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 學術論文資料欄位已檢查(不等於考據完成)公開狀態:已發布(不等於考據完成)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著作人:林雪玲📅 2003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1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林雪鈴 中正大學中文研究所博士生 一、前言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內容敘述釋迦牟尼佛將臨涅槃時,預告佛法將逐漸衰微,最 後乃至於滅盡。寫卷中所錄的這一段經文,在《大正藏》中凡三見,經名略有不同。其一在 第十二冊涅槃部類,經名《佛說法滅盡經》,下題「僧祐錄中失譯經人名今附宋錄」;其一 在第五十冊史傳部類僧祐所撰《釋迦譜》中,名為〈釋迦法滅盡相記〉,下註「出《法滅盡 經》」;其一在第八十五冊疑似部,經文錄自敦煌寫本。[註 1]這三本經中,敦煌卷本首存尾 殘,經文不全,但是主體部分大致是清楚的,尚不礙辨識。經由比對文字可知,這三本經其 實是同本,文辭語句出入的部分不多。 既然經名相似,經文又雷同,那麼似乎可以說《小法滅盡經》就是《法滅盡經》了。然 而考諸經錄,卻發現幾點可疑之處: (一)《法滅盡經》在歷代經錄中首見於《出三藏記集》,以後《法經錄》、《仁壽錄》、 《靜泰錄》

⬇ Markdown / Obsidian🔗 v20260602

📚 學術摘要使用聲明

本頁面收錄論文摘要係依據台灣《著作權法》第 52 條(為學術研究合理使用) 及第 65 條(合理使用四要素判斷)整理。摘要長度不超過 300 字,並附原始來源連結。

若您是著作權人並希望下架此摘要,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我們將於 7 日內處理。原文閱讀請點擊「來源連結」前往原資料庫。

來源與整理狀態: 收錄狀態:此頁展示站內保存的內容;公開狀態不等同於所有歷史主張都已獲外部證實。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1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林雪鈴

中正大學中文研究所博士生

一、前言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內容敘述釋迦牟尼佛將臨涅槃時,預告佛法將逐漸衰微,最

後乃至於滅盡。寫卷中所錄的這一段經文,在《大正藏》中凡三見,經名略有不同。其一在

第十二冊涅槃部類,經名《佛說法滅盡經》,下題「僧祐錄中失譯經人名今附宋錄」;其一

在第五十冊史傳部類僧祐所撰《釋迦譜》中,名為〈釋迦法滅盡相記〉,下註「出《法滅盡 經》」;其一在第八十五冊疑似部,經文錄自敦煌寫本。[註 1]這三本經中,敦煌卷本首存尾 殘,經文不全,但是主體部分大致是清楚的,尚不礙辨識。經由比對文字可知,這三本經其 實是同本,文辭語句出入的部分不多。

既然經名相似,經文又雷同,那麼似乎可以說《小法滅盡經》就是《法滅盡經》了。然

而考諸經錄,卻發現幾點可疑之處:

(一)《法滅盡經》在歷代經錄中首見於《出三藏記集》,以後《法經錄》、《仁壽錄》、

《靜泰錄》、《開元釋教錄》等皆延續登錄。《小法滅盡經》卻直到《開元釋教錄》才首次 出現,而且下註「與真經中《法滅盡經》文意全異」,可見在唐代這兩部經是不同的。

(二)《開元釋教錄》中將《小法滅盡經》列在「義理乖背,偽妄昭然」的「偽妄亂真錄」

中,如今所見的藏本、敦煌抄本倒都看不出偽妄的痕跡。何以如此?

(三)經錄中《法沒盡經》、《小法沒盡經》、《小般泥洹經》(又名:《法滅盡經》、《大

法滅盡經》)、《泥洹後諸比丘經》、《空寂菩薩所問經》等類似的經名和《法滅盡經》時

相混淆。如:《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中說祐錄有「小法滅盡經一卷」。其實祐錄僅有「小法

沒盡經」而無「小法滅盡經」。僧祐自己撰作《釋迦譜》時曾引用《法滅盡經》,而《出三

藏記集》中《法沒盡經》、《小法沒盡經》與《法滅盡經》同時登錄,但是一在「新集經論

錄」中,為竺法護所譯,一在「新集續撰失譯雜經」中。可見僧祐將二者分的很清楚。但是

後來卻有混淆的情形。三國時支謙譯有《法滅盡經》,《大唐內典錄》說此經又名《法沒盡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2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經》或《空寂菩薩所問經》,可知到後來這幾部經的名字已經混用沒有差別了。在《小法滅 盡經》來源的考察上應該注意這個經名混用的問題。

(四)經名必需冠以小大,為的必然是怕混淆。《小法滅盡經》一名到《開元釋教錄》才見

登錄。那麼當時是為了和什麼經區別而稱作「『小』法滅盡經」呢?敦煌卷中的這個經名是 俗稱還是通名呢?

