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主 編 林晉士 執行編輯 蔡根祥 鄭卜五 陳政揚 陳韋銓 編輯委員 黃忠天 楊晉龍 張珣 林安梧 林天人 蔡鴻江 陳韋銓 李幸長 姜龍翔 曾東元 林佳慧 黃薏如 責任編輯 林穎政 謝成豪 黎雅真 陳詠琳 盧秀仁 葉璟頤 許嘉哲 孔令元 薛慧綺 黃澤鈞 陳慧萍 孫碧穗 李佩圜 編輯助理 朱正源 李子芸 林芸姍 譚嘉雯 簡宏恩 劉子銘 封面製作 盧姿伶 臺灣 高雄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二○二二年 五月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經學研究所 經學研究集刊編輯委員會 顧問暨編審委員: (依姓名筆劃排序) 三浦秀一 田 浩 佐藤練太郎 何澤恆 李威熊 周虎林 夏含夷 陳政揚 程元敏 楊濟襄 蔡鴻江 鍾彩鈞 杜明德 林文欽 康義勇 陳鼓應 程奇立 葉國良 鄭卜五 釋慧開 朱小健 李幸長 杜潤德 林慶彰 張高評 陳鴻森 黃忠天 董金裕 鄭吉雄 江聰平 李金鴦 汪治平 胡楚生 張壽安 陳麗桂 楊晉龍 蔡根祥 舘野正美 主 編 : 林晉士 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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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主 編 林晉士
執行編輯 蔡根祥 鄭卜五 陳政揚 陳韋銓
編輯委員 黃忠天 楊晉龍 張珣
林安梧
林天人 蔡鴻江 陳韋銓 李幸長
姜龍翔 曾東元 林佳慧 黃薏如
責任編輯 林穎政 謝成豪 黎雅真 陳詠琳
盧秀仁 葉璟頤 許嘉哲 孔令元
薛慧綺 黃澤鈞 陳慧萍 孫碧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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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助理
朱正源
李子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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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製作 盧姿伶
臺灣 高雄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二○二二年 五月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經學研究所
經學研究集刊編輯委員會
顧問暨編審委員: (依姓名筆劃排序)
三浦秀一
田 浩
佐藤練太郎 何澤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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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晉龍
蔡根祥
舘野正美
主
編 : 林晉士
執 行 編 輯 : 蔡根祥
鄭卜五
陳政揚
陳韋銓
編 輯 委 員 : 黃忠天
林天人
姜龍翔
責 任 編 輯 : 林穎政
盧秀仁
薛慧綺
李佩圜 編 輯 助 理 : 朱正源 簡宏恩
封 面 製 作 : 盧姿伶
楊晉龍
蔡鴻江
曾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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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璟頤
黃澤鈞
李子芸 劉子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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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韋銓
林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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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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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梧
李幸長
黃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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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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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芸姍
譚嘉雯
Institute of Chinese Classics,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Bulletin of Studies on Traditional Chinese Canons
Editoraial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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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 Tsung-Ping
Zuo-Teng Liang-Tai-Lang Ho Chak-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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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In-Chief
Lin Jin-Shi
Executive Editor
Tsai Ken-Hsiang
Zheng Bu-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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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ial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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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ial Assistant
Chu Cheng-Yuan
Li Tzu-Yun
Lin Yun-Shan
Tam Ka-Man
Cover Making
: Lu Tzu-Ling
Jian Hong-En
Liu Tzu-Ming
經學研究集刊 目次
目 次
【出 版 序】 .................................................... 林晉士 00I
【學術論文】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 蔡根祥 001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 蔡錦昌 021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 汪治平 047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
................................................................ 涂美雲 065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謝成豪 111
【附 錄】
《經學研究集刊》稿約 ...................................................131
《經學研究集刊》撰稿格式 ...............................................132
《經學研究集刊》審稿流程 ...............................................135
《經學研究集刊》論文審查刊登辦法 ........................................136
《經學研究集刊》著作授權同意書 ..........................................139
經學研究集刊 目次
Thirty-second
Directory
【Preface】 ................................................. Lin Jin-Shi00I
【A c a d e m i c P a p e r 】
Whether “Every situation is getting worse” or “Groping lower and humbler
helps discover the real situation” is said in Chapter "Knowledge Rambling
to the North" in Zhuangzi?
............................ Tsai Ken-Hsiang001
Does Zhuangzi Yearn for Spiritual Freedom? -- Comments on Xu Fuguan's Theory
of Zhuangzi's Artistic Spirit ........................... Choi Kam-Cheong021
On Sun Zi•Weakness and Strengths"All these can be done because you appear
at points which the emeny are not advancing." ............ Wang Chih-Ping 047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Years of the Poems and Prose of Liu Shouzeng's "The
Collection of Chuan Ya Tang"--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poems and prose of
"Liu Shouzeng Chronicles" ................................... Tu Mei-Yun 065
Supplement and Correction of "Chronological Life of Mr. Liu Chuzhen Bao Nan"
......................................................... Shie Cheng-Hao111
【A p p e n d i x 】
Rule of Paper ..........................................................131
Format of Paper ........................................................132
Peer Review Process ....................................................135
Published Methods ......................................................136
Copyright License Agreement ............................................139
經學研究集刊 出版序
序 文
又值暮春之初,一季煙花已近尾聲。然世局如湯滾鼎沸,遙遠的歐陸俄羅斯正侵擾烏克
蘭;新冠肺炎的疫情仍方興未艾,此起彼落,不只世界各國確診者眾,台灣近期罹患此疫者,
亦寖繁多,似乎看不到完全平息的曙光。在這紛紜擾攘之中,仍有許多學者仍孜孜矻矻於研
究,庶幾上承聖人困於匡,而絃歌不輟之意,本期《經學研究集刊》也在這紛擾當中出刊。
本刊雖以儒家經典為研究核心,卻不以儒家為限,傳統學術足以垂範經世者之重要典籍,
以及與經典詮解密切相關之小學,亦在刊登範圍之內。本期集刊經過嚴格而公正的審查之後,
刊登論文有五篇。前二篇均與《莊子》有關,後二篇乃對經學家之相關研究,第三篇則是研究
《孫子》的論文。第一篇作者蔡根祥教授為本所前任所長,長年耕耘於《尚書》學領域,成就
卓然,本篇論文針對今人慣用之成語,常見「每況愈下」與「每下愈況」兩者有混淆與誤解之
處,是以深探其語彙之源流發展,而理清此語之原始意義與一般用法之差異。第二篇論文作
者蔡錦昌教授則對徐復觀詮釋莊子之道為純藝術精神的觀點有所商榷,文中分析徐氏之說與
莊子原意不合之處,並指出此論之失。第三篇論文作者汪治平教授援引漢簡本為據,考訂《孫
子•虛實》中「出其所不趨」與「出其所必趨」二者之是非。第四篇論文作者涂美雲教授針對
清儒劉壽曾《傳雅堂集》中之詩歌與文章進行繫年考證,發現《劉壽曾集》後所附〈劉壽曾年
譜簡表〉之詩文繫年有所訛誤,另發現集中有誤收他人作品者,頗有創獲。第五篇論文作者謝
成豪教授則針對劉文興所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中之訛誤與闕漏處,進行資料勘正與
增補,補正資料為數不少,洵可一觀。
高雄師範大學 經學研究所
林晉士
謹誌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2022 年 5 月 頁 1-19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1
《 莊 子 • 知 北 遊 》 「 每 況 愈 下 」 抑 或
「 每 下 愈 況 」 ?
蔡根祥
摘要
東郭子問道於莊子,莊子回答以在「稊稗」、「瓦甓」、「屎溺」的比喻,莊子還說「每下
愈況」,形成有名的「成語」,意思是「愈往卑下的地方去愈能探得真正的情況」。然而從宋
代開始,出現了一種叫「每況愈下」的說法,而涵義是「每次的情況都愈來愈差」。後來,
「每況愈下」的使用頻率增加,而「每下愈況」則少用;形成人們對這兩個「成語」的誤解
與混用不別,同時也有認為「每下愈況」出於莊子,「每況愈下」是後人所創造的詞彙。
本論文旨在分辨這兩個成語的真正涵義,探求其語彙的來源,並其發展、運用的歷史軌
跡。確定「每下愈況」的含義是「愈往卑下的地方去愈能讓人看到實況」,其語句完整出於
《莊子》原文。而「每況愈下」的涵義,是由東郭子對莊子回答道在「稊稗」、「瓦甓」、「屎
溺」的比喻所發的質疑,原文為「何其愈下耶?」,其後郭象為之闡釋為「每況之於下賤」;
到宋代可見:陸佃首先補成「每況愈下」,李新明確接連《莊子》「問道於瓦礫」與「每況愈
下」的關係;至明朝葉子奇精準說明「每況愈下」的來源與涵義。可惜此種正確的讀法――
以「況」為「比況」而非「情況」――並未普及,反而其含義愈來愈以東郭子為準而膚淺化
和一般化。而今日「每況愈下」的意思,即是由原來的「每次比況都比前次更卑下」的特殊
而有深度的用法,轉變而為「每次情況愈來愈差」的一般而膚淺的用法。
關鍵詞:莊子、陸佃、李新、葉子奇、成語混用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教授
2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Whether “Every situation is getting
worse” or “Groping lower and humbler
helps discover the real situation” is said
in Chapter "Knowledge Rambling to the
North" in Zhuangzi?
Tsai Ken-Hsiang
Abstract
Dong Guozi asked Zhuangzi about the question of where we could find the Dao, and Zhuangzi
replied with the metaphors of "tares", "earthenware tiles", and "excrement." Zhuangzi also said that
"groping lower and humbler helps discover the real situation," thus a famous "idiom" was formed,
which means "the more we go to the humble place, the more we can explore the real situation."
However, since the Song Dynasty, there has been a seemingly similar saying that "every situation is
getting worse", and the meaning is "every time the situation is getting worse and worse." Later, the
use frequency of that of "deteriorating conditions" increased, while that of "groping lower and
humbler helps" decreased. This resulted in people's misunderstanding and mixing of these two
"idioms". At the same time, some people believed that of "groping lower and humbler helps" came
from Zhuangzi, while that of "deteriorating conditions" is a saying created by later generations.
This thesis aims to distinguish the true meaning of these two idioms, explore the source of their
vocabulary, and the historical track of their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It is confirmed that the
meaning of "groping lower and humbler helps discover the real situation" is "the more we go to the
humble place, the more we have the chance to see the real situation." This sentence is completely
derived from the original text of Zhuangzi’s speaking. The meaning of "every situation is getting
Professor, Institute of Chinese Classics,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3
worse" is the puzzled reaction that Dong Guozi raised to Zhuangzi's answers of "tares",
"earthenware tiles", and "excrement". The original text was "why is it getting worse?" This sentence
was later explained by Guo Xiang as "drawing parallels every time from the degrading examples"; it
can also be seen in the Song Dynasty that Lu Dian first supplemented this saying as "every
situational comparison is getting worse", and Li Xin made clea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sking
the Dao in rubble" and "every situation is worsening" in Zhuangzi; in the Ming Dynasty Ye Ziqi
accurately explained the source and meaning of this sentence. Regrettably, this correct way of
reading --- treating the word ‘kuang’ (況) as a verb and not a noun --- has not pervaded, and its
meaning became more and more superficial and generalized basing on Dong Guozi’s reaction.
Today, the meaning of this sentence has changed from the original, special and profound usage of
"groping lower and humbler helps discover the real situation " to the general and superficial usage
of "every time the situation is getting worse."
Keywords: Zhuangzi, groping lower and humbler helps discover the real situation, every situation gets worse, Lu Dian, Li Xin, Ye Ziqi
4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壹、 前言
莊子(約前 369-前 286)名周,歷史上對他的記載是比較撲朔迷離的;傳統上他是道家學
術的兩大代表人物之一,繼承老子道統的脈絡,展現出逍遙自在,養生齊物,而臻至宗師等級
的思想修為;在文學上,莊子所留下的言談論述,被後世奉為文學典範,明末金聖歎(1608—
1661)所推譽評定為「六大才子書」之首,諸子文學的代表作。
莊子的生平,根據司馬遷《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對他的生平記載說:
莊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嘗為蒙漆園吏,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其學無所不闚,然
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故其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漁父、盜跖、胠篋,以詆
訿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術。畏累虛、亢桑子之屬,皆空語無事實。然善屬書離辭,指
事類情,用剽剝儒、墨,雖當世宿學不能自解免也。其言洸洋自恣以適己,故自王公大
人不能器之。1
《史記》並沒有說莊子的「字」為何,也有人曾經主張孟子書裡所屢屢批判的對象─楊朱,可
能就是莊周本人。2 莊子是戰國時代的蒙(應該是今日安徽蒙城)人,曾任漆園吏(一說漆園
為地名,非種漆樹之園林)。蘇軾曾應好友蒙城縣令之邀,在蒙城所修建的莊子祠堂作記,稱
之為〈莊子祠堂記〉。3 可見莊子的思想對後世影響深遠之一斑。
班固《漢書•藝文志》載「《莊子》五十二篇」,並將《莊子》歸屬道家,這是大致可以接
受的。4 司馬遷說莊子著書十餘萬言,而現在所能看見的《莊子》書,其中僅有 33 篇,6 萬 5
千餘字;分為內篇、外篇、雜篇三部分(內篇 7 篇,外篇 15 篇,雜篇 11 篇)。5一般學者都肯
定內篇應為莊子本人所著,而外篇與雜篇則是莊子的後學所整理發揮而成的,有的可能是託
名而作的:如〈說劍〉頗為類似縱橫家之言。6 整體而言,《莊子》書裡的思想格局還是相當
統一的,而莊子為文論說的風格,非常獨特,擬想奇趣,變化無端,具有濃厚的浪漫色彩,成
1漢•司馬遷:《史記》(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63,頁 5-6,〈老子韓非列 傳〉第三。 2蔡元培:《中國倫理學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1 年),頁 35。 3宋•蘇軾:《東坡全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36,頁 14-15,〈莊子祠 堂記〉曰:「余以為莊子蓋助孔子者,要不可以為法耳。」 4漢•班固:《前漢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30,頁 25,〈藝文志〉第 十記錄「道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莊子》五十二篇列在《關尹子》、《列子》之間。 5根據郭象:《莊子注》(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 6參考黃錦鋐:《新譯莊子讀本》(臺北:三民書局,1978 年)前言「貳、《莊子》書的考證」一節,頁 9-25。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5
為後世語言、撰文的典範。劉熙載《藝概•文概》稱讚說:「意出塵外,怪生筆端。」7 魯迅
也說:「(莊子)其文汪洋辟闔,儀態萬方,晚周諸子之作,莫能先也。」8 莊子在文章中運用
他超常的想像力以及不可捉摸的寓言故事,架構成莊子獨特的奇妙世界。
從語言、文學的角度來看《莊子》,可以感受到其文章結構,驟然看來並不嚴謹,而且經
常突兀而出,飛來一筆,行其所欲行,止其所欲止,真的如太史公說的「汪洋恣肆」,任意跌
宕,然而仔細體察則又思想貫穿,句式變化不斷,時順時倒,忽長忽短,詞彙豐富,描寫精
警,極具獨創風格。莊子也曾道達出自己表達語言的特點說: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寓言十九,藉外論之。親父不為其子媒。
親父譽之,不若非其父者也;非吾罪也,人之罪也。與己同則應,不與己同則反;同於
己為是之,異於己為非之。重言十七,所以已言也,是為耆艾。年先矣,而無經緯本末
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人而無以先人,無人道也;人而無人道,是之謂陳人。卮言日
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窮年。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曰無
言。言無言,終身言,未嘗不言;終身不言,未嘗不言。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
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惡乎可﹖可於
可。惡乎不可﹖不可於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非卮言
日出,和以天倪,孰得其久!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
天均。天均者天倪也。9
這一段莊子自道,對瞭解莊子語言的體會與瞭解,非常重要,他真的已經掌握了語言的精粹,
運用文字於有意無意之間,而又恰到好處。他與公孫龍辯駁「堅白同異」,10 也能跟惠施抬槓
「魚樂」與否,而使惠施也啞口無言。11《莊子•天下》篇也說:
莊周聞其風而悅之,以謬悠之說,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時恣縱而不儻,不以觭見之
也。以天下為沈濁,不可與莊語,以卮言為曼衍,以重言為真,以寓言為廣。獨與天地
7清•劉熙載:《藝概•文概》(中國基本古籍庫,清同治刻古桐書屋六種本),卷1,頁7。 8魯迅《漢文學史綱要》(維基文庫 https://zh.m.wikisource.org/zh- hant/%E6%BC%A2%E6%96%87%E5%AD%B8%E5%8F%B2%E7%B6%B1%E8%A6%81/%E7%AC%AC %E4%B8%89%E7%AF%87)第三篇。原書出版於 1926 年。 9戰國•莊周著,晉•郭象注:《莊子注》(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9〈寓 言〉第二十七,頁 9-10。以下引《莊子》文本,除另注明外,皆用此本,不另敘述版權資料。 10「堅白」見《莊子注》卷 1,頁 20〈齊物論〉「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注曰:「公孫龍 有淬劍之法,謂之堅白」。卷 4 頁 2《外篇•駢拇》第八「駢於辯者,纍瓦結繩,竄句遊心於堅白同 異之間,而敝跬譽無用之言」。
11戰國•莊周著,晉•郭象注:《莊子注》卷 6,〈秋水〉第十七,頁 19-20。
6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精神往來而不敖倪於萬物,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其書雖瑰瑋而連犿無傷也。其辭雖
參差而諔詭可觀。12
就是因為「謬悠之說,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再加上「以卮言為曼衍,以重言為真,以寓
言為廣」,使《莊子》書產生了致命的吸引力,產生了如:〈逍遙遊〉、〈齊物論〉、〈養生主〉等
名篇,也產生了「庖丁解牛」、「沈魚落雁」、「扶搖直上」、「朝三暮四」等等傳頌千古的成語。
其中「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最有爭議,因為它不見於《莊子》書中,但又與
《莊子》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為《莊子》書裡,明確寫著「每下愈況」四個字而不是「每況
愈下」,而四個字的排列組合卻不同,在語文的理解上也顯然有異。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對這兩個成語的處理也有些不明確與矛盾之處;對於「每下愈
況」說明如下:
字詞 【每下愈況】
相反詞 蒸蒸日上
估量豬隻肥瘦,由腳脛的肉愈多,知豬愈肥。語出《莊子•知北遊》:「正獲
之問於監市履狶也,每下愈況。」正獲、監市皆是官名,履狶是用腳踩著豬
釋義
去試肥瘦。「每下愈況」本指要知道豬的肥瘦,要從最下部不易長肉的小腿部
分去試,此處肉愈多,豬就愈肥。比喻從低微之處去看道,道就越明顯。此
義後世罕用,或混同「每況愈下」,比喻情況愈來愈壞。如:「自從他父親去
世後,他家的經濟情形每下愈況。」
教育部先是明確地說「每下愈況」這個成語是出自《莊子•知北遊》中,而又進一步說後來
有人將「每下愈況」當作「每況愈下」來用,但是並沒有說是誤用、而且又列出了相反詞為
「蒸蒸日上」,等於是承認「情況愈來愈壞」的含義就是「每下愈況」的常用意義了。而對
於「每況愈下」則是說:
字詞 【每況愈下】
情況愈來愈壞。意思與「每下愈況」不同,後世相混,參見「每下愈況」
釋義
條。宋•洪邁《容齋續筆•卷八•蓍龜卜筮》:「人人自以為君平,家家自以
為季主,每況愈下,由是藉手于達官要人,舟車交錯於道路。」13
12清•郭慶藩輯,民•王孝魚點校:《莊子集釋》(臺北:漢京文化公司,1983 年),卷 10 下,〈天下〉
第三十三,頁 1098。
13教育部編纂《重編國語辭典》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7
教育部認為這才是「情況愈來愈壞」的真正用詞,本來跟「每下愈況」不同的,但是後來被人
誤用混淆了;並且對於出處只引用洪邁《容齋隨筆》為書證,顯然教育部認定「每況愈下」跟
《莊子》無關。也就是說,「每下愈況」可以混同「每況愈下」,而「每況愈下」則不可以解釋
為「每下愈況」。教育部執掌全國語文認定標準的行政機構,這樣解釋似乎還是讓大家產生疑
竇。
貳、 「每況愈下」與「每下愈況」之爭論
因為「情況愈來愈壞」這個語意是人們常用的話語,轉用成語來表達這個意思的人十分
普遍,於是,這個語意究竟該用「每況愈下」呢?還是要用「每下愈況」呢?是都可以呢,就
像教育部所說的,還是必須涇渭分明呢?
對於這個問題的是非對錯,最有名的社會實例應該要數當年魯迅對章士釗的揶揄了。章
士釗(1881-1973)筆名孤桐,湖南長沙人,復古主義者,曾任段祺瑞執政府司法總長兼教育
總長。1925 年 7 月在北京創辦出版《甲寅》週刊,提倡尊孔讀經,反對新文化運動。1925 年
女師大風潮發生,章士釗於 1925 年 8 月 8 日的《甲寅周刊》第 1 卷第 4 號刊登了《停辦北京
女子師範大學呈文》。魯迅反對章士釗對學生的壓迫以及解散女師大的措施,章氏於 8 月 12 日
呈請段祺瑞罷免魯迅教育部僉事的職務。而魯迅在 8 月 22 日向平政院控訴章士釗,結果勝訴,
並於 1926 年元月 17 日復職。
魯迅曾在 1925 年 8 月 28 日《莽原周刊》第十九期發表一篇文章〈答 KS 君〉,對章士釗
有所指難,原因是章士釗在 1925 年 8 月 1 日的《甲寅週刊》第一卷第三號的《孤桐雜記》中
曾說:「嘗論明清相嬗。士氣驟衰。……民國承清,每況愈下,更越十年,將求稍識字者而不
可得。」的文句。14 於是魯迅就發為文章說:
KS 兄:我很感謝你的殷勤的慰問,但對於你所憤慨的兩點和幾句結論,我卻並不謂然,
現在略說我的意見:第一,章士釗將我免職,我倒並沒有你似的覺得詫異,…… 第
二,你這樣注意於《甲寅週刊》,也使我莫明其妙。《甲寅》第一次出版時,我想,大約
章士釗還不過熟讀了幾十篇唐宋八大家文,所以模仿吞剝,看去還近於清通。至於這
一回,卻大大地退步了,關於內容的事且不說,即以文章論,就比先前不通得多,連成
語也用不清楚,如「每下愈況」之類。尤其害事的是他似乎後來又念了幾篇駢文,沒有
融化,而急於撏撦,所以弄得文字龐雜,有如泥漿混著沙礫一樣。即如他那《停辦北京
14章士釗:〈孤桐雜記〉(《甲寅週刊》第 1 卷第 3 號)1925 年 8 月 1 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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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女子師範大學呈文》中有云:「釗念兒女乃家家所有,良用痛心,為政而人人悅之,亦
無是理」,旁加密圈,想是得意之筆了。……所以,即使真如你所說,將有文言白話之
爭,我以為也該是爭的終結,而非爭的開頭,因為《甲寅》不足稱為敵手,也無所謂戰
鬥。倘要開頭,他們還得有一個更通古學,更長古文的人,才能勝對壘之任,單是現在
似的每週印一回公牘和遊談的堆積,紙張雖白,圈點雖多,是毫無用處的。 魯
迅。八月二十日。15
魯迅在信中明白地說章士釗用「每況愈下」是錯的,因為《莊子》的原文是「每下愈況」,魯
迅主張用原文才算正確。推而言之,魯迅就連宋代洪邁曾經用過「每況愈下」也一竿子打倒
了。
對於這個已經討論了很久的問題,首先閱讀原典《莊子•知北遊》:
東郭子問於莊子曰:「所謂道,惡乎在﹖」莊子曰:「無所不在。」東郭子曰:「期而後
可。」莊子曰:「在螻蟻。」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邪﹖」
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溺。」東郭子不應。莊子曰:「夫子之
問也,固不及質。正獲之問於監市履狶也,每下愈況。汝唯莫必,無乎逃物。至道若是,
大言亦然。周遍咸三者,異名同實,其指一也。16
對於這個問題,辭書編纂專家同時也是語文教科參考書的作者左秀靈曾經發表過意見說:
過去國編館版本的課文注釋曾經出現:「每況愈下:形容情況愈來愈壞;也作『每下愈
況』」,只要是讀過《莊子》的人,應該很容易看出這樣的注釋有欠妥當。「每況愈下」
本作(不是「也作」)「每下愈況」,出自《莊子•知北遊》:……以上是記述東郭子向莊
子請教,「道」究竟在什麼地方?莊子說出道所在的地方,愈講愈低下,最後舉例要想
知道豬的肥瘦,最簡單又正確的方法是踩豬的腳脛,愈往下愈容易探知豬的肥瘦,因
為豬的腳脛沒有肉,如豬腳脛都也會有點肉,足以證明這條豬夠肥了。莊子的本意是
指:愈是細微低下之處,道理也就愈明顯。但是以後的人,不知為什麼把它說倒了,竟
成「每況愈下」,意思也改變了,就是教科書所寫的「形容情況愈來愈壞。」把莊子最
初的「每下愈況」誤成「每況愈下」,並且同時改變了意思,最早大概起於宋代。見《苕
溪漁隱叢話後集二十六》(宋•胡仔):「子瞻(蘇軾)自言平生不擅唱曲,故閒有不入
腔處。非盡如此,后山(陳師道)乃比之教坊使雷大使舞,是何每況愈下,蓋其謬耳。」
15魯迅:《魯迅文集》《華蓋集》〈答 KS 君〉,該文章原發表在 1925 年 8 月 28 日《莽原》周刊第 19 期
上。(維基文庫 https://zh.m.wikisource.org/zh-hant/%E7%AD%94KS%E5%90%9B)
16戰國•莊周著,晉•郭象注:《莊子注》,卷 7,頁 34-35。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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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本成語最初作「每下愈況」,大概到了宋代才誤為「每況愈下」,而且改變了
原義。17
左秀靈認為原詞應該是出自《莊子》的「每下愈況」,後來在不明原因的情況下,誤用為「每
況愈下」,意思也變成「情況愈來愈壞」。易言之,本來是沒有「每況愈下」的,也沒有「愈來
愈壞」的意思,一切都是後世的人誤用的結果。無論如何,都應該寫為「每下愈況」的。
張大春在部落格裡寫了一篇〈「每況愈下」有甚麼不對?〉的文章發表,他說:
過去數十年間,我不斷地聽見各方各面有識之士對於常民使用國語文之無知、誤用、
訛解極度不滿,並時刻找機會斥其妄、摘其謬,似以非如此不能捍衞中華文化。不過,
憤然作色的有識之士錯得也不少。其中最令我反感的就是將俗說的「每況愈下」糾正
為「每下愈況」。這整個過程充分顯示小知識份子讀書不能通透,卻斤斤自喜於一得之
見的嘴臉。……現而今我們在公開論壇上經常聽見人們指稱「情況越來越壞」為:「每
下愈況」;而非「每況愈下」了。他們振振有詞:「每下愈況」出於《莊子》,是一個古
語,不應從俗而變,一切以返本溯源為是。……。「況」字在這裏是表示「明白」、「明
顯」、「清楚」的意思。「每下愈況」這個詞,也只有在應答「勘查道在何處?」的回答
時才有意義。但是千載以下,到了宋代,出現了刻意將「況」與「下」二字顛倒,而導
入另一個意思的用法。這得先說起陳師道。陳師道在他的《後山詩話》裏說過這麼一段
話:「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之舞,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
意思大約是批評韓愈的詩、蘇軾的詞,皆為「變格」,殊不近於詩詞本體,這就引致了
另一為詩論家胡仔的指責。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東坡一》:「余謂後山之言過
矣,子瞻佳詞最多……凡此十餘詞,皆絕去筆墨畦徑間,直造古人不到處,真可使人一
唱而三歎。若謂以詩為詞,是大不然。子瞻自言,平生不善唱曲,故間有不入腔處,非
盡如此,《後山》乃比之教坊司雷大使舞,是何每況愈下?蓋其謬耳。」在胡仔筆下,
「每況愈下」的「況」,因字位在四字成語之中的位置之改變,也就有了不同的意義,
變成「比喻」的意思。……可是南宋的洪邁卻寫下這樣的句子:《容齋續筆•蓍龜卜筮》:
「人人自以為君平,家家自以為季主,每況愈下。」此處的「每況愈下」和胡仔那兒的
又不同了;在洪邁這裏,「每況愈下」的「況」已經回到《詩經•大雅•桑柔》:「為謀
為毖,亂況斯削。」指的是情形、景況了。今天我們若是要表達「情形越來越糟糕」,
當然就要說:「每況愈下」才是對的。也許在胡仔和洪邁的心中,都出現過《莊子》的
原文,而依然能打破原先的語意,顛倒生姿,有何不可呢?這不正是化舊語成新意的
17左秀靈的文章出自:http://bloguide.ettoday.com/jasonforce/textview.php?file=000001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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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創造嗎?今人不知古而拘牽詞源,泥古不化者,真該愧死。18
張大春認為宋代的胡仔、洪邁將《莊子》原文的順序調整成「每況愈下」,雖然可能也是從《莊
子》的言語中衍生出來的,但並非《莊子》原有的語言含義;然而他們能從《莊子》原文變化
出新的含義,雖然不是莊子的話,也必須承認他們語言的創意,接納為我們成語中的一個成
員;不要執著只有《莊子》的原文才是對的想法,這樣語言才有生生不息的原動力。
張大春的觀點,其實跟教育部的處理相差不多,教育部也不承認「每況愈下」是《莊子》
的原文,「情況愈來愈壞」也不是「每下愈況」原有的含義。
張大春是任教於大學,又是著名的文學作家,所以,他的論述頗有影響力,大眾似乎都接
受這樣的說法。如果跟上述左秀靈相比的話,左秀靈是保守派,而張大春就是前衛派。
參、 對「每況愈下」歷史演變的考察
教育部對於「每況愈下」成語的來源,提供了洪邁(1123-1202)《容齋隨筆》為書證,而
張大春則說早在胡仔(1095-1170)《漁隱叢話》時就已經出現了,還交代了胡仔之所以如此說
的前因,是因為陳師道的一段話。不過,根據筆者的考察,張大春的陳述還不是最完整的。筆
者重新整理,敘述如下:
早在宋朝蔡京之子蔡絛(1047-1126)在其所著作《鐵圍山叢談》裡就說:
教坊:琵琶則有劉繼安;舞有雷中慶,世皆呼之為雷大使;笛有孟水清。此數人者,視
前代之伎,一皆過之。19
由於蔡絛盛稱雷中慶的舞蹈在教坊中傲視前輩,所以,陳師道(1053-1101)在《後山集》〈詩
話〉條裡表達他的反對意見說:
退之以文爲詩,子瞻以詩爲詞;如教坊雷大使之舞,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今代詞
手,惟秦七、黄九爾,唐諸人不迨也。20
18本文自【作家张大春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angdachunblog 下載,網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b736b5b0102e1h1.html
19宋•蔡絛:《鐵圍山叢談》(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6,頁 18。 20宋•陳師道:《後山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23,頁 10。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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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道認為舞蹈應該是以女生的體態為本色,男人雖然可以做出比女生更高難度的動作,但
是就失去了舞蹈中柔美的姿態,失去了舞蹈的本色。後來,宋•胡仔(1095-1170)在《漁隱叢
話》文中要為蘇東坡辯白說:
《苕溪漁隱》曰:《後山詩話》謂「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敎坊雷大使之舞,
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余謂後山之言過矣。子瞻佳詞最多,其間傑出者,如「大
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赤壁詞〉……。凡此十餘詞,皆絶去筆墨畦徑間,
直造古人不到處,真可使人一唱而三歎。若謂以詩為詞,是大不然。子瞻自言平生不善
唱曲,故間有不入腔處,非盡如此。後山乃比之敎坊司雷大使舞,是何每況愈下;蓋其
謬耳。21
胡仔說的意思,認為陳師道以雷中慶的舞蹈並非舞蹈裡的本色,來比喻蘇東坡的詞也不是詞
中的本色一樣;胡仔以為陳師道這個比喻是把蘇東坡愈比愈差了,並非公道之評,所以就說
「是何每況愈下」。他用「每況愈下」一語的意思就是「愈比愈差」,把蘇東坡看扁了,所以這
個比喻也是錯誤的,其意義用法就跟今天我們用的差不多。
然而,胡仔並非最早使用「每況愈下」的人,比胡仔早上半個世紀的北宋陸佃(1042-1102)
所作的《埤雅》裡,早就先用了這個詞。他在《埤雅》〈榛〉條下云:
榛似梓,實如小栗,栗屬也。先王以為女摯。詩曰:「營營青蠅,止于樊」;「止于棘」,
「止于榛」者,言圃有樊,園有棘,山有榛,明欲遠而止之彌遠也。又曰:「鳲鳩在桑,
其子在梅」;「其子在棘」,「其子在榛」者,蓋先實者梅,後實者棘,先實者棘,後實者
榛,故其序如此;亦其榛卑小於棘,棘卑小於梅,詩以刺之,故毎況愈下也。22
根據陸佃的說明,梅最高而先實,棘樹次之,而榛樹最低矮而後實,從《詩經》的文句來看,
按順序作「其子在梅」、「其子在棘」、「其子在榛」,是從最高遞次而愈下,所以,陸佃才用「每
況愈下」來標示詩句的變化;這跟前面說「止于樊」、「止于棘」、「止于榛」的愈止愈遠,是類
似有情形的。但是,看起來,陸佃使用「每況愈下」這詞,與莊子文章沒有甚麼直接關聯性,
但是形式上與莊子以「稊粺」、「瓦甓」、「屎溺」等愈來愈噁心的東西作比喻,具有同樣的架
構。
真正使用「每況愈下」這個成語,而又直接跟莊子原文有關係的,應該要屬北宋李新
(1062-?)。在他所著〈上皇帝萬言書〉中,已經直接使用。其文曰:
21宋•胡仔:《漁隱叢話•後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26,頁 10。 22宋•陸佃:《埤雅》(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14,頁 10,〈榛〉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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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元符三年(1100)五月十一日,興元府南鄭縣丞李新,謹昧死百拜上書皇帝陛下:臣伏
覩詔書,以四月一日日蝕,許……伏惟陛下天縱之聖,自誠而明,既恭默以思昭曠之
道,又緝熙而成光明之學;昔人求禮於野人,求道於瓦礫,問迷於童子,每況愈下;謂
愚者千慮,或有一得,而臣之井窺管見,區區欲罄而終未能已也。23
書中所說「求道於瓦礫」,指的就是《莊子•知北遊》所說的東郭子問道於莊子的典故,莊子
比喻說道在「稊稗」「瓦甓」「屎溺」,真是「每次比況都愈來愈卑下」,運用「每況愈下」一詞
表達得最清楚簡鍊。李新寫這篇〈上皇帝萬言書〉時,胡仔才五歲。
胡仔之後,有洪邁(1123-1202)《容齋續筆》〈蓍龜卜筮〉條下說:
古人重卜筮,其究至於通神。龜為卜,蓍為筮;故曰:假爾泰筮有常。假爾泰筮有常,
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舜之命禹,武王之
伐紂,召公相宅,周公營成周,未嘗不昆命元龜,襲祥考卜;然筮短龜長,則龜卜猶在
易筮之上。漢藝文志劉向所輯七略,自龜書、夏龜之屬,凡十五家,至四百一卷,後世
無傳焉。今之揲蓍者率多流入於影象,所謂龜䇿,惟市井細人始習此藝,其得不過數
錢;士大夫未嘗過而問也。伎術標牓所在,如織五星、六壬、衍禽、三命、軌析、太一、
洞微、紫微、太素、遁甲,人人自以為君平,家家自以為季主;毎況愈下,由是藉手于
達官要人,舟車交錯於道路,毁譽紛紜而術益隱矣。24
洪邁認為蓍龜卜筮,自古以來,其用愈來愈卑下:上古「究至於通神」,後世「使民信時日,
敬鬼神,畏法令」,而今日則是「率多流入於影象」,是蓍龜卜筮之用真的是愈來愈卑下了。可
見洪邁的用法也跟今天相同,指情況愈來愈差。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說:「比喻從低微之處去看道,道就越明顯。此義後世罕用。」
這是事實,但也並非完全沒有用過的,如宋朝劉辰翁(1232-1297)就曾經用過;他在所作《須
溪集》〈陳生詩序〉條下云:
詩在灞橋風雪中,驢子上,非也。鳥啼、花落、籬根小落,斜陽牛笛,雞聲茅店,時時
處處,妙意皆可拾得;然此猶涉假借。若平生父子、兄弟、家人、鄰里間,意愈近而愈
不近,著力政難;有能率意自道,出於孤臣怨女之所不能者,隨事紀實,足稱名家。即
名家猶不可得,或一二語而止,如孟東野「慈母手中線」,歸書但云安極覊旅難言之情。
如李太白「昨夜梨園雪,弟寒兄不知。」小夫賤隸,誰不能道,而學士大夫,或媿之矣。
23宋•李新:《跨鼇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19,頁 26。 24宋•洪邁:《容齋續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8,頁 1。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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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陳后山「歸近不可忍」,以為精透亦可,以為鄙褻亦可。如杜子美「問事競挽鬚,誰
能即嗔喝;欲起屢見肘,仍嗔問升斗」;乃并與聲音笑貌,仿彿盡之矣。又如古人於奴
婢猥下,寫至孤客親僮僕,淒然甚矣。又云「僮僕生新敬」,則出處世態,隱約可見。
又云「犬因無主善」,則俯仰猶有不忍言者。如陳簡齋「平生老赤脚,每見生怒嗔;揮
汗煮我藥,見此媿其勤。」更自風致清真,而豈今人不能道哉!履豨者,每下愈況;賦
車者,載獫歇驕。吾評古今甚深,密義得之淺易,它人不能識,乃反笑予。25
劉辰翁主張詩歌的意境,往往在「鳥啼、花落、籬根小落,斜陽牛笛,雞聲茅店」處,顯現得
其妙處,至於「奴婢猥下,寫至孤客親僮僕」則或更能「風致清真」,所以說就像莊子所說的
「履豨者,每下愈況」,在最卑下處往往更見詩情的真諦。換言之,至少在宋代既有人用「每
況愈下」,也有人用「每下愈況」,只是使用起來含義並不相同。
更進一步而言,對於「每況愈下」或者「每下愈況」該如何使用與理解,這個問題也不是
魯迅與章士釗才引起的,早在清朝乾隆時,就已經有人討論其中是非了。清•胡鳴玉(?-?)
