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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霄紫書大法·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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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霄紫書大法·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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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shenxiao-yuqing-zishu
  • 章次:13
  • 經名:神霄紫書大法
  • 章題: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卷之十二
  • 原文摘錄: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卷之十二 神霄保仙消魔護正說戒儀 真王言:賢哲處世,當信道,欽天心,合神靈。忠孝為務,不造諸惡,種大善根。凡所施為,濟度一切。非憑教戒,何以執持。昔,祖陽大赤高垣太極紫清之宮,真元神寶大慈天尊,授我至道,下教學仙之士。夫道法基漸,戒為首。寶範瓊科,祕紫府經,列七品戒,分九等經。則雲篆雙羅,瓊緘蘂笈。睿臺玉闕,九仞諸天,無幽不明,無所不度。戒者,戒於初地,遣制情慾,遏塞愆非,漸登仙聖。今者,至學之士,按法行科,仰對聖前。為任法職,先當顯說八景九霄天尊之九戒,以明齋功。衆官皈誠,當宜諦聽。 智慧
  • 白話摘錄:題名「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卷之十二」提示本節要把人物、制度與事件脈絡合讀。閱讀時可先抓住幾個術語:奏:奏議通常呈現臣下如何向君主說明利害與制度取捨;傳:傳記材料常以事跡串聯人物品格、政治處境與宗教角色;道士:道士相關記載需同時看個人行跡、官方分類與宗教實踐。因此,本節不只是在摘錄史料,而是在保存道教人物、宮觀、制度或論辯在歷史敘事中的位置。 第一層意思可讀作:原文從「真王言:賢哲處世,當信道,欽天心,合神靈。忠孝為務,不造諸惡,種大善根。凡所施為,濟度一切。非憑教戒,何以執持。昔,祖陽大赤高垣太極紫清之宮,真元
  • 簡註摘錄:校讀提示:「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卷之十二」宜與《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同類材料互證,尤其留意奏、傳、道士等線索。原文保留底本文字與材料次第;白話只作讀法整理,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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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3b07ff279c43eccf77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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