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
清朝憲法 大清會典(1684年) 欽定憲法大綱(1908年) 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1911年) 閱論編 《大清會典》,簡稱《清會典》,是中國清朝中央政府官修、欽定的會典。 性質 大清會典詳細的編纂了清朝中央政府的編制、職權、官員品級、統屬關係以及各項辦事制度,也是當時處理公務的法律依據。 有部分學者認為,《大清會典》屬於清代官方編纂的史料彙編,而非現實行用的法律。 另有多位學者將《大清會典》歸於行政法典。 除此之外,也有學者認可《大清會典》是清代國家的根本法,規定國家最基本的制度,在法律體系中居於最高位階。 比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就已 「以官統事,以事隸官,則實萬古之大經,莫能易也。」來形容《會典》。 《康熙會典·御製序》中,自稱「大經大法」,「大中之軌」,「一代之治法」。 《雍正會典》中,自稱「大經大猷」,「規型之盡善 ,儀典之大成 」。 《乾隆會典》中,自稱 「國家大經大法,官司所守,朝野所遵。」 清代多次在全國頒行《會典》,前期主要通行於高級官員,而後期範圍更廣,各級官員都能閱讀《會典》。清政府還不定期頒行《會典》中某些方面的專條彙編。中央和地方官員在處理軍
欽定大清會典
概述
清朝憲法
大清會典(1684年) 欽定憲法大綱(1908年) 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1911年)
閱論編
《大清會典》,簡稱*《清會典》*,是中國清朝中央政府官修、欽定的會典。
性質
大清會典詳細的編纂了清朝中央政府的編制、職權、官員品級、統屬關係以及各項辦事制度,也是當時處理公務的法律依據。
有部分學者認為,《大清會典》屬於清代官方編纂的史料彙編,而非現實行用的法律。 另有多位學者將《大清會典》歸於行政法典。
除此之外,也有學者認可《大清會典》是清代國家的根本法,規定國家最基本的制度,在法律體系中居於最高位階。 比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就已 「以官統事,以事隸官,則實萬古之大經,莫能易也。」來形容《會典》。 《康熙會典·御製序》中,自稱「大經大法」,「大中之軌」,「一代之治法」。 《雍正會典》中,自稱「大經大猷」,「規型之盡善 ,儀典之大成 」。 《乾隆會典》中,自稱 「國家大經大法,官司所守,朝野所遵。」
清代多次在全國頒行《會典》,前期主要通行於高級官員,而後期範圍更廣,各級官員都能閱讀《會典》。清政府還不定期頒行《會典》中某些方面的專條彙編。中央和地方官員在處理軍政、民政、刑政事務時,常查詢《會典》。而《會典》的最終解釋,由皇帝欽定。
部分
《大清會典》一共有五部,分五次編修:
第一部:《大清會典》,始修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五月十二日,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四月二十六日完成。記清初崇德元年(1636年)到康熙二十五年的相關事情。共十函八十冊,其中首一冊,正文七十九冊一百六十二卷; 第二部:《大清會典》,始修於雍正五年(1727年),在雍正十年(1732年)完成。記事續第一部,止於雍正五年。共十四函一百冊,其中首一冊,正文九十九冊二百五十卷; 第三部:《欽定大清會典》、《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始修於乾隆十二年(1747年),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完成,所敘事止於乾隆二十七年。其中,《欽定大清會典》共100卷,《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共180卷; 第四部:《欽定大清會典》、《欽定大清會典事例》、《欽定大清會典圖》,始修於嘉慶六年(1801年),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完成,敘事止於嘉慶十七年。其中,《欽定大清會典》十函四十冊,包括首冊含正文卷一,合正文八十卷;《欽定大清會典事例》七十二函三百六十冊,包括首四冊,正文三百五十六冊九百二十卷;*《欽定大清會典圖》*十函四十冊,包括首一冊,正文三十九冊一百三十二卷; 第五部:《欽定大清會典》、《欽定大清會典事例》、《欽定大清會典圖》,始修於光緒十二年(1886年),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完成。其中《欽定大清會典》六函三十六冊,包括卷首一冊,正文三十五冊一百卷;《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六十四函三百八十四冊,包括首二冊八卷,正文三百八十二冊一千二百二十卷;《欽定大清會典圖》十二函七十三冊,包括首一冊卷首一,正文七十二冊二百七十卷。
另學者張晉藩提出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已有編修會典,但《崇德會典》存在與否仍有爭議。
各時期《大清會典》 朝 撰者 始修 告成 所述起訖 標題 函 卷冊 第一部 康熙朝 伊桑阿奉欶撰 康熙二十三年 康熙二十九年 崇德元年至康熙二十五年 大清會典 10函 80冊(首1冊;正文79冊162卷) 第二部 雍正朝 尹泰等奉敕撰 雍正二年 雍正十年 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 大清會典 14函 100冊(首1冊;正文99冊250卷) 第三部 乾隆朝 允祹等奉敕撰 乾隆十二年 乾隆二十九年 雍正六年至乾隆二十三年 欽定大清會典 100卷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180卷 第四部 嘉慶朝 托津等奉敕撰 嘉慶六年 嘉慶二十三年 乾隆二十三年至嘉慶十七年 欽定大清會典 10函 40冊(首1冊含正文卷一,合正文80卷)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 72函 360冊(首4冊;正文356冊920卷) 欽定大清會典圖 10函 40冊(首1冊;正文39冊132卷) 第五部 光緒朝 崑岡等奉敕撰 光緒十二年 光緒二十五年 嘉慶十八年至光緒二十二年 欽定大清會典 6函 36冊(首1冊;正文35冊100卷)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 64函 384冊(首2冊8卷;正文382冊1220卷) 欽定大清會典圖 12函 73冊(首1冊卷首一卷;正文72冊270卷)
《大清會典》的體例習自前代的*《[[大明會典*》]],與歷代會典類似,以政府機構來分類,下敘各項法條政事,因此分類隨各代政府機構不同而有所改變。康熙雍正時的兩部會典,把事例附在典條下,但乾隆時的會典,把大量的事例分開編輯,另撰《大清會典則例》共180卷,嘉慶時延續此制,但將「則例」改名「事例」,共920卷,又有「圖說」132卷,光緒會典延續嘉慶會典,有事例1220卷,圖270卷。
注釋 ^ 惟理藩院展修至乾隆二十七年,其餘衙門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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