《訂譌雜錄》〈每下愈況〉條下說:
《莊子•知北遊》「正獲之問於監市履豨也,每下愈況。」言每於至下之處愈可比況他
物,今用作「每況愈下」,非。26
事實上,胡鳴玉的討論根本就沒有針對問題說清楚,就《莊子》本文而言,「每於至下之處愈
可比況他物」的含義,當然是「每下愈況」才對,我們也沒有看到過前人有用「每況愈下」來
說「每於至下之處愈可比況他物」這個含義的。當然,根據筆者的推測,胡鳴玉的意思應該是
說今天有人用「每況愈下」作說,而意思又變成「情況愈來愈壞」,是不對的,這不是莊子的
意義,亦非莊子的文句。
肆、 「每況愈下」來源探考
從以上陳述的資料與探討,可以得知民國以前使用「每況愈下」這個詞的人,都是指「情
況愈來愈壞」的含義,並沒有任何一個實例是指「每於至下之處愈可比況他物」的,也沒有人
使用「每下愈況」來指攝「情況愈來愈壞」。倒是就像張大春所說的,有些讀過《莊子》書的
25宋•劉辰翁:《須溪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6,頁 45-46。 26清•胡鳴玉:《訂譌雜錄》(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8,頁 13,〈每下愈
況〉條下。胡氏生卒年不詳。清江南青浦(今上海市青浦縣)人。貢生,乾隆元年(1736)薦舉博學 鴻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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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人,因為沒有看到「每況愈下」的語詞,因而執著《莊子》的原文,主張不管含義是「每於至
下之處愈可比況他物」抑或「情況愈來愈壞」,都只能用「每下愈況」,這就不合情理了。
至於「每況愈下」一詞是否確實是宋朝文人根據《莊子》書中的文義,進一步創新衍化出
來的詞語呢?一如莊子跟惠施「濠梁之辯」對話所言:
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
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
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
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27
莊子請惠施「請循其本」,我們也需重新檢視閱讀〈知北遊〉這一段話:
東郭子問於莊子曰:「所謂道,惡乎在﹖」莊子曰:「無所不在。」東郭子曰:「期而後
可。」莊子曰:「在螻蟻。」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邪﹖」
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溺。」東郭子不應。莊子曰:「夫子之
問也,固不及質。正獲之問於監市履狶也,每下愈況。汝唯莫必,無乎逃物。至道若是,
大言亦然。周遍咸三者,異名同實,其指一也。28
雖然對話中確實沒有「每況愈下」這四個字完整地呈現,不過,在前面語境中,莊子回應東郭
子的問題「道惡乎在?」時,不斷地作了比喻,而且東郭子每問一次,莊子就作一次更卑下的
比喻,因此東郭子也一直說「何其下」「何其愈下」「何其愈甚」來作反應;也就是說,東郭子
針對莊子的回答,說出了「你每一次的比喻怎麼愈說愈卑微下賤呢?」的疑問,如果用完整的
語句來說,東郭子說話應該是「何其卑下邪?」「何其每況愈下邪?」「何其每況愈甚邪?」也
就是「每況愈下」的語句─「愈下」與含義「情況愈來愈差」」,其實在《莊子•知北遊》的這
一段話語中,早就存在著,只是並非莊子的話,而是東郭子的話語。東郭子只說了「愈下」兩
個字,然而這「愈下」就是針對莊子的「每(一次對「道」的比)況」而發的;所以,雖然東
郭子只說了「愈下」兩個字,無損於我們對《莊子》書中對話的瞭解,就是「每況愈下」,意
義就是「每次的比況愈來愈差」。
宋代的學者陸佃、李新、胡仔、洪邁他們都沒有錯讀《莊子》,他們引用的就是東郭子的
話,只是為了補足文字語句,使含義更完整,甚至就算沒有讀過《莊子》書的人,也能從語句
中直接領略其中的含義,也因此慢慢使這一「況」字,從「比況」轉移引伸為「情況」的理解,
27戰國•莊周著,晉•郭象注:《莊子注•秋水》,卷 6,頁 19-20。 28戰國•莊周著,晉•郭象注:《莊子注•知北遊》,卷 7,頁 34-35。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15
然而這無損於「每況愈下」這一個成語真的是出於《莊子•知北遊》。這就像《孟子•盡心下》
說:「孟子謂高子曰:『山徑之蹊間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
矣。』」29 原文是「茅塞子之心」,而現在我們用這個成語,也跟原文不同,只用了「茅塞」兩
個關鍵字,另外加上「頓開」,湊合成我們的需要。這種情形古代常有。
其實,宋代學者也不是首先這樣思維解說的,郭象註解《莊子》的時候,就已經這樣說
了。郭象註解說:
豨,大豕也。夫監市之履豕以知其肥瘦者,愈履其難肥之處,愈知豕肥之要。今問道之
所在,而每況之於下賤,則明道之不逃於物也必矣。30
郭象說「今問道之所在」就是指東郭子的問話,「每況之於下賤」是指莊子的回應比況,也就
是東郭子所說的情況。郭象是將這段話整體來說明,因為東郭子質疑「何以每況愈下?」,所
以,莊子才更進一步說「每下愈況」。這裡的「每況之於下賤」,就有「每況…下」的語句形式,
再加上原文「愈下」,自然就會變出「每況愈下」的語句。宋朝的學者應該是讀了《莊子》的
原文,又讀了郭象的註解,根據觀念的理解將之合而為一,形成「每況愈下」成語的。
這一種想法,到了唐朝陸德明的《經典釋文》也是同樣的;《經典釋文》卷 27「每下愈況」
條說:
李云:正,亭卒也。獲,其名也。監市,市魁也。狶,大豕也。履,踐也。夫市魁履豕,
履其股脚,狶難肥處;故知豕肥耳;問道亦況下賤,則知道也。31
「問道亦況下賤」跟郭象所說的一樣,「…況…下」也是「每況愈下」的語句形式。前述北宋
李新以典故的形式,將莊子回答東郭子問道的故事,以「每況愈下」一語道達;而最標準的答
案,應該是明朝葉子奇直接說出來的。葉子奇對道家的思想有精深的研究與體會;他在所著
《草木子》裡說:
莊子曰:「雞鳴犬吠,人莫不聞;知不能以意億其所自化,又不能以意逆其所將來,精
至於無倫,大至於不可圍。」莊子曰道「在秕稗」,「在瓦礫」,「在尿溺」,每況愈下,
蓋以道無乎不在也。32
29戰國•孟軻著,東漢•趙岐註:《孟子注疏》(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14
上,頁 16-17。
30戰國•莊周,晉•郭象注:《莊子注》,卷 7,頁 34。 31唐•陸德明:《經典釋文》(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27,頁 43,「每下愈
況」條。此語其實亦出自《莊子》郭象註解之文。
32明•葉子奇:《草木子》(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卷 2,頁 24。
16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這一段話裡,前一節引用《莊子•則陽》篇的文句,後一節則是論〈知北遊〉,他將莊子的回
答,概括而明確地說「每況愈下」;或者他也是參考了前人的語句,如郭象、陸德明、陸佃、
李新、胡仔、洪邁等人的理解與語句,直接針對《莊子》這一節文句所下的評論。可以說,直
接以「每況愈下」來說《莊子•知北遊》的比況,葉子奇是最明確的第一人。
伍、 結論
這個已經被討論了很久的問題,經過以上的陳述與討論,應該可以算水落石出,拍板定
案了。
「每下愈況」的含義是「愈往卑下的地方愈能探看到真相」、「從低微之處去看道,道就越
明顯」,其語句完整地出於《莊子》原文。
而「每況愈下」一詞的涵義,是由東郭子針對莊子的回答(每次回答內容是愈來愈卑下)
而發的質疑話語,原文只略述為「何其愈下」,郭象等人為之闡釋為「每況之於下賤」;到了宋
代由陸佃首先補足成「每況愈下」,李新明確接連《莊子》「問道於瓦礫」與「每況愈下」的關
係;至明朝葉子奇精準說明「每況愈下」的來源與涵義。可惜此種本來也是正確理解莊子思想
的讀法――以「況」為「比況」而非「情況」――並未普及,反而其含義愈來愈以東郭子為準
而膚淺化和一般化。而今日「每況愈下」的意思,即是由原來莊子「每次比況都比前次更卑
下」的特殊而有深度的用法,轉變而為「每次情況愈來愈差」的一般而膚淺的用法。從莊子思
想而言,這兩句話應該是互為因果,因為對道的體悟是「每下愈況」,所以莊子才以「每況愈
下」的方式來刺激東郭子。
這本來應該是顯而易見的答案,就在《莊子》原文之中,多讀幾遍,其意自見;再不然只
要進一步讀郭象的註解,答案應該就會躍然紙上了,為何多年以來成為爭論的問題呢?筆者
以為這可能有兩種原因:
第一、 是方法不對。曾經討論這個問題的人,其中不乏傳統文學的學者,他們可能認為莊
子是一位道家的代表人物,莊子的言論應該從思想上來尋求答案,而忽略文字訓詁
等基本功夫,也就是方法訓練的文字學、聲韻學、訓詁學、語法學、修辭學等,這
是可以幫助閱讀古文原典的鑰匙;而很多人都敬而遠之,或者不屑一顧。
第二、 《莊子》的語言本來就是很詭譎的,寓言、重言、卮言等變化無方,令人眼花撩亂;
五色令人目盲,看遠不看近,以至視而不見。筆者也只是遵循莊子「請循其本」而
已,從《莊子》的原文裡挖掘,或許就會有所收穫。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17
當然,也希望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編輯們能參考本篇論文,用以修訂辭典的內容,
說:「每下愈況」這個「成語」以及其涵義,都是由莊子首先提出的;而「每況愈下」這個「成
語」的涵義,則是東郭子說的,然後郭象點出「每況之於下賤」的語法,再由北宋陸佃首先完
成使用。「每下愈況」、「每況愈下」兩則成語,其實都出自《莊子•知北遊》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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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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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莊周著,清•郭慶藩輯,民•王孝魚點校:《莊子集釋》,臺北:漢京文化公司,198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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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胡仔:《漁隱叢話》,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
宋•洪邁:《容齋續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
宋•劉辰翁:《須溪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
明•葉子奇:《草木子》,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
清•劉熙載:《藝概•文概》,中國基本古籍庫,清同治刻古桐書屋六種本。
清•胡鳴玉:《訂譌雜錄》,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四庫全書本,1983 年。
二、 近人著作
左秀靈文章:http://bloguide.ettoday.com/jasonforce/textview.php?file=0000011046
張大春:〈每況愈下有甚麼不對?〉【作家张大春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zhangdachunblog 下載,網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b736b5b0102e1h1.html
教育部編纂《重編國語辭典》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
章士釗:〈孤桐雜記〉(《甲寅週刊》第一卷第三號)1925 年 8 月 1 日。
黃錦鋐:《新譯莊子讀本》,臺北:三民書局,1978 年。
蔡元培:《中國倫理學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1 年。
《莊子•知北遊》「每況愈下」抑或「每下愈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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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漢文學史綱要》。原書出版於 1926 年。(維基文庫 https://zh.m.wikisource.org/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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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魯迅文集》《華蓋集》〈答 KS 君〉(維基文庫 https://zh.m.wikisource.org/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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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2022 年 5 月 頁 21-45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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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 子 嚮 往 精 神 自 由 嗎 ? ――評 徐 復 觀 的 莊
子 藝 術 精 神 說
蔡錦昌
摘要
徐復觀在其名著《中國藝術精神》中說,莊子之道即是「徹頭徹尾的純藝術精神」,是藝
術家所能呈現的最高意境――道是其形上思辯面,而藝術精神則是其人生體驗面。徐氏所謂
「藝術之美」,是指一種「不涉知識與無視利害的品味判斷」,而所謂「藝術精神」是指「在各
種桎梏下追求自由解放的精神」。他說莊子由心齋工夫所把握的心,即是中國藝術精神的主體。
他認為此種求作真性情之人的精神不只貫通到魏晋玄學以及整個中國山水畫傳統之中,而且
可導正現代藝術荒謬頹廢之歧路。
先不論徐復觀的藝術觀其實是來自近代西方的藝術觀,與中文「藝術」之原義本有出入,
單論其莊子道說之重在「精神自由」便與莊子原意貌合而神不合。莊子之道是「天民」之道,
是「離棄人情的虛己忘我之道」。其所謂「解其桎梏」,並非「解除其所遭遇之各種內外束縛與
阻礙而精神自由解放」之意,而是「解脫其因自以為是的芒昧心態而作繭自縛」之意;其目的
亦非讓人成為「真性情的人」,而是成為「非常之能人」,亦即那些上至神仙和智者,而下至如
庖丁和支離疏一樣的異能人士。
徐氏之失,主要在借現代西方思想來詮釋中國古人道術,以致其解說不只多屬附會,而
且其所推崇之「精神自由」亦不免淪為一種莊子所欲解脫之桎梏;其次才是其忽視老莊「反者
道之動,弱者道之用」的側面陰陽思考,以致誤以為老莊皆簡單地鄙棄世俗而返璞歸真。**
關鍵詞:莊子、藝術精神、徐復觀、精神自由、解其桎梏、側面陰陽思考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退休教授 **本論文早前曾以「莊子的遊藝之道――評徐復觀的藝術精神說」為題,在台灣哲學學會 2014 年度學 術研討會中發表。2020 年 12 月 18 日,又在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舉辦的「道儒經典研討會」中 發表,題目改為本題,內容亦增改二分之一,主要是本文後半批評的部分。現今本文又依兩位匿名審 查人的建議和要求作了相關的部分增改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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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Does Zhuangzi Yearn for Spiritual
Freedom? -- Comments on Xu Fuguan's
Theory of Zhuangzi's Artistic Spirit
Choi Kam-Cheong
Abstract
Xu Fuguan said in his masterpiece The Chinese Style of Artistic Spirit (中國藝術精神) that
Zhuangzi’s Dao(道) is "a totally pure artistic spirit, the highest artistic conception an artist can
present -- Dao is its metaphysical speculative aspect, while artistic spirit is its life experience side.
Xu's so-called "beauty of art" refers to a kind of taste judgment which is "irrelevant to knowledge and
disregardful of interests." His so-called "artistic spirit" refers to "the spirit of pursuing freedom and
liberation under various shackles." He said that the heart Zhuangzi grasps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heart-purification is the subject of Chinese artistic spirit. He believed that this kind of spirit not only
penetrates into Wei-Jin metaphysics(魏晋玄學)and the entire Chinese landscape painting tradition,
but can also correct the forked road of absurdity of modern art.
Regardless of the fact for the moment that Xu Fuguan’s idea of art is actually derived from the
modern Western art, its meaning is different from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art" in Chinese tradition,
his claim that Zhuangzi's Daoism is yearning for "spiritual freedom" alone is not in line with
Zhuangzi's original intention. Zhuangzi’s Dao is the way of "heavenly people," the way of
"abandoning human feelings and self-forhaving(虛己忘我) ". Zhuangzi’s so-called "relief from
its shackles" (解其桎梏) is not "freeing from the various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nstraints and
obstacles, and let the spirit liberated." It means rather "relieved from the ambiguous mentality that is
bound to oneself." Its purpose is not to make people more "authentic and characterful", but make
people become "extremely capable masters", that is, those who are up to the immortal beings and wise
people, and down to the ordinary unusual people like Paoding(庖丁) and Zhilishu(支離疏).
Xu Fuguan’s failure mainly lied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ancient Chinese Daoism by modern
Retire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Soochow University, Taipei.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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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ern thoughts that his explanations are not only far-fetched analogies, but also the so-called
"spiritual freedom" he advocated is inevitably reduced to a kind of shackles that Zhuangzi wants to
relieved from. In addition, because of his ignoring Laozi-Zhuangzi’s flank Yin-yang thinking such as
“always reversing is the movement of the Dao; showing weak is the utilization of the Dao,” he gets
the mistaken belief that Laozi and Zhuangzi are both simply abandoning the secularly distorted world
and returning to the undistorted true world.
Keywords: Zhuangzi, artistic spirit, Xu Fuguan, spiritual freedom, relief from its shackles, flank Yin-yang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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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壹、 前言
說《莊子》一書裡的莊子思想體現了中國傳統藝術精神之原型,此說法雖然並非創始於
徐復觀的《中國藝術精神》一書,但是這本書無疑是近五十年來此說法之代表作。1 此書自中
國大陸政經文化情勢改革開放以後,於 1987 年引進大陸,至 2012 年為止,二十餘年之間,即
有相關論文 109 篇、博士論文 8 篇、專著 5 部,可見其在此論題上之重要性與代表性。2
其實徐復觀自己就很重視這部書,晚年亦自認此書乃其可傳世之作。因為他所謂「莊子
的藝術精神」也者,可以說「醉翁之意不在酒」,主旨並不在講文學藝術之道本身,而是藉此
來講他所謂「解放於桎梏」的「莊子藝術精神」,亦即一種帶有政治哲學意味的人生哲學。此
主張不但反映了他的生平感受,有點夫子自道,亦反映了他所處的時世,跟莊子的「人間世」
大致相同。3
徐復觀在該書中說,莊子之道即是「徹頭徹尾的純藝術精神」,是藝術家所能呈現的最高
意境――道是其形上思辯面,而藝術精神則是其人生體驗面。徐氏所謂「藝術之美」,是指一
種「不涉知識與無視利害的品味判斷」,而所謂「藝術精神」是指「在各種桎梏下追求自由解
放的精神」。他說莊子由心齋工夫所把握的心,即是中國藝術精神的主體。他認為此種求作真
性情之人的精神不只貫通到魏晋玄學以及整個中國山水畫傳統之中,而且可導正現代藝術荒
謬頹廢之歧路。
然而徐復觀的「藝術觀」是一種甚麼樣的「藝術觀」呢?他這種以「精神自由」作為「藝
術」之本質的想法是否與莊子道說之原意相符呢?莊子所謂「解其桎梏」,是否就是徐復觀所
謂「解除其所遭遇之各種內外束縛與阻礙而精神自由解放」之意呢?莊子的「至人」和「真
人」真的是如他所說的「真性情的人」嗎?本文以為,這些問題皆有待商榷,必須追索釐清!
1唐君毅早在 1951 年香港出版的《民主評論》雜誌上連續為文討論所謂「中國藝術精神」的問題。這 些文章後來收入《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一書中(唐君毅全集編輯委員會,《唐君毅全集》,卷 4,臺 北:學生書局,1991 年)。其後,唐氏對此論題亦不時有所論述。徐復觀《中國藝術精神》一書雖然 出版於十幾年後的 1966 年(臺北:學生書局),不過,由於此書書名直接標示此主張、內容又主要證 成此主張,加上徐氏認為莊子之藝術精神可獨立於孔子儒家藝術精神之外,與之分庭抗禮,較之唐氏 始終站在儒家本位的主張顯得更為公平,此書遂成為往後此說之最佳代表作。 2參見劉建平:〈論徐復觀的藝術思想〉,《孔子研究》,2012 年第 3 期,頁 53-63。此文在頁 54 腳註中 還特別列出包括他自己在內的 8 篇博士論文的作者、題目和出版年份等資料。 3雖然在情調上和論法上不盡相同,但徐復觀的莊說與明末清初大儒王夫之的莊說(《莊子通》、《莊子 解》)在「身處亂世不得已,唯有莊生知我心」方面是相同的。兩人都認為莊子是濁亂之世的一貼清 涼劑。(參見徐復觀:《中國藝術精神》,增訂五版,臺北:學生書局,1976,〈自敘〉,頁 8;又參考劉 建平同上文,頁 61。)又本文所引用之《莊子》原文以王夫之著,王孝魚點校:《莊子解》(北京:中 華書局,1964 年)為準,不另贅註。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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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徐復觀的「藝術精神」說
徐復觀對《莊子》一書的讀法,在《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4 這部寫成於《中國藝術精
神》之前三四年的大著中,大致上已經確定,只差沒貼上「中國藝術精神」的標籤和將莊子思
想轉化為一種藝術理論而已。
在《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的第十二章〈老子思想的發展與落實――莊子的心〉中,徐
復觀首先明白認定莊子思想是老子思想的進一步發展與落實,說這是中國思想史發展的一般
規律――由上向下落和由外向內收,亦即由人之外的宇宙論客觀規律走向人自身主體的內在
精神境界――的一個顯著案例。5 他說老子確立了客觀的「變」的規律以後,就採取保持距離,
以策安全的辦法,所以主張「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榮,守其辱」。但
莊子感到這不是個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於是進一步主張縱身於大化萬變之流中,與變冥合,
以求得身心上的大自由和大自在。莊子所謂「坐忘」、「物化」、「獨化」,即是此種主體精神境
界之表徵。
其次,徐復觀認為莊子之於老子,就像孟子之於孔子一樣,對「心」的把握愈加深入和確
定。莊子的工夫,就是使心能照物而不隨波逐流,生是生非,好是惡彼。此工夫之關鍵是所謂
「虛靜」,就是人心從各種成見與欲望中解脫出來,恢復其本性的狀態。6
最後,徐復觀認為莊子思想的整個基調是對「精神自由」的祈嚮。〈養生主〉和〈大宗師〉
所謂「懸解」、〈德充符〉所謂「解其桎梏」,是此種祈嚮的反面說法;而〈逍遙遊〉則是其正
面的說法。「精神自由」有二合一的兩面:一是「獨」(見獨、獨志、獨行、獨化),是無對待
之絕對自由的精神境界;二是「忘」與「化」,忘己忘物,自身遂不與外物相對立,於是能化
己化物,與物俱化。而〈逍遙遊〉中的「至人無己」和〈齊物論〉中的「吾喪我」乃是莊子修
德工夫之大關鍵。7 徐復觀強調,莊子並不反文化,反仁義禮樂。莊子反對的毋寧只是統治階
級利用作為統治工具的那種僵化了的文化和世俗化的仁義禮樂。超越世俗的「大仁、大義」,
也就是仁義禮樂本身,莊子是不會反對的。換句話說,莊子那種獨與天地精神相往來而不敖
倪萬物的自由解放精神,終極而言並不與孔孟之道對立,反而能間接輔成真正的孔孟仁義禮
樂之道。8 該書本章最後三節所提到的「思想的自由問題」、「死生的自由問題」、「政治的自由
問題」,基本上都是精神自由問題之延伸論述。
4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第 6 版,(臺北:學生書局,1982[1969])。 5同上,頁 363-364。 6同上,頁 380-384。 7同上,頁 389-395。 8同上,頁 397-400。此種關於儒道互補的主張,直至幾年後的《中國藝術精神》裡才變得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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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在《中國藝術精神》之〈自敘〉中,徐復觀說,在人類文化的三大支柱――道德、藝術、
科學――之中,中國文化實有道德與藝術兩大擎天之柱。這兩大支柱是古今一如地普遍有效
的。9 徐氏自述研究歷程時說,自己平日本就對西方文藝理論有所涉獵,後來從中國畫史畫論
及詩文集的披沙揀金探索中追索源頭至魏晋玄學,再追索到莊子,發現莊子所謂「道」,落實
在人生之上,原來是一種崇高的藝術精神,而莊子心齋工夫所把握之心,原來是藝術精神之
主體。10 不過,衡諸中國思想史的發展,徐氏認為中國文化中的藝術精神實有兩種典型:一為
孔子所開展出的「仁義與禮樂合一」之典型,一為莊子所開展出的「虛靜玄樸」之典型。孔子
之典型,是道德與藝術在最高境界上合一之典型,可惜在歷史進程中曠千載而一遇。反觀莊
子之典型,徹底是純藝術精神的表現,而且主要與繪畫結合,反映一種對現實生活的反省,猶
如「炎暑中喝下一杯清涼的飲料」。中國文人的山水畫,即是炎暑中的一杯清涼飲料。
參、 莊子的再發現?
第二章〈中國藝術精神主體之呈現――莊子的再發現〉是《中國藝術精神》一書的核心章
節。徐復觀甚至自承第三章以下的六章,可視作對此章之例證。11 在此章中,徐氏明白地將
《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第十二章的主張轉接到所謂「藝術精神」的說法來。其轉接關鍵
是:「藝術精神就是精神自由解放的工夫與體認」。他說「道」是老莊形上思辯面的最高想法,
但落在人生體驗面上,這個「道」就是「最高的藝術精神」。12 他也知道「藝術」是個近代日
本漢字譯詞,對譯英文 art 這個字;也知道莊子的時代所謂「藝」以及直至清朝所謂「藝」,
大多是指包括醫卜星相的方伎以及畫樂建築鑄劍之類的實用技術,與今日「藝術」譯詞之專
指淨化或解放於技能者無關。13 但他也明白說,莊子的精神就是「藝術」這譯詞所指的精神。
只差在儒道兩家都是為人生而藝術的,跟近代西洋美學之以美為目的本身和以藝術為對象不
9至於科學這一支柱,徐復觀跟唐君毅、牟宗三等同輩當代港台新儒家的看法基本上是一樣的,就是中 國文化「天人合一」的特性只具有「前科學」上的成就,對現代生活不具有效度,因此當今的中國文 化須要補強這一支柱,或「開出」這一支柱來。在 1958 年由唐君毅、牟宗三、張君勱及徐復觀四人 聯名發表的〈為中國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刊在香港《民主評論》第 9 卷第 1 期,1958 年 1 月 5 日)中,「由中國文化開出科學民主以因應現代化與工業化的新世局」才是大重點,至於藝術,至少 並非須要急迫處理之項目。徐氏之所以大力處理此項目,亦非因為他特別重視藝術,而是因為他認為 中國文化除儒家在道德向度上之優勝以外,儒道兩家在藝術向度上亦不遑多讓,同樣是中國文化之瓌 寶,不必像科學和民主那樣另外取鏡於西方。 10《中國藝術精神》,頁 3。 11同上,頁 6。 12同上,頁 48。 13至於孔子所謂「游於藝」之「六藝」(禮樂射御書數),徐復觀認為仍然是實用技能觀念之擴大應用而
已。(同上)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27
同。故此他澄清語意說,莊子之道之所以是藝術精神是就藝術精神之最高意境冥合於道而言,
並非意謂「道就是藝術」。「道」畢竟高於「藝術」,其範圍層次亦大於「藝術」。在《莊子》一
書中,莊子除了在名言思辯上和在人生體驗上體認此道以外,的確也在諸如音樂乃至有藝術
蘊味的活動如廚藝等具體活動中體認此道。14 「庖丁解牛」的「技進乎道」,就是從技術之實
用性進乎道之藝術性的例子。一來,庖丁之「未嘗見全牛」即表示他與牛之對立解消了;二
來,庖丁之「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亦表示他的手與心的距離也取消了,亦
即技術對心的制約性解消了。如此一來,解牛的活動變成一種「無所繫縛的精神遊戲」。庖丁
由此得到了從技術解放出來之自由感與充實感。徐復觀還強調,庖丁解牛「不是比擬性的說
法,而是具有真實內容的說法」,意即一個有道的庖丁真的能夠這樣解牛,不是假的!
徐復觀的「藝術」觀,如他自己所說,是來自近代西方的「藝術」觀。此種藝術觀的特色
是「淨化於技術」、「解放於技術」、「解放於實用」,與旨在精神自由解放之「遊」的意識狀態,
呈現一種作為美與藝術根據之無差別相的「無」、「一」、「玄」。15 他借用康德(Immanuel Kant)
和黑格爾(G. W. F. Hegel)的美學思想來說明。他說:「康德在其大著《判斷力批判》中認為
美的判斷,不是認識判斷,而是趣味判斷。趣味判斷的特性,乃是『純粹無關心地滿足』。所
謂無關心,主要是既不指向於實用,同時也無益於認識的意思。」16 談到藝術精神就是人的
內心自由時,他又說:「而把這一點說得最透,最與莊子切合的,無過於黑格爾。他在《美學
講義》……中,指明人的存在,是被限制、有限性的東西。人是被安放在缺乏、不安、痛苦的
狀態,而常陷於矛盾之中。美或藝術,作為從壓迫、危機中,回復人的生命力,並作為主體的
自由的希求,是非常重要的。他在《精神現象學》中,以人類精神世界的最高階段為絕對精神
王國。藝術乃在此王國中保有其位置。」他說,假如將黑格爾的「絕對精神王國」改稱為莊子
之「道」,那麼莊子之「道」顯然就是旨在精神自由解放的「藝術精神」。17
徐復觀將「遊」的基本條件分為消極和積極兩種。消極條件是「無用」(不管是〈逍遙遊〉
中宋人資章甫而適諸越之無用、大瓠之無用、大樗樹之無用)。「有用」是在人世利害場中與人
競逐,不是身心困苦就是受到迫害。「無用」則相反,不只免於受害,而且身心得大自在。由
於擺脫了「用」(即知識與實用之價值牽連),於是康德所謂「無關心地滿足」方有可能實現。
14徐氏此處所舉的例子是〈齊物論〉中的「人籟、地籟、天籟」,以及〈養生主〉中的「庖丁解牛」。
(同上,頁 51-53。)此外,關於修道工夫方面,徐氏又舉〈大宗師〉中的「參日而後能外天下,七 日而後能外物,九日而後能外生,而後能朝徹,而後能見獨」,以及〈達生〉中的「齊三日,而不敢 懷慶賞爵祿;齊五日,而不敢懷非譽巧拙;齊七日,輒然忘吾有四肢形骸也」的例子。(同上,頁 55。)
15同上,頁 54、60。 16同上,頁 64。 17同上,頁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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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積極條件是「和」,亦即形上思辯性的「一」落實下來的極至狀態,一切諧和而統一,有如黑
格爾所謂「絕對精神王國」。18
為了證明莊子所謂「無用」與「和」並非耦合於康德和黑格爾等近代西方的美學理論,徐
復觀進一步說明他早在《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中提出的主張――〈逍遙遊〉中的「至人無
己」和〈齊物論〉中的「吾喪我」乃是莊子修德工夫之大關鍵,而其實質內容就是〈人間世〉
的「心齋」與〈大宗師〉的「坐忘」。他要藉此證成:「莊子所把握的心,正是藝術精神的主
體。」他說,一般人的「己」,實是欲望與知識這兩方面的集積。「心齋」、「坐忘」即是針對這
兩方面而言的。這兩方面同時擺脫,即為「虛靜」,即得「清明」。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去知」
或「忘知」,也就是忘掉分解性的、概念性的知識,而餘下的便是虛而待物的、徇耳目內通的
純知覺活動。此種純知覺活動,即是美的觀照(美的直覺)。此種非尋常的身心狀態其實在仍
然保有赤子之心的人身上特別明顯。兒童是不必說了。畫家和雕刻家也是這種人。只不過兒
童之所以能如此是不自覺的,而畫家和雕刻家則是有意識的,可自我操控的。19 徐復觀還專
用一節來論述「心齋之心」與胡塞爾現象學(Husserlian Phenomenology)所謂「純粹意識」
(pure consciousness)之相近性。 20 他認為胡塞爾所謂「歸入括弧,中止判斷」(epoche,
bracketing)的「現象學還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動作,就是讓我們的意識狀態回
到「能與所合一」或廣言之「主客合一」之「本質直觀」(Wesensschau, eidetic intuition)。這
與莊子在「心齋」的虛靜中,「心與物冥」地把握到的事物本質是一樣的。
肆、 藝術觀的問題
上面提過,徐復觀知道「藝術」一詞的用法古今不同。不過,他並不認為這事關重要。因
為他認為「藝術」和「科學」、「道德」一樣,是人類文化必不可少的三大支柱之一。凡是人,
皆應過藝術生活,也能過藝術生活,只差在每個人的機會和能力不同而已。無古無今,不分中
外,「藝術」這項目大致上是放諸四海皆準的。這種看法,徐復觀跟那些所謂「當代港台新儒
家」的友人如錢穆、唐君毅、牟宗三都是一樣的。雖則他們都反對崇洋媚外,而且矢志發揚傳
統儒學,不但不認為傳統中國的經典比不上西洋,而且深信像《四書》、《五經》和《老莊》等
古書必定有其超越西洋之處,然而他們卻少有保留地承認現代西方的「科學」和「民主」乃是
18同上,頁 64-67。 19同上,頁 74。 20同上,頁 75-80。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29
人類歷史上進步的典範,是傳統中國文化所缺乏或落後故須引進和學習的部分。21 他們的責
任是重整中國文化,去蕪存菁,除弊更新。對於像《莊子》這樣的古代經典,他們的工作就是
參照現代西方的知識典範來重新闡述其蘊意及其或許高於西方思想之處。
其實把「科學」和「民主」視為歷史進步之當然,跟把「藝術」和「道德」視為人類文明
之當然,在心態上都是一樣的,都是透過現代西方的知識架構來看世界,傳統中國思想在此
只不過是一些非屬西方的可疑材料而已。徐復觀向來自稱用思想史的方法來做學問,22 可是
卻從不懷疑現代西方知識架構在思想史中的地位及其意義,只管從所謂「歷史現象」的角度,
尤其從「人類歷史是人的思想或觀念與現實戰鬥的血淚記錄」23 的角度來處理中文古書裡的
材料。雖然他十分注重中西比較,處處強調中國思想之特色是「主客交融」、「成己與成物不分
而為二」和「源自對生活經驗之提煉」24,但是此種比較僅止於被比較的內容,而不及於比較
及比較平台本身,可以說只是表面的、局部的比較。尤其此種比較是基於現代西方的「世界
觀」(Weltanschauung, worldview)和「歷史觀」而進行的,背後設定了「除魅的世界」(disenchanted
world)和「人的歷史由人自己創造」的想法。25 由於「除魅」(disenchantment),世界上的各
種事物再也不是自然有別的了,而是通統變成人為地無分別之物,平平白白,也就是一切事
物都了無特殊意義和作用,任人設計,隨人安排。從此人就活在一個人造的世界中,到處充斥
著人造物,不復自然,連人的知情意狀態也不自然了,因為都已經變成像「科學、道德、藝
術」等人造的「觀念之物」或「理想之物」的俘虜了。26
現代西方的「世界觀」和「歷史觀」是一種新發明,並不放諸四海而皆準。從之衍生出來
的「人類觀」、「學術觀」和「文化觀」亦然。在這個新形態的世界裡,出現一種新品種的人,
21徐復觀、唐君毅、牟宗三等當代新儒家所推崇的「科學」是康德和黑格爾等德國觀念論(German
Idealism)路數的「科學」,不是一般人所以為的、橫行於自然科學界的實證主義(Positivism)或科 學主義(Scientism)。
22參見陳少明:〈為甚麼是思想史?----徐復觀的思想性格與學問取向〉,《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 版》(廣州),2013 年 5 期;又參考黃俊傑:《東亞視域中的徐復觀及其思想》,第二章,〈思想史家徐 復觀:思想史方法論及其實踐〉,頁 7-42。
23引自同上,黃俊傑文,頁 51。黃俊傑之所以這樣說,是為了凸顯徐復觀不同於唐君毅、牟宗三對中
國思想的看法。
24同上,《中國藝術精神》,頁 132;又氏著:《中國思想史論集》(臺北:學生書局,1975 年),頁 2。 25「除魅」一詞,是 20 世紀初德國古典社會學大師韋伯(Max Weber)在其名著《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 主義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中的關鍵概念,主要闡述從路德(Martin Luther)到卡爾文(John Calvin)的神義論(theodicy)如何改變人對各種事物的看法。至於「人類的 歷史由人自己創造」的想法則是 18 世紀初意大利哲學家維科(Giambattista Vico)在其名著《新科 學》(The New Science)中的核心主張。此主張可以說是現代西方「歷史觀」,特別是黑格爾式「歷史 觀」之先驅。
26西方現代的「觀念」(或譯「理念」)(idea)跟古代不同。現代的「觀念」完全是人為構造的完美物, 古代的則是讓人奮力思維以便企及得到的高級存有,十分自然。至於「理想」(ideal),就是價值性的 「觀念」或「觀念」的價值性意涵。
30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叫作「人類」(human being)。這種人不只包括古今中外所有人,而且包括還未出生的人,還
有最重要的特性是彼此平等和各個獨立。這種「人」,完全是一個普通人憑著自己小小的腦袋
所想出來的完美觀念。而這樣想事情,就是現今叫作「理性」(reason)的做法。
就是這種新品種的人,才會跟新的「藝術觀」這麼合拍。試想想一個個獨立或者孤立的普
通人(意即既非古代講智慧的哲人,亦非中古以前地位尊貴的王族和教士)會推崇甚麼樣品
味的東西呢?他們還會像柏拉圖(Plato)那樣,認為自然就實際存在的東西永遠比人造出來的
模仿物好嗎?會認為那些主要在外形或形象上下工夫的再現藝術(如繪畫、雕刻和戲劇等),
跟玩鏡子魔術一樣,往四方八面轉轉,即可憑空製造出各式各樣像真的東西來?27 這種新品
種的現代人還會認為「美」和「藝術」不能自身獨立,一定要與實際生活需要和倫理規範配合
嗎?「美」頂多就是一個事物身上那合乎比例的形式嗎?28 不!才不!他們這種不識得自然
為何的「宇宙陌生人」29,才不願意受限於自然和埋藏於自然中的法則。他們要用自己的方式
來創造完美的事物——一方面承認感官知覺的真實性,另一方面又把雜多的感官知覺統一起
來。
玩鏡子魔術這樣的事情,現在變成既具有價值,又具有真實性的事情。再現藝術不只是
現代藝術之主流,而且還是整個現代文化之主流。幾乎所有現代文物都是再現性和反思性的,
與實際存在無干或者只間接相干。康德說,審美判斷與利害和善惡無涉,因為它純粹來自主
觀反思地了解到審美對象具有一種可綜合的整體形式,而且引起一種特殊的快感。黑格爾更
把此種綜合動作具體化和動態化。在歷史的動態發展中,人類的精神始終以「有限而又無限」
的方式,也就是「理想化」(idealization)的方式,展現其具體綜合的創造力,成就凸顯個性
的作品,辯證地步步逼近理想化的至高境界,體現絕對精神的真正樣貌。再現和反思變成真
正人類歷史裡的精神形態。象徵主義興起以後,經過人為處理過的藝術品較諸自然物更有價
值,因為藝術品體現了人的精神和表現了人的創造力。30 總之一句話,「藝術」不是人類文明
之當然事物,而只是西洋人的近現代發明,是一種「虛幻」的「人為歷史現象」!
關於「藝術」的思想史意義,至少應該這樣說才對!徐復觀的談法實在太表面化和局部
化了,連自己的立論點和論述用語都沒有深入探明,遑論比較中西古今了。
27這是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所表達的主張。轉引自 B. Bosanquet 原著,張今譯:《美學史》(桂林:廣
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 年),頁 21。
28又參考同上,第三章,〈希臘人關於美的理論的基本輪廓〉,頁 14-37;在「美」或「藝術」獨立自主 想法出現之前,「美」或「藝術」只不過是貴族生活中的「消遣」和「餘興節目」(divertissement), 而且不會專門挑戰傳統風俗的權威。請參考 Peter Bürger and Christa Bürger, The Institutions of Art, trans. by Loren Kruger, Lincol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1992, chapter 1.
29這是李奧•施特勞斯(Leo Strauss)形容現代人和現代思想家之存在處境的特殊用語。見其名著: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ch.1.
30又參考同上,《美學史》,第 10、11 章。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31
伍、 《莊子》中的人
徐復觀在《中國藝術精神》一書裡一直申說「藝術」就是為了「追求精神自由」。他說莊
子是個追求精神自由的人,所以莊子富有藝術精神。但問題是:《莊子》一書裡的人,真是「追
求精神自由的人」嗎?況且徐氏所謂「追求自由」,又特指「解放於桎梏和壓迫」而言。《莊子》
書中的人,真是受桎梏和壓迫的人嗎?真是求做「真性情的自己」那種人嗎?讓我們來仔細檢視
一下。
首先看一下〈養生主〉中所謂「懸解」的問題(與〈大宗師〉中的「懸解」問題相同)。
這問題也關聯到之後「薪盡火傳」的解法。依原文,在回答弟子疑問,何以弔祭老友老聃三號
即出,如此情淺禮簡之時,秦失評說:「……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
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懸解。」後面順此意思,莊子又有幾句延伸此意的話:「指窮於
為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一般關於這兩段話的解釋都像徐復觀那樣,簡單認為「懸解」
就是解脫於臭皮囊的桎梏,跟「薪盡火傳」一樣,有除舊布新,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之意。但是
略加推究,即知真正的重點是「安時處順,哀樂不能入」和「指窮於為薪」,有安之若素,隨
遇而安之意。而這也是秦失三號即出的本意。或許有人會反問說,這兩段文字之前的「澤雉不
蘄畜乎樊中」,又怎麼理解呢?從文意脈絡上看,這顯然是更前面「右師之介,是天也,非人
也」那種「天人之分」的延伸舉例。只不過莊子的「天人之分」並非「天人對立」或「天人相
斥」,而是「不執著於人即是天」。右師明明犯刑被刖,是人事,卻說這是天意而非人意,瀟灑
得很;又把自己比作澤雉,寧願在野地忙著覓食求生,瘦巴巴的,也不願意被畜養在樊籠之
中,不愁飲食,長得肥肥白白,紅光滿面。這不只是一種「與其這樣,不如那樣」的拿捏分寸
思考,意即並非意謂絕對不願意被畜養,或者被畜養就不對;而且也是一種「依事物本性自然
地過活」的明白主張。此即「天民精神」,與〈康桑楚〉所謂「人之所舍,謂之天民;天之所
助,謂之天子」相同!31 此處千萬莫簡單誤解為「澤雉寧願自由自在地在野地辛苦過活,也
不願意被畜養在樊籠之中而長得肥肥白白,紅光滿面」。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至於〈德充符〉中「解其桎梏」的問題,這更與徐復觀所謂「解脫於桎梏和壓迫」關係不
31「天民精神」亦是「真人本色」。〈大宗師〉說:「其一,與天為徒;其不一,與人為徒。天與人不相 勝也,是之謂真人。」「天民」與「真人」一樣,表面上看不出來他與一般人有何不同,實際上卻大 有不同,因為他能虛與委蛇地過活,以保天光。〈德充符〉也說:「有人之形,無人之情。有人之形, 故群于人。無人之情,故是非不得於身。」意思與此相通。至於〈養生主〉開頭一段所言:「為善無 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也是一種拿捏分寸 的思考。關鍵在於一個「無」字!人在世間,不可能不為事。事或善或惡,重要的是為善最好不要出 名,而為惡則最好不要犯刑。因此,走康莊大道,就不會招惹麻煩,明哲保身,永保安康。
32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大。因為文中兀者叔山無趾其實是向老聃抱怨說:孔丘如此執迷不悟,居然把我講成一個知
錯能改的受刑人,以訓勉學生更加用功學習,不曉得像我們這些頂高明的人士反而視此種一
般被認為積極正面的做法為加在自己身上的枷鎖呢!老聃回說:何不直接就教他以死生為同
一條路上的兩站,以可不可為一貫處事方式的兩種表現而已,以此幫助他解除這枷鎖呢?但
是叔山無趾答說:是天在對他施加刑罰,那能解脫得了?32 從此段文字可見,叔山無趾所謂
「桎梏」的想法是一種內心的執著,尤其指對於一般人視為美好的事物抱持著積極進取態度
的做法,並非徐復觀所謂那種「禮教吃人」或者「苛政猛於虎」的外來桎梏或壓迫。難怪他對
老聃的建議潑冷水,認為這是「天刑」,即使別人建議他用最具化解力的道理去想,也幫忙不
了他解開心中的這種執著。跟莊子這種如修道高士之對治人心深層毛病者相比,徐復觀那種
政治知識分子型的文化抗爭式思考實在有點膚淺。沒想到他還堅持說莊子雖然倡導精神自由,
但並不反對真正的仁義禮樂文化,而只反對那些統治階層利用來箝制人心的規訓文化,好像
莊子是個具有藝術精神的文化運動領袖一樣。總之,徐復觀所理解的「解其桎梏」,是現代西
方式的「解放」(liberation)想法,是含有正邪好壞之對抗意味的,不是莊子所謂「自作自受
的芒昩心態」。莊子沒有教人去對抗或反抗這世界上的壞人壞事,而是嘲笑人「自作聰明而反
被聰明誤」。如果用英文翻譯的話,「芒昩」不該譯為 ignorant 或者 unenlightened,而應該譯為
uncomprehending 或者 hoodwinked。在《莊子》內七篇中,芒昩心態較嚴重者有〈齊物論〉中
的眾狙和麗之姬、〈人間世〉中的螳螂和愛馬者、〈應帝王〉中的儵與忽;而情節較輕者有〈逍
遙遊〉中的蜩與鷽鳩以及宋人和堯、〈齊物論〉中的儒墨兩家、〈人間世〉中的顏回、葉公子高
和匠石、〈德充符〉中的申徒嘉和孔子、〈大宗師〉中的伯夷叔齊等賢士、〈應帝王〉中的神巫
季咸等。他們都因為自以為聰明或者正直而謀事失敗或者身處險境,輕微者也至少是落個「馬
不知臉長」,貽笑大方。
徐復觀以一「遊」字來正面比論所謂「精神之自由解放」。他引〈在宥篇〉中鴻蒙與雲將
的一段對話來說明。他說,在這段對話裡,鴻蒙對於雲將問如何「合六氣之精以育群生」這種
有目的性的大問題時,只答說「吾弗知。吾弗知。」再被進一步逼問時,又只答說「毒哉!僊
僊乎歸矣。」這就是鴻蒙這被雲將尊稱為「天」的仙人的遊戲態度――不把正經的目的當一回
事。之後,徐復觀又補充說,「無用」乃是「遊」的消極面,而「和」則是其積極面。現在我
們要問,《莊子》中的高人真是有這種遊戲態度的人嗎?揆諸鴻蒙與雲將對話的本文,鴻蒙不
只答說「吾弗知」和「毒哉!僊僊乎歸矣」而已,他還答說「亂天之經,逆物之情,玄天弗
成。……意!治人之過也」和「汝徒處無為,而物自化。……無問其名,無闚其情,物故自
32原文是:「無趾語老聃曰:孔丘之于至人,其未耶?彼何賓賓以學子為?彼且蘄以諔詭幻怪之名聞。
不知至人之以是為己桎梏耶?老聃曰:胡不直使彼以死生為一條,以可不可為一貫者,解其桎梏。其 可乎?無趾曰:天刑之,安可解?」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33
生」。所以鴻蒙「遊」的態度並非不管治理群生這種有目的的正經事,而是指執著於治理群生
這種正面的大事而積極為之,反而會有不良效果,不如假裝不知,停止這樣做會比較好。「遊」
其實是一種「無為而物自化」的態度,並非一種「遊戲」的態度。莊子所謂「與天地遊」或「與
萬物遊」,皆是此意,跟現代藝術的「遊戲」態度是兩回事。因此,《莊子》書中的高人(真人、
至人、神人、聖人等),都不是愛好精神自由、真性情地做自己的偉大人生藝術家,而是非常
之能人,能一般人之不能,能養自身與群生於自然無為之中。一般人都積極有為,他們卻無為
而為,無為而治,以致功效奇大,令人歎為觀止。就以〈養生主〉的庖丁為例,此種非常之能
人是以化解一般人的知見而成就其異能的。一個人如果不執著於一般人對水的知見,是可以
踏水而行或者像達摩祖師那樣一葦渡江的。
陸、 莊子的遊藝之道
不管是唐君毅還是徐復觀,都認為〈逍遙遊〉的「遊」是莊子思想的關鍵。然而他們把莊
子的「遊」講成「中國藝術精神」則頗有問題。雖然唐徐二氏的講法皆內含中西比較,但相較
於徐氏傾向連接西方藝術思想而稍為保留,唐氏則大講中國藝術與西方藝術不同之處,而且
強調中國式的「虛實相涵」和「物我感通」。33 這顯然比徐氏之一味強調「精神自由」來得貼
切些。可惜唐氏仍未將「虛實相涵」和「物我感通」的特色再後推和深推至陰陽往復的「氣思
考」,以致仍未能脫離內容性的中西比較窠臼。
唐氏所提的例子,如中國山水畫和園林之所以讓人能悠游往來而趣靜休安、周濂溪之所
以從窗前草不除而見天地生意、程明道之所以畜小魚數尾而見萬物自得意,其實都是陰陽之
氣思考的作用結果。如果不講陰陽二氣往復調和的道理,中國山水畫和園林就不會以「虛實
相涵」的方式構作,留白這麼多,而且寫意重於寫實;如果天地萬物不是皆一陰一陽(一下子
陰又一下子陽)之物事,如音叉一般韻律震動,只差大小和精緻與否,周濂溪又如何能與窗前
草感通其生意?程明道又如何與數尾小魚感通其自得意?不過,這些例子中的陰陽思考全在
「正面的陰陽調和」,旨在形成一些氣息平和之良器,屬於儒家之「游藝」(游於藝)路數。這
跟道家「側面的陰陽負抱」思考之旨在以柔克剛、以退為進――佔得勝算之先機或者保留後勁
和後路——不同。莊子是個道家。莊子的「游藝」路數應另舉其例以明之。
徐復觀書中本來就以〈養生主〉的「庖丁解牛」故事為例來闡述莊子的「技進乎道」之
理,亦即從技術進階為妙道之理。此處就讓我們以莊子那種「側面的陰陽負抱」思考來重新闡
33參考孫琪:〈唐君毅對中國藝術精神的發掘和發現〉,《學術交流》,第 219 卷第 6 期,2012 年 6 月,
頁 150-155。
34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明此理。《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又曰:「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意即萬物皆陰來陽去,陽來陰去,此多彼少,此少彼多,輪番為主,豬羊變色。34 道家看萬物,
就是如此側面地看,看我們面對有關盛衰勝負的事情時如何能取得勝算之先機或者保留後勁
和後路。因此,對莊子而言,庖丁解牛的克敵制勝之道是「以無厚入有間」而「物我兩不傷」
的「虛己無為」之道。當然,庖丁表演了他的神異能耐之後也跟文惠君說明他的修煉進程,以
示這是有法可練而且有理可說之事。其中關鍵在於「知見」之化解——從初時「所見無非牛
者」,到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再到現在「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此處
所謂「知見」,即是一般人對牛的所知所見(譬如牛身比人身大,牛體像人體一樣是骨肉互連
密合的整體,須用刀切割才行等等)。同時,其外顯後果是起先月更刀,再來歲更刀,到如今
十九年了,刀還是像新近開用的一樣,沒有一點兒磨損,不必更刀。庖丁解牛是一種「虛己無
為」的功夫演練,所解脫的是自己「知見」的囿限,達到的是「遊於物」的逍遙自在,妙濟於
事而無傷,並非如徐復觀所言,在「玩無所繫縛的精神遊戲」,解脫於實用的目的和技術的制
約而得到精神上的自由感和充實感。
如果庖丁解牛算是一種「游於藝」的「游藝」(或「遊藝」)之道,那麼〈齊物論〉中的「人
籟、地籟、天籟」也算是。聞地籟和聞人籟不必說,聞天籟可必須有功夫才行。功夫就是南郭
子綦說的:「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誰耶?」這也是一種「虛己無為」
之道,重點在於「知見」之化解。〈大宗師〉曰:「且有真人而後有真知。」對莊子而言,遊於
任何藝事都須自解知見,否則即不能遊。
莊子還有一種更深的「游藝」之道,就是「以遊為藝」。人一旦能遊,則一切皆為藝,或
說「遊即為藝」。35 此種「遊藝」之道的最佳例子就是〈逍遙遊〉中所交代的「遊藝」之道。
簡要言之,就是個如何能「無待」的問題。此篇從大鵬鳥講到小鷽鳩,再講到朝菌、彭祖、宋
榮子和列子,通通都是「有待之物」,亦因此「其自視也亦若此矣」。這就是囿於自己之知見。
與之相反,高明之人如至人、神人、聖人等,則是「無待之物」,不會陷入各種「師心自用」
而相互比較的囧境。至於做法,則分兩種:一是許繇所說的「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俎而代
之矣」,以及連叔所說的「孰敝敝焉以天下為事」或「孰肯以物為事」;二是莊子對惠施所講的
「善於大用」和「善於變成無所可用」。前者是「化解面」或者「知止面」,而後者則是「為用
面」或者「適得面」。能這樣做,即能「無所待而遊無窮」。這就是〈逍遙遊〉的「遊藝」之道。
基本上跟前面所提,〈在宥篇〉中鴻蒙所講的意思相同,都是「無為而為」――不執著於有為,
34「豬羊變色」是一種臺灣大學生撲克牌玩法「拱豬」的用語。當所有負分的紅心牌被一個玩家獨得
時,不但紅心牌負分變正分,而且連本來負一百分的豬牌(黑桃 Q)也變為正一百分,而本來正一百 分的羊牌(方塊 J)也變為負一百分。
35徐復觀所講的「藝術精神」,本來即指此而言。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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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為效更大,甚而至於讓人驚異的地步。
柒、 此自由非彼自然
徐復觀以「遊戲」來理解莊子的「遊藝之道」顯然是一種「錯誤比附」。他以「遊戲」所
內涵的「精神自由」來理解莊子的「自然」或「逍遙」,同樣是「錯誤比附」。
「遊戲」和「自由」的想法,在康德觀念論傳統的美學中是扣緊「不被約束」(unconstrained)、
「不被強制(not forced)」或者「不依賴」(independent)而言的。至於構成所謂「約束」、「強
制」、「被依賴」的則主要是感官材料和各種感官刺激,其次才是概念的規定和形式規則的限
制。依照康德的說法,「美」乃是「從自然之約束過渡到自由之實現」(from nature to freedom);
而依席勒(J.C.F. Schiller)的講法,「審美活動」之所以能使人成為真正的自由人,就是「把
如同盲目負擔的感性世界拖帶到一個客觀的距離之外,轉化它為我們想像力的自由產物,讓
觀念能駕御物質。」36 在《中國藝術精神》一書的第二章〈中國藝術精神主體之呈現〉裡,
徐復觀所引借的正是這樣的想法。37 這種「美的自由」想法有如下三項特點:一是所謂「自
然」(nature)是指伽利略、牛頓、達爾文等自然哲學家或自然科學家所謂的「自然」,是一個
受數理法則所制約的天羅地網,與人的「自由」正好相反;二是所謂「審美判斷」(aesthetic
judgment)是人的主觀特殊品味,但又具有普遍客觀性,兩全其美;三是所謂「審美活動」是
一種「由心靈的自由想像與某種理性之協合所產生的愉悅」,不是一種「因刺激或自然的滿足
而引起的快感」,其中牽涉到一種「無關心」(disinterested)的心態,既與實用目的無關,亦與
認識作用無關。38
首先,此種相反於「自由」的「自然」(nature),並非中國古人所謂「自然」,當然也不會
是老莊所謂「自然」。39 因此,與此種「自然」相反的「自由」(freedom),當然不會等同乃至
36Klaus Düsing, ‘Beauty as the Transition from Nature to Freedom in Kant’s Critique of Judgment,’ Noûs , Mar., 1990, Vol. 24, No. 1, pp. 79-92. 席勒之言則轉引自前揭 Peter Bürger and Christa Bürger, The Institutions of Art, p.8. 席勒是康德與黑格爾之間的過渡人物。其美學已經具有「美是真與善之綜合」 的初步想法。黑格爾則將此想法發揮至極致,以致主張美是絕對精神的主要素質。
37徐復觀對近現代歐洲美學見解的引證主要來自日本學者圓賴三的《美的探求》一書。另外也有日譯的
卡斯勒(E. Cassirer)的《人間》和雅斯培(K.Jasper)的《世界哲學》兩書。
38關於「美學的無關心」(aesthetic disinterestedness)問題,請參考 Bart Vandenabeele, ‘Aesthetic
Disinterestedness in Kant and Schopenhauer,’ Estetika: The Central European Journal of Aesthetics, XLIX/V, 2012, No. 1, 45–70. 此文指出,康德的「美學自由」是一種與道德想像有關的「理性自由」(rational freedom),而叔本華的「美學自由」則是一種「解脫於生命意志壓力的自由」,可稱為「實存自由」 (existential freedom)。
39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是以聖人欲不
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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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近似於莊子所謂「自然」。雖然在整部《莊子》書 33 篇中,「自然」一詞大概只出現六次,40
但「自然」的想法在《莊子》道術裡的份量不會因為只出現這麼少次數而變小,因為有很多寓
言皆有「自然」之含意,而且莊子所謂「天」、「道」或〈大宗師〉所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
助天」,就是「自然」或「自然無為」之意。
且讓我們順著莊子所謂「天」、「道」或「自然無為」的思想脈絡來澄清「自然」並非上述
所謂「自由」之意。〈大宗師〉所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最能凸顯莊子所謂「自然無
為」的宗旨,41 因為莊子處理「天人問題」的方式與孟子所謂「勿揠苗助長」相同,都是針
對一般人情之不懂得「自然地」或者「依照事物之本性」對待事物,而強以自己一廂情願的心
思加在事物之上而說的。只差在孟子是儒家,主張「有為」,而莊子是道家,主張「無為」。42
因此可以說,相對於孟子那種「有為的自然」,莊子所謂「自然」屬於「無為的自然」。
以下姑且舉四個《莊子》書中的例子來說明莊子「無為的自然」。在〈人間世〉的匠石夢
櫟寓言裡,櫟社樹教訓匠石說:「夫柤梨橘柚果蓏之屬,實熟則剝,剝則辱,大枝折,小枝泄。
此以其能苦其生者也,故不終其天年而中道夭,自掊擊於世俗者也。物莫不若是。且予求無所
可用久矣。幾死。乃今得之,為予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耶?」其中「不掊擊於
世俗」和「求無所用」就是莊子「無為的自然」。〈人間世〉中還有個愛馬而亡的寓言,說愛馬
者「以筐盛失,以蜄盛溺。適有蚉䖟,僕緣而拊之不時,則缺銜,毀首,碎胸。意有所至而愛
有所亡,可不慎耶?」其中「意有所至而愛有所亡」,就是莊子「無為的自然」之反面教材。
另外,在〈駢拇〉裡有個關於鳧短鶴長的說法:「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是故鳧脛雖
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斲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無所去憂也。」這就是莊
子依事物之本性處事的「無為的自然」。〈養生主〉的「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
中」,同樣是主張依事物本性來過活的「無為的自然」,因為被畜養在樊籠之中養得肥肥白白,
紅光滿面,澤雉就不成澤雉,變成家雞或肉雞了。
試問這樣的「自然」跟「自由」有何關係呢?莊子所說的「求無所用」就是上述所謂「與
40計有:〈德充符〉「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應帝王〉「順物自然」;〈繕性〉「莫之為而常自然」;〈秋
水〉「知堯桀之自然而相非」;〈田子方〉「無為而才自然矣」;〈漁父〉「自然不可易也」。
41故此拙著的書名就是《不以人助天――莊子道術正解》,(臺北:松慧文化有限公司,2019 年)。 42所謂「有為」,就是「要執著、要凸顯、要標榜」,因為事物有好壞是非之分。孔孟荀之「正名」和
「明是非以移風易俗」,就是「有為」之法。所謂「無為」,就是「不執著、不凸顯、不標榜」,因為 事物無好壞是非之分,或者無固定的好壞是非之分。老子之「知白守黑,知榮守辱」、「不為天下 先」;莊子之「求無所可用」、「和而不唱」,就是「無為」之法。(請參考拙著《拿捏分寸的思考―― 荀子與古代思想新論》,(臺北:唐山出版社,1996 年),第 1 章〈中國古代的思考方式――拿捏分寸 思考〉。)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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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目的無關」的「遊戲心態」嗎?43 毋寧是形似而實不同罷了!這就如同戰國時代中國的
滑稽鼻祖淳于髠跟齊威王說,王宮裡來了一隻大鳥,三年不飛不鳴這故事44,相比於 19 世紀
丹麥童話作家安徒生的國王新衣故事那樣,前者是《莊子‧天下》談到莊子道術時所謂「以天
下為沈濁,不可與莊語」的虛智妙語,而後者是真正的「童言無忌」,不知世俗利害,如同遊
戲。再者,難道莊子所說的「意有所至而愛有所亡」,以及「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無所
去憂也」,就是上述所謂「與認識作用無關」的「想像和知覺活動」嗎?45 這同樣毋寧是形似
而實不同罷了!這就如同類似「刻舟求劍」和「守株待兔」那種「自以為是」之知,相比於
「用量尺來畫風景畫」和「用機器作雕塑」那樣,前者是《莊子‧齊物論》所謂「師心自用」
和「其好之也欲以明之」的芒昩心思,而後者則是如下之反例——「小孩子只有知覺的直觀,
沒有多少分析推理性的知識,故此是畫家和雕塑家的雛型」,近似於遊戲心態。
以現代西方的「自由」觀念來比論中國古代的「自然」想法,根本就是一種「錯誤比附」!
