崑曲)產生反影響力,甚至促成某些傳統音樂品種的產生與發展。
8.3 地方戲曲對道樂的影響
臺灣道教正一派與靈寶派音樂對南管、北管、潮調的吸收尤為顯著。臺灣道教儀式音樂可分為「道教固有音樂」與「非道教固有音樂」。正一派後場大量吸收北管牌子、絃譜;靈寶派則深受南管音樂影響,其悲怨道曲常使用南管式的拖腔(將單字音拖長四至八拍)。這種「前場道士—後場樂師」的合作模式,使地方戲曲音樂直接進入道教科儀。李豐楙、謝聰輝在《臺灣齋醮》中指出,道教科儀的演出型態類似戲班,前場與後場的分工直接借鑑了戲曲的場面制度。
崑曲與道教科儀音樂的雙向互動,在明萬曆年間《續道藏》所收錄的音樂文獻中已有體現,如「清江引」、「採茶歌」等北曲牌名與道曲的合流。蒲亨強進一步論證,道教音樂在固定化後反向影響了崑曲的早期形成,特別是在元末明初戲曲受限而道樂受扶持的特殊政治環境下,早期崑曲創作者的道教背景促成了兩者的深度互補。
南音與道教音樂在閩南地區長期相互滲透、難分彼此。南音指套《弟子壇前》完整保存了道教請神咒語;「廷姨歌」廣泛運用於南音與梨園戲,其結尾「噫尾」可能源自道教咒語。此外,以南音為主要聲腔的打城戲,其鑼鼓經中使用了道教音樂的沙鑼、大鈸。京劇、北管與北部正一派道樂的互動亦十分緊密。臺灣北部正一派道教科儀的後場音樂以北管為主。道士本身經常參與地方子弟團活動,熟悉舞臺演出;科儀中的身段動作(如出臺、跳臺、整冠、開山)部分擷取自戲曲手眼身法步。
8.4 民間信仰儀式音樂與道樂的界線與交融
在福州等地的民間信仰活動(如遊神)中,請神、敬神、進酒、進香、問杯、安神等核心儀式環節均由道士執掌,道教經韻以當地方言吟唱,信眾往往跟隨吟誦。這顯示民間信仰儀式音樂與道教音樂在實踐層面並無明確界線,而是呈現「儀式化的音樂,音樂化的信仰儀式」之交融狀態。曹本冶提出道教儀式音樂的「核心層次」「中間層次」「表面層次」理論:核心層次為道士自我修持的早晚課經韻(封閉式);中間層次為神人溝通的齋醮音樂(開放式);表面層次為迎合俗民口味的娛樂性演奏(如飛鈸、過場曲、打鬧臺)。同一首經韻在不同層次中演繹方式各異,體現了道樂與民間音樂的動態交融。
道教音樂隨道書傳播與科儀民俗化,廣泛流行於民間祝壽、求子、消災、祈福等活動,與當地民間音樂交融,形成具地方特色的民間科儀音樂。李海倫(Helen Rees)指出,納西族的洞經音樂原為漢族道教儀式音樂,1980年代後被納西族重新界定為本民族文化遺產,並以「納西古樂」之名廣為人知,體現了道教音樂與少數民族音樂的雙向文化認同。這種「道教音樂的民俗化」與「民俗音樂的道教化」的雙向運動,使道教音樂成為中國傳統音樂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8.5 道教音樂對中國傳統音樂的反向影響
道教音樂對中國傳統音樂的影響,不僅體現在「被吸收」的層面,更體現在「反向塑造」的層面。尚麗新指出,道教音樂與宮廷音樂、民間音樂交流後納入詞樂,促成詞牌的轉化與發展;趙麗進一步論證,《花間集》中《臨江仙》《天仙子》《女冠子》《巫山一段雲》等八種詞牌與道教音樂相關,道教音樂轉化為詞牌,為詞的創作提供了可資參照的曲調範式,並以其清新飄逸婉媚的審美風格影響花間詞風。
蒲亨強認為,道教音樂一旦形成其固有的傳統模式,便不僅被動吸收民間音樂,更對中國傳統音樂諸多品種(如崑曲、法曲、詞樂)產生反影響力,甚至促成某些傳統音樂品種的產生與發展。這一觀點從元末明初道教科儀音樂與崑曲各自的發展實際、當時統治者對戲曲嚴加管制而對道教科儀音樂加以扶持的政治環境,以及崑曲早期創作者的道教情結等多方面,均可得到佐證。蕭登福指出,道士法會科儀所唱道曲保存了大量中土音樂素材;道教節慶(如上元、中元、下元及各種神誕賽會)不僅是宗教活動,更形成了民俗慶典,對漢民族的音樂、戲曲、文學產生深遠影響。卿希泰在回顧百年道教研究時指出,道教音樂研究應採交叉學科視角,並強調道教音樂與中國傳統音樂(雅樂、燕樂、俗樂)在歷史長河中持續雙向互動,共同構成中華音樂文化整體。
