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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御註道德真經·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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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御註道德真經·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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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uanzong-daode-zhenjing-zhu
  • 章次:75
  • 經名:唐玄宗·御註道德真經
  • 章題: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 原文摘錄: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縱放情欲,動之死地,習以為常,嘗無畏者,人君當以清靜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誅殺恐懼之? 若使人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若使代人皆從清靜之化,不敢溺情縱欲,常畏於死,而獨為奇詐者,假令吾勢得執殺此奇詐之人,孰敢即殺?故下文云。 常有司殺者殺。 如此奇詐之人,天網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殺者殺之也。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 人君好自執殺,必不得天理,是猶拙夫代大匠斲木。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拙夫代斲,豈但傷材,亦自傷其手。人君任用刑法,代彼司殺,豈唯殘害百姓,抑亦自喪天
  • 白話摘錄:經文大意是:民不畏死,何以死懼之?代大匠斲者少不傷手。唐玄宗的御注通常把這層意思推到理身與理國兩面:在個人,是澄心寡欲、守靜抱樸;在君主,是少私少擾、使百姓各安其性。白話來說,本章既講玄理,也講政治分寸,要求居上位者以道自約,不以權力與聰明妄加干預。
  • 簡註摘錄:玄宗此章的差異化立場,在於把《老子》同時讀作重玄義理與帝王治道。經文所說無為、守柔、知止,並非單純退隱,而是君主自抑其欲、簡省政令,使民物各遂其生。相較王弼偏重以無統有的玄學抽象,玄宗更關心道如何化為君德、政教與天下秩序;相較方術化注本,他也較少落入具體煉養術,而保持御注的政治高度。就本章而言,玄宗往往把玄遠之道轉成君主可奉行的節制原則:內則清心寡欲,外則省刑薄賦、少擾百姓。這種御注語境使《老子》的反智、守柔與無為,被納入唐代國家秩序與君德修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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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d8e6823a4b0faeae79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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