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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調的青少年休閒參與?以廟會之八家將表演活動為例

著作人:周金龍、黃恆祥、許成源0

變調的青少年休閒參與? 以廟會之八家將表演活動為例 周金龍 黃恆祥 許成源 崇右技術學院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崇右技術學院 摘要 青少年是人生成長的一個重要階段,是逐漸從他律邁向自律的轉折期,同樣亦是蛻變為 成人所需經歷的重要關鍵期,易陷入挫折、無助之情境,亦是一段內在衝突、心靈失衡且行 為不穩定的時期。青少年一向是自我為中心的,他們在盲從與叛逆之間搖擺不定,易導致「自 我混淆」,使生活缺乏目標,迷失在現實生活的各角色中,由於其自我價值觀的混淆,如無 適當的抒發管道,將使青少年無法適應快速變遷的社會環境;其次在心理上感受衝突、徬徨 與困惑,因此心靈的失衡、情緒上的不穩定,產生偏差行為上的不良適應行為,甚至出現身 體不適反應,引起一些脫序的偏差行為現象,如同青少年參與廟會八家將活動行為,社會觀 念解讀上將青少年參與八家將休閒活動所衍生之諸多社會問題與現象劃上等號;倘若青少年 有較多機會參與具正面社會化機能的社會活動,便能相對減少青少年參與不當休閒活動、接 觸偏差行為的機會,進而降低其從事偏差行為的可能性發生,因此未來更需要成人給予鼓勵 關注與積極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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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調的青少年休閒參與?

以廟會之八家將表演活動為例

周金龍

黃恆祥

許成源

崇右技術學院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崇右技術學院

摘要

青少年是人生成長的一個重要階段,是逐漸從他律邁向自律的轉折期,同樣亦是蛻變為

成人所需經歷的重要關鍵期,易陷入挫折、無助之情境,亦是一段內在衝突、心靈失衡且行

為不穩定的時期。青少年一向是自我為中心的,他們在盲從與叛逆之間搖擺不定,易導致「自

我混淆」,使生活缺乏目標,迷失在現實生活的各角色中,由於其自我價值觀的混淆,如無

適當的抒發管道,將使青少年無法適應快速變遷的社會環境;其次在心理上感受衝突、徬徨

與困惑,因此心靈的失衡、情緒上的不穩定,產生偏差行為上的不良適應行為,甚至出現身

體不適反應,引起一些脫序的偏差行為現象,如同青少年參與廟會八家將活動行為,社會觀

念解讀上將青少年參與八家將休閒活動所衍生之諸多社會問題與現象劃上等號;倘若青少年

有較多機會參與具正面社會化機能的社會活動,便能相對減少青少年參與不當休閒活動、接

觸偏差行為的機會,進而降低其從事偏差行為的可能性發生,因此未來更需要成人給予鼓勵

關注與積極引導青少年的休閒參與。本文研究之目的就青少年參與八家將是變調行為或是英

雄式之性格的呈現,而研究方法是採取用質性研究及訪談、觀察與文獻分析方法。研究結果

發現青少年透過參與八家將之廟會、劇場、遶境等,以創作性「將舞」表演的休閒運動方式

來呈現其內心的想像與情境。結論青少年個人參與八家將是一種興趣,及追求或累積人生美

好的經驗,產生自信心及成就感,整體社會應予尊重與肯定;然而這些將舞者畢竟年少狂傲

輕飆,在家庭、學校、社會等應避免有權威性或壓迫性的嘲諷(parody)輿論負面打壓,反

而應協助其塑造休閒運動及文化制度面的角色與功能,如此可避免偏差行為發生,深信是具

有決定性的影響。

關鍵詞:八家將、民俗、社會約束力、同儕關係、青少年偏差行為

壹、前言

適量、合宜的休閒活動,能調整忙碌及緊張生活步調、使人顯的更樂觀積極。檢視當前

青少年的活動行為,發現一些有偏向於忽視道德價值的認知心態,與違反社會規範(norm)

的偏畸或偏差行為發生,亦即指個體有不能適應正常生活,因而衍生有違社會規範(norm)

的問題,青少年成長過程中是常會發生一些可預測或不可預測的事或經歷(life events),

且介於一段內在衝突、心靈失衡及行為不穩定的時期,青少年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常在盲從

與叛逆之間搖擺不定,他們在樂觀與悲觀之間徘徊(Freud, 1964)。大抵可從青少年衣著方

面談,以台客文化為例,「台客」其原本含有貶低、嘲諷之意,但現在卻有許多年輕人開始

以自稱台客為榮,如服裝配色大膽衝突、掛飾非金即銀、穿垮褲露彩色內褲、一定要染髮等;

其次,女性之台妹造型代表人物,如閃亮三姐妹;男性的台客代表人物,伍佰;究其吸引原

因是傳播媒體或電視節目炒作的「台客文化」,且巧妙的結合「特立獨行」的風格,其實質

上台客文化真正意義並非是沒水準、不是鄉土,且是一種生活方式與態度的呈現,而是青少

年對於事物沒有足夠見解及批判能力,更未能省思就照單全收,何況青少年經常茫然不知自

己內心的想法,只是盲從的隨波逐流,以致於社會大眾對於「台客」的認知和觀感並沒有改

變,直覺上它是現在的潮流;根據鄭之灝(1996)的描述,青少年是介於十五至十八歲之身

體發育成熟的群體,在人生發展過程中不斷的尋找自我時,是極易受到環境、外部群體影響

的一個階段。民俗廟會,在歷史文化傳承與人們精神生活方面,是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亦隨著人民的生活習慣,及地域或環境變遷的影響,且也融入情感、信仰與宗教祈福活動等

而代代相傳,本文研究之目的就青少年參與八家將是變調行為(Transgressive behavior)或

是英雄式性格(heroic character)的呈現,其次研究動機是對於參與八家將的青少年其行為

之影響;研究方法是採用質性研究及訪談、實際觀察與文獻分析方法、生態系統理論等來探

討分析。研究結果發現青少年透過參與八家將之廟會、劇場、遶境等,以創作性「將舞」表

演的休閒運動方式來呈現其內心的想像與情境。

貳、同儕關係與次文化群角色

一、同儕與人格成長關係

青少年發展正是處於人格成長與生活適應的關鍵時期,在此階段不但有其發展任務需求

與使命感,且更潛藏著思想觀念上的轉變問題,依據瑞思(Rice)的青少年之社會發展論而

言,其任務涵蓋:與不同背景、經驗、思想觀念的人交往,以擴增同儕的友誼層面;在社會

群體中尋求認同、接納、隸屬與地位。因而青少年轉變常表現於生活及行為上,且更傾向於

積極的表現自我、追求時髦、英雄崇拜之風格,亦即青少年階段的社會環境成為自我認同與

建立主體的最重要因素,加上人生目標未定,價值觀念模糊、喜歡追求刺激,亦受到同儕之

間拉力與社會環境之影響。青少年的「狂飆期」恆視青少年「外向」的行為表現,實則含有

「內在」的原因,而內在的原因是造成青少年次文化的興起,次文化亦即所謂的「圈內文化」

或「副文化」,「次文化」其本質並無任何負面的涵義,而係源於成人世界所發展出的社會

文化主流,乃是由美國都市社會學者Fischer所提出,次文化定義仍指某群體的觀點和生活方

式顯然是異於社會主流趨勢;亦即指一群年齡層相仿的青少年為了滿足生理與心理的需要,

建立彼此具有相互認知之社會觀點與個人背景或理念、知覺之基礎上,並經過一段長期相處

與互動的生活模式,而逐漸產生一種相互瞭解並願意接受制約規範、價值觀念、生活型態的

的一種內層與心理環境之間心理生活空間(mental life space)的區域,如八家將青少年之常

聚的團練生活模式。其次同儕(peer)是指一種同質性的青少年文化,依據同儕認同生物學

基礎,指體型、外貌,及生理層面的變化,與其它發展階段有顯著的差異,但由於身體發育

的特徵及共同點,拉近彼此之間距。另依Santrock(2003)解釋,同儕就是指年齡相近,相

似學習階段的他人,可以協助青少年順利地適應對父母的依附關係的轉換;換言之,青少年

的同儕次文化是指年齡層相仿的族群團體,其成員關係密切,認同團體的行為標準,是個人

的參照團體(張春興,1989)之標準或價值觀念,並讓青少年彼此具有隸屬感及滿足社會需

求;因而為了滿足生理與心理的需要及為提供心理上的支持,在青少年身心發展的過程中塑

造出適合自己同儕生活的獨特文化模式,包括生活型態、價值觀念、行為模式及心理特徵等,

再依據同儕認同心理學基礎言,青少年有強烈好奇心、獨立的慾望、叛逆的性格、自以為是

的心態,他們想獨立不受約束、幫助與支援;卻又不得不依賴父母及成人的某些特定習慣性

模式而作為,乃因為家庭生活與社會生活中存在抑制青少年的身體發展及情感表達,亦同時

箝制學習動機、創造力、自信心等;反而產生造成父母、長輩、師長等難以「認同」的動作

表現,所謂認同(identity)是提供識別他人與自我的一種方法,藉由將某些人、事、物、

看法等涵蓋在內(inclusion)或排除在外(exclusion),如飆車、鬥狠、髮型、耳飾、配件、

裝扮、衣物、用語、價值觀、娛樂遊戲等行為與態度上。其次以社會觀點言是將青少年視為

一個具有獨特的次文化群,與成年人世界具有不同的價值和行為的解讀,依據吳素倩(1987)

