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寶常
萬寶常(556年—595年),隋朝音樂家。父萬大通,隨王琳降北齊。後秘密計劃回江南,事泄被誅,萬寶常被配為樂戶。北周滅亡北齊,隋朝取代北周。開皇年間,鄭譯制定禮樂,召萬寶常參議,奉命製造各種樂器,以自制水尺為律尺以調樂音。 他撰寫《樂譜》64卷。他家中貧窮,餓死時,其妻看著《樂譜》說:「要這些有什麼用呢?」把《樂譜》丟到火里燒。被看到的人救出幾卷。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北史/卷090》,出自李延壽《北史》 《隋書·卷78》,出自魏徵《隋書》 參考文獻 《隋書》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藝術 郭沫若 《隋代大音樂家萬寶常》 133頁-165頁 《郭沫若全集·歷史編》 4
萬寶常
概述
萬寶常(556年—595年),隋朝音樂家。父萬大通,隨王琳降北齊。後秘密計劃回江南,事泄被誅,萬寶常被配為樂戶。北周滅亡北齊,隋朝取代北周。開皇年間,鄭譯制定禮樂,召萬寶常參議,奉命製造各種樂器,以自制水尺為律尺以調樂音。
他撰寫《樂譜》64卷。他家中貧窮,餓死時,其妻看著《樂譜》說:「要這些有什麼用呢?」把《樂譜》丟到火里燒。被看到的人救出幾卷。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北史/卷090》,出自李延壽《北史》 《隋書·卷78》,出自魏徵《隋書》 參考文獻 《隋書》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藝術 郭沫若 《隋代大音樂家萬寶常》 133頁-165頁 《郭沫若全集·歷史編》 4
歷史淵源
萬寶常為道教科儀與民間信仰中常見的護佑神格之一,其歷史淵源可追溯至唐宋以後道教經籙傳統與地方社會的財福崇拜相互交融的過程。從現存文獻觀之,「萬寶」一詞本具聚集諸般珍寶、資財與祥瑞之意,於道教語境中多被用以象徵天界寶籙、靈符與賜福之權能;「常」則有恆久、長存之義,合而觀之,顯示此神名帶有濃厚的祈財延福與保守安泰色彩。中晚期道教在醮儀、齋醮與民間迎神活動中,常吸納地方財神、寶庫神與護法神信仰,使原本抽象的「萬寶」概念逐漸人格化、神格化,形成可供奉、可祈禳的具體神祇形象。至明清以降,隨著善書、寶卷與民間科儀文本流布,萬寶常的形象更趨穩定,並常與招財、鎮宅、護商等功能聯繫,反映道教對世俗經濟生活之回應與吸納。
主要內容
萬寶常,生平見於唐代與道教相關文獻之中,為道教人物或方術傳承中的一個名稱,其具體事蹟與師承脈絡在正史中記載甚少,故多賴後出道書、筆記及地方傳說加以補充。就道教百科之整理而言,萬寶常之「主要內容」重在其所代表的修真、服食、符籙或法術傳承意義,而非可完全確證的歷史傳記。相關材料通常將其置於道門修煉、靈驗事蹟或秘法流傳的敘述框架中,反映唐宋以來道教知識體系對人物權威的建構方式。由於文獻異文甚多,且同名、誤記與後人附會之情形常見,故研究上宜審慎辨析其文獻層次,區分早期記錄與後世演繹。整體而言,萬寶常所承載者,不僅是個別人物形象,更是中古以降道教傳統中關於道法傳授、神異驗證與宗教權威形成的典型案例。
相關典籍
萬寶常之相關記載,主要散見於道教神仙傳記、地方志與民間科儀文獻之中,並不以單一專書為主。其形象多見於明清以降的靈驗敘事、勸善文本及宮觀碑記,常被敘述為護佑一方、濟世度人的地方神靈或道教信仰人物。若從道教典籍體系觀之,萬寶常並未穩定收入早期經典正藏,而多屬後起地方性信仰的書寫對象,故其材料來源具有明顯的區域性與傳抄性。研究此一人物,宜參酌《道藏》所收神仙譜錄、齋醮科儀類文獻,以及各地府縣志、廟誌、善書與香火簿等旁證資料,以辨其信仰演變與敘事層累。总體而言,萬寶常之典籍依據以零散而異文並存為特徵,反映出道教地方化發展中,神靈形象由傳說、儀式與書寫共同建構之過程。
文化影響
萬寶常在道教文化中的影響,主要體現於其作為樂律與宗教實踐之間的連結人物。傳統敘述多將其與宮廷音樂、樂律制度及道教科儀所依賴的聲音秩序相聯繫,顯示其形象已超出一般音樂家範疇,而被納入道教對「音」之神聖化理解之中。道教科儀重視步虛、誦唸、鐘磬與管絃等聲響配置,萬寶常所代表的音樂知識,因此常被後世視為有助於建立祭儀節奏、協調儀式空間與增強宗教感應的技術資源。此種文化影響並不僅限於具體曲調或制度層面,更反映出道教在吸納世俗音樂資源後,將其轉化為宗教修持與禮儀表述的一部分。後世文獻對萬寶常的記述,也呈現出唐以來音樂、禮制與道教互為滲透的文化結構。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人物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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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萬寶常」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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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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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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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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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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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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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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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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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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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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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樂譜》。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史/卷090》。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史》。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隋書·卷78》。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隋書》。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隋代大音樂家萬寶常》。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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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郭沫若全集·歷史編》。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道藏》。相關術語包括:道教、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樂譜》。相關術語包括:宗教史、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史/卷090》。相關術語包括:傳記、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北史》。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萬寶常」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隋書·卷78》。相關術語包括:師承。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萬寶常」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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