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屬靈人對倪柝聲人觀之再思
i 中華信義神學院 道學碩士畢業研究報告 從《屬靈人》對倪柝聲人觀之再思 指導教授:潘佳耀 老師 研 究 生:陳曉韙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陳述 ...................................................................................................1 第二節 研究限制 ...................................................................................................2 第三節 研究方法 ...................................................................................................2 第二章 《屬靈人》一書中的三元論人觀 第一節 靈魂體的總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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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信義神學院
道學碩士畢業研究報告
從《屬靈人》對倪柝聲人觀之再思
指導教授:潘佳耀 老師
研 究 生:陳曉韙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陳述 ...................................................................................................1
第二節 研究限制 ...................................................................................................2
第三節 研究方法 ...................................................................................................2
第二章 《屬靈人》一書中的三元論人觀
第一節 靈魂體的總論 ...........................................................................................4
第二節 體 ...............................................................................................................7
第三節 魂 ............................................................................................................. 11
第四節 靈 .............................................................................................................14
第三章 近代華人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第一節 廖元威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16
第二節 梁家麟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18
第三節 翟兆平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21
第四章 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反省與再思
第一節 聖經根據之探討 .....................................................................................23
第二節 三元人觀之利弊得失 .............................................................................25
第三節 三元人觀修正之可能 .............................................................................30
第五章 結論..................................................................................................31
參考書目.............................................................................................................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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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陳述
倪柝聲弟兄的神學思想,在近代華人教會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扮演了極其
重要的角色,光是其所倡導的「地方教會」,就遍佈中國、東南亞、歐美,使我們不
得不正視他的影響性。1
廖元威認為探討倪氏的神學思想,三元人觀應是第一個要處理的主題,原因是
三元人觀是倪氏神學思想的中心,另一方面,則是因其立場鮮明的論點對華人教會
有太大的影響。2前馬來西亞聖經神學院院長李健安,在他研究倪氏神學思想的博士
論文中,也相當堅定認為倪氏屬靈神學的各樣主題皆源於他的人論。3林榮洪亦認
為,倪氏的神學思想體系是根據其三元論的人性觀,進而去發展其救贖觀、成聖觀,
若要了解其神學思想,閱讀其唯一親筆寫成的《屬靈人》一書,是最理想與自然的
開始;該書是他早年的著作,其中所發表對於人性的觀點,為他日後一生所持守,
值得我們注意。4
然而《屬靈人》中的三元論人觀所帶來的影響,褒貶不一。在這裡筆者試著深
入研究《屬靈人》一書中的人觀,探討其聖經根據,並綜合近代相關華人學者對倪
氏人性觀之研究,盼望能對倪氏靈、魂、體這三元論的人性觀,有更充分的認識與
掌握,以便瞭解此人性觀的利弊得失;也盼望這個瞭解的同時,試著以聖經為根據,
對其作修正,讓這人性觀成為跟隨基督之人信仰生活的幫助。
1 林榮洪,屬靈神學-倪柝聲思想的研究(香港:宣道,2003 年),9 頁 2 廖元威,屬靈實際的追尋-從聖經、歷史、神學看倪柝聲的思想(台北:中華福音學院,2003 年), 91 頁。 3 廖元威,屬靈實際的追尋-從聖經、歷史、神學看倪柝聲的思想,92 頁。 4 林榮洪,屬靈神學-倪柝聲思想的研究,5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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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限制
《屬靈人》一書主要涵括了倪氏的三元論人觀和靈程學,雖然在書中,這兩者
的關係密不可分,5但本研究重點聚焦於《屬靈人》一書中三元人觀之研究,探討其
聖經根據,並輔以近代華人學者對其三元人觀之評論,討論這種人性觀下的利弊得
失;我們亦試圖以聖經為根據,對其作修正,使其成為一個符合基督信仰的人性觀,
不管結果如何,這過程有助於我們對此三元人觀的範疇有更深的掌握與認識。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報告架構說明如下:「導論」說明本研究之目的、研究限制、研究方法、
以及研究架構;接下來針對《屬靈人》一書中的靈、魂、體,三元人觀進行文本分
析;再者,綜合分析三位近代華人學者對其三元人觀之評論,廖氏具有信義宗背景,
曾以信義宗的角度來檢示倪氏的神學思想中的成聖觀,梁氏因常有對倪氏及其著作
之評論,且當中不乏有許多負面的評論,由其評論,也許能有不同面向的思考,而
翟氏乃召會之弟兄,我们可以藉此來看受倪氏影響最直接的這個教會系統,是如何
表達其看法的;之後,探討構成《屬靈人》一書中人觀之聖經根據,繼以評估此三
元人性觀之利弊得失,與根據聖經修正的可能;最後為本報告之「結論」。
目錄內容如下: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陳述
第二節 研究限制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二章 《屬靈人》一書中的三元論人觀
第一節 靈魂體的總論
5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 13 期,(1999 年):191-19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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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體
第三節 魂
第四節 靈 第三章 近代華人學者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第一節 廖元威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第二節 梁家麟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第三節 翟兆平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第四章 對倪柝聲三元人觀的反省與再思
