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22 年 9 月 117-156 頁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陳睿宏∗ 摘 要 漢代《易》學的卦氣與災異化,與《洪範》五行化之陰陽災異與天人 感應進路,存在諸多可相容與聯繫關係,除反映各別文本的創造性理解, 亦有其彼此會通的共性,由此釐清兩者關係下的重要論題與學術性意義, 為本文之主要關懷。從漢代《洪範》學詮釋主體傾向,對應於與《易》學 可能之聯繫內容進行關切,包括把握時代政治與學術需求之契應、《洪範》 原始與時代性內涵同《易》說會通之可能,乃至二者陰陽五行災異化之聯 繫、卦氣占驗、「圖書」主張,以及數值化應用等可能存在的共同論題,進 行概括性之梳理,確立漢代《洪範》學五行化主體傾向,同《易》學聯繫 之重要內涵,與傳遞之學術性意義。漢儒原說,固為「河圖」與數論之嚆 矢,激盪出宋明圖說之關注與壁壘宏論之創發,循《洪範》與《易》的會 通聯繫中,拾綴研覈,源流考鏡,剔抉學術流衍之良義。 關鍵詞:洪範、五行、漢代易學、河圖、洛書 ∗ 陳睿宏現職為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118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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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22 年 9 月 117-156 頁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陳睿宏∗
摘 要
漢代《易》學的卦氣與災異化,與《洪範》五行化之陰陽災異與天人 感應進路,存在諸多可相容與聯繫關係,除反映各別文本的創造性理解, 亦有其彼此會通的共性,由此釐清兩者關係下的重要論題與學術性意義, 為本文之主要關懷。從漢代《洪範》學詮釋主體傾向,對應於與《易》學 可能之聯繫內容進行關切,包括把握時代政治與學術需求之契應、《洪範》 原始與時代性內涵同《易》說會通之可能,乃至二者陰陽五行災異化之聯 繫、卦氣占驗、「圖書」主張,以及數值化應用等可能存在的共同論題,進 行概括性之梳理,確立漢代《洪範》學五行化主體傾向,同《易》學聯繫 之重要內涵,與傳遞之學術性意義。漢儒原說,固為「河圖」與數論之嚆 矢,激盪出宋明圖說之關注與壁壘宏論之創發,循《洪範》與《易》的會 通聯繫中,拾綴研覈,源流考鏡,剔抉學術流衍之良義。
關鍵詞:洪範、五行、漢代易學、河圖、洛書
∗ 陳睿宏現職為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118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一、前言
《洪範》九疇之原始內容,作為治國之大法,首疇言水、火、木、金、 土五行之說,1為中國傳統五行觀的重要來源;一種帶有某種理性思維,認 為自然的存在,為陰陽氣化的五種氣性流行對待的關係。其他諸疇的天人 觀,雖難免仍存有些許超驗色彩,但已屬傳統天人觀與當時政治教化的相 對合理而樸素思想。然而,漢代儒家思想的陰陽災異化,《洪範》可資運用 的元素,使之邁向極端五行化之路。
《周易》建構一套宇宙自然的變化體系與推筮方法,以陰陽氣化為根 本元質,同《洪範》可以視為陰陽氣化觀發展的重要源頭,而《周易》有 系統與具一定的理論體系,由《易傳》之詮解,包括陰陽的內涵、屬性與 規則、陰陽所傳遞的變化之道、太極化生思想等等,進行豐富化的闡述, 然有關與五行之配用,則少有明確之著墨;對應於《洪範》關注五行,《周 易》則更明顯主於陰陽。當同樣面對漢代的陰陽災異化,《周易》的理解同 樣走向獨特的方向,卦氣與陰陽災異,以及致力於象數之用,成為此一時 代的特色。
漢代學術的多元發展,政治權力的維護,獨尊儒術的優位性,儒家走 向陰陽化,同時對《洪範》與《易》產生大抵定向的衝擊,使二者在共同 氛圍的學術流風下,形成諸多可以具體對話的空間與論題。即如班固(32-92) 《漢書‧五行志》所云,「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徵,天人之道粲 然著矣」;2《易》與《洪範》的天人之道,粲然著顯於陰陽五行、災異咎徵 的論述中,彼此融攝,多有會通之處,並於此一時代概括觀點的確立,影 響日後至宋明時代的《洪範》學與《易》學,特別如陳摶(872-989)一系 《河圖》與《洛書》(後文簡稱「圖書」)之說、蔡沈(1167-1230)「範數」 的推占之用。
宋代林之奇(1112-1176)曾言,「《易》之與《洪範》,皆是聖人所以發 明道學之秘,論為治之法,所以贊天地之化育,以與天地參者,要其指歸, 未嘗有異」。3以《易》與《洪範》指歸同一,化育天地,同具通天道明人事 之功。章如愚(1196 年進士)《羣書考索》亦云:
1 《洪範》五行之說,參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
義‧洪範》(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年),卷 12,頁 357。
2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卷 27
上,頁 1315。
3 [宋]林之奇:《尚書全解》,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55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 24,頁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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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與《洪範》相為表裏,後世呂不韋取而著之《月令》,揚 雄以是而草《太玄》,劉向以是而作《五行傳》,班固、范曄以是 而作《五行志》,皆第相沿。4
《易》與《洪範》從原有的樸素思想性質,到發展歷程中的高度聯結,彼 此多有相為表裏者,不論《月令》、《太玄》、《洪範》五行化一系之《五行 傳》、《五行傳論》與《五行志》等,皆可以反映出二者的融攝會通之性, 此會通者於漢代已然發酵醞釀,宋明《易》學圖說、《洪範》諸法,乃至司 馬光(1019-1086)《潛虛》者,蓋有奠基於此。
面對時代政治與學術發展,尤其儒家經典詮釋的陰陽化傾向,《洪範》 的諸多內容與元素,於此時代成為陰陽五行災異化,足資構說的理想文獻 材料,走向似可從陰陽五行齊觀的極端災異路線,而《周易》本身亦同樣 可供陰陽災異化的理解,高度卦氣占驗傾向,彼此存在聯繫之可能。
漢代《易》學的卦氣與災異化,與《洪範》五行化之陰陽災異與天人 感應進路,存在諸多可相容與聯繫關係,除了反映各別文本的創造性理解, 也有其彼此會通的共性,由此釐清兩者關係下的重要論題與學術性意義, 為本文之主要關懷。從漢代《洪範》學詮釋主體傾向,對應於與《易》學 可能之聯繫內容進行關切,包括把握時代政治與學術需求之契應、《洪範》 原始與時代性內涵同《易》說會通之可能,乃至二者陰陽五行災異化之聯 繫、卦氣占驗、「圖書」主張,以及數值化應用等可能存在的共同論題,進 行概括性之梳理,循二者會通聯繫之質,拾綴研覈,源流考鏡,確立漢代 《洪範》學五行化主體傾向,同《易》學聯繫之重要內涵,剔抉學術傳遞 流衍之重要意義。
二、時代政治與學術需求之契應
章炳麟(1869-1936)《訄書》有言,「視天之鬱蒼蒼,立學術者無所因。 各因地齊、政俗、材性發舒,而名一家」。5學術思想之名成一家,乃至整體 學術思想之發展流變,有其形成的時空環境背景,不論學術自身的醞釀推 衍,或是受到政治、社會、文化等諸多時代歷史因素的影響,乃至有主導
4 [宋]章如愚:《羣書考索》,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936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 9,頁 142。章如愚以《洪範五行傳》為 劉向所著,甚至歷來學者亦引劉歆作《洪範五行傳》。準確而言,劉向為《洪範五傳論》, 《洪範五行傳》當為伏生所為。劉歆等諸家,不宜指有《洪範五行傳》之著。後文將再 詳述。
5 見[清]章炳麟:《訄書》(香港:香港三聯書店,1998 年),頁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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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發展之特有材性氣質的重要人物或蘊蓄時代成因的出現,形成重要的 推助力量。
(一)黃老為自然科學與陰陽氣化提供互補契機
漢代初期的學術思想,仍本於先秦之多元性,誠如司馬遷(西元前
145-90)所記:
漢興,蕭何次律令,韓信伸軍法,張蒼為章程,叔孫通定禮儀, 則彬彬文學稍進,《詩》、《書》往往間出矣。自曹參薦蓋公,言 黃老,而賈生、晁錯明申、商,公孫弘以儒顯,百年之間,天下 遺文故事靡不畢集。6
百家爭鳴的學術景況,因於新朝鼎立待舉,而能以開放性的方式,普遍被 接受與包容於政治舞臺上。加上主張黃老之治,黃老形成的背後,本身即 是一種學術多元包容性下的結果,稷下之學即典型之衍生代表。
陳澧(1810-1882)《東塾讀書記》引洪稚存(1790 年進士)之言,指 出「自漢興,黃老之學盛行,文景因之以致治」。7「黃老」是學派或一時代 的學術傾向,歷來學者難予論定,但普遍肯定與稷下學宮有關,確定學術 熔爐的兼容百家之開放性,形成嶄新的學術面貌,造就出以道家思想為主, 以及各家思想間的相互溝通吸收,長短互承的「優勢互補」8下之新的、帶 有強烈致用之性的思想主張,也成為漢初王朝新立下的某種治術或政策。 「黃老」作為「一批知識人有一種大體一致的思考路數和思考興趣」下, 推動成為的一種思潮,9影響漢代前期的發展。黃老論「道」,以「道」探究 宇宙、天地,乃至社會、人生之問題,「道」的思想意識,帶動對自然哲學 的關注,把握對自然的理解,試圖找尋可以作為宇宙根源的理性支持,其 中傳統的陰陽五行元素與認識,也直接影響陰陽五行知識系統的建立與運 用,也確立漢代以氣為本的主流路線。
《漢書‧藝文志》提到道家出自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 然後知稟要執本」,清虛卑弱,自守自持之用道。道家下的史官,以及「黃 老」中的「黃帝」作為治道象徵,使與陰陽五行、形名法術、天文曆算、
6 見[漢]司馬遷著,[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太史
公自序》(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卷 130,頁 3319。
7 見[清]陳澧:《東塾讀書記》(北京:北京三聯書店,1998 年),頁 238。 8 胡家聰強調稷下黃老為一種學術上「優勢互補」之現象與結果。見胡家聰:《稷下爭鳴與
黃老新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年),頁 33。
9 參見葛兆光:《七世紀前的知識、思想與信仰世界》(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8 年),
頁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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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法博物、地理醫方等方面形成一定的糾葛。這些知識內容,直接與漢代 學術與政治,建立一定的關係,其中陰陽五行之運用,以及儒術獨尊之後 的陰陽化滲透,有其可能的互補與聯繫。
(二)獨尊儒術與儒家陰陽化
漢代初期的黃老之治,作為國家前期的政策,也直接影響其學術的發 展,而同時因為政治的運籌及權力掌握與分配的角力,產生「罷黜百家, 獨尊儒術」的局面。儒家的獨尊,也存在著包裏下的「兼容」,其中最為凸 顯的,即陰陽五行的思想;致使孔門的儒家,沾染上陰陽化的不純粹性。 陰陽五行的思想,代表戰國時代以前《洪範》、《左傳》與《國語》等 典籍,10早已存在而明白的記述,作為理解天人關係與政治運用的重要概 念;或許也已為一普遍性的知識,抑或發展為專門性的學派,至騶衍為主 的五行終始之說,卻刻板化的對政治形成某種程度的影響,《史記》言「騶 衍以陰陽主運顯於諸侯」,11為帝王政權合法性添立契用基礎,高祖(西元 前 247-195)興漢,自云「北畤待我而起」,則「立墨帝祠」,12以水德自居。 其推衍五德之說,深刻影響政權移轉之合法性與必然性之認同,以及君權 神授之說,對董仲舒(西元前 179-104)的主張,有推波助瀾之功。其根本 的陰陽五行思想,也為政治與學術舞臺,開闢出引領風騷的機運。
董仲舒面對政治權力的問題,關注權力的來源與正統性,肯定君權神 授、天人感應的必然性,以及確立「大一統」的權能,藉由自身學術背景 因素,促成《春秋》學陰陽災異化的發展。非原始而「純粹」的《春秋》 學,也非純因為《春秋》學本身陰陽五行之性的內蘊張力,帶動整體經學 陰陽五行化的發展,而是陰陽五行根植的傳統而成熟的基本原理,符合政 治的需要,為時代環境提供有關發展的養料所致。《漢書‧五行志》云:
10 《左傳》文公 7 年(西元前 618)指出「六府、三事,謂之九功」,並云:「水、火、金、 木、土、穀,謂之六府;正德、利用、原生,謂之三事」。又,襄公 27 年(西元前 546) 云:「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此五材當指上述六府去「穀」者。其它如昭公 25 年(西元前 517)云「用其五行」,昭公 32 年(西元前 510)亦有「天有三辰,地有五 行」之說。見[周]左丘明著,楊伯峻編注:《春秋左傳注》(臺北:復文圖書出版社,1991 年),頁 564、1136、1456、1519。《國語‧周語》並云:「天六地五,數之常也。經之以 天,緯之以地。」此「地五」者,即同《左傳》之五行。見[清]徐元誥著,王樹民、沈 長雲點校:《國語集解‧周語下》(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89。
11 見[漢]司馬遷著,[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封禪 書》,卷 28,頁 1369。另外,《史記‧孟荀列傳》云:「王侯大人初見其術,懼然顧化,其 後不能行之。是以騶子重於齊,適梁,惠王郊迎,執賓主之禮;適趙,平原君側行襒席; 如燕,昭王擁彗先驅,請列弟子之座而受業,築碣石宮,身親往事之。」揭前書,卷 74, 頁 2345。因為政治性的需求,騶衍之說,得以大傳。
12 同上註,頁 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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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 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漢興,承秦 滅學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 者。13
《周易》與《春秋》因時代政治、社會的變演與需要而著成,作為儒家的重 要典籍,班固特言「幽贊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者,莫著乎《易》、《春秋》」,14 此所以為學者視漢學以二者同經之所在。另外,《周易》乾坤陰陽之道,效 法《洪範》咎徵之說,天人之思想粲然著顯。《易》與《洪範》內在聯繫下 的天人思想,便凸顯於陰陽變化之道與休咎徵驗諸方面,並為漢人所認識 的,兩者共同存在一定的密切關係。直至景、武時期,政治與學術相互依 恃下的需要,由董仲舒的《公羊》學,開啟陰陽五行化的鈐鑰,陰陽五行 化的思想,成為儒者詮說經典的宗法取向。所以,此一時期,儒家的典經 闡釋,因董氏之學而陰陽化,漢代的儒學,走向創造性的陰陽化理解。
治國思想的建構,神權化的權力來源的確立,與權力結構的鞏固,乃 至天的概念、規律、自然、氣化、陰陽五行、天文曆法等思想與知識的高 度重視,帶動儒家的陰陽化。在此陰陽化鑿立驗說的學術環境,經典中《易》 與《洪範》本質上既有的內容,具有可以方便而有效的陳述與運用,提供 更多合於時代需求的詮釋空間。
《易》陰陽原理與占筮之本色,《洪範》記載原始的天人觀、五行觀與 咎徵等主張,二者的諸多共通性,也帶引彼此共通性的積極與可能之構 接,而有董仲舒、如劉向(西元前 77-6)與劉歆(西元前 46-西元 23)父 子,以及如眭孟(西元前?-78)、夏侯勝(西元前 74 擢升博士官、光祿大 夫)、京房(西元前 77-37)、谷永(西元前?-11)等等諸家於此方面之陳 言名世。
三、《洪範》原始與時代性內涵同《易》會通之可能
原始《尚書》編收的《洪範》,即武王(西元前 1076-1043)向箕子(西 元前?-1082)探論天道之文,15而「箕子陳述天地人之常經,聖王治國之大 法」,皆無出於《洪範》「九疇」所揭,故此文即「箕子為武王述大法九類
13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上,頁 1316-1317。 14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卷 75,頁 3194。 15 箕子之生卒年,歷來眾說紛紜,多數認為不可考,亦有考定認為卒於西元前 1082 年,若 此年為正確,則周武王尚未出生,何來與箕子之對話?當中必存在二人生卒年與可能對話 的問題。有關問題,非本文所關切者,故此處作擱置。箕子此卒年,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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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書」。16以「九疇」作為施政大法,具有一種相對理性思維的治道思想, 以及為當時理解自然天道,視陰陽五行構說自然氣化的理所當然者,自然 天道如斯之氣化流行,人事布現變化亦若是,天道自然與人事之相合,若 《易》之因天道彰明人事之義,成為儒家經典中,與《易》同為理解天人 觀的重要經典文獻。面對時代政治與學術需要的時空交會,《洪範》與《易》 搭起連袂會通之可能。
(一)《洪範》原始內涵之重要時代意義
《洪範》「九疇」作為治國大法,「彝倫攸敘」,以致其功者,概括之
要點:
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 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 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
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 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乂,明作晢, 聰作謀,睿作聖。
三,八政。一曰食,二曰貨,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 曰司寇,七曰賓,八曰師。
四,五紀。一曰歲,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歷數。
五,皇極。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曰皇極 之敷言,是彝是訓,于帝其訓。……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 下王。
六,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剛克,三曰柔克。
七,稽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霽,曰蒙,曰驛, 曰克,曰貞,曰悔,凡七。卜五,占用二,衍忒。
八,庶徵。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曰時。……曰休徵。 曰肅,時雨若。曰乂,時暘若。曰晢,時燠若。曰謀,時寒若。 曰聖,時風若。曰咎徵。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暘若。曰豫, 恒燠若。曰急,恒寒若。曰蒙,恒風若。
16 見[宋]胡瑗:《洪範口義》,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54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上,頁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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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 命。六極。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憂,四曰貧,五曰惡,六 曰弱。17
五行作為天道自然之五種氣化元素,推為五類自然事物;此五者,有其自 性與變化規律,合五行之準則,為治國之第一要法。天道之五行氣性,入 於人事之理,即五事,五事以敬,敬在誠身。人因乎天而為食、貨、祀、 司空、司徒、司寇、賓、師八者,為政務之主體。歲、月、日、星辰、曆 數等五者,合於四時之紀,協合自然天道。皇極至中之準,中天下而定四 方,本天道而立一身之則,善治其政,天下致福。正直、剛克與柔克三德, 究剛柔宜度、平康修治之功。卜筮所以稽疑辨惑,明察五行之兆象,與吉 凶貞悔之所由,為人事之所重。推自然之變以徵人省驗,庶徵因於五事, 知休咎之實,以應實務之行。五福為人之所嚮求,六極為人所畏懼,用以 勸善懲惡,恩威齊進。
原屬時代之治道思想,至漢代走向五行災異化,又至宋代將之與「圖 書」的數值結構化聯繫,甚至成為另類的推占之法,自有其既有的內容特 質與時代推衍之成因。也就是說,《洪範》作為先秦時期,以具有高度政治 意義的治道思想之姿態,傳遞以下時代性的重要意義:
其一、治國根本大法要點描述上,數值化概念的凸顯。開宗明義強調 九疇所以「彝倫攸敘」,包括「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農用 八政,次四曰協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乂用三德,七曰明用稽 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嚮用五福,威用六極」等九者,18「九」數與 依次之明列。其中好取「五」者,如五行、五事、五紀、五福之外,各疇 內容的陳述,亦顯「五」者,如五行代表的水、火、木、金、土之外,五 色、五聲、五味等,稽疑中之五卜,庶徵省驗之五者,休徵與咎徵各應之 五者等等。除了「九」、「五」之數外,「二」、「三」、「六」、「七」、「八」等 數,亦於分類上明確使用,其終皆本於天地之數。
其二、水、火、木、金、土架構的五行氣化、物質元素、序列、自然 秩序的確立等概念展現,以及作為自然界的實質現象或量化的認識,對於 當時人理解自然科學或現象,乃自宇宙存在的內涵,提供一種具體表述方 式與內容。同時,五行貫接天人的關係,五行與治國之道,也形成最直接 的聯繫。
17 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洪範》,卷 12,
頁 357-383。 18 同上註,頁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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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治國大法的來源,來自天所賜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禹(西 元前 2123-2025)應天獲賜「九疇」之法,得以「彝倫攸敘」。「天」同於「帝」, 存在人格神之性,會「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會「帝乃震怒」,會「錫之 福」等。19天子權力的來源,即天之子,代天行道,順天應人,統治權力的 行使,受到天的意志之制約。天人相合,天道與人事,有其必然的相應性, 尤其君王之治道與自然天象的關係,有其一定的聯繫性,故有「庶徵」、「稽 疑」之法的關注。
其四、《洪範》「九疇」大法來由於天之賜禹而立,賦予同於傳統上如 《尚書‧顧命》所云「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序」;《論語》中孔子 (西元前 551-479)感嘆「鳳鳥不至,河不出《圖》」的志業難伸下,幽咎 於鳳鳥與《河圖》不在的時運之嘆;《繫辭傳》言聖人所則取的「河出《圖》, 洛出《書》」之天生神物;《左傳》多見五靈之瑞,杜預並云「麟鳳五靈, 王者之嘉瑞」,20具祥瑞功能之吉物,提供具有神聖性、神秘性元素的推闡 之可能,也為漢代陰陽災異之說,開展可以附會構說的養料。
其五、天雖具有感應之性,甚至隱約存在權力的主體支配力,但《洪 範》仍在強調天的自然之性,以及人事之作為;天的制約性、神權力量的 消弱,轉於著重具有某種程度的如五行的自然之道、自然秩序之關注,以 及王權政治的重視。《洪範》無意於強化神格性的層面,著重於以德配天之 下的人事作為,以及對於自然現象、自然規律的省察索驗,乃至「乂用三 德」、「八政」、「五紀」一般,重視政治制度的確立、自然變化的基本法則、 自然變化認識系統的建立與掌握,以及人倫道德的實踐、「皇建其有極」與 「惟皇作極」的立君之道等人事作為本身的方面。21
其六、正直中道思想之重視,第六疇「乂用三德」,首重「正直」,即 不偏不倚的人格與道德品性,即是一種中道的展示。又有「剛克」與「柔 克」者,因時之需,陰陽剛柔,以中為本,以時得當,採取合宜之治道手 段。又,第九疇之法,「嚮用五福,威用六極」,「五德」賜福,威之以「六
19 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洪範》,卷 12,
頁 352-353、367。
20 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顧命》,卷 18, 頁 592。又見[魏]何晏注,[宋]邢昺疏,朱漢民整理:《論語注疏‧子罕》(北京:北 京大學出版社,2000 年),卷 9,頁 129。又見《繫辭上傳》言,見[宋]朱熹:《周易本 義》(臺北:大安出版社,2008 年),卷 3,頁 248。又見[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 [唐]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年),卷 1,頁 31。
21 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洪範》,卷 12,
