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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篇 沿革志

第壹篇 沿 革 志 編纂委員:吳明勇教授 第一章 史前時代至 17 世紀淡水發展史 第一節 淡水、滬尾地名由來 方志意指一方之全史,亦即對該地物質文明與精神文化綜合性的歷史敘述。在傳統史學上, 方志概為歷史與地理結合之歷史著作,著重地理疆域之沿革與名人、官宦、風俗民情之采記; 就現代史學意義而言,即是以該地之行政區域為主要範圍,論述該區域範圍及其周邊之整體歷 史變遷,偏以略古詳今。 淡水自古即為臺灣歷史發展之人文重鎮,到了近代,淡水更扮演臺灣對外貿易及國際關係 的重要港口,淡水史可謂臺灣史相當重要的一部分。歷史上,臺灣的地名大致上是由漢人稱呼 以及由原住民的稱呼音轉而來。淡水又稱滬尾,其地名的由來如同臺灣其他許多地名一樣,出 現了許多種說法。關於「淡水」的稱呼,其名稱應由漢人而來,大致無誤。16 世紀中葉以降, 北部臺灣的名稱逐漸地由「小琉球」轉變為「雞籠」和「淡水」。1事實上,當時東亞海域同時 存在許多「淡水」的地名,如《真臘風土記》稱今柬埔寨的洞里薩湖為「淡水洋」,《西洋朝貢 典錄》記載今日之蘇門答臘北部有「淡水港」,張燮《東西洋考》記載今爪哇泗水有「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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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篇 沿 革 志

編纂委員:吳明勇教授

第一章 史前時代至 17 世紀淡水發展史

第一節 淡水、滬尾地名由來

方志意指一方之全史,亦即對該地物質文明與精神文化綜合性的歷史敘述。在傳統史學上,

方志概為歷史與地理結合之歷史著作,著重地理疆域之沿革與名人、官宦、風俗民情之采記;

就現代史學意義而言,即是以該地之行政區域為主要範圍,論述該區域範圍及其周邊之整體歷

史變遷,偏以略古詳今。

淡水自古即為臺灣歷史發展之人文重鎮,到了近代,淡水更扮演臺灣對外貿易及國際關係

的重要港口,淡水史可謂臺灣史相當重要的一部分。歷史上,臺灣的地名大致上是由漢人稱呼

以及由原住民的稱呼音轉而來。淡水又稱滬尾,其地名的由來如同臺灣其他許多地名一樣,出

現了許多種說法。關於「淡水」的稱呼,其名稱應由漢人而來,大致無誤。16 世紀中葉以降, 北部臺灣的名稱逐漸地由「小琉球」轉變為「雞籠」和「淡水」。1事實上,當時東亞海域同時

存在許多「淡水」的地名,如《真臘風土記》稱今柬埔寨的洞里薩湖為「淡水洋」,《西洋朝貢 典錄》記載今日之蘇門答臘北部有「淡水港」,張燮《東西洋考》記載今爪哇泗水有「淡水港」。2

當時東亞海域上最晚至 16 世紀末,「淡水」名稱已出現在史書文獻上,例如《明實錄》在描述

當時福建漳、泉濱海一帶商販生活與走私情形,在引述條議對策的紀錄中即已出現淡水:「一、

議引數:東西洋引及雞籠、淡水、占城、高址州等處共引一百七十張,請再增二十張發該道收 貯」。3此後「淡水」一名亦散見於日後的史書中。據陳宗仁考證,「淡水」一詞與鹹水湖對稱,

海水鹹而不可飲用,因此當時中國船隻航行各地必須補充淡水,「淡水」地名意指可停留補充淡 水之地。417 世紀,時值西方殖民勢力進入東亞,臺灣位居東亞貿易轉運站之角色,作為臺灣北

方重要河港的淡水其地位更形重要,淡水之名亦紛紛出現於當時西方人所編製的地圖與文獻典

籍中,常見拼法有Tanchui、Tamchuy(西班牙語)、Tamsuy(荷蘭語)等,皆由淡水音轉而來,顯見 至 17 世紀當時,「淡水」一名已被接受成為慣稱,而當時「淡水」的範圍概指淡水河口附近海

面、淡水港及其周邊地域。

關於「滬尾」名稱,歷來亦有多種說法。日本領臺以後,對臺灣進行近代化的治理,為了

因應統治領域的明確化,隨著行政區域的精確劃分,開始透過近代知識與行政系統對臺灣各地

地理總說、地名考、行政沿革總說等諸名目更行精確的資料掌握與整理,因此,各類的地名辭

書與行政管內沿革的撰寫便陸續出現。1909 年(明治 42)出版的伊能嘉矩所編纂之《大日本地名

辭書續編.第三.臺灣》便是其中一部重要的著作。伊能嘉矩考究滬尾地名之變遷由來,他列

舉清代黃叔璥的《臺海使槎錄》出現的「虎尾」與 1764 年(乾隆 29)《續修臺灣府志》出現的「滬 尾」,說明此兩種寫法不同,然其義皆由居於淡水及沿海一帶原住民的音轉(音近HOBE)而來。5 由此可知,至少遲至 18 世紀上半葉,「滬尾」地名即已出現在當時的官文書中了,再衡諸

1陳宗仁,《雞籠山與淡水洋 : 東亞海域與台灣早期史研究 1400-1700》,臺北市 : 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5 年,頁 63。 2陳宗仁,《雞籠山與淡水洋 : 東亞海域與台灣早期史研究 1400-1700》,臺北市 : 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5 年,頁 75。 3《明實錄》,萬曆 25(1597)年,丁酉,11 月,庚戍條,引自《明實錄閩海關係史料》,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 4陳宗仁,《雞籠山與淡水洋 : 東亞海域與台灣早期史研究 1400-1700》,臺北市 : 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5 年,頁 75-77。 5伊能嘉矩編,《大日本地名辭書續編.第三.台灣》另名《台灣舊地名辭書》,東京:富山房,明治 42 年 2 月,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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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各種史書文獻、契約文書及碑文,除了「虎尾」與「滬尾」之外,亦曾陸續出現以音近「HOBE」 音轉之「戶尾」、「扈尾」、「戶美」、「和美」、「滬美」等漢字地名。今人張建隆撰有〈滬尾地名 考辨〉一文,6詳實地考辨「滬尾」地名之由來,張建隆綜合前說,更具體指出一份繪於雍正年

間的《臺灣附澎湖群島圖》,圖中可見淡水營西方標有「扈尾社」之名,進一步證明滬尾名稱是

由原住民音轉而來。該文論述了自伊能嘉矩以降迄戰後關於滬尾地名由來的各種說法,可知關

於「滬尾」地名由來概有 4 說:(一)滬魚說(二)雨尾說(三)石滬說(四)原住民音轉說。就目前的研

究成果而言,4 種說法中,以「滬尾」地名由原住民音轉而來的說法,最屬可信。

然而,地名是住民共同的名字,屬於他們對家鄉共同的歷史記憶,住民對當地名稱由來的

想像,經年累月傳說附會,雖說滬魚、雨尾、石滬諸論多屬附會,在學理研究上不盡可信,然

其說法代代相傳皆已附著於淡水許多在地居民的生活口碑與歷史記憶,也讓滬尾地名由來除了

可信知識之外,有了更多重的生活文化想像。

第二節 淡水河流域的史前文化

淡水是依靠淡水河建立的城鎮聚落,淡水河流域自古即有人類的活動,漫長的史前時代,

漫長的原住民社會文化,散布流域旁的樸素遺址與聚落,讓淡水具有悠久的河流文明。

臺灣的史前時代概可分為舊石器時代晚期、新石器時代與金屬器(鐵器)時代。就目前研究所

知,淡水河流域的史前遺址概有水碓尾遺址、芝山岩遺址、粉寮水尾遺址、圓山遺址、油車口 遺址、社子遺址、狗蹄山遺址、土地公山遺址、鵠尾山遺址、十三行遺址、大坌坑遺址等處。7

而據考古研究調查,散布本鎮內大小的史前文化遺址約有數十餘處。

淡水河流域屬舊時器時代晚期的較顯著的遺址是芝山岩遺址、粉寮水尾遺址與圓山遺址(屬 舊石器時代晚期持續型遺址),8顯示距今 15,000 年至 50,000 年前,淡水河流域即有人類生活的

跡象。進入新石器時代早期,距今約 5,000 至 7,000 年前,在今八里出現了大坌坑文化,大坌坑

泛指觀音山西麓地域,大坌坑文化是 1964 年臺灣大學師生發掘了台北縣八里鄉大坌坑遺址而確

立的。陶器是此一文化的代表遺物,其陶器通稱粗繩紋陶,特徵是手製,表面顏色呈暗紅、淺

褐色,形制簡單,通常只有缽、罐兩種,口緣大都低矮厚重,施以菱形、交叉、波浪等畫紋,

口線外側常有一道脊突,有圈足。繩紋通常較粗,石器出現打製石斧、磨製石錛、網墜、帶孔

石簇、有槽石棒等少量工具。近年來,學者大多主張大坌坑文化與中國福建、廣東 2 省沿海的

早期新石器時代文化有密切關連。從出土石製生產工具如石鋤、石斧等知當時人已知農耕,張

光直推測該文化可能是種植根莖類作物,其耕作形態屬於刀耕火種(slash and burn)的游耕階段; 但狩獵、漁撈和採集才是主要的生產活動。9

距今約2,000年,臺灣進入金屬器時代,大約至350年前結束。此期遍佈今臺北縣、宜蘭縣境

內,以及桃園、新竹、苗栗等縣的沿海地區的遺址被命為十三行文化,考古學家推測十三行文

化可能是植物園文化接受東南沿海地區冶鐵及燒製火候更高的陶器技術之後的進一步發展。這

6張建隆,〈滬尾地名考辨〉,收入氏著《尋找老淡水》,板橋市: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6 年,頁 49-67。 7劉益昌,《臺灣原住民史:史前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2 年 11 月,頁 11-23。 8劉益昌,《 臺 灣 的 史 前 文 化 與 遺 址 》 , 南 投 : 台 灣省 文 獻 委 員 會 ,1 9 9 6 年 , 頁 2 2- 2 7。 9張光直,〈台灣省原始社會考古概述〉,收入氏著《中國考古學論文集》,北京:三聯書店,1999 年 9 月,頁 22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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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期文化的主要特徵石器減少,只剩下凹石、石槌、砥石、支腳等無刃器。從十三行遺址出土

的鐵渣、礦石、煤等,顯示當時人已知煉鐵,該遺址亦發現有煉鐵作坊。金屬器方面有鐵器、

銀器、銅器之出土。除了石、鐵工具之外,西新庄子遺址、社子遺址有骨角尖器出土。陶器主

要是紅褐色夾砂陶,形制有小口大腹的圜底罐、圈足罐等,紋飾有方格紋、斜方格紋等幾何形。

此外,出土許多瑪瑙珠、玻璃手鐲及耳玦、玻璃珠等,並發現金飾、青銅器、銅幣等。埋葬習

俗以側身曲肢葬為主,殉葬物品有陶罐、青銅柄、鐵刀等。該文化以農業為主要生業,種植稻

米等作物,漁獵亦相當發達。據推測,該文化與臺灣東部、中部地區,以及中國東南沿海地區 均有往來。其社會具有複雜的社會組織和喪葬儀禮;同時,有複雜的族群關係和交換網絡。10顯

示距今1,000至2,000多年前淡水河口附近的住民已發展了更加繁複的生活方式與制度。1992年考

古工作者劉鵠雄在台北縣淡水鎮油車里保七總隊大門右側至小溪一帶之砂丘地採集到細砂方格

陶、質地較薄之印紋陶、泥質陶蓋、夾砂陶以及石槌等史前遺物,該遺址以本鎮內之地名命名

為油車口遺址。據劉益昌判斷,此遺址可能包括距今約2,000年前的植物園文化以及距今約1,000 年前的十三行文化。 111998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李匡悌受委託於本鎮中正路1段63巷

內的一處旱作田地間再度進行油車口遺址發掘,結果發現油車口遺址含有兩個文化層,據其研

究,該遺址下層應屬十三行文化系統之遺留,上層則屬較晚近的堆積地層,從上層出土的青花 瓷器碎片和硬陶等器物之製作方式與樣式,顯示應為19世紀末葉至20世紀初葉的遺物。12

綜合上述的考古遺址與歷史遺物之發現史,可見本鎮及其附近地域,自古即是屬於適合人

類居住與活動的地方。

第三節 淡水河流域的原住民社會文化

本節所敘述的原住民指的是平埔族,平埔族是泛指住在臺灣平地、平原或是臺地受到漢化 的原住民。13淡水地區的原住民屬於北部的族群,因為語言上的差異,歷年來學者對於分布臺灣 北部原住民的分類有過不少討論。14傳統認為北部原住民屬凱達格蘭族,伊能嘉矩認為該族群是

由臺灣東北部三貂角進入臺灣,之後一部分往北海岸向西折南至桃園遷徙,一部分則南下到宜

蘭的壯圍和里腦;李壬癸則就語言學的角度認為,17 世紀上半葉,臺灣北部語言最分歧的地區 是在淡水河口附近,因此這支凱達格蘭族進入臺灣的地點應在淡水河口一帶。15依此而論,本鎮

在臺灣北部平埔族史的歷史位置,是相當重要的地區。

依照 1650 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臺灣北部原住民村落的分群與地域戶口表之分類,當時北部

原住民可分成:(一)淡水河流域,指的是分佈在基隆河切入台北盆地後到淡水河口一帶流域的原

住民村落。(二)Pinorowan(武朥灣社)流域的相關村落,主要分佈在今新店溪中下游兩側及介於新

10劉益昌,《台灣的考古遺址》,台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1 年,頁 57-59。 11劉益昌,《台北縣北海岸地區考古遺址調查報告》,台北縣立文化中心,1997 年。 12李匡悌,《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文化遺址試掘補充調查報告》,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主辦,昭凌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

司承辦,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執行,1999 年。

13翁佳音,《荷蘭時代-臺灣史的連續性問題》,稻鄉出版社,民國 97 年 7 月,頁 43-44。 14詹素娟,〈分類的迷思:淡水河系原住民的族群類緣問題〉,收入周宗賢主編,《淡水學學術研討會-過去、現在、未來論文集》,

國史館,民國 88 年 4 月,頁 1-26。

15 李壬癸,〈台灣北部平埔族的種類及其互動關係〉,收入潘英海、詹素娟主編《平埔研究論文集》,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籌備

處,民國 84 年 6 月,頁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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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溪與大漢溪之間的平原上。(三)淡水堡壘以南,指的是淡水河口以南,從八里鄉到大安溪一帶

海 岸 平 原 的 原 住 民 村 落 。 ( 四 )Bassajos 村 落 , 指 的 是 北 海 岸 到 三 貂 角 一 帶 分 佈 的 村 落 。 (五)Baritschoen,指的是一特定地域或人群的相關村落。(六)Coullonders(龜崙人),可能指的是林 口台地、龜崙嶺及南崁溪流域的原住民村落。16在上述基礎上,康培德又依據對祖源口碑、契約

文書資料將之分為 8 群人:(一)圭柔人。(二)毛少翁群。(三)里族群。(四)武溜灣群。(五)雷朗群。 (六)淡水堡壘以南的八里坌人。(七)Baritschoen人。(八)龜崙人。17 經由百年來學者長期就語言差異與地域分布情形的研究和討論,除了居於台北平原的凱達

格蘭族之外,逐漸地將北部原住民凱達格蘭族再分成馬賽人(Basay)、雷朗人(Luilang)與龜崙人 (Kulon)3 大類;詹素娟進一步劃分這 3 大類人的地域分佈,她認為大台北地區的原住民係由 3 群人所共同組成組成:一是已經使用馬賽語的基隆河域到淡水河口兩岸及北海岸的人群;二是

以雷朗人為代稱,包括新店溪流域、大漢溪下游及可能包括南崁社在內的人群;三是分布在林 口台地、龜崙嶺之南崁溪流域之龜崙人。18其中,關於說馬賽語的族群,李壬癸則引述在臺灣居

住 6 年的西班牙人De los Angeles所描述當時所見之原住民情形:「他們說多種不同的語言,每一 省區以至不同的村落都有他們自己的語言。西班牙人統治的區域有一種共同的語言,叫做巴賽

(Bacay),通行到產金的地區哆囉滿(Turoboan)。這種語言沿淡水河岸居住的人都懂得,儘管他們 有自己的方言。」19引文中的巴賽也就是馬賽,換言之,歷史上位於本鎮及其周邊的原住民各社,

除了自己的語言之外,亦有著共通語言馬賽語。

本鎮的原住民諸社,大致如下: 一、 圭柔社:

圭柔社名文獻上又出現內雞洲社、圭柔山社、雞柔社、雞柔山社、林仔社;20荷蘭人《熱蘭 遮城日誌》則記錄是Senaer、Caenar、Sinack等名稱。 21翁佳音考證認為該社址應是位於公司田 溪左側的林子,離紅毛城 2 至 3 公里之間,該社族人能燒磘磚,亦有產米交易的活動,由文獻 顯示,其與西班牙人有過合作、衝突的歷史。22

二、 淡水社:

漢人文獻上有淡水、澹水、或沙巴里社之稱,荷語則拼為Tapare、Tappare、Taparri、Tapparij。 翁佳音認為,西班牙來淡水之際,沙巴里社人原本住在淡水河口的山中及海邊,約有 4、5 番社, 然因西班牙人之關係,之後有過一段遷徙的歷史,最後應是遷徙至在今天淡水鎮的中心地帶。23

根據西班牙及荷蘭人史料記載,淡水的沙巴里和雞籠的金包里都是馬賽人的社域,2 社皆善於海

16詹素娟,〈分類的迷思:淡水河系原住民的族群類緣問題〉,收入周宗賢主編,《淡水學學術研討會-過去、現在、未來論文集》,

國史館,民國 88 年 4 月,頁 12-13。

17康培德,〈十七世紀基隆河流域、淡水地區原住民社群分類再議〉,收入《族群意識與文化認同:平埔族群與台灣社會大型研討會

論文集》,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2003 年 9 月 30 日-10 月 2 日,頁 17-18。

18詹素娟,〈分類的迷思:淡水河系原住民的族群類緣問題〉,收入周宗賢主編,《淡水學學術研討會-過去、現在、未來論文集》,

國史館,民國 88 年 4 月,頁 23。

19李壬癸,〈台灣北部平埔族的種類及其互動關係〉,收入潘英海、詹素娟主編《平埔研究論文集》,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籌備處,

民國 84 年 6 月,頁 35。

20溫振華,〈清代淡水地區平埔族分佈與漢人移墾〉,收入周宗賢主編,《淡水學學術研討會-過去、現在、未來論文集》,國史館,

民國 88 年 4 月,頁 28。

21康培德,〈十七世紀基隆河流域、淡水地區原住民社群分類再議〉,收入《族群意識與文化認同:平埔族群與台灣社會大型研討會

論文集》,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2003 年 9 月 30 日-10 月 2 日,頁 26。

22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88-91。 23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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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易,然沙巴里人的分布與聚落情形,仍有諸多待釐清者,仍未能論定淡水社即等同於沙巴

里社。自 17 世紀末至 18 世紀中葉的諸多臺灣府志與縣志中皆可見到「淡水社」的名稱記錄,

據溫振華的考察,乾隆 35 年(1765)的《續修臺灣府志》是最後提及淡水社的清代志書,往後乾

隆中期出現的臺灣地圖中該地域不再見到「淡水社」名,反而出現「扈尾庄」名稱,顯示漢人 聚落的優勢已現,因此,該社應是約在 1765 年至 1788 年間消失。24如據郁永河《裨海紀遊》所

載,到北投幫郁永河採硫的 23 社皆由淡水總社統之。23 社頭目皆稱「土官」而不稱「社長」,

唯獨淡水社稱社長,而且是漢人(張大)。因此,「淡水社」也有可能是管理單位之統稱,而非原

住民的實體村社。

三、 北投社:

又稱北投子社、內北投、外北投、內北頭、外北頭,荷語拼為Rapan、Rappan、Kijaptauw。 該社應是包含許多小社的大社,翁佳音考證荷蘭地圖認為「Rapan」社所在應是位於鬼仔坑溪與 內竿蓁林坑溪之間,即今淡水的北投仔,也就是清代文獻的「外北投」。 25溫振華則利用契約文

書進一步說明外北投社的範圍大約在本鎮東、東南之丘陵地,而內北投社的範圍在磺港溪與嗄 嘮別山(忠義山)間,並包括北草山地帶。26

四、 大屯社:

又稱奇獨龜崙社、大屯山社、大洞山社,荷語拼為Touckenan、Towquenan 、Touckunan、 Toetona。其社範圍所在有許多不同說法,有謂位於大屯山下的大屯庄、亦有說位在大屯山西麓 的大屯番社前;翁佳音則認為該社應位在關渡貴子坑溪與高厝坑溪之間地域,也就是今天淡水 的竹圍及其附近,亦即清代的小八里坌庄; 27溫振華則將 1774 年康熙的《皇輿全覽圖》中繪出

的「大屯社」與 1909 年的《熟番戶口及沿革調查綴》中所記錄的台北廳滬尾支廳芝蘭二堡大屯

庄有大屯社且標示當時的人口數 41 人,兩項資料合併觀察,認為該社範圍應在八連溪、大屯溪 之間,社址則在大屯溪近海處,約今之「番社前」、「番仔崙」一帶。28

上述概為本鎮的原住民各社之情況。然本鎮原住民的歷史發展、分布情形與彼此間權力關

係,在學術界仍存有不少討論空間,許多問題仍無法定為一論。康培德考察荷蘭時期文獻,甚

至提出淡水地區乃是以圭柔社為首的原民社群,他認為,圭柔社包含了圭柔社(Senaer)、Arrito /Kipas、大屯社(Toetona)、淡水社(Tapparij),且將淡水社劃為金包里社(沙巴里社)的分社。29如 此多元的說法與學術討論,也說明本鎮原住民文化與活動是有著豐富且複雜的歷史內容。

24溫振華,〈清代淡水地區平埔族分佈與漢人移墾〉,收入周宗賢主編,《淡水學學術研討會-過去、現在、未來論文集》,國史館,

民國 88 年 4 月,頁 31。

25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74-77。 26溫振華,〈清代淡水地區平埔族分佈與漢人移墾〉,收入周宗賢主編,《淡水學學術研討會-過去、現在、未來論文集》,國史館,

民國 88 年 4 月,頁 36。

27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71-73。 28溫振華,〈清代淡水地區平埔族分佈與漢人移墾〉,收入周宗賢主編,《淡水學學術研討會-過去、現在、未來論文集》,國史館,

民國 88 年 4 月,頁 36-37。

29康培德,〈十七世紀基隆河流域、淡水地區原住民社群分類再議〉,收入《族群意識與文化認同:平埔族群與台灣社會大型研討會

論文集》,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2003 年 9 月 30 日-10 月 2 日,頁 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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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3:17 世紀北部臺灣示意圖 資料來源:翁佳音,《荷蘭時代臺灣史的連續性問題》,臺北:稻鄉出版社,民國 97 年 7 月,頁 45。

表 1-1-3:17 世紀中葉淡水地區原住民人數、戶數表

1646 年

1647 年

1648 年

1650 年

1654 年

1655 年

84

80

294

280

37 32

社名 圭柔社(Senaer) Arrito/Kipas 北投社 大屯山社

人數 戶數 人數 戶數 人數 戶數 人數 戶數 人數 戶數 人數 戶數 131 108

22 25 22 26 23 48 280 資料來源:康培德,〈十七世紀基隆河流域、淡水地區原住民社群分類再議〉,收入《族群意識與文化認同:平埔族群與臺灣社會大型 研討會論文集》,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2003 年 9 月 30 日-10 月 2 日,頁 27。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 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73、75、80、86、87。

130 153 125 137 82 250

81 95 83 120 77 157

30 31 33 31 24 72

160 193 150 151

Toetona 淡水社

40 50 38 39

325

134

139

288

278

87

39

84

84

39

84

第四節 西班牙、荷蘭、明鄭時期淡水之歷史發展

明中葉,朝廷為了征討倭寇、海盜,乃加強澎湖防務,結果,海盜轉移陣地至臺灣。1563

年(嘉靖42),海盜林道乾(潮州惠來人)劫掠廣東、福建沿海,都督俞大猷征討之。

林道乾先逃至澎湖,後竄入臺灣,不久,轉往占城(Champa,今柬埔寨),後又轉往馬來半 島的浡泥。另有海盜林鳳(廣東饒平人)於1574(萬曆2)年據澎湖,後到臺灣魍港(亦稱蚊港,在今

嘉義布袋虎尾寮,為漢番交會之地),復轉菲律賓,據載「擁眾萬人」。當時明廷追剿海盜,通

常只追到澎湖,當海盜竄入臺灣後,即不再追究,蓋以臺灣為瘴癘蔓延的未開之地。澎湖可說

是明廷防備海盜的最前線基地。當時商人大多聚集在雞籠、魍港、大員等地,而漁民與少數商

人則分布在雞籠、淡水、北港等地附近。簡言之,當時臺灣為海盜徒眾和商人、漁民之據地。

16 世紀中葉以降,北臺灣的雞籠和淡水已有不少中國人、西班牙人、日本人和原住民的貿

易活動,亦即,在西班牙人占領淡水之前,淡水已有活絡的對外貿易關係。西班牙人很早即注

意到淡水與中國貿易的重要性,因此當其於 1626 年在雞籠和平島的據點與工事逐漸穩定之後,

36

便展開對淡水地區資訊收集的工作,意欲進一步攻取淡水。

1627 年西班牙殖民地長官派命安東尼歐(Don Antonio de Vera)率領 20 名西班牙人到淡水,希 望能締約運米,然卻遭到原住民襲擊失敗而返。經過一連串的衝突的談和,西班牙人終於在 1628 年初於淡水設置要塞,淡水成為西班牙人的據點。30西班牙人統治臺灣期間,大致將臺灣分成 3 個省區(Partido):噶瑪蘭(Cabaran)、哆囉滿(Turoboan)、淡水(Tamchuy), 31本鎮即屬其中的淡水 省區。

1628 年至 1629 年,西班牙人在淡水建立的要塞名為聖道明哥(Santo Domingo),而當時的荷 蘭人情報圖中,繪出的是 1 四角形城砦標名為「de Ronduit op Tamsuÿ」,32初期西班牙在此駐軍 約 50 人,33此城砦即今日習稱紅毛城的前身,該城以大木樁深植入土中,並將木樁連繞成一個

大圓,木樁底部鋪上土石以加強防固,要塞內是西班牙駐軍宿舍、貨倉及火藥庫,皆為木材與

茅草建造之設施,而根據 1632 年耶士基佛(J. Esquivel)的報告,當時這座由磚塊、竹幹與木材 所建立的城砦較難做為防禦工事,曾有以磚石改建之議。34當時淡水原住民稱呼西班牙人的最權 威長官的名稱為「contador」。35 西班牙人攻取淡水最主要的目的即是將淡水視為當時東亞貿易網絡下重要的交易點。當時

除原住民之外,淡水地區吸引不少中國人與日本人在此貿易與活動,由學者研究可知,當時淡

水港內已形成一些市集與商業聚落,西班牙人即稱中國人的市集為 Parián,其義類似今日所稱 之「唐人街」。

據陳宗仁的研究,淡水的Parián在西班牙堡壘(Santo Domingo)之旁,位置可能在今日紅毛城 的附近靠河之處,其地附近有中國的拓墾並種植甘蔗,當時的中國人大致是大貿易商、小商人 和工人,亦有些日本人居住其地耕種。36

而當時淡水的原住民則是主要出售米糧、硫磺、藤、鹿皮、蓪草與染料植物給西班牙人與 中國人,文獻顯示,亦有北投社人與武朥灣人出售稻米給西班牙人,37而林子社附近 8、9 個部 落也有種植生產桃、蜜柑等水果。38

除了貿易的目的,西班牙人亦於北臺灣傳教。1630 年,神父 Jacinto Esquivel 來臺傳教,在 淡水一帶建教堂,供奉「玫瑰聖母」(Nuestra Snora del Rosario),其後,Esquivel 住 San Domingo 城,習土語,並編成《臺灣島淡水語詞典》、《臺灣島淡水語基督教理書》。Esquivel 亦設立 1 小 神學院,教育漢人、日人子弟,學習拉丁語文、神學等課程,打算學成後派往中國或日本傳教。

30李毓中,〈西班牙人在艾爾摩沙〉,收入蕭宗煌、呂理政統籌策劃,《艾爾摩莎 :大航海時代的臺灣與西班牙 = Hermosa Maritime

Taiwan and Spain》,臺北市:國立臺灣博物館,民國 95 年,頁 74。

31詹素娟,〈分類的迷思:淡水河系原住民的族群類緣問題〉,收入周宗賢主編,《淡水學學術研討會-過去、現在、未來論文集》,

國史館,民國 88 年 4 月,頁 3。

32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81。 33李毓中,〈西班牙人在艾爾摩沙〉,收入蕭宗煌、呂理政統籌策劃,《艾爾摩莎 :大航海時代的臺灣與西班牙 = Hermosa Maritime

Taiwan and Spain》,臺北市:國立臺灣博物館,民國 95 年,頁 75。

34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81。 35鮑曉鷗(José E. Borao)、Nakao Eki 譯,《西班牙人的台灣體驗 1626-1642:一項文藝復興時代的志業及其巴洛克的結局》(臺北:

南天,2008),頁 205。

36陳宗仁,〈西班牙占領時期的貿易活動〉,收入蕭宗煌、呂理政統籌策劃,《艾爾摩莎 :大航海時代的臺灣與西班牙 = Hermosa

Maritime Taiwan and Spain》,臺北市:國立臺灣博物館,民國 95 年,頁 60-68。

37陳宗仁,〈西班牙占領時期的貿易活動〉,收入蕭宗煌、呂理政統籌策劃,《艾爾摩莎 :大航海時代的臺灣與西班牙 = Hermosa Maritime

Taiwan and Spain》,臺北市:國立臺灣博物館,民國 95 年,頁 66。

38伊能嘉矩,〈清領以前の臺北地方(二)「第二期 西班牙人及び和蘭人占領の時代」〉,《臺灣慣習紀事》第六卷第七號,588 頁。

37

據當時的神父的報告,雞籠、淡水地區的原住民語言能力相當不錯,描述這裡的兒童在短

時間之內便學會西班牙語,包括髒話;而有些成年人也能說一口包括髒話在內的流利的西班牙 語。391630 年代初期,西班牙人逐漸深入淡水河流域往台北平原調查拓展,並闢建淡水與雞籠之

間的陸路通道,愈加顯示 16 世紀上半葉淡水地位的重要。

西班牙人占領北臺灣約 16 年之間,宗教上的成果可說大於其政治上及貿易上的成果,其貿

易主要是與福州方面進行絲、銀以及硫磺貿易,西班牙統治期間,其在台以西班牙為主的歐洲 白人人數約 100-300 人,大部分是士兵,商人較少;另外也有菲律賓土著約 200-400 人左右。40而 據文獻記錄,1634 年及 1635 年間,住在淡水的西班牙人(含馬尼拉土著)約 200 人。41

西班牙人據雞籠、淡水後,1629 年,荷蘭臺灣長官Pieter Nuyts 認為西班牙人據該地將阻礙 荷蘭與中國之貿易,以及在臺之利益,於是建議巴達維亞當局以武力加以驅逐,惟未獲重視。

加以不久之前發生濱田彌兵衛事件(1628),以及蔴豆、蕭壠社之反抗,因而未對西班牙人付諸行

動。西班牙駐菲律賓總督自 1635 年起專心經營菲律賓,加以菲律賓南部回教徒反叛,總督乃自 臺調兵支援鎮壓;西人因在台兵力不足,乃於 1638 年毀壞淡水城堡(淡水角面堡),42裁減雞籠守

軍,並毀壞部分城堡工事,以致雞籠守軍至 1640 年僅餘 400 名。荷蘭得悉北臺的西班牙兵力甚

為單薄後,於是圖謀將之逐出臺灣。1641 年(崇禎 14)8 月,荷蘭長官Paulus Tradenius 派Joan van Linga率兵赴雞籠偵察,因本身兵力不足,未能攻擊,只向駐基隆的西軍勸降,西人不服,荷軍 乃無功而返南部。43164 2 年(翌)8 月 17 日,荷蘭遂以Hendrick Harouse為指揮官,率船 5 艘、戎 克船 5 艘、領水艇 6 艘、兵員水手 690 人再度出發來攻,8 月 21 日進攻雞籠。時雞籠西班牙守

軍僅約 100 人,守城 5 日,寡不敵眾,以致西班牙軍在眾寡懸殊下,雖力圖抵抗,最後於 8 月 26 日投降。44

於是占領北臺 16 年的西班牙人被迫完全退出臺灣。據《巴達維亞城日誌》記載,同年

9 月 20 日,淡水地區北投社、武朥灣社 9 個番社前來雞籠向荷蘭人獻地歸順,10 月, 淡 水人則來到大員,向荷蘭當局獻地歸順,45象徵原住民社會進入了荷蘭治理的時期。

荷蘭東印度公司占領臺灣後,其治理方式逐漸以「地方會議」(Landdag)做為轄下的行政區 域,地方會議意指各地代表齊集一地,討論地方上的重要事務。 46第 8 任長官卡隆(François Caron,1644-1646)統治之後,臺灣地方議會制度才確立與規範化,在實際的運作上,地方會議分 成四區,各地各自擇日舉行,其區域劃分大致是以臺灣城(Zeelandia),亦即安平古堡為中心區分 為北路會議區、南路會議區、淡水會議區、卑南會議區;其中淡水會議區的範圍包含宜蘭、基

隆、台北以及淡水河以南、台中沙鹿、牛罵,亦即大甲溪以北的番社區,區內有公司指揮官與 士兵駐紮,而其集會地點應該就是在今淡水紅毛城附近,集會時間大約在 12 月舉行。47這也顯

39翁佳音,《荷蘭時代-臺灣史的連續性問題》,稻鄉出版社,民國 97 年 7 月,頁 67-68。 40翁佳音,《荷蘭時代-臺灣史的連續性問題》,稻鄉出版社,民國 97 年 7 月,頁 58。 41伊能嘉矩,〈清領以前の臺北地方(二)「第二期 西班牙人及び和蘭人占領の時代」〉,《臺灣慣習紀事》第六卷第七號,590 頁。 42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69。 43曹永和,〈明鄭時期以前之臺灣〉,收入氏著《臺灣早期歷史研究續集》,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00 年 10 月,頁 58。 44曹永和,〈明鄭時期以前之臺灣〉,收入氏著《臺灣早期歷史研究續集》,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00 年 10 月,頁 58-59。 45翁佳音,《大臺北古地圖考釋》,臺北縣:臺北縣立文化中心,民國 87 年,頁 69。 46翁佳音,《荷蘭時代-臺灣史的連續性問題》第四章「西洋遺產:地方會議、贌社與王田」,稻鄉出版社,民國 97 年 7 月,頁 78-79。 47翁佳音,《荷蘭時代-臺灣史的連續性問題》第四章「西洋遺產:地方會議、贌社與王田」,稻鄉出版社,民國 97 年 7 月,頁 80-83。

楊彥杰,《荷據時代台灣史》,臺北:聯經公司,2000 年,頁 93-96。

38

示,西班牙人離去之後,淡水進入荷蘭東印度公司治理時期,其在北臺灣扮演的角色重要性已

逐漸超越了雞籠的地位,這些都涉及了經濟、地理,乃至統治者與在地人群互動等轉變因素,

而對淡水地區的原住民而言,因為西方勢力互為競逐殖民權力與經濟利益,這種幾乎沒有時間

空隙而直接接續淪為西班牙與荷蘭殖民治理的歷史過程,邱馨慧認為,對北部臺灣地區的原住 民來說,使得他們成為臺灣最早經歷到「連續殖民」(continuous colonization)的群體。48 荷蘭時代淡水逐漸取代雞籠在北臺灣政治經濟地位的歷史過程,邱馨慧將之劃分成 3 個階

段:( 一)雞籠統轄淡水時期(1642-1643)。(二)轉型過渡期(1644-1645)。(三)淡水轄雞籠時期

(1645-1662)。其背景在於荷蘭東印度公司從接收西班牙殖民建置,轉向連結大員與北臺灣,而基

於更為務實的考量,乃逐步著手將北臺發展重心由雞籠進一步轉移到淡水,而其重要的關鍵點

是 1645 年 8 月底,東印度公司當局在淡水設立主管(Opperhoofd)一職的決策,具體提升淡水的 地位,希望藉以強化北臺地區、乃至北臺與大員(Tayouan)之間新領地,與西南部平原核心地區 的連結。49東印度公司的淡水主管由文職的商務員擔任,這是該公司首度在北臺灣設立主管一職,

其任務是更明確地擔負起帳簿文書、詳細記載送貨單、區別稅務與年貢等收入項目,以明晰淡 水的收支情況。50而這也是淡水史上首度出現了近代國家行政體制定駐官員的設立。自 1645 年 8

月至 1661 年 8 月,歷任淡水主管總計有 11 位(如表 1-2),其中有 3 位病死於任內。

資料顯示,1642 年荷蘭取代西班牙人統治,當時淡水的駐軍約 30-40 人,1643 年(隔)8 月則 增加至 80 人,51而其在淡水的活動與建設亦逐漸具體化。1643 年 5 月,淡水城堡外面出現了已

開闢好的菜圃,主要是為供應駐在淡水士兵的日常生活食用之需,當時,淡水方面亦曾向南部

大員提出請求,希望大員准許送來中國工匠、農漁夫、裁縫師與麵包師等,而大員也對缺糧的

淡水進行船貨補給。當淡水逐漸確立成為北臺灣的重心之後,荷蘭當局思索的是,希望建立一

條大員―淡水(Tayouan-Tamsuy)的陸路交通「淡水道路」(de Tamsuysen Wech),若能打通淡水到 大員的道路,當局南北互動就不僅只能依靠海路,同時擴張統治勢力,進而藉以讓橫亙在其中 的在地勢力大肚王臣服於公司。52

有意思的是,當初東印度公司的開路考察行動,曾帶領一名淡水原住民隨軍擔任翻譯,

48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淡江史學》第二十三期,新北市: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頁 205-206。

49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淡江史學》第二十三期,新北市: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頁 206-210。

50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淡江史學》第二十三期,新北市: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頁 210。

51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淡江史學》第二十三期,新北市: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頁 209。

52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淡江史學》第二十三期,新北市: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頁 209。

39

圖 1-1-4:明鄭時期天興州圖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57。

40

表 1-1-4:1645 年~1661 年歷任淡水主管表

主管名

Jacob Nolpe Antonij Plockhoy Simon Keerdekoe Thomas van Iperen Pieter Elsevier Pieter van Mildert(代理) Pieter van Borselen(特使) Johannes van den Eynde Substitute Egbert Codde Pieter Boons Nicolaes Loenius

任職期間

下級商務員: 1645 年 8 月–1646 年 8 月 下級商務員: 1646 年 8 月–1650 年 8 月 下級商務員: 1650 年 8 月–1653 年 商務員: 1653 年–1655 年 3 月 商務員: 1655 年 3 月–1655 年 8 月 28 日 下級商務員: 1655 年 8 月 28 日起 下級商務員: 1656 年 上級商務員: 1656 年 3 月–1656 年 4 月 8 日 下級商務員: 1656 年 11 月 商務員: 1657 年 5 月–1658 年 商務員: 1658 年–1661 年 8 月

資料來源:整理自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附表「荷蘭時代淡水與雞籠地方治理架構, 1642–1662」,《淡江史學》第二十三期,新北市:淡江大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頁 220。

這名原住民翻譯者最後在大甲溪附近逃走;而當之後「淡水道路」開通,淡水原住民也開

始擔任信差的角色,從記錄顯示,當時從淡水到大員途中經過12個村落,原住民信差大概需花 費10.5天完成任務。53上述皆顯示當時的淡水原住民在荷蘭當局開拓治理北臺灣的過程中,擔負

過重要的角色。

荷蘭據有北臺之後,淡水原住民乃須臣服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治理之下,當地方會議召開

時,荷蘭當局要求原住民村社代表前往雞籠進行如同南部的儀式,即呈獻種有檳榔、椰子等小

苗的盆栽,象徵將土地獻給公司,完成儀式之後,村社可以領取象徵與公司結盟的親王旗,獲

取公司提供的保護。由《熱蘭遮城日誌》的記載可以看到,當時淡水各村社攜來臣服儀式的果

樹苗,包括了橘子、檸檬、香蕉、柚子與荔枝等,而不少附近原住民村社代表的做法是,直接 帶著當地果樹小苗前往淡水並且種在淡水城堡下方,而完成該儀式。54

荷蘭人取代西班牙人統治北臺灣後,甚為重視淡水的防務,不僅加強淡水城砦的工事並派

兵 80 人駐守淡水,用以統治淡水地區原住民,荷蘭人憑藉強勢之武力,逐一征服淡水及其附近

各地的原住民部落,並令其納貢且服徭役,同時准許中國人在淡水居住,從事貿易和農作,至

1646 年以後,荷蘭人對北臺灣的統治已見穩固。當時荷蘭人在淡水所治理的原住民村社約有 5

個:Sinak、Kaggilach(圭柔社)、Tapparij of balaijo dorp(可能是自Tapparri遷來的馬賽人村社)、Rapan 和Touckenan,1655 年時,此 5 村社至少有四百餘人的人口。55 荷蘭人治理淡水主要在於駐兵並掠奪經濟資源,其與淡水原住民之間經常處於對立的緊張

關係。荷蘭人常依伺武力對不服之原住民展開鎮壓令其屈服,甚至加以放逐,1655 年 9 月,

淡水河南岸的Parragon(八里坌社)、Matatas、Parkoutsie(南崁社)和Pocael(竹塹社)的村民,因不堪 忍受荷蘭人的欺壓,聯手反抗荷方,攻殺荷蘭翻譯以及 3 名士兵,並包圍淡水的荷蘭,不久,

淡水的Chinar(Sinak,林子社)和Rappan以及Pillien 3 個村社亦加入抗荷行動,放火焚燒中國人居

53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淡江史學》第二十三期,新北市: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頁 215。

54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淡江史學》第二十三期,新北市: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頁 209。

55張建隆,〈看見的,和看不見的.淡水-十七世紀至十八世紀初,西、荷及清人對淡水的記述和認知〉,收入淡江大學歷史學系主 編,《二 OO 一年淡水學學術研討會:歷史.生態.人文論文集》,台北縣:國史館,民國 92 年 4 月,頁 55-57。

41

住區,並對淡水城砦發動猛烈攻擊,這些騷動直到 1657 年 9 月,荷蘭自大員派遣遠征隊前來討 伐,才見平息。561659 年又見騷動,荷人再派出遠征軍鎮壓位於武朥灣河岸、淡水附近的Pocael

社,將該村社摧毀成灰燼。1661 年 6 月,雞籠和淡水的馬賽人(Basayers)亦展開反抗行動,企圖 闖入淡水城砦,並將荷蘭人的住宅和其他一切房屋以及中國人居住區縱火焚燬,此時因大員局

勢吃緊,荷蘭人已無法控制北臺灣的情勢,同年(1661)11 月初,荷蘭人在原住民的襲擊威脅下, 被迫撤離淡水,臨去前放火燒燬淡水堡壘並將無法帶走的大砲予以爆毀。57

傳統認知上,19 世紀中葉開港通商後,淡水具有了國際商業貿易與軍事角色的重要地位,

然隨著西荷時期臺灣史研究的逐漸深化,以及當時語言文獻獲得更詳細的學術解讀,不可否認

的,淡水在 17 世紀亦曾經已是當時西方殖民帝國在東亞擴張勢力過程中,在國際貿易利益與軍

事爭奪的視野下,扮演過相當重要的歷史位置。更甚者,在西班牙與荷蘭的連續殖民的歷史過 程,淡水曾被荷蘭東印度公司視為其在臺灣成為「整座島嶼的主人」的最北邊據點,58換言之,

也因為有淡水這個據點,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全島完整統治設計與設想,才得以完成。

1662年,荷蘭投降鄭成功,同年2月1日簽訂合約,合約全文18條,荷人將城砦、武器,以

及大量商品、財貨交給鄭氏,鄭氏則許其攜帶私產、糧食等退出臺灣,9日,荷軍民分乘8艘船

離去,結束了為期38年對臺灣的統治,臺灣進入鄭氏統治時期。

鄭成功在台設1府2縣1安撫司,即承天府、天興縣、萬年縣、澎湖安撫司,為郡縣制施行於

臺灣之始。至鄭經時,於1664年,改東都為東寧,自稱「東寧國王」,改天興、萬年2縣為州,

於南、北2路各設1安撫司,合澎湖安撫司計3安撫司,成為1府2州3安撫司之體制。淡水則概屬

在北路的區域內。

1664 年 8 月荷人再度佔領雞籠,然此時淡水已經是鄭氏的勢力範圍。荷人占據北臺對鄭氏

造成威脅,1665 年鄭經遣軍北上欲攻打佔據雞籠之荷蘭人。期間鄭軍於淡水城砦廢址四周圍以

木柵,控制淡水河流域,以切斷淡水與雞籠的連繫。同時,鄭氏亦在淡水實施「贌社」之制,

搜奪淡水河流域的稻米作為軍糧之用;到了 1666 年底,舊淡水城砦已成了存放稻米的倉庫。

1666 年 5 月,鄭經令黃安督水陸軍向雞籠展開攻擊,然未能攻克,鄭軍乃持續駐守淡水防

遏雞籠荷軍,直到 1668 年 10 月荷軍撤離雞籠,荷蘭人對鄭氏的北臺威脅才告解除。59

1681年,鄭經去世,鄭克塽以12歲幼冲嗣位。該年底,清兵曾謀攻取臺灣,鄭氏為防清軍

潛渡,乃命左武衛將軍何祐為北路總督,智武鎮李茂副之,率兵防戍雞籠、淡水,同時命令軍 兵以土石重修雞籠城。 601682年(康熙21)10月,清廷再授鄭氏降將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委以專

征臺灣之權。1683年春,軍事情勢惡化,鄭氏更加嚴淡水防務,命北路總督何祐修淡水舊城,

藉以防備清軍的入侵。

同年6月,淡水通事李蒼建請採金以補充軍餉,鄭氏乃命監紀陳福往淡水,然無功而返。7

56張建隆,〈看見的,和看不見的.淡水-十七世紀至十八世紀初,西、荷及清人對淡水的記述和認知〉,收入淡江大學歷史學系主 編,《二 00 一年淡水學學術研討會:歷史.生態.人文論文集》,台北縣:國史館,民國 92 年 4 月,頁 60。 57張建隆,〈看見的,和看不見的.淡水-十七世紀至十八世紀初,西、荷及清人對淡水的記述和認知〉,收入淡江大學歷史學系主 編,《二 00 一年淡水學學術研討會:歷史.生態.人文論文集》,台北縣:國史館,民國 92 年 4 月,頁 60-61。 58邱馨慧,〈從雞籠到淡水―荷蘭時代北臺灣的政治經濟移轉〉,《淡江史學》第 23 期,新北市: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9 月,

頁 205。

59張建隆,〈看見的,和看不見的.淡水-十七世紀至十八世紀初,西、荷及清人對淡水的記述和認知〉,收入淡江大學歷史學系主 編,《二 00 一年淡水學學術研討會:歷史.生態.人文論文集》,台北縣:國史館,民國 92 年 4 月,頁 60-61。 60盛清沂,《臺北縣志》卷 1,臺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1960 年,頁 4a-4b。

42

月22日清軍攻克澎湖,不久,明鄭北路總督何祐以雞籠、淡水降清,鄭氏遣使至澎湖呈降表,8

月13日,施琅軍隊登陸臺灣,鄭氏政權亡,鄭氏三代治臺總計22年。

鄭氏治理臺灣為期不長,三代致力於反清事業,活動與治理重心皆以臺灣南部為主,相較

之下,中部以北地域更顯治理荒疏與難以著力,以北路的屯墾而言,大致可見淡水河流域沿岸

之唭里岸、芝蘭堡(士林)、大直,淡水、雞籠、金包里一帶有過零散不完整的拓墾。淡水偏屬北

路邊地,1674年,當鄭經率領10多萬部隊參與吳三桂等人的叛清軍事行動時,曾以糧餉不足,

而將部隊中的罪犯降虜遷入臺灣,而當時這些罪犯降虜主要便是流放至淡水、雞籠一帶。

第二章 清代淡水發展史(1684~1895)

第一節 疆域、行政體制沿革

1683 年,鄭氏政權降清,結束 22 年的統治。歷經 17 世紀以降東亞的國際競爭時期,1684

年臺灣歸入清朝版圖,設 1 府 3 縣,開啓了 212 年的清政府對台統治時期。

清領初期,臺灣漢人一時頓減,清政府治理臺灣大致仍沿襲鄭氏時期之行政規格,以臺灣

南部為統治重心,中部以北之地,遼闊的領地仍是原住民的生活領域,漢人尚未大量進入開發。

此時,臺灣北部對清政府與漢人而言,仍是治理未及的荒漠之地。1697 年 4 月至台北採硫

磺的郁永河仍說北部是窮幽極遠,來此就像身歷無人之域,他曾對淡水如此描述:「蓋淡水者,

臺灣西北隅盡處也。高山嵯峨,俯瞰大海,與閩之福州府閩安鎮東西相望,隔海遙峙,計水程

七八里耳。山上下陴郳為淡水城,亦前紅毛為守港口設者。鄭氏既有臺灣,以淡本近內地,仍 設重兵戍守。本朝內外一家,不虞他寇,防守漸弛。」。61當他採硫磺告一段落時,靳治揚和司

馬體物兩人曾對他說明當時他們所知淡水的情況:「君不聞雞籠、淡水水土之惡乎,人至即病,

病輒死。凡隸役聞雞籠、淡水之遣,皆唏噓悲歎,

如使絕域。水師例春秋更戍,以得生還為幸。彼健兒役隸且然,君悉堪此。曷令僕役往,君留 郡城遙制之何如」。62由這些言論大致可見,至 17 世紀結束前,淡水仍是統治者視為畏途之地。

康熙一朝,淡水屬於諸羅縣之轄域,當時諸羅縣轄「東至大龜佛山二十一里,西至大海三

十里,東西廣五十一里;南至新港溪與臺灣縣交界一百四十里,北至雞籠城二千一百七十五里, 南北延袤二千三百一十五里」,63轄區相當遼闊,治理實屬不易。到了 1721 年(康熙 60),因朱一

貴事件而帶兵來台的藍鼎元仍言:「臺地二千餘里,止論山前,西、南、北一帶,本鎮耳目之所

及,不過上窮淡水、雞籠,下盡郎嬌,至矣極矣。其自淡水、雞籠以上,轉折而東,至三貂、

蛤仔難,下逮崇爻,卑南覓、沙馬磯頭,迴環郎嬌一帶,山後延袤大略與山前等。其間道里遠

近、山川形勝、阨塞險夷以及番黎情狀、性質馴悍,本鎮不能周知其詳也。能保深山大澤之中,

人民足跡不至之地,無有匪類出沒乎?」可見淡水當時荒治的處境。也因此在清領初期僅有少

數如陳國起、施茂等墾戶請墾於此。

61郁永河,《裨海紀遊》卷下,康熙 36(1697)年。

62郁永河,《裨海紀遊》卷中,康熙 36(1697)年。 63高拱乾,《臺灣府志 》。

43

這段期間,北臺主要以武備為主,因此,1711 年(康熙 50)清廷已有調兵分防於八里坌,到

了 1718 年(康熙 57)乃設淡水營守備駐防八里坌,約有數十名兵力守備淡水區域,1732 年(雍正

10)改陞淡水營都司,並添設八里坌巡檢,甚至到了 1808 年(嘉慶 13)亦有興化協標左營守備移駐 滬尾,稱為艋舺營滬尾水師守備,64值得注意的是,此年水師守備已改駐滬尾,滬尾的地位已逐

漸取代八里坌。這些武備制度的建立,一來因為淡水扼要的地理形勢,一來對內也擔負政府對

偏遠難至的邊地治安、捕盜之任務,這樣的駐防制度確實也為往後帶來實際的效用。

如《淡水廳志》所載:「滬尾有水師營,兵力既多,據艋舺參將營僅三十里,有警就近可以

策應;雞籠惟陸路汛兵九十名,距艋舺五十餘里,鞭長莫及,又無舟師。此兵力厚薄之不同也。

滬尾行舖眾多,又與艋郊聲氣相應,易於救援,雞籠反是。此人力多寡之不同也。咸豐四年,

小刀會黃位等肆擾臺北,竄雞籠、不竄滬尾。八年,黃位餘黨復來伺,亦游弋於雞籠、不逞志 於滬尾,其明證也。」65可見駐兵的力量確實帶來治安上的嚇阻與防備的效果。

朱一貴事件後,清廷調整行政區劃,1723 年(雍正元)於原諸羅縣境內再劃出彰化縣與淡水

廳,「淡水」一名正式成為行政區域的名稱,然廳治初設於沙轆(今台中沙鹿),1756 年(乾隆 21)

移至竹塹,廳內轄區範圍大致自大甲溪以北至雞籠(今基隆),1724 至 1731 年,淡水廳以「臺灣

府淡水捕盜同知」任之,1731 年以後,「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改任為「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由第三任捕盜同知張弘章改任為撫民同知,其亦可視為首任淡水撫民同知。淡水撫民同知掌理

大甲溪以北的刑名、錢穀事務,淡水廳的行政時期相當長,自 1723 年設廳至 1875 年(光緒元)止,

計 153 年,歷經 6 位皇帝,期間歷任捕盜同知、撫民同知共計有 117 位。

1875 年,清廷調整行政區劃,臺灣進入 2 府 8 縣 4 廳時期,隨著這波的體制調整,新設臺

北 府 , 並 撤 淡 水 廳 , 將 原 轄 之 竹 塹 、 淡 水 二 保 改 劃 為 新 竹 縣 、 淡 水 縣 , 以 知 縣 任 之,

轄於「福建省臺北府」。1887 年(光緒 13),設臺灣省,臺灣進入 3 府 11 縣 4 廳 1 州時期,淡水

縣改轄於「臺灣省臺北府」,自 1875 年至 1895 年,21 年間的淡水縣時期,共歷任 15 位知縣。

64 《淡水廳志》,「職官表.官制」。 65 《淡水廳志》,「武備志」。

44

圖 1-2-1:1717 年(康熙 56)諸羅縣志淡北地區圖(一)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 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60。

圖 1-2-2:1717 年(康熙 56)諸羅縣志淡北地區圖(二)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 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6

45

圖 1-2-3:1871 年(同治 10)淡水廳志淡北地區圖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 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68。

46

圖 1-2-4:1887 年淡水縣圖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 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79。

圖 1-2-5:1895 年清代淡水縣區域圖(縮尺百萬分之一)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 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81。

47

表 1-2-1:清代臺灣行政區域建制沿革表

康熙 23 年 (1684)

三縣 諸羅縣

雍正元年 (1723)

一 府

四縣 二廳

淡水廳

嘉慶 17 年 (1809)

四縣 三廳

噶瑪 蘭廳

淡水廳

鳳山縣

鳳山縣

澎湖廳 (雍正五年設)

澎湖廳

鳳山縣

福建省臺灣府

臺灣縣

諸羅縣 臺灣縣

嘉義縣 嘉義縣

彰 化 縣 彰 化 縣 福建省臺灣府 彰 化 縣

埔里 社廳

福建省臺北府 淡 基 宜 水 隆 蘭 縣 廳 縣

八縣 四廳

光緒元年 (1875)

二 府

新 竹 縣

嘉 義 縣 臺灣省(省會初設於橋孜圖,即今臺中市南區,因設備未周暫駐臺北,1894 年移省會於 臺北。) 三府 臺北府(北路) 十一 縣四 廳

鳳 山 縣 資料來源:轉引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079。

臺南府(南路) 澎 嘉 湖 義 廳 縣

臺灣府(中路) 苗 栗 縣

一 省 三 府 一 州

光緒 11 年 (1885)

埔里 社廳

澎 湖 廳

恆 春 縣

宜 蘭 縣

安 平 縣

基 隆 廳

淡 水 廳

新 竹 縣

臺 灣 縣

彰 化 縣

雲 林 縣

恆 春 縣

臺灣縣

鳳山縣

卑南廳

臺東直隸州

表 1-2-2: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

序號

姓名

籍貫

1 2 3

王汧 劉裕 張弘章

直隸棗強 江蘇丹徒

在臺任職時間

到任時間 雍正 2 年(1724) 雍正 7 年(1729) 雍正 9 年(1731)

卸任時間 雍正 6 年(1728)

資料來源: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03。鄭喜夫,《臺灣地理及歷 史卷九官師志》第一冊〈文職表〉,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69 年 8 月,頁 46-47。

表 1-2-3: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淡水廳)

姓名

籍貫

序 號 1 張弘章 江蘇丹徒 2 尹士俍 山東濟寧州 3 楊瑞祥 4 徐治民 浙江山陰 5 秦士望 安徽宿州 6 趙奇芳 廣東潮陽澄海籍 7 戴大冕 江蘇上元 8 莊年 江蘇長州

9 郝霔 直隸霸州

10 曾曰瑛 江西南昌 11 陸廣霖 江蘇武進

12 陳玉友 直隸文安

13 愈唐 浙江仁和 14 王顎 江蘇崑山 15 劉辰駿 江蘇武進

在臺任職時間

到任時間

卸任時間

1731 年(雍正 9) 1732 年(雍正 10) 1733 年(雍正 11) 1733 年(雍正 11)

1732 年(雍正 10) 1733 年(雍正 11)

1735 年(雍正 13)

1742 年(乾隆 7)

1744 年(乾隆 9)

1736 年 (乾隆元) 1738 年(乾隆 3) 乾隆 6 年 11 月(1741.12) 1742 年 12 月 18 日 (乾隆 7 年 11 月 22 日) 1745 年 3 月(乾隆 10 年 2 月) 1748 年(乾隆 13) 1748 年 11 月 22 日 (乾隆 13 年 10 月 2 日) 1751 年 1 月(乾隆 15 年 12 月) 1751 年 4 月 (乾隆 16 年 3 月) 1751 年(乾隆 16) 1754 年(乾隆 19)

1751 年 4 月 (乾隆 16 年 3 月)

1748 年(乾隆 13)

48

1754 年 8 月~9 月(乾隆 19 年 7 月) 1758 年(乾隆 23)

16 傅爾泰 滿州正白旗 17 王錫縉 四川威遠 18 楊愚 山西興縣 19 夏瑚 浙江仁和 20 于從濂 江西星子 21 胡邦翰 浙江餘姚 22 夏瑚 浙江仁和 23 陶紹景 江蘇上元

24 李俊原 浙江山陰(一作會稽)

1755 年 8 月(乾隆 20 年 7 月) 1755 年(乾隆 20) 1758 年(乾隆 23) 1760 年 7 月(乾隆 25 年 6 月) 1760 (乾隆 25 年) 1762 年(乾隆 27) 1763 年(乾隆 27) 1764 年(乾隆 29) 1764 年 5 月 15 日 (乾隆 29 年 4 月 15 日)

1766 年(乾隆 31) 1766 年(乾隆 31)