第一節 聖經根據之探討
第二節 三元人觀的利弊得失
第三節 三元人觀修正之可能
第五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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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屬靈人一書中的三元人觀
前言
倪氏在《屬靈人》再版序提到:「本書是注意到一件的真理在主觀上的效力如何,
對於客觀方面,沒有十分的提起」,他解釋,他就是感覺主觀方面的教訓太少,方著
此書。倪氏自己也提醒讀者,本書所提的各樣真理,並非只有本書所提起的這些面
貌,不過是說這些真理在主觀方面是那樣的。6這裡,倪氏表明書中認知是其個人的
主觀,這一點表明是重要的。
《屬靈人》的性質,倪氏自己認為是關乎「靈命途程」和「爭戰方略」的書,
我們每一個讀者必須有此概念。7倪氏說他覺得神的兒女真是需要一本本乎經訓和靈
歷而著的書,將靈命分析清楚,叫聖靈能夠用以引導信徒,使信徒不在暗中摸索。8
本書是一本靈命實驗的書,其中各點都是可以實地證明,它的目的是指引迷途。它
不是勸人追求靈道,乃是為著追求靈道,而不得其途徑者而寫。倪氏自認為這是一
本聖經心理學9(除了卷十-身體以外),倪氏自云其查讀聖經之後,知道聖經對於
一個人的分析,乃是分為靈魂體三部份的。10
第一節 靈魂體的總論
《屬靈人》一書共有十卷,在其第一卷,述及靈魂體的總論。
一、倪氏三元人觀的根據:
倪氏認為一般平常的說法,將一個人分成靈魂與身體兩部份,靈魂指的是人裡
面精神層面的那一部份,身體指的是外面可見的軀殼,這種分法為墮落之後人類的
想法,是不準確的,而且並非神所啟示的。11
他認為聖經並不將靈與魂相混,它們不僅是字面上不一樣,實質上也不一樣。
6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台北:台灣福音書房,2005 年),3 頁。 7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5 頁。 8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6 頁。 9 許惠善,聖經中有心理學嗎(台北:校園出版社,2007 年),94-97 頁。倪氏在此所謂的聖經心理學, 如果要歸類,應該屬於本書四大陣營中的聖經輔導模式。 10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9 頁。 11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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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主張聖經將人分成三部份,即靈、魂、體;12他指出帖前 5:23:「願賜平安的 神,
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
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本節經文清楚地將一個人分成三部份,若是靈與魂
沒有分別,經文一定會說「你們的靈魂」,而不是你們的「靈、與魂」;13另外一處
他使用的論據是希 4: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
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在此,
我們看見他使用這兩個聖經根據,在字面的意義上,的確是明顯地區分靈、與魂。
論到靈、魂、體的根源,倪氏由創 2:7 著手:「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吹
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14和合本則譯為:「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
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這個「魂」,是出自於生命之氣
與身體的接觸,生命之氣的生命一詞,原文是「才因」,15乃是雙數的,倪氏認為,
神吹氣造成了兩個生命:「屬靈的」與「屬魂的」,這是其所以為雙數的原因,是我
們屬靈、屬魂兩個生命的來源。16
二、倪氏三元人觀之目的:
倪氏認為,分別靈與魂,嚴重關係到信徒的靈命生活,也就是說,之所以要強
調靈與魂的不同,是因為他認為這兩者如果不分清楚,信徒就不能明白靈的界限,
不能明白靈的界限就不能明白靈性生活,也因此,靈性就無法長大。在此我們可以
認知倪氏對靈與魂區分得這麼清楚,有他特定目的-「他認為這關係到一個基督徒
的屬靈進程。」17他認為屬靈的知識與屬靈的生命雖然有極大關係,但信徒是否謙
卑,是否受聖靈的教訓還是首要,最無知識的信徒,可以絲毫不知其分別,但卻有
這兩者分別的經歷;反之,最有知識的信徒,可以完全知道其分別,但卻無任何經
歷,倪氏認為,最好的是沒有這知識,但卻有經歷。但他認為信徒大都是沒有這經
12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 頁。 13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 頁。 14 此節譯文,倪氏並未標明是何版本之譯文,筆者經比對之後,應該是來自於 KJV 聖經之直譯。 15 「才因」乃是希伯來文之音譯,即「生命」之義。 16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5 頁。關於此節經文的釋經,請參考 25 頁,第四章第一節,最後一段之說 明。 17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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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的居多,所以需要讓他們有這知識,然後去追求那屬靈的。18所以如果可以不分
別靈與魂,而得屬靈生命,倪氏是樂見其成的。
三、倪氏解釋靈與魂的差別:
倪氏認為在中文裡單說靈還可以,單說魂就很奇怪,這似乎是我們語言上的習
慣限制。以致於不管「靈」或「魂」,在和合本裡都常被譯成「靈魂」。而魂的狀詞,
即「屬魂的」,也常不被譯出來,例如,林前 2:14「屬魂的」被譯成「屬血氣的」,
雅各書 3:15「屬魂的」則被譯成「屬情慾的」,而當初譯者要如此翻譯,可以想見是
為了讓華人容易掌握經文的意義。倪氏指出,在希臘文中有三個生命的字,一、比
阿司,二、樸宿刻,三、奏厄,19分別指肉體的生命、魂的生命、靈的生命,而魂的
生命在舊約中與之相對的就是-尼法尺,20倪氏似乎認為神使用聖經經文的原文,要
在每一個聖經節區分靈、魂、體。倪氏認為生命中本來一切所有的,也就是未信主
前所有的,都是屬於魂的生命,我們若認準了什麼是屬魂的,後來就容易知道什麼
是屬乎靈的,我們也才能去分辨它們。
四、倪氏說明靈魂體的運作及關聯模式:
一個完全的人,是靈、魂、體,三者合一,尚未墮落之前,三者互相調和。魂
是全人的特點,也就是一個人人格之所在;若魂可以順服神,則人可以按著神的安
排,叫靈為控制中樞,但魂也可以叫靈受壓制,使魂所喜愛的東西成為控制中樞。21
他認為魂是一個人的主人,魂的工作乃是保守靈和體在他們所當有的次序裡,叫他
們不失去彼此正當的關係,魂是最有實力的,因為靈與體都合於牠裡面,受牠的影
響,人未犯罪前,魂是可以完全受靈管理的,靈亦藉著魂遣動體,倪氏並舉了路
1:46-47:「我的魂尊主為大(現在式),我的靈曾在我的救主裡喜樂(完全過去式)」,
以此解釋靈把喜樂傳遞給魂,魂藉著體的感官表達出這喜樂。22倪氏曾以「主婦、管
家、僕人」來類比「靈、魂、體」的關係,另一類比則根據林前 3:16:「豈不知你們
18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 頁。 19 比阿司、樸宿刻、奏厄等三詞乃分別為希臘文 bion、psuk、zwei 之音譯。 20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7 頁。尼法尺為希伯來文nefash之音譯。 21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6-7 頁。 22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9-1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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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說明使徒受了啟示,將「人」比作「聖殿」,
以人的「靈、魂、體」與聖殿的「至聖所、聖所、外院相比」,23改教家路德也做過
相同的比喻。24倪氏說明「體是世界知覺之所在,魂是自己知覺的所在,靈是神知覺
的所在;神住在靈裡,己住在魂裡,知覺住在體裡;」魂是聚會的地方,靈與體在
此聯合,所以魂居住在這兩個世界中間,且屬於這兩個世界;靈無法直接管理體,
必須經由一個媒介-魂,靈可以藉著魂來治服體,體也可以藉著魂來吸引靈愛世界,
三者之中,靈是最高,因與神聯合,體為最低,因與物質接觸,魂則介於兩者之間。
25倪氏以夏娃受誘惑的例子,說明撒旦的誘惑,乃是先身體,後魂,再及於靈,是自
外而內,但也有時是從心思、情感開始,接著得人的意志。魂的活動常在尋求知識、
智慧-「包括屬靈的在內」─的事上顯露出來。26所有魔鬼的工作,都是自外而內,
神靈的工作,都是自內而外,我們這樣就能分辨什麼是出於神,什麼是出於撒旦了。
27人墮落之後,從靈治變成魂治,魂治變成體治;28而重生就是將神的生命分給人的
靈,重生是靈裡的事,與魂和體沒有關係。29重生使得靈與魂原有的次序恢復,並得
著神超凡的生命,從此之後,聖靈可以帶領他進到勝過魂與體的狀態。在信徒的生
命中,每一層都有每一層的危險,最初屬體時,是與罪惡爭戰,屬魂時,是與天然