表示造成青少年次文化之原因,有以下兩種解釋:

(一)世代解釋論

學者以社會整合的觀點來討論青少年次文化及行為,由於社會被看做是一個相互關聯

之次系統(subsystem)所組成,而教育系統被視為替經濟及政治系統培育有能力之社會行

動者,但是在教育系統中的青少年因與其他次系統之社會連結極弱,家庭亦因在現代社會

中減弱其控制青少年之力量,造成了青少年在社會系統中占有一不確定的地位及角色責

任;亦即踏入一個混亂而不平穩的階段(unstable life period),且亦常陷入天人之際

(Between deity and the secular world)的抉擇,而不平穩階段又稱為過渡階段(transitional

period ) , 該 不 平 穩 階 段 , 是 青 少 年 成 長 歷 程 中 必 然 會 出 現 的 挑 戰 ( developmental

challenges),因而基於這樣的過渡性質,形成了青少年不同於成人的次文化行為格調與行

為模式。

(二)結構解釋論

結構解釋論學派認為青少年次文化基本上是源於社會結構特別是階級結構,而導致產生

本身之矛盾,亦即不同的社會階級背景將使青少年產生不同的次級型態。然爾筆者認為青少

年在發展過程所碰見的阻礙危機(crisis)和機會抉擇點(choice points),卻是青少年成長

的好機會(opportunities for growth),使其得以產生學習適性行為,及培養認同感與凝聚力

以促進個人與社會的良好溝通與發展,如同每一個社會都有許許多多的次文化,不同族群的

人均有他們特有的風格習慣與生活傳統,因此形成很多不同的「地方次文化」;因此不同年

齡群的人,也有他們特有的生活習性與人生態度,亦形成不同的「年齡次文化」,青少年次

文化就是明顯的例子。依據英國學者布萊克(Black)認為文化是經由學習所得來,所以各

種社會中的構成因素都會形成一個對於學習的影響變數,青少年文化在本質上是一種反應原

社會結構、階級情況的產物(江福貞,2007),例如對於環境的認識、透過克服環境或適當

的妥協、對升學和持續教育的認識等,但因缺乏熟悉能力以致大部分之青少年往往是默然接

受了成人社會制度所訂下之價值及行為規範,並無反對成人或反文化的傾向。

二、社會制約下「問題的人」的詮釋

在透過理解社會制約下的責任(responsibility)、合模(conformity)及社會約束力(social

sanction)上的差異後,亦即發現青少年問題往往就由這些分歧的觀念下被成年人界定或延

伸出來,如何解析「青少年」被視為一個「問題的人」、「邊緣人」,在其背後所潛藏的各

種「偏差行為」,而被環顧目前的青少年族群分別與「八家將」相互掛聯在一起時,兩者之

間卻是被界定著某種關聯性,且加上其具獨立性、好奇心和對新奇事物的興趣驅使下,因此

較容易產生冒險行為傾向,而冒險行為常被認為與吸菸、喝酒、藥物使用、性行為、開車和

賭博有關(Zuckerman & Kuhlman, 2000),因此「八家將」勢必是要概括背負著中輟、逃

學、藥物濫用、幫派滋事、價值扭曲等負面原罪的譴責,而諸多的新聞報導青少年加入將團

是一個具有負向意涵的社會面,亦實際歸類將團少年形塑成為遊走於家庭、學校、社會的邊

緣人(康萃婷,2001),且跳脫以往從成人、法律等層面去解釋將團少年行為的模式。在青

少年價值觀的形成過程中,除了身心的快速成長之外,而其「內在、獨特自我導向」(orientation

to an internal, unique self)的特質,表徵於其個人的思考能力上,也從具體思考逐漸發展出

抽象思考的能力,將他們的注意力集中在「內在」的自我概念,如性格、興趣、技能和價值

觀等,因而產生及面臨一些所謂升學的選擇、就業的考量、人生觀的定向等問題,當面對這

些選擇時是極易引起經驗與心理的衝突,亦會產生適應上的危機與困難。這也是一個生活教

育的社會化過程,可知家庭、同儕、工作對於青少年之個人的生活認知、態度和行為,都會

產生莫大的影響力(林東泰,1992),根據社會影響理論,通常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在思想、

態度、價值、文化上越接近,就越能彼此影響。美國學者柯恩(Albert K. Cohen)同樣於1955

年亦提出,認為「次文化」是大社會中獨立的特殊次級團體所擁有的信念、價值、態度、規

範、行為組型及累積的知識,卻是由社會階層、職業、宗教、種族背景、意識型態,及某些

次級團體的專屬特質所組成的,此理論認為犯罪行為歸類於低階層之青少年,在其追求中上

階層文化目標受挫後的一種調適結果,但次文化反而鼓勵或原諒偏差行為,在不知不覺中違

反了社會規範(陳秀卿,2008),因此青少年無形中承襲了妥協(compromising,亦即現實

及 理 想 的 調 整 ) , 與 統 合 ( synthesizing , 亦 即 自 我 觀 及 生 活 經 驗 的 統 合 ) 的 過 渡 期

(transitions),而相對的其環境、家庭、朋輩、學校以及社會的價值觀,也是會影響著青

少年的態度及行為,若青少年改變一貫的處事方法來面對新的處境和任務,才能邁向成長階

段;換言之,即是青少年族群發展模式與日常生活之社會位置(social position)彼此所交互

建構出來,其包含生活方式(life style)、信念(belife)、價值(value)等因素,因此他們

也不覺得打架、吵架等是犯法的行為,逞凶鬥狠便形成了屬於幫派少年的次文化,反而令他

們更恣意妄為而引起其它的問題,如同Cohen認為犯罪是含有下列五種主要的次文化特質:

  1. 非功利性:即青少年並非分因需要或慾望為目的而竊取財物,係是為了在團體中獲得

威望,進而受到肯定。

  1. 惡意性:即指欲享受作弄他人或讓自己違反社會禁忌而作為樂趣。

  2. 否定性:即指青少年次文化價值觀與大社會的主流文化相對立,但未必是彼此有衝擊

性。

  1. 多變性:即指青少年犯罪行為並非僅一種,或單獨、單項的模式而是多元類型。

  2. 暫時享樂:係指青少年犯罪行為並無慎密計畫或是具有特殊的意圖,通常只為了追求

立即或短暫的快樂。

因此,筆者仍將其個人特質(personal characteristics)歸屬於社會文化中的價值、規範、

符號等系統的運作模式,且透過日常生活習慣,而不露痕跡潛移默化的去影響「青少年的思

維與行為」;另外因資訊錯誤、知識貧乏、觀念思維等因素,誤導青少年的正確認知方向,

而導致青少年是陷於「確立自我的形象及地位」的階段,而也可能由於家庭問題、學校教育

制度或社會缺乏一套明確的道德規範,讓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失去憑藉,或經常受挫敗而貶

低自我價值,造成他們迷失自我。

然而,青少年期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建立統合的自我概念(self-concept),即是青少年對