頁 364。
126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極」之教,以顯戒懼之心,此刑德並嚮的合中之道。又,第五疇以「皇極」 為本,至大而中,「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 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 正直。會其有極,歸其有極」。此即正直中道之大義,故孔安國(西元前 156-74)特言「皇極」之道,乃「太中之道,大立其有中」;「眾民於君取中, 與君以安中之善」,則「天下皆為中正」。孔穎達(574-648)亦云「大中之 體」,「大得其中,無有邪僻」,「行實得中,天下皆歸其為有中」。22儒家倡 論中道,既是自然的彌常之道,更是治道與人事之理想。
其七、卜筮與曆法的重視。《洪範》強調「明用稽疑」,認同卜筮稽疑 的重要。君任之以國之大事,務當「謀及乃心」,理性謀動,審慎作為,一 己之力思慮恐有未逮者,則「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舉卿士百姓之智慮而 行;然大事之斷決,常有蹇足難決者,故「謀及卜筮」亦為當然之法。23於 此,由謀之於人,後問之於天(卜筮),反映出上古至殷商時期,天的主宰 性之消弱,人的理性與自決之覺醒,但卜筮仍為考正疑事之重要依據與方 法;《洪範》述明有通於五卜,以徵雨、霽、蒙、驛、克等五兆之法,以及 貞悔占筮之用,斷明吉凶,決疑立事。對於命立卜筮稽疑之職,除了君王 本身外,尚包括如卿士、庶民亦可參與,卜筮操作權力的下放,也間接認 同國政共議與決策權的開放,國家事務參與權能的擴大。就卜筮本身而言, 反映卜筮神聖性操作權力的分享,以及帶動卜筮行為的普遍性擴散,弛張 於理性與迷信之間。
其八、天人規律之確立與天文曆法的關注。五行之推衍,與五事之敬 用,正說明對於天道流行運化的絕對認同,並為第一大法,而五事合度, 亦為對政治與人事秩序的確立,便是天與人同有其不變之規律,彼此相契 相應,而天文曆法,即二者共架出的規律與秩序;天文之變,即自然之道, 而人依天文慎定曆法,明於節候氣化,敬授民時,此即《洪範》強調「協 用五紀」,和用歲時、日月星辰等天文與曆數之法,孔安國認為「和天時使 得正用五紀」,24天文測度,立準曆數,和於天時,使能正用五紀,順應時 空變化之宜。
22 五疇「皇極」之思想,以及孔安國、孔穎達之說。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
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洪範》,卷 12,頁 364-369。
23 同上註,頁 372。 24 同上註,頁 355。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27
(二)《洪範》與《易》共同之內在傾向
孔安國對《洪範》之詮解,主體上根本於孔門政治教化的義理思想進 行開闡,淡化與迴避神祕色彩與附會特質,如視「洪範」為「天地之大法」; 「建用皇極」訓為「凡立事當用大中之道」的中道思想;又如以「五行」 為自然之常性;又如對「八政」中之「祀」,云「敬鬼神以成教」,從教化 立場看待鬼神,視鬼神同於自然,同於天道的道德屬性一般,誠敬以待, 使知禮義;「于帝其訓」之「帝」,訓為同於「天」,25一種自然之性的天, 非為高度人格化的主宰之天。政治教化的理性論述,成為孔安國訓說的主 體特色。其中,對於「五行」的論述,其自然之常性,乃氣化之性,而當 他面對「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的解釋 時,簡要指為「皆其生數」,26即以天地之數象徵氣之變化,同時分判為「生 數」,已有天地之數的生數與成數之別,而所述之內容,對比此一時代《洪 範》五行化的傾向,相對仍重於對世界的理性看待。
隨著政治權力分配與政權角力所聯結的學術生態之改變,獨尊儒術與 儒家陰陽化的強勢走向,《洪範》與《易》,成為推動有關的政治與學術意 識型態之重要寵兒與有效媒介。27《洪範》與《易》內容性質上,與陰陽五 行災異化的應接,能夠進行有效的結合與創造性理解,使二者的詮釋取向, 向高度陰陽災異化靠攏,甚至儼然成為此時代陰陽災異化的不祧之祖。二 者因為諸多的元素,理所當然的創發為陰陽災異的思想,找尋到諸多可以 聯繫的內容。勾勒之要點如下:
其一、《洪範》為因天道合人事的治國大法,《周易》亦為彌綸天地之 道而通於人事的進退行止之重要方法,且至《易傳》更傳遞為政治教化的 範式,二者之價值性,泛同途而並歸一致。
其二、二者對自然天道,具有同樣的關懷,對自然天道的神妙之性, 同樣存在神祕性的理解空間,不論對神祕之天或自然之天的理解,都可以 建立起休戚與共的關係。
其三、同言自然氣化,《洪範》明於五行,《周易》專述陰陽,可以合
為陰陽五行,氣化災異。
25 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洪範》,卷 12,
頁 352、357、361、369。
26 同上註,頁 357。 27 除了《洪範》與《易》外,又特別包括《春秋》,在時代政治與學術發展的客觀事實上, 作為推動有關的政治與學術意識型態之重要寵兒與最有效媒介,本文專主於《洪範》與《易》 的關涉性,基於專注論題主體,與避免增衍過多的複雜性,故擱置有關《春秋》學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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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洪範》多取「數」名,《周易》至孔門《易傳》直稱「天地之 數」、「大衍之數」,共同為「象數」與「術數」提供數值運用的合理性依據。 其五、《洪範》尚卜筮稽疑、庶徵、天文曆法之用,《周易》本屬占筮 之法,徵稽自然之象,探尋實際存在的吉凶休咎,二者理所當然可以展現 彼此的相應性與融攝性。
其六、《洪範》言治道,必立尊卑之位,完善政治體系,重視君道,肯 定執中、正直之法。《周易》至《易傳》,確立教化與德義之本,重視陰陽、 乾坤與天地,體現之陽尊陰卑之道,認同六爻尊卑貴賤之位,強調中正之 優位性,尤其漢儒卦氣之法,配爵立說。於此,二者多有相合者。
其七、《洪範》以禹因天之賜,得「九疇」大法,而《易傳》明於「河 出《圖》,洛出《書》」,以祥瑞神秘之物,作為聖道之作的依恃來源,使發 展出日後《易》之「八卦」與《洪範》之「九疇」,同《河圖》與《洛書》 的緊密糾葛關係。
《洪範》所具時代性的傳統內涵,為漢代陰陽災異化的發展,提供發 展之養料,也確立其走向五行化的重要關懷。其本質上的五行氣化概念, 與《易》的陰陽觀,存在著可以作為氣化聯結會通的可能,而《易》的本 身,也步向災異化與象數化,故二者可以有更為明顯的互通輔述者。強調 「明用稽疑」,認同卜筮推占的重要,也必強化漢人對《易》之認同,帶動 漢《易》走向極端象數化與陰陽災異的實用路線,而漢代卦氣說的發展, 亦暗合於時代文本思想的詮釋,《易》是主角,《洪範》又未置外。
天道自然規律的肯定,以及本質上仍存在人格神的天的主導性意義, 也間接認同君王權力的合法性與必然性,藉由「九疇」大法,期待王權政 治的治國效能;其中對於「建皇極」的統治權力之維護,以及如「八政」、 「五紀」對政治體制的關注,成為《洪範》作為治國大法的重要一環。如 此一來,君權的存在有其絕對性,體制階層的構築,同於自然之規律,也 就確立其合法性與必要性。官僚行政體系的完善,為穩定政治秩序的必然 要件,如同自然規律的無可悖逆之概念。漢代學者理解《洪範》所著力重 視者,同《易》學的詮釋,帶出強烈的階層化認識,如一卦六爻重視陰陽 之位,強調六爻由庶民至宗廟的爻象,以及六十四卦同二十四節氣、七十 二候的配用,也取階層意識的配應。有關之內容,可以體現於孟喜(約西 元前 90-約 40)、京房、《易緯》等諸家之說。理解上可能的共同傾向與共性, 也必使二者之時代詮釋內容,形成諸多相應會通者。
(三)《洪範》五行化定性向《易》說靠攏
面對政治與學術發展陰陽化的特殊走向,以及上述有關因素,提供五 行化之有利養料,使漢代《洪範》學發展,走向五行化的詮釋制說之定性。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29
胡渭(1633-1714)《洪範正論》言,「《洪範》一書,如日月之麗天,有目者 所共覩」,至「漢儒《五行傳》專主災異」。28漢儒以陰陽五行的災異之說, 對《洪範》之詮解,進行擴大的改造,使主要的內容,幾與陰陽五行思想 並同,故漢儒著《洪範五行傳》、《洪範五行傳論》與相關之詮說,乃至史 傳立《五行志》者,將「五行」等同於《洪範》,等同於《洪範》的正解。 《洪範》並「五行」為名而立著,或直稱「五行」以同意於《洪範》 之名而述義,正反映為漢代《洪範》學發展的主要傾向,且從有關的重要 論著文本的流衍,可以看出《洪範》五行化的論著次第,由伏生(西元前 260-161)為代表的《洪範五行傳》29→劉向《洪範五行傳論》與諸說→班 固《五行志》之合體,亦即班固總合前者之諸說。
《漢書‧藝文志》記載,其時有《尚書》29 卷,並有因「經」作「傳」 41 篇者,顏師古認為此 29 卷《尚書》經,文為伏生所傳授,30而以「傳」 名著 41 篇者,歷來認為即是伏生所撰,並稱《尚書大傳》,清人之輯佚, 皆以此稱。伏生所著《尚書大傳》,其於《洪範》之「傳」,以班固為主的 後之學者,以獨立的《洪範五行傳》稱之。31
《漢書‧五行志》的基本體例,為經、傳、說、例。經本於《洪範》, 將《洪範》總論於「五行志」分述之首,首列「經曰」,即《洪範》本文, 將「五行」與《洪範》同等。其次,傳即主於伏生的《洪範五行傳》或京 房《易傳》;列「傳曰」,就伏生之著,亦可稱《尚書傳》或《尚書大傳》, 乃專就此《洪範》而「傳」者;而又有取京房《易傳》為「傳」說,重視
28 見[清]胡渭:《洪範正論‧序》,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68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頁 2。
29 《洪範五行傳》之作者的問題,歷來論者眾,學者大抵傾向於伏生(即伏勝)所作,即伏 生《尚書大傳》中的《洪範五行傳》。然而,亦有學者認為當晚於《尚書大傳》,並有不同 的推判,如徐復觀認為或始於夏侯始昌。見徐復觀:《徐復觀論經學史二種》(上海:上海 書店出版社,2005 年),頁 96。另外,歷來學者亦將《洪範五行傳》與劉向《洪範五行傳 論》相混,以致認為《洪範五行傳》為劉向所為。有關作者之問題,可參見張兵:《〈洪範〉 詮釋研究》(濟南:齊魯書社,2007 年)。又,繆鳳林:〈《洪範五行傳》出伏生辨〉,《史 學雜志》第 2 卷第 1 期(1930 年 3 月),頁 1-6。又,馮浩菲:〈《洪範五行傳》的學術特 點及其影響〉,《中國文化研究》1997 年第 2 期,頁 40-44。又,馬楠:〈《洪範五行傳》作 者補證〉,《中國史研究》2013 年第 1 期,頁 144。又,張書豪:〈西漢災異思想的基礎研 究―關於《洪範五行傳》性質、文獻、作者的綜合討論〉,《臺大中文學報》第 43 期(2013 年 12 月),頁 21-68。
30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藝文志》,卷 30,頁 1705。 31 伏生之《尚書大傳》,原書已亡佚,清代多有輯佚者,主要之輯本,包括王謨、盧文弨、 陳壽祺、孫之騄諸家之輯佚,皆稱《尚書大傳》,有關《洪範》方面的詮說,稱《洪範五 行傳》。諸家所輯,以陳壽祺最為完整。王謨輯本,見《漢魏遺書鈔》所收,盧文弨輯見 《雅雨堂藏書》本,陳壽祺輯見《四部叢刊》本,孫之騄輯見《四庫全書》本。有關內容, 參見張兵:《〈洪範〉詮釋研究》,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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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之五行化思想而齊引。「傳曰」之後,又列「說曰」,包括董仲舒、劉 向、劉歆、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西元前 5 年輔政)等人之 「說」;此「說」者,當諸家論著之「說」。32其中如關注董仲舒之說,為陰 陽五行災異化的重要推波助瀾者,其《春秋繁露》為世之所法,且著中有 如〈五行對〉、〈五行之義〉、〈五行五事〉、〈五行變救〉等之篇文,即將《洪 範》之初、二兩疇的「五行」與「五事」相合,並每言來自《洪範》的「貌、 言、視、聽、思」與天人之學推言天人相應諸說。33另外,從班固《五行志》 之體例,並可確言,劉向與劉歆之「說」非與「傳」同等,也就是說,二 家之著,不以「傳」為名,則歷來學者稱劉向父子著《洪範五行傳》當非。 在「說」之後言「例」,即舉先秦至漢代的五行災異事例,申明災異之事實。 另據《漢書‧藝文志》錄《尚書》經文傳本之後,接連即前述「《傳》 四十一篇」,其後有「歐陽《章句》三十一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 卷、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歐陽《說義》二篇、劉向《五行傳記》 十一卷、許商《五行傳記》一篇」。由此又可證劉向等家之著,不宜以「傳」 為名,劉向《洪範》之詮說,固不稱《洪範五行傳》。但班固於《藝文志》 稱「《五行傳記》十一卷」者,卻又於〈楚元王傳〉云:「向作《洪範五傳 論》十一卷」,並又言成帝(西元前 51-7)即位,「詔向領校中《五經》祕 書。向見《尚書‧洪範》,箕子為武王陳五行陰陽休咎之應,向乃集合上古 以來歷春秋六國至秦漢符瑞災異之記,推迹行事,連傳禍福,著其占驗, 比類相從,各有條目,凡十一篇,號曰《洪範五行傳論》」。34由此推索,劉