的生命爭戰,最終,屬靈時,就是與超然的仇敵爭戰。
第二節 體
在《屬靈人》一書的第二卷,論及肉體,這裡使用「肉體」一詞,而非使用「體」。
所以三元論中的「體」,指的應是「肉體」。30
一、關於「肉體」:
23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1-13 頁 24 翟兆平,聖經人論精選(香港:真理書房有限公司,2008 年),20 頁。 25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7-8 頁 26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37-39 頁。 27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39 頁 28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46 頁。 29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55 頁。 30 如梁家麟所言,倪氏在《屬靈人》一書中始終未釐清肉體與體的定義。
7
「肉體」一詞,在希伯來文是「巴撒」,希臘文是「撒克斯」,31這字在聖經中
常見,但用法各有不同,最主要的用法,乃指著一個未重生的人說的,或者用尚未
重生時,所有的一切說的,或者說這身子活著生命說的。除此之外,有時指著人的
肉,有時指著人的身子,有時是指世界一切的人,然而,倪氏認為這些意思都是相
近的且關連的。「肉體」包括「魂」與「體」,即「體中的罪」和「魂中的己」,然而
倪氏認為「肉體」與人「物質的肉體」,就是「身體」,大有關係。32
約 3:6,主耶穌說:「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這說明了:一、什麼是肉體,二、
人如何成為肉體,三、肉體是什麼性質的。照神的眼光來看,沒有人是不屬乎肉體。
肉體的能力很薄弱,但在犯罪和隨從己意方面,卻是非常有能力的,但屬肉體的人,
也有盡力行律法的。對於肉體,神對待它的方法,就是給人一個新的生命,然後將
肉體帶到死地,這是神的救法。33對付肉體的方法是叫它死,而非修補、教育、克制,
是死,而非得勝。34 人無論重生也好,未重生也好,肉體總是一樣敗壞,罪人的肉
體如何,聖徒裡的肉體也是如何。對於肉體,神乃藉著祂賜給人的新生命來勝過肉
體。35十字架的工夫,一面藉著救主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贖去人的罪,叫聖潔的
神能公義地赦免罪人。另一面則是,藉著罪人與救主同死在十字架上,叫他不再受
肉體的管束,叫他的靈重新掌權,叫靈魂體恢復原有的次序。36
倪氏根據羅 7:14,17-18,來說明肉體包含了罪與己,37對於罪,我們只需要承認
這件事是真的即足矣,但對於己,我們應該為自己背十字架;信徒可以在一刻鐘完
全勝罪,但卻需要一生來捨己。倪氏並且以加 5:16-17、24,來說明這肉體兩面的不
同。38倪氏認為與罪長久爭戰是不必需的,39而與己的交戰,倪氏認為是與日俱增的,
他認為這等信徒若不灰心,仍然忠心向前,就要有更猛烈的交戰,非等到得到最終
31「巴撒」是希伯來文 passat 之音譯,「撒克斯」sarks 是希臘文之音譯 32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65-66 頁。 33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67-71 頁 34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96-98 頁。 35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74-75 頁。 36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01 頁。 37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77 頁。 38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78 頁。 39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8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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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拯救,這樣的戰爭不會停止。40
二、關於「屬肉體的」:
倪氏認為「屬肉體的人,長久為嬰孩而不長大,大概有兩個原因:一、看守靈
魂的人,只注重神的恩典和信徒在基督裡的地位,而不勉勵信徒追求靈性的經歷,
或不知道在聖靈裡的生命,以致不能引導所看守的人進入更豐盛的生命中;二、信
徒自己對於屬靈的事,不大有興趣,以為得救即可,對於追求屬靈的事,沒有飢渴,
或知道了條件,但代價太高就不肯付出。」41
身體的工夫,總括來說,可分為三部份:補養、生育、保衛,這三件事在人未
墮落之先,都是正當的,但人犯罪之後,這三者就成為犯罪的媒介。42
加 5:19-21,列出了肉體的罪之清單,有: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
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宗派、嫉妒、醉酒、荒宴,行出屬肉體的
事,就可辨別出他是屬肉體的人。
歌 3:3、5,「你們已經死了,所以你們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第一個死,
乃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地位事實,第二個死,乃是我們所實有的經歷。43這個信徒與主
聯合的死,這個屬靈的死,並非一勞永逸,什麼時候信徒不警醒,或失去信心,什
麼時候肉體就又要發動,所以說要時常治死的意思是在這裡。而這治死,乃是要靠
著聖靈,叫十字架的死,在信徒所要治死的那一點成為實在,44也就是斷無一刻我們
可以盼望我們不必警醒。有的人認為信徒一經過羅馬書第七章,進到第八章聖靈生
命裡時,第七章就成為歷史,但倪氏認為,第七章和第八章乃是同時並行的。無論
何時,信徒不按第八章行,就會有第七章的經歷,45因為肉體就是肉體,不會改變,
人的身體與肉體是何等的相連合,所以只要我們尚未脫離身體,就不可能脫離肉體。
肉體的工作包括不義與自義,人靠肉體中的己所作的,不能成全聖靈所動工的。
40倪柝聲,屬靈人-上冊,83 頁。 41倪柝聲,屬靈人-上冊,87 頁。 42倪柝聲,屬靈人-上冊,90 頁。 43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05 頁。 44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06-107 頁。 45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08 頁。
9
肉體的善並不比肉體的惡稍微不肉體一點,46「自信自恃」,乃是良善肉體工作的性
質,「倚靠」是肉體做不來的事。無論一件事如何的好:讀經、禱告、敬拜、傳道,
若不是十分倚靠聖靈的心而為之,就是出乎肉體的。47
倪氏提及:神只能喜悅祂的兒子,除祂和祂的工作以外,沒有人,也沒有人的
工作,能得神的喜歡;不只對一個未重生的人,即使是一個重生的人,如果他是藉
著自己做事,無論如何美好,如何有功效,神總是不喜歡;倪氏認為「信徒常自以
為滿受了神恩,現在能有義行了-利用肉體,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神的靈就必
須帶領信徒經過最羞辱的道路,好叫他認識肉體-有了神的眼光。」48
歌 2:18 說到肉體的心思,林後 1:12 說到肉體的智慧,歌 2:23 說到肉體的敬拜,
這些乍看之下是好的,但倪氏認為它們都是為神所反對的。49
三、關於「身體」:
在第十卷中,也是最後一卷,論到身體,這與第二卷的肉體有所不同。
倪氏亦認為任何人也都不能否認身體和靈性的關係,不僅靈、魂,要強健,身
體也要強健、更新,如此,才能成為一個屬靈人。倪氏亦認為,從聖經來看,神是
看重人的身體,而最強的論據,就是基督的道成肉身。50
倪氏認為,人信主之後,靈活過來,但身體仍然是死的,身體得贖是將來的事,
今日的身體不過是瓦器、地上的帳棚,是卑賤的;51但雖然身體得贖是將來的事,倪
氏根據羅 8:11:「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其認為:「聖靈使我們身體得生
命」,意思就是:一、我們身體曾生了毛病,祂要使我們復原,二、如果我們身體沒
有毛病,他要保守我們的身體不遇見什麼毛病,這並非要等到復活,聖靈要使我們
的身體變作剛強,以合乎神的工作,和生活的所有要求,這是神為祂每一個兒女所
46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20 頁。 47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22 頁。 48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29 頁。 49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34-135 頁。 50倪柝聲,屬靈人-下冊(台北:台灣福音書房,2005 年),187 頁。 51倪柝聲,屬靈人-下冊,189 頁。
10
預備的。52
林前 6:13:「主也是為身子」,倪氏引之來解釋主也救身體的疾病,並以福音書
中的例子來佐證。認為當我們的身子真是為祂時,就要經歷祂是為我們身子的。倪
氏認為許多的罪都是由生理的特別構造發生的,許多人性情特別,乃是因他的生理
構造特別,他們因為受身體支配而發出這些罪來,但倪氏認為,這部份當我們將身
體獻給主時,就可以靠主得勝;倪氏認為疾病表明了罪在我們身上的權勢,主是可
以救我們脫離疾病的。53
倪氏引用林前 6:15:「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身體」,強調物質身體為神所看重。