除了經錄中這幾個可疑的現象外,其他著作中所引用的《小法滅盡經》經文也很可怪。

《大正藏》中共有《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法苑珠林》、《諸經要集》三部書引用到

《小法滅盡經》,這三書所引的文句相同,然而所引經文卻不見於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 中,而且文意全然不類,恐怕是另一部經。

由此看來,《小法滅盡經》究竟是不是就是《法滅盡經》,大有問題。如果是的話,就

經錄上的登錄,二者分明不同。如果不是的話,那何以僧祐所引的《法滅盡經》和藏本《佛

說法滅盡經》、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一樣呢?這其中混沌不清的情形,確實有離析清楚 的必要。

本文以敦煌寫卷《小法滅盡經》為研究主題,擬先就寫卷本身進行敘錄與分析,再就經

錄所載考察《小法滅盡經》是否為偽經、《小法滅盡經》與《法滅盡經》的關係等問題。

二、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敘錄

《小法滅盡經》在敦煌寫卷中,存有 S.2109 和散 1414 兩件抄本。S.2109 現藏英國圖書

館。散 1414 則現藏日本,尚不可得見。因此在這一節中,主要說明的是 S.2109 的情形。

S.2109,卷子本,首尾略有殘損。上面共抄錄四部佛經,這四部經依次為:《佛說新歲 經》、《佛說恒水經》、《佛說般泥洹後比丘十變經》、《佛說小法滅盡經》。其中《佛說 小法滅盡經》因為抄在最末,因此略有殘損。整部經的情形為:首存尾殘。計存四十三行,

行十七字。首題:「佛說小法滅盡經」。起:「聞如是,一時佛在拘夷那竭國。」迄: 「 文 」。

S.2109 中將《佛說新歲經》、《佛說恒水經》、《佛說般泥洹後比丘十變經》、《佛說 小法滅盡經》抄在一起,似有特殊用意。因為這四部經中前兩部是說戒,後兩部則宣揚了末 法思想,因此就隱約有了互警的意思。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3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三、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內容分析

《小法滅盡經》內容敘述的是佛將臨涅槃時,預告佛法將逐漸衰微,最後乃至於滅盡的

故事。

以情節來分析,《小法滅盡經》可以分作五個部分。第一段,佛將涅槃,諸比丘及諸尊

菩薩來詣佛前,渴望聽聞佛陀最後說法,然而佛陀卻默然不應,經過阿難三度懇求,佛才開

始陳說。第二段,佛告訴阿難,在他涅槃之後將有魔道壞亂佛法,這些魔比丘著俗衣裳、飲

酒炙肉、更相憎嫉,並且驅逐精進修德的菩薩、辟支、羅漢比丘們。第三段,魔道興盛之後,

開始有寺廟空荒、傷害眾生、比丘比丘尼為奴婢、男女淫亂等種種佛法衰弊的現象。第四段,

佛法將滅,此時水旱不調、五穀不熟、疫氣流行、日月短促。後洪水忽起,眾生皆溺。第五

段,月光出世。由於此一寫本卷尾殘損,因此「月光出世,得相遭值,共興吾道」之後的經

文不詳,但是由勉可辨識的幾個字「楞」、「未」、「化去」等可知,後段缺損的文字跟《大

藏經》中收錄的《佛說法滅盡經》是一樣的,因此據《法滅盡經》補闕,可知敦煌寫本《小 法滅盡經》最後一段敘述的內容是:千萬歲後,有彌勒佛降生世間,救度眾生。

從內容上來看,《小法滅盡經》含有佛教的三時思想。三時,分別為正法、像法、末法

三個時期。這三個時期的定義和期限,諸家說法不一,根據《大乘法苑義林章》、《佛臨涅

槃記法住經》等經的記載,正、像、末三時大致指的是:佛入滅後,教法經歷了正法、像法、

末法三個時期。此三個時期,佛法次第衰頹。正法時期,教、行、證三法具足,像法時期,

教、行二法猶存,到了末法時期便有教無行了。而《小法滅盡經》中所提到「法滅盡」,指 的便是在經歷正、像、末三個時期之後,佛法衰微已極,於是進入到滅盡的狀態。

四、《小法滅盡經》是否為疑偽經

《大正藏》將錄自 S.2109 的《小法滅盡經》收在第八十五冊「疑似部」中,認為《小法 滅盡經》有出於偽造的嫌疑。又查核歷代經錄的記載,發現《小法滅盡經》從《開元釋教錄》

