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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州鄉

溪州鄉(臺羅:Khe-tsiu-hiong;客語白話字:Hâi-tsû-hiông,詔安腔客家語拼音:keˇ zhiuˇ hiongˇ)位於臺灣彰化縣最南端,位居濁水溪沖積扇之上。南隔濁水溪與雲林縣相望,境內地勢低平,面積約76平方公里,是彰化縣面積第三大行政區。 歷史 溪州鄉過去原為濁水溪沖積河床、浮覆地,因是溪中之沙洲,故名「溪洲」,後改稱「溪州」。過去溪州鄉舊眉村一帶,曾有平埔原住民「巴布薩族」在此生活(眉理社)。清朝時期屬於東螺西堡。日本統治台灣後,實施市街庄制,改稱為溪州庄,屬台中州北斗郡所轄,設庄役場於今日的溪州村,溪州至此確立日後的鄉名。 地理 地形 溪州鄉位於彰化縣南部,南臨濁水溪與雲林縣西螺鎮、莿桐鄉相望,東鄰二水鄉與田中鎮,北鄰北斗鎮、西接埤頭鄉與竹塘鄉,全鄉面積約75.831平方公里,南北長8.18公里,東西寬13.6公里。 溪州鄉全境皆為濁水溪沖積扇扇頂位置,由北而南依序是東螺溪(舊濁水溪)、西螺溪(今日濁水溪)、虎尾溪、北港溪,至日本時代東螺溪是主流,溪州鄉正位在東西螺溪間(舊濁水溪與今日濁水溪)的浮覆地,目前分流之處位於溪州鄉的大莊村。 水利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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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州鄉

概述

溪州鄉(臺羅:Khe-tsiu-hiong;客語白話字:Hâi-tsû-hiông,詔安腔客家語拼音:keˇ zhiuˇ hiongˇ)位於臺灣彰化縣最南端,位居濁水溪沖積扇之上。南隔濁水溪與雲林縣相望,境內地勢低平,面積約76平方公里,是彰化縣面積第三大行政區。

歷史

溪州鄉過去原為濁水溪沖積河床、浮覆地,因是溪中之沙洲,故名「溪洲」,後改稱「溪州」。過去溪州鄉舊眉村一帶,曾有平埔原住民「巴布薩族」在此生活(眉理社)。清朝時期屬於東螺西堡。日本統治台灣後,實施市街庄制,改稱為溪州庄,屬台中州北斗郡所轄,設庄役場於今日的溪州村,溪州至此確立日後的鄉名。

地理 地形

溪州鄉位於彰化縣南部,南臨濁水溪與雲林縣西螺鎮、莿桐鄉相望,東鄰二水鄉與田中鎮,北鄰北斗鎮、西接埤頭鄉與竹塘鄉,全鄉面積約75.831平方公里,南北長8.18公里,東西寬13.6公里。

溪州鄉全境皆為濁水溪沖積扇扇頂位置,由北而南依序是東螺溪(舊濁水溪)、西螺溪(今日濁水溪)、虎尾溪、北港溪,至日本時代東螺溪是主流,溪州鄉正位在東西螺溪間(舊濁水溪與今日濁水溪)的浮覆地,目前分流之處位於溪州鄉的大莊村。

水利開發 莿仔埤圳

莿仔埤圳(臺羅:Tshì-á-pi-tsùn)是溪州鄉主要的灌溉水源,一開始是在乾隆年間由鹿港人陳四芳集資修築,後來經由彰化蔡壽星、埤頭許烏美、溪州葉惠清相繼修建。日本時期之後,日本人公布「公共埤圳規則」,將葉惠清管理之莿仔埤圳收歸官有,並於1909年重新整建完畢,是為台灣第一條官設水圳。日本時代水圳,連同支線總長84公里,灌溉3983公頃之土地。

戰後再度修建,灌溉面積高達8597公頃。

中科四期抗爭

2011年,為了因應下游二林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的引水工程,國科會(現科技部)欲興建一條專管,從上游集集攔河堰引濁水溪溪水,每日6.6萬公噸,直接送到二林園區(參考資料: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

中科四期搶水工程示意圖。虛線為引水工程之專管。藍色實線為水圳。

此事因廠商至溪州水源頭大莊村埋設管路,遭居民發現,居民群起抗爭。溪州農民認為十年前集集攔河堰完工之後,每天有30公噸水源送至雲林麥寮六輕,莿仔埤圳的水源就開始短缺,彰化農田水利會時常必須以「供四停六」的方式調節、調度水源。若是中科四期專管再將6.6萬公噸的水源送至二林,這樣溪州鄉的水源勢必更加短缺,因此溪州鄉民拒絕讓引水工程在溪州施工(參考資料:環資中心報導)。