此處倪氏敘述:「基督的靈與我們的靈結合,基督的魂與我們的魂結合,基督的身子
也與我們的身子結合。」54
倪氏認為身體的疾病是撒旦的工作,赦罪與醫病緊緊相連。倪氏更認為信主之
後的病是與罪有關的。55而對於疾病的醫治,認為「要完全倚靠主耶穌,完全倚靠祂
的名」;對於疾病,倪氏認為重點在「脫離自己,而非脫離疾病。」56
雖然倪氏認為「罪是特別與我們的身體發生關係的,但其不像許多哲學家,以
為肉體在本性上是惡的,但我們承認身體是罪的掌權範圍。」57
第三節 魂
在《屬靈人》卷三中,倪氏論及魂;而在卷七、八、九,則分別情感、心思、
意志三部份,論及對魂的分析。
一、關於「魂」:
魂是一個人的人格,有三個最大的要素,就是意志、心思、和情感,倪氏認為
舊約中常以「魂」來代替「人」,如創 12:5、46:27。
52倪柝聲,屬靈人-下冊,192 頁。 53倪柝聲,屬靈人-下冊,200-203 頁。 54倪柝聲,屬靈人-下冊,205 頁。 55倪柝聲,屬靈人-下冊,217 頁。 56倪柝聲,屬靈人-下冊,229-231 頁。 57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5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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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氏說到,罪就是那拉我們去犯罪的能力,舊人就是我們從亞當得來的精神部
份,罪的身體,就是我們從亞當得來物質的部份,每次犯罪,都是這三者通力合作
的結果。58對於處理犯罪,神不是拔裡面的罪根,也不是壓制外面的身體,神乃是
對付居間的舊人。59根據羅 6:6:「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了」,這個同釘是
永遠完成式,是已發生的事實,我們不需要自己去釘。因為罪人已經釘的緣故,罪
的身體就失業了。羅 6:13:「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如果我們有什麼捨不得,
神要我們丟棄而不丟的,罪就仍要有權勢在我們身上。
偏重於意志的,就要在生活中以自己的喜好為中心,不肯順服神的旨意;偏重
心思的,就要以自己的智慧來定規自己的道路,不要心平氣和地受聖靈在直覺裡的
指引;偏重情感的,就要尋求在感覺上的快樂,以為這是至高無上的生活。但歸納
起來,上述兩者,都是他靠自己的能力而活著。這己的能力是信徒在未信主前,天
然有的能力。60聖經常以罪是魂犯的,所以贖罪也是為著魂。獨立乃是魂的特徵,
屬靈的人必須會倚靠。61倪氏認為知識和分別善惡是魂的工作,知識和分別善惡在這
個世界裡,都是惡的。62
魂字在希臘文稱「樸宿刻」,63原意是動物的生命,是我們與其他動物共有的生
命。64
「在人未墮落以先,魂以一切的能力供給靈的主使,墮落之後,他就完全被罪
驅使。對於一個未信者,罪出主意,魂生命執行,我們生命就是魂,性情就是罪。」
65反之,一個信徒有兩個生命:「靈的生命和魂的生命」,與兩個性情:「罪的性情和
神的性情」。若倚賴魂生命,信徒就會變成靠著自己的能力,去成就神的良善,明言
之,就是藉著己的能力,去供應神的要求。66
58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44-145 頁。 59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46 頁。 60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55 頁。 61倪柝聲,屬靈人-上冊,39-40 頁 62倪柝聲,屬靈人-上冊,34-35 頁 63參註 14。 64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56 頁。 65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58 頁。 66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59-165 頁。
12
二、關於「屬魂的」:
當倪氏描述到屬魂信徒的生活,他認為這是因人而異的,所以,他只能說出屬
魂生活之較為顯明者,把各方面經歷都說一點,使神的兒女以自己的經歷來比較。67
屬魂的信徒有一個特別的地方,就是他恩賜最多,多於屬靈的信徒,神賜如此
多的恩賜給屬魂的信徒,原是要他將所有的恩賜交於死地,在復活裡重新更榮耀地
得著他們,但信徒卻反而盡量地用它們,而不將知交於死地。68
「從啟 12:11,我們看見不愛惜魂的生命以致於死,是得勝魔鬼的一大條件。」
69因為魂的生命是仇敵在我們裡面的一大內應,而當一個信徒變為屬靈時,他的屬魂
部份,更難偵查。70
基督徒很願意出迦勒底的吾珥,但是很少能看見摩利亞山上奉獻神所賜者的緊
要。71倪氏列舉太 10:38-39,與路 14:26-27,來說明十字架與「魂的愛情」之關係。72
再者,倪氏以太 16:24-26 來說明十字架與「己」的關係,每一次背負十字架,就是
每一次喪掉魂的生命,每一次向十字架繞道而行,就是每一次供養我們魂的生命。73
繼以路 17:32-33,論及不要愛世界,這裡特別指對財物難捨的心。約 12:24-25,再次
提到十字架與魂生命的問題,神以祂的生命賜給我們,還要我們與主有經歷上的死,
即帶著我們自己魂的生命經過死,好叫祂的生命復活時,叫魂的生命,與祂一同復
活,倪氏認為這乃是靈命中最高深的一個功課。74
倪氏云:「我們所以不厭煩地,將靈與魂的分別,和他們的工作,講了許多,就
是要引到靈與魂的分開。」75倪氏再度以希 4:12 來支持他的看法。而倪氏所謂靈與
魂的分開,他的解釋如下:一、神用祂的話,並藉著祂住在信徒裡面的靈,在經歷
67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70-176 頁。倪氏這樣的說法顯示何謂屬魂的表現並非這麼絕對,屬魂是一
種狀詞,說明人倚靠自己時,顯露出來的種種徵狀。
68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85 頁。 69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99 頁。 70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00 頁。 71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05 頁。 72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01-204 頁。 73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10 頁。 74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15-219 頁。 75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21 頁。
13
上能分別靈和魂的作用和表示,指教信徒使他知道什麼是靈的舉動,什麼是魂的舉
動。二、因著信徒願意合作,使他在經歷上能有純潔的屬靈生活,沒有受魂的影響。
76
第四節 靈
在卷四中,倪
氏論及靈,卷五論及靈的分析,卷六論及如何隨從靈而行。
一、
關於「靈」:
倪氏舉出了一些聖經經節,說明人有靈的存在,並且以靈來敬拜神,他將靈分
成三部份,或者說三大功能:良心、直覺、交通;他解釋良心是一種天然直接的判
斷,直覺是人靈裡的知覺,他認為神的啟示,聖靈所有的動作,信徒都是在這直覺
裡知道,交通就是敬拜神,這裡倪氏給了靈另外一個名字,叫「裡面的人」,而魂叫
「外面的人」。77唯有靈能與靈發生關係,唯有靈能敬拜靈,事奉靈,知道靈,崇拜
靈,得著靈的啟示。林前 6:17,保羅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
15:45:「復活的主,乃是賜生命的靈」,所以祂與信徒聯合的部份乃是信徒的靈。78 人
墮落之後,靈向著神已經死了,但在別的方面,仍舊活動,倪氏指出這些交鬼的、
乩童,作巫婆的,他們的靈特別活躍,但卻是與邪靈相交。79「世界上並沒有任何的
宗教、道德、文化、和律法,會改良這
個墮落的人靈,人現在既已陷入肉體的地位,
就沒
有什麼會叫他再變為靈。」80
人重生時,根據結 36:26,以及約 3:6,神乃是將自己的生命,在重生時,賜給
我們,這是一個新靈,這個靈使得已死的舊靈,如同羅 8:10 所講的,又活了過來。
此外,根據結 36:27,可以知道重生時,聖靈也從此住在我们裡面,所以一個重生的
信徒,有聖靈、新靈、和更新的舊靈。81倪氏認為,信徒若認知到聖靈已住在他的新
76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24 頁。 77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4-15 頁。 78倪柝聲,屬靈人-中冊(台北:台灣福音書房,2005 年),22 頁。可是這裡有一個問題,復活的主乃 是具有身體的,這一部份,倪氏的釋經可能無法說得過去。 79倪柝聲,屬靈人-上冊,43 頁。 80倪柝聲,屬靈人-中冊,3 頁。光是這短短的一句話,我們看見倪氏在使用靈,有時用作名詞的,有 時用作狀詞的,用字上並不嚴謹。 81倪柝聲,屬靈人-中冊,3-8 頁。
14
靈裡,他的生命就要在神的道路上,猛進不已。82唯有聖靈在人靈裡作工所生的效果,
才是靈歷。
二、關於「屬靈的」:
倪氏認為現在信徒最缺乏的知識,就是對靈的存在,和牠的作用,也因為如此,
信徒不知如何與神同工,如何管治自己,如何與撒旦爭戰,因為這三者都是必須有
靈的工作。83信徒必須知道自己有一個靈,並且知道這個靈的知覺如何,工作如何,
能力如何,並牠的活動有什麼規則。
倪氏寫到,有一班很忠誠尋求更高深經歷的信徒,到了有勝過罪惡的經歷之後,
只因不知靈的工作,就不再往前走,多在心思上用功以求「屬靈和聖經的知識」,多
尋求感覺上的與主同在,以及肢體上一種如熱火的感覺,他們多隨著自己意志的力
量以立志,以行事為人。這種現象即是信徒受了迷惑,看重自己的魂經歷,以為自
己是無上屬靈了。84