32 《漢書‧五行志》所記,除了班固之述論之外,並有「經曰」、「傳曰」、「說曰」之序列。 如經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 入不節,……」說曰:「木,東方也。於《易》,地上之木為觀。其於王事,威儀容貌亦可 觀者也。……」顏師古並以「說曰」為李尋之說。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 書‧五行志》,卷 27 上,頁 1318-1319。有關《漢書‧五行志》之體例問題,可參見黃啟 書:〈《漢書‧五行志》之創制及其相關問題〉,《臺大中文學報》第 40 期(2013 年 3 月), 頁 145-196。又見程蘇東:〈《漢書‧五行志》體例覆覈〉,《中國史研究》2020 年第 4 期, 頁 49-68。
33 董仲舒《春秋繁露》以「五行」立名者,除本文所列者,尚包括如〈五行相生〉、〈五行相 勝〉、〈五行順逆〉、〈治水五行〉、〈治亂五行〉等。其他以「陰陽」立名者亦眾。《洪範》 於漢代五行化之詮釋發展,董仲舒之思想,可以作為重要之依據。參見[清]蘇輿著,鍾 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北京:中華書局,1996 年)。晚近有關董仲舒之研究,汗牛充 棟,相關之論著,不作贅列。專就「五行」篇名形成立說者,程蘇東一文列參。見程蘇東: 〈《春秋繁露》「五行」諸篇形成過程新證〉,《史學月刊》2016 年第 7 期,頁 27-40、73。 又,黃啟書:《董仲舒春秋學中的災異理論》(臺北: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 文,1995 年)可供參考。
34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藝文志》,卷 30,頁 1705。又見〈楚元王傳〉,
卷 36,頁 1949-1950。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31
向所著為《洪範五行傳論》,若有別於許商(西元前 15 之後,任參事累遷 少府、大司農與光祿勛等職)的《洪範五行傳記》,則劉向之作,取與許商 同名為「記」或稱「論」,乃有別於伏生《洪範五行傳》之後述之作。
至於學者有指夏侯始昌(?-?)作《洪範五行傳》者,當誤。《漢書‧五 行志》云「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 勝,下及許商」。35始昌於善推闡《五行傳》,非著《五行傳》。
《洪範》五行化為漢代陰陽災異化詮釋導向的極端凸出者,同《易》 之高度災異化、象數化一般,為特殊時代學術發展的共同傾向,也因共同 傾向與二者原本即有共同可議之對話空間,確立二者間之會通。
四、陰陽五行災異化之聯繫
漢代專擅於陰陽五行災異之論者,早在《史記》已多有見說,如〈天 官書〉言「天則有日月,地則有陰陽。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則有列宿, 地則有州域」。藉陰陽五行與星象變化,「以合時應」,36說明天道性命之實, 與吉凶之所以然者,並詳舉有關的災異之應。《漢書》記述尤甚,確立災異 化的重要傾向;〈眭兩夏侯京翼李傳〉云:
漢興推陰陽言災異者,孝武時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則眭 孟、夏侯勝,元、成則京房、翼奉、劉向、谷永,哀平則李尋、 田終術。此其納說時君著明者也。37
明列陰陽災異的一時大家,另〈五行志〉與〈藝文志〉,乃至《隋書‧經籍 志》,皆有相近之記載,為漢代推明陰陽五行之說,倡言災異徵驗而稱著者; 有關之學者,不離著顯於《易》、《春秋》與《洪範》之學,而且走向專門 的陰陽五行災異化之理解與建構;將《洪範》同陰陽五行劃上等號,並由 伏生的《洪範五行傳》,進一步由上文《漢書》所記之諸家,進行擴大申說。 漢代對於經典詮釋的災異化,《洪範》一系之衍說,與《易》說因應時代需 要,展示出高度系統性論述,《易》與《洪範》在面對災異化的同質性內容, 形成可以相互會通者。38
35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中之上,頁 1353。 36 見[漢]司馬遷著,[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天官
書》,卷 27,頁 1342-1343。
37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卷 75,頁 3194-3195。 38 有關漢代陰陽災異之研究,國內學者如黃啟書、江素卿、張書豪等,中國大陸如龐樸、徐 興無、丁四新、任蜜林、程蘇東等等,皆有豐碩之成果。有關之學者與成果,不勝枚舉, 不作贅列。
132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一)《洪範》五行災異化之必然性
《漢書‧儒林傳》記載漢初儒學之發展,「言《易》自淄川田生,言《書》
自濟南伏生」,而言《春秋》者,「於趙則董仲舒」。不論田王孫(約西元前 150-?)之傳《易》,伏生之傳《尚書》,乃至董仲舒之《春秋繁露》,諸家所 傳諸經皆好以陰陽災異陳說,彼此多有可會通者,在師傳過程中,又可見 諸密切的經訓通攝之性。從經典承傳之視域,舉孟喜而言,《漢書》本傳指 其「善為《禮》、《春秋》」,「從田王孫受《易》」,並稱「得《易》家候陰陽 災變書」,「同門梁丘賀疏通證明之」。39可見孟喜、梁丘賀(西元前 51 子問 學於石渠閣)時期之《易》說,已走向陰陽災異化之坦途上,而溯其師承 之源,《易》、《書》、《春秋》諸家,同顯陰陽五行化之傾向,此正為今文經 學者治經特性之所在。既植陰陽災異之實,《洪範》與《易》尤可牢籠於陰 陽災異之互通互訓。《書》之陰陽災異,《洪範》特是,此所以伏生成《洪 範五行傳》之著,《洪範》與五行同列,因五行災異化而實同,故劉牧 (1011-1064)《易數鈎隱圖》指出漢儒的五行災異主張,以《洪範五行傳》 為典型化的釋義取向,認為「凡言災異,必推五行為之宗」。40《洪範》的 理解,走向以五行為標示的陰陽災異路線。
不論伏生《洪範五行傳》以「五行」為名,或董仲舒《春秋繁露》好 名「五行」之論說,以及劉向的《洪範五行傳論》、劉歆、谷永等諸家之《洪 範》五行化之說,又尤其衍說至史傳對五行災異的關注,不論班固《漢書》 或沈約(441-513)《宋書》,皆不棄陰陽災異,特立五行之「志」,以陰陽五 行述義,目的在於災異徵驗、推明吉凶的致用之意。如《漢書‧五行志》 大量的輯錄,包括「說曰」之內容,以及援引諸家災異的主張,可以瞭解 有關的災異化之空前壯盛景況。又如班固匯輯之《白虎通德論》,亦見有關 的豐富內容。
舉劉向父子之說為例。劉向《洪範五行傳論》之佚文,《漢書‧五行志》
多引其述,列舉自西周幽王 2 年(西元前 780)至漢成帝元延元年(西元前 12),而劉歆承父之義,愈加發皇,專取天人感應、陰陽災異立說。如《春 秋》成公 16 年(西元前 575)所記,「正月,雨,木冰」,劉向認為「冰者 陰之盛而水滯者也,木者少陽,貴臣卿大夫之象也」。劉歆則指出,「上陽 施不下通,下陰施不上逹,故雨,而木為之冰,雰氣寒,木不曲直也」。陰 陽不調,汙塞難順,則木因陰氣之脅而寒雨致冰,雨過於浸潤,寒冰傷木, 木有變怪,則不能曲直,從而災顯人事,有時政之變、甲兵之害,究其史
39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儒林傳》,卷 88,頁 3593、3599。 40 見[宋]劉牧:《易數鈎隱圖‧龍圖龜書論》,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
四庫全書》第 8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下,頁 158。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33
實,知有「叔孫喬如出奔,公子偃誅死」;有晉楚鄢陵之戰,「楚王傷目而 敗」者。41又如《左傳》昭公 8 年(西元前 534)所記,「石言於晉」,劉向 以石主白色,「屬白祥」;劉歆則認為「金石同類,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 也」。42父子二人,似因對屬象與五行認定之差異,而有不同的祥災認定。 類似之說,不再贅列,知《洪範》陰陽五行災異化,為劉向父子理解之本 色,也是漢儒援《洪範》推衍五行災異之說的普遍現象。43
(二)五行災異化不離《易》論之輔說
在論述災異的過程中,漢儒每引《易》說輔訓,如劉向釋說伏生《洪 範五行傳》所言「華孽」與「牛禍」時,取《易》之巽卦取風、木之象, 卦氣在三月、四月之間,此時「繼陽而治,主木之華實」,但至秋冬之時, 地氣盛而有「復華」之孽;華者著色,故此「華孽」為「女孽」。又,坤卦 取土、牛之象,「牛大心而不能思慮,思心氣毀,故有牛禍」;此牛禍之災, 及於人則有「心腹之痾」。44又如伏生申明《洪範》之五事,以「視之不明」 稱「不悊」,時有「羊旤」、「目痾」之災異;劉歆認為《易》云「剛而包柔 為離,離為火為目」;羊有「剛而包柔」之象,且羊目大卻不精明,「視氣 毀故有羊旤」;及於人,則有「目痾」。45又如《書序》云「高宗祭成湯,有 蜚雉登鼎耳而雊」,劉向認為雉雊善鳴者為雄,以赤色為主,並舉《易》學 用象之說,所謂「離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離卦有雉象,方位在南, 於色屬赤,以雉赤為祥。劉向準吉兆言,而劉歆則作不同的解說,認為是 「羽蟲之孽」之凶。至其「鼎耳」之述,則稱「《易》有鼎卦,鼎,宗廟 之器,主器奉宗廟者長子也。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將易 也」。46視羽蟲、野鳥為孽,以孽者主器,將不利於宗嗣。類似《易》說之 引述,為劉向父子、董仲舒,乃至有關災異衍說的普遍現象;以《易》輔 訓五行災異,即《易》說與其所理解的《洪範》相契。漢人災異化的《洪 範》詮解取向,可看出與《易》說可以進行高度的聯結。
史傳之《五行志》,不論《漢書》或《宋書》,可以作為漢人《洪範》
學發展災異化之極端展示,且既可與《易》說會通,則不論諸家的《洪範》
41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上,頁 1319-1320。 42 同上註,頁 1340。 43 有關劉向父子陰陽五行災異之研究,列舉諸作備參。徐興無:《劉向評傳》(南京:南京大 學出版社,2005 年)。又,王繼訓:〈劉向陰陽五行學說初探〉,《孔子研究》2002 年第 1 期,頁 91-94。又,任蜜林:〈劉向《洪範》五行說新論〉,《社會科學研究》2020 年第 6 期,頁 148-153。
44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下之上,頁 1441-1442。 45 同上註,卷 27 中之下,頁 1406。 46 同上註,頁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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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化之論,或是史傳之《五行志》,必亦可尋見《易》說災異化之引述。 不論《漢書》或《宋書》,除了援引一般之《易》說,特別大量京房《易傳》 之言。京房源於其師焦延壽(西元前 87-74 薦任縣令)專於陰陽災異思想, 《易林》並為漢《易》中的重要災異推占之著,而京房《易傳》更為漢魏 推衍災異引述最為頻繁者,舉《漢書‧五行志》為例,即可看到龐富之引 說,粗計約 74 處。引述之內容,不外乎陰陽災異之論,多以自然災變應於 國政之治亂,如云「行不順,厥咎人奴冠,天下亂,辟無適,妾子拜」。又 云「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門」。47指君行不正不順,致天下動亂, 臣下弒篡欲起,所應災孽顯於「咎人奴冠」、「妖狗冠」之服妖災異。此便 即《洪範》所云貌、言、視、聽、思五事,必以恭肅、從乂、明悊、聰謀、 睿聖,而伏生《洪範五行傳》則言「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 恆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旤,時則有下體生上 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48五事不合其道者,京房所云即屬顯之以服妖 者。49又如京房《易傳》指出君王「有始無終,厥妖雄雞自齧其尾」;又云 賢者居於明夷之世,「知時而傷」,則「妖雞生角」,恐時主獨立無援;又云 婦人干政,國家難以順靜,主不得榮位,便見「牝雞雄鳴」。50京房諸說, 即伏生所云五事不正下,時有「雞旤」之災。京房《易傳》又言,若祭天 不慎,則「妖鼷鼠齧郊牛角」;若子不子,子非行其道,則「鼠食其郊牛」; 若刑誅不原其情,則「妖鼠舞門」;若為臣者擅私其祿,罔掩其君,則「妖 鼠巢」。51此類災異之顯,即伏生所言之「青眚青祥」。52類似之說,班固之 引見,俯拾皆是。且至沈約《五行志》取京房災異之屬,非但與之比肩, 後出尤宏博。53
另外,董仲舒倡言五行災異,好立「陰陽」與「五行」之名,多有發 《洪範》之義,轉立災異化之天人與政治思想,班固《五行志》見重,迻 富索繁,可以視為《洪範》五行化之思想見證。且其論中,並每取《易》 說輔言,如天人之道、三綱五常、三統、三正等等思想,取《易》說相合,54