於自己的看法,因而促使其建立自我主體性的最重要關鍵階段,在其心目中,沒有人比他們

更瞭解自己或更值得信賴的人,藉以彼此認知與心態的感覺,同儕之吸引力就會超越其他年

齡階層,也逐漸形成自己的社會團體,亦產生次級文化團體歸屬感,但不可否認的同儕關係

確是影響少年行為產生偏差的另一個重要因素(Hindelang, 1973),最後形成為真正的問題

青少年。今個人認為欲瞭解現代青少年次文化,應從青少年所關懷之議題中去了解癥結與解

決問題,同時亦予鼓勵及接納其塑造多元價值的觀念,誘導並依尋著與社會環境互動過程

中,建立一套青少年個人對自我的態度、情感或看法的參考架構,並同時給其適宜自由開放

的成長空間,與強化健康的生長環境。

參、青少年偏差行為與社會認知差異

一、青少年偏差行為問題與成因

臺灣地區在新、舊社會制度的轉型過程中,因社會結構改變的結果,核心家庭替代大家

庭,父母為了工作,無多餘時間兼顧孩子生活,且網路及數化電腦延伸入家庭生活重心,因

而對青少年教育發生了空前的影響,衍生許多嚴重的社會問題與道德惶恐(moral panic),

尤其青少年犯罪及偏差行為問題更是倍受關注的焦點,加上貧乏而錯誤的知識不但滿足不了

青少年的好奇,亦因而成就支持青少年偏差行為有關之研究與理論,概統稱為家庭動力論

(theory of family dynamics)。

所謂「青少年」係指兒童期到成年期之間,為生理變化開始到身心成熟的發展階段,如

以法律觀點而言,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階段;其次偏差行為的定義,就廣義言係指

違反法律規範和社會規範的行為,亦即指青少年個體違反社會價值體系中之道德規範與法制

之行為準則,以及對生活與工作環境上之難以適應,例如青少年不思慮及檢索(或排除)一

些社會職場類別的主要因素包括:學歷低卑、技能不足、經驗欠缺、缺乏興趣、信心不足、

競爭激烈、前途暗淡等,而產生身心上與學習上的困擾行為,這些行為統稱為「偏差行為」

或「問題行為」,而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均是違反社會規範之行為,如學者Howards Becker

和Edwin M. Lemert等人指出:「並非偏差行為造成社會控制,相反的卻是社會控制引發了

偏差行為」;何況青少年正處於一個輕浮「狂飆期」,肇始於心理與生理上的快速成長,另

因外在環境的壓力影響將勢必提昇青少年族群對生活的適應困難度,青少年心理發展歷程

中,特別要求得到自我存在的核心價值,即自我觀念的突顯;其次青少年時期他的社會地位

搖擺不定,有時被當成大人看待或有時被視為幼稚行為,若青少年得不到自我肯定或別人的

認同,便容易以消極的態度和不正當的途徑去尋求滿足(鄭之灝,1996),也正由於他們不

能得到家庭的溫暖轉而尋求同輩的支持,同時也失去生活目標,因而易受外在不良環境的影

響,因心理上感受衝突、徬徨與困惑,造成心靈的失衡、情緒上的不穩定,即為偏差行為上

的不良適應行為(陳秀卿,2008),因而引發青少年身心適應不良和生活適應欠佳的現象,

一些脫序的自我紀律的偏差行為也將隨之出現,只能憑藉著暴力來宣洩自己的不滿(陳德

愉,2001)。

再就「刺激尋求動機」方面言,「刺激尋求動機」乃是一種人格特質的表現,個體為了

獲取變化的、新奇的、複雜的刺激及經驗,而自願做身體的或社會的冒險,如吸食禁藥品、

酗酒等;在「同儕關係」方面:青少年之同儕依附關係越緊密則偏差行為越少;同儕差別結

合關係越緊密則偏差行為越多(陳秀卿,2008),而青少年之刺激尋求動機越高則偏差行為

越多,亦即必須有適當的刺激,才會覺得快樂和有更好的學習表現,就青少年刺激尋求動機

約可分為三個界面:

  1. 刺激和冒險尋求:內容為關於青少年從事某些具生理危險或冒險的活動,如爬山、衝

浪、跳傘等活動。

  1. 不為社會接受行為:內容為關於青少年從事一些違反社會傳統價值的行為,如嚐試引

起幻覺的新藥物、縱情飲酒等。

  1. 人際和生活變化尋求:內容為關於青少年人際間的選擇與交往,以及尋求生活變化方

面,如結交一些較新奇刺激的朋友,嘗試事先沒有計畫的旅行等。

青少年問題成因複雜,可歸類於自我價值觀、學習文化、同輩的影響、與家人關係、學

校教育制度,以致於社會環境及風氣等因素。由於青少年無法體會別人的心情與處境,以致

許多以自我為中心的情感衍生許多暴力的悲劇,而鄭之灝(1996)則將影響青少年問題的環

境構思為一個層構組織,分別是個人層面、社會層面和文化層面。此三個層面從不同的角度

去分析青少年問題的成因及其相互關係,其實問題少年是很需要別人的關心,尤其是愛的能

力、自信的能力、夢想的能力等是非常薄弱,而殷切能從父母、師長、同儕之身上獲得支持,

常需要別人去接納及傾聽他們的心聲,並希望所作所為能得到眾人的認同與肯定,且更迫切

需要的是發展空間與機會。

特別在此青少年階段過程,經常發生「自我認同」與「角色混淆」的介面衝突,但卻又

常常陷入自我追尋的迷失,此階段的青少年不自覺的面臨著「獨立」與「依賴」的雙趨衝突

問題,導致自發性、自律性的學習機會被剝奪及被限制,因而產生不當行為,究其不當行為

之目的,即在引起他人的注意、獲得權力、報復、自暴自棄、興奮刺激、同輩的接納、表現

優越感等,故青少年的生活周遭是期待成人們去瞭解他們所面臨的問題。

(一)正視青少年成長問題

人格上的衝突,始初因傳統倫理價值的符號蛻變、道德訓練不足與多元文化經驗不能協

調,而產生在選擇與作決定上發生矛盾現象、人格與環境的不適應、思想與現實之衝突、情

緒的僵化、人際處理能力(people skill)等,而此時期正值幾個發展心理學中成長的關鍵期

(critical period),包括:

  1. 皮亞傑(Jean Piaget)認知發展學說中的具體運思期(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在

這階段中主要是發展各種邏輯思維能力,如守恆、歸類、排序等幾種認知能力,正因

為思維能力的提高,使青少年對自己的能力感到興奮,造成一種高漲的自我中心感,

因而沉迷在成年人所不能理解的自我世界中(江紹倫,1980)。青少年期是一個特殊

的階段,在不斷承受增壓的獨立、責任、自治的煎熬之下,但個體肩負著前者責任是

代表著青少年的思維能力已臻於成熟階段,同時其本身的認知發展亦伴隨著強烈的自

我中心現象,是容易爆發有武斷或推斷的行為發生,若實際的情況無法接納其構想

時,易怨天尤人,憤世嫉俗。

  1. 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性心理發展中的潛伏期(latent stage),特徵是對周圍事

物,包括異性發生較大興趣,及會對未知的情景,例如性行為作出好奇的探索(黃天

中、洪英正,1990),尤其在一切現實充滿想像的期待,而永遠盼望是生活於短暫的

虛擬構像世界,更試圖以擺脫加諸他們身上的各種約束規範,且同時能探索界定出自

我覺識能力的獨特性。

  1. 心理社會學家艾瑞克遜(Erik Erikson)的群性發展,人生八階段說中的勤業與自卑

(industry vs. inferiority),青少年會開始社交活動,並在群體中確立自我的形象及地

位(鄭肇楨,1984)追求更寬廣的自主權及滿足成長的需求,然而父母如不能適時給

予青少年有足夠的空間來發展,易導致他門使用更具破壞性的方式來反應;換言之,

良性反叛能從青少年之父母、長輩身上獲取到信任與保證,且相對學會如何同成人們

同輩朋友相處而非只能有依附權威關係存在。

在Eri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中強調青少年階段是發展團體認同的階段,青少年與朋