倪氏曾定義,屬靈的意思,就是屬於聖靈。85他引用弗 3:16:「求祂按著祂豐盛
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裡面的人的力量剛強起來」,說明人的靈需要聖靈的加
力,才能有力量。
82倪柝聲,屬靈人-中冊,10 頁。 83倪柝聲,屬靈人-中冊,1 頁。 84倪柝聲,屬靈人-中冊,2 頁。 85倪柝聲,屬靈人-中冊,19 頁。
15
第三章 近代華人學者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第一節 廖元威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廖氏分別從三元人觀的探源、倪氏三元人觀的內容與依據、三元人觀對信徒生
活與教會生活的涵義、以及該觀點對華人教會的影響幾個方面加以探討。
《在三元人觀的探源部份》,廖氏從神學的角度來探討三元人論的歷史淵源,它
可溯源到第四世紀的亞波里拿流(Apollinarius),在解釋基督的道成肉身時,為了維
護基督的神性,又要堅持基督的完整人性,故主張基督道成肉身時,道-logos-神
的靈,取代了耶穌的人靈,而形成了道加上人性之魂與體的基督的位格。我們在此
可以看見,三元論的人觀的確在早期教會就已出現,但其關切點是基督論而非人論,
以三元的角度描述人,上古教會早已有之,但與倪氏所倡言的三元人觀並不相同,
因為早期教會基本上反對靈善物惡二元論傳統(三元人觀前提),更不會斤斤計較於
靈與魂的絕對切割與辨識上。86換句話說,廖氏認為以三元角度描述人,是的確有
的,但這卻與倪氏神學中,將靈、魂、體,絕對切割、辨識,極不相同。
對於《三元人觀的內容與依據》的部份,廖氏認為倪氏的釋經基本上是融合字
面解和靈意解的典型,在聖經依據,除了訴諸經文彙編,最常提及的就是帖前 5:23
和希 4:12,廖氏肯定倪氏的查考聖經依據的用心良苦與用功甚深,但其認為倪氏雖
下過工夫自學聖經原文,卻未受過嚴謹、完整的神學訓練,因此,在希臘文、希伯
來文,他的程度大概也止於了解字母、基本辭彙,與懂得如何使用辭典和經文彙編,
這些從他無法深入地做句型結構和文法分析就可以看得出來。我們從廖氏的表達
裡,可以看見其對於倪氏的對於三元人觀聖經依據的釋經,持保留態度;廖氏認為
在《屬靈人》一書中,魂的得救一直扮演著最關鍵的角色,因為倪氏認為叫人犯罪
86 廖元威,屬靈實際的追尋-從聖經、歷史、神學看倪柝聲的思想,94 頁。
16
的是魂,魂的得救,也就成為救恩論裡面的核心。87
對於《三元人觀對信徒生活和教會生活的涵義》,廖氏認為在成聖觀方面的教導
與應用是倪氏三元人觀的最大特色,《屬靈人》除了為三元人觀做了系統化的解說,
至終所提倡的是達成靈、魂、體三階段的得救論,一個人重生時,只牽涉到靈的得
救,體的得救則是末後之事,對於今生的信徒,最重要的是致力於魂的得救。
最後,《三元人觀對華人教會的影響》,廖氏認為倪氏三元人觀與其所帶出的救
贖論,讓華人在儒家的修身養性、內聖外王之說,找到了出口與替代,廖氏認為倪
氏所提魔鬼的工作是由外而內,也就是體、魂、靈,上帝的工作是由內而外的,也
就是靈、魂、體,這種堅持,不僅沒有聖經明顯的依據,更是限制了上帝的作為。
三元人觀顯然帶有古典善惡二元論的色彩,廖氏甚至認為其與早期教會的異端諾斯
底主義有雷同之處。88另外,廖氏認為倪氏多引用聖經,以之為依據,為規範,使
得他對信徒的造就,似仍有貢獻,但不健全的前提,使得他的教義系統帶著潛伏的
危機。廖氏引用周功和所指的,「三元人觀所指引的成聖道路,很容易變成靠己力遵
行神旨的律法主義」,他亦指出倪氏在《基督的十字架》一書裡的文字,「靈得救,
是在乎信,因為信就有永生,魂得救,是在乎行為,……,靈得救,乃是今天的一
個恩賜,魂得救,乃是一個賞賜。」廖氏認為「將靈與魂的得救,做如此的切割,
確實會貶損因信稱義的福音,很容易讓人對救恩失去把握與安全感,甚至可說,分
割的人性,帶來的是片段的救贖,讓人懷疑如此教導的結果,到底是鼓勵推動積極
的得勝生活,或只是提供不穩定的救贖,更可怕的是,它讓人以為救恩的終極結果
是由個人努力的程度來決定。」89此外,廖氏認為倪氏教導的最大問題,是把救贖
的真實問題,從人的墮落轉移到人的受造,而這一切,與他的三元論息息相關,倪
氏看魂與體是不好的,這與創世紀中「神看著祂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極不相同,
倪氏認為魂的本身,就是原罪,這樣的觀念,會造成扭曲的救恩論,也導致有問題
87 廖元威,屬靈實際的追尋-從聖經、歷史、神學看倪柝聲的思想,94-98 頁。 88 廖元威,屬靈實際的追尋-從聖經、歷史、神學看倪柝聲的思想,101-102 頁。 89 Yuan-wei Liao,”Watchman Nee’s Theology of Victory:An Examination and Critique from a Lutheran Perspective”(Th.D. diss.,St. Paul, MN,:Lutheran Seminary, 1997),p.179-180。
17
的創造論;同時,廖氏亦認為,這使人面對外在的世界採取悲觀退縮的態度,也忽
略了神在創世紀中對人的文化委任。90
第二節 梁家麟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評論
梁氏認為倪氏二十四歲完成此書之後,其靈修神學的架構和主要觀點便已定
型,日後無太大的變化,他認為《屬靈人》一書乃是倪氏靈修神學的巔峰之作。
梁氏認為倪氏乃由達秘、賓路易師母、慕安德烈等人的著作,學得了關於三元
人論的道理,而梁氏認為傳揚和領受這個道理的人,大都擁有屬靈菁英主義的心態,
相信他們掌握了聖經啟示的奧祕和屬靈生命的真諦,倪氏自然不例外。91筆者認為
在此梁氏對於三元人論者的看法有其偏見,因為不知其認為持三元論者大都擁有屬
靈菁英主義的資料是來自何處,筆者在讀梁氏的論文中的屬靈人寫作緣起時,明顯
感受到梁氏對倪氏的負面印象,包括低學歷、覺得倪氏只能做編譯的工夫、個性上
的驕傲等。
梁氏認為卷一到卷四,寫於倪氏病重期間,所以側重基督徒靈命的問題,而卷
五到卷十,教會問題成為倪氏首要的關懷,主旨變為針對靈恩運動的靈戰。
梁氏認為雖然倪氏說《屬靈人》一書是一本聖經心理學的書,但書中未曾專注
分析人的心理本質或表現,心理學在倪氏所指的,或許是指人的心(靈與魂)的原
理吧!梁氏的這個看法,筆者亦認同,因為這本書與近代一般對心理學的定義相去
甚遠。
梁氏云,在賓路易師母的《魂與靈》一書中,可找到《屬靈人》中為辯證三元
論而徵引的經文及其所作詮釋的大部分,所以他認為儘管倪氏將成書過程高度神祕
化,將全書的內容絕對神聖化,倪氏的主要理論還是來自於他人-賓路易師母等人。
對於這個來源,筆者認為這是有可能的,然而每一個基督徒的思想,不也是都承襲
了前人給我們傳統遺產嗎?而梁氏認為倪氏對成書過程的神祕化、和對成書內容的
90 廖元威,屬靈實際的追尋-從聖經、歷史、神學看倪柝聲的思想,101-104 頁 91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 13 期,(1999 年):184-185 頁。
18
絕對神聖化,筆者則持反對的看法,筆者認為倪氏只是主觀將其與主的交通途徑與
內容表達出來,並沒有如梁氏所云這樣的意思。
梁氏認為倪氏與其他的三元論者一樣,除了幾段經文有較明顯的區分靈與魂可
作為理論的支持外,倪氏所能提出的聖經論據,都是由三元論神學模型套格出來的,
也就是說,他按著其預設的神學觀點,裁定某個字是「靈」或「魂」,其中對聖經中
「心」字的裁定最為任意,凡「心」關於正面的內容便是指「靈」,反之,便是指「魂」,
梁氏認為倪氏這樣是採用了循環論證的手法,一方面以其神學理念套解經文,一方
面又以套解而得的經文把其神學理念裝扮成有聖經根據。92梁氏在此的評斷,筆者
在讀《屬靈人》一書時,亦有同感,整體而言,倪氏並非由聖經中浮出三元人論,
比較像為了發展三元人論的靈命觀、靈程觀,而在聖經中兜出三元人論,這樣的做
法,很容易就落入梁氏所說的循環論證的說法。
總括來說,梁氏認為倪氏的《屬靈人》一書,「僅是編譯而已、抄襲性過高、結
構內容不工整,這是自視甚高的倪氏,當年不想再印第二版的因素,也是此書後來
不及《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人的破碎和靈的出來》等二書流通量大的原因。」93
梁氏認為,《屬靈人》一書最少有兩個難以比擬的價值:第一,它是第一本以中
文著述,詳細闡述三元人論的書籍;其性質為一實踐神學,而非系統神學,篇幅佔
最多的是三元人觀,而非靈程學。在此,梁氏指出,在倪氏的心目中,罪的問題是
本體性,而非道德性的,這是對倪氏很大的批判,這恐怕也是倪氏始料未及的。
第二個影響價值,梁氏認為,倪氏在編譯這本作品時,遇到辭彙與表達形式的
翻譯問題,倪氏為此大量翻譯及創造許多的辭彙與表達語句,如屬靈、屬魂、屬肉
體、靈的自由與關閉,靈的負擔、受壓制、下沈與開通、得釋放、靈的動作與效用、
知道和明白的分別、靈工、靈功、和靈力等,廣泛為華人教會採用,型塑好幾代華
人信徒的神學思想和屬靈經驗。94
對於靈與魂的來源,梁氏認為倪氏對創 2:7 的解釋,造成了「魂乃不是上帝的直
92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 13 期,(1999 年):190 頁。 93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 13 期,(1999 年):190-191 頁。 94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 13 期,(1999 年):191-193 頁。
19
接創造,而是藉著進化而得的產品,是上帝創造的原生物經歷本質演化過程而產生
出新的物質」。95
梁氏認為三元人論的核心信息,不在於靈與魂的不同,卻在於將人「對上帝的
知覺」與人「對自己和世界的知覺」完全對立,如此,亦是將「上帝」與「人和世
界」完全對立,將上帝的(屬靈的)和有關人的(屬魂的)事情完全對立,梁氏認
為上帝與人對立是三元論的奧祕。對於梁氏這樣的推演,所謂「將上帝與人和世界
完全對立,以及上帝與人對立,是三元論的奧祕」,筆者以為梁氏這樣的批評太過,
並無足夠客觀與充分的證據,筆者認為倪氏在此強調的乃是指神的意旨與人自己的
意思的兩相對照,強調我們凡是應尋求神的心意,而不要靠自己的意思來作定奪,
這不就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的最好寫照嗎?
