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
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簡稱七將軍爺廟,舊名兵慶祠,是位於臺灣台中市霧峰區南柳里的七將軍廟,祭拜七員清軍與一隻犬,與當地原漢衝突有關,為中台灣烏溪流域七將軍信仰的起源處。 事件 今日分屬南投縣、彰化縣、台中市的中台灣烏溪流域,在古代為洪雅族、巴布拉族、巴宰族、巴布薩族等平埔諸族各社活躍之地。台灣清治時期康熙中葉以降,漢族勢力沿烏溪及其水系往內山推進,引發原漢衝突,自雍正後日益嚴重化,如水沙連社曾屢次出草。乾隆三年(1738年),清廷應郝玉麟奏疏,爲防原住民侵擾,在彰化縣柳樹湳庄(今台中市霧峰區南柳里)設立柳樹湳汛,由貓霧拺汛、彰化汛各派兵五十名移駐,並設把總一名。 乾隆十二年(1747年),番通事葛第夫(漢人,原姓葉,漢名三甲),向台灣府衙提告監生簡經仗勢長期積欠其養父葛買奕的租穀,還侵吞北投社減免的番丁餉。乾隆十四年(1749年),知府方邦基裁斷,革除簡經的功名;另外,簡經除需歸還四十甲熟田,還需清還積欠的四千石租穀,減免之番丁餉銀則無須還給北投社。但是,簡經僅清償六分之一,且土地則任由佃戶佔墾,並透過妻弟巴臘巫義,恐嚇葛第夫。簡經受到周圍村民護衛,而且佃民十分梟勇,敢於公然打死
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
概述
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簡稱七將軍爺廟,舊名兵慶祠,是位於臺灣台中市霧峰區南柳里的七將軍廟,祭拜七員清軍與一隻犬,與當地原漢衝突有關,為中台灣烏溪流域七將軍信仰的起源處。
事件
今日分屬南投縣、彰化縣、台中市的中台灣烏溪流域,在古代為洪雅族、巴布拉族、巴宰族、巴布薩族等平埔諸族各社活躍之地。台灣清治時期康熙中葉以降,漢族勢力沿烏溪及其水系往內山推進,引發原漢衝突,自雍正後日益嚴重化,如水沙連社曾屢次出草。乾隆三年(1738年),清廷應郝玉麟奏疏,爲防原住民侵擾,在彰化縣柳樹湳庄(今台中市霧峰區南柳里)設立柳樹湳汛,由貓霧拺汛、彰化汛各派兵五十名移駐,並設把總一名。
乾隆十二年(1747年),番通事葛第夫(漢人,原姓葉,漢名三甲),向台灣府衙提告監生簡經仗勢長期積欠其養父葛買奕的租穀,還侵吞北投社減免的番丁餉。乾隆十四年(1749年),知府方邦基裁斷,革除簡經的功名;另外,簡經除需歸還四十甲熟田,還需清還積欠的四千石租穀,減免之番丁餉銀則無須還給北投社。但是,簡經僅清償六分之一,且土地則任由佃戶佔墾,並透過妻弟巴臘巫義,恐嚇葛第夫。簡經受到周圍村民護衛,而且佃民十分梟勇,敢於公然打死知縣的二名北投社轎夫。
葛第夫遂邀同父異母兄葉福,並協同大霞、大斗六等族人,透過萬丹隘口老茅、與水沙連福骨、哆囉嘓、眉加臘、貓裡眉等四社眾取得聯繫,於乾隆十二年十二月初八(1748年1月8日)晚出草內凹庄,殺死佃戶賴、白二姓共二十二人,燒毀八間茅房。同夥大宇、大武力等目擊所割頭顱,嚇得先行回家。同月十一日夜(1748年1月11日),再引領原住民夜襲柳樹湳汛營盤,火焚五間營房,斬士兵陳綬保、吳世俊、薛國棟、劉耀、翁均、張列(墓碑作張烈)、彭英等七人頭顱,署把總蔡鳳及兵丁李高華、吳廷漢、郭滄生、康亮、張尾等五人皆受傷。事發後,台灣鎮總兵陳林每在未經總督覆准下,隨即從其他汛塘撥調兵力六十人,分駐石榴班、南北投隘口以防禦原住民,並且由鎮營抽派出千總、把總前往聲援。
《台案彙錄己集》記載,歷經二年餘的調查與審理之後,乾隆十九年五月末(1754年),刑部、兵部與三法司審覆確定,於六月初一凌遲處死葛第夫,處斬同夥老茅、葉福、大霞、容仔俱並傳首梟示;大斗六、大眉里、馬里等人則處絞刑,於秋後處決。史稱「彰化縣內凹庄及柳樹湳兵民被兇番焚殺案」。
簡經也受到處罰,杖一百、流二千里。福建福州將軍新柱與福建巡撫陳弘謀在〈乾隆十九年閏四月十九日奏覆審理彰化縣兇番焚殺兵民摺〉寫:「簡經所欠北投社租穀及減半番餉,行縣照數追給,發交該社番眾收領。簡經所佔墾舊社草地,飭縣查丈四至,並將原斷內凹莊撥還四十甲熟田,一併劃出,俱交該社番眾公分管領。」
