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大地獄
合大地獄是《玉歷寶鈔》所述冥府八重大地獄之一,由第四殿五官王司掌。其下另設十六小地獄,所懲治的罪業包括抗糧賴租與交易欺詐等。
合大地獄
摘要
合大地獄是《玉歷寶鈔》所述冥府八重大地獄之一,由第四殿五官王司掌。其下另設十六小地獄,所懲治的罪業包括抗糧賴租與交易欺詐等。註
位置與獄制
《玉歷寶鈔》記述合大地獄位於大海之底、正東沃燋石下,廣五百由旬。在該書的殿次排列中,其前為第三殿所掌的黑繩大地獄,其後為第五殿所掌的叫喚大地獄。註
該書將第二殿至第九殿所掌的地獄列為八重大地獄,各另有十六小地獄,加上血污池與枉死城,合計一百三十八獄。書中以此反駁陰司只有十八層地獄的說法。註
罪業與刑罰
《玉歷寶鈔》在第四殿條目下列舉漏稅、抗糧、賴租、用重秤、合假藥及用假銀等行為。〈十殿閻王的來歷〉將入此獄的罪業概括為抗糧賴租與交易欺詐,並記述受刑者入大獄後,另經判決送入小獄受苦,刑滿再送第五殿察核。註
《玉歷寶鈔》所列的附屬小地獄,包括沸湯澆手、斷筋剔骨、鐵衣、木石土瓦壓、戮眼、飛灰塞口、灌藥、油荳滑跌、刺嘴及碎石埋身等。註
在對各獄受刑的總述中,《玉歷寶鈔》稱亡魂即使受刑至皮肉、筋骨與臟腑毀損,轉往別獄用刑時,仍會恢復初死時披髮裸體的形體,再承受刑苦。註
文獻記載與道教詮釋
《玉歷寶鈔》將第四殿掌獄者寫作五官王;《台灣釋教喪葬拔渡法事及其民間文學研究─以閩南釋教系統為例》所引臺中瑞成書局1978年再版《玉歷寶鈔勸世文》,則寫作伍官王,同樣記載其司掌合大地獄,獄址在正東沃燋石下,並有十六小地獄。註
〈道教太乙救苦天尊的職責和科儀分析〉將合大地獄解作血池地獄,並說北方天尊化為第四殿五官王,居太和宮,專司此獄。該文將十殿冥王置於十方救苦天尊的化身體系中,將其職責概括為濟度人鬼、罰惡揚善,並以糾正世人、去除獸性、回復人性與道性解釋罰惡的目的。註
出處
相關條目
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location:He_Da_Di_Yu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