九、當代傳承、數位保存與未來展望
9.1 當代道樂傳承人的培養與困境
當代道教音樂面臨著嚴峻的傳承危機。靈寶派音樂傳承人年齡結構嚴重失衡:根據江西靈寶派道樂研究,國內靈寶道教音樂傳承人呈現顯著老齡化趨勢,60–70歲道長佔比超過80%,40–50歲僅佔10%,40歲以下者寥寥無幾。口傳心授的侷限性日益凸顯:正一火居道傳統上以家族為限、傳男不傳女,技藝不外傳,導致地域性強但傳播範圍狹窄。現代社會變遷下,傳統家族傳承模式因各種社會原因難以延續。新一代道士的現實困境亦不容忽視:市場經濟興起、流行音樂普及、浮躁心理氾濫等現象影響新一代道士成長,傳統齋醮的神聖性和以信仰支撐的藝術氛圍逐漸被商業追求侵蝕,道教音樂水平下降。
然而,創新的培養機制也在各地湧現。澳門道樂團與校園計劃是其中的典範:澳門道教協會會長吳炳鋕於2008年創立澳門道樂團,2013年起推行校園引進計劃,派出導師在學校開辦樂器班,將道教科儀音樂融入校園。樂團從初創數人發展至60餘人,其中三分之二為學生。武當山道教學院開設武當武術、法事和道樂三個專業,並選派青年道友赴武漢音樂學院和相關文藝團體培訓。新加坡道教學院2008年由韮菜芭城隍廟聯誼會創辦,與四川大學宗教研究所合作設計課程,涵蓋道教史、科儀、養生等14門科目,現有180餘名在讀學生,累計培養學員超500名。這些創新實踐表明,道教音樂的傳承正在從傳統的「家族封閉式」向「開放教育式」轉型,但這種轉型能否保持音樂的宗教神聖性,仍是有待觀察的課題。
9.2 道樂的數位化記錄與保存計畫
數位保存是當代道教音樂保護最重要的技術手段之一。臺灣在這方面走在前列: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於2003年(九十二年度)執行「臺灣道教齋儀音樂資料採錄暨數位化詮釋典藏計畫」第一期,以臺南地區為主,進行道教齋儀音樂的資料採錄、數位化與詮釋典藏。該計畫之數位物件現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典藏,並於《開放博物館》平臺公開,包含《慢步虛》《三堪嘆》《無上金書啟白請聖科儀》《無上功德發表科儀》等儀式音樂記錄。這是臺灣官方首次大規模道教齋儀音樂系統性採錄與數位典藏,為後續所有相關研究之起點。
然而,搶救性數位化的任務依然緊迫。各地道壇收藏大量舊日老前輩教授科儀唱誦的錄音帶,但素質很差,經常出現斷折及「吞帶」;道觀亦保留不少上世紀後期的科儀、法會、講座影片,全部為舊式錄影帶記錄,如不盡快數位化,日後將成為「災難」。學界已發出建立國家級道教音頻資料庫的倡議,「泰州道教音樂數字化保護採集」等專案已啟動,對於記錄保存特定地域的道教音樂概貌、形式、特徵等具有普遍推廣意義。有學者主張建立國家級權威性「道教圖書館」或「道教典籍庫」,利用高精度掃描、OCR文字識別等技術,對道教專著、古籍、符籙等進行系統性知識數據保存,優先搶救瀕危文獻與孤本。
9.3 道教音樂在當代文化中的展演
自2001年起,香港蓬瀛仙館、中國道教協會等單位連續舉辦多屆「道教音樂匯演」,成為兩岸四地及新加坡等地道樂團交流之重要平臺。歷屆匯演遍及香港、臺北、北京、新加坡、廣州、成都等地,參演團體包括北京白雲觀道樂團、蘇州玄妙觀道樂團、臺灣高雄市文化院國樂團、新加坡道樂團、澳門道樂團等。這些匯演不僅是道教音樂的展示平臺,也是兩岸道教界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
