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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洞珠囊·卷06·捨失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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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洞珠囊·卷06·捨失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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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sandong-zhunang-juan06
- 章次:5
- 經名:三洞珠囊·卷06
- 章題:捨失戒品
- 原文摘錄:《太真科下》云:凡受道經科律戒籙,因緣應捨,許得捨之,不可委叛。叛不告而去,後難以還。捨而去後,後必易歸。歸乎至道无復去。今應去者,輸誠告師,師設譬諫,為立方宜。方宜不立,諫必不從。為之燒香,啟告三寶,教之三禮,心口發言,經戒科律與某身俱空,三界六趣與大道俱空,諸法空,一切空。三言之訖,三禮而去,後適意隨願而行,猶不得誹謗正法,弊露祕言。犯之,長墮地獄,无復入善之期。嚴加宣明,去後反悔,重求受科,先立功德,效力輸財,然後依法受之如初也。
- 白話摘錄:《太真科下》說:凡是受道經科律戒籙,因緣應捨,許得捨之,不可委叛。叛不告而去,後難以還。捨而去後,後必易歸。歸乎至道無復去。今應去,是輸誠告師,師設譬諫,為立方宜。方宜不立,諫必不從。為之燒香,啟告三寶,教之三禮,心口發言,經戒科律和某身俱空,三界六趣和大道俱空,諸法空,一切空。三言之訖,三禮而去,後適意隨願而行,猶不可誹謗正法,弊露祕言。犯之,長墮地獄,無復入善之期。嚴加宣明,去後反悔,重求受科,先立功德,效力輸財,然後依法受之如初。
- 簡註摘錄:「捨失戒品」處理受經戒籙後因緣應捨、失戒與歸道的問題。此品顯示唐代道教戒律並非只以禁斷為務,也有告師、懺謝、再歸的程序觀。義學上,戒是連接身行與至道的約束;若委叛不告,便破壞師承與法位,若誠心告捨,仍保留回歸之路。王懸河將此類科文入品,使戒律的嚴格與慈濟同時可見。讀此卷時,宜把人數、職名、禁忌、啟告都視為齋戒法度的一部分;類書的作用正在於保存可依循的科儀骨架,使義理與制度彼此支撐。此處只作義理輔讀,不越出原引文所呈現的制度與修行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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