友的關係比父母更加密切,言行都受朋友影響,在同儕團體的影響下他們感受到被瞭解的接

納、擴張了自我價值感,顯示他們願意從朋友處獲得見解或知識的意見。如此青少年一方面

想擺脫家庭的束縛,例如父母管教原則不一致、管教方式不正確等,一方面更欲與其志同道

合的夥伴形成他們獨特的次文化,來宣誓他們是「自己人」,來凸顯是「同一族群性」或「同

一掛的」。

(二)道德發展

依Kohlberg理論,青少年處於順從權威及法治觀念導向時期,但在是非判斷上,已具有

成人法治觀念之基礎,而青少年處於憂無慮、缺乏生活經驗與反抗意識,但對於道德情境卻

無法作適當的判斷,反而讓他們體會到多樣性的情緒,如:焦慮、窘迫、內疚、壓抑、與憤

怒,其中喜怒無常及難以控制的情緒層面是與生理成熟心理不同調有關。換句話說,當「信

仰」代表青少年認同且尊重一般傳統價值和規範時,尤其是關於合乎道德及所應遵循的一般

法律和社會規範的信念舊想法不敷使用,亦即在新信念尚未建立時及自我價值低落階段,易

產生不愉快的情緒較多,因此造成情緒困擾,甚至引發社會之道德危機。

(三)情緒發展

青少年階段並非如我們想像不順從權威及法治觀念導向,假若個體處於一個病態的家

庭,加上父母管教方式不當時,則會導致不良的社會化,尤其不健康的反叛易發生於封閉的

溝通管道,其過程中是缺乏建設性的討論焦點或方向,因而導致青少年偏差行為的發生

(Newman & Ferracuti, 1977)。就整體上言青少年實際上在其本身的是非判斷上,已具有成

人法治觀念之基礎,但卻因為固執意見、反抗意識情境下,強烈表達個人獨立自主的意願,

而恆作為挑戰成人眼中所謂的「有效判斷」之權威,常易陷於似是而非的階段,後果可能會

以不誠實及詐欺、謊言手段來掩飾或逃避他們的行為,乃因與認知差異有關。

(四)群性發展

心理社會學家Eri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中強調青少年階段是發展團體認同的階段,

是青少年與朋友的關係較父母更加密切,言行舉止都受朋友影響,此時期的青少年,他們仍

須經由一連串的探索,試驗試以尋求自身的認同,發覺自己的價值觀以及人生的方向。在同

儕團體互動中他們感受到被瞭解的接納、擴張了自我價值感,亦即從同儕建立適當的人際關

係還可以滿足下列的需求:安全感;自我形象的建立;認同的需求等,因此他們願意

從朋友處獲得見解或知識,也不願意順從父母的意見,因而他們開始思索自己將在社會中扮

演何種角色,應該懷抱何種信念生活下去。從社會認知論的策略中,可瞭解到青少年的自我

中心主義:

  1. 儘量減少青少年之所謂「想像的觀眾」及「個人的神話」二種思維方式(如減少產生

負面的社會認知)。

  1. 觀點替換:想像別人的個別觀點,並了解其思想與情感的能力。

  2. 盡力去除青少年低層次的觀點替換能力,並轉換為以高層次的觀點能力(如社會與恆

規系統的觀點替換),若是此階段任務未能達成,青少年將會發生混淆的現象,對於

人生價值產生不確定的迷惘,反而造成對人生的消極態度;換言之,其呈現特徵不帶

有自私自利、唯我獨尊,或只顧自己的意思,而是指青少年在面對問題情境加以解釋

時,只會從自己的觀點著眼為思索方向,不會考慮別人不同立場的看法。

二、社會體系層面

家庭系統失調是影響青少年最深遠的社會體系,莫如家庭、朋輩和學校等主要的社教化

體系,其主要因素是未能獲得或不能得到家庭的支持。家庭系統理論在解釋家庭現象時,主

要是以個人與家庭成員間的互動來討論家庭動態、組織及過程,家庭是塑造子女行為、生活

習慣及各種知識的核心社會組織,父母透過管教方式教導子女行為、傳遞價值觀,建立子女

一套合乎社會規範的行為模式,由於成員關係密切與不停的互動著,因而形成一個系統;如

父母管教方式對青少年偏差行為的影響(Patterson, G. R., 1986),依據Farley & Farley(1986)

就表示,十幾歲後期至二十歲初期的個體,是刺激尋求動機表現最強烈的時期,其後亦隨年

紀而減緩,在青少年成長的過程中,若缺乏正確的價值觀做基準,在學校同儕及社會複雜環

境的諸多因素影響下,極易因價值觀的錯誤追求,尤其青少年生涯發展的因素:性別、社經

地位背景、相關重要他人之因素、經驗等,主要受到下列社會理論、動機理論、特質因素等

理論之影響;而青少年的自我形象低落、行為放縱、自暴自棄,唯有從朋輩或異性中找尋支

持和認同,放縱的性行為便是其中一種發洩不安情緒的途徑,引起社會和生活現實對青少年

反叛行為的批判,然而父母最佳防範措施是來自於資訊獲取,因此相對的個體必須有適當的

刺激,才會覺得快樂和有更好的學習表現。青少年處於刺激尋求動機的高峰期,經過適當的

刺激有助於青少年對生活的調適度,但過度的刺激若加上對負面事物的好奇與追求將導致偏

差行為之發生,畢竟刺激尋求乃是人類之本能與驅力,青少年為適應環境而激起缺乏安全

感,如能順其意則是樂觀,反之則感到悲觀。

三、文化推展層面

在社會風氣、意識形態、價值觀念和道德規範對青少年的影響至鉅,如大人的教導與同

儕的互動經驗形成今日的社會標榜功利主義、價值需求、崇尚奢侈風氣、沉溺物質享受等變

調文化,若他們能正確地詮釋「我」的問題,進而形成「自我認同」的價值信念、態度與人

格特質,就可尋覓到人生發展目標及方向;否則讓青少年沉醉於短暫的享樂主義中,迷失他

們的生活目標,眨抑自我價值。在青少年時期,同儕擁有著與自己類似的思考與行為模式,

同儕不僅為個人的比照團體,在發展過程中其重疊自我認同與價值觀重塑,亦是促動個人社

會化的力量之一,對青少年而言是另一種認同的來源;若是接觸偏差行為的同儕,就容易由

行為的模仿及意識的認同,使個體從事偏差的行為並認可其不良的價值觀,因此青少年身處

其中,逐漸同化於生活模式與意識型態。可知青少年外在的偏差行為是在人與人互動和溝通

過程中透過模仿與學習而來,好奇心的趨使和對新奇事物的興趣,譬如八家將陣頭環境中,

在出陣頭時抽菸、吃檳榔、喝酒等已成為不成文的習慣,而青少年在陣頭次文化中,所有人

皆視抽菸、吃檳榔為很基本又普遍的事情,也是一種與人交際的方法,且產生所謂「相挺情

操」行為的傾向,而冒險行為常被認為與吸煙、喝酒、藥物使用、性行為、開車和賭博有關

(Zuckerman & Kuhlman, 2000),如果所學習到的偏差行為未能給予適時的指正,最後將

形成犯罪行為,而導致個體偏差行為的根源在於青少年之信念連結鍵過於薄弱或瓦解所致,

而增強個體對法律規範的信念連結,才是促使一個人不去違反社會道德規範的根本方法。

雖然現在青少年不像以往那般木訥、內向,卻懂得「炫」出自我及不在意他人的看法,

但那是在群體中才有的表現;倘若將其獨處或置於陌生的情境中,其自信與能力就會消失。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發展的一個關鍵時期,其發展任務是要達成「自我統整」的目標,若能順

利完成此階段性任務,便能成就自我明確的觀念、有目的、有自信的依循肯定的方向,同時

也應試圖自我調高適應力(high adaptability); 反之,則導致「自我混淆」,使生活缺乏

目標,迷失在現實生活的各角色中。

肆、青少年參與地方民俗八家將活動

一、廟埕文化反映臺灣民間的價值觀

廟會,是臺灣漢人社會重要的歲時節慶活動,除了具有知識、藝術與娛樂功能之外,也

兼具教化民眾、凝聚民心和保鄉衛民的特色。在地方廟會、慶典、遶境的活動中,宗教對於

藝陣的形成與發展,確有不可分割的關係與影響力,它是人神交流最佳媒介,也是民俗藝陣

生存的溫床;同時廟埕文化是臺灣文化的縮影,亦是人文、信仰、藝術的寫實呈現核心,同

時亦能為當地文化提供新的經濟脈動與文化復振機會,特別是文化主體性、文化認同與創造

文化新意義(Picard, 1995),而廟埕文化的核心藝術「八家將」,八家將泛指神明的私人

衛隊,其職責有謢衛並協助主神執行任務(如「暗訪」即夜間出巡的活動、巡境保安等)外,

也會因其神職的不同相對配祀不同的家將。八家將其充滿著神秘宗教性色彩的民俗藝陣,廟

會文化彷彿是臺灣鄉土文化的縮影,而宗教性「技藝」常在不同的節日、祭典及宗教儀式中

進行表演,從廟會活動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臺灣人民的信仰、藝術、人文的多元面貌,依據周