25 蔣允焄 貴州貴筑 26 張所受 廣東靈山 27 段玠 山西浮山 28 黃寬 江蘇武進(一作陽胡) 29 張所受 廣東靈山(一作嘉應州) 1768 年(乾隆 33) 1768 年(乾隆 33) 30 李倓 廣東化州 1769 年(乾隆 34) 31 宋應麟 浙江歸安 1770 年(乾隆 35) 32 韓琮 直隸通州 1770 年 1 月 17 日 (乾隆 34 年 12 月 21 日) 1771 年(乾隆 36) 1774 年(乾隆 39) 1778 年(乾隆 43)

34 宋學灝 漢軍鑲紅旗 35 王右弼 山東齊東 36 成履泰 山西文西

33 楊廷樺 直隸大興

37 焦長發 直隸區陽

1781 年(乾隆 46)

38 馬鳴鑣 浙江仁和 39 董啟埏 浙江烏程 40 馬鳴鑣 浙江仁和 41 程峻 安徽六安州 42 潘凱 江蘇吳縣

1782 年(乾隆 47) 1783 年(乾隆 48) 1783 年(乾隆 48) 1783 年(乾隆 48) 1784 年(乾隆 49)

43 程峻 安徽六安州

1786 年(乾隆 51)

44

壽星 浙江諸暨

46 袁秉義 直隸宣化

45 徐夢麟 浙江桐鄉

48 袁秉義 直隸宣化

47 清華 滿州鑲紅旗

1786 年 1 月 21 日 (乾隆 51 年 12 月 3 日) 1787 年(乾隆 52) 1788 年 12 月 (乾隆 53 年 11 月)以前 1791 年 6 月 25 日 (乾隆 56 年 5 月 24 日) 1791 年 9 月 26 日 (乾隆 56 年 8 月 29 日) 1793 年(乾隆 58) 49 清華 滿州鑲紅旗 1794 年(乾隆 59) 50 何茹連 浙江江山 51 汪楠 安徽旌德 1797 年(嘉慶 2) 52 李明心 貴州普安州(一作興義) 1797 年(嘉慶 2) 53 吉壽 滿洲鑲白旗(一作漢軍) 1801 年(嘉慶 6) 1803 年(嘉慶 8) 54 胡應魁 江蘇丹陽

1771 年(乾隆 36)

乾隆 46 年 11 月 12 日 1783 年 1 月 24 日 (乾隆 47 年 12 月 22 日)

1783 年(乾隆 48) 1783 年(乾隆 48)

1786 年(乾隆 51) 1787 年 1 月 19 日 (乾隆 51 年 12 月 1 日) 1787 年 11 月 19 日 (乾隆 51 年 10 月 10 日) 1788 年 5 月(乾隆 53 年 4 月) 1791 年 6 月 25 日 (乾隆 56 年 5 月 24 日)

1793 年 10 月(乾隆 58 年 9 月)

55 茅琳 直隸大興

1805 年(嘉慶 10)

56 程文炘 河南商城 57 胡應魁 江蘇丹陽

1806 年(嘉慶 11) 1806 年(嘉慶 12)

1806 年 8 月 26 日 (嘉慶 11 年 7 月 13 日)

49

58 翟淦 山東淄川 59 朱潮 浙江嘉善 60 楊廷理 廣西馬平 61 溫溶 直隸昌平州 62 查廷華 安徽涇縣 63 薛志亮 江蘇江陰 64 錢燕喜 浙江嘉興 65 張學溥 直隸清宛 66 薛志亮 江蘇江陰

1807 年(嘉慶 13) 1809 年(嘉慶 14) 1811 年(嘉慶 16) 1811 年(嘉慶 16) 1812 年(嘉慶 17) 1813 年(嘉慶 18) 1816 年(嘉慶 21) 1816 年(嘉慶 21)

67 徐景楊 江蘇陽胡

1817 年(嘉慶 22)

1820 年 2 月 23 日 (嘉慶 25 年 1 月 10 日)

68 胡振遠 浙江山陰 69 劉耀林 河南項城 70 龐周 江蘇江寧 71 吳性誠 湖北黃安 72 李振青 貴州興義 73 蘇鏊 雲南晉寧州 74 李慎彝 四川威遠 75 杜紹祁 江蘇無錫 76 李嗣鄴 貴州貴筑 77 李慎彝 四川威遠 78 李廷璧 雲南晉寧州 79 玉庚 漢軍正黃旗 80 婁雲 浙江山陰 81 龍大惇 江西南昌(一作永新) 82 魏瀛 湖南衡陽(一作衡山) 83 劉繼祖 江西龍南 84 范學恒 直隸東明

85 曹謹 河南河內

86 史密 山東濟寧州 87 黃開基 四川永川 88 史密 山東濟寧州

89 曹士桂 雲南文山

90 黃開基 四川永川

91 史密 山東濟寧州

92 朱材哲 湖北監利 93 張啓烜 浙江平陽 94 朱材哲 湖北監利 直隸宛平 元安徽懷寧

95 丁曰健

96 唐均 浙江秀水

97 馬慶釗 四川成都

98 秋曰覲 浙江山陰 99 恩煜 滿州正黃旗 100 甯長敬 安徽青陽

1820 年(嘉慶 25) 1822 年(道光 2) 1823 年(道光 3) 1824 年(道光 4) 1826 年(道光 6) 1826 年(道光 6) 1826 年(道光 6) 1827 年(道光 7) 1829 年(道光 9)

1835 年(道光 15) 1835 年(道光 15) 1836 年(道光 16) 1838 年(道光 18) 1839 年(道光 19) 1839 年(道光 19) 1840 年(道光 20) 1841 年 9 月 11 日 (道光 21 年 7 月 26 日)

1829 年 9 月(道光 9 年 8 月)以後

1839 年(道光 19)

1841 年(道光 21)

1845 年 11 月(道光 25 年 10 月)

1848 年 1 月 29 日 (道光 27 年 12 月 24 日)

1845 年 11 月(道光 25 年 10 月) 1847 年(道光 27 年 3 月 12 日) 1847 年 5 月 2 日(道光 27 年 3 月 18 日) 1847 年 5 月 2 日 (道光 27 年 3 月 18 日) 1848 年 (道光 28) 春 1850 年 4 月 19 日 (道光 30 年 3 月 8 日) 1851.5 (咸豐 1 年 4 月)以前 1851 年(咸豐 1) 1854 年(咸豐 4)

1855 年 2 月 8 日(咸豐 4 年 12 月 22 日)

1852 年 3 月 7 日(咸豐 2 年 1 月 17 日)

1854 年(咸豐 4)

1856 年(咸豐 6) 1857 年 7 月~8 月 (咸豐 7 年 6 月)以前 1857 年(咸豐 7) 1858 年(咸豐 8) 1859 年(咸豐 9)

50

101 張傳敬

貴州貴筑 原安徽桐城

102 秋曰覲 浙江山陰 103 張世英 浙江山陰 104 鄭元杰 浙江山陰 105 王鏞 安徽青陽 106 嚴金清 江蘇金匱 107 富樂賀 滿州正藍旗 108 陳培桂 廣東高要

109 周式濂 河南濬縣

1860 年(咸豐 10)

1861 年(咸豐 11) 1862 年 5 月(同治 1 年 4 月) 1862 年(同治元) 1865 年(同治 4) 1866 年(同治 5) 1868 年(同治 7) 1869 年(同治 8) 1871 年 6 月 30 日 (同治 10 年 5 月 13 日) 1872 年(同治 11) 1873 年(同治 12) 1873 年(同治 12 年 8 月 29 日)

1862 年 4 月 17 日(同治 1 年 3 月 19 日) 1862 年 8 月(同治 1 年 7 月)以前

1872 年(同治 11)

110 向燾 四川中江 111 何恩綺 江西廣昌 112 陳星聚 河南臨潁 113 林達泉 廣東大埔 114 鄭元杰 浙江山陰 115 陳星聚 河南臨潁 資料來源: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03-A108。鄭喜夫,《臺灣地理 及歷史卷九官師志》第一冊〈文職表〉,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69 年 8 月,頁 77-85。

1877 年 3 月(光緒 3 年 2 月 17 日) 1878 年(光緒 4)

表 1-2-4 福建省臺北府-臺灣省臺北府淡水縣知縣表

姓名

序 號 1 傅德柯 江西

籍貫

出身

原任 官職

在臺任職時間

到任時間

卸任時間

1877 (光緒 3 年) 1879 年 4 月 15 日 (光緒 5 年 3 月 24 日) 1880 年 (光緒 6 年)

1880 年 8 月 31 日 (光緒 6 年 7 月 26 日)

附註

*代理

*以調省卸後撤任

*署

  • 署 ; 光 緒 7 年 (1881)在任

2 鄧宗堯

3 史映奎

直隸人興 原江蘇溧陽

咸豐 1 年辛 亥恩科舉人

嘉義 知縣

4 顧鎔

5 沈(佚名)

6 周志侃 浙江錢塘

監生

1883 年 7 月 9 日 (光緒 9 年 6 月 6 日)

*代理;卸調代理新 竹知縣

7 張景祁

浙江錢塘 (一作仁和)

同治 13 年 甲戌進士

8 劉勳

署福 安知 縣本 任武 平知 縣

1884 年 2 月 1 日 (光緒 10 年 1 月 4 日)

9 李嘉棠 廣東嘉應州

由監生捐 通判

代理 鳳山 知縣

1885 (光緒 11 年) 1886 (光緒 12 年)

10 汪興褘 安徽旌德

由監生報捐 縣丞

晉江 知縣

1886 年 12 月 (光緒 12 年 11 月)

1889 年 1 月 25 日 (光緒 14 年 12 月 24 日)

11 李淦 安徽黟縣

由附生投效 歷保以知縣 補用

1889 年 9 月 7 日 (光緒 15 年 8 月 13 日)

1890 年 11 月 22 日 (光緒 16 年 10 月 11 日)

*1884 年 5 月 10 日 (4 月 16 日)到任; 因病請假內渡

*署,光緒 10 年 10 月在任陞署臺北知 府

*署;後調署彰化知 縣

*由本任晉江知縣 調任 *奉旨陞任基隆同 知

*署事 *卸調署鳳山知縣

51

12 葉意深 浙江慈谿

光緒 15 年 己丑恩科舉 人

1892 年 10 月 (光 緒 18 年 9 月)以前

1893 年 1 月 (光緒 18 年 12 月)

*代理 *卸調署新竹知縣

13 翁秉鈞

1892 年(光緒 18)

14 李淦 安徽黟縣

由附生投效 歷保以知縣 補用

1895 年 5 月 28 日 (光緒 21 年 5 月 4 日)

*代理;1894 年 5 月~6 月 (光緒 20 年 4 月)在任

15 凌汝曾

浙江湖州府(一 作江蘇吳興)

1895 年 6 月 (光緒 21 年 5 月) 資料來源:轉引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37。鄭喜夫,《臺灣地理及 歷史卷九官師志》第一冊〈文職表〉,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69 年 8 月,頁 171-172。

第二節 漢人社會之建立

清代臺灣漢人的拓墾大勢,大致是由南而北的方向進展,至 18 世紀末,漢人已大量拓墾北

臺區域。隨著康熙、雍正年間的武備駐防與廳治的建立,為淡水漢人聚落成庄成街成保建立了

發展基礎,而此時亦已有漢人聚落在此成庄。

1740 年(乾隆 5)之時,淡水已成一保,並管有 25 莊,據《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記載:「淡水

海防廳二保,管三十五莊。淡水保管下:八里坌莊、滬尾莊、大屯莊、竿蓁林莊、關渡莊、北

投莊、八芝蓮林莊、奇里岸莊、瓦笠壯、興仔五勞灣莊、大佳臘莊、圭母子莊、大灣社、水興

莊、興直莊、加里珍莊、擺接莊、山腳莊、八里坌仔莊、海山莊、坑仔莊、虎茅莊、奶笏莊、 澗仔歷莊、甘棠莊。」66從為數眾多漢庄的出現,也說明乾隆年間確實是漢人移墾淡水一帶的興

盛時期,根據日治末期日人對淡水水利組合 63 個興建於清代的水圳之統計,其中建於乾隆年間 者即有 33 圳,67可見當時漢人拓墾之盛勢。然此時淡水的漢人生業仍以耕種、捕魚為主,以工

賈為生的街市似乎仍未出現。

隨著田園的開拓與漢庄的建立,人口的稠密逐漸發展出滬尾街的形成。據考證,1760 年(乾

隆 25)之前,淡水一帶仍是有莊無街,到了 1765 年(乾隆 30),在契約文書上已出現了滬尾街的聚 落名稱了。68滬尾街的出現,更加速淡水一帶的區域發展,移民更多,商業更盛,更加累積地方

財富,讓淡水地方文化更形定著發展。相對的,八里坌因歷年泥沙大量堵塞港口及交通地位為

新莊街所奪,讓八里坌失去了優勢的港口地理條件,也讓對岸的滬尾獲得了發展街市港口的歷

史契機,易言之,18 世紀中葉以後,淡水逐漸的具備近代貿易港口市鎮的條件。

隨著移墾的定著化、街市貿易的繁盛與財富的積累,1796 年(嘉慶元),淡水漳、泉、汀 3 州 7 縣移民共同捐資興建福佑宮,69成為滬尾街發展的樞紐,70也成為滬尾街聚落的中心地帶。

到了道光以後,滬尾街已有二、三百戶民居,而嘉慶、道光年間移民亦逐漸發展出九崁、協興、

元吉、米市仔、東興、新店等聚落地望,而隨著街市聚落建立的進展,移民們亦逐步興建了鄞

山寺、龍山寺、米市福德祠、布埔頭福德祠、蕭府富美王爺、牛灶口興建宮,這些點的廟宇和

66范咸,《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城池.坊里」。 67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7 年 12 月,頁 9。 68張建隆,〈從寺廟分佈看滬尾街聚落之形成〉,收入氏著《尋找老淡水》,板橋市: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6 年,頁 13-14。 69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7 年 12 月,頁 11。 70張建隆,〈從寺廟分佈看滬尾街聚落之形成〉,收入氏著《尋找老淡水》,板橋市: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6 年,頁 15。

52

線狀的街道聯成一氣,成為淡水人買賣、生活與信仰的一個完整空間。71歷經約百年的街市發展, 漢人確實在淡水建立了一個朝向近代歷史發展的漢人社會了。

第三節 19 世紀淡水的歷史發展與文化變遷

1840 年鴉片戰爭以後,東亞海域紛爭頻繁,英美等國商人覬覦臺灣米、糖、樟腦、煤炭、

鴉片之利益,淡水亦因而逐漸捲入各國商務爭奪與戰爭的局勢,例如 1842 年 3 月 11 日,英船

Ann 號在淡水西南觸礁擱淺,船上 57 人設法登陸,悉數被殺。

而最著名的就是 1883 年至 1884 年的清法戰爭,1883 年(光緒 9),清、法戰起,傳聞法軍將

占領舟山群島、海南島或臺灣。清廷已知臺灣地位之重要,兵備道劉璈積極整備防務。翌年 7

月,清廷派劉銘傳到臺灣籌備防務。1884 年 8 月 5 日,法軍提督孤拔(Anatole Courbet)委派海軍 少將李士卑斯(Lespès)率艦砲擊基隆,登陸三沙島,被擊退。10 月 1 日,再攻基隆,進占基隆市 街區及獅球嶺各堡壘。另Lespes率艦攻淡水,劉氏命孫開華在河口以載石船沈船封港。10 月 8 日,法軍發動登陸戰,不支撤退,惟自 10 月 23 日起至翌年 4 月 15 日止,法軍封鎖臺海 5 個月, 造成淡水及北臺漁民重大損失,72淡水人將此次戰役稱之為「西仔反」。

1858 年 6 月 13 日,中俄天津條約首將臺灣府列入通商口岸之一,其後,中美、中英和約

亦指明開放臺灣,中法和約則明訂開放臺灣、淡水 2 口。各國引用最惠國條款,遂正式開放臺

灣府、淡水 2 口,各國人民可在各口岸攜眷居住,租建房屋,建造禮拜堂、學校、醫院、墳墓 等。1862 年(同治元)6 月 22 日,淡水海關成立,暫以滬尾守備署為稅關,正式收稅。73海關領事

設置後,洋行相繼設立,臺灣對外貿易勃然興盛。

表 1-2-5:清末臺灣各港正式設領事、海關之時間表

淡水 雞龍 打狗 安平

1861 年 12 月 18 日,英國首先設副領事,1862 年 7 月 18 日,設海關。 1863 年 5 月 5 日設海關,1869 年 10 月 27 日英國設副領事。 1864 年 5 月 5 日,設海關,1865 年,英國設領事館。 1865 年 1 月 1 日,設海關,同年,英國設領事館。

開港前,臺灣對外貿易主要對象是中國大陸,輸出米、糖、豆類、黃麻、籐、樟木等,進

口棉布、絲線、紙、綢緞、瓷器等手工業品。開港後,貿易對象轉為歐美及日本。1873 年起,

停止臺米自淡水出口,1882 年起,反而從大陸進口,惟南部仍有米出口,中、南部諸港米年出

口約 50~70 萬石,已不再是出口之大宗。1876 年以降,臺糖地位被茶所取代,米、油出口萎縮,

茶、樟腦貿易擴大,糖、茶、樟腦成為國際貿易的主要商品,相對的,西洋貨品亦大量進入臺 灣。74

據海關報告,1868~1894 年,臺灣貿易總值年平均成長率為 8%,遠高於全國約 3.4%的成長

率。臺灣貿易總值占全國的比例 1868 年為 1.6%,1880 年增為約 5.3%。此一時期,僅 1865~1869

年及 1871 年入超,1872 年起,年年出超,1868~1895 年,進口增加 3 倍,出口增加 10 倍,進口

71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7 年 12 月,頁 11。 72吳文星,《臺灣通史課程教材編纂計畫成果報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育部顧問室,民國 88 年 6 月,頁 87。 73周宗賢,〈論淡水稅務司官邸非稅務司官邸〉,《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7 年 12 月,頁 166。 74吳文星,《臺灣通史課程教材編纂計畫成果報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育部顧問室,民國 88 年 6 月,頁 80。

53

總值為 8,317 萬海關兩,出口總值為 9,969 萬海關兩,淨出超 1,652 萬海關兩。1880 年代,出超 始終占輸出總額 40%以上。75

進口大宗為鴉片、紡織品。前者 1868-1881 年占進口總值 6080%,1882-1895 年占 4060%,

1868~1895 年平均占 57%。鴉片進口占 50%以上,使得財富不能轉化為生產財,以改善經濟體質。

後者以英國棉紡織品為主,另有英國毛紡織品,英國領事報告曾表示臺灣是中國衣著最進步的

地區。此外,雜貨(華洋百貨、食品、日用品、建材等)之進口亦不斷增加,反映臺地居民生活漸 富裕。76

出口則以茶、糖、樟腦為主,3 者合占 94%。茶為北臺最重要的出口商品,寶順洋行(Dodd & Co.)老板John Dodd引進安溪茶(今包種茶),種於臺北盆地周圍。1868-1895 年占出口總值之 54%, 呈激增之勢,以烏龍茶為主,約占 90%;其次為包種茶,前者運銷美國,後者運銷南洋。茶葉 貿易提升北臺的經濟貿易地位,促進山坡地的開發及大稻埕新市街的興起,77而淡水港則是茶葉

輸出之重要港口,據淡水海關報告,1856 年至 1895 年,淡水的茶葉出口由 82,022 公斤成長至 8,039,580 公斤,三十餘年間成長了近百倍的數量,78茶的出口即佔淡水總出口額比率 88%。糖於

1868~1895 年占出口總值 36%,主要產地在臺灣南部,分別由安平、打狗出口,運銷華北、日本、

澳洲、香港、美國、加拿大等地,以華北、日本為主要市場。樟腦約占 4%,以臺灣中、北部山

地為主要產地,而其中近 90%的樟腦即是從淡水出口,運銷香港。總之,淡水開港後,自 1868~1894 年間,淡水的貿易成長已達到 10.11%,79在清末臺灣的貿易史與對外關係史上,實具舉足輕重的

地位。

因著淡水開港通商與國際交流的歷史進程,19 世紀中葉後的淡水更形國際化,諸多外國各

種人士相繼接踵來到淡水通商、傳教、旅行與定居,淡水的漢人社會中因此形成了不少外國人

的居住與活動的區域。當時在淡水的外國人,其生活區域與漢人區隔是必然的,因其文化、衛

生習慣和生活方式,相較於淡水的聚落社會而言,在現實和心理上畢竟都有著文明差異感。分

處不同住區,可保有行政上的方便和避免文化摩擦,因此這些新到的外國官吏、傳教士及商人

自然在漢人市街外的地區建立自己的居留地,並租借土地建造禮拜堂、醫院、墳墓;也因此,

19 世紀中葉以降,淡水便陸續出現了商埠、領事館、洋行,即幾近獨立的外國人政經與宗教生 活區域。80

當時外商活動區主要集中在烽火區一帶,鄰近清朝官衙設施及淡水海關碼頭,東側臨漢人

市街,港埠功能發達、水陸運輸便利,事實上也是有利於進出口貿易之發展,此外,亦有部分 洋行分設在鼻仔頭地區。81

除了外國洋行的聚集,著名的加拿大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師馬偕來淡水後,則以埔頂、砲台

埔、龍目井等地之範圍,創立理學堂大書院、醫館,進行其苦行僧式的傳教與醫療,對近代淡

水的精神文明與生活文化產生深遠的影響。

75吳文星,《臺灣通史課程教材編纂計畫成果報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育部顧問室,民國 88 年 6 月,頁 80。 76吳文星,《臺灣通史課程教材編纂計畫成果報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育部顧問室,民國 88 年 6 月,頁 81。 77吳文星,《臺灣通史課程教材編纂計畫成果報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育部顧問室,民國 88 年 6 月,頁 81。 78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7 年 12 月,頁 14。 79戴寶村,〈清季淡水開港之研究〉,《台北文獻》直字第 66 期,頁 172。 80周守真,〈日據時期淡水之空間變遷〉,淡水: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1989 年,頁 13-16。 81王韻涵,〈古蹟博物館營運之發展研究-以淡水古蹟博物館為例〉,淡水: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1 年,頁

53。

54

清末淡水開港之後,外國商業資本進入,並帶來了西方近代宗教、醫療、教育等文化與體

制。此時的淡水,除了傳統漢人聚落仍然維持以廟宇為主的市街為空間,分布於淡水港及淡水

河流域附近的漢人活動的街區,也出現了分布於烽火地區、鼻仔頭地區及埔頂地區的外國人活

動區域。19 世紀下半葉的淡水有了一種未曾有過的特殊又西化的文明變遷。

表 1-2-6:清代外國駐淡水領事

國別 序號

姓名

在臺任職期間

職銜/經歷

1 William Gregory(額勒格里) 2 Herbert James Allen(阿赫伯) 3 Alexander Fraster(費里德) 4 Thoms Watters(倭妥瑪) 5 Herbert Allen Giles(翟理斯) 6 F.S.A Bourne(班德瑞) 7 W.Holland(何藍田) 8 Willam Scrope Ayrton(愛爾敦) 9 A.J.Sundius(孫德雅) 10 Lionel Charles Hopkins(金璋) 11 Willam Scrope Ayrton(愛爾敦) 1 2 3 4 5 T.G.Gowland 代 6 Wilfred Christy 代 7 T.G.Gowland 代 8 A.J.Sundius(孫德雅) 1 John Dodd(德約翰) 2 C.Pye 1

John Dodd(德約翰) J.G.Cass(賈士) J.J.Henderson(恒德森約瑟) John Dodd(德約翰)

James Milisch(麥理斯)

英國

美國

荷蘭

德國

署領事 署領事

署領事 署領事

署領事,1869 年授領事 署領事

1864 年(同治 3) 1873 年(同治 12) 1875 年 11 月(光緒元年 10 月) 署副領事,1877 年授領事 1880 年 2 月(光緒 6 年 1 月) 1886 年 7 月1888 年(光緒 1214) 1888 年1890 年(光緒 1416) 18901891 年(光緒 16-17 年) 1891 年 4 月1893 年(光緒 17~19) 1893 年(光緒 19) 1894 年(光緒 20) 1895 年(光緒 21) 1868 年 5 月(同治 7 年閏 4 月) 寶順行商仁 1874 年 5 月(同治 13 年 4 月) 1875 年(光緒元) 1877 年(光緒 3) 1886 年(光緒 12) 1888 年(光緒 14) 1890 年(光緒 16) 1894 年(光緒 20) 1877 年(光緒 3) 1886 年(光緒 12) 1867 年 4 月(同治 6 年 3 月)

署理領事 駐廈門領事兼 代理領事 代理領事 代理領事 代理領事 英領事兼代理領事

1 品川忠道

日本 資料來源: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46-149。

1880 年 7 月(光緒 6 年 6 月)

駐上海領事兼駐淡水、臺 南總領事)

55

第三章 日治時期淡水發展史(1895~1945)

第一節 疆域、行政體制沿革

19 世紀結束前夕,臺灣成為日本殖民地,淡水的發展亦為日本殖民政府治理的一環,51

年期間,日本殖民政府在淡水展開了近代空間的建設與近代生活制度的建立,透過殖民體制的

法制化治理,淡水人進入殖民現代性的生活秩序,淡水傳統漢人社會也開始制度性的融入日本

近代殖民文化,新式的東西方文明逐漸體現在 20 世紀上半葉的淡水。

1894 年,清日雙方因朝鮮問題爆發甲午戰爭,隔年(1895)4 月,依據馬關條約,清廷將臺灣

割讓日本,開啟往後日本在臺 51 年的殖民統治。1895 年 5 月 28 日,樺山資紀總督一行搭乘「橫

濱丸」自沖繩中城灣直向淡水港出發,同日晚間 9 點 30 分抵達淡水港口,當時天色暗黑下雨, 樺山一行於港口附近接獲情報,得知島上敵情不穩,不久離去,825 月 29 日,日軍即於澳底登陸。

6 月 2 日日軍進占基隆,6 月 6 日唐景崧棄職內渡廈門,隔(7)日,日軍進入臺北城,2 天後,6 月 9 日近衛師團占領淡水,83總督府同日即命臺灣總督府陸軍局長福島安正於稅關內設立「淡水

事務所」,淡水正式進入日本殖民統治時代。

1895 年日本領臺後,歷經 25 年的時間不斷調整地方行政制度與組織轄名,直到 1920 年 10

月,臺灣的地方行政制度與組織轄名才大抵穩定。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參酌清代舊制,設 3

縣 1 廳 12 支廳。1897 年 5 月,修訂地方機關組織規程,改全臺為 6 縣 3 廳,縣、廳之下設 86

個辨務署,其下設街、庄、社等,作為基層行政機關,街、庄、社長由臺人擔任,係由辨務署

長遴選轄區內具才德資望之士,呈報縣知事、廳長核可後任命之。同時,縣(廳)、辨務署各置名

譽職的參事 5 人以內,分別由總督、縣知事就轄區內具才德資望之臺人任命之,為知事、署長

處理地方行政事務之顧問或承其命辦事。從此,總督府正式建立以辨務署、街、庄、社作為縣

廳之行政輔助機關的地方制度。

1901 年 11 月,廢縣、辨務署而置廳,全臺分為 20 廳,廳下設支廳以為輔助;廳設名譽職

的參事 5 人以內,由廳長就廳內具學識資望之臺人任命之,為廳長之顧問或承其命辦事。街、

庄、社制一仍其舊。1909 年 10 月,改 20 廳為 12 廳,各廳參事增為 10 人以內,廢街庄社長制,

在原街庄社或合數街庄社設區,設區長 1 人及書記若干人。由上顯示,各級地方行政機關始終

欠缺自主權和自治權,而深具官治主義和從屬性色彩。行政官員完全是在上級機關指揮監督下

執行法律命令和處理行政事務,街庄社長和區長不具官吏資格,無固定俸給,僅支給事務費,

以協助處理行政事務,全然異於日本國內的地方自治制度。

1920 年 10 月,發布改革地方制度,制定州、市、街庄制度,使州、市、街庄不僅是行政區

劃,同時,亦是地方公共團體。選派官吏出任州知事、市尹、街庄長,受官府監督,處理委任

事務。並於州、市、街庄各設協議會,作為諮詢機關;各級協議會分別以州知事、市尹、街庄

長為議長;州協議會員由總督選任之,市協議會員由州知事選任之,街庄協議會員由州知事或

廳長選任之,均為名譽職,任期 2 年。

82〈樺山總督一行の淡水着〉,《臺灣》7 號,頁 25。 83〈近衞師團淡水ヲ占領ス〉,《臺灣史料稿本》,明治 28(1895)年 6 月 9 日,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會,1895 年。

56

於是將臺灣西部 10 廳廢除,改設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 5 州,東部的臺東、花

蓮港廳仍保留舊制;州、廳之下共設 47 郡、3 市、5 支廳、260 街庄、18 區等,開啟所謂「準地

方自治制度」時期。其後,為因應需要,郡市以下不時有所調整,至 1945 年全臺計有 5 州、3 廳、51 郡、11 市、2 支廳、67 街、197 庄。84

1895年6月9日成立的淡水事務所存在僅約1個半月,同年7月19日即撤廢改稱「臺北縣淡水支

廳」(亦稱「臺北縣滬尾支廳」),時間相當短暫,可說是軍隊占領淡水初期臨時設置的軍政統治。

然因淡水的重要性,日人相當重視淡水新政的展開工作,設所之初,當時的事務所長官福島安

正即已提出21項淡水新政規劃,包括了清國敗兵數千人之送還、市街之測圖、戶口之調查、市

場之開設、臺北淡水間定期汽船之開始、糧食之徵發、市中之掃除、衛生之組織、土人委員之

編制、巡捕編制、教授憲兵臺灣語、教授巡捕日語及軍事操典;交番所(派出所)、揭示所、芥棄

場(垃圾場)及辻便所(公共廁所)之設置、村長之召喚及任命、國旗之授與、租稅調查、船籍調查 及重輕罪之處分。85從福島規劃事業觀之,也反映了政權交替之際的淡水面臨統治者所欲除舊替