47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中之上,頁 1367。 48 同上註,頁 1351-1352。 49 有關京房所云服妖之說者,參見[清]李鍇:《尚史‧五行志》,收於[清]紀昀、永瑢等 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405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 95,頁 634。
50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中之上,頁 1369-1371。 51 同上註,頁 1372-1374。 52 有關之說,並可參見[清]李鍇:《尚史‧五行志》,卷 95,頁 634。 53 黃啟書:〈由《漢書‧五行志》論京房易學的另一面貌〉,《臺大中文學報》第 43 期(2013
年 12 月),頁 69-120。該文備參。
54 有關內容,可參見張濤:《秦漢易學思想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頁 84-99。 又見謝金良:〈《周易》對董仲舒思想觀念的影響―以《春秋繁露》為研究對象的考論〉,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35
強化其陰陽災異理論體系的完整性,藉《易》之神聖性地位與價值,透顯 其思想的合理性。
(三)《易》說災異化之凸顯
《漢書‧藝文志》記載與孟喜、京房有關的《易》說,明確涉及災異 者,包括《孟氏京房》11 篇、《災異孟氏京房》66 篇,以及《京氏段嘉》 12 篇等。55作為漢博士官之孟喜、京房,乃至作為今文經《易》家的施讎 (西元前 51 參與石渠閣會議)、梁丘賀,當皆好言災異,其中京房尤為典 型,其述《易》內容,甚至與陰陽災異劃上等號,成為《五行志》中的主 角,也為歷代數術之說的宗主。56
《易》家之外,緯書之陰陽災異尤遽,其中《易緯》並盛,為陰陽災 異極端化之政治與學術流變的結果,有關之內容,世傳緯書隨取可見。誠 如明代孫㲄(1581-1647)之說緯,指出「緯之興,其興於符命乎!五德承 運,遞有感生,故首《尚書》焉」。「天人之道,洽《易》數幽玄,乃可證 嚮也。《易緯》至博,而傳尚存,故又次之」。57說明自《洪範》的五行災異、 占驗符命之說的承繼演繹,《易緯》尤以宏博存世;其極端化的陰陽災異之 說,其源仍本於漢初以來,包括以《洪範》為本的五行災異化之傳述。
《洪範》的高度陰陽災異化,伏生《洪範五行傳》即《洪範》之「傳」, 為時期學者所本,不論劉向父子與諸《洪範》學論者,或如《易》家之京 房的大倡其義,乃至班固糾合眾說,誌列於《五行志》,皆顯《洪範》訓用 陰陽災異之時風,《易》與《洪範》並因災異而和鳴。
申言災異,於陰陽之外,彰顯五行之用,《洪範》五行化之構說,正凸 顯其最重要之特質,而《易》說本陰陽之用,固不避五行之法,除了卦象 好取五行之外,《易》家象數之說,莫不引用五行,其中詮釋《繫辭傳》的
《衡水學院學報》第 23 卷第 2 期(2021 年 4 月),頁 38-43、55。
55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藝文志》,卷 30,頁 1703。京房之著,《漢書‧ 五行志》並記有《易傳》、《易占》之著。《隋書‧經籍志》記其《易》占之著十餘種,《舊 唐書‧經籍志》並錄其包括《章句》等五種論著,其他如《經典釋文》、《新唐書》等皆有 載錄相關之論著。
56 有關京房《易傳》的災異之說,歷來研究者眾,郭彧《京氏易傳導讀》概論其要。揭前書, (濟南:齊魯書社,2002 年)。又,陳侃理:《儒學、數術與政治:災異的政治文化史》(北 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 年)。單篇論文如張書豪:〈京房《易》災異理論探微〉,《成 大中文學報》第 57 期(2017 年 6 月),頁 1-37。又,陳侃理:〈京房的《易》陰陽災異論〉, 《歷史研究》2011 年第 6 期(2011 年 12 月),頁 70-85。未能一一列引,僅舉數作,俾供 參考。
57 見[明]孫㲄編:《古微書‧說緯》,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194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頁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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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即取天地之數合五行立說,鄭玄(127-200)、虞翻 (164-233)諸家皆如是之訓。58卦氣為標誌的主流象數、納甲納支之主張, 乃至京房八卦六位之說的配用,所謂「降五行,頒六位」,以五行應於八卦 的六爻之位,甚至五行結合星象的五星之法,如釋說乾卦,指乾「純陽用 事,象配天屬金」,為「五星從位起鎮星」。59又如《易緯》,亦長於五行之 說,除了干支之法同京房的五行配用觀,強調通氣變易之《易》道思想,所 謂「五行迭終,四時更廢」,從而「八卦以建,五氣以立,五常以之行」,60 天道陰陽氣化,五行自有其律序,而人道法天,五常以明。又如《參同契》 所謂「推演五行數」,終在「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61取五行用數,推 衍丹爐之法。其他如揚雄(西元前 53-西元 18)仿《易》作《太玄》,尤好 用五行,不再贅述。五行訓解《易》說,已為漢儒常法;京房等諸儒之思 想主張,與《洪範》五行化有同功之性,與此一時代《洪範》的五行化、 災異化,彼此當相互的影響,甚至《洪範》五行化對《易》的災異化,產 生更直接的詮釋引導,使五行與卦爻之位,進行緊密的結合。
五、卦氣占驗之並顯
卦氣與曆數、天文、節候之配應,非但成為漢儒《易》說的主體,也 為西漢主流《易》學與東漢讖緯特別是《易緯》的重要內容。而此學風, 非單為《易》家所專屬,在《洪範》五行災異化的訓說中,亦與諸知識系 統進行配用。有關之內容,同本為《洪範》九疇所關注者,故《易》與《洪 範》於此,自然可以形成某種程度的交集。
(一)《洪範》五行化之卦氣災驗傾向
《洪範》五行化本質上不離節候災驗,並每與《易》說相輔。以劉向 《洪範五行傳論》為例,論述天道自然之變,相應於人事,取《易》說證 言,如魯隱公 9 年(西元前 713)「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 之現象,劉向認為其時 3 月,為漢之正月,當雨水之時,卻雪雜雨,「雷電
58 諸家訓說,見李鼎祚《周易集解》。參引自[清]李道平著,潘雨廷點校:《周易集解纂疏‧
繫辭上》(北京:中華書局,1998 年),卷 8,頁 582-583。
59 見[漢]京房著,[三國吳]陸績注:《京氏易傳》,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
淵閣四庫全書》第 808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上,頁 441。
60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乾鑿度》(石家莊:河北人民出
版社,1994 年),卷上,頁 4-6。
61 魏伯陽《參同契》之說,引自[後蜀]彭曉:《周易參同契通真義》,收於[清]紀昀、永 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058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上, 頁 529。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37
未可以發」,為「失節」之異象。並取《易》說,認為「雷以二月出,其卦 曰豫,言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復歸」。 以豫卦上震為雷,震雷處卦之上體,即外卦之位,為雷之出於外,而下坤 為地,故雷出於地,為 2 月豫卦之卦氣;至 8 月則雷復歸之時,即歸妹卦, 因其下卦為震雷,雷處內卦之位,故歸入之象。取兩水雷震之象,說明人 事之配應,即「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此君失其時,故隱公「後 二年而殺」。62於此,可以看出劉向好言卦氣,用六十卦所值,類似孟喜乃 至《易緯》之說,惟唐僧一行(張遂,683-727)《開元大衍曆經》所述,近 於孟氏卦候之說,豫卦為 2 月春分七十二候「始電」之時,歸妹卦則為 8 月秋分雷收水涸之位。63《稽覽圖》則取豫卦為 3 月節清明,而歸妹卦為 9 月節寒露。64與劉向之說合觀,知豫卦與歸妹卦二卦為相對之卦氣,惟值日 之用有別。不論自述的卦氣觀,或是引用《易》說輔述,《漢書‧五行志》 每可見論。
《漢書‧谷永傳》云:
臣聞天生蒸民,不能相治,為立王者以統理之,方制海內非為天 子,列土封疆非為諸侯,皆以為民也。垂三統,列三正,去無道, 開有德,不私一姓,明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王 者躬行道德,承順天地,博愛仁恕,恩及行葦,籍稅取民不過常 法,宮室車服不踰制度,事節財足,黎庶和睦,則卦氣理效,五 徵時序,百姓壽考,庶屮蕃滋,符瑞並降,以昭保右。失道妄行, 逆天暴物,窮奢極欲,湛湎荒淫,婦言是從,誅逐仁賢,離逖骨 肉,羣小用事,峻刑重賦,百姓愁怨,則卦氣悖亂,咎徵著郵, 上天震怒,災異婁降,日月薄食,五星失行,山崩川潰,水泉踊 出,妖孽並見,……。65
谷永對策所言,本《洪範五行傳》的進一步衍說之五行災異思想,論及卦 氣之「理效」與「悖亂」,形成休咎徵兆、符瑞災驗之別,天道自然之變, 與人事密切相應。卦氣之說作為陰陽災異的一環,也為《易》學詮釋的重 要時代傾向。卦氣說同五行配應,即如惠棟(1697-1758)指此谷永之說, 乃兼《洪範》五行而言。66
62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中之上,頁 1363-1364。 63 見[宋]歐陽修:《新唐書‧歷志》(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卷 28 上,頁 640-642。 64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稽覽圖》,卷下,頁 173。 65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谷永傳》,卷 85,頁 3466-3467。 66 見[清]惠棟著,鄭萬耕點校:《易漢學‧孟長卿易上》(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卷
1,頁 516。
138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劉昫(887-947)《舊唐書‧方技》特別指出:
夫術數占相之法,出于陰陽家流。自劉向演《鴻範》之言,京房 傳焦贛之法,莫不望氣視祲,懸知災異之來;運策揲蓍,預定吉 凶之會。67
不論劉向以五行災異思想詮說《洪範》,或是焦延壽、京房所傳陰陽災異之 《易》法,與被定位為來自「陰陽家」的陰陽五行、災異吉凶有關;不管 是否真出於所謂陰陽家之法,有關的思想,確實充斥於漢代儒家經典詮釋 之中,為漢代特有時空背景下的學術現象,陰陽化的本身,特別展現經典 不斷的創發擴大陰陽災異的內涵,其中於《洪範》與《易》的陰陽災異化 最為明顯;善採「望氣視祲」之用,本質上即高度的卦氣之說,同為二者 共有的認識與理解取向,內在於天文、曆法、節候等元素之構說。
(二)《易》本卦氣為漢說之重要本色
歷來學者探討漢代《易》學,總或有以卦氣代言,孟喜、京房等大 家,便專以卦氣標立《易》學思想。孟喜已如前引《漢書‧儒林傳》之 說,好於《易》候陰陽災變,學者並將之視為卦氣之首席代言人,一行 《卦議》詳記其《章句》以四正卦主二十四氣,十二消息卦主十二月, 六十卦以中孚卦作為冬至卦氣之始,每卦主「六日七分」。《易》主於氣, 卦候消息,以明人事之變。68惠棟《易漢學》並構制其卦氣有關圖說,詳 考其論,藉卦氣體系以推卦用事,並為清代漢學一致之主張。69孟喜的卦 氣之說,以十二消息卦為君,四正卦為方伯,其餘雜卦為臣,確立階層 貴賤之別。有關階層之觀念,同於《洪範》九疇中之「八政」、「五紀」 所強調的封建體制階層的完整性,即藉天道自然之運化,賦予上下之別的 律則。
漢代《易》家以象數為重,卦氣之說雖多寡有別,但大抵難免涉言。 焦延壽及弟子京房,同以陰陽災異、占驗吉凶為尚,亦關注卦氣之說。焦 延壽曾從學於孟喜,處卦氣災異說之時代,必不避其論,而京房承師學,《易》 占之說,威名尤最;立八宮卦次,合節候述《易》,推衍積算,配應干支, 推創出一套不同於《周易》的新制占驗之法,並為歷代承用創新。70其他包
67 見[後晉]劉昫等著:《舊唐書‧方技》(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卷 191,頁 5087。 68 見[宋]歐陽修:《新唐書‧歷志》,卷 27 上,頁 598-599。 69 見[清]惠棟著,鄭萬耕點校:《易漢學‧孟長卿易上》,卷 1,頁 515-531。 70 有關京房之相關論述,惠棟《易漢學》並有詳說。見[清]惠棟著,劉萬耕點校:《易漢 學‧京君明易》,卷 4-5,頁 575-610。郭彧《京氏易傳讀讀》,針對京房之重要思想作詳 要之介紹,可供參考。見郭彧:《京氏易傳導讀》,頁 3-56。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39