澳門道樂團在保留道場音樂精髓基礎上,持續提升藝術性,曾融入科儀、舞蹈、詠唱與太極等元素。2017年邀請葡萄牙舞者以芭蕾舞步搭配道曲《人生悟》,展現澳門中西交融特色。2024年5月,澳門道教協會來蓉舉行「澳門—青城山國家級非遺道教音樂展演及文化交流活動」,成都道教音樂(2008年入選國家級非遺)與澳門道教科儀音樂(2011年入選)同臺演出,深化兩地傳承互鑑。
在錄音出版方面,吳炳鋕與王忠人聯手整理大量澳門道教科儀音樂曲譜,出版《澳門道教科儀音樂》專書及續篇,並發行《濠江道韻專輯I、II》DVD光碟與電視文獻紀錄片。西安八仙宮出版《全真日誦早晚功課經》光盤,享譽海內外。武當山2006年出版《武當道教音樂》,樂譜採用五線譜記譜法,為1987年《中國武當山道教音樂》之修訂補充。
9.4 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的雙面效應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為道教音樂帶來了制度性保護與資源投入,但同時也引發了「舞臺化」與「原生態」之間的結構性張力。澳門道教科儀音樂於2009年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2011年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獲得政府與社會關注,有助於資源投入與傳承人認定。武當山宮觀道樂亦為我國首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地方文化名片。
然而,學者指出,現今各道樂團的舞臺化、藝術化演繹(無論是道教文化節、音樂會,還是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均使武當道樂被重新包裝,成為道教文化傳播的一部分。道樂逐漸從宗教儀式的音樂工具轉變為文化藝術的表現形式。「原生態」保護與社會現代化進程產生衝突,傳承人的稀缺與經濟資源的長期投入使「原生態」保護難上加難。現代社會宗教活動和傳統儀式逐漸走向世俗化、商品化,音樂表現效果「大打折扣」。
從家族傳承到開放式師徒傳承的轉型,亦是非遺保護政策推動下的重要變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推動下,傳承方式從封閉的家族傳承轉向以道壇為中心、開放式的師徒傳承,吸引大量道教愛好者自由學習,擴大傳承範圍。但客觀而言,非家族傳承因傳承人文化環境不同,長期可能偏離傳統軌道。這一「非遺悖論」——保護措施本身可能改變被保護對象的性質——是當代道教音樂傳承中必須正視的理論與實踐難題。
9.5 兩岸道教音樂交流
兩岸道教音樂交流自1990年代以來日益頻繁。武當山道教武術音樂團於1993年首次赴臺灣,在接天宮、受天宮、北極殿、龍臺宮、玉虛宮、祿清宮等舉行大型法事和音樂活動。2005年再次赴臺參加「海峽兩岸道教音樂會」。2003年,中國藝術研究院宗教藝術研究中心聯絡中國佛教協會、中國道教協會、中國國際文化交流中心共同主辦「中國佛樂道樂精粹展演」,北京白雲觀道樂團、蘇州玄妙觀道樂團等與臺灣團體同臺演出。2023年,中國道教協會主辦之兩岸道教界謁祖聯誼活動中,兩岸代表觀看了武當武術和道教音樂專場演出,香港道教聯合會、澳門道教協會及新加坡等地道教組織代表列席。
這些交流活動的意義不僅在於音樂本身的傳播,更在於強化了兩岸道教界共同的文化認同。施舟人早在1960年代就指出,當代臺灣道教儀式手稿實際上複製了明代的《道藏》,道教大師的禮儀功能維持了與公元二世紀天師道教會的非凡統一性和連續性。兩岸道教音樂交流,正是這種「非凡連續性」在當代的具體體現——無論政治邊界如何變化,道教音樂作為「活的傳統」,始終是連接兩岸道教信仰者的文化紐帶。