開始登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中也見載,而這兩部經錄都將《小法滅盡經》收在「別錄 中偽妄亂真錄」中,可見《小法滅盡經》應該有明顯偽妄的痕跡。

王文顏先生在《佛典疑偽經研究與考錄》中提出三項判定偽經的原則:(一)從有無譯人以

判定佛典之真偽,(二)與真經比對以判定佛典之真偽,(三)從內容、義理以判定疑偽經。我們

不妨先以這三個原則來考察《小法滅盡經》疑偽的程度。《小法滅盡經》並沒有譯人的資料。

內容義理方面,經文中提到的佛臨終說法、三時、彌勒下生等思想,都是有其他佛經可以對

照的,因此沒有明顯偽造的痕跡。然而《開元釋教錄》在《小法滅盡經》下註明了「與真經

中法滅盡經文意全異」,並說是屬於「義理乖背,偽妄昭然」一類,指證的語氣很嚴厲,似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4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乎經中有謠讖、方術等顯與佛教相悖的內容。這我們如今由《小法滅盡經》的經文上卻也實

在看不出來。至於《開元釋教錄》中所說的「與真經中法滅盡經文意全異」則很可以注意。

這便是王文顏先生所說的「與真經比對以判定佛典之真偽」,真偽比對,立見分曉,是很直

接而可靠的方法。依《開元釋教錄》所說另有一真經《法滅盡經》的存在。查閱《大正藏》,

確實有一《佛說法滅盡經》,收錄在第十二冊涅槃部類中,而在僧祐所撰的《釋迦譜》中也 引用到了這部《法滅盡經》。

找到真經之後,接下來的工作便是比對二者的差異了。

可怪的是,《佛說法滅盡經》和僧祐所引,文字竟然和《小法滅盡經》是一樣的,其中

雖然有一二用語的出入,但是不妨礙它們本是同一部經的判定。看起來,《小法滅盡經》就 是《法滅盡經》了。敦煌寫本雖然在經名上多冠了一個「小」,但是這也在合理的範圍內。

既然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就是《法滅盡經》,那麼看來在開元年間另有一部《小法

滅盡經》的存在了。這一部經和敦煌本《小法滅盡經》經名相同而內容相異。《開元釋教錄》 和《貞元錄》中所錄的偽經指的便是這一部。

至此,我們可以分兩個方向來考察,一是將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正名回《法滅盡經》,

繼續考察相關問題,如:是否為疑偽經、為什麼敦煌本中經名不同等。另一個考察方向則是 追蹤偽《小法滅盡經》的資料。

(一)《小法滅盡經》與《法滅盡經》

上文已經提及,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其實就是《法滅盡經》,而《開元錄》、《貞

元錄》所載是另一同名異實的疑偽經。既然二者不同,那麼之前所作的《小法滅盡經》經錄

登錄考察,其實對敦煌本《小法滅盡經》來說便不相干了。如今我們應該重新作一次《法滅 盡經》的經錄記載考察。

《法滅盡經》的登錄首見於《出三藏記集》,歷代記載的情形如下表:

經 名

綜理眾經目錄 出三藏記集

登錄 與否 否 (cid:57) 新修續撰失譯雜經。

類別

眾經目錄(《開皇錄》)

(cid:57)

卷 2,眾經偽妄,大乘修多 羅藏錄

卷 4,眾經疑惑,小乘修多 羅藏錄

《眾經目錄》(仁壽錄)

(cid:57) 五分疑偽。

文字記載

‧《法滅盡經》一卷。 ‧《般泥洹後諸比丘經》一卷。 ‧《小般泥洹經》一卷(一名《法滅盡經》)。 ‧《佛說法滅盡經》一卷。

‧《法滅盡經》一卷。

‧《法滅盡經》一卷。 ‧《般泥洹後諸比丘經》一卷。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5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眾經目錄》(《靜泰錄》)