梁氏對於倪氏在三元論下,所帶出來的罪觀和贖罪觀亦強烈批判。梁氏對倪氏
原罪觀的解釋,乃是「由於人具有魂與體,所以有原罪,而魂與體亦使人犯了第一
宗罪,故罪只由魂與體負責,與靈無關」,而梁氏基於這樣的立場,認為倪氏的救贖
論乃是「脫離舊造而得新生,而非傳統的脫離罪債而得永生」,也是前面這個不同原
罪觀底下的延續。倘若倪氏確實曾說在亞當墮落之前,靈、魂、體,就有這樣的關
係,梁氏的說法的確可以成立,但筆者認為倪氏所說靈、魂、體關係,乃是指著亞
當墮落之後說的。96
梁氏在解釋關於屬肉體的基督徒時,提到其小心審閱全書,特別是卷二及卷十,
都看不到倪氏曾企圖將身體和肉體兩個辭彙的涵義分開,前者專指「人的軀體」,後
者則為「與身體有關的罪性」,梁氏認為對倪氏而言,這兩個辭彙是共用的,並以之
強調倪氏在《屬靈人》一書著作前後不一致性和矛盾,認為倪氏因為在不同的時期,
受到不同的神學觀點影響,以致於有這樣的差異。97筆者以為,在倪氏的意思裡,的
確身體是指這個身軀,而肉體一般是指這個舊有生命的一切罪性,倪氏在用字上,
的確沒有非常嚴謹,所以他也沒有仔細地分別使用這兩個字,所以常讓人批評其對
95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 13 期,(1999 年):193-194 頁。 96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 13 期,(1999 年):198-202 頁。 97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 13 期,(1999 年):207-208 頁。
20
上帝創造的身體有視為不好之意,及善惡二元論的說法,這也導致如梁氏所批評的,
倪氏在書中出現前後論述不一致的情況。
梁氏在《靈與魂的分開與慎防邪靈的欺騙》中,也再次提及倪氏書中這些前後
立場不一致的問題,而其認為這種不一致最大的因素,乃是由於《屬靈人》的前半
部和後半部,倪氏有不同的關懷,前四卷著重靈與魂的區分,將「屬靈的」與「屬
魂的」徹底對立,後六卷則更為關注邪靈對信徒及教會的侵害,魂此時則成為與靈
同工的工具,梁氏認為正因此書夾雜了賓師母前後期不同的神學思想,以致於出現
這樣的衝突,甚至於矛盾,因為筆者並未讀過賓師母的作品,所以無法確定,這是
否真受賓師母影響而導致,但倪氏這樣的衝突,的確很難為一般讀者所能接受的。
第三節 翟兆平對倪柝聲三元人觀之回應
最後,我們要來看台北市召會翟兆平弟兄對倪氏三元人觀之觀點,這篇論述來
自於中國福音會於西元 2002 年 4 月 20 日所舉辦的中國教會的人觀研討會中,翟兆
平對於廖元威發表完倪柝聲三元人觀之後的回應。
翟氏認為,許多學者認為帖前 5:23,和希 4:12,這兩段經文,不能用作「存有
分析」(ontological analysis),因為這兩段經文的重點不是討論這方面的事,翟氏認為
這種推論和解釋方式是相當有缺陷的。98翟氏舉「三一」(trinity)的例子,來說明這
種論點的缺陷,原因是─聖經從來未有一段經文是「特別針對三一神存在而說明的」
(especially focus on the ontological understanding of Trinity);而是主要由太 28:19,林
後 13:14,等歸納出三一神的觀念。所以翟氏認為,不能因為這兩段經文不是強調靈、
魂、體的分別,就否認它的存在。也就是說不能因它不是重點,就說它不存在。
翟氏同時提出林前 2:13-14,14:15,路 1:46-47,說明:聖經是非常強調靈與魂
是不一樣的、屬魂和屬靈是不一樣的。
對於翟氏對存有分析(ontological analysis)的看法,筆者認為值得我們去思考與評
98 陳漁,「中國教會的人觀」,載於中國與福音學刊,第 3 卷,第 1 期(2003 年):76 頁。
21
估的,而筆者也認同在兩段經文裡,的確提到靈、魂、體的不同與存在,但以這兩
段經文形成聖經對人三元的看法,進而作為理論基礎去分析如林前 2:13-14、14:15、
路 1:46-47 節等經文,使之成為對人的理論架構,筆者還是認為這個系統仍不夠嚴謹。
翟氏更認為台灣神學界因受西方教會神學系統的影響,所以台灣教會的主流,
目前乃是受西方神學二元論(靈魂與身體)所主導。
他在最後提到,因為閱讀倪氏的著作,他的靈性得到很大的幫助,並非如一些
講員所提,因三元人觀產生不良的副作用,如:反智思想、反教育、反社會、反慈
善等。
22
第四章 對倪柝聲三元人觀的反省與再思
第一節 聖經根據之探討
倪氏在《屬靈人》的原文檢字表中,一一列出聖經中靈魂體三字的出處,1靈字
在舊約的希伯來文叫「路亞尺」,在新約的希臘文叫「勃汝瑪」,2這兩字在新舊約聖
經用過約七百次,約有一半說到聖靈與邪靈,約有百次說到風,一次用以說方,六
次用以說面,其餘大概都是用以說到人最高的部份「靈」,這部份在官話和合本裡,
被譯成不同的字樣:心、精神、靈性、膽氣、神、性情、靈、精意、靈意、心靈、
驕氣、心神、氣息、氣、魂、生命、怒氣、心志、心意、悟性,另外,在有些地方,
則沒被譯出來。此外,靈的狀詞在希臘文有時以「勃汝瑪狄各司」3一字出現。
魂字在希伯來叫「尼法尺」,希臘文叫「樸宿刻」,在新舊約中共用過八百多次,
這兩個字,就是中文的「魂」字。魂只在帖前 5:23,和希 4:12 兩處譯為魂,僅此兩
處,其餘有譯為:心靈、靈、心欲、貪食、死屍、屍、牲畜、氣、精神、意思、死
人、心血、死、人命、飢、自己的口腹、我、險、願、物、神、心願、欲、誠實、
性、意、活、心裡、靈魂、人口、口、人、自、自己、生命、命、性命、心,還有
一些沒翻譯出來的,而魂的狀詞在希臘文為「樸宿奇可司」4,有譯為「屬血氣的」,
也有譯為「屬情慾的」。我們看見魂和靈的這些譯詞,就不難明瞭為何我們很難將靈
和魂做明顯的區分。
接著靈和魂,列出的檢索字乃是「肉體」一字,而非「體」,在此我們可以看見
倪氏的靈魂體是指著靈、魂、肉體,而非靈、魂、身體,肉體的包括應比身體的包
1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3-42 頁。 2 路亞尺為希伯來文 ruah 之音譯,勃汝瑪為希臘文 penuma 之音譯。 3勃汝瑪狄各司為希臘文 penumatikos 之音譯 4樸宿奇可司為希臘文 psukikos 之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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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廣義些。肉體在舊約的希伯來文是「陪撒」,希臘文是「撒克斯」,5約用過四百多
次,這兩字譯成漢文是肉體的意思,在和合本有下列譯法:血肉、身上的肉、情慾、
骨肉、外貌、食物、親自、慾、血氣的人、血氣、體、身、身體、近支、骨肉之親、
下體、我肉體、人類、心、人、活物、肉、肉身、還有些是沒譯出來的;肉體的狀
詞是「撒克可司」6。
照著倪氏的說法,這些譯文各有不同,但神藉著原文中的靈、魂、體來分別這
三者本質的不同,有其清楚的界限和功能的不同,但筆者以為這樣的立論點,並無
足夠證據,這從上述的檢字表中也可以說明。
而將靈魂體分開以三元人觀的兩個最重要的支持經文,分別是在帖前 5:23,和
希 4:12 節,也就是「樸宿刻」譯為魂的這兩處經文。
筆者先單就這兩節經文進行上下文的解經,帖前 5:23 的這段經文強調的是:神
要使這些屬祂的門徒們全然成聖,全人得蒙保守,使主基督降臨時,門徒們可以完
全無可指摘。因為保羅要強調全然、全人,所以他使用了當時要描寫一個人的全部
時的一個描述方法,靈、魂、身子,這種描述方法就如可 12:30,耶穌提到愛神時要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一樣,表示我們應用盡全人的各個部份,用各樣的方法努
力去愛神,我們可否藉著這樣一段經文來說,神啟示說人是由靈、魂、身子,三部
份所組成,而將人分為三元,個人認為這有待商榷,比較可以確定的是,在保羅身
處的當時希臘文化,描述一個全人時,會用這樣的表達方法,始源於此文化的概略
性人觀,也就是這種表達法受文化處境的影響。7而對於另外一節,希 4:12,它強調
神的道乃是活潑有功效的,以致於我們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因神的道被辨明,每
一個受造物,在神面前無可躲藏,描述神的道能照明人心的能力,作者說:「連靈與
魂、骨節與骨髓都能剖開」,這裡一樣使用修辭學中的譬喻法,說明神的道,連這種
難分的部份都能分開辨明,所以,我們無法因此說:神啟示人在精神的本質部份由