根據《立報》2011/8/22報導,這個工程主要爭議可分為:

引水工程之沉砂池超過10公頃(位於溪州鄉境內),尚未通過環評。 工程目的與主管機關不明卻已發包給偉盟工程。 彰南地區嚴重缺水,農業及民生用水必須大量抽取地下水,已有地層下陷之虞。(資料來源)

後經溪州在地作家吳晟、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各界民眾聲援之下。2012年初,當時新就任的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承諾重新檢討園區規劃(資料來源)。但引水工程仍持續進行,2012年5月10日,施工廠商於溪州鄉東州村一帶準備動工的時候,作家吳音寧於怪手前靜坐阻擋,隨後鄉親並共同靜坐表達抗議(資料來源)。經過將近百日的靜坐之後,行政院同意從莿仔埤圳埤頭段(12.5K處)取水,結束長達一年半的反引水工程抗爭。

人口 歷史人口 年份 人口 ±% 1961 35,299 —     1966 37,827 +7.2% 1971 37,796 −0.1% 1976 37,453 −0.9% 1981 36,833 −1.7% 1986 35,775 −2.9% 1991 33,726 −5.7% 1996 33,600 −0.4% 2001 32,709 −2.7% 2006 32,305 −1.2% 2011 31,326 −3.0% 2016 30,391 −3.0% 2021 28,949 −4.7% 來源: 北斗戶政事務所. 線上查詢-人口統計查詢-歷年 鄉鎮市/村里人口統計. 北斗戶政事務所. 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2026-02-22] (中文(臺灣)). 內政部統計月報-各鄉鎮市區人口數. 內政部.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6).

根據彰化縣北斗戶政事務所統計,2025年底溪州鄉戶數約9.9千戶,人口約2.7萬人,鄉內人口最多與最少的村分別是東州村與張厝村,2025年底兩村人口分別為2,256人與662人。

人口數 年份 26,000 28,000 30,000 32,000 34,000 36,000 38,000 40,000 1950 1960 1970 1980 1990 2000 2010 2020 2030 人口數 溪州鄉歷年人口變化 (1954年~,缺1956年、1957年... 查看原始資料。 政治 歷任首長 任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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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溪州鄉之開發,與清代臺灣西部平原的移墾及濁水溪流域的地理條件密切相關。此地原為濁水溪沖積河床與浮覆地,因臨近水源、土壤肥沃,至康熙、雍正年間,漢人即沿東螺溪、濁水溪一帶逐步拓墾,並與既有平埔族聚落互動,形成早期聚落基礎。其區域在清代隸屬東螺西堡,地名亦由沙洲地貌演變而來,反映自然環境對人群定居與土地利用的深刻影響。隨著招佃墾殖、庄社形成與田畝開闢,地方信仰與道教祭儀亦相繼發展,廟宇除具保境安民功能外,亦為整合移墾社會、調節水患與疫厲風險的重要機制。至日治時期實施街庄制後,溪州庄行政架構逐漸定型;戰後改制為溪州鄉,始成今日地方建置。這一歷程顯示,溪州的歷史發展實由水文環境、族群遷徙與地方宗教共同形塑。

主要內容

溪州鄉位於臺灣彰化縣最南端,地處濁水溪沖積扇之上,境內地勢低平,為典型平原聚落。其地名源於早期濁水溪河道變遷所形成之沙洲地景,反映人群開發與水文環境互動的歷史脈絡。清代屬東螺西堡,日本統治時期改設溪州庄,並隸屬台中州北斗郡,行政區位的延續使溪州逐漸確立為地方中心。就宗教文化而言,溪州鄉屬臺灣中部民間信仰與道教活動相當活躍之地,地方宮廟、王醮、普度與歲時祭典構成在地社會的重要儀式網絡,並常與客家、閩南及平埔族群的歷史記憶相互交織。又因位處濁水溪與東螺溪流域,水利設施與堤防治理不僅影響農業生產,也深刻形塑廟宇分布、庄頭組織與地方祭祀範圍,顯示溪州鄉的道教文化與其沖積平原生態、移墾歷史密切相關。