新的實況。

1895年7月,淡水事務所改為臺北縣淡水支廳之後,直到1897年(明治30)5月,臺灣的地方

行 政 制 度歷 經 「1 縣 2民政 支 部1 廳」 、「3縣 1廳 」2次 重 要 變 更 ,然2 年 間 淡 水行 政 區名

仍為「臺北縣淡水支廳」未變。1895年6月,淡水事務所長官福島安正曾初步統計了當時淡水的 戶數和人口,他調查出淡水(滬尾街)有1,026戶數,人口為3,864人,包含男2,181人、女1,683人,86

這次的調查並不是太精確,僅是盡速初步掌握當時所管轄區內的狀況。1895年8月5日,淡水支

廳長大久保利武向總督府呈報〈明治28年8月中淡水支廳行政事務及管內概況報告(臺北縣)〉,該

機密報文向總督府說明其自6月25日繼任淡水事務所長官後,淡水的行政情況、第1回戶口調查

統計表(滬尾、芝蘭三保、八里坌保)、行政日誌、告示告諭文集、管內巡視日誌、民刑事判決情 況等87。地方行政管理首要掌握正確的戶數、人口和民情,由該報文可看出,大久保回報了這段

時間他所進行的滬尾、芝蘭三保、八里坌保第一回調查統計,這份統計書可說是淡水近代首次

官方正式的人口調查紀錄。(見表1-3-1)

84黃秀政、張勝彥、吳文星著,《臺灣史》五南出版社,2002 年 2 月,頁 184-186。 85曾令毅,〈1895 年《淡水新政記原稿庶》之史料介紹及其價值〉,《第四屆淡水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臺北:淡江大

學歷史學系,民國96年,頁11。

86曾令毅,〈1895 年《淡水新政記原稿庶》之史料介紹及其價值〉,《第四屆淡水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臺北:淡江大

學歷史學系,民國 96 年,頁 34-35。

87〈明治二十八年八月中淡水支廳行政事務及管內概況報告(臺北縣)〉,《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文書門,乙種永久保存,第 13

卷,第 24 冊 4 號,明治 28(1895)年 9 月 9 日,頁 30-30。

57

圖 1-3-1:1895 年臺北縣圖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82。

表 1-3-1:淡水支廳滬尾第一回戶口調查統計表(1895 年 8 月)

街名 砲臺埔街 山沙館街 烽火街 龍目井街 中興街 田仔街 福興街 牛灶街 協興街 元吉街 新店街 公館口街 伍坎街 七坎街 東興街 市仔頭街

人口 86 21 220 108 21 53 178 95 151 226 423 247 66 45 107 13

戶數 22 6 53 28 7 20 39 25 37 53 74 49 16 8 28 4

58

男 45 9 127 55 11 32 67 51 67 118 248 141 35 28 66 10

女 41 12 93 53 10 21 111 44 84 108 175 106 31 17 41 3

中興街 暗街仔 菜園頂街 草厝尾街 後街仔 布埔頭街 龍山寺口街 新厝街 米粉寮街 埼仔腳街 参增厝街 玖坎仔街 永吉街 米市街 30 街合計

25 26 61 73 48 35 46 31 19 10 28 72 47 43 1,030

77 99 201 266 166 130 149 140 54 49 110 318 205 170 4,194

37 44 81 113 74 71 65 65 29 24 44 136 84 69 2,016

40 55 120 153 92 59 84 75 25 25 66 182 121 101 2,178

資料來源:〈明治二十八年八月中淡水支廳行政事務及管內概況報告(臺北縣)〉,《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文書門,乙種永久保存,第 13 卷,第 24 冊 4 號,明治 28(1895)年 9 月 9 日,頁 30。(筆者案,表中埼仔 腳街即崎仔腳街,参增厝街即参層厝街。)

從大久保 1895 年 8 月的調查結果可知,日人領有之初,淡水(滬尾)的總戶數為 1,030 戶,總

人口為 4,194 人,當時滬尾劃分為 30 個街,戶數最多之前 3 街分別為新店街、草厝尾街、玖坎

仔街,最少為市仔頭街僅 4 戶;總人口最多者為新店街,人口最少亦為市仔頭街僅 13 人(男 10

人、女 3 人),而以總人口數總計 4,194 人中,男性 2,016 人,女性 2,178 人,可知當時淡水女性

比男性多出 162 人。

當時大久保利武幾乎每日皆派憲兵與廳員在管內巡視並記錄民情,多次回報市場的清潔問

題和民間賭博的盛行。大久保利武每月皆會回報管內的調查報告,在 1895 年 10 月的機密報文

中,大久保即回報了對當時滬尾街商賈情況的調查,根據調查報文可知,1895 年的滬尾街有重

要米商 19 家、大鴉片商 4 家(錦發、協成、永源、怡德)、大豬肉店 20 家、雜貨店 30 家(大者 5

~6 家)、大藥店 15~16 家、大雜貨商 7~8 家。

其中每家米商 1 年販賣收入有 8,000~9,000 圓者、4,000~5,000 圓者和 2,000~3,000 圓者,

全部米商平均年販米收入大約 10,000 圓;大鴉片商每日販賣可得約 60 圓~100 圓,全部 30 家 1

年總收入約 80,000 圓;大豬肉店每日約屠 1~2 頭豬,當時一頭豬時價約 10 餘圓,20 家店每日

總收入約 300~400 圓。30 家雜貨店中,較大者至少有 5~6 家,店家日收入由 3 圓至 20 餘圓不

等,全部店家年收入約 80,000~90,000 圓,販賣物品包括各種海菜、條絲煙、外國煙、蝦米、金

針菜、木耳、香菇、蓮子、菜油、茶油、洋油、白糖、冰糖、土糖、腊燭、神香、錫箔紙、鹹

魚、山東粉、粗紙、麵粉;藥店每家年收入約數百至 3,000 圓,全部店家年收入約 20,000 圓左右;

雜貨商所販賣物品包括鞋子、襪子、花粉、洋燈、手巾、花線、煙灯、煙盤、煙斗、紙扇、洋 傘、鈕扣、梳子、銅器、煙袋、外國煙絲。88由上述的商賈情形觀之,說明日治初期淡水歷經清

代漢人社會的建立與清末開港通商後,已經形成了近代港口市鎮的規模了。

88〈明治二十八年十月中淡水支廳行政事務及管內概況報告(臺北縣):「〈第四回機密報告〉」〉,《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文書

門,乙種永久保存,第 13 卷,第 24 冊 3 號,明治 28 年(1895)12 月 4 日,頁 233-234。

59

1896 年 3 月軍政結束,改行民政,臺灣地方行政制度乃變更為「3 縣 1 廳」體制。同年 6

月 17 日,日方在臺北舉行第 1 回「臺灣始政紀念祝賀式」,伊藤博文親自率領眾多官僚與民間

人士搭乘星野號軍艦來臺出席,同時視察新領土臺灣。祝賀式之前,6 月 15 日,伊藤博文特地

至淡水視察,並至淡水稅關長官舍休憩,在官舍中伊藤受稅關長之懇請,於匾額用紙上揮毫

「淡水稅關」4 大字,同時亦將他在軍艦上所作詩句「戰後烽煙跡欲無/百年長計在皇謨/節旌 御命辭巍闕/去見南洋新版圖」揮毫寫下留在淡水,89可見淡水在當時殖民統治者眼中重要的地

位。

圖 1-3-2:伊藤博文所書「淡水海關」 資料來源:角儀太郎,〈伊藤博文公揮毫の扁額『淡水海關』に關す る由來〉,《科學の臺灣》9 卷 5 號,臺灣博物館協會,昭和 16(1941) 年 12 月 20 日,頁 18。

1897 年 5 月,日方再度改制臺灣地方行政制度,分為 6 縣 3 廳,在臺北縣、臺中縣、臺南

縣、澎湖島廳架構下,增設新竹縣、嘉義縣、鳳山縣、宜蘭廳及臺東廳,並廢支廳改設辨務署,

辨務署下設街、庄、社。臺北縣下轄 13 個辨務署,臺北縣淡水支廳改為滬尾辨務署,署址置於

滬尾街,管轄芝蘭三堡。當時滬尾街管轄有林仔街庄、興化店庄、水碓仔庄、油車口庄、沙崙

仔庄、中田寮庄、竿蓁林庄、樹林口庄、小坪頂庄、水梘頭庄、北投仔庄、興福寮庄、小八里

庄、下圭柔山、頂圭柔山、灰磘仔庄、草埔尾庄、番薯尞庄、三空泉庄、大屯仔庄,當時官方

亦規定正月初一至初五各庄約首必須到官廳衙門(行轅)報平安,報告庄內土匪情形,並接受警察 大人面諭談話,同時請領禁止土匪告示。90

1898 年 6 月,依據勅令第一百八號「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第一條之規定:「臺灣置臺北 縣、臺中縣、臺南縣、宜蘭廳、臺東廳、澎湖廳,其位置及管轄區域由臺灣總督定之」, 91總督

府將臺灣地方行政制度將原制 6 縣 3 廳改為 3 縣 3 廳體制,臺北縣由原轄 13 個辨務署改編轄 10

辨務署,辨務署下設街、庄、社,淡水仍稱臺北縣滬尾辨務署,辨務署址設於滬尾街,轄有芝

蘭三堡和八里坌堡,並下分為 12 區,第 1、2 區屬淡水街內,轄區內地名稱街,第 1 街:烽火

街、龍目井街、三層厝街、田仔街、公館口街、新店街、玖坎街、協興街、市仔頭街、牛灶口

街、永吉街、元吉街、福興街;第 2 街:五坎街、布埔頭街、七坎街、崎仔頂街、東興街、暗

街仔街、中興街、草厝尾街、米市街、菜園頂街、龍山寺街、米粉寮街、新厝街、後街仔街。

89角儀太郎,〈伊藤博文公揮毫の扁額『淡水海關』に關する由來〉,《科學の臺灣》9 卷 5 號,臺灣博物館協會,昭和 16 年(1941)

12 月 20 日,頁 17。

90〈明治二十九年一月中淡水支廳行政事務及管內概況報告(臺北縣)〉,《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文書門,乙種永久保存,第 14

卷,第 25 冊 2 號,明治 29(1896)年 3 月 31 日,頁 170-175。

91〈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改正〉,《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官規官職,甲種永久保存,第 1 卷,第 239 冊 4 號,明治 31(1898)

年 5 月 1 日。

60

第 3-12 區轄區內地名稱庄,第 3 區:北頭仔庄、92水碓仔庄、大庄埔庄、沙崙庄、油車口庄;第

4 區:林仔街庄、興化店庄、下圭柔山庄;第 5 區:灰磘仔庄、後厝庄、大屯庄;第 6 區:小基 隆旧庄、錫投庄、 93 曾埔尾庄;第 7 區:小基隆新庄、頭圍庄;第 8 區:老梅庄、石

門庄;第 9 區:土地公埔庄、蕃薯寮庄;第 10 區:頂圭柔山庄、新庄仔庄、中田寮庄;

第 11 區:水梘頭庄、興福寮庄、樹林口庄;第 12 區:小坪頂庄、小八里坌庄、竿蓁林庄、三 空泉庄、庄仔內庄。94

1901年(明治34),總督府再度調整臺灣地方行政體制,將原有的總督府、縣廳、辨務署三級

體制,撤廢縣廳、辨務署,改行20支廳下轄92支廳體制,臺北縣滬尾辨務署改制為臺北廳滬尾

支廳,支廳下設街、庄、社。1909年10月,再將20支廳、92支廳整併為12支廳下轄87支廳,淡水 仍稱臺北廳滬尾支廳。95

1912年(大正元)1月,臺北廳長井村大吉以統一行政名稱以利行政為由,呈請臺灣總督佐久

間左馬太,令將滬尾支廳改稱淡水支廳。總督府允其所請,1912(大正元)年9月21日,井村大吉 以臺北廳令第一號「滬尾支廳ヲ淡水支廳ト改稱」,發布同日滬尾支廳改稱淡水支廳,96自此之

後,「淡水」乃取代「滬尾」作為正式之行政名稱。

1919年,臺灣進入文官總督統治時期,隔(1920)年9月,總督府再度進行臺灣地方官制改正,

廢廳改置州,廢支廳改置郡、市,整併區、堡、里、澳、鄉為街、庄,9月1日臺灣地方官制正

式成立臺北州、新竹州、臺中州、臺南州、高雄州5州,下轄2廳、4市、47郡,郡轄街、庄。原 臺北縣改制臺北州後,配置管轄1市9郡,971市為臺北市,另9郡為七星、淡水、新莊、基隆、文

山、海山、宜蘭、羅東、蘇澳9郡,原臺北廳淡水支廳改稱臺北州淡水郡,郡置郡守,下設庶務 課、警察課2課,庶務課置課長,下分文書係、庶務係、土木係、教育係、勸業係、財務係,98郡

役所設於淡水街,下轄淡水街、八里庄、三芝庄、石門庄。 淡水街下轄大字有:99淡水、小八里坌子、庄仔內、竿蓁林、沙崙子、油車口、大庄埔、北

投子、三空泉、樹林口、小坪頂、興福寮、水梘頭、中田寮、頂圭柔山、蕃薯寮、草埔尾、林 子、下圭柔山、興化店、灰磘子、大屯、水碓子。 100此次的地方官制改正,已大致可見近代淡

水里區的規模了。

1926年(大正15)7月1日,總督府再度施行臺灣地方官制改正,5州2廳改為5州3廳,下轄5市45

郡,淡水仍名臺北州淡水郡,此後直到1945年日本統治結束,淡水之行政名稱皆為「臺北州淡

水郡」而未變。1926年,此時距離日本領臺後已30年,淡水地方行政歷經多年的發展,人口數

已有明顯的變化,根據調查統計,1925年(大正14)淡水的戶數計有4,726戶,其中包括內地人(日

92北頭仔庄即北投仔庄。 93錫投庄為日治時期文件原文,有誤,應為錫板庄;。 94〈滬尾辨務署街庄名及委員報告〉,《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監督課,永久保存,第 22 卷,第 4215 冊 7 號,明治 32(1899)年 4

月 1 日,頁 43-46。

95〈地方官官制改正ニ依リ廳廢合新設ノ結果訓令其他ノ效力繼續ニ關シ訓令百六十八號其他發布ノ件〉,《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秘書,永久保存,第 1 卷,第 1453 冊 8 號,明治 42(1909)年 10 月 23 日,頁 1-10。

96〈臺北廳廳令第一號滬尾支廳ヲ淡水支廳ト改稱〉,《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地方門,永久保存,第 13 卷,第 1923 冊 2 號,大正

元(1912)年 8 月 17 日,頁 16-19。

97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28。 98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29。 99「大字」意類中國之村里或庄。 100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28。

61

本人)239戶、本島人4,428戶、支那人(中國人)45戶、其他外國人14戶;人口計22,247人,其中包

括內地人823人(男407人、女416人)、本島人21,143人(男10,917人、女10,226人)、支那人229人(男

143人、女86人)、其他外國人52(男27人、女25人),總計22,247人中,男性11,494人,女性10,753 人。 101由戶數與人口結構觀之,顯示當時淡水住民結構已具有近代多元化的現象,且男性人口

已超越女性人口,多出741人。

當時淡水郡總面積為22,815甲,淡水街面積為7,063甲(68.5111平方公里),102淡水街面積占淡

水郡總面積30.95%;而當時淡水郡的總戶數是9,061戶,淡水街4,726戶數占淡水郡總戶數52.15%;

淡水郡總人口則為45,011人,淡水街22,247人口則占整個淡水郡總人口49.42%。

到了1930(昭和5)年12月出版的《淡水郡管內要覽》之統計,1929年淡水郡的總戶口數為9,147 戶,總人口為48,633人;淡水街戶口數為4,780戶,人口為24,165人,103淡水街戶口數占全郡52.25

%;淡水街人口數占全郡49.68%。而以當時官方對淡水郡分類的職業別官公吏、自由業、農業、 商業、工業、漁業、勞動者、雜業、無職而言, 104總計9,148戶中農業有5,000戶,占54.65%,比

例最高,其次為勞動者2,296戶,占25.09%次之,顯示淡水郡居民職業結構以農業人口和勞動者 為口為主,合計占79.74%,幾達80%。而淡水街的農業戶數為1,371戶,105占全街4,780戶之28.68

%,占全郡農業總戶數5,000戶之27.42%;淡水街農業總人口為11,080人,占全街總人口45.85%,

占全郡總農業人口30,878人之35.88%。以全郡農業人口30,878人而言,淡水郡農業人口即占了全 郡總人口之63.49%,可見當時淡水郡的業態以農業為主,而其農業主要從事米作和茶葉。106

上述為淡水郡役所於昭和5年(1930)列出的昭和4年(1929)之戶數和人口數,其統計數字與昭

和7年(1932)臺灣總督官房臨時國勢調查部所公布的昭和5年(1930)5月之《昭和五年國勢調查結果

中間報(臺北州淡水郡)》數字有所差異,根據國勢調查中間報的統計,昭和5年淡水郡的總戶數 是8,665戶,總人口是47,270人;而淡水街的總戶數是4,274戶,總人口數是23,293人。107

經過10年的變遷,1939年底臺北州淡水郡的總戶數已達9,612戶,總人口為52,792人;淡水街

總戶數為5,009戶,總人口為27,143人。業態方面,全郡農業戶數仍占全郡人口約50%,其次則為 商業、工業、漁業。108

1943年(昭和18)9月,臺北州總務部總務課公布了1941年(昭和16)《臺北州統計書》,其中調

查統計了淡水郡的總戶數計有10,511戶,其中包括內地人(日本人)389戶、本島人10,019戶、朝鮮

人1戶、中華民國人99戶、其他外國人3戶;全郡總人口計55,094人(男28,737人、女26,357人),其

中包括內地人(日本人)1,321人(男690人、女631人)、本島人53,311人(男27,776人、女25,535人)、朝

鮮人11人(男1人、女10人)、中華民國人436人(男263人、女173人)、其他外國人15人(男7人、女8

人)。淡水街總戶口數為5,751戶,其中包括內地人(日本人)346戶、本島人5,323戶、朝鮮人1戶、

101臺北州知事官房文書課編,《臺北州統計書(大正十四年)》,臺北:臺北州知事官房文書課,昭和 2(1927)年 3 月 31 日,頁 10-11。 102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2。 103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7-9。 104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8-9。 105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66。 106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65-67。 107臺灣總督官房臨時國勢調查部編,《昭和五年國勢調查結果中間報(臺北州淡水郡),臺灣總督官房臨時國勢調查部,昭和 7(1932)

年 6 月 18 日,頁 1-29。

108〈各州郡情ところ/躍進を豫想さるる臺北州淡水郡〉,《臺灣農林新聞》第 46 號,臺灣農林新聞社,昭和 14(1939)年 11 月

10 日,第 8 版頁。

62

中華民國人78戶、其他外國人3戶;全街總人口計28,447人(男14,597人、女13,850人),其中包括

內地人(日本人)1,206人(男621人、女585人)、本島人26,859人(男13,753人、女13,106人)、朝鮮人11 人(男1人、女10人)、中華民國人436人(男263人、女173人)、其他外國人15人(男7人、女8人)。109以

當時淡水郡的總戶數是10,511戶,淡水街5,751戶數占淡水郡總戶數54.71%,淡水郡總人口則為

55,094人,淡水街28,447人口則占整個淡水郡總人口51.63%;就戶數與人口數而言,淡水街皆超

過占全郡50%以上的比例。另值得注意的是,全郡91.29%的日本人以及全部的朝鮮人、中華民

國人、其他外國人居住於淡水街,由此本島人之外的戶數與人口結構觀之,更加顯示淡水街的

重要性。

由1943年的調查統計,1941年淡水街的人口為28,447人,亦即,1945年日治時期結束之時,

本鎮人口約有30,000人。質言之,1895年清領時期結束,日人領臺2個月後(1895年8月)所調查統

計本鎮人口為4,194人,至1941年日治時期結束前夕,統計之本鎮人口為28,447人,半世紀的日治

期間,本鎮人口增加了24,253人,成長了約6.7倍,若就人口組成結構而言,本鎮人口28,447人中,

日本人占4.23%、本島人占94.41%、朝鮮人占0.3%、中華民國人1.53%、其他外國人占0.5%,

亦即,本鎮所增加之人口主要是包括大部分福建人及少部分廣東人之漢人。

圖 1-3-3:1897 年臺北縣 13 辨務署圖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85。

109臺北州總務部總務課編,《昭和 16 年臺北州統計書》,臺北州總務部總務課,昭和 18(1943)年 9 月 11 日,頁 10-11。

63

圖 1-3-4:1899 年臺北縣 7 辨務署圖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89。

64

圖1-3-5:1901年臺北廳區域圖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91。

65

圖 1-3-6:1919 年臺北廳圖(縮尺六十萬分之一)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393。

)

66

圖 1-3-7:1930 年(昭和 5)淡水郡管內圖 資料來源: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附圖。

67

圖1-3-8:1945年臺北州圖(縮尺百萬分之一)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405。

68

澎 湖 島 廳

澎 湖 廳 澎 湖 廳

澎 湖 廳

澎 湖 廳

(屬 高 雄 州)

澎 湖 廳

宜 蘭 廳 宜 蘭 廳

表 1-3-2:日治時期臺灣行政區劃建置表

1895 年 6 月 3 縣 1 廳

臺北縣 (直轄八堡)

臺灣縣

臺南縣

1 縣 1 廳 2 民政 支部

臺北縣

臺灣民政支部

臺南民政支部

淡 水 支 廳

基 隆 支 廳

宜 蘭 支 廳

4 支廳 9 出張 所

1895 年 8 月 (明治 28)

苗 栗 出 張 所 1896 年 3 月 3 縣 1 廳 臺北縣 臺中縣 嘉 義 縣

1897 年 5 月 6 縣 3 廳

新 竹 支 廳

臺 北 縣

新 竹 廳

臺 中 縣

彰 化 出 張 所

埔 里 出 張 所

雲 林 出 張 所

嘉 義 出 張 所

臺南縣

鳳 山 出 張 所

安 平 出 張 所 臺南縣

鳳山縣

恆 春 出 張 所

臺 東 出 張 所

臺東廳

1898 年 6 月 3 縣 3 廳

臺北縣

臺中縣

臺南縣

臺東廳

1901 年 11 月(明治 34)

20 廳

1909 年 10 月(明治 42)

12 廳

基 隆 廳

深 坑 廳

臺 北 廳

臺北縣

宜 蘭 廳

宜 蘭 廳

桃 仔 園 廳

桃 園 廳

新 竹 廳

新 竹 廳

苗 栗 廳

臺 中 廳

彰 化 廳

南 投 廳

斗 六 廳

嘉 義 廳

鹽 水 港 廳

臺 南 廳

鳳 山 廳

蕃 薯 寮 廳

阿 猴 廳

臺中廳

南 投 廳

嘉 義 廳

臺 南 廳

阿緱廳 (1903.12.18 更名)

1920 年 10 月(大正 9)

5 州 2 廳

臺北州

新竹州

臺中廳

臺南州

高雄州

1926 年 7 月 (大正 15)

5 州 3 廳

臺北州

新竹州

臺中廳

臺南州

高雄州

資料來源:轉引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079。

表 1-3-3:日治時期淡水行政體制沿革表(支廳、出張所、事務所/辨務署/郡、市)

臺 東 廳

臺 東 廳

臺 東 廳

臺 東 廳

恆 春 廳

花 蓮 港 廳 花 蓮 港 廳 花 蓮 港 廳

1895 年 6 月

3 縣 1 廳

支廳

府、縣廳、支廳時期 (1895.6~1897.5)

1895 年 8 月

府、縣廳、辨務署 時期 (1897.5~1901.11)

1896 年 4 月

1897 年 5 月

1898 年 6 月

府、廳、支廳時期 (1901.111920.11) 府、廳、支廳時期 (1901.111920.11)

1901 年 11 月 1909 年 10 月 1901 年 11 月 1909 年 10 月

1 縣 2 民政支部 支廳出張所 3 縣 1 廳 12 支廳 6 縣 3 廳 78 辨務署 3 縣 3 廳 39→37 辨務署 20 廳 92 支廳 12 廳 87 支廳

69

臺北縣 1895 年 6 月 9 日 淡水事務所 1895.6.9 淡水支廳 1895.7.19 臺北縣(4 支廳 6 出張所) 淡水支廳 臺北縣(4 支廳) 淡水支廳 臺北縣(13 處) 滬尾 臺北縣 10 辨務署 滬尾 臺北 (6) 滬尾 臺北廳(13→12) 滬尾(→淡水)

府、州廳、市郡時期 (1920.11~1945)

1920 年 9 月

5 州 2 廳 4→5 市 47→46 郡 5 州 3 廳

1926 年 7 月

5→11 市

45→51 郡 2 支廳

臺北州 臺北市、基隆市(1924.12 改市) 淡水 臺北州 臺北市、基隆市 宜蘭市(1940.10 新設) 淡水

資料來源: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58-A159。

表 1-3-4:日治時期滬尾辨務署長履歷(1897.8 6 縣 3 廳1898.6 3 縣 3 廳1901.11)

臺北縣 1897.8(13 處) →1898.6(10 處)~1901.11

職稱

姓名

原籍

滬 尾 辨 務 署 長 (1897.8~1901.11) ◎淡水

田邊啟藏 佐野友三郎

村上先 宮城

任期/附註 (*表該首長當年/月在任)

1897~調麻豆辨務署長 1898.11、1899.2* 1900.4*~1901.11 調鹽水港廳長

資料來源: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60。鄭喜夫,《臺灣地理及歷 史卷九官師志》第一冊〈文職表〉,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69 年 8 月,頁 358。《臺灣總督府職員錄》各年度、《臺灣總督 府公文類纂》。

表 1-3-5:日治時期滬尾支廳長、淡水支廳長履歷(1901.11 20 廳→1909.10 12 廳~1920.9)

臺北廳 1901.11(6 處)→ 1909.10(13 處)→ 1915.2(12 處)~1920.9

首長

姓名

原籍

滬 尾 支 廳 長 (1901.11~1912.9 改名)

淡水支廳長

大熊和郎 中川清 米倉安太郎 小笠原長辰 小笠原長辰 中間光太郎 北海道廳

任期/附註任期 (*表該首長當年/月在任)

1902.5* 士林支廳長調1903.5 1904.5* 1906.5調淡水支廳長 滬尾支廳長改任~1913.7 1914.5 新莊支廳長調1920.7*

資料來源: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64。鄭喜夫,《臺灣地理及歷 史卷九官師志》第一冊〈文職表〉,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69 年 8 月,頁 358。《臺灣總督府職員錄》各年度、《臺灣總督 府公文類纂》。

表 1-3-6:日治時期淡水郡守履歷(1920.9 5 州 2 廳→1926.7 5 州 3 廳~1945.10)

臺北州 1920.9 (1 市 9 郡)→ 1924.12 (2 市)→ 1940.10 (3 市 9 郡)~ 1945.10

淡 水 郡 守

首長

原籍

學歷/經歷

任期(*表該首長當年/月在任)

藤代三九三 栃木 稻門專門部政治科

鈴木秀夫

愛知

山本正一 荒木藤吉

兵庫 石川

溪村德一

廣島

鈴樹忠信

栃木

田中國一

佐賀

東京帝大法學部 高等試驗合格

東京帝大政治科 高等試驗合格 東京帝大政治科 陸軍少尉高等試驗 合格 青島高中 高等試驗合格

星野力

群馬 東京帝大政治科

狩野正好 久武猛彥

群馬 東京帝大法學部 高知 久保庄太夫 福井

1922.7~1924.7 1924 總督府屬調1926 調總督府警察 官及司獄官練習所教官兼總督府理 事官 大溪郡守調1927.8* 1928.9 嘉義郡守調1929.8* 1929.11 總督府屬調1931.5 調臺北州 警務部警察課長

1931 總督府屬調~1932.4 調新竹州警 務課長

1932.4 殖產局庶務課屬調1935.9 調 宜蘭郡守 1935.9 臺南州警務課長兼理番課長調 1937.8 調高雄州勸業課長 1937.8調總督府屬 1937.8* 19391940.7 後調七星郡守

70

坂井要次郎 福井

河村尚平 東京府

高野義武

東京帝大政治科 高等試驗合格

1941.7*

1942.7*

1944.1*

資料來源: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75。鄭喜夫,《臺灣地理及歷 史卷九官師志》第一冊〈文職表〉,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 69 年 8 月,頁 359-360。《臺灣總督府職員錄》各年度、《臺灣 總督府公文類纂》。

表 1-3-7:日治時期駐淡水外國領事 國別 序號

姓名

1 William Scrope Ayrton

(愛爾敦) J.C.Hall

在臺任職期間

職銜/經歷

1895~1896 年 2 月

由副領事 L.C.Hopkins 暫代

代辦領事 代理

1903 年 12 月調長崎領事

領事 副領事代辦

1896 年 5 月 1896 年 3 月~11 月

2 3 Raymond de Burges Layard 4 Henry Alfred Constant Bonar 1896 年 11 月~1899 年 10 月 原任函館領事,離任後改駐橫濱 5 Raymond de Burges Layard 6 Ralfu G.E.Forster 7 G.H.S Gordon 8 J.Twzellwawn 9 Frank William Playfair 10 E.F.Crowe 11 Arthur Morison Chalmers 12 A.R.Frsh 13 John Baptist Rentiers 14 Thomas Joseph Harrington 15 G.P.Paton 16 Thomas Joseph Harrington 17 William Massy Royds 18 Paul Dalrymple Butler 19 G.H.Hipps 20 E.H.de Bunsen 21 Paul Dalrymple Batler 22 G.P.Paton 23 A.R.Ovens 24 C.H.Archen 25 D.W.Kermode

