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廉義
大理上德帝段廉義(?—1080年),又作段連義,大理國第12位皇帝,段思廉之子。1075年(一作1074年),父禪位為僧,段廉義即位,翌年改元上德。段廉義在宋熙寧9年(1076年)曾派使者入貢宋廷,向宋朝進刀劍、犀皮甲,鞍轡等。1077年,又改元廣安,作八龍王會。1080年被楊義貞所弒,在位5年。年號上德、廣安,史稱上德皇帝。 參考資料 《增訂南詔野史》 《中國民族史人物辭典》.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0. 前任: 大理世宗孝德皇帝段思廉 大理皇帝 1075年-1080年 繼任: 大理廣安帝楊義貞 這是一篇關於中國歷代王侯與其家庭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段廉義
概述
大理上德帝段廉義(?—1080年),又作段連義,大理國第12位皇帝,段思廉之子。1075年(一作1074年),父禪位為僧,段廉義即位,翌年改元上德。段廉義在宋熙寧9年(1076年)曾派使者入貢宋廷,向宋朝進刀劍、犀皮甲,鞍轡等。1077年,又改元廣安,作八龍王會。1080年被楊義貞所弒,在位5年。年號上德、廣安,史稱上德皇帝。
參考資料 《增訂南詔野史》 《中國民族史人物辭典》.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0. 前任: 大理世宗孝德皇帝段思廉 大理皇帝 1075年-1080年 繼任: 大理廣安帝楊義貞 這是一篇關於中國歷代王侯與其家庭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歷史淵源
段廉義,亦見於南詔、大理相關史料系統之人物記載,其歷史淵源可置於唐末至宋初雲南地方政權更迭的脈絡中考察。南詔滅亡後,雲南地區由大理國承續其政治與文化格局,王室及地方貴族多兼具佛、道與本土信仰色彩,宗教實踐與政治權威往往相互交織。段氏政權一方面吸收中原經典制度與宗教觀念,另一方面又保留地方族群祭祀傳統,使得道教在大理社會中並非單純外來宗教,而是逐步與在地信仰結構融合。段廉義所代表的歷史背景,即是這種多元宗教共存與王權借助神聖資源以鞏固統治的時代環境。相關傳說與地方文獻往往將其形象納入道教化敘事之中,反映後世對大理段氏人物的宗教詮釋與記憶建構,而非僅為單一歷史事件的記錄。
主要內容
段廉義為唐末五代之際與道教傳承相關的人物,其事蹟見於地方志、道教譜系及後出傳記材料,然可確考者不多,故其歷史形象多帶有宗教敘事與地方記憶交疊之特徵。據相關文獻所載,段廉義或曾參與道教經法傳授、齋醮科儀或地方香火維繫,並在特定區域內被視為道法傳承的重要人物。其名號、行誼與靈驗事蹟,往往與後世宮觀沿革、神仙化敘事及弟子系譜相連,顯示道教社群在地方社會中藉由人物傳記以鞏固教團正統與宗教權威。由於現存材料多散見且年代層累,段廉義的生平細節尚難完全復原,但其在道教史上的意義,主要在於反映唐末以降道教地方化、譜系化與科儀化的發展趨勢。
相關典籍
關於段廉義的事蹟,主要散見於《新五代史》《資治通鑑》以及地方志、碑刻等史料之中。其中,《新五代史》與《資治通鑑》所載,對其在後蜀末年的政治處境、受封與降附經過,提供了較為基礎的敘事框架;而《十國春秋》則進一步彙整相關紀錄,對其世系、封號與在政局變動中的角色有所補充。若就道教史研究而言,段廉義雖非以道士或宮觀活動見稱,然其生平所涉之宮廷禮制、追封與地方奉祀,往往可由地方志及道教碑銘中窺見一二。此類材料雖多屬零散,卻有助於理解五代十國時期政權更迭之際,王室人物如何被納入地方記憶與宗教敘事之中。
文化影響
段廉義在道教史上的文化影響,主要體現在其與地方政權、宗教資源及族群認同之間的互動。作為大理國晚期的重要統治者之一,段氏政權長期與佛、道二教並行發展,使道教在滇西地區得以獲得相對穩定的制度性空間。段廉義在位時期所延續的王權—宗教結構,促進了道教儀式、宮觀與地方信仰的擴散,並使中原道教元素在雲南地區進一步在地化。由於大理國處於多族群、多文化交流的交通節點,相關宗教實踐不僅影響王室祭祀與政治合法性建構,也間接形塑了後世雲南地方社會對道教神祇、齋醮與護國觀念的接受方式。雖然現存史料對段廉義直接推動道教發展的記載有限,但從大理國宗教兼容並蓄的制度背景觀之,其統治時期對道教地方化、世俗化與區域傳播具有不可忽視的歷史意義。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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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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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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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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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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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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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段廉義」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新五代史》。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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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段廉義」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資治通鑑》。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段廉義」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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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段廉義」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十國春秋》。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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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段廉義」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增訂南詔野史》。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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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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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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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段廉義」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資治通鑑》。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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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2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段廉義」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十國春秋》。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段廉義」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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