十、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10.1 主要結論
本文以齋醮樂為核心線索,系統梳理了道教音樂史的歷史脈絡、制度變遷、儀式功能、樂器編制、地域流派及其與宮廷/民間音樂的雙向互動,得出以下主要結論:
第一,道教音樂的歷史源流呈現「巫樂→道樂→經韻→宮廷化→民間化」的演變軌跡。從先秦巫覡的「歌舞降神」,到東漢天師道的儀式雛形,再到北魏寇謙之的音誦改革、南朝陸修靜的齋醮定型,道教音樂經歷了從巫俗祭歌到規範化經韻的關鍵轉型。唐宋時期的宮廷化使道樂與國家禮樂深度交融,明清以降的民間化則使道樂與地方曲調廣泛融合,形成「一地一韻」的多樣格局。
第二,道教齋醮音樂的本質是「儀式中的音聲」,而非獨立於儀式之外的藝術表演。其功能涵蓋召神通靈、淨化超度、敬神娛人等多重宗教目的,並通過陽韻/陰韻、文場/武場、細樂/粗樂的精細分類,與儀式程序的推進緊密配合。音樂不僅是儀式的「背景」,更是推動儀式情節發展的「聲音敘事」,是整合儀式內外層次、橫貫人神兩界的關鍵媒介。
第三,道教音樂的制度變遷呈現「宮廷化—制度化—民間化」的三段式演變。唐代為宮廷化高峰,道調入律、法曲興盛;宋代為譜錄化與標準化關鍵期,《玉音法事》的編成標誌道教音樂首次以詞譜兼備的形式被系統記錄;明代達到制度化頂峰,神樂觀與樂舞生制度使道士主導國家祭祀禮樂;清代因統治者的宗教抑制政策而轉向民間,與地方曲調廣泛融合。
第四,全真道與正一道的音樂傳統呈現「統一中的變奏」與「多樣中的統一」的辯證關係。全真道以「十方韻」為全國通用經韻,強調「天下同」的統一性,但各地宮觀亦發展出北京韻、嶗山韻、廣成韻等地方韻;正一道無全國通用韻腔,呈現「一地一韻」的高度多樣性,但科儀結構(靈寶齋法)卻具有跨地域的統一性。這兩種不同的傳承模式,反映了兩大道派在組織形態與宗教實踐上的根本差異。
第五,道教音樂與中國傳統音樂(雅樂、燕樂、俗樂、戲曲)之間存在持續的雙向互動。道教音樂不僅被動吸收宮廷雅樂與民間曲調,更對中國傳統音樂品種(如崑曲、法曲、詞樂)產生反影響力,甚至促成某些傳統音樂品種的產生與發展。這種雙向互動,使道教音樂成為理解中國傳統音樂文化整體不可或缺的環節。
第六,當代道教音樂面臨傳承人斷層、儀式語境萎縮、舞臺化與原生態張力等挑戰,但數位典藏與非遺保護為其保存帶來新契機。如何在現代語境中維持道教音樂的宗教神聖性,同時拓展其文化傳播功能,是學界與道門共同面對的核心課題。
10.2 後續研究建議
基於本文的研究,提出以下後續研究方向:
第一,深化《玉音法事》曲線譜的破譯研究。《玉音法事》是現存最早的道教音樂譜集,其曲線譜(聲曲折)至今未能完全破譯。若能結合現代音樂科技(如聲音合成、模式識別)與傳統文獻學方法,或許能夠取得突破性進展,從而復原宋代宮廷道樂的音調形態。
第二,加強跨境比較研究。道教音樂不僅存在於中國大陸與臺港澳,亦廣泛流傳於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東南亞華人社群,以及日本、韓國等東亞國家。這些跨境傳統的比較研究,將有助於理解道教音樂的「全球化」與「在地化」機制。
第三,推動道教音樂數位人文平臺的建設。現有的數位典藏計畫多為地方性、項目性的,缺乏國家級或國際性的綜合平臺。建立涵蓋音頻、視頻、樂譜、文獻、田野記錄的綜合性數位人文平臺,將為道教音樂的長期保存與全球傳播提供基礎設施。
第四,關注道教音樂的「原生態」保護與「舞臺化」演繹之間的張力。非遺保護政策在帶來資源與關注的同時,也可能改變被保護對象的性質。需要建立長期的跟蹤研究機制,評估非遺認定對道教音樂傳統的實際影響,並探索「原生態保護」與「創新性發展」之間的平衡點。
第五,拓展道教音樂的跨學科研究。道教音樂研究需要宗教學、音樂學、人類學、文獻學、歷史學、科技藝術等多學科的協同合作。特別是隨著認知科學與神經音樂學的發展,從「聲音與身體」「聲音與意識」的角度研究道教音樂的修煉功能,或將成為新的學術增長點。