括如東漢鄭玄、荀爽(128-190)、虞翻等名家,於有限之佚文中,亦多見片 斷的卦氣之言。71又,《九家易》釋說《繫辭傳》「旁行」之言,認為即「周 合六十四卦,月主五卦,爻主一日,歲既周而復始」。72即同於孟喜的卦氣 說,以四正卦主一年四季,餘六十卦合當期之日,每卦配「六日七分」。有 關卦氣之法,今傳緯書之述,尤可顯見,《易緯》又特明,不論《乾鑿度》、 《乾坤鑿度》、《稽覽圖》、《辨終備》、《是類謀》、《通卦驗》、《坤靈圖》、《乾 元序制記》等等,大都以倡言卦氣為主;六十四卦立貴賤之別,以一卦六 爻之位,表述天地之氣行、陰陽之進退,初至上「必有終始」,若「君臣所 以升降」,由初爻之元士、而大夫、三公、諸侯、天子,至上爻為宗廟。設 卦應變,以託吉凶盛衰。73
張衡(78-139)處陰陽災異猶熾之時,「致思於天文、陰陽、歷筭」,試 圖將《洪範》所論傳統陰陽五行之法,用更客觀之思維理解,尤其面對讖 緯橫流的衝擊,反對圖緯、虛妄之妖言,卻又常以陰陽災異,卦候吉凶, 以諫時政。曾上疏陳言,明於君行不當,人事之荒淫謟慢,「怨讟溢乎四海」, 天道陰陽未和,「神明降其禍辟」,災眚必將屢見,「頃年雨常不足」,此即 《洪範》「庶徵」之法,所謂「僭恒暘若」之自然顯象。強調「威不可分, 德不可共」,正如《洪範》所言,「臣有作威作福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 國」者。又曾上疏強調,「律歷、卦候、九宮、風角」者,其「數有徵效」, 但「世莫肯學,而競稱不占之書」。肯定律曆、卦氣諸法,具有徵驗乃至理 性實務之意義。而「聖人明審律歷以定吉凶,重之以卜筮,雜之以九宮」, 經天以驗道,本當盡於此,至若讖緯之說,則為虛偽迷眩、欺世罔俗者, 應予糾禁。74張衡肯定卦氣之法,為合於自然科學之道。張衡即已如此,更 遑論魏伯陽(151-221)《周易參同契》,乃至讖緯之說。因此,惠棟強調「漢 儒皆用卦氣為占驗」,75自有其理。
71 有關之內容,李鼎祚《周易集解》並有載錄,惠棟《易漢學》分家列說,李道平《周易集 解纂疏》後繼詳述。又,鄭玄卦氣思想,其對《易緯》注說之內容,益彰其宏論。此處不 再詳述。
72 《九家易》之說,原見於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轉引自[清]李道平著,潘雨廷點校:
《周易集解纂疏》,卷 8,頁 556。
73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乾鑿度》,卷上,頁 20-21。 74 見[南朝宋]范曄著,[唐]李賢注:《漢後書‧張衡傳》(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卷 59,頁 1897、1910-1912。
75 見[清]惠棟:《易漢學‧孟長卿上》,卷 1,頁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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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圖書」同《洪範》與《易》之聯繫會通
《河圖》、《洛書》之名稱,最早見於《尚書‧顧命》所謂「大玉、夷 玉、天球、河圖,在東序」。76《論語‧干罕》中孔子慨歎之語,乃至如《禮 記‧禮運》云「河出馬圖,鳳凰麒麟,皆在郊棷」。77《管子‧小匡》管子 對桓公之言,謂「昔人之受命者,龍龜假,河出圖,雒出書,地出乘黃」。78 乃至《墨子》、《文子》、《隨巢子》、《呂氏春秋》、《大戴禮記》等著所見之 先秦諸說,79多數視之為祥瑞受命之寶物,而與《易》略相涉者,則為《繫 辭傳》將《易》作為聖人本於「圖書」而著成之聖典,但無合天地之數的 具體內涵,更無與《洪範》九疇有明確的關係。「圖書」與《易》和《洪範》 的聯結,為漢代以後才明朗的展現。
(一)《洪範》五行化確立「圖書」與羲禹聯繫之里程碑
「圖書」與《易》和《洪範》之相攝,明顯見於伏生將《洪範》五行 化之後,孔安國繼之而作明確的指稱,釋說《洪範》「天乃錫禹《洪範》九 疇」,云:
天與禹洛出書,神龜負文而出,列于背,有數至于九。禹遂因而 第之,以成九類,常道所以次敘。80
孔氏確立禹所制《洪範》九疇大法,乃依神龜負文之《洛書》而為,對應 於《河圖》之祥瑞,則為龍馬。又,釋說《顧問》云,「河圖,八卦。伏犧 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謂之河圖」。81以《河圖》與龍 馬同伏犧畫八卦建立起形成的關係。李鼎祚(758 年奏割六州界)對《易傳》 之輯述,明確指出孔安國云,「《河圖》,則八卦也。《洛書》,則九疇也」。《河
76 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顧命》,卷 18,
頁 592。
77 見[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龔抗雲整理:《禮記正義‧禮運》(北京:北京大學出
版社,2000 年),卷 22,頁 831。
78 見[戰國]佚名著,黎翔鳳校注:《管子校注‧小匡》(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卷 8,
頁 426。
79 見《墨子‧非攻下》云:「河出綠圖,地出乘黃。」《文子‧道德》云:「河出圖,洛出書。」 王應麟《玉海‧地理》引《隋巢子》云:「姬氏之興也,河出綠圖。」(卷 14)《呂氏春秋‧ 觀表》:「綠圖幡薄,從此生矣。」《大戴禮記‧誥志》云:「洛出服,河出圖。」皆視「圖 書」為祥瑞之物。減其繁瑣,不作細注。
80 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洪範》,卷 12,
頁 353。
81 見[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廖名春、陳明整理:《尚書正義‧顧命》,卷 18,
頁 592。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41
圖》同八卦、《洛書》同九疇,進行明確的聯結關係。李道平(1788-1844) 並引孔氏之注,明言「《河圖》者,一六居北為水,二七居南為火,三八居 東為木,四九居西為金,五十居中為土,此即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 九,分掛揲歸以成八卦」,即八卦由《河圖》而成;「《洛書》者,戴九履一, 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此即同於《乾鑿度》太乙下行 九宮之法,亦箕子據以衍《洪範》者,故九疇由《洛書》而成。82李氏引此 孔氏之說,來自何著之言難明,無法確知其實。但大抵而言,「圖書」與《易》 和《洪範》之相因關係,孔氏已論定,《洪範》的「五行」化之說的風尚, 並有進一步的推闡。就數列應用而言,明確指出《洛書》序列之數有九, 為自然天道的有其次第之常法。故以九數數值之用,衍說《洛書》者,非 宋代陳摶一系之純粹創新者,仍有本於《洪範》、有本於漢儒釋說《洪範》 的認識。
班固於《漢書‧五行志》記載:
《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雒出書,聖 人則之。」劉歆以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 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聖人 行其道而寶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師位而典之。……此武王 問《雒書》於箕子,箕子對禹得《雒書》之意也。83
班固詮釋《洪範》陰陽五行化的《五行志》,基本上認同《易傳》所言聖人 則準《河圖》與《洛書》,合自然物象之用,與《易》之八卦的形成進行聯 結。《易傳》之作者雖仍存爭議,但作為孔門《易》說,仍大抵合理;除了 《易傳》提到「圖」與「書」,事實上,前文引述《論語注疏‧子罕》中孔 子所云鳳鳥、《河圖》之類的祥瑞之物,慨然歎之不出而志行難伸;《河圖》 同《洛書》,本為孔子時代已存在的聖物。至班固所引之概念主張,早為伏 生、孔安國的理解。文中劉歆所述者,並見於明代張溥(1602-1641)《漢魏 六朝百三家集》,指稱劉歆的《洪範五行傳》,84當為劉歆對伏生《洪範五行 傳》的進一步解說;明確認為伏羲畫定八卦,乃根據《河圖》而來,而禹 依《洛書》立《洪範》,至若箕子之意,則亦本於《洛書》。《漢書‧五行志》 又進一步云:
82 李鼎祚《周易集解》所引,乃孔安國釋說《繫辭傳》「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之語。見[清]李道平著,潘雨廷點校:《周易集解纂疏》,卷 8,頁 606-607。
83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上,頁 1315。 84 張溥將劉歆有關《洪範五行傳》之說,進行集中之整理。見[明]張溥:《漢魏六朝百三 家集》,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412 冊(臺北:臺灣商 務印書館,1986 年),卷 9,頁 235。
142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旪用 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 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嚮用五福,畏用六極。」凡此六十五字, 皆《雒書》本文,所謂天乃錫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為《河 圖》、《雒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裏。85
此為接續上文之說,包括張溥與歷來諸多學者並稱為劉歆之言,是否決然 為劉歆所述,難以論定,但為班固所記,乃漢代學者的既有主張,亦為劉 歆所接受的觀點。明確指出由初一之「五行」至次九之「五福」與「六極」, 亦即《洪範》九疇大法述要之六十五字,為《洛書》原有的內容。同時, 亦認為《河圖》與《洛書》彼此相為經緯,體用相依,亦同於八卦與九章 之相為表裏一般。同屬自然之道的構說,並貫通於陰陽氣化之義,故雖有 變化之別,但陰陽氣化之本質無異。
《洪範》五行化,使學者論釋《繫辭傳》聖人則準「圖書」者,使彼 此漸漸形成明顯的牽合與會通。故侯果(?-?)解釋《繫辭傳》「是故天生神 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 《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之文,認為:
「四象」謂上「神物」也,「變化」也,「垂象」也,「圖書」也。 四者治人之《洪範》,《易》有此象,所以示人也。86
認為包括「神物」、「變化」、「垂象」、「圖書」四者,即《洪範》所用的治 人大法,亦同於《易》之有此四象,用以示人。將《洪範》與《易》同有 包括「圖書」等四者,而且似乎能夠緊密的互通。此一認識,即《洪範》 與《易》會通的具體論述。為宋初《河圖》與《洛書》圖式數值化之相繫, 提供有利的文獻依據。
(二)讖緯之說擴大推重
「圖書」從先秦的純粹祥瑞之物,漢代《洪範》五行化與《繫辭傳》 構說同《易》之關係,「圖書」並為讖緯所推寵。以「圖書」之名專著卷數 見記於典籍者,李鼎祚《周易集解》引鄭玄之文,指出「《河圖》有九篇, 《洛書》有六篇」,87明確指出其所見緯著「圖書」之具體篇數。《漢書》記
85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五行志》,卷 27 上,頁 1316。 86 侯果之說,見李鼎祚《周易集解》。轉引自[清]李道平著,潘雨廷點校:《周易集解纂疏》,
卷 8,頁 607。
87 鄭玄之說,見李鼎祚《周易集解》。李道平認為鄭玄所謂之九篇與六篇,乃其所見緯書之
數。見[清]李道平著,潘雨廷點校:《周易集解纂疏》,卷 8,頁 606。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43
載「《圖書祕記》十七篇」,其內容如何難明,但列屬天文家之著。88又,《後 漢書》記載張衡曾指當時之著,所謂「《河洛》、《六藝》,篇錄已定,後人 皮傅,無所容篡」。強調原有《河洛》四十五篇,以及《六藝》三十六篇, 合八十一篇者,定錄之作,不容讖言所雜加瑕汙。又,《隋書‧經籍志》作 「《河圖》二十卷」。89載錄纂著卷篇者,其實質內容若何,難明其要,或許 為諸緯書「圖書」內容之彙集。90考索現存之緯書,單就安居香山與中村璋 八編輯之《緯書集成》中,「圖書」有關之篇名,《河圖》類者有 43 篇,《洛 書》類者 15 篇,另外,在《易》類中有 1 篇,《尚書中候》類有 5 篇,《春 秋》類 1 篇,《孝經類》1 篇;除此之外,在諸緯書篇文中,出現《河圖》 或《洛書》之名稱者,亦不計其數。
緯書廣言黃帝(西元前 2711-2599)、堯(西元前 2356-2255)、舜(西 元前?-2184)、禹等諸聖王,每見龍(馬)、龜負圖與書,並出於黃河與洛水, 除了成為畫定八卦、立為九疇大法之來源,更作為祥瑞、受命、繼位、創 事功之定法與顯兆。如《龍魚河圖》云「伏羲氏王天下,有神龍負圖出於 黃河。法而效之,始畫八卦,推陰陽之道,知吉凶所在,謂之河圖」。又云 「河龍圖發,洛龜書威」;黃帝伐蚩尤(?-?),「河出符信」,「玄龜銜符出水 中」,即日得以擒蚩尤。91又如《尚書中候握河紀》言「神龍負圖出河,虙 犧受之,以其文畫八卦。受龍圖,畫八卦,所謂河出圖者也」。92又如《河 圖錄運法》云舜號立為天子,巡狩至中州,見「黃龍五采,負圖出」。又載 黃帝夢見「兩龍挺白圖」,以明授都於河。93又如《河圖挺佐輔》言黃帝修 德立義,得治天下,召天老問道,云「河出龍圖,雒出龜書」。94又如《河 圖玉版》言倉頡為帝,南狩至陽虛之山,「臨於玄扈洛汭之水,靈龜負書, 丹甲青文,以授帝」。95《河圖》云「昆侖之壚」有「河水出焉」,此山並有 五水,黃河出於此,而「神馬出河躍」。另,「洛水地理,陰精之官。帝王 明聖,龜書出文」。「聖人觀河洛」,96以立其聖功,著書垂世,以誌聖道。 又,《洛書靈準聽》引《顧命》云「天球、河圖在東序」。以《河圖》作為
