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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曆寶鈔·枉死城至十八層地獄·十八層地獄·枉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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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曆寶鈔·枉死城至十八層地獄·十八層地獄·枉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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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yuli-diyu-j01
- 章次:1
- 經名:玉曆寶鈔·枉死城至十八層地獄·十八層地獄
- 章題:枉死城
- 原文摘錄:酆都大帝曰:「枉死城,係環繞本殿之右。世人誤以為,凡受傷冤枉死鬼,悉皆歸入此城之說,遍傳為實。」須知,屈死者,豈再加以無辜之苦乎?向准冤魂,各俟兇手到日,眼見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直至被害之魂,得有投生之日,提出解發諸殿各獄。收禁受罪者。並非被害遭屈之魂,概入此城受苦。若是忠、孝、節、義之人,及捐軀報國之軍兵,或有死節成神,或即完膚發往福地投生。豈亦有入枉死城中受苦之理乎?
- 白話摘錄:酆都大帝指出,世人誤以為凡受傷冤枉而死的鬼都要入枉死城受苦,這是流傳失實。真正屈死者,本不應再加無辜之苦;冤魂只是等候兇手到案,親眼看見對方受報,以消除忿恨。等到被害之魂可以投生時,即提出解發各殿各獄,收禁受罪的是加害者,不是被害者。若為忠、孝、節、義而死,或軍兵捐軀報國,或死節成神,或完整投生福地,更無入枉死城受苦之理。此節主要糾正民間對枉死城的錯解。因此本節雖短,卻能安頓受害者位置,使勸善恐怖敘事不失基本公正。
- 簡註摘錄:此節有明顯校正民間傳說的意圖:枉死城不是讓被害者再受苦的地方,而是使冤魂見加害者受報、解除怨結的冥府安排。這種說法維持了報應倫理的基本公平,避免把「枉死」誤解成一種自動加罪。忠孝節義與報國軍兵另得成神或投生福地,也顯示本書承認犧牲身命的道德價值。義理上,枉死城段落把重心從恐怖想像拉回公道:陰司懲治的是兇手與受罪者,不是無辜受害之魂。它同時也為後文軍兵戰死、忠孝節義等例預留了辨別善死與冤死的標準。故須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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