張飛打岳飛,打到滿天飛!
捌、 反向格義的學術隱疾
徐復觀是湖北國學館出身的學者。他寫《中國藝術精神》一書時也是臺中東海大學中文
系的資深教授,且曾任系主任。但是為何他會像其他幾位同屬 1950 年至 1980 年代的港台新
儒家代表那樣,將眾多的中譯西詞如「科學」、「道德」、「藝術」視為「人類精神王國的三大支
柱」,而且認為中國文化實有其中「道德」和「藝術」兩大支柱而獨缺「科學」呢?46 為何他
會視這種來自現代西方的哲學思考方式及其所使用的術語為放諸四海皆準的學術規範,以致
「輕率地」或「勉強地」便將他本應熟悉的中國古書內容「卡入」或「篏入」此種舶來的思想
框架中呢?明明他自己說「決不是為了爭中國文化的面子」而立意寫這部書,而是他真的經
過披沙揀金的努力才得到如此的研究結果,因此為此感到慶幸。47 可見他所處的學術大環境
已經像奧林匹克運動會之成為國際公認的運動競賽盛會那樣,成為中國人要證明自己有無本
事的當然衡量方式了。類似他這種以外來思想為準來解釋中國本有思想的奇怪現象在中國歷
史上也曾經出現過——明朝釋德清的《莊子內篇注》即是以佛解莊的有名例子——不過最近
43而這是徐復觀在前揭《中國藝術精神》一書第 2 章第 5 節〈遊的基本條件――無用與和〉所強調之重
點。
44齊威王聽出淳于髠此言的弦外之音,於是乎回答說:這隻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 一鳴 驚人。後來齊威王果然勵精圖治,東征西討,成就了大業。(此故事出自《史記•滑稽列傳》。)
45而這是徐復觀在前揭書中第 2 章第 6 節〈心齋與知覺活動〉所強調的重點。 46同上,〈自敘〉,頁 1-2。 47同上,〈自敘〉,頁 4;頁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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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一百多年(尤其二次世界大戰後這七十年)更為嚴重,簡直可以稱為「鴉片戰敗的文化心理後
遺症」。而此種奇怪現象則可稱為「反向格義」,48 因為它是魏晋南北朝時期借助本土老莊術
語來「格義」西來佛教思想那種做法的反向操作。
徐復觀在解莊時出現上述所謂「錯誤比附」的失誤,已經是件不自覺的事了。在《中國藝
術精神》第二章中討論莊子想法的段落裡,到處出現來自現代西方哲學和科學的用語,諸如
「形上學、觀念、概念、理念、存在、虛無主義、理論架構、思想系統、思辨、主觀/客觀、
主體/客體、主客合一、具體內容、創造過程、心物對立、解放、自然/自由、宇宙的根源、
感官刺激、表象、本質的、根源的、絕對的、超越、精神、昇華、限制、成立的根據、矛盾/
統一、必要條件、象徵、想像力、欲望、知識、動機、後果、知覺活動、分解、直觀、有限/
無限、對象、感性的/理性的、自我/世界、自然/人文、生命、生命力、能力、作用、自發
性、共感、共通、觀照、反省、透視、媒介、範疇、平等、理論/實踐、認識判斷、因果關係、
現實/理想、效驗、責任感、滿足、實現、完成、污穢/聖潔、肯定/否定、淨化、明確性、
表現、特殊/普遍、局部性/整全性、形式/內容」等等;更別說那些通常是日譯漢字詞的西
方用語,如「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理、藝術、道德、宗教、科學、哲學,文明、制度、
心理、文學、心靈、法律、人民、權利」等屬於事物名稱的概念了。這些來自西方的中譯用語
都暗藏著西方思想特有的「存有論形上學」(ontological metaphysics)的「存有」(Being)的意
味,跟傳統中國思想中講「陰陽五行」之「氣」的「調氣論形上學」有微妙之差別,經常形似
而實不同。49
其實對莊子而言,徐復觀所推崇的「自由」或「精神自由」也是一種必須化解的人情桎
梏。「自由」或「精神自由」總是人為設定一種「二元對立」的態勢,認為「心靈與物質對立」、
「自我與世界對立」、「理想與現實對立」、「自由與自然對立」,同時又想像有一種兩全其美的
協調解決辦法,於是想出一種「無關心」的意識狀態來,50 讓人的好惡欲求以及由此種欲求
所化裝演出的諸種言行盡量不受檢查壓抑而得以自由發揮。如此自己設定遊戲規則又自己認
真在裡面玩的心思和做法,對莊子而言,正是一種「作繭自縛」、「自作自受」的芒昩做法。莊
子所勸於人的,正是如何解脫於此種芒昩人情糾纏困束的道術。在〈逍遙遊〉裡,莊子借連叔
48北京大學哲學系出身的哲學家劉笑敢倡用「反向格義」一詞。而我則使用更通俗而煽情的「一派胡
言」一語。參見拙文〈一派胡言――台灣學術界的隱疾〉,(2000 年 5 月東吳大學文學院第 14 屆系際 學術研討會論文):http://myweb.scu.edu.tw/~reschoi3/choi4/huyen.htm
49關於西方「存有論的形上學」與中國「調氣論的形上學」之不同,請參考拙著〈知擇與致知:兩種中 國古代的知識論〉;關於「陰陽五行」之「氣」的思考方式,請參考拙著〈陰陽五行的思考方式及其 認識途徑〉。此兩文現今皆收入同上拙著,《不以人助天――莊子道術正解》之中,成為「附錄一、 二」。
50此種「無關心」心態,在科學上叫「價值自由」(value-freedom)或「價值中立」(value-neutrality );
在政治上叫「政治中立」(political neutrality)。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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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口曰:「孰弊弊焉以天下為事?……孰肯以物為事?」在〈齊物論〉中,莊子又借南郭子綦
的口曰:「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誰耶?」又說:「夫隨其成心而師
之,誰獨且無師乎?」說到最後,徐復觀所推崇的「自由」或「精神自由」,根本就是莊子所
嘲笑的,那些自以為是的猴子那種愚昩的「朝三暮四」想法。51
玖、 忽視陰陽五行思考
除了在學術大局上,「一派胡言」(胡言者,西洋語文也)之「反向格義」的時代逆流導致
徐復觀不自覺出現「錯誤比附」的失誤以外,在小局上,其忽視乃至卑視52 中國傳統陰陽五
行的思考方式也遺害不小。
由於忽視陰陽五行的「氣」思考方式,徐復觀對於莊子所謂「虛無」的理解於是乎變成簡
單地以為「只是要從欲望心知中超脫出來」。53 他就是這樣解釋〈德充符〉裡莊子回答惠施關
於「無情」之質問時所說的話――「吾所謂無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惡內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
益生也。」難怪他會認為莊子教人解脫於欲望心知之障蔽而追求精神自由了。
如果徐氏知道莊子所謂「虛無」,即是老子所謂「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反者道之
動,弱者道之用」的那種想法,或許他會比以前發現莊子所展現的是全幅的藝術精神之時更
加驚歎而恍然大悟,大叫一聲「原來如此!」莊子說「不以好惡內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
也」,其意應該是:人情好惡都是一時的,不要當真,以免傷了自身。最好是順其自然而不要
執意做些自以為對自己有好處的事情。莊子不是沒反對惠施所說的「既謂之人,惡得無情」
嗎?此時所謂「無」確是簡單的「沒有」之意。但是莊子隨後又說的「無情」之「無」,便非
簡單的「沒有」之意,而毋寧是「毋執」或者「不要執意去做」之意――不要把人情好惡當真,
也不要執意做自以為對的事情。為何如此呢?因為「反者道之動」啊!現在認為好的對的事,
過一陣子或者換個情況,又或者對於別人而言,便會變成不好的錯事。因此,「弱者道之用」
或者「不要掊擊於世俗」,乃是最佳的處世策略。
51在〈養生主〉裡,右師自比為澤雉,說如果澤雉畜乎樊籠之中,「神雖王,不善也」。此處所謂「不
善」,亦非「因失去自由而不善」,而是「因失去澤雉之自然生活本色而不善」。澤雉並非天生就有尋 求自由之需要的動物――寧願辛苦度日,也要自由自主。
52正確的講法應該是「因卑視而忽視」。請參見同上,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附錄二,〈陰 陽五行及其有關文獻的研究〉。此文一開頭,徐氏便贊同梁啟超〈陰陽五行說之來歷〉一文的結論: 「春秋戰國以前所謂陰陽五行,其語甚希見,其義甚平淡。且此二事從未嘗併為一談。諸經及孔老墨 孟荀韓諸大哲,皆未嘗齒及。然則造此邪說以惑世誣民者誰耶?其始蓋起於燕齊方士;而其建設之, 傳播之,宜負罪責者三人焉。曰鄒衍,曰董仲舒,曰劉向。」徐氏此文,可以說是梁任公此結論之文 獻詳究,故此文中亦常評說陰陽五行的說法為「幼稚」、「不通」、「沒道理」。
53同上,《中國藝術精神》,頁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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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徐復觀之所以連莊子隨後又說的「無情」之「無」,也一併理解為簡單的「沒有」,就是因
為他壓根兒沒想到在此沒有標明「陰陽」二字的地方居然也須要用上與「陰陽」有關的思考。
這在他而言,是不符合他一向「本著真憑實據說話」的思考習慣和論述風格的。不過,揆諸他
一向將「陰陽」二字僅僅理解為「宇宙間兩種相反相成的基本元素」,或者「不是指天氣之陰
晴,就是指山之南光亮和山之北陰暗」的明確實指方式,54 即使有人告訴他在此須要用上與
「陰陽」有關的思考,也不會讓他想到諸如《易‧繫辭》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以及「萬
物負陰而抱陽」和「反者道之動」這種想法。而即使聯想到這些想法,他也不會認為這種想法
有何比喻性的形容用法以外的重要妙義,因為他根本認為:「陰陽五行」說好聽是一些中國傳
統文化中的比喻性用語,說不好聽則是古代方士的邪說,不登大雅之堂,那裡能跟他所推崇
的孔孟荀老莊等高級的中國哲學思想帶上甚麼重要關聯呢?更別說成為這些高級哲學思想未
明說的精髓了!55
莊子的「虛靜之心」是徐復觀對他所謂「中國藝術精神主體」所把握的重點。56 而他所
謂「虛靜之心」,是經由「忘知忘己,有如槁木死灰」那樣的做法而達致或者保住的。他說:
「以虛靜之心照物,則心與物冥為一體。此時之某一物即係一切,而此外之物皆忘。此即為美
的觀照。」57
徐復觀引〈達生〉篇中痀瘻丈人承蜩之道為例,以為「用志不分,乃凝於神」,即是「全
神凝注於對象之上,心思與對象完全合一」之意。驟看起來,其意似乎是如此。然而若仔細追
究,即發現其實似是而非,差之不止毫釐而已。蓋痀瘻丈人所全神凝注者固是蜩翼,但是他之
所以會如此或能如此是因為他己經忘記(或者不著意於)承蜩這回事,以致「雖天地之大,萬
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並非以蜩翼作為美的觀照對象,而且以此涵攝並超越其數月以來所
累積之累丸技術,不再受制於承蜩之實用目的而創造出如藝術表演一般的承蜩效果來。痀瘻
丈人說自己「吾處身也,若厥株枸;吾執臂也,若槁木之枝」,是形容自己因凝神於蜩之翼而
54同上,《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附錄二,頁 510-511。 55徐復觀是個正氣凛然的知識分子型學者。他自問既重視學術資料之品質,亦重視其解釋之是否合理, 同時也立志為中國學術之「正確累積」工作盡一己之力。(參見同上,《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 〈序〉,頁 6-8。)因此,他解莊時之所以會出現「錯誤比附」的失誤與他人格無關。
56同上,《中國藝術精神》,頁 123-135。與本文主題最相關之本書第 2 章〈中國藝術精神主體之呈現〉
的最後兩節,包括最後一節「結論」,皆以「虛靜之心」為論述重點。
57同上,頁 123。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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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異常的身體狀況,不是經由忘記累丸的技術和忘記自己的身體而達致或保住「虛靜之心」。58
其實「虛靜之心」是徐復觀自己的發明,莊子可沒講過有此種心。莊子當然經常以「虛」
說「道」――譬如〈人間世〉即曰:「唯道集虛。虛者,心齊(齋)也。」――但只在〈天道〉
中特別強調「靜」,而且說「虛則靜,靜則無為」,還說過兩次「虛靜恬淡,寂漠無為」的正面
話。59 「虛」與「靜」合在一起,講「心要虛靜」,或者將此種「心」的良好狀態稱作「虛靜
之心」,這大概沒有甚麼問題。有問題的是徐氏關於「虛靜」的講法。莊子在〈人間世〉借孔
子之口所要闡發的「心齋」之理,其實是針對之前所講「猶師心者也」說的。「心齋」就是「心
要虛靜」。「心要虛靜」就是要「耳目內通而外於心知」。如何「耳目內通而外於心知」呢?孔
子對顏回說:「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于耳,心
止于符。」因此,莊子所謂「心要虛靜」,就是要「聽之以氣」,因為「氣也者,虛而待物者
也」。為何「虛而待物者謂之氣」呢?因為《老子・四十二章》說了:「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
以為和。」又《老子・十六章》曰:「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夫物云云,
各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能公,
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沒身不殆。」60 老莊所謂「虛靜」,顯然是針對「萬物皆
陰陽二氣一負一抱之輪番盛衰」的詭變局勢而設計的「為和」之法。在老莊看來,由於陰陽二
氣總是輪番作主,此盛彼衰,此衰彼盛,故此為和之法總是以保住陰氣為優先,或者以退為
進,借力使力,視之為事物之「根」、「君」或「本」、「基」(如「重為輕根,靜為躁君」、「貴
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等)。由此可推知,老莊所謂「虛靜」,是指在應對策略上優先採取相
對於作為陽氣面之「實躁」而言之陰氣面,並非徐氏所謂「心物合一,無主客對立,成己即成
物」的那種宋明理學式的「虛靜」。就以《莊子・應帝王》所謂「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
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這一段話為例。莊子所謂「亦虛而已」之意是:至人之用心方式
如鏡子一般,對於出現在其面前的事物既不有意將送亦不有意迎接,雖應其來而有某種現形,
但不著意於收藏保存此種現形。由於如此不著意於事物,故此能勝任於應付各種事物而不遭
58說得更明白一點,兩者之差別就是:莊子主張〈大宗師〉所謂「有真人然後有真知」。知之得當與否
端視人之能耐高低而定,而人之能耐在於「離形去知」――捨離耳目之聞見而且去除各種執著之心知 (如彼我、有無、是非、生死等);而徐復觀所謂「美的觀照」不主張「有真人而後有真知」,或者主 張「人人皆可有其真知」。知之得當與否端視其是否因處身某種情境而達致忘己忘物、心物一體之境 界。此種情境一般言之是一種能讓人產生「心理距離」(psychological distance)感受的情境,如學 校、體育競技場和藝術表演場所等。然而在《莊子》內篇中,相關的情境只有一種,就是個人的精進 修練(包括庖丁修練解牛之道、女偊教卜梁倚修道和顏回修練坐忘之道)。而除了〈大宗師〉明白主 張「有真人然後有真知」和「有聖人之才方可學道」以外,外篇中的〈天道〉也明白揭示「道不可 傳」,〈知北遊〉亦主張「道不可聞」,雜篇中的〈漁父〉亦主張「不可與往者,不知其道,慎勿與 之,身乃無咎」,種種文獻線索皆不利於徐復觀的現代藝術解釋。
59在〈在宥〉篇裡也有「抱神以靜,必靜必清」的說法。 60朱謙之:《老子校釋》(臺北:漢京出版社,1885 年),頁 64-6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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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致傷害。61 此處之「不有意」和「不著意」乃是一種「總是以保住陰氣為優先的維和之法」。
與此不同,以程伊川為代表之宋明理學式的「虛靜」,則認為「至人之用心若鏡」是「理一分
殊」之理關於達致「天理」或「理一」的靜修工夫。其比喻是:「聖人之心如鏡如止水」、「湛
然平靜如鏡者,水之性也」、「譬如明鏡,好物來時便見是好,惡物來時便見是惡,鏡何嘗有好
惡也!」、「譬如懸鏡於此,有物必照,非鏡往照物,亦非物來入鏡也。大抵人心虛明,善則必
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有所感必有所應,自然之理也。」62
再說「靜」字的解法。莊子所謂「靜」,亦非一般所謂「動靜」之「靜」,更非「靜止」之
意,而是〈天道〉所謂「善,故靜也,萬物無足以鐃心者,故靜也。」此處之「靜」,是與「無
為無執」有關的「靜」,並非程伊川所謂「動靜」之「靜」或者「平靜」、「靜止」之「靜」。63
即使是徐復觀又連帶提到的莊子之「素樸」想法――譬如〈馬蹄〉「同乎無欲,是謂素樸」;
〈天地〉「機心存於胸中,則純白不備」;〈天道〉「樸素而天下莫能與之爭美」;〈刻意〉「純素
之道,唯神是守。守而勿失,與神為一。……故素也者,謂其無所與雜也。純也者,謂其不虧
其神也。能體純素,謂之真人」64――亦非他所謂陶淵明和蘇東坡作品中的「虛靈空靜」,同時
亦非他所謂中國繪畫中常嚮往的「逸格」或「平淡天真」,65 道理與上述「虛靜」之分別類似。
此處不再細辨。
總之,徐復觀不重視乃至鄙視「陰陽五行」的思考,又以宋明理學式的「虛靜」為主要思
想參考模式,難怪他一直強調莊子是為人生而藝術,又強調莊子所致力完成者是一種自由解
放的人格典型,雖則不如宋明理學家那樣,在「虛靜之心」中轉向「天理」而開展出道德實踐
來,有點可惜。66
壹拾、 結論
徐氏之失,跟其他港台新儒家學者差不多,主要在於對中西文化比較之深層問題警
61在〈應帝王〉裡,「至人之用心若鏡」這段話其實是為了補充解釋前面一段話而寫的:「無為名尸,無 為謀府,無為事任,無為知主。體盡無窮而遊無朕,盡其所受乎天而無見得,亦虛而已。」意思其實 與〈逍遙遊〉裡許繇所謂「名者實之賓也。吾將為賓乎?……歸休乎君!予無所用天下為!」另外, 連叔曰「孰肯以物為事?」以及莊子曰「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亦是此意。在〈人間世〉裡的螳 臂擋車和愛馬者亡兩寓言,就是「無為知主」的反面教材。
62朱熹:《河南程氏遺書》下冊,第十八「伊川先生語四」,(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 年),頁
224、226、232、250。
63同上,頁 210、215、220、223、226。 64同上,《中國藝術精神》,頁 135。 65同上,頁 134-135。 66同上,頁 134、136。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43
覺不足,在深層之處將現代西方文化視為放諸四海皆準的思考典範,以致不自覺地借用了現
代西方思想來詮釋中國古人道術,其解說不只多屬附會,而且其所推崇之「精神自由」亦不免
淪為一種莊子所欲解脫之桎梏。為何這樣說呢?因為「自由」(freedom)及其相對的「自然」
(nature)乃是近現代西方人憑己意所想出來的「概念」(concept);既是人憑己意所想出來的
「概念」,便是如同儒墨是非一樣的「師心自用」之物,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難怪現代西
方人如此莫若以明,一面強化其受數理法則所制約的盲目機械化的宇宙自然觀,一面又汲汲
營營伸張人類主體的想像創造力和實現自我的自由意志了。徐氏不察,以為「自由」就是普遍
真理和普世價值,遂不作他想,以為身為現代中國人的我們,理應同樣嚮往追求。徐氏雖然有
志於復興傳統中國文化,但其深心裡其實仍執著於民國以來的黨國革命意識型態如「民主」、
「自由」等,又焉能解脫於莊子所謂「師心自用」的桎梏呢?
其次才是其忽視老莊「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的側面陰陽思考,以致誤以為老莊皆簡
單地鄙棄世俗而返璞歸真。此種卑視「陰陽五行」思考方式的傾向,顯然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
餘緒。徐氏是個現代革命軍官型的文化人,正氣凛然。在其心思裡,「陰陽五行」乃是戰國燕
齊方士如鄒衍等人怪迂附會之說,目的在於以一種帶有迷信成分的災異預言來勸世行善或者
對統治者之不當行徑施加壓力,又或者具體化傳統的天命觀,其本身是不登大雅之堂的邪門
小道。《史記》雖因其為西漢時期之顯學而引述甚多,但細讀太史公行文語氣,便知司馬遷自
己也是不相信的。67 徐氏之所以願意花費多年時間來研究「兩漢思想史」,其目的其實在於揭
露他所鄙薄之中國歷代「帝王專制」體制及其相關學術思想之源流,以便正本清源,指出兩漢
思想並非繼承先秦儒道思想之正常發展,但影響後世卻甚巨,必須去蕪存菁。「陰陽五行」即
在其欲去蕪者之列,試問徐氏又焉能體察陰陽思考之妙義呢?徐氏雖有志於揭發中國文化可
尊可敬、可大可久之真貌,然而其思想性情之根本格調實在不利於此偉大志業!
67徐復觀:《兩漢思想史•第二卷》(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 年),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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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參 考 文 獻
一、 古籍文獻
宋•朱熹:《河南程氏遺書》下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 年。
清•王夫之著,王孝魚點校:《莊子解》,北京:中華書局,1964 年。
二、 近人著作
朱謙之:《老子校釋》,臺北:漢京出版社,1885 年。
唐君毅、牟宗三、張君勱、徐復觀:〈為中國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香港《民主評論》第 9
卷第 1 期,1958 年 1 月 5 日)。
唐君毅:《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唐君毅全集》),臺北:學生書局,1991 年。
孫琪:〈唐君毅對中國藝術精神的發掘和發現〉,《學術交流》,第 219 卷第 6 期,2012 年 6 月。
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第六版,臺北:學生書局,1982[1969]年。
徐復觀:《中國思想史論集》,臺北:學生書局,1975 年。
徐復觀:《中國藝術精神》,增訂五版,臺北:學生書局,1976[1966]年。
徐復觀:《兩漢思想史•第二卷》,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 年。
陳少明:〈為甚麼是思想史?——徐復觀的思想性格與學問取向〉,《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
科學版》,2013 年 5 期。
黃俊傑:〈思想史家徐復觀:思想史方法論及其實踐〉,收在氏編《東亞視域中的徐復觀及其思
想》修訂一版,第 2 章,臺北: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劉建平:〈論徐復觀的藝術思想〉,《孔子研究》,2012 年第 3 期。
蔡錦昌:〈一派胡言――台灣學術界的隱疾〉,(2000 年 5 月東吳大學文學院第 14 屆系際學術
研討會論文):http://myweb.scu.edu.tw/~reschoi3/choi4/huyen.htm
蔡錦昌:《不以人助天――莊子道術正解》,臺北:松慧文化有限公司,2019 年。
蔡錦昌:《拿捏分寸的思考――荀子與古代思想新論》,臺北:唐山出版社,1996 年。
Bernard Bosanquet 原著,張今譯:《美學史》,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 年。
Bart Vandenabeele, ‘Aesthetic Disinterestedness in Kant and Schopenhauer,’Estetika: The Central
European Journal of Aesthetics, XLIX/V, 2012, No. 1, 45–70.
Peter Bürger and Christa Bürger, The Institutions of Art, trans. by Loren Kruger, Lincol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1992.
莊子嚮往精神自由嗎?――評徐復觀的莊子藝術精神說
45
Klaus Düsing, ‘Beauty as the Transition from Nature to Freedom in Kant’s Critique of Judgment,’
Noûs , Mar., 1990, Vol. 24, No. 1, pp. 79-92.
Leo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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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2022 年 5 月 頁 47-63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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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 孫 子 • 虛 實 》 篇 「 出 其 所 不 趨 」 的
問 題
汪治平
摘要
單從語脈義看,《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亦可讀作「出其所必趨」。但以漢簡本《孫
子》此處作「必趨」,且《十一家注孫子》諸〈注〉留下堪稱清晰的發展痕跡,是以通行本「出
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當刪作「出其所必趨」,並與上文連讀。
關鍵詞:不趨、必趨
海軍軍官學校通識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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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On Sun Zi•Weakness and Strengths"All
these can be done because you appear at
points which the emeny are not
advancing."
Wang Chih-Ping
Abstract
Looking solely at meaning in context, the phrase "Appear where the enemy is not advancing",
in the "Weaknesses and Strengths" chapter of Sunzi can also be read as "Appear where the enemy
must hasten to defend". It is only in the Han Dynasty shorter Sunzi text that this phrase is written
"must hasten to defend", but in Eleven Scholars Gloss Sunzi, all glosses record what can be said to
be clear signs of development, and based on this, the commonly received text "Appear where the
enemy is not advancing, advance to places where you are not expected" should be shortened to
"Appear where the enemy must hasten to defend", and this should be read as a continuation of the
preceding phrase.