88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藝文志》,卷 30,頁 1765。 89 見[劉宋]范曄著,[唐]李賢注:《後漢書‧張衡傳》,卷 59,頁 1912。 90 有關纂著卷篇之載說,可參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解說》,
頁 63-68。
91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龍魚河圖》,頁 1149-1151。 92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尚書中候握河紀》,頁 422。 93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河圖錄運法》,頁 1164-1165。 94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河圖挺佐輔》,頁 1108。 95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河圖玉版》,頁 1146。 96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河圖》,頁 1215-1217。
144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帝王終始存亡之期」。97《河圖》主就黃河而言,往往對應著龍、馬、魚 之祥物,並以龍為多;《洛書》則專指洛水,每對應神龜。《河圖》與八卦 關係密切,但不專屬伏羲之用,包括夏禹在內的先秦聖王亦見用。同樣的, 《洛書》亦非專屬於禹,與禹之相關性論述頻率並不高。又,《河圖揆命篇》 云「孔子年七十,知圖書,作春秋」。98附會孔子本「圖書」而作《春秋》, 亦即用於《易》之八卦、《洪範》九疇等聖典之形成一般;《春秋》亦因茲 以作。在諸緯書中,涉言《河圖》之數量,遠遠超過《洛書》,或因《河圖》 較受學者青睞所致。
不以「圖書」為緯著之篇名,而篇文中卻每有論者,如《易緯乾鑿度》
云「昌以西伯受命」,「改正朔,布王號於天下,受籙錄應河圖」。鄭玄並注 指周文王姬昌(西元前 1112-1056)「受洛書,命為天子」。99又,《易緯是類 謀》云「河龍雒圖龜書,聖人受道真圖者也」。100又,《尚書中候考河命》 言「堯沈璧於洛,玄龜負書,背中赤文朱字」。而舜帝得「黃龍負卷舒圖」, 「敬奉皇天之歷數」,明於「七政得失」。又言河伯「受禹河圖」,告之治水 之事。又言「天乃悉禹洪範九疇,洛出龜書五十六字,此謂洛出書者也」。 文中小注稱此負文之神龜,「而數至九」。101將之作為聖王受命改制的祥瑞, 亦具傳遞天命之重要象徵物,同為緯書的普遍認識。其中,禹之《洪範》 九疇,不但與《洛書》相關,亦與《河圖》聯結,其中神龜所負《洛書》, 其數字為「九」之語意,同於孔安國注《洪範》之說。《尚書中候考河命》 有關之內容,與《漢書‧五行志》所記為伏生或劉歆之說者,有諸多相近 者,當屬《洪範》五行化一類之論述。又,《易緯辨終備》提到,「孔子表 河圖皇參持曰:天以斗視,日發明皇,以戲招始,掛八卦談」。102以《河圖 皇參持》作為始成八卦之依據,即八卦的形成與《河圖》有關,此說法孔 安國釋說《洪範》以來的普遍主張,卻非決然定論,如《易緯乾鑿度》即 多次言及與《洛書》同八卦關係之內容,如引《洛書摘六辟》建文王《易》 卦者;引《洛書靈准聽》云「氣五,機七,八合提,九爻結,八九七十 二」,103《洛書》亦與卦爻相涉。成卦非《河圖》之專利,《洛書》亦具其 用,惟孔安國所云《河圖》為伏羲畫定八卦的來由,而此處以《洛書》同
97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洛書靈準聽》,頁 1261 98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河圖揆命篇》,頁 1182。 99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乾鑿度》,卷下,頁 40。 100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是類謀》,頁 281。 101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尚書中候考河命》,頁 428-432。 102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辨終備》,頁 182。 103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乾鑿度》,卷下,頁 43、54。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45
有成卦之功,似專指文王之《易》,此蓋宋明以後取《河圖》與《洛書》體 用相依,區分先天與後天《易》說之可能根源。
實際考索《洛書靈準聽》所述,云「靈龜者,玄文五色,神靈之精也。 上隆法天,下平法地,能見存亡,明于吉凶。王者不偏黨、尊耆老則出」。 《洛書》比顯之靈龜,存亡吉凶,可以由是得見得明。吉凶之明,每就《易》 卦而言,而孔安國之眾,以《河圖》同《易》卦關係緊密,此處確實主於 《洛書》。所以又進一步言,「太極具理氣之原,兩儀交媾而生四象,陰陽 位別而定天地。其氣清者,乃上浮為天,其質濁者,乃下凝為地」。104以《洛 書》之說,論述太極氣化而生兩儀之陰陽,進推四象,確立氣化的流行變 化,也說明陰陽二氣之不同屬性;此即《繫辭傳》所述太極生次的氣化規 則,亦即宋初先後天《易》卦之別,屬之於文王後天之《易》者。宋代朱 熹(1130-1200)、蔡元定(1135-1198)等,以《河圖》同《易》卦之形成 具體相關,而此處則就《洛書》言《易》卦。同於蔡元定等宋儒之說,《河 圖》與《洛書》本就在表明自然氣化之道,彼此互為表裏,其道並同,則 二者並云《易》卦,並無齟齬悖義者,強為區別,即先後天之異,但此先 後天於漢代尚未萌生,乃陳摶一系之作;陳摶一系之說,亦在漢代理解的 基礎上,找尋合理支撐之理論依據,進行思想主張的創造性建構。
七、天地之數的五行合數配用
陰陽五行化與「圖書」之發展,背後重要的基本概念,即天地之數, 必會聯結到數值化配用之問題。就數值配用而言,《洪範》確立「九疇」之 「九」類治道,以及各疇的量化數列分立,至《洪範五行傳》諸著說,亦 比肩繁衍,本於漢人天文曆法的科學性認識,乃至陰陽災異衍說之需,大 量引用包括天地之數、大衍之數與天文曆法之用數,數值引述成為此一時 代特色。《洪範》同《易》說,可資相互呼應的客觀元素之運用,特別反應 陰陽五行的數值上,此數值即胡渭《易圖明辨》所言,「蓋天地之數,《易》 與《範》共之」。105取天地之數作為共同運用於五行之說的主要數值觀念。
(一)先秦已見數用之要
數值化的詮說,《洪範》與《易》學系統外,先秦兩漢的諸經籍、史傳 以及災異領域之典籍,信手拈來,隨處可見。如《管子‧幼官》、《禮記‧ 月令》、《史記》、《淮南子》,以及出土之有關文獻等多可見說。又,緯書之
104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洛書靈準聽》,頁 1259。 105 見[清]胡渭:《易圖明辨‧河圖洛書》(北京:中華書局,2008 年),卷 1,頁 8。胡渭 之說,強調二者關涉於天地之數,也直接否定大衍之數存在於漢儒《洪範》學之用。
146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數值運用,亦難以數計,《易緯》尤多;為時代發展的特色,亦為五行化的 重要傾向。數用之形成,非一時之見,先秦已見其要。
以《月令》為例,專以四時配數,結合五行、節候、星象、九州方位 等立說,指出孟春、仲春與季春之月,「其數八」;孟夏、仲夏與季夏之月, 「其數七」;「中央土」,「其數五」;孟秋、仲秋與季秋之月,「其數九」;孟 冬、仲冬與季冬之月,「其數六」,藉由天地之數的成數作為四時之用,而 中央之土位,則取生數之五,採天地之數的九數為用。鄭玄之注,認為「五 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為後」。本《洪範》之五行次序, 水行為萬化之始。春位東方,五行為木,「木生數三,成數八,但言八者, 舉其成數」。夏位南方,五行為火,「火生數三,成數七。但言七者,亦舉 其成數」。中央土位,「土生數五,成數十,但言五者,土以生為本」。秋位 西方,五行為金,「金生數四,成數九,但言九者,亦舉其成數」。冬位北 方,五行為水,「水生數一,成數六,但言六者,亦舉其成數」。106《月令》 作者已將陰陽五行之氣化,作為時空存在之依據,而存在之所以成者,即 氣之壯究的成熟者為之,故取天地之成數為用;至若中央土位,王於四方, 取五數為本,以四方之所成,皆生數並五中而致,故中央土用五。因此, 天地之數的陰陽五行配用思想,於此當已成熟,至鄭玄所釋,非新制之說, 屬漢儒普遍之觀點。
又,《素問》著成雖難以考實,但多數學者認為是戰國之著,其中記載 黃帝問歧伯(?-?),有關五常之氣,就數而言,其太過與不及為何,歧伯認 為「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土常以生也」。將天地之數區分生 數與成數,以明過與不及,而土常用數,則取生數之五,由此似可見歧伯 之用數,合五行之配應,同採九數之用。故唐代王冰(710-804)云五常化 行之數,「水數一,火數二,木數三,金數四,土數五,成數謂水數六,火 數七,木數八,金數九,土數五也,故曰土常以生也」。107雖《素問》未明 確展示完整的數值之五行配用,但生成數暨五行土中之述,可見其要,王 冰則作明確的補說。
又,馬王堆《太一生水》類似以氣化原初之「太一」(或天一)生五行 氣性之水而立名。108天地之數即陰陽的數值符號代稱,氣始於陽初之一,
106 有關《月令》與鄭玄之注說,見[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龔抗雲整理:《禮記正義‧ 月令》,卷 14,頁 517、524;卷 15,頁 550-551、562-563、573-574;卷 16,頁 582、593-594、 601、604、606、608、611-612;卷 17,頁 622、632、634、644-645、651-652。
107 《素問》原文與王冰之注,見[唐]王冰注,[宋]林億等校:《黃帝內經素問》,收於[ 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733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 21,頁 269。
108 1993 年 10 月湖北省荊門市郭店一號楚墓出土戰國竹簡 804 枚,1998 年文物出版社出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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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五行又以水性先行,則「太一生水」成為一切之初始開端。這種認識對 應於漢儒釋說《繫辭傳》的「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即同一概念之認識,而 漢人理解《洪範》五行化之取向,亦必與《易》說相互呼應。
從《洪範》所記以水為始的五行序列,至戰國時期的有限文獻中,已 見此五行合數之用,可見五行合數非始於漢代,先秦已確立基本的認識 主張。
(二)《洪範》五行化之用數
在《洪範》學的詮說中,清代孫之騄(1722-1735 年間任教諭)所輯伏 生的《尚書大傳》佚文,取自《太平御覽》錄《洪範五行傳》之述,云: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前四疇乃王極之體, 所以建,故配其生數。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 金,後四疇乃王極之用,所以行,故配其成數。天五生土,故配 之以王極,一、二、三、四,皆由五數而成,六、七、八、九, 是水、火、木、金,皆賴乎土而成,此王極所以為八疇之要樞 也。109
伏生將《洪範》之九疇,配應天地之九數,依生成數結合五行之序列,以 生數為體,成數為用,即《洪範》前四疇為體,後四疇為用,第五疇同於 天五之數,五行屬土,土王四方,故天五合於「皇極」;生數合五即成數, 又即五中之「皇極」,為「八疇」之要樞。此處可看出,代表禹之《洪範》 九疇者,即取天地九數配應五行,所用即九數;並由此推知,配應五行非 十數所專有。同時,之後孔安國直指八卦因《河圖》、九疇因《洛書》而生, 已如前述,且明確以九疇為九數,即《洛書》取九數之用,實本於伏生原 義。至如李道平所引的明確之十數與九數之別,110則恐非孔氏原說,當屬 陳摶一系之主張;也就是說,孔氏雖言《洪範》或《洛書》取九數之用, 但並無針對《河圖》或八卦之形成,直取十數,並與前者進行區分。宋初 陳摶一系構說「圖九書十」,而至南宋蔡元定、蔡沈父子改立《河圖》十數
名《郭店楚墓竹簡》。2011 年釋讀撰校,名《郭店楚墓竹書》。見荊門市博物館編著,陳 偉等著:《郭店楚墓竹書》(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 年)。文獻內容包括一批儒、道兩家 的古籍;道家典籍有《老子》甲、乙、丙本,以及與丙本編在一起的《太一生水》。「太一」 可作「大一」或「泰一」。思想上的意義,類似「太極」、「太初」、「天一」、「乾初」、「道」、 「一」者。天文數術之意義,即如「太一星」、「太一神」,在《史記‧天官書》、《漢書‧ 郊祀志上》等多可見說。
