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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經·戒律禁忌·守身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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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經·戒律禁忌·守身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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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sanhuang-jing
- 章次:7
- 經名:三皇經
- 章題:戒律禁忌·守身保命
- 原文摘錄:太上曰:凡受三皇文者,當守十戒,不可毫釐有違。一者不殺生,二者不偷盜,三者不邪淫,四者不妄語,五者不飲酒,六者不食葷腥,七者不嫉妒,八者不瞋恚,九者不貪財,十者不謗道。十戒之外,又有十忌:忌入產婦之室,忌入死人之家,忌登屠夫之肆,忌觀刑人之場,忌涉血污之地,忌近月經之婦,忌食三厭五葷,忌穿喪服之衣,忌過廁所之側,忌乘喪車之後。犯一戒則符失其靈,犯二戒則神將不至,犯三戒則本身受殃,犯十戒則墮入地獄,永不超生。三皇之符,乃天地之至寶,非清淨之人不可受,非有德之士不可傳。
- 白話摘錄:太上道君說:凡是受持三皇文之人,當謹守十戒,不可有絲毫違背。第一不殺害生命,第二不偷盜他人財物,第三不邪淫亂行,第四不妄言虛語,第五不飲酒亂性,第六不食葷腥之物,第七不嫉妒他人,第八不瞋恨惱怒,第九不貪戀錢財,第十不誹謗道法。十戒之外,又有十項禁忌:忌進入產婦的房間,忌進入有死人的家中,忌登臨屠夫的店鋪,忌觀看處決犯人的刑場,忌涉足血污之地,忌親近月經期間的婦人,忌食用三厭五葷,忌穿喪服,忌經過廁所旁側,忌乘坐喪車之後。犯一戒則符文失去靈驗,犯二戒則神將不再降臨,犯三戒則自身遭受災殃,犯十戒則墮入地獄,永不超生。三
- 簡註摘錄:此段戒律明顯吸收佛教五戒十善之框架(不殺、不盜、不淫、不妄、不酒),並融合道教自身的禁忌系統(如忌產房、忌死屍、忌月經)。柏夷指出,三皇經之「十戒十忌」反映佛道融合的六朝特色,亦顯示道教對「身體潔淨」的特殊關注──潔淨身體是召神役鬼的前提條件,違反禁忌即喪失法力,這與印度教 puja 儀式與猶太教 kashrut 飲食律有結構性類似。「三厭」指道教所禁三類肉食(雁、狗、烏龜),「五葷」指五種辛味蔬菜(蔥、蒜、韭、薤、興渠),此分類後為唐宋齋戒律所沿用。「忌近月經之婦、忌入產婦之室」反映六朝道教對「血污」之強烈禁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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