附錄
附錄一:道教音樂史大事年表
| 年代 | 事件 | 文獻依據 |
|---|---|---|
| 先秦 | 巫覡「以歌舞降神」,《尚書》《呂氏春秋》《山海經》等記載巫樂傳統 | 《尚書·伊訓》《呂氏春秋·古樂》《山海經·大荒西經》 |
| 東漢 | 張陵創立天師道,繼承巫樂傳統,「撞金伐革,謳歌踴躍」 | 葛洪《抱樸子內篇·道意》 |
| 東漢 | 《太平經》提出「樂人」「樂治」「樂天地」三種音樂功能理論 | 《太平經合校》 |
| 415年 | 寇謙之受《雲中音誦新科之誡》,改「直誦」為「音誦」,創制《華夏頌》《步虛聲》 | 《魏書·釋老志》 |
| 5世紀中葉 | 陸修靜編撰《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規範步虛儀節,標誌齋醮音樂定型 | 陸修靜《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 |
| 唐高宗時期 | 「制道調」,將林鐘宮改為「道宮」,道教音樂正式進入宮廷律令體系 | 《唐會要》卷三十三 |
| 754年 | 天寶十三載,太樂署供奉曲名中林鐘宮(道調)列有《步虛》《景雲》等道曲 | 《唐會要》卷三十三 |
| 741年 | 玄宗制《霓裳羽衣曲》《紫微八卦舞》以薦獻於太清宮 | 《冊府元龜》 |
| 北宋政和年間(1111-1115) | 《玉音法事》編成,以曲線譜記錄道曲五十首,為現存最早道教音樂譜集 | 《正統道藏》洞玄部讚頌類 |
| 1116年 | 宋設道錄院(分左右街),管理道教事務,後屬秘書省 | 《宋會要輯稿》 |
| 1379年 | 明太祖建神樂觀,隸太常寺,由道士主領,道童充任樂舞生 | 《明太祖實錄》 |
| 1382年 | 朱元璋親定道教科儀樂章,設道錄司統轄全國道教 | 《大明會典》 |
| 1403–1425年 | 明成祖御製《大明御製玄教樂章》十四首,以工尺譜記錄,收入《正統道藏》 | 《正統道藏》 |
| 1739年 | 乾隆帝改革神樂觀,道士不得仍習道教,次年(1740)改為神樂所,後改神樂署 | 《大清會典事例》 |
| 1906年 | 《重刊道藏輯要·全真正韻》在四川成都問世,收「十方韻」五十六首 | 成都二仙庵刻本 |
| 1944–1945年 | 王君九(王仁甫)對北京白雲觀「北京韻」進行蒐集記譜整理 | 甘紹成論文引述 |
| 1985年 | 香港中文大學舉辦第一屆「國際道教科儀及音樂研討會」 | 學術會議記錄 |
| 1987年 | 史新民《中國武當山道教音樂》出版,為中國第一部道教音樂專著 | 中國文聯出版公司 |
| 1993年 | 王忠人《中國龍虎山天師道音樂》出版 | 中國文聯出版公司 |
| 1994年 | 呂錘寬《臺灣的道教儀式與音樂》出版,為臺灣道樂研究奠基之作 | 學藝出版社 |
| 1996年 | 曹本冶等《中國道教音樂史略》出版 | 新文豐出版公司 |
| 2001年 | 李豐楙、謝聰輝《臺灣齋醮》出版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籌備處 |
| 2003年 | 曹本冶、劉紅《道樂論》出版,提出「信仰—行為—音聲」三元理論 | 宗教文化出版社 |
| 2003年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執行「臺灣道教齋儀音樂資料採錄暨數位化詮釋典藏計畫」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 2006年 | 武當山宮觀道樂、蘇州玄妙觀道教音樂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國務院公佈名錄 |