(cid:57) 眾經疑惑。

《大唐內典錄》

(cid:57) 南吳孫氏傳譯佛經。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cid:57)

卷 5,大乘重譯經目。

卷 12,大乘闕本經。

卷 13,大乘重譯經。

《開元釋教錄》

(cid:57)

卷 2,總括群經錄。

卷 5,新集失譯諸經。

卷 12,大乘經單譯。

卷 14,大乘經重譯闕本。

‧《小般泥洹經》一卷(一名大法滅盡經) ‧《佛說法滅盡經》一卷。 ‧《法滅盡經》一卷。 ‧《法滅盡經》一卷(初出或云《法沒盡經》,

或云《空疾菩薩所問經》)。 魏文帝世,月支國優婆塞支謙譯。

‧《空寂菩薩所問經》一卷(亦云《法滅盡經》,

亦云《法沒盡經》)。 吳黃武年支謙譯。出《長房錄》初出。 ‧《法滅盡經》一卷(第三出或云《法沒盡經》 又云《空寂菩薩所問經》,與吳代支謙出者 同)。 晉代竺法護譯,出《長房錄》。

‧《小法沒盡經》一卷。

晉代竺法護譯,出《長房錄》。 ‧《法沒盡經》一卷(第二出)。

東晉祇多蜜譯,出《長房錄》。

※以前四經同本異譯 ‧《法滅盡經》一卷。 ‧《小法滅盡經》一卷。 ‧《法滅盡經》一卷

(或云《法沒盡經》,又云《空寂菩薩所問 經》)。

‧《法沒盡經》一卷 (或云《空寂菩薩所問經》第二出與支謙出者 同本,或云《法滅盡經》,見《僧祐錄》)。

*闕本 ‧《法滅盡經》一卷(初出或云《法沒盡》, 或云《空寂菩薩所問經》,見《長房錄》)。

‧《法滅盡經》一卷。 ‧《法滅盡經》一卷。 《僧祐錄》中失譯經(今附宋錄)。 ‧《法滅盡經》一卷(亦云《空寂菩薩所問》,

亦云《法沒盡》。)

吳月支優婆塞支謙譯(第一譯)。 ‧《法沒盡經》一卷(或云《空寂菩薩所問》,

或云《法滅盡》)。

‧西晉三藏竺法護譯(第二譯)。 ※二經同本異譯並闕。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6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卷 18,別錄中偽妄亂真錄 第七。

‧《小法滅盡經》一卷(與真經中《法滅盡經》

文意全異)。 《央崛經》下。一十八部一十九卷。並義 理乖背偽妄昭然,章疏共引靡知虛偽,故 載斯錄傳示後賢,儻悟非真希同革弊。 ‧《空寂菩薩所問經》一卷(一名《法滅盡經》, 亦云《法沒盡經》。《法經錄》云「此經偽妄 炳然固非竺護所譯」)。

※ 《空寂所問經》,謹按群錄已經兩譯,恐

濫竊真名。故兩存其目。又有《法滅盡經》 一卷,即此異名不復重載(其《法滅盡經》 大小二乘偽錄皆載者誤也)。

‧《般泥洹後諸比丘經》一卷(按《僧祐錄》,

即《小般泥洹》異名)

‧《小般泥洹經》一卷(一名《大法滅盡經》)。 ※按安世高譯處有《小般泥洹經》。此既名同,

復無本可定,且二處俱載。 ‧《法滅盡經》一卷(亦云《空寂菩薩所問》,

亦云《法沒盡》)。 吳月支優婆塞支謙第一譯。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cid:57)

卷 24,別錄中有譯無本。

‧《法沒盡經》一卷(或云《空寂菩薩所問》,

或云《法滅盡》)。 西晉三藏竺法護譯第二譯。

※二經同本異譯並闕

卷 28,別錄中偽妄亂真錄。

‧《小法滅盡經》一卷(與真經中《法滅盡經》 文意全異)。

由經錄記載所見,可以把《法滅盡經》的流傳分作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為《出三藏記集》到《靜泰錄》。《法滅盡經》在《出三藏記集》中首次登

錄,此後《法經錄》、《仁壽錄》、《靜泰錄》中皆有。但都入於疑偽部。可能與失譯人姓 名有關。

此一時期有一值得注意的現象是,《仁壽錄》在「五分疑偽」部同時登錄了《小般泥洹

經》、《佛說法滅盡經》兩部經,而且在《小般泥洹經》後註「又名《大法滅盡經》」,這

個《大法滅盡經》和《法滅盡經》在名稱和經文內容上應該有著既密切又必須在名稱上區隔

以免混亂的關係。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之所以要在原本的經名上冠上「小」字,也是出 於同樣的原因。然而問題在於,與他相對而稱的是哪一部經呢?