1899 年 10 月1903 年 12 月 1900 年 10 月1901 年 4 月 1901 年 4 月 不詳 1903 年 12 月1905 年 8 月 後調任長崎領事 1905 年 8 月1906 年 3 月 1906 年 3 月1909 年 3 月 1909 年 3 月1910 年 1910 年1913 年 3 月 1913 年 3 月1915 年 3 月 1915 年 3 月1916 年 1919 年 1 月1919 年 2 月 1919 年 1 月1919 年 2 月 1919 年 2 月1920 年 1920 年1925 年 4 月 1925 年 4 月1926 年 1 月 1928 年1929 年 12 月 1928 年1929 年 12 月 1929 年1941 年 3 月 1935 年 2 月1941 年 3 月 1941 年 3 月1942 年 1897 年 3 月1898 年 12 月 1898 年 12 月1903 年 1900 年 1 月1905 年 9 月 Frederick D.Fischer(伏設耳) 1904 年 7 月~1906 年 8 月

代理領事,後任駐日大使館商事官 原任下關領事 代理領事 改駐檀香山領事 奉派出差馬尼拉 代理領事 領事代理 領事代理 代理領事 改任檀香山領事 代理領事

James Wheeler Davidson (達維遜、大衛孫、禮密臣)

1

代辦領事 1898.12 由代辦領事升為領事 名譽副領事 領事 名譽副領事 領事,卸任後改駐長崎

2 A.Noris Wilkinson 3 4 Dr.Alexander C.Lambart 5 Jalian H.Arnold(安立得) 6 George P.Taylor 7 Carl F.Dykman 8 Samuel C.Reet

1905 年 9 月 1906 年 8 月1908 年 7 月 1907 年 10 月1909 年 12 月 副領事 1908 年 7 月1909 年 8 月 1909 年 8 月1913 年 8 月

領事,卸任後改駐長崎 領事,因病辭職 副領事、代辦領事,兼譯官,卸任 後改駐橫濱 副領事、代辦領事,兼譯官,卸任 後改駐橫濱

9

Joseph Wieliam Ballantine

1912 年 11 月~1913 年 11 月

10 Max.D.Kirjassoff

1913 年 8 月~1913 年 12 月

71

英國

美 國 ( 駐 臺 北、淡 水)

11 Adolph A.Williamson 12 Edwin L.Neville 13 Max.D.Kirjassoff 14 H.B.Hitchcocu 15 Harveh T.Goodier 16 Charles L.De Vault

17 Charles S.Reed

18 Hayward G.Hil 19 John B.Ketcham 20 Walter P.Macconaughy 21 Edward S.Maney 22 Alvin T.Rowe,Jr.

23 Gerald Warner

John K.Emerson

24 25 Glen Bruner

1 D.r Constance Merz(梅爾茲)

2 Dr.Grunen Wald 3 F.Reinsdorf 4 Van Varihmin 5 Dr.Karl Muller 6 E.Heintze 7

F.Reinsdorf

德國 (淡 水、基 隆)

領事

副領事

副領事

領事,原駐橫濱,卸任後改駐長崎

1913 年 11 月1914 年 6 月 領事,卸任後改駐大連 1914 年 6 月1917 年 11 月 領事,卸任後改駐長崎 1917 年 11 月1919 年 9 月 領事,卸任後改駐大連 1919 年 9 月1922 年 9 月 1922 年 10 月1925 年 3 月 領事,卸任後改駐名古屋 1925 年 3 月1928 年 4 月 1929 年 5 月 28 日1931 年 12 月 23 日 1931 年 9 月? 1931 年 12 月1934 年 10 月 領事 1934 年 8 月 28 日1935 年 4 月 領事代理(神戶副領事) 1935 年 4 月1937 年 1 月 22 日 領事,卸任後改駐長崎 1937 年 1 月1937 年 11 月 副領事,卸任後任於上海總領事 1937 年 11 月 15 日1939 年 3 月 1939 年 4 月? 領事 1941 年 3 月1941 年 12 月 領事 1895 年 8 月 15 日1897 年 12 月 1895 年 12 月1896 年 9 月 領事代理;領事請假期間代辦館務 1897 年 12 月1898 年 6 月 代辦領事(副領事);卸調朝鮮京城 1898 年 6 月1899 年 3 月 1899 年 3 月1900 年 4 月 1899 年 4 月1900 年 4 月 1900 年 5 月1908 年 6 月

代理領事 代理領事(該館實習翻譯官) 副領事 領事,改任駐下關領事

領事;卸後改任駐廈門領事

領事

8 Dr.Mehlenbrug

1906 年 7 月~1908 年 4 月

代理領事(原係長崎領事館實習翻譯 官);領事返國期間由其代理,後調 回駐日大使館

資料來源:整理自許雪姬策劃,《臺灣歷史辭典》「附錄」,台北:遠流出版公司,2004 年 5 月,頁 A146-149。

第二節 淡水近代化建設與社會變遷

淡水因位於河口的地理位置,17 世紀以降,其軍事、貿易之角色愈益重要,成為西方殖民

者、商人爭奪之地,也引來移民人口墾殖定居。19 世紀中葉,淡水開港通商,更促進近代淡水

港口市鎮的形成,加深其在北臺軍事、貿易地位的重要性,其戰略位置不僅兵家必爭,亦是東

亞海域重要的貿易吞吐港。

日治初期,因島內陸路交通仍待拓建,北部淡水與南部安平 2 港仍肩負重要的貨物吞吐任

務,且當時臺灣大部分日用雜貨仍由廈門,香港等港輸入,往來主要之運輸船隻以小輪船甚或 帆船為主, 110因此,淡水港雖然淤積問題日益嚴重,但仍不失為北臺重要輸出入貨品之據點。

甚且,在 1908 年縱貫鐵路全線通車之前,總督府為謀中部與北部行政事務往來之方便與與區域

間產業發展,於 1899 年 3 月,由總督府出資並命賀田金三郎經營淡水至塗葛窟之航海線,然因

110林淑華,〈日治前期臺灣縱貫鐵路之研究(1895~190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88 年,頁 118。

72

天候、風浪等不穩定因素,造成船隻破損且船難頻繁,且船隻修繕費用與港口間貨物起卸費用 成本高,以致虧損嚴重,終至 1904 年 3 月結束了經營 5 年時間的淡水至塗葛窟之航海線。111

領台後,日方相當重視淡水港日益嚴重的淤積問題,1897 年(明治 30)10 月 5 日,總督府即

命臺北縣知事橋口文藏擔任淡水港修築調查委員委員長,並任海軍大佐伊藤常作、總督府技師

澀谷競多、陸軍步兵大尉太田朗、臺灣總督府事務官湯目補隆、臺北縣辨務署長田邊啟造、淡 水稅關長野村才二為淡水港修築調查委員,負責淡水港修築調查工作,1121898 年(明治 31),總督 府亦命臺北縣廳指定技師、監督官、技術員進行大稻埕淡水河護岸復舊工事, 113這些調查工作

與復舊工事結合中央、地方與軍方之技術人員,顯示淡水港問題的複雜與重要。淡水港的整治

工作是一項持續性的政治工程,除了官方,產業界與民間各界輿論皆對淡水河的淤積問題與淡 水港的整治視為相當重要的建設急務,114因此一直到 1910 年代對淡水港的整治皆未曾停頓,仍 持續著各項浚渫的工事。115

然而隨著縱貫鐵路的全線通車、基隆港的建設整備以及淡水港淤積問題的難以治理,淡水

日漸難以符合作為近代產業規模要求的港口,其重要貿易港口的地位亦逐漸失去。

表 1-3-8:1896 年~1925 年淡水、基隆輸出品、輸入品價額表 單位:(日)圓

淡水

基隆

1896 1897 1898 1899 1900 1901 1902 1903 1904 1905 1906 1907 1908 1909 1910 1911 1912 1913 1914

輸出

7,815,083 8,308,672 7,451,108 7,271,297 6,507,710 4,603,990 9,361,728 7,564,774 5,909,934 6,004,423 5,128,353 4,041,326 2,673,843 4,048,738 2,930,786 5,847,743 7,844,836 6,780,863 8,268,327

輸入

4,879,453 7,410,621 9,871,539 9,668,733 8,833,067 7,250,198 5,941,530 6,623,880 7,871,183 6,927,996 8,368,280 6,477,064 6,889,079 7,403,061 8,033,693 6,586,215 7,534,043 6,949,694 5,152,353

輸出

16,522 50,579 79,887 83,269 121,371 202,024 601,522 1,443,939 3,335,616 3,024,376 3,010,653 4,424,611 5,220,758 6,619,300 6,358,246 5,377,245 4,313,632 5,269,459 3,767,741

輸入

208,783 367,776 764,340 408,007 754,894 1,587,686 814,180 1,083,730 1,089,087 585,100 919,519 889,428 1,760,769 653,753 1,350,673 2,389,509 5,063,040 6,385,077 3,904,092

111林淑華,〈日治前期臺灣縱貫鐵路之研究(1895~190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88 年,頁 118。 112〈橋口文藏外數名淡水港修築調查委員及書記ヲ命ス〉,《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官規官職,乙種永久保存(進退追加),第 5

卷甲,第 231 冊 6 號,明治 30(1897)年 10 月 5 日。

113〈淡水河護岸工事費原議綴(元臺北縣)〉,《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土木,河川港灣,永久保存,第 116 卷,第 9206 冊 1 號,

明治 31 年(1898)。

114〈淡水港口及淡水河身の壅塞〉,《臺灣協會會報》28 號,東京:臺灣協會,明治 34(1901)年 2 月 6 日,頁 61-62。〈淡水港築

造の急〉,《臺灣經濟雜誌》28 號,臺灣經濟雜誌社,明治 34(1901)年 2 月 5 日,頁 4-5。

115〈淡水港浚渫工事ニ關スル件(外五件)〉,《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土木局,15 年保存,第 116 卷,第 10933 冊 23 號,明

治 43(1910)年 1 月 1 日。

73

1915 1916 1917 1918 1919 1920 1921 1922 1923 1924 1925

7,723,046 6,878,142 5,570,669 9,686,856 9,675,339 8,248,192 3,705,281 640,425 708,268 833,253 749,415

4,532,355 4,145,086 2,724,532 3,369,087 5,865,535 6,240,735 5,477,742 2,252,864 2,376,414 2,998,336 2,564,298

6,248,288 11,076,181 16,970,943 15,124,140 16,247,219 18,477,048 16,134,046 24,508,183 23,022,889 32,180,089 37,507,641

4,145,316 6,546,276 10,095,343 18,192,561 26,903,205 24,656,911 15,155,229 16,190,756 16,857,364 20,530,966 23,900,372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稅關,《臺灣貿易三十年對照表(自明治二十九年至大正十四年)》,臺灣總督府稅關,昭和 2(1927)年 10 月 15 日,頁 5-7。

表 1-3-9:1899 年~1908 年淡水港基隆港輸出茶葉數量統計表 單位:斤

1899 1900 1901 1902 1903 1904 1905 1906 1907 1908

淡水

11,752,049 10,936,922 10,324,543 12,904,276 11,632,970 9,049,842 8,320,325 6,428,697 2,058,457 755,113

基隆




938,849 2,831,765 4,069,798 5,835,589 6,625,351 10,441,316 11,596,721

資料來源:林淑華,〈日治前期臺灣縱貫鐵路之研究(1895~190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88 年,頁 119。

由表 1-3-8 觀之,1896-1925 年淡水的輸出品價額由 7,815,083 圓萎縮至 749,415 圓,相對的,

基隆的輸出品價額則由 16,522 圓攀升至 37,507,641 圓。淡水的輸入品價額雖然起起伏伏,然亦

由 1896 年的 4,879,453 圓降至 1925 年的 2,564,298 圓,萎縮了近 2 倍,而基隆的輸入品價額則由

1896 年的 208,783 圓成長至 1925 年的 23,900,372 圓,達 114 倍之多。換言之,1896 年淡水的輸

出品價額是基隆的 473 倍,而 1925 年基隆的輸出品價額則是變成了淡水的 50 倍;1896 年淡水

的輸入品價額是基隆的 23.37 倍,而 1925 年基隆的輸入品價額則是變成了淡水的 9.32 倍。再由

表 1-3-9 觀之,淡水是茶葉重要輸出港,1899 年輸出茶葉數量達 11,752,049 斤,到了 1908 年縱

貫鐵路全線通車之際,淡水茶葉輸出量則僅餘 755,113 斤,萎縮了 15.56 倍;而 1908 年基隆的茶

葉輸出量則成長至 11,596,721 斤,是當年淡水輸出量的 15.35 倍,茶葉輸出由淡水轉移至基隆主

要是因鐵路陸路交通與基隆港的整備完成所致,雖然基隆仍無法完全取代淡水的港口地位,然

而不可否認的,由 1896-1925 年淡水、基隆輸出品、輸入品價額的消長可見,淡水港確實於 1920

年代失去其在近代北臺最重要港口的地位,北臺港口的重心則已轉往基隆。

日治前期,淡水港的輸出品以烏龍茶、樟腦、砂糖為主,此外,淡水港的主要輸出品為米、

包種茶、乾筍、龍眼、乾鹹魚、石油、酒精、火柴、苧麻、棉布、石炭、生皮、硫磺、藤、胡

麻子、姜黃、油糟、玻璃、糖蜜、水泥、香蕉、毛織品、海帶等,主要輸往中國大陸、香港、

菲律賓、越南、泰國、印度、英領殖民地、荷領印度、澳洲、加拿大、瑞士、俄領亞細亞、英

74

國、美國、法國等地。而歷年的輸入品為大豆、牛奶、煙葉、石油、石蠟、鴉片、黃麻、棉繻

子、苧麻棉布、蔴袋、唐紙、禮拜紙、石炭、陶磁器、鋁、木材、茶箱用板、蓆、豆餅、金針、

木耳、索麵、鹹魚、乳膏、人參、線香、爆竹、被單布、中國棉布、呢絨、中國靴、紙箔、桐

油、茶油、藥材、機械用油、重油、汽油、燈油、小麥、麵粉、鐵、鐵板、米等,主要由英國、

印度、埃及、波斯、土耳其、中國、香港、菲律賓、美國、加拿大、英領殖民地、荷領印度、 越南、泰國、德國輸入。116

日治之後,日人除了面對淡水港口地位的變化,也開始著手對淡水進行近代化的治理和建

設,意圖改造淡水原有的舊環境與舊社會,使其成為帝國新領地新政之一環。因此,日治時期

淡水也陸續出現了近代化的公共行政與社會設施、近代陸路交通的整備以及近代化市街的改正,

展現了殖民地統治下的近代風貌。

淡水位居淡水河口,在傳統以河海交通為主的時代,淡水可說是臺北的門戶,淡水長居北

臺灣人口、貨物的進出的關口,其對島內甚或北臺灣衛生環境的影響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稍有不慎,便易影響統治中心臺北的安全。日治初期除了設置簡易的「淡水輸入獸類檢疫所」 之外,117近代化的水道設施是提供人畜安全環境緊迫的建設。1896 年(明治 29)2 月,總督府命臺

北州淡水支廳長大久保利武成立「滬尾街水道事務所」,並任命經理課員山村俊吉為滬尾街水道 事務所分任官,118進行淡水近代水道的規劃工作。同年 8 月,總督府聘請之英國技師英人W. K. Burton(巴爾頓)至淡水協助調查規劃及水道的施工工作,Burton對淡水水道的整體調查結果於隔 (1897)年向總督府提交〈滬尾給水工事調查報告〉,認為淡水水源地的水質純良,以衛生學角度 而言相當適合飲用,同時其建議水道管的材質應由原設計支木桶管更改為鐵管。 119歷經多次的

調查和變更,淡水水道於 1899 年 3 月 31 日竣工,同日即通水至街內淡水、油車口、沙崙仔、 水碓仔、竿蓁林、庄仔內等地,120淡水水道也成為臺灣近代第一座水道供給設施。

道路交通方面,日人認為淡水市區之設計關乎市區繁榮,1895 年 10 月即有意開通一條由油 車口至鼻仔頭間的道路,設計規模為能容許兩輛一般車輛並行的道路, 121此後日人即積極展開

對淡水道路交通之建設。根據莊家維的研究,日治時期淡水道路建設發展的結果,淡水聚落的

街道結構形成了 3 層進深的道路格局,可區分為第一層進深為大街,大街橫貫整個聚落主體,

其功能具有產業道路及市街道路之屬性;第二層進深為今重建街,其屬性為產業道路並兼具生 活道路功能。第三層進深為今清水街,具有生活道路功能。122他近一步描述分析這 3 種道路層級 體系實際之建設情況如下:123

116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484-4485。

117高澤壽,《臺灣牛疫史》,臺灣總督府殖產局,大正 14(1925)年 3 月 28 日,頁 2-4。 118〈山村俊吉滬尾水道事務所分任官任命〉,《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出納官吏,15 年保存,第 4495 冊 35 號,明治 29(1896)年

2 月 1 日。

119〈滬尾給水工事調查報告〉,《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土木工事,乙種永久保存,第 47 卷,第 191 冊 31 號,明治 30(1897)年

4 月 1 日。

120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臺北,昭和 5(1930)年 12 月 28 日,頁 141。 121〈明治二十八年十月中淡水支廳行政事務及管內概況報告(臺北縣):「〈第四回機密報告〉」〉,《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文

書門,乙種永久保存,第 13 卷,第 24 冊 3 號,明治 28(1895)年 12 月 4 日,頁 172。

122莊家維,〈近代淡水聚落的空間構成與變遷-從五口通商到日治時期〉,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96 年,頁 73。 123莊家維,〈近代淡水聚落的空間構成與變遷-從五口通商到日治時期〉,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96 年,頁 133-132,

頁 73-74。

75

一、主要道路:

(一)大街(今中正路):

1901 年因淡水驛站的建設而開闢了站前大街,東側逐漸成為聚落交通運輸的核心,這也間

接性地改變原有的街道結構。此條從東側的站前大街一路至西側的烽火街,貫穿整個淡水聚落

的核心地帶,緊密聯繫東西兩側地區的相關設施,是第一層級的道路。1933 年市區改正後,大

街煥然一新,成為淡水聚落最繁榮的街道。

(二)永吉街(今中山路):

最初只是從龍山寺廟口北端一路向西北延伸至協興街的小路。 124開闢後儼然成為站前大街

與北方地區最直接的運輸道路,可不須再經由後街仔街、米市仔街、協興街與元吉街等舊市街

而出淡水。約 1930 年以後,除了有拓寬外還繼續向東南延伸渡過鬼仔坑溪,橫切後仔街與布埔

頭街之銜接面直抵站前大街。此條縮短了淡水驛站與北方各區間的距離,並可避免穿越市區,

現今的中山路就是在這種基礎上擴展開來的。

(三)福興街(今三民街):

清末時衙後石路是重要的南北向交通要道,因位處新店地區的交通聚合點上,且有淡水與

八里對渡口岸,能以最短距離流通南北地區的人潮貨物。日治以後,開闢了今新生街直接匯集

三民街,避開三民街通往崎仔頂陡峭的坡地。另外,此條與開闢的永吉街都作為北方地區與沿

岸的聯繫,共同構成一個市區外圍的環路網。

(四)今新生街:

原為砲台埔地區的小徑,後來直接開闢成道路使用,以元吉街北端為起點,環狀切過西側

腹地直接聯繫福興街,疏通協興街與元吉街過於陡峭及狹小的困境,並具有聯繫埔頂區域與漢

人市街的橫向功能。此條後期在中間段又分叉出一條道路,向西連接至烽火地區。這些新開闢

的道路,寬度與坡度可有較好的工程控制,土地取得上也不若舊市街需徵地拆屋等闢建不易之

情事。

二、次要道路:

(一)九坎街等(今重建街):

初期時仍為主要道路之一,從日治地籍圖來看,元吉街、協興街及九坎街這一連貫街道的

平均路寬約在 3 公尺至 4 公尺之間,街道路幅極為狹窄,且因受地形影響高低差極大,實無法

供汽車通行而逐漸喪失運輸功能,兩側街屋大都是一層樓磚造建築物。在永吉街等外環道陸續

開闢後就逐漸被取代了。

(二)米市仔街等(今清水街):

米市仔街、後仔街及布埔頭街這一條連貫的街道,如同九坎街一樣,因街道成形甚早,街

屋林立,較不易成為地方官廳拓寬的對象,因此變化性較小,仍維持清末時的狀況,平均路寬

也約在 3 公尺至 4 公尺之間。布埔頭街在清末時是聚落的主要道路,日治以後,站前大街開闢

逐漸退化成次要道路。…1930 年以後…此條街道還是單側街屋型態,自清末以來即已是單側街

屋,然而到了日治中期仍是如此,並未有進一步發展。

124龍山寺廟口北端為新厝街,此說仍有待榷之處。

76

三、其他道路、巷道:

除了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之外,尚有聯繫這些道路的巷弄小徑。淡水地區為一丘陵地形,

平地甚少,產生許多蜿蜒起伏的巷弄。從日治地籍圖來看,這些具有滲透性與穿透性的小巷道,

填充於各個角落,有如「蜈蚣街」一般,這也是淡水街道結構上的一個特色。

表 1-3-10:日治時期主要街道系統一覽表

道路層級

道路名稱

(現今名)

包含路段(舊街名)

備註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中正路

中山路

三民街

新生街

重建街

清水街

公明街

真理街

站前大街、東興街、公館口街、

俗稱大街或下街。

新店街、龍目井街、烽火街。

市區改正的主要街道。

(永吉街部分)

福興街。

開闢之外環道,今中山路之前身。

清稱衙後石路(俗稱衙仔街)。

原為砲台埔地區之小路徑。

開闢之外環道,今新生街之前身。

九坎街、協興街及元吉街。

米市仔街、後仔街、布埔頭街。

暗仔街。

原為埔頂地區之小路徑。

其他巷道

其他巷道

資料來源:修改轉引自莊家維,〈近代淡水聚落的空間構成與變遷-從五口通商到日治時期〉,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 96 年,頁 132,莊家維製表。

由上述的研究分析,日治時期交織在淡水聚落間的道路已形成了近代治理方式的計畫性規

劃,也有形地重整了淡水居民舊社會的生活空間。第一層級的站前大街(今中正路)的拓建是為了

因應 1901 年淡水線鐵道的通車所新建淡水停車場(淡水車站)的出現,站前大街成為淡水街的主

要道路,連接了淡水車站至烽火街之間。除了大街,淡水街聚落間的道路仍多屬舊道小路,1929 年(昭和 4)7 月,日方再度進行市街道路改正工程,計畫拓建連接水碓仔至砲台球場間道路,125同 年底完成;1268 月則計劃延伸連接公會堂至海水浴場間道路,隔年(1930)1 月完工。之後,基於人

口與聚落的變遷,原有道路規模漸形不足,日方持續性地進行主要道路的市街改正。1934 年 10

月,日方再度進行主要道路市街改正,此次主要進行站前大街至油車口中心橋的道路拓張工事,

總經費為 57,000 圓,臺北州補助 1/3,於 1935 年 10 月初竣工,工程長達 1 年,將原路寬拓張為 度 9.09 公尺(5 間),延長了 1592.8 公尺(880 間),127使得大街總長發展為 2545.2 公尺,128更有利於

局營公車的往來。該工程確為淡水近代市街改正之大事,因此,日方特於 1935 年 10 月 8 日在 運動場舉行竣工典禮,臺北州知事野口敏治與臺北州土木課長前田兼雄皆親臨式場省察祝賀,129 當時的報紙直接將此次完成大街拓張工程後的淡水稱之為「モダン淡水」。130

125「淡水新道路 籌備開鑿」,《臺灣日日新報》第 10521 號,臺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4(1929)年 8 月 2 日。 126「淡水街 新路完成」,《臺灣日日新報》,臺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4(1929)年 12 月 31 日。 127「淡水街區改正 全部完工 竣功式八日」,《臺灣日日新報》第 12755 號,臺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0(1935)年 10 月 3 日。 128周守真,《日據時期淡水之空間變遷》,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1989 年,頁 103-106。 129淡水街區改正 全部完工 竣功式八日」,《臺灣日日新報》第 12755 號,臺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0(1935)年 10 月 3 日。 130モダン淡水:摩登(modern)淡水,形容淡水的現代化。「モダン淡水 落成式 八日盛大に」,《臺灣日日新報》,臺灣日日新報

社,昭和 10(1935)年 10 月 3 日。

77

圖 1-3-9:九崁街(重建街)前之水管頭 圖 1-3-10:日治時期淡水商店街 資料來源: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 資料來源: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 臺北: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22。 臺北: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31。

圖 1-3-11:1940 年代淡水街附近圖 資料來源:淡水公學校,《淡水名所舊跡案內》,出版年不詳。

道路建設之外,在產業運輸體系上,日人亦積極地修建鐵道工程。面對淡水港的變化,如

何在交通及產業上建立新式的交通系統,成為日人治理上的急務。1900 年(明治 33)1 月,總督府

開始著手淡水線鐵道的測量,隔(2)月測量調查結束,日人計畫興建一條總長 22.04 公里(13 哩 7 分)的淡水線鐵道。131淡水線鐵道最初主要作為材料搬運為主的線路,建造費額為 72 萬 4,000 餘

圓,平均 1 哩(1.6 公里)建造費為 5 萬 4,000 餘圓。1900 年(明治 33)5 月,總督府設置臺北建設事

務所,由技師稻垣兵太郎擔任所長,負責督造淡水支線工事,淡水支線工事分為臺北北投間、

北投江頭間、江頭淡水間 3 個工區,由山仔腳派出所及江頭派出所負責,全線搭設双連坡川、

牛埔川、基隆川、新道、士林避溢橋、士林川、舊街避溢橋、石埤川、沼瀨川、第一北投川、

第二北投川、小八里坌川、官真林川、竿蓁林川、第一鼻仔頭川、第二鼻仔頭川、滬尾川 17 座

橋樑;橋樑之外,並開鑿「江頭隧道」1 座,江頭隧道於 1900 年 6 月 25 日開始施工,其構造為

131臺灣總督府鐵道部,《臺灣鐵道史》中卷,臺灣總督府鐵道部,明治 44(1911)年 3 月 25 日,頁 60。

78

側壁切石、拱煉化、坑門口切石,總長約 110 公尺(330 呎),整個淡水線鐵道工程於隔(1901)年 3 月 15 日竣工。132

淡水線鐵道的完成,對近代淡水的發展是一項劃時代的重大建設,當時自中央以至地方,

皆盛大歡迎淡水線鐵道的完成。1901 年(明治 34)10 月 25 日上午 11 點,日本官方盛大舉行淡水

線鐵道開通典禮,典禮於臺北車站(臺北停車場)內舉行,當日有官吏 279 人、外國人 14 人、在

台日本人紳士 44 人、本島人紳士 40 人、土地獻納者 616 人、出入商人(進口商)70 人及其餘人士

總計有 1,693 人受邀至臺北車站內廳堂參加淡水線「開通式」盛會,典禮會場有海軍軍樂隊演奏

並施放煙火慶賀,盛會上同時並由專人朗讀兒玉源太郎總督、鐵道部長後藤新平、鐵道部長谷 川謹介技師、臺北縣知事村上義雄等人之祝辭。133

當時淡水線鐵道由臺北淡水間的車時約 45 分,進入 1920 年代後,淡水線更明顯的扮演客

運觀光交通的角色。1923 年淡水海水浴場設立,初由稅關管轄,之後改為淡水街役場經營,近

一步拓展了浴場的觀光性,而淡水線則為浴場遊客帶來更大的交通便利。1930 年左右,臺灣的

海水浴場約有 9 座,北臺則有淡水、基隆和蘇澳 3 座浴場,每到暑期炎熱天氣,海水浴場皆吸

引大量旅客,臺灣總督府鐵道部為了遊客的便利,針對淡水、基隆和蘇澳 3 大海水浴場之乘客, 特別於每年 6 月 20 日至 9 月 19 日 3 個月間之星期日及節日慶典,販售減價車票,優惠遊客134,

旅客至淡水車站後,可搭乘車站與浴場間之淡水街汽車往返。

除了淡水線鐵道外,1911 年(明治 44),臺灣總督府鐵道部亦允許民營私設輕便軌道,主要 作為淡水及其周邊產業運輸之用。1351917 年(大正 6),淡水正式鋪設淡水至小基隆舊庄(今三芝)

及淡水至水碓仔間的臺車線,淡水輕便鐵道的起點車站約在今中山路與中正路分叉點的華南銀

行附近,全線有淡水、分歧點、北投仔、林仔街、下奎柔山、興化店、灰磘仔、大片頭、錫板、 小基隆,共 10 站。136淡水輕便鐵道的架設甚有助於當時淡水及其周邊所生產的米、茶葉、蕃薯、

蔬菜、水果等農林產業的運銷,以及居民短距離的交通行動。

日治時期淡水除了交通設施的改變,其他如行政機關、學校、宗教、工商金融、休閒、衛

生、試驗機構等方面皆有了近代化建設,這些近代統治方式與空間建設,也體現了淡水居民近

代社會生活之變遷。

在行政、交通機構方面,日治時期淡水出現了日人新設的行政統治機構,主要有淡水稅關、

淡水郡役所、警察署、淡水街役場、淡水郵便電信局、淡水無線受信所、滬尾海港檢疫支所、

臺北州港埠部淡水支部、淡水停車場、淡水水上機場。另亦有其他外國領事館與官邸。

132臺灣總督府鐵道部,《臺灣鐵道史》中卷,臺灣總督府鐵道部,明治 44(1911)年 3 月 25 日,頁 157-162。 133臺灣總督府鐵道部,《臺灣鐵道史》下卷,臺灣總督府鐵道部,明治 44(1911)年 2 月 25 日,頁 442-452。 134蔡龍保,《推動時代的巨輪-日治中期的臺灣國有鐵路(1910-1936)》,台灣古籍出版公司,2004 年 9 月,頁 252-253。 135周宗賢,〈淡水輕便鐵道考〉,收入氏著《淡水-輝煌的歲月》,臺灣商務印書館,2007 年 12 月,頁 190。 136周宗賢,〈淡水輕便鐵道考〉,收入氏著《淡水-輝煌的歲月》,臺灣商務印書館,2007 年 12 月,頁 192-194。

