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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要方卷一·論合和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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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要方卷一·論合和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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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qianjin-yaofang-01-zhulun
- 章次:63
- 經名:千金要方卷一
- 章題:論合和第七
- 原文摘錄:論合和第七 問曰︰凡合和湯藥,治諸草石蟲獸,用水升數消殺之法則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莖、枝、葉、皮、骨、花、實,諸蟲有毛、翅、皮、甲、頭、足、尾、骨之屬,有須燒煉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後法。順方者福,逆之者殃。或須皮去肉,或去皮須肉,或須根莖,或須花實。依方煉治,極令淨潔,然後升合稱兩,勿令參差。
- 白話摘錄:此段主要交代論合和第七中的一項內容,以藥物、戒慎、方治為線索,呈現古籍對身體、疾病與調攝的理解。
- 簡註摘錄:此條值得注意的是,本段借問答、引書或名醫道士之語立論,原文開端作「論合和第七問曰︰凡合和湯藥,治諸草石蟲獸,用水升數消殺之法則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莖、枝、葉」。其重點不只在藥物、戒慎、方治,也在以權威傳承說明身體調攝有其法度。此篇重在大醫精誠、道德醫學與養生總綱,所以這段應放在醫道、道德與方術互證的脈絡中讀;它反映古人藉經典人物建立可信度的寫法。這類記載提醒讀者,古人論效多依當時經驗與術數觀念,不能直接等同現代醫療。本文僅為古籍文獻整理,非醫療指引,所載方藥勿自行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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