慧玲(2002)指出文化表演具有神聖宗教性質的演出,是俗世生活的一部分,並與觀眾互動

密切,應具休閒娛樂效果的表演,而同時兼及宗教祭祀的社會功能,也真實地刻畫出了臺灣

民間信仰的價值觀。八家將之將舞是歸屬於創作性戲劇(Creative Drama),是一種即興的

表演藝術,超乎其他藝術類別,而「表演藝術」是指表演(performance)以動作(act)或

過程(process)來表現出某些事物的型式,實質上它含有更深層的奧義,包含動作中的人物

(man in action),具有其性格與思想的品質、音韻與思想,藉著「神將」人物的「肢體」

對話,來完成一個過程,反映諸多現象與人心,將生活中的經驗、典章事故,以貼近人性、

充滿想像的自然明確地創作出來,傳遞出具有正義的聯結自己的生活經驗;在廟會、遶境的

活動表演,通常是作為酬謝神恩的具體表現,也可視為廟宇之間的社交聯誼、廟會文化傳承,

亦表達出臺灣人民心靈至誠的信仰,同時象徵民間藝術豐富的生命力;實質上將舞在廟埕「劇

場」的表演,是透過不存在的「第四堵牆」去表現現實的生活,而非侷限於「鏡框子式」的

舞台上呈現。八家將與官將首原是民間信仰中兩種不相同的陣頭團體,具有不一樣的文化內

涵,而依其起源言,兩者皆與民間宗教信仰中賞善罰惡之信念有關,然而目前民間許多由私

人所組成的職業性陣頭團體並未予以區分、兼具陣頭的表演能力,陣頭則是由業餘人士所組

成的一種暫時性志願團體,經由許多規範的遵守及儀式性的表演,用來表達敬神除祟以臻闔

境平安的希望(李秀娥,1999),其與早期的農業社會及民間信仰有關,即在日出而作、日

落而息的傳統生活型態之下,一般民眾平時少有娛樂活動,特別是到了秋收冬藏之際,生活

更是空閒,因此許多有心人士便集資結社,利用大家農忙之餘練習一些技藝,一方面可以打

發時間,另一方面也有鍛鍊身體與休閒娛樂作用、保家衛民的功效;而筆者的觀點,宗教活

動與俗世生活的層面是可以類歸於想像的劇場環境中,以熟悉的經驗並藉以衍生出的戲劇方

式,以「嘗試的生活」表現瞭解他人與社會的彼此關係。

二、藝術表演對青少年自信心的激發

八家將在民間信仰眾多的陣頭之中,以其充滿變化的陣法舞步、炫麗的色彩及神秘的

宗教儀式(如民俗活動中神明壽誕或諸如王船祭等大型祭慶等),也稱為神權的崇拜祭典,

且常成為廟會現場中最受矚目的表演藝術焦點,依據Schechner(1977)認為表演是一種綜

合性的名詞,如儀式(rites)、典禮(ceremonies)、遊戲扮演(play)、巫術(shamanism)、

日常生活表演、運動、娛樂(performance in everyday life, sports, entertainment)及儀式化的

表演(ritualization)均為藝術的一部分,至於所謂之儀典不外乎存在於典禮、節慶、祭祀、

禮拜、巫術、彌撒、法事、遊行展演等。當團員身穿盔甲及陣勢排開之後,即是操演開始,

其以精湛的肢體、臉譜、化妝、表情和配樂的張力起伏之獨特「默劇」方式呈現於觀眾前,

且配以將團成員搖身擺晃、瞠目怒視,並左右擺動雙臂和法器,攝人冷凜之「神將性格」威

儀,經由「移動走位」及「肢體動作」方式反映出來,得以產生震嚇之功,亦凝聚現場所產

生的超「ㄅㄧㄤˋ 」氣氛,同時帶動青少年追求時下等「high」、「超炫」、「酷斃」、「勁

爆」等熱絡表演,而同時建構青少年的經驗,也得以探索同儕周遭的生活事物,正是吸引青

少年參與「超夯」運動休閒的動機;同時筆者亦認為,在八家將的現場表演之專注的肢體情

緒(body in emotion)、肢體動作(body in action)、發聲動作(voice in action)及鑼鼓樂

聲之配合等,所展示出震撼表演風格(style),是青少年所熱衷追求的選項,也正符合青少

年處於熱情與活力的階段需求,尤其青少年天生喜歡作「炫」、「酷」、「帥」的意識能力

動作,若觀眾對於其真實情感之反應,是會刺激將舞者表演之創造力;其次可藉由自身的學

習經驗,不論在藝術欣賞、生活體驗上是有所助益,至於對於身體的統合學習方面更有助益。

對於青少年學生族群身體活動促進的策略訂定,應該事先認知正面影響身體活動的因素包

括:自我效能與主觀的知覺能力;同儕與親人的社會影響;從事身體活動帶來的樂趣;

對體育課的正面態度(卓俊伶,2001)。根據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

青少年透過觀察歷程就能進行學習,並從不同角色的扮演互動和協調,如人類的情緒

(lasyams)本能,勇(veeram)、疑(adbhutham)、怒(rowdram)、厭(beebhatsam)、

嘲(haasyam)等表情,並隨情境轉折的發展逐一表現,青少年經由觀察學習示範者的行為,

成為觀察者的「楷模」,再經由自我系統的作用,觀察者「模仿」到被觀察者的行為表現,

因「將舞之肢體動作表演」它能透過角色扮演來讓青少年去瞭解人、事、物的一種方法,再

加以輔導解說(presentation)敘述,能欣賞到團員對「將舞」角色詮釋的表演內涵,更能引

起參與者的注意與興趣,無形中亦學習到肢體及創作的啟發,並進一步發覺自己的興趣,挑

戰個人肢體變化的創意與極限,亦即把一切內在創造情境的要素,引進於人性的活動範圍。

誠如藝術教育法(民國86.3公布,89.1修正)其所涵蓋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s)教育在內

一樣,它可培養青少年學習者的藝術知能、提昇藝術鑑賞能力、陶冶生活情趣等作用,透過

人的肢體動作過程,呈現出美的原則。當青少年以努力及認真的將內心之與思想具體的陳

述,亦同時對某種事物、思想、情感、反應、認知與判斷表現出來,使內在心境與外部動作

協調一致,才能讓觀眾(audience)感受到當時之美的境界,且能促進表演者(performers)