79

資料來源: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臺北: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30。

圖 1-3-12:1920 年代的淡水海水浴場

圖 1-3-13:1910 年代淡水輕便車路線圖 資料來源: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台北縣鄉土史料(下冊)》,臺北:正中書局,民國 86 年 7 月,頁 932。

表 1-3-11:日治時期淡水主要行政、通信設施一覽表

主權 政府

設施 類型

日本

殖民

政府

官 署 設 施

設施名稱

興建年代 座落位置

備註

淡水稅關

1895 年接收 烽火街 原清代之海關。

水上警察、檢查場、 製帆所、監視部…等 稅關倉庫

陸續興建 烽火街 於稅關南岸填築造地興建。

1896 年

烽火街 購自清朝人李怡和之石造倉庫。

淡水稅關官舍

1895 年接收 埔頂地區

原淡水海關總稅務司官邸,現為縣 定古蹟。(現今此棟仍待考證)

淡水 稅關 附屬 設施

淡水郡役所 警察署 淡水街役場 其他官署附屬設施

1923 年 1896 年 - 陸續興建

烽火街 早期為滬尾辦務署,設於稅關內。 烽火街 後設置於淡水郡役所內。 東興街 -

如徵收洋行用地、民地或填築等。

80

交 通 通 訊 設 施

英國 政府

外交 領事

淡水郵便局 台北州港埠部淡水支部 (基隆港埠部淡水支部) 淡水驛站(淡水車站) 淡水無線受信所 淡水水上機場 英國領事館(紅毛城) 英國領事館官邸

1895 年 龍目井街 曾數次搬遷及整編。 曾數次搬遷及整編。 早期曾作為檢疫事務。

1899 年 龍目井街

1904 年 草厝尾地段 1929 年 沙崙地區 1940 年 鼻仔頭區 初期為民用設施,後作軍用使用。

西荷時期 砲台埔地區 現為一級古蹟。

1891 年 砲台埔地區

資料來源:修改轉引自莊家維,〈近代淡水聚落的空間構成與變遷-從五口通商到日治時期〉,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 96 年,頁 141,莊家維製表。

學校與文化設施方面主要有淡水公學校(滬尾公學校)、淡水女子公學校、淡水小學校(滬尾

小學校)、水梘頭公學校、水梘頭公學校、小坪頂分校、興化店公學校、淡水中學校、淡水高等 女學校、淡水婦女學堂、淡水聖書學校、137神學校、淡水公會堂。其中關於初等教育,1940 年 代淡水的公學校在學生平均約六千餘人,男女學童平均就學率約 40%。138

表 1-3-12:日治時期淡水主要教育文化設施一覽表

組織 機構

學 制

殖民 政府

小 學

基督 長老 教會

中 學

-

學校名稱

創建年代

所處位置

學校性質 (學生對象)

備註

淡水公學校(滬尾公學校) 1898 年 1924 年 淡水女子公學校 淡水小學校(滬尾小學校) 1899 年

今淡水國小 今文化國小 今淡水國中

淡水中學校(淡水中學)

1914 年

漢人兒童為主。 漢人女性兒童為主。 日人兒童為主。 尋常小學校畢業即 可,以男性為主。

1883 年創建, 淡水高等女學校(淡水女 子中學校) 後改制 淡水婦女學堂(婦女學校) 1910 年

今私立淡江高中 校內

尋 常 小 學 校 畢 業 即 可,以女性為主。 社會群眾,以婦女為主

原清代女學堂

神學校(台北神學校)

今私立真理大學內 不限

1882 年創建, 後改制 1909 年

- - 淡水公會堂 資料來源:修改轉引自莊家維,〈近代淡水聚落的空間構成與變遷-從五口通商到日治時期〉,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 96 年,頁 157,莊家維製表。

今淡水圖書館

社會群眾

原清代牛津 學堂 後拆除

日治時期,淡水亦進入近代工商金融體制的時代,此時開始出現近代工商金融機構、公共

消費設施及民間各類產業之商行,主要有臺灣銀行淡水支行、淡水信用組合、淡水建築信用購

買利用組合、淡江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淡水市場。

表 1-3-13:日治時期淡水主要工商金融設施一覽表

機關 性質

株事 會社

機關組織

臺灣銀行淡水支行 (臺灣銀行滬尾出張所)

施合發商行

產 業 組 合 淡水信用組合

興建 年代 營業種類 座落位置

備註

1899 年 銀行業 東興地段(後期)

1924 年 木材煤商 草厝尾地段 1918 年 信用融資 東興地段(後期) 今淡水信用合作社

1371910(明治 43)年 10 月 26 日創設。台灣教育會編,《台灣教育沿革誌》,台灣教育會 1939 年 12 月,頁 1000。 138〈躍進を豫想さるる臺北州淡水郡〉,《臺灣農林新聞》46 號,臺灣農林新聞社,昭和 14(1939)年 11 月 10 日,8 版頁。

81

(合作社) 淡水建築信用購買利用組合

(淡水建築信用合作社)

淡江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

公共造產 淡水街食品零售市場

1934 年 信用融資 東興地段(後期) 今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1934 年 信用融資 東興地段(早期) 今淡水區農會(農會組織) 1931 年 市場零售 新店地段

今淡水市場

資料來源:修改轉引自莊家維,〈近代淡水聚落的空間構成與變遷-從五口通商到日治時期〉,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 96 年,頁 163,莊家維製表。

日治時期淡水近代衛生、試驗機構建設有相當重要的成果,除了前述淡水水道建設大規模

地改變了淡水的用水環境外,另一重要的試驗機構是 1931 年遷進淡水的「臺灣總督府殖產局附 屬獸疫血清製造所」。1391895 年日本領台後,殖民地臺灣被納入日本近代國家衛生體系之一環,

臺灣位居亞熱帶與熱帶,對日人而言,這是一個新又陌生的地域,其衛生環境與制度之建立,

不僅迫切且是一項新穎而未曾有過的經驗。除了人間衛生環境的近代化,殖民政府於領臺後亦

即關注到牛豬等獸類傳染疾病的問題,因為一旦發生牲畜大規模的疾病傳染,往往會引發民間

與市場的騷動不安,例如昭和年間,臺北發生了 152 頭豬隻傳染病死亡,即造成了家畜市場的 騷動。140

在各類的獸疫中,牛疫的發生往往造成最為慘烈的危害,臺灣總督府對臺灣獸類的防疫制

度可以說是以牛疫防遏為開端。為了因應 1900 年(明治 33)以後牛疫開始大量爆發的情況,總督

府除了於南部各廳設立「臨時獸疫檢疫部」之外,終於在 1905 年(明治 38)於阿緱廳內設置「臨

時牛疫防遏部」與「牛疫免疫血清作業所」,「牛疫免疫血清作業所」即為日後「殖產局附屬

獸疫血清製造所」之前身。隨後,1912 年(大正元),總督府再於臺北市樺山町設置「殖產局附

屬獸疫血清作業室」,自此,形成「牛疫免疫血清作業所」與「殖產局附屬獸疫血清作業室」

分立臺灣南北兩端之勢;牛疫免疫血清作業所專責牛疫血清之製造,獸疫血清作業室則專責豬

瘟(コレラ)血清製造與家畜傳染病之調查。1919 年(大正 8),臺灣總督府官制改正之際,將 2 者

合併成「殖產局附屬獸疫血清製造所」,該所本所設於屏東,並設分所於臺北,隨著 1920 年(大

正 9)南部的牛疫疫情獲得肅清,乃自 1923 年度終止牛疫血清之製造,並廢止屏東本所,重心轉

回臺北,直至日本統治結束,「殖產局附屬獸疫血清製造所」即是負責總綰臺灣獸類免疫血清

製造的中心單位。

殖產局獸疫血清製造所遷為臺北之後,因位於市內樺山町,所可利用之占地面積頗為狹隘,

亦 難 以 擴 張 , 事 業 規 模 受 到 限 制 , 難 以 適 時 適量提 供 當 時 臺 灣 畜 產 業 進 展 之 所 需 ,

且該所為一製造血清之試驗機構,獸屍處理與廢水排放亦造成環境之汙染,這些都非已逐漸 近代化的臺北市區所能提供的條件,也因此常受到各方臺北市民要求遷移該所。141

因此,總督府乃於 1924 年(大正 13)選定臺北州淡水街砲臺埔七九/八一番地之適用地作為

獸疫血清製造所新址之所在,並著手設備擴張計畫,同時進行該所各廳舍與畜舍之施工。直到

1930 年(昭和 5),該所淡水新建物與設備大致竣工,隔(1931)年 8 月 1 日,樺山町本所關閉,該 所整體事業乃全部轉移至淡水,淡水新所總坪數約 13,340 坪,142各類廳舍計 14 棟約 735 坪,新

139吳明勇,〈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獸疫血清製造所建立之歷史考察-以組織變遷與人事系譜為中心〉,收入《2011 年第一屆區域社會

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淡江大學歷史學系,2011 年 11 月 18 日,頁 182-205。

140〈豚の傳染病/家畜市場大騷ぎ〉,《台灣日日新報》,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8(1933)2 月 2 日。 141〈獸疫血清製造所の移轉〉,《臺灣農事報》298 號,「雜錄.米穀時報」,臺灣農友會,昭和 6(1931)年 9 月,頁 864。 142 〈臺灣總督府獣疫血清製造所概況〉,臺灣畜産協會編,《臺灣之畜產》2 卷 11 號,昭和 9(1934)年 11 月,頁 36。

82

建工程花費約 15 萬圓。143

當初府方之所以選定淡水作為獸疫血清製造所之新址,主要是因其址位於臺北市近郊並具

有與周圍隔絕之地勢,且水陸交通方便,更重要的是淡水河口相當適宜動物之污物流放處理,

而不至於讓病毒有散漫之虞,對殖民者而言,淡水新址可說是當時最佳的獸疫血清製造事業之 場所。144

獸類血清之製造與防疫事業在臺灣總督府的殖民體系與治理上,甚為特殊與重要,傳染病

的疫情若未能有效控制,不僅影響殖民地殖產的發展,更甚者會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殖產局

獸疫血清製造所的任務與位階,相較於其他機構而言更顯特殊,因此,1925 年(大正 14),總督

府以訓令發布將殖產局所轄之獸疫血清製造所的機構性質,連同營林所與度量衡所解釋為獨立 官廳之位階,也就是說,這些獨立官廳所主管之事務具有「國家意思決定之權限」。 145由此可

見,獸疫血清製造所在近代臺灣獸類防疫事業甚或殖民治理體系上的重要性。

1931 年 8 月,獸疫血清製造所整體遷移至淡水之後,亦象徵著臺灣近代獸類防疫事業的全

面化與成熟穩定化,自此直到 1944 年底,14 年間,淡水的獸疫血清製造所成為臺灣近代獸類防

疫試驗事業的中心以及獸醫重要養成所。

然而進入戰爭時期,淡水的獸疫血清製造所時時面臨戰爭轟炸的威脅,使得試驗事業飽受

威脅。1944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8 點 20 分,二十餘架的盟軍飛機編隊自西北方來襲轟炸,並以機

槍掃射獸疫血清製造所,該次的攻擊行動造成該所本館中央部遭受 3 發砲彈的擊炸,幾乎全毀,

此外數棟廳舍、倉庫、豬舍皆遭到轟炸,據記載,當時被砲彈擊中而爆碎的廳舍石塊甚至飛散

至 500 公尺之外,而連續性的機槍掃射疫造成 2 匹馬、10 頭豬、5 隻兔及 170 隻各類家畜死傷逃 逸。146

根據 1945 年 3 月臺灣總督府財務局會計課事後對獸疫血清製造損害提出的〈國有財產公用

廢止報告〉可知,該所因敵機空襲幾乎全毀之建築物有事務所 3 間、宿舍住宅 1 間、倉庫 2 間

和雜屋 5 間,合計面積約 200 坪,建物報廢損失之金額總計達 67,500 餘圓,器材方面約 3/4 破損, 如水道、照明裝置、雜工作物等設備的損失金額計約 6,300 餘圓。147

獸疫血清製造所的建物構造,除了本館為煉瓦建材,其餘多為木造建屋,由上述的戰況與

報告書,可見當時該所蒙受戰爭災情之慘烈。獸疫血清製造所經由此次幾乎毀滅性的轟炸,其

防疫試驗事業亦被迫中止,未待修復計畫的實施,二次大戰已告結束,日本結束臺灣 51 年的統

治,日治時期淡水的獸疫血清製造所多年的臺灣近代科學的獸疫防疫事業亦宣告終止。

歷經 51 年的日本統治,淡水市街不論在行政措施、公共建設與社會生活空間都有了近代性

的發展。不僅本地人人口穩定成長,同時也有相當數量的日人和其他外國人在此工作和定居,

象徵統治者的行政機關與日商會社也進入傳統漢人的聚居中心,淡水的聚居型態和社會生活因

此都有了明顯的變遷。日治以後,原本外國人於清朝所建立之洋行、碼頭、倉庫等設施逐漸被

143〈獸疫血清製造所の移轉〉,《臺灣農事報》298 號,「雜錄.米穀時報」,臺灣農友會,昭和 6(1931)年 9 月,頁 864。 144 〈臺灣總督府獣疫血清製造所概況〉,臺灣畜産協會編,《臺灣之畜產》2 卷 11 號,昭和 9(1934)年 11 月,頁 36。 145〈營林所度量衡所及獸疫血清製造所ヲ獨立官廳ト看做スノ件〉,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第 1 卷,第 3865

冊,3 號,大正 14(1925)年 9 月。

146〈獸疫血清製造所空襲被害ニ因ル台帳整理ニ關スル件(獸疫血清製造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國有財產書類綴(財務局會計科),第 11299 冊,6 號,昭和 19(1944)年。

147〈獸疫血清製造所空襲被害ニ因ル台帳整理ニ關スル件(獸疫血清製造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國有財產書類綴(財務局會計科),第 11299 冊,6 號,昭和 19(1944)年。

83

日方徵買,陸續移作日人的官方行政設施,而其原本的商業權利亦遭到限制難以發展,最後僅

餘加拿大基督長老教會所建之學校、教堂、醫館等仍得持續運作,也因此,外國人在淡水的活 動範圍漸縮於埔頂地區。148

日治時期日人在淡水所新設的地方官廳,大致集中在漢人尚未完全開發的烽火及砲臺埔地

區一帶。總督府並於淡水港河口一帶填補新生地,以作為行政及港務機關設施所在,另地勢較

高的區域則逐漸形成日人資本家住宅與官舍的集中區,並有憲兵隊駐紮;對於漢人聚落集中的

淡水街,則以保甲與警察派出所管理地方治安,因此,日治時期日人重要的地方行政及社會文 化設施幾乎都位於烽火及砲臺埔地區。149日治時期淡水人口由日人領臺之際的 4,194 人,至日治

時期結束約 30,000 人,51 年間淡水人口結構確實產生了成長的變化。據 1943 年公布的《臺北州

統計書》對 1936 年~1941 年淡水戶數、人口結構的統計,1936 年(昭和 11)淡水郡農業戶數為 4,540

戶、1937 年 4,524 戶、1938 年 4,522 戶、1939 年 4,646 戶、1940 年 4,694 戶,1941 年(昭和 16)則

為 4,816 戶;而 1936 年(昭和 11)淡水街農業戶數為 1,667 戶、1937 年 1,691 戶、1938 年 1,694 戶、

1939 年 1,836 戶、1940 年 1,878 戶,1941 年(昭和 16)年淡水街農業戶數則 1,975 戶。農業人口方

面,1936 年(昭和 11)淡水郡農業人口為 33,809 人、1937 年 33,075 人、1938 年 32,273 人、1939 年

32,583 人、1940 年 31,931 人,1941 年(昭和 16)則為 32,466 人;而 1936 年(昭和 11)淡水街農業人

口為 13,421 人、1937 年 13,607 人、1938 年 13,709 人、1939 年 13,776 人、1940 年 14,010 人,1941 年(昭和 16)年淡水街農業人口則 14,312 人。150

換言之,在日治末期 1936-1941 年 6 年間,淡水郡和淡水街的農業戶數和人口雖穩定增長然

變化不大,由 1941 年的統計觀之,淡水郡的農業戶數占全郡總戶數 10,511 戶之 45.81%,農業

人口占全郡總人口 55,094 人之 58.92%;淡水街的農業戶數占全郡農業總戶數 4,816 戶之 41%,

農業人口占全郡農業總人口 32,466 人之 44.08%,而淡水街的農業人口占全郡總人口之 25.97%,

淡水街的農業人口則占全街總人口 50.31%。亦即,1941 年淡水郡的農業人口比例達 58.92%,

接近 60%;而淡水街的農業人口比例則達 50.31%,由此顯示,到了日治末期,淡水郡以及淡水

街的人口結構仍是以農業為主,而綜觀日治時期,淡水人口雖然穩定成長了 6.7 倍,然各時期農

業人口皆維持在 50%上下,可見日治時期本鎮仍是一以農業為主的社會。

148王韻涵,〈古蹟博物館營運之發展研究-以淡水古蹟博物館為例〉,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民國 100 年,頁 56。 149王韻涵,〈古蹟博物館營運之發展研究-以淡水古蹟博物館為例〉,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民國 100 年,頁 58。 150臺北州總務部總務課編,《昭和 16 年臺北州統計書》,臺北州總務部總務課,昭和 18(1943)年 9 月 11 日,頁 116-117。

84

圖 1-3-14:1936 年(昭和 11)淡水市街主要設施分佈圖 資料來源:渡邊周一《中國商工地圖集成》柏書房株式會社,東京,1992 年。轉引自莊家維,〈近代淡水聚落的空間構成與變遷- 從五口通商到日治時期〉,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96 年,頁 140,莊家維修繪。

85

雖然日治時期淡水仍維持著農業為主的社會,然不可否認的,在 51 年間綿密的近代式殖民

統治之下,淡水的人口已遠較傳統舊社會時代大幅的成長,其因在於日治期間淡水整體治理制

度與空間環境變遷所致。

日治時期,日人為了政策的推行和社會管理,經常舉行各種社會活動藉以達到統治效果和

社會力的提升,例如農業是淡水的重要產業,日人發現淡水農民為了方便起見,其傳統的割稻

方式很少採用底割的方法,造成不少稻藁遭到廢棄而浪費,因為稻藁是製造藁袋的重要原料,

日人為因應藁袋業的興起,乃於 1920 年代開始推廣底割的割稻方式,藉以獲得更多稻藁作為製

造藁袋原料,並同時提升淡水割稻作業的效率及稻禾的利用,因而開始舉辦割稻獎勵競賽;1927

年 11 月 19 日便首度在淡水街林子舉行割稻競技會,因為淡水的割稻競技會是全臺北州內的創 舉,因此同時邀請臺北州內官吏及相關產業關係者到場觀覽,151獲得州方和產業界相當大的讚

許。如此透過公共活動的舉辦,不僅改變傳統農民的農作方式和觀念,也改變了淡水人的社會

意識。

據統計,1937 年淡水街的商業業態有布被服旅行用具商 12 家、百貨商 6 家、鞋雨具商 1 家、

穀類粉商 26 家、蔬果青菜商 19 家、豆腐商 5 家、魚介海藻商 9 家、鳥獸肉商 24 家、酒料調味

料飲料商 12 家、糕餅商 27 家、茶莊 1 家、冰店 28 家、木器家具商 17 家、榻榻米席商 3 家、陶

器漆器玻璃商 5 家、五金器材商 11 家、燃料工業用油脂薪炭商 5 家、文具紙張商 1 家、玩具運

動用具遊戲品商 1 家、藥器染料化妝品商 38 家、度量衡儀器樂器商 5 家、舊貨商 2 家、日用雜

貨商 38 家、木材竹材商 2 家、建築材料商 4 家、機械車輛農具船具商 2 家、肥皂商 4 家、其他 飲料商 53 家、其他物品商 13 家,總計 374 家。152由此繁盛之各類商家業態觀之,顯示日治中期

以降,淡水街民已有多元的商業生活了。1930 年代後期進入戰爭時代,淡水人因為日本人的戰

爭擴張,被迫直接面臨戰爭壓力,日人更加速淡水社會的動員和控制,這段時間日人在淡水社 會進行國語家庭的表彰,153結成家庭防空群及訓練女子部隊,154舉辦國土防衛座談會與志願兵 座談會,155成立淡水街奉公壯年團、青少年團、警防團,156同時也要求栽培萞麻、國民儲蓄、國 防獻金及戰爭資源的回收徵集; 157由於戰爭的原因,這段時間更加速了淡水人的公共活動參與

與社會生活的改變。

總之,日治時期淡水在近代式的殖民行政制度、交通、市街整治、教育措施、社會教化以

及近代社會生活的引入,同時警察結合保甲制度的施行,控制著淡水社會各角落,淡水人逐步

151〈淡水街刈稻競技〉,《台灣日日新報》第 9902 號,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2(1927)11 月 19 日。 152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498 附表〈日據時期臺北州時期各街莊物品販賣業者分布表〉。

153〈國語家庭を表彰 十七日淡水街で擧行〉,《台灣日日新報》第 14461 號,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5(1940)6 月 16 日。 154〈家庭防空群 淡水街で結成さる〉,《台灣日日新報》,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5(1940)7 月 25 日。〈女子部隊の訓練 淡水

街家庭防空群演習で〉,《台灣日日新報》第 14500 號,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5(1940)8 月 12 日。

155〈國土防衞座談會〉,《台灣日日新報》,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6(1941)3 月 10 日。〈淡水街で志願兵座談會〉,《台灣日日新

報》,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6(1941)6 月 26 日。

156〈淡水街奉公壯年團誕生〉,《台灣日日新報》第 14995 號,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6(1941)12 月 6 日。〈淡水街靑少年團結成

式〉,《台灣日日新報》第 15191 號,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7(1942)6 月 21 日。

157〈淡水街民一體萞麻栽培〉,《台灣日日新報》第 15633 號,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8(1943)9 月 9 日。〈淡水街國民貯蓄達成 へ〉,《台灣日日新報》第 15535 號,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8(1943)6 月 3 日。〈國防獻金〉,《台灣日日新報》第 14807 號, 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6(1941)5 月 31 日。〈淡水街硬貨囘收〉,《台灣日日新報》第 15718 號,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 18(1943)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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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了被強制規劃的新時代、新空間與公共的生活方式中;而日治末期戰爭時代日人對淡水社

會強力的社會動員與控制,更是加速了淡水人凝聚共同的近代化社會意識。

第四章 戰後淡水發展史(1945~2010)

第一節 疆域、行政體制沿革

1941 年(民國 30)12 月 8 日,日軍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翌日,美國正式對日宣戰,

1937 年開始的中日戰爭自此捲入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局,二戰末期,中國收復臺灣的議題成為

盟軍重要的討論事情。1942 年(民國 31)12 月 9 日,外交部長宋子文發表聲明,決定戰後要收復

臺灣、澎湖、東北各省等失地。另一方面,1943 年底,中、英、美三國領袖蔣中正、邱吉爾、

羅斯福在埃及舉行開羅會議,會後發表宣言,表示日本竊自中國的領土東北四省、臺灣與澎湖

群島,戰後必須歸還中華民國,自此中華民國接收管轄臺灣幾乎成為定案。1945 年(民國 34)7

月 26 日戰爭結束前不久,中、英、美三國領袖發表波茨坦聯合宣言,亦重申必須實踐開羅宣言

所合議之內容。

1944 年(民國 33)4 月 17 日,中央設計局內設「臺灣調查委員會」,從事調查、規劃接收臺灣

之諸項事宜。臺灣調查委員會由陳儀擔任主任委員,沈仲九、王芃生、錢宗起、周一鶴、夏濤

聲為委員,此 6 人均非臺籍人士,5 個月後增加黃朝琴、游彌堅、丘念臺、謝南光、李友邦 5

位臺籍人士為委員,另有林忠、宋斐如擔任專門委員。臺灣調查委員會設立的 1 年半(1944 年 4

月~1945 年 10 月)期間,具體的成果概有編印有關臺灣概況、法令,及專題研究等資料和書刊;

設立行政幹部訓練班,培訓行政人才備用;成立警察幹部講習班,選訓一千餘名接收臺灣的各

類幹部;擬定「臺灣接管計畫綱要」16 項 82 條,以及分項接管計畫草案 4 種。

1945 年 8 月 29 日,國民政府特任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負責臺灣之接收及

軍政事務。陳儀曾留學日本陸軍大學,歷任兵工署長、軍政部次長、省主席、陸軍大學教育長

和代校長,並深得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之信任,且其向來頗為注意日治時期臺灣的法律規章,

在閩省任內並曾至臺灣考察,這些皆為陳儀獲任臺灣省行政長官之重要原因。

9 月 1 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成立,負責接收臺灣。關於

如何接收臺灣,當時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其一、認為應與一般淪陷省區一樣的接收;其二、認

為應與其他淪陷省區不同,不設省政府而設行政長官公署,賦予訂定單行法規之權,並擁有軍

權,以便應付特殊的環境。陳儀的看法屬於後者,而中央設計局秘書長熊式輝的觀點大致與

陳儀相同,故此派主張最後為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所接受。然而不少臺人認為國民政府此一設 計仍將臺人視同殖民地之人民,因而對政府相當不滿。158

國府決定在臺灣設立行政長官公署此一特殊行政體制,並未能贏得臺人普遍的諒解和支持。

依「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行政長官公署受中央之委託,得辦理中央行政。行政長官

對在臺之中央各機關有指揮監督之權,並可在職權範圍內發布署令及制定單行規章,同時,身

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可見行政長官制係集臺灣省司法、立法、軍事、行政等大權於一身的一

158吳文星,《臺灣通史課程教材編纂計畫成果報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育部顧問室,民國 88 年 6 月,頁 148-149。

87

元化領導,而行政長官由國民政府特任,此與各省的委員制不同。各省的省府實行合議制,委

員與省主席同為簡任官;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之各處(秘書、民政、教育、財政、農林、工礦、 交通、警務、會計等處)及秘書長都是行政長官的幕僚人員,均是簡派。159

1945 年 10 月 5 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副參謀長范誦

堯等 47 人組成「前進指揮所」,抵達臺北,為國軍來臺預作準備。10 月 10 日,邀集臺灣士紳舉

行國慶。10 月 17 日,陸軍第 70 軍由軍長陳孔達率領由基隆登陸;18 日,62 軍由高雄登陸;海

軍艦隊司令部及陸戰隊第 4 團由基隆登陸;憲兵第四團則由淡水登陸,陸續完成監視日軍與移

防交接的部署。10 月 24 日,行政長官陳儀由重慶飛抵臺北,25 日在臺北公會堂(中山堂)舉行受

降典禮,臺灣回歸中國統治。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後,隨即進行對臺灣地方行政機關之接收,接收工作由長官公署

民政處參照日治時期原有州廳組織,組成臺灣各州廳接管委員會辦理。各州廳接管委員會之目

的為處理臺灣全省各級地方行政工作即繼續行使政權與籌設縣市政府,就原有 5 州 3 廳組織 8

個接管委員會分別進行接管改制工作。臺北縣的接收工作由臺北州接管委員會進行,該委員會

受長官公署及臺灣省接收委員會之指揮監督。臺北州接管委員會之職權主要辦理臺北州以下各

級行政機構(含 3 市、9 郡、12 街、25 庄、3 蕃地)之接管工作,指揮監督臺北州以下各級行政機

構繼續辦理日常應辦事務,籌備臺北縣政府之成立,考察各級幹部並選拔優秀人才提供本省遴 選之用。160

臺北州接管委員會由連震東奉派擔任主任委員,另設 5 位委員、12 位專員、9 位幹事組成,

分設秘書科、民政科、警察科、建設科,於 1945 年 11 月 8 日開始接管臺北州內之各項政務。4

科分別接管臺北州知識官房、內務部、警察部、產業部、經濟部各課檔案、公物、資產、圖冊;

同時通令州內各郡街庄及所屬機關學校照常工作上課,聽候接管。接管期間,總計接管州轄內 七星、淡水、基隆、文山、海山、新莊 6 郡區。161

原本臺調會於 1945 年 3 月所草擬的〈臺灣行政區劃(域)研究報告書〉中曾擬定接管後的臺

灣省劃分為 30 縣,計畫書中將淡水郡與新莊郡併為淡水縣,而另一份〈臺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

劃分綱要草案〉則是將臺灣省劃分為 24 縣,原臺北州分轄淡水縣、基隆縣、宜蘭縣、板橋縣,

其中淡水縣為合併淡水郡與七星郡而成,然上述 2 項擬訂方案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臺 北 成立後皆生變。1621946 年 1 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全省行政區由日治末期的 5 州(臺北、新

竹、臺中、臺南、高雄)3 廳(花蓮港、臺東、澎湖)改為 8 縣 9 市:臺北縣(縣長陸桂祥)、新竹縣、

臺中縣、臺南縣、高雄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臺北市、基隆市、新竹市、臺中市、彰

化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市;並將日治時期之郡、支廳體制改為區制,由縣下轄,

區下設鄉鎮,初步奠定了戰後初期臺灣地方行政體制。

臺北州接管委員是戰後初期接收日治時期臺北州政務之過渡性組織,其重要職責在於籌備

159吳文星,《臺灣通史課程教材編纂計畫成果報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育部顧問室,民國 88 年 6 月,頁 149。 160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九〈行政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印本, 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2043-2044。 161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九〈行政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印本, 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2044-2045。 162鄭梓,〈戰後北臺灣地方政制之變革-以「臺北州」到「臺北縣」為例〉,《臺灣史研究》第六卷第一期,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 所籌備處,1999 年 6 月,頁 95-104。