其中《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有很大的嫌疑。《法住記》是玄奘所譯,主題

相似,但是譯筆、篇幅、思想都出於《法滅盡經》之上,名稱又過長拗口,因此本來的《法

滅盡經》為《小法滅盡經》是很有可能的。另一佐證是《佛祖統紀》引《法住記》時,也稱 之為「法滅盡經法住記」。可見有此用法。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7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又,此時期另一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出三藏記集》中另有經名相近的《法沒盡經》和《小

法沒盡經》。《法沒盡經》僧祐時可見,《小法沒盡經》則已闕,這兩部經僧祐均未說明是

何人所譯。《法經錄》則在〈大乘修多羅藏錄‧眾經一譯一〉中登錄了這兩部經,並說明均

為晉竺法護所譯。但是到了《仁壽錄》、《靜泰錄》這兩部經便都登錄為闕佚了。如此看下 來,《法經錄》中的記載顯得特殊而可疑。

第二個階段為《大唐內典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此一時期《法滅盡經》出現了新譯本。為魏文帝時月支國支謙所譯。《大周刊定眾經目

錄》並對《法滅盡經》的相關譯本作了一次整理。得出《空寂菩薩所問經》、《法滅盡經》

(晉‧竺法護譯)、《小法沒盡經》、《法滅盡經》(東晉‧祇多蜜譯)此四經為一本異譯 的結論。

第三階段為《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中開始登錄所謂的偽《小法滅盡經》,並嚴峻

的指其與真經全異,義理乖謬。這一本偽《小法滅盡經》的文字可能保留在《諸經要集》、 《法苑珠林》等書的引文中。

(二)偽《小法滅盡經》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法苑珠林》、《諸經要集》中都曾引用《小法滅盡經》,

但是文字和今所見敦煌抄本《小法滅盡經》不同。

這三條引文如下文所錄。

《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二:

小法滅盡經云。劫火起時。曾作伽藍所不為火焚。乃至金剛界為土台也。四明結處非

法失不之相。初中所明前已具述。恐有迷忘。謂兩界相接中無自然。共相錯涉。隔水 無橋。或不捨本界而重結之。及界不盡集。羯磨不成。方相不練。並非結法。[註 2]

《法苑珠林》卷三十八: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8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又小法滅盡經云。後劫火起時。曾作伽藍所不為火焚。乃至金剛界為上台也。[註 3]

《諸經要集》卷三:

又小法滅盡經云。後劫火起時。曾作伽藍所不為火焚。乃至金剛界為土台也。[註 4]

這三段引文的文字是一致的,可見是當時通行的版本。又《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 《法苑珠林》、《諸經要集》這三部書,產生的年代分別為貞元年、總章年和開元年,都在

唐朝,年代很相近。唐代前後的其他佛書中便不見引用。可見偽《小法滅盡經》是盛行於唐

代的一部偽經。而且它的雀起和隱沒應該和時代背景有密切關係。由僅存的這一段偽《小法

滅盡經》提到了幾個特殊的詞彙。如:「金剛界」、「四明結處」、「方相」等看來,似與 密教有關。

五、 結論

由考察經錄記載及其他經書的引用可知,敦煌抄本《小法滅盡經》便是《法滅盡經》,

這是一本曾重譯多次的印度佛經,當然不算偽經。過去因為有另本偽《小法滅盡經》的存在,

因此產生了《小法滅盡經》為經錄明指之偽經的誤解。《大正藏》恐怕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將 它歸入「疑似部」中。如今總算予以釐清。

而經錄中所指的偽《小法滅盡經》也在其他作品的引用中找到佚文。從僅存的幾句經文 判斷,這部偽《小法滅盡經》似與密教有關,而且在唐代前期便十分盛行。如果偽《小法滅

盡經》在唐代前期便十分盛行的話,那麼此時的《法滅盡經》便不能再稱作《小法滅盡經》

了,否則豈不是避淆不成還造成另一層誤會。看來,這條線索或許還可充作敦煌寫本《小法

滅盡經》斷代的參考。

【註釋】

[註 1] 《大正藏》第五十三冊,梁‧寶唱《經律異相‧現涅槃後事佛部》二十三〈法滅盡〉中也有一段引用文

字,下註云:出《法滅盡經》,但是因為經文全然不同,因此這裡暫不述及。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9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註 2] 《大正藏》第四十冊,第十七頁下-十八頁上。

