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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6–30·人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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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6–30·人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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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daodejing_6-30
- 章次:25
- 經名:道德經6–30
- 章題:人法地
- 原文摘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白話摘錄:有一物混然天成,先於天地而存在。它寂靜無聲、空虛無形,獨立自存而不改易,循環運行而永不衰竭,可以稱作萬物之母。我不知它的名字,勉強稱之為「道」,再勉強形容它叫「大」。大則流行不息,流行則伸展遠去,遠去終又返回本源。所以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宇宙之中有四大,王居其一。人取法於地,地取法於天,天取法於道,道取法於自然。
- 簡註摘錄:本章明道先天地而為天下母。「有物混成」不可作具體物解,乃指混然未分之本體;寂寥獨立,周行不殆,故能生化而不窮。王弼以自然釋道之本,謂道不由他命;道教修養則由此知人身小天地亦當法自然。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示道之流行終返其根,與內丹返本還元相通。人法地,是學厚載安靜;地法天,是學高明運行;天法道,是學無為生化;道法自然,則一切工夫終不可離本然。「自然」不是任情放逸,而是不以外力強造其然。道教一切存思、守靜、行氣之法,若離自然,便成有為執著。能於自然中用功,則有為之法亦歸於無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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