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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州

澶州,唐朝時設置的州。 歷史沿革 武德四年(621年)分黎州之澶水和魏州之頓丘、觀城等縣置。貞觀元年(627年)廢。大曆七年(772年)以魏州之頓丘、臨黃兩縣復置,治所在頓丘縣(今河南省清豐縣西南固城鎮)。轄境相當今河南省清豐、范縣及山東省莘縣部分地區。 五代後晉天福三年(938年),州及頓丘縣俱移治德勝北城(今河南省濮陽縣城)。四年移濮陽縣於德勝南城(今濮陽縣城南)。兩城隔河相對。此後,州或治南城,或治北城。州城臨黃河,五代、北宋時造舟為梁,跨於河上,為南北交通咽喉。 後漢乾和八年(950年),郭威在此被軍士擁立為帝,後建立後周,史稱澶州兵變。 宋朝景德元年十二月(1005年),遼、宋會盟於此,因澶州亦名澶淵郡,史稱澶淵之盟。熙寧六年(1073年)廢頓丘縣(北城)。十年因水患,州與濮陽縣均移,治北城。崇寧五年(1106年)升為開德府。金朝初年,復名澶州。皇統四年(1144年)改為開州。 澶州刺史 李庭弼(大曆年間) 田季和(796年) 李歸仙(820年) 田群(長慶初年) 樂少寂(大中年間) 樂彥禎(882年—883年) 羅鐸(唐僖宗、昭宗時) 參考資料 《唐刺史考全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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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州

概述

澶州,唐朝時設置的州。

歷史沿革

武德四年(621年)分黎州之澶水和魏州之頓丘、觀城等縣置。貞觀元年(627年)廢。大曆七年(772年)以魏州之頓丘、臨黃兩縣復置,治所在頓丘縣(今河南省清豐縣西南固城鎮)。轄境相當今河南省清豐、范縣及山東省莘縣部分地區。

五代後晉天福三年(938年),州及頓丘縣俱移治德勝北城(今河南省濮陽縣城)。四年移濮陽縣於德勝南城(今濮陽縣城南)。兩城隔河相對。此後,州或治南城,或治北城。州城臨黃河,五代、北宋時造舟為梁,跨於河上,為南北交通咽喉。

後漢乾和八年(950年),郭威在此被軍士擁立為帝,後建立後周,史稱澶州兵變。

宋朝景德元年十二月(1005年),遼、宋會盟於此,因澶州亦名澶淵郡,史稱澶淵之盟。熙寧六年(1073年)廢頓丘縣(北城)。十年因水患,州與濮陽縣均移,治北城。崇寧五年(1106年)升為開德府。金朝初年,復名澶州。皇統四年(1144年)改為開州。

澶州刺史 李庭弼(大曆年間) 田季和(796年) 李歸仙(820年) 田群(長慶初年) 樂少寂(大中年間) 樂彥禎(882年—883年) 羅鐸(唐僖宗、昭宗時) 參考資料 《唐刺史考全編》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唐代卷》

來源

此條目由自動擷取生成,內容待人工校對補充。

歷史淵源

澶州之名始見於唐代州縣建置。武德四年(621年)以黎州澶水及魏州頓丘、觀城諸縣分置,旋於貞觀元年(627年)廢。大曆七年(772年)復置,治頓丘縣,地當今河南清豐、范縣及山東莘縣部分地區。五代後晉天福三年(938年)州治與頓丘縣同徙德勝北城,次年又移濮陽縣於德勝南城,南北兩城隔河對峙,形成扼守黃河津渡的軍事要地。其後州治屢有移動,而臨河控渡之勢不變,故北宋時為南北交通樞紐。後漢乾和八年(950年)郭威於此被擁立,史稱澶州兵變,亦使其政治地位益趨顯著。至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遼軍南下逼近澶州,宋遼遂於此締結澶淵之盟,澶州因而成為北宋邊防與和議史上具有關鍵意義的地名。