5參註 25 6撒克可司為希臘文 sarkos 之音譯 7 Kolb, Robert. The Christian Faith: A Lutheran Exposition. (St. Louis, MO: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1993), P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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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和魂所組成,我們只能說對於當時的文化,對於描述人精神的部份,會有靈與魂
的概念跟說法,這就好比我們在台灣布袋戲裡,描述一個人的精神部份會說三魂七
魄,但這只是這個文化裡的表達精神部份的方法,我們無法有足夠的證據說,人的
組成是三魂跟七魄。所以這兩節經文,我們只能說它們顯露出當時文化處境中,表
達描述全人、和精神的部份方法跟概念,但卻不足以作為神啟示人的組成的絕對說
法;也就是說這種說法是具有文化相對性的,在每一個文化裡,對於靈、魂、體的
分類和定義可能不盡相同。論到靈、魂、體的根源,倪氏由創 2:7 著手:「神用地上
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和合本則譯為:「耶
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這個
「魂」,是出自於生命之氣與身體的接觸,生命之氣的生命一詞,原文是「才因」,
乃是雙數的,8倪氏認為,神吹氣造成了兩個生命:「屬靈的」與「屬魂的」,這是其
所以為雙數的原因,是我們屬靈、屬魂兩個生命的來源,9經筆者仔細查閱希伯來文,
此字:「才因」-生命的氣,乃是複數型,而非雙數型,而且此字在舊約中出現使用
時,一般就皆以複數型出現,所以,倪氏以這個字來說明神這樣的吹氣,生發兩個
生命:「屬靈的」與「屬魂的」,明顯地讓人覺得這種釋經是把自己的意思,強加到
經文裡,我們可以直接說,這樣釋經法是有問題的。所以,要用以上的三處經文,
成為靈、魂、體,三元論聖經根基,我們不得不說,這樣的聖經立論基礎是非常薄
弱的。
第二節 三元人觀的利弊得失
筆者提筆至此,試著將倪氏三元人觀的利弊得失寫出,但卻發現這利弊得失是
難以下筆的,原因不在於無內容可寫,而是在於對於一件事的看待,站在不同角度
評估,就出現不同的結果,稍微左傾一點,稍微右傾一點,結果就可能不同;再者,
對於同一件事,在筆者寫作過程中發現,似乎是有一優點,則伴有一缺點。底下筆
8 「才因」乃是希伯來文之音譯,即「生命」之義 9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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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還是將這些利弊得失總結歸納。
對於優點:
一、達成成聖生活指引之目的:倪氏的三元人觀,使得倪氏在本於此理論基礎
而發展的靈程觀能被建立,這幾乎成系統化的靈程的指引,的確可以讓人在奔走成
聖的路程,能有跡可循,讓熱心追求的信徒有一方向,得以依循去學習過屬靈生活,
而不會過一個空泛、不長進的基督徒生活。倪氏為了要將其系統化的表達出來,使
用了三元人論的說法欲系統化地說明這要點,而造成了顧著一面,另一面卻產生極
端或疏失的窘境,這可能是倪氏始料未及的。但筆者以為每個時代的人,神對他們
有一個呼召,這呼召可能強調一面,另一面則被擱置或以為暫時不重要,然後就容
易產生另一個極端,這樣的鐘擺效應,盪來盪去,在教會史中,不斷地上演,這似
乎是人的限制,就拿最近神祕主義、安靜默想等類活動,再度受到教會的重視為例,
其便是面對二十一世紀人內心的空虛與人際間的疏離感,與客觀理論的反動,我們
可以發現,這種現象,很難避免,只是在體察、實踐神對當代的心意的同時,我們
仍要盡我們所能做的去補全,這是不可規避的責任。
二、強調對付己生命的重要:倪氏對於魂的描述,是最多的,筆者認為他最主
要對付的是「生命中,靠自己掌權,而非讓神掌權」的這個核心問題,這是倪氏在
幫助我們對付生命中己的部份的一大幫助,這也的確對信徒的靈命生活產生極大的
裨益。一個基督徒要彰顯出來的生命,乃是:「我如今在肉體活著,不再是我,乃是
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生命即是在加拉太書 2:20,「我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之
上」,10筆者認為這是倪氏靈魂體三元論裡,最重要的核心,也是基督徒生活最大挑
戰,只是單單以聖經這樣一句話講述時,人不太容易掌握,但倪氏這個三元論的系
統,論述魂時,卻可以講的具體、詳細,使人得幫助,我想這也是其三元論會如此
吸引人的原因,畢竟,靈程的追求,是一個認真的信徒所冀望的。
三、文字編譯的重要:倪氏大量翻譯及創造許多的辭彙與表達語句,如屬靈、
屬魂、屬肉體、靈的自由與關閉,靈的負擔、受壓制、下沈與開通、得釋放、靈的
10倪柝聲,屬靈人-上冊,13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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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與效用、知道和明白的分別、靈工、靈功、和靈力等,廣泛為華人教會採用,
型塑好幾代華人信徒的神學思想和屬靈經驗。在筆者學習神學過程中,發現人還是
容易接受原來自己文化的語言與概念,這特別是在我們讀完神學,未全然消化它時,
要將之轉述給同文化裡面的人聽,常常面臨無法精準而貼切地表達的情況,就可以
瞭解。確實神學的故事源於其他的文化,語言和語言之間,本來就有限制,倪氏的
文筆在當中似乎建造了一個橋樑,使人較易掌握,以便親近這個信仰,但很可能也
因為這個橋樑,使得一些教義語言上的精準度,造成了一些麻煩與困擾,這個點也
是應該考量的。
缺點方面:
一、聖經根據不足:筆者以為倪氏的三元人觀,整個理論架構的聖經立論根據
並不足夠,整體而言,倪氏並非由聖經中浮出三元人論,比較像為了發展三元人論
的靈命觀、靈程觀,而在聖經中兜出三元人論,這樣的做法,很容易就落入梁氏所
說的循環論證的說法。所以,這個理論,就無法形成一個可到處應用、嚴密的系統,
這個情況,如果糟一點,的確容易產生對真理的扭曲,或者將個人主觀的經歷,欲
強加在每個人身上,或者要求每個人都要達到,如果是真理則可以如此行,但一個
非完全由絕對真理構成的理論欲如此行時,必會產生許多流弊。這即如廖氏所云:「倪
氏多引用聖經,以之為依據,為規範,使得他對信徒的造就,似仍有貢獻,但不健
全的前提,使得他的教義系統帶著潛伏的危機。」而對於基督徒的屬靈經歷,香港
道風山譚沛泉認為「每個人的不同和對屬靈經歷的不絕對性」,這與倪氏提及對「屬
靈經歷的必須性與絕對性」,大相徑庭,值得我們去思考與評估,因為這會左右我們
的信仰生活。例如倪氏認為神是在直覺裡啟示祂自己的,也是在直覺裡被知道的,
人不能由盼望和推想知道神,這個說法與羅馬書提到「神的作為是明明可知的」相
衝突,也就是倪氏的解釋只能部份解釋,而不能形成通則。
二、靈、魂、體被階級化:倪氏曾以「主婦、管家、僕人」來類比「靈、魂、
體」的關係,另一類比則根據林前 3:16:「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
頭嗎?」說明使徒受了啟示,將「人」比作「聖殿」,以人的「靈、魂、體」與聖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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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至聖所、聖所、外院相比」,但根據筆者看法,這裡神是講我們的身體──就是
神的殿,而非比喻,所以倪氏在此以這比喻矮化魂、體,筆者認為在解經上是有問
題的。這種階級化使人覺得倪氏的三元人觀有善惡二元論的遺毒,以及使人對上帝
創造的錯誤認識,並忽略自己對文化與社會的責任,這個缺失,確實是在倪氏的三
元人觀中不可規避的。不可否認地,倪氏對於魂和體地位的貶低,如果它們單只是
當作狀詞(屬靈的、屬魂的、屬體的)時,筆者覺得尚可如此使用,但如果當作名詞(靈、
魂、體)使用,筆者以為倪氏的確會把他所建立的三元論,推至善惡二元論的深淵裡,