Keywords: "is not advancing", "must hasten to defend"
Associate Professor,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Chinese Naval Academy.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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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孫子•虛實》篇一開篇就有這麼一段:
孫子曰: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
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
從現代標點的角度看這部分要不要分段?似乎是要,因為現代點校本多半將之分為兩段,作:
孫子曰: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1
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
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2
不過並非所有注釋《孫子》的人都同意「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句屬下一段。楊炳安於
《孫子會箋》中指出,根據山東銀雀山漢簡本《孫子》此處作「出于其所必□□□」從而斷
言:
- 因本句「□□□」下即接「行千里而不勞……」句,因而本處應只有一句,不應有
「趨其所不意」之句。
-
「出其所不趨」實應作「出其所必趨」。
-
楊根據竹簡本將之配屬上段,下段用「行千里而不勞」句起首。3
所以楊炳安認為此處《孫子》文本應斷作: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出其所必趨。
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
1有的標點者又以「致人而不致于人」為界,將此段分為兩段。因為不影響本問題之討論,是以無論是 否有分段,於本文中都視同一段。 2見袁嘯波點校:《孫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年),頁 71-76。 3見楊炳安:《孫子會箋》(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 年),頁 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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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不攻也。
不過他只是判定應該,但實際操作上如朱熹之刪改《孝經》,只在〈注〉中指明該改刪的部分,
正文仍持其舊4。而楊炳安之後信其說者就未必如此客氣了,稍微客氣點的如李零,作: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出其所(不)[必]趨,趨其所不意。
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
不攻也。……5
還有更不客氣的,如田昌五《孫子兵法全譯》就直接作: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者。出其所必趨。
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
必攻也。6
當然,還有另外一類一鍋燉的處理方式——為了避免紛爭這部分乾脆不分段。如楊炳安為中華
書局出版點校本《十一家注孫子》即如是處理,估計上引他的一家之言未能為所有中華書局
編輯認同,但他也不認同一般觀點,最後的結果就是將「孫 子 曰 : 凡 先 處 戰 地 而 待 敵 者
佚 , 後 處 戰 地 而 趨 戰 者 勞 。 故 善 戰 者 , 致 人 而 不 致 于 人 」設為第一段,將以下部分
折衷為第二段: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
4比如:《孝經刊誤三才章》朱熹於〈注〉中云:「今定『先王見教』以下凡六十九字並删去」,但在 〈三才章〉正文中這 69 字均在。見宋•朱熹:《孝經刊誤》電子本《四庫全書》。 5見李零:《兵以詐立:我讀孫子》(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204-205。 又李零解《孫子》諸書(如:《〈孫子〉十三篇綜合研究》、《唯一的規則:孫子的鬥爭哲學》)都如此 處理,為有氏早期一點由河北人民出版的《孫子兵法譯注》之處理一如楊炳安。參李零:《孫子兵法 譯注》(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 年),頁 27-28。 李零:《〈孫子〉十三篇綜合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40。 李零:《唯一的規則:孫子的鬥爭哲學》(北京:三聯書店,2010 年),頁 144-146。 6田昌五本《孫子•虛實》於此不但「出其所不趨」句之「不趨」作「必趨」,且徑直刪去「趨其所不 意」整句。同時也將「守其所不攻」改作「必攻」,但在「攻其所不守」句中則未按照同一邏輯將之 改為「必守」,估計是因為竹簡本《孫子》此處亦作「不守」之緣故。見田昌五:《孫子兵法全譯》 (濟南:齊魯書社,1998 年),頁 25。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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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
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無形;神乎神乎,至于無聲,故能為敵之司命。7
估計這是由於楊炳安有其看法,所以才會出現這種特殊安排。因為一般不分段的處理方式都
是從一開篇「孫 子 曰 : 凡 先 處 戰 地 而 待 敵 者 佚 」始。
由於古籍沒有標點,絕大多數也不分段,因而今日為之斷句、分段實皆標校者以己意為
之。因而討論的空間很大,每一種觀點恐怕都不能讓所有人滿意。雖然整體而言無論分不分
段、如何分段並不影響本篇「致人而不致於人」,講求掌握主動的核心觀點,但是有問題就應
當處理,是以本文仍於下討論此處究竟當如何分段,以及「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兩句當
如何處理,如何歸屬較為穩妥,並最終以己意斷之。
貳、
問題雖為楊炳安提出,而其依據則在銀雀山漢墓竹簡本《孫子》。楊炳安據之指出兩個關
鍵,除上引他以為《竹簡本》本句作「出於其所必」,而且下接「行千里而不勞」句之前只有
「□□□」三個空缺。他據以判斷本處應只有此句,不應有通行本「趨其所不意」之句。還有
就是楊炳安還指出唐•趙蕤《長短經》引本句亦作「出於其所必趨」8,清•孫星衍以為是,
本句應作「出於其所必趨」,而非通行本之「出於其所不趨」,孫星衍校《孫子十家注》即據
改。
實說若只是要讀通,本句作「出於其所必趨」,可;作「出於其所不趨」,亦可9。差別在
如作「必趨」,本句應當為前面「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的總結。以若要調動本
已吃飽喝足,充分休息,且在那安安穩穩等你入彀的敵人,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奪其所愛,
攻其必救。此時的「攻其必救」與「出其所必趨」差不多等義,這就是說因為我方先「出其所
必趨」,是以無論情不情願,察覺沒察覺危險,知不知道為我方所調動,敵方都必需隨我所攻
7見楊炳安校理:《(點校本)十一家注孫子》(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頁 98-102。 8按:實際上作「攻其所必趨」,《長短經》卷 9〈格形•第十六〉引《孫子》云:「孫子曰:安能動之。 又曰:攻其所必趨。」這樣引書說明趙蕤看到的《孫子》此處已有「安能動之」句,而「出」作 「攻」可能是意改。見唐•趙蕤撰,清•周廣業校:《長短經》卷 9〈兵權•格形〉(上海:商務印書 館,(據《讀畫齋叢書本》排印•哲學類,1936 年)冊 598,頁 279。 9當然,有人認為不可,郭化若就以為:「十家本、《武經》本均作『不趨』,竹簡作『必趨』,可能出於 抄寫之誤。從上下文意看,『不趨』比較合乎邏輯」。郭在這裡說的「上下文意」其實就是主觀認定 「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為下文的「行千里而不勞」、「攻其所不守」、「守其所不攻」的總概括。 既然已經先這樣認定,當然就會肯定「從上下文意看,『不趨』比較合乎邏輯」了。所引郭說見郭化 若:《孫子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年),頁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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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而趨之。反之,你若於此時「出其所不趨」,也就是雖然你不是沒動作,可卻揀選一些敵方可
以不救的目標攻擊,那又如何讓那些吃飽喝足,正在那裡等你進入他們預先作好工事陣地的
敵人願意出來消耗性運動一番呢?是以本句若作「必趨」,本句自當屬於上段,且若作「不趨」
則必不屬上段。以若作「不趨」,又將之設為上段總結,就有如上所言之尷尬。這等於說你既
要調動敵人,卻又堅持「出其所不趨」──「向敵人一定不會去(救援)的地方運動」,這又如
何可能調動敵人呢?因而可確定,本句若作「不趨」,只能屬下段,亦即「出其所不趨,趨其
所不意」為下一小段先行之結論。詳論見後,現先看看楊炳安依據竹簡本《孫子》的解讀是否
可為定論。
楊炳安據簡本《孫子•實虛》相關部分最重要的論述就是簡本「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行
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這部分應作「出於其所必趨。行千里而不畏10,行於無人之地
也」,理由有二:
- 今本上文為「故 敵 佚 能 勞 之 , 飽 能 饑 之 , 安 能 動 之 」,然簡本則作「… … 能
勞 之 , 飽 能 饑 之 者 , 出 於 其 所 必 … … 」。
- 簡本「出於其所必」和下面「行千里而不畏……」中間之竹簡已殘,殘斷部分楊炳
安判斷為三字位,因而此處加上標點應作「… … 能 勞 之 , 飽 能 饑 之 者 , 出 於
其 所 必 □ □ □ 行千里而不畏……」。
根據這兩點楊以為:
- 竹簡本《孫子》「飽能饑之」句後有「者」字,因而「出於其所必趨」似為以上諸句
之結語。如此則與以下各節(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
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句式全同。
- 竹簡本《孫子》「出於其所必」至「行千里而不畏……」之間所缺僅為三個字位,是
以今本「出其所必趨」下之「趨其所不意」為後之所增。11
由於有了以上兩個判斷,楊炳安就很輕鬆的將「出其所必趨」與「行千里而不勞」之間隔斷,
也就是在此可據之分段。
今按:「飽能饑之者」後面接「出於其所必趨」確實說得通,為什麼敵本佚而我能勞之,
敵本飽而我能饑之,敵本安而我能動之12?因為我能「出其所必趨」,出其所必趨就是攻其必
10《孫子》此處其他本皆作「不勞者」,簡本則作「不畏」,指行千里而不必高度警戒。不高度警戒、不
與敵接戰,部隊當然就「不勞」,因而可視為不同字而同義。
11以上概括皆見:楊炳安《孫子會箋•虛實篇》注「出其所不趨」條。見楊炳安:《孫子會箋》,頁
74。
12簡本無「安能動之」之句,參《孫子集成》所收:文物出版社 1985 年刊本銀雀山漢墓竹簡本《孫子 兵法》。見謝祥皓輯:《孫子集成》冊 1〈銀雀山漢墓竹簡•孫子兵法(第 54 簡)〉(濟南:齊魯書 社,1993 年),頁 54。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53
救,既然是「必救」,敵只能被迫化靜為動,但此動為被動,是以兵一舉已生生交出自己的主
動權。故單就竹簡本而言,楊炳安此一判斷可成立。
但是若要將楊炳安此處依據竹簡本《孫子》「出於其所必」為上段總結的判斷擴大到《孫
子》全部文本可能還有些困難,須要進一步討論,因為此處竹簡本《孫子》文本與通行本《孫
子》文本的語句差異嫌大。通行本《孫子》與之相關的部分文字如下: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
而竹簡本《孫子》與本文相關的第〈五三〉、〈五四〉號簡原文為:
先處戰地而侍(待)戰者失(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人能使適
(敵)□至者利【五三正13】
之也能使適(敵)□……□能勞之飽能饑之者出於亓(其)所必□□□行千里而不畏
【五四】
這裡至少有兩個問題,一、與通行本文字對照「之也能使適(敵)□……□能勞之」中間斷簡
應缺十字,但直觀竹簡字位似乎容不下十字。不過這部分影響不大,暫不討論。關鍵在二、
「(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者,出於其所必(趨也。□)」。由於那個「者」字,楊炳安很自
然的斷定「出於其所必趨」句為「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者」的結論。是以該句自應屬於上
段。但是由於:
- 今通行本此句作「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一來「飽能饑之」句尾無
「者」字,二來整句比竹簡本多了「安能動之」四字。而「安」要比「佚」、「飽」
指更抽象的狀態,因而也有了概括總結之意。由於比竹簡本多了這四個字,而通行
本下句又作「出其所不趨」而非「必趨」,於是自然也能將「安能動之」視為此處調
動敵人之小小結論,而將「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視為下「行千里而不
勞……」等句之總概括,而本句也就自然歸屬於下段。
- 因此似乎並不能直接將楊炳安根據竹簡本而來的結論用於今通行本,也就是如要遵
循竹簡本的邏輯,就算不刪除「安能動之」四字,可仍必須堅持「出其所不趨」作
「出其所必趨」,否則竹簡本之邏輯在通行本中難以成立。若皆不改字,由於竹簡本
「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者」之部分通行本作「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
13正常簡背無字,此簡背有兩個字「虛實」,當是篇名。
54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之」,加上通行本後兩句作「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所以此處若定要分段,竹
簡本可將上下段斷在「出其所必趨」和「行千里而不畏」兩句之間。而通行本則應
斷在「安能動之」和「出其所不趨」兩句之間。
此外,此處還有另一個附帶問題:
- 由於竹簡本第〈五四〉號簡下半段亦殘,作「出於其所必(□□□)行千里而不
畏」。參照通行本其第一個殘字位當是「趨」字,第二個殘字位或許為「也」字,以
明確表示以上句意完整,可告一段落。但是第三個殘字位當為何字?可能與理解文
意無甚相關,楊炳安並未處理。由於通行本此處只有兩個字位,而此處很清楚為三
字位,依《孫子》文法習慣,此字位或為下句起頭之「故」字。今暫假定如此,再
加以現代標點,本處應作:出於其所必(趨也。故)行千里而不畏」
而這一個「故」字多少也帶出了上下部分的因果關係,強調的只有一點,就是「致人而不
致於人」,亦即我方掌控主動的能力。也就是可以從上「出於其所必趨」等強調整握主動的句
子推出下「故行千里而不畏……」。若這樣看,是不是此處上下部分不分段也符合《孫子》本
意?然而不知何故,楊炳安從未指出這第三字位當為「故」或他字14。
參、
那麼究竟要怎樣看待這個問題呢?「出其所不趨」句如以竹簡為據,「不趨」作「必趨」,
本句可為「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之總結,當置於段落之尾。至於「出其所必趨」
之後的「趨其所不意」就是《孫子兵法》總原則:「攻其無備,出其不意」的同意表述,有與
沒有都無甚影響。於是既可按簡本刪去此句,亦可不按簡本而保留,作: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
如果選擇遵循通行本之邏輯,「出其所不趨」句不變,由於「出其所不趨」無法視為「敵佚能
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的執行邏輯,也就是既然出其所「不趨」,那敵豈不是仍然佚、
飽、安在那裡?執是之故,「出其所不趨」前之「安能動之」轉而可視為「敵佚能勞之,飽能
饑之」的小結,從而以「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為下「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
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等句的前置總結。是以這兩段當
14見楊炳安:《孫子會箋》,頁 74。以及吳九龍主編,楊炳安、吳如嵩等合編:《孫子校釋》(北京:軍
事科學出版社,1991 年),頁 86。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55
作: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
動之。
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
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
也就是「出其所不趨」只與下段文意相合。此外還有一個情況,竹簡本在這兩段中有兩個今通
行本作「不」而其作「必」者。一個就是上面所「出其所必趨」,另外還有一個就二段末的「守
其所不攻」作「守其所必攻」。由於這個「必」字確為誤字15,所知除了田昌五、李零少數人過
於尊古16,在此仍遵竹簡本作「守其所必攻」外,絕大多數的研究者都與通行本保持一致作「守
其所不攻」,因為一旦作「必」反倒無法必之。
由是可見此處若遵循竹簡本,「出其所不趨」就必需作「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則
似乎可有可無,而本句當屬上段。若依通行本則「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就當屬下段。感
覺上相對多數的《孫子》譯注者於此均選擇依通行本,且將本句屬下段,相對少數的選擇「出
其所必趨」,而選擇「出其所必趨」者又分為幾類。以下為若干《孫子》譯注本隨機抽樣之分
段選擇,雖非正式隨機統計,然亦或可略見當代眾《孫子》學者如何看此一問題17:
- 分段,作「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而屬下段:
(1)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戰爭理論研究部《孫子》注釋小組:《孫子兵法新
注》(北京:中華書局,1977 年),頁 51。
(2) 魏汝霖:《孫子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4 年),頁 129。
(3) 唐滿先:《孫子兵法今譯》(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 年),頁 62。
(4) 李浴日:《孫子兵法研究》(台北:黎明文化,1986 年),頁 116。
(5) 朱軍:《孫子兵法釋義》(北京:海軍出版社,1988 年),頁 89。
15這裡主要藉邏輯判斷正、誤。簡言之,「行千里而不勞」藉由「行於無人之地」而絕對保證之―― 行軍 之地皆無敵軍,又何勞之有?同理,「攻而必取」也由於敵根本「不守」而能絕對保證我方一定能攻 而取之。所以如果要「守而必固」,那麼除去敵「不攻」外,沒有任何情況能絕對保證我方之守而必 固。只要敵人一旦向我所守發動攻擊,我方最多就只能相對,而非絕對保證堅守到底。由是可知, 「守其所必攻」無論如何無法保證「守而必固」,要「守而必固」,至少從邏輯上講就只能「守其所不 攻也」。
16田較李走的更遠,「出其所不趨」句李只作「出其所(不)[必]趨,趨其所不意」,田則直接刪去
「趨其所不意」,作「出其所必趨」。「守其所不攻」亦同,李作「守其所(不)[必]攻」,而田徑直 作「守其所必攻」。見李零:《兵以詐立:我讀孫子》(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204-205。田昌 五:《孫子兵法全譯》(濟南:齊魯書社,1998 年),頁 25。 17由於購買時完全未考慮此一問題,因而多少近似隨機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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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6) 周亨祥:《孫子全譯》(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 年),頁 45。
(7) 盛瑞裕等:《十家注孫子兵法譯注》(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 年),頁
306。
(8) 李興斌、楊玲:《孫子兵法新譯》18(濟南:齊魯書社,2001 年),頁 25。
(9) 黃樸民:《孫子兵法選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頁 64。
(10) 蕭尚兵、趙愛萍:《孫子兵法直解》(杭州:浙江文藝出版社,2004 年),頁 11。
(11) 姚有志:《〈孫子兵法〉讀本》(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年),頁 61。
(12) 余日昌:《孫子兵法(圖文本)》(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 年),頁 56。
(13) 劉敬之:《學校沒教過的兵學智慧──孫子兵法》(南京:鳳凰出版社,2010 年),
頁 119。
(14) 石寶江、張曉豔:《孫子兵法與現代軍事教育思維》(北京:軍事誼文出版社,
2011 年),頁 97。
(15) 雅瑟:《孫子兵法大全集》(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 年),頁 152。
(16) 李元龍、李元鵬:《孫子兵法圖說精解》(北京:中國紡織出版社,2012 年),頁
110。
(17) 陳相靈:《孫子兵法與戰爭謀略》(北京:新華書局,2012 年),頁 116。
(18) 鄭治國:《孫子兵法韻文解》(北京:軍事誼文出版社,2012 年),頁 55。
(19) 徐瑜:《影響全球史的中國謀略──孫子兵法》(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13
年),頁 171。
(20) 李志敏:《孫子兵法》(福州:海峽出版發行集團,2013 年),頁 19。
(21) 毛曉:《孫子兵法》(北京:金盾出版社,2013 年),頁 57。
(22) 袁嘯波校點:《孫子》19(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年),頁 75。
(23) 王宏林:《孫子兵法》(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年),頁 71。
(24) 朱允文:《孫子兵法》(太原:希望出版社,2013 年),頁 55。
(25) 思履、吳銀平:《孫子兵法、孫臏兵法詳解》(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14
年),頁 39。
(26) 岳思平:《孫子兵法古今談》(北京:紅旗出版社,2014 年),頁 123。
- 分段,作「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而屬上段:
無
18這書標榜其為「銀雀山漢墓竹簡校本」,但很奇怪,此處既未提竹簡本作「出其所必趨」自然亦未討
論之。
19本書為《十一家注孫子》標點本。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57
- 分段,作「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而屬上段20:
(1) 楊炳安:《孫子會箋》(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 年),頁 73。
(2) 李零:《孫子兵法譯注》21(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 年),頁 27。
(3) 趙又春:《我讀孫子》(長沙:岳麓書社,2014 年),頁 121。
- 分段,作「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而屬下段:
(1) 海軍總司令部政治部:《孫子兵法淺釋》(臺北:海軍總司令部政治部,1956
年),頁 32。
(2) 郭化若:《孫子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年),頁 132。
(3) 黃樸民:《白話孫子兵法》22(長沙:岳麓書社,1991 年),頁 71。
(4) 任俊華、趙清文:《孫子兵法正宗》(北京:華夏出版社,2006 年),頁 159。
- 分段,作「出其所必趨」而屬上段:
(1) 吳九龍:《孫子校釋》(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1991 年),頁 85。
(2) 田昌五:《孫子兵法全譯》(濟南:齊魯書社,1998 年),頁 25。
- 分段,作「出其所必趨」而屬下段:
無
- 不分段,作「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
(1) 楊炳安校理:《十一家注孫子》(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頁 98-103。
- 不分段,作「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
(1) 吳如嵩:《孫子兵法淺說》(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出版社,1983 年),頁 7323。
(2) 黃偉博:《孫子十三篇輯校辨正》*24(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1995 年),頁
75。
(3) 程郁:《孫子兵法注譯》(廣州:花城出版社,1998 年),頁 20。
(4) 施芝華:《孫子兵法新解》(上海:學林出版社,2000 年),頁 176。
(5) 孔干:《孫子兵法詳解》(北京:新華書局,2012 年),頁 250。
(6) 欒貴明主編:《孫子集》25(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3 年),頁 14。
20原文仍作「不趨」,但注解中注明當作「必趨」者亦屬之。下仝,不另出〈注〉。 21李零注譯研究頗多,看待此問題非常一致,今以手邊最早的本以為代表。 22作者原文作「出其所不趨」,但在〈注〉中以為「作『出其所必趨』文意似更順」,語氣雖然溫和,但
明確偏向「必趨」。見黃樸民:《白話孫子兵法》(長沙:岳麓書社,1991 年),頁 73。
23本書文字基本依照竹簡本,故無「趨其所不意」句。分段亦與眾不同,自「能使敵自至者」至「守其
所必攻也」為一段。
24*表示本書已為應刪,但正文未刪「出其所不意」句,下仝。 25本書分段甚短,此段自「故敵佚能勞之」至「守其所不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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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7) 張誠篤:《孫子兵法究竟說什麼》(西安:陜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2014 年),頁
87。
以上為一概略的抽樣,數量最大的為〈1〉分段,作「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且屬之
下段,共有 26 種,而〈2〉作「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屬上段與〈6〉分段,作「出其所
必趨」屬下如此分段者皆未見。有趣的是作「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的屬上段者為三(〈3〉),
屬下段者為四(〈4〉)。也就是如果本句作「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者皆屬下段,若本句作
「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則或上或下,但若本處不分段則本句幾乎皆刪去「趨其所不意」
只作「出其所必趨」。
肆、
這就意味著單就文脈義而言此處若作「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與下連讀較順,若作
「出其所必趨」則與上連讀較順。但另外有個值得關注的現象,那就是雖然作「出其所不趨,
趨其所不意」者數量最眾,但幾乎皆為通俗讀本,而學術取向高的本子幾乎或輕或重都傾向
將之解作「出其所必趨」,雖然就總量而言作「出其所必趨」者仍相對稀少。
由是可見研究較深入的學者在此一問題上多傾向楊說,估計關鍵在楊炳安指出的:「故敵
佚能勞之,飽能饑之者,出於其所必趨也」與「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
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句式全同26。不過楊炳安於此還留下一個問
題未決,那就是竹簡本第〈五四〉號簡下半段亦殘,作「出於其所必(□□□)行千里而不
畏」。楊參照通行本斷定其第一個殘字位當是「趨」字,並按句式推斷第二個殘字位當為「也」
字,從而明確獲得以上句意完整,可告一段落,且其句式與下相同,於是又暗示著兩段可以合一 27。
然而,銀雀山第〈五四〉號簡下半共殘去三個字位,而殘缺的第三個字位當作何字?可能
楊以為此事與理解文意不甚相關,是以並未處理。本文以為:〈1〉通行本此處只有兩個字位。
但簡本此處清楚為三個字位,是以若依《孫子》文法習慣,此字位最有可能之字為下一句起頭
之「故」字。是以第〈五四〉號簡下半殘簡或應作:「出於其所必(趨也。故)行千里而不畏」。
於是根據銀雀山漢簡本《孫子》此部分或可還原如下:
孫子曰:先處戰地而待戰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
能使敵[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
者,出於其所必[趨也。故]行千里而不畏,行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攻其]所不
26見楊炳安:《孫子會箋》,頁 74。 27這也是有不少學者選擇於此不分段的理由。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59
守也;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28
今試小段逐一對比如下:
【 今 】 孫 子 曰 : 凡 先 處 戰 地 而 待 敵 者 佚 , 後 處 戰 地 而 趨 戰 者 勞 。
【 銀 】 孫 子 曰 : 先 處 戰 地 而 待 戰 者 佚 , 後 處 戰 地 而 趨 戰 者 勞 。
【 今 】 故 善 戰 者 , 致 人 而 不 致 於 人 。
【 銀 】 故 善 戰 者 , 致 人 而 不 [ 致 於 ] 人 。
【 今 】 能 使 敵 人 自 至 者 , 利 之 也 ; 能 使 敵 不 得 至 者 , 害 之 也 。
【 銀 】 能 使 敵 [ 自 ] 至 者 , 利 之 也 ; 能 使 [ 敵 不 得 至 者 , 害 之 也 。 ]
【 今 】 故 敵 佚 能 勞 之 , 飽 能 饑 之 , 安 能 動 之 。
【 銀 】[ 故 敵 佚 ] 能 勞 之 , 飽 能 饑 之 者 ,
【 今 】 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
【 銀 】 出於其所必[趨也。]
【 今 】 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
【 銀 】[ 故]行千里而不畏,行無人之地也。
【 今 】 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
【 銀 】 攻而必[取,攻其]所不守也;
【 今 】 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
【 銀 】 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
對比可知,除「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句全同外,本處所有句子都略有文字之異,更可怪
者即為楊炳安據以判斷前後句式相同,今本「飽能饑之」句後所無之「者」者,竹簡本有。但
其後「行千里而不勞」等三句均有「者」字者卻屬今本所有,而竹簡本所無。估計這也就是楊
炳安雖然肯定自己的判斷,卻不敢全從竹簡本的根本原因吧。
除此而外另當指出我們之所以能斷言此處的「出其所不趨」句原作「出其所必趨」的可能
性極高,並不僅止於銀雀山漢簡此處作「必」字。還有一個重要依據就是據《十一家注孫子》
不止一位注家之〈注〉可反推該注家所見之版本此句作「必趨」。雖然此一現象均不在「出其
所不趨」之〈注〉中,而在「安能動之」之〈注〉中呈現。以下先條列之:
曹操曰:攻其所必愛,出其所必趨,則使敵不得不相救也。
李筌曰:出其所必趨,擊其所不意,攻其所必愛,使不得不救也。
28加框者為漢簡本原缺字部分。
60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孟氏〈注〉同曹操
梅堯臣:趨其所顧,使不得止。
王皙:同李筌〈注〉
以上五人於「安能動之」〈注〉中所云表示其人所見今本《孫子》「出其所不趨」句當作「出其
所必趨」,否則曹操、李筌在此〈注〉中全同於簡本的「出其所必趨」當自何來?是為「出其
所不趨」當作「出其所必趨」的重要輔證。但或許因為今本「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之
〈曹注〉又作「使敵不得相往而救之也」,與前「則使敵不得不相救也」義剛好相反29。而同句
何氏〈注〉則云:「令敵人須應我」,意思與上句曹〈注〉同而與這兩句曹〈注〉完全相反,甚
啟人疑竇30。
之所以如此或許何氏所見《孫子》此處與竹簡本同,作「出其所必趨」,且本句後沒有「趨
其所不意」,而曹操所見本前一句仍同竹簡本作「出其所必趨」,但後面已有今通行本之「趨其
所不意」句。面對此一現象,曹操的處理方式就是將「出其所必趨」句拿到前面釋「安能動
之」,而以另加一句「使敵不得相往而救之也」釋「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後之「趨其所
不意」句。據此或許可自上而下,依時序約略描繪出這幾句的〈發展路線圖〉31:
竹簡本
飽能饑之者,出其所必趨也。
何氏所見本
飽能饑之,安能動之,出其所必趨。
曹操所見本
飽能饑之,安能動之,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
今見通行本
飽能饑之,安能動之,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
由以上〈發展路線圖〉可見,由於不知何故,至少在曹操時代此處已多出一句「趨其所不意」,
29按:楊炳安認為此處曹〈注〉脫去一「不」字,亦即「使敵不得相往而救之」應作「使敵不得不相往 而救之」。但楊說無憑據,且曹〈注〉於上「安能動之」〈注〉之「出其所必趨」後的補充說明作: 「使敵不得不相救」。細按「使敵不得不相救」句意已全,無須再加「相往」一詞,但「使敵不得相 往而救之」依句意似亦可只作「使敵不得相救」。既然作「使敵不得相救」即可,何曹操之不憚煩, 非寫作「使敵不得相往而救之」呢? 應該說楊炳安所以並未多加考慮就斷定曹〈注〉「使敵不得相往而救之」脫去一個「不」字,那因楊 氏已先入為主認為曹操看到的《孫子》文本,除去前面多了「安能動之」外,其他皆與竹簡本同。不 過本文以為曹操看到的文本此處如〈發展路線圖〉表所示。也就因為前一句仍作「出其所必趨」,這 句的意思正如「安能動之」之〈曹注〉所言「使敵不得不相救」,然而因為本句後面又緊接著一句 「趨其所不意」,此句下的〈曹注〉為了弭平前後不相容,至少是確實有些矛盾的兩句,所以就指 出:本來是必救,但因為太過出其不意,以至於來不及去救,所以〈曹注〉才會說「使敵不得相往而 救之也」。其或確如是乎。
30本段所引〈注〉,包括上〈注〉之文均見楊炳安校理:《(點校本)十一家注孫子》(北京:中華書局,
2012 年),頁 100。
31當然,何氏所處時代在曹操之後,因而這裡的時序主要指《孫子》的版本,也可理解為邏輯序。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61
且據本文對此處曹〈注〉的理解可知,「出其所必趨」的概念與「趨其所不意」的概念並不怎
麼相合,甚至矛盾32。或許就是如此,所以最後才會發展成將「出其所必趨」改為「出其所不
趨」以撫平其中的矛盾。但這樣一來就離原文本更遠了。
現試以今本文句為主,關鍵句「飽能饑之者,出其所不趨也」從竹簡本「必趨」之邏輯成
文於下:
孫子曰: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不得至者,害之也。
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者,出其所必趨也。故行千里而不勞者,行於無人之地也。攻
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
本部分雖然有三個「故」,但並未因此切成四段,以第一個「故」所領的句子講的仍是抽象的
大原則,而第二、第三個「故」所領的句子則相對較具體。不過這只是一個方案,並非定得如
此。
總之,本大段,乃至〈虛實〉全篇的核心概念就是「致人而不致於人」,其他所有都圍繞
此一概念展開。更有趣的則是雖然今本與竹簡本此處文句差異頗大,但並不影響準確把握《孫
子》此篇的概念。或許這也是雖然此部分竹簡本更合理,但多數文本仍從通行本的原因吧。
伍、
本文主要從目前可見《孫子•虛實》此處有異同的情況依《孫子》內在的理論思考要怎樣
說才相對合理,其重點既不在版本考證,也不企圖推測孫子撰作《孫子兵法》實的真實想法。
因為兩千多年以後猜測兩千多年前作者當時的想法,不要說確不確實,就算猜出來了,也無
從驗證。至於版本考證,除了非常重要,更是非常艱苦細致的工作,個人也距離乾嘉工夫甚
遠,除了仰望,還是仰望。
總之,本文只是基於《孫子》竹簡本和通行本於〈虛實〉篇中某些地方(不趨 vs.必趨)
出現了一個可能影響我們理解《孫子兵法》基本思維的問題33,並以此為基點考察判斷,若按
《孫子》整部書的基本邏輯看去,應該如何理解比較恰當。如是而已。
32因為「出其所必趨」就是要讓敵人知道,並以此調動敵人。而「出其所不意」卻隱含著不欲敵知的意 念。當然,也是隱含,而並非定然矛盾。也就是如果我方著意追求讓敵猝然不及備,雖然確實是「出 其所必趨」,但至少在起始階段仍要出敵所不意,以達到敵方倉皇來救,戰力更低的效果。 33事實上〈虛實篇〉中「不攻 VS.必攻」的問題更關鍵,但因篇幅的問題,只能後續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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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參 考 文 獻
一、 古籍文獻
唐•趙蕤撰,清•周廣業校:《長短經》,上海:商務印書館(據《讀畫齋叢書本》排印•哲學
類),1936 年。
二、 近人著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戰爭理論研究部《孫子》注釋小組:《孫子兵法新注》,北京:中華
書局,1977 年。
孔干:《孫子兵法詳解》,北京:新華出版社,2012 年。
毛曉:《孫子兵法》,北京:金盾出版社,2013 年。
王宏林:《孫子兵法》,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年。
田昌五:《孫子兵法全譯》,濟南:齊魯書社,1998 年。
石寶江、張曉豔:《孫子兵法與現代軍事教育思維》,北京:軍事誼文出版社,2011 年。
任俊華、趙清文:《孫子兵法正宗》,北京:華夏出版社,2006 年。
朱允文:《孫子兵法》,太原:希望出版社,2013 年。
朱軍:《孫子兵法釋義》,北京:海軍出版社,1988 年。
余日昌:《孫子兵法(圖文本)》,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 年。
吳九龍:《孫子校釋》,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1991 年。
吳如嵩:《孫子兵法淺說》,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出版社,1983 年。
李元龍、李元鵬:《孫子兵法圖說精解》,北京:中國紡織出版社,2012 年。
李志敏:《孫子兵法》,福州:海峽文藝出版社,2013 年。
李浴日:《孫子兵法研究》,臺北:黎明文化,1986 年。
李零:《〈孫子〉十三篇綜合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
李零:《孫子兵法譯注》,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 年。
李零:《唯一的規則:孫子的鬥爭哲學》,北京:三聯出版社,2010 年。
李興斌、楊玲:《孫子兵法新譯》,濟南:齊魯書社,2001 年。
周亨祥:《孫子全譯》,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 年。
岳思平:《孫子兵法古今談》,北京:紅旗出版社,2014 年。
姚有志:《〈孫子兵法〉讀本》,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年。
論《孫子•虛實》篇「出其所不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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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履、吳銀平:《孫子兵法、孫臏兵法詳解》,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14 年。
施芝華:《孫子兵法新解》,上海:學林出版社,2000 年。
唐滿先:《孫子兵法今譯》,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 年。
徐瑜:《影響全球史的中國謀略──孫子兵法》,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13 年。
海軍總司令部政治部:《孫子兵法淺釋》,海軍總司令部政治部:1956 年。
袁嘯波校點:《孫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年。
張誠篤:《孫子兵法究竟說什麼》,西安:陜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 年。
盛瑞裕等:《十家注孫子兵法譯注》,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 年。
郭化若:《孫子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年。
陳相靈:《孫子兵法與戰爭謀略》,北京:新華出版社,2012 年。
程郁:《孫子兵法注譯》,廣州:花城出版社,1998 年。
雅瑟:《孫子兵法大全集》,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 年。
黃偉博:《孫子十三篇輯校辨正》,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1995 年。
黃樸民:《白話孫子兵法》,長沙:岳麓書社,1991 年。
黃樸民:《孫子兵法選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
楊炳安:《孫子會箋》,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 年。
楊炳安校理:《十一家注孫子》,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
趙又春:《我讀孫子》,長沙:岳麓書社,2014 年。
劉敬之:《學校沒教過的兵學智慧──孫子兵法》,南京:鳳凰出版社,2010 年。
鄭治國:《孫子兵法韻文解》,北京:軍事誼文出版社,2012 年。
蕭尚兵、趙愛萍:《孫子兵法直解》,杭州:浙江文藝出版社,2004 年。
謝祥皓輯:《孫子集成》〈銀雀山漢墓竹簡•孫子兵法(第 54 簡)〉,濟南:齊魯書社,1993 年。
魏汝霖:《孫子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4 年。
欒貴明主編:《孫子集》,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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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2022 年 5 月 頁 65-109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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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壽 曾 《 傳 雅 堂 集 》 詩 文 繫 年 考 證
— — 以 〈 劉 壽 曾 年 譜 簡 表 〉 所 繫 詩 文 為 考 察 中 心
涂美雲
摘要
清儒 劉 壽曾 (1838-1882) 留世 之 詩文 著 作, 後 由其 孫劉 葆 儒於 1934 年 整 理 抄錄
成《傳 雅 堂集 》,包括《 文 》4 卷、《 詩 》1 卷;今 所見 最 早之 版 本,為 1937 年 徐乃 昌
之刊 本。近 年來,有 林子 雄與 楊 晉龍 先 生,據徐 乃 昌的 鉛 印本《傳 雅 堂集》重新 點 校,
而易 其 書名 為《 劉 壽曾 集 》;又特 別 於 書後 編 撰〈 劉壽 曾 年譜 簡 表 〉,並將 劉氏 生 平所
撰之 詩、文,據其 可 考 者 依次 繫 年。然據 筆 者詳 閱 考證,此〈 年 譜簡 表〉所 繫之「文 」
有 48 篇,卻 有 18 篇 為 誤 繫者;所 繫之「 詩 」有 4 篇,亦 有 2 篇為 誤 繫者;而筆 者 於
考證 過 程中,亦 發 現有 原《傳 雅堂 集》誤 收他 人 之 篇章,卻 為 點校 者 所未 察 而誤 繫 其
中者。此 外,因《劉 壽 曾 集》並非 劉 氏所 有 詩文 著 作之 完 本,學界 續 有訂 補、輯 佚之
作,其 有據 可 證者,日 後 實應 增 補《 集》中,並 納 入〈 年譜 簡 表〉之 繫年。綜合 上 述,
可見〈劉 壽 曾年 譜 簡表 〉其所 繫 詩文 之 情況,存 在 著許 多 失誤 及 疏漏 之 處,實有 重 新
釐正 之 必要。故 筆 者逐 條 考證 其 是非,並 結 合學 界 前輩 之 發明,梳 理 其具 體 資料,將
依可 據 之實 證 論述 , 重新 呈現 劉 壽曾 詩 文繫 年 之概 況, 以 補闕 漏 ,以 正 謬誤 。
關鍵詞:劉壽曾、傳雅堂集、劉壽曾集、年譜、詩文繫年
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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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Years of the
Poems and Prose of Liu Shouzeng's "The
Collection of Chuan Ya Tang"
- -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 e poems and prose of
"Liu Shouzeng Chronicles"
Tu Mei-Yun
Abstract
The poems and prose written by Liu Shouzeng (1838-1882), a Qing scholar, were later
compiled and transcribed by his grandson Liu Baoru in 1934 into "Chuan Yatang Collection",
including four volumes of "Wen" [prose] and one volume of "Poems". The earliest available version
of this collection was published in 1937 by Xu Naichang. In recent years, Mr. Lin Zixiong and Mr.
Yang Jinlong, based on Xu Naichang's lead-printed "Chuan Yatang Collection", re-calibrated the
book, and changed the title of the book to "Liu Shouzeng Collection". They also compiled a "Liu
Shouzeng Abbreviated Chronicle" at the end of the book, and added a list of Liu’s poems and prose
corresponding to the order of years of Liu’s life time. However, according to the author's careful
research, it has been found that among the 48 pieces of prose collected in this "Abbreviated Chronicle",
there are as many as 18 pieces that are incorrectly linked to the order of years of Liu’s life time.
Meanwhile, among the 4 poems collected in the "Abbreviated Chronicle", two poems are wrongly
linked to the order of years of Liu’s life time. Furthermore, the author has also found that there are
poems and prose written by others, which were mistakenly included in the original "Chuan Yatang
Collection", but these wrongly collected poems and prose were not detected by the above-mentioned