| 2008年 | 成都道教音樂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國務院公佈名錄 |
| 2008年 | 澳門道教協會會長吳炳鋕創立澳門道樂團 | 澳門道教協會資料 |
| 2011年 | 澳門道教科儀音樂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國務院公佈名錄 |
| 2023年 | 兩岸道教界謁祖聯誼活動中,武當武術和道教音樂專場演出 | 大公文匯網 |
| 2024年 | 澳門—青城山國家級非遺道教音樂展演及文化交流活動 |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附錄二:主要道樂曲牌一覽
| 曲牌名稱 | 所屬類型 | 功能定位 | 常見使用場合 |
|---|---|---|---|
| 步虛 | 經韻 | 旋繞壇場,模擬眾仙朝元 | 開壇、朝科、齋醮開場 |
| 華夏讚 | 讚頌 | 讚美華夏,開壇行進 | 開壇前行進吟詠 |
| 玉京步虛詞 | 步虛類 | 詠唱玉京山仙境 | 靈寶齋儀 |
| 金闕步虛詞 | 步虛類 | 詠唱金闕仙境 | 靈寶齋儀 |
| 奉戒頌 | 頌類 | 頌揚持戒功德 | 授度儀、傳戒儀 |
| 三啟頌 | 頌類 | 三啟三清 | 朝科、齋醮 |
| 啟堂頌 | 頌類 | 啟壇頌神 | 開壇儀 |
| 敷齋頌 | 頌類 | 敷陳齋意 | 齋儀進行中 |
| 散花詞 | 讚頌 | 散花供養 | 齋醮供養環節 |
| 白鶴詞 | 讚頌 | 白鶴迎仙 | 祝壽、慶賀 |
| 空洞章 | 經韻 | 誦唱空洞靈章 | 靈寶齋儀 |
| 迎風輦 | 器樂曲牌 | 迎接神駕 | 明代宮廷道樂 |
| 步步高 | 器樂曲牌 | 步步高昇 | 明代宮廷道樂 |
| 天下樂 | 器樂曲牌 | 普天同樂 | 明代宮廷道樂 |
| 將軍令 | 器樂曲牌 | 召神遣將 | 蘇州玄妙觀 |
| 玉皇頌 | 讚頌 | 歌頌玉皇大帝 | 蘇州玄妙觀 |
| 碧桃花 | 器樂曲牌 | 清靜飄渺 | 蘇州玄妙觀 |
| 慢步虛 | 經韻 | 步虛變奏,節奏舒緩 | 臺灣南部靈寶派 |
| 三堪嘆 | 經韻 | 感嘆人生無常 | 臺灣南部靈寶派 |
附錄三:全真道「十方韻」與正一道地方韻對照簡表
| 對照項目 | 全真道「十方韻」 | 正一道地方韻 |
|---|---|---|
| 統一性 | 全國通用,「天下同」 | 一地一韻,「三里不同道」 |
| 傳承方式 | 宮觀封閉式,口傳心授 | 家族/師徒傳承,地方開放 |
| 音樂風格 | 清幽典雅、重宮音調式、虛靜柔和 | 莊重華麗、優雅豐滿、地方色彩濃厚 |
| 樂器編制 | 以打擊法器為主,輔以少量吹管 | 打擊、吹管、絃樂並用,樂器豐富 |
| 主要法器 | 鐺、鉸、木魚、鼓、引磬 | 鐘、磬、鼓、鑼、鈸、嗩吶、笛、簫、絃樂 |
| 代表地區 | 武當山、北京白雲觀、西安八仙宮、青城山 | 蘇州玄妙觀、上海、福建、臺灣 |
| 核心文獻 | 《重刊道藏輯要·全真正韻》(56首) | 各地手抄科書、曲本(無統一文本) |
| 地方變體 | 北京韻、嶗山韻、東北韻、武當韻 | 廣成韻(成都韻)、蘇南吹打、閩南南音、臺灣北管/南管、江南絲竹 |
| 與民間音樂關係 | 相對封閉,吸收較少 | 高度開放,深度吸收地方戲曲與民間曲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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