倪氏這個點在-「以靈、魂、體,對比至聖所、聖所、外院」-這個說明中最為清
楚。而對於與神交通只能用靈這個講論,筆者以為這樣的說法,也有瑕疵,雖然聖
經中有言:「神是個靈,拜祂的,要用心靈、誠實來拜祂」,但同樣的,聖經許多地
方不是要求我們要「口唱心和、全人歌唱、跳舞來敬拜、讚美祂嗎?」這不是用到
「體」嗎?而保羅教導我們「禱告要用悟性禱告」,這不也是用到三元論裡面所用的
「魂」嗎?難道這樣的禱告不是與神交通嗎?保羅在大馬世革遇見神,如果神只與
人的靈交通,那雷聲有何作用呢?神使保羅眼瞎不也是一種與保羅的交通嗎?筆者
要再次強調如果把三元論當作狀詞用,且定義清楚,似乎還有機會行得通,但如果
是要當作名詞用,筆者以為聖經裡並無浮出這樣的三元論。
三、字詞定義及使用的嚴謹度與一致性的缺乏:如梁家麟所言,倪氏在屬靈人
一書中始終未釐清肉體與體的定義,這也是倪氏的三元人觀,最後會陷入善惡二元
論,同時也否定了神創造美好的原因。用字上的不嚴謹,從以下這句論及靈的描述
就可看出:「世界上並沒有任何的宗教、道德、文化、和律法,會改良這個墮落的人
靈,人現在既已陷入肉體的地位,就沒有什麼會叫他再變為靈。」11在此,光是這短
短的一句話,我們看見倪氏在使用靈,有時用作名詞的,有時用作狀詞的。在前後
的一致性上,有時亦出現不協調的情況:如:「靈與魂分開的另一方面,在於魂影響
靈,支配靈方面來說,十字架的工作,是叫魂與靈分開;但是,在聖靈的充滿,和
11倪柝聲,屬靈人-中冊,3 頁。光是這短短的一句話,我們看見倪氏在使用靈,有時用作名詞的,有 時用作狀詞的,用字上並不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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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掌權的方面來說,十字架的工作,乃是叫魂不再獨立,完全與靈和合,此時,信
徒個人生活的經歷,就當尋求靈與魂的合而為一。」12
四、因信稱義福音削弱的可能:如周功和、廖元威所云,為了給信徒一個清楚
的靈性指引,倪氏在此人觀架構下發展出來的救贖觀,如體的得救、然後魂的得救,
是否削弱了因信稱義的福音,而給人一個不確定,而落入靠行為得救的軌道中,這
確實需要小心,這也是筆者認為最弔詭的地方,但這卻也是我們在聖經整個啟示中
看見的張力:一方面,因信稱義的福音,使人的靈魂救贖有穩定的確據,而不建基
於自己的行為,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實在也看見聖經時時提醒人的行為要與所蒙
的恩相稱;倪氏的教導,是為了基督徒的靈程,他試著寫出一個靈程表(roadmap),
但規範一出,就宛如形成一個新律法,不諱言地,人性,特別是華人,對於靠行為
得救的救贖觀,比起因信稱義的救贖觀,要容易的接受多了,筆者認為,這也是為
什麼倪氏的對華人影響範圍層面會如此之大的一個原因。
五、反智思想、反教育、反社會的可能:的確三元論的系統,如果將之推演到
極端,很可能會產生這些情況,但如翟氏所言,他因為閱讀倪氏的著作,他的靈性
得到很大的幫助,筆者在此深有同感,因為筆者確實也因為倪弟兄的書,對自己的
靈命生活、靈程,有很多的學習和提醒,這是個人深深經驗到的;筆者以為反智、
反社會、反慈善,這些許多的批評,他們的立論、推演、評估的確可能,但筆者在
此必須提醒的是,任何一個立場鮮明的陳述,如果我們刻意地把它推到極端,那負
面的陳述必然出現,這一點可以在翟氏對於一些人粗糙、輕率地推演倪氏思想是一
些異端源頭的事件上看見;13所以,「如何去站在作者的角度去思考,去正面看待它
是很重要的」。而另一個提醒當然是,任何系統性的東西,或者具份量的東西要發表
出來前,作者需要考量到讀者的不同,時間和地域的不同,因為可能因為這些不同
就導致出一些弊病;無論如何筆者還是認為這些狀況很多時候,是難以避免的,我
們只能謙卑地求主幫助,讓神在當中成全、補足和保守。
12倪柝聲,屬靈人-上冊,235 頁。 13 陳漁,中國教會的人觀,中國與福音學刊,第 3 卷,第 1 期(2003 年):78-7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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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三元人觀修正之可能
在整個閱讀、寫作、倪氏的作品,及相關的文獻過程中,筆者發現要對三元人
觀進行修正,使其成為一個符合聖經的三元人觀,已成為不可能,原因很簡單,聖
經裡面對人的描述與啟示,並非單純只是一個「靈、魂、體」的三元人觀,而既然
聖經無這樣的根據,我們自然無法修正它成為一個聖經的三元人觀。
我們只能說聖經中,有把人當成一個整體看的、也有把人分成身體與靈魂看的、
而的確也有把人分成靈、魂、體三者來描述的,而筆者認為這跟聖經寫作時的文化,
人對人的看法與描述是有關的,也就是希伯來人、希臘人、中國人,對人的描述和
認知可能不一樣,而聖經裡面的作者,在描述人時,一定是使用他們當時文化對人
的認識,而這個認識,並「無法成為神對人本質區分的一個絕對啟示」。倪氏自己也
曾因為方便講述的緣故,把人區分成靈魂和身體兩者,14他在引用約 3:2:「親愛的弟
兄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強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為了傳達意思而使
用了二元論!15
然而,倪氏三元人觀中所強調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的這個基督徒生活核心
價值極其重要。筆者以為,雖然聖經的三元人觀無法成立,但對於倪氏書中所寫的
屬靈的、屬魂的、屬體的,屬於狀詞描述的這些內容和部份,應該加以深入研究及
剖析,目的是幫助人在對付肉體(倪氏所云肉體的罪、和魂中的己)時,能有清楚
的認識與掌握,但筆者以為這命名的部份,在建立系統表述時,其實以老我一詞來
概括就以足夠,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確實這些罪性罪行都是老我的表現,罪與
老我密不可分,其次則是這可避免再流於二元、三元本質之紛爭。
14倪柝聲,屬靈人-下冊,213 頁。 15倪柝聲,屬靈人-下冊,23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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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倪氏對於近代華人教會的復興的貢獻,無可諱言地,功不可沒,其著作影響之
大,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仍遍及全球,特別是對於華人教會的影響,這也是筆者
本次會以《屬靈人》中的三元人觀為研究主題的主要因素。
總括來說,倪氏在《屬靈人》一書中的人觀,並非聖經中的唯一人觀,而其整
個三元人觀論的聖經的立論基礎並不夠強壯、清楚,整個人觀理論中的系統化、一
致性,確實也不夠嚴謹,以致於書中有些前後不一的狀況出現。
但《屬靈人》一書,及其書中的三元人觀,的確對許多信徒的靈性造就、和靈
程指引有很大的幫助,這也是我們不容否認的,如筆者在文中所特別強調的,《屬靈
人》中強調對付魂的部份,筆者以為這是基督徒信仰生活中的一大核心價值,應針
對書中此部份內容加以分析,把它轉成對付基督徒生活對付老我的一個指引,當然,
在作此工作時,那些是絕對真理,那些是個人主觀經驗的傳承,應注意分別,對於
個人經驗傳承的部份,每個人當還是應仔細琢磨,但卻應審慎看待。
倪氏在寫這本書時,並非是要寫一本系統神學,但他的三元人觀,卻必須受到
系統化的檢驗與評估,這應該是他始料未及的,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倪氏在寫這書
時,是為了造就信徒,本論文同樣秉持這樣的觀點,因為筆者實在相信人都有限制,
我們只能在有限的時間裡,以有限的知識,用有限的能力,對倪氏的三元人觀作一
分析,目的也是只有一個,讓我們有一個更客觀、更寬廣的角度,來看待神的道,
來造就基督的身體,也就是身為肢體的每一個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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