two reviewers, and consequently, those poems and prose were still mistakenly enclosed in the "Chuan
Yatang Collection". In addition, because "Liu Shouzeng Collection" is not the complete version of all
Associate Professor, Chinese Department of Soochow University, Taiwan.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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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 poetry and prose, 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also found that scholars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continue to compile Liu’s lost works, which should be added to the "Collections" and included
in the "Liu Shouzeng Abbreviated Chronicles". In shor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re are many
errors and omissions in the current version of "Liu Shouzeng Abbreviated Chronicle", and this paper
has rectified them. Significantly, this paper presents a corrected chronicle of Liu Shouzeng's poetry
and prose, which has made up for the omissions and rectified the errors.
Keywords: Liu Shouzeng, Chuan Yatang Collection, the Collection of Liu
Shouzeng, Chronicle, Record of Poetry and P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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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壹、 前言
清儒劉壽曾(1838-1882)字恭甫,又字芝雲,江蘇儀徵人,生於書香世家,與祖父劉文淇
(1789-1854)、父親劉毓崧(1818-1867)三世家學傳承,1然天不假年,祖父享年六十六,父親
享年五十,而劉壽曾卒時,年方四十五。2劉壽曾雖壯年早逝,然一生交游眾多,學術興趣廣
泛,故撰述亦豐,除學術專著外,所撰詩文篇章甚夥,唯其在世未及整理刊印。據其孫劉葆儒
言:「自甲子得遺稿笥中,從事整理抄錄,更旁求散佚及書院課試之作,惟以饑驅,或作或輟
者,且更數載。歲丙寅,始乞序於馮蒿庵太世丈,復就所集加以寫定,遂成此本。」於是纂集
成「《傳雅堂集》,《文》四卷,《詩》一卷。」3據文所述,可知劉葆儒於甲子年(1924),方對
其祖父之詩文從事整理、抄錄及蒐集,歷經兩年,始乞序於馮煦(號蒿庵),其「序《恭甫集》」,
文末題:「丙寅浴佛日」,4「丙寅」,即西元 1926。後有劉壽曾表叔黃圖庚及劉壽曾同學顧雲
為之撰後序;5及其表姪李肇偁為撰跋文,文末題:「戊辰閏二月花朝前三日,內姪江都李肇偁
謹跋。」6「戊辰」,即西元 1928。最後,則有劉葆儒親撰之〈後記〉,題:「甲戍(戌)五月,
孫葆儒謹記。」7「甲戌」,即西元 1934。可見劉葆儒從開始整理至完稿,時逾十年。而目前所
見最早之《傳雅堂集》,為「丁丑年四月」徐乃昌之刊本,8「丁丑」,即民國二十六年(1937)。
近年來,林子雄與楊晉龍先生,據徐乃昌之鉛印本《傳雅堂集》重新點校,而易其書名為
《劉壽曾集》,9內含《文集》4 卷、《詩集》1 卷,共收「劉氏所撰的八十四篇文章和九十八題
1清•顧雲云:「劉大令壽曾,字恭甫,又字芝雲,儀徵人,三世以經學名江淮。」見清•顧雲著,張 增泰點校:《盋山志》,收入《南京稀見文獻叢刊》,(南京:南京出版社,2009 年,據光緒癸未陽月刻 本點校),卷 6,〈人物下•劉壽曾〉,頁 39。 2《清史稿•儒林三•劉文淇傳》載:「劉文淇,……卒,年六十有六。……子毓崧,……卒,年五 十。孫壽曾,……卒,年四十五。」見清•趙爾巽撰,楊家駱主編:《楊校標點本清史稿附索引》, 《中國學術類編》,(臺北:鼎文書局,1981 年),卷 482,頁 13275-13276。 3以上二引文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收入《古籍整理叢刊 5》,(臺 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2001 年),卷末,劉葆儒所撰〈後記〉,頁 309。 4以上引文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卷首,馮煦所撰〈敍〉,頁 2。 5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卷末,黃圖庚所撰〈跋一〉,文云:「余表 姪劉恭甫,天資明敏,嗜古不厭,……」頁 303;及顧雲所撰之〈跋二〉,文末題:「上元同學弟顧雲 書後。」頁 305。 6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李肇偁所撰〈跋三〉,頁 308。 7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劉葆儒所撰〈後記〉,頁 309。 8見清•劉壽曾撰,徐乃昌刊印:《傳雅堂文集四卷詩雧一卷》,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 737 冊, 《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叢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據民國二十六年鉛印本影 印。) 9易名之目的,乃「為求見其書知其人,爰改書名為《劉壽曾集》。」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 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卷首,「出版說明」,頁 2。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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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五首詩歌。」10又特別編撰〈劉壽曾年譜簡表〉,11並將劉氏生平所撰之詩文,據其可
考者繫年。但誠如編者所言:劉葆儒「在恭甫身後四十多年為出版《傳雅堂集》才開始搜集其
詩文,故仍有或闕。」如所舉例:「曾載於光緒《甘泉縣志》的〈任雲倬傳〉,今徐本未見。」
12因此,徐本《傳雅堂集》或點校之《劉壽曾集》,並非劉壽曾生平所撰詩文之全本,尚待學
者博覽冥搜,益求完善。《劉壽曾集》既非完本,而據之所編的〈劉壽曾年譜簡表〉,亦可能有
所疏漏,學界續有孫瑩瑩、陳開林等幾位先生,曾對劉壽曾之集外佚作有訂補、輯佚之功;13
另有謝成豪先生對〈劉壽曾年譜簡表〉進行補正。14筆者對〈劉壽曾年譜簡表〉考察,發現頗
有闕、誤情況,因此,擬在前輩研究之基礎上,將針對其「詩文繫年」方面加以考證,期使
《傳雅堂集》之詩文繫年,有更詳實之呈現。
後文首先將針對點校本《劉壽曾集》所附〈劉壽曾年譜簡表〉中所繫之詩文,逐一考證其
是非。其次,將據可靠之資料與論證,對劉壽曾之詩文繫年,進行增補與梳理。
貳、 〈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之辨證
承前文所述,因《劉壽曾集》並非作者詩文之完本;而據之所撰的〈劉壽曾年譜簡表〉(以
下簡稱〈譜表〉),其所述事或繫詩文方面,恐亦有漏、誤之處,本文將針對其「詩文繫年」方
面加以考察。由於〈譜表〉自「清道光三十年(1850)」起,至「清同治十一年(1872)」止,
編者對於西元年代及劉壽曾年歲的對應問題編寫有誤,甚至漏紀部分年代,因此,為求詳實,
筆者將完整條列劉壽曾四十五年之時代,並以正確的對應年代釐正如下,加上干支紀年;由
於篇幅所限,不贅述當年紀事;其所見〈譜表〉頁數或紀年有誤者,為免冗贅,將在該條文末
進行括號顯示;此外,原鉛印本若有錯別字,將依校訂本逕予括號標示正確之字,不另作說
明。而〈譜表〉於該年有繫詩、文者,則先臚列其說,再以「案」語逐條辨其是非。論證方式
簡述如下:其一,原詩文有題識年月者,則直接據以為證;其二,原詩文無題識年月者,則旁
求他書所錄其文,引以為證;其三,無旁證資料者,則依原詩文內容所述,以尋覓相關線索,
10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前言」,頁 1-2。 1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之「附錄二」,〈劉壽曾年譜簡表〉,頁
343-357。
12以上二引文俱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前言」,頁 25。 13孫瑩瑩先後撰有:〈《劉壽曾集》訂補〉,《書目季刊》第 43 卷第 3 期,(2009 年 12 月),頁 107-110。 及〈《劉壽曾集》訂補(二)〉,《書目季刊》第 48 卷第 4 期,(2015 年 3 月),頁 95-102。及〈劉壽曾 交游及創作考論--以其集外詩文為中心〉,《書目季刊》第 51 卷第 2 期,(2017 年 9 月),頁 101- 107。而陳開林則撰有:〈劉壽曾集外佚作輯釋〉,《楚雄師範學院學報》,第 31 卷第 1 期,(2016 年 1 月),頁 48-51。
14見謝成豪:〈﹝劉壽曾年譜簡表﹞補正〉,《書目季刊》第 54 卷第 2 期,(2020 年 9 月),頁 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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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作合理推論;其四,原詩文略述年代背景,卻無其他旁證資料,其無大可疑者,則暫依〈譜
表〉所繫列之。此外,為便於論述,必要時將在引文或敘述中,直接加入西元年代;至於涉及
人物字號時,將以括號標示,不另註說明。以下條列時代及劉壽曾年歲,同時修正〈譜表〉誤
紀之處;並簡附〈譜表〉於當年所繫之詩文情況,(以〈譜表〉明言「壽曾撰」、或「作」者為
主。)進而根據〈譜表〉所述之撰作背景,逐條論證其是非。
一、 清道光十八年 戊戌 (1838),一歲。
二、 清道光十九年 己亥 (1839),二歲。
三、 清道光二十年 庚子 (1840),三歲。
四、 清道光二十一年 辛丑 (1841),四歲。(以上四條見〈譜表〉,頁 343)
五、 清道光二十二年 壬寅 (1842),五歲。
六、 清道光二十三年 癸卯 (1843),六歲。(以上二條見〈譜表〉,頁 344)
七、 清道光二十四年 甲辰 (1844),七歲。(〈譜表〉未紀此年)
八、 清道光二十五年 乙巳 (1845),八歲。
九、 清道光二十六年 丙午 (1846),九歲。(以上二條見〈譜表〉,頁 344)
十、 清道光二十七年 丁未 (1847),十歲。
十一、 清道光二十八年 戊申 (1848),十一歲。
十二、 清道光二十九年 己酉(1849),十二歲。(以上三條見〈譜表〉,頁 345)
十三、 清道光三十年 庚戌 (1850),十三歲。(〈譜表〉西元誤紀為
﹝1849﹞,頁 345)
十四、 清咸豐元年 辛亥 (1851),十四歲。(〈譜表〉誤紀為:「十五歲」,頁
346)
十五、 清咸豐二年 壬子 (1852),十五歲。(〈譜表〉未紀此年)
十六、 清咸豐三年 癸丑 (1853),十六歲。(〈譜表〉誤紀為:「十七歲」,頁
346)
十七、 清咸豐四年 甲寅 (1854),十七歲。(〈譜表〉誤紀為:「十八歲」,頁
346)
十八、 清咸豐五年 乙卯 (1855),十八歲。(〈譜表〉誤紀為:「十九歲」,頁
346)
十九、 清咸豐六年 丙辰 (1856),十九歲。(〈譜表〉誤紀為:「二十歲」,頁
347)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一: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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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年,江督胡俽妻羅氏卒,壽曾撰〈胡母羅孺人家傳〉。」15
案:〈胡母羅孺人家傳〉文云:「孺人羅氏,江督胡先生俽之室也。有賢子文暉、文淵,既述先
生行實,乞壽曾為〈傳〉,更以孺人〈傳〉請,且曰:『先公懿德,吾母有助焉。』……先生謝
世,孺人憂傷感疾,以咸豐六年三月十三日歿於泰州,春秋六十。其將歿也,揚州警報疊至,
泰州戒嚴,……」16 由文所述,可知胡俽(字喜伯)先辭世,之後其妻羅氏「憂傷感疾」而
亡。然〈譜表〉於「清咸豐六年」處言:「是年,江督胡俽妻羅氏卒,壽曾撰〈胡母羅孺人家
傳〉。」而後於「清咸豐七年」處言:「是年,甘泉胡俽卒,後壽曾撰〈胡喜伯先生家傳〉。」
17經查閱兩篇原文,劉壽曾確實於〈胡母羅孺人家傳〉中,言羅氏「咸豐六年三月十三日歿於
泰州」;又於〈胡喜伯先生家傳〉中,言胡俽「歿咸豐七年五月初十日」,18〈譜表〉之說,蓋
據劉文所述而來,卻未察覺其中矛盾之處,而將胡俽夫婦辭世之順序倒置,二人之卒年,必有
錯記之處。
筆者認為,首先,胡俽必先亡於羅氏,且先為胡俽撰寫〈家傳〉,故於〈胡母羅孺人家傳〉
中言:「有賢子文暉、文淵,既述先生行實,乞壽曾為〈傳〉」。又言:「先生謝世,孺人憂傷感
疾,……歿於泰州」,而其二子又「更以孺人〈傳〉請,且曰:『先公懿德,吾母有助焉。』」
明顯言其父先亡於母。其次,劉壽曾於〈胡母羅孺人家傳〉中言及時代背景:「其將歿也,揚
州警報疊至,泰州戒嚴。」而據《清史稿‧郭沛霖傳》所載:「咸豐三年,……沛霖遂駐泰州,……
六年,賊再陷揚州,泰州戒嚴。」19引文所言「咸豐六年」揚州與泰州之情勢,可謂與劉壽曾
所述羅氏「將歿」之背景相合;另據《清代紀事年表》所載:「咸豐六年……三月,洪秀全遣
兵再陷揚州。」20此外,劉壽曾於〈諸君妻李孺人墓志銘〉文中亦言:「咸豐丙辰(六年,1856)
春,粵寇陷揚州。」21凡上所引,可知咸豐六年三月之際,揚州確實警報疊傳。因此,言羅氏
卒於「咸豐六年」,似亦合理。至於胡俽,劉壽曾於〈胡喜伯先生家傳〉中言其:「生乾隆六十
年(1795)九月十二日,歿咸豐七年(1857)五月初十日,春秋六十有三」,以其享年推算,
似亦無疑。然胡氏夫婦之卒年,其中必有一誤紀者,此處暫時存疑,亟待其他文獻資料以辨其
是非。
至於此篇繫年問題,因為〈胡母羅孺人家傳〉之作,必晚於〈胡喜伯先生家傳〉;而〈胡
15見〈譜表〉,頁 347。 16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44-145。 17以上二引文俱見〈譜表〉,頁 347。 1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18。 19見清•趙爾巽撰,楊家駱主編:《楊校標點本清史稿附索引》,卷 490,〈列傳 277•忠義四•郭沛霖
傳〉,頁 13535。
20見清•劉體智編:《清代紀事年表》,收入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 161 冊,(新北:文海
出版社,1966 年),頁 775。
2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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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喜伯先生家傳〉中言及:「予(子)……文淵,同治甲子科舉人。」故〈胡喜伯先生家傳〉,必
作於「同治甲子(三年,1864)」之後;至於〈胡母羅孺人家傳〉之作,當亦更晚,故此文之
繫年,應暫時存疑,22以待明證。而〈譜表〉將此篇繫於胡母之卒年(咸豐六年,1856),當
為誤繫。
二十、 清咸豐七年 丁巳 (1857),二十歲。(〈譜表〉誤紀為:「二十一歲」,
頁 347)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二:
(1) 「是年,甘泉胡俽卒,後壽曾撰〈胡喜伯先生家傳〉。」
(2) 「是年,甘泉嚴志達卒,壽曾撰〈書嚴孝子事〉。」23
案:關於〈胡喜伯先生家傳〉,文云:「先生胡氏,諱俽,字喜伯。……先生生乾隆六十年九月
十二日,歿咸豐七年五月初十日,春秋六十有三。……予(子)文暉,國子監生;文淵,同治
甲子科舉人。……」24由於文中已言及其子:「文淵,同治甲子(三年,1864)科舉人。」因
此,劉壽曾必知此事之後方撰〈胡喜伯先生家傳〉,必不可能於咸豐七年(1857)先預知同治
三年(1864)之事。而〈譜表〉將此篇繫於胡俽之卒年(咸豐七年,1857),當為誤繫。
至於〈書嚴孝子事〉,文云:「叔外王父汪西谷先生有子曰汝誠,是為壽曾從舅,字開士,……
壻於嚴,其婦翁荔衫,……有子曰志達,字茶山,壽曾因開士舅識之,即孝子也。……翁多
女,其適開士舅者尤賢。咸豐丙辰,殉粵寇難,……翁避地轉徙,痛女益甚,惟孝子相依。……
而翁疾篤,村居不能致醫,孝子焚香禱天,潛以力斷左手食指,和藥以進。然翁竟不起,孝子
哀毀甚,指創潰,卒。為咸豐七年□月,……□年,開士舅又歿於直隸。……」25據文所述,
嚴孝子事親至孝,父歿之後身心俱創,卒於咸豐七年(1857);後文云:「□年,開士舅又歿於
直隸」。顯然「開士舅」之歿,必在嚴孝子之後。因此,劉壽曾撰此文的時間,應在咸豐七年
嚴孝子卒後,又「□年,開士舅又歿」後所為。而〈譜表〉將此篇繫於嚴孝子之卒年(咸豐七
年,1857),當為誤繫。
二十一、 清咸豐八年 戊午 (1858),二十一歲。(〈譜表〉誤紀為:「二十二
歲」,頁 347)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一:
22謝成豪先生認為:「胡俽……卒於咸豐七年五月初十日,……依此可知,壽曾先有〈胡喜伯先生家
傳〉,而後撰〈胡母羅孺人家傳〉。〈胡母羅孺人家傳〉應撰於咸豐七年。」見謝成豪:〈﹝劉壽曾年譜 簡表﹞補正〉,頁 69。案:此說恐缺乏論據,據筆者內文所析,兩篇之撰作時間應暫時存疑。
23以上二條見〈譜表〉,頁 347。 24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17-119。 25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61-162。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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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月二十三日,郭沛林五十歲生日,壽曾撰〈郭觀察雨三五十壽頌并序〉。」26
案:〈郭觀察雨三五十壽頌并序〉,本文乃為郭沛林五十歲祝壽所撰,27劉壽曾於文題下云:「集
兩《漢書》」,以撰述此篇。文中有言:「丁巳秋七月,……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推大衍象,以
五乘十,奉觴上壽,賓客滿堂。鄙人固陋,每與集會,欲俱為壽。今綴集殊聞顯迹,共述漢史,
綜其成事,合而論之。……」28其中所言「丁巳」,即咸豐七年(1857);後文所稱「八年」,即
咸豐八年(1858)。因是祝壽之文,必撰於郭氏五十壽辰之年,可知此文撰於咸豐八年(1858)。
二十二、 清咸豐九年 己未 (1859),二十二歲。(〈譜表〉誤紀為:「二十
三歲」,頁 348)
二十三、 清咸豐十年 庚申 (1860),二十三歲。(〈譜表〉誤紀為:「二十四
歲」,頁 348)
二十四、 清咸豐十一年 辛酉 (1861),二十四歲。(〈譜表〉未紀此年)
二十五、 清同治元年 壬戌 (1862),二十五歲。(〈譜表〉誤紀為:「二十六
歲」,頁 349)
二十六、 清同治二年 癸亥 (1863),二十六歲。(〈譜表〉誤紀為:「二十七
歲」,頁 349)
二十七、 清同治三年 甲子 (1864),二十七歲。(〈譜表〉誤紀為:「二十八
歲」,頁 349)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一:
(1) 「是年,上元黃淑華卒,壽曾撰〈黃烈女傳〉。」29
案:〈黃烈女傳〉文云:「烈女姓黃氏,名淑華,字婉梨,上元人。……同治元年,烈女年十
五,……三年六月十三日,大軍克江寧。……掠以登舟,泝江而西,……將鬻之。……九月十
六日,至湘鄉潭市,舍舟登陸,將以計殺盜,……烈女於旅次,自書遇難顛末,係以詩。十八
日,至安化關王橋,……烈女密置毒於酒,佯為勸酬,一盜中毒死,一被酒淺,將犯烈女,烈
女大呼,取死者佩刀斫殺之。而粘潭市所書者於壁,從容投繯死,年十七。……峨嵋山人及江
寧女子某,先後過關王橋,書其事乃傳於世。……湘鄉蔣承宣益澧、趙提刑煥聯,哀烈女之
志,梓其遺詩,余因錄而傳之,……」30由文所述,黃烈女自盡於同治三年(1864)九月;而
26見〈譜表〉,頁 347。 27〈劉壽曾親友交往錄〉云:「郭沛林(1809-1859),字仲霽,號雨三。」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 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附錄一」,頁 326。案:《清史稿》作「郭沛霖,字仲霽。」見清• 趙爾巽撰,楊家駱主編:《楊校標點本清史稿附索引》,卷 490,〈郭沛霖傳〉,頁 13535。
2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90-200。 29見〈譜表〉,頁 350。 30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5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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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後文言峨嵋山人等先後至其地,書其事乃傳於世,可推測其事應經歷一段時間。然文中未題
撰文時間,在無其他明證之下,暫依〈譜表〉,將此篇繫於同治三年(1864)。
二十八、 清同治四年 乙丑 (1865),二十八歲。(〈譜表〉誤紀為:「二十
九歲」,頁 350)
二十九、 清同治五年 丙寅 (1866),二十九歲。(〈譜表〉未紀此年)
三十、 清同治六年 丁卯 (1867),三十歲。(〈譜表〉誤紀為:「三十一歲」,
頁 350)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四:
(1) 「正月,江都諸淞妻李氏卒,壽曾撰〈諸君妻李孺人墓志銘〉。」
(2) 「九月,梅毓母黃佩賢卒,壽曾撰〈梅母黃孺人家傳〉。」
(3) 「是年,績溪文生程光輔妻胡氏卒,壽曾撰〈程烈婦傳〉。」
(4) 「是年,元和王子鑑卒,壽曾撰〈王鑑庭先生家傳〉。」31
案:關於〈諸君妻李孺人墓志銘〉,文云:「吾友江都諸君淞,既喪其妻,以狀來請銘,曰:『吾
婦李氏,……以同治丁卯正月卒,……吾以某月日葬婦於某兆,而埋幽之文缺如,敢以請。』
壽曾舊與淞比鄰居,……於法宜銘,……」32由文所述,可知諸淞之妻卒於「同治丁卯」,即
同治六年(1867);而諸淞將於「某月日葬婦於某兆」,以此請劉壽曾為撰銘文。可見諸淞妻之
卒年與葬年為同年,可推知此銘文即撰於同治六年(1867)。
至於〈梅母黃孺人家傳〉,文云:「母姓黃氏,諱佩賢,……歸江都梅蘊生先生。……先生
嘗游淛,病歸幾不起,……逾五年,先生以肺疾卒。卒之前夕,母新舉一男,……名之曰毓,……
毓年十七為童子師,……而母以操作勞瘁,筋力日衰,至同治乙丑,遂得風痺之疾,……丙寅
夏,……而猝病痢,入秋益深,以九月十一日卒。……毓之執母喪也,乞傳文於先君,未及為
而先君棄養。毓以屬壽曾,謹譔次徽懿著於篇。……」33文中所言「同治乙丑」,即同治四年
(1865),梅母重病;「丙寅」即同治五年(1866),梅母卒於此年秋九月,而〈譜表〉將梅母
之卒年,誤載於同治六年(1867),應予訂正。至於此篇撰寫之時間,據文所言,梅毓「執母
喪」,乞傳文於劉壽曾之父劉毓崧,然未及撰文,劉毓崧即於同治六年(1867)辭世;34而後,
「毓以屬壽曾」,故後乃由劉壽曾撰寫,可推知此文應撰於同治六年(1867)。
至於〈程烈婦傳〉,文云:「烈婦胡氏,績溪文生程光輔之妻也。光輔以同治六年七月初一
31以上四條俱見〈譜表〉,頁 350-351。 32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87-188。 33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41-143。 34劉壽曾〈先考行狀〉云:「先考……歿於同治丁卯八月初九日巳時。」所謂「同治丁卯」,即同治六
年。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110。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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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歿於金陵,閱五日,而烈婦殉夫以死,……群籲兩江總督曾公,特疏請旌如例。」35由文所
述,可知程光輔與妻相繼卒於同治六年(1867)七月初一和初六。文中未題撰文時間,或可依
〈譜表〉,暫將此文繫於同治六年(1867)。
至於〈王鑑庭先生家傳〉,文云:「君姓王氏,諱子鑑,字鑑庭,……君生嘉慶十六年□
月,以同治六年□月歿,……子三人:治,知府銜候選鹽運副;……。孫三人:……。君既亡
之□年,治等置義莊,贍族用,君之志云。……」36由文所述,可知王子鑑卒於同治六年(1867);
然後文有言:「君既亡之□年,治等置義莊」,可知劉壽曾撰此文的時間,是在王子鑑「既亡之
□年」,知其子承父志「置義莊」之後所作。而〈譜表〉將此篇繫於王子鑑之卒年(同治六年,
1867),當為誤繫。
三十一、 清同治七年 戊辰 (1868),三十一歲。(〈譜表〉誤紀為:「三十
二歲」,頁 351)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三:
(1) 「正月,儀徵諸生閔崇熙女、馮文炳妻閔玉瑩卒,壽曾撰〈書馮烈婦事〉。」
(2) 「九月,曾國藩出任直隸總督,壽曾撰序送行。」
(3) 「是年,壽曾為郭階《周易漢讀考》撰序。」37
案:關於〈書馮烈婦事〉,文云:「烈婦諱玉瑩,字蘿卿,儀徵諸生閔先生崇熙女。……年十八,
適浙人馮君文炳,時同治六年四月也。文炳……成婚後,旅客仁邱。十二月,感疾還家,以初
十日卒。時烈婦歸寧,聞赴遄歸,哭不甚哀,……□孺人知烈婦志,獨心異之,遣嫗伺烈婦,……
明年正月二十日,烈婦遣嫗歸,……比返,烈婦已仰藥臥,逾日遂卒,得年十九。……」38由
文所述,可知馮文炳卒於同治六年(1867)十二月初十;其妻不勝其哀,於明年(同治七年,
1868)正月殉夫而亡。文中未題撰文時間,在無其他明證之下,暫依〈譜表〉,將此篇繫於同
治七年(1868)。
至於〈譜表〉所云:「九月,曾國藩出任直隸總督,壽曾撰序送行。」文題為〈送曾相國
移督畿輔序〉。據《清史列傳‧曾國藩》所載:「同治……七年……七月,調直隸總督。」39另據
《清史稿•穆宗本紀二》亦載:「同治……七年……秋七月,乙未,調曾國藩為直隸總督。」
40可見〈譜表〉所載曾國藩任職時間有誤,應予訂正。至於劉壽曾於同治七年(1868)撰序送
35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45-146。 36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28-131。 37以上三條俱見〈譜表〉,頁 351。 3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63-164。 39見清•國史館原編,王鍾翰點校:《清史列傳》第 12 冊,(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 10 月),卷 45,
〈大臣畫一傳檔後編一•曾國藩〉,頁 3554。
40見清•趙爾巽撰,楊家駱主編:《楊校標點本清史稿附索引》,卷 22,頁 8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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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行之事,則應無疑義。其文有言:「今公移督畿輔,祖道有期,感公之知,惜公之去,而不能
無言也。……」41文中對曾國藩的知遇之恩感懷不已,亦述分離的不捨之情,故撰文頌讚曾國
藩之功業以之送行。依史料所載,可知此文撰於同治七年(1868)。
至於〈周易漢讀考序〉,筆者查閱清•郭階所撰《周易漢讀考》原刻本,42其書卷首有兩
篇〈敘〉,分別由丁晏及劉毓崧所撰;另有兩篇〈後序〉,則分別由劉壽曾及其弟劉貴曾所撰。
43其中劉壽曾所撰之〈後序〉,文末題識:「咸豐辛酉十二月望儀徵劉壽曾序」,44然《劉壽曾集》
中無此句。筆者據原書所錄之序文為證,「咸豐辛酉」,即咸豐十一年(1861),可確知此文撰
作時間。而〈譜表〉將此篇繫於同治七年(1868),當為誤繫。
三十二、 清同治八年 己巳 (1869),三十二歲。(〈譜表〉誤紀為:「三十三
歲」,頁 351)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三:
(1) 「秋,同邑曹堅卒,壽曾撰〈曹子剛先生家傳〉。」
(2) 「九月,姜渭卒,壽曾撰〈姜璜溪先生墓碑〉。」
(3) 「十一月,壽曾為包慎言《廣英堂遺稿》撰序。」45
案:關於〈曹子剛先生家傳〉,文云:「先生曹氏,諱堅,字子剛,……同治八年秋,卒於家,……
子錫嘏。……聞先生歿後,藏書稍散亡矣。獨其所著書尚完具,錫嘏其謀傳刻之。」46由文所
述,可知曹堅卒於同治八年(1869)秋。而劉壽曾文末言:「聞先生歿後,藏書稍散亡矣」云
云,似為追述語氣,故此文未必於曹堅卒後即撰寫。然因文中未題撰文時間,在無其他明證之
下,暫依〈譜表〉,將此篇繫於同治八年(1869)。
至於〈姜璜溪先生墓碑〉,文云:「君諱渭,字璜溪,……同治六年,……李先生(聯琇)
舉君為侍郎客。八年九月,侍郎試金華,君感疾,自知不起,……以其月二十日卒,……。君
不娶,無子,侍郎既歸君喪,君母□夫人以君兄之子鏡蓉為後。明年□月,鏡蓉葬君於州
□□□□之原。……君葬之後□年,鏡蓉補諸生,乞壽曾述君生平,表於墓道,且繫以辭曰:……」
4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98-100。 42見清•郭階:《周易漢讀考》,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經部•易經類》第 39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1995 年,據上海圖書館藏清光緒十五年刻春暉雜稿本影印)。
43謝成豪先生言:「《續修四庫全書》所收郭階《周易漢讀考》,有兩篇劉壽曾所撰之〈《周易漢讀考》後 序〉,……前一篇即《傳雅堂文集》之序文,後一篇為《傳雅堂文集》未收之序文。」見謝成豪: 〈﹝劉壽曾年譜簡表﹞補正〉,頁 70。案:《周易漢讀考》之〈後序〉確有兩篇,第一篇為劉壽曾 撰;第二篇題:「咸豐辛酉小除夕儀徵劉貴曾序」,(見書頁 415 下,原刻本頁 10。)故實為劉壽曾之 弟貴曾所撰,謝先生恐未詳閱其文而誤解。
44見清•郭階:《周易漢讀考》,頁 414。(原刻本頁 8。) 45以上三條俱見〈譜表〉,頁 351。。 46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16-117。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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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由文所述,可知姜渭卒於同治八年(1869)九月二十日;其母以姜渭兄之子鏡蓉為後,「明年
(同治九年,1870)」葬姜渭於州之某原。而在「君葬之後□年」,鏡蓉始向劉壽曾乞撰碑文。
因此,〈姜璜溪先生墓碑〉一文,並非撰於姜渭之卒年,而是在隔年下葬之後又「□年」,才受
其嗣子鏡蓉之請託而撰寫。〈譜表〉將此篇繫於姜渭之卒年(同治八年,1869),當為誤繫。
至於〈廣英堂遺稿後序〉,文云:「右《廣英堂遺稿》一卷,涇縣包孟開先生所著也。……
壽曾童時,曾拜先生於庭,……敬檢遺書,既幸先生之學,稍得表見於後,又痛先君子之不及
見也。故謹揭先生為學之大旨,與夫兩世交誼,并是集傳刻之難,以告讀者。同治己巳冬十一
月,後學儀徵劉壽曾謹識。」48文中敘述劉壽曾與眾人為包慎言(字孟開)之遺文彙集並醵金
付梓,劉壽曾亦為此《廣英堂遺稿》撰序,文末題識「同治己巳」,乃同治八年(1869),可確
知其撰文時間。
三十三、 清同治九年 庚午 (1870),三十三歲。(〈譜表〉誤紀為:「三十四
歲」,頁 352)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詩有一,文有三:
(1) 「十月,曾國藩六十歲,壽曾撰〈壽湘鄉相國六十〉。」
(2) 「是年,壽曾撰〈黃慎臺先生墓志銘〉。」
(3) 「是年,汪和卒,壽曾撰〈汪星掌先生墓碑〉。」
(4) 「是年,眾學生在江寧為薛時雨築「薛廬」,壽曾撰文紀其事。」49
案:關於〈壽湘鄉相國六十〉一詩,據《曾文正公(國藩)年譜》所載:「嘉慶十有六年(1811)
辛未公生。」又載:「同治九年(1870)庚午公六十歲。」50劉壽曾於曾國藩六十歲時撰詩祝
壽,詩云:「海屋蓬瀛外,魁垣昴宿西。耆英今代見,平格古賢齊。……慷慨支全局,艱危想
舊蹊。壯心紆戰格,霜鬢厭征鼙。……」51詩中既盛讚曾國藩之英明堪齊古賢,更感慨時局艱
難,曾公鬢髮霜白,猶需操勞國事。此詩既為六十歲祝壽所撰,可知作於同治九年(1870)。
至於〈黃慎臺先生墓志銘〉,文云:「同治十一年,執友黃元墉、元垠寓書壽曾,曰:『咸
豐三年,吾父殉粵寇之難,……吾母以同治三年違養,旅殯通州,貧未克葬。……敢援漢李燮
遭父固喪,招魂營葬故事,卜吉十二月某日葬吾父衣冠於甘泉西郊雙墩之原;以吾母祔,追行
三年之喪,乞子之文,以納諸幽。』嗚呼!壽曾忍銘先生之墓哉!……」據劉文所述,黃父
「諱春熙,字慎臺」,咸豐三年(1853)殉粵寇之難;黃母張孺人,「痛先生膺難,泣而失明」,
47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69-171。 4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78-80。 49以上四條俱見〈譜表〉,頁 352。 50以上二引文分別見清•黎庶昌編:《清曾文正公(國藩)年譜》,收入王雲五主編:《新編中國名人年
譜集成》)第一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 年 3 月),卷 1,頁 4;及卷 12,頁 523。
5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詩集》,頁 25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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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52之後卒於同治三年(1864)。因劉壽曾已於文首明言同治十一年接獲友人黃元墉兄弟之書信,
乞撰銘文,以備同年十二月為父下葬之用,故此文應撰於同治十一年(1872);而〈譜表〉繫
於「同治九年(1870)」,當為誤繫。此外,大陸學者陳開林於〈劉壽曾集外佚作輯釋〉文中,
發表其蒐得《劉壽曾集》未收入之四文一詩,其中一文為〈贈徵仕郞儀徵縣學增廣生員黃先生
衣冠墓誌銘〉,見載於清•平步青之《霞外攟屑》,53並認為「劉葆儒蒐集乃祖作品時,未曾
參考此書,以致漏收。」54然據筆者查閱《霞外攟屑》原刻本比對,55陳開林所蒐此文,實為
《劉壽曾集》所載之〈黃慎臺先生墓志銘〉,兩文內容除部分文字有些差異之外,基本上是同
一篇文章,實非「漏收」,只是文本有異而已,56恐不得視之為《劉壽曾集》之集外佚作。
至於〈汪星掌先生墓碑〉,文云:「公諱和,字雲叔,別字星掌。……以同治九年十一月十
六日考終於家,……公凡四娶:王、楊,贈恭人;沈、陶,封恭人。王恭人生子廷誥,早殤。
公既歿,陶恭人以公弟之子汝信為公後。其明年□月,汝信葬公於甘泉□□□之原,禮也。……
既編輯公集,乃述政績之大者,表於墓道,銘曰:……」57由文所述,可知汪和卒於同治九年
(1870) 十一月;然其嗣子汝信乃於「明年(同治十年,1871) □月」方葬汪和於甘泉某原。
因此,劉壽曾所撰碑文,應作於同治十年(1871),以之「表於墓道」;而〈譜表〉繫於「同治
九年」,恐為誤繫。
至於〈薛廬記〉,文中有云:「吾師桑根先生,以名進士官兩浙,年四十□,由邑令擢知
杭州,……先生年五十□,即移疾去官,……。既去官,主講杭之崇文書院,士民德先生,為
營薛廬於西湖鳳林寺。……先生竟不再出,以講席居杭州者□年,以有鄉關之思,飄然東(□)
歸,領江寧尊經書院,……先生居江寧者又十年,喜其風土,築屋清涼山白門,弟子更醵錢助
工,如杭州鳳林寺故事,亦顏曰薛廬。……謂壽曾曰:『此即吾之“池上”矣。』壽曾辟席而對
曰:『……先生政事文章比於香山,海內能知之;……以早退成其志節,則海內未必盡知之。……』
先生曰:『吾曷敢望香山,然子論吾之出處也,殆知言乎!』命記其言於壁。」58文中所稱「桑
52以上引文俱見《劉壽曾集•文集》,卷 4,〈黃慎臺先生墓志銘〉,頁 179-181。 53陳開林所據版本為清•平步青:《霞外攟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卷 7,〈縹錦廛文筑
上•劉恭甫司馬文〉,頁 523。
54見陳開林:〈劉壽曾集外佚作輯釋〉,頁 49。 55見清•平步青:《霞外攟屑》,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子部•雜家類》第 1163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2 年,據上海圖書館藏民國六年刻《香雪崦叢書》本影印),卷 7,〈縹錦廛文筑上•劉恭甫 司馬文〉,頁 593。(原刻本頁 66-67。)
56據平步青《霞外攟屑》所言:蓋因劉壽曾「所著未梓行,因載三文於此。」見《續修四庫全書》本, 頁 593。(原刻本頁 66。)案:其所謂「三文」,一為〈贈徵仕郞儀徵縣學增廣生員黃先生衣冠墓誌 銘〉,二為〈田姑國子監生田君妻劉孺人墓志銘〉,三為〈守蒙紀略後敘〉。三文皆有抄錄於《傳雅堂 集》,然或許於抄錄時所據文本有異,故篇名與文字有部分出入,茲不一一贅述。
57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67-168。 5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1,〈薛廬記〉,頁 51-53。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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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先生」即薛時雨,據清•顧雲撰〈桑根先生行狀〉所言:「先生姓薛氏,諱時雨,字慰農,
一字澍生,晚號桑根老人。……先生生於嘉慶二十三年(1818)十月二十七日,卒於光緒十一
年(1885)正月二十二日,年六十有八。」59《劉壽曾集》所抄錄之〈薛廬記〉,有部分文字
未明;筆者查閱顧雲《盋山志》原刻本所收錄劉壽曾之〈金陵薛廬記〉比對,兩文基本相同,
唯部分文字有異,其文載:「吾師桑根先生,……年四十六,由邑令擢知杭州,……先生年四
十八,即移疾去官,……。既去官,主講杭之崇文書院,士民德先生者,為營薛廬於西湖鳳林
寺。……以講席居杭州者三年,……」60據《盋山志》所錄之文本,可知薛時雨四十六歲知杭
州;四十八歲去官,主講崇文書院三年。而關於杭州「薛廬」之事,據王廷訓〈金陵薛廬圖記〉
所載:「桑根師……同治初守杭州,……數載之閒,境內大治。左相時撫浙,亟稱之,……蓋
將上其賢能,期以大用也。左相旋移節閩疆,而師遂援病乞退,時崇文虛講席,繼撫馬端敏公
聘主之崇文,故在西湖之麓。……一時東南俊秀半列門牆,先後掇科第者不下數十輩。門下士
感念師教,相與築廬湖上,命曰薛廬。流水當門,梅花繞屋,師或策杖過之,以為不減香雪海
也。居二年,移席江甯,主講尊經、惜陰兩書院。」61可知門下弟子為感念師教,乃為師共築
「薛廬」,而薛時雨「居二年,移席江甯」。至於其去杭赴江之時間,據譚獻〈金陵小西湖薛廬
記〉所載:「同治八年,先生去杭州,設教於石城山下」,62時薛時雨年五十二。之後,長居
江寧,劉壽曾言:「先生居江寧者又十年」;譚獻亦言:「逡巡十年,嚮學者益眾」。63至於
〈譜表〉所言「眾學生在江寧為薛時雨築薛廬」之事,劉壽曾未明言其時間。而據王廷訓〈金
陵薛廬圖記〉所載:「桑根師……主講尊經、惜陰兩書院,……今年夏,在院諸君以師念西湖
不忘,遂各醵金,築廬於烏龍潭,……潭本稱小西湖,同人築廬於斯,蓋欲師之居江一如居浙
耳。落成之日,會師六十三生辰。……廷訓受知最深,追隨最久,浙之薛廬不獲分其勞,江之
薛廬猶幸與其盛,故忻然繪圖如左,復識其由來云。」64由王廷訓所述,可知「江寧築薛廬」
之背景與緣由,更可知其落成之日在薛時雨六十三生辰,亦即光緒六年(1880)。而關於薛時
雨之相關履歷,及其出處進退之志,唯劉壽曾瞭然於心,遂命其記之,可知〈薛廬記〉一文,
應撰於光緒六年(1880);而〈譜表〉繫於同治九年(1870),當屬誤繫。
三十四、 清同治十年 辛未 (1871),三十四歲。(〈譜表〉誤紀為:「三十五
歲」,頁 352)
59見清•繆荃孫纂錄:《續碑傳集》(五),收入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4》第 119 冊,(臺
北:明文書局,1985 年),頁 612-619。
60見清•顧雲:《盋山志》,卷 7,〈藝文上〉,頁 73-74。 61見清•顧雲:《盋山志》,卷 7,頁 74-75。 62見清•顧雲:《盋山志》,卷 7,頁 72。 63見清•顧雲:《盋山志》,卷 7,〈藝文上〉,〈金陵小西湖薛廬記〉,頁 72。 64見清•顧雲:《盋山志》,卷 7,頁 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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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三十五、 清同治十一年 壬申 (1872),三十五歲。(〈譜表〉誤紀為:「三十
六歲」,頁 352)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一:
(1) 「四月二十七日,江都薛壽卒,壽曾撰〈薛介伯先生家傳〉。」65
案:〈薛介伯先生家傳〉文云:「先生諱壽,字介伯,……,揚州江都人。……同治十一年四月
二十七日卒於家,……子慰祖。……劉壽曾曰:『先生游先大父門,為高第弟子,與先徵君尤
相善。……其為學宗旨,聞於梅先生暨先大父者,每樂為壽曾盡之,且曰:“慰祖生晚,吾不
及見其成矣!子它日告吾兒可乎?”九原可作,懼負諾責,流涕書此,願慰祖毋忘先生言也。』」
66由文所述,可知劉壽曾與父執輩之薛壽淵源深厚,故於其歿後為之撰寫家傳。因文中未題撰
文時間,在無其他明證之下,暫依〈譜表〉,將此篇繫於薛壽之卒年,即同治十一年(1872)。
三十六、 清同治十二年 癸酉 (1873),三十六歲。(見〈譜表〉,頁 353)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三:
(1) 「春,撰〈汪廉甫先生墓碑〉。」
(2) 「六月,姑劉汝士卒於壽曾江寧寓舍,壽曾撰〈適田先姑母墓志銘〉。」
(3) 「十二月,撰〈臨川答問自序〉。」67
案:關於〈汪廉甫先生墓碑〉,文云:「公諱運鑣,字瑞書,晚號廉甫。……族望於歙之西溪。……
咸豐十年,粵寇陷歙,……以兄在蘭溪,挈家從之。時浙東寇已深,兄弟翼從,走桐廬、義烏
萬山中,……兄以憂歿。公乞貸返其喪,痛兄旅亡,先業蕩盡,時時有鄉關之思,以酒自遣,
精力漸衰,以同治十一年九月歿於揚州東臺之安豐場,……子三:鍾澤,增廣生員;……。孫
四:……。鍾澤等以公歿之年冬十二月,葬公於歙南永豐鄉瑤頭山之陽,……明年春,年家子
儀徵劉壽曾摭公遺事,載於墓右(石)。且繫以辭曰:……」68由文所述,可知汪運鑣卒於同
治十一年(1872) 九月,十二月下葬;而「明年(同治十二年)春」,劉壽曾方述其行實,撰
文載碑。可確知此文撰於同治十二年(1873)。
至於〈適田先姑母墓志銘〉,文云:「同治十二年六月乙亥,國子監生江都田君溥光妻劉
孺人,終於兄之子壽曾江寧寓舍。……生女一,不育。側室舉子增義,姑撫教有恩。……增義
將以是年十二月甲申葬姑於揚州沙河橋之西原,祔國子君垗,用撰次懿德,泣載之石。……」
69由文所述,可知劉壽曾姑母卒於同治十二年(1873)六月;而其夫側室之子增義,於同年之
65見〈譜表〉,頁 352。 66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19-122。 67以上俱見〈譜表〉,頁 353。 6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65-167。 69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88-190。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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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葬之於揚州,劉壽曾此銘文亦應撰於是年。此外,大陸學者陳開林撰〈劉壽曾集外佚作
輯釋〉,其於清•平步青《霞外攟屑》中,蒐得〈亡姑國子監生田君妻劉孺人墓志銘〉一文,
70認為是《劉壽曾集》的集外佚作。然據筆者查閱《霞外攟屑》原刻本比對,71陳先生所蒐之
文,實為《劉壽曾集》所載之〈適田先姑母墓志銘〉,兩文僅有「篇名不同」及三處文字微異,
兩文基本上相同,恐不得視之為《劉壽曾集》之集外佚作。
至於〈臨川答問自序〉,文云:「咸豐丙辰,大理寺卿臨川李先生視學江蘇。……乙丑,先
生主講鍾山書院,……是年秋,壽曾來金陵,謁先生於書院,齒弟子之列。先生不以壽曾為顓
愚,燕閒侍坐,論學道古,兼及立身涉世之方,娓娓無倦容。月試所業,先生偶有講授,輒書
於幅之傅別,旁行斜上,淋漓滿紙。壽曾感先生訓勗之厚,……條錄所聞,以類相次,為《臨
川答問》一卷,……編寫既竣,述其緣起如此。……」72《劉壽曾集》所錄此文,未題撰文時
間;然據筆者查閱《臨川答問》原書,卷首有〈序〉,文末題:「同治十二年冬十二月儀徵劉壽
曾識」,73可確知此序文撰於同治十二年(1873)。
三十七、 清同治十三年 甲戌 (1874),三十七歲。(見〈譜表〉,頁 353)
三十八、 清光緒元年 乙亥 (1875),三十八歲。(見〈譜表〉,頁 353)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二:
「是年,安徽合肥周繩武卒,其妻魯氏殉夫死,壽曾分別撰〈周繩武先生家傳〉和〈周烈婦家
傳〉。」74
案:關於〈周繩武先生家傳〉,文云:「君名繩武,字□□,安徽合肥人。……。君幼虛羸,又
溺於苦學,……光緒元年,□□君榷稅新關,命君迎養祖母□太君,太君歿於嘉魚途次,君營
治棺衾,待□□君奔喪至,殯歛如禮。憂勞中暑,形神支離。其明年,侍□□君於安慶,……
未幾,又病肺,……又明年春,肺疾益深不可為,以八月二十五日卒,……」75由文中所述之
時間:「光緒元年(1875),……命君迎養祖母□太君」;「其明年(光緒二年,1876),侍□□
君於安慶」;「又明年(光緒三年,1877),……以八月二十五日卒。」可知周繩武實卒於光緒
70見陳開林:〈劉壽曾集外佚作輯釋〉,頁 49。 71見清•平步青:《霞外攟屑》,《續修四庫全書》本,卷 7,〈劉恭甫司馬文〉,頁 593-594。(原刻本頁
67-68。)
72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80-81。 73見清•劉壽曾:《臨川答問》,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 682 冊,《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叢
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光緒壬午刻本),頁 385。(原刻本頁 1。)案:此書為清• 李聯琇:《好雲樓二集》所附之《臨川答問》一卷,卷末有李聯琇之子附〈跋〉,文云:「先嚴主講鍾 山時,劉恭甫先生肄業門下,錄講授之語為《臨川答問》一卷,計四十則,曾經先嚴鑒定,今刊附集 後。……光緒壬午嘉平月翊煌附跋。」頁 391。(原刻本頁 13。)
74見〈譜表〉,頁 353。 75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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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三年(1877)八月,此文亦應撰於是年;而〈譜表〉將此文繫於光緒元年(1875),當屬誤繫。
至於〈周烈婦家傳〉,文云:「烈婦姓魯,安徽合肥人,同縣附學生員周君繩武妻也。……
光緒元年夏,□太君歿,周君治喪勞瘁,……明年春,又病肺,……又明年春,疾復作,……
八月二十五日時加子,周君卒。……小斂既畢,烈婦成服痛哭,潛吞金,家人覺之,將營救,
烈婦益求死,閉戶仰藥,……時加申乃絕,……」76併前文觀之,可知周繩武實卒於光緒三年
(1877)八月;小斂既畢,周烈婦乃殉夫而亡,故亦卒於光緒三年(1877),此文亦應撰於是
年。〈譜表〉將此文繫於光緒元年(1875),當屬誤繫。
三十九、 清光緒二年 丙子 (1876),三十九歲。(見〈譜表〉,頁 353)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詩有一,文有二:
(1) 「是年,為葉蕙《爾雅古注斠詮》撰序。」
(2) 「是年,撰〈題陳蓉齋先生藏曾文正公墨迹〉詩。」
(3) 「是年,壽曾為賀緒蕃《守蒙紀略》撰序。」77
案:關於〈爾雅古注斠詮序〉,所謂《爾雅古注斠詮》一書,為劉壽曾之岳母葉蕙心所撰,劉
壽曾序文云:「外舅江都李賓嵎先生治《說文》、《文選》之學,為江淮耆宿。外姑葉太君亦研
覃訓故,……太君病《爾雅》舊注,自宋以來無裒輯善本,……因刺取群經《正義》、《釋文》
及唐、宋類書,凡五家之注及舊注失姓名者,悉與甄錄,以溯景純《注》所從出。……太君之
斠錄《雅注》,整齊別白,乃乾、嘉諸儒所欲為,或為之而未成者。……壽曾承命校勘,因述
其義例於右,以諗讀者。」78文中述明本書著作緣由和成就貢獻,以及劉壽曾承命校勘、撰序
之背景,然未題識撰文時間。筆者查閱其書原刻本,書名為《爾雅古注斠》,79無〈譜表〉所
言之「詮」字。「卷上」有作者署名:「甘泉葉蕙心蘭如」,故作者亦非如〈譜表〉所言之「葉
蕙」;書中「案」語,作者皆自稱「蕙心案」,亦可佐證作者之名。而卷首有劉壽曾所撰之序,
名〈爾雅古注斠序〉,其題名亦無「詮」字,凡此人名、書名、篇名之差異,〈譜表〉應予訂正
或版本說明。而序文末題:「光緒二年春正月甥儀徵劉壽曾識」,80可知其撰文時間即光緒二年
(1875)。
至於〈題陳蓉齋先生藏曾文正公墨迹〉,其詩云:「湘鄉今皋夔,勛德爛天壤。藝事論墨
妙,亦與涪坡仿。陳君舊幕職,箋觚書記掌。……手跡尊名賢,珍護如球璗。自公騎箕去,梁
76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46-148。 77以上三條俱見〈譜表〉,頁 354。 7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72-74。 79見清•葉蕙心:《爾雅古注斠》,收入古風主編:《經學輯佚文獻匯編》第 20 冊,(北京:國家圖書出 版社,2010 年 7 月,光緒二年「李氏半畝園」刻本《小學叢書附編》。)案:此「李氏」刻本與《劉 壽曾集》之文,有部分差異,然大體皆同,蓋其所據文本有異之故,茲不贅述。