和觀眾彼此產生良性的互動關係並獲得快樂或動人的感覺,而其主要範疇是以肢體與聲音的

表達與藝術展演等為軸,在透過角色扮演的想像、知識的交流,青少年在經驗於不同自己的

世界,是一種發展的預見;並與同儕共同探求共鳴底下的內心元素與肢體動作之間的配合

度,目的就在於使觀眾感動,以產生情緒與思想上的影響。可知青少年與同儕參與八家將之

表演過程中,同時與觀眾作包容與互動,無形中鼓動對青少年的興趣,也就是這個原因,得

以熟知群體生活為何這麼重要,爾後學習也就不會產生間斷,其次在青少年練習的過程中,

由簡而繁,從排舞到展演等各種動作,會漸進地增加青少年同儕的學習意願,尤其同儕團體

占有相當的影響力,因而會自我激勵努力表演,亦讓青少年對自己的身體產生更多的自信,

及自由的運用身體,也能漸漸克服社會適應的恐懼心。

三、八家將文化傳承與紀律問題

在傳統文化中,八家將是具有本土性、多元性、神話性、生活性及演譯性的特徵,為教

人立善的宗教團體,青少年透過「八家將之將舞」表演藝術之呈獻去體驗身體的開展,進而

激發內在潛能,達到情感與肢體行為的交互影響,促進其心智發展與學習。在參與學習可達

到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於學習目標過程中,其展演綜合藝術特性,而團員

將不僅學習表演,更可透過展演的內容學習了統整的人文內涵;除結合了宗教、文化表演與

文化保存的緊密關係,然而文化承襲是一種不斷變動的有機體,其傳承的意義並非亙古不變

的;但八家將將團品行端正及莊嚴的「傳統」精神與期待,在成為表演藝術的參與者,其原

有文化意象背後的意義與價值是否也能被觀賞者意識到,雖然表演實體過程中以具體的、嚴

謹的將事件表達出來,而在所呈現各種創作、扮演、知識、動作、人物、儀式(rites)的詮

釋意義為何?相反的,它是隨著社會與時空變遷而變動的,然而現今許多陣頭已不再遵守原

有傳統的儀式化(ritualization)表演之禁忌與規定,由於今天的社會對八家將認知體系的扭

曲,及世俗因素、環境誘因、參與者不同的目的與需求,造成表演的形式發展改變,「表演

劇場」活動偏離嚴肅的儀式或典禮(rites, ceremonies)而分立出來(Brockett, 1987),導致

八家將團已缺乏嚴整紀律,如法器戒具當作耍狠的行頭,且成員多半是紋身者,常見抽煙、

嚼檳榔、講粗話,或成群結隊的追逐嬉鬧等,完全背離了他們要表達的意象,如生命初始、

沒有社會制約與標籤的原貌,易使一般大眾認為從事陣頭的皆屬沒有素質、水準很低、或流

氓之類,因而對參與陣頭的人,普遍的印象皆是負面觀感。

另外嘗試將八家將將團表演活動融入時間的脈胳之中,以了解在社會變遷的影響之下,

其表演之中所蘊含之宗教意涵發生了何種的變化,但由於其營利性質,許多職業性團體亦偏

好從學校吸納較為廉價的在校學生或是中輟生加入表演,成為社會問題之源由;且在宗教信

仰的因素之下,民眾以能成為神明的家將或官將首為榮,參加將團的理由也較為單純。然而

隨著社會型態及風氣的轉變,許多將團都已從傳統酬願性質轉變成為具有商業性質的團體,

在出陣沒有酬賞的情形之下,成員的招募便成了多數傳統將團的困難之一,許多傳統將團的

主事者為求能招得足夠的人數出團不得不降低限制的條件。

四、社會對於青少年參與八家將的評斷

依據學者Paul Willis(1977)所著之《邁向勞工之路》(Learning to labor: How working

class kids get working class jobs),對於勞工階級的白人男性學生所展現出來的反抗文化

(counter-culture)之內涵,這群lads表現出了他們對於勞工階級的「工廠文化」(shop-floor

culture)之認同,並且嚮往能在學校畢業之後成為一名靠肌肉、勞力工作的勞工,因為這才

是成年男子氣概的表現;如同青少年身體紋身的作用是一種成年的象徵,亦是一種英雄炫耀

的裝飾美,依文化人類學之觀點言,是種族的驕傲(racial pride)(Faltermayre & Horowitz,

1996),但整個社會相關的制度似乎都明顯地對這些年輕人口「行為」看成有問題,次文化

觀點乃指某些人認同其同儕特有之價值體系(dominant value),依據楊士隆(2000)在對

幫派少年次文化之調查研究中發現,刺青文化是一特色,刺青本身常為幫派組織成員之象徵

也是一種階級的標幟,故極不被社會之價值標準所認同,由於社會結構及價值型態劇烈改

變,且與一般社會所能接受之價值體系有很大的落差,也因而使得傳統家將文化的藝術層面

漸被忽略遺忘,正如同因為大部分跳「八家將」的青少年同儕,其未來前途經歷的發展都讓

父母、師長產生莫大的質疑;然而在地方廟會的八家將繞境活動中,其間接凝結社會極重要

的力量,亦不可諱言同時也保存了許多漢人傳統的時間觀念及祭祀文化。當青少年在團隊內

觀摩家將成員彼此身體的組合和造型、鑼鼓樂聲、節拍動作、技法與步法練習時,是會引起

他們的參與活動的意願,即是「社會化對參與動機的激發」,且在日常生活中個人的精神情

緒與其實際參與的活動有密切的關係(高俊雄,2008),而參與表演是一種方法,亦是一種

意識型態,當青少年與同儕之間的互惠交流時,讓人們有機會直接欣賞這具有素樸生命力的

民俗藝術原始風貌,除加強其自信力外,如語言表達、人際溝通、團隊合作等,尤其動作是

一個人對內在世界的回應,而肢體動作本身就是一種語言,所以從動作中可知悉八家將將舞

(表演者)所欲表現及傳達的主題、思想、內容,而對於青少年同儕的學習經驗都有助於其

自我成長,如新的嘗試、抒發心情、人際關係、生活哲學等,也建立起良性典範。從活動中

的自然環境或廟埕、劇場,所面臨感受到角色的分析或界定之挑戰,以及角色扮演,或擔任

某項任務過程中表現的能力水準等,是足以影響一個人生活體驗與滿意重要的因素(Kao,

1993),故父母師長應多鼓勵青少年要選擇挑戰(challenge),人生才有意思(孫曉萍,1999),

期以適應生活與社會的需要,奠定未來終生學習與事業發展的基礎。因此筆者認為可能會讓

青少年產生因為現實環境(external reality)而放棄(abandon)追求一些心中期望的所謂「事

業理想」(preferred occupational alternatives)。尤其當青少年將其團隊裡所學的藝術展現於

廣場、劇場(theatre)或廟會、遶境時,藉由實際參與的方式,除涵蓋自發性學習功能外,

也正式學習面對觀眾或公眾的臨場表演能力,亦是一種即興表演技巧和傳達語彙之方式,透

過感知(sensory awareness)、生動、想像、活潑、變化等展演順序於公眾,當獲得掌聲、

激賞與讚譽時,他們因此重新發掘自己(reinvent itself)的自信也強化了個人自我概念,亦

即表演的教學與互動歷程,是經由觀察、轉化、互動中,逐漸形成概念,且情感和信仰是屬

於個人所擁有的特質,在這「劇場」的扮演角色過程中搏得到喝采與認同,而認同是八家將

團員的一種認知的歷程(Phinney & Ong, 2007),亦是透過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s)的方

式將情緒經驗外延展現出來,因此八家將團員的思想及情感的角色詮釋表現,給予觀眾之美

的感受(凌嵩郎,1989),其中以個人經驗與社會建構影響為最重要,筆者認為將團少年

(Jianq-Twan Youth)以自己的主觀意識,透過自我決策(self-determination)的方式將昔日

生活情境與文化的體驗予以融合、內化,並以外顯形式傳達到觀眾的內心,亦同時觸動其深

層情緒,也讓青少年有更多的機會去學習表達自己的想法,及結合豐富的人文與自然景觀資

源,且亦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背景、特色與內涵,亦塑造了不少以觀光遊憩為主的臺灣新興節

慶。另依據Eccles等人之期望價值模式(expectancy-value model)的解釋,個體對自己能力

與該活動價值所持的信念可以視為個體的行為選擇,可知青少年選擇參與休閒活動是可以協

助發展他們的自我概念,這是一種願意改變(willing to change),然而對青少年不一定是追

求一個很好的選擇(a very good choice),但就他們本身而言是會接受一個不錯的選擇(a good

enough choice)。

五、道德與忠誠度的平衡介面

其次由於其營利性質,許多職業性團體亦偏好從學校吸納較為廉價的在校學生或是中輟

生加入表演,亦成為社會問題之源由,其次青少年參與八家將被「標籤化」、「污名化」,

認為是一種是不良青少年,就是輟學、逃家、愛玩的人(闕漢中,2000),甚至於喜歡到處

鬥狠打架,並同時與「刺青」、「流氓」、「黑社會」、「圈內人」(insider)等名詞劃上

等號,而為青少年之偏差行為其為遵守幫規,及加上高度效忠團體(The Appeal of Higher

Loyalties)的行為表現,因效忠幫會而犧牲普通社會規範或法律之規定,但青少年們本身並

不認為其偏差行為違法而有所不對,在青少年心中所認同的是崇拜式的思想行動,及所嚮往

的是大眾化的「英雄角色」,在其辨別是非能力不成熟前,反而認為這些遵守幫規所犯之行

為,是效忠幫會領袖最高情操的表現是值得表揚,但是以狹義之說,偏差行為是指不同於常

態,且為大多數人所不能接受的行為,無論是從不同角度以及以要件為前提來定義偏差行

為,其背後都脫離不了一套人們奉為圭臬之社會價值觀,青少年的行為受到個人信念、態度

與人格特質的引導,並與社會環境諸多互動的過程中,獲得滿足;因此獲得滿足的行為會得

到增強效果,進而可培養自己的興趣,並循一定的行為模式反映出來,如八家將的團練與廟

會節慶等,其正向行為是獲得肯定;因而筆者亦認為在廟會或遶境「八家將」的活動,如從

體驗式經濟(The Experience Economy)之「體驗的國度」,來分析使青少年以「娛樂」的

沉浸在體驗方式中進行,並同時結合教育的體驗(如在團練中的技巧學習與觀摩)、逃避現

實的體驗(如暫時遠離學校考試壓力的夢魘)、審美的體驗(如八家將的肢體與臉部之表演

藝術)等元素,此種展示體驗不僅是要「娛樂」群眾,且個體本身有參與其中,而青少年參

與表演可藉由多元化的方式來表達意念與觀眾產生心靈的交會,亦無形中轉化成一種青少年

生命體驗的新舞台,更重要的是協助青少年在參與團體中學習到社會行動的方式,推動社會

改變、培養互助合作、尊重群我的觀念與人文關懷的多元思維。

伍、青少年與將舞的休閒活動統合性

我們目前生活的社會是一個資本主義高度發展的社會,有人稱這個社會是一個後工業社

會、或是一個後現代社會。

一、從將舞中培養出休閒運動觀念

後現代社會的特質是,不再是以生產的內容和能力來建立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而是以