88

臺北縣政府的成立。1946 年 1 月 16 日,臺北州接管委員依臺灣省縣政府組織規程之規定,整併

改制為臺北縣政府,縣署暫設臺北市署後街,隔年(1947)1 月 16 日遷移至板橋,為縣治行政中心,

下轄 9 區署(七星區、淡水區、基隆區、文山區、海山區、新莊區、羅東區、蘇澳區、文山區)、

12 鎮、25 鄉及宜蘭市。區署為縣政府之補助機關,區署名稱以沿用日治時期原郡、之廳之名稱 為原則,163區署置區長 1 人,代表縣政府督導區內各鄉鎮辦理各項行政及自治事項,署內設總務、

民政、建設 3 課,各置課長分掌區內行政、民政、建設事務,區長課長依令經常巡視轄內各鄉 鎮村里,考詢指導其職務並集合民眾講解法令。164日治時期之淡水郡於 1946 年 1 月 26 日改制為

淡水區署,淡水街則改制為淡水鎮,縣府選派杜麗水為淡水鎮首任官派鎮長,淡水區署下轄淡

水鎮、八里鄉、三芝鄉、石門鄉。改制後的淡水鎮下轄 29 里 428 鄰,29 里為中和里、屯山里、

興仁里、文化里、民安里、草東里、永吉里、協元里、清文里、長庚里、忠山里、竹圍里、八

勢里、竿蓁里、忠寮里、水源里、光明里、賢孝里、坪頂里、樹興里、鄧公里、蕃薯里、油車

里、沙崙里、水碓里、北投里、埤島里、崁頂里、義山里。

1949 年 6 月,經由鎮民代表會選舉,杜家齊獲選為淡水鎮首任間接選舉鎮長,1951 年,王

慶賢出任為經由本鎮民直接選舉之首任民選鎮長。1951 年 8 月,本鎮文化里劃分為文化里、新 生里,轄里數成 30 里。165到了 1970 年 10 月 10 日,本鎮鄧公里再劃為鄧公里、中興里,轄里數

成 31 里。1978 年 3 月 26 日,竹圍里劃分為竹圍里、民生里,水碓里劃分為水碓里、新興里, 轄里數成 33 里,166此後至 2009 年 6 月,本鎮所轄里數皆為 33 里。

戰後本鎮里數之變遷主因在於人口的增長變遷。由附表 1 至附表 17 觀之,1997 年 1 月本鎮

戶口總人數已超過 10 萬人,為 101,396 人,里民數超過 1 萬人者有 2 里:新興里(12,308 人)、鄧

公里(11,461 人)2 里。自 199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 月,本鎮 33 里中,超過 10,000 人的里皆為新 興里、鄧公里、水碓里 3 里,其中新興里於 2003 年 7 月首度超過 20,000 人,達到 20,032 人。1672009

年 2 月,竹圍里人口則增為 10,004 人,使本鎮超過 10,000 人之里數增為 4 個里;而同年 5 月新

興里的人口數已達 22,042 人,幾乎接近日治末期淡水街的總人口數,為本鎮唯一超過 2 萬人之

里。相對而言,1997 年至 2009 年,本鎮平均有 4-5 個里之人口數皆低於 1,000 人(蕃薯里、民安

里、樹興里、中和里、新生里),顯示隨著社會變遷與人口增長,本鎮的里民人口結構愈趨失衡。

因此,2009 年初,淡水鎮公所即對新興里、鄧公里、水碓里、竹圍里 4 個人口數量超過 10,000

人之里進行分里整編,2009 年 6 月將原有 33 里析為 41 里,增編出新春里(6,028 人)、幸福里(4,982

人)、新民里(4,905 人)、新義里(4,822 人)、正德里(4,476 人)、學府里(4,302 人)、民權里(3,819 人)、

北新里(2,928 人)8 里。此次整編後,全鎮人口數最多之里為沙崙里,計 7,406 人,原超過 10,000

人里民數之新興里(22,042 人)、鄧公里(15,696 人)、水碓里(13,884 人)、竹圍里(10,056 人)4 里,各

里總人口分別降為 6,406 人、6,361 人、6,425 人、6,268 人,而低於 1,000 人之里則為民安里(944

人)、草東里(923 人)、新生里(863 人)、中和里(687 人)4 里。2009 年 6 月新整編所轄 41 里之總人

163鄭梓,〈戰後北臺灣地方政制之變革-以「臺北州」到「臺北縣」為例〉,《臺灣史研究》第六卷第一期,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

所籌備處,1999 年 6 月,頁 108。

164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九〈行政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印本,

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2075-2077。

165黃秀政,《續修臺北縣志》卷四〈政事志〉,臺北縣政府,民國 94 年 10 月,頁 64。 166黃秀政,《續修臺北縣志》卷四〈政事志〉,臺北縣政府,民國 94 年 10 月,頁 76。 167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 2003 年 7 月人口統計資料。

89

口數為 137,319 人,各里所編轄之人數亦趨於合理平衡之結構,自此以後至 2010 年 12 月,本鎮

便未曾再出現里民數超過 10,000 人之里。

圖 1-4-1:1960 年淡水鎮行政區域圖 資料來源: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二)》,臺北:成文出版社,民國 72 年 3 月,頁 435。

90

2009 年 6 月本鎮整編為 41 里之轄里數持續至 2010 年 2 月,當時本鎮人口為 141,130 人,168亦

即,自 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2 月,8 個月間本鎮人口增加了 3,811 人。因應人口數的成長,2010 年 3 月本鎮新設大庄里,編轄里民數為 4,128 人,169本鎮總轄里數增為 42 里。直到 2010 年 12

月,本鎮總戶數為 57,463 戶,總人口數為 143,481 人,總轄里數為 42 里 658 鄰。42 里為:竿蓁

里、新春里、民生里、福德里、新興里、鄧公里、竹圍里、水碓里、北投里、油車里、新民里、

幸福里、新義里、中興里、正德里、大庄里、八勢里、學府里、民權里、沙崙里、北新里、義

山里、崁頂里、水源里、文化里、協元里、興仁里、賢孝里、長庚里、坪頂里、忠寮里、清文

里、埤島里、屯山里、樹興里、蕃薯里、忠山里、永吉里、新生里、民安里、草東里、中和里。

42 里中,竿蓁里是唯一超過 7,000 人里民數之里,計 7,890 人;超過 6,000 人者有 7 里:新春里

(6,870 人)、民生里(6,774 人)、福德里(6,574 人)、新興里(6,547 人)、鄧公里(6,355 人)、竹圍里(6,322

人)、水碓里(6,304 人);超過 5,000 人者有 2 里:北投里(5,779 人)、油車里(5,628 人);超過 4,000

人者有 8 里:新民里(4,960 人)、幸福里(4,742 人)、新義里(4,658 人)、中興里(4,613 人)、正德里

(4,482 人)、大庄里(4,451 人)、八勢里(4,374 人)、學府里(4,357 人);超過 3,000 人者有 2 里:民權

里(3,940 人)、沙崙里(3,499 人);超過 2,000 人者有 5 里:北新里(2,907 人)、義山里(2,820 人)、崁

頂里(2,632 人)、水源里(2,516 人)、文化里(2,133 人);超過 1,000 人者有 13 里:協元里(1,749 人)、

興仁里(1,749 人)、賢孝里(1,736 人)、長庚里(1,686 人)、坪頂里(1,411 人)、忠寮里(1,354 人)、清

文里(1,320 人)、埤島里(1,312 人)、屯山里(1,229 人)、樹興里(1,165 人)、蕃薯里(1,076 人)、忠山

里(1,026 人)、永吉里(1,018 人);低於 1,000 人者有 4 里:新生里(999 人)、民安里(930 人)、草東

里(901 人)、中和里(693 人)。其中以里民數平均 1,000 餘人者 13 里占最多里數。

自 1945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本鎮共歷經官派鎮長杜麗水、李永薰 2 位計 3 任;民選鎮

長杜家齊、李木榮(代理)、王慶賢、鄭永富、陳根旺、盛衡樞(派代)、李文德、陳俊哲、盧慶忠

(派代)、郭哲道、蔡葉偉 11 位計 16 任,蔡葉偉亦為本鎮鎮長民選史上最後 1 任民選鎮長。

第二節 戰後淡水之歷史發展與社會變遷

1945 年日本結束臺灣統治之際,本鎮人口約有 3 萬人之譜,至 2010 年 12 月,本鎮人口已

達 143,481 人,65 年間成長了 4.78 倍,顯示戰後淡水鎮歷經了明顯的現代化社會變遷。

1947 年臺灣發生 228 事件,戰後初期的淡水鎮亦遭受此一事件波及。228 事件時,淡水鎮遭 受之波及不算巨大,然事件期間,區署及區長公館、警察局遭到民眾侵入攻劫搗毀,170亦發生

淡水青年奪取淡江中學教練用槍,企圖攻打水梘頭國軍,以及警察被毆與民眾示威遊行等零星

舉動,皆旋即遭受平息。然而國府事後之清鄉綏靖工作,本鎮亦有不少人士遭受牽連,淡水中

學校長陳能通、盧園老師、黃阿統老師、鎮民代表李祖山及公務員吳有德遭受牽連喪生,成為

168據臺北縣政府淡水鎮公所戶政事務所 2010 年 2 月統計資料。 169據臺北縣政府淡水鎮公所戶政事務所 2010 年 3 月統計資料。 170歐素瑛、李文玉編,《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十一)》「臺北縣政府檔案」六九〈淡水區區署呈送臺北縣政府該署於二二八事變期

間公有財物被焚燬及搗壞目錄二份(民國三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臺北:國史館,民國 91 年 12 月初版,頁 277。

91

228 事件之受難者。171

事件期間,淡水鎮街內有部分對個人之報復行為,「當時淡水狀況各機關首長皆不在,而維 持治安的力量是感薄弱,實當時的淡水可以說是失卻中心之狀態,地方人士頗感憂慮。」 172當

時鎮長於 3 月 2 日才由省訓團返回淡水鎮,隨即於同日上午 11 點左右於鎮公所與 2、3 位鎮內

人士商討辦法與對策。之後,即於同(2)日下午 3 點在淡水信用合作社 2 樓召集鎮內各里長、鎮

民代表及其他各界人士出席,在場人士「皆臉形不安」,該會並推舉本鎮先輩盧阿山擔任座長。

會中由鎮長報告臺北 228 事件之情形,並分析本鎮戰後米荒及因港口封閉造成勞動者生活困苦,

可能成為被蠱惑騷動之因,希望警察協助各里長穩定本鎮之秩序,會中並決議同日下午 7 點於 淡水劇場召開鎮民大會。1733 月 8 日,基隆要塞之部隊出動進駐淡水,3 月 15 日第 21 師第 8 連

亦進駐本鎮,協力鎮方檢舉「不良份子」及收繳槍械武器,同時向各里宣傳穩定秩序之工作,

歷經 3 天左右,淡水鎮局勢才稍見平息。不久,鎮方奉臺北縣政府之令,於 3 月 21 日上午 10

點在馬偕中學堂、下午 2 點在信用合作社 2 樓、下午 4 點在淡水劇場同日密集召開「順利推展

宣傳工作大會」,由憲兵第四團宣傳隊講演,當日所集合聽講人數有初中等學生 1,500 人、里長 鎮民代表及合作社主席 55 人、一般鎮民 800 人,174動員集合了近 2,400 位鎮民聚會宣導,仍可見

當時鎮內情勢之緊張。

事件過後,國府隨即展開清鄉工作,本鎮亦為清鄉工作的區域。當時清鄉工作的情形由淡

水區長卓克淦負責召集進行,1947 年 4 月 13 日上午 10 點,淡水區長卓克淦召集所轄 9 鄉鎮鄉

鎮長,於淡水區署大禮堂召開「淡水區清鄉會議」進行區署清鄉工作之準備,會議並邀集附近

軍憲機關派員列席,本鎮由總務股長莊木樹出席。該會議通過淡水區清鄉辦法,本鎮受令依據

台北憲兵團所規定之辦法由各戶連保負責交鄰長,鄰長對里長負責,里長對鎮長負責,成果則 由鎮長彙送憲兵團。而淡水警察所則協助抽查戶口,按照日本時代名簿上有紅字者即予抽查。175

隨著清鄉工作的具體實行,228 事件所帶來的社會騷動亦逐漸被壓制平息。

圖 1-4-2:陳能通校長 圖 1-4-3:黃阿統老師 圖 1-4-4:吳有德 圖 1-4-5:盧園 資料來源: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臺北: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33。

戰後本鎮雖然遭受 228 事件前後騷動的壓力,然日治時期所奠定的近代化建設、社會條件

171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臺北縣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33。 172歐素瑛、李文玉編,《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十一)》「臺北縣政府檔案」一○三〈淡水區署電復臺北縣政府該區二二八事變經過情

形(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十三日)〉,臺北:國史館,民國 91 年 12 月初版,頁 424-428。

173歐素瑛、李文玉編,《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十一)》「臺北縣政府檔案」一○三〈淡水區署電復臺北縣政府該區二二八事變經過情

形(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十三日)〉,臺北:國史館,民國 91 年 12 月初版,頁 424-428。

174歐素瑛、李文玉編,《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十一)》「臺北縣政府檔案」一○三〈淡水區署電復臺北縣政府該區二二八事變經過情

形(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十三日)〉,臺北:國史館,民國 91 年 12 月初版,頁 430-431。

175歐素瑛、李文玉編,《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十一)》「臺北縣政府檔案」四三〈淡水區區署呈送臺北縣政府該區清鄉會議紀錄一

份(民國三十六年四月十四日)〉,臺北:國史館,民國 91 年 12 月初版,頁 174-181。

92

與公共意識,使得本鎮在政權變動後仍能逐漸轉往現代化社會變遷。而工商業的發展與交通設

施之建設是社會變遷之基礎,戰後臺北縣的工業發展與日治時期之型態有所轉變,之前日臺供

需的型態轉而為與大陸間之需求,因為進出口之運銷,工業型態也逐漸轉變。

國府播遷來台後,本縣戰後初期出口中國大陸之碱業、赤糖業、罐頭業、鉛筆業轉為消弱,

而以臺灣省內供需為主的紡織業、肥皂業、皮革業、榨油業、製藥業則逐步興起。176

在此背景下,戰後至 1960 年代,本鎮的工業業態涵蓋機械製具工業、紡織工業,棉織業、

碾米業、製麵業、醬油製造業、製茶業、製冰業、豆腐業、製藥業、製材工業。

工業情況有機械製具工業:淡水鐵工廠(船舶器具修理);紡織工業:新亞紡織工廠(花布)、協興

紡織工廠(花布)、永福紡織工廠(花布);棉織業:臺灣漁網股份有限公司淡水工廠;碾米業:順

記行、捷榮碾米工廠、新利碾米廠、新光行合發碾米廠、順成商行、華豐行、益興精米所、淡

水產業工廠、永泰碾米工廠、進興碾米工廠、瑞發碾米工廠、淡水鎮農會倉庫碾米廠、淡水鎮

農會利用部碾米廠、益豐米商、萬有碾米廠、噸茂春碾米廠、協吉碾米廠、振興碾米廠、源興

碾米廠、興隆碾米廠、許興碾米廠、永豐碾米廠、大成碾米廠、永順碾米廠、協益碾米廠、福 成碾米廠、連興碾米廠;製麵業:醉香工廠(水麵);醬油製造業:新怡泰醬油廠;177製茶業:178合

興製茶工廠(紅茶)、合興茶工廠(包種茶)、渡船頭製茶工廠(包種茶)、萬發製茶工廠(包種茶)、金

記製茶工廠(包種茶)、泰興製茶工廠(包種茶、烏龍茶)、合益記(茶)、榮記行(包種茶)、勝芳製茶

工廠(包種茶)、日發製茶工廠(包種茶)、三泰工廠(包種茶、綠茶)、協吉製茶工廠(包種茶、綠茶)、 陳吉記製茶工廠(粗製茶);製冰業:179大德製冰工廠(冰塊);豆腐業:180勝利號(豆腐)、鍊興廠(豆

腐)、源裕商行(豆干);製藥業:臺德化學製藥廠(咳精);製材工業:朝陽製材工廠(製成材)、志 興製材工廠(製成材)、金順製材工廠(製成材)。181

由上述工業業態觀之,在時代變動中,本鎮於戰後仍能保有 11 項多元化工業業態之發展,

其中尤以碾米業最為興盛,計有 27 家米廠商行,亦說明本鎮產業之發展仍與傳統農業有密切關

係。

商業方面,戰後初期臺灣與中國大陸間因帆船貿易運輸頻繁,淡水港之商情一度頗見熱絡,

然因之後實施嚴格的管理檢查制度,且隨著 1949 年國府播遷來台後,北部貿易商多集中於台北

市內,其輸出入貿易業務皆轉至基隆港;加以淡水港港口封閉,因此淡水港之貿易情形乃轉趨

蕭條,實對本鎮商業確實造成不小影響。據統計,1951 年底,本鎮商店有糧商 51 家、百貨商

12 家、飲食商 35 家、菸酒商 62 家、藥商 16 家、旅館業 5 家、化工業 1 家、其他小商店數家; 此外有臺灣銀行淡水辦事處、華南商業銀行淡水分行金融機構,以及各項工廠 31 家。182若對照

1937 年淡水街有 374 家商行之業態,戰後初期的商家數銳減了約近一半之譜,其主因為戰爭與

176盛清沂總纂,《臺北縣志》卷二十二〈工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305-4307。

177當時臺北縣之醬油工廠大多出現在較具消費力之地區,如板橋、新莊、三重、淡水。 178此 13 所茶業工廠除泰興製茶工廠、榮記行、陳吉記製茶工廠為戰後創設,其餘 10 所皆創設於日治時期。 179臺北縣的製冰業是戰後才出現的新興工業。 180勝利號設於戰後 1949 年,鍊興廠、源裕商行則創設於日治時期。 181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二〈工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305-4456。

182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494、頁 4510。

93

淡水港封閉所造成。

因應戰後商業發展及商業團體的組織的管制,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人民團體申

請組織注意事項,1947 年 12 月 2 日又頒布臺灣省督導人民團體實施辦法一種,規定各縣商業

同業公會之組織,由各縣政府民政局社會課管理指導,並由建設課工商管理課負責協助業務之

指導與發展。而戰後初期商業同業公會之分類為棉花業、紗業、布業、絲綢呢絨業、煤業、糧

食業、油業、鹽業、糖業、茶業、國藥業、肥料業、木業、銅器業、鐵器業、錫器業、五金電

料業、煤油業、紙業、圖書教育用品業、百貨業、山貨業、汽車業、民船業、輪船業、承攬運 送業、倉庫業、典當業、保險業、銀行業、薪炭業及其他類。183在此分類下,據統計,1951 年

底本鎮相關商業團體與機構有臺北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銀行淡水辦事處、淡水信用合 作社、淡水建築信用合作社、淡水鎮農會。184

圖 1-4-6:1958 年淡水清水街 資料來源: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臺北: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41。

戰後的交通建設亦與工商業發展同時進行。1945 年 11 月 14 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

處新設公共工程局,掌管全省公路工程,同時將本省道路分為省道、縣道和鄉道 3 種,1949 年

10 月 1 日公共工程局撤銷,業務併入臺灣省公路局兼管,而縣道、鄉道道路工程仍由各縣政府

掌理。戰後臺北縣計有 6 條省道:臺北基隆線、臺北桃園線、臺北宜蘭線、臺北淡水線、臺北

板橋線、士林楊明山北投線,6 線中有一條即屬本鎮路線,屬本省二級路工程標準。臺北淡水線

省道起自臺北市中山北路一段,途經圓山士林、湳雅、石牌、唭里岸、北投至本鎮小八里坌、

竿蓁林,全長 22.6 公里,橋梁 23 座,路基寬 10 公尺,全線為寬 3-7 公尺之柏油路面,臺北淡

水線省道建設後成為本省名勝區線之一,有公路局之汽車往返行駛其間。省道之外,1949 年國 府遷臺後,為因應軍事需要,亦曾於淡水開建特種公路。185

縣道部分則有基隆淡水道、小基隆淡水道 2 線,基隆淡水道起自基隆蚵殼港橋,途經基隆

市大武崙、萬里鄉之中萬里加投、下萬里加投、金山鄉之下中股、中角、石門鄉之下角、石門、

老梅、頭園、三芝鄉之新小基隆、舊小基隆、錫板、後厝、淡水鎮之大屯、灰磘子、興化店、

183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540。

184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467-4654。

185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677-4683。

94

下圭柔山、林子、水碓子至淡水,全路長 60.64 公里,橋梁 51 座,路基寬 8.5-10 公尺,全線為

寬 3.5 公尺之砂石路面,有公路局汽車往返行駛其間。小基隆淡水道則起自淡水鎮水碓里,途經

大溪(北新莊)至埔頭,全長 16.96 公里,路基寬度 6 至 7 公尺,全線為砂石路面,有埔頭橋、第 一埔頭橋、土地公埔橋、龜子山大橋、龜子山小橋、八斗子橋、水梘頭橋、大溪橋 8 座橋樑。1861951

年底,臺北縣全部之鄉鎮道計有 88 條,本鎮則有 11 條鄉鎮道,計有北投淡水路,自北投競馬

場至竿蓁林,全長 7.7 公里,路寬 5.5 公尺;林子街海岸路,自林子街至海岸,全長 2.2 公里,

路寬 5.5 公尺;崁頂沙崙路,自崁頂至沙崙,全長 3.4 公里,路寬 5.5 公尺;小坪頂水梘頭路,

自小坪頂至水梘頭,全長 5 公里,路寬 5.5 公尺;北新莊灰磘路,自田心子至灰磘子,全長 5.19

公里,路寬 5.5 公尺;興化店北新莊路,自興化店至蕃薯寮,全長 3.92 公里,路寬 5.5 公尺;林

子街北新莊路,自林子街至外子椿路,全長 4.28 公里,路寬 5.5 公尺;北新莊下圭柔山路,自

小坑子頭至下圭柔山,全長 3.75 公里,路寬 5.5 公尺;水碓子文化里路,自水碓子至文化里,

全長 1 公里,路寬 5.5 公尺;北新莊竹子湖路,自百六嘎至大屯山草場,全長 4 公里,路寬 4 公 尺;樹興鄧公路,自畚箕湖至鄧公莊子內,全長 4 公里,路寬 6 公尺。187

戰後隨著道路的修築整備,公路汽車運輸日益成為各縣市鄉鎮間重要的交通方式。戰後淡 水鎮亦有 2 條臺北縣內公路局客運路線:全長 26.3 公里的北淡線與全長 39.1 公里的金淡線,188此

2 線路成為戰後淡水鎮南北兩條相當重要的公路運輸線,提供鎮民對外交通重要的管道。

而在鐵路方面,歷經戰爭與戰後的變遷,戰後初期鐵路頗多橋樑傾損、枕木腐蝕等損壞情

況,臺灣鐵路管理局接手後進行一番修復,日治時期修建的鐵路乃逐漸恢復通行營運。至 1951

年,臺灣鐵路管理局在臺北縣境內經營縱貫線 2 段 3 支線計 5 條線路,而日治時期建築的臺北、

淡水間之淡水線鐵道,戰後改為縱貫線淡水支線,全線起自臺北站,經臺北市雙連、圓山、士

林、唭里岸、北投、江頭、竹圍至淡水,全長 23.6 公里,沿線有雙連、圓山、士林、唭里岸、 北投、新北投、江頭、竹圍、淡水 9 站,途經 9 座橋樑及江頭隧道 1 座,沿線仍多屬風景區。189

上述工業、商業與交通建設延續了日治時期之基礎,於戰後展開新的一頁,工商業與交通建設

之整備提供了本鎮 1950~1960 年代社會穩定發展變遷之基礎。

1950~1960 年代本鎮的文教發展亦有了嶄新的開端,1950 年淡江英語專科學校成立,為戰

後臺灣第一所高等學府,亦為本鎮第一所高等學府,該校於 1958 年改制為淡江文理學院,更加

提升本鎮高等文教規格,1980 年淡江文理學院再升格為淡江大學,使本鎮擁有了第一所綜合大

學。此外,1965 年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成立,1967 年新埔工業專科學校成立;亦即,1960 年

代本鎮已擁有 3 所高等教育學府。1994 年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改制為淡水工商管理學院,1999

年升格為真理大學;1993 年新埔工業專科學校改名為新埔工商專科學校,1999 年改制為新埔技

術學院,2005 年則升格為聖約翰科技大學;2008 年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則於淡水增設淡水校區。

至此,歷經戰後 60 年的發展,本鎮已擁有 4 所大學高等教育學府,文教氣息相當鼎盛。

186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687、頁 4720。

187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720-4728。

188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738-4741。

189盛清沂總纂,林興仁、劉如桐、林佛國主修,《臺北縣志》卷二十三〈商業志〉,臺北縣文獻委員會,民國 49 年,成文出版社影

印本,民國 72 年 3 月臺一版,頁 4755-4759。

95

隨著工商業與 1960 年代以降高等文教設施的發展,1970 年代中期以後本鎮逐漸吸引了外來

工商業人口、文教產業人口的移住與工廠、建商的移入,造成本鎮人口的快速增加,至 1980 年代,以就業結構而言,本鎮已屬相當都市化之市鎮。190據統計,1980 年本鎮人口已達 64,824 人,191約為戰後初期本鎮人口的 2 倍,1984 年本鎮人口為 71,549 人,到了 1996 年已超過 10 萬 人達 101,199 人,192這些外來移入人口主要分布於交通便利與腹地較大區域如竹圍、水碓、鄧公 里、中興里等地,一些人口稠密的鎮區其外來移住人口甚至比原籍人口還多。 193如此人口快速

的成長一面帶來本鎮經濟發展與都會化繁榮的盛況,但也衝擊了本鎮傳統社會的生活領域與環

境的變化,因此,1970 年代中期以降一連串的在地環境保護運動、在地文史團體推動的文化資

產保護運動,可說都是此背景下本鎮知識份子與具歷史使命感的住民對淡水現代化變遷之適

應。

1988 年 7 月 15 日晚上 11 點 20 分,依時刻表由台北車站發出往淡水的最後一班火車,宣告

了北淡線八十餘年歷史的結束。不久,捷運淡水線動工,9 年後後,1997 年 12 月 25 日台北、淡 水間捷運淡水線全線通車,總長 32.4 公里,194更加速本鎮都會觀光化的社會變遷。

隨著一波波人口的移入,使得 1990 年代中期本鎮人口已突破 10 萬人,淡水鎮傳統市街與

行政區域皆面臨前所未有的社會變遷壓力,新的人口結構亦改變了本鎮傳統的社會型態,導致

本鎮逐漸轉往都會化、文化產業型態的觀光市鎮。

圖 1-4-7:1988 年停駛待拆的淡水車站 資料來源: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臺北: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39。

面對快速的人口成長導致人口密度過高,造成交通擁擠、居住品質與環境惡化、公共設施

不足等課題,同時基於均衡區域發展,樹立都市發展典範,內政部營建署於 1992 年奉示執行淡 海新市鎮之開發,195於是有淡海新市鎮之建設規劃,而以臺北縣政府為協辦機關。196淡海新市鎮

位處臺北市中心以北 60 公里,南、北以臺 2 號省道之 2 號橋與 9 號橋為界,西至臺灣海峽,東

至淡水鎮水源國小,全區計畫面積為 1,765 公頃,都市計畫年期自 1990 年起至 2014 年為期 25

190戴寶村、蔡明哲、李明政,《續修臺北縣志》卷五〈社會志〉,板橋:臺北縣政府,民國 96 年 2 月,頁 52。 191戴寶村、蔡明哲、李明政,《續修臺北縣志》卷五〈社會志〉,板橋:臺北縣政府,民國 96 年 2 月,頁 56。 192戴寶村、蔡明哲、李明政,《續修臺北縣志》卷五〈社會志〉,板橋:臺北縣政府,民國 96 年 2 月,頁 56。 193戴寶村、蔡明哲、李明政,《續修臺北縣志》卷五〈社會志〉,板橋:臺北縣政府,民國 96 年 2 月,頁 52-61。 194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誕生與成長〉網頁: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1315947&CtNode=24530&mp=122031 195文一智,〈淡海新市鎮開發計畫對淡水地區空間變遷之影響〉,收入淡江大學歷史學系主編,《二 00 一年淡水學學術研討會:歷史. 生態.人文論文集》,台北縣:國史館,民國 92 年 4 月,頁 218。 196台北縣政府新聞室編,《台北縣政八年》,台北縣政府新聞室,民國 86 年 9 月,頁 30-31。

96

年,分 3 期 4 區開發,預計容納 30 萬人,1971994 年 4 月,淡海新市鎮動土開工。淡海新市鎮之

開發圖以解決大台北地區住宅擁擠及經濟成長之壓力,同時促進地方生活圈之形成,以均衡區

域發展;在淡海新市鎮計畫區內,則規劃建築型態道路系統大眾運輸開放空間及公共活動設施。

2000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10 年間本鎮人口已由 116,107 人成長至 143,481 人,增加了 27,374 人,198此人口成長數幾乎就是日治時期 51 年淡水人口成長的總數。

以 2010 年本鎮總人口 143,481 人觀之,其數為百年前日本領台之際淡水人口之 34 倍,亦約

為戰後初期淡水人口的 5 倍,在近百年來多元多變的歷史脈絡下,淡水鎮確實歷經了深刻的近

現代化社會變遷。近年來,在戰後以降六十餘年發展的基礎上,本鎮已逐漸朝向建設國際河口

都市之目標。2006 年 3 月,蔡葉偉鎮長就任為本鎮最後一任民選鎮長,即以創造多功能國際新

都為鎮務之核心重點,訂定「建設、文化、生活、產業」四大鎮政架構,以「文化淡水、健康

城市」為本鎮發展之願景,並決定將百年來作為本鎮政治中心所在之淡水鎮公所移往淡海新市

鎮,此一轉移,亦象徵本鎮已由傳統市鎮社會型態朝向新時代的國際河口新都。

圖 1-4-8:捷運淡水線淡水站土地使用變更方案圖 資料來源:王傳芳,《淡水線沿線及車站地區之都市計畫檢討與土地開發計畫規劃-捷運系統淡水線(淡水-臺北車站)沿線附近地區 配合發展之研究》,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委託,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研究,民國 77 年 8 月,頁 5-365。

197文一智,〈淡海新市鎮開發計畫對淡水地區空間變遷之影響〉,收入淡江大學歷史學系主編,《二 00 一年淡水學學術研討會:歷史.