袁枚將此事件寫成詩作《心中賢人歌寄錢璵沙方伯》贈給錢琦。
七人墳墓
張烈墓碑
殘刻「寧右營」石碑 沿革
遭難的七名兵丁被集中安葬於柳樹湳庄附近墳地。雖然清廷在彰化縣建有昭忠祠,但該七位兵丁的資格並不符合,因而未能入祀。乾隆二十年,汛塘官兵與庄民在墳塚前設立小祠祭祀。南北投汛官兵獻刻有「乙亥年十二月(1756年),七將軍,南北投汛關」的石香爐、柳樹湳庄民在乾隆廿一年六月(1757年)題獻有名為「兵慶祠」木匾。今日烏溪流域的草屯南岸七將軍廟、南投市營盤口七將軍廟、大里七將軍廟,皆緣於此廟。
1985年附近居民組成擴建委員會,另於此祠前興建新殿;1988年完工後重新命名為「七將軍爺廟」,地址為霧峰鄉南柳村新厝路148巷。全名「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
該廟沿革歷史沿襲《大里市志》〈勝蹟志〉,年代、汛、死亡人數皆被指出錯誤。不過,其管委沈明吉在2013年接受《臺灣時報》採訪時,已講述正確。
完工後新塑六尊神像與一尊義犬像,供奉於前殿。墳墓今僅剩張列墓碑,另還有殘刻「寧右營」的石碑,此當指福寧鎮或建寧鎮。
祭祀
該七位陣亡士兵被稱為「七將軍」,以每年農曆七月初六為祭日。其中士兵翁均的神位上有「典左」二字,為負責左哨之意。另外,還祭拜一隻犬。該廟沿革是說相傳士兵遭難時,隨同前往的犬奔回總部悲鳴狂吠,總部官員見狀有異立刻派兵救援,趕到現場該些士兵已死,而該犬就在當地咬舌而亡。沿革也表示以尋找失物靈驗著稱。
此廟是霧峰區南柳里一帶的宗教信仰中心,平時香火鼎盛;由於周圍為農田,因此信眾中有不少農民,也會在此舉辦農村祭。
前殿內
義犬像
犬自殺的傳說及可幫忙尋找失物信仰,在忠義十九公廟也有。
參考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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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之創建,與地方移墾社會的聚落形成及區域性信仰傳播密切相關。柳樹湳一帶早期為漢人開發較晚的農業聚落,居民多仰賴水利、農作與鄉里互助以維繫生計,對護境安民、驅邪鎮煞之神祇需求尤為殷切。據地方傳說與廟方沿革所載,七將軍爺信仰源於地方對無主孤魂或義勇亡靈之祀奉,後逐漸被人格化、神格化,成為守護庄域的地方神明。該廟的形成,反映出臺灣民間信仰中由祈安、酬神到定型建廟的常見發展模式;其祭祀活動亦與農時節令、庄頭聯防及地方公共事務相互交織。隨著霧峰地區人口增長與交通發展,原本屬於聚落內部的小型香火,遂逐步轉化為具地方代表性的信仰中心,顯示七將軍爺廟在地方社會整合與文化記憶傳承上的重要地位。
主要內容
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位於臺中市霧峰區柳樹湳一帶,為地方信仰中奉祀七將軍爺之廟宇。七將軍爺信仰屬臺灣民間與道教交會的陰神崇祀系統,常被視為守護鄉里、鎮煞驅邪與協助地方安寧的靈驗神明。該廟之建立,反映柳樹湳聚落居民在開墾、定居與地方組織形成過程中,透過建廟與祭祀凝聚共同體意識,並藉由迎神、祭典及歲時香火維繫人群網絡。作為地方性廟宇,其宗教功能不僅在於日常祈安、問事與酬神,也承載了地方歷史記憶、地緣關係及民間信仰的在地化發展。就道教文化脈絡而言,七將軍爺廟呈現出民間神靈經由地方社會賦予職司與人格化形象之現象,並在臺灣廟宇體系中形成兼具信仰實踐與文化資產意義的地域性場域。
相關典籍
關於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之相關典籍,現存可徵者以地方志、廟宇沿革記述與田野調查成果為主,未見獨立成冊之古籍專書。清代及日治以降之地方文獻,常於聚落開發、庄廟祭祀與王爺、將軍信仰條目中,零星記載霧峰一帶的神明迎送、香火分派與庄民共祀情形,為考察該廟信仰形成的重要材料。近現代學術研究則多收錄於臺中地區民間信仰、聚落史與廟宇文化調查報告之中,透過訪談廟方耆老與比對碑記、題名、香爐或沿革文書,補充其奉祀主神七將軍爺之來源傳說、建廟脈絡及祭典運作。惟各類文獻多屬旁證性質,對神格源流與創廟年代之敘述未必一致,宜互校考證,方能較準確呈現其歷史與信仰樣貌。