80見清•葉蕙心:《爾雅古注斠》,頁 434。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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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將安仰。……公逝已五霜,天閶高詄蕩。……」81劉壽曾於詩中,對曾國藩之勛功訴說不盡;
見其舊日幕職陳君珍藏之手跡,睹物思人,更是無限感慨。曾國藩卒於同治十一年(1872),
82而詩中有云:「公逝已五霜」,依年推算,則劉壽曾撰此詩的時間當為光緒三年(1877),〈譜
表〉將此詩繫於光緒二年(1876),恐為誤繫。
至於〈守蒙紀略後序〉,文云:「同治二年三月,苗沛霖再叛,合其黨五萬人攻蒙城。時知
縣事者,為黃平賀君幼承,堅守二百餘日,待僧忠親王援兵至,圍乃解,沛霖伏誅。事既定,
撰《守蒙紀略》一卷,備述阽危出險之狀。後十二年,壽曾乃得讀之,書其後曰:……光緒二
年夏六月,儀徵劉壽曾識。」83文中首先即說明賀緒蕃(字幼承)《守蒙紀略》一書的撰作由
來;而由劉壽曾文末的題識,可確知撰文時間為光緒二年(1876)。
四十、 清光緒三年 丁丑 (1877),四十歲。(見〈譜表〉,頁 354)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八:
(1) 「正月,上元方俊卒,壽曾撰〈方觀察伯雄墓志銘〉。」
(2) 「春,廣濟夏槐來官江南,壽曾為其所纂《廣濟耆舊詩集》撰序。」
(3) 「五月五日,江都凌東笙妻葛安人卒,壽曾撰〈凌太君葛安人家傳〉。」
(4) 「十月,上元人駱繼元未婚妻張氏卒,壽曾撰〈駱烈女傳〉。」
(5) 「十二月,壽曾為孔廣牧《漢石經殘字證異》撰序。」
(6) 「是年,壽曾為黃宗彥《師蘊齋詩集》撰序。」
(7) 「是年,壽曾撰〈薛孝子事略〉。」
(8) 「是年,金陵建倉聖祠,壽曾為作〈金陵倉聖祠附祀版位證〉。」84
案:關於〈方觀察伯雄墓志銘〉,文云:「公方氏,諱俊,字伯雄,江蘇上元人。……公生嘉慶
八年閏二月戊子,歿於光緒三年正月壬辰,……子三:宇,藍翎知州銜,候選布政使司庫大
使;夏,皆前卒。穀,提舉銜知縣,用浙江候補鹽大使。孫七:……。穀將以□年□月□□葬
公於□□□□□□之原,來徵銘。……」85由文所述,可知方俊卒於光緒三年(1877)正月。
然據後文所言:「穀將以□年□月□□葬公於……,來徵銘。」可知其子葬父之日,應不在其
父之卒年;而劉壽曾所撰銘文,亦可能不在光緒三年(1877),在無其他明證之下,其繫年應
暫時存疑。
至於〈廣濟耆舊詩集後序〉,文云:「廣濟為漢蘄春地,……今年春,廣濟夏午庭徵君來官
8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詩集》,頁 280-281。 82《清曾文正公(國藩)年譜》,卷 12 載:「同治十一年壬申公六十二歲。……二月……初四日午後,
公乃散步署西花圃,子紀澤從。公連呼足麻,扶掖回書房,端坐三刻乃薨。」頁 555-557。
83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76-78。 84見〈譜表〉,頁 354-355。 85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7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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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江南,出所纂其邑《耆舊詩集》十二卷見眎,乃得授而讀之。……午庭之選詩,別擇固精審
矣,然錄一縣之詩,乃如一人之別集,則他總擊所未有。因推李氏(李常)之言,以見廣濟詩
教之正,且以為繼起者告焉。」86由文所述,可知夏槐(號午庭)以其所輯廣濟耆舊之詩為《廣
濟耆舊詩集》12 卷,〈譜表〉言劉壽曾為其書撰序。此篇序文收錄於《傳雅堂集》及點校本《劉
壽曾集》卷 2。然據筆者查閱《廣濟耆舊詩集》原書「光緒丁亥年刊本」,87卷首有四篇序文,
其四即為〈廣濟耆舊詩集後敘〉,文末題識:「光緒戊寅(四年,1878)春三月武昌范志熙拜
書」;88全書之末有夏槐自撰之〈跋〉,題識:「光緒丁亥(十三年,1887)季春上澣邑後學夏
槐謹跋」,並列有其子、姪等人「校刊」。經筆者詳細比對,収錄於《劉壽曾集》的〈廣濟耆舊
詩集後序〉,與刊印於《廣濟耆舊詩集》卷首:「武昌范志熙所撰〈廣濟耆舊詩集後敘〉」,兩文
可謂幾乎相同,僅有微異之三處:一為篇名用字之異,劉本作「序」,范本作「敘」;二為文中
用字之異,劉本有「輝暎」,而范本作「煇暎」;三為紀年之異,劉本有「今年春,廣濟夏午庭
徵君來官江南」,而范本作「丁丑冬,廣濟夏午庭徵君來官江南」,其餘文字皆同。因刊印於光
緒丁亥(1887)之原書,為夏槐父子等人之纂輯、校刊本,因此,置於卷首之相關序文與作
者,必然核實無誤後方進行刊印。故筆者認為〈廣濟耆舊詩集後敘〉一文,實為范志熙光緒四
年(1878)所撰,而非劉壽曾所作。其文抄錄於《傳雅堂集》中,恐為劉葆儒所誤收;而點校
者亦未詳核其實,遂沿其誤而錄之。
至於〈凌太君葛安人家傳〉,文云:「光緒丁丑夏五月五日,江都凌東笙先生妻葛安人卒,
得年五十六,先生書告壽曾江寧。七月,先生又以書來,曰:『安人……近三年中,遣嫁兩女,
為子取婦,劬勞况瘁,重以拂鬱,以至於死,……子習余家者,請書其略,將編於家牒。』壽
曾承命撰次如右。……」89由文所述,可知葛安人卒於光緒丁丑(三年,1877)夏五月;至七
月,凌鏞(字東笙)再次來信,請劉壽曾為其妻撰寫略傳,將據以編入家牒,可知此文應撰於
光緒三年(1877)。
至於〈駱烈女傳〉,文云:「烈女張氏,上元人,家故微也。年九歲,鬻蔬果者駱繼元聘為
妻。年十二,童養於駱,……光緒三年二月,繼元膺瘵疾,疾篤,……十六日,繼元卒,女哭
之慟,母來弔,斥女曰:『未成婦而哭夫,恥也!』……母阻其成服,女觸柱絕而蘇,母駭走。
繼元葬日,女臨穴長號,……自是與姑相依為命,察母意,遂絕歸寧。母仍欲奪其志,屬女之
86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82-83。 87見清•夏槐:《廣濟耆舊詩集》(光緒丁亥刊于松江金山縣署。)案:筆者所見為哈佛大學藏書,卷前
題:「光緒丁亥刊于松江金山縣署」,此書於 2008 年 9 月 12 日已數位化。網址為: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05348&page=1(檢索日期:2021 年 10 月 6 日)
88見清•夏槐:《廣濟耆舊詩集》,網址為: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05348&page=17,電子版,頁 17-19。 89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38-139。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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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母邀之,……越數旬,從母又將挾以歸,女曰:『母何不諒也。』偵姑他出,拒戶自經死,
十月初十日也,年甫十六,……事聞於朝,旌如例。……」90由文所述,可知駱繼元卒於光緒
三年(1877)二月十六日;而烈女為母所迫,終殉夫而亡,卒於同年之十月初十,身後受朝廷
旌表。劉壽曾為烈女作傳,文未題識年月,在無其他明證之下,暫依〈譜表〉,繫於光緒三年
(1877)。
至於〈漢石經殘字證異序〉,文云:「近代金石家言最盛,而石經文字尚少專書,熹平經字
尤以殘缺,不甚措意。曲阜孔笠塘先生,竺(篤)學耆古,取熹平經字異於他本者,條舉件繫,
疏通證明,……先徵君稱其謹嚴精審,蓋治經字者,不可少之書也。……先生早歸道山,喆嗣
印川為余仲妹壻,……謹括先生著書之大恉,并先徵君所以推挹此書者,與印川共堅承學之
志。光緒三年冬十二月,姻後學儀徵劉壽曾識。」91劉壽曾為孔廣牧《漢石經殘字證異》撰序,
由文末之題識,可確知此文撰於光緒三年(1877)。
至於〈師蘊齋詩集序〉,文云:「乾、嘉之間,江都黃春谷中憲稱詩於揚州,時蘊生梅先
生、熙載吳先生……皆以後進之禮事之。……梅先生教授門里,詩弟子為尤眾,介伯薛先生、
竹溪王先生、慎臺黃先生,從游為最先;戟門沈先生、漢卿任先生、賓嵎李先生、季華田先生
繼之。其自外郡至者,則有句容卓人陳先生、上元菊人黃先生。……是於黃門為再傳弟子,……
乃俯仰不三十年,中更喪亂,……菊人黃先生巋然存耳。……世所稱『揚州之詩』,蓋已有無
能賡續之憂矣。菊人先生編其詩,授壽曾曰:『吾刪詩寬於癸丑以前,其時師門文學之盛,與
山川景物相輝映,吾蓋深有以自得,子其志之。』壽曾有感於先生之言,因備書三十年來,揚
州詩教之流別,……」92由文所述,可知劉壽曾乃是受黃宗彥(字菊人)囑託,為其所編之《師
蘊齋詩集》撰序,此篇未題撰文時間。然據筆者蒐索,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之東方文
化研究,藏有清•黃宗彥所撰之《師蘊齋詩集》六卷,其版本為「光緒三年上元黃氏刊本」,
93故應可推測劉壽曾所撰序文之時間,亦在光緒三年(1877)。
至於〈薛孝子事略〉,文云:「孝子薛氏,名有信,……父純,久客於外,孝子年十四,即
辭母尋父,……於琿春東海灣,始遇其父,……純已為丐,目失明,狼狽甚。……孝子事純最
謹,同治十年六月,母病思冰,無從得,孝子步行至都山,得冰奉母。……十三年,純卒。光
緒三年,母卒。孝子喪祭盡禮,哀毀備至。見年四十四,……李鴻章,奏請旌表,得俞旨。」
90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59-160。 9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74-76。 92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90-93。 93見清•黃宗彥:《師蘊齋詩集》(京大人文研 東方 集-II-12-103,光緒三年上元黃氏刊本。)網址
為:http://kanji.zinbun.kyoto- u.ac.jp/kanseki?record=data/FA019705/tagged/0550013.dat&back=1(檢索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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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94由文所述,孝子事親至孝,其父卒於同治十三年(1874),其母卒於光緒三年(1877),孝子
善盡喪祭之禮後,哀毀而亡,卒年在光緒三年(1877)。劉壽曾此文未題識年月,在無其他明
證之下,暫依〈譜表〉,繫於光緒三年(1877)。
至於〈金陵倉聖祠祔祀版位證〉,文云:「倉聖制造古文奇字,漢儒謂即科斗書,……倉聖
創之於前,史籀等變通於後,作者謂聖,述者謂明,……今金陵建倉聖祠,以史籀、許慎、程
邈、王次仲、史游配食,實合崇報之義,謹為證其原始如此。」95文中歷述古文字之演變概況,
及文字各體之創作者,以明其源流。筆者查閱劉壽曾分纂之《續纂江甯府志》,其書載:「倉聖
廟舊在雨花山,同治□年升列群祀。光緒三年即府學飛雲閣為廟,以周•史籀,秦•程邈、王
次仲,漢•史游、許慎祔祀,……」96《續纂江甯府志》所載光緒三年(1877)以飛雲閣重建
倉聖廟,並言及其中相關祔祀人物,合於劉壽曾於文中所述之情況。可知劉壽曾〈金陵倉聖祠
祔祀版位證〉一文,即撰於光緒三年(1877)。
四十一、 清光緒四年 戊寅 (1878),四十一歲。(見〈譜表〉,頁 355)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詩有一:
(1) 「全椒薛時雨六十歲,壽曾撰〈壽薛慰農師六秩〉詩。」97
案:〈壽薛慰農師六秩〉詩云:「奎宿天垣朗,蓬瀛海屋春。……賤子材能薄,蒙公賞鑒真。……
還持眉壽祝,長此侍陶甄。」98詩中有對恩師的誠摯祝壽,歷數其功業文章;更感懷恩師之諄
諄教導。據顧雲所撰之〈桑根先生行狀〉云:「先生姓薛氏諱時雨,字慰農,……世居安徽全
椒縣……先生生於嘉慶二十三年(1818)十月二十七日,卒於光緒十一年(1885)正月二十二
日,年六十有八。」99依其生年推算,則薛時雨六十歲時,為光緒三年(1877),此祝壽詩亦
當撰於是年;蓋以顧雲之說,薛時雨卒於光緒十一年(1885),享年六十八,則其六十歲時,
應為光緒三年(1877)。而〈譜表〉將此詩繫於光緒四年(1878),恐為誤繫。
四十二、 清光緒五年 己卯 (1879),四十二歲。(見〈譜表〉,頁 355)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詩有一,文有四:
(1) 「正月,清河孔繼元妻羅氏卒,壽曾撰〈孔母羅安人家傳〉。」
(2) 「十月,為陳作霖《麗春花瑞圖》撰序。」
94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62-163。 95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1,頁 47-48。 96見清•蔣啟勛等修、汪士鐸等纂、儀徵劉壽曾分纂:《續纂江甯府志(一)》,收入《中國方志叢書• 華中地方•第一號》,(臺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0 年,臺一版,據清•光緒六年刊本影印),卷 4,〈祠祀〉,頁 41 下。(原刊本頁 2。)
97見〈譜表〉,頁 355。 9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詩集》,頁 279-280。 99見《續碑傳集》,頁 612-619。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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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年,為胡澍《黃帝內經素問斠義》撰序。」
(4) 「是年,江蘇高郵三垛鎮人姜述禹卒,壽曾撰〈姜孝子傳〉。」
(5) 「是年,江寧重建清涼山一拂清忠祠。壽曾撰〈清涼山重建一拂先生祠詩以落
成〉。」100
案:關於〈孔母羅安人家傳〉,文云:「安人姓羅氏,江蘇清河人。……年十九,歸千總銜揚河
營外委孔公繼元。……未三月,揚河君歿,太君泣呼天,安人曰:『大人毋過悲,兒長相依
也。』……時安人父母已前歿,……又三年,太君歿,安人傫然無所依,贈太僕卿南河同知孔
公繼鑅,揚河君再從兄也,高安人之節,迎致寶應,割宅居之。安人長齋奉佛,依太僕家者三
十年。光緒五年正月歿,春秋五十有三。太僕之孫昭寀為祔葬揚河君兆域。安人守節三十四
年,於例得旌。……」101由文所述,可知羅安人一生侍親守節,卒於光緒五年(1879)正月,
身後榮獲旌表,而劉壽曾此文亦當撰於是年。
至於〈譜表〉所謂:「十月,為陳作霖《麗春花瑞圖》撰序」,其文題為〈江寧陳氏麗春花
瑞圖序〉,文云:「壽曾與雨生肄業鍾山、惜陰書院,師友講習,淵源多同。……去年春,雨生
園中麗春花開,有同心竝蒂之瑞,繪圖徵題,因舉十六年來交際之雅,與雨生處境之可羨者歸
之。……光緒己卯冬十月。」102文中所稱「雨生」即陳作霖,103由於文末題識「光緒己卯」,
即光緒五年(1879),可確知此文撰於是年。
至於〈黃帝內經素問斠義序〉,文云:「績溪胡君荄甫精揅小學,中年多病,留心方書,得
宋本《內經》,用元熊氏本、明《道藏》本及唐以前載籍勘正之,多所發明。……壽曾嘗論:
醫家之有《內經》,博大精深,與儒家之《五經》同,而無義疏之學,……用治疏法說其聲訓
名物,更採《靈樞》、《難經》以下古醫家說,疏通證明,俾軒、歧(岐)大義,昭揭於世,不
為庸師俗工所蔀,則君此書其先河矣。因讀君書,附論及之。」104文中所稱「胡君荄甫」即胡
澍,105劉壽曾於文中盛讚胡澍對《黃帝內經素問》的校勘、疏證與發明,足以深揭古醫者之醫
學大義,然其文未題識年月。據筆者查閱原書,其書名為《黃帝內經素問校義》,卷首有劉壽
曾序,文末題識:「光緒辛巳春三月癸亥朔儀徵劉壽曾識於冶城山館」,106所謂「光緒辛巳」,
100以上見〈譜表〉,頁 355-356。 10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40-141。 102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93-94。 103〈劉壽曾親友交往錄〉載:「陳作霖,字雨生,……江寧人。」頁 332。 104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69-72。 105見〈劉壽曾親友交往錄〉載:「胡澍,字荄甫,……安徽績溪人。」頁 324-325。 106見清•胡澍:《黃帝內經素問校義》,收入《珍本醫書集成》第一冊,(上海:世界書局,1936 年,國
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掃描本。)網址為: https://jicheng.tw/tcm/book/%E9%BB%83%E5%B8%9D%E5%85%A7%E7%B6%93%E7%B4%A0%E5% 95%8F%E6%A0%A1%E7%BE%A9/index.html(檢索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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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光緒七年(1881)」,以原書序文為證,可知劉壽曾此篇序文撰於是年;而〈譜表〉將此文
繫於光緒五年(1879),當為誤繫。
至於〈姜孝子傳〉,文云:「孝子姓姜氏,名述禹,……江蘇高郵州三垛鎮人。……父克用,
州文生,公正好義……文學君有子二,長楹,次即孝子,……得閩中書,知文學君以甲午某月
卒,……孝子哀毀,躄踊杖而起,間關入閩。遇父友茅丹山者,示厝柩所,謀歸喪而未得。乃
封土勒石,泣祝曰:『父儻有靈,其導兒歸乎!』……越□年,陳太孺人卒,孝子既營葬,日
夕謀歸文學君之喪。時孝子年逾六十,……同治戊辰春,襆被獨往,……既達古田,啟文學君
厝所,函骨以歸,葬如禮。明年己巳九月十一日,孝子以勞瘁感疾卒,卒前一日,猶手疏文學
君行誼,乞友人作〈傳〉,其造次不忘親如此。孝子生嘉慶丙子十月初三日,得年六十四。……
庚午冬,州人累孝子行實上於朝,得旨入祠,建坊如例。」107詳觀此文,其紀年實有矛盾之處。
首先,若如劉壽曾所述,姜孝子生於「嘉慶丙子(二十一年,1816)」,卒於「己巳(同治八年,
1869)」,則其得年應只有「五十四」,而不當為「六十四」。其次,劉壽曾言孝子「日夕謀歸文
學君之喪,時孝子年逾六十」,此與其文中所述生卒年之實際「得年」並不相合,故劉壽曾應
有誤記之處。至於〈譜表〉所言則更見謬誤,劉壽曾於文中明言:「明年己巳九月十一日,孝
子以勞瘁感疾卒。」可知姜述禹卒於同治己巳(八年,1869),而非〈譜表〉所紀之光緒五年
(1879),應予訂正。至於撰文時間,文末有言「庚午冬,州人累孝子行實上於朝,得旨入祠,
建坊如例。」故劉壽曾撰此文之時間,必在於「庚午(同治九年,1870)冬」以後,具體撰文
時間,尚待明證。
至於〈清涼山重建一拂先生祠詩以落成〉,詩云:「介公清節凌霜秋,雅儒名望高南州。……
公幼曾作金陵游,讀書清涼月滿樓。……邦人重公風節遒,立祠展拜誠傴僂。……昨聞都府敷
政優,鼎新祠屋山之陬。……頗憶配食墜典搜,二陳葉林名德裒。六生奇節附龕位,更及勛臣
張與周。……同堂敬恭見桑梓,此議請向祠官諏。」108據劉壽曾分纂之《續纂江甯府志》所載:
「一拂清忠祠在清涼山後,光緒五年重建,舊祔祀明靖難時閩中死事諸臣及閩六生。……」109
由《續纂江甯府志》所載一拂清忠祠重建之時間及所述祔祀之相關人物,可推知劉壽曾此詩
應作於光緒五年(1879)」。
四十三、 清光緒六年 庚辰 (1880),四十三歲。(見〈譜表〉,頁 356)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六:
(1) 「三月,撰〈先妣汪太宜人行述〉。」
(2) 「九月十三日,東臺鮑振儀卒,壽曾撰〈鮑宜甫先生墓志銘〉。」
107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35-137。 10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詩集》,頁 301-302。 109見《續纂江甯府志》,卷 4,〈祠祀〉,頁 43。(原刻本頁 5。)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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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九月,壽曾為孔繼鑅妻《檠窗吟草》撰序。」
(4) 「是年,為莊棫《周易通義》撰序。」
(5) 「是年,安徽績溪胡肇禮卒,壽曾撰〈孝愍胡君傳孫家傳〉。」
(6) 「是年,揚州甘泉左氏卒,壽曾撰〈左孝子傳〉。」110
案:關於〈先妣汪太宜人行述〉,文中有云:「……母稟質非彊盛,自癸丑以來,處憂勞貧約之
境,遂多疾病,……庚申十月初九日,母晨起,躓於牀下,遂得末疾,……延至十一月十八日
辰時,竟至不起,……母生於嘉慶戊寅十月初五日,春秋四十有三。母亡之明年,先徵君葬母
於揚州城西郝家寶塔之原,先徵君銘母墓。又七年,先徵君違養,啟母墓合窆。……又十四
年,壽曾乃與弟妹追述行實,流涕而書之。……光緒六年春三月,男壽曾、貴曾、富曾、顯曾
謹述。」111由文所述,劉壽曾之母卒於「庚申」(咸豐十年,1860)十一月;又七年,父歿後,
與母同葬;又經十四年,壽曾兄弟等人方追述行實。而由文末所題之時間,可確知〈先妣汪太
宜人行述〉一文撰於光緒六年(1880)。
至於〈鮑宜甫先生墓志銘〉,文云:「君鮑氏,諱振儀,字宜甫。……光緒七年九月十三
日,君以疾歿於家,春秋二十有七。……既殯君,兄聲甫檢遺篋,……聲甫將以明年□月□□
日葬君於東臺何垛場西海團之原。書來乞銘,壽曾與聲甫為執友,君又與吾弟富曾相知也,其
忍不銘!銘曰:……」112由文所述,可知鮑振儀卒於「光緒七年」九月,〈譜表〉卻誤紀於「光
緒六年」,應予訂正。至於劉壽曾撰此文之時間,由文中所述:「聲甫將以明□月□□日葬君
於……,書來乞銘,……」可見此文應撰於鮑振儀之卒年,亦即光緒七年(1881),以備「明
年」之葬所用;而〈譜表〉繫於光緒六年(1880),當為誤繫。
至於〈檠窗吟草序〉,文云:「贈太僕卿宥函孔先生,以高文雄才,知名海內,德配殷榮木
太君,系出江都儒家,……服習禮訓。十歲而孤,……太君年十二即肄詩,飢困之中,吟詠不
輟。及嬪於先生,益以詩相贈答,……此《檠窗吟草》二卷,猶多先生所刪定,……壽曾童年
侍先大父於邵伯埭,得謁先生。近以姻家孫行,拜太君於堂下,得授《吟草》讀之,因推太君
之習禮以達詩者,以見婦學之猶未墜失,有待人而興者矣。光緒辛巳秋九月,儀徵劉壽曾識。」
113劉壽曾為孔繼鑅妻之《檠窗吟草》撰序,文末題撰文時間為「光緒辛巳」,亦即光緒七年(1881),
此為明確撰文時間;而〈譜表〉卻繫於「光緒六年」,當為誤繫。
至於〈譜表〉云:「是年,為莊棫《周易通義》撰序」,其文題為〈周易通義後序〉,文云:
「光緒乙亥秋,丹徒莊中白著《大圜通義》成。其明年,壽曾見中白於江寧,為言著書大旨,……
110以上俱見〈譜表〉,頁 356。 11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11-115。 112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83-184。 113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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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二年,中白歿於泰州。又二年,仁和譚獻仲脩求中白遺著,得此書,謂壽曾曰:『“大圜”之
名夸矣,此雖檼括《春秋》義,然是說《易》之書。』為改題曰《周易通義》,既是正文字,
謀鋟版傳之,屬壽曾董校理之役。仲脩又曰『中白屬子序其書,子已諾矣,不可孤亡友之請。』
又一年,剞劂事竟,壽曾乃書其後曰:……」114文中概述其書撰述、易名、編輯、校理及撰序
等事。筆者查閱原書《周易通義》,卷首有譚獻之〈序〉;卷末則有劉壽曾之〈跋〉,文末題識:
「光緒庚辰秋八月丁酉朔儀徵劉壽曾識於冶城山館」,115所謂「光緒庚辰」,即光緒六年(1880),
據原書序文為證,可確知其撰文時間。唯作者乃署名「丹徒莊忠棫」,非如〈譜表〉所言之「莊
棫」;譚獻於〈序〉中亦言:「《周易通義》八十一篇,莊忠棫撰,忠棫字中白,江南丹徒人。」
116可見〈譜表〉所言之名有誤,應予訂正,或說明版本之異。
至於〈孝愍胡君傳孫家傳〉,文云:「君胡氏,名肇禮,字傳孫,……寧國府訓導子繼先生
第三子也。先生中年得子肇穀、肇履,肇履慧而殤,妻孫宜人日寫《金剛經》禱於佛,祝其再
生。同治二年,誕君於寶慶,……光緒六年秋,君感濕疾,恐貽先生、宜人憂,疾亟不敢盡言,
默自泣下。或檢方書:『擣螺內臍可瘉』,君曰:『戕物療疾,不忍也。』放螺於頖池,其仁厚
如此。卒,年十有七。……先生書來告君喪,……壽曾因次君行事,用成人之禮,私制諡曰
『孝愍』,庶以塞先生之悲,而襮君之志焉。」117由文所述,胡肇禮不忍父母「唯其疾之憂」;
118亦不忍「戕物療疾」,終至病亡,卒於光緒六年,其父胡培系(字子繼)書信告知劉壽曾,
壽曾感其仁厚之心,遂私制諡曰「孝愍」,撰文悼之,以慰胡父之悲,可知此文當撰於光緒六
年(1880)。
至於〈左孝子傳〉,文云:「孝子左氏,名□□,……既娶婦,婦不能得姑歡,……忤姑。
孝子……乃留其二子一女,而遣婦大歸。孝子既出婦,益恭事母,……光緒己卯母膺腹疾,……
母竟不起,孝子大慟,……將殉母,其弟泣阻之,彊起視含歛。明年三月初六日,葬母於西郊
□□□。禮成反虞,揚州舊俗,……初八日,孝子與弟行『復山禮』,託辭遣弟歸,弟歸之明
日,時加辰,得孝子書,曰:『大事粗完,從母地下,弟好視吾子女。』弟發書驚詫,少頃,
守墓人汗喘至,告孝子死矣。……弟祔葬孝子於母墓,成其志。……」119由文所述,左孝子之
母歿於「光緒己卯」,亦即光緒五年(1879);而「明年」(光緒六年,1880)三月葬母於西郊,
114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66-68。 115見清•莊忠棫:《周易通義》,收入嚴靈峯編輯:《無求備齋•易經集成》第 123 冊,(臺北:成文出
版社,1976 年,據清光緒六年冶城山館刊本影印),〈跋〉,頁 265-268。
116見清•莊忠棫:《周易通義》,頁 7。 117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26-127。 118見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集注》(臺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卷 1,〈為政〉:「孟武伯
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頁 72。
119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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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孝子殉母而亡,可知左孝子卒於光緒六年(1880),而劉壽曾為其作傳,亦當作於是年。
四十四、 清光緒七年 辛巳 (1881),四十四歲。(見〈譜表〉,頁 356)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一:
(1) 「正月二十日,績溪胡培系妻孫采芙卒,壽曾撰〈胡母孫宜人墓志銘〉。」120
案:〈胡母孫宜人墓志銘〉載:「宜人諱采芙,字韻珊,寧國府訓導績溪胡先生培系妻也。……
宜人生於道光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以悼殤子肇禮感疾,光緒七年正月二十日歿於寧國學舍,
春秋五十有七。……先生將以來年□月□□日,葬宜人於杭州府□□縣□□□之原,以肇禮
祔。書來乞銘,……」121由文所述,可知孫宜人卒於光緒七年(1881)正月,其夫將於「來年」
葬之於杭州府某原,「書來乞銘」,可推知此銘文當撰於孫宜人之卒年(光緒七年,1881),以
備「來年」葬禮之用。
四十五、 清光緒八年 壬午 (1882),四十五歲。(見〈譜表〉,頁 357)
〈譜表〉於此年所繫之文有三:
(1) 「是年,梅毓卒,壽曾撰〈梅延祖先生墓志銘〉。」
(2) 「是年,撰〈邵氏族譜序〉。」
(3) 「是年,壽曾撰〈龔烈婦傳〉。」122
案:關於〈梅延祖先生墓志銘〉,文云:「君姓梅氏,名毓,字延祖。……以光緒壬午卒於家,
春秋四十。……即以其年□月□□葬君於甘泉西鄉七里甸施家冲之原,禮也。同門生儀徵劉
壽曾,與君童稚游處,傷君無祿,檢校遺書,……繄古以來,讀書守道而死者,以君為窮。銘
曰:……」123文中所言梅毓卒於「光緒壬午」,即光緒八年(1882),並以其年下葬,而劉壽曾
撰此銘文悼之,應作於是年。。
至於〈邵氏族譜序〉,據文所述:「咸豐癸丑,粵寇東犯,陷江寧會城,邵村猶能依官軍自
保。洎庚申圍師再潰,村既不守,祠亦灰燼,……其長者置舊譜於瓦瓮,埋土中。又四年,寇
平,掘而出之。又四年,貴二公之十五世孫長美糾其族人修祠。又十六年,長美之子仁高,念
四修之譜在道光朝,距今已三十五年矣,幸全於兵火,亟宜重修。族議僉同,乃醵資重刊舊
譜,續道光丁未以後世系。既成,奉《譜》謁壽曾請序,……」124據文中所述之時間點,邵村
歷經「咸豐癸丑(三年,1853),粵寇東犯」;再歷「庚申(咸豐十年,1860)圍師再潰」,兵
燹中,「其長者置舊譜於瓦瓮,埋土中」;「又四年(同治三年,1864),寇平,掘而出之」;「又
120見〈譜表〉,頁 357。 12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85-187。 122以上俱見〈譜表〉,頁 357。 123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4,頁 181-183。 124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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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同治七年,1868),……長美糾其族人修祠」;「又十六年(光緒十年,1884),長美之子
仁高,念四修之譜在道光朝,……亟宜重修。族議僉同,……既成,奉《譜》謁壽曾請序。」
若依文中所述之時程,則劉壽曾所述重刊舊譜之時間,已至光緒十年(1884),而劉壽曾已先
卒於光緒八年(1882),125不可能為之,故其中時間必有誤記者。然文中亦有言及:「長美之子
仁高,念四修之譜在道光朝,距今已三十五年矣。族議僉同,乃醵資重刊舊譜,續道光丁未以
後世系。」則「道光丁未(二十七年,1847)」之「三十五年」後,即光緒八年(1882),以此
可推測此文撰於是年。
至於〈龔烈婦傳〉,文云:「烈婦朱氏,名叔蘢,……道光己亥,烈婦年二十,歸錢塘附學
生龔怡元為室。……明年夏五月,怡元將應浙江布政司試,……六月,怡元感暑疾卒,烈婦視
含殮畢,吞金以殉,……距怡元之亡僅一日。事聞,旌表如例。……劉壽曾曰:『先大父孟瞻
先生《外集》有所為〈龔烈婦贊〉,……先大父違養之後三十年,壽曾乃於書簏得烈婦事實,……
先《集》寫定,不敢有加,乃約事實為之〈傳〉。……』」126由文所述,可知龔怡元卒於「道光
己亥(1839)」之「明年」,亦即道光二十年(1840)六月;隨後龔烈婦吞金殉夫而亡,僅隔一
日,故亦卒於道光二十年(1840),劉壽曾之祖父嘗為撰〈龔烈婦贊〉。據劉壽曾文中所言,此
文撰於祖父違養之後三十年,而其祖父劉文淇卒於咸豐四年(1854),127則撰文時間當已至光
緒十年(1884),然劉壽曾已先卒於光緒八年(1882),不可能為之。故其所謂「三十年」,或
可視為概略之語,應為近三十年之意。至於〈譜表〉云:「按:壽曾云是時為『先大父違養之
後三十年』,故是文之作繫於此。」128亦即逕繫於劉壽曾之卒年(光緒八年)。筆者認為此說欠
缺直接證據,既不可能撰於光緒十年(1884),而以「近三十年」之意估之,則在劉壽曾卒年
之前幾年皆有可能,未必即指光緒八年(1882),故應暫時存疑為宜。
參、 〈劉壽曾年譜簡表〉應增繫之詩文
前節所論,筆者乃針對〈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之詩、文,依年逐條考證其是非。而兩岸
學者博覽詳閱,亦有在他書蒐得《劉壽曾集》以外之佚作,其有實證者,除了日後書籍再版時
125清•汪士鐸為劉壽曾撰〈墓志銘〉曰:「光緒八年孟秋,恭甫弟良甫來視余,泫然垂涕,告恭甫七月
十六日以疾卒於家。」見《劉壽曾集》,卷首,頁 11。
126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48-149。 127劉毓崧〈先考行略〉云:「先考……卒於咸豐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巳時,享年六十六歲。」見清•劉毓 崧著,劉承幹校:《通義堂文集》,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 670 冊,《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 叢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求恕齋叢書》,庚申年刊本),卷 6,頁 353。(原刻本頁 69-70。)
128見〈譜表〉,頁 357。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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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增入原集之外,其撰文年代可考者,亦應於〈譜表〉詩文繫年中增補。以下即依學界諸賢所
輯,及筆者查閱所得,詳核其實,依年代順序加以增補。
一、 咸豐十年 庚申 (1870),二十三歲。
此年應增繫:〈寄鮑聲甫〉詩一首。(詩題由陳開林暫擬)
案:據大陸學者陳開林之輯佚,其於《中國近代名賢書札》一書中,蒐得《劉壽曾集》未
收錄之一首佚詩,因詩無題,但末稱「小詩題奉聲甫大兄大人。雅囑即希郢政。愚弟劉壽曾呈
稿。」今檢《劉壽曾集》中所收之兩首〈寄鮑聲甫〉詩,詩題下有劉葆儒之按語,曰:「聲甫
先生名振玉,東臺人。」又《傳雅堂集‧文集》卷四有〈鮑宜甫先生墓誌銘〉,其文云:「君
鮑氏,諱振儀,字宜甫。……既殯君,兄聲甫檢遺篋……。書來乞銘,壽曾與聲甫為摯友,……」
而佚詩中有言:「鮑君卓犖東亭彥」。結合上述相關資料觀之,可知此佚詩撰寫之對象為「鮑
聲甫」,亦即「鮑振玉」,為鮑振儀之兄,亦為劉壽曾之執友,因此,陳開林將此首佚詩擬題
為〈寄鮑聲甫〉。129而據香港學者孫瑩瑩之進一步考證,《中國近代名賢書札》收錄的這首佚
詩有云:「鮑君卓犖東亭彥,風檐話舊重相見。……今春寇擾皖南邊,俄聞湖上妖氛纏。葛嶺
樓臺成壁壘,蘇堤花柳泣烽煙。……」130孫瑩瑩考證此詩作於太平天國時期,這從詩中的「今
春寇擾皖南邊,俄聞湖上妖氛纏」可以看出。詩中又提及「葛嶺」、「蘇堤」,皆為杭州名勝
之地,詩歌以此來指太平軍由皖南攻入杭州之事。太平軍佔領杭州有兩次,第一次在咸豐十
年(1860)二月,第二次為同治癸亥(二年,1863)九月,只有第一次是正月太平軍攻打皖南
的蕪湖、潛山等地,二月佔領杭州,可見此詩寫於 1860 年,是年劉壽曾二十四歲,隨父客居
東臺。131孫先生從詩中描繪之時景,相應太平軍攻佔杭州之時間,進而推論此詩作於咸豐十
年,甚有理據。據《清代紀事年表》所載:「咸豐十年,春正月,張國樑大破洪秀全軍于九洑
洲,遂薄金陵。……多隆阿、鮑超大破陳玉成軍於小池驛,遂復潛山、太湖。」又載:「二月,
李秀成命李世賢陷杭州,巡撫羅增殿死之。」132 藉此史料,可進一步證成孫先生之說,故筆
者亦認同「〈寄鮑聲甫〉」此首佚詩撰於咸豐十年(1860)。《詩集》應增補此詩;而〈譜表〉
之「清咸豐十年(1860)」,亦應增繫此詩。
二、 同治四年 乙丑 (1865),二十八歲。
129以上所述,參考陳開林:〈劉壽曾集外佚作輯釋〉,頁 51。 130見高金寶編:《中國近代名賢書札》(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年 9 月),頁 130, 131以上相關論述,參見孫瑩瑩:〈劉壽曾交游及創作考論--以其集外詩文為中心〉,頁 104。案:咸豐
十年,劉壽曾應為二十三歲。
132以上二引文俱見《清代紀事年表》,卷 8,頁 789。案:「羅增殿」,《清史稿》作「羅遵殿」,據清• 趙爾巽撰,楊家駱主編:《楊校標點本清史稿附索引》,卷 395,〈列傳 182•羅遵殿傳〉載:「羅遵 殿,……擢浙江湖州知府,調杭州。……(咸豐)十年二月,賊由獨松關逼杭州,……遵殿徒步泥 淖中,守浹旬,城陷,仰藥死。」頁 11781,以此可證咸豐十年二月寇陷杭州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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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年應增繫:〈奉和外舅李賓嵎先生枉寄送行之什〉一詩。
案:《劉壽曾集‧詩集》有〈奉和外舅李賓嵎先生枉寄送行之什〉一詩,詩云:「清商振爽
炎暑過,我辭海曲來江沱。……登程回首意未極,沿流鼓棹帆如梭。芮子先鞭趨幕府,同舟無
復卬須歌。……朝離真州夕建業,懷哉行役非磋跎。……卞墓訪碑剔榛莽,鍾山問字攀藤
蘿。……」在詩中「同舟無復卬須歌」句下,有劉葆儒之按語,曰:「同治乙丑,先祖隨侍金
陵,與芮薌南外舅祖同舟。」133所謂「同治乙丑」,即同治四年(1865)。另據劉壽曾〈臨川答
問自序〉所述:「乙丑,先生(李聯琇)主講鍾山書院,與先君子譚藝,過從至密。先君子寓
書壽曾曰:『李先生念汝甚,汝其早渡江,從先生授經,勝跼處海濱,耳目狹隘也。』是年秋,
壽曾來金陵,謁先生於書院,齒弟子之列。」134結合劉壽曾此兩篇詩文內容觀之,可知其承父
教,於同治乙丑「炎暑過」之清秋時節,從揚州儀徵所轄之真州,乘舟渡江至金陵,後入鍾山
書院,從學於李聯琇。由詩、文所言之時間、背景,可知〈奉和外舅李賓嵎先生枉寄送行之
什〉一詩,即作於同治乙丑(四年,1865)。〈譜表〉之「清同治四年(1865)」,宜增繫此詩。
135
三、 清同治六年 丁卯 (1867),三十歲。
此年應增繫:〈先考行狀〉一文。
案:〈譜表〉於此年之下有云:「八月初九日巳時,父毓崧卒。」136文中僅言「父毓崧卒」
之事,並未明言劉壽曾撰文。據查〈先考行狀〉一文,云:「先考姓劉氏,諱毓崧,……先考
生於嘉慶戊寅二月二十三日巳時,歿於同治丁卯八月初九日巳時,享年五十歲。即以其年十
月二十四日,葬於揚州府城西郊郝家寶塔之原。……先考之葬也,劉叔俛先生銘其藏,而表墓
之文闕如。不孝等檮昧,於先考學行,未能誦述萬一,然不敢以無實之辭,誣我先人,謹條具
事狀,伏乞賜以鴻文,闡發幽光,則世世子孫,感且不朽。不孝壽曾、貴曾、富曾、顯曾謹
述。」137由文所述,可知劉壽曾之父卒於同治丁卯(六年,1867)八月,並於同年之十月下葬,
由劉恭冕(字叔俛)撰銘,而劉壽曾兄弟條具先父事狀,以提供撰寫所資。故可知劉壽曾〈先
考行狀〉一文,撰於同治六年(1867)。〈譜表〉之「清同治六年(1867)」,宜增繫此文。
四、 同治九年 庚午 (1870),三十三歲。
此年應增繫:〈甘劍侯先生江上春歸圖序〉一文。
案:《劉壽曾集‧文集》卷二有〈甘劍侯先生江上春歸圖序〉一文,其言:「壽曾以同治乙
133以上引文俱見《劉壽曾集•詩集》,頁 240。 134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80-81。 135謝成豪先生亦提出此年應增補此詩。見〈﹝劉壽曾年譜簡表﹞補正〉,頁 75。 136〈譜表〉於此條未明言「壽曾撰〈先考行狀〉」,與他條所述不同。據查閱原文,應可於此條之下
言:「壽曾撰〈先考行狀〉」。
137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3,頁 105-111。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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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秋來金陵,明年春,始與劍侯同年締交。……頃劍侯以〈江上春歸圖〉見示,并讀所自題詩
什,蓋紀乙丑春,奉太夫人旋里事也。……先君之移家金陵也,在乙丑夏初,視劍侯之旋里為
稍後,今已卜居五年矣。……」138文中所言「同治乙丑」,即同治四年(1865)。此年春天,甘
劍侯(甘元煥,字劍侯)奉太夫人還故里;劉毓崧則於同年夏天移家金陵。而引文末所言「今
已卜居五年矣。」依年推算,則劉壽曾撰此文之時間,應為同治九年(1870)。故〈譜表〉之
「清同治九年(1870)」,應可增繫此文。
五、 同治十一年 壬申 (1872),三十五歲。
此年應增繫:〈述遇詩 輓曾文正公〉一詩。
案:《劉壽曾集‧詩集》有〈述遇詩 輓曾文正公〉一詩,〈譜表〉未為之繫年。其詩云:
「賤子戊戍(戌)生,公時登玉堂。束髮慕名賢,識公姓字香。……公乎騎箕去,跽奠神倀
倀。……報德今無階,禮有府主喪。陳詩執以哀,輟翰心徬徨。公靈其鑒諸,叫雲排天閶。」
139詩中盡述與曾國藩相識相知始末,及曾國藩之生平履歷與功業,而針對曾國藩對其父子之
提攜與關照,更是無限感懷。據清•朱孔彰所撰之《咸豐以來功臣別傳‧曾文正公國藩》所
載,曾國藩:「同治十一年二月四日薨,春秋六十有二。」140而此首輓曾文正公之詩,必作於
是年。故〈譜表〉之「清同治十一年(1872)」,宜增繫此詩。141
六、 光緒元年 乙亥 (1875),三十八歲。
此年應增繫:〈開有益齋讀書志跋〉一文。
案:據大陸學者陳開林之輯佚,劉壽曾於此年撰有〈開有益齋讀書志跋〉一文,142文載於
清•朱緒曾所撰《開有益齋讀書志》卷末。143據劉壽曾之跋文所言,朱緒曾「以研精博物聞名
東南,所著《開有益齋集》,都十餘萬言,佚於兵火。」劉壽曾並引其子朱崇嶧(字桂模)之
言曰:「咸豐癸丑(三年,1853),粵寇陷江寧,先君子方官浙中,慨收藏之灰燼,因取旅次
所存數十篋日夕關覽,掇其大旨,……嘗曰:『吾集序跋最夥,……汝其志之。』」之後,朱
緒曾卒於咸豐十年(1860)。而據其子所言,咸豐辛酉(十一年,1861),「浙中寇亂,所謂
數十篋者與生平著述並佚。」144另據朱桂模〈跋一〉云:「道光庚子(二十年,1840)春,先
君子……嗣有著作名《開有益齋集》……庚申(咸豐十年,1860)冬,集已散失。嘉興王君春
138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2,頁 94-95。 139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詩集》,頁 258-263。 140見清•朱孔彰:《咸豐以來功臣別傳》,收入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名人類 6》第 49 冊,(臺 北:明文書局,1985 年,戊戌﹝光緒二十四年﹞秋九月「漸學廬校印」本),卷 1,頁 38。
141謝成豪先生亦提出此年應增補此詩。見〈﹝劉壽曾年譜簡表﹞補正〉,頁 77。 142見陳開林:〈劉壽曾集外佚作輯釋〉,頁 49-50。 143見清•朱緒曾《開有益齋讀書志》,收入《中國歷代書目題跋叢書》第四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15 年 4 月),頁 176-177。
144以上相關引文俱見《開有益齋讀書志》,〈劉壽曾跋〉,頁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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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魚福祥,從寧波檢一本寄還,皆序跋也。……模韙是言,薈萃成篇,而卷數、門類未能分晰,
爰請儀徵劉君恭甫壽曾,排纂前後云。」145可知朱崇嶧慶幸其父序跋之文佚而復顯,遂請求劉
壽曾為之編次,而所編內容,即跋文中所言:「此《讀書志》六卷、《金石文字記》一卷,蓋
全集三之一,……別題今名者也。」146劉壽曾編次《開有益齋讀書志》後,為作跋文,文末云:
「光緒元年夏五月,後學儀徵劉壽曾謹識。」147明確題識撰文時間。故筆者認為《文集》應增
補此文;而〈譜表〉之「清光緒元年(1875)」,亦應增繫此文。
七、 光緒三年 丁丑 (1877),四十歲。
此年應增繫:〈溫州經籍志序〉一文。
案:據大陸學者陳開林之輯佚,148劉壽曾於此年撰有〈溫州經籍志序〉一文。149《溫州經
籍志》為清•孫詒讓所撰。據劉壽曾為之撰序所言,關於溫州一郡之藝文,明代曾有姜淮著
《東嘉書目》,纂輯相關著述,「惜其書不傳,無由知其得失」。而孫詒讓「於其鄉文獻,尤
所研究,以郡縣舊志之於經籍,疏漏舛駁,無裨考證,而姜氏之書又不傳也,乃討論排比。」
此言其撰作背景。孫氏自言:「己巳之夏,屬稿伊始,寒暑再更,條緒粗立。」150所謂「己
巳」,即為同治八年(1869),可見孫氏初撰於同治八年(1869),二易其稿,最後於光緒三
年(1877)方寫定。劉壽曾於孫詒讓書成之後為其撰序,文末題識:「光緒三年春三月,儀徵
劉壽曾敘」,151有明確撰文之時間。故筆者認為《文集》應增補此文;而〈譜表〉之「清光緒
三年(1877)」,亦應增繫此文。
八、 光緒四年 戊寅 (1878),四十一歲
此年應增繫:〈四庫全書總目韻編序〉一文。
案:據香港學者孫瑩瑩之輯佚,光緒四年(1878)六月,劉壽曾為范志熙(號月槎)所編
《四庫全書總目韻編》作序,152其文有云:「分韻隸事,讀書稽檢之善法也。自《韻海鏡原》
以下,多用以編類書。……《四庫全書》浩如煙海,……月槎先生……乃用近人治經詁史姓輿
地之例,取《提要》書名首一字,依韻次之。綴以《提要》門目篇卷。一韻之中,仍以四部為
先後。綱舉目張,開帙即得。於用則宏,於事則約,誠目錄家津逮之書也。……此固先生嘉惠
145見清•朱緒曾:《開有益齋讀書志》,〈朱桂模跋一〉,頁 178。 146見清•朱緒曾:《開有益齋讀書志》,〈劉壽曾跋〉,頁 176。 147見清•朱緒曾:《開有益齋讀書志》,頁 177。 148見陳開林:〈劉壽曾集外佚作輯釋〉,頁 50。 149見清•孫詒讓撰,潘猛補校補:《溫州經籍志》,收入《溫州文獻叢書》,(上海:上海社會科學
院出版社,2005 年),卷首,〈序〉,頁 7。
150見清•孫詒讓撰,潘猛補校補:《溫州經籍志》,〈溫州經籍志敘例〉,頁 13。 151見清•孫詒讓撰,潘猛補校補:《溫州經籍志》,〈序〉,頁 8。 152見孫瑩瑩:〈劉壽曾交游及創作考論--以其集外詩文為中心〉,頁 101-107。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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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學之盛心哉!光緒四年夏六月,儀徵受業劉壽曾謹識。」此文載於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鈔本《四庫全書總目韻編》卷首,未收錄在《劉壽曾集》中。《四庫全書》收錄的書目龐大,
范志熙採用《四庫全書總目》所收書名的首字,按韻編成索引,方便後學檢閱所需條目。因
此,劉壽曾之序,從目錄學角度稱讚范志熙此書的貢獻,誠「嘉惠來學」。153文末題識撰於
「光緒四年夏六月」,有明確撰文之時間。故筆者認為《文集》應增補此文;而〈譜表〉之「清
光緒四年(1878)」,亦應增繫此文。
九、 清光緒五年 己卯 (1879),四十二歲。
此年應增繫:〈和季丈游一拂祠飲於四松菴詩用昌黎寒食出游韻〉一詩。
案:《劉壽曾集‧詩集》收錄一首〈和季丈游一拂祠飲於四松菴詩用昌黎寒食出游韻〉詩,
154因未題識撰作時間,因此〈譜表〉未予以繫年。香港學者孫瑩瑩於清•顧雲《盋山志》中,
蒐得劉壽曾所撰〈己卯寒食,同人清涼山謁一拂清忠祠已,飯於四松庵。飯訖,復登翠微亭,
用昌黎寒食出游韻紀之〉詩一首。155經比對兩詩之內容,雖題名不同,內容亦有些出入:其
一,約有十處用字差異;其二,約有八句文字有異,然其所述內容相似,皆在歌詠曾國藩之功
勳;其三,《盋山志》所載之版本有兩處小注,《劉壽曾集》則無。然大體觀之,兩者應為同
一篇著作,唯其部分文字之差異,尚未可知。而《盋山志》所載之詩,由詩題可知撰作之時間
為「己卯」,亦即光緒五年(1879)。因此,筆者認為於〈譜表〉之「清光緒五年(1879)」,
應可增繫此詩,並說明所據版本之異。
十、 清光緒五年 己卯 (1879),四十二歲。
此年應增繫:〈己卯上巳秦淮展褉〉一詩。
案:據香港學者孫瑩瑩之訂補,劉壽曾於此年有詩作一首。156撰詩背景,可見胡恩燮之詩
題所述:〈光緒己卯閏上巳,范月槎觀察、趙季梅廣文、蘇慶生少尉及予邀同薛慰農山長、孫
澂之太守、劉恭甫、馮夢華兩副車展脩禊於秦淮。一舟遊詠,四座唱酬,酒罷詩成,興盡而
返。念盛會不可不記,爰倩友人繪為此圖,并請同人各書所作精鏐美瑴,有目共賞,鄙句未
工,亦不敢藏拙也〉,157可見「光緒己卯閏上巳」,胡恩燮等人邀集友人同舟遊詠唱酬。同會
友人皆有詩作,而劉壽曾之詩未題名,但因與范志熙、趙彥修等人詩屬〈己卯上巳秦淮展褉〉
同題之作,因此孫瑩瑩先生暫擬其題為〈己卯上巳秦淮展褉〉。劉壽曾此詩載於《白下愚園集》
卷三〈展禊詩坿〉,而同卷之卷首有薛時雨詩,題為:〈光緒己卯閏上巳,煦齋太守邀同人集
153本段論述參見孫瑩瑩:〈劉壽曾交游及創作考論--以其集外詩文為中心〉,頁 106-107。 154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詩集》,頁 289-290。 155見清•顧雲:《盋山志》,卷 8,〈藝文下〉,頁 110。 156見孫瑩瑩:〈《劉壽增集》訂補二〉,頁 95-102。 157見清•胡光國輯:《白下愚園集》(光緒甲午冬刊本),冊 4,卷 3,〈展禊詩坿〉,頁 5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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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秦淮舟中,展脩禊事,籌酒賦詩,至夕而散,太守繪圖記事,因書拙作於後〉。158因此,根據
胡恩燮及薛時雨之詩皆題「光緒己卯」,可知其時為光緒五年(1879)。劉壽曾詩作有云:「在
昔蘭亭禊,重三令序芳。旅遊驚晼晚,天意展春陽。迤邐臨淮渚,招攜上野航。……同舟如李
郭,接席幾裴張。邗水懷鄉縣,虹橋近蜀岡。……陶化知無負,飄搖敢自傷。達生師漆叜,隨
地有濠梁。」159此詩前言秦淮河畔春景,又言友人同舟之樂,繼言思鄉之情,末以道家遣懷之
意終。160此詩於《詩集》中未見,應予增補;而〈譜表〉之「清光緒五年(1879)」,亦應增
繫此詩,並說明詩題背景。
十一、 清光緒五年 己卯 (1879),四十二歲。
此年應增繫:〈姑歿未殯而婦死歛婦當用何服議〉一文。
案:筆者檢閱《劉壽曾集‧文集》卷一中,有〈姑歿未殯而婦死歛婦當用何服議〉一文。
文云:「光緒四年冬十一月,儀徵吳兵備文錫妻□夫人歿,未殯。其冢子前卒,子婦程以哭姑
毀甚,相繼卒,未成服也,其歛疑所服。卞侍郎寶第曰:……。甘泉朱鳳儀曰:……。壽曾適
歸金陵,鳳儀出兩議曰:『子其決之』。壽曾發篋,稽考諸禮家書,無婦後姑死歛服之議。……
其明年,壽曾再至金陵,以質於汪先生士鐸,汪先生揅究《禮》經,為當代大師者也。先生
曰:……。對曰:……。問曰:……。曰:……。壽曾乃憬然於宗法之義大也。宗法立,則世
無無主之喪;無無主之喪,則無可疑之歛服矣。退而錄為是篇。」161由文所述,可知劉壽曾為
了「光緒四年(1878)」吳氏家族事,對於「婦後姑死歛服之議」多有疑慮,故結合「卞侍郎
寶第」、「甘泉朱鳳儀」之說,以及個人之見,於「明年(光緒五年,1879)」再至金陵時,請
教於汪士鐸。經過幾番問答辯證之後,乃得其理,於是「退而錄為是篇」,可知此篇應作於光
緒五年(1879)。因此筆者認為〈譜表〉之「清光緒五年(1879)」,應可增繫此文。
十二、 清光緒六年 庚辰 (1880),四十三歲。
此年應增繫:六月二十一日赴愚園作歐陽文忠公生日,賦詩一首。
案:據香港學者孫瑩瑩之訂補,劉壽曾於光緒六年六月「應范志熙招,赴南京愚園雅集,
並賦有詩作。」162其說乃據愚園老人胡恩燮:〈庚辰六月二十一日,范月槎邀同林穎叔、薛慰
農、韓叔起、吳子和、張廉卿、沈戟門、孫澄之、陳幼蓮、管才叔、趙季梅、紀克之、秦伯虞、
