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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要方卷二十五·凡犬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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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要方卷二十五·凡犬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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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qianjin-yaofang-25-beiji
- 章次:300
- 經名:千金要方卷二十五
- 章題:凡犬咬人
- 原文摘錄:凡犬咬人,七日輒應一發,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得免耳。每到七日輒當搗韭汁飲一二升,又當終身禁食犬肉、蠶蛹,食此即發,死不可救矣。瘡未愈之間,禁食生魚及諸肥膩冷食,但於飯下蒸魚,及肥器中食便發。不宜飲酒,能過一年乃佳。(《集驗方》云︰若重發者,生食蟾蜍絕良,亦可燒炙食之,不必令其人知,初得嚙毒便為之,則於後不發也)。
- 白話摘錄:此段大意是說,凡犬咬人所述內容關乎耳竅、酒漿、犬、毒,主張依原文所列方法、禁戒或義理來調護身心。
- 簡註摘錄:本段呈現,本段借問答、引書或名醫道士之語立論,原文開端作「凡犬咬人,七日輒應一發,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得免耳。每到七日輒當搗韭汁飲一二升,又當」。其重點不只在耳竅、酒漿、犬、毒,也在以權威傳承說明身體調攝有其法度。此篇重在道教急救、方藥與禁忌並行的脈絡,所以這段應放在醫道、道德與方術互證的脈絡中讀;它反映古人藉經典人物建立可信度的寫法。它把可見症狀、可取材料與操作次第連在一起,展現早期方書務求簡明可行的編纂取向。本文僅為古籍文獻整理,非醫療指引,所載方藥勿自行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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