消費空間來建立一個人的自我認同,而青少年就是在這種消費社會裡成長的,同時在尋找一

種讓他們能夠充滿熱情、完全不會倦怠、衷心喜歡的事物(李雪莉,2007),提昇對工作、

對休閒的價值觀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所培養的(陳巨擘,2002),而八家將舞者也利用消費

文化的籌碼來對抗主流文化強加的思想壟斷,且在這個衝突的縫隙中,壯大自主性,提供認

同的基礎(陳怡妘,2003)。在消費的過程中來建立他們在同儕中的社會中的位置,也由此

來建立他們的自我認同、對生活的意義,況且其統整性可藉由青少年參與八家將的表演來反

映人生、激發人性、釋放情緒,並與同儕合作學習到情緒控制、角色維繫的穩定性的過程;

在無限衍生著及蘊含著先民文化的資產,因而可以肯定的是青少年透過震撼之肢體動作、鼓

藝手法及積極投入的表現能力,就是賦予八家將舞的詮釋藝術文化之生命價值。青少年從策

劃、排練、反思與檢討到最後的演出,而從參與表演中發覺及改善自己的缺點,也由其他同

儕身上得到借鏡,可知青少年想要的是躍動的、且非安逸的生命歷程,亦唯有不斷的挑戰才

知道個人生活的價值。

有多數青少年在應付學校課業與補習班功課的雙重壓力或挫折下,「休閒意識」常被剝

奪,以致影響其休閒嗜好的培養,而他們的休閒型態仍偏向靜態、室內,休閒生活內涵貧乏,

以致產生所謂的「休閒無聊感」;當在安靜的生活中,卻找不到宣洩管道,青少年階段正面

臨自我肯定與自我認同的壓力,因此休閒運動與生活體驗的情境不僅提供技能的追求,同時

亦能激勵出挑戰運動強度水準的機會。

二、透過表演活動營造將舞團隊之歸屬感

將舞團隊生活體驗能夠激發個人與團隊溝通、領導、合作、默契培養、戰術思考及應用、

遵守規則和競爭等價值(洪煌佳,2001)。青少年的休閒型態與生活風格不僅反映出目前社

會發展的趨勢,也引導社會流行的風潮,當青少年普遍感受到休閒資源的不足與休閒上的阻

礙,青少年無法從休閒中獲得滿足感,在供需失衡的狀態下,其反映出來的是生活上的無聊、

苦悶、煩躁等心理現象等,然而青少年因無宣洩之管道,轉而尋找一些反社會的刺激性與冒

險性等危險行為;筆者認為此類不能順利及過渡的因素,包括:缺乏就業支援、家庭支持系

統、同儕及朋輩影響、就業機會和工作技能等所造成,但八家將的「將舞」對青少年的魅力

具有長效性與專注力,與同儕的參與學習可以加強個體的覺知與探索思考等能力,因而青少

年會體會分配時間的重要性,能適切的規劃學校課業及排練活動的時間。若休閒活動具有調

劑與紓解生活壓力的功能,青少年可由感興趣的參與而願意學習,就會影響參與休閒活動的

意願,對於青少年而言,而將團活動表演是為舞者休閒提供一個社會場域,從參與活動類型、

活動地點、參與伙伴、扮演角色等,讓青少年勇於扮演自己,產生角色認同,並以培養正確

休閒生活觀及正確的積極態度,在社團方面則提出從團體修研活動中可建立自我並幫助參與

者在歸屬感上的獲得,相對的引導他們從合宜的休閒活動中獲得滿足,不再好勇鬥狠,減少

犯罪發生。

三、有效利用休閒導向的家庭參與社交性及娛樂性活動資源

在社會上經常發現問題,青少年無法有效地運用休閒時間、經常感到無聊、焦慮,或矯

治不能自拔的一些惡習;另依據Csikszentnihalyi和Larson(1984)指出休閒活動對於青少年

帶來成長的特殊體驗,包括:學習互動的規則,透過休閒參與調整自我認知及行為,以符合

休閒活動中必須遵守及人際相處的原則;專注的表現,休閒活動具有挑戰性,使青少年將精

神專注於活動及環境中;獲得回饋,從他人的回饋中獲知自我在休閒中的表現,以更瞭解自

我肯定;成人生活的準備—青少年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安排各項活動以作為成人的準備,青少

年在活動中感覺他們是有價值的,具有社會意義,更重要的是協助青少年尋找屬於他們的人

生目標和意義;因而青少年是個人一生中身心發展改變最大的階段,無論是智力的發展、生

理的成熟、心理情緒的變化,皆需要學校、社會、家庭等給予更多的關注與引導,如透過休

閒活動規劃與參與過程中得到愉悅與滿足,同時亦增進人際交往關係,並獲得隸屬之安定

感;其次休閒教育的目標在協助青少年認知休閒活動意義和價值,學習休閒活動的技能、養

成善用休閒的習慣及情操。實質上青少年的休閒活動,是受到其家庭關係、家庭價值之不同

而有其獨特的家庭氣氛,所謂「家庭氣氛」(family atmosphere)為家庭給孩子所示範之因

應生活(尤其是社會生活)的方式與標準,及家人相處關係的品質(Thompson & Rudolph,

1988),而青少年選擇其休閒嗜好,願意花費時間、金錢,且以專注的心情參與其中而能從

休閒中獲得樂趣,因此休閒對青少年生活與成長皆有所助益;但青少年卻以台上的「演出者」

作為認同對象,譬如麥可喬丹(Machael Jordan)訪台活動,造成「粉絲族」(fashion-anything

new is always good)之追逐,其是凸顯出青少年的「過度投入」的現象或「專注」於休閒活

動的現象與問題?這些行為是否對青少年的身心,及生涯發展有所助益(顏妙桂,2004),

它應該是整個社會的責任,不論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或是社會教育,都應負起休閒教育

的責任與任務。

依據Moos和Moos(1986)的三大向度及十個指標來測量家庭氣氛,以其中之「個人成

長向度」的智能文化導向,家庭對政治、社會、文化智能活動的注意程度,與主動休閒導向

的家庭參與社交性及娛樂性活動的程度,而社會體制對青少年的目前所從事大部分的活動,

乃缺乏作價值的引導及諮詢的建議,且侷限於如何作選擇正當的休閒活動,只是原則的提

示,很難有效引導。青少年的休閒活動資源,尤其是在國中後未再就學的青少年們,可能有

嚴重匱乏的情形,反而是電玩、KTV、機車出遊、飆車和賭博等變成為青少年所喜愛的活

動。就休閒教育的內涵涵蓋:休閒認知(leisure awareness),例如休閒的定義、覺察自由、

內在動機、自我選擇、自我負責、休閒經驗,休閒與個人生活、生活型態、休閒效益等;自

我認知(self-awareness),例如興趣、價值觀、態度、能力、需求、動機、滿意、期望、目

標、結果、限制、鑑賞等;休閒技能(leisure skills),例如自我決定能力、問題解決能力、

規劃能力、評鑑能力、休閒活動技巧、社會互動技巧、行為改變等;尤其休閒資源(leisure

resources),例如指導人員、活動器材、社區及環境資源,設備、地點等(Mundy, 1998),

及休閒生活風格意識,此種取向可協助青少年對休閒本質的瞭解與其對生活的影響,應更強

調透過休閒輔導的過程,發展出青少年將舞者的生活風格,以提高整體生活的滿意度,此種

取向可協助青少年發展處理不適當的休閒行為。

陸、結論及建議

青少年是個人一生中身心發展改變最大的階段,無論是智力的發展、生理的成熟、心理

情緒的變化,皆需要成人給予更多的關注與引導,使其能成功的達到角色認同的感覺,而家

庭、學校及社會生活區塊也應讓青少年知道「階段性過渡期」是生命歷程的一個必經階段,

但不能在短時間到達平穩。同時在政府、機關、學校、企業等立場,可考慮如何協助青少年

重新以從不同的發展領域作抉擇點(choice points),可透過社會、社區意識及多元價值的

重視與關注;同時考慮一些正向措施才能有效的回應與教導,如此才有效增進青少年知能的

自律規範,亦是青少年成長的好機會(opportunities for growth)。而由於青少年自我價值觀

的易於混淆,如無適當的抒發管道,將使青少年無法適應快速變遷的社會環境,故加強青少

年活動的各種內涵,包括自我察覺(awareness)、態度(attitude)和行動(action)等三方

面,目的除了提升自我形象外,且能培養興趣與提高自信,並協助其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因此社會與家庭必須加強聯繫,由於青少年自我價值觀的混淆,如無適當的抒發管道,將使