158見清•胡光國輯:《白下愚園集》,卷 3,〈展禊詩坿〉,頁 1 上。 159見清•胡光國輯:《白下愚園集》,頁 3 下。 160本段論述參考孫瑩瑩:〈《劉壽增集》訂補二〉,頁 96。案:孫瑩瑩釋曰:「『邗水』,指流經劉壽曾家 鄉揚州的邗江,『虹橋』則是南京秦淮河上著名的賽虹橋,『蜀岡』是揚州城西北的小山。……通過 揚州、南京兩地著名景點的切換,詩句更揭示了初春時節的思鄉之情。」頗能道出劉壽曾之撰詩情 懷。
161見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文集》,卷 1,頁 30-32。 162見孫瑩瑩:〈《劉壽增集》訂補〉,頁 110。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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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恭甫、馮夢華、蘇慶生及予集於愚園,作歐陽文忠公生日,即用居士集中伏日贈徐焦二生詩
韻〉之詩題而來。163據筆者查閱原書,《白下愚園集》卷五之〈壽歐詩坿〉,前有范志熙詩題說
明雅集背景,曰:「庚辰六月二十一日,余及煦齋太守邀同林穎叔、薛慰農兩山長、韓叔起、……
孫澄之太守、沈戟門、管才叔、趙季梅、吳子和……馮夢華、劉恭甫……十有八人,觴於愚
園,以饌宋歐陽文忠公生日,……夙景仰公,自號歐齋,藏公畫像,因乞假懸於春暉堂,招同
人瞻拜,並設筵讌飲。……今穎叔以事未至而詩先來,即席成詩一章答之,用公集中〈初伏日
招王幾道小飲〉詩韻。范志熙」。164本卷收錄此次與會之人的詩作,包括:范志熙、林壽圖、
韓弼元、沈棨、趙彥修、吳韶生、劉壽曾及愚園老人,其中范志熙與愚園老人皆用歐陽修詩韻
而作,而韓弼元、沈棨、吳韶生及劉壽曾之作皆無詩題。劉壽曾之詩有云:「國步危疑集,經
猷密勿宣。維公良宰執,佐宋道承天。……頗聞桴燧警,端仗甲兵堅。……未謀居潁樂,已過
守滁年。……榛苓山隰詠,俛俯意拳拳。」165歐陽修生於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六月二十一
日,曾於仁宗嘉祐六年(1007),出任「參知政事」;仁宗慶曆五年(1045),貶於滁州;神宗
熙寧四年(1071),「以太子少師致仕」。166此詩以感慨當今時勢危疑起,結合歐陽修之生平履
歷,緬懷其功勳盛業,可謂憂今思古之作。而據范志熙與愚園老人之詩題,可明確知道此詩作
於「庚辰」年,即光緒六年(1880)。此詩《劉壽曾集》中未見,應予增入;而〈譜表〉之「清
光緒六年(1880)」,亦應增繫此詩,唯詩題尚待斟酌。
肆、 結論
本文依據林子雄、楊晉龍兩位先生所編之〈劉壽曾年譜簡表〉,針對其所繫劉壽曾之詩文
作考察,經過前文逐條之梳理,若依〈譜表〉中明言壽曾「撰」或「作」者計之,則其所繫之
文共 48 篇,所繫之詩有 4 篇;然據考察結果,其文誤繫者計 18 篇,其詩誤繫者 2 篇。由前文
所述,可看出〈譜表〉存在許多紀年、紀事、紀名、紀書等失誤問題。此外,學界續有針對《劉
壽曾集》訂補、輯佚之作。然細觀其文,亦偶有誤解者,關於以上所述〈譜表〉及學者之相關
誤解,筆者皆逐一詳核其實,考訂是非。然因劉壽曾之詩文,絕大部分未題撰文年月,考證實
為不易;因此,針對〈譜表〉所繫,其中有七篇,筆者僅能論證其「誤繫」某年,亦無法證明
其「應繫」何年,故此七篇不再列入可繫年之作;另一篇誤收者,亦應消除。其餘無明確實
163見清•胡光國輯:《白下愚園集》,卷 5,〈壽歐詩坿〉,頁 6。 164見清•胡光國輯:《白下愚園集》,卷 5,頁 1。 165見清•胡光國輯:《白下愚園集》,卷 5,頁 5。 166以上歐陽修生平事跡,見元•脫脫等撰,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宋史并附編三種》(臺北:鼎文書
局,1994 年 6 月),卷 319,〈歐陽修傳〉,頁 10375-10382。
100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證,卻無大可疑者,則暫依〈譜表〉所繫。
藉由前文逐條之論證,綜合〈譜表〉所繫,並參酌前輩輯佚、訂補之作,經考證梳理後,
呈現本文之研究成果,筆者統計:劉壽曾生平依年可繫之文約有 45 篇,可繫之詩約有 10 篇。
因本文僅針對〈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之詩文進行考證,故僅能訂正及增補〈譜表〉之說,實
非完備之作,亟待未來能有更多輯佚之作,及旁證之說,以使劉壽曾之詩文繫年,有更詳實完
善之呈現。文後另附筆者梳理之「劉壽曾生平詩文繫年與〈劉壽曾年譜簡表〉詩文繫年之對照
表」,關於誤繫、應繫、增繫等相關問題,為免冗贅,將於「備註」中以簡稱作簡易說明。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101
附 錄
【劉壽曾生平詩文繫年與〈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對照表】
年代
壽曾年歲 所撰文章 所撰詩篇 譜表繫文 譜表繫詩
備註
一
清道光十八 年 戊 戌 (1838)
為免冗贅, 備 註 所 稱 詩 文 將 以 簡稱
二
四
六
七
五
三
清道光十九 年 己 亥 (1839) 清道光二十 年 庚 子 (1840) 清道光二十 一 年 辛 丑 (1841) 清道光二十 二 年 壬 寅 (1842) 清道光二十 三 年 癸 卯 (1843) 清道光二十 四 年 甲 辰 (1844) 清道光二十 五 年 乙 巳 (1845) 清道光二十 六 年 丙 午 (1846) 清道光二十 七 年 丁 未 (1847) 清道光二十 八 年 戊 申 (1848) 清道光二十 九 年 己 酉 (1849) 清道光三十 十三
十一
十二
十
八
九
102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年 庚 戌 (1850) 清咸豐元年 辛亥(1851) 清咸豐二年 壬子(1852) 清咸豐三年 癸丑(1853) 清咸豐四年 甲寅(1854) 清咸豐五年 乙卯(1855) 清咸豐六年 丙辰(1856)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清咸豐七年 丁巳(1857)
二十
1.〈郭觀察 雨 三 五 十 壽頌并序〉
清咸豐八年 戊午(1858)
二十一
清咸豐九年 己未(1859) 清咸豐十年 庚申(1860)
二十二
二十三
1.〈寄鮑聲 甫〉
1.〈胡母羅 孺人家傳〉
1.〈胡喜伯 先生家傳〉 2、〈書嚴孝 子事〉
1.〈郭觀察 雨 三 五 十 壽頌并序〉
清咸豐十一 年 辛 酉 (1861) 清同治元年 壬戌(1862) 清同治二年 癸亥(1863) 清同治三年 甲子(1864) 清同治四年 乙丑(1865)
二十四
1.〈周易漢 讀考序〉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二十八
1.〈黃烈女 傳〉
1.〈黃烈女 傳〉
1.〈奉和外 舅 李 賓 嵎 先 生 枉 寄
1.〈胡母〉 文 誤 繫 此 年
-
〈 胡 喜 伯〉文誤繫 此年 2.〈書嚴〉 文 誤 繫 此 年
-
應 增 繫 〈寄鮑〉一 詩*(詩題 陳 開 林 暫 擬) 1.〈周易〉 文 應 繫 此 年
-
應 增 繫 〈 奉 和 外 舅〉一詩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103
送行之什〉
清同治五年 丙寅(1866) 清同治六年 丁卯(1867)
二十九
三十
清同治七年 戊辰(1868)
三十一
清同治八年 己巳(1869)
三十二
1.〈諸君妻 李 孺 人 墓 志銘〉 2.〈梅母黃 孺人家傳〉 3.〈程烈婦 傳〉 4.〈先考行 狀〉 1.〈書馮烈 婦事〉 2.〈送曾相 國 移 督 畿 輔序〉
1.〈曹子剛 先生家傳〉 2.〈廣英堂 遺稿後序〉
清同治九年 庚午(1870)
三十三
1.〈甘劍侯 先 生 江 上 春歸圖序〉
1.〈壽湘鄉 相國六十〉
1.〈諸君妻 李 孺 人 墓 志銘〉 2.〈梅母黃 孺人家傳〉 3.〈程烈婦 傳〉 4.〈王鑑庭 先生家傳〉 1.〈書馮烈 婦事〉 2.〈送曾相 國 移 督 畿 輔序〉 3.〈周易漢 讀考序〉 1.〈曹子剛 先生家傳〉 2.〈姜璜溪 先生墓碑〉 3.〈廣英堂 遺稿後序〉 1.〈黃慎臺 先 生 墓 志 銘〉 2.〈汪星掌 先生墓碑〉 3. 〈 薛 廬 記〉
1.〈壽湘鄉 相國六十〉
清同治十年 辛未(1871)
三十四
1.〈汪星掌 先生墓碑〉
清同治十一 年 壬 申
三十五
1.〈薛介伯 先生家傳〉
1.〈述遇詩 輓 曾 文 正
1.〈薛介伯 先生家傳〉
- 〈 王 鑑 庭〉文誤繫 此年
- 應 增 繫 〈 先 考 行 狀〉一文
1.〈周易〉 文 應 繫 咸 豐十一年
-
〈 姜 璜 溪〉文誤繫 此年
-
〈 黃 慎 臺〉文應繫 同 治 十 一 年
-
〈 汪 星 掌〉文應繫 同治十年 3.〈薛廬〉 文 應 繫 光 緒六年
-
應 增 繫 〈甘劍侯〉 一文
-
〈 汪 星 掌〉文應繫 此年
-
〈 黃 慎 臺〉文應繫
104
(1872)
三十六
清同治十二 年 癸 酉 (1873)
清同治十三 年 甲 戌 (1874) 清光緒元年 乙亥(1875)
三十七
三十八
清光緒二年 丙子(1876)
三十九
清光緒三年 丁丑(1877)
四十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2.〈黃慎臺 先 生 墓 志 銘〉 1.〈汪廉甫 先生墓碑〉 2.〈適田先 姑 母 墓 志 銘〉 3.〈臨川答 問自序〉
1.〈開有益 齋 讀 書 志 跋〉
1.〈爾雅古 注斠序〉 2.〈守蒙紀 略後序〉
1.〈凌太君 葛 安 人 家 傳〉 2.〈駱烈女 傳〉 3.〈漢石經 殘 字 證 異 序〉 4.〈師蘊齋 詩集序〉 5.〈薛孝子 事略〉 6.〈金陵倉 聖 祠 附 祀 版位證〉
公〉
此年 2. 應 增 繫 〈述遇詩〉
1.〈汪廉甫 先生墓碑〉 2.〈適田先 姑 母 墓 志 銘〉 3.〈臨川答 問自序〉
1.〈周繩武 先生家傳〉 2.〈周烈婦 家傳〉
1.〈爾雅古 注斠詮序〉 2.〈守蒙紀 略後序〉
1.〈題陳蓉 齋 先 生 藏 曾 文 正 公 墨迹〉
1.〈題陳蓉 齋 先 生 藏 曾 文 正 公 墨迹〉 2.〈壽薛慰 農師六秩〉
1.〈方觀察 伯 雄 墓 志 銘〉 2.〈廣濟耆 舊 詩 集 後 序〉 3.〈凌太君 葛 安 人 家 傳〉 4.〈駱烈女 傳〉 5.〈漢石經 殘 字 證 異 序〉 6.〈師蘊齋
- 〈 周 繩 武〉文應繫 光緒三年
- 〈 周 烈 婦〉文應繫 光緒三年
- 應 增 繫 〈開有益〉 文 1.〈爾雅〉 文 篇 名 有 誤 2.〈題陳〉 詩,應繫光 緒三年
- 〈 方 觀 察〉文應存 疑 2.〈廣濟耆 舊 詩 集 後 序〉非劉壽 曾所撰
- 〈 周 繩 武〉文應繫 此年
- 〈 周 烈 婦〉文應繫 此年 5.〈題陳〉 詩 應 繫 此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105
清光緒四年 戊寅(1878)
四十一
清光緒五年 己卯(1879)
四十二
清光緒六年 庚辰(1880)
四十三
1.〈壽薛慰 農師六秩〉
1.〈清涼山 重 建 一 拂 先 生 祠 詩 以落成〉
7.〈周繩武 先生家傳〉 8.〈周烈婦 家傳〉 9.〈溫州經 籍志序〉 1.〈四庫全 書 總 目 韻 編序〉
1.〈孔母羅 安人家傳〉 2.〈江寧陳 氏 麗 春 花 瑞圖序〉 3.〈姑歿未 殯 而 婦 死 歛 婦 當 用 何服議〉
1.〈先妣汪 太 宜 人 行 述〉 2.〈周易通 義後序〉 3.〈孝愍胡 君 傳 孫 家 傳〉 4.〈左孝子 傳〉 5. 〈 薛 廬 記〉
1.〈清涼山 重 建 一 拂 先 生 祠 詩 以落成〉 2.〈和季丈 游 一 拂 祠 飲 於 四 松 菴 詩 用 昌 黎 寒 食 出 游韻〉 3.〈己卯上 巳 秦 淮 展 褉〉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赴 愚 園 作 歐 陽 文 忠 公 生 日,賦詩一 首
詩集序〉 7.〈薛孝子 事略〉 8.〈金陵倉 聖 祠 附 祀 版位證〉
1.〈孔母羅 安人家傳〉 2.〈江寧陳 氏 麗 春 花 瑞圖序〉 3.〈黃帝內 經 素 問 斠 義序〉 4.〈姜孝子 傳〉
1.〈先妣汪 太 宜 人 行 述〉 2.〈鮑宜甫 先 生 墓 志 銘〉 3.〈檠窗吟 草序〉 4.〈周易通 義後序〉 5.〈孝愍胡 君 傳 孫 家 傳〉 6.〈左孝子 傳〉
年 6.〈壽薛〉 詩 應 繫 此 年 7. 應 增 繫 〈溫州〉文 1.〈壽薛〉 詩 應 繫 光 緒三年 2. 應 增 繫 〈四庫〉文 1.〈黃帝〉 文 應 繫 光 緒七年 2.〈姜孝〉 文 誤 繫 此 年 3. 應 增 繫 〈和季丈〉 詩 4. 應 增 繫 〈 己 卯 上 巳〉*(詩 題 孫 瑩 瑩 暫擬) 5. 應 增 繫 〈姑歿〉文
- 〈 鮑 宜 甫〉文應繫 光緒七年 2.〈檠窗〉 文 應 繫 光 緒七年
- 〈 薛 廬 記〉應繫此 年 4.應增繫: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赴 愚 園 作 歐 陽 文 忠 公 生 日,賦詩一 首*(詩題
106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清光緒七年 辛巳(1881)
四十四
清光緒八年 壬午(1882)
四十五
1.〈胡母孫 宜 人 墓 志 銘〉 2.〈黃帝內 經 素 問 校 義序〉 3.〈鮑宜甫 先 生 墓 志 銘〉 4.〈檠窗吟 草序〉 1.〈梅延祖 先 生 墓 志 銘〉 2.〈邵氏族 譜序〉
1.〈胡母孫 宜 人 墓 志 銘〉
1.〈梅延祖 先 生 墓 志 銘〉 2.〈邵氏族 譜序〉 3.〈龔烈婦 傳〉
待擬) 1.〈黃帝〉 文 應 繫 此 年 2. 〈 鮑 宜 甫〉文應繫 此年 3.〈檠窗〉 文 應 繫 此 年
1.〈龔烈婦 傳〉應存疑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107
一、 古籍文獻
參 考 文 獻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集注》,臺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
元•脫脫等撰,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宋史并附編三種》,臺北:鼎文書局,1994 年。
清•葉蕙心:《爾雅古注斠》,收入古風主編:《經學輯佚文獻匯編》第 20 冊,北京:國家圖書
出版社,2010 年,光緒二年「李氏半畝園」刻本《小學叢書附編》。
清•黃宗彥:《師蘊齋詩集》,京大人文研•東方•集-II-12-103,光緒三年,上元黃氏刊本。
清•蔣啟勛等修、汪士鐸等纂、儀徵劉壽曾分纂:《續纂江甯府志(一)》,收入《中國方志叢
書‧華中地方‧第一號》,臺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0 年,臺一版,據光緒六年刊本影印。
清•莊忠棫:《周易通義》,收入嚴靈峯編輯:《無求備齋‧易經集成》第 123 冊,臺北:成文
出版社,1976 年,據光緒六年冶城山館刊本影印。
清•汪士鐸:《汪梅村先生集》,新北:文海出版社,1966 年,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
刊》,第十三輯,光緒七年刊本。
清•李聯琇:《雲樓二集》,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 682 冊,《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
叢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光緒壬午刻本。
清•劉壽曾:《臨川答問》,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 682 冊,《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
叢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光緒壬午刻本。
清•顧雲著,張增泰點校:《盋山志》,收入《南京稀見文獻叢刊》,南京:南京出版社,2009
年,據光緒癸未陽月刻本點校。
清•夏槐:《廣濟耆舊詩集》,光緒丁亥刊于松江金山縣署,哈佛大學藏書。
清•郭階:《周易漢讀考》,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經部‧易經類》第 39 冊,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1995 年,據上海圖書館藏清光緒十五年刻春暉雜稿本影印。
清•胡光國輯:《白下愚園集》,光緒甲午冬刊本,冊 4。
清•朱孔彰:《咸豐以來功臣別傳》,收入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名人類 6》第 49 冊,(臺
北:明文書局,1985 年,戊戌(光緒二十四年)秋 9 月,「漸學廬校印」本。
清•平步青:《霞外攟屑》,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子部‧雜家類》第 1163 冊,上海:上海古
籍出版社,2002 年,據上海圖書館藏民國六年刻《香雪崦叢書》本影印。
清•劉毓崧著,劉承幹校:《通義堂文集》,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 670 冊,《國家清史編
纂委員會‧文獻叢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求恕齋叢書》,庚申年刊本。
清•胡澍:《黃帝內經素問校義》,收入《珍本醫書集成》第一冊,上海:世界書局,1936 年,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掃瞄本。
108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清•劉壽曾撰,徐乃昌刊印:《傳雅堂文集四卷 詩雧一卷》,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 737
冊,《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叢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據民國二十六年
鉛印本影印。
清•劉體智編:《清代紀事年表》,收入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 161 冊,新北:
文海出版社,1966 年。
清•黎庶昌編:《清曾文正公(國藩)年譜》,收入王雲五主編:《新編中國名人年譜集成》)第
一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 年。
清•趙爾巽撰,楊家駱主編:《楊校標點本清史稿附索引》,《中國學術類編》,臺北:鼎文書
局,1981 年。
清•平步青:《霞外攟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
清•繆荃孫纂錄:《續碑傳集》(五),收入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4》第 119 冊,
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
清•劉壽曾著,林子雄點校、楊晉龍校訂:《劉壽曾集》,收入《古籍整理叢刊 5》,臺北:中
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2001 年。
清•孫詒讓撰,潘猛補校補:《溫州經籍志》,收入《溫州文獻叢書》,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
出版社,2005 年。
清•國史館原編,王鍾翰點校:《清史列傳》第 12 冊,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 10 月。
清•朱緒曾:《開有益齋讀書志》,收入《中國歷代書目題跋叢書》第四輯,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15 年。
清•黃宗彥:《師蘊齋詩集》,京大人文研 東方 集-II-12-103,光緒三年,上元黃氏刊本。網址:
http://kanji.zinbun.kyoto-u.ac.jp/kanseki?record=data/FA019705/tagged/0550013.dat&back=1 (檢
索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清•夏槐:《廣濟耆舊詩集》,光緒丁亥刊于松江金山縣署,哈佛大學藏書。 網址: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05348&page=1(檢索日期:2021 年 10 月 6 日)
清•胡澍:《黃帝內經素問校義》,上海:世界書局,1936 年,《珍本醫書集成》第一冊,國
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掃瞄本。網址:
https://jicheng.tw/tcm/book/%E9%BB%83%E5%B8%9D%E5%85%A7%E7%B6%93%E7%B4%
A0%E5%95%8F%E6%A0%A1%E7%BE%A9/index.html l(檢索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
二、 近人著作
孫瑩瑩:〈《劉壽曾集》訂補(二)〉,《書目季刊》第 48 卷第 4 期,(2015 年 3 月)。
孫瑩瑩:〈《劉壽曾集》訂補〉,《書目季刊》第 43 卷第 3 期,(2009 年 12 月)。
劉壽曾《傳雅堂集》詩文繫年考證 --以〈劉壽曾年譜簡表〉所繫詩文為考察中心
109
孫瑩瑩:〈劉壽曾交游及創作考論--以其集外詩文為中心〉,《書目季刊》第 51 卷第 2 期,
(2017 年 9 月)。
高金寶編:《中國近代名賢書札》,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年。
陳開林:〈劉壽曾集外佚作輯釋〉,《楚雄師範學院學報》,第 31 卷第 1 期,(2016 年 1 月)。
謝成豪:〈﹝劉壽曾年譜簡表﹞補正〉,《書目季刊》第 54 卷第 2 期,(2020 年 9 月)。
110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2022 年 5 月 頁 111-130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111
《 清 劉 楚 楨 先 生 寶 楠 年 譜 》 補 正
謝成豪
摘要
劉文興所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以繫年紀事方式,考覈史實,條例明確,相較於
其他劉寶楠傳記文獻,內容相對充實許多。儘管如此,卻也存在一些訛誤和闕記等問題,故有
勘誤、補正之必要。本文藉由《念樓集》、《劉寶楠集》、《大清畿輔先哲傳》等相關文獻,進行
引據考證、訂誤增補之工作,根據《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之「紀年」,逐一補正其有問題
之「紀事」,在勘誤方面,已考訂補正,有 6 條,在增補方面,已拾遺補闕,有 59 條。
關鍵詞:年譜、劉寶楠、念樓集、劉寶楠集、念樓外集
東吳大學中文系專任助理教授
112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Supplement and Correction of
"Chronological Life of Mr. Liu Chuzhen
Bao Nan"
Shie Cheng-Hao
Abstract
The Chronicle of Mr. Liu Chuzhen Baonan, compiled by Liu Wenxing, is a chronicle of historical
facts, with clear regulations. Compared with other biographical documents of Liu Baonan, the content
is relatively substantial. Nevertheless, there are still some errors and faults, so corrections and
corrections are necessary. This article uses "Nianlou Collection", "Liu Baonan Collection", "Daiqing
Jifu Xianzhe Biography" and other related documents to carry out the work of citations, verification,
corrections and additions. One by one, the "chronicles" that had problems were corrected. In terms of
corrections, six articles have been reviewed and corrected, and in terms of additions, there are fifty-
eight articles.
Keywords: Chronicles, Liu Baonan, Nian Lou Ji, Liu Bao Nan Ji, Nian Lou Wai
Ji
Assistant Professor, Chinese Department, Soochow University.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113
壹、 前言
清儒劉寶楠(1791-1855)字楚楨,號念樓,江蘇寶應人。道光二十年庚子(1840)五十歲
成進士,曾任文安、元氏、三河等知縣。他與儀徵劉文淇(1789-1854)齊名,人稱「揚州二
劉」,為揚州學派代表人物之一。卒於咸豐五年乙卯(1855),年六十五。其生平所著書有《論
語正義》24 卷、《念樓集》(含《念樓外集》)10 卷、《釋穀》4 卷、《愈愚錄》6 卷、《漢
石例》6 卷、《勝朝殉揚錄》3 卷、《寶應圖經》6 卷、《寶應劉氏清芬集》10 卷。
目前記載劉寶楠生平事蹟者,劉氏姪曾孫劉文興(生卒年待考)所編之《清劉楚楨先生寶
楠年譜》1(以下簡稱《年譜》),較之《清史稿•儒林三•劉寶楠傳》2、《清史列傳•儒林傳
下•劉寶楠》3、《清儒學案小傳•端臨家學•劉先生寶楠》4、《清代樸學大師列傳•皖派經
學家列傳第六•寶應劉氏三世傳》5、《續碑傳集•故三河縣知縣劉君事狀》6、《清代七百名
人傳•樸學•劉寶楠》7等簡要概述劉寶楠之生平大事,它以繫年紀事方式,考覈史實,條例
明確,內容相對充實許多。如清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劉寶楠出生,劉文興即考覈《家譜》,
羅列多條劉氏世系人物生平簡傳,直至劉寶楠的父母為止。8嘉慶五年庚申(1800)十歲,受
母兄之教,劉文興引戴望(1831-1873)所撰〈家傳〉加以補充說明之。9
劉文興於《年譜》中除參考他人相關文獻,如劉文淇《清溪舊屋文集》,以考證事蹟外,
10同時也考訂劉寶楠之詩文,如〈《碧虛齋吟草》書後〉、〈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
君行狀〉、〈《象求集》序〉、〈《甓齋遺稿》序〉、〈《漢石例》序〉、〈江亭展禊詩〉等,
1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新編中國名人年譜集成》第 19 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6 年)。《年譜》後附〈著述考〉。
2清•趙爾巽等:《清史稿列傳》(六),《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1(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版),
頁 094-628094-629。
3清•趙爾巽等:《清史列傳》(九),《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2(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版),頁
104-631104-633。
4清•徐世昌纂:《清儒學案小傳》(二),《清代傳記叢刊》學林類 5(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
版),頁 006-475006-476。
5支偉成:《清代樸學大師列傳》,《清代傳記叢刊》學林類 9(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版),頁 012-
264012-265。
6清•繆荃孫纂錄:《續碑傳集》(五),《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4(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版),
頁 119-258119-260。
7蔡冠洛編纂:《清代七百名人傳》(三),《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9(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
版),頁 196-256。
8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15。
9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8。《年譜》所指戴望〈家傳〉,即其撰之〈故三河縣知縣劉
君事狀〉,見《續碑傳集》(五),頁 119-258 至頁 119-260。
10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21。
114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按年繫事,覈實不虛。儘管如此用心編纂,筆者查閱《年譜》時發現:道光十八年戊戌(1838)
將《勝朝殉揚錄》三卷,誤記成《揚勝朝殉錄》三卷;道光十九年己亥(1839)把〈皇清修職
郎安徽五河縣學教諭劉先生行狀〉略記為〈三兄鶴汀行狀〉。嘉慶二十年乙亥(1815)闕記「五
月,為漢二烈士新祠,撰〈漢二烈士祠碑〉。」道光三年癸未(1823)闕記「五月,撰〈《寶
應圖經》序〉。」道光十一年辛卯(1831)闕記「五月,撰〈《吳貢士集》序〉。」咸豐二年
壬子(1852) 闕記「九月,為劉子霖(1785-1850),撰〈清故附貢生兄于小梧墓碣〉。」據
此可見《年譜》出現訛誤不明、闕記遺佚等問題,故筆者認為有勘誤、補正之必要,遂以劉文
興所編之《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著述考〉除外)為根據,參酌相關的文獻史料,如:
《念樓集》11、《劉寶楠集》12 、《大清畿輔先哲傳》13 等,考訂補正《年譜》的相關闕失,
逐條釐清問題,作為本文研究之重點。
貳、 《年譜》之勘誤
一、 道光六年丙戌(1826)三十六歲,《年譜》載「先生自丁丑戊寅,僑居
郡城,九年之間,這凡四遷,因作〈江淮泛宅圖〉記之,並屬劉文淇為 之序。」14
案:《年譜》引劉文淇《清溪舊屋文集》,題〈江淮泛宅圖序〉:「吾友寶應劉君楚楨,就館郡城,
於嘉慶戊寅,徙家來揚,道光壬午(二年)還寶應,癸未(三年)遷儀徵,丙戌(六年)又由
儀徵遷揚,九月之間凡四遷,此江淮泛宅圖所為作也。圖成,即屬余序,余諾之而未果作。壬
辰冬(十二年),楚楨復徙家歸寶應,而獨來郡城,舍館他氏,屢責前諾,余不可無以應之也。……
楚楨既諈諉作序,余因數曩時之約如此,雖非圖中之意,其亦楚楨意所欲言,而感嘆不能自己
者歟?」15此引文為劉文淇追述之作,為證成主文之「紀事」,只需引至「丙戌又由儀徵遷揚,
九月之間凡四遷,此江淮泛宅圖所為作也。圖成,即屬余序,余諾之而未果作。」即可,文後
之「壬辰冬(十二年),楚楨復徙家歸寶應,而獨來郡城,……楚楨既諈諉作序,余因數囊時
之約如此……」所記之事皆與主文紀事無直接相關,故《年譜》應修正之。
11清•劉寶楠:《念樓集》,《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輯》第 8 輯(臺北:文海出版社,1974 年)。案:此
書八卷後附《念樓外集》,亦為本補正之參考文獻。
12張連生、秦躍宇點校:《劉寶楠集》,收於《寶應劉氏集》,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叢刊(揚州:
廣陵書社,2006 年)。
13清•徐世昌:《大清畿輔先哲傳》,《三十三種清代人物傳記資料匯編》第 33 冊(濟南:齊魯書社出
版,2009 年)。
14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21。 15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21-22。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115
二、 道光八年戊子(1828)三十八歲,《年譜》載「是年作〈修建寶應祀典
議〉。」16
案:《年譜》引該文略云:「今江南江寧青溪之先賢祠,凡生長金陵,及仕官客寓,有芳名茂績
者祀焉。浙江杭州金沙港之祠,浙之大吏守令賢而歿者,浙人仕而有功德者,未仕或布衣而有
學行為民表率者,皆祀焉。……皆斷自明初,迄於近代,不及宋元以上者,耳目不按,澤不在
民故也。」17卻忽略文後的「道光八年二月邑人劉寶楠謹議。」18據此,《年譜》應補正為「二
月,作〈修建寶應祀典議〉。」 三、 道光十年庚寅(1830)四十歲,《年譜》載「作〈《漢石例》序〉」19
案:《年譜》文興謹案:「先生著《漢石例》,未詳何年,據劉文淇〈圖跋〉必丙戌已定稿,是
年作序耳。」20劉文淇《清溪舊屋文集》未見此〈圖跋〉一文,不知劉文興何據?劉寶楠〈《漢
石例》序〉文末題識:「道光十年十一月,寶應劉寶楠敘於江都寓宅之愈愚齋。」21即可確知
序文作於是年的十一月,《年譜》應補正為「十一月,作〈《漢石例》序〉。」
四、 道光十八年戊戌(1838)四十八歲,《年譜》載「既而乞先生釐定揚州
八屬鄉賢名宦祠,并考訂史公祠之應祀及應補祀者。先生考覈史乘,命 次子恭冕記之,成《揚勝朝殉錄》三卷。」22
案:《念樓集》卷六有〈《勝朝殉揚錄》序〉,又劉文興於《年譜》後所附之〈著述考〉記「《勝
朝殉揚錄》三卷(同治十年,淮南書局刻本。)」23據此,《年譜》明顯錯誤,應補正之。
五、 道光十九年己亥(1839)四十九歲,《年譜》載「六月,三兄寶樹卒。 自撰〈三兄鶴汀行狀〉:先生卒於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巳時。」24
案:《念樓集》卷八有〈皇清修職郎安徽五河縣學教諭劉先生行狀〉,曰:「先生諱寶樹,字幼
度,號鶴汀,寶應人。其世次具詳寶楠所為先考典簿府君狀,先生為典簿君第三子,……先生
生於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十六日子時,卒於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巳時,時年六十有三。」25
據此可知,劉寶樹卒年六十三,劉寶楠為其三兄撰〈皇清修職郎安徽五河縣學教諭劉先生行
狀〉,此事應補正為「六月,三兄寶樹卒,年六十三。自撰〈皇清修職郎安徽五河縣學教諭劉
16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24。 17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24。 18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5,〈修建寶應祀典議〉,頁 220。 19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25。 20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26。 21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漢石例》序〉,頁 257-258。 22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34。 23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89。 24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36。 25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皇清修職郎安徽五河縣學教諭劉先生行狀〉,頁 38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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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先生行狀〉:先生卒於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巳時,時年六十有三。」
六、 道光三十年庚戌(1850)六十歲,《年譜》載「冬,劉文淇有〈懷人六
絕句〉見寄,先生有和詩,載《念樓集》。」26
案:《年譜》於主文後引劉文淇《清溪舊屋文集•懷人六絕句效少陵存歿口號詩序》全文,然
劉文淇此詩原題為「懷人六絕句效少陵存歿口號并序」27,而劉寶楠所和詩是〈歲杪得孟瞻懷
人詩賦答〉28,見於《念樓外集》。故《年譜》應補正為「冬,劉文淇有〈懷人六絕句〉見寄,
先生有〈歲杪得孟瞻懷人詩賦答〉,載《念樓外集》。」並引和詩「吾郡文又儒,首推吾宗秀。
堅貞竹柏懷,香潔芝蘭臭。……日暮百禽稀,天寒萬山瘦。臨風訴遠心,離情滿襟袖。」29
參、 《年譜》之增補
一、 嘉慶十二年丁卯(1807)十七歲:
(1) 《年譜》:「是年三兄寶樹舉鄉試。」30闕「即用儒學教諭」。
案:〈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君行狀〉:「……寶樹,嘉慶十二年舉人,即用儒學教諭。」
31應增補。
二、 嘉慶二十年乙亥(1815)二十五歲:
(1) 《年譜》闕「五月,為漢二烈士新祠,撰〈漢二烈士祠碑〉。」
案:〈漢二烈士祠碑〉:「皇朝順治十八年,新城王文簡公為揚州推官,行部到縣,修葺祠屋,
告祭二君。嘉慶二十年,廟室復壞,邑中人士,以地逼官倉,居民雜沓請改祠於北城,牒上報
可,是時訓導霍邱張公鼎,興廢繼絕,羣祀畢,舉士民,感義貧富相扶,鳩工庀材,剋日工就,
遂以是年五月,移祀新祠。……祠廟既遷,邑人伐石刊詞,以彰義烈,屬寶楠為文。」32此事
應增補。
三、 嘉慶二十一年丙子(1816)二十六歲:
(1) 《年譜》闕「十二月,撰〈《黯然集》序〉。」
案:〈《黯然集》序〉:文末題識:「嘉慶丙子嘉平月下旬邑人劉寶楠識。」33此事應增補。
26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57。 27曾聖益點校:《劉文淇集》詩集,〈懷人六絕句效少陵存歿口號并序〉(臺北:中研院文哲所,2007
年),頁 270-271。
28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1,〈歲杪得孟瞻懷人詩賦答〉,頁 502-503。 29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1,〈歲杪得孟瞻懷人詩賦答〉,頁 502-503。 30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12。 31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君行狀〉,頁 380。 32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漢二烈士祠碑〉,頁 413-415。 33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2,〈《黯然集》序〉,頁 514。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117
四、 嘉慶二十二年丁丑(1817)二十七歲:
(1) 《年譜》闕「秋,作〈秋日偕薛子韻傳均、劉孟瞻文淇、楊季子亮泛舟湖上有
作〉。」
案:此詩題下,有小字:「是日子韻三十初度。」34劉文淇〈文學薛君墓志銘〉:「君諱傳均,
字子韻,揚州甘泉人。…… 嗣按臨汀州,君猝感熱疾,卒于試院,實道光九年(1829)八月
二十日,得年四十有二。」35由此得知,薛子韻生於乾隆五十三年(1788),子韻三十歲時,
劉寶楠作此詩。此事應增補。
五、 嘉慶二十三年戊寅(1818)二十八歲:
(1) 《年譜》:「是年與儀徵劉文淇(孟瞻),涇包世臣(慎伯),交。」36此交遊中遺漏
「王僧保(西御)」。
案:〈《暫園吟》序〉:「嘉慶乙丑,予年十五,應郡試,同里苗君之鋹寓王氏宅西御(王僧保)
族也。試畢,予訪苗君,西御在焉,三人年相若,相見甚歡,……越時十三年,戊寅予徙郡城
與劉孟瞻明經交時,同訪包慎伯大令於小倦遊閣,西御(王僧保)及其弟勾生,皆坐上客,自
是交日密。……(王僧保)署以暫園遂名其集,……予浮家真揚宅,凡三徙,近始送帑歸里,
獨留郡城,誦暫園詩,益為之流連不能置也,道光己亥冬十有一月寶應劉寶楠序。」37由此可
見劉寶楠早年即識王僧保,是年交遊除劉、包二人外,尚有王僧保。應增補。
六、 嘉慶二十四年己卯(1819)二十九歲:
(1) 《年譜》:「是年與儀徵劉文淇,山陽丁儉卿(晏),同舉優行貢生。」38遺漏「與劉
寶楙優貢生,候選儒學訓導。」
案:〈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君行狀〉:「……寶楙、寶楠,嘉慶二十四年優貢生候選
儒學訓導。」39應增補。
七、 道光元年辛巳(1821)三十一歲:
(1) 《年譜》闕「十月,為父劉履恂(1738~1795)撰〈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
君行狀〉,並刊行其遺書《秋槎雜記》、《義迹山房詩稿》。」
案:〈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君行狀〉:「府君諱履恂,字迪九,一字子芟,晚年取《詩•
南陔》及白雲下親舍之義,自號雲陔。……,顧自鳩集文字,每與生徒談說經義,不復謄錄,
34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1,〈秋日偕薛子韻傳均、劉孟瞻文淇、楊季子亮泛舟湖上有作〉,頁
458。
35曾聖益點校:《劉文淇集》卷 10,〈文學薛君墓志銘〉,頁 233-235。 36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16。 37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暫園吟》序〉,頁 267-268。 38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16。 39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君行狀〉,頁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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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兼以旅館飾終巾箱散佚,寶樹等網羅殘失僅得《秋槎雜記》一卷、《義迹山房詩稿》一卷,零
珪斷璧,罕而益珍,傷哉。府君生於乾隆三年四月五日辰時,卒於乾隆六十年四月二十一日寅
時,年五十有八。……今將校刊遺書,謹忍淚敘述大概附於末簡,冀立言者有所采擇焉,道光
元年十月既望孤寶樹寶楙寶楠謹狀。」40《義迹山房詩稿》由《揚州文庫》第五輯《詩文集類》
之一種所收錄。41
〈《秋槎雜記》書後〉:「先君箸《秋槎雜記》內外篇,〈說經〉外篇,雜論、傳記、詩文合
為一卷。道光元年刊行時,儀徵阮相國(阮元)總督兩廣刺取是書內篇刊入,……道光十有九
年冬十月朔男寶楠識。」42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為母喬太孺人(1757-1811)43撰〈書先妣喬太孺人軼事〉。」
案:〈書先妣喬太孺人軼事〉:「先妣督教寶楠兄弟,自立身行,已至一話一言,朝夕檢誨,反
復不倦,庭闈之內,若嚴師然。先妣歿於嘉慶十六年,兄教諭寶樹作狀已刊行,茲校刊先君遺
書,命寶楠作先君狀,並記先妣軼事,以補其所未備焉,道光元年十月既望男寶楠泣記。」44
此事應增補。
八、 道光三年癸未(1823)三十三歲:
(1) 《年譜》:「纂《寶應圖經》成。」45闕「五月,撰〈《寶應圖經》序〉」一事。
案:〈《寶應圖經》序〉文末題識:「道光三年五月中旬寶應劉寶楠識於儀徵寓宅之鴻雪堂。」
46可見是年五月纂《寶應圖經》成,遂撰〈《寶應圖經》序〉。
(2) 《年譜》闕「六月,作〈白雲六章,為王貞女作有序〉。」
案:〈白雲六章為王貞女作〉序曰:「江都王柳村徵君第五女迺敬,少許字儀徵陳霞起。道光三
年六月六日霞起病歿,女聞赴縊,家人救之,久乃甦。女志不可奪,遂歸于陳。陳極貧,女以
針黹養孀姑,時年二十。」47依此,將詩作於是年,此事應增補。
(3) 《年譜》:「十一月,長女貢金卒,葬儀徵。」48闕「撰〈亡女貢金墓碣〉。」
案:〈亡女貢金墓碣〉:「予旅食四方,浮家十載,長女貢金生於江都寓舍,道光三年十一月卒
40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君行狀〉,頁 375-381。 41清•劉履恂撰:《義迹山房詩稿》,《揚州文庫》第 5 輯第 100 冊(揚州:廣陵書社,2015 年)。 42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7,〈《秋槎雜記》書後〉,頁 343-345。 43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皇清登仕郎國子監典簿顯考劉府君行狀〉:「繼配喬孺人,生於乾隆二 十二年(1757)五月十五日午時,卒於嘉慶十六年(1811)閏三月二十九日寅時,年五十有五。」頁 380。
44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書先妣喬太孺人軼事〉,頁 297-298。 45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17。 46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寶應圖經》序〉,頁 250。 47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白雲六章為王貞女作有序〉,頁 79-80。 48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18。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119
於儀徵,春秋五閱。……嗚呼傷哉!留葬儀徵城西,浣紗女祠之左原,予海梗風蓬,行將轉
徙,懼從陵谷,刊石裁文。」49此事應增補。
(4) 《年譜》闕「是年,為劉文淇(1789-1854)母凌氏,撰〈劉母凌孺人靈表〉。」
案:〈劉母凌孺人靈表〉:「孺人先世泰州人。……年二十五歸同里國子監生劉君錫瑜,……佐
國子君教子文淇,秉義執矩,……道光二年八月二日,節氣過江,感疾遽卒,春秋六十有六。
明年葬甘泉縣西金匱山之原,文淇苫土泣血,言不忍文,其同歲生劉寶楠,追維懿行,式慕母
儀,載筆貞珉,以遺來哲。」50此事應增補。
九、 道光四年甲申(1824)三十四歲:
(1) 《年譜》闕「三月,編輯劉彥矩(1770-1822)詩作,撰〈《研秋齋詩略》序〉。」
案:〈《研秋齋詩略》序〉:「博士芷裳先生既卒之二年,子明經鵷鳩集遺詩,郵寄其族兄寶楠屬
為編次,……道光四年三月朔族姪寶楠謹識於真州鴻雪堂。」51又劉寶楠有〈哭族叔博士芷裳
彥矩〉詩52,《清代人物生卒年表》:「劉彥矩(1770-1822),字雉常,號芷裳。」53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五月,為孫應科(1777-?)54《四書說苑》,撰〈《四書說苑》後
序〉。」
案:〈《四書說苑》後序〉文末題識:「道光甲申年五月既望寶應劉寶楠識於真州鴻雪堂。」55
此事應增補。
(3) 《年譜》闕「十月,張鼎(1762-1824)卒,撰〈皇清修職郎寶應縣儒學訓導張趙亭
先生行狀〉。」
案:〈皇清修職郎寶應縣儒學訓導張趙亭先生行狀〉:「先生諱鼎,字愛吾,一字趙亭,霍邱
人。……道光四年三月,以疾乞假歸,十月二十六日酉時卒於家,年六十有三。……丁丑以後
(嘉慶二十二年),浮家旅食,闊絕杖履,遂隔幽明,木壞山頹,愴慟無已,謹據所知具狀,
以私於執事如右。」56張鼎卒後劉寶楠撰此文。此事應增補。
十、 道光六年丙戌(1826)三十六歲:
(1) 《年譜》闕「九月,王豫(1768-1826)卒,撰〈清故國子監生王君之銘有序〉。」
案:〈清故國子監生王君之銘有序〉:「君諱豫,字應和,一字柳村。……道光六年九月十五日
49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亡女貢金墓碣〉,頁 419。 50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劉母凌孺人靈表〉,頁 392-393。 51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2,〈《研秋齋詩略》序〉,頁 519-520。 52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2,〈哭族叔博士芷裳彥矩〉,頁 70-71。 53汪慶柏:《清代人物生卒年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 年),頁 189。 54汪慶柏:《清代人物生卒年表》,頁 223。 55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四書說苑》後序〉,頁 253。 56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皇清修職郎寶應縣儒學訓導張趙亭先生行狀〉,頁 38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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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以疾卒,年五十有九。……寶楠疎懶寡交,十餘年前,遇君文選樓下,邂逅論詩數語輒合,其
後每見人士輒曰:『柳村盛稱君』,……以知己之誼,乃敘而銘之。」57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是年,塾師喬德謙(1772-1826)卒,撰〈清故修職佐郎候選儒學訓導
喬先生墓表〉。」
案:〈清故修職佐郎候選儒學訓導喬先生墓表〉:「先生諱德謙,字循吉,寶應人。……寶楠從
父丹徒君以憂歸,延先生為塾師,自是邑中人士多出其門。……早補縣學生,依次貢太學候選
訓導,卒於道光六年月日,年五十有五。……寶楠早侍師門,服膺道素,十年僑隔未遂,……
屬纊之日,不能俱棺,朋徒賻錢,始克成歛。……羊曇拊心,立東海之碑唐,彬灑涕辭曰……」
58可見劉寶楠撰此文於是年,此事應增補。
十一、 道光八年戊子(1828)三十八歲:
(1) 《年譜》闕「十二月,汪穀(1794-1828)卒,撰〈清故儀徵縣附學生員汪君之銘有
序〉。」
案:〈清故儀徵縣附學生員汪君之銘有序〉:「君諱穀,字小城,先世自歙遷揚州占籍儀徵。……
前卒二日,寶楠往視,君飾巾待期,了然生死。……又嘗假某書,亟檢歸之,言畢而逝,是為
道光八年十二月十日也,年三十有五。……埋幽之文闕如,於是君之執友劉文淇等,述君懿
德,屬寶楠為文。」59此事應增補。
十二、 道光十一年辛卯(1831)四十一歲:
(1) 《年譜》闕「二月,代從叔劉台垣(1762-1839)撰〈《四朝大政錄》書後〉。」
案:〈《四朝大政錄》書後〉題下有小字「代從叔宿臨」,文末題識:「道光十一年二月中旬五世
孫台垣謹識。」60〈清故太學生劉府君墓表〉:「府君諱台垣,字宿臨,號詒安,寶應人。……
府君生於乾隆二十七年九月十七日,歿於道光十九年五月,年七十有八。」61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五月,撰〈《吳貢士集》序〉。」
案:〈《吳貢士集》序〉文末題識:「道光十一年五月既望,鄉後學劉寶楠謹序。」62此事應增
