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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大地獄

合大地獄是《玉歷寶鈔》所述冥府八重大地獄之一,由第四殿五官王司掌。其下另設十六小地獄,所懲治的罪業包括抗糧賴租與交易欺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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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大地獄

摘要

合大地獄是《玉歷寶鈔》所述冥府八重大地獄之一,由第四殿五官王司掌。其下另設十六小地獄,所懲治的罪業包括抗糧賴租與交易欺詐等。註

位置與獄制

《玉歷寶鈔》記述合大地獄位於大海之底、正東沃燋石下,廣五百由旬。在該書的殿次排列中,其前為第三殿所掌的黑繩大地獄,其後為第五殿所掌的叫喚大地獄。註

該書將第二殿至第九殿所掌的地獄列為八重大地獄,各另有十六小地獄,加上血污池與枉死城,合計一百三十八獄。書中以此反駁陰司只有十八層地獄的說法。註

罪業與刑罰

《玉歷寶鈔》在第四殿條目下列舉漏稅、抗糧、賴租、用重秤、合假藥及用假銀等行為。〈十殿閻王的來歷〉將入此獄的罪業概括為抗糧賴租與交易欺詐,並記述受刑者入大獄後,另經判決送入小獄受苦,刑滿再送第五殿察核。註

《玉歷寶鈔》所列的附屬小地獄,包括沸湯澆手、斷筋剔骨、鐵衣、木石土瓦壓、戮眼、飛灰塞口、灌藥、油荳滑跌、刺嘴及碎石埋身等。註

在對各獄受刑的總述中,《玉歷寶鈔》稱亡魂即使受刑至皮肉、筋骨與臟腑毀損,轉往別獄用刑時,仍會恢復初死時披髮裸體的形體,再承受刑苦。註

文獻記載與道教詮釋

《玉歷寶鈔》將第四殿掌獄者寫作五官王;《台灣釋教喪葬拔渡法事及其民間文學研究─以閩南釋教系統為例》所引臺中瑞成書局1978年再版《玉歷寶鈔勸世文》,則寫作伍官王,同樣記載其司掌合大地獄,獄址在正東沃燋石下,並有十六小地獄。註

〈道教太乙救苦天尊的職責和科儀分析〉將合大地獄解作血池地獄,並說北方天尊化為第四殿五官王,居太和宮,專司此獄。該文將十殿冥王置於十方救苦天尊的化身體系中,將其職責概括為濟度人鬼、罰惡揚善,並以糾正世人、去除獸性、回復人性與道性解釋罰惡的目的。註

出處

本條目引用 4 種資料,點開查看
  • 〈十殿閻王的來歷〉

  • 《玉歷寶鈔》 維基文庫原文

  • 楊士賢,〈台灣釋教喪葬拔渡法事及其民間文學研究─以閩南釋教系統為例〉,2010

  • 文豪,〈道教太乙救苦天尊的職責和科儀分析〉,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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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與引用資訊

ID: location:He_Da_Di_Yu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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