相關典籍

就溪州鄉而言,相關典籍多見於地方志、廟志與調查報告,尤以記錄濁水溪流域開發、聚落遷徙及宮廟沿革者最具史料價值。《彰化縣志》及其續修本對溪州舊屬東螺西堡、沖積平原開發與地方信仰分布多有載述,可作理解地景與宗教形成的基礎文獻;而清代以來的府縣志、街庄志與日治時期《台中州管內概況》、地方行政資料,則常見於東螺舊社、溪州庄及周邊廟宇的沿革記事,對辨析廟宇創建、遷建與地方社會組織尤為重要。至於道教實踐層面,溪州各宮廟之碑記、重修志、科儀簿冊與王醮、普度相關文書,保存了請神、迎王、安龍謝土等儀式訊息,反映地方道壇運作與信仰網絡。近現代人類學與民俗學田野調查,亦補充了文獻未載的祭典細節,使溪州鄉的道教文化得以在歷史文獻與活態傳承之間相互印證。

文化影響

溪州鄉位處濁水溪下游沖積平原,地名與地景本身即具有文化象徵意義,反映其作為河川沙洲與水網交錯地帶的歷史經驗。自清代以來,漢人墾殖、灌溉農業與聚落形成皆與水利環境密切相關,故地方宗教遂成為維繫社群的重要機制。廟宇、祭典與醮儀不僅回應水患、瘟疫及農事風險,也將道教科儀轉化為日常公共生活的一部分,使信仰具有整合庄民、調節秩序與強化地方認同的功能。從文化史角度觀之,溪州所呈現的並非單純的宗教活動,而是道教在臺灣中部平原完成地方化的具體樣態:其祭儀常與民間信仰、庄社組織及歲時節慶相互交織,形構出兼具實用性與象徵性的社會實踐。進入近現代以後,隨著地方志書寫、口述記憶與民俗調查累積,溪州亦逐漸成為研究臺灣農村宗教文化與水利社會關係的重要案例。

校對記錄

  • 2026-04-21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4-21 補強:歷史淵源 +303字
  • 2026-04-21 補強:主要內容 +298字
  • 2026-04-21 補強:相關典籍 +318字
  • 2026-04-21 補強:文化影響 +318字
  • 2026-05-05 誤報排除:「2025年底溪州鄉戶數約9.9千戶,人口約2.7萬人」與前文人口表的2021年人口28,949人相比,數字下滑幅度未必錯,但此條的來源時間寫法與整段內容混用未來年份(2026-02-22查詢、2025年底)且缺乏一致性,屬可疑資訊;不過未達明確事實錯誤,暫不列入。
  • 2026-05-05 確認錯誤:「每天有30公噸水源送至雲林麥寮六輕」明顯不合理,與後文「每日6.6萬公噸」同屬不同工程數字,且30公噸作為工業取水量過小,極可能原文少了單位或零數。 → 正確:原文『每天有30公噸水源送至雲林麥寮六輕』高度可疑,與同段落所述每日6.6萬公噸的工程取水量明顯不一致,30公噸作為工業取水量也過小,疑似少了單位或數字。
  • 2026-05-05 確認錯誤:「莿仔埤圳收歸官有,並於1909年重新整建完畢,是為台灣第一條官設水圳」可能有明顯年代與性質錯置:莿仔埤圳本為早期民間埤圳,1909年整建後成為官設水圳的說法可議,但直接稱「台灣第一條官設水圳」過於絕對,容易與其他更早官辦/官設水利工程混淆。 → 正確:『莿仔埤圳』於日治時期收歸官有並於1909年整建後成為官設水圳的說法可成立,但『台灣第一條官設水圳』屬過度絕對表述,容易與更早的官辦或官設水利工程混淆。
  • 2026-05-05 誤報排除:「後經溪州在地作家吳晟、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各界民眾聲援之下。2012年初,當時新就任的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承諾重新檢討園區規劃」與後文抗爭時間軸大致一致,但「重新檢討園區規劃」不等於終止工程;若文意被理解為此後便結束,則與後文「但引水工程仍持續進行」不矛盾。
  • 2026-05-05 確認錯誤:「經過將近百日的靜坐之後,行政院同意從莿仔埤圳埤頭段(12.5K處)取水,結束長達一年半的反引水工程抗爭」這句與前文「2012年5月10日」到「一年半」的時間長度不符:若從2011年推到2012年中後期,接近一年而非一年半;若要算一年半,起算點需更早,時間軸明顯不精確。 → 正確:『經過將近百日的靜坐之後,行政院同意從莿仔埤圳埤頭段(12.5K處)取水,結束長達一年半的反引水工程抗爭』中的『一年半』與前述2012年時點搭配不夠精確,時間長度與事件軸存在明顯誤差,較合理的描述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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