[註 3] 《大正藏》第五十三冊,第五八四頁上。

[註 4] 《大正藏》第五十四冊,第二十四頁下。

【參考書目】

1.《大正藏》。

2.水野弘元著,劉欣如譯,《佛典成立史》(台灣:東大圖書公司,一九九六年)。

3.王文顏,《佛典疑偽經研究與考錄》(台灣:文津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四月)。

4.牧田諦亮,《疑經研究》(京都: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昭和五十一年)

5.曹仕邦,《中國佛教譯經史論集》(台灣:東初出版社,一九八○年六月)。

6.黃永武,《敦煌寶藏》(台灣:新文豐出版社,一九八一-一九八六年)。

附錄一:

S.2109《佛說小法滅盡經》錄文。 《佛說小法滅盡經》

聞如是。一時佛在拘夷那竭國。如來三月當般泥洹。與諸比丘及諸尊菩薩無鞅數

來詣佛所。稽首于地。眷屬圍繞。渴仰聞法。世尊寂然。嘿無所說。光明不亮。賢者

阿難長跪叉手白佛言。前後說法。啟光獨顯。今大眾會明更不現。何故如此。此必有

異。願聞其意。佛嘿不應。如是至三。

佛告賢者阿難。吾般泥洹後。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比丘。壞亂吾道。著俗

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炙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憎嫉。時有菩薩

辟支羅漢比丘。精進修德。一切敬待。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救濟窮厄。

恒以經像。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恩善。不傷害人。損身濟物。不自惜已。設有 是人。眾魔比丘。咸共憎嫉。誹謗揚惡。儐出驅遣。不令得住。

自共於後。不修道德。寺廟空荒。無人修理。轉就毀壞。但貪錢物。積聚不散。

不作功德。販賣奴婢。耕田墾殖。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有慈愍。奴為比丘。婢為

比丘尼。無有道德。婬妷濁亂。男女不別。令道薄賤。皆由此輩。或避縣官。依猗吾

道。求作沙門。不修戒律。月半月盡。卦名講戒。厭惓懈怠。不欲聽聞。抄略前後。

不肯盡說。經不講讀。設有讀者。不識字句。為強言是。不諮明者。貢高求名。噓天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10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雅步。以為勞異。望人供養。魔眾比丘。壽終之後。精神當墮無澤地獄。五逆罪中。 無不更歷。恒邊沙數罪畢。乃出生在邊國無三寶處。

法欲滅盡時。人女精懃。恒作功德。男子懈慢。不用法語。眼見沙門。如視糞土。

無有信心。劫欲彌沒。諸天泣淚。水旱不調。五穀不熟。疫氣流行。死亡者眾。人民

懃苦。縣官酷剋。不順法理。皆思樂亂。惡人轉多。如海中沙。劫欲盡故。日月短促。

善者甚少。若一若二。人命促短。四十頭白。男子婬妷。精盡夭命。年壽六十。女人

壽命。七八九十。或至百歲。大水忽起。年至無期。世人不信。不問豪賤。沒溺浮漂。

魚鱉食噉。菩薩辟支阿羅漢比丘。眾魔驅逐。不豫眾會。三乘入山福德之處。淡泊自 守。以為欣快。壽命延長。諸天衛護。

月光出世。得相遭值。共興吾道。五□□□□楞□□□□□未□□化去□□□□

□□□□□□□□□□文

附錄二:

S.2109《佛說小法滅盡經》圖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普門學報》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11 頁,共 11 頁

論文 / 敦煌寫本《小法滅盡經》非疑偽經考論

ISSN:1609-476X

普門學報社出版 地址:84049 台灣高雄縣大樹鄉佛光山普門學報社 電話:07-6561921 轉 1291、1292 傳真:07-6565774 E-mail:[email protected]

◇法緣留言(—)

載入中…

ID: paper:42667ddb2d44 · 最後更新:2026/6/2· 版本:20260602 · 版本歷史

其他資料:學術論文(個別著作權)、本派傳承(CC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