青少年無法適應快速變遷的社會環境,亦唯有瞭解青少年的固執、反抗行為等是屬於階段

性、偶發性,或嚴重的對立性反抗;由於「挑戰」對於青少年同儕來說是一種人生經驗,但

是往往為追逐所愛易產生疑惑、迷惘,以致寧可冒險犯難,因此造成「偏差行為」,包括差

異行為與偏差行為,但在部分家將少年眼中卻都是「可接受」的行為。但在家將團隊裡,透

過創作性戲劇之行為模式學習與參與分享而獲價值的傳遞,因創作性戲劇是一門群體藝術,

亦是凝聚有生命、有靈魂、有力量的藝術作品等而成,必須透過將舞表演者群體互助、分工

及合作來計劃、討論及執行,因表演藝術是一門綜合的藝術,含概文學、音樂、舞蹈、戲劇

以及視覺藝術等。八家將表演者,他的自身是一個媒介,表演藝術最後展現的媒介,透過他

們的知性、感性及運用自己的肢體、精神與心靈的情感交錯詮釋,而以空間的彈性化呈現於

觀眾前,讓青少年八家將凝聚此「社會小團體」的認同感,這些將舞者感受到一種提早社會

化的成就感,亦表示他們「不再是小毛頭」的感覺,而這種成就感正是學校生活中所無法享

受到的,這也是具叛逆性格的青少年八家將們對集體生活另一種認同感的來源,乃因將舞藝

術除了包容過去所擁有的資產寶藏,也因時空文化的沿革過程更吸納、融合數倍於以往的民

俗風情、才華與智慧,使得表演藝術內涵更加璀璨動人。

未來如何規畫青少年休閒教育問題及塑造青少年的休閒觀,試提以下幾點建議:教育

行政單位與學者專家多以青少年生活事實及問題為重心,作為引導休閒教育的參考,並建立

正確休閒生活觀;應結合家庭、學校、社區及政府力量,多採納青少年的建議,共同策畫

有意義的休閒活動,讓青少年有充實適性休閒內涵;在社會資源取得不易,經費有限的情

況下,能彈性開放健康的體育場所供青少年從事體能性的活動,設計益智資訊軟體,及才藝、

宗教性的活動,滿足青少年多方興趣及需要;鼓勵青少年多元化的學習與往正向發展,且

有鼓舞作用,並作良性競爭,多朝健康的休閒活動方向發展,開始鼓勵他們也花一些時間從

事多元活動,譬如找家人或朋友聊天,與他們一起出遊,參加社團活動,報名學習其他技藝

或娛樂活動等。因此透過休閒參與過程的人際互動是對青少年的特質與身心發展具有重大的

影響,而休閒活動的吸引與功能更是對青少年的影響尤其重要。青少年由於在乎同儕團體的

對他的看法,所以他會優先選擇參與「劇場形式」的同儕團體活動來發揮個人的潛能或專長

而成為活動中的「聚焦」;因劇場形式本身就是一個可變的因數,在廟會的彈性演出空間

(flexible staging),是隨著群體創作的自由與開放,且亦因地制宜之「隨性區域方塊」更加

寬廣,讓青少年在心態與情緒上漸漸釋放自己進而增強自信心,同時作一個很好的選擇

(accommodating the compromise),亦促他們由消極的「自在世代」(generation in-itself),

轉變為積極的「自為世代」(generation for-itself),也拓展視野認識外在環境與豐富人生的

經驗與閱歷,因此良好的休閒活動可促進身心健康、滿足親和的需求、舒解壓力、獲得新知

及增進自我的實現與自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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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gressive of the adolescent leisure participation?

In order to perform the activities of the temple as an

example of the Ba Jia-Jiang

Chin-lung Chou

Eng-Hsiang Hung

Chung Y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hingKuo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 Health

Cheug-Yuau Hsu

Chung Y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bstract

Adolescent are an important stage in the growth of life is to gradually move towards self-discipline from his law of turning point, which is also transformed into adults, the key to the required period of experience, easy to fall into frustration, helplessness of the situation, but also is a piece of inner conflict the mind and behavior of unstable period of imbalance. Adolescent have always self-centered, they oscillate between blind obedience and rebellion, easily lead to "self-confusion", to make life a lack of goals, all lost in the real-life role, because of its values of self-confusion, if not properly the expression pipeline, will adolescent can not adapt to rapidly changing social environment; followed by the psychological feelings of conflict, indecision and confusion, so the soul of balance, emotional instability, resulting in deviant behavior on the maladaptive behavior, even the body does not respond, causing disorder of the deviant behavior of some phenomenon, as Ba Jia-Jiang of activities adolescent participate in their festivals behavioral, social involvement of adolescent will interpret the concept of leisure activities will be derived from Ba Jia-Jiang of the many social problems and phenomena to equate; if young people have more opportunities to participate in a positive social function of social activities, can be reduced leisure activities adolescent involved in improper contact with the opportunity to deviant behavior, thus lower the likelihood of their engaging in deviant behavior, thus making the future need adult attention and positive guidance to encourage adolescent 's leisure participation.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on the involvement of adolescent will be eight heroic acts or modulation of the character presented, and research method is to use qualitative research and interviews, observation and documentation analysis.

Key words:

Ba Jia-Jiang, Folkways, social sanction, peer relationship, adolescent deviant

behavior

East Asian Sport Thoughts Volume 1

October 2010

Executive Editors: Chin-Sung Chiu, Dong-Jhy Hwang Associate Editors: Chien-Chih Chou, Bo-I Chen Assistant Editors: Wei-cheng Chiu, Ying Chiang

Editorial Board

Alan Bairner (Loughborough University) Wei-An Chang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Chie-Peng Chen (Chung Yuan Christian University) Hitoshi Ebishima (Biwako Seikei Sport College) Gerald Gems (North Central College) Annette Hofmann (Ludwigsbur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John Horne (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 Chi-Lin Hsu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Dong-Jhy Hwnag (National Taiwan Sport University) Steven Jackson (University of Otago) Grant Jarvie (University of Stirling) Patrick W. C. Lau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Gertrud Pfister (University of Copenhangen) Elizabeth Pike (University of Chichester) Wray Vamplew (University of Stirling) Mei-Hui You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Reviewers

Alan Bairner (Loughborough University) Yi-Tung Chang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Tzu-Hsuan Chen (National Taiwan Sport University) Wen-Hui Chu (Nanhua University) Hitoshi Ebishima (Biwako Seikei Sport College) Gerald Gems (North Central College) Annette Hofmann (Ludwigsbur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John Horne (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 Steven Jackson (University of Otago) Grant Jarvie (University of Stirling) Patrick W. C. Lau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Ping-Chao Li (National Hsinchu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Chang-Te Liu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Chao-Chin Liu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un-Hung Lu (National Taiwan Sport University) Yi-Hsiang Pan (National Taiwan Sport University) Gertrud Pfister (University of Copenhangen) Elizabeth Pike (University of Chichester) Shen Tung (National Kinme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Wray Vamplew (University of Stirling) Chien-Tai Wang (Chang Jung Christian University) Tsung-Wen Yang (National Taiwan Sport University)

Address: Taiwan Society of Sport Sociology. 250, Wen Hua 1st Rd., Kueishan, Taoyuan County,

Taiwan 33301 Phone: +886 (0)3-328-3201*8532/*8305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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