生態.人文論文集》,台北縣:國史館,民國 92 年 4 月,頁 218。

198臺北縣淡水鎮公所戶政事務所 2000 年~2010 年統計資料。

97

圖 1-4-9:捷運淡水線淡水站服務範圍建物樓層圖 資料來源:王傳芳,《淡水線沿線及車站地區之都市計畫檢討與土地開發計畫規劃-捷運系統淡水線(淡水-臺北車站)沿線 附近地區配合發展之研究》,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委託,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研究,民國 77 年 8 月,頁 5-359。

圖 1-4-10:淡海新市鎮特定計劃區全圖 資料來源: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臺北: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42。

98

圖 1-4-11:淡海新市鎮交通運輸示意圖 資料來源:蘇文魁編輯,《圖說淡水四百年》,臺北:淡水鎮公所,民國 84 年 10 月,頁 42。

附表 1:1997 年 1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中興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油車里 義山里 竿蓁里 長庚里 水源里 北投里 協元里 興仁里 崁頂里

鄰數 26 18 20 35 18 10 19 28 17 19 14 29 22 15 10 14 13

附表

戶數 3740 3349 3081 1847 1429 1623 2150 1605 1382 1042 927 610 631 698 577 532 503

99

男 6125 5746 4772 2784 2630 2504 2529 2389 2276 1707 1428 1121 1247 1110 1050 1009 936

女 6183 5715 4921 2817 2703 2580 2550 2501 2156 1503 1415 1169 1040 1035 1009 864 916

總人口數 12308 11461 9693 5601 5333 5084 5079 4890 4432 3210 2843 2290 2287 2145 2059 1873 1852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賢孝里 埤島里 文化里 清文里 屯山里 忠寮里 八勢里 草東里 坪頂里 民安里 永吉里 忠山里 蕃薯里 樹興里 中和里 新生里 總計

14 13 14 25 13 13 7 24 10 24 22 10 10 12 11 13 562

481 536 498 414 302 311 324 303 357 302 301 274 300 245 169 256 31099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1997 年 1 月 。

附表 2:1997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中興里 民生里 油車里 義山里 竿蓁里 水源里 長庚里 北投里 協元里 興仁里 崁頂里 賢孝里 埤島里 文化里 清文里 屯山里 忠寮里 坪頂里 八勢里 草東里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18 28 17 19 14 22 29 15 10 14 13 14 13 14 25 13 13 10 7 24

戶數 4409 3550 3667 2005 1846 2336 1432 1818 1475 1022 987 658 607 734 585 526 489 494 537 488 420 306 309 397 342 302

100

939 874 776 751 720 696 611 623 626 531 527 520 495 511 440 384 51387

男 6870 5917 5293 2871 2685 2687 2588 2537 2359 1675 1448 1290 1084 1144 1049 988 909 950 878 750 720 723 708 668 610 599

759 739 799 705 633 567 603 586 542 521 515 431 443 422 343 324 50009

女 6991 5895 5588 2926 2784 2695 2635 2670 2252 1501 1495 1053 1141 1075 1033 826 879 762 723 785 703 634 546 566 609 568

1698 1613 1575 1456 1353 1263 1214 1209 1168 1052 1042 951 938 933 783 708 101396

總人口數 13861 11812 10881 5797 5469 5382 5223 5207 4611 3176 2943 2343 2225 2219 2082 1814 1788 1712 1601 1535 1423 1357 1254 1234 1219 1167

27 28 29 30 31 32 33

忠山里 永吉里 民安里 蕃薯里 樹興里 中和里 新生里 總計

10 22 24 10 12 11 13 562

307 315 291 330 242 174 245 33645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1997 年 12 月 。

附表 3:1998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中興里 油車里 義山里 竿蓁里 水源里 北投里 長庚里 協元里 興仁里 賢孝里 崁頂里 埤島里 文化里 清文里 屯山里 忠寮里 坪頂里 八勢里 草東里 忠山里 永吉里 蕃薯里 民安里 樹興里 中和里 新生里 總計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18 17 19 14 22 15 29 10 14 14 13 13 14 25 13 13 10 7 24 10 22 10 24 12 11 13 562

戶數 4996 3750 3957 2330 1964 2464 1884 1464 1509 1007 1056 689 761 597 588 532 497 441 532 492 431 301 320 428 352 310 303 325 335 291 249 172 241 35568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1998 年 12 月 。

101

574 520 512 520 517 427 369 53439

男 7495 6069 5544 3076 2774 2670 2569 2579 2409 1642 1510 1319 1113 1068 1025 1003 934 811 870 769 709 736 689 671 603 586 567 520 526 499 526 415 365 54661

481 505 492 471 431 325 301 52341

女 7708 6121 5888 3174 2885 2714 2761 2626 2326 1447 1540 1075 1086 1094 988 807 769 771 698 769 695 633 552 568 585 537 480 515 466 491 422 317 298 53806

1055 1025 1004 991 948 752 670 105780

總人口數 15203 12190 11432 6250 5659 5384 5330 5205 4735 3089 3050 2394 2199 2162 2013 1810 1703 1582 1568 1538 1404 1369 1241 1239 1188 1123 1047 1035 992 990 948 732 663 108467

附表 4:1999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中興里 油車里 竿蓁里 義山里 水源里 北投里 長庚里 協元里 興仁里 賢孝里 埤島里 文化里 清文里 屯山里 八勢里 崁頂里 坪頂里 忠寮里 草東里 忠山里 民安里 永吉里 樹興里 蕃薯里 中和里 新生里 總計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18 17 14 19 22 15 29 10 14 14 13 14 25 13 7 13 10 13 24 10 24 22 12 10 11 13 562

戶數 5580 3959 4191 2901 2037 2619 1950 1498 1542 1150 1010 710 765 601 598 539 516 522 503 442 309 429 381 455 334 321 300 292 329 261 340 179 247 37810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1999 年 12 月 。

附表 5:2000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戶數 6203 4205 4409 3419 2169 2723 1973

102

男 8123 6232 5822 3563 2827 2679 2567 2573 2423 1582 1609 1336 1109 1068 1010 1026 953 865 765 717 741 644 669 673 701 578 572 506 502 530 534 412 371 56282

男 8752 6442 6105 3987 2967 2800 2580

女 8425 6307 6070 3750 2936 2771 2771 2621 2342 1644 1395 1092 1074 1074 981 811 788 700 766 694 628 664 634 592 555 531 479 498 498 444 440 320 305 55600

女 9050 6641 6378 4266 3126 2837 2797

總人口數 16548 12539 11892 7313 5763 5450 5338 5194 4765 3226 3004 2428 2183 2142 1991 1837 1741 1565 1531 1411 1369 1308 1303 1265 1256 1109 1051 1004 1000 974 974 732 676 111882

總人口數 17802 13083 12483 8253 6093 5637 537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中興里 油車里 竿蓁里 義山里 水源里 北投里 長庚里 協元里 興仁里 賢孝里 八勢里 文化里 埤島里 清文里 屯山里 坪頂里 忠寮里 崁頂里 草東里 忠山里 民安里 蕃薯里 樹興里 永吉里 中和里 新生里 總計

18 17 14 19 22 15 29 10 14 14 7 14 13 25 13 10 13 13 24 10 24 10 12 22 11 13 562

1505 1560 1246 989 728 772 604 595 555 547 604 514 518 445 324 462 358 409 346 304 291 354 253 313 183 232 40112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0 年 12 月 。

附表 6:2001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中興里 油車里 竿蓁里 義山里 水源里 北投里 長庚里 協元里 文化里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18 17 14 19 22 15 29 10 14

戶數 6653 4579 4534 3594 2301 2802 2029 1522 1594 1380 989 737 781 603 584 703

103

2510 2447 1685 1589 1361 1097 1057 995 1032 961 770 752 851 719 729 687 718 649 598 568 498 537 540 480 427 342 58232

男 9192 6735 6143 4094 3127 2908 2627 2494 2464 1826 1570 1330 1103 1027 976 890

2555 2353 1756 1365 1132 1064 1076 964 830 800 799 782 674 690 637 619 559 606 547 471 505 463 443 469 327 294 57875

女 9703 7054 6463 4465 3275 2939 2840 2528 2403 1904 1322 1151 1070 1037 941 984

5065 4800 3441 2954 2493 2161 2133 1959 1862 1761 1569 1534 1525 1409 1366 1306 1277 1255 1145 1039 1003 1000 983 949 754 636 116107

總人口數 18895 13789 12606 8559 6402 5847 5467 5022 4867 3730 2892 2481 2173 2064 1917 1874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興仁里 賢孝里 八勢里 埤島里 清文里 屯山里 坪頂里 忠寮里 崁頂里 草東里 忠山里 蕃薯里 樹興里 民安里 永吉里 中和里 新生里 總計

14 14 7 13 25 13 10 13 13 24 10 10 12 24 22 11 13 562

558 567 709 514 442 321 485 355 420 351 308 368 260 300 323 181 239 42086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1 年 12 月 。

附表 7:2002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油車里 中興里 竿蓁里 義山里 水源里 北投里 文化里 長庚里 八勢里 協元里 興仁里 賢孝里 埤島里 崁頂里 清文里 坪頂里 屯山里 忠寮里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17 18 14 19 22 15 14 29 7 10 14 14 13 13 25 10 13 13

戶數 6964 4703 4692 3605 2361 2707 2051 1681 1542 1533 990 751 799 775 622 826 581 566 556 506 506 455 509 328 357

104

999 977 845 841 709 719 689 725 647 586 586 542 547 492 493 427 332 59662

男 9550 6768 6266 4055 3206 2775 2624 2501 2457 1969 1541 1337 1127 977 993 930 943 995 979 826 747 722 699 705 737

823 803 909 663 683 613 621 561 584 559 476 468 452 498 495 316 268 59871

女 10153 7120 6667 4458 3349 2776 2830 2486 2475 2032 1296 1129 1084 1083 999 1036 926 830 807 670 683 684 634 611 579

1822 1780 1754 1504 1392 1332 1310 1286 1231 1145 1062 1010 999 990 988 743 600 119533

總人口數 19703 13888 12933 8513 6555 5551 5454 4987 4932 4001 2837 2466 2211 2060 1992 1966 1869 1825 1786 1496 1430 1406 1333 1316 1316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草東里 忠山里 蕃薯里 樹興里 民安里 永吉里 中和里 新生里 總計

24 10 10 12 24 22 11 13 562

352 306 381 277 301 321 187 296 43387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2 年 12 月 。

附表 8:2003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油車里 中興里 竿蓁里 義山里 水源里 北投里 八勢里 文化里 長庚里 協元里 興仁里 賢孝里 崁頂里 埤島里 清文里 忠寮里 坪頂里 屯山里 忠山里 草東里 蕃薯里 永吉里 樹興里 民安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17 18 14 19 22 15 7 14 29 10 14 14 13 13 25 13 10 13 10 24 10 22 12 24 13 11 562

戶數 7168 4932 4796 3678 2460 2770 2064 1749 1564 1754 985 760 808 923 778 607 592 572 564 629 493 454 366 503 330 312 345 387 324 282 297 343 190 44779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3 年 12 月 。

558 588 552 551 492 488 425 368 60451

男 9837 6923 6357 4126 3312 2812 2610 2569 2412 2175 1543 1335 1133 1002 976 948 916 976 971 831 799 732 741 677 702 595 534 550 491 557 481 412 420 61455

105

532 492 468 451 499 500 319 296 60954

女 10380 7362 6732 4597 3437 2848 2822 2542 2422 2265 1294 1158 1104 1127 1091 964 917 826 817 824 650 675 591 621 582 488 516 457 510 441 486 332 313 62191

1090 1080 1020 1002 991 988 744 664 121405

總人口數 20217 14285 13089 8723 6749 5660 5432 5111 4834 4440 2837 2493 2237 2129 2067 1912 1833 1802 1788 1655 1449 1407 1332 1298 1284 1083 1050 1007 1001 998 967 744 733 123646

附表 9:2004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油車里 中興里 竿蓁里 義山里 八勢里 水源里 北投里 文化里 長庚里 賢孝里 興仁里 協元里 崁頂里 埤島里 清文里 坪頂里 忠寮里 屯山里 忠山里 蕃薯里 草東里 永吉里 民安里 樹興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17 18 14 19 7 22 15 14 29 14 14 10 13 13 25 10 13 13 10 10 24 22 24 12 13 11 562

戶數 7350 5102 4864 3742 2514 2823 2100 1809 1593 1837 978 1293 787 828 798 618 589 593 589 676 482 451 519 374 335 323 394 343 322 303 289 402 191 46211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4 年 12 月。

附表 10:2005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戶數 7408 5313 4920 3813 2550 2903 2146

106

男 10067 7039 6427 4210 3354 2897 2643 2616 2403 2280 1509 1260 1334 1146 999 956 995 977 890 861 784 702 688 743 706 591 566 513 479 484 549 451 414 62533

男 10138 7209 6453 4259 3400 2979 2675

女 10691 7500 6837 4689 3525 2923 2864 2635 2416 2345 1283 1512 1173 1115 1088 948 822 817 872 851 632 664 641 581 567 504 481 490 507 501 434 384 307 63599

女 10745 7744 6842 4832 3568 3011 2913

總人口數 20758 14539 13264 8899 6879 5820 5507 5251 4819 4625 2792 2772 2507 2261 2087 1904 1817 1794 1762 1712 1416 1366 1329 1324 1273 1095 1047 1003 986 985 983 835 721 126132

總人口數 20883 14953 13295 9091 6968 5990 5588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油車里 竿蓁里 中興里 八勢里 義山里 水源里 北投里 文化里 長庚里 興仁里 賢孝里 協元里 崁頂里 埤島里 坪頂里 清文里 忠寮里 屯山里 蕃薯里 忠山里 樹興里 永吉里 民安里 草東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17 14 18 7 19 22 15 14 29 14 14 10 13 13 10 25 13 13 10 10 12 22 24 24 13 11 562

1884 1972 1591 1431 978 829 830 803 616 599 584 594 702 477 541 453 375 337 399 320 307 327 303 339 432 193 47269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5 年 12 月。

附表 11:2006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油車里 竿蓁里 中興里 八勢里 義山里 水源里 北投里 文化里 長庚里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17 14 18 7 19 22 15 14 29

戶數 7503 5415 4977 3868 2593 2960 2187 1925 2178 1602 1519 993 835 825 808 615

107

2643 2406 2408 1359 1484 1356 1143 1013 946 976 978 902 909 775 707 676 734 705 592 577 560 484 483 492 478 401 63300

男 10302 7302 6541 4354 3443 3014 2725 2681 2566 2405 1432 1508 1339 1129 984 921

2710 2525 2430 1687 1310 1186 1126 1120 918 823 815 890 866 639 654 646 575 585 513 480 447 511 497 476 400 303 64787

女 10875 7857 6918 4935 3607 3133 2951 2729 2796 2457 1789 1351 1178 1140 1118 910

5353 4931 4838 3046 2794 2542 2269 2133 1864 1799 1793 1792 1775 1414 1361 1322 1309 1290 1105 1057 1007 995 980 968 878 704 128087

總人口數 21177 15159 13459 9289 7050 6147 5676 5410 5362 4862 3221 2859 2517 2269 2102 1831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協元里 興仁里 崁頂里 賢孝里 坪頂里 埤島里 忠寮里 清文里 屯山里 蕃薯里 樹興里 忠山里 草東里 永吉里 民安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10 14 13 14 10 13 13 25 13 10 12 10 24 22 24 13 11 562

607 611 712 588 563 474 382 456 338 409 318 331 351 329 300 413 199 48184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6 年 12 月。

附表 12:2007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民生里 竿蓁里 油車里 中興里 八勢里 義山里 北投里 水源里 文化里 崁頂里 協元里 興仁里 長庚里 賢孝里 坪頂里 埤島里 清文里 忠寮里 屯山里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28 14 17 18 7 19 15 22 14 13 10 14 29 14 10 13 25 13 13

戶數 7620 5602 5117 4123 2641 3041 2204 2288 1937 1622 1759 979 946 855 825 745 608 611 624 586 580 468 447 382 336

108

911 980 915 956 739 764 751 687 703 595 566 556 502 479 476 448 405 64079

男 10384 7439 6688 4549 3521 3097 2720 2650 2683 2374 1566 1488 1230 1354 1008 939 913 974 896 942 745 748 674 734 696

897 824 865 785 689 613 583 644 581 508 466 469 485 505 497 357 307 65819

女 11000 8009 7097 5204 3676 3217 2935 2940 2739 2428 2015 1331 1286 1148 1136 892 906 813 888 781 696 596 637 570 583

1808 1804 1780 1741 1428 1377 1334 1331 1284 1103 1032 1025 987 984 973 805 712 129898

總人口數 21384 15448 13785 9753 7197 6314 5655 5590 5422 4802 3581 2819 2516 2502 2144 1831 1819 1787 1784 1723 1441 1344 1311 1304 1279

588 557 555 488 493 466 436 396 64991

男 10533 7510 6708 4623 3596 3188 3041 2754 2704 2380 1684 1554 1482 1339 995 980 891 957 891 952 734 733 671 733 687 578 583 561 491 492 460 435 403 66323

503 460 458 523 487 499 353 304 67110

女 11257 8095 7145 5306 3810 3361 3490 3009 2777 2443 2139 1585 1314 1170 1140 956 883 809 870 794 701 599 639 576 591 500 478 455 520 465 494 365 296 69032

1091 1017 1013 1011 980 965 789 700 132101

總人口數 21790 15605 13853 9929 7406 6549 6531 5763 5481 4823 3823 3139 2796 2509 2135 1936 1774 1766 1761 1746 1435 1332 1310 1309 1278 1078 1061 1016 1011 957 954 800 699 13535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蕃薯里 樹興里 忠山里 永吉里 草東里 民安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10 12 10 22 24 24 13 11 562

405 331 335 360 351 299 394 197 49618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7 年 12 月。

附表 13:2008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福德里 竿蓁里 民生里 油車里 中興里 八勢里 北投里 義山里 水源里 文化里 崁頂里 長庚里 興仁里 協元里 賢孝里 坪頂里 埤島里 清文里 忠寮里 屯山里 蕃薯里 樹興里 忠山里 永吉里 草東里 民安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鄰數 26 18 20 35 10 19 14 28 17 18 7 15 19 22 14 13 29 14 10 14 10 13 25 13 13 10 12 10 22 24 24 13 11 562

戶數 7839 5763 5174 4223 2732 3133 2916 2262 2011 1657 1874 1242 1001 867 825 811 631 614 605 590 590 470 450 394 348 413 356 340 359 349 303 431 195 51768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8 年 12 月。

109

附表 14:2009 年 5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戶數 7990 5809 5211 4300 2747 3031 3145 2400 2035 1662 1930 1506 1000 869 823 831 615 607 592 623 599 471 397 449 349 417 364 366 344 297 348 445 193 52765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9 年 5 月。

里名 新興里 鄧公里 水碓里 竹圍里 沙崙里 竿蓁里 福德里 民生里 油車里 中興里 八勢里 北投里 義山里 水源里 文化里 崁頂里 興仁里 協元里 賢孝里 長庚里 坪頂里 埤島里 忠寮里 清文里 屯山里 蕃薯里 樹興里 永吉里 忠山里 民安里 草東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鄰數 26 18 20 35 10 14 19 28 17 18 7 15 19 22 14 13 14 10 14 29 10 13 13 25 13 10 12 22 10 24 24 13 11 562

附表 15:2009 年 6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里名 沙崙里 竿蓁里 福德里 水碓里 新興里 鄧公里 竹圍里

鄰數 10 14 19 20 8 17 15

戶數 2752 3060 3150 2160 2477 2451 2718

110

男 10649 7576 6708 4674 3591 3155 3167 2813 2713 2339 1720 1779 1482 1353 988 989 966 880 944 860 737 731 736 677 686 586 587 497 558 456 480 460 403 66940

男 3597 3185 3168 3191 3028 3006 2904

女 11393 8120 7176 5382 3806 3605 3385 3128 2807 2416 2180 1893 1319 1170 1132 984 816 875 794 860 712 598 580 637 583 492 489 520 459 491 450 385 287 69924

女 3809 3639 3395 3234 3378 3355 3364

總人口數 22042 15696 13884 10056 7397 6760 6552 5941 5520 4755 3900 3672 2801 2523 2120 1973 1782 1755 1738 1720 1449 1329 1316 1314 1269 1078 1076 1017 1017 947 930 845 690 136864

總人口數 7406 6824 6563 6425 6406 6361 6268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2253 2454 2044 1651 1793 1513 1661 1786 1710 1947 1587 1571 1252 1003 874 827 834 616 609 590 622 600 472 448 397 351 369 418 343 366 299 348 451 193 53020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9 年 6 月。

新春里 民生里 油車里 幸福里 新民里 新義里 中興里 正德里 學府里 八勢里 民權里 北投里 北新里 義山里 水源里 文化里 崁頂里 興仁里 協元里 賢孝里 長庚里 坪頂里 埤島里 清文里 忠寮里 屯山里 樹興里 蕃薯里 忠山里 永吉里 民安里 草東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11 28 17 19 12 14 18 14 18 7 17 15 20 19 22 14 13 14 10 14 29 10 13 25 13 13 12 10 10 22 24 24 13 11 648

附表 16:2009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里名 沙崙里 竿蓁里 福德里 新興里 民生里 鄧公里 新春里 水碓里

鄰數 10 14 19 8 28 17 11 20

戶數 2829 3468 3169 2523 2784 2484 2440 2166

111

2955 2837 2718 2449 2385 2331 2340 2065 2096 1728 1795 1836 1419 1496 1362 995 999 969 877 940 859 740 732 673 734 689 593 582 560 496 452 477 470 401 67129

男 3664 3476 3197 3082 3021 3020 3135 3162

3073 3177 2829 2533 2520 2491 2431 2411 2206 2192 2024 1963 1509 1312 1176 1139 991 813 866 794 858 713 599 644 579 586 494 496 460 520 492 446 393 286 70190

女 3855 3948 3443 3402 3455 3399 3278 3229

6028 6014 5547 4982 4905 4822 4771 4476 4302 3920 3819 3799 2928 2808 2538 2134 1990 1782 1743 1734 1717 1453 1331 1317 1313 1275 1087 1078 1020 1016 944 923 863 687 137319

總人口數 7519 7424 6640 6484 6476 6419 6413 6391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竹圍里 油車里 新民里 幸福里 新義里 中興里 北投里 正德里 學府里 八勢里 民權里 北新里 義山里 水源里 崁頂里 文化里 興仁里 協元里 賢孝里 長庚里 坪頂里 埤島里 清文里 忠寮里 屯山里 樹興里 蕃薯里 永吉里 忠山里 民安里 草東里 新生里 中和里 總計

15 17 12 19 14 18 15 14 18 7 17 20 19 22 13 14 14 10 14 29 10 13 25 13 13 12 10 22 10 24 24 13 11 648

2773 2054 1826 1637 1515 1662 1930 1796 1739 2089 1660 1240 1007 884 914 829 622 611 599 619 603 475 454 399 351 384 424 368 346 302 342 496 193 55006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09 年 12 月。

附表 17:2010 年 12 月淡水鎮各里人口統計表

里數 1 2 3 4 5 6 7 8 9

里名 竿蓁里 新春里 民生里 福德里 新興里 鄧公里 竹圍里 水碓里 北投里

鄰數 14 11 28 19 8 17 15 20 15

戶數 3768 2618 3016 3174 2574 2482 2804 2163 2540

112

2938 2729 2407 2389 2312 2313 2184 2075 2101 1801 1822 1413 1507 1362 1077 986 963 892 934 848 735 722 666 737 682 604 585 504 561 437 468 504 397 68412

男 3655 3337 3120 3185 3121 2978 2948 3125 2774

3391 2853 2524 2489 2472 2410 2321 2426 2233 2311 2081 1504 1331 1182 1071 1119 818 869 793 841 710 596 646 571 583 484 500 522 452 495 446 403 288 71744

女 4235 3533 3654 3389 3426 3377 3374 3179 3005

6329 5582 4931 4878 4784 4723 4505 4501 4334 4112 3903 2917 2838 2544 2148 2105 1781 1761 1727 1689 1445 1318 1312 1308 1265 1088 1085 1026 1013 932 914 907 685 140156

總人口數 7890 6870 6774 6574 6547 6355 6322 6304 577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油車里 新民里 幸福里 新義里 中興里 正德里 大庄里 八勢里 學府里 民權里 沙崙里 北新里 義山里 崁頂里 水源里 文化里 協元里 興仁里 賢孝里 長庚里 坪頂里 忠寮里 清文里 埤島里 屯山里 樹興里 蕃薯里 忠山里 永吉里 新生里 民安里 草東里 中和里 總計

17 12 19 14 18 14 12 7 18 17 8 20 19 13 22 14 10 14 14 29 10 13 25 13 13 12 10 10 22 13 24 24 11 658

2076 1873 1626 1512 1660 1805 1871 2242 1783 1717 1247 1243 1003 1159 885 832 618 636 608 625 602 407 466 476 342 445 426 349 365 583 302 343 197 57463

2763 2404 2319 2260 2239 2058 2119 1916 2114 1839 1736 1408 1498 1306 1348 990 881 946 938 849 722 755 668 718 659 636 586 556 497 567 445 460 398 69841

2865 2556 2423 2398 2374 2424 2332 2458 2243 2101 1763 1499 1322 1326 1168 1143 868 803 798 837 689 599 652 594 570 529 490 470 521 432 485 441 295 73640

5628 4960 4742 4658 4613 4482 4451 4374 4357 3940 3499 2907 2820 2632 2516 2133 1749 1749 1736 1686 1411 1354 1320 1312 1229 1165 1076 1026 1018 999 930 901 693 143481

資料來源:臺北縣淡水鎮戶政事務所人口統計資料,2010 年 12 月。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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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詳,《日本臺灣北岸淡水港‧日本臺灣西岸後龍泊地》,1932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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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公學校編,《淡水名所舊跡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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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郡,《淡水郡產業要覽》,昭和 2 年。

◎淡水郡役所,《淡水郡勢一覽》,昭和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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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郡役所,《淡水郡管內要覽》,昭和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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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尋常高等小學校編,《我等の鄉土》,昭和 7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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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藤勇編,《マツカイ博士の業蹟》,淡水郡,昭和 14 年。

五、計畫案暨政府出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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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傳芳,《淡水線沿線及車站地區之都市計畫檢討與土地開發計畫規劃-捷運系統淡水線(淡水-臺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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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乾朗,《淡水福佑宮調查研究》,板橋市:臺北縣政府,1996。

◎李乾朗,《淡水鄞山寺修護工程報告書》,板橋市:臺北縣政府,1993。

◎李乾朗,《淡水鄞山寺調查研究》,板橋市:臺北縣政府,1988。

◎李乾朗,《理學堂大書院調查研究及修護計劃》,板橋市:臺北縣政府,1999。

◎李乾朗,《臺北縣縣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調查研究及修復計劃》,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3。

◎李乾朗,《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水上機場調查研究暨修復計劃》,板橋市: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5。

◎李乾朗,《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測候所調查研究及修復計劃》,板橋市: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5。

◎卓克華,《臺北縣第三級古蹟淡水龍山寺調查研究暨修復計劃》,臺北縣政府, 1999。

◎卓克華等,《前清淡水總稅務司官邸調查研究及修護計畫》,臺北縣政府,2001。

◎周宗賢,《第二級古蹟滬尾砲台文史資料展示館整體規劃》,淡水鎮: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1997。

◎周宗賢,《第二級古蹟臺北縣淡水砲台調查研究及修護計畫》,臺北縣政府,2000。

◎周宗賢,《臺北縣文化資產手冊》,板橋市:臺北縣文化局,2005。

◎周宗賢,《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公司田溪橋遺蹟調查研究及修復計劃》,淡水鎮:臺北縣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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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宗賢,《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外僑墓園調查研究及修復計劃》,臺北縣政府,2003。

◎周宗賢,《臺北縣縣定古蹟滬尾偕醫館調查研究及修復計劃》,板橋市: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5。

◎周宗賢等,《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禮拜堂調查研究及修護計畫》,板橋市: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5。

◎林明美,《北路淡水:十三行博物館館藏古文書》,臺北縣:臺北縣十三行博物館, 2005。

◎林保堯、林承緯,《淡水地區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財)普查計畫》,淡水鎮: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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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釧,《揭開紅毛城四百年歷史-淡水紅毛城修復暨再利用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淡水鎮:

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5。

◎黃士娟,《淡水地區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財)普查計畫》,淡水鎮: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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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茂,《埔頂歷史風貌特定區都市設計計畫暨古蹟周邊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與準則擬定計畫》,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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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茂,《區域型文化資產環境保存活化計劃:臺北縣淡水地區文化資產環境保存及活化計劃》,

淡水鎮: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7。

◎黃瑞茂,《淡水河口藝術網絡建構計畫》,淡水鎮: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7。

◎黃瑞茂,《臺北縣淡水古蹟園區砲台周邊暨亞洲國際藝術村規劃評估》,淡水鎮:臺北縣立淡水古蹟

博物館,2006。

◎黃繁光主編,《風起雲湧時-首位臺籍氣象官周明德平生所見所聞》,淡水鎮: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

物館,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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