主要內容

澶州為唐代所置州,地處黃河中下游要衝,州治屢經遷移,歷史上兼具軍事、交通與政治意義。其初置於武德四年,旋廢,至大曆七年復設,治頓丘縣,轄境約當今河南省清豐、范縣及山東省莘縣部分地區。五代後晉以後,州治移至德勝南、北城之間,因臨黃河而成南北通道樞紐,亦為舟楫與軍事調度之要地。後漢乾和八年郭威於此被擁立,遂有後周之興,史稱「澶州兵變」,足見其為五代政局轉折之地。至北宋景德元年,宋遼交兵於此,形成著名的「澶淵之盟」,使澶州更由邊防州郡上升為影響兩國關係的關鍵地名,並在道教敘事與國家祥瑞政治中,成為天命、邊鎮與和議交織的歷史節點。

相關典籍

有關澶州之史事,可參見《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及《資治通鑑》所載後漢乾祐三年郭威受軍士推戴於澶州之「澶州兵變」,此事不僅關涉五代政權更迭,亦使澶州成為軍政樞紐之地。又*《宋史》*《續資治通鑑長編》記景德元年宋遼對峙於澶州,終成「澶淵之盟」,其地遂由戰事前線轉為和議締約之所。地理層面則可參考《元和郡縣圖志》《太平寰宇記》及《元豐九域志》,以考澶州建置、治所遷徙與轄境沿革。上述典籍互相參證,足以呈現澶州在唐、五代至北宋之間兼具軍事、交通與外交意義的歷史地位。

文化影響

澶州地處黃河津要,為唐宋以來連接河北與河南、溝通南北交通的樞紐,其軍事與地理價值使之不僅是州治所在,亦成為北宋邊防經略的重要節點。景德元年至二年間,宋遼兩軍於此對峙,終促成澶淵之盟,奠定宋遼百餘年相對穩定的邊境格局,並使「澶州」由一般州縣地名上升為兩國外交史與和平秩序的象徵。此後,真宗朝又因澶州前線經歷而引發一系列以天命、祥瑞與封祀為核心的政治文化工程,反映出戰事記憶對皇權合法性建構的深刻影響。另據後漢郭威於此被擁立稱帝的史事,澶州亦常被視為政權更迭與軍事擁立的關鍵場域,故其文化意涵兼具邊鎮、盟約與王朝興替三重層面。

校對記錄

  • 2026-04-21 格式校正:1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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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4-21 補強:文化影響 +261字
  • 2026-05-05 確認錯誤:將「後漢乾和八年(950年)」作為年份與年號對應有誤;950年屬後漢隱帝乾祐三年,不是乾和八年。 → 正確:應為後漢隱帝乾祐三年(950年)
  • 2026-05-05 確認錯誤:同一事件的年號在後文又寫成乾祐三年,與前文「乾和八年」前後矛盾。 → 正確:前後年號矛盾,應統一為乾祐三年
  • 2026-05-05 誤報排除:「史稱澶州兵變」不準確;郭威被擁立、建立後周的事件通常稱「澶州兵變」或「周太祖受禪前的兵變」,但「兵變」發生在澶州,並非作為正式專名一定如此固定,且原文把其直接等同於某一朝代年號事件,表述混亂。
  • 2026-05-05 誤報排除:「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與前文「景德元年十二月(1005年)」對同一和議年份表述不一致;景德元年為1004年,澶淵之盟簽訂在景德元年十二月,對應1005年1月。這裡需要統一寫法,否則會造成年份矛盾。
  • 2026-05-05 誤報排除:「武德四年(621年)分黎州之澶水和魏州之頓丘、觀城等縣置」措辭疑似有誤,『澶水』不是縣名,與『頓丘、觀城等縣』並列不合理。
  • 2026-05-05 誤報排除:「田季和(796年)」等澶州刺史列表缺乏朝代/任職背景且與上文主線無銜接,但更重要的是此類人名列舉若無來源,容易混入非澶州刺史或時代錯置;其中『李庭弼(大曆年間)』與唐代澶州建置時間可勉強相容,但整段可靠性偏低。
  • 2026-05-05 確認錯誤:「並在道教敘事與國家祥瑞政治中,成為天命、邊鎮與和議交織的歷史節點」屬於無根據延伸,與澶州本身的歷史資料沒有直接對應,明顯偏離事實描述。 → 正確:澶州史料未見道教敘事與祥瑞政治直接關聯,表述缺乏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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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location:澶州 · 最後更新:2026/5/6· 版本:2026050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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