109 見[漢]伏勝著,[漢]鄭玄注,[清]孫之騄輯:《尚書大傳》,收於[清]紀昀、永瑢等
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68 冊,卷 2,頁 405。
110 見[清]李道平著,潘雨廷點校:《周易集解纂疏》,卷 8,頁 60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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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八卦,主於陰陽而顯於象,《洛書》九數成《洪範》九疇,主於五行而顯 於數。111強調《洪範》九疇取九數而專主五行,當本伏生與孔氏的九疇九 數之言。惟漢儒不論針對《易》或《洪範》之說,是否明確區分二者有十 數與九數之用的分別,尤其是《易》學家之釋述,仍有待商榷,畢竟漢儒 對《繫辭傳》天地十數的詮釋取向,仍採五行之配應,漢儒並無單就九數 以五行言,十數則關注於陰陽,在陰陽五行充斥的年代,二者本難殊分, 也無殊分之必要。
漢代《洪範》五行化之說,佔有一席之地的劉歆,從《三統曆》曆法 觀點言,所謂「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 以五生土。五勝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五勝之相加, 即:8+7+9+6=30,正為一月三十日之小周天;結合《易》乾坤之策,則為 乾策合坤策:216+144=360,即一年大周之天數。此所以為「陰陽比類,交 錯相成」,即「九六之變登降於六體」之義。112劉歆已成熟的將天地之數合 五行,乃至與《易》大衍推策配用,作為氣化流行、時空變化的理論。《洪 範》五行化合天地之數的論述,伏生已明白申言,後繼者固因循其說,宗 本衍論,並於《易》學系統《繫辭傳》必然進行的詮解,成為彼此之共性 與相互會通者。
(三)《易緯》與鄭玄之用數
五行合數,自漢代以來,多數取九數為用,並為普遍之現象。此並為 《易緯》與鄭玄所言者。《易緯乾鑿度》引《洛書靈准聽》之說,鄭玄注云 「太一行九宮」,113似將《洛書》之用數,取九宮數法,即九數之用。太一 行於九宮之說,實際上為《易緯乾鑿度》本文之述,闡明《易》氣七、九、 八、六之變化,「一陰一陽,合而為十五,之謂道」,即「太一取其數,以 行九宮,四正四維,皆合於十五」者。九宮十五合數,同八卦之陰陽生成 之義,所以鄭玄稱「太一下行八卦之宮」;「奇者為陽,偶者為陰」,「言數 相偶乃為道也」。114
鄭玄接受論釋天地十數配用五行的普遍認識,也必然受到注說《易緯》
的啟發;《乾坤鑿度》提到天地之數與卦爻策數時,云:
111 見[宋]蔡沈:《洪範皇極內篇‧皇極內篇中》,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
閣四庫全書》第 805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 2,頁 708-709。
112 見[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律曆志》,卷 21 上,頁 983-985。 113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乾鑿度》,卷下,頁 54。 114 同上註,頁 30、32。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49
天本一而立一,為數源,地配生六,成天地之數,合而成性,天 三地八,天七地二,天五地十,天九地四。
天一作為萬化之源,與地六相配,鄭玄注明為水性,餘並注三與八為木, 七與二為火,五與十為土,九與四為金。115此即《繫辭傳》「五位相得而各 有合」的訓說,就此為論,即本《繫辭傳》所言的天地十數配應五行而言, 而述及於此,《易》學家並未刻意將之與「圖書」進行聯結,也就是天地十 數合五行的主張,漢儒似未刻意推顯於為《河圖》或《洛書》所專有,《易》 學家並未刻意以天地之數配應「圖書」,「圖書」與《易》之關係,僅是「聖 人則之」的泛泛之言,數值化應合「圖書」與作殊分,尚未被具體關注。 依現存文獻所見,漢代《易》學家中,具體釋說《繫辭傳》天地之數
的相得有合者,早見於鄭玄,云:
天地之氣,各有五行。五行之次,一曰水,天數也。二曰火,地 數也。三曰木,天數也。四曰金,地數也。五曰土,天數也。此 五者,陰无匹,陽无耦,故又合之。地六為天一匹也,天七為地 二耦也,地八為天三匹也,天九為地四耦也,地十為天五匹也。 二五陰陽各有合,然後氣相得施化行也。116
其理解同於對《月令》之釋說,惟針對《繫辭傳》所言的天地十數進行配 用,使生成數相得以合五行之用,並進一步結合大衍之數申明陰陽之義。
(四)揚雄、魏伯陽與虞翻之用數
天地之數的論用,本於《繫辭傳》天一至地十的「天數五,地數五,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之說,漢儒訓義已為常法。揚雄仿《易》之《太玄》, 以一六為水,為北方,為冬,聲羽,色黑,味鹹;二七為火,為南方,為 夏,聲徵,色赤,味苦;三八為木,為東方,為春,聲角,色青,味酸; 四九為金,為西方,為秋,聲商,色白,味辛;五五為土,為中央,為四 維,聲宮,色黃,味甘。同時結合干支與五行所類推之天文與人倫之象義, 進行繁衍敷陳。117透過天地之九數,以構築出一套創新的推占之法,可以 視為將陰陽五行之觀念,取《易》推占之意蘊,所建立的新制占法。在天
115 《乾坤鑿度》與鄭注,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易緯乾鑿度》,
卷上,頁 91。
116 原見李鼎祚《周易集解》之列述。引自[漢]鄭玄著,[宋]王應麟輯,[清]惠棟考補: 《增補鄭氏周易》,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7 冊(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下,頁 175。
117 見[漢]揚雄著,[宋]司馬光集注,劉韶軍點校:《太玄集注‧玄數》(北京:中華書局,
1998 年),卷 8,頁 195-200。
150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地之數的概念上,揚雄立基陰陽由二衍三的以三推用而至於九數的認識, 五行合天地之數,也取九數配用。揚雄此一推占之法,也成為後來宋代司 馬光《潛虛》占法,以及蔡沈《洪範》衍數的「範數」之用的重要參照, 即二家當受揚雄九數之用的啟發。因此,就揚雄而言,為《洪範》學發展 流衍的歷程中,極受影響之重要典型。
魏伯陽《參同契》,五行合數與天干之用,基本上為相同之概念,此至 五代彭曉(?-954)之士,並作更為詳明立說,故惠棟取宋本《參同契》制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之圖說,118申明相同之懿旨。虞翻月體納甲之法, 原本於《參同契》,並於《繫辭傳》十數配用上亦有述義,云「五位,謂五 行之位。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謂天地定位也。丙艮丁兌,相得合火,山 澤通氣也。戊坎己離,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 風相薄也」。結合「納甲」與八卦配用,與魏氏同義。並說明「五位相得 而各有合」,即「以一六合水,二七合木,三八合火,四九合金,五十合土 也」。119所述二七合木、三八合火之用,與漢代《洪範》學者孔安國、伏生 等人,乃至揚雄、鄭玄諸家之說稍異,虞翻未明其由,恐為無意之誤,或 歷傳之失所致。
另外,《洛書》慣用九數,並不代表《河圖》就必然取用十數,取緯書 《河圖括地象》為例,提到「天有九部八紀,地有九州八柱」;「天有九道, 地有九州」;「天有五行,地有五岳。天有七星,地有七表。天有四維,地 有四瀆。天有八氣,地有八風。天有九道,地有九州」。不斷重複說明天與 地數值之相與,尤其天分九道,地分九州;天下區分為九州,九州又立「八 柱」,又分列「八極」。120此處亦以《河圖》好取九數、五行之用,說明非 必以十數配用五行,反而九數與五行配說,為漢儒所好用;同時,九數合 五行,亦非專屬於《河圖》或《洛書》之一方,不論《河圖》或《洛書》 似同好於九數之法。
八、結論
綜上所述,漢代《洪範》學走向鮮明的陰陽災異之五行化取向,同《易》 學有意與無意間,可以勾勒出彼此的相繫性,其重要之內涵與學術性意義:
118 見[清]惠棟著,鄭萬耕點校:《易漢學‧虞仲翔易》,卷 3,頁 565。 119 虞翻之說,原收於李鼎祚《周易集解》。轉引自[清]李道平著,潘雨廷點校:《周易集解
纂疏》,卷 8,頁 582-583。
120 見[日]安居香山、[日]中村璋八輯:《緯書集成‧河圖括地象》,頁 1089-1090、1095、
1097。
漢代《洪範》學五行化與《易》學會通聯繫析論 151
(一) 儒家的傳統關懷,人倫政治的實踐,而《洪範》既言天道,又專在 治國大法,故在《尚書》的篇章中,《洪範》成為政治與學術所青睞 的特殊而重要之文獻思想;面對時代五行化的傾向,形成更強烈的 向《易》說靠攏之可能。同時,《易》天人之道本質上的政治教化色 彩,面對陰陽災異的環境,也自然強化自身可發揮之屬性,自然也 能與時代的《洪範》學進行融合。此即二著原有之特質,以及時代 政治與學術發展,所導向的必然性理解,彼此的共性,創造彼此的 優勢互補。
(二) 《洪範》本身的五行觀,作為可徵信文獻的重要地位,可以視為陰 陽五行衍化的原型;而自身的陰陽五行原態,某種程度說明陰陽五 行思想,在先秦的早期階段,具有普遍性的知識概念,作為各家學 說的可能共通共用之元素。同時《易》本陰陽,固不離五行,只是 配用多寡與後續詮釋之偏重的不同,但本質上仍屬先秦陰陽五行的 基本思維。《易》與《洪範》同是如此,進入漢代面對高度陰陽五行 的走向,《洪範》直與五行災異化深度契合,甚至等同於五行災異化 思想系統的主體路線;《易》本身陰陽五行之本色,提供作為儒家經 典思想詮釋走向更為濃厚的陰陽五行、陰陽災異化之可能。二者也 就越加被關注,二者的會通性,也就自然可以有效間架其融攝關係。 (三) 《洪範》的五行化,本於災驗之用,必取《易》說輔言,溯其接受 與運用之源起,在於《易》本陰陽氣化建構宇宙自然之存在,自然 接受諸時空概念的元素,而《洪範》九疇亦重視有關元素,作為理 政大法所關切者,二者面對高度陰陽災異化的政治與學術環境,自 然可以將卦氣作為彼此可以對話的內容,其深層者即對天文、曆法 與節候等諸元素的共同依存。
(四) 「圖書」之說,源於先秦以泛神祕性的祥瑞之編織與應用,由《繫 辭傳》帶入與《易》之關係,至伏生予《洪範》以高度的五行化理 解,至孔安國雖穩健的掌握傳統儒家的政治教化觀,卻同時接受陰 陽五行基本認識,而董仲舒以降諸家,固守伏生的定型化觀點,走 出五行化的獨特而熾熱之風格,「圖書」逐漸被凸顯出來,也成為漢 代讖緯之說的重要內容,擴大「圖書」的論述與運用。誠如蔡元定 所言,「古今傳記,自孔安國、劉向父子、班固,皆以《河圖》授羲, 《洛書》賜禹」。121《河圖》與《洛書》一步步與《易》卦、《洪範》 九疇合體,五行同天地之數配用,並於《易》說中聯結大衍之數,
121 蔡元定之說,轉引自[元]陳師凱:《書蔡氏傳旁通‧洪範》,收於[清]紀昀、永瑢等編: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62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卷 4 中,頁 353-354。
152 第十二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及同生成數構築出的完整體系。這樣的構築,漢代大致抵定,成為 日後宋明時期陳摶「圖書」一系與蔡沈「範數」創新諸說的根本觀 念原型,宋明新法,不離漢說之原有的基礎主張,根本性的觀點, 大多可溯源於漢說。因此,雷思齊(1231-1303)《易圖通變》指出, 至宋初陳摶取天地之數合「洪範陳五行之用」,122構築「圖書」圖說, 亦即承漢代時期以《洪範》聯結《易》說的天地之數、五行觀,使 《河圖》、《洛書》與《易》建立更為緊密的可能關係,為宋代「河 洛」圖說建立起聯結的先河。
(五) 由《洪範》所推衍與「圖書」用數,最直接相關者,即天地之數與 五行的配用,乃至宋代有九數或十數配用的問題。天地之數合五行 之用,先秦已明其法,而漢儒以《洪範》五行化,而更為普遍與系 統性,與《易》說進行密切的構接。天地之數的五行化配應,聯繫 大衍之數的運用,在宋代高度數值化的《易》學發展特色上,奠基 於漢代的《洪範》與《易》的根本用數上。
(六) 《河圖》與《洛書》分別聯繫於《易》之八卦與《洪範》之九疇, 早見於伏生闡述《洪範》之五行思想,同時以《洪範》九疇配應天 地之九數,以前五疇為生數,後四疇為成數,透過生成數以確立九 疇的體用關係;皇極居五土,為餘八疇之要樞鈕,賦予「五」數與 皇極之重要地位。這種概念不斷延續與擴大深化,並對宋人圖書之 學的發展產生深刻之影響。漢人好以九數論《洪範》九疇與《洛書》, 卻未必不以十數申言可以反映自然之道的《洛書》,《河圖》亦同;而 《洛書》取九數,並不意味漢人以十數表述《河圖》。天地十數,固 為陰陽五行的自然氣化,《河圖》與《洛書》可與此相契,但漢人並 不專取「圖十洛九」。至陳摶一系的「圖九洛十」與蔡氏父子、朱熹 的「圖十洛九」,二者未必有其一,屬漢儒之正解。漢儒原說,固為 「河圖」與數論之嚆矢,激盪出宋明圖說之關注與壁壘宏論之創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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