補。
(3) 《年譜》闕「七月,撰〈上朱大司空書〉。」
案:〈上朱大司空書〉題下小字:「道光十一年七月。」63此事應增補。
57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清故國子監生王君之銘有序〉,頁 400403。
58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清故修職佐郎候選儒學訓導喬先生墓表〉,頁 394397。
59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清故儀徵縣附學生員汪君之銘有序〉,頁 403~405。
60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7,〈《四朝大政錄》書後〉,頁 317、321。
61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清故太學生劉府君墓表〉,頁 398-399。
62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吳貢士集》序〉,頁 260。
63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上朱大司空書〉,頁 306。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121
(4) 《年譜》闕「九月,作〈辛卯九月同孟瞻應省試,孟瞻作別號舍詩見贈,依韻奉
酬〉64。」
案:此詩題「辛卯九月」,即知劉寶楠作詩於是年九月。此事應增補。
十三、 道光十四年甲午(1834)四十四歲:
(1) 《年譜》闕「四月,丁晏(1794-1875)葬母,為其撰〈清故附貢生丁君夫人劉氏哀
贊有序〉。」
案:〈清故附貢生丁君夫人劉氏哀贊有序〉:「山陽舉人丁晏,以道光十三年十二月三日奉母諱,
明年夏四月,將卜秋冬之吉,祔母柩於縣東盧家灘丁君之塋。母故麻城知縣劉君希向女,有婦
德母儀,晏苫次不能為文,其同歲生寶應劉寶楠,謹據狀屬辭以告厥靈。」65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六月,代阮恩海(1821-1874)撰〈《劉氏遺書》書後〉。」
案:〈《劉氏遺書》書後〉題下有小字「代阮南疆」,文末題識「道光十四年六月中旬外孫阮恩
海。」66此事應增補。
十四、 道光十五年乙未(1835)四十五歲:
(1) 《年譜》闕「春,作〈乙未暮春,招同孫彥之、薛雲侯國慶、程小松祥棟、陸小
巖、小南聯杓集菜根堂〉67。」
案:此詩題「乙未暮春」,即知劉寶楠作詩於是年春。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八月,作〈陪祀王文簡祠詩有序〉。」
案:〈陪祀王文簡祠詩有序〉:「道光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李榕園觀察彥章,招同人集載酒堂,
祀新城王文簡公生日,會者十九人,各賦五言律詩四首。」68此事應增補。
(3) 《年譜》闕「秋,作〈乙未秋仲同殷古農杓、周筱雲鐄泊舟瓜渚,宿攬勝樓,即步
古農原韻〉69。」
案:詩題中「乙未秋仲」可知,劉寶楠作詩於是年秋。此事應增補。
十五、 道光十六年丙申(1836)四十六歲:
(1) 《年譜》載「春,自郡成赴都,同郡殷古農,劉孟瞻,梅蘊生,吳熙載,王句生,
楊季子餞於湖亭,賦詩送別。」70
64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3,〈辛卯九月同孟瞻應省試,孟瞻作別號舍詩見贈,依韻奉酬〉,頁 115。 65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清故附貢生丁君夫人劉氏哀贊有序〉,頁 429。 66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7,〈《劉氏遺書》書後〉,頁 332、336。 67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4,〈乙未暮春,招同孫彥之、薛雲侯國慶、程小松祥棟、陸小巖、小南聯
杓集菜根堂〉,頁 141。
68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4,〈陪祀王文簡祠詩有序〉,頁 145。 69張連生、秦躍宇點校:《劉寶楠集•念樓集卷九》,《寶應劉氏集》,頁 334。文海出版社影印之《念外
集》卷 1,原缺此首,《寶應劉氏集》據揚州大學圖書館藏鈔本補錄。
70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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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案:此條紀事,劉文興應據劉寶楠所作〈丙申歲首,將入都,同郡殷古農、劉孟瞻、梅蘊生、
吳熙載、王勾生、楊季子亮同餞於湖亭留別〉71,故《年譜》應將此詩補上。
(2) 《年譜》闕「五月,撰〈《碧虛齋吟草》書後〉。」
案:劉寶楠為收錄其師宋實甫詩作若干篇,而撰〈《碧虛齋吟草》書後〉,文末題識「道光十六
年五月下旬弟子寶應劉寶楠識。」72此事應增補。
(3) 《年譜》闕「九月,作〈送郡尊劉鑑泉先生源灝都糧陝西有序〉。」
案:此詩序曰:「先生治揚一載,捐奉倡修府縣學,開攔江壩,泄湖水,以保七邑民田,招集
諸生,月三課,延寶楠校正其文。擢升陝西糧道,臨行,案無留牘,郡無冤民。」73《大清畿
輔先哲傳•名臣傳六之劉源灝》:「劉源灝,字鑑泉,永清人。道光三年進士,選庶吉士編修。
十四年充山西鄉試正考官,明年出知揚州府,能治獄,清數十年積案,多平反。……十六年
秋,洪澤湖水漲,大吏檄開壩甚急,源灝念壩開,則下河數十萬居民均沒於水,力持緩開之
議,河督怒,飛騎督之,源灝泣請少待,伏禱於天,水陡落,人驚為神佑,歡聲雷動,皆曰:
『生我者父母,活我者太守』,比於陳鵬年云。九月,移任陝西督糧道。」74可見劉寶楠作此
詩於是年。此事應增補。
十六、 道光十七年丁酉(1837)四十七歲:
(1) 《年譜》闕「二月,作〈丁酉二月四日黃春谷先生招集簪園,晨興疾作,一藥而
瘳,宴客如常。予將赴飲,腰脇驟痛,不能屈伸。會孔宥涵比部繼鑅邀余翼日看
梅,並謝不往。是夜風雨大作,枕上率成,呈春谷先生,並送比部入都〉75。」
案:詩題中「丁酉二月四日」,此詩作於是年二月。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六月,校刊劉彥矩詩文,撰〈《研秋齋文略》序〉。」
案:〈《研秋齋文略》序〉:「家博士芷裳先生遺詩,寶楠既校錄之矣。今年夏,先生之嗣子明經
鵷,以先生遺詩並文若干篇,屬寶楠校而刊之,……道光丁酉夏六月族姪寶楠謹序。」76此事
應增補。
十七、 道光十八年戊戌(1838)四十八歲:
71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4,〈都中四月四日,大鴻臚葉筠潭紹本、黃樹齋爵滋兩先生,徐廉峰寶
善、黃榘卿琮兩編修,汪孟慈喜孫、陳頌南慶鏞兩農部,招集同人四十二人江亭展禊。孟慈出所藏宋 刻右軍禊帖送藏棗花寺中。溫翰林農部肇江繪圖,同人賦詩以紀其事〉,頁 147-148。
72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7,〈《碧虛齋吟草》書後〉,頁 338。 73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1,〈送郡尊劉鑑泉先生源灝都糧陝西有序〉,頁 473。 74清•徐世昌:《大清畿輔先哲傳》,《三十三種清代人物傳記資料匯編》第 33 冊,頁 103 下。 75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4,〈丁酉二月四日黃春谷先生招集簪園,晨興疾作,一藥而瘳,宴客如
常。予將赴飲,腰脇驟痛,不能屈伸。會孔宥涵比部繼鑅邀余翼日看梅,並謝不往。是夜風雨大作, 枕上率成,呈春谷先生,並送比部入都〉,頁 152。
76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2,〈《研秋齋文略》序〉,頁 521。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123
(1) 《年譜》闕「夏,為《勝朝殉揚錄》,撰〈《勝朝殉揚錄》序〉。」
案:〈《勝朝殉揚錄》序〉:「道光十八年夏,太守諸城李公主持風化,百祀具舉,屬寶楠考覈史
公祠之應從祀者,忠義節孝祠應補祀者。會予病目,不能覽記,次子恭冕從學郡館,爰命檢錄
史志,參以別集,凡殉義官弁及鄉官士民婦女,共若干人,予復加考定分為三卷以上之,太守
自知罣漏良多,所冀博雅君子有所增益焉,郡人劉寶楠識。」77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撰〈太守李方赤先生城溪餞別圖序〉。」
案:〈太守李方赤先生城溪餞別圖序〉:「道光十有七年仲秋良辰,諸城李月汀先生由里籍復赴
任江南之常州,先生居官清惠,朝野知名,鄉人愛敬,餞於城西(氵夫)淇合流之測,先生板
輿奉母,紫車啟塗,於時水韻風漪,樹含秋籟,流連鄉思,棖觸離情,先生之族子友和繪圖紀
事,此卷是也。……明年夏,先生攝知陽州,召集郡齋示觀圖卷,……幅末綴言以誌嚮往。」
78依此可知,劉寶楠撰此序文於是年夏。此事應增補。
(3) 《年譜》闕「七月,作〈邗雅八章有序〉。」
案:此詩序曰:「邗雅,頌德政也。諸城李公璋煜,以道光十八年四月,攝知揚州。……公以
進士除邢部郎,出守常州,攝知江寧,皆有惠政。至是守揚,凡三月,政化大行,受代遄發,
士民皇皇,如失父母,寶楠謹述輿情,用誌去思云爾。」79李璋煜守揚州三月,即是七月,劉
寶楠作〈邗雅八章有序〉。此事應增補。
(4) 《年譜》闕「八月,記述劉錫瑜(1749-1840)善行,撰〈善士劉君記〉。」
案:〈善士劉君記〉文末題識:「君名錫瑜,字懷瑾,世居江都,父兄皆占籍儀徵,補諸生。君
以孤貧廢學,轉徙江淮佐賈市門,非所願也,棄而習醫,發策得《內經》諸書,日夜讀之,三
年學大通。……今年夏,君年九十可以論定,乃敘述君之善行,他日郡邑志篤行傳中有所採錄
焉,道光十有八年秋八月中旬,寶應劉寶楠記。」80此事應增補。
(5) 《年譜》闕「九月,撰〈《李西園先生詩集》書後〉。」
案:劉寶楠讀李西園〈姚烈女〉詩而有所伸說,遂撰〈《李西園先生詩集》書後〉,文末題識
「道光十八年秋九月下旬後學寶應劉寶楠謹識。」81此事應增補。
(6) 《年譜》闕「十月,校刊劉彥矩《研秋齋筆記》,撰〈《研秋齋筆記》序〉。」
案:〈《研秋齋筆記》序〉:「家博士芷裳先生,少孤,家貧無藏書,常借友人書讀之,既歸其人,
或有觸憶而錄之。……先生卒官後,嗣子明經鵷搜錄遺篋,僅得二卷,顏曰筆記,每於門生故
77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勝朝殉揚錄》序〉,頁 261。 78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太守李方赤先生城溪餞別圖序〉,頁 261-262。 79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1,〈邗雅八章有序〉,頁 476-477。 80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善士劉君記〉,頁 284-287。 81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7,〈《李西園先生詩集》書後〉,頁 343。
124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舊訪求遺墨,冀有增益,十餘年來竟無所得。今年夏,明經以此二卷屬寶楠,校刊其書,考證
經史、評論詩文,下及名物細故、里巷恒言,皆有理緒,讀者當共珍之,道光戊戌冬十月,族
姪寶楠謹識。」82此事應增補。
(7) 《年譜》闕「是年,撰〈方節母汪氏墓碣〉。」
案:〈方節母汪氏墓碣〉:「道光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母年五十有一,積苦命終,申赴於母之族
弟,戶部員外郎汪喜孫曰:『申母苦死矣』。……遂以九月二十八日葬,葬十有二年,申補儀徵
縣附學生,樹碣母墓屬寶楠為文。」83汪氏葬後第十二年,即道光十八年,劉寶楠撰此文。此
事應增補。
十八、 道光十九年己亥(1839)四十九歲:
(1) 《年譜》闕「四月,為夏荃(1793-1842)《退菴筆記》,撰〈《退菴筆記》序〉。」
案:〈《退菴筆記》序〉文末題識:「道光十九年夏四月中旬,寶應劉寶楠。」84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十月,為父劉履恂《秋槎雜記》,撰〈《秋槎雜記》書後〉。」
案:〈《秋槎雜記》書後〉:「先君箸《秋槎雜記》內外篇,〈說經〉外篇,雜論、傳記、詩文合
為一卷。道光元年刊行時,儀徵阮相國(阮元)總督兩廣刺取是書內篇刊入,……道光十有九
年冬十月朔男寶楠識。」85此事應增補。
(3) 《年譜》闕「十一月,誦王僧保(1792-1853)詩作,撰〈《暫園吟》序〉。」
案:〈《暫園吟》序〉:「戊寅予徙郡城與劉孟瞻明經交時,同訪包慎伯大令於小倦遊閣,西御
(王僧保)及其弟勾生,皆坐上客,自是交日密。……(王僧保)署以暫園遂名其集,……予
浮家真揚宅,凡三徙,近始送帑歸里,獨留郡城,誦暫園詩,益為之流連不能置也,道光己亥
冬十有一月寶應劉寶楠序。」86此事應增補。
(4) 《年譜》闕「十二月,為劉台垣撰〈清故太學生劉府君墓表〉。」
案:〈清故太學生劉府君墓表〉:「府君諱台垣,字宿臨,號詒安,寶應人。……府君生於乾隆
二十七年九月十七日,歿於道光十九年五月,年七十有八。……卒年冬十二月,葬於城北三
里,合祔兩孺人之藏,從子寶楠謹揭其行於阡。」87此事應增補。
(5) 《年譜》闕「是年,為伊念曾(1790-1861)〈五十自述詩〉,撰〈得伊少沂大令遂安
書並五十自述詩,奉答一首〉88。」
82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研秋齋筆記》序〉,頁 266-267。 83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方節母汪氏墓碣〉,頁 421-422。 84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退菴筆記》序〉,頁 266。 85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7,〈《秋槎雜記》書後〉,頁 343-345。 86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暫園吟》序〉,頁 267-268。 87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清故太學生劉府君墓表〉,頁 398-400。 88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4,〈得伊少沂大令遂安書並五十自述詩,奉答一首〉,頁 168。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125
案:《清代人物生卒年表》:「伊念曾(1790-1861),字少沂,號梅石,福建寧化人。」89是年,
伊念曾五十歲作〈五十自述詩〉,劉寶楠作此詩,此事應增補。
十九、 道光二十年庚子(1840)五十歲:
(1) 《年譜》闕「二月,作〈邳州渡河〉詩。」
案:此詩序曰:「庚子二月四日,曉渡邳州河,憶癸巳、丙申再從先生鶴汀問渡於此,悵然成
咏,晚宿馬連屯,漫題於壁。」90此事應增補。
二十、 道光二十一年辛丑(1841)五十一歲:
(1) 《年譜》闕「春,作〈辛丑早春同厲明軒文煒登北通州文昌閣留贈〉91。」
案:此詩題「辛丑早春」,即知劉寶楠作詩於是年,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是年,作〈南遊光載圖絕句有序〉。」
案:此詩云:「平山七里湖,是我熟遊處,三十六年中,扁舟幾來去。」詩句下,有小字:「余
年十五始遊郡城,今三十六年。」92因此,劉寶楠始遊郡城之三十六年後,即五十一歲,作此
詩,此事應增補。
二十一、 道光二十二年壬寅(1842)五十二歲:
(1) 《年譜》闕「冬,為劉寶樹(1778-1839)撰〈皇清修職郎安徽五河縣學教諭劉先生
行狀〉。」
案:〈皇清修職郎安徽五河縣學教諭劉先生行狀〉:「先生諱寶樹,字幼度,號鶴汀,寶應人。……
先生生於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十六日子時,卒於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巳時,時年六十有
三。……先生卒之明年(二十年)寶楠成進士,官畿輔,未得歸葬先生。又明年(二十一年)
恭懷(寶樹子)病卒,仁人無後聞者衋焉。又明年(二十二年)冬,寶楠貽書伯兄子霖,詹吉
葬先生於城北二十五里,黃塍溝典簿君塋右,合袝芮孺人之藏。謹據所知具狀,以告立言之君
子,寶楠謹狀。」93可見劉寶楠於是年撰文,此事應增補。
二十二、 道光二十三年癸卯(1843)五十三歲:
(1) 《年譜》闕「冬,為汪贊綸(1792-1842),撰〈清故寶應縣學廩膳生員汪君之銘有
序〉。」
案:〈清故寶應縣學廩膳生員汪君之銘有序〉:「君諱贊綸,字經之,一字薇士。唐越國公八十
五世孫,明末自徽遷寶應。……寶楠少聘君妹,于歸之旬,遽以病歿,浮家轉徙幾二十年,舌
89汪慶柏:《清代人物生卒年表》,頁 162。 90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4,〈邳州渡河〉,頁 168。 91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1,〈辛丑早春同厲明軒文煒登北通州文昌閣留贈〉,頁 484。 92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4,〈南遊光載圖絕句有序〉,頁 173。 93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皇清修職郎安徽五河縣學教諭劉先生行狀〉,頁 38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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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耕所餘,稍治田宅,君為料理於後,送帑歸里奔走南北,君為籌緩急通有無。……到官之明年
冬,得君凶耗,心神惝怳,如失左右手。又明年冬,君之子孝孫等,將葬君於城北三里,合祔
房孺人之藏。嗚呼!其忍不銘,君生於乾隆五十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戌時,卒於道光二十二年
八月初十日寅時,年五十有一。」94可見王贊綸卒之明年,劉寶楠撰文於即是年冬,此事應增
補。
二十三、 道光二十四年甲辰(1844)五十四歲:
(1) 《年譜》闕「十月,為沈濤(1792-?)《十經齋文集》,撰〈《十經齋文集》序〉。又
撰〈黃塍溝先塋記〉。」
案:〈《十經齋文集》序〉文末題識:「道光二十四年冬十月寶應劉寶楠識於文安官署之春雨堂。」
95〈黃塍溝先塋記〉文末題識:「道光二十四年冬十月寶楠謹記。」96以上所舉應增補。
(2) 《年譜》闕「是年,撰〈二驘塚銘有序〉、〈孝貞黃氏女傳〉。」
案:〈二驘塚銘有序〉:「二驘服役久,道光二十四年,以積勞先後斃於文安內棧,瘗於馬神廟
北,樹石銘之。」97〈孝貞黃氏女傳〉:「孝貞黃氏女,儀徵舉人黃君盛修女弟,同里沙孝祚聘
妻也。……女年二十四而壻死,又(道光)二十四年,邑人將具狀請旌於朝,而治策述其事,
屬予為傳。」98以上所舉應增補。
二十四、 道光二十七年丁未(1847)五十七歲:
(1) 《年譜》闕「八月,為汪喜荀(1786-1847)撰〈清故中憲大夫 欽加兵備道銜河南
懷慶府知府汪君墓表〉。」
案:〈清故中憲大夫 欽加兵備道銜河南懷慶府知府汪君墓表〉:「君諱喜荀,字孟慈,初諱喜
孫,孫、荀通用,以避遠祖諱改名荀。……道光二十七年八月三日,以勞致疾卒官,春秋六十
有二。……寶楠與君同歲生,入學籍遂訂交,謹據君狀以揭於墓,寶應劉寶楠表。」99此事應
增補。
二十五、 道光二十八年戊申(1848)五十八歲:
(1) 《年譜》闕「六月,撰〈元氏縣神祇壇碑〉。」
案:〈元氏縣神祇壇碑〉:「壇在南門外,舊域東西廣五十九步,南北輪四十五步,壇高三尺、
方廣二丈,歲久蕪圯,夷為民居,其域僅存廣五丈二尺、輪十六丈,乃度其中築土為壇。……
94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清故寶應縣學廩膳生員汪君之銘有序〉,頁 406-408。 95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十經齋文集》序〉,頁 284。 96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6,〈黃塍溝先塋記〉,頁 291。 97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二驘塚銘有序〉,頁 411-412。 98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孝貞黃氏女傳〉,頁 426-428。 99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2,〈清故中憲大夫 欽加兵備道銜河南懷慶府知府汪君墓表〉,頁 555-
558。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127
教諭甯君、訓導金君監作,工匠用節材良,以道光二十八年五月吉日興工,逾月畢,乃刑牲祈
穀栞紀神功。」100六月新壇成,劉寶楠撰碑文記此事,應增補。
(2) 《年譜》闕「夏,撰〈元氏縣八蜡廟碑〉。」
案:〈元氏縣八蜡廟碑〉:「道光二十八年夏,元氏西北境蝗延袤二十餘里。知縣劉寶楠,禱於
東郊八蜡神祠,於東城角,西褚吳村,分廠買捕,蝗爭投坑穽,或抱禾死,凡收買十餘萬斤,
歲則大熟,乃修祠宇,刑牲題石刊紀神庥。」101此事應增補。
二十六、 道光二十九年己酉(1849)五十九歲:
(1) 《年譜》闕「六月,為元氏縣龍王廟,撰〈元氏縣龍王廟碑〉。」
案:〈元氏縣龍王廟碑〉:「元氏封龍山,舊有龍王廟。……乾隆時,太倉陳君福先後宰是邑,
嘗修葺之,越年百餘,櫺戶朽敝,神象剝零,亟宜完繕。寶楠備官茲土,倡勸義民醵金工作,
以道光二十九年五月興工,逾月工訖,廟貌煇煌增於其舊,於時小旱,浹日流膏,乃刑牲報功
紀績貞石。」102此事應增補。
二十七、 咸豐元年辛亥(1851)六十一歲:
(1) 《年譜》闕「是年,為單秉鑑(1745-1833)撰〈皇清誥贈中憲大夫詹事府左春坊左
庶子加二級單公墓表〉。」
案:〈皇清誥贈中憲大夫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子加二級單公墓表〉:「公諱秉鑑,字右三,……道
光十三年六月十三日病卒,年八十有九。……(孫)懋謙,道光十二年進士,詹事府左春坊左
庶子,……寶楠以道光十五年,舉於鄉,出庶子師門下,師將以咸豐元年某月某日,奉中憲君
及黃恭人柩,合葬於某原,(單懋謙)命寶楠為文紀諸墓石。」103此事應增補。
二十八、 咸豐二年壬子(1852)六十二歲:
(1) 《年譜》闕「九月,為劉子霖(1785-1850),撰〈清故附貢生兄于小梧墓碣〉。」
案:〈清故附貢生兄于小梧墓碣〉:「兄子霖,字汝時,一字小梧。……道光三十年九月二十九
日病卒,年六十有六。……咸豐二年九月,葬小梧於前黃塍溝典簿君塋右,河北之原。……吾
先世自明逸溪君,迄於梧園君十一世,世以厚德稱,小梧可謂能承先矣,爰書墓石,俾後人無
忘。」104可見劉寶楠撰〈墓碣〉撰於是年九月,此事應增補。
二十九、 咸豐三年癸丑(1853)六十三歲:
(1) 《年譜》闕「十二月,為王僧保撰〈清故儀徵縣學生王君墓表〉。」
100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元氏縣神祇壇碑〉,頁 415-416。 101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元氏縣八蜡廟碑〉,頁 416-417。 102清•劉寶楠:《念樓集》卷 8,〈元氏縣龍王廟碑〉,頁 417-418。 103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2,〈皇清誥贈中憲大夫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子加二級單公墓表〉,頁 551-
553。
104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2,〈清故附貢生兄于小梧墓碣〉,頁 5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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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案:〈清故儀徵縣學生王君墓表〉:「君諱僧保105,字西御,遠祖福二,明初官儀徵金吾衛正千
戶,其後居揚州占籍儀徵。……咸豐三年二月二十三日,粵賊林鳳祥,由江寧入揚州,降者日
給口糧,君闔門守死,戒家人無欵賊,賊毀君書屋故宅,八月間,絕粒死年六十有二。……十
二月賊退,君季弟慶保,自外入城,啟棺知君尸,乃加釘。……寶楠與君交最久,謹揭其一門
死事之烈於墓石,以告來者。」106可見劉寶楠撰〈墓表〉撰於是年十二月,此事應增補。
三十、 咸豐四年甲寅(1854)六十四歲:
(1) 《年譜》闕「是年,為劉文淇撰〈清故優貢生候選儒學訓導劉君墓表〉。」
案:〈清故優貢生候選儒學訓導劉君墓表〉:「君諱文淇,字孟瞻,先世溧水人,高祖諱春和,
監生,始遷揚州。……寶楠與君同貢太學,就館郡城,與君鄰交最深,知君內行最悉,用揭其
學行之大者,以表君墓,君子毓崧優貢生,傳君,……同歲生劉寶楠謹表。」107〈墓表〉未載
劉文淇生卒年,據劉毓崧〈先考行略〉:「先考生於乾隆五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申時,卒於咸豐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巳時,享年六十六歲。」108由此可知,劉文淇之卒年,劉寶楠為其撰此〈墓
表〉,此事應增補。
肆、 結論
藉由以上補正研究,筆者發現劉文興所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就整體而言,紀事
條例明確,相關考訂細密,儘管如此,卻也存在一些訛誤和闕記等問題。本文依《清劉楚楨先
生寶楠年譜》之「紀年」,逐一補正其有問題之「紀事」,在勘誤「紀事」方面,已考訂補正道
光六年、八年、十年、十八年、十九年、三十年等相關問題各一條,計有六條。
在增補「紀事」方面,已拾遺補闕嘉慶十二年 1 條、二十年 1 條、二十一年 1 條、二十
二年 1 條、二十三年 1 條、二十四年 1 條、道光元年 2 條、三年 4 條、四年 3 條、六年 2 條、
八年 1 條、十一年 4 條、十四年 2 條、十五年 3 條、十六年 3 條、十七年 2 條、十八年 7 條、
十九年 5 條、二十年 1 條、二十一年 2 條、二十二年 1 條、二十三年 1 條、二十四年 2 條、
二十七年 1 條、二十八年 2 條、二十九年 1 條、咸豐元年 1 條、二年 1 條、三年 1 條、四年
1 條,共計 59 條。
由此可見,《年譜》繫年紀事之內容,有六條訛誤的問題,卻多達五十九條闕記必須增
105原文闕「僧保」二字,故筆者增補。 106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2,〈清故儀徵縣學生王君墓表〉,頁 563-564。 107清•劉寶楠:《念樓外集》卷 2,〈清故優貢生候選儒學訓導劉君墓表〉,頁 559-560。 108清•劉毓崧:《通義堂文集》卷 6,《清代詩文集彙編》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叢刊(第 670 冊,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頁 353 上下。
《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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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所增補的部分很多是劉寶楠《念樓集》、《念樓外集》的詩文,如〈漢二烈士祠碑〉、〈書
先妣喬太孺人軼事〉、〈《寶應圖經》序〉、〈劉母凌孺人靈表〉、〈《研秋齋詩略》序〉、
〈清故儀徵縣學生王君墓表〉、〈《暫園吟》序〉、〈邳州渡河〉、〈南遊光載圖絕句有序〉、
〈送郡尊劉鑑泉先生源灝都糧陝西有序〉、〈辛丑早春同厲明軒文煒登北通州文昌閣留贈〉等
皆是。本文所增補劉寶楠的諸多詩文,都可以考訂其撰寫時間,並且逐條繫年紀事,這些事是
劉文興在編纂《年譜》時,沒有注意到而造成諸多闕記的缺憾,因此,透過本文的勘誤、增
補,已解決所發現的相關問題,相信能提供給未來編纂《劉寶楠年譜》的學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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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參 考 文 獻
一、 古籍文獻
清•劉寶楠:《念樓集》,《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輯》第 8 輯,臺北:文海出版社,1974 年。
清•趙爾巽等:《清史稿列傳》(六),《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1,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
版。
清•趙爾巽等:《清史列傳》(九),《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2,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版。
清•徐世昌纂:《清儒學案小傳》(二),《清代傳記叢刊》學林類 5,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
初版。
清•繆荃孫纂錄:《續碑傳集》(五),《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4,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
版。
清•徐世昌:《大清畿輔先哲傳》,《三十三種清代人物傳記資料匯編》第 33 冊,濟南:齊
魯書社出版,2009 年。
清•劉毓崧:《通義堂文集》卷六,《清代詩文集彙編》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叢刊,第
670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
清•劉履恂撰:《義迹山房詩稿》,《揚州文庫》第 5 輯第 100 冊,揚州:廣陵書社,2015 年。
二、 近人著作
支偉成:《清代樸學大師列傳》,《清代傳記叢刊》學林類 9,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初版。
汪慶柏:《清代人物生卒年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 年。
張連生、秦躍宇點校:《劉寶楠集》,收於《寶應劉氏集》,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文獻叢刊,
揚州:廣陵書社,2006 年。
曾聖益點校:《劉文淇集》,臺北:中研院文哲所,2007 年。
萬國鼎編;萬斯年、陳夢家補訂:《中國歷史紀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78 年。
劉文興編:《清劉楚楨先生寶楠年譜》,《新編中國名人年譜集成》第 19 輯,臺北:臺灣商務印
書館,1986 年。
蔡冠洛編纂:《清代七百名人傳》(三),《清代傳記叢刊》綜錄類 9,臺北:明文書局,1985 年
初版。
經學研究集刊 稿約
131
《 經 學 研 究 集 刊 》 稿 約
壹、 本刊性質
本刊為國際性半年刊,每年五月及十一月出版。本刊登載以經學及其相關論 文為主,另有經典或哲學譯粹、書目文獻、書評論文等專欄,歡迎海內外學者 賜稿。
貳、 稿件字數
本刊各專欄均接受外稿,來稿限用中文、英文、日文發表。一般論文以三萬字 以下為原則,特約稿不在此限。書評論文,字數在一萬五千字以下,所評之書 應為國內兩年內、國外三年內出版者。短評恕不接受投稿。
參、 投稿注意事項
一、 來稿以未曾發表者為限,同一文稿請勿同時分投至國內外其他刊物。譯
稿煩請註明出處,並請附上原文及翻譯授權書。
二、 來稿請以電腦列印,請務必附上 word 以及 pdf 檔案,中文稿一律用繁體
字(Big-5碼)。並請按本刊撰稿格式寫作,以利作業。
三、 來稿務必請附:
(一) 作者中英文姓名 (二) 中英文篇名 (三) 五百字以內之中英文摘要 (四) 五個中英文關鍵詞(含)以下 (五) 中文參考書目
四、 請另紙註明中西文姓名、服務機構、職稱、通訊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
e-mail address,以便聯繫。
肆、 審稿制度
來稿一律送請學者專家審查,採用與否,將以專函通知。無法刊出之稿件,恕 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伍、 版權與著作權
一、 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 版者之書面同意,本刊不負版權責任。凡經刊載,除作者本人出版專書 外,他人非經本刊書面同意,不得翻印、翻譯或轉載。
二、 本刊對來稿有刪改權,如不願刪改,請事先聲明。 三、 若著作人投稿於本刊經收錄後,同意授權本刊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或其 他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 覽等行為。並得為符合各資料庫之需求,酌作格式之修改。
四、 著作授權同意書於文章投稿時一併寄回,同意書格式詳如附件。 陸、 本刊物因經費有限,來稿若經採用,將致贈該期《經學研究集刊》二本,暫無
法支付稿酬,懇請見諒。
132
經學研究集刊 撰稿格式
《 經 學 研 究 集 刊 》 撰 稿 格 式
壹、 字數:
一般經學論文以三萬字為限,書評論文一萬五千字內。以橫式書寫,並 請隨文附上中、英文摘要(500 字以下)、中、英文關鍵詞(3-5 個)和 參考書目。 貳、 各章節使用符號:
依壹、一、(一)、1、(1)順序表示。
參、 字形:
一、 論文題目請用 20 號標楷體加粗體。作者、摘要、各章標題與參考 文獻請用 16 號標楷體加粗體,各節標目請用 14 號標楷體,其餘小 標請用 12 新細明體。
二、 關鍵詞請用 12 號新細明體加粗。 三、 正文請用 10 號新細明體,單行間距。 四、 獨立引文:與正文間隔 0.5 行,每行低三格,10 號標楷體。 五、 注釋:9 號字,標楷體,並以半形之 Times New Roman 阿拉伯數字
標示,如:1.2.3.
六、 文內數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如:年、月、日,及部、冊、卷、
期數等。
七、 頁碼以半形之阿拉伯數字標於頁底中央。
肆、 請以 A4 紙張規格編輯。 伍、 章與章、章與節和節與節之間皆留 0.5 行之空間。 陸、 請使用新式標點符號,書名、期刊名用《》,篇名用〈〉,書名和篇名連
用時,則使用《•》,如:《論語•述而》。
柒、 注釋請採隨頁注,注釋號碼以全篇為一計算單位,使用同一順序,注釋
號碼請使用半形之 Times New Roman 阿拉伯數字。
捌、 體例請依下列格式: 一、 引用古籍原刻本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南宋鄂州覆北宋刊龍爪本,約西元 12 世 紀),卷 2,頁 2。
二、 引用古籍影印本
明•郝敬:《尚書辨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69 年《百部叢書集 成》影印《湖北叢書》本),卷 3,頁 2。
三、 引用古籍點校本
清•曹雪芹、高鶚原著,馮其庸校注:《紅樓夢校注》(臺北:里仁
133
書局,2000 年),頁 10。
四、 引用現代專書
黃忠天:《周易程傳註評》(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2004 年二版), 頁 102。 五、 引用期刊論文
蔡根祥:〈胡瑗尚書學之探究〉,《高雄師大學報》第 16 期(2004 年 7 月),頁 219-234。
六、 引用論文集論文
鄭卜五:〈常州公羊學派「群經釋義公羊化」學風探源〉,收於《乾 嘉學者的義理學研究論文集》(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2003 年),頁 808-847。
七、 引用學位論文
楊晉龍:《明代詩經學研究》(臺北: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 論文,1997 年),頁 102。
八、 引用會議論文
鄭卜五:〈劉逢祿《公羊春秋何氏解詁箋》探析〉,國立中山大學「第 三屆國際暨第八屆清代學術研討會」論文。(高雄:國立中山大學, 2004 年 3 月 13-14 日),頁 10。
九、 引用報紙論文
蔡根祥:〈心無旁「鶩」與心無旁「騖」〉,《中國時報》大家談版, 2003 年 10 月 30 日。
十、 引用網頁資料
于 凱:〈上博楚簡《容成氏》疏劄九則〉,「簡帛研究」網站,網址: http://www.jianbo.org/admin3/list.asp?id=1010(檢索日期:2013 年 10 月 11 日) 十一、 引用外文資料
(一) 引用專書:
Edwin O. James, Prehistoric Religion: A Study in Prehistoric Archaeology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57), p.18.
(二) 引用期刊論文:
Richard Rudolph, 「The Minatory Crossbowman in Early Chinese Tombs,」 Archives of the Chinese Art Society of America, 19(1965), p.8-15.
十二、 再次徵引
同一資料引用兩次以上(含兩次)時,無論是否不連續,則應將被 徵引原註的作者、書名標出,再註記徵引的卷、頁數,如:
134
註 1:康義勇:《論語釋義》(高雄:麗文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 頁 59。 註 2:康義勇:《論語釋義》,頁 202。 註 3:周何《禮學概論》(臺北:三民書局,1998 年),頁 117。…… 註 10:康義勇:《論語釋義》,頁 202。
玖、 參考文獻之格式,分為古籍文獻及近人著作二種:
一、 古籍文獻以文獻成書之朝代為序條列之。遇一書有各家注疏時,只
列時代最近之注疏家: 漢•孔廣森:《春秋公羊通義》,臺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重 編本《皇清經解》,1990 年。 明•郝敬:《尚書辨解》,臺北:藝文印書館,《百部叢書集成》影印 《湖北叢書》,1969 年。
二、 近人著作,不分專書、學位論文、期刊論文,以人名筆劃為次,依
序排列之。同一人有若干著作,則依西元紀年順序列之,如: 陳鼓應:〈先秦道家易學發微〉,《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二輯,北京三 聯書店,1998 年,頁 1-30。 陳鼓應:《易傳與道家研究》,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9 年。 蔡根祥:「宋代尚書學案」,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所博士論 文,1993 年。
壹拾、 年代標示:
文中若標示年代,請盡量使用國字,並於其後以括號附注西元年代,西 元年代使用阿拉伯數字。
一、 王守仁(明憲宗成化八年[1472]- 明世宗嘉靖八年[1529]) 二、 董仲舒(179-104 B.C.) 三、 揚雄(53B.C.-18A.D) 四、 鄭玄(康成,127-200)
壹拾壹、 罕見文字請盡量使用漢字庫,請勿自行造字。
壹拾貳、 請以 Word 文件(*.doc)形式投稿。
經學研究集刊 審稿流程
135
《 經 學 研 究 集 刊 》 審 稿 流 程
136
經學研究集刊 論文審查刊登辦法
《 經 學 研 究 集 刊 》 論 文 審 查 刊 登 辦 法
98 學年度第 2 次經學研究集刊編審委員會修訂
94 學年度第 1 次經學研究集刊編審委員會製訂
壹、 為提昇《經學研究集刊》(以下簡稱本集刊)之學術水準,公平處理審稿事
宜,特訂《經學研究集刊》審查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貳、 本集刊投稿稿件應包括:
一、 作者基本資料表、文稿紙本二份或文稿電子檔、中英文篇名、中英文摘
要(限三百字以內)、中英文關鍵詞(限五個以內),稿件格式請參考
「《經學研究集刊》撰稿格式」。
二、 如未補齊資料者,得補齊之,否則退回稿件。
參、 本集刊審稿作業原則如下:
一、 專業原則
(一) 編審委員會就來稿主題,推薦國內外該領域之專家進行評審。
(二) 本集刊之審查方式,採匿名審查制,由 2 位(或以上)專家學者審
稿。審稿者資格不限於教授,學有專精即可。
(三) 編審委員會積極瞭解審稿者之審稿品質,並建立審稿者資料庫,作
為推薦審稿者之依據,以確保本集刊稿件品質,提升學術水準。
二、 迴避原則
(一) 本集刊之執行編輯、編審委員,如有投稿本集刊,不得出、列席參
與所投文稿之任何討論,不得經手處理或保管與個人稿件相關之任
何資料(如審稿意見、審稿者資料)。
(二) 本集刊之投稿者與審查委員,凡屬師生、同門、親屬關係、同機構
者(含退休教師),均須予以迴避。
三、 保密原則
(一) 不論審稿中或審稿後,編審委員會及編務行政人員對於投稿者與審
稿者之資料負有保密之責,稿件審查以匿名為原則。
137
(二) 本集刊執行編輯與助理編輯,需依編審委員所推薦之審查者名單,
依順位邀請兩位審查者匿名審查。若所推薦之審查者因故未能審查
或不符專業條件,將由主編徵詢編審委員意見後另推選適合審稿
者。
肆、 本集刊之稿件審查結果分 4 級:極力推薦、推薦、勉予推薦、不推薦。
伍、 審稿流程如下:
本集刊之審查包含「預審」、「初審」與「複審」。
一、 預審
(一) 本刊編輯委員會就來稿做初步篩選,凡符合本刊之性質、形式要件
(包括字數、格式、體例等)及嚴謹程度者,即由編輯委員會交付
審查。
(二) 不符合本刊性質、形式要件、嚴謹程度者,由編輯委員會討論確定
後,逕予退稿。
二、 初審
(一) 預審通過之文章由編輯委員會聘請兩位評審人匿名審查。
(二) 初審意見分為四類:(1) 極力推薦(原稿採用)、(2) 推薦(修
正後不必再送原審者看過即採用)、(3) 勉予推薦(修正後再送原
審者審查)、(4) 不推薦。
初審意見
01 極力推薦(原稿採用)
02 推薦(修正後不必再送原審者看過即採用)
03 勉予推薦(修正後再送原審者審查)
04 不推薦
(三) 初審之稿件依兩位匿名審查者之審查意見決定稿件之處理方式(詳
見下表所示)。
1
2
3
審查人甲
審查人乙
處理情形
極力推薦或推薦
極力推薦或推薦
極力推薦
勉予推薦
刊登
刊登
極力推薦
不推薦
送第 3 人後,提交
本集刊編輯委員會討論
138
4
5
推薦
推薦
勉予推薦
送本集刊編輯委員會討論
6 勉予推薦或不推薦
勉予推薦或不推薦
不推薦
不刊登
不刊登
三、 複審
(一) 凡該稿件兩位審稿者之建議為「極力推薦/不推薦」之文稿,由編
輯委員會送交第三位匿名審稿者。若第三審與初審兩位審稿者之意
見為「二負(不推薦)一正(極力推薦)」,則退稿。若第三審與初
審兩位審稿者之意見為「一負(不推薦)二正(極力推薦或推
薦)」,則由編輯委員會去函請作者修改,作者需於兩星期內修改完
畢,將修改後之文章,連同「修改說明」及「答辯說明」,寄回編
輯委員會,由編輯委員會根據三位審稿者意見及稿件數量決定採用
與否。
(二) 凡該稿件兩位審稿者之建議為「推薦/勉予推薦」之文稿,由編輯
委員會去函請作者修改,作者需於兩星期內修改完畢,將修改後之
文章,連同「修改說明」及「答辯說明」,寄回編輯委員會,由編
輯委員會交予「勉予推薦」意見之原審稿者審查。若複審意見為
「不推薦」,則退稿。若複審意見為「推薦」,則由編輯委員會根據
複審推薦理由及稿件數量決定採用與否。
(三) 複審之審查規準與表格同初審意見表,惟刊登建議之部分只分「極
力推薦」、「推薦」、「不推薦」三級。
陸、 投稿者撤稿之要求,需以書面提出,並敘明撤稿理由。如於初審階段提出撤
稿者,本集刊一年內將暫不接受其投稿。
文稿通過刊登標準後,仍需依審查委員建議修改刊登,並依本集刊撰稿格式規定,
始予刊登。
經學研究集刊 著作授權同意書
139
《 經 學 研 究 集 刊 》 著 作 授 權 同 意 書
Copyright License Agreement
論文名稱:
Title of the Article:
(以下稱「本論文」)
(「ARTICLE」)
壹、 若本論文經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以下稱「出版單位」) 接
受刊登,作者同意非專屬授權予出版單位做下述利用:
一、 以紙本或是數位元方式出版; 二、 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授權用戶下載、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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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再授權國家圖書館或其他資料庫業者將本論文納入資料庫中提供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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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f the ARTICLE being accepted by the Institute of Chinese Classics,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PUBLISHER, the Author hereby grants a non-exclusive license to the PUBLISHER to: A. publish the ARTICLE by paper or digital format; B. digital archive, reproduce, transmit publicly by Internet, or authorize users to download, print, browse, or conduct other sales or service providing of database;
C. grant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or other database providers a sublicense to collect the ARTICLE, for the purpose of service providing, in its database. D. change the format of the ARTICLE to meet the system requirement of each
database.
貳、 作者同意出版單位得依其決定,以無償之方式再授權予國家圖書館或
其他資料庫業者。除無償合作之狀況外,出版單位應以本同意書所載
140
任一連絡方式通知作者其再授權之狀況。
II. The Author agrees that the PUBLISHER may in its sole discretion grant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or other database providers a sublicense whether or not the
license fee is charged. Except the circumstances of free , the PUBLISHER s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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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作者保證本論文為其所自行創作,有權為本同意書之各項授權。且授權
著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本同意書為非專屬授權,作者簽 約對授權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III. The Author warrants that the ARTICLE is his/her original work, and has the right to grant all kinds of license hereinabove without any infringement of rights of
any third party. This Agreement is a non-exclusive license, and the copyright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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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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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蔡根祥主編;初版,高雄市: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經學研究所;2022.05[民 111 年 5 月]
141 面;18.2*25.7 公分
ISSN:2075-3659(平裝)
1.經學 2.期刊
經學研究集刊 第三十二期
主 編 者: 發 行 者: 封面題字: 執行編輯: 編輯委員:
責任編輯:
編輯助理:
封面設計: 發 行 所:
電 話: 電子信箱: 出 版 者: 定 價: 版 次:
陳韋銓 林安梧 李幸長 黃薏如 陳詠琳 孔令元 孫碧穗
陳政揚 張珣 陳韋銓 林佳慧 黎雅真 許嘉哲 陳慧萍
鄭卜五 楊晉龍 蔡鴻江 曾東元 謝成豪 葉璟頤 黃澤鈞
林晉士 林晉士 蔡根祥 蔡根祥 黃忠天 林天人 姜龍翔 林穎政 盧秀仁 薛慧綺 李佩圜 朱正源 簡宏恩 盧姿伶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 80201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 (07)717-2930 轉 2511 傳 真: (07)771-3402 [email protected] 昶景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新台幣四百三十元(平裝) 西元二○二二年五月 初版
李子芸 劉子銘
林芸姍
譚嘉雯
封面圖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於庚子春月時舉辦
「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師友生書法聯展――書藝經典」主題作品,黃聖忠老師拍攝。
本集刊內容,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ISSN:2075-3659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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