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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教十五論·第六合道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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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教十五論·第六合道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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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chongyang-15-lun
- 章次:6
- 經名:立教十五論
- 章題:第六合道伴
- 原文摘錄:道人合伴,本欲疾病相扶,你死我埋,我死你埋。然先擇人而後合伴,不可先合伴而後擇人。不可相戀,相戀則繫其心;不可不戀,不戀則情相離。戀與不戀,得其中道可矣!有三合三不合:明心、有慧、有志,此三合也。不明著外境,無智慧性愚濁,無志氣乾打鬨,此三不合也。立身之本在叢林,全憑心志,不可順人情,不可取相貌,唯擇高明者,是上法也。
- 白話摘錄:道人結伴,本是為了疾病時互相扶持,你死我埋,我死你埋。但要先選擇合適的人再結伴,不可先結伴再選人。不可過分相戀,戀則繫縛此心;也不可全然不戀,不戀則情分離散。戀與不戀之間,取得中道即可。有三合三不合:明心、有智慧、有志氣,是三合;不明心而著外境、無智慧而性情愚濁、無志氣而空自打鬧,是三不合。叢林立身全憑心志,不可順人情、取相貌,只擇高明者為伴。
- 簡註摘錄:合道伴是叢林倫理,也是內丹護持條件。全真重雲遊與共修,若道伴不明心、有慧、有志,反會牽動情識,使性功散亂。王重陽談「戀與不戀」極細:情誼太重則繫心,太冷則失互助,中道才合修真。這不同於世俗交友,也不同於單純避人獨修,而是以道業為中心建立關係。從性命雙修看,道伴可護身病、生死事,也可互相警策降心煉性;但若取相貌、順人情,便落外境。此段把叢林人際關係化為修心場域,要求情義服從明心、有慧、有志。能如此,道伴才不成牽纏,而成護持性命的助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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