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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三年乃成。於夜捧文停燭白佛曰。若此文理協聖軌。願拜起時此燈自明。或儀式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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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三年乃成。於夜捧文停燭白佛曰。若此文理協聖軌。願拜起時此燈自明。或儀式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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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三年乃成。於夜捧文停燭白佛曰。若此文理協聖軌。願拜起時此燈自明。或儀式未 是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2
- 章次:118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 章題:三年乃成。於夜捧文停燭白佛曰。若此文理協聖軌。願拜起時此燈自明。或儀式未
- 原文摘錄:三年乃成。於夜捧文停燭白佛曰。若此文理協聖軌。願拜起時此燈自明。或儀式未詳。燈暗如故。言訖投地一禮。燈燭皆明。至是二月十五日於今鎮江金山寺依儀修設。帝臨地席。詔祐律師宣文。利洽幽明。至今遵行焉(見葦江文集)丙戌天監五年梁太子統生五歲能遍誦五經正始三年丁亥天監六年正始四年梁帝假寶公神力見地獄苦相。問何以止之。寶公曰。唯聞鐘聲其苦暫息。於是詔天下寺院擊鐘舒徐其聲(本紀)戊子天監七年永平元年己丑天監八年永平二年魏西竺沙門菩提流支。此云覺希。詔居紫極殿譯論。魏帝於式乾殿講維摩經。時魏朝專尚釋氏。洛陽中國沙門之外西域來者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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