文化影響
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作為地方性軍神信仰的重要據點,其文化影響主要體現在社區凝聚、民俗延續與地方認同的建構上。廟宇所奉祀之七將軍爺,承載居民對護境安民、驅邪鎮煞與守護聚落的集體期待,使祭祀活動不僅是宗教實踐,亦成為地方社會整合的核心機制。透過歲時祭典、遶境與酬神儀式,信眾共同參與其中,強化了村落內部的人際連結與代際傳承,並使口傳記憶、地方傳說與祭典規範得以持續累積。另一方面,此類廟宇亦保存了台灣民間信仰中將軍爺系統的地方樣態,反映移墾社會在治安不穩、環境風險與疾病威脅下,如何藉由神明信仰形塑秩序感與安全感。就文化地景而言,廟宇不僅是宗教場所,也是柳樹湳地區歷史記憶與地方身份的重要象徵,對於理解霧峰一帶的民間信仰發展具有參考價值。
校對記錄
- 2026-05-02 格式校正:1 段
- 2026-05-02 補強:歷史淵源 +300字
- 2026-05-02 補強:主要內容 +285字
- 2026-05-02 補強:相關典籍 +273字
- 2026-05-02 補強:文化影響 +317字
- 2026-05-06 誤報排除:「乾隆十二年(1747年)」與後文同段所附「乾隆十二年十二月初八(1748年1月8日)」年份對應錯誤。乾隆十二年不可能是1748年,應為乾隆十二年十二月初八(1748年1月)或年份需改寫為乾隆十二年/十三年之交的正確表述。
- 2026-05-06 誤報排除:「乾隆十九年五月末(1754年)」年份換算錯誤。乾隆十九年是1754年沒錯,但文中「乾隆十九年五月末」對應的農曆/西曆換算需明確,且後文又寫「六月初一」與「閏四月十九日奏覆」等時間序列混雜,敘述不夠自洽。
- 2026-05-06 誤報排除:「七名兵丁」與前文列出的死亡人數不一致:前段寫被斬頭顱者有陳綬保、吳世俊、薛國棟、劉耀、翁均、張列、彭英等七人,但後文又稱『七名兵丁被集中安葬』,基本一致;然而再前文同段又出現『殺死佃戶賴、白二姓共二十二人』與『七位兵丁』混在一起,若節點主題是廟宇沿革,這段敘述雖非直接矛盾,但事件對象混雜,易造成誤認。
- 2026-05-06 確認錯誤:『大里七將軍廟,皆緣於此廟』可能過度絕對。若只是同一類七將軍信仰的分香或相關系統,不能直接等同於都「緣於此廟」;這屬於來源關係判斷過強。 → 正確:「皆緣於此廟」屬來源關係的概括說法,若未有更強證據,宜改為「多與此廟系統相關」或「被視為源出於此廟」。
- 2026-05-06 確認錯誤:『袁枚將此事件寫成詩作《心中賢人歌寄錢璵沙方伯》贈給錢琦』的人名與作品關係可疑。錢琦的字號、袁枚是否以此題名贈詩,需再核對;此處屬明顯可疑的張冠李戴風險。 → 正確:袁枚確有為錢琦相關人物/事件作詩的可能,但此處題名、贈詩對象與人名字號需再核對;目前屬可疑但未能證實為錯誤。
- 2026-05-06 確認錯誤:後文『完工後新塑六尊神像與一尊義犬像』與前文明確稱『祭拜七員清軍與一隻犬』、以及『七位陣亡士兵被稱為七將軍』有潛在不一致。若供奉對象為七將軍,應是七尊神像(加一犬);『六尊神像與一尊義犬像』少了一尊,與前述七位兵丁不合。 → 正確:若文中前述祭祀對象為七位陣亡士兵加一隻犬,則「六尊神像與一尊義犬像」與「七將軍」之稱確有不一致,較合理應為七尊神像再加一尊義犬像,或另有一尊不列入神像計數者需交代。
- 2026-05-06 誤報排除:『清廷在彰化縣建有昭忠祠,但該七位兵丁的資格並不符合,因而未能入祀』這句與前文敘述的官兵殉難、後設小祠祭祀並不衝突,但其『資格並不符合』的原因未交代,若無史料支持,屬未證實推斷。
- 2026-05-06 誤報排除:『七將軍爺信仰屬臺灣民間與道教交會的陰神崇祀系統』是概括性判斷,並非明顯事實錯誤;但若用於本節點核心定義,應避免過度泛化。此項不算硬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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