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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門科範大全集‧卷之三·十二願與存神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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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門科範大全集‧卷之三·十二願與存神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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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daomen-kefan-daquan-j3
- 章次:7
- 經名:道門科範大全集‧卷之三
- 章題:十二願與存神燒香
- 原文摘錄:知磬舉,十二願。 都講舉,存神燒香。 高功復爐。
- 白話摘錄:知磬舉十二願後,都講舉存神燒香,高功復爐。這表示主要祈告已完成,儀式轉入收束與回納神明的階段。十二願承接前文祈壽、保命、安國、度幽的願力,透過磬聲與眾念把章奏內容格式化為共同願文。存神燒香則要求法眾在復爐之前仍保持內在觀想,使壇上香火、身中神明、所啟誠意相續不斷。
- 簡註摘錄:十二願與存神燒香在程序上具有總攝作用。前文長篇啟告由法師宣讀,十二願則可由知磬引導眾人共同回向,使儀式從專業奏告轉為合壇參與。存神燒香提醒法眾維持內觀,不讓齋醮淪為外在文書流程。唐宋科儀常把聲音、香煙、存思、步位結合;本章雖未全文列十二願,仍標出其位置,足見科範重在規定可重複執行的節次。就實際行儀而言,這一節同時規定誰來唱導、誰來宣咒、何時鳴鼓、何時上香,讓文本具有操作手冊性質,而不只是祈禱文章。其語言把天庭、星府、地祇、祖先與齋主身命編入同一套奏告網絡,顯示道教齋醮以官僚式文書處理福壽、罪籍與幽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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