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錢塘縣
錢塘縣,亦作錢唐縣,是中國浙江省杭州地區歷史上的一個舊縣名。明、清時為杭州次縣,排名在仁和縣後。其界限東抵清泰門、正西至餘杭長橋、向西南延伸至富陽、北至德清導墩鋪,南至西興。境內包括西湖以及其連帶的名勝古跡。 前222年,秦始皇設置錢唐縣,隸屬於會稽郡(郡治在今蘇州市)。隋朝置杭州,錢唐縣成為首縣。唐朝,為避國號諱,改錢唐為錢塘。 吳越國建都杭州,龍德二年(922年)析錢塘縣、鹽官縣各半,以及富春縣的長壽、安吉2鄉,設置錢江縣(北宋改稱仁和縣),與錢塘縣同城而治,同為杭州首縣。北宋時,錢塘縣設南陽、北關、安溪、西溪4鎮11鄉。 南宋時,再次建都杭州,錢塘縣與仁和縣同為臨安府首縣。錢塘縣城內隸6廂(左一南廂、左二廂、右一廂、城北右廂、城西廂、左一北廂)、52坊(和豐、懷慶、安榮等),郭外分13鄉(履泰南鄉、履泰北鄉、惠民鄉等)、62里(放馬、胭脂、黃妃等)。 元、明、清,錢塘縣仍與仁和縣同為杭州路、杭州府治所。1912年,仁和縣與錢塘縣合併為杭縣。 參考文獻
浙江錢塘縣
概述
錢塘縣,亦作錢唐縣,是中國浙江省杭州地區歷史上的一個舊縣名。明、清時為杭州次縣,排名在仁和縣後。其界限東抵清泰門、正西至餘杭長橋、向西南延伸至富陽、北至德清導墩鋪,南至西興。境內包括西湖以及其連帶的名勝古跡。
前222年,秦始皇設置錢唐縣,隸屬於會稽郡(郡治在今蘇州市)。隋朝置杭州,錢唐縣成為首縣。唐朝,為避國號諱,改錢唐為錢塘。
吳越國建都杭州,龍德二年(922年)析錢塘縣、鹽官縣各半,以及富春縣的長壽、安吉2鄉,設置錢江縣(北宋改稱仁和縣),與錢塘縣同城而治,同為杭州首縣。北宋時,錢塘縣設南陽、北關、安溪、西溪4鎮11鄉。
南宋時,再次建都杭州,錢塘縣與仁和縣同為臨安府首縣。錢塘縣城內隸6廂(左一南廂、左二廂、右一廂、城北右廂、城西廂、左一北廂)、52坊(和豐、懷慶、安榮等),郭外分13鄉(履泰南鄉、履泰北鄉、惠民鄉等)、62里(放馬、胭脂、黃妃等)。
元、明、清,錢塘縣仍與仁和縣同為杭州路、杭州府治所。1912年,仁和縣與錢塘縣合併為杭縣。
參考文獻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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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5 誤報排除:「前222年,秦始皇設置錢唐縣,隸屬於會稽郡(郡治在今蘇州市)」有明顯錯誤:秦始皇前222年尚未即位,且會稽郡郡治通常不在今蘇州;此處年代與郡治皆疑有誤。
- 2026-05-05 誤報排除:「隋朝置杭州,錢唐縣成為首縣」表述不準確:杭州作為州/郡建置有沿革,不能簡單說隋朝才“置杭州”;且“首縣”屬於地方行政稱謂,需具體對應時期,現文易造成歸屬混亂。
- 2026-05-05 確認錯誤:「龍德二年(922年)……設置錢江縣(北宋改稱仁和縣)」存在明顯年代或沿革問題:仁和縣一般認為是北宋初年置縣,不是直接“北宋改稱”錢江縣;錢江縣與仁和縣之間的關係此處表述疑似錯誤。 → 正確:龍德二年(922年)析置錢江縣,後北宋初年改為仁和縣,該沿革說法大體成立。
- 2026-05-05 確認錯誤:「元、明、清,錢塘縣仍與仁和縣同為杭州路、杭州府治所」有概念錯置:縣不會是“杭州路、杭州府治所”,治所應是杭州路/杭州府的府治所在杭州城,而非兩縣共同作為治所。 → 正確:原句可理解為錢塘縣、仁和縣同屬杭州路/杭州府治所在的杭州城範圍內,並非說兩縣本身是『治所』;屬表述簡略但不構成明顯錯誤。
- 2026-05-05 誤報排除:「1912年,仁和縣與錢塘縣合併為杭縣」與常見行政沿革不符:民國初年杭州地區縣制調整確有更動,但“杭縣”作為合併結果的年份與說法需核